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郵政中台字第 0067 號交寄登記證登記為雜誌交寄 彰化郵局許可證彰化字第 435 號雜誌 彰化縣政府公報 春字第 1 期 發行人 : 卓伯源發行所 : 彰化縣政府編輯 : 彰化縣政府行政處地址 : 彰化市中山路 2 段 416 號電話 :(04)7222151 轉 1157 傳真 :(04)7243316 戶名 : 彰化縣政府行政處郵撥帳號 :00247232 訂閱工本費 : 每年 360 元發行方式 : 贈閱及訂閱 刋登公報文件, 不另行文, 請剪貼簽辦 中華民國 102 年 1 月 15 日出版
目 錄 法規類 法制 : 一 修正 彰化縣辦理社區大學實施辦法... 4 二 修正 彰化縣公立幼兒園優先招收不利條件幼兒辦法 第二條 第三條 第四條... 6 三 修正 彰化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辦理學生團體保險辦法 第七條... 8 地政 : 訂定 彰化縣政府處理違反區域計畫法罰鍰案件裁罰基準... 9 公告類 環保 : 一 公告委託京丞資源國際有限公司執行本縣環境保護局 彰化縣資源回收綜合管理計畫擴充採購 (102 年 )... 10 二 公告委託長江龍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執行本縣環境保護局 102 年洋子厝溪流域人工濕地生態淨水系統及舊濁水溪流域污染削減處理設施操作維護管理 事項... 11 三 公告委託長江龍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執行本縣環境保護局 102 年度洋子厝溪水質淨化設施 - 莿桐腳排水水質改善工程操作維護管理計畫 事項... 11 四 公告委託長江龍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執行本縣環境保護局 102 年舊濁水溪污染整治規劃暨水質改善工程 - 清水溪排水水質改善工程操作維護管理 事項... 12 建設 : 一 公告祥益營造有限公司准予變更專任工程人員登記... 12 二 公告宏誠營造有限公司變更負責人登記... 13 三 公告北慶營造有限公司變更專任工程人員 ( 聘用 ) 併案自 102 年 1 月 2
1 日起復業登記... 14 四 公告 變更彰化市都市計畫 ( 郵政事業土地專案通盤檢討 ) 案 計畫書 圖, 並自即日起實施... 15 五 公告註銷彭定勇建築師事務所彭定勇建築師開業證書... 15 六 公告致力營造有限公司申請註銷原專任工程人員併案改採委託建築師或技師逐案按各類科之執業範圍執行綜理施工管理登記... 16 教育 : 公告本縣私立合傑園經典教育幼兒園廢止設立許可, 原設立許可證書併予註銷... 16 地政 : 一 公告註銷陳顯文已逾期未辦理換發之不動產經紀人證書... 17 二 公告核發陳顯文新換發之不動產經紀人證書... 17 三 公告標售本府辦理伸港 ( 全興地區 ) 區段徵收區可供建築土地, 共計伸港鄉伸同段 318 地號等 5 筆及伸股段 119 地號等 52 筆, 合計 57 筆... 18 3
法規類 彰化縣政府令 中華民國 102 年 1 月 2 日 府法制字第 1010389414 號 附件 : 修正 彰化縣辦理社區大學 實施辦法 條文乙份 修正 彰化縣辦理社區大學實施辦法 附修正 彰化縣辦理社區大學實施辦法 彰化縣辦理社區大學實施辦法 第一條 中華民國 96 年 6 月 7 日府法制字第 0960114674 號令訂定中華民國 96 年 8 月 15 日府法制字第 0960165478 號令修正第 5 7 8 11 12 條中華民國 96 年 8 月 29 日教育部台社 ( 一 ) 字第 0960127747 號函備查中華民國 102 年 1 月 2 日府法制字第 1010389414 號令修正 彰化縣政府 ( 以下簡稱本府 ) 依據終身學習法第三條第五款及第九條規定, 為提 供民眾終身學習活動, 提昇人文素養與生活知能, 培育社區發展人才及現代社會公民, 特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彰化縣 ( 以下簡稱本縣 ) 社區大學指正規教育體制外, 提供年滿十八歲以上民眾 終身學習活動之教育機構, 除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 不授予學位 第三條社區大學之課程依照下列方式計算 : 一採學分制, 學分之計算以授課十八小時為一學分 二學員實際上課時數達該課程應上課時數之三分之二以上且成績及格者, 得發給研習證明 ; 如該項課程係經教育部依 非正規學習成就認證辦法 核定通 4
過, 得發給學分證明 三社區大學學員總學分數達一百二十八學分(包含研習證明)者, 得以本府名義核發結業證書 第四條 社區大學之課程分一般性課程及計畫性課程 一般性課程應採學術 社團 生活 藝能三者並重發展, 計畫性課程應配合縣政宣導及發展本縣特色課程 社區大學應於每期招生前檢具招生簡章 ( 含課程名稱 課程綱要 收費規定等 ) 教職員工名冊 經費概算等相關文件, 報本府核准 社區大學課程開設要點由本府另定之 第五條 本府為開辦社區大學, 得由本府自行設置或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法令規定, 於年 度預算範圍內委託民間團體 大專院校辦理 前項委託民間團體 大專院校契約期限不得逾三年 第六條 本辦法所稱大專院校, 係指經教育部立案者 所稱民間團體, 係指依法登記之財 團法人或社團法人 第七條 本府委託辦理社區大學時, 得協調本府及所屬機關或學校出租(借)建築物 設 施設備等 但其租借應先與使用土地 建築物 設施設備之協辦單位 ( 或學校 ) 協調 合作事項 前項協調之書面資料應一併於申請辦理社區大學時提出 第八條 社區大學屬非營利性組織, 應自負盈虧, 如有盈餘, 應提出結餘經費使用計畫書 或盈餘回饋學員計畫 第九條 社區大學應本財政自主收支平衡原則, 本府得酌予補助 除經專案核准者外, 社區大學應依本縣社區大學收退費標準收費, 不得另立名目 加收任何費用 社區大學收退費標準由本府另定之 第十條 社區大學相關經費之收支應由受委託辦理之單位於金融單位開立專戶使用 社區大學應於每年二月底前檢附前一年度教職員工名冊 成果報告及經會計師查 核簽證之經費收支 相關補助 捐款及孳息等年度財務報表函報本府備查 第十一條 本府對於社區大學應進行定期評鑑及不定時訪視, 評鑑及訪視結果得為委託及 相關申請作業之依據 前項評鑑及訪視作業要點由本府另定之 第十二條 社區大學如有損及民眾權益或下列情事之一, 經本府提出糾正者, 應由受委託 5
單位負責善後, 並視其情事依法賠償 : 一社區大學經費收支有虧損或營利之虞者 二擅自從事計畫書以外之業務者 三 規避 妨礙 拖延或拒絕本縣終身學習推展委員會及本府之查核 評鑑 訪視或對業務 財務為不實之陳報者 四違反專業倫理, 致侵害學生權益時 五違反契約事項情節重大者 本府與受委託單位之契約, 就受委託單位違反前項規定之法律效果, 應於契約中定之 第十三條 本府得設專責中心或委外辦理社區大學師資訓練 課程規劃 評鑑 訪視與輔 導等相關業務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彰化縣政府令 中華民國 102 年 1 月 10 日 府法制字第 1020008070 號 附件 : 彰化縣公立幼兒園優先招收不利條件幼兒辦法第二條 第三條 第四條條文乙份修正 彰化縣公立幼兒園優先招收不利條件幼兒辦法 第二條 第三條 第四條 附修正 彰化縣公立幼兒園優先招收不利條件幼兒辦法 第二條 第三條 第四條 6
彰化縣公立幼兒園優先招收不利條件幼兒辦法 中華民國 101 年 10 月 1 日府法制字第 1010283729 號令訂定第二條本辦法所稱不利條件幼兒, 係指幼兒入幼兒園當學年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 一 低收入戶子女 二 中低收入戶子女 三 身心障礙 四 原住民 五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六 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 前項第一款所稱低收入戶, 指依社會救助法第四條第一項規定, 經戶籍所在地直轄市 縣 ( 市 ) 主管機關審核認定, 並領有證明文件者 第一項第二款所稱中低收入戶, 指依社會救助法第四條之一第一項規定, 經戶籍所在地直轄市 縣 ( 市 ) 主管機關審核認定, 並領有證明文件者 第一項第三款所稱身心障礙, 指依特殊教育法第三條規定, 經直轄市 縣 ( 市 ) 主管機關所設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安置, 並領有證明文件者 第一項第四款所稱原住民, 指依原住民身分法第二條規定, 經認定具有山地原住民或平地原住民之身分者 第一項第五款所稱特殊境遇家庭, 指依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四條第一項規定, 經戶籍所在地直轄市 縣 ( 市 ) 主管機關審核認定, 並領有證明文件者 第一項第六款所稱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 指符合法定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資格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者 第三條 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 本辦法之第一順序招收之幼兒包括 : 低收入戶子女 中低 收入戶子女 身心障礙 原住民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前項幼兒人數如遇超額時, 以公開抽籤方式決定之 第四條 本縣中度以上身心障礙人士之子女, 列為本辦法第二順序招收之對象 持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人士之子女, 依其障礙輕重程度依序招收 7
彰化縣政府令 中華民國 102 年 1 月 10 日 府法制字第 1020008130 號 附件 : 彰化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辦理學生團體保險辦法第七條條文乙份修正 彰化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辦理學生團體保險辦法 第七條 附修正 彰化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辦理學生團體保險辦法 第七條 彰化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辦理學生團體保險辦法 中華民國 93 年 10 月 6 日府法制字第 0930110855 號令訂定 中華民國 101 年 10 月 1 日府法制字第 1010283819 號令修正 第七條 保險費除由政府依每生每學年予以專案補助外, 其餘由要保單位向被保險人之法 定代理人或家長分二次收取, 於每學期註冊時各收取二分之一 但下列被保險人應由要保單位審核其有關證明文件, 造具名冊送承保機構彙計, 函報本府向教育部申請予以全額補助 : 一 經戶籍所在地鄉 ( 鎮 市 ) 公所證明低收入戶之學生 二 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之重度以上身心障礙學生及重度以上身心障礙人士之子女 三 具有原住民身分之學生 四 就讀於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表所規定之高山地區第三級 第四級學校或山地偏遠地區之學生 第三條第一項但書所定之學校學生, 未能參加本保險而自行投保者, 依前項規定金額由教育部予以補助 8
彰化縣政府令 中華民國 102 年 1 月 9 日 府地用字第 1020005831 號 附件 : 彰化縣政府處理違反區域計 畫法罰鍰案件裁罰基準條 文乙份 訂定 彰化縣政府處理違反區域計畫法罰鍰案件裁罰基準 附 彰化縣政府處理違反區域計畫法罰鍰案件裁罰基準 彰化縣政府處理違反區域計畫法罰鍰案件裁罰基準 彰化縣政府 101 年 1 月 9 日府地用字第 1020005831 號令發布 一 彰化縣政府為處理違反區域計畫法 ( 以下簡稱本法 ) 第二十一條案件, 建立執法之公平性, 特訂定本基準 二 裁罰依據 : 本法第二十一條規定 : 違反第十五條第一項之管制使用土地者, 由該管直轄市 縣 ( 市 ) 政府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並得限期令其變更使用 停止使用或拆除其地上物恢復原狀 前項情形經限期變更使用 停止使用或拆除地上物恢復原狀而不遵從者, 得按次處罰, 並停止供水 供電 封閉 強制拆除或採取其他恢復原狀之措施, 其費用由土地或地上物所有人 使用人或管理人負擔 三 罰鍰裁罰基準 : ( 一 ) 違反本法第十五條第一項之管制使用土地, 其違規面積未滿二千平方公尺者, 處新臺幣六萬元罰鍰 ( 二 ) 違反本法第十五條第一項之管制使用土地, 其違規面積超過二千平方公尺以上者, 每 9
增加一千平方公尺, 加處新臺幣一萬元, 不足一千平方公尺, 以一千平方公尺計算 ; 每次最高總額不逾新臺幣三十萬元 ( 三 ) 依前二款所定應處罰之違反管制使用土地, 如係濫倒廢土 廢棄物或其他有礙公共安全等情節重大之行為者, 其原定罰鍰數額得加倍, 每次最高總額不逾新臺幣三十萬元 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所定應處罰之違反管制使用土地, 經限期令其變更使用 停止使用或拆除其地上物恢復原狀而不遵從者, 得按次處罰, 其罰鍰數額按本基準規定執行之 公告類 中華民國 102 年 1 月 8 日 府授環工字第 1020005186 號 主 旨 : 公告委託京丞資源國際有限公司執行本縣環境保護局 彰化縣資源回收綜合管理計 畫擴充採購 (102 年 ) 依據 : 廢棄物清理法第 74 條及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第 1 2 項 公告事項 : 一 委託期間 : 自 102 年 1 月 1 日起至 102 年 12 月 15 日止 二 委託事項 : ( 一 ) 廢機動車輛查報 張貼公告及拖吊作業監控並紀錄 ( 二 ) 巡查已登記資源回收及處理業者 ( 三 ) 辦理形象改造工作媒合個體業者投入, 物業 村里從事資源回收服務或其他單位就業之個體業者 ( 四 ) 協助社區 學校辦理資源回收形象改造工作 ( 五 ) 主動巡查未標示回收標誌及未登記之責任業者, 其中疑似未登記或未標示回收標誌者 ( 六 ) 辦理應回收廢棄物回收 處理業申請登記及環保相關巡查作業 10
( 七 ) 協助本縣辦理大甲媽祖文化節活動辦理資源回收相關工作 ( 八 ) 本年度列管之十四大販賣業者及指定列管業者進行巡查作業 三 對於本公告如有疑義, 請電洽本縣環境保護局環境工程科, 地址 : 彰化市健興路 1 號, 電話 :04-7115655 分機 615 中華民國 102 年 1 月 10 日 府授環水字第 1020001427 號 主旨 : 公告委託長江龍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執行本縣環境保護局 102 年洋子厝溪流域人工濕地生態淨水系統及舊濁水溪流域污染削減處理設施操作維護管理 事項 依據 : 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第 1 2 項規定 公告事項 : 一 委託期間 : 自 102 年 1 月 1 日至 102 年 6 月 30 日止 二 委託事項 : 洋子厝溪流域人工濕地生態淨水系統場址 舊濁水溪流域污染削減處理設施場址及舊濁水溪流域監視系統等各項設 ( 施 ) 備之操作維 ( 修 ) 護 管理 三 對本公告如有疑義, 請電洽本縣環境保護局水質保護科, 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健興路 1 號, 電話 :04-7115655 分機 306 中華民國 102 年 1 月 10 日 府授環水字第 1020003510 號 主旨 : 公告委託長江龍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執行本縣環境保護局 102 年度洋子厝溪水質 淨化設施 - 莿桐腳排水水質改善工程操作維護管理計畫 事項 11
依據 : 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第 1 2 項規定 公告事項 : 一 委託期間 : 自 102 年 1 月 1 日至 102 年 6 月 30 日止 二 委託事項 : 莿桐腳排水水質改善工程場址各項設 ( 施 ) 備之操作維 ( 修 ) 護 管理 三 對本公告如有疑義, 請電洽本縣環境保護局水質保護科, 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健興路 1 號, 電話 :04-7115655 分機 306 中華民國 102 年 1 月 10 日 府授環水字第 1020003580 號 主旨 : 公告委託長江龍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執行本縣環境保護局 102 年舊濁水溪污染整治規劃暨水質改善工程 - 清水溪排水水質改善工程操作維護管理 事項 依據 : 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第 1 2 項規定 公告事項 : 一 委託期間 : 自 102 年 1 月 1 日至 102 年 6 月 30 日止 二 委託事項 : 清水溪排水水質改善工程場址各項設 ( 施 ) 備之操作維 ( 修 ) 護 管理 三 對本公告如有疑義, 請電洽本縣環境保護局水質保護科, 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健興路 1 號, 電話 :04-7115655 分機 306 中華民國 102 年 1 月 2 日 府建使字第 1010393179A 號 主旨 : 公告祥益營造有限公司准予變更專任工程人員登記, 請周知 12
依 據 : 營造業法第 16 條 第 19 條第 2 項暨祥益營造有限公司 101 年 12 月 28 日綜合營造業申請 登記函 公告事項 : 一 營造業名稱 : 祥益營造有限公司二 負責人姓名 : 魏模臨三 營造業等級 : 甲等四 登記證書字號 : 綜甲 O 字第 A01655-000 號五 專任工程人員姓名 : 曾瑞松 ( 土木工程科技師 ) 六 資本額 : 新台幣 1 億元整七 營造業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向陽里崙平南路 319 號八 備註 : 原任專任工程人員湯永森 ( 土木科技師 )101 年 12 月 27 日起離職 中華民國 102 年 1 月 3 日 府建使字第 1010391132A 號 主旨 : 公告宏誠營造有限公司變更負責人登記, 請周知 依據 : 營造業法第 16 條 第 19 條暨宏誠營造有限公司 101 年 12 月 27 日綜合營造業申請登記函 公告事項 : 一 營造業名稱 : 宏誠營造有限公司二 負責人姓名 : 葉易東三 營造業等級 : 丙等四 登記證號數 : 綜丙 O 字第 O00152-001 號五 專任工程人員姓名 : 徐享崑 ( 水利科技師 ) 六 資本額 : 新台幣 300 萬元整七 營業地址 : 彰化縣和美鎮東萊路 79-15 號 5 樓八 備註 : 13
( 一 ) 原負責人姓名 : 王文俊 ( 二 ) 原領綜丙 O 字第 O00152-000 號綜合營造業登記證繳銷 請假 副縣長楊 仲代行 中華民國 102 年 1 月 7 日 府建使字第 1020001001A 號 主旨 : 公告北慶營造有限公司變更專任工程人員 ( 聘用 ) 併案自 102 年 1 月 1 日起復業登記, 請周知 依據 : 營造業法第 16 條 第 19 條 第 20 條暨北慶營造有限公司 102 年 1 月 2 日綜合營造業申請登記函 公告事項 : 一 營造業名稱 : 北慶營造有限公司二 負責人姓名 : 朱文種三 資本額 : 新台幣 1 億元整四 組織性質 : 公司五 營造業等級 : 甲等六 登記證書字號 : 綜甲 O 字第 A03272-000 號七 專任工程人員姓名 : 蔡輝夫 ( 土木科技師 ) 八 營造業地址 : 彰化縣員林鎮靜修東路 43 號 7 樓 14
中華民國 102 年 1 月 8 日 府建城字第 1020002923A 號 主 旨 : 公告 變更彰化市都市計畫 ( 郵政事業土地專案通盤檢討 ) 案 計畫書 圖, 並自 即日起實施 依據 : 一 都市計畫法第 21 28 條 二 內政部 101 年 12 月 26 日台內營字第 1010812253 號函 公告事項 : 本變更案計畫書 圖陳列於本府建設處 ( 城鄉計畫科 ) 彰化市公所供公眾閱覽 中華民國 102 年 1 月 8 日 府建管字第 1020392718A 號 主旨 : 公告註銷彭定勇建築師事務所彭定勇建築師開業證書 依據 : 建築師法第 10 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 一 建築師姓名 : 彭定勇 二 身分證字號 :H10082**** 三 開業證字號 : 建開證字第 769 號 四 事務所名稱 : 彭定勇建築師事務所 五 事務所地址 : 彰化縣員林鎮大仁南街 20 號 2F 六 建築師證書字號 : 建證字第 1679 號 七 備註 : 自請註銷 15
中華民國 102 年 1 月 15 日 府建使字第 1020014577A 號 主 旨 : 公告致力營造有限公司申請註銷原專任工程人員併案改採委託建築師或技師逐案按 各類科之執業範圍執行綜理施工管理登記, 請周知 依據 : 營造業法第 16 條 第 19 條 第 66 條第 4 項暨致力營造有限公司 102 年 1 月 11 日綜合營造業申請登記函 公告事項 : 一 營造業名稱 : 致力營造有限公司二 負責人姓名 : 賴金勇三 資本額 : 新台幣 300 萬元整四 組織性質 : 公司五 營造業等級 : 丙等六 登記證書字號 : 綜丙 O 字第 A10613-000 號七 專任工程人員姓名 : 未聘用採逐案簽證八 營造業地址 : 彰化縣員林鎮溝皂里員集路 2 段 439 巷 32 之 1 號 1 樓九 備註 : 原專任工程人員龔東慶 ( 大地工程科技師 ) 自 102 年 1 月 9 日起離職 中華民國 102 年 1 月 9 日 府教幼字第 1020009553A 號 主 旨 : 公告本縣私立合傑園經典教育幼兒園廢止設立許可, 原設立許可證書併予註銷, 請 16
周知 依據 : 幼兒園與其分班設立變更及管理辦法 第 18 條 公告事項 : 一 幼兒園名稱 : 彰化縣私立合傑園經典教育幼兒園 二 負責人姓名 : 丁慰慈 三 設立許可文號 :94 年 7 月 13 日府社幼字第 0940129782 號 四 設立園址 : 彰化縣和美鎮黎盛里 18 鄰彰新路三段 122 之 1 號 中華民國 102 年 1 月 10 日 府地籍字第 1020006259 號 主旨 : 公告註銷陳顯文已逾期未辦理換發之不動產經紀人證書 依據 :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 18 條規定 公告事項 : 不動產經紀人證書註銷名冊一 姓名 : 陳顯文 二 經紀人證書字號 :(97) 彰縣字第 00014 號 三 戶籍住址 : 臺中市西屯區福雅里 20 鄰福科路 340 巷 2 號十四樓之 10 中華民國 102 年 1 月 10 日 府地籍字第 1020006259A 號 主旨 : 公告核發陳顯文新換發之不動產經紀人證書 17
依據 :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 19 條規定 公告事項 : 不動產經紀人證書核發名冊一 姓名 : 陳顯文 二 及格證書字號 :(88) 特產紀字第 38 號 三 經紀人證書字號 :(102) 彰縣字第 00014 號 四 戶籍住址 : 臺中市西屯區福雅里 20 鄰福科路 340 巷 2 號十四樓之 10 中華民國 102 年 1 月 8 日 府地開字第 1020006489 號 主 旨 : 公告標售本府辦理伸港 ( 全興地區 ) 區段徵收區可供建築土地, 共計伸港鄉伸同段 318 地號等 5 筆及伸股段 119 地號等 52 筆, 合計 57 筆 依據 : 平均地權條例第 55 條之 2 規定 公告事項 : 一 標售土地之土地標示 標售底價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及應繳納之押標金等資料, 詳如附件伸港 ( 全興地區 ) 區段徵收土地標售清冊 圖 二 有意投標者, 請於公告日起, 在辦公時間內向本府地政處免費索取相關資料 ( 函索者請附回郵信封 ) 三 本標售作業係採 1 次公告並分 12 次標售, 於每月最後星期四開標辦理標售, 惟第 2 次標售時間適逢 228 和平紀念日提前 1 週辦理標售, 標單可適用於各次標售作業, 投標人於投標前, 應先向本府地政處查明欲投標之標的物是否已經標售或另有用途, 以免造成投標無效 投標人若有相關問題可電洽 (04)7222151 轉 0932 或上網瀏覽 (http: //www.land.chcg.gov.tw/) 一律採用郵寄投標方式, 投標人須於開標日上午 10 時前 ( 信箱開啟時間 ) 寄達彰化市郵局 1710 號郵政信箱 四 開標地點 : 彰化縣政府地政處 (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 416 號 5 樓 ) 五 各開標次序 開標日期及時間 :(1) 民國 102 年 1 月 31 日 ( 星期四 ) 上午 11 時 (2) 18
民國 102 年 2 月 21 日 ( 星期四 ) 上午 11 時 (3) 民國 102 年 3 月 28 日 ( 星期四 ) 上午 11 時 (4) 民國 102 年 4 月 25 日 ( 星期四 ) 上午 11 時 (5) 民國 102 年 5 月 30 日 ( 星期四 ) 上午 11 時 (6) 民國 102 年 6 月 27 日 ( 星期四 ) 上午 11 時 (7) 民國 102 年 7 月 25 日 ( 星期四 ) 上午 11 時 (8) 民國 102 年 8 月 29 日 ( 星期四 ) 上午 11 時 (9) 民國 102 年 9 月 26 日 ( 星期四 ) 上午 11 時 (10) 民國 102 年 10 月 31 日 ( 星期四 ) 上午 11 時 (11) 民國 102 年 11 月 28 日 ( 星期四 ) 上午 11 時 (12) 民國 102 年 12 月 26 日 ( 星期四 ) 上午 11 時 六 本區土地按現況標售 ( 現況點交 ), 請逕至現場參觀, 得標人不得要求任何補償或增設任何公共設施 七 得標後價款繳交期限 : 得標人如需辦理抵押貸款繳納標價者, 應於 15 日內向本府申請, 並應於開標後 60 日內繳清全部價款, 逾期末繳交者, 視為放棄得標權利, 所繳納價款及押標金不發還予以沒收 八 開標前如發生重大事故影響開標工作, 本府得隨時停止標售, 並退還原件, 投標人不得異議 九 伸港 ( 全興地區 ) 區段徵收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 ( 略 ), 依據八七彰府工都字第 002314 號公告實施 :( 一 ) 住宅區 ( 住一 ) 建蔽率 50%, 容積率 200% ( 二 ) 住宅區 ( 住二 ) 建蔽率 50%, 容積率 240% ( 三 ) 商業區建蔽率 70%, 容積率 210% 住宅區不得留設騎樓, 且應自道路境界線起退縮六公尺指定牆面線, 退縮部分得計入法定空地, 但需留設二分之一以上植栽綠化 商業區不得設置騎樓, 其建築基地應自道路境界線起退縮六公尺指定牆面線, 退縮部分得計入法定空地 其他未詳列規定, 依照伸港 ( 全興地區 ) 都市計畫都市設計審議規範及土地使用管制要點辦理 十 其他有關事項, 詳見投標須知 十一 公告刊登事項如有錯誤, 以本府門首公告為準 十二 主辦單位 : 彰化縣政府地政處聯絡人 : 柯熙光先生, 諮詢電話 :(04)7222151 轉 0981 0982, 傳真電話 :(04)7290050 19
統一編號 :2009000480 訂閱公報不另給據 請以郵撥收據作為報銷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