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本次发行概况 ( 一 ) 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东兴证券 公司 ) 非公开发行 253,960,657 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履行了以下程序 : 1 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5 年 6 月 9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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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5 月 25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 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 ;2015 年 5 月 26 日, 公司发布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为 2018 年 5 月 18 日, 根据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 不含定价基准日 ) 公司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向上取 2 位小数 ) 确定的本次发行价格为 3.28 元 / 股 ( 二 ) 发行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共 137,195,121 股, 全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 视市场情况和成功完成发行需要, 公司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履行必要程序的前提下, 另行选择以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董

述公式算出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的均价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 ( 含税 )), 并于 2017 年 7 月 6 日实施完毕,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 23.53

( 一 ) 发行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为 元 / 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即 2016 年 7 月 30 日, 发行价格最终确定为 元 / 股, 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 不含定价基准日 ) 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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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77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宝胜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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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 :695,699,400 股同意,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200 股反对,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确定 2014 年 11 月 3 日, 在 认购邀请书 规定的时限内, 主承销商共收到 7 单有效申购报价单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的申购情况对有效申购进行了累计投标统计, 通过簿记建档的方式, 按照 价格优先 数量优先和时间优先 原则, 最终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核准的有效期内择机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对象发行 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 信托投资公司 财务公司 保险机构投资者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行数量和募集资金金额, 各发行对象认购数量和金额相应等比例调减, 公司对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 草案 )( 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 ) 一并进行修订, 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员工拟认购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总额由不超过 88,800 万元调整为不超过 746,974,800 元, 其中公司董事

总数 819,319,22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 % 2 网络投票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4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39,954,791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 % 3 持股 5% 以下 ( 不含持股 5%) 的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情况通过

证券代码:601766(A股) 股票简称:中国南车(A股) 编号: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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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发行人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 每 10 股派 2 元 ( 含税 ),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 2016 年 6 月 7 日该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毕 因公司实施 2015 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 公司本次非

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15 年修订 ) 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9 人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 3 公司董事会秘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7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45,001,60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 54.89% 其中: (1) 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4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39,522,061 股, 占公司

附件1

临时股东大会及 2014 年第一次类别股东会议决议确定的发行数量上限和中国证 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批复中规定的 40,953,000 股 ( 三 ) 发行对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王海波 曹志刚 吴凯 霍常宝 马金儒 刘玮 周云志 杨华 海通金风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及海通金风 2 号集合资产管

对象认购的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后 : 定价基准日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定价基准日为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根据市场情况和成 功完成发行需要, 公司可在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履行必要程序的前提下, 修订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为以下两个价格孰高者 :

(2015 年 7 月 23 日至 2015 年 8 月 27 日 ) 均价的 68.81% ( 二 ) 发行数量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48,186,157 股, 未超过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数量上限, 并符合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untitled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6 人, 代表股份数为 2,554,765,7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2 人, 代表股份数 280,626,66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

调整为 元 / 股 在此原则下,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 遵照价格优先 金额优先的基本原则确定 公司和华西证券通过薄记建档的方式, 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元 / 股, 相当于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底价 元 / 股的 100%, 相当于发

行价格为 3.82 元 / 股 ( 二 ) 发行数量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为 4,712,041,884 股, 符合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 关于核准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7]918 号 ) 中本次发行不超过 5,769,230,769 股 ( 含本数 ) 新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一 ) 审议通过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 二 ) 审议通过 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的议案 2 / 11

2015 年 3 月 10 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了关于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5]368 号 ) ( 二 ) 本次发行情况 1 发行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2 发行数量:100,000,000 股 3 发行价格: 人民币 元 / 股

Microsoft Word _2005_n.doc

( 三 ) 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71,155,542 股 ( 含 71,155,542 股 )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股利或派发现金股利等除权 除息事项, 则发行股票总数进行相应调整 在上述范围内, 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

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 HENG XIN LAW OFFICE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 68 号宏誉大厦 27 楼邮政编码 : /F., Gold Name Commercial Tower, 68 Renmin Road, Dalian, China, 电话 :( 86

1. 其已经向本所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其提供的原始书面材 料 副本材料 复印材料 确认函或证明 2. 其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的 准确的 完整的 有效的 并无 任何隐瞒 遗漏 虚假或误导之处 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 其均与正本 或原件一致 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

证券代码: 股票简称:羚锐制药 编号:

( 三 ) 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71,155,542 股 ( 含 71,155,542 股 )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股利或派发现金股利等除权 除息事项, 则发行股票总数进行相应调整 在上述范围内, 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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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 ( 一 )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1,033,732,258 票, 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会议合法合规 3 股权登记日:2018 年 5 月 11 日 4 会议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科兴科学园 A2 座 9 楼会议室 5 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

会议议程 序号 会议内容 1 宣布大会开幕 2 介绍出席本次现场股东大会股东出席情况 3 宣读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4 议案一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 二次修订稿 ) 的议案 5 议案二 : 关于增加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调整机制和调整发行数量的议案 6 议案三 : 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的

湖北百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均胜电子 编号:临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临2011―036

长江巴黎百富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 三 ) 发行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319,782,927 股, 符合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亦符合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7]1645 号 ) 核准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核准后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3) 发行数量和发行对象

间优先 等原则合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元 / 股, 发行价格高于本次发行底 价 ( 二 ) 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为 34,305,300 股, 符合股东大会决议和 关于核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毕红芬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6]1448

表决结果 : 赞成票 11 票, 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 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 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 财务公司 资产管理公司 保险机构投资者 信托投资公司 ( 以其自有资金 ) 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合

关于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第二十一号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

2.4 限售期: 乙方所认购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0 个月内不得转让 限售期满后, 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 股份认购协议 5.2 款第 (5) 项 (5) 本协议项下乙方获得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现修改为 (5

李峥 境内自然人.74% 2,91,714 1,627,5 质押 1,827,5 黄春芳 境内自然人.35% 1,,23 潘卫东 境内自然人.27% 769,5 陈孟兵 境内自然人.23% 66, 龚燕东 境内自然人.21% 581,317 潘建权 境内自然人.2% 559,7 徐同武 境内自然人.

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具体方案进行了第四次调整, 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 1. 发行方式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调整前 :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公司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6 个月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向

证券代码:300610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766(A股) 股票简称:中国南车(A股) 编号:临

发行底价为 P 0, 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 每股派息为 D, 调整后发行底价 为 P 1, 则 : 派息 :P 1 =P 0 -D 送股或转增股本 :P 1 =P 0 (1+N) 两项同时进行 :P 1 =(P 0 -D) (1+N) ( 二 ) 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 特定对象所认购的股

二 本次发行概况 ( 一 ) 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2015 年 5 月 11 日, 公司召开了董事会 2015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会议在保证全体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 逐项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编号:临2011-xxx

经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6]2333 号 ) 核准,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唐山港 发行人 或 上市公司 ) 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0 亿元 ( 以下简称

上海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二 ) 逐项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 2016 年 6 月 17 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 ( 临时 ) 会议及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为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 二 )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本次发行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为 :8 票同意,0 票反对,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大千生态公告编号 :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6 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赵凤岐先生 7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8 会议出席情况: 共 20 名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187,1

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有效期内择机向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获得通过 2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证券代码: 股票简称:上海建工 编号: 临

非公开发行合规性报告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致 :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发布的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发行管理办法 )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 以下简称 实施细则 )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 等有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的授权, 本议案由本次会议与会董事进行逐项表决,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鸿达兴业集团 ) 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之一, 因此,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周奕丰 蔡红兵对该议案的各项子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表决

币 1.00 元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3 票 ; 反对票 0 票 ; 弃权票 0 票 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本次发行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核准有效期内, 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发行对象发行股票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3 票 ; 反对票 0 票 ;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如下 : ( 一 )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股票, 面值为 1.00 元 / 股 ( 人民币元, 下同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思创医惠公告编号 :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

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1,115,578,875 股, 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4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1,115,310,055 股, 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 3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

请书 前一交易日 11 月 19 日收盘价 元 / 股折价 4.8%, 相对于 11 月 19 日前 20 个交易日 ( 含 11 月 19 日 ) 加权均价 元 / 股溢价 4.2%, 相对于发行底价 (16.35 元 / 股 ) 溢价 34.6% ( 二 ) 发行数量本次

6 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同时见证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 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 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三 会

证券代码:600219    股票简称:南山铝业 编号:临2009-

一个交易日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 一 本次发行概况 ( 一 ) 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2015 年 1 月 7 日,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2015 年 1 月 27 日, 经国务院国有资

元 表决结果 : 经表决,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由公司选择适当时机向包括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海航旅游 ) 宁波杭州湾新区凯撒世嘉二期股权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具体事项如下 :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选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千山药机 公告编号:2014-

决方式符合 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及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决议有效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8 人, 董事周俊先生因公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2 人, 监事长周敏女士因公未出席本次股

资产负债表

600292_ _1_-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在 重大事项提示 之 一 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之 ( 四 ) 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 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第一章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及 第五章本次发行股份情况 中根据调整股份发行定价基准日情况修订了相关内容 2 在 重大事项提示 之 二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以及 第一章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2.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3.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财务决算

Transcription:

证券代码 :601198 证券简称 : 东兴证券公告编号 :2016-042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发行数量和价格发行数量 :253,960,657 股发行价格 :18.81 元 / 股 募集资金总额和净额募集资金总额 :4,776,999,958.17 元募集资金净额 :4,716,721,656.29 元 投资者认购的数量和限售期 认购对象名称 获配数量 ( 股 ) 限售期 ( 月 ) 1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119,989,367 12 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8,910,154 12 3 福建天宝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2,530,568 12 4 福建新联合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2,530,568 12 合 计 253,960,657 - 预计上市时间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16 年 10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预计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17 日, 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到交易日 资产过户情况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 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1

一 本次发行概况 ( 一 ) 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东兴证券 公司 ) 非公开发行 253,960,657 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履行了以下程序 : 1 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5 年 6 月 9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2015 年 8 月 17 日, 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等 2015 年 11 月 17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 2015 年 12 月 8 日, 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 2 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16 年 4 月 20 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2016 年 6 月 21 日, 中国证监会核发 关于核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6]1352 号 ), 核准东兴证券本次非公开发行 ( 二 ) 本次发行情况 1 发行方式: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2

2 发行数量:253,960,657 股 3 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 ( 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即 2015 年 11 月 18 日 ) 前 20 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即发行价格不低于 19.06 元 / 股 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发行人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 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2016 年 6 月 28 日, 东兴证券以 2,504,0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50 元人民币 ( 含税 ), 本次发行股票价格调整为不低于 18.81 元 / 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 18.81 元 / 股, 为发行底价的 100% 和发行申购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的 83.67% 4 募集资金: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4,776,999,958.17 元, 发行费用共计 63,895,000.00 元 ( 含增值税进项税 3,616,698.12 元 ), 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4,716,721,656.29 元 5 保荐机构: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 联席主承销商: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三 ) 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 验资情况 2016 年 10 月 10 日,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出具了上会师报字 [2016] 第 4638 号 验资报告 经审验, 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止, 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专用账户内收到本次发行对象缴纳的申购款人民币 4,456,999,974.09 元 其中 : 有效申购款为人民币 4,456,999,958.17 元, 无效申购款为人民币 15.92 ( 该款项为福建新联合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缴纳的多余申购款, 将按原路径退回 ) 有效申购款连同之前已收到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320,000,000.00 元, 总计收到获配的机构投资者以及个人投资者缴纳的申购款人民币 4,776,999,958.17 元 3

2016 年 10 月 10 日,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瑞华验字 [2016] 第 01460025 号 验资报告, 经审验, 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止, 东兴证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共计 253,960,657.00 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8.81 元 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 4,776,999,958.17 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4,716,721,656.29 元, 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253,960,657.00 元, 余额计人民币 4,462,760,999.29 元转入资本公积 2 股份登记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于 2016 年 10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 四 ) 资产过户情况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 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 五 ) 保荐机构 ( 联席主承销 ) 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 联席主承销商 ) 海通证券及联席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 东兴证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 公正的原则, 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发行数量 发行对象及其获配数量和募集资金数量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和询价 定价以及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平 公正原则 ;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配售对象均已承诺, 在股份锁定期内, 其委托人 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 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符合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发行人律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 :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核准 ;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符合 实施细则 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4

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所涉及的 认购邀请书 申购报价单 缴款通知书 认购协议 等法律文件真实 合法 有效;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结果公平 公正, 符合发行人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及 关于核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披露 ( 证监许可 [2016]1352 号 ) 和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 发行人尚需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所涉及的配售股份登记 章程修正以及工商变更 ( 备案 ) 登记手续 二 发行结果及对象 ( 一 ) 发行结果 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和发行数量如下表所示 : 认购对象名称 获配数量 ( 股 ) 限售期认购股份预计上市 ( 月 ) 时间 1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119,989,367 12 2017 年 10 月 17 日 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8,910,154 12 2017 年 10 月 17 日 3 福建天宝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2,530,568 12 2017 年 10 月 17 日 4 福建新联合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2,530,568 12 2017 年 10 月 17 日 合计 253,960,657 - - ( 二 ) 发行对象情况 1 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253,960,657 股, 发行对象总数为 4 名, 具体 情况如下 : (1)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济南市文化东路 29 号七星吉祥大厦 A 座 注册资本 :481,116.5857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 孙亮 经营范围 : 对高等级公路 桥梁 隧道基础设施的投资 管理 养护 咨询 服务及批准的收费, 救援 清障 ; 仓储 ( 不含化学危险品 ); 装饰装修 ; 建筑材 5

料的销售 ; 对港口 公路 水路运输投资 ; 公路信息网络管理 ; 汽车清洗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 ( 二期 ) 北座注册资本 :1,211,690.84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 : 张佑君经营范围 : 证券经纪 ( 限山东省 河南省 浙江省天台县 浙江省苍南县以外区域 ); 证券投资咨询 ; 与证券交易 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 证券承销与保荐 ; 证券自营 ; 证券资产管理 ; 融资融券 ; 证券投资基金代销 ; 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 ; 代销金融产品 ; 股票期权做市 (3) 福建天宝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 109 号东煌大厦 29 层 01 室注册资本 :40,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 : 潘振东经营范围 : 对采矿业的投资 ; 矿产开采咨询服务 ; 矿产品的销售 ;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 ; 房屋租赁 ; 物业管理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4) 福建新联合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法人独资 ) 注册地址 : 福州市马尾区汇江公寓 208 单元注册资本 :1,200 万元人民币 6

法定代表人 : 刘明薇 经营范围 : 不从事任何法律 法规规定禁止或需经审批的项目, 自主选择经 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 2 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及交易情况 上述发行对象和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若发行人未来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 方进行重大交易, 将按照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予 以如实披露 三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变化 ( 一 )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单位 : 股 %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 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1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58.09 1,454,600,484 1,454,600,484 2 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 3.87 96,973,366 96,973,366 3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28 57,000,000 0 4 北京永信国际投资 ( 集团 ) 有限公司 2.02 50,700,000 0 5 福建天宝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 50,000,000 0 6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二户 1.93 48,426,150 48,426,150 7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62 40,469,890 0 8 福建泰禾投资有限公司 1.16 29,000,000 0 9 福建省长乐市长源纺织有限公司 0.93 23,300,000 0 10 西博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0.88 22,000,000 0 ( 二 ) 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完成股份登记后, 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单位 : 股 %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持股总数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7

1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注 ) 52.74 1,454,600,484 1,454,600,484 2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4.35 119,989,367 119,989,367 3 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 3.52 96,973,366 96,973,366 4 福建天宝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36 92,530,568 42,530,568 5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6 54,000,000 0 6 北京永信国际投资 ( 集团 ) 有限公 司 1.83 50,335,000 0 7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二户 1.76 48,426,150 48,426,150 8 福建新联合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54 42,530,568 42,530,568 9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47 40,469,890 0 10 福建泰禾投资有限公司 1.05 29,000,000 0 注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于近期完成改制, 并更名为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 具体请见公司 2016-041 号公告 ( 三 ) 本次发行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 公司股本总额为 2,504,000,000 股, 控股股东为东方资 产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东方资产持有发行人股份 1,454,600,484 股, 占发 行人总股本的 58.09%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 253,960,657 股, 发行完成后东方资产持有公司的股份 数量不变, 持股比例变更为 52.74%,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 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一 ) 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 公司总股本为 2,504,000,000 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253,960,657 股, 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2,757,960,657 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公 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单位 : 股变动前变动数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 的流通股份 1 国家持有股份 48,426,150-48,426,150 2 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1,551,573,850-1,551,573,850 3 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 253,960,657 253,960,657 8

4 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 - - 5 境外法人 自然人持有 股份 - - - 6 其他 -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合计 1,600,000,000 253,960,657 1,853,960,657 无限售条件 的流通股份 A 股 904,000,000-904,000,0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合计 904,000,000-904,000,000 股份总额 2,504,000,000 253,960,657 2,757,960,657 ( 二 ) 对资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 公司的股本总额将会相应扩大, 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将会有所下降, 但不会导致公司股本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公司将根据本次发行后股本及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对 公司章程 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 公司总资产 净资产和净资本规模将相应增加, 资产负债率也将下降, 从而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 有效降低财务风险, 使公司的财务结构将更加稳健 ( 三 ) 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证券经纪 ; 证券投资咨询 ; 与证券交易 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 证券承销与保荐 ; 证券自营 ; 证券资产管理 ; 融资融券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 ; 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 ; 代销金融产品 此外, 公司还通过子公司开展另类投资 直接投资 期货经纪等业务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 补充营运资金, 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 四 ) 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股票发行前, 公司严格按照 公司法 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 法人治理结构比较完善, 建立了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高效的风险实时监控系统, 具有较为完备的风险控制体系和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 本次股票发行后, 公司的控股股东并未发生变更,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稳定, 不会影响原有法人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独立性 公司将根据 9

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国家政策的规定, 进一步规范运作, 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同时, 更多的投资者特别是机构投资者成为公司股东并带来新的管理理念和方法, 有利于公司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 ( 五 ) 高管人员结构变动情况公司暂无对高管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 因此公司的高管人员结构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变化 ( 六 ) 对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影响本次发行完成后,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和管理关系均不会发生变化, 也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同业竞争或新增关联交易 五 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 一 ) 保荐机构 ( 联席主承销 ) 名称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 瞿秋平保荐代表人 : 崔浩 杨涛项目协办人 : 张君 办公地址 :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14 层 联系电话 : 021-23219000 传真 : 021-63411627 ( 二 ) 联席主承销商名称 :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 项目联系人 : 办公地址 : 程宜荪 张阳 江帆 北京市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5 层 10

联系电话 : 010-58328888 传真 : 010-58328764 ( 三 ) 联席主承销商名称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项目联系人 : 吴承根 黄静宜 办公地址 : 杭州市杭大路一号黄龙世纪广场 C 座 607 联系电话 : 0571-87902574 传 真 : 0571-87903737 ( 四 ) 发行人律师 名 称 : 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 事务所负责人 : 张利国 经办律师 : 办公地址 : 马哲 曹一然 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联系电话 : 010-88004488 传真 : 010-66090016 ( 五 ) 审计机构名称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事务所负责人 : 顾仁荣经办会计师 : 王需如 刘贵彬 刘涛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 塔 5-11 层 联系电话 : 010-88095868 11

传真 : 010-88091190 ( 六 ) 验资机构名称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事务所负责人 : 顾仁荣经办会计师 : 王需如 刘涛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 塔 5-11 层联系电话 : 010-88095868 传真 : 010-88091190 六 上网公告附件 ( 一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情况报告书 ; ( 二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出具的验资报告 ; ( 三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之审核报告 ; ( 四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17 日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