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性危害預防
壹 化學性危害因子概述貳 化學性危害因子分類參 影響毒性作用強度之因素肆 化學性因子危害評估伍 化學性危害因子預防 術科重點評量 & 考題
壹 化學性危害因子概述 一 有害物質進入人體途徑二 劑量與效應之觀念三 有害物的型態
一 有害物質進入人體途徑 (1) 食入 ( 消化系統 ) (2) 皮膚接觸 (3) 吸入 ( 呼吸系統 ) (4) 眼睛接觸
(1) 食入 ( 消化系統 ) 食入並非所有有害物質進入人體途徑中危害最大者, 此乃因不易吸收進入血液 胃內之酸性作用 腸之鹹性胰液作用 飲食之稀釋 胃液和胰液將毒物水解 腸道之選擇性吸收及使毒物變為不溶解性物及肝之代謝作用使之變性 變質 解毒
(2) 皮膚接觸 A. 連續接觸可能滲入皮膚甚至體內引起過敏或職業疾病, 如產生脫水或脫脂作用, 使皮膚乾裂而感染細菌或受污染 ; 另一方面刺激皮膚表皮起泡或紅腫 ; 滲入皮膚長瘤 B. 溶劑可由皮膚吸收 ; 三硝基苯 芳香族胺 酚 氰化氫等會由皮膚吸收造成組織毒性 防護方法為使用必要之防護衣 防護手套等避免直接接觸
(3) 由呼吸道吸入 90 m2 3-5 億個肺泡 肺面積 70 m2 肺泡面積
(4) 眼睛接觸 A. 可能造成刺激或失明, 不小心噴濺及霧滴 蒸氣 氣體可能造成慢性或急性傷害 B. 眼睛吸收過量亦會引起組織中毒, 如碘蒸氣 氟醋酸等
二 劑量與效應之觀念 ( 一 ) 有毒物質 凡物質經由呼吸器官吸入 皮膚接觸或口服後會對正常生理功能產生干擾者, 不管是可逆的或不可逆的 產生良性或惡性腫瘤 致畸胎或致變異, 甚至死亡等, 即稱該物質有毒性 ( 二 )Paracelsus 氏法則 沒有東西是無毒的, 所有東西均是具有毒性的, 沒有無毒性的物質, 僅有劑量可決定一物質是否具毒性或不具毒性
( 三 ) 暴露 任何化學物質要對人體產生作用, 首先應有暴露, 所謂暴露係指人們在作業環境中接觸某些物質或在該環境中與此等化學物質共存即為暴露, 如使用有機溶劑作業時, 即暴露在其所產生之蒸汽中 ( 四 ) 劑量 = C * T * K C : 環境濃度 T : 曝露時間 K : 攝入及滯留係數
( 五 ) 劑量與效應 有害物作用於人體, 其可能造成之結果為 (1) 無作用 (2) 可逆反應 (3) 不可逆反應或 (4) 死亡 有些感受性高者, 在未達一般人之不可逆必要劑量或濃度時, 已經受到不可逆之影響 ; 然有些人則達較高濃度或劑量時始達不可逆反應
( 六 ) 容許濃度之觀念 毒性作用與容許濃度
( 七 ) 相對毒性之大小 1.LC50 ( 半致死濃度 ) 在某一段時間內犧牲 50% 實驗動物所需之致死濃度 2.LD50 ( 半致死劑量 ) 犧牲 50% 實驗動物之致死劑量 ( 物質之 LC50 或 LD50 愈小毒性愈大 ) ( 物質之 LC50 或 LD50 之實驗曲線斜率愈大則 LC50 或 LD50 愈小, 其愈大毒性愈大 )
立即致危濃度 IDLH (Immediately Dangerous to Life or Health) 其定義為人類暴露於短時間 [ 一般為 30 分內 ] 的最高濃度 達此濃度可能造成 : 1. 生命喪失 2. 不可逆的健康效應 3. 降低逃生有害環境能力 註 : 特別針對急性呼吸危害之暴露而定
三 有害物的型態 ( 作業環境中 ) (1) 氣狀有害物 1. 氣體 : 在常溫常壓下為氣態者 2. 蒸氣 : 在常溫常壓下為液體或固體經揮 ( 蒸 ) 發昇華為氣態者 (2) 粒狀有害物 1. 粉塵 : 由物理性力量如機械方法產生懸浮於空氣中之固體微粒 (100μm 以下 ) 2. 霧滴 : 工業製程中產生懸浮於空氣中之微小液體 (5~100μm) 3. 燻煙 : 物質高溫加熱元素或金屬蒸氣凝結而成之固態微粒 (0.1~1μm) 4. 煙塵 : 含碳物質燃燒不完全所產生之粒狀混合物 (0.01~1μm) 5. 纖維 : 如石綿等 6. 霧 : 由液體以機械力量分散至空氣中之液體小滴
貳 化學性危害因子分類 一 窒息性物質二 刺激 ( 腐蝕 ) 危害性物質三 麻醉危害性物質四 致塵肺性物質五 發熱性物質六 全身性危害物質七 致過敏性物質八 致變異及致畸胎性物質九 致癌性物質
一 窒息性物質 ( 一 ) 單純性窒息性物質 : 如氮氣 氬氣 甲烷 丙烷 丁烷及二氧化碳等會稀釋氧氣濃度造成缺氧窒息 ( 二 ) 化學性窒息性物質 : 一氧化碳及氰化物等影響組織對氧之利用或阻止干擾氧之送至組織 ; 硫酸霧滴使喉部痙攣 二氧化氮造成肺水腫等均會影響肺部氣體的交換 123
二 刺激 ( 腐蝕 ) 危害性物質 ( 一 ) 此等物質一般具有酸或鹼之特性 刺激性物質亦具有腐蝕性, 對皮膚 眼睛引起激烈之灼傷而導致嚴重腐蝕傷害, 長期酸氣由口中吸入或侵蝕時會造成牙齒酸蝕症 此等物質亦會導致呼吸道發炎疼痛 粘液分泌增加 ; 嚴重之發炎或粘膜腫脹會導致呼吸道狹窄甚至窒息 ; 肺泡發炎導致肺水腫造成心臟衰竭或窒息死亡 ( 二 ) 刺激之部位與該物質之溶解度有關 ; 高溶解度者有氨 氯化氫 氟化氫 甲醛 乙醛等作用於上呼吸道 ; 中溶解度者有二氧化硫 氟 氯 溴 碘 臭氧等則可同時影響上呼吸道及下呼吸道 ; 至於溶解度較低之二氧化氮 三氧化二氮 光氣等則主要作用於下呼吸道及呼吸道末端
三 麻醉危害性物質 ( 一 ) 急性中毒 : 瞬間吸入高濃度之有機溶劑蒸氣, 極易死亡或立刻產生嚴重臨床症狀 ( 昏迷 ) ( 二 ) 慢性中毒 :( 職業病 ) 長時間暴露低濃度有機溶劑蒸氣下, 會產生下列慢性病變 : (1) 神經係統 頭痛 幻想 (2) 造血係統 目眩 貧血 ( 甲苯及二甲苯 ) (3) 肝臟 疲勞 食慾不振及黃瘦 (4) 皮膚 乾裂疼痛 角質化 起泡潰爛 (5) 致癌 肝癌 ( 含氯之有機溶劑 )
四 致塵肺性物質 ( 一 ) 良性塵肺症 ( 非纖維化性塵肺症 ) ( 二 ) 纖維化性塵肺症 1. 矽肺症 2. 礦工塵肺症 3. 石綿肺症
( 一 ) 良性塵肺症 ( 非纖維化性塵肺症 ) 良性塵肺症之特徵為對塵埃之組織反最小, 對肺機能不生障礙者不致有成為癌症之因素者 僅由於吸入塵埃蓄積留存於肺部不具伴有明顯的組織纖維化反應, 無肺功能障礙 而在胸部 X 光片上出現細小圓形斑點陰影 最常見為 : 1. 石膏沈著症 2. 石末沈著症 3. 錫肺症 4. 鋇肺症
( 二 ) 纖維化性塵肺症 1. 矽肺症 : 矽肺症在肺內形成由圓形的膠原所組成的細小分離的纖維性小結, 小結分佈於血管周圍的淋巴管淋巴結中 矽肺小結會融合而成為大纖維化塊 矽肺症通常於多年矽塵暴露後, 且進行較慢 2. 礦工塵肺症 : 發生於煤礦的礦工, 因吸入煤塵所引起, 曾或同時暴露於矽塵者會發生混合塵肺纖維化 肺部內煤塵斑有中央小葉型肺氣腫 煤塵與膠原蛋白纖維結合成為黑色的纖維化大團塊 3. 石綿肺症 : 石綿肺症是一種廣泛肺間質纖維化疾病, 多分佈於肺下半, 肺肋膜可變厚 嚴重纖維化部域可見支氣管擴張, 肺門淋巴腺也不增大
五 發熱物物質 金屬燻煙或高分子燻煙等暴露會造成如感冒般忽冷忽熱之症狀, 如鋅 鎘 銅及塑膠射出成型產生之燻煙等
六 全身性危害物質 吸入或吸收此等物質會產生毒性病理作用, 包括身體不同部位的危害, 如鉛之危害 : ( 一 ) 神經系統 : 震顫 垂腕症 ( 二 ) 造血系統 : 鉛顏貌 ( 蒼白 ) ( 三 ) 生殖系統 : 男性不孕 懷孕流產 ( 四 ) 消化系統 : 便祕 腹痛 疝痛及鉛緣
七 致過敏性物質 ( 一 ) 會對呼吸道產生刺激 使粘膜腫脹 鼻分泌物增加 打噴嚏 呼吸困難 氣喘 降低肺活量等, 如異氰酸鹽類及花粉 香料 皮革纖維 煙草等之粉塵暨棉花 大麻 黃麻等之纖維 ( 二 ) TDI( 二異氰酸甲苯 ) 作業 職業性氣喘
八 致變異及致畸胎性物質 ( 一 ) 致變異物質改變精子或卵子之遺傳基因, 如氯乙烯等 ( 二 ) 致畸胎性物質 致畸胎物會導致懷孕婦女胎兒孕育之傷害, 致畸胎物不會傷害母體, 但進入孕育中之胎兒並加以傷害, 如不幸暴露於會造成畸型的安眠劑 (Thalidomide), 在德國曾造成一萬人以上畸型 ; 水銀亦是一種致畸胎物
九 致癌性物質 ( 一 ) 鍍硬鉻作業 鼻中隔穿孔及肺癌 ( 二 ) 巴拉刈作業 皮膚原位癌 ( 三 ) 石綿作業 間皮瘤及肺癌 ( 四 ) 苯作業 骨髓性白血病 ( 血癌 ) ( 五 ) 染料作業 膀胱癌 (β- 萘胺 聯苯胺 二胺基聯苯 4- 胺基聯苯 奧黃等 ) ( 六 ) 氯乙烯作業 肝癌 ( 七 ) 鎘 痛痛病及肺癌 ( 八 ) 瀝青 ( 柏油 ) 砷 煤焦油 皮膚癌 ( 九 ) 汞 水俁病 ( 神經性病變 )
IARC ( 國際癌症研究署 ) 致癌性分類 (International Agency for Research on Cancer) Group 1- 確定人體致癌 Group2A- 疑似 ( 極有可能 ) 人體致癌 (probably) Group2B- 可能人體致癌 (possibly) Group 3- 無法判斷為人體致癌性 (notclassifiable) Group 4- 非疑似人體致癌性 (probably not)
致癌性分類內容 第一級 (Group 1) 第二級 A 類 (Group 2A 第二級 B 類 (Group 2B) 第三級 (Group 3) 第四級 (Group 4) 現有 88 類物質 ( 如苯 菸草 ( 吸或嚼 ) γ 射線 高溫油炸澱粉 ( 炸薯條 ) 黃麴毒素 放射性物質 石綿 戴奧辛等 ), 對人類為確定之致癌物 現有 64 類物質 ( 如苯乙烯 三氯乙烯 甲醛 多氯聯苯 丁二烯 硫酸二甲酯 環氧氯丙烷 四氯乙烯 柴油引擎廢氣等 ), 對人類為很可能致癌物, 對動物則為確定致癌物 現有 236 類物質 ( 如四氯化碳 太陽燈 紫外線輻射 二異氰酸甲苯 汽油引擎廢氣等 ), 對人類為有可能致癌物, 對動物很可能也是致癌物 現有 496 類物質 ( 如咖啡因 食用色素等 ), 目前尚無足夠的動物或人體的資料, 以供分類該物質是否為人類致癌物 現有 1 類物質 (caprolactam 己內醯胺, 為一種化學原料 ), 根據已有資料, 足以認為該物質並非致癌物 234
1. 可能引起肺癌的物質丙烯睛 煤焦爐排放物 砷 異丙基苯 鈹 二氯甲基苯 鎘 鉻 游離輻射 ( 粒子輻射 ) 芥子氣 鎳 氡 氯乙烯等 2. 可能引起皮膚癌之物質瀝青 砷 紫外線 柏油 X- 射線 異丙基苯 切削油 煤灰 β- 丙內酯 3. 可能引起膀胱癌之物質 Β- 萘胺 聯苯胺 二胺基聯苯 4- 胺基聯苯 奧黃等 4. 可能引起肝癌之物質氯乙烯 砷 阿特靈 四氯化碳 三氯甲烷 滴滴涕 地特靈 飛佈達 多氯聯苯 4- 二甲胺基偶氮苯 5. 可能引起鼻腔癌之物質鉻 異丙基油 鎳 木屑等
參 影響毒性作用強度之因素 (1) 暴露途徑 (7) 環境因子 (2) 進入速度 (8) 社會因素 (3) 滯留及排泄 (9) 個人因素 (4) 化學物質間之反應 (10) 忍受能力 (5) 化合物之構造 (11) 暴露濃度 (6) 化學性物質之物理特性 (12) 暴露時間
一 曝露途逕 ( 一 ) 皮膚暴露 : 此為發生職業病之最大原因, 但並非最嚴重的 一般因刺激引起皮膚炎, 但有害物質經由皮膚吸收進入體內均較吸入或腸胃進入為慢且機會少 有害物質要從皮膚吸收前需經好幾層, 而消化道或呼吸道進入則只需二層 ( 二 ) 食入 : 從口腔進入後經由消化系統進入血液循環系統再至細胞 大部分由口腔攝入之化學物質除非吸收進入血液循環系統, 否則不致引起全身障害 ( 三 ) 吸入 : 吸入為發生職業中毒之主要原因, 然並非所有懸浮於空氣中之有害物質均能隨吸入空氣進入血液 ; 有些隨著呼氣呼出, 有些則被呼吸道粘膜捕捉或被巨噬細胞吞噬清除, 但有些則進入血液後進入細胞
二 進入速度 劑量與化學物質進入身體之途徑有關 : 一旦有害物質進入血液其即有機會擴散至全身, 其擴散作用則受通過細胞膜之能力及其與身體各部位之親和力影響 一化學物質之蓄積於身體不同部位乃由於結合 主動輸送及脂肪中之溶解度不同所致 三 滯留及排泄 有害物質在身體內滯留之時間亦影響該毒性物質作用之強度 生物轉化作用亦為重要因素, 尤其是肝內酵素很不幸的, 新陳代謝後有些物質其毒性可能比原物質的毒性更強
四 化學物質間之反應 ( 一 ) 相乘作用 : 兩種物質同時存在時, 其危害大於兩種危害相加的效果, 有時甚至等於兩者相乘的效應, 例如 : 菸煙與石綿 菸煙與二氧化矽 氫氟酸及硫酸鈹 過氧化氫及臭氧 二氧化硫及硫酸霧滴 石綿職業暴露會增加 5 倍罹患肺癌的機會, 吸菸會增加 10 倍罹患肺癌的機會, 若同時吸菸及石綿職業暴露則會增加 50 倍罹患肺癌的機會 ( 二 ) 相加作用 : 兩種物質同時存在時, 其危害約等於兩種危害相加的效果 例如 : 鉛 + 砷 + 鎘 貧血二氧化硫 + 二氧化氮 降低嗅覺機能
五 化合物之構造 例如移去一化學物質之氫原子可能即完成改變其毒性 ; 一物質之二價鑑位置改變亦可能改變一物質之毒性 ; 一原子之位置改變亦可能改變化學物質之毒性 不同化合物結構影響不同之器官及組織 ; 例如四氯化碳及乙烯等氯化烴類對肝之作用 ; 芳香族胺引起膀胱癌 ; 重金屬對骨 ; 釩作用於黏膜引起綠舌頭 ; 鉻引起鼻中膈穿孔
六 化學物質之物理特性 ( 一 ) 粒徑 ( 愈小危害愈大 ) (1) 維持其懸浮狀態, 因懸浮時間之延長而有最大之影響 (2) 沈積在肺部之機會及量亦較多 (3) 停留時間較長 ( 二 ) 表面積 ( 愈大危害愈大 ) 表面積亦會改變一物質之毒性 ; 如氧化鈹之毒性與表面積有 很大的關係, 改變其表面積即改變其毒性 ( 三 ) 溶解度 溶解度決定毒性化學物質之作用部位, 如作用部位改變, 其 毒性亦改變
七 環境因子 環境因子包括溫度 壓力 輻射 有害物之吸收 新陳代謝 和排泄等過程與溫度有關係 ; 輻射暴露則會影響血液組織之屏障之作用, 改變酵素系統及改變排泄型態 八 化學物質之構造 ( 一 ) 有機汞 > 無機汞 ( 二 ) Cr > Cr ( 三 ) As > As ( 四 ) Mn > Mn
九 個人因素 年齡 性別 基因等影響個人之新陳代謝機轉, 因此相同暴露對不同個人, 其毒性作用結果亦異 個人曾經暴露之歷史及曾罹患之疾病 過去的暴露可能會增加抵抗能力, 亦可能增加過敏或無影響 ; 例如二異氰酸甲苯最初接觸並無影響, 然而再度的接觸則會引起過敏毒性, 因此像此種已被敏感化之勞工應調換作業場所, 避免再暴露
十 忍受能力砷如由口腔攝入時, 其作用比以前同量砷之毒性作用為低, 此可能係因吸收及分散功能受損, 或排泄功能 新陳代謝毒性轉化能力增加之故 例如一次抽菸可能會不適, 但如繼續抽菸則會產生抵抗香菸中致病物質之能力 十一 曝露濃度高濃度短時間暴露或低濃度長時間之暴露均可能對人體造成影響 十二 曝露時間 暴露時間愈長, 同一濃度時引起中毒之機會愈大
肆 化學性危害因子評估 一 有害物容許濃度及空氣中濃度表示法二 作業環境監測目的三 化學性因子測定項目及期限四 化學性因子測定紀錄保存年限五 可用直讀式儀器測定之化學性因子六 測定結果之評估
一 有害物容許濃度及空氣中濃度表示法 註 : 1. 有害物空氣中濃度表示 (1) 氣狀有害物之表示 : (cm3/m3) (mg/m3) (2) 粒狀有害物之表示 : (mg/m3) (f/cc) cm3/m3 (ppm 體積濃度表示法 ) 常溫常壓下, 每立方公尺空氣中氣狀有害物之立方公分數 mg/m3 ( 重量濃度表示法 ) 常溫常壓下, 每立方公尺空氣中粒狀或氣狀有害物之毫克數 f/cc ( 石綿纖維濃度表示法 ) 常溫常壓下, 每立方公分纖維根數
2. 有害物容許濃度 (1) 八小時日時量平均容許濃度 :(PEL-TWA) 為勞工每天工作八小時, 一般勞工重複暴露此濃度以下, 不致有不良反應者 (2) 短時間時量平均容許濃度 :(PEL-STEL) 為一般勞工連續暴露在此濃度以下任何十五分鐘, 不致有不可忍受之刺激, 或慢性或不可逆之組織病變 麻醉昏暈作用 事故增加之傾向或工作效率之降低者 (PEL-STEL) = (PEL-TWA) X 變量係數 (3) 最高容許濃度 :(PEL-Ceiling) 為不得使一般勞工有任何時間超過此濃度之暴露, 以防勞工不可忍受之刺激或生理病變者
3. 粉塵容許濃度 種類 第一種粉塵第二種粉塵第三種粉塵第四種粉塵 粉塵 含結晶型游離二氧化矽 10 % 以上之礦物性粉塵 未滿 10% 結晶型游離二氧化矽之礦物性粉塵 石綿纖維 厭惡性粉塵 容許濃度 可呼吸性粉塵 總粉塵 10 mg/m3 30 mg/m3 %sio2+2 %sio2+2 1 mg/m3 4 mg/m3 每立方公分 0.15 根 5 mg/m3 10 mg/m3
有害物容許濃度標準不適用於下列事項之判斷 : 1. 以二種不同有害物之容許濃度比作為毒性之相關指標 2. 工作場所以外之空氣污染指標 3. 職業疾病鑑定之唯一依據
二 作業環境監測目的 1. 為掌握勞工作業環境實態 2. 評估勞工暴露實況
三 化學性因子監測項目及期限 (1) 粉塵作業場所應每 6 個月或作業條件改變時測定粉塵濃度一次以上 (2) 於三氯甲烷 1.1.2.2- 四氯乙烷 四氯化碳 1.2- 二氯乙烯 1.2- 二氯乙烷 二硫化碳 三氯乙烯 丙酮 異戊醇 異丁醇 異丙醇 乙醚 乙二醇乙醚 乙二醇乙醚醋酸酯 乙二醇丁醚 乙二醇甲醚 鄰 - 二氯苯 二甲苯 甲酚 氯苯 乙酸戊酯 乙酸異戊酯 乙酸異丁酯 乙酸異丙酯 乙酸乙酯 乙酸丙酯 乙酸丁酯 乙酸甲酯 苯乙烯 1.4 二氧陸圜 四氯乙烯 環己醇 環己酮 1- 丁醇 2- 丁醇 甲苯 二氯甲烷 甲醇 甲基異丁酮 甲基環己醇 甲基環己酮 甲丁酮 1.1.1- 三氯乙烷 1.1.2- 三氯乙烷 丁酮 二甲基甲醯胺 四氫呋喃 正己烷等之有機溶劑作業場所, 應每 6 個月測定其濃度一次以上
(3) 製造 處置或使用聯苯胺及其鹽類 4- 胺基聯苯及其鹽類 β- 萘胺及其鹽類 二氯聯苯胺及其鹽類 α- 萘胺及其鹽類 鄰 - 二甲基聯苯胺及其鹽類 二甲氧基聯苯胺及其鹽類 鈹及其他合物 多氯聯苯 次乙亞胺 氯乙烯 苯 丙烯腈 氯 氰化氫 溴甲烷 二異氰酸甲苯 對 - 硝基氯苯 氟化氫 碘甲烷 硫化氫 硫酸二甲酯 石綿 鉻酸及其鹽類 煤焦油 砷及其化合物 重鉻酸及其鹽類 鎘及其他合物 氰化鉀 氰化鈉 汞及其無機化合物 五氯酚及其鈉鹽 硫酸 錳及其化合物 鎳及其化合物等之特定化學物質作業場所暨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 應每 6 個月測定其濃度一次以上
(4) 接近煉焦爐或於其上方從事煉焦場所, 應每 6 個月測定溶於苯之煉焦爐生成物之濃度 1 次以上 (5) 鉛作業場所應每 1 年測定鉛濃度一次以上 (6) 四烷基鉛作業場所應每 1 年測定四烷基鉛濃度 1 次以上
四 化學性因子測定紀錄保存年限 作業環境測定結果依下列規定記錄, 並保存 3 年 : 測定時間 測定方法 測定處所 ( 含位置圖 ) 測定條件 測定結果 測定人員姓名 依據測定結果採取之必要防範措施事項
聯苯胺及其鹽類 4- 胺基聯苯及其鹽類 β- 萘胺及其鹽類 二氯聯苯胺及其鹽類 α- 萘胺及其鹽類 鄰 - 二甲基聯苯胺及其鹽類 二甲氧基聯苯胺及其鹽類 鈹及其化合物 鉻酸及其鹽類 重鉻酸及其鹽類 次乙亞胺 氯乙烯 三氯乙烯 四氯乙烯 苯 石綿 煤焦油 硫酸 砷及其化合物及鎳及其化合物等物質之測定紀錄應保存 30 年 粉塵之測定紀錄至少應保存 10 年 其餘測定保存 3 年
五 可用直讀式儀器測定之化學性因子 目前得以直讀式儀器測定者, 係指 : 二氧化碳 二硫化碳 二氯聯苯胺及其鹽類 次乙亞胺 二異氰酸甲苯 硫化氫 汞及其無機化合物
六 測定結果之評估 (1) 全程工作日之時量平均濃度不得超過相當 8 小時日時量平均容許濃度 TWA<PEL-TWA (2) 任何一次連續 15 分鐘內之平均濃度不得超過短時間時量平均容許濃度 STEL<PEL-STEL (3) 任何時間均不得超過最高容許濃 Ceiling<PEL-Ceiling
(1)ppm(cm³/m³) = mg / m³ 24.45/M (2)PEL-TWAt = PEL-TWA8 8 / t (t 8) (3) TWA = C1 T1+ C2 T2+ C3 T3 + Cn Tn T1+ T2+T3+..+Tn (4) PEL-STEL = PEL-TWA8 f ( 變量係數 ) (5) (TWA)1 (TWA)2 (TWA)n 1 合法 + +. + ( PEL-TWA8)1 (PEL-TWA8 )2 ( PEL-TWA8)n >1 違法
例 -1
答 : 王君於各場所中單一物質八小時日時量平均暴露量 甲物質 =(20ppm 4hrs+40ppm 2hrs+0ppm 2hrs)/8hrs =20ppm 乙物質 =(80ppm 4hrs+0ppm 2hrs+80ppm 2hrs)/8hrs =60ppm 丙物質 =(0ppm 4hrs+100ppm 2hrs+300ppm 2hrs)/8hrs =100ppm 由題意所示, 各物質為相加效應, 計算王君一天各物質之暴露量 濃度 ) T=( 甲 - 暴露濃度 )/( 甲 - 容許濃度 )+( 乙 - 暴露濃度 )/( 乙 - 容許 + ( 丙 - 暴露濃度 )/( 丙 - 容許濃度 ) T=20/40+60/120+100/400=1.25>1 因其總合超過 1, 即表示不符合法令規定
伍 化學性危害因子之預防 一 一般預防對策二 作業環境改善三 作業環境措施四 健康檢查及管理
一 一般預防對策 ( 可由發生源 傳播或擴散路徑及暴露者三方面著手 )
( 一 ) 從發生源 1. 以低毒性 低危害性物料取代 2. 作業方法 作業程序之變更 3. 製程之隔離, 包括時間與空間 4. 製程之密閉 5. 濕式作業 6. 局部排氣裝置之設置 7. 控制設備良好維護保養計畫, 維持有效控制能力 567
( 二 ) 傳播路徑 1. 廠場整潔, 立即清理, 避免二次發生源之發生 2. 整體換氣裝置之設置, 稀釋有害物濃度 3. 供給必要之新鮮空氣稀釋危害物 4. 擴大發生源與接受者 ( 暴露者 ) 之距離, 如自動化 遙控, 減少不必要之人員暴露 5. 自動偵測監視裝置之設置以提出警訊, 減少人員暴露 6. 作業場所之整理整頓, 減少作業振動再發散
( 三 ) 暴露者 1. 教育及訓練, 使作業勞工知所應為 2. 輪班以減少暴露時間 3. 使用空氣簾幕等以保護作業者, 使作業勞工不致暴露 4. 個人劑量計使用, 使勞工知自己暴露情形而能小心謹慎 5. 個人防護具之使用, 緊急處理時能保障安全無虞 6. 適當維護保管計畫, 使個人防護設備能具應有之保護 效果
二 作業環境改善 1. 設備之密閉 自動化隔離或遙控操作以減少勞工暴露情形 2. 設置符合法令規定之局部排氣裝置將有害物完全有效排除 3. 設置符合規定換氣能力之整體換氣裝置以有效稀釋有害物至容許濃度以下 4. 作業時如為粉塵原料時應先濕式化, 以減少粉塵飛揚 5. 熔融爐作業時應降低溫度以減少熔融時燻煙逸散至環境中 6. 加設空氣簾幕等以遮隔有害物作業場所, 減少有害物之擴散污染 7. 使用機械人操作, 減少勞工暴露有害物環境之機會 8. 使用鋼珠代替矽砂從事噴砂作業減少矽砂對勞工之危害
三 作業環境措施 1. 控制設備應依規定實施自動檢查及作業檢查, 以維持其有效性能及保持有效運轉 2. 對勞工施以預防災變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3. 裝危害物之容器應確實標示, 現場並提供物質安全資料表 4. 訂定 S.O.P 及安衛工作守則使勞工依循作業 5. 有害作業場所應設置有害作業主管監督作業 6. 提供勞工正確必要之個人防護具, 並教導勞工確實使用 7. 依規實施作業環境測定以確實評估勞工之暴露實況及作業環境實態, 隨時改善以保障勞工作業安全 8. 作業場所應整理整頓保持清避免二次污染產生 9. 高毒性 高危險性及有害性作業場所應與其他場所隔離
四 健康檢查及管理 1. 針對新僱勞工及變更作業勞工, 實施識別其工作適性之一般體格檢查及特殊體格檢查, 發現應僱勞工不適於從事工作時, 不得僱用其從事該項工作 2. 對在職勞工應施行定期健康檢查 ; 對於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者應定期施行特定項目之健康檢查 健康檢查發現勞工因職業上的原因致不能適應原有工作者, 除應予醫療外, 並應變更其作業場所, 更換其工作, 縮短其工作時間及為其他適當措施 3. 對於從事有害物等特別危害健康作業勞工, 應建立 健康管理資料, 分級實施健康檢查及管理
術科重點評量 & 考題 104.07.23 ( 一 ) 以低毒性 低危害性物料取代 ( 二 ) 作業方法 作業程序之變更 ( 三 ) 製程之隔離, 包括時間與空間 ( 四 ) 製程之密閉 ( 五 ) 濕式作業 ( 六 ) 局部排氣裝置之設置 ( 七 ) 控制設備之良好維護保養計畫, 維持有效控制能力
102.11.10 ( 一 ) 廠場整潔, 立即清理 避免二次發生源之發生 ( 二 ) 整體換氣裝置之設置, 稀釋有害物濃度 ( 三 ) 供給必要之新鮮空氣稀釋換氣 ( 四 ) 擴大發生源與接受者之距離如自動化 遙控, 減少不必要之人員曝露 ( 五 ) 自動偵測監視裝置之設置以提出警訊, 減少人員曝露 ( 六 ) 作業場所之整理整頓, 減少作業振動再發散
例 -2
答 :( 一 ) 總採氣體積 =100mL/min 8hr 60min/hr = 48000mL=48L=0.048m3 時量平均濃度為 =4.8mg/0.048m3=100mg/m3 ( 實際暴露濃度 ) ( 二 )Xppm M( 分子量 )=24.45 Ymg/m3 Xppm=(100 24.45 )/ 72 =33.96ppm ( 三 ) 時量平均濃度為 33.96 ppm < 法定值 200 ppm 故該場所合法 ( 假設該場所有害物穩定散佈 )
例 -3 王君從事有機溶劑作業, 在某工作日內暴露最嚴重時段測定十五分鐘, 測定結果如下表 (25, 一大氣壓下 ) 設該場所除二甲苯 丁酮及正己烷外無其他有害物之暴露, 請計算其相加效應 ( 列計算式 ) 並評估該勞工暴露是否符合規定? (10 分 )
答 : 先計算各物質之短時間濃度是否超過標準值 X ppm =24.45/M Y mg/m3 短時間容許濃度 =TWA8hrs 變異係數 (1) 二甲苯 =(200 24.45)/106=46.13ppm<125ppm ( 二甲苯短時間容許濃度為 :100 1.25=125) (2) 丁酮 =(250 24.45)/ 72=84.90ppm<250ppm ( 丁酮短時間容許濃度為 : 200 1.25=250) (3) 正己烷 =(100 24.45)/ 86=28.43ppm< 75ppm ( 正己烷短時間容許濃度為 : 50 1.5 = 75) (4) 視其為相加效應 (C=c1/t1+c2/t2+ >1 不合法 ) C =(46.13/125)+(84.9/250)+(28.43/75)=1.088>1 得知該場所短時間濃度超過標準值, 不合規定
例 -4 王君從事有機溶劑作業, 在某工作日內暴露段測定 10 小時, 測定結果甲苯之實際濃度為 90ppm 甲設甲苯之分子量為 92 克, 甲苯之 PEL-TWA 為 100ppm, 且該作業場所除甲苯外無其他有害物之暴露, 請計算王君之暴露是否符合規定? (10 分 ) 345
答 : PEL-TWAt = PEL-TWA8 8/t PEL-TWA10 = 100 8/10 = 80 ppm (10 小時之容許濃度 ) 暴露段測定 10 小時實際濃度為 90ppm 90/80 =1.125>1 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