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 : 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 及 國立高雄大學推廣教育實施辦法 二 目的 : 配合南部產業的發展, 特別開放語文專業修習課程, 落實終身學習之教育理念 三 班別名稱 : 東亞語文專業學士學分班 四 招生對象 :1 18 歲以上 五 招生人數 : 每科限招生 6 人 國立高雄大學 104 學年度第二學期東亞語文學系辦理推廣教育 東亞語文專業學士學分班 招生簡章 2 未滿 18 歲者, 應具備報考大學之資格 1. 開設課程說明及師資 : 班別代號 :R1042108 科目名稱學分數時數授課教師所屬系所等級職稱專 ( 兼 ) 任 初級日語 Ⅱ 4 4 陳志文東亞語文學系教授專任 初級日語會話 Ⅱ 2 2 深尾圓東亞語文學系副教授專任 日語語法 Ⅱ 2 2 陳志文東亞語文學系教授專任 初級韓語 Ⅱ 4 4 李京保東亞語文學系副教授專任 初級韓語會話 Ⅱ 2 2 河凡植東亞語文學系副教授專任 初級越語 Ⅱ 4 4 陳氏蘭東亞語文學系講師專案 初級越語會話 Ⅱ 2 2 阮氏美香東亞語文學系講師專案 中級日語 Ⅱ 3 3 何資宜東亞語文學系助理教授專任 中級日語會話 Ⅱ 2 2 深尾圓東亞語文學系副教授專任 日語聽講實習 Ⅱ 2 2 深尾圓東亞語文學系副教授專任 高級日語 Ⅱ 2 2 深尾圓東亞語文學系教授專任 高級日語會話 Ⅱ 2 2 森國松江東亞語文學系講師兼任 日語口譯 Ⅱ 2 2 何資宜東亞語文學系助理教授專任 中級韓語 Ⅱ 3 3 王清棟東亞語文學系助理教授專任 中級韓語會話 Ⅱ 2 2 河凡植東亞語文學系助理教授專任 韓國韓語習作 Ⅱ 2 2 李京保東亞語文學系副教授專任 高級韓語 Ⅱ 2 2 王清棟東亞語文學系助理教授專任 韓語發音 2 2 河凡植東亞語文學系副教授專任 韓語口譯 Ⅱ 2 2 王清棟東亞語文學系助理教授專任 中級越語 Ⅱ 3 3 阮氏美香東亞語文學系講師專案 1
中級越語會話 Ⅱ 2 2 陳氏蘭 東亞語文學系 講師 專案 越語聽講實習 Ⅱ 2 2 阮氏美香 東亞語文學系 講師 專案 進階越語語法 Ⅱ 2 2 陳氏蘭 東亞語文學系 講師 專案 高級越語 Ⅱ 2 2 陳氏蘭 東亞語文學系 講師 專案 越語語法 2 2 陳氏蘭 東亞語文學系 講師 專案 越語翻譯 Ⅱ 2 2 阮氏美香 東亞語文學系 講師 專案 越語習作 Ⅱ 2 2 阮氏美香 東亞語文學系 講師 專案 高級越語會話 Ⅱ 2 2 阮氏青河 東亞語文學系 講師 兼任 韓國政治概論 2 2 河凡植 東亞語文學系 副教授 專任 韓國社會概論 2 2 河凡植 東亞語文學系 副教授 專任 韓國歷史 2 2 河凡植 東亞語文學系 副教授 專任 進階韓語語法 Ⅱ 2 2 王清棟 東亞語文學系助理教授 專任 進階日語語法 Ⅱ 2 2 陳采玉 東亞語文學系助理教授 兼任 韓國新聞選讀 2 2 河凡植 東亞語文學系 副教授 專任 日語習作 Ⅱ 2 2 深尾圓 東亞語文學系 副教授 專任 日本歷史 2 2 何資宜 東亞語文學系助理教授 專任 韓語翻譯 Ⅱ 2 2 王清棟 東亞語文學系助理教授 專任 韓國語法 2 2 李京保 東亞語文學系 副教授 專任 越語新聞選讀 2 2 阮氏青河 東亞語文學系 講師 兼任 日語教學法 2 2 何資宜 東亞語文學系助理教授 專任 日語翻譯 Ⅱ 2 2 森國松江 東亞語文學系 講師 兼任 日本企業經營管理 2 2 張清雲 東亞語文學系 講師 兼任 六 設備 : 國立高雄大學之教室 圖書及資訊設備 七 學分抵免 : 修讀期滿且成績及格之科目, 由本校發給學分證明 ; 結業後經本校東亞語文學系入學考試錄取者, 依法取得學籍後, 學分之採認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 本班次為學分班, 不授予學位證書, 如欲取得學位須經各類入學考試通過後依規定辦理 該修習學分不得作為取得合格教師資格教育學分採計之用 ) 八 開課日期 : 自民國一 五年二月十七日至民國一 五年六月二十一日止 九 上課時間及地點 : 科目名稱每週授課時段上課地點 初級日語 Ⅱ 星期一上午 10 時至 12 時 星期三上午 10 時至 12 時 H1-111 初級日語會話 Ⅱ 星期二下午 01 時至 03 時 H2-102 日語語法 Ⅱ 星期二上午 10 時至 12 時 H1-111 2
初級韓語 Ⅱ 星期二上午 10 時至 12 時 星期四上午 10 時至 12 時 H2-201 初級韓語會話 Ⅱ 星期二下午 01 時至 3 時 H1-111 初級越語 Ⅱ 星期四上午 10 時至 12 時 星期五上午 10 時至 12 時 H2-202 初級越語會話 Ⅱ 星期四下午 03 時至 05 時 H1-111 中級日語 Ⅱ 星期二上午 09 時至 12 時 H2-102 中級日語會話 Ⅱ 星期三下午 01 時至 03 時 H2-102 日語聽講實習 Ⅱ 星期一下午 01 時至 03 時 H2-102 高級日語 Ⅱ 星期一下午 03 時至 05 時 H2-102 高級日語會話 Ⅱ 星期四下午 03 時至 05 時 H2-202 中級韓語 Ⅱ 星期四上午 09 時至 12 時 H1-111 中級韓語會話 Ⅱ 星期二上午 10 時至 12 時 H2-101 韓國韓語習作 Ⅱ 星期一上午 10 時至 12 時 H2-201 高級韓語 Ⅱ 星期二下午 01 時至 03 時 H2-201 韓語口譯 Ⅱ 星期三下午 01 時至 03 時 H1-102 中級越語 Ⅱ 星期四上午 09 時至 12 時 H1-103 中級越語會話 Ⅱ 星期四下午 01 時至 03 時 H2-102 越語聽講實習 Ⅱ 星期一上午 10 時至 12 時 H1-111 進階越語語法 Ⅱ 星期三下午 03 時至 05 時 H2-102 高級越語 Ⅱ 星期三下午 01 時至 03 時 H2-202 越語語法 星期四下午 3 時至 5 時 H2-102 越語習作 Ⅱ 星期一下午 03 時至 05 時 H2-202 高級越語會話 Ⅱ 星期四下午 03 時至 05 時 H1-211 韓國政治概論 星期一上午 10 時至 12 時 H2-202 韓國社會概論 Ⅱ 星期二下午 03 時至 05 時 H1-111 韓國歷史 星期三上午 10 時至 12 時 H1-103 進階韓語語法 Ⅱ 星期三下午 03 時至 05 時 H2-201 進階日語語法 Ⅱ 星期三下午 01 時至 03 時 H1-11 韓國新聞選讀 星期一下午 01 時至 03 時 H1-111 日語習作 Ⅱ 星期三下午 01 時至 03 時 H2-201 3
日本歷史星期四下午 01 時至 03 時 H1-109 韓語翻譯星期三上午 10 時至 12 時 H2-201 日語教學法星期四上午 10 時至 12 時 H1-109 日語翻譯 Ⅱ 星期四下午 01 時至 03 時 H2-202 日本企業經營管理星期五上午 10 時至 12 時 H1-103 十 收費標準 : 每學分貳仟元整, 雜費一學期參佰陸拾元整 十一 報名日期 : 即日起開始受理報名 十二 報名方式 : 1 填妥報名表 ( 如後 ) 及備齊學歷證件並連同繳費證明 ( 影本 ) 一併寄至國立高雄大學東亞語文學系收 2 地址 :811 高雄市楠梓區高雄大學路 700 號東亞語文學系 3 聯絡電話 :07-5919761,FAX:07-5919762 4 相關訊息請洽 :http://deal.nuk.edu.tw/ 東亞語文學系 http://eec.nuk.edu.tw/ 高雄大學推廣教育中心 十三 繳費方式 : 1. 採電匯方式 ( 可至全省各銀行 郵局辦理 ) 2. 請匯存入土地銀行高雄分行戶名 : 國立高雄大學 401 專戶 ( 帳號 : 033056000076) 3. 匯款時務請代辦行局於匯款單備註欄輸入 班別代號 :R1042108 姓名 身分證字號 4. 請依行局規定另加匯款手續費 十四 退費準則 : 學員繳費後, 因故無法就讀時, 得申請退還所繳學分費或學費 雜費等各項費用, 經開班計畫主持人陳轉系所 推廣教育中心 校長核准 退費標準如下 : 1. 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 退還已繳學分費或學費 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 自開班上課之日算起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 退還已繳學分費或學費 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 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 不予退還 2. 已繳代辦費應全額退還, 但已購置成品者, 發給成品 3. 因故未能開班上課, 全額退還已繳費用 十五 請假準則 : 1 因婚 喪 點閱召集 教育召集等而致無法上課者, 須提出正式的書面證明方得准假 2 學員請假時數逾全學期時數的三分之一者, 不得參與該科目之學期考試, 該科目學分以零分計算 十六 附則 : 4
1 相關繳交資料學歷證件如有假借 冒用 偽造或變造等情事, 一經查明, 即予退學 該違規事件如在結業之後發生, 則勒令繳還並註銷其學分證明 2 本招生準則如有未盡事宜, 悉依有關教育法令及本校相關章則辦理 3 依教育部 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 規定 : 本班次修習之學分不得作為取得合格教師資格之證明, 亦不授予學位證書, 如欲取得學位須經各類入學考試通過後依規定辦理 4 依 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 規定 : 學士程度學分班學員, 每學期累計各校修習之學分至多以 18 學分為限 5
班別名稱 : 東亞語文專業學士學分班班別代號 :R1042108 學號 ( 由本系填寫 ) 姓名 : 性別 : 男 女 照片 出生年月日 身分證字號 通訊地址 服務單位最高學歷學校名稱 : 科系所 : 肄 / 畢 聯絡電話 (O) (H) (M) E-mail 課程資訊來源 報紙 : 見報時段 週末 平日 親朋介紹 DM 公司推派 主動洽詢 本校主動告知 電子郵件 網路資訊 廣播電台宣傳 其他 ( 可複選 ) 應檢附資料 報名科目 ( 請勾選 ) 1.( ) 最高學歷證明影本 ( 附表一 ) 2.( ) 身分證影本及銀行或郵局存摺影本 ( 附表二 ) 3.( ) 繳費滙款證明 收據 ( 附表三 ) 4.( ) 照片一吋 2 張 ( 請於後面書寫姓名 ) 初級日語 Ⅱ 初級日語會話 Ⅱ 日語語法 Ⅱ 中級日語 Ⅱ 中級日語會話 Ⅱ 日語聽講實習 Ⅱ 高級日語 Ⅱ 高級日語會話 Ⅱ 日語口譯 Ⅱ 初級韓語 Ⅱ 初級韓語會話 Ⅱ 中級韓語 Ⅱ 中級韓語會話 Ⅱ 韓語聽講實習 Ⅱ 高級韓語 Ⅱ 韓語發音 韓語口譯 Ⅱ 初級越語 Ⅱ 初級越語會話 Ⅱ 中級越語 Ⅱ 中級越語會話 Ⅱ 越語聽講實習 進階越語語法 高級越語 Ⅱ 越語口譯 Ⅱ 其他 ( 本系 104 學年度第 2 學期開設課程 ) 核定共報名科, 學分 ( 此欄由本系填寫 ) 收 費 收費明細學分費 ( 單位 : 元 / 每學分 ) 雜費 ( 單位 : 元 / 每學期 ) 金額 2,000 元 360 元 6
備 註 1. 繳費收據 : ( 本系填寫 ) 2. 若無法開班, 本所將全額費用退款至您的指定帳號 銀行 ( 郵局 ) 代碼 : 局號 : 帳號 : 7
國立高雄大學推廣教育學分班檢附資料 ( 附表一 ) 班別名稱 : 東亞語文專業學士學分班 (R1042108) 學員姓名 : 最高學歷證明影本 : 請縮小至 B5 規格黏貼於此 勿超出框線外 8
國立高雄大學推廣教育學分班檢附資料 ( 附表二 ) 班別名稱 : 東亞語文專業學士學分班 (R1042108) 學員姓名 : 身分證正面影本 身分證反面影本 銀行或郵局存摺影本 銀行 ( 郵局 ) 代碼 : 分支代碼 : 帳號 : 9
國立高雄大學推廣教育學分班檢附資料 ( 附表三 ) 班別名稱 : 東亞語文專業學士學分班 (R1042108) 學員姓名 : 繳費收據黏貼處 :( 學雜費 ) 高大收據影本黏貼處 :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