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交通局 人資羅盤 105 年 5 月 人事室編製 本期目錄 本局及所屬捷運工程處 4 月份人員異動情形 1 壹本局新聞 交通人壘球魂! 4 歡迎歡迎歡迎 ~ 新進人員自我介紹 ( 續 ) 6 貳宣導資訊 廉政小百科 - 差旅費怎麼領才安心 8 因公派員出國 15 參人資文選 公務人員專業加給簡併計畫 18 認識派用計畫 22 策略性人力資源管理 ( 上 ) 24 肆人資月報 身心障礙人員與原住民族之進用 27 本局 104 年度人員流動概況 32
壹 本局新聞 本局及捷運工程處 交通事件裁決處 4 月份人員異動情形 異動人員姓名 陳國興 異動原因 考試錄取 原職單位職稱 無 簡志興考試錄取無 新職單位職稱交通工程科 技士停車管理工程科 ( 僅供機關內部參考, 不得轉載 ) 異動日期 105/03/30 105/03/30 黃玉玲 考試錄取 無 謝易茹 考試錄取 無 古恆 考試錄取 無 郭逸銘 考試錄取 無 魏如意 考試錄取 無 盧禹廷 考試錄取 無 1 技士秘書室 書記停車管理工程科 技士公共運輸科 工程員 停車管理工程科 工程員捷運工程處 書記捷運工程處 工程員 105/03/30 105/03/30 105/03/31 105/03/31 105/03/30 105/03/31
2 游聲德考試錄取無捷運工程處工程員 105/03/31 吳奇璋考試錄取派代交通工程科技佐交通工程科技士 105/3/30 甘書竹考試錄取派代運輸規劃科技佐運輸規劃科技士 105/3/30 陳怡潓留職停薪秘書室辦事員無 105/4/1 許仲文調派代國小主任捷運工程處主任 10/4/7 呂紹霖調派代停車管理工程科科長本局技正 105/4/13 蘇盈瑜調派代秘書室主任停車管理工程科科長 105/4/13 張丞邦調派代公共運輸科專員公共運輸科技正 105/4/13 魏光譽調派代綜合規劃科科長工程管理科正工程司 105/4/13 何俊元調派代工程管理科副工程司綜合規劃科科長 105/4/13
交通工程科 公共運輸科專員 劉廣堂 調派代 股長 代理本局及捷工處秘書室主任 105/4/15 人事室 桃園國中 郭正義 調派代 105/4/15 助理員 助理員 撰稿 : 李婉嘉 / 校稿 : 謝慶洲 3
交通人壘球魂 本局同仁於 4 月組隊參加鐵道杯慢速壘球比賽, 雖然未能擠進前三名, 但成功點燃本局同仁對於慢速壘球的熱情, 隨即於本周六早上於大溪河濱公園壘球場舉辦局長杯, 由本局及所屬捷運工程處 交通事件裁決處同仁組隊相互切磋 同仁們在球場上大展身手, 每一棒都打得紮實, 女同仁們同樣也有好表現, 長官們也都熱情參與並下場一起比賽 ( 並且都沒有閃到腰唷!) 證明本局同仁能文又能武! 經過一番比試下, 原本一軍領先的局面被二軍逆轉, 最後由熊主秘所帶領二軍 隊獲得勝利, 拋起主秘歡呼是一定要的! 來欣賞一下大家打擊的英姿 4 嚇死寶寶了 QQ
比賽結束後, 由陳副座和張副座為我們的冠亞軍頒獎, 感謝同仁熱情的參與 ~ 你以為就這樣結束了嗎?NO~ 運動完就是要大吃大喝, 大家一起享用熱騰騰的披薩和炸雞, 經過一早個早上的激烈運動與吶喊, 眼前的食物看起來格外美味呢! 這次的局長杯, 為本局及所屬機關各科室同仁帶來不同以往的熱烈互動, 暫時將公務拋諸腦後, 盡情享受比賽的樂趣, 更能凝聚局裡的向心力, 夥伴們, 給自己一個讚吧! 撰稿 : 李婉嘉 / 校稿 : 謝慶洲 5
歡迎歡迎歡迎 ~ 新進人員自我介紹 ( 續 ) 停車管理工程科 - 簡志興 很高興來到交通局與大家共事, 我的名字叫簡志興, 家住臺北市 曾在民間電子業工作多年, 由於須經常往返臺灣 大陸兩地, 再加上公司營運及政策等諸多因素, 於是毅然決定轉換到公職 我前一個單位是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機電科, 主要負責路外停車場機電設備維護 保養業務, 在那裡服務 1 年多, 學習到全新的事務, 很慶幸遇到一群好長官及好同事, 無私的經驗教導及充滿融洽的工作環境, 讓我逐漸具有 溫良恭儉讓 的人格特質 未來努力目標, 是希望能將繁文縟節的業務, 在符合法規條件下, 透過合理的流程改善有效地整合簡化, 讓工作效率提升 6
停車管理工程科 - 謝易茹 姓名 : 謝易茹興趣 : 爬山 騎腳踏車 吃東西及看球賽想說的話 : 大家好! 我來自於新竹市, 大學念淡江運管系, 本科生, 小時後其實對交通沒有特別的興趣, 自從大一上過老師們的課之後, 強烈的使命感油然而生, 促使我考公務員的動力, 大學畢業後普考順利上榜, 更在 104 年有幸錄取地方特考三等桃園區, 繼續為更好的交通環境而努力 很開心來到交通局大家庭, 相識自是有緣, 希望未來能與大家攜手共創桃園榮景 撰稿 : 本局新進同仁 / 校稿 : 謝慶洲 7
貳 宣導資訊 廉政小百科 - 差旅費怎麼領才安心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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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資料來源 : 本局政風室宣導資料
參 人資文選 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因公派員出國案件處理要點有益本市整體利益及達成機關長遠目標業務需要, 有助提升施政品質 背景說明 原桃園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因公派員出國案件處理要點經本府於 103 年 12 月 25 日公告繼續適用, 為因應改制直轄市法制整備作業, 經檢視多方意見及作法後, 本府於 104 年 9 月 11 日以府人考字第 1040231841 號函頒 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因公派員出國案件處理要點, 原處理要點同時公告廢止 基礎法源 參照規定 年度預計期程 原桃園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因公派員出國案件處理要點 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因公派員出國案件編審要點 流程說明 4 月 請各機關提報次年度計畫 提報方式 一 一級機關 公營事業機構 : 函送人事處彙辦 二 二級機關 : 由一級機關統籌 三 各區公所 : 由民政局函送人事處彙辦 四 回饋金 財團法人 : 由一級機關函送人事處彙辦 4 月至 5 月 人事處彙整 專案小組初審 民政局及各該權責機關協審 初審作業 一 專案小組成員 : 秘書長召集財政局局長 主計處處長 人事處處長及研考會主任委員 二 機關 : 由財政局 主計處 人事處及研考會初審 三 公所 : 由財政局 主計處 人事處 研考會及民政局初審, 並依案件性質, 請各該權責局 ( 處 ) 就所涉及之業管事項協助審查 5 月至 6 月 專案小組審查會議 專案審查 一 審查原則 15 : 由專案小組依年度施政計畫及市 政建設發展需要, 覈實審查 二 核定 : 陳報市長核定
各機關學校因公派員出國原則 一 業務需要, 有助提升施政品質 二 有益本市整體利益及達成機關長遠目標 三 考察國家有足資借鏡之處 四 三年內無相同考察計畫 五 出國人數 天數應力求精簡, 以業務直接有關之必要人員為限 因公出國小叮嚀 一 回饋金及財團法人之因公派員出國案件 本府各機關業管之回饋金及本府捐助基金累計金額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財團法人, 且其出國經費為未指定用途贊助款之因公派員出國案件, 應由本府各一級機關協助確認並彙整後, 提報年度因公派員出國計畫審查 ( 出國人員如為本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依法任用或聘派僱用之人員, 始須提報 ) 二 不宜出國事項 ( 一 ) 出國項目應事先蒐集資料, 並兼顧軟硬體相關資訊, 得由國內各種管道取得資訊之事項, 不宜安排出國考察 ( 二 ) 各機關首長於議會施政質詢 審查本機關預算或法案期間須赴議會列席者, 應避免出國 三 出國前注意事項 ( 一 ) 主辦機關或公營事業機構應於計畫執行前檢附因公出國計畫書及出國人員建議名冊, 簽陳市長核定 ( 二 ) 應注意時效提早作業, 未經核准, 不得逕行出國 ( 三 ) 出國案經核定後, 如臨時因故變更行程 出返國日期及人員名單者, 應重行簽報核定 ; 如取消出國者, 則報請註銷之 16
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因公派員出國案件 陳核流程圖 因公派員 出國案件 依年度計畫執行者 變更年度計畫者或 新增出國計畫者 由主辦機關簽會本 府人事處及研考會 後陳市長核定 教育局所屬各級學校因公派員出國案件, 授權由該局依權責核定 由各機關簽會本府財政局 主計處 人事處 研考會後陳市長核定 出國人員返國後三個月內應依 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出國報 告綜合處理要點 規定, 撰提出國報告 17 撰稿 : 張家偉 / 校稿 : 孫怡君
撰稿 : 曹靜怡 / 校稿 : 游建盛 參考資料 : 1. 行政院推動策略性人力資源管理說明資料 (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民國 94 年 8 月編印 ) 2. 孫本初編著, 公共管理, 時英出版社, 民國 86 年 3.David A.DeCenzo, Stephen P.Robbins, 許世雨等譯, 人力資源管理, 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86 年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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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人資月報 桃園市政府交通局進用身心障礙人員情形截至九十五年六月底, 身心障礙者人數已達九十五萬七千四百五十一人, 占總人口數百分之四點二, 而身心障礙者相關需求 福祉之滿足, 以及相關權益之促進, 向為政府施政之重點 爰此, 政府於九十六年訂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迄今為止, 仍歷經數次修法, 期能更周延保障身心障礙者權益 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38 條規定, 各級政府機關 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三十四人以上者, 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 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三 本局進用身心障礙情形概述如下表 年度 依法應進用身心障礙人數 (A) 已進用身心障礙總數 (B) 是否已超額進用 (C)=(B)- (A) 已進用身心障礙者占應進用之百分比 (%) (B/A) 104 年 3 4 1 133% 103 年 3 3 0 100% 102 年 3 3 0 100% 101 年 3 3 0 100% 表一為 100 年至 104 年當年度 12 月底進用身心障礙人員之資料, 本局於 100 年 104 年度超額進用, 即已進用身障總數大於應進用之身障總人數 100 年 3 4 1 133% 100 年至 104 年桃園市政府交通局進用身心障礙人員情形表 ( 表 1) 27
年月 實際應計算總人數 桃園市政府交通局進用身心障礙人數比例彙總表 ( 表 2) 依法應進用身心障礙人數 (A) 已進用身心障礙總數 (B) 是否已超額進用 (C)=(B)-(A) 已進用身心障礙者占應進用之百分比 (%) (B/A) 進用身心障礙人數占機關員工總人數百分比 (%) 有無未足額進用情形 103 年 12 月 114 3 3 0 100% 2.63% 無 104 年 1 月 113 3 3 0 100% 2.65% 無 104 年 2 月 113 3 3 0 100% 2.65% 無 104 年 3 月 113 3 3 0 100% 2.65% 無 104 年 4 月 112 3 3 0 100% 2.67% 無 104 年 5 月 100 3 3 0 100% 3% 無 104 年 6 月 99 2 4 2 200% 4.04% 無 104 年 7 月 99 2 4 2 200% 4.04% 無 104 年 8 月 98 2 4 2 200% 4.08% 無 104 年 9 月 100 3 4 1 133% 4 % 無 104 年 10 月 108 3 4 1 133% 3.7% 無 104 年 11 月 114 3 4 1 133% 3.5% 無 104 年 12 月 128 3 4 1 133% 3.12% 無 105 年 1 月 132 3 5 2 166% 3.78% 無 105 年 2 月 120 3 5 2 166% 4.16% 無 105 年 3 月 122 3 5 2 166% 4.09% 無 圖 1( 依表 2 資料產製折線圖 ) 依法應進用與已進用身心障礙人數 依法應進用身心障礙人數 (A) 已進用身心障礙總數 (B) 6 5 4 3 2 1 0 28
由上圖表 2 及圖 1 可知, 本局自 104 年 5 月起即開始超額進用, 進用身心障礙人數占機關員工總人數百分比最高曾達到 4.16%, 可知本局進用身障同仁不僅止合於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之規定, 亦開放更多適合進用身障同仁之職缺 桃園市政府交通局進用約僱五類原住民族人員情形 目前國內政治 經濟 社會等大環境趨勢, 原住民失業率高於全國勞動人 口施業率, 長期居於勞力市場劣勢 就目前原住民所面臨施業率偏高 長期欠 缺工作機會等問題, 政府有擔負保障期就業之責, 為落實原住民工作權之保障, 乃訂有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 依據該法第 4 條規定, 各級政府機關 公立學 校及公營事業機構, 除位於澎湖 金門 連江縣外, 其僱用下列人員之總額, 每滿一百人應有原住民一人 : 一 約僱人員 二 駐衛警察 三 技工 駕駛 工友 清潔工 四 收費管理員 五 其他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之非技術 性工級職務 前揭各款人員之總額, 每滿五十人未滿一百人之各級政府機關 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 應有原住民一人 桃園市政府交通局 100 年至 104 年進用約僱五類原住民族人員情形 ( 表 4) 年度 實際進用人應進用機關各機關學校實際進用人未足額進用數占應進用學校數應進用人數數人數人數比例 104 年 0 0 0 0 0 103 年 0 0 0 0 0 102 年 0 0 0 0 0 101 年 0 0 0 0 0 29
桃園市政府交通局進用原住民族人數彙總表 ( 表 5) 年月 超額進用約已進用約僱依法應進用實際已進用具公務人員僱五類人數五類原住民約僱五類原約僱五類原任用資格之 (C)=(B)- 占應進用之住民人數 (A) 住民人數 (B) 原住民人員 (A) 百分比 (%) 103 年 12 月 0 0 0 0 0 104 年 1 月 0 0 0 0 0 104 年 2 月 0 0 0 0 0 104 年 3 月 0 0 0 0 0 104 年 4 月 0 0 0 0 0 104 年 5 月 0 0 0 0 0 104 年 6 月 0 0 0 0 0 104 年 7 月 0 0 0 0 0 104 年 8 月 0 0 0 0 0 104 年 9 月 0 0 0 0 0 104 年 10 月 0 0 0 0 0 104 年 11 月 0 0 0 0 0 104 年 12 月 0 0 0 0 0 105 年 1 月 0 0 0 0 0 105 年 2 月 0 0 0 0 0 105 年 3 月 0 0 0 0 0 圖 2 30
依法應進用與已進用原住民族人數 1 0.9 0.8 0.7 0.6 0.5 0.4 0.3 0.2 0.1 0 依法應進用約僱五類原住民人數 (A) 實際已進用約僱五類原住民人數 (B) 本局因約僱五類人員未達 50 人, 故依法應進用約僱五類原住民人數為 0, 本 局雖於約僱五類人員中未進用原住民, 然本局臨時人員中即有一名同仁具有 原住民身分唷! 31
桃園市政府交通局 104 年度人員流動概況 104 年每月人員流動概況 140 25.00% 120 20.00% 100 80 15.00% 60 10.00% 40 20 0 19 12 6 0 0 1 0 2 3 5 1 0 1 0 0 1 0 2 0 1 1 1 1 1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到職人數 離職人數 上月在職人數 人員流動率 5.00% 0.00% 1. 人員流動率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網站資料係指當月某行業之進入 ( 退出 ) 率 = 當月進入 ( 退出 ) 之受僱員工人數估計數 / 上月受僱員工人數估計數 2. 根據上圖, 本局人員流動率的高峰分別為 3 月及 10 月, 該兩個月份為本局 103 年地方特考及 104 年高普考考試錄取人員報到月份, 故人員流動率較高 3. 整體來說, 影響本局的流動率主因是到職人數的多寡, 雖有少部分同仁離職, 但眾多新血的注入, 必能為本局帶來更多創新的觀點, 有利於業務的推動 4. 針對上述新進同仁, 為使其具有即戰力, 並同時減緩初任公職的焦慮感, 本局提供行政基本概念 公文寫作 權利義務等為期兩天課程, 32
提升新進同仁的公文寫作能力, 並加速適應公務體系 另政府採購法是本局同仁應有的先備知識, 故亦開設實體課程, 提供同仁精進學習的管道 國家文官學院亦提供線上課程, 使同仁能於公餘時間進修 撰稿 : 李婉嘉 / 校稿 : 謝慶洲 感謝您的閱讀! 若您對人資羅盤有任何意見或感想, 歡迎回饋給本局人事室謝慶洲 ( 電話 :03-3322101#6854;e-mail:097060@mail.tycg.gov.tw) 或本府人事處人力科科員徐詩航 ( 電話 : 分機 7323;e-mail:185005@mail.tycg.gov.tw)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