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4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提升身心障礙學生融合教育實施計畫 資源教室輔導員 招聘簡章壹 依據 : 103 年 8 月 12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030085614 號函 高級中等學校提升身心障礙學生融合教育實施計畫 ( 以下簡稱本計畫 ) 貳 招聘人員職稱及名額 : 104 學年度第 1 學期本計畫專案 資源教室輔導員 若干名, 聘期至 105 年 7 月 31 日 參 報名時間及方式 : 一 報名時間 : 即日起至 104 年 6 月 12 日 ( 五 ) 止 二 報名方式 : 一律採 通訊報名, 填妥報名表 ( 附件 1) 並備齊符合報名資格之文件影本, 依下列順序裝訂後, 列印封面 ( 附件 2) 並將其黏貼至 A4 信封上, 於報名時間內郵寄至國立霧峰農工 ( 以郵戳為憑 ) 裝訂順序 :1. 報名表 2. 報名資格文件 ( 含最高學歷 ) 影本 1 份 3.6 個月以上相關工作證明文件影本 1 份 ( 若無相關工作經驗無需檢附 ) 肆 報名資格 : 大學畢業且符合下列條件任一者一 持有國民小學 幼稚園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合格教師證書 二 大學或研究所特殊教育 諮商輔導 心理等相關科系畢業 三 本年度已 / 可完成實習課程之實習教師及應屆結業之師資職前教育學分班之結業生, 得檢附實習教師證書, 以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實習科別為限 四 具特殊教育 ( 身心障礙 ) 相關工作經驗 6 個月以上者 報名資格由本署委託主辦學校組成小組進行審查 伍 工作內容 : 協助高級中等學校特教行政業務 個案管理 IEP 整理 ( 附件 3) 陸 薪水待遇 : 本資源教室輔導員聘用薪資為月薪制, 按月支給 280 薪點 (33,908 元 ), 享勞健保 勞退金及年終獎金 柒 培訓及研習課程 : 一 本署規劃於 104 年 7 月 6 7 兩日辦理培訓課程, 並於課程結束後頒予結訓證書 二 經由本案聘任之資源教室輔導員應於每個月最後一週之星期一, 定期至國教署參加特教相關知能研習, 並向本署回報工作情形 相關訊息隨時公告於本署特殊教育網路中心 (https://www.aide.edu.tw/), 請務必上網查看 本案聯絡人 : 國教署張婷婷老師 (04-37061228); 霧峰農工江崇麟主任 (04-23303118 轉 201)
捌 招聘時程表 : 日期工作項目地點 104 年 6 月 1 日 ( 一 ) 104 年 6 月 1 日 ( 一 ) 至 104 年 6 月 12 日 ( 五 ) 104 年 6 月 23 日 ( 二 ) 公告 104-1 申請資源教室輔導員人力需求高中職學校 郵寄報名資料 ( 填寫志願學校 ) 以郵戳為憑 公告審查通過名單及面試時程表 本署特殊教育網路中心 https://www.aide.edu.tw/ 國立霧峰農工 http://www.wufai.edu.tw/ 國立霧峰農工 104 年 6 月 26 日 ( 五 ) 各校代表統一面試國立霧峰農工 104 年 6 月 29 至 7 月 3 日 ( 一 ~ 五 ) 104 年 7 月 6( 一 ) 7( 二 ) 日 104 年 7 月 8 日 ( 三 ) 至各校辦理錄取報到 培訓課程 務必攜帶錄取已報到單 無資源教室輔導員之學校可自本日起到職 本署特殊教育網路中心 https://www.aide.edu.tw/ 國立霧峰農工 http://www.wufai.edu.tw/ 各校人事室 國立霧峰農工 各錄取學校 104 年 8 月 3 日 ( 一 ) 至各校正式上班日最後期限各錄取學校 玖 注意事項 : 一 本梯次招聘分兩階段辦理, 第一階段公告申請學校名單, 應聘人員應於報 名表填寫最多 3 個志願後寄出, 主辦學校依據第一志願媒合後參加面試 ( 例如 : 陳 生第一志願填寫 高中且無人與其填寫相同志願者, 即完 成配對, 並由各校代表與應聘人員進行第一階段面試 ) 二 第一階段有多人填寫同一校作為第一志願者, 將由各校代表對有意願應徵 者進行第二階段面試 為使招聘過程公開化透明化, 本案概不受理各校單 獨自行面試 唯培訓課程結束後, 因特殊原因釋出缺額之學校, 本署接獲 缺額學校通知後公告於主辦學校 ( 國立霧峰農工 ) 網站, 由本署於 9 月初 辦理統一面試, 以持有 103 學年度培訓證書者具面試資格 其餘尚有缺額 學校, 於第 2 學期再行招聘 三 符合招聘資格者皆須參加統一面試, 面試後經學校錄取者, 尚需至各校辦 理錄取報到, 始完成整個錄取程序 四 103 學年度已完成培訓 ( 或已任職卻無再續約 ) 之輔導員亦需填寫報名表 參加面試, 面試錄取後依時程至學校辦理錄取報到, 無需參加培訓課程 五 本專案招聘之人員乃為解決教學現場人力需求, 準輔導員應於面試錄取 後, 務必於 104 年 6 月 29 日至 7 月 3 日當週, 於學校上班時間至各校人 事室完成錄取報到, 未報到者不予提供培訓課程及結訓證書
附件 1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4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提升身心障礙學生融合教育實施計畫 資源教室輔導員 報名表 一 基本資料 男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年月日 女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 手機 ) e-mail 大學畢業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 條件一 持有國民小學 幼稚園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合格教師證書 報名資格 條件二 大學或研究所特殊教育 諮商輔導 心理等相關科系畢業 條件三 本年度已 / 可完成實習課程之實習教師及應屆結業之師資職前教育學 分班之結業生, 得檢附實習教師證書, 以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實習科別為限 條件四 具特殊教育 ( 身心障礙 ) 相關工作經驗 6 個月以上者 教師登記 ( 條件一 ) 學歷 ( 條件二 ) 教育階段別科別證書日期證書字號 畢業學校及系所科別修業起訖年月畢業 ( 學位 ) 證書字號 機關 / 學校名稱職稱服務期間 經歷 二 志願學校 ( 以本署公告之缺額學校為準 ) 志願一志願二志願三 三 注意事項 填妥並列印報名表, 備齊符合報名資格之文件影本, 依簡章規定順序裝訂後, 列印封面 ( 附件 2) 並將其黏貼至 A4 信封上, 於報名時間內掛號郵寄至國立霧峰農工 ( 以郵戳為憑 )
附件 2 寄件人住址 : 姓名 : 電話 : 413 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 1222 號國立霧峰高級農工職業學校教務處收 報名資源教室輔導員 彌封前請再次確認 : 1. 報名表 2. 報名資格文件 ( 含最高學歷 ) 影本 1 份 3.6 個月以上相關工作證明文件影本 1 份 ( 若無相關工作經驗無需檢附 )
附件 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4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提升身心障礙學生融合教育實施計畫 資源教室輔導員 工作手冊 工作項目 特教行政工作 工作內容 1. 協助資源班教師定時填報 更新與維護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站之學務 轉銜系統 2. 協助辦理特教研習及特教宣導或活動等事宜 ( 如 : 簽到表製作 海報製作 紀錄整理 成果製作 等 ) 3. 協助資源班教師聯結與整合校內 外教育及相關資源 ( 如 : 與社政 醫療及勞政單位溝通聯繫等 ) 4. 協助辦理特教相關會議事宜 ( 如 : 開會通知單發送 海報製作 開會內容記 錄 成果製作 等 ) 5. 協助資源班教師提供各項獎助學金 福利措施及升學就業等相關訊息, 並協助學生提出申請 6. 協助辦理資源班學生課後輔導與補救教學等行政事宜 7. 協助資源班學生特殊需求調查及整理 8. 協助資源班教師於期初書面知會普通班任課教師有關任課班級學生之基本資料及特殊需求 9. 協助資源班教師管理學生於資源班課程之出缺席情形 紀錄資源班教學日 誌 10. 資源教室布置與管理 11. 其他特教行政工作臨時交辦事項 IEP 與個案管理 1. 協助資源班學生個案資料之整理與管理 其他 2. 協助資源班學生 IEP 資料整理與歸檔 3. 協助資源班教師辦理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工作資料彙整 4. 協助資源班教師依據學生之需求申請相關輔具 巡迴輔導 相關專業治療 等服務 5. 協助資源班教師於特殊需求學生異動或轉銜時, 整理各項書面資料 ( 如 : IEP 輔導記錄等 ) 6. 協助資源班教師彙整學生之校內外各項考試特殊考場服務需求 安排特殊考場服務 1. 協助資源班學生校外參訪資料整理與製作 2. 協助資源班教師訓練義工或學伴協助學生之課業學習與生活適應
檔號 : 保存年限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地址 :41341 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 738 之 4 號傳真 :04-23321575 聯絡人 : 張婷婷電話 :04-37061228 受文者 : 國立臺東大學特殊教育中心 裝 訂 線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4 年 5 月 15 日發文字號 : 臺教國署原字第 1040056138 號速別 : 普通件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簡章 報名表 封面 工作手冊 (0056138A00_ATTCH1.pdf 0056138A00_ATTCH2.docx 0056138A00_ATTCH3.pdf 0056138A00_ATTCH4.pdf, 共 4 個電子檔案 ) 主旨 : 請貴單位協助公告 104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 資源教室輔導員 招聘簡章及報名相關表件, 請查照 說明 : 一 依據本署 103 年 8 月 12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030085614 號函頒之 103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提升身心障礙學生融合教育實施計畫 辦理 二 前揭計畫 資源教室輔導員 主要聘任持有國民小學 幼兒園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請貴單位協助轉知畢業生 實習老師及教師資格檢定考試及格者, 如有意願請填寫報名表並備齊相關資料, 於報名時間內掛號郵寄至國立霧峰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413 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 1222 號 ) 教務處收 正本 : 國立霧峰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國立南投特殊教育學校 本署特殊教育網路中心 新北市中和區秀山國民小學 教育部特殊教育網路中心 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 中原大學特殊教育中心 臺北市立大學特殊教育中心 國立臺東大學特殊教育中心 國立東華大學特殊教育中心 國立屏東大學特殊教育中心 國立嘉義大學特殊教育中心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特殊教育中心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特殊教育中心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特殊教育中心 國立臺南大學特殊教育中心 1443 第 1 頁共 2 頁
副本 : 本署原民特教組 104/05/15 電子公文 13:34:01 交換章 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單位主管決行 裝 1443931849 訂 線 第 2 頁共 2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