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 年度母嬰親善醫療院所認證說明會 資料表填報說明 講師 : 蔡玉純院長特別助理兼任企畫室主任 服務機關 : 天主教若瑟醫療財團法人若瑟醫院 1
認證資料表介紹 為利認證委員於實地認證前, 瞭解醫療院所基本資料 所提供之服務內容 服務量及相關統計數據, 俾利實地認證參考 醫院基本資料 設置 參與母嬰照護之人力配置 哺餵母乳政策 工作人員教育訓練 統計表 本年度認證資料表將提供內容相同之兩種檔案 (Excel Word), 供醫療院所下載使用, 擇一填報即可 2
認證資料表 - 統計表填寫方式 3
統計表填寫原則 年度統計率 (1-12 月 ) 之計算, 請依各月份 (1 至 12 月 ) 之人數加總後代入公式計算, 請勿以平均方式計算, 且跨年度資料勿作加總及平均 各項百分比請計算至小數第 3 位後, 四捨五入至小數第 2 位 效期內之醫療院所請依據表格填寫 104 年 1 月至 105 年 3 月之數據 新申請認證之醫療院所 ( 含前次認證不合格之機構 ) 只需填寫 105 年 1-5 月資料數據即可 4
統計表 - 陸之一 住院期間母乳 哺育率統計表 計算方式 : 總哺育率 = 純母乳哺育 + 混和母乳哺育人數 ( 母乳 + 配方奶 ) 當月活產數 100% 5
統計表 - 陸之一 住院期間母乳 哺育率統計表 名詞定義 : 純母乳 : 1. 從出生到出院前未添加母乳之外食物 ( 如 : 葡萄糖水 配方奶及飲料等 ) 故餵食葡萄糖水測試嬰兒吞嚥功能即不得列為純母乳哺育 2. 若為醫療必要之處置, 並不違反純母乳哺育之原則, 不需排除於計算分母群體 3. 因醫療因素 ( 以 WHO/UNICEF,2009 公告之項目為準則且有醫師診視紀錄或處方 ) 而添加母乳代用品, 並不違反純母乳哺育之原則, 不需自母數中排除計算, 惟期間母親仍持續哺餵母乳仍可視為純母乳哺育 6
統計表 - 陸之一 住院期間母乳 哺育率統計表 名詞定義 : 活產 : 1. 當月活產數 (A)= 當月實際活產數 (B)- 活產扣除人數 (C) 於院內早產之嬰兒, 若因疾病或有醫療需要而需禁食之情形, 可列為扣除人數 ( 亦即不列入當月活產數 ) 若有嬰兒在住院期間死亡之情形, 必須自當月活產數扣除, 並於附表說明 2. 當月實際活產數 (B)= 當月 ( 以出生日計算 ) 出生數 ( 含正常及生病之嬰兒 )- 死產數 轉健保床的嬰兒 生理性黃疸嬰兒, 畸形兒等所有活產嬰兒皆算在內 若有嬰兒在住院期間死亡之情形, 必須自當月活產數扣除, 並於陸之二 住院期間母乳哺育率排除個案統計表說明 3. 活產扣除人數 (C)= 轉院 ( 含轉出或轉入 ) 之嬰兒數 ( 不含轉至院內其他單位者 ) 7
統計表 - 陸之一 住院期間母乳 哺育率統計表 8
問答集 -1 Q: 若因醫療因素而添加母乳代用品, 是否需於母數排除? A: 依據本項填表說明 一 以 WHO/UNICEF,2009 公告之項目為準則且有醫師診視紀錄或處方, 即不需自母數中排除計算 9
問答集 -2 Q: 若嬰兒於住院期間死亡, 應如何列計? A: 依據本項填表說明 三 若有嬰兒在住院期間死亡之情形, 必須自當月活產數扣除, 並於附表說明 10
常見案例說明 案例一 婦產科 3 月份共生產總數 90 位, 其中有 2 位死產, 有 4 位早產兒轉至 醫院, 接受純母乳哺餵新生兒有 30 人, 有 2 位新生兒因為體重下降至 12%, 有給於母乳代用品 ; 接受混合哺餵有 45 人 ; 接受純配方奶有 9 人 扣除人數 6 位 (2 位死產 +4 位轉院 ) 純母乳人數 30 人 ( 需含 2 位因醫療需要 ) 項目 月份 當月活產數 (A) [ 扣除人數及原因請填寫附表 ] 純母乳 哺育方式 混合哺餵 母乳 + 配方奶 純配方奶 人數 % 人數 % 人數 % B B/A 100% C C/ A 100% D D/A 100% 總哺乳率 E=(B+C)/ A 100% 3 月 84 30 35.71 45 53.57 9 10.71 89.29 11
常見案例說明 案例二 區域醫院婦產科病房 3 月份共生產總數 60 位, 其中有 3 位死產, 有 5 位早產兒其中 1 位因為多重心臟病轉至 醫學中心, 有 4 位轉入 NICU 加護病房,1 位 NPO 中, 院外轉入 3 位入住 NICU; 接受純母乳哺餵共計 24 位 ( 含院外轉入 2 位 ); 接受混合哺餵有 30 人 ; 接受純配方奶有 4 人 ( 含院外 1 位 ) 扣除人數 5 位 (3 位死產 +1 位轉院 +3 位轉入 +1 位早產兒 NPO) 純母乳人數 22 人 ( 需扣除 2 位院外轉入 ) 配方奶人數 3 人 ( 扣除院外 1 人 ) 項目 月份 當月活產數 (A) [ 扣除人數及原因請填寫附表 ] 純母乳 哺育方式 混合哺餵 母乳 + 配方奶 純配方奶 人數 % 人數 % 人數 % B B/A 100% C C/ A 100% D D/A 100% 總哺乳率 E=(B+C)/ A 100% 3 月 55 22 40 30 54.55 3 5.45 90.91 12
統計表 - 柒之一 產後即刻母嬰 皮膚接觸統計表 名詞解釋 : 正常新生兒 : 不需立即轉健保床之新生兒 皮膚接觸 : 指嬰兒前胸 腹部和母親的前胸 腹部有皮膚對皮膚的接觸 1. 若為母親本身醫療必須之情況不得接觸嬰兒, 則可扣除 陰道產皮膚接觸須於嬰兒產出後半小時內進行 剖腹產皮膚接觸則為產婦手術中或手術完成清醒後半小時內進行 13
統計表 - 柒之一 產後即刻母嬰 皮膚接觸統計表 14
問答集 -1 Q: 皮膚接觸應於何時開始 持續多久? A: 依據措施四認證基準 陰道生產之產婦, 於產後半小時之內 ( 不限地點 ), 就能與自己的嬰兒, 有 20 分鐘以上之皮膚接觸, 及剖腹生產之產婦, 於手術中或手術完成清醒後半小時之內 ( 不限地點 ), 就能與自己的嬰兒, 有 10 分鐘以上之皮膚接觸 15
問答集 -2 Q: 如因醫療需要而未能執行母嬰皮膚接觸, 是否須於排除? A: 依據本項備註 二 若為母親本身醫療必須之情況不得接觸嬰兒, 則可扣除, 並請於排除個案統計表中註明扣除原因 16
問答集 -3 Q: 若新生兒是跟爸爸做肌膚接觸的話, 是否可以採計? A: 不予採計, 皮膚接觸率係指母嬰產後即刻皮膚接觸率, 主要目的是母嬰間的連結及促使成功哺乳的第一步, 以母嬰為主體 ( 如果媽媽因醫療需要或疾病等特殊因素, 則可扣除, 並請於附表中註明扣除原因 而進行父嬰皮膚接觸, 對嬰兒的發展 父嬰關係仍是好的 ) 17
常見案例說明 案例一 產婦李 於 3/23 上午 10 點 40 分陰道產產下 1 位女嬰, 體重 3050 公克, 呼吸每分鐘 70 下 微胸肋凹, 產房人員進行新生兒處理後抱至嬰兒室使用氧氣觀察, 後呼吸較為順利,11 點 3 分在產後恢復室進行肌膚接觸 Q: 計算肌膚接觸率時, 其分子 分母是否皆計 算之? A: 因為尚未超出 30 分鐘, 故皆計算之 18
常見案例說明 案例二 產婦林 於 4/20 凌晨 3 點 25 分剖腹產產下 1 位男嬰, 體重 3250 公克, 因為胎便吸入, 臉部發紺, 產房人員直接於 3 點 30 分抱至新生兒加護病房, 小兒科醫師立即給予氧氣治療及相關處置並收治 Q: 計算肌膚接觸率時, 其分子 分母是否皆計 算之? A: 因為直接入住新生兒加護病房, 因此, 分子 分母皆排除之 19
常見案例說明 案例三 產婦王 於 3/23 上午 14 點 40 分剖腹產產下 1 位女嬰, 體重 2560 公克, 產婦於 15 點 18 分清醒送回婦產科病房, 護理人員於 16 點 05 分將寶寶送至病房進行肌膚接觸 18 分鐘以及親子同室 Q: 計算肌膚接觸率時, 其分子 分母是否皆計 算之? A: 分母要算入, 但分子須排除 ( 因為清醒後超出 30 分鐘 ) 20
常見案例說明 案例四 產婦李 於 3/24 上午 10 點 40 分陰道產產下 1 位女嬰, 體重 3050 公克, 於 10 點 45 分進行肌膚接觸, 產婦於 11 點 18 分突然發生子宮收縮不良現象, 產房人員便將新生兒抱至嬰兒室 Q: 計算肌膚接觸率時, 其分子 分母是否皆計 算之? A: 因為肌膚接觸已經超出 20 分鐘以上, 分子 分母故皆計算之 反之, 若肌膚接觸時間未 達 20 分鐘, 母親發生狀況導致無法繼續進行 肌膚接觸, 則可排除 21
統計表 - 捌之一 24 小時親子同 室率統計表 計算方式 : 正常產婦採行 24 小時親子同室 = 陰道產產婦採行 24 小時親子同室人數 + 剖腹產產婦採行 24 小時親子同室人數總正常產婦人數 100% 22
統計表 - 捌之一 24 小時親子同 室率統計表 名詞定義 : 當月實際產婦人數 - 扣除人數 = 當月正常產婦人數 正常產婦人數 : 指母嬰皆正常的母親數, 故多胞胎以一人計算 24 小時親子同室 : 1. 新生兒出生後, 在 4 小時內即開始進行親子同室 2. 在全程住院期間每日母嬰分離時間不超過 1 小時 ( 若為醫療需要之檢查不予列入, 各種非醫療需要之情形皆須計入分離時間之計算 ) 月份之計算以住院開始日期為依據 23
統計表 - 捌之一 24 小時親子同 室率統計表 24
問答集 -1 Q: 若新生兒於出生時有出現呼吸喘之情形, 待穩定後進行親子同室已超出 4 小時, 是否需於母數排除? A: 新生兒於出生時有出現呼吸喘之情形, 不得於母數排除 ; 依據本項備註 一 正常產婦人數指母嬰皆正常的母親數, 若為轉健保床之新生兒, 或母親本身醫療必須之情況, 則可扣除 25
問答集 -2 Q: 如於病房外地點進行親子同室行為, 是否可採計? A: 依據本項備註 二 新生兒出生後, 在 4 小時內即進行親子同室 ; 且在全程住院期間每日母嬰分離時間不超過 1 小時, 因此, 住院期間不限地點, 母嬰分離時間不超過 1 小時, 即可採計 26
問答集 -3 Q: 新生兒如因檢查需要, 是否需計入分離時間之計算? A: 依據本項備註 二 若為醫療需要之檢查不予列入, 各種非醫療需要之情形皆須計入分離時間之計算, 如因自費項目檢查之需要, 嬰兒由母親陪同執行檢查, 則不予計入分離時間, 但是需有相關護理紀錄 27
問答集 -4 Q: 如為棄嬰 出養等個案, 若產婦在嬰兒出生前或出生後拒絕 24 小時親子同室或哺乳, 是否可扣除? A: 可扣除, 但須註明扣除原因 28
問答集 -5 Q: 若新生兒出生時間至親子同室開始時間如遇為跨月 跨日時, 應如何採計? A: 跨日 : 新生兒出生後, 在 4 小時內即進行親子同室 跨月 : 依據本項備註四 月份之計算以住院開始日期為依據 29
問答集 -6 Q: 多胞胎產婦是否須於個案排除表註記? A: 個案排除表僅需呈現扣除人數及其原因, 惟為避免多胞胎產婦與新生兒數字不同, 建議宜註記說明 30
常見案例說明 案例一 產婦李 於 3/23 上午 10 點 40 分陰道產產下 1 位女嬰, 體重 3050 公克, 呼吸每分鐘 70 下 微胸肋凹, 產房人員進行新生兒處理後抱至嬰兒室使用氧氣觀察, 後呼吸較為順利, 於下午 3 點 30 分開始進行親子同室 Q: 計算親子同室率時, 如何計算之? A: 需納入母數計算, 因為未入住健保床 ; 但分 子須排出, 因為未於產後 4 小時開始執行親子 同室 31
常見案例說明 案例二 產婦林 於 3 月 13 日上午 11 點 40 分剖腹產產下 1 位女嬰, 體重 3050 公克, 呼吸每分鐘 70 下 微胸肋凹, 產房人員進行新生兒處理後抱至嬰兒室使用氧氣觀察, 後呼吸較為順利, 於下午 3 點 30 分開始進行親子同室, 後於 3 月 15 日下午 6 點 46 分, 因為呼吸喘且嘴唇有發紺情形, 經小兒科醫師評估後, 收住於小兒加護病房 Q: 計算親子同室率時, 如何計算之? A: 可從母數中排除 ( 因入住健保床 ) 32
常見案例說明 案例三 3 月 31 日晚上 10 點 30 分陰道產產下 1 男嬰, 體重 3208 公克, 於 4 月 1 日凌晨 1 點 55 分進行親子同室,4 月 2 日上午 11 點 5 分出院, 期間皆執行親子同室, 每天下午 5 點 15 分送回嬰兒室洗澡約 45 分鐘, 之後會再送回病房與母親一起 A: 24 小時親子同室率計算, 分子 分母皆納入計算 此個案統計納入 3 月統計數據 ( 因為住院日為 3/31) 33
常見案例說明 案例四 3 月 2 日產婦王 於晚上 7 點 30 分剖腹產產下 1 男嬰, 體重 3508 公克, 於 3 月 2 日晚上 10 點 5 分開始進行親子同室,3 月 4 日開始有多次吐奶的情形, 且有腹脹, 經小兒科醫師診視後, 於 3 月 5 日下午 1 點安排腹部超音波檢查, 檢查時間 35 分鐘, 於 3 月 8 日上午 10 點 15 分出院, 期間皆執行親子同室, 每天下午 5 點 15 分送回嬰兒室洗澡約 45 分鐘, 之後會再送回病房與母親一起 A: 24 小時親子同室率計算, 分子 分母皆納入計算 此個案於 3 月 5 日離開母親時間合計雖超過 1 小時, 但因超音波檢查視為醫療需要, 故不需要納入離開時間統計, 因此未超出 1 小時 34
常見案例說明 案例五 醫院婦產科病房 3 月份共生產總數 100 位, 陰道產 64 位, 扣除人數 5 位 (IUFD 1 早產合併呼吸喘 3 新生兒感染 1), 接受 24 小時親子同室有 12 位 ; 剖腹產 36 位新生兒 ( 含 1 位雙胞胎 ), 扣除 4 位 ( 先天性心臟病 2, 胎便吸入 2), 接受 24 小時親子同室 5 位 月份 總正常產婦人數 陰道產產婦採行 24 小時親子同室 剖腹產產婦採行 24 小時親子同室 正常產婦採行 24 小時親子同室 陰道產剖腹產合計人數 % 人數 % 人數 % A B C=A+B D D/A 100 E E/B 100 F=D+E F/C 100 3 月 59 31 90 12 20.34 5 16.13 17 18.89 35
常見填表錯誤的部分 純母乳的人數不等於是親子同室總人數 ( 因為純母乳不只有親餵亦有瓶餵 ; 而純吃配方奶或是混和哺餵亦可進行親子同室 ) 扣除人數務必依照定義執行, 尤其是親子同室率, 依照嬰兒進出時間超過母親身邊 1 小時即不納入分子計算 肌膚接觸的統計須注意時間內完成, 若為母親因素, 於附表扣除原因, 務必填寫清楚 表格填寫事項 ( 範例說明 ) 36
統計表填報操作範例 37
步驟一填寫基本資料 38
步驟二填寫統計表 1. 步驟一填答完機構資料後, 奇他表格機構資料將會自動帶入, 無需重複填答 2. 僅需填入機構所統計之數字, 本表格將會自動計算 39
Q&A 40
感謝聆聽 敬請指教 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