統一發票領獎 Q&A 104.10.12 1. 那裡可以查詢統一發票中獎號碼? 您可以在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 (http://invoice.etax.nat.gov.tw/) 或財政部印刷廠統一發票中獎號碼網站 (http://www.ppmof.gov.tw/invoice.asp) 查詢統一發票中獎號碼 2. 統一發票何時開獎? 何時可以開始兌領獎金? 領獎期限為何? (1) 1-2 月期 :3/25 日開獎, 領獎期間為 4/6 日 -7/5 日 (2) 3-4 月期 :5/25 日開獎, 領獎期間為 6/6 日 -9/5 日 (3) 5-6 月期 :7/25 日開獎, 領獎期間為 8/6 日 -11/5 日 (4) 7-8 月期 :9/25 日開獎, 領獎期間為 10/6 日 - 次年 1/5 日 (5) 9-10 月期 :11/25 日開獎, 領獎期間為 12/6 日 - 次年 3/5 日 (6) 11-12 月期 : 次年 1/25 日開獎, 領獎期間為次年 2/6 日 - 次年 5/5 日 中獎人應於開獎日之次月 6 日起 3 個月內, 向當地代發獎金單位領獎, 逾期不得領獎, 但領獎期限最後一天, 適逢星期六 星期日 例假日或國定假日, 則可順延至次一工作日給獎 3. 那些郵局可以兌領中獎發票? (1) 中特別獎 特獎 頭獎及無實體電子發票專屬獎一百萬元獎者請向各直轄市及各縣 市經指定之郵局領取獎金 (2) 中二獎 三獎 四獎 五獎 六獎及無實體電子發票專屬獎兩千元獎者請向各地郵局兌獎 4. 周六 例假日營業之郵局可以領獎? 各地延時營業之郵局及夜間郵局可以領獎? (1) 周六 例假日營業之郵局僅限兌付二獎 三獎 四獎 五獎 六獎及無實體電子發票二千元專屬獎 ; 特別獎 特獎 頭獎及無實體電子發票百萬元專屬獎中獎發票, 周六 例假日暫停兌付 (2) 各地延時營業之郵局及夜間郵局不辦理兌獎業務 5. 領獎時應填列哪些資料, 並提示什麼證件? (1) 領獎人應於中獎發票收執聯面的領獎收據欄, 依格式填寫 : 中獎金額 中獎人姓名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戶籍地址 電話及加蓋印章或簽名, 並於領獎時出示國民身分證以資辨別
(2) 如中獎發票為電子發票證明聯除上述外需於發票背面空白處另填寫發票年期別及字軌號碼 6. 中獎人如非本國籍人士, 如何領獎? 中獎人如非本國籍人士, 則於中獎發票收執聯背面的領獎收據欄填寫 : 中獎金額 中獎人姓名 護照 ( 或居留證 ) 號碼及護照 ( 或居留證 ) 內的居住地址, 並加蓋印章或簽名, 並於領獎時出示護照 居留證等其他身分證明文件以資辨別 7. 中獎人如為執行業務者 ( 例如律師事務所 牙醫診所等 ), 如何領獎? 若中獎人為執行業務者 ( 例如律師事務所 牙醫診所等 ), 則除於中獎發票收執聯背面的領獎收據欄填寫 : 中獎金額 中獎人姓名 ( 或單位 )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 或單位統一編號 ) 戶籍地址及電話並加蓋印章或簽名外, 另須加蓋執行業務單位章並出示證明文件, 以資辨別 8. 中獎人無法親自領獎, 可否委託代領? 代領時須注意哪些規定? 若因故無法自行領獎, 而須委託他人代為領獎, 除於中獎發票收執聯背面的領獎收據欄, 填寫中獎金額 中獎人姓名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戶籍地址 電話及加蓋印章或簽名外, 另須加註代領人之個人資料, 並攜帶中獎人及代領人之國民身分證 中獎發票收執聯領取 9. 中獎之統一發票, 其印花稅票使用時機及計算方式? 中獎之統一發票領獎時, 應按中獎金額貼用千分之四的印花稅票, 例如中 1,000 元應貼印花稅票 4 元, 但應貼印花稅票不滿 1 元的可以免貼, 例如六獎獎金是 200 元, 依千分之四計算僅 8 角, 不滿 1 元, 因此 200 元的領獎收據可免貼印花稅票 10. 中獎之統一發票, 其扣繳所得稅款如何計算? 統一發票四獎 ( 含四獎 ) 以上之獎別, 應由發獎單位按中獎金額扣繳百分之二十的所得稅, 例如兌中金額為 4,000 元, 則應扣繳所得稅款 800 元 (4,000 20 % =800), 餘以此類推, 並由發獎單位填製 短期票券利息及政府舉辦獎券中獎獎金扣繳憑單, 但兌中統一發票五 六獎者, 依規定無須扣繳所得稅 11. 哪些統一發票不能領獎? 依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 11 條規定, 下列各款統一發票收執聯, 不
適用本辦法給獎之規定 : (1) 無金額, 或金額載明為零或負數者 (2) 未依規定載明金額或金額不符或未加蓋開立發票之營利事業統一發票專用印章者 ( 按未加蓋營業人統一發票專用印章者, 領獎人可上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 公示資料查詢或利用免付費電話 0800-000-321 查詢開立發票營業人名稱 地址後, 至該商店補蓋統一發票專用章後, 再行兌獎 ) (3) 破損不全或填載模糊不清 無法辨認者 但經開立發票之營利事業證明其收執聯與存根聯所記載事項確屬相符經查明無訛者, 不在此限 (4) 載明之買受人經塗改者 (5) 已註明作廢者 (6) 依各法律規定營業稅稅率為零者 (7) 依規定按日彙開者 (8) 漏開短開統一發票經查獲後補開者 (9) 買受人為政府機關 公營事業 公立學校 部隊及營業人者 (10) 逾規定領獎期限未經領取獎金者 (11) 適用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申請退還營業稅實施辦法規定申請退稅者 12. 破損之中獎統一發票, 是否仍可領獎? 中獎之統一發票收執聯或電子發票證明聯因破損無法辨認者, 依規定不得給獎 但經開立發票之營利事業證明前述收執聯或證明聯與其存根聯或存根檔所記載事項確屬相符, 則仍然可以領獎 13. 持 1 張中獎之統一發票, 可以領取多個獎項嗎? 中獎統一發票收執聯, 每張按中獎獎別領取 1 個獎金為限, 例如中獎發票收執聯兌中五獎 ( 假如中獎號碼是 1234), 亦同時兌中六獎 ( 假如中獎號碼是 234), 但中獎人只能領取五獎 1 個獎金為限 14. 與特別獎 特獎號碼末幾位數相同之中獎發票, 是否可領獎? 對中特別獎 特獎號碼需統一發票收執聯發票號碼 8 碼與特別獎 特獎號碼完全相符者 ( 係對中特別獎 特獎 ), 其餘各獎 ( 頭獎至六獎 ) 係核對頭獎各組號碼之末 3 位以上相同者, 因此與特別獎 特獎號碼末 3 位至末 7 位號碼相同之統一發票收執聯並未中獎 15. 中獎之統一發票收執聯或電子發票證明聯遺失可否以存根聯 扣抵聯 收執聯影本或補印之電子發票領獎?
依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 9 條規定, 中獎人僅能以中獎統一發票收執聯 紙本電子發票或電子發票證明聯向當地代發獎金單位洽填收據領獎, 尚不能以存根聯 扣抵聯 收執聯影本或補印之電子發票替代 16. 勸募團體發起募集中獎統一發票活動, 是否須向財政部賦稅署或稽徵機關報備? 因統一發票非屬公益勸募條例第 3 條及同條例施行細則第 2 條之募集財物範圍, 故勸募團體發起募集中獎統一發票無須依該條例第 7 條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亦無須向本部賦稅署或稽徵機關報備 惟為避免不肖人士假藉勸募團體名義冒領獎金, 勸募團體申領獎金時, 具領人應出示該團體證明文件及服務證, 並於兌獎統一發票上加蓋該團體章戳 ( 財政部 99 年 8 月 11 日台財稅字第 09904526800 號 ) 17. 民眾以信用卡點數 ( 單純 ) 兌換商品, 營業人開立之統一發票能否兌獎? 按營業稅法第 32 條第 1 項規定, 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 應依法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 民眾以信用卡點數 ( 單純 ) 兌換商品, 營業人未有 ( 其他 ) 銷售貨物或勞務行為, 尚不發生開立統一發票問題, 營業人誤開之統一發票即使中獎, 則無法兌領獎金 ( 財政部 98 年 12 月 3 日台財稅字第 09804579860 號函 ) 18. 消費者何時可查詢和列印中獎的電子發票? 開獎月的 28 日可查詢中獎發票 ; 開獎月的次月 6 日可列印中獎發票 19. 電子發票兌領獎方式? (1) 以會員卡為載具, 營業人將通知消費者如何領獎 (2) 若載具已完成歸戶並設定中獎匯款服務, 整合服務平台將通知中獎, 並於開獎次月 6 號, 匯入獎金 ( 扣除應繳納稅額 ) (3) 消費者若是持電子發票證明聯則自行對獎, 中獎人持中獎發票至代發獎金單位領獎 20. 中獎發票自動匯款, 中獎獎金轉帳時間為何? (1) 第一次匯款 - 開獎後次月 6 號 (2) 第二次匯款 - 開獎後再次月 20 號 (3) 第三次匯款 - 發票中獎獎金領取截止日的前一天 ;
前述作業需五個工作天, 遇例假日順延 21. 民眾到郵局兌領電子發票中獎發票獎金, 郵局表示系統無中獎資料或該張發票已被兌領, 應如何處理? 郵局兌領窗口將先行留置該張發票, 於財政資訊中心查明該張發票確可給獎並補產製中獎清冊後, 將電話通知中獎人至郵局窗口進行獎金兌領 22. 載具的使用是否一定要使用自己的載具, 可以使用別人的載具索取電子發票嗎? 消費者應使用自己的載具索取電子發票, 以免影響自己查詢 中獎等權益 如未經他人同意而使用他人之載具, 恐致發生中獎歸屬糾紛及刑事責任 23. 註冊歸戶有什麼好處? 註冊歸戶的好處有 : (1) 將多張載具登記於名下, 方便作業 (2) 消費者可於整合服務平台以註冊的自然人憑證查詢電子發票歸戶資訊 (3) 如中獎, 會主動匯款至歸戶填寫時之銀行帳號 24. 若沒有載具, 可否索取電子發票? 沒有載具的消費者只能索取紙本發票或電子發票證明聯 25. 電子發票證明聯消費者若遺失, 如何處理? 若電子發票證明聯若遺失比照二聯式發票遺失處理, 不可再行列印給消費者, 以維持兌獎之唯一性 26. 電子發票證明聯如何成為會計憑證報帳? 電子發票證明聯印有統一編號者, 即為會計憑證, 消費者可直接持印有統一編號之電子發票證明聯報帳核銷 ( 亦可直接黏貼於傳票上 ) 如遇紙本模糊精形, 營業人可直接以工商憑證登入整合服務平台查詢發票資訊, 並下載進行報帳 27. 消費者開立電子發票證明聯時, 未打統編, 事後如何補加統編? 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 24 條之規定應作廢重開 營業人並於重開立電子發票時補加統一編號後, 於 48 小時內上傳至整合服務平台
28. 消費者忘記攜帶載具消費時, 電子發票可否事後補登? 發票為交易行為發生時開立, 無事後補發的概念, 故電子發票不可事後補登 電子發票開立時, 有載具時就開立電子發票, 無載具時就開立電子發票證明聯 29. 沒有採會員制的營業人, 如何提供 通知中獎 的服務? 沒有採取會員制的營業人, 不需提供主動通知中獎 由消費者自行至多媒體服務機或透過歸戶上至大平台查詢電子發票相關明細 30. 如果電子發票證明聯遺失, 但有保留影本之情況下, 還可以領獎嗎? 不可以領獎, 消費者一定要持有正本才可領獎, 不可以影本代替 31. 如悠遊卡已歸戶之後遺失, 拾獲的人可重新將此悠遊卡歸戶嗎? 那之前的發票資料會一併被移轉過去嗎? 已歸戶之悠遊卡不會再被其他人重複歸戶, 故遺失之悠遊卡不用擔心會被其他人歸戶 發票資料也不會被移轉 32. 如何避免電子發票證明聯模糊? 應妥善保存電子發票證明聯, 並應保持乾燥, 避免高溫 曝曬 水浸 污損 熨燙 若擔心電子發票證明聯模糊, 建議多使用載具, 以避免電子發票證明聯之保存問題 33. 如何辦理載具歸戶? (1) 可至多媒體服務機進行歸戶 : 步驟一. 消費者可至多媒體服務機插入自然人憑證並輸入銀行帳號, 便於日後接受發票中獎獎金匯款 步驟二. 將欲歸戶之載具 ( 如悠遊卡 icash 金融卡 ) 進行讀卡, 完成歸戶設定 (2) 使用個人電腦連線至大平台進行歸戶 : 步驟一. 消費者自行利用讀卡機插入自然人憑證並輸入銀行帳號, 便於日後接受發票中獎獎金匯款 步驟二. 將欲歸戶之載具 ( 如金融卡 icash) 進行讀卡, 完成歸戶設定 34. 使用電子發票, 會有人通知我中獎嗎? 紙本電子發票不會有人通知中獎, 消費者需自行兌獎
會收到中獎通知之對象為以下三種 : (1) 使用會員卡為載具, 由各營業人依據電子郵件或是簡訊通知消費者中獎通知 (2) 消費者於整合服務平台, 以自然人憑證歸戶載具後, 由大平台依據消費者留存之電子郵件以及手機簡訊通知中獎 (3) 消費者雖未歸戶, 可於大平台上輸入載具號碼, 進行中獎通知設定, 可接獲大平台通知中獎 35. 什麼時候要開立電子發票? 對於持有載具之消費者, 則開立電子發票 ; 對於未持載具的消費者, 營業人若已無開立紙本統一發票時, 則開立電子發票證明聯 36. 消費者可否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上看到發票? 消費者可於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 全民稽核 網頁查詢發票 : (1) 消費者於收到業者開立電子發票通知後一個營業日才可以查詢 (2) 輸入發票號碼 發票日期 發票金額 個人識別碼後可查詢到 該發票狀態 ( 例 : 該發票狀態是 已開立 ) (3) 整合服務平台不提供捐贈發票註記的變更, 消費者需依原始資訊查詢 37. 赴郵局領取電子發票中獎獎金之買受人須攜帶之受驗證明文件? 以領獎憑證赴郵局領獎之買受人, 應攜帶電子發票證明聯 國民身分證, 郵局窗口將與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提供之中獎資訊 ( 消費資訊 四位辨識碼 ) 比對給獎 38. 電子發票證明聯如有模糊的問題, 如何保障消費者權益? 如電子發票證明聯期別 完整發票號碼及四位隨機碼辨識無誤時, 可直接赴郵局領獎 若無法辨識上述資訊, 消費者攜帶電子發票證明聯正本及身分證正本至原開立發票之營業人處, 請店長另行提供 補印 之證明聯 連同原模糊證明聯正本一併至郵局領獎 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