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學校財團法人高雄市中山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105 學年度教師甄選簡章 一 依據 : 教師法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本校教職員甄選辦法及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二 甄選類科及考試時間 : 一般科目 專業科目 科 ( 群 ) 別 國文科 英文科 數學科 物理科 公民與社會 輔導科 特殊教育科 商業經營科 幼兒保育科 汽車科 機電科 電機與電子群 餐飲管理科 日校 考試日期 105 年 6 月 3 日舉行 三 報名 : ( 一 ) 資格條件 : 1.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大學院校 四技 二技等日間部本科系或相關科系畢業 2. 無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 第三十三條規定情事者 ( 如附件,P5) 3. 持外國學歷證件者, 請繳交 (1) 國外學校畢業或學位證書及譯本影本各 1 份 (2) 國外學校歷年成績證明 ( 單 ) 影本 1 份, 並出具經法院公證之中譯本 (3) 國內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1 份 (4) 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出具之入出境日期 記錄暨護照影印本 (5) 駐外單位查證公文函, 若係外文證明, 應出具中譯本 以上所持國外學歷證件經查證不符 教育部查證認定國外學歷作業要點 暨其補充規定, 或不具擔任中等學校教師資格者, 應依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 第 18 條規定, 取消錄取資格, 並予解聘 4. 本校為原住民重點學校, 依據原住民族教育法第 25 條相關規定辦理, 具原住民身分者, 總成績加分 5% 5. 具專業科目相關之乙級證照 多益成績證照達 750 分以上或全民英檢中高級以上者, 總成績加 1 分 6. 專任技術教師應具與應聘科別相關之乙級證照 2 年以上業界實際工作經驗服務證明及工作投保證明正本各 1 份 ( 二 ) 報名方式 : 1. 現場報名 : 親自或委託他人備妥各項檢附表件, 至本校人事室 ( 逸仙大樓 2 樓 ) 報名 2. 通訊報名 : 備妥各項檢附表件, 連同報名費 ( 請購買郵政匯票抬頭註明 中山工商實習銀行 ) 以限時掛號方式郵寄至 831 高雄市大寮區正氣路 79 號中 1
山工商人事室收, 收件後將以 E-MAIL 方式回信告知 ( 三 ) 報名日期 :105 年 5 月 31 日 16 時前 ( 含報名資料送達人事室 ) ( 四 ) 報名費 : 新台幣伍佰元 ( 餐飲管理科須另繳實作材料費陸佰元 ) ( 五 ) 檢附表件 :( 送件後恕不退還 ) 1. 報名表 ( 限用藍 黑色原子筆以正楷書寫清楚或打字, 並請自行貼妥最近 3 個月內之 2 吋正面脫帽半身相片 ) 2. 自傳 (P7) 3. 切結書 (P8) 4. 身分證正 反面影本 5. 學歷證件及成績單影本 6. 合格教師證書或合格技術教師證書影本 ( 未具合格教師證者, 如具實習教師證書或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請檢附相關文件影本, 均無者免附 ) 7. 退伍令影本 ( 免服兵役者須附免服兵役證明影本, 女性免繳 ) 8. 乙級證照 多益證照 全民英檢等證照相關文件影本 ( 無者免附 ) 9. 專任技術教師請檢附 2 年以上業界服務證明及工作投保證明正本各 1 份 9. 上列文件請依序裝訂,4-8 項以 A4 格式影印 ( 六 ) 洽詢電話 :07-7815311 分機 205&105,07-7820746 人事室李小姐 楊小姐或陳組長四 甄選方式 : ( 一 ) 甄試項目及配分比例 : 分數甄試項目考試時間比例筆試 ( 教育理念 專業課程 ) 20% 2 小時試教約 10-20 分鐘 40% 實作依各科性質另訂口試 ( 一 )( 二 ) 40% 各約 10 分鐘 ( 二 ) 筆試 試教及實作範圍 : 專業課程筆試科 ( 群 ) 別準備方向及參考資料 國文科 歷屆大學學科能力測驗 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範圍 2 試教範圍 1. 蘇軾赤壁賦 2. 鄭愁予錯誤 3. 連橫台灣通史序 4. 范仲淹岳陽樓記 5. 袁宏道晚遊六橋待月記 6. 歸有光項脊軒志 7. 魯迅孔乙己 8. 洪醒夫散戲 9. 廖鴻基鬼頭刀 10. 琦君髻 ( 課程請融入作文教 試教版本 不限版本 實作項目
科 ( 群 ) 別 專業課程筆試準備方向及參考資料 學 ) 試教範圍 試教版本 實作項目 英文科 1. 英文專業能力測驗 2. 寫作測驗 高中英文第 4 冊 ( 試教 10 分鐘, 必須含單字及句型教學 ) 三民 數學科高中數學 ( 全 ) 1. 指數對數 2. 機率 3. 數據分析 4. 三角函數 5. 二次曲線 龍騰 物理科物理專業基礎物理 ( 二 )B 上龍騰 公民與社會科 高中公民與社會第 1-4 冊 1. 罪刑法定主義 2. 我國公民投票法的規範內容 3. 經濟發展的要素 三民 輔導科 1. 現代心理學 ( 張春興, 東華書局 ) 2. 學校輔導工作的理論與實施 ( 宋湘玲, 復文書局 ) 生涯規劃第 2 章 1. 生命的源頭 2. 我的生命故事回顧與展望 3. 我的學習檔案 不限版本 特殊教育科 1. 綜合職能科班級經營 2. 身心障礙學生輔導 特教新課綱 : 1. 國文 2. 數學 ( 單元自選, 請以技術型高中課程內容進行調整, 並於應試時提供課程調整相關資料 ) 不限版本 商業經營科 會計學 1. 權益證券投資 2. 應付公司債 信樺 幼兒保育科 1. 幼兒教保概論 2. 幼兒教保活動設計 3. 嬰幼兒發展與保育 幼兒教保活動設計 Ⅰ 龍騰 教具製作 ( 請自備工具 色紙 ) 3
科 ( 群 ) 別 專業課程筆試準備方向及參考資料 試教範圍 試教版本 實作項目 汽車科 電子概論與實習電工概論與實習汽車學 ( 含實習 ) 電工概論與實習第 4 章直流電機 全華 1. 電子概論與實習 2. 車輛故障檢修 機電科 1. 機械力學 ( 上冊 ) 2. 機件原理 ( 上冊 ) 機件原理單元名稱 : 鏈輪 台科大 1. 機械加工 2. 機電整合 3.CNC 車床 4. 電腦輔助機械設計製圖 ( 報名時自選 1 項 ) 電機與電子群 基本電學 ⅠⅡ 基本電學 Ⅰ 第 4 章直流網路分析 旗立 電腦硬體裝修丙級 餐飲管理科餐旅概論餐旅概論全華 烘焙 中餐 西餐 ( 報名時自選 1 項 ) ( 三 )105 年 6 月 2 日下午 16 時於本校網站公告 105 年 6 月 3 日試程表 http://www.csic.khc.edu.tw/2010/ 五 公告 報到 : ( 一 )105 年 6 月 4 日下午 7 時於本校網站公告錄取名單 接聘日期 (6 月 6 日 ) 及時間 http://www.csic.khc.edu.tw/2010/ ( 二 ) 錄取者請至本校人事室辦理接聘事宜, 並繳交 105 年 1 月 1 日 ( 含 ) 以後之公立 區域 ( 含 ) 以上醫院健康檢查證明書正本, 除一般檢查項目外, 尚須包含胸部 X 光檢查 血壓 尿液及血液檢查 ( 包含肝 腎功能 B 及 C 型肝炎 WBC Hb Glu TG CHOL ALT 等檢查 ) 六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 悉依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等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4
附件 教師法 : 第十四條教師聘任後除有下列各款之一者外, 不得解聘 停聘或不續聘 : 一 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 未獲宣告緩刑 二 曾服公務, 因貪污瀆職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三 曾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定之罪, 經有罪判決確定 四 依法停止任用, 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 或因案停止職務, 其原因尚未消滅 五 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六 受監護或輔助宣告, 尚未撤銷 七 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病尚未痊癒 八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九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 且情節重大 十 知悉服務學校發生疑似校園性侵害事件, 未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通報, 致再度發生校園性侵害事件 ; 或偽造 變造 湮滅或隱匿他人所犯校園性侵害事件之證據, 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 十一 偽造 變造或湮滅他人所犯校園毒品危害事件之證據, 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 十二 體罰或霸凌學生, 造成其身心嚴重侵害 十三 行為違反相關法令, 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 十四 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有具體事實 ; 或違反聘約情節重大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 第三十一條具有左列情事之一者, 不得為教育人員 ; 其已任用者, 應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後, 予以解聘或免職 一 曾犯內亂 外患罪, 經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二 曾服公務, 因貪污瀆職經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三 依法停止任用, 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 或因案停止職務, 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四 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五 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六 經醫師證明有精神病者 七 行為不檢有損師道, 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者 第三十三條有痼病不能任事, 或曾服公務交代未清者, 不得任用為教育人員 已屆應即退休年齡者, 不得任用為專任教育人員 5
中山學校財團法人高雄市中山高級工商職業學校教師甄選報名表應徵科別 : 准考證編號 : 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年月日 身分證統一編號現職 通訊處戶籍地址 電話手機 照片 E-mail 學 校 名 稱學 制科 系畢 / 肄起 迄 年 月 學 畢業國中 高中職 畢業或五專 二 專 畢業 二技或 畢業大學 研究所 畢業 歷 畢業其他 教 師合格教師證國 ( 高 ) 中 登 記 證合格教師證國 ( 高 ) 中 科證書字號 科證書字號 技術士證照職類名稱級別證照編號 語文能力證照職類名稱級別證照編號 經曾 服 務 之 機 關 學 校職 稱起 迄 年 月 日 歷 社團 才藝專長填表人簽章 : 年 月 日 繳驗證件 身分證 畢業證書 退伍令 合格教師證 技術教師證 服務證資 符合明書 英檢 多益 乙級技術士證 學分證明書 大學成績單 報名費 切結書 其他 ( 請依序裝訂於報名表後 ) 格 不符承辦人簽章 : 註 :1. 粗線部份由承辦人填寫 2. 學歷內容請詳填, 但只須繳驗大專以上畢業證書影本 6
自傳 ( 親筆書寫 800 字以上 ) 7
切結書 * 全體報考人均須填寫 本人報名參加 中山學校財團法人高雄市中山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105 學年度教師甄選 時, 已詳閱甄選簡章內容, 並同意下列事項 : 一 本人願遵守中山學校財團法人高雄市中山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105 學年度教師甄選有關規定絕無異議 二 經甄試錄取後, 若有資格不符, 或全國不適任教師網站公佈之名單 證件有偽造 變造情事, 或到職後無法辦理核薪者, 均無條件自到職日起自動辭職, 並賠償學校辦理補甄試及教學上等損失費用, 並放棄先訴抗辯權, 若涉重大違法情事, 將依法究辦 三 經甄選錄取為中山工商教師後, 於待職期間, 本人願意接受學校辦理之教師培訓課程 四 本人願依錄取公告報到時間, 攜帶私章至貴校人事室應聘, 並於一週內繳交 105 年 1 月 1 日 ( 含 ) 以後之公立 區域 ( 含 ) 以上醫院健康檢查證明書正本, 除一般檢查項目外, 尚須包含胸部 X 光檢查 血壓 尿液及血液檢查 ( 包含肝 腎功能 B 及 C 型肝炎 WBC Hb Glu TG CHOL ALT 等檢查 ) 此致 中山學校財團法人高雄市中山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105 學年度教師甄選委員會 承諾人 : ( 簽名 ) 身分證統一編號 : 地址 : 聯絡電話 : 年月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