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undation Certificate in EPC Architecture Framework 認證考試 育網教育開放平台 RFID 技術與認證 認證考試報名簡章 報名繳費前, 請詳閱考試簡章, 一經繳費, 恕不退費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商品條碼策進會地址 :10050 台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 10 號 9 樓電話 :(02)23939145-508 E-mail: james.perng@gs1tw.org 網址 :http://www.gs1tw.org/
目錄 一 背景目的 :... 1 二 個別報名考試場次和地點 :... 2 三 報名辦法 :... 3 四 報名費與繳費方式 :... 4 五 證照評定 :... 4 六 應試注意事項 :... 4
一 背景目的 : EPC RFID 技術要在供應鏈中完整發揮其效益, 必須將資訊技術 商業流程 人力資源做一充分整合, 皆需要有專業素養的 EPC RFID 人才參與才能成事 GS1 Taiwan 在培訓 EPC RFID 專業人才方面始終持續協助國內各界了解 EPC RFID 發展趨勢並推廣相關標準, 規劃一系列 EPC / RFID 專業實務訓練課程 註 : (1) 本簡章各項內容若有變更, 以本會網站最新公告為準 (2) 電話洽詢時間為每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 ; 夜間及例假日, 請多利用電子信箱 :james.perng@gs1tw.org ( 一 ) 考試內容涵蓋 : General( 概論 ):EPC/RFID 領域基礎知識鑑別, 約占 20% Data Identify( 資料識別 ): 商品 / 物件身分識別的主要核心 EPC 編碼, 亦包含傳輸標籤資料之無線射頻空中介面知識鑑別, 約占 25% Data Capture( 資料擷取 ): 包括讀取器通訊協定 讀取器管理介面 中介軟體處理介面等知識鑑別, 約占 25% Data Exchange( 資料交換 ): 包括 EPC 資訊服務介面 EPC 碼 / 資訊主機位址解譯服務 資料查找 商業文件訊息格式等因應商業應用之知識鑑別, 約占 30% ( 二 ) 認證考試評鑑 : 全國技專校院校務基本資料庫中, 證照代碼 6673 即是 "Foundation Certificate in EPC Architecture Framework", 參加考試各校可以將通過人數輸入至校務校務基本資料庫中, 以備評鑑之用. EPCglobal 認證考試己通過經濟部工業局檢測及認證機構登錄作業, 企業電子化規劃類人才能力鑑定, 鑑定名稱 :Foundation Certificate in EPC Architecture Framework, 今年通過經濟部工業局認證 ( 三 ) EPC RFID 認證優勢與重要性 認識企業未來在 RFID 全球供應鏈標準, 培養供應鏈管理 全球市場運籌規劃等專長 可經由 EPCglobal Network Architecture 了解 RFID 架構下, 如何進行系統整合 網路技術 資訊安全相關規畫 EPCglobal Network Architecture 適用於未來零售業 高科技產業供應鏈等相關產業應用發展, 軟體業 RFID 硬體業等產品設計製造 1
具備 EPC 標準知識, 讓學員在投入職場時能 : 以廣泛視野檢視企業供應鏈流程 具備 EPC/RFID 資料識別知識 具備 EPC/RFID 資料擷取原理 具備 EPC/RFID 資料識別及 IT 架構 規劃企業 IT 資訊系統和 RFID 之整合 規劃供應鏈 RFID 各項應用 規劃 RFID 設備產品開發方向 ( 四 ) 證照樣稿 認證名稱 :Foundation Certificate in EPC Architecture Framework 發證組織 :GS1 Taiwan 二 個別報名考試場次和地點 : 日期 時間 考場地址 台北考場 2016/05/27 台北市林森南路 10 號 9 樓 週五 第二場 :15:00~16:00 2016/05/28 週六 第二場 :11:30~12:30 台中考場 2016/05/27 週五 2016/05/28 週六 高雄考場 2016/05/27 週五 2016/05/28 週六 第二場 :15:00~16:00 第二場 :11:30~12:30 第二場 :15:00~16:00 第二場 :11:30~12:30 台中市西屯區河南路二段 262 號 6 樓之 9 ( 中港長鴻大樓 )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四路 10 號 4 樓之 2 2
三 報名辦法 : ( 一 ) 報名方式 : 1. 本簡章及相關資訊同時建置於本會網站, 請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 不另行販售 2. 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 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名, 為免網路壅塞, 請儘早上網報名 3. 請按照網路報名程序確實填寫各項報名資訊 ; 報名資料應力求詳實, 以免影響應試人權益 4. 考生請先詳閱簡章內容, 請慎重考慮後再報名 ( 二 ) 團體報名與個人報名 : 1. 團體報名 : 團報單位彙整 報名資料 完成繳款 報名資料 & 繳款收 據 E-mail 至本會 報名完成 (1). 報名方式 : 請代表人連絡彭永新經理 (02)23939145-508, E-mail: james.perng@gs1tw.org 請代表人整理好報考名單 Excel 檔, 包含考生姓名 學校 等資料, 格式 將款項收齊並匯入指定帳戶 : (2). 資料寄送 : 成績 證書皆統一寄發給團報單位之聯絡窗口 2. 個人報名 : 至線上報名系統登錄資料 報名成功 匯款繳費後報名完成 個人報名者請於此期間內上報名系統 (http://www.gs1tw.org/) 報名 報名網址 : http://www.gs1tw.org/twct/web/frfid_date.jsp?mid=eu201603005 ( 三 ) 報名注意事項 : 3
1. 報名前, 請詳閱考試簡章 2. 個人報名者, 應試地點為北區考場 中區考場 南區考場擇一, 不得選擇團報考場 3. 團報考生之應試地點, 除了北區考場 中區考場 南區考場可以選擇外, 若所屬單位有申請核可開設考場, 亦可選擇該團報考場, 唯不得選擇其它團報考場 4. 考生於報名後, 若經發現報名資料有不實者, 本會有權取消其報考資格 四 報名費與繳費方式 : ( 一 ) 報名費 : 認證考試 NTD:2,000( 含稅 ) ( 二 ) 繳款方式 : 個人報名及團體報名 : 請將費用匯入本會帳戶 戶名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商品條碼策進會匯款銀行 :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中正分行匯款帳號 : 049030005898 匯款後請將匯款單傳真至本會 02-2394-1146 或繳款收據 E-mail 至本會 james.perng@gs1tw.org 五 證照評定 : 總計 40 題單選題, 以 70 分為及格並核發證照 六 應試注意事項 : 1. 當天請務必攜帶之應試用品為 : 有效證件 ( 以身份證為主, 或可持其他替代證件, 限駕照 護照或貼有照片之健保 IC 卡, 如為外籍人士, 則持有效期限內之護照正本或台灣居留證正本 ) 2B 鉛筆與橡皮擦 2. 應試當天出示的有效證件與報名資料不符時, 將不得參加考試 未攜帶有效證件者, 將喪失及格資格 3. 進入考場, 嚴禁使用電子通訊器材 ( 如行動電話 微型耳機 呼叫器 電子字典 個人數位助理機等 ), 違者該科以零分計 ; 並請將電子通訊器材 鐘錶之鬧鈴及整點報時功能等關閉, 測驗中鈴響者該科以零分計 4. 請勿攜帶貴重物品, 遺失恕不負責 5. 非應試用品不得攜帶入座, 測驗期間需遵守監試人員之指示及規定位置放置, 否 4
則以違規論, 並取消應試資格, 不得進入試場 6. 請於考試時間前 10 分鐘到達應試教室 7. 監試人員開門始可進入試場並開始作答, 入坐後將准考證與有效證件放在桌子左上角, 以便監試人員核對 8. 測試時間開始後, 遲到逾 20 分鐘者, 不准入場, 己進入試場者繳卷後得出場, 違者取消考試資格 9. 答案卡中英文姓名須完全相同, 如有不同, 應立即舉手, 請在場監試人員處理, 否則該科不予計分 10. 答案卡未依下列各項規定作答, 致讀卡機器無法正確判讀時, 由考生自行負責, 不得提出異議 答案卡依下列方式處理之 : 請考生自備 2B 鉛筆 擦拭易淨之橡皮擦, 切勿使用立可白或其他修正液 請按試題之題號, 依序在答案卡上同題號之劃記答案處作答, 並完全塗滿, 不可塗出方格外 塗滿一半 打 或打勾, 畫記請粗黑 清晰, 以免影響計分 如答案要更改時, 請用橡皮擦擦拭乾淨, 再行作答, 切不可留有黑色殘跡, 或將答案卡污損 每一試題有四個選項並為單選題, 請選一個最適當答案, 答錯不倒扣分數 ; 未作答或複選者, 不予計分 答案卡須保持清潔完整, 請勿折疊 11. 各科答案均須寫在答案卡上, 寫在試題卷上者, 不予計分 12. 未如期到場應考者, 該科成績以零分計算 13. 各科考試時間皆為一小時 14. 考試進行中, 尚未達可交卷時間, 如因不可抗力離場, 須經監試人員許可, 所致測驗時間短少將不予補足 15. 考試時在答案卡 準考證或其他物品上抄寫題目或作任何記號, 傳遞 夾帶或左顧右盼 意圖窺視 相互交談 抄襲他人答案 自誦答案 加以污損 自行撕毀座位號碼 飲食或嚼食口香糖等行為, 皆屬違規, 成績將送試務小組審核, 不得提出異議 16. 監試人員宣布 考試結束, 請停筆 時, 應立即停筆, 不聽勸阻仍持續作答者將視為違規, 並視情節輕重酌扣該科目成績 5 分至 20 分 考生得在原位靜候監試人員收卷, 宣布離場後始可離開 宣布離場前, 不得再有提筆之動作, 否則以違規論, 酌扣分數 17. 試題卷不得攜出試場, 違者將酌扣分數 18. 應試者入 出考場及考試中如有違反上述應試注意事項或不服監試人員指示者, 監試人員得登記其姓名 準考證號碼, 交由試務小組審核處理, 必要時請其離場, 不得要求退費及辦理延期考試 19. 請考生於應試前詳讀各有關規定, 以免影響本身權益 20. 考試期間若遇颱風或地震等不可抗力之情事而須延期考試時, 除在本會網站 (www.ciie.org.tw) 公布外, 將於應試當天前寄發 E-mail 通知 如未能參加改期之考試, 可向本學會申請退費, 退費辦法另行公告 21. 其餘未盡事宜, 本會保有最後解釋之權力 如有相關最新消息, 將公告於本會網站, 並同步以大宗 E-mail 周知所有考生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