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 12 月 9 日
升中學額分配 : 第一部份 : 自行分配學位 第二部份 : 統一分配學位
自行分配學位 : 申請日期 : 2016 年 1 月 4 日至 2016 年 1 月 20 日 各中學(官 津)於同一期間接受申請 申請結果 : 2016 年 7 月 5 日與統一派位結果一同公布
自行分配學位 : 最高學位比率: 30% 可申請學校數目 ( 在手冊內之中學 ) : 2 ( 參考教育局網頁 : www.edb.gov.hk ) 不受地區限制 多於兩所則取消獲得自行分配學位的機會 仍可申請賽馬會體藝中學及非派位直資中學
收生準則及比重 : 須公布收生準則及比重 按所訂準則收生 可設面試, 但不准筆試 面試時, 可約見全部或部分學生
沙田區某英中之申請表 : 學位名額 :38 名 收生準則 : ~ 教育局提供之成績次第及校內成績 50% ~ 操行 活動 服務及曾獲得之獎項 25% ~ 面試表現 25% 所有申請人均獲面試機會 面試以小組形式進行 面試語言 : 廣東話及英語 遞交申請表前請細閱申請表之內容, 此例子並不代表其他學校有同樣的收生準則及面試形式
( 續 ) 沙田區某英中之申請表 : 出生證明書 / 身分證 / 其他證件之影印本 小五 小六成績表副本 獎狀及其他有關文件之副本 長形回郵信封乙個 無需遞交小學推薦信 逾期交表或資料不齊者不作考慮 遞交申請表前請細閱申請表之內容, 此例子並不代表其他學校有同樣的收生準則及面試形式
沙田區某中中之申請表 : 學位名額 :38 名 收生準則 : ~ 面試 30% ~ 教育局提供之成績次第 40% ~ 校內成績 10% ~ 操行 / 校內評語 10% ~ 課外活動 / 獎項 5% ~ 直系親屬就讀本校 5% 所有申請人均獲面試機會 無需遞交小學推薦信 遞交申請表前請細閱申請表之內容, 此例子並不代表其他學校有同樣的收生準則及面試形式
( 續 ) 沙田區某中中之申請表 : 小五 小六成績表副本 教育局印發之小六學生證副本 課外活動的獎狀 嘉許獎狀等文件之副本 已貼上 1.7 元郵票之回郵信封兩個 遞交申請表前請細閱申請表之內容, 此例子並不代表其他學校有同樣的收生準則及面試形式
申請學校所提供的自行分配學位 : 教育局網頁主頁 www.edb.gov.hk > 幼稚園 小學及中學教育 > 教育制度 > 學位分配系統 > 中學學位分配辦法 資料是根據學校在 2015 年向教育局所提供的而編制 學校可能在其後作出修訂 中學須按規定預先公布 家長應向中學索取最新的資料
選擇合適的中學 : 1. 在決定申請前, 宜先瞭解有關中學的辦學理念 傳統特色 收生準則及班級結構等 2. 亦應考慮子女的能力 性向及興趣 3. 可向校方或班主任徵詢意見
其他留意事項 : 1. 校方可向學生索取學業紀錄 課外活動証書 社區服務等資料文件 2. 面試內容由校方決定, 盡量藉此機會瞭解學生的性向 興趣和各方面的表現及潛能 3. 面試評分可能包括校內成績 操行 課外活動 獎項 考試成績次第, 小學對學生的評語 4. 除獲教育局批准, 學校不得收取任何 形式的費用
獲分發文件 : 1. 中一自行分配學位申請表 (2 份 ) 2. 家長須知 (1 份 ) 3. 小六學生資料表 (1 份 ) 4. 賽馬會體藝中學入學申請表及有關文件 ( 分發給有意申請的學生 ) * 中一自行分配學位手冊 ( 沙田區 ) ( 參考教育局網頁 : www.edb.gov.hk )
核對小六學生資料表 : 2014/2016 2014/2016 學生編號 性別 學生姓名 就讀小學 出生日期
申請表 : 每名學生獲發兩份申請表 共四聯, 已預印學生資料 1 代表首選學校 2 代表次選學校
申請表 : 自行填寫申請中學名稱 遞交申請表前, 要撕下及保留印有選校次序的存根 ( 即第四聯 ) 毋須向中學申明選校次序 連同中學所需文件交往申請中學, 即時取回已蓋上學校印 名稱及編號的家長存根 申請表一經遞交, 不可撤回或取消 可不提出申請或只申請首選學校
第一選擇 申請表 ( 樣本 ): 每名學生獲發兩份申請表 ( 只適用於申請參加派位中學 ; 不適用於申請非參加派位中學 ) 第二選擇
每份申請表共分為四聯, 各聯均已預印學生的資料 呂祺中學呂祺中學呂祺中學 呂祺中學 教育局存根 學校存根 家長存根 選校次序 家長應根據選校意願, 在申請表的各存根上, 填上申請中學名稱 遞交方法 : 必須在申請日期內親自遞交 ( 不接受郵寄 ) 在遞交申請前, 家長應撕下及保留印有選校次序的第四聯 ( 家長毋須向中學申明選校次序 )
家長應把申請表其餘三個相聯部分, 直接交往申請中學 ; 請出示學生的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以便中學查閱 如確定申請表的資料正確無誤, 中學應在各存根上, 蓋上學校編號及校印 ( 能清晰顯示學校名稱 ) 家長應取回申請表的 家長存根, 以作確認 呂祺中學呂祺中學呂祺中學 呂祺呂祺 1 0 1 1 0 1 1 0 1 中學中學 呂祺中學 申請表一經遞交, 不可撤回 取消或更改選校次序
自行分配學位的配對 : 家長學校教育局 一個選擇 ( 即選校次序 1) 或兩個選擇 ( 即選校次序 1 及 2) 正取及備取名單 將家長的選校次序和學校的正取及備取名單作配對 按家長的選校次序分配學位
直資中學 : 派位直資 非派位直資
非派位直資中學 : 申請數目不限 學校自訂申請日期 取錄後, 簽署同意書及遞交小六學生資料表, 表示放棄統一派位
家長承諾書 : 2015/16 2016 年 4 月 20 日
直資中學 : 可收取學費 自行決定教學語言 不會參加初中成績評核辦法 修畢中三的學生, 將不會獲分派公營學校的資助中四學位
本校為小六學生所作準備 : 模擬升中派位校內排名 ( 四月下旬派發 ) 中 英文說話能力訓練 升中面試示範講座 模擬面試
關於 推薦信 : 根據教育局通告 (23) in EDB(SPA)PPR 1/11/1 (2) 學生須提交的申請文件 - 其他資料 ( 須知 第 11 段 ) 就中學向申請學生索取資料的安排, 我們除了重申 學校不應向小學或學生索取一些非現成資料, 例如學生校內各科的分數或名次, 或學生能力及態度評鑑的推薦證明, 以免小學 家長及學生帶來額外的工作量及壓力, 並且補充說明 為此, 中學應在自行分配學位申請表說明不需要提交小學推薦信
撰寫推薦信原則 : 必須呈交擬申請中學說明需要提交 小學推薦信的文件 兩次報分試考取全級首 30% 的同學 ( 即 1-30) 及 操行在 B+ 或以上 最多獲推薦信 2 封 ( 不限申請自行分配學位或直資中學 )
跨網派位 : 申請人須為學校紀錄中的家長或監護人, 與學生居於同一居所 提交 1) 填妥及簽署申請表 2) 有關證明文件正副本 ( 正本供核對用 ) 居住證明文件包括已蓋釐印的租約 差餉及 / 或地租通知書 固網電話收費單 公共事業機構的單據等 居住證明文件上必須載列家長或監護人的姓名及地址
跨網派位申請 : 呈交文件 : 申請信 居住證明 截止日期 : 首批 : 2016 年 1 月 5 日 次批 : 2016 年 3 月初日 ( 於截止日期前五個工作天呈交校方 )
參考資料 : 1. 學位分配組電話: 2832 7740 / 2832 7700 2. 教育局網頁 : http://www.edb.gov.hk 主頁 > 幼稚園 小學及中學教育 > 教育制度 > 學位分配系統 > 中學學位分配辦法 3. 明報教育網 :http://life.mingpao.com 4. 星島教育網 :http://www.smartedu.singtao.com 備註 : 補發 中一自行分配學位申請表 及 小六學生資料表 須徵收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