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 公司拟向包括吉林金塔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金塔投资 ) 在内的不超过 10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之一金塔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129,477,298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4.98%, 其主要股东为公司高管人员 所属企

Similar documents
2.4 限售期: 乙方所认购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0 个月内不得转让 限售期满后, 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 股份认购协议 5.2 款第 (5) 项 (5) 本协议项下乙方获得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现修改为 (5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 视市场情况和成功完成发行需要, 公司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履行必要程序的前提下, 另行选择以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董

证券代码:601766(A股) 股票简称:中国南车(A股) 编号:临

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宋尚龙 孙晓峰 徐德复 李廷亮 刘树森 王化民 陈继忠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其他 6 名非关联董事参加表决 具体说明如下 : ( 一 ) 公司符合 管理办法 规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 1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 2 本次发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具体方案进行了第四次调整, 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 1. 发行方式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调整前 :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公司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6 个月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向

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 修订稿 ) 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 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 <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 的议案 等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关的议案, 关联董事钟烈华在相关议案审议时回避表决, 相关议案经非关联

表决结果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二 ) 逐项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巩固市场, 顺利实施公司 入股施工一体化 项目, 优化财务结构, 增强抗风险能力,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代码:601766(A股) 股票简称:中国南车(A股) 编号:临

对象认购的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后 : 定价基准日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定价基准日为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根据市场情况和成 功完成发行需要, 公司可在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履行必要程序的前提下, 修订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为以下两个价格孰高者 :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编号:临2011-xxx

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关联董事贾跃亭先生 邓伟先生回避表决, 相关议案得到了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 二 ) 逐项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 2016 年 6 月 17 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 ( 临时 ) 会议及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日期间如有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将对发行股票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协商确定 2 保利集团承诺以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且不低于 5 亿元现金 并且与其他认购对象相同的认购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3 本次

Microsoft Word _2005_n.doc

20%, 即不超过 16, 万股 ( 含 16, 万股 ),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20,000 万元 ( 含发行费用 ) 其中, 特变电工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认购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 ( 含本数 ), 特变电工认购股份数量为其最终认购金额除以最终发

行数量和募集资金金额, 各发行对象认购数量和金额相应等比例调减, 公司对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 草案 )( 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 ) 一并进行修订, 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员工拟认购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总额由不超过 88,800 万元调整为不超过 746,974,800 元, 其中公司董事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的授权, 本议案由本次会议与会董事进行逐项表决,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鸿达兴业集团 ) 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之一, 因此,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周奕丰 蔡红兵对该议案的各项子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表决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进行, 公司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表决结果 :695,699,400 股同意,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200 股反对,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敦煌种业 编号:临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卧龙电气 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江先生符合其第 条的关联自然人情形, 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因此, 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 三 ) 表决情况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

币 1.00 元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3 票 ; 反对票 0 票 ; 弃权票 0 票 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本次发行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核准有效期内, 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发行对象发行股票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3 票 ; 反对票 0 票 ;

合计 110,961, ,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或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70%, 本次发行数量将随发行价格调整而进行相应调整 (2) 发行对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 一 ) 关联方基本情况企业名称 : 深圳前海凯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住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 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严戈注册资本 :5,000 万元经营范围 : 资产管理 受托资产管理 投资管理 ( 不得

湖北百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注册地址 : 主要办公地点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 :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灌婴路 99 号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灌婴路 99 号李钢 129,363,000 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具体事项如下 :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选

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海乐 徐慧涛 杨晓初 程远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 三 ) 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

表决情况 : 同意 12 票, 弃权 0 票, 回避 3 票, 反对 0 票 ; 表决结果 : 通过 ( 三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太极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条件的不超过 10 名的特定对象 除太极集团有限公司外, 其他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 : 同意 6 票 ; 反对 0 票 ; 弃权 0 票 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 6 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 : 同意 6 票 ; 反对 0 票 ; 弃权 0 票 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

1 在 重大事项提示 之 一 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之 ( 四 ) 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 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第一章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及 第五章本次发行股份情况 中根据调整股份发行定价基准日情况修订了相关内容 2 在 重大事项提示 之 二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以及 第一章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6 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赵凤岐先生 7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8 会议出席情况: 共 20 名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187,1

修改发行方案部分内容 发行数量和发行定价基准日等条款, 发行方案中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变更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 1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或者 中泰化学 ) 本次发行对象为包括控股股东新疆中泰 ( 集团 ) 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中泰集团 ) 在内的不超过十名

最终发行数量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确定, 计算方法为 : 发行股票数量 =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 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 具体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 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与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根据询价结果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 除息的, 本次发行

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 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过去 12 个月内, 公司与天津安塞之间没有发生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为 2018 年 5 月 18 日, 根据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 不含定价基准日 ) 公司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向上取 2 位小数 ) 确定的本次发行价格为 3.28 元 / 股 ( 二 ) 发行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共 137,195,121 股, 全

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

元 表决结果 : 经表决,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由公司选择适当时机向包括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海航旅游 ) 宁波杭州湾新区凯撒世嘉二期股权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会议议程 序号 会议内容 1 宣布大会开幕 2 介绍出席本次现场股东大会股东出席情况 3 宣读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4 议案一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 二次修订稿 ) 的议案 5 议案二 : 关于增加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调整机制和调整发行数量的议案 6 议案三 : 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的

票上市规则, 该项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 二 )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分别与吴宏亮 长江资管签订了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 三 )2015 年 12 月 30 日,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核准文件后, 公司将按中国证监会等部门规定的程序组织本次发行定价市场询价 鸿达兴业集团不参与询价, 但接受市场询价结果, 认购价格与其他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相同 2016 年 3 月 29 日, 公司与鸿达兴业集团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鸿达兴业集团本次认购的

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核准的有效期内择机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对象发行 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 信托投资公司 财务公司 保险机构投资者

2015 年 5 月 25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 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 ;2015 年 5 月 26 日, 公司发布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5号

熊猫烟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 福建省青山纸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上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如下 : ( 一 )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股票, 面值为 1.00 元 / 股 ( 人民币元, 下同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表决结果 : 同意 71,850,745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 ( 含网络投票 )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 ( 含网络投票 )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单独持有公司 5% 以下股份的参会股东同意 2.2 发行方式

资产负债表

广州海鸥卫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5 人, 出席 9 人, 董事徐德复先生 王广基先生 谢地先生 柳红女士 李玉先生 黄百渠先生均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 2 公司在任监事 9 人, 出席 3 人, 监事李廷亮先生 韩冬阳先生 李斌先生 孙弘女士 王劲松先生

议程安排 一 会议召集人 : 公司董事会二 会议召开的日期 时间 :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6 年 6 月 23 日 14 点 30 分网络投票起止时间 : 自 2016 年 6 月 23 日至 2016 年 6 月 23 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

附件1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大千生态公告编号 :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了回避, 由 3 名非关联董事逐项表决 1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在中

<4D F736F F D2033A1A2B5DAC8FDBDECBCE0CAC2BBE1B5DAB6FECAAEB6FEB4CEBBE1D2E9BEF6D2E9>

( 一 )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表决结果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 二 )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实施 表决结果 :7 票赞成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爱施德 公告编号:

表决结果 : 赞成票 11 票, 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 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 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 财务公司 资产管理公司 保险机构投资者 信托投资公司 ( 以其自有资金 ) 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合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中国一重 公告编号:临

证券代码: 股票简称:华北制药 编号:临

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15 年修订 ) 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9 人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 3 公司董事会秘书

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 靳晓堂先生本次认购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 二 ) 关联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 年 5 月 12 日,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等议案, 关联董事靳坤先生回避表决, 相关议案经非关联董事一致表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 福建省青山纸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上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为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 二 )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本次发行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为 :8 票同意,0 票反对,

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有效期内择机向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获得通过 2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述公式算出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的均价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 ( 含税 )), 并于 2017 年 7 月 6 日实施完毕,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 23.53

2018 年 6 月 29 日, 公司 2018 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认购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参会董事 10 人, 同意票 9 票, 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 关联董事张新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

grandall

证券代码:600170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董事长黄昌华先生 董事郑军先生因涉及关联交易, 回避表决 (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在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浙江世宝公告编码 :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董事会第二十二第二十二次会议次会议书面书面决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浙江世宝股份有限

本次发行为面向特定对象的非公开发行 已确定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欣 ( 集团 ) 有限公司 未确定的发行对象不超过九名, 将在以下投资者中选择 :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 信托投资公司 ( 以其自有资金 ) 财务公司 保险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法人 自然人

证券代码:000977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红星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 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 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的规定, 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二 ) 本次股份认购暨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

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本次发行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本次发行对象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北京电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大橡塑 编号:临2009—008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 福建省青山纸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上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决方式符合 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及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决议有效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8 人, 董事周俊先生因公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2 人, 监事长周敏女士因公未出席本次股

600303_ _1_-

调整后方案 : 5 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1, 万股 ( 含本数 ) 若 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 上述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2.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3.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财务决算

有松芝股份 16,251,890 股股份, 约占增发完成后松芝股份注册资本的 2.97%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取得发行方股东大会的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因公司董事 总经理马京明先生同时兼任松芝股份的董事职务, 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参与松芝股份定向增发涉及的有关关联

公司持有本公司 86,529,867 股, 合计持有 765,968,930 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68.38%, 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云南通达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二级子公司, 为本公司关联方 铁路投资为高速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为本公司关联方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有关规定, 高速集团 云

<4D F736F F D20C9F1BFAAB9C9B7DDB9D8D3DACDF8CFC2C5E4CADBB9C9C6B1C9CFCAD0C1F7CDA8B5C4CCE1CABED0D4B9ABB8E62E646F63>

本次股票发行为公司挂牌以来首次股票发行, 不存在前次发行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解除公司与河北亚创能源装备销售有限公司 1, 万元及与河北尚讯燃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 万元的债务关系, 优化公司财务结构, 增强公司偿债能力 关于本次债权转股权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详见本方案

Transcription:

证券代码 :600881 证券简称 : 亚泰集团公告编号 : 临 2016-028 号 吉林亚泰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暨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吉林金塔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认购不超过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5% 的股份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于 2015 年 4 月 1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吉林金塔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出资 409,092,400.30 元认购 98,576,482 股, 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 满足公司未来发展对资金的需求, 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和投融资能力, 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一 关联交易概述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 公司拟向包括吉林金塔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金塔投资 ) 在内的不超过 10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之一金塔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129,477,298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4.98%, 其主要股东为公司高管人员 所属企业班子成员 ( 总部中层 ) 和核心骨干管理人员, 是本公司的关联方 金塔投资本次拟以现金认购不超过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5% 的股份, 该认购股份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吉林省国资委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关联股东将在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就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 关联方介绍公司名称 : 吉林金塔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长春市二道区东环路 5688 号法定代表人 : 向前注册资本 :84,850,689 元经营范围 : 投资管理 资产管理 ( 不得从事理财 非法集资 非法吸储 贷款等业务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目前, 金塔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 股东姓名 ( 名称 ) 持股数量 ( 万股 ) 持股比例 在上市公司任职 宋尚龙 1,468.78 17.3102% 董事长 总裁 孙晓峰 216.70 2.5539% 副董事长 副总裁 徐德复 375.43 4.4246% 副董事长 刘树森 375.43 4.4246% 董事 常务副总裁 总会计师

王化民 375.43 4.4246% 董事 副总裁 总经济师 陈继忠 375.43 4.4246% 董事 副总裁 张凤瑛 375.43 4.4246% 董事 副总裁 姜余民 261.33 3.0799% 监事会主席 李廷亮 216.70 2.5539% 监事会副主席 韩冬阳 213.85 2.5203% 监事 孙弘 128.71 1.5169% 监事 李斌 205.21 2.4185% 监事 王劲松 46.48 0.5478% 监事 于来富 123.67 1.4575% 监事 刘晓峰 375.43 4.4246% 副总裁 杨毅鸣 216.33 2.5495% 副总裁 田奎武 277.44 3.2698% 副总裁 王友春 216.33 2.5495% 副总裁 翟怀宇 260.10 3.0654% 副总裁 秦音 118.46 1.3961% 董事会秘书 其他 102 名自然人 2,262.40 26.6630% 合计 8,485.07 100.00%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吉林金塔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74,917.36 万元, 净资产为 8,785.15 万元,2015 年实现净利润为 -2,636.78 万元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金塔投资目前持有公司股票 129,477,298 股, 金塔投资承诺认购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的 5%, 具体认购数量在按竞价程序确定发行价格后, 由公司根据市场发行情况经与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协商后确定 金塔投资本次认购的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

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金塔投资承诺限售期满后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所持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四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本次非公开发行以公司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为定价基准日 (2016 年 4 月 16 日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 的 90%, 即不低于 4.70 元 / 股 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 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 结合市场情况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 遵照价格优先原则, 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本次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金塔投资不参与本次询价过程中的报价, 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 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五 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 的主要内容 2016 年 4 月 15 日, 公司与金塔投资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 主要内容如下 : ( 一 ) 合同主体 签订时间 1 合同主体甲方 : 吉林亚泰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 吉林金塔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 签订时间甲 乙双方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签署

附条件生效的 吉林亚泰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 ( 二 ) 认购股票数量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43,541.87 万元, 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730,940,148 股 ( 含本数 ), 乙方拟认购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的 5%, 具体认购数量在按竞价程序确定发行价格后, 由甲方根据市场发行情况经与其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协商后确定 ( 三 ) 认购方式 认购价格 限售期 1 认购方式: 在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及其为本次发行聘请的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发出的书面缴款通知的相关规定, 将其认购标的股票的资金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划入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为本次发行所专门开立的账户, 上述认购资金在会计师事务所完成验资并扣除相关费用后, 再行划入甲方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2 认购价格: 乙方认购标的股票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 ( 甲方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之日, 即 2016 年 4 月 16 日 ) 前 20 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 的 90%, 即不低于 4.70 元 / 股 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 由甲方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 结合市场情况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 遵照价格优先原则, 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乙方不参与本次询价过程中的报价, 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 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

份 若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则乙方认购标的股票的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3 限售期: 乙方承诺其按本协议认购的标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承诺限售期满后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所持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 四 ) 合同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本协议自甲 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成立, 并自以下条件均获得满足之日起生效 : (1) 甲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 ; (2) 甲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及本协议 ; (3) 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本次发行 ; (4) 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 ( 五 ) 违约责任及保证金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有关义务 所作出的承诺和保证, 即视为该方违约, 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除外 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使本协议不能全部履行 不能部分履行或不能及时履行, 并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 该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金额以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为限 在甲方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及本协议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 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 150 万元的履约保证金 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甲方本次发行后, 乙方及时足额缴纳认购价款的, 甲方将在乙方足额缴纳认购价款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返还乙方缴

纳的前述履约保证金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 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甲方本次发行后, 乙方放弃认购标的股票, 或者迟延缴纳认购价款超过合理期限的, 则乙方缴纳的履行保证金及其孳息将不予返还 甲方本次发行最终未能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 甲方应当在中国证监会未核准的相关公告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 返还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乙方已按照上述约定支付了履约保证金, 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价格调整后, 双方同意履约保证金金额不再增加 六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有利于进一步推动传统产业的优化升级, 有利于培育和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运用, 将优化公司的权益结构, 增强抗风险能力, 降低财务费用, 提高盈利能力, 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七 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本次交易已经公司 2016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宋尚龙 孙晓峰 徐德复 刘树森 王化民 陈继忠 张凤瑛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其他八名非关联董事参加表决 表决结果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其中五位独立董事表决结果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是公开 公平 合理的, 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

决, 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 因此, 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 历史关联交易情况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于 2015 年 4 月 1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金塔投资现金出资 409,092,400.30 元认购 98,576,482 股, 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该出资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准验字 [2015]1030 号 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九 备查文件 1 公司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 2 吉林亚泰(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 3 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 ; 4 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