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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 一 篇 化 学 实 验 基 础 1 化 学 实 验 室 基 本 知 识 1.1 化 学 实 验 的 误 差 与 数 据 处 理 1.2 实 验 室 守 则 1.2.1 实 验 室 守 则 1.2.2 实 验 室 的 工 作 细 则 1.3 实 验 室 安 全 规 则 及 防 护 措 施 1.3.1 实 验 室 安 全 规 则 1.3.2 化 学 危 险 品 储 存 要 求 1.3.3 实 验 室 中 一 些 剧 毒 强 腐 蚀 性 药 品 知 识 1.3.4 安 全 防 护 措 施 1.4 化 学 实 验 室 意 外 事 故 处 理 1.4.1 化 学 灼 伤 处 理 1.4.2 割 伤 和 烫 伤 1.4.3 毒 物 与 毒 气 误 入 口 鼻 内 感 到 不 舒 服 时 和 处 理 1.4.4 触 电 处 理 1.4.5 起 火 处 理 1.4.6 中 毒 1.5 实 验 室 制 气 净 化 和 钢 瓶 取 气 1.5.1 气 体 钢 瓶 的 标 识 1.5.2 气 体 钢 瓶 的 使 用 规 则 1.5.3 气 体 钢 瓶 减 压 阀 的 原 理 与 使 用 方 法 1.6 化 学 实 验 室 三 废 处 理 1.6.1 三 废 处 理 规 章 制 度 1.6.2 实 验 室 三 废 处 理 办 法 2 化 学 实 验 基 本 操 作 2.1 玻 璃 仪 器 的 洗 涤 与 干 燥 2.1.1 分 类 : 按 用 途 : 容 器 类 和 其 他 器 皿 类 2.1.2 洗 液 简 介 ( 简 要 介 绍 配 制 方 法 ) 2.1.3 玻 璃 器 皿 的 洗 涤 方 法 : 2.1.4 玻 璃 器 皿 的 干 燥 2.2 溶 液 的 配 制 2.2.1 试 剂 的 取 用 2.2.2 溶 液 的 配 制

2 2.2.3 酸 碱 标 准 溶 液 的 配 制 和 标 定 2.2.4 常 用 化 学 生 物 试 剂 的 配 制 2.2.5 生 物 化 学 常 用 缓 冲 液 的 配 制 2.2.6 免 疫 细 胞 化 学 常 用 试 剂 配 制 2.3 固 液 分 离 与 加 热 2.3.1 固 液 分 离 的 方 法 2.3.2 加 热 3 仪 器 的 使 用 与 维 护 3.1 电 子 天 平 的 正 确 使 用 与 维 护 3.1.1 电 子 天 平 及 其 分 类 3.1.2 选 购 及 使 用 注 意 事 项 3.1.3 天 平 的 使 用 方 法 与 称 量 3.1.4 电 子 天 平 的 使 用 与 保 养 3.2 常 用 ph 计 的 正 确 使 用 与 维 护 3.2.1 正 确 使 用 与 保 养 电 极 3.2.2 ph 的 正 确 校 准 3.3 移 液 枪 的 使 用 操 作 3.3.1 移 液 器 的 操 作 方 法 3.3.2 移 液 器 的 使 用 注 意 事 项 3.4 恒 温 槽 的 安 装 与 调 节 3.4.1 恒 温 槽 的 组 成 元 件 3.4.2 恒 温 槽 的 安 装 与 调 节 3.4.3 恒 温 技 术 原 理 3.4.4 恒 温 槽 的 使 用 操 作 3.4.5 恒 温 槽 的 灵 敏 度 及 其 测 定 3.5 超 声 波 仪 的 使 用 与 维 护 3.5.1 概 述 3.5.2 超 声 波 仪 的 使 用 须 知 3.5.3 超 声 波 仪 的 清 洗 方 法 3.5.4 清 洗 器 的 使 用 3.6 离 心 机 的 操 作 3.6.1 离 心 机 类 型 3.6.2 操 作 注 意 事 项 3.6.3 离 心 机 常 见 故 障

3 3.6.4 离 心 机 的 维 护 与 保 养 3.7 旋 转 蒸 发 仪 的 使 用 与 维 护 4 光 学 仪 器 的 基 础 知 识 ( 包 括 原 理 及 各 自 的 优 缺 点, 用 途 ) 4.1 傅 立 叶 红 外 光 谱 4.1.1 傅 立 叶 红 外 光 谱 仪 的 基 本 原 理 4.1.2 傅 立 叶 红 外 光 谱 的 发 展 与 应 用 4.2 紫 外 和 可 见 光 光 谱 4.2.1 光 谱 原 理 4.2.2 光 吸 收 定 律 4.3 荧 光 光 度 分 析 4.3.1 荧 光 原 理 4.3.2 荧 光 分 光 光 度 法 的 应 用 4.4 原 子 光 谱 4.4.1 原 理 4.4.2 原 子 吸 收 光 谱 分 析 的 优 点 第 二 篇 生 物 实 验 基 础 1. 生 物 实 验 基 本 知 识 1.1 生 物 实 验 室 工 作 细 则 1.2 实 验 室 动 物 卫 生 防 疫 1.3 生 物 实 验 室 用 仪 器 清 洗 与 清 洁 1.4 生 物 实 验 室 中 意 外 事 故 处 理 2. 生 物 实 验 室 基 本 操 作 2.1 电 泳 操 作 规 程 及 注 意 事 项 ( 蛋 白 质 DNA RNA, 霍 海 玲 协 助 ) 2.1.1 电 泳 操 作 的 基 本 特 点 2.1.2 影 响 电 泳 分 离 的 主 要 因 素 2.1.3 本 实 验 室 电 泳 房 的 注 意 事 项 2.2 常 用 生 物 试 剂 的 保 存 与 配 制 2.2.1 常 用 生 物 试 剂 的 保 存 2.2.2 常 用 生 物 试 剂 的 配 制 2.3 灭 菌 方 法 及 注 意 事 项 2.3.1 物 理 方 法 2.3.2 化 学 方 法 2.4 细 胞 培 养 及 注 意 事 项 2.5 核 酸 的 分 离 与 纯 化 及 注 意 事 项

4 2.5.1 核 酸 的 分 离 与 纯 化 2.5.2 核 酸 纯 化 系 统 程 序 操 作 注 意 事 项 2.6 抗 原 抗 体 反 应 2.6.1 什 么 是 抗 原 抗 体 反 应 2.6.2 抗 原 抗 体 反 应 的 原 理 2.6.3 抗 原 抗 体 反 应 的 特 点 2.6.4 抗 原 抗 体 反 应 的 影 响 因 素 2.7 蛋 白 质 的 修 饰 2.7.1 氨 基 酸 的 分 类 2.7.2 蛋 白 质 侧 链 基 团 修 饰 反 应 2.8 PR 技 术 2.8.1 PR 技 术 的 基 本 原 理 2.8.2 PR 反 应 体 系 与 反 应 条 件 2.8.3 PR 反 应 操 作 步 骤 2.8.4 PR 反 应 特 点 2.8.5 注 意 事 项 2.9 细 胞 总 RNA 提 取 2.10 基 因 组 DNA 的 提 取 2.10.1 DNA 提 取 的 几 种 方 法 2.10.2 从 动 物 组 织 提 取 基 因 组 DNA 2.10.3 细 菌 基 因 组 DNA 的 制 备

5 第 一 篇 化 学 实 验 基 础 1. 化 学 实 验 室 基 本 知 识 1.1 化 学 实 验 的 误 差 与 数 据 处 理 1.1.1 误 差 与 有 效 数 字 1 真 值 (μ) 客 观 存 在, 但 是 μ 不 可 能 通 过 测 量 得 到, 因 为 任 何 测 量 都 不 可 避 免 地 存 在 着 误 差, 即 使 在 同 一 条 件 下 对 同 一 对 象 进 行 多 次 重 复 测 量 ( 平 行 测 量 ) 也 不 能 够 得 到 完 全 一 致 的 结 果 平 均 值 也 只 是 μ 的 近 似 值 2 数 据 的 准 确 度 : 用 误 差 表 RE = E x μ 100 % RE = 100 % μ μ 示, 反 映 的 是 单 次 测 量 值 与 真 实 值 的 符 合 程 度 绝 对 误 差 (E) E = x μ 相 对 误 差 (RE) 根 据 误 差 的 性 质 和 来 源, 误 差 分 为 三 类 : 系 统 误 差 : 系 统 误 差 可 以 消 除 或 校 正 ; 过 失 误 差 : 过 失 应 当 避 免 随 机 误 差 : 随 机 误 差 是 不 可 避 免 的, 增 加 平 行 测 量 次 数 取 平 均 值 表 示 结 果 可 减 小 随 机 误 差 3 数 据 的 精 密 度 : 用 偏 差 表 示 指 在 确 定 条 件 下, 反 复 多 次 测 量, 所 得 结 果 的 一 致 性 和 程 度 平 行 测 量 n 次, x1, x2, x3,, xn ( 绝 对 ) 偏 差 : 单 次 测 量 值 xi 与 测 定 平 均 值 之 间 的 差 平 均 偏 差 : 表 一 组 数 的 分 散 程 度 d = 2 标 准 ( 偏 ) 差 : ( x i x ) S = n 1 d n i d i = x i x S RSD = 100% 相 对 标 准 差 : x 4 数 据 的 可 靠 性 用 精 密 度 和 准 确 度 来 表 达 精 密 度 是 保 证 准 确 度 的 前 提, 但 是 高 的 精 密 度 不 一 定 能 保 证 高 的 准 确 度, 因 为 可 能 存 在 系 统 误 差 A B D 5 有 效 数 字 和 测 量 ( 及 结 果 计 算 ) 有 关, 自 然 存 在 准 确 度 的 问 题 有 效 数 字 就 是 实 际 测 得 的 数 字, 其

6 位 数 保 留 的 原 则 在 仪 器 最 小 刻 度 后 再 估 读 一 位 即 末 位 是 估 计 值, 余 各 位 都 是 准 确 的 有 效 数 字 的 位 数 反 映 了 测 量 ( 及 结 果 ) 的 准 确 度, 不 可 随 意 增 加 或 减 少 实 验 中 所 测 得 的 数 据, 因 测 量 的 精 度 不 同, 而 导 致 其 有 效 数 字 的 位 数 也 可 能 不 同 6 如 果 结 果 是 经 过 一 系 列 测 量, 再 按 一 定 的 公 式 计 算 出 来 的 间 接 测 量 结 果, 各 测 量 值 的 误 差 必 将 传 递 到 最 后 结 果 中 误 差 的 传 递 大 误 差 环 节 对 结 果 准 确 度 的 影 响 有 举 足 轻 重 的 作 用 因 此, 对 于 有 效 数 字 位 数 较 多 ( 误 差 较 小 ) 的 测 量 值, 应 将 多 余 的 数 字 舍 弃 有 效 数 字 的 修 约 1.1.2 有 效 数 字 的 运 算 1. 加 减 法 : 几 个 数 的 和 ( 差 ) 的 有 效 数 字 取 决 于 其 中 绝 对 误 差 最 大 者 先 以 小 数 点 后 位 数 最 少 的 数 据 为 基 准, 将 其 他 数 据 进 行 修 约 0.01 210 25.64 000 先 计 算 后 修 约 26.70692 26.71 +) 1.05 482 先 修 约 后 计 算 26.70 通 常 采 用 的 方 法 是 安 全 数 字, 最 后 修 约 到 应 有 的 位 数. 0.01 210 25.64 000 + ) 1.05 582 26.70 7 0 先 修 约 到 多 一 位 计 算, 再 修 约 26.71 2. 乘 除 法 : 几 个 数 的 积 ( 商 ) 的 有 效 数 字 的 位 数 取 决 于 其 中 相 对 误 差 最 大 者 一 般 以 有 效 数 字 位 数 最 少 的 为 标 准 进 行 修 约 后, 再 乘 除 3. 对 数 运 算 : 十 进 制 对 数 运 算 中, 对 数 尾 数 的 位 数 应 当 与 真 数 的 有 效 数 字 位 数 相 同 ph=4.74 [H+]=1.8 10-5 [H+]=1.80 10-5 K=1.8 10 5 logk=5.26 K=1.80 10 5 logk=5.255 运 算 时 若 遇 到 常 数 如 π,e 和 手 册 上 查 到 的 常 数 等, 可 按 需 取 适 当 的 数 字 ; 对 些 乘 除 因 子 如 1/2, 及 开 根 号 的 数 字, 识 为 有 效 数 字 无 穷 多, 不 必 进 行 修 约 1.2 实 验 室 守 则 1.2.1 实 验 室 守 则 1. 遵 守 纪 律, 不 迟 到, 不 早 退 保 持 室 内 安 静 2. 在 小 组 学 术 指 导 老 师 统 一 指 导 下 进 行 学 术 研 究 实 验 中 要 认 真 操 作, 仔 细 观 察 各 种

7 现 象, 将 实 验 中 的 现 象 和 数 据 如 实 记 在 报 告 本 上 根 据 原 始 记 录, 认 真 地 分 析 问 题, 处 理 数 据, 写 出 实 验 报 告 3. 实 验 过 程 中, 随 时 注 意 保 持 工 作 环 境 ( 实 验 室 和 实 验 桌 面 ) 的 整 洁, 火 柴 纸 张 和 废 品 等 必 须 丢 入 废 物 缸 内 4. 使 用 仪 器 要 小 心 谨 慎, 若 有 损 坏 应 及 时 填 写 仪 器 损 坏 单, 若 不 按 操 作 规 程 致 仪 器 损 坏, 要 折 价 赔 偿, 节 约 用 水 电 5. 使 用 试 剂 药 品 时 :a. 按 量 取 药 ; b. 公 用 试 剂 放 在 指 定 的 位 置, 不 得 擅 自 拿 走, 用 剩 的 药 品 应 还 给 老 师 ; c. 对 于 配 套 使 用 的 仪 器, 如 试 剂 瓶 的 滴 管 磨 口 瓶 塞 滴 定 管 分 液 漏 斗 等 的 塞 子 等, 用 后 应 放 回 原 处, 避 免 混 淆 ; d. 要 遵 守 正 确 的 试 剂 使 用 方 法 6. 实 验 完 毕 后, 将 玻 璃 仪 器 洗 净, 公 用 仪 器 放 回 原 处, 把 实 验 台 和 药 品 架 整 理 干 净, 清 扫 实 验 室 最 后 应 检 查 门 窗 水 电 煤 气 是 否 关 好 1.2.2 实 验 室 工 作 细 则 实 验 室 的 任 何 东 西 都 有 它 最 应 该 放 的 地 方 切 记, 哪 里 拿 的 放 回 哪 里 1. 实 验 室 区 域 划 分 : 实 验 室 分 公 用 区 域 和 个 人 实 验 区 域 个 人 使 用 区 主 要 为 指 定 的 实 验 桌 和 试 剂 架, 指 定 的 坐 位, 指 定 的 4 和 -20 使 用 区, 冷 库 使 用 区 ; 公 用 区 域 包 括 细 胞 室 大 小 摇 床 大 小 离 心 机 PR 仪 称 量 区 HPL 室 动 物 箱 破 菌 机 成 像 系 统 核 酸 电 泳 区 和 蛋 白 质 电 泳 区 灭 菌 室 RNA 实 验 区 冷 库 生 活 区 浴 室 等 所 有 公 用 区 需 要 保 持 清 洁 和 空 闲, 不 能 因 为 个 人 样 品 不 收 拾 而 影 响 别 人 的 正 常 使 用 2. 试 剂 是 实 验 室 的 血 液 任 何 试 剂 接 近 用 完 时, 或 有 特 殊 试 剂 需 求 时, 必 须 先 向 实 验 室 负 责 试 剂 定 购 的 人 员 提 出, 必 要 时 向 实 验 室 负 责 人 商 量 定 购 事 宜 3. 正 确 的 标 签, 是 保 证 实 验 室 正 常 运 转 的 最 低 要 求 标 签 必 须 写 明 4 个 要 素 : 试 剂 名 称 浓 度 ( 及 ph) 人 名 日 期 如 果 高 温 灭 菌 过, 也 请 注 明 严 格 禁 止 使 用 个 人 编 号 只 要 是 使 用 时 间 在 一 天 以 上, 就 要 具 体 写 清 楚 这 4 个 要 素 要 像 小 狗 见 了 电 线 杆 一 样, 多 多 留 下 你 的 标 签 强 烈 建 议 所 使 用 的 试 剂 一 定 要 自 己 配 4. 器 皿 洗 涤 : 个 人 使 用 的 玻 璃 和 塑 料 器 皿, 需 要 各 自 负 责 清 洗 凉 干 玻 璃 器 皿 橱 灭 菌 室 门 仪 器 室 门 要 始 终 保 持 关 闭 状 态 如 果 你 相 信 只 由 你 一 个 人 使 用 的 物 品, 可 以 存 放 在 你 自 己 的 抽 屉 1.3 实 验 室 安 全 规 则 及 防 护 措 施 1.3.1 实 验 室 安 全 规 则 在 进 行 化 学 实 验 时, 需 经 常 使 用 水 电 煤 气, 并 常 碰 到 一 些 有 毒 有 腐 蚀 性 或 者 易 燃 易 爆 的 物 质 不 正 确 和 不 经 心 的 操 作 以 及 忽 视 操 作 中 必 须 注 意 的 事 项 都 能 够 造 成 火 灾 爆 炸

8 和 其 它 不 幸 的 事 故 发 生 发 生 事 故 不 仅 危 害 个 人, 还 会 危 害 周 围 同 学, 使 国 家 财 产 受 到 损 失, 影 响 工 作 的 正 常 进 行 因 此, 重 视 安 全 操 作, 熟 悉 一 般 的 安 全 知 识 是 非 常 必 要 的 我 们 必 须 从 思 想 上 重 视 安 全, 决 不 要 麻 痹 大 意, 但 也 不 能 盲 目 害 怕 而 缩 手 缩 脚, 不 敢 大 胆 做 实 验 为 了 保 证 实 验 的 顺 利 进 行, 必 须 熟 悉 和 注 意 以 下 安 全 规 则 : 1 必 须 熟 悉 实 验 室 及 其 周 围 环 境 和 水 电 煤 气 灭 火 器 的 位 置 ; 不 要 用 湿 手 湿 物 接 触 电 源, 水 电 气 用 完 毕 后 立 即 关 闭 2 一 切 有 毒 的 恶 臭 气 体 的 实 验, 都 应 在 通 风 橱 内 进 行 ; 嗅 闻 气 体 时, 应 用 手 轻 拂 气 体, 把 掌 少 量 的 气 体 扇 向 自 己 再 闻 4 具 有 易 挥 发 和 易 燃 物 质 ( 如 酒 精 丙 酮 乙 醚 ) 易 爆 物 质 ( 如 氯 酸 钾 ) 的 实 验, 应 在 远 离 火 源 的 地 方 进 行, 用 完 后 应 及 时 将 易 燃 易 爆 物 加 盖 存 放 阴 凉 的 地 方 操 作 易 燃 物 质 时, 加 热 应 在 水 浴 中 进 行 5 为 了 防 止 药 品 腐 蚀 皮 肤 和 进 入 体 内, 不 能 用 手 直 接 拿 取 物 品, 要 用 药 勺 或 指 定 的 容 器 取 用 取 用 一 些 强 腐 蚀 性 的 药 品, 如 氢 氟 酸, 溴 水 等, 或 有 毒 试 剂 ( 如 氰 化 物 汞 盐 钡 盐 铅 盐 重 铬 酸 钾 砷 的 化 合 物 等 ), 必 须 戴 上 橡 皮 手 套 决 不 允 许 用 舌 头 尝 药 品 的 味 道 6 洗 液 浓 酸 浓 碱 具 有 强 腐 蚀 性, 应 避 免 溅 落 在 皮 肤 衣 服 书 本 上, 更 应 防 止 溅 入 眼 睛 内 实 验 用 过 的 废 液 应 倒 入 指 定 的 废 液 缸 中 7 禁 止 任 意 混 合 各 种 试 剂 药 品, 以 免 发 生 意 外 事 故 8 经 常 检 查 煤 气 开 关 和 用 气 系, 如 时 有 泄 漏, 应 立 即 熄 灭 室 内 火 源, 打 开 门 窗, 用 肥 皂 水 查 漏, 若 估 计 一 时 难 以 查 出, 应 关 闭 煤 气 总 阀, 立 即 报 告 老 师 9 实 验 室 内 严 禁 吸 烟 饮 食, 或 把 食 具 带 进 实 验 室 实 验 完 毕, 必 须 洗 净 双 手 10 禁 止 穿 拖 鞋 高 跟 鞋 背 心 短 裤 ( 裙 ) 进 入 实 验 室 1.3.2 化 学 危 险 品 储 存 要 求 1. 化 学 危 险 品 应 当 分 类 分 项 存 放, 相 互 之 间 保 持 安 全 距 离 ; 2. 遇 火 遇 潮 容 易 燃 烧 爆 炸 或 产 生 有 毒 气 体 的 化 学 危 险 品, 不 得 在 露 天 潮 湿 漏 雨 和 低 洼 容 易 积 水 的 地 点 存 放 ; 3. 受 阳 光 照 射 易 燃 烧 易 爆 炸 或 产 生 有 毒 气 体 的 化 学 危 险 品 和 桶 装 罐 装 等 易 燃 液 体 气 体 应 当 在 阴 凉 通 风 地 点 存 放 ; 4. 化 学 性 质 防 护 和 灭 火 方 法 相 互 抵 触 的 化 学 危 险 品, 不 得 在 同 一 仓 库 或 同 一 储 存 室 内 存 放 ; 5. 存 放 剧 毒 物 品 的 部 门 必 须 备 有 保 险 箱, 存 放 剧 毒 物 品 的 保 险 箱 钥 匙 应 安 全 保 存 ; 6. 化 学 危 险 品 的 存 放 区 域 应 设 置 醒 目 的 安 全 标 志 1.3.3 实 验 室 中 一 些 剧 毒 强 腐 蚀 性 药 品 知 识 化 学 危 险 物 品, 是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13690-92 常 用 危 险 化 学 物 品 的 分 类

9 及 标 志 中 所 列 的 爆 炸 品 压 缩 气 体 和 液 化 气 体 易 燃 液 体 易 燃 固 体 自 燃 物 品 和 遇 湿 易 燃 物 品 氧 化 剂 和 有 机 过 氧 化 物 有 毒 品 和 腐 蚀 品 七 大 类 物 品 化 学 危 险 品 从 其 生 产 购 买 运 输 和 使 用 都 有 其 特 殊 地 要 求 1. 氰 化 物 和 氢 氰 酸 氰 化 钾 氰 化 钠 丙 烯 腈 等, 系 烈 性 毒 品, 进 入 人 体 50 毫 克 即 可 致 死, 与 皮 肤 接 触 经 伤 口 进 入 人 体, 即 可 引 起 严 重 中 毒 这 些 氰 化 物 遇 酸 产 生 氢 氰 酸 气 体, 易 被 吸 入 人 体 而 中 毒 在 使 用 氰 化 物 时, 严 禁 用 手 接 触 大 量 使 用 这 类 药 品 时, 应 带 上 口 罩 和 橡 皮 手 套 含 有 氰 化 物 的 废 液, 严 禁 倒 入 酸 缸, 应 先 加 入 硫 酸 亚 铁 使 之 转 变 为 毒 性 较 小 的 亚 铁 氰 化 物, 然 后 倒 入 水 槽, 再 用 大 量 水 冲 洗 贮 放 该 器 皿 和 水 槽 2. 汞 和 汞 的 化 合 物 汞 的 可 溶 性 化 合 物 如 氯 化 汞, 硝 酸 汞 都 是 剧 毒 物 品 实 验 中 应 特 别 注 意 金 属 汞 ( 如 使 用 温 度 计 压 力 计 汞 电 极 等 ) 使 用, 因 金 属 汞 易 蒸 发, 蒸 气 剧 毒, 又 无 气 味, 吸 入 人 体 具 有 积 累 性, 容 易 引 起 慢 性 中 毒, 所 以 切 不 可 麻 痹 大 意 汞 的 比 重 很 大 ( 约 为 水 的 13.6 倍 ), 作 压 力 计 时, 应 用 厚 玻 璃 管, 贮 汞 容 器 必 须 坚 固, 且 应 用 厚 壁 的, 并 且 只 应 存 放 少 量 汞 而 不 能 盛 满, 以 免 容 器 破 裂 或 脱 底 而 使 汞 流 失 在 装 置 汞 的 仪 器 下 面 应 放 一 搪 瓷 盘, 以 免 不 慎 将 汞 洒 在 地 上 为 减 少 室 内 的 汞 蒸 汽, 贮 汞 容 器 应 是 紧 密 封 闭, 汞 表 面 加 水 复 盖, 以 防 蒸 汽 逸 出 3. 砷 的 化 合 物 砷 和 砷 的 化 合 物 都 有 剧 毒, 常 使 用 的 是 三 氧 化 二 砷 ( 砒 霜 ) 和 亚 砷 酸 钠 这 类 物 质 的 中 毒 一 般 由 于 口 服 引 起 当 用 盐 酸 和 粗 锌 作 用 制 备 氢 气 时, 也 会 产 生 一 些 剧 毒 的 砷 化 氢 气 体, 应 加 以 注 意 一 般 将 产 生 的 氢 气 经 过 高 锰 酸 钾 洗 涤 后 再 使 用 砷 的 解 毒 剂 是 二 巯 基 丙 醇, 由 肌 肉 注 射 即 可 解 毒 4. 硫 化 氢 硫 化 氢 是 极 毒 的 气 体, 有 臭 鸡 蛋 味, 它 能 麻 痹 人 的 嗅 觉, 以 致 不 闻 其 臭, 所 以 特 别 危 险 使 用 硫 化 氢 或 者 由 酸 与 硫 化 物 反 应 时, 应 在 通 风 橱 中 进 行 5. 一 氧 化 碳 煤 气 中 含 有 一 氧 化 碳, 使 用 煤 炉 或 煤 气 时, 一 定 要 提 高 警 惕, 防 止 中 毒 煤 气 中 毒, 轻 者 头 痛 眼 花 恶 心 ; 重 者 昏 迷 对 中 毒 的 人 应 立 即 移 出 中 毒 房 间, 呼 吸 新 鲜 空 气, 进 行 人 工 呼 吸, 保 暖, 及 时 送 医 院 治 疗 5. 有 毒 的 有 机 化 合 物 常 用 的 有 机 化 合 物 有 苯 二 硫 化 碳 硝 基 苯 苯 胺 甲 醇 等, 人 们 常 用 作 溶 剂, 容 易 引 起 中 毒, 特 别 是 慢 性 中 毒, 使 用 时 应 特 别 注 意 和 加 强 防 护 6. 溴 溴 为 棕 色 液 体, 易 蒸 发 成 红 色 蒸 汽, 强 烈 地 刺 激 眼 睛 催 泪, 能 损 伤 眼 睛 气 管 和 肺 触 及 皮 肤, 轻 者 剧 烈 的 灼 痛, 重 者 溃 烂, 长 久 不 愈 使 用 溴 时 应 加 强 防 护, 带 橡 皮 手 套

10 7. 氢 氟 酸 氢 氟 酸 与 氟 化 氢 都 具 有 剧 毒 强 腐 蚀 性 灼 伤 肌 体, 轻 者 剧 痛 难 忍 重 者 肌 肉 腐 烂, 透 入 体 内, 如 不 及 时 抢 救, 就 会 造 成 死 亡 因 此 在 使 用 氢 氟 酸 时, 应 特 别 注 意, 操 作 必 须 在 通 风 橱 内 进 行, 并 带 上 橡 皮 手 套 8. 其 它 剧 毒 腐 蚀 性 无 机 物 还 很 多, 如 磷 铍 的 化 合 物, 可 溶 性 钡 盐 铅 盐 浓 硝 酸 碘 蒸 汽 等, 使 用 时 都 应 注 意, 这 里 不 一 一 介 绍 1.3.4 安 全 防 护 措 施 化 学 实 验 室 是 消 防 重 点 单 位, 也 是 容 易 发 生 事 故 的 场 所, 安 全 始 终 是 第 一 位 的 化 学 实 验 中 发 生 事 故 的 原 因, 从 主 观 上 讲 有 两 个 方 面 : 一 是 安 全 意 识 不 强, 一 是 对 化 学 实 验 室 的 情 况 不 了 解 或 知 之 甚 少 所 谓 安 全 主 要 指 三 防, 即 防 止 中 毒, 防 止 爆 炸 和 燃 烧, 防 止 腐 蚀 化 学 灼 烧 烫 伤 和 割 伤 1. 防 毒 大 多 数 化 学 药 品 都 有 不 同 程 度 的 毒 性 有 毒 化 学 药 品 可 通 过 呼 吸 道 消 化 道 和 皮 肤 进 入 人 体 而 发 生 中 毒 现 象 如 HF 侵 入 人 体, 将 会 损 伤 牙 齿 骨 骼 造 血 和 神 经 系 统 ; 烃 醇 醚 等 有 机 物 对 人 体 有 不 同 程 度 的 麻 醉 作 用 ; 三 氧 化 二 砷 氰 化 物 氯 化 高 汞 等 是 剧 毒 品, 吸 入 少 量 会 致 死 防 毒 注 意 事 项 实 验 前 应 了 解 所 用 药 品 的 毒 性 性 能 和 防 护 措 施 ; 使 用 有 毒 气 体 ( 如 H2S, l2, Br2, N2, Hl, HF) 应 在 通 风 橱 中 进 行 操 作 ; 苯 四 氯 化 碳 乙 醚 硝 基 苯 等 蒸 汽 经 常 久 吸 会 使 人 嗅 觉 减 弱, 必 须 高 度 警 惕 ; 有 机 溶 剂 能 穿 过 皮 肤 进 入 人 体, 应 避 免 直 接 与 皮 肤 接 触 ; 剧 毒 药 品 如 汞 盐 镉 盐 铅 盐 等 应 妥 善 保 管 ; 实 验 操 作 要 规 范, 离 开 实 验 室 要 洗 手 2. 防 火 防 止 煤 气 管 煤 气 灯 漏 气, 使 用 煤 气 后 一 定 要 把 阀 门 关 好 ; 乙 醚 酒 精 丙 酮 二 硫 化 碳 苯 等 有 机 溶 剂 易 燃, 实 验 室 不 得 存 放 过 多, 切 不 可 倒 入 下 水 道, 以 免 集 聚 引 起 火 灾 ; 金 属 钠 钾 铝 粉 电 石 黄 磷 以 及 金 属 氢 化 物 要 注 意 使 用 和 存 放, 尤 其 不 宜 与 水 直 接 接 触 ; 万 一 着 火, 应 冷 静 判 断 情 况, 采 取 适 当 措 施 灭 火 ; 可 根 据 不 同 情 况, 选 用 水 沙 泡 沫 2 或 l4 灭 火 器 灭 火 3. 防 爆

11 化 学 药 品 的 爆 炸 分 为 支 链 爆 炸 和 热 爆 炸 氢 乙 烯 乙 炔 苯 乙 醇 乙 醚 丙 酮 乙 酸 乙 酯 一 氧 化 碳 水 煤 气 和 氨 气 等 可 燃 性 气 体 与 空 气 混 合 至 爆 炸 极 限, 一 旦 有 一 热 源 诱 发, 极 易 发 生 支 链 爆 炸 ; 过 氧 化 物 高 氯 酸 盐 叠 氮 铅 乙 炔 铜 三 硝 基 甲 苯 等 易 爆 物 质, 受 震 或 受 热 可 能 发 生 热 爆 炸 防 爆 措 施 对 于 防 止 支 链 爆 炸, 主 要 是 防 止 可 燃 性 气 体 或 蒸 气 散 失 在 室 内 空 气 中, 保 持 室 内 通 风 良 好 当 大 量 使 用 可 燃 性 气 体 时, 应 严 禁 使 用 明 火 和 可 能 产 生 电 火 花 的 电 器 ; 对 于 预 防 热 爆 炸, 强 氧 化 剂 和 强 还 原 剂 必 须 分 开 存 放, 使 用 时 轻 拿 轻 放, 远 离 热 源 4. 防 灼 伤 除 了 高 温 以 外, 液 氮 强 酸 强 碱 强 氧 化 剂 溴 磷 钠 钾 苯 酚 醋 酸 等 物 质 都 会 灼 伤 皮 肤 ; 应 注 意 不 要 让 皮 肤 与 之 接 触, 尤 其 防 止 溅 入 眼 中 汞 是 化 学 实 验 室 的 常 用 物 质, 毒 性 很 大, 且 进 入 体 内 不 易 排 出, 形 成 积 累 性 中 毒 ; 高 汞 盐 ( 如 Hgl2)0.1-0.3 g 可 致 人 死 命 ; 室 温 下 汞 的 蒸 汽 压 为 0.0012 mmhg 柱, 比 安 全 浓 度 标 准 大 100 倍 安 全 使 用 汞 的 操 作 规 定 : (1) 汞 不 能 直 接 露 于 空 气 中, 其 上 应 加 水 或 其 他 液 体 覆 盖 (2) 任 何 剩 余 量 的 汞 均 不 能 倒 入 下 水 槽 中 ; (3) 储 汞 容 器 必 须 是 结 实 的 厚 壁 器 皿, 且 器 皿 应 放 在 瓷 盘 上 ; (4) 装 汞 的 容 器 应 远 离 热 源 ; (5) 万 一 汞 掉 在 地 上 台 面 或 水 槽 中, 应 尽 可 能 用 吸 管 将 汞 珠 收 集 起 来, 再 用 能 形 成 汞 齐 的 金 属 片 (Zn, u, Sn 等 ) 在 汞 溅 处 多 次 扫 过, 最 后 用 硫 磺 粉 覆 盖 ; (6) 实 验 室 要 通 风 良 好 ; 手 上 有 伤 口, 切 勿 接 触 汞 5. 安 全 用 电 人 身 安 全 防 护 实 验 室 常 用 电 为 频 率 50 Hz, 200 V 的 交 流 电 人 体 通 过 1 ma 的 电 流, 便 有 发 麻 或 针 刺 的 感 觉,10 ma 以 上 人 体 肌 肉 会 强 烈 收 缩,25 ma 以 上 则 呼 吸 困 难, 就 有 生 命 危 险 ; 直 流 电 对 人 体 也 有 类 似 的 危 险 为 防 止 触 电, 应 做 到 : (1) 修 理 或 安 装 电 器 时, 应 先 切 断 电 源 ; (2) 使 用 电 器 时, 手 要 干 燥 (3) 电 源 裸 露 部 分 应 有 绝 缘 装 置, 电 器 外 壳 应 接 地 线 ; (4) 不 能 用 试 电 笔 去 试 高 压 电 ; (5) 不 应 用 双 手 同 时 触 及 电 器, 防 止 触 电 时 电 流 通 过 心 脏 ;

12 (6) 一 旦 有 人 触 电, 应 首 先 切 断 电 源, 然 后 抢 救 仪 器 设 备 的 安 全 用 电 一 切 仪 器 应 按 说 明 书 装 接 适 当 的 电 源, 需 要 接 地 的 一 定 要 接 地 ; 若 是 直 流 电 器 设 备, 应 注 意 电 源 的 正 负 极, 不 要 接 错 ; 若 电 源 为 三 相, 则 三 相 电 源 的 中 性 点 要 接 地, 这 样 万 一 触 电 时 可 降 低 接 触 电 压 ; 接 三 相 电 动 机 时 要 注 意 正 转 方 向 是 否 符 合, 否 则, 要 切 断 电 源, 对 调 相 线 ; 接 线 时 应 注 意 接 头 要 牢, 并 根 据 电 器 的 额 定 电 流 选 用 适 当 的 连 接 导 线 ; 接 好 电 路 后 应 仔 细 检 查 无 误 后, 方 可 通 电 使 用 ; 仪 器 发 生 故 障 时 应 及 时 切 断 电 源 使 用 辐 射 源 仪 器 的 安 全 防 护 化 学 实 验 室 的 辐 射, 主 要 是 指 X-ray, 长 期 反 复 接 受 X-ray 照 射, 会 导 致 疲 倦, 记 忆 力 减 退, 头 痛, 白 血 球 降 低 等 防 护 的 方 法 就 是 避 免 身 体 各 部 位 ( 尤 其 是 头 部 ) 直 接 受 到 X-ray 照 射, 操 作 时 需 要 屏 蔽 和 缩 时, 屏 蔽 物 常 用 铅 铅 玻 璃 等 1.4 化 学 实 验 室 意 外 事 故 处 理 1.4.1 化 学 灼 伤 处 理 ⑴ 受 强 酸 的 腐 蚀 : 先 用 大 量 水 冲 洗, 然 后 涂 上 碳 酸 氢 钠 油 膏 如 受 氢 氟 酸 腐 蚀 受 伤, 应 迅 速 用 水 冲 洗, 再 用 稀 苏 打 溶 液 ( 碳 酸 氢 钠 饱 和 溶 液 或 1%~2% 乙 酸 溶 液 ) 冲 洗, 然 后 浸 泡 在 冰 冷 的 饱 和 硫 酸 镁 溶 液 中 半 小 时, 最 后 涂 敷 氧 化 锌 软 膏 ( 或 硼 酸 软 膏 ) 伤 势 严 重 时, 应 立 即 送 医 院 急 救 当 酸 溅 入 眼 睛 时, 首 先 用 大 量 水 冲 洗 眼 睛, 然 后 用 稀 的 碳 酸 氢 钠 溶 液 冲 洗, 最 后 再 用 清 水 洗 眼. ⑵ 受 强 碱 腐 蚀 : 立 即 用 大 量 水 冲 洗, 然 后 用 1% 柠 檬 酸 或 3% 硼 酸 溶 液 冲 洗 当 碱 液 溅 入 眼 睛 时, 先 用 水 冲 洗, 再 用 饱 和 的 硼 酸 溶 液 冲 洗, 最 后 滴 入 蓖 麻 油 ( 然 后 用 蒸 馏 水 冲 洗 ) ⑶ 碱 金 属 氰 化 物 氢 氰 酸 灼 伤 皮 肤 用 高 锰 酸 钾 溶 液 洗, 再 用 硫 化 铵 溶 液 漂 洗, 然 后 用 水 冲 洗 ⑷ 溴 灼 伤 皮 肤, 立 即 用 乙 醇 洗 涤, 然 后 用 水 冲 净, 涂 上 甘 油 或 烫 伤 油 膏 (5) 苯 酚 灼 伤 皮 肤 先 用 大 量 水 冲 洗, 然 后 用 4:1 的 乙 醇 (70%)- 氯 化 铁 (1mol L -1 ) 的 混 合 液 进 行 洗 涤

13 1.4.2 割 伤 和 烫 伤 ⑴ 割 伤 ( 玻 璃 或 铁 器 刺 伤 等 ) 若 伤 口 内 有 异 物, 先 取 出 异 物, 如 轻 伤 可 用 蒸 馏 水 生 理 盐 水 或 硼 酸 液 擦 洗 伤 处, 然 后 涂 上 红 药 水 ( 或 紫 药 水 ), 必 要 时 撒 些 消 炎 粉, 并 用 消 毒 纱 布 包 扎, 或 贴 创 口 贴 ; 伤 势 较 重 时, 则 先 用 酒 精 在 伤 口 周 围 清 洗 消 毒, 再 用 纱 布 按 住 伤 口 压 迫 止 血, 并 立 即 送 往 医 院 ⑵ 烫 伤 立 即 涂 上 烫 伤 膏 ( 可 用 10% 的 KMn4 溶 液 擦 洗 灼 伤 处 ); 若 伤 势 较 重, 撒 上 消 炎 粉 或 烫 伤 药 膏, 用 油 纱 绷 带 包 扎 切 勿 用 冷 水 冲 洗 ; 更 不 能 把 烫 起 的 水 泡 戳 破! 1.4.3 毒 物 与 毒 气 误 入 口 鼻 内 感 到 不 舒 服 时 的 处 理 ⑴ 毒 物 误 入 口 立 即 内 服 5~10ml 稀 us4 温 水 溶 液, 再 用 手 伸 入 咽 喉 促 使 呕 吐 毒 物 ⑵ 刺 激 性 有 毒 气 体 吸 入 误 吸 入 煤 气 等 有 毒 气 体 时, 应 立 即 在 室 外 呼 吸 新 鲜 空 气 ; 误 吸 入 溴 蒸 气 氯 气 等 有 毒 气 体 时, 立 即 吸 入 少 量 酒 精 和 乙 醚 的 混 合 蒸 气, 以 便 解 毒, 同 时 应 到 室 外 呼 吸 新 鲜 空 气 1.4.4 触 电 处 理 触 电 后 应 立 即 拉 下 电 闸, 尽 快 地 用 绝 缘 物 ( 干 燥 的 木 棒 竹 杆 ) 将 触 电 者 与 电 源 隔 离 必 要 时 进 行 人 工 呼 吸 ; 当 发 生 的 事 情 较 严 重 时, 做 了 上 述 急 救 后 速 送 医 院 治 疗 1.4.5 起 火 处 理 一 般 有 机 物, 特 别 是 有 机 溶 剂, 大 都 容 易 着 火, 它 们 的 蒸 气 或 其 他 可 燃 性 气 体 固 体 粉 末 等 ( 如 氢 气 一 氧 化 碳 苯 油 蒸 气 面 粉 ) 与 空 气 按 一 定 比 例 混 合 后, 当 有 火 花 时 ( 点 火 电 火 花 撞 击 火 花 ) 就 会 引 起 燃 烧 或 猛 烈 爆 炸 由 于 某 些 化 学 反 应 放 热 而 引 起 燃 烧, 如 金 属 钠, 钾 等 遇 水 燃 烧 甚 至 爆 炸 有 些 物 品 易 自 燃 ( 如 白 磷 遇 空 气 就 自 行 燃 烧 ), 由 于 保 管 和 使 用 不 善 而 引 起 燃 烧 有 些 化 学 试 剂 相 混 在 一 起, 在 一 定 的 条 件 下 会 引 起 燃 烧 和 爆 炸 ( 如 将 红 磷 与 氯 酸 钾 混 在 一 起, 磷 就 会 燃 烧 爆 炸 ) 万 一 发 生 着 火, 要 沉 着 快 速 处 理, 首 先 要 切 断 热 源 电 源, 把 附 近 的 可 燃 物 品 移 走, 再 针 对 燃 烧 物 的 性 质 采 取 适 当 的 灭 火 措 施 但 不 可 将 燃 烧 物 抱 着 往 外 跑, 因 为 跑 动 时 空 气 更 流 通, 火 会 烧 得 更 猛 常 用 的 灭 火 措 施 有 以 下 几 种, 使 用 时 要 根 据 火 灾 的 轻 重, 燃 烧 物 的 性 质, 周 围 环 境 和 现 有 条 件 进 行 选 择 : (1) 石 棉 布 : 适 用 于 小 火 用 石 棉 布 盖 上 以 隔 绝 空 气, 就 能 灭 火 如 果 火 很 小, 用 湿 抹 布 或 石 棉 板 盖 上 就 行

14 (2) 干 沙 土 : 一 般 装 于 砂 箱 或 砂 袋 内, 只 要 抛 洒 在 着 火 物 体 上 就 可 灭 火 适 用 于 不 能 用 水 扑 救 的 燃 烧, 但 对 火 势 很 猛, 面 积 很 大 的 火 焰 欠 佳 砂 土 应 该 用 干 的 (3) 水 : 是 常 用 的 救 火 物 质 它 能 使 燃 烧 物 的 温 度 下 降, 但 一 般 有 机 物 着 火 不 适 用, 因 溶 剂 与 水 不 相 溶, 又 比 水 轻, 水 浇 上 去 后, 溶 剂 还 漂 在 水 面 上, 扩 散 开 来 继 续 燃 烧 但 若 燃 烧 物 与 水 互 溶 时, 或 用 水 没 有 其 他 危 险 时 方 可 用 水 灭 火 在 溶 剂 着 火 时, 先 用 泡 沫 灭 火 器 把 火 扑 灭, 再 用 水 降 温 是 有 效 的 救 火 方 法 (4) 泡 沫 灭 火 器 : 是 实 验 室 常 用 的 灭 火 器 材, 使 用 时, 把 灭 火 器 倒 过 来, 往 火 场 喷 由 于 它 生 成 二 氧 化 碳 及 泡 沫, 使 燃 烧 物 与 空 气 隔 绝 而 灭 火, 效 果 较 好, 适 用 于 除 电 流 起 火 外 的 灭 火 (5) 二 氧 化 碳 灭 火 器 : 在 小 钢 瓶 中 装 入 液 态 二 氧 化 碳, 救 火 时 打 开 阀 门, 把 喇 叭 口 对 准 火 场, 喷 射 出 二 氧 化 碳 以 灭 火, 在 工 厂 和 实 验 室 都 很 适 用, 它 不 损 坏 仪 器, 不 留 残 渣, 对 于 通 电 的 仪 器 也 可 使 用, 但 金 属 镁 燃 烧 不 可 使 用 它 来 灭 火 (6) 四 氯 化 碳 灭 火 器 : 四 氯 化 碳 沸 点 较 低, 喷 出 来 后 形 成 沉 重 而 惰 性 的 蒸 气 掩 盖 在 燃 烧 物 体 周 围, 使 它 与 空 气 隔 绝 而 灭 火 它 不 导 电, 适 于 扑 灭 带 电 物 体 的 火 灾 但 它 在 高 温 时 分 解 出 有 毒 气 体, 故 在 不 通 风 的 地 方 最 好 不 用 另 外, 在 有 钠 钾 等 金 属 存 在 时 不 能 使 用, 因 为 有 引 起 爆 炸 的 危 险 除 了 以 上 几 种 常 用 的 灭 火 器 外, 近 年 来 生 产 了 多 种 新 型 的 高 效 能 的 灭 火 器 如 1211 灭 火 器, 它 在 钢 瓶 内 装 有 一 种 药 剂 二 氟 一 氯 溴 甲 烷, 灭 火 效 率 很 高 又 如 干 粉 灭 火 器 是 将 二 氧 化 碳 和 一 种 干 粉 剂 配 合 起 来 使 用, 灭 火 速 度 很 快 (7) 水 蒸 气 : 在 有 水 蒸 气 的 地 方 把 水 蒸 气 对 火 场 喷, 也 能 隔 绝 空 气 而 起 灭 火 作 用 (8) 石 墨 粉 : 当 钾 钠 或 锂 着 火 时, 不 能 用 水 泡 沫 灭 火 器 二 氧 化 碳 四 氯 化 碳 等 灭 火, 可 用 石 墨 粉 扑 灭 (9) 电 路 或 电 器 着 火 时, 扑 救 的 关 键 首 先 要 切 断 电 源, 防 止 事 态 扩 大 电 器 着 火 的 最 好 灭 火 器 是 四 氯 化 碳 和 二 氧 化 碳 灭 火 器 在 着 火 和 救 火 时, 若 衣 服 着 火, 千 万 不 要 乱 跑, 因 为 这 会 由 于 空 气 的 迅 速 流 动 而 加 剧 燃 烧, 应 当 躺 在 地 下 滚 动, 这 样 一 1.4.6. 中 毒 生 化 实 验 室 常 见 的 化 学 致 癌 物 有 : 石 棉 砷 化 物 铬 酸 盐 溴 乙 锭 等 剧 毒 物 有 : 氰 化 物 砷 化 物 乙 腈 甲 醇 氯 化 氢 汞 及 其 化 合 物 等 中 毒 的 原 因 主 要 是 由 于 不 慎 吸 入 误 食 或 由 皮 肤 渗 入 中 毒 的 预 防 : 1 保 护 好 眼 睛 最 重 要, 使 用 有 毒 或 有 刺 激 性 气 体 时, 必 须 配 戴 防 护 眼 镜, 并 应 在 通 风 橱 内 进 行 ; 2 取 用 毒 品 时 必 须 配 戴 橡 皮 手 套 ; 3 严 禁 用 嘴 吸 移 液 管, 严 禁 在 实 验 室 内 饮 水 进 食 吸 烟, 禁 止 赤 膊 和 穿 拖 鞋 ;

15 4 不 要 用 乙 醇 等 有 机 溶 剂 擦 洗 溅 洒 在 皮 肤 上 的 药 品 中 毒 急 救 的 方 法 主 要 有 : 1 误 食 了 酸 或 碱, 不 要 催 吐, 可 先 立 即 大 量 饮 水, 误 食 碱 者 再 喝 些 牛 奶, 误 食 酸 者, 饮 水 后 再 服 Mg(H)2 乳 剂, 最 后 饮 些 牛 奶 ; 2 吸 入 了 毒 气, 立 即 转 移 室 外, 解 开 衣 领, 休 克 者 应 施 以 人 工 呼 吸, 但 不 要 用 口 对 口 法 ; 3 砷 和 汞 中 毒 者 应 立 即 送 医 院 急 救 1.5 实 验 室 钢 瓶 取 气 操 作 1.5.1 气 体 钢 瓶 的 标 识 化 学 实 验 常 用 到 高 压 储 气 钢 瓶 和 一 般 受 压 的 玻 璃 仪 器, 使 用 不 当, 会 导 致 爆 炸, 需 掌 握 有 关 常 识 和 操 作 规 程 气 体 钢 瓶 的 识 别 ( 颜 色 相 同 的 要 看 气 体 名 称 ) 氧 气 瓶 天 蓝 色 ; 氢 气 瓶 深 绿 色 ; 氮 气 瓶 黑 色 ; 纯 氩 气 瓶 灰 色 ; 氦 气 瓶 棕 色 ; 压 缩 空 气 黑 色 ; 氨 气 瓶 黄 色 ; 二 氧 化 碳 气 瓶 黑 色 1.5.2 气 体 钢 瓶 的 使 用 规 则 高 压 气 瓶 的 安 全 使 用 气 瓶 应 专 瓶 专 用, 不 能 随 意 改 装 ; 气 瓶 应 存 放 在 阴 凉 干 燥 远 离 热 源 的 地 方, 易 燃 气 体 气 瓶 与 明 火 距 离 不 小 于 5 米 ; 氢 气 瓶 最 好 隔 离 ; 气 瓶 搬 运 要 轻 要 稳, 放 置 要 牢 靠 ; 各 种 气 压 表 一 般 不 得 混 用 ; 氧 气 瓶 严 禁 油 污, 注 意 手 扳 手 或 衣 服 上 的 油 污 ; 气 瓶 内 气 体 不 可 用 尽, 以 防 倒 灌 ; 开 启 气 门 时 应 站 在 气 压 表 的 一 侧, 不 准 将 头 或 身 体 对 准 气 瓶 总 阀, 以 防 万 一 阀 门 或 气 压 表 冲 出 伤 人 1.5.3 气 体 钢 瓶 减 压 阀 的 原 理 与 使 用 方 法 在 物 理 化 学 实 验 中, 经 常 要 用 到 氧 气 氮 气 氢 气 氩 气 等 气 体 这 些 气 体 一 般 都 是 贮 存 在 专 用 的 高 压 气 体 钢 瓶 中 使 用 时 通 过 减 压 阀 使 气 体 压 力 降 至 实 验 所 需 范 围, 再 经 过 其 它 控 制 阀 门 细 调, 使 气 体 输 入 使 用 系 统 最 常 用 的 减 压 阀 为 氧 气 减 压 阀, 简 称 氧 气 表

16 1. 氧 气 减 压 阀 的 工 作 原 理 氧 气 减 压 阀 的 外 观 ( 见 图 1-5-1 和 1-5-2) 及 工 作 原 理 1-5-1 YL-20 系 列 抗 腐 蚀 双 级 钢 瓶 减 压 阀 1-5-2 YL-3 系 列 高 压 经 济 型 铜 钢 瓶 减 压 阀 氧 气 减 压 阀 的 高 压 腔 与 钢 瓶 连 接, 低 压 腔 为 气 体 出 口, 并 通 往 使 用 系 统 高 压 表 的 示 值 为 钢 瓶 内 贮 存 气 体 的 压 力 低 压 表 的 出 口 压 力 可 由 调 节 螺 杆 控 制 使 用 时 先 打 开 钢 瓶 总 开 关, 然 后 顺 时 针 转 动 低 压 表 压 力 调 节 螺 杆, 使 其 压 缩 主 弹 簧 并 传 动 薄 膜 弹 簧 垫 块 和 顶 杆 而 将 活 门 打 开 这 样 进 口 的 高 压 气 体 由 高 压 室 经 节 流 减 压 后 进 入 低 压 室, 并 经 出 口 通 往 工 作 系 统 转 动 调 节 螺 杆, 改 变 活 门 开 启 的 高 度, 从 而 调 节 高 压 气 体 的 通 过 量 并 达 到 所 需 的 压 力 值 减 压 阀 都 装 有 安 全 阀 它 是 保 护 减 压 阀 并 使 之 安 全 使 用 的 装 置, 也 是 减 压 阀 出 现 故 障 的 信 号 装 置 如 果 由 于 活 门 垫 活 门 损 坏 或 由 于 其 它 原 因, 导 致 出 口 压 力 自 行 上 升 并 超 过 一 定 许 可 值 时, 安 全 阀 会 自 动 打 开 排 气 2. 氧 气 减 压 阀 的 使 用 方 法 (1) 按 使 用 要 求 的 不 同, 氧 气 减 压 阀 有 许 多 规 格 最 高 进 口 压 力 大 多 为, 最 低 进 口 压 力 不 小 于 出 口 压 力 的 2.5 倍 出 口 压 力 规 格 较 多, 一 般 为, 最 高 出 口 压 力 为 (2) 安 装 减 压 阀 时 应 确 定 其 连 接 规 格 是 否 与 钢 瓶 和 使 用 系 统 的 接 头 相 一 致 减 压 阀 与 钢 瓶 采 用 半 球 面 连 接, 靠 旋 紧 螺 母 使 二 者 完 全 吻 合 因 此, 在 使 用 时 应 保 持 两 个 半 球 面 的 光 洁, 以 确 保 良 好 的 气 密 效 果 安 装 前 可 用 高 压 气 体 吹 除 灰 尘 必 要 时 也 可 用 聚 四 氟 乙 烯 等 材 料 作 垫 圈 (3) 氧 气 减 压 阀 应 严 禁 接 触 油 脂, 以 免 发 生 火 警 事 故 (4) 停 止 工 作 时, 应 将 减 压 阀 中 余 气 放 净, 然 后 拧 松 调 节 螺 杆 以 免 弹 性 元 件 长 久 受 压 变 形 (5) 减 压 阀 应 避 免 撞 击 振 动, 不 可 与 腐 蚀 性 物 质 相 接 触 3. 其 它 气 体 减 压 阀 有 些 气 体, 例 如 氮 气 空 气 氩 气 等 永 久 性 气 体, 可 以 采 用 氧 气 减 压 阀 但 还 有 一 些 气 体, 如 氨 等 腐 蚀 性 气 体, 则 需 要 专 用 减 压 阀 市 面 上 常 见 的 有 氮 气 空 气 氢 气 氨 乙 炔

17 丙 烷 水 蒸 气 等 专 用 减 压 阀 这 些 减 压 阀 的 使 用 方 法 及 注 意 事 项 与 氧 气 减 压 阀 基 本 相 同 但 是, 还 应 该 指 出 : 专 用 减 压 阀 一 般 不 用 于 其 它 气 体 为 了 防 止 误 用, 有 些 专 用 减 压 阀 与 钢 瓶 之 间 采 用 特 殊 连 接 口 例 如 氢 气 和 丙 烷 均 采 用 左 牙 螺 纹, 也 称 反 向 螺 纹, 安 装 时 应 特 别 注 意 1.6 化 学 实 验 室 三 废 处 理 1.6.1. 规 章 制 度 1. 化 学 实 验 室 大 多 数 废 气 废 液 废 渣 都 是 有 毒 物 质, 其 中 还 有 些 是 剧 毒 物 质 和 致 癌 物 质, 如 果 直 接 排 放, 就 会 污 染 环 境, 损 害 人 体 健 康 所 以 必 须 经 过 适 当 的 处 理 后 才 能 排 放 2. 少 量 有 毒 气 体 可 通 过 排 风 设 备 排 出 室 外, 被 空 气 稀 释 毒 气 量 大 时 必 须 经 过 吸 收 处 理, 然 后 才 能 排 出 3. 可 燃 性 有 机 毒 物 可 于 燃 烧 炉 中 供 给 充 分 的 氧 气 使 其 完 全 燃 烧, 生 成 二 氧 化 碳 和 水 对 于 较 纯 的 有 机 溶 剂 ( 含 有 少 量 其 它 试 剂 和 被 测 物 ) 应 回 收 利 用 4. 有 毒 致 癌 废 液 不 能 直 接 排 入 下 水 道, 要 经 过 处 理, 降 低 毒 性 后, 方 可 稀 释 排 出 5. 有 毒 固 体 废 物 不 能 直 接 倒 入 垃 圾 桶, 要 经 过 处 理 后 方 能 排 出 6. 做 完 实 验 后 应 将 所 有 的 废 物 收 回 废 物 桶, 经 适 当 的 处 理 后 方 可 排 出 1.6.2. 实 验 室 三 废 处 理 办 法 1. 常 用 的 废 气 处 理 办 法 (1) 有 废 气 产 生 的 实 验 要 开 启 通 风 装 置 后 才 能 进 行 (2) 有 特 殊 要 求 的 实 验 项 目 要 在 通 风 橱 中 进 行 (3) 放 射 性 废 气 排 放 时 应 确 保 不 污 染 周 围 空 气, 否 则 应 做 净 化 处 理 溶 液 吸 收 法 : 常 用 的 液 体 吸 收 剂 有 : 水 碱 性 溶 液 酸 性 溶 液 氧 化 剂 溶 液 和 有 机 溶 液 ; 可 用 于 净 化 S2 NX HF Si4 Hl l2 NH3 汞 蒸 汽 酸 雾 沥 青 烟 和 各 种 组 分 有 机 物 蒸 汽 的 废 气 固 体 吸 收 法 : 主 要 用 于 净 化 废 气 中 低 浓 度 的 污 染 物 2. 常 用 的 废 液 处 理 办 法 (1) 中 和 法 酸 含 量 小 于 3%~5% 的 酸 性 废 水 碱 含 量 小 于 1%~3% 的 碱 性 废 液, 按 其 化 学 性 质, 分 别 进 行 中 和 后 处 理 无 硫 化 物 酸 性 废 水, 用 浓 度 相 当 的 碱 性 废 水 中 和 ; 含 重 金 属 的 酸 性 废 水, 可 通 过 加 入 碱 性 试 剂 如 NaH Na23 进 行 中 和 (2) 萃 取 法 采 用 与 水 不 互 溶 但 能 良 好 溶 解 污 染 物 的 萃 取 剂, 使 其 与 废 水 充 分 混 合, 提 取 污 染 物, 达 到 净 化 废 水 的 目 的 例 如 : 含 酚 废 水 就 可 采 用 二 甲 苯 做 萃 取 剂 (3) 化 学 沉 淀 法 可 用 氢 氧 化 物 沉 淀 法 处 理 含 重 金 属 离 子 的 废 水 ; 用 含 硫 化 物 的 沉 淀 剂

18 除 汞 砷 ; 用 Ba3 或 Bal2 沉 淀 法 去 除 废 水 中 的 r 等 (4) 氧 化 还 原 法 常 用 氧 化 剂 主 要 是 : 漂 白 粉, 用 于 含 氮 废 水 含 硫 废 水 含 酚 废 水 及 仿 氨 氮 废 水 的 处 理 ; 常 用 的 还 原 剂 有 :FeS4 或 Na2S3, 用 于 还 原 6 价 铬 ; 铁 屑 铜 屑 锌 粒 等 用 于 除 支 良 水 中 的 汞 等 (2) 有 机 等 废 液 集 中 后, 进 行 回 收 转 化 燃 烧 等 处 理 (3) 放 射 性 废 液 采 用 放 置 法 稀 释 法 等 处 理, 达 到 排 放 标 准 时 才 能 排 放 (4) 尽 量 不 使 用 或 少 使 用 含 有 重 金 属 的 化 学 试 剂 进 行 实 验 3. 常 用 的 废 渣 处 理 办 法 (1) 无 毒 废 物 按 垃 圾 处 理 (2) 能 够 自 然 降 解 的 有 毒 废 物, 集 中 深 埋 处 理 (3) 不 能 自 然 降 解 的 有 毒 废 物, 集 中 到 焚 化 炉 焚 烧 处 理 (4) 放 射 性 固 体 废 物, 先 集 中 在 专 用 的 废 物 桶 内, 再 根 据 具 体 情 况 采 用 放 置 焚 化 等 方 法 处 理 2 化 学 实 验 基 本 操 作 2.1 玻 璃 仪 器 的 洗 涤 与 干 燥 对 不 同 的 污 染 物 性 质 和 沾 污 程 度 选 择 不 同 的 海 浪 和 洗 涤 方 法, 不 同 的 性 质 食 品 选 择 不 同 的 干 燥 方 法 2.1.1 分 类 按 用 途 : 容 器 类 和 其 他 器 皿 类 按 能 否 受 势 : 可 加 热 和 不 宜 加 热 两 类 ; 量 器 类 是 不 能 受 热 的, 不 能 量 取 热 的 液 体 可 受 热 : 烧 杯 锥 形 瓶 试 管 烧 瓶 类 不 可 受 热 : 量 器 类, 如 量 筒 量 杯 移 液 管 滴 定 管 等 漏 斗 砂 钵 等

19 2.1.2 洗 液 简 介 1. 铬 酸 洗 液 浓 H2S4+K2r27 是 暗 红 色, 强 氧 化 性, 对 有 机 物 和 油 污 的 去 污 能 力 特 别 强 铬 有 致 癌 作 用, 因 此 配 制 和 使 用 洗 液 时 要 极 为 小 心, 常 用 两 种 配 制 方 法 如 下 : (1) 取 100mL 工 业 浓 硫 酸 置 于 烧 杯 内, 小 心 加 热, 然 后 慢 慢 加 入 5g 重 铬 酸 钾 粉 末, 边 加 边 搅 拌, 待 全 部 溶 解 并 缓 慢 冷 却 后, 贮 存 在 磨 口 玻 璃 塞 的 细 口 瓶 内 (2) 称 取 5g 重 铬 酸 钾 粉 末, 置 于 250mL 烧 杯 中, 加 5mL 水 使 其 溶 解, 然 后 慢 慢 加 入 100mL 浓 硫 酸, 溶 液 温 度 将 达 80, 待 其 冷 却 后 贮 存 于 磨 口 玻 璃 瓶 内 注 :1 加 样 顺 序 不 能 错 ;2 可 反 复 使 用 ;3 易 吸 潮, 随 时 盖 紧 瓶 塞 ;4 洗 液 变 成 绿 色 时 表 示 已 失 效 如 不 慎 洒 在 皮 肤 衣 服 或 实 验 台 上, 应 立 即 用 水 冲 洗 再 生 : 将 洗 液 在 120 左 右 浓 缩, 冷 却 至 室 温 后 以 1L 浓 缩 液 加 10g 的 KMN4 粉 末 的 比 例, 边 加 边 搅 拌 至 微 紫 色 炎 止, 然 后 加 热 至 有 S3 出 现, 停 止 加 热, 停 加 热, 稍 冷 后 用 下 班 砂 漏 斗 过 滤, 滤 液 冷 却 后 析 出 约 色 R3 沉 淀, 加 入 适 量 的 浓 H2S4, 使 r3 溶 解, 得 可 继 续 使 用 洗 液 2. 碱 性 高 锰 酸 钾 洗 液 4g KMn7 溶 于 水 中, 慢 慢 加 入 100ml,10%NaH 溶 液 3. 酸 性 草 酸 洗 涤 液 10g 草 酸 溶 于 100ml20% 的 HL 溶 液 4. 其 他 洗 涤 液 (1) 工 业 浓 盐 酸 : 可 洗 去 水 垢 或 某 些 无 机 盐 沉 淀 (2)5% 草 酸 溶 液 : 用 数 滴 硫 酸 酸 化, 可 洗 去 高 锰 酸 钾 的 痕 迹 (3)5%~10% 磷 酸 三 钠 (Na3P4 12H2) 溶 液 : 可 洗 涤 油 污 物 (4)30% 硝 酸 溶 液 : 洗 涤 二 氧 化 碳 测 定 仪 及 微 量 滴 管 (5)5%~10% 乙 二 胺 四 乙 酸 二 钠 (EDTA-Na2) 溶 液 : 加 热 煮 沸 可 洗 脱 玻 璃 仪 器 内 壁 的 白 色 沉 淀 物 (6) 尿 素 洗 涤 液 : 为 蛋 白 质 的 良 好 溶 剂, 适 用 于 洗 涤 盛 过 蛋 白 质 制 剂 及 血 样 的 容 器 (7) 有 机 溶 剂 : 如 丙 酮 乙 醚 乙 醇 等 可 用 于 洗 脱 油 脂 脂 溶 性 染 料 污 痕 等, 二 甲 苯 可 洗 脱 油 漆 的 污 垢 (8) 氢 氧 化 钾 的 乙 醇 溶 液 和 含 有 高 锰 酸 钾 的 氢 氧 化 钠 溶 液 : 这 是 两 种 强 碱 性 的 洗 涤 液, 对 玻 璃 仪 器 的 侵 蚀 性 很 强, 可 清 除 容 器 内 壁 污 垢, 洗 涤 时 间 不 宜 过 长, 使 用 时 应 小 心 慎 重 2.1.3 玻 璃 器 皿 的 洗 涤 方 法 (1) 刷 洗 : 尘 土, 不 溶 性 物 质 和 不 可 溶 性 物 质

20 残 留 Na2S4 NaHS4 加 热 溶 解 后 ( 或 用 沸 水 使 其 溶 解 ) 趁 热 倒 掉 (2) 用 去 污 粉 或 肥 皂, 合 成 洗 涤 剂 刷 洗 油 垢, 有 机 物 质, 不 溶 于 水 的 污 物 (3) 用 洗 液 洗 地 埚 称 量 瓶 洗 瓶 容 量 瓶 移 液 管 滴 定 管 等 宜 用 洗 液 洗 涤, 必 要 时 先 把 洗 液 加 热, 并 浸 泡 一 段 时 间 氧 化 性 污 物 ( 如 :Mn2 铁 锈 等 ) 浓 盐 酸 草 酸 洗 液 高 锰 酸 钾 污 垢 酸 性 草 酸 溶 液 粘 附 的 硫 磺 : 煮 沸 的 石 灰 水 处 理 瓷 砂 钵 内 的 污 迹 用 少 量 NaL 在 砂 钵 内 研 磨 后 倒 掉, 再 用 不 洗, 被 有 机 物 染 色 的 比 色 皿 体 积 比 为 1:2 的 盐 酸 酒 精 液 处 理 Ag.u HN3. 碘 用 KI 溶 液 浸 泡, 温 热 的 稀 NaH 或 用 Na2S23 溶 液 处 理 (4) 去 离 子 水 荡 洗 刷 洗 或 洗 涤 剂 洗 过 后, 再 用 水 连 续 淋 洗, 最 后 用 去 离 子 水 或 蒸 馏 水 荡 洗 2-3 次 2.1.4 玻 璃 器 皿 的 干 燥 1. 干 燥 的 一 般 要 求 1 一 般 的 仪 器, 倒 置 凉 干 2 严 格 要 求 无 水, 凉 干 后, 放 烘 箱 中 烘 干, 但 容 量 器 不 能 在 烘 箱 中 烘 干 3 立 即 使 用 或 大 仪 器, 用 丙 酮 或 乙 醇 摇 洗, 再 用 电 吹 风 吹 干 : 等 角 和 冷 风 吹 1-2min, 当 大 部 分 溶 剂 挥 发 后 再 用 热 风 吹, 吹 干 后 再 用 冷 风 吹 冷 2 干 燥 器 的 使 用 易 吸 潮 灼 烧 后 的 坩 埚, 或 需 较 长 时 间 保 持 干 燥 的 样 品 2.2 溶 液 的 配 制 2.2.1 试 剂 的 取 用 2.2.1.1 固 体 试 剂 的 取 用 称 量 取 用 : 专 匙 专 用 用 后 立 即 洗 涤 ; 称 量 ; 放 在 干 净 的 纸 上 表 面 皿 上 对 腐 蚀 性 或 易 吸 潮 的 固 体, 必 须 放 在 表 面 皿 上 或 玻 璃 容 器 内 液 体 的 取 用 2.2.1.2 液 体 试 剂 的 取 用 打 开 液 体 试 剂 瓶 后, 右 手 手 心 朝 向 标 签 处 握 住 试 剂 瓶 ( 以 免 倾 注 液 体 时 弄 脏 标 签 ), 左 手 拿 偏 住 盛 接 的 容 器 小 口 容 器 : 小 心 将 容 器 倾 斜 并 靠 近 试 剂 瓶, 再 缓 缓 进 行 倾 倒, 最 后 一 滴 可 用 容 器 轻 触 ; 若 是 大 口 容 器, 则 可 用 玻 棒 引 流, 以 免 液 体 溅 出 取 用 量 少 时, 可 将 液 体

21 试 剂 盛 于 滴 瓶 中, 再 用 滴 管 取 用 滴 管 加 入 时, 要 将 接 收 容 器 倾 斜, 滴 管 竖 直, 使 液 滴 沿 器 壁 流 下, 不 可 将 滴 管 伸 入 接 收 容 器 内, 滴 管 口 不 得 接 触 容 器 壁 2.2.2 溶 液 的 配 制 1. 一 般 溶 液 的 配 制 配 制 试 剂 溶 剂 时, 要 树 立 量 的 概 念, 掌 握 精 细 严 松 四 个 字 根 据 浓 度 的 准 确 要 求 来 进 行 试 剂 : 溶 液 可 分 为 一 般 试 剂 溶 液 和 标 准 溶 液 一 般 步 骤 : 根 据 所 需 配 制 的 浓 度 和 溶 液 量 算 出 所 需 固 体 量, 称 取 后 置 于 容 器 内, 加 少 量 水, 搅 拌 溶 解, 必 要 时 可 加 热, 然 后 再 加 水 溶 解 饱 和 溶 液 的 配 制 : 所 称 固 体 量 应 稍 多 于 计 算 量, 加 热 溶 解, 冷 却, 待 结 晶 析 出 后 再 用, 这 样 可 保 证 溶 液 处 于 饱 和 状 态 2. 放 热 溶 解 应 首 先 在 烧 杯 中 进 行 配 制 3. 易 水 解 盐 溶 液 的 配 制 必 须 先 将 试 剂 溶 解 在 相 应 的 酸 溶 液 中, 如 L2,Sbl3-Hl 中,Bi(N3)3-HN3 等, 以 防 水 解, 再 稀 释 至 所 需 浓 度 易 氧 化 低 价 金 属 盐 类 : 如 FeS4 Snl4 等 时, 不 仅 需 要 酸 化 溶 液, 而 且 还 应 在 该 溶 液 中 加 入 相 应 的 金 属 如 (Fe,Sn 等 ), 以 防 低 价 金 属 离 子 被 氧 化 4. 注 意 事 项 : 1 见 光 易 分 解 和 易 挥 发 的 试 剂, 应 盛 放 在 棕 色 瓶 中, 并 避 光 保 存 ; 2 对 玻 璃 有 腐 蚀 性 的 溶 液 : 应 放 在 聚 乙 烯 瓶 中 ; 3 对 配 制 的 溶 液 及 时 带 加 以 保 护 上 溶 液 的 名 称, 浓 度 配 制 日 期 的 标 签, 标 签 外 蜡 封 或 贴 透 明 胶 2.2.3 酸 碱 标 准 溶 液 的 配 制 和 标 定 酸 碱 滴 定 中, 常 用 HL NaH 等 溶 液 作 为 标 准 溶 液 浓 HL 易 挥 发, 浓 度 也 随 之 改 变 ; NaH 具 有 很 强 的 吸 湿 性, 易 吸 收 空 气 中 的 水 分 和 2, 且 由 于 其 本 身 会 有 少 量 的 硫 酸 盐 氯 化 物 和 二 氧 化 硅 故 它 们 一 般 不 能 直 接 配 得 标 准 溶 液, 而 是 将 他 们 配 成 近 似 浓 度, 然 后 选 用 适 当 的 基 准 物 进 行 标 定, 确 定 其 浓 度 a. HL 溶 液 的 标 定 : 常 用 的 基 准 物 有 无 水 Na23 和 硼 砂 等 无 水 Na23 基 准 物 的 优 点 : 易 提 纯 价 格 便 宜,(P=3~3.5, 甲 基 液 甲 基 橙 ) 但 其 质 量 较 小, 易 吸 湿 硼 砂 解 为 基 准 物 的 优 点 是 : 吸 湿 性 小, 易 制 备 成 纯 品, 质 量 较 大, 但 由 于 其 含 结 晶 水, 易 风 化 失 水 等 2HL + Na23 = 2 Nal + 2 + H2(P=3~3.5, 甲 基 液 甲 基 橙 ) Na2B47 10H2 + 2HL = 4H3B3 + 2Nal + 5H2 (PH=5.1 可 选 甲 基 液 )

22 b. NaH 溶 液 的 标 定 常 用 的 基 准 物 有 草 酸, 邻 苯 二 甲 酸 氢 钾 等 含 容 量 分 析 仪 的 使 用 :1 对 于 准 确 度 要 求 高 的 分 析 工 作 2 滴 定 分 析 中 用 到 的 三 种 准 确 量 器 滴 定 管 移 液 管 和 容 量 瓶, 由 于 温 度 的 变 化, 试 剂 的 侵 蚀 以 及 出 厂 的 质 量 等 原 因, 其 容 积 与 它 所 标 识 的 体 积 并 非 完 全 一 致, 因 此, 在 准 确 度 要 求 高 的 分 析 工 作 中, 必 须 对 三 种 量 器 进 行 标 定 2.2.4 常 用 化 学 生 物 试 剂 的 配 制 1. 含 0.5mol/L 氯 化 钠 的 0.5mol/L 氢 氧 化 钠 溶 液 组 份 浓 度 0.5mol/L 氯 化 钠 0.5mol/L 氢 氧 化 钠 配 制 量 1L 配 置 方 法 :(1) 准 确 量 取 氯 化 钠 29.3g (2) 准 确 量 取 氢 氧 化 钠 20g (3) 用 去 离 子 水 稀 释 至 1L 注 意 : 此 溶 液 供 回 收 纤 维 素 时 使 用 2.0.2% 葡 萄 糖 标 准 溶 液 组 份 浓 度 0.2% 配 制 量 1L 配 置 方 法 :(1) 称 取 葡 萄 糖 2.5g 置 于 称 量 瓶 中, 在 70 干 燥 2 小 时 (2) 干 燥 器 中 冷 却 至 室 温, 重 复 干 燥, 冷 却 至 恒 重 (3) 准 确 称 取 葡 萄 糖 2.000g (4) 用 去 离 子 水 溶 解 并 定 容 至 1L 5. 于 4 保 存 3 250μg/mL 牛 血 清 白 蛋 白 标 准 液 组 份 浓 度 250μg/mL 配 制 量 2L 配 置 方 法 (1) 准 确 称 取 250mg 标 准 牛 血 清 白 蛋 白 (2) 用 0.03mol/LpH7.8 的 磷 酸 缓 冲 液 溶 解 并 定 容 至 1L (3)4 保 存 4 Folin 试 剂 甲 配 置 方 法 : (1) 称 取 10g 氢 氧 化 钠 溶 于 400mL 去 离 子 水 中, 加 入 50g 无 水 碳 酸 钠, 溶 解, 待 用 (2) 称 取 0.5g 酒 石 酸 钾 钠, 溶 于 80mL 去 离 子 水 中, 加 入 0.25g 硫 酸 铜 5 水, 溶 解 (3) 将 1:2: 去 离 子 水 按 20:4:1 的 比 例 混 合 即 可 4. 4 保 存, 可 用 一 周 5 Folin 试 剂 乙 配 置 方 法 : (1) 在 500mL 的 磨 口 回 流 装 置 内 加 入 钨 酸 钠 2 水 25.0359g, 钼 酸 钠 2 水 6.2526g, 去 离 子 水 175mL,85% 磷 酸 12.5mL, 浓 盐 酸 25mL, 充 分 混 合

23 (2) 回 流 10 小 时, 再 加 硫 酸 锂 37.5g, 去 离 子 水 12.5mL 及 数 滴 溴 (3) 然 后 开 口 沸 腾 15min, 以 驱 除 过 量 的 溴, 冷 却 后 定 容 到 250mL (4) 于 棕 色 瓶 中 保 存, 可 使 用 多 年 注 意 : 上 述 制 备 地 Folin 试 剂 乙 地 贮 备 液 浓 度 一 般 在 2mol/L 左 右, 几 种 操 作 方 案 都 是 把 Folin 试 剂 乙 稀 释 至 1mol/L 的 浓 度 作 为 应 用 液, 我 们 这 时 是 把 贮 备 液 于 使 用 前 稀 释 18 倍, 使 之 浓 度 为 0.1mol/L 略 高 这 种 稀 释 18 倍 后 的 Folin 试 剂 乙 就 是 上 文 称 之 为 的 应 用 液 Folin 试 剂 乙 贮 备 液 浓 度 的 标 定, 一 般 是 以 酚 酞 为 指 示 剂 用 Folin 试 剂 乙 去 滴 定 1mol/L 左 右 的 标 准 氢 氧 化 钠 溶 液, 当 溶 液 颜 色 由 红 变 为 紫 灰, 再 突 然 变 成 墨 绿 即 为 终 点, 如 果 用 氢 氧 化 钠 去 滴 定 Folin 试 剂 乙, 终 点 不 太 好 掌 握, 溶 液 地 颜 色 是 由 浅 黄 变 为 浅 绿, 再 变 为 灰 紫 色 为 终 点 6 DNS 试 剂 (3,5- 二 硝 基 水 杨 酸 试 剂 ) 配 置 方 法 : (1) 取 3,5- 二 硝 基 水 杨 酸 10g, 加 入 2mol/L 氢 氧 化 钠 溶 液 200mL (2) 将 3,5- 二 硝 基 水 杨 酸 溶 解, 然 后 加 入 酒 石 酸 钾 钠 300g (3) 待 其 完 全 溶 解, 用 去 离 子 水 稀 释 至 2000mL, 棕 色 瓶 保 存 7 5% 蔗 糖 溶 液 组 份 浓 度 5% 配 制 量 1L 配 置 方 法 : 称 取 蔗 糖 50g, 用 去 离 子 水 溶 解 定 容 至 1L 8 0.1mol/L 蔗 糖 溶 液 组 份 浓 度 0.1mol/L 配 制 量 1L 配 置 方 法 : 称 取 蔗 糖 34.230g, 用 去 离 子 水 溶 解 并 定 容 至 1L 9 20% 乙 酸 溶 液 组 份 浓 度 20% 配 制 量 1.2L 配 置 方 法 : 量 取 冰 乙 酸 300mL, 用 去 离 子 水 稀 释 至 1200mL 10 30%(W/V)Acrylamide 组 份 浓 度 30%(W/V)Acrylamide 0.05% 配 制 量 1L 配 置 方 法 : (1) 称 量 下 列 试 剂, 置 于 1L 烧 杯 中 Acrylamide 290g BIS 10g (2) 向 烧 杯 中 加 入 约 600mL 的 去 离 子 水, 充 分 搅 拌 溶 解 (3) 加 入 去 离 子 水 将 溶 液 定 容 至 1L, 用 0.45μm 滤 膜 滤 去 杂 质

24 (4) 于 棕 色 瓶 中 4 保 存 注 意 : 丙 稀 铣 胺 具 有 很 强 的 神 经 毒 性, 并 可 通 过 皮 肤 吸 收, 其 作 用 有 积 累 性, 配 制 时 应 戴 手 套 等 聚 丙 烯 酰 胺 无 毒, 但 也 应 谨 慎 操 作, 因 为 有 可 能 含 有 少 量 的 未 聚 合 成 份 11 40%(W/V)Acrylamide 组 份 浓 度 40%(W/V)Acrylamide 0.05% 配 制 量 1L 配 置 方 法 : (1) 称 量 下 列 试 剂, 置 于 1L 烧 杯 中 Acrylamide 380g BIS 20g (2) 向 烧 杯 中 加 入 约 600mL 的 去 离 子 水, 充 分 搅 拌 溶 解 3. 加 入 去 离 子 水 将 溶 液 定 容 至 1L, 用 0.45μm 滤 膜 滤 去 杂 质 4. 于 棕 色 瓶 中 4 保 存 注 意 : 丙 稀 铣 胺 具 有 很 强 的 神 经 毒 性, 并 可 通 过 皮 肤 吸 收, 其 作 用 有 积 累 性, 配 制 时 应 戴 手 套 等 聚 丙 烯 酰 胺 无 毒, 但 也 应 谨 慎 操 作, 因 为 有 可 能 含 有 少 量 的 未 聚 合 成 份 12 10%(W/V) 过 硫 酸 铵 组 份 浓 度 10%(W/V) 过 硫 酸 铵 配 制 量 10mL 配 置 方 法 : (1) 称 取 1g 过 硫 酸 铵 (2) 加 入 10mL 的 去 离 子 水 后 搅 拌 溶 解 (3) 贮 存 于 4 注 意 :10% 过 硫 酸 胺 溶 液 在 4 保 存 时 间 可 使 用 2 周 左 右, 超 过 期 限 会 失 去 催 化 作 用 13 考 马 斯 亮 蓝 R-250 染 色 液 组 份 浓 度 0.1%(W/V) 考 马 斯 亮 蓝 R-250,25%(V/V) 异 丙 醇, 10%(V/V) 冰 醋 酸 配 制 量 1L 配 置 方 法 : (1) 称 取 1g 考 马 斯 亮 蓝 R-250, 置 于 1L 烧 杯 中 (2) 量 取 250mL 的 异 丙 醇 加 入 上 述 烧 杯 中, 搅 拌 溶 解 (3) 加 入 100mL 的 冰 乙 醋 酸, 均 匀 搅 拌 (4) 加 入 650mL 的 去 离 子 水, 均 匀 搅 拌 (5) 用 滤 纸 出 去 颗 粒 物 质 后, 室 温 保 存 14 考 马 斯 亮 蓝 染 色 脱 色 液 组 份 浓 度 10%(V/V) 醋 酸,5%(V/V) 乙 醇 配 制 量 1L 配 置 方 法 :(1) 量 取 下 列 溶 液, 置 于 1L 烧 杯 中 醋 酸 100mL 乙 醇 50mL H2850mL (2) 充 分 混 合 后 使 用 15 凝 胶 固 定 液 (SDS-PAGE 银 氨 染 色 用 )

25 组 份 浓 度 50%(V/V) 甲 醇,10%(V/V) 醋 酸 配 制 量 100L 配 置 方 法 :(1) 量 取 下 列 溶 液, 置 于 1L 烧 杯 中 甲 醇 500mL 醋 酸 100mL H2 400mL (2) 均 匀 混 合 后 室 温 保 存 16 凝 胶 处 理 液 (SDS-PAGE 银 氨 染 色 用 ) 组 份 浓 度 50%(V/V) 甲 醇,10%(V/V) 戊 二 醛 配 制 量 1L 配 置 方 法 :(1) 量 取 下 列 溶 液, 置 于 1L 烧 杯 中 甲 醇 50mL 戊 二 醛 10mL H2 40mL (2) 均 匀 混 合 后 室 温 保 存 17 凝 胶 染 色 液 (SDS-PAGE 银 氨 染 色 用 ) 组 份 浓 度 0.4%(W/V) 硝 酸 银,1%(V/V) 浓 氨 水,0.04%(W/V) 氢 氧 化 钠 配 制 量 100L 配 置 方 法 (2) 量 取 下 列 试 剂, 加 入 100~200mL 试 剂 瓶 中 20% 硝 酸 银 2mL; (2) 浓 氨 水 1mL 4% 氢 氧 化 钠 1mL H2 96mL 2. 均 匀 混 合 该 溶 液 应 为 无 色 透 明 状 如 氨 水 浓 度 过 低 时 溶 液 会 呈 现 混 浊 状, 此 时 应 补 加 浓 氨 水, 直 至 透 明 (3) 本 染 色 液 应 现 用 现 配, 不 宜 保 存 18 显 影 液 (SDS-PAGE 银 氨 染 色 用 ) 组 份 浓 度 0.005%(V/V) 柠 檬 酸,0.02%(V/V) 甲 醛 配 制 量 1L 配 置 方 法 :(1) 称 取 下 列 试 剂, 置 于 1L 试 剂 瓶 中 柠 檬 酸 50mg 甲 醛 0.2mL (2) 加 入 1L 去 离 子 水 后, 摇 动 混 合 后 溶 解 (3) 室 温 保 存 19 45% 乙 醇 溶 液 组 份 浓 度 45% 配 制 量 1L 配 置 方 法 : 量 取 无 水 乙 醇 450mL, 加 入 去 离 子 水 550mL, 混 匀 20 5% 的 十 二 烷 基 硫 酸 钠 溶 液 (W/V) 组 份 浓 度 5% 配 制 量 0.1L 配 置 方 法 称 取 5.0g 十 二 烷 基 硫 酸 钠, 溶 于 100mL4% 的 乙 醇 溶 液 中 21 三 氯 甲 烷 - 异 戊 醇 混 合 试 剂 配 置 方 法 取 500mL 三 氯 甲 烷 试 剂, 加 入 21mL 异 戊 醇 试 剂, 混 匀 22 1.6% 乙 醛 溶 液 组 份 浓 度 1.6%

26 配 制 量 0.1L 配 置 方 法 取 47% 乙 醛 3.4mL, 用 去 离 子 水 定 容 至 100mL 23 二 苯 胺 试 剂 配 置 方 法 :(1) 称 取 二 苯 胺 试 剂 0.8g, 溶 解 于 180mL 冰 乙 酸 中 ; (2) 再 加 入 8mL 高 氯 酸 混 匀 (3) 临 用 前 加 入 0.8mL 1.6% 乙 醛 溶 液 注 意 : 配 制 完 成 后 试 剂 应 为 无 色 24 15% 三 氯 乙 酸 溶 液 组 份 浓 度 15% 配 制 量 2L 配 置 方 法 称 取 三 氯 乙 酸 300g, 用 去 离 子 水 溶 解 定 容 至 2000mL 25 1% 谷 氨 酸 溶 液 组 份 浓 度 1% 配 制 量 0.5L 配 置 方 法 : (1) 称 取 5g 谷 氨 酸, 先 用 适 量 得 用 去 离 子 水 溶 解 (2) 再 用 氢 氧 化 钾 溶 液 中 和 至 中 性 (3) 最 后 用 去 离 子 水 定 容 至 0.5L 26 1% 丙 酮 酸 溶 液 组 份 浓 度 1% 配 制 量 0.5L 配 置 方 法 : 1. 称 取 5g 丙 氨 酸, 先 用 适 量 得 用 去 离 子 水 溶 解 2. 再 用 氢 氧 化 钾 溶 液 中 和 至 中 性 3. 最 后 用 去 离 子 水 定 容 至 0.5L 27 0.1% 的 碳 酸 氢 钾 溶 液 组 份 浓 度 0.1% 配 制 量 0.5L 配 置 方 法 : 称 取 碳 酸 氢 钾 0.5g, 用 去 离 子 水 溶 解 定 容 至 0.5L 28 0.05% 的 碘 乙 酸 溶 液 组 份 浓 度 0.05% 配 制 量 0.25L 配 置 方 法 称 取 0.125g 碘 乙 酸, 用 去 离 子 水 溶 解 定 容 至 0.25L 29 Locke 氏 溶 液 配 制 量 2L

27 配 置 方 法 : 称 取 18g 氯 化 钠,0.84g 氯 化 钾,0.48g 氯 化 钙,0.3g 碳 酸 氢 钠,2g 葡 萄 糖, 用 去 离 子 水 溶 解 定 容 至 2000mL 30 0.2mol/L 的 丁 酸 溶 液 组 份 浓 度 0.2mol/L 配 制 量 1L 配 置 方 法 : 1. 量 取 18mL 正 丁 酸 试 剂 2. 用 1mol/L 的 氢 氧 化 钠 中 和 3. 再 用 去 离 子 水 定 容 至 1L 31 0.1mol/L 的 硫 代 硫 酸 钠 溶 液 组 份 浓 度 0.1mol/L 配 制 量 10L 配 置 方 法 称 248.17g 硫 代 硫 酸 钠, 用 去 离 子 水 溶 解 并 定 至 10L 32 0.1mol/L 的 碘 溶 液 组 份 浓 度 0.1mol/L 配 制 量 1L 配 置 方 法 : 1. 称 取 碘 12.7g 和 碘 化 钾 25g 2. 用 去 离 子 水 溶 解 并 定 容 至 1L 3. 用 0.1mol/L 的 硫 代 硫 酸 钠 标 定 33 10% 氢 氧 化 钠 溶 液 组 份 浓 度 10% 配 制 量 2L 配 置 方 法 称 取 200g 氢 氧 化 钠, 用 去 离 子 水 溶 解 并 定 容 至 2L 34 10% 盐 酸 溶 液 组 份 浓 度 10% 配 制 量 0.2L 配 置 方 法 量 取 浓 盐 酸 49.3mL, 用 去 离 子 水 定 至 0.2mL 35 0.1% 标 准 丙 氨 酸 溶 液 组 份 浓 度 0.1% 配 制 量 0.5L 配 置 方 法 : 称 取 丙 氨 酸 0.5g, 用 去 离 子 水 溶 解 并 定 容 至 0.5mL 36 0.1% 标 准 谷 氨 酸 溶 液 组 份 浓 度 0.1% 配 制 量 0.5L 配 置 方 法 : 称 取 谷 氨 酸 0.5g, 用 去 离 子 水 溶 解 并 定 容 至 500mL

28 37 0.1% 水 合 茚 三 酮 乙 醇 溶 液 组 份 浓 度 0.1% 配 制 量 1L 配 置 方 法 : 称 取 1g 水 合 茚 三 酮 试 剂, 溶 于 1000mL 无 水 乙 醇 中 38 酚 溶 液 配 置 方 法 : 在 大 烧 杯 中 加 入 80mL 去 离 子 水, 再 加 入 300g 苯 酚, 在 水 浴 中 加 热 搅 拌 混 合 至 苯 酚 完 全 溶 解 将 该 溶 液 倒 入 盛 有 200mL 去 离 子 水 的 1000mL 分 液 漏 斗 内, 轻 轻 振 荡 混 合, 使 其 成 为 乳 状 液 静 止 7~10 小 时, 乳 状 液 变 成 两 层 透 明 溶 液, 下 层 为 被 水 饱 和 的 酚 溶 液, 放 出 下 层, 贮 存 于 棕 色 瓶 中 备 用 39 0.5% 淀 粉 溶 液 组 份 浓 度 0.5% 配 制 量 0.1L 配 置 方 法 称 取 淀 粉 0.5g, 用 去 离 子 水 溶 解 定 容 至 0.1L 40 对 羟 基 联 苯 试 剂 配 置 方 法 称 取 对 羟 基 联 苯 1.5g, 溶 于 100mL0.5% 氢 氧 化 钠 溶 液 中, 配 制 成 1.5% 的 溶 液 若 对 羟 基 联 苯 颜 色 较 深, 应 用 丙 酮 或 无 水 乙 醇 重 结 晶, 放 置 时 间 较 长 后, 会 出 项 针 状 结 晶, 应 摇 匀 后 使 用 2.2.5 生 物 化 学 常 用 的 缓 冲 液 的 配 制 及 保 存 2.2.5.1 常 用 的 缓 冲 液 的 配 制 目 前 最 常 用 的 缓 冲 液 有 下 列 几 种 :1 磷 酸 盐 缓 冲 液 ;2 醋 酸 盐 缓 冲 液 ;3 巴 比 妥 缓 冲 液 ;4 Tris Hl 缓 冲 液 ;5 硼 酸 缓 冲 淮 其 中 以 磷 酸 盐 缓 冲 液 应 用 最 多 1 磷 酸 盐 缓 冲 液 磷 酸 盐 是 生 物 化 学 研 究 中 使 用 最 广 泛 的 一 种 缓 冲 剂, 由 于 它 们 是 二 级 解 离, 有 二 个 pka 值, 所 以 用 它 们 配 制 的 缓 冲 液,pH 范 围 最 宽 : NaH2P4: pka1=2.12,pka2=7.21; Na2HP4:pKa1=7.21,pKa2=12.32 配 酸 性 缓 冲 液 : 用 NaH2P4,pH=1~4, 配 中 性 缓 冲 液 : 用 混 合 的 两 种 磷 酸 盐,pH=6~8, 配 碱 性 缓 冲 液 : 用 Na2HP4,pH=10~12 用 钾 盐 比 钠 盐 好, 因 为 低 温 时 钠 盐 难 溶, 钾 盐 易 溶, 但 若 配 制 SDS- 聚 丙 烯 酰 胺 凝 胶 电 泳 的 缓 冲 液 时, 只 能 用 磷 酸 钠 而 不 能 用 磷 酸 钾, 因 为 SDS( 十 二 烷 基 硫 酸 钠 ) 会 与 钾 盐 生 成 难 溶 的 十 二 烷 基 硫 酸 钾 磷 酸 盐 缓 冲 液 的 优 点 为 :1 容 易 配 制 成 各 种 浓 度 的 缓 冲 液 ;2 适 用 的 ph 范 围 宽 ;3pH 受 温 度 的 影 响 小 ;4 缓 冲 液 稀 释 后 ph 变 化 小, 如 稀 释 10 倍 后 ph 的 变 化 小 于 0.1

29 其 缺 点 为 :1 易 与 常 见 的 钙 a2+ 离 子 镁 Mg2+ 离 子 以 及 重 金 属 离 子 缔 合 生 成 沉 淀 ;2 会 抑 制 某 些 生 物 化 学 过 程, 如 对 某 些 酶 的 催 化 作 用 会 产 生 某 种 程 度 的 抑 制 作 用 2 Tris 缓 冲 液 Tris( 三 羟 甲 基 氨 基 甲 烷,N-Tris(hydroxymethyl)aminomethane) 缓 冲 液 在 生 物 化 学 研 究 中 使 用 的 越 来 越 多, 有 超 过 磷 酸 盐 缓 冲 液 的 趋 势, 如 在 SDS- 聚 丙 烯 酰 胺 凝 胶 电 泳 中 已 都 使 用 Tris 缓 冲 液, 而 很 少 再 用 磷 酸 盐 Tris 缓 冲 液 的 常 用 有 效 ph 范 围 是 在 中 性 范 围, 例 如 :Tris-Hl 缓 冲 液 ph=7.5~ 8.5;Tris- 磷 酸 盐 缓 冲 液 ph=5.0~9.0 配 制 Tris 缓 冲 液 的 方 法 有 两 种 :1 按 书 后 附 录 表 中 所 列 该 缓 冲 液 的 方 法, 分 别 配 制 0.05mol/L Tris 和 0.05mol/LHl 溶 液, 然 后 按 表 中 所 列 体 积 混 合 由 于 标 准 浓 度 的 稀 盐 酸 不 易 配 制, 所 以 常 用 第 二 种 方 法 ;2 若 配 1L0.1mol/L 的 Tris-Hl 缓 冲 液 : 先 称 12.11g Tris 碱 溶 于 950mL~970mL 无 离 子 水 中, 边 搅 拌 边 滴 加 4M Hl, 用 ph 计 测 定 溶 液 ph 值 至 所 需 的 ph 值, 然 后 再 加 水 补 足 到 1L Tris-Hl 缓 冲 液 的 优 点 是 :1 因 为 Tris 碱 的 碱 性 较 强, 所 以 可 以 只 用 这 一 种 缓 冲 体 系 配 制 ph 范 围 由 酸 性 到 碱 性 的 大 范 围 ph 值 的 缓 冲 液 ;2 对 生 物 化 学 过 程 干 扰 很 小, 不 与 钙 镁 离 子 及 重 金 属 离 子 发 生 沉 淀 缺 点 是 :1 缓 冲 液 的 ph 值 受 溶 液 浓 度 影 响 较 大, 缓 冲 液 稀 释 十 倍,pH 值 的 变 化 大 于 0.1;2 温 度 效 应 大, 温 度 变 化 对 缓 冲 液 ph 值 的 影 响 很 大, 例 如 :4 时 缓 冲 液 的 ph=8.4, 而 37 时 的 ph=7.4, 所 以 一 定 要 在 使 用 温 度 下 进 行 配 制, 室 温 下 配 制 的 Tris-Hl 缓 冲 液 不 能 用 于 0 ~4 ;3 易 吸 收 空 气 中 的 2, 所 以 配 制 的 缓 冲 液 要 盖 严 密 封 ;4 此 缓 冲 液 对 某 些 ph 电 极 发 生 一 定 的 干 扰 作 用, 所 以 要 使 用 与 Tris 溶 液 具 有 兼 容 性 的 电 极 3 有 机 酸 缓 冲 液 这 一 类 缓 冲 液 多 数 是 用 羧 酸 与 它 们 的 盐 配 制 而 成,pH 范 围 为 酸 性, 即 ph=3.0~6.0, 最 常 用 的 是 甲 酸 乙 酸 柠 檬 酸 和 琥 珀 酸 等 甲 酸 甲 酸 盐 缓 冲 液 很 有 用, 因 其 挥 发 性 强, 使 用 后 可 以 用 减 压 法 除 之 乙 酸 乙 酸 钠 和 柠 檬 酸 柠 檬 酸 钠 缓 冲 体 系 也 使 用 的 较 多, 柠 檬 酸 有 三 个 pka 值 :pka1=3.10,pka2=4.75, pka3=6.40 琥 珀 酸 有 二 个 pka 值 :pka1=4.18,pka2=5.60 有 机 酸 缓 冲 液 的 缺 点 是 :1 所 有 这 些 羧 酸 都 是 天 然 的 代 谢 产 物, 因 而 对 生 化 反 应 过 程 可 能 发 生 干 扰 作 用 ;2 柠 檬 酸 盐 和 琥 珀 酸 盐 可 以 和 过 渡 金 属 离 子 (Fe 3+ Zn 2+ Mg 2+ 等 ) 结 合 而 使 缓 冲 液 受 到 干 扰 ;3 这 类 缓 冲 液 易 与 a 2+ 离 子 结 合, 所 以 样 品 中 有 a 2+ 离 子 时, 不 能 用 这 类 缓 冲 液 4 硼 酸 盐 缓 冲 液 常 用 的 有 效 ph 范 围 是 :ph=8.5~10.0, 因 而 它 是 碱 性 范 围 内 最 常 用 的 缓 冲 液, 其 优 点 是 配

30 制 方 便, 只 使 用 一 种 试 剂, 缺 点 是 能 与 很 多 代 谢 产 物 形 成 络 合 物, 尤 其 是 能 与 糖 类 的 羟 基 反 应 生 成 稳 定 的 复 合 物 而 使 缓 冲 液 受 到 干 扰 5 氨 基 酸 缓 冲 液 此 缓 冲 液 使 用 的 范 围 宽, 可 用 于 ph=2.0~11.0, 例 如 最 常 用 的 有 : 甘 氨 酸 -Hl 缓 冲 液 :ph=2.0~5.0; 甘 氨 酸 -NaH 缓 冲 液 :ph=8.0~11.0; 甘 氨 酸 -Tris 缓 冲 液 :ph=8.0~11.0,( 此 缓 冲 液 用 于 广 泛 使 用 的 SDS- 聚 丙 烯 酰 胺 凝 胶 电 泳 的 电 极 缓 冲 液 ); 组 氨 酸 缓 冲 液 :ph=5.5~6.5; 甘 氨 酰 胺 (glycine amide) 缓 冲 液 :ph=7.8~8.8; 甘 氨 酰 甘 氨 酸 (glycylglycine) 缓 冲 液 :ph=8.0~9.0 此 类 缓 冲 体 系 的 优 点 是 : 为 细 胞 组 份 和 各 种 提 取 液 提 供 更 接 近 的 天 然 环 境 其 缺 点 是 : 1 与 羧 酸 盐 和 磷 酸 盐 缓 冲 体 系 相 似, 也 会 干 扰 某 些 生 物 化 学 反 应 过 程, 如 代 谢 过 程 等 2 试 剂 的 价 格 较 高 6 两 性 离 子 缓 冲 液 1960 年,N.E.Good 和 他 的 同 事 们 总 结 了 现 有 的 各 种 缓 冲 试 剂 的 优 缺 点 后 认 为, 必 须 用 人 为 设 计 和 人 工 合 成 的 方 法 来 找 到 专 门 用 于 生 命 科 学 研 究 的 特 定 的 缓 冲 体 系, 这 些 缓 冲 体 系 应 具 有 前 面 所 述 的 九 条 要 求 和 特 性 两 性 离 子 缓 冲 液 (Zwitterionic buffers) 的 主 要 优 点 是 不 参 加 和 不 干 扰 生 物 化 学 反 应 过 程, 对 酶 化 学 反 应 等 无 抑 制 作 用, 所 以 它 们 专 门 用 于 细 胞 器 和 极 易 变 性 的 对 ph 敏 感 的 蛋 白 质 和 酶 的 研 究 工 作 其 缺 点 是 :1 价 格 昂 贵 ;2 对 测 定 蛋 白 质 含 量 的 双 缩 脲 法 和 Lowry 法 不 适 用, 因 为 它 们 会 使 空 白 管 的 颜 色 加 深 2.2.5.2 标 准 缓 冲 液 的 配 制 及 其 保 存 ⒈ ph 标 准 物 质 应 保 存 在 干 燥 的 地 方, 如 混 合 磷 酸 盐 ph 标 准 物 质 在 空 气 湿 度 较 大 时 就 会 发 生 潮 解, 一 旦 出 现 潮 解,pH 标 准 物 质 即 不 可 使 用 ⒉ 配 制 ph 标 准 溶 液 应 使 用 二 次 蒸 馏 水 或 者 是 去 离 子 水 如 果 是 用 于 0.1 级 ph 计 测 量, 则 可 以 用 普 通 蒸 馏 水 ⒊ 配 制 ph 标 准 溶 液 应 使 用 较 小 的 烧 杯 来 稀 释, 以 减 少 沾 在 烧 杯 壁 上 的 ph 标 准 液 存 放 ph 标 准 物 质 的 塑 料 袋 或 其 它 容 器, 除 了 应 倒 干 净 以 外, 还 应 用 蒸 馏 水 多 次 冲 洗, 然 后 将 其 倒 入 配 制 的 ph 标 准 溶 液 中, 以 保 证 配 制 的 ph 标 准 溶 液 准 确 无 误 ⒋ 配 制 好 的 标 准 缓 冲 溶 液 一 般 可 保 存 2 3 个 月, 如 发 现 有 浑 浊 发 霉 或 沉 淀 等 现 象 时, 不 能 继 续 使 用 ⒌ 碱 性 标 准 溶 液 应 装 在 聚 乙 烯 瓶 中 密 闭 保 存 防 止 二 氧 化 碳 进 入 标 准 溶 液 后 形 成 碳 酸, 降 低 其 ph 值

31 2.2.6 免 疫 细 胞 化 学 常 用 试 剂 及 配 制 ( 秦 迪 岚 提 供 ) 2.2.6.1 固 定 剂 大 多 数 神 经 激 素 肽 类 物 质 为 水 溶 性, 在 用 于 免 疫 细 胞 化 学 研 究 之 前, 常 需 固 定 但 肽 类 和 蛋 白 质 的 物 理 化 学 性 质 不 同, 因 而 对 不 同 的 固 定 方 法 或 固 定 剂 的 反 应 也 不 尽 相 同 某 些 固 定 剂 甚 至 可 同 时 破 坏 和 / 或 保 护 同 一 抗 原 的 不 同 抗 原 决 定 簇 因 此, 在 进 行 免 疫 细 胞 化 学 研 究 之 前, 很 有 必 要 了 解 所 要 研 究 的 物 质 ( 蛋 白 质 或 肽 类 ) 的 化 学 性 质, 并 根 据 需 要 来 选 择 适 宜 的 固 定 剂 ( 或 固 定 方 法 ) 以 及 改 进 固 定 条 件 目 前, 免 疫 细 胞 化 学 研 究 中 常 用 的 固 定 剂 仍 为 醛 类 固 定 剂, 其 中 以 甲 醛 类 和 戊 二 醛 最 为 常 用 在 此, 简 要 介 绍 几 种 目 前 较 为 常 用 和 推 荐 的 固 定 剂, 以 大 家 选 用 1. 4% 多 聚 甲 醛 -0.1mol/L 磷 酸 缓 冲 液 (ph7.3) 试 剂 : 多 聚 甲 醛 40g 0.1mol/L 磷 酸 缓 冲 液 至 1000ml 配 制 方 法 : 称 取 40g 多 聚 甲 醛, 置 于 三 角 烧 瓶 中, 加 入 500~800ml 0.1mol/L 磷 酸 缓 冲 液 (Phosphate Buffer 以 下 简 称 PB), 加 热 至 60 左 右, 持 续 搅 拌 ( 或 磁 力 搅 拌 ) 使 粉 末 完 全 溶 解, 通 常 需 滴 加 少 许 1n NaH 才 能 使 溶 液 清 亮, 最 后 补 足 0.1mol/L 的 PB 于 1000ml, 充 分 混 匀 该 固 定 剂 较 适 于 光 镜 免 疫 细 胞 化 学 研 究, 最 好 是 动 物 经 灌 注 固 定 取 材 后, 继 续 浸 泡 固 定 2~24h 另 外, 该 固 定 剂 较 为 温 和, 适 于 组 织 标 本 的 较 长 期 保 存 2. 4% 多 聚 甲 醛 - 磷 酸 二 氢 钠 / 氢 氧 化 钠 试 剂 :A 液 : 多 聚 甲 醛 40g, 蒸 馏 水 400ml; B 液 :Na 2 HP 4 2H 2 16.88g, 蒸 馏 水 300ml; 液 :NaH 3.86g, 蒸 馏 水 200m 配 制 方 法 :A 液 最 好 在 500ml 的 三 角 烧 瓶 中 配 制 ( 方 法 同 前 ), 至 多 聚 甲 醛 完 全 溶 解 后 冷 却 待 用 注 意, 在 溶 解 多 聚 甲 醛 时, 要 尽 量 避 免 吸 入 气 体 或 溅 入 眼 内 B 液 和 液 配 制 好 后, 将 B 液 倒 入 液 中, 混 合 后 再 加 入 A 液, 以 1n NaH 或 1N Hl 将 ph 调 至 7.2~7.4, 最 后, 补 充 蒸 馏 水 至 1000ml 充 分 混 合,4 冰 箱 保 存 备 用 该 固 定 剂 适 于 光 镜 和 电 镜 免 疫 细 胞 化 学 研 究, 用 于 免 疫 电 镜 时, 最 好 加 入 少 量 新 鲜 配 制 的 戊 二 醛, 使 其 终 浓 度 为 0.5%~1% 该 固 定 剂 较 温 和, 适 于 组 织 的 长 期 保 存 组 织 标 本 于 该 固 定 液 中,4 冰 箱 保 存 数 月 仍 可 获 得 满 意 的 染 色 效 果 3.Bouin s 液 及 改 良 Bouin s 液 试 剂 : 饱 和 苦 味 酸,40% 甲 醛 250ml, 冰 醋 酸 50ml 配 制 方 法 : 先 将 饱 苦 味 酸 过 滤, 加 入 甲 醛 ( 有 沉 淀 者 禁 用 ), 最 后 加 入 冰 醋 酸, 混 合 后 存 于 4 冰 箱 中 备 用 冰 醋 酸 最 好 在 临 用 前 加 入 改 良 Bouin s 液 即 不 加 冰 醋 酸 该 固 定 液 为 组 织 学 病 理 学 常 用 固 定 剂 这 一, 对 组 织 的 穿 透 力 较 强, 固 定 较 好, 结 构

32 完 整 但 因 偏 酸 (ph 为 3~3.5), 对 抗 原 有 一 定 损 害, 且 组 织 收 缩 较 明 显, 故 不 适 于 组 织 标 本 的 长 期 保 存 此 外, 操 作 时, 应 避 免 吸 入 或 与 皮 肤 接 触 4.Zamboni s(stefanini s) 液 试 剂 : 多 聚 甲 醛 20g, 饱 和 苦 味 酸 150ml,Karasson-Schwlt s PB 至 1000ml 配 制 方 法 : 称 取 多 聚 甲 醛 20g, 加 入 饱 和 苦 味 酸 150ml, 加 热 至 60 左 右, 持 续 搅 拌 使 充 分 溶 解 过 滤 冷 却 后, 加 Karasson-Schwlt s PB 至 1000ml 充 分 混 合 (Karasson Schwlt s 磷 酸 缓 冲 液 的 配 制 配 制 方 法 见 后 ) 该 固 定 液 适 于 电 镜 免 疫 细 胞 化 学, 对 超 微 结 构 的 保 存 较 纯 甲 醛 为 优, 也 适 于 光 镜 免 疫 细 胞 化 学 研 究, 为 实 验 室 常 用 固 定 剂 之 一 我 们 在 应 用 中, 常 采 用 2.5% 的 多 聚 甲 醛 和 30% 的 饱 和 苦 味 酸, 以 增 加 其 对 组 织 的 穿 透 力 和 固 定 效 果, 保 存 更 多 的 组 织 抗 原 固 定 时 间 为 6~18h 5.PLP 液 PLP 液 即 过 碘 酸 盐 - 赖 氨 酸 - 多 聚 甲 醛 固 定 液 (Periodate-Lysine-paraform-alde-hyde fixative) 试 剂 : 过 碘 酸 钠, 赖 氨 酸 盐 酸 盐 ( 或 盐 酸 赖 氨 酸 ), 多 聚 甲 醛, 蒸 馏 水 配 制 方 法 :(1) 贮 存 液 A(0.1mol/L 赖 氨 酸 -0.5mol/l Na3P4,pH7.4): 称 取 赖 氨 酸 盐 酸 盐 1.827g 溶 于 50ml 蒸 馏 水 中, 得 0.2mol/L 的 赖 氨 酸 盐 酸 盐 溶 液, 然 后 加 入 Na2HP4 至 0.1mol/L, 将 ph 调 至 7.4, 补 足 0.1mol/L 的 PB 至 100ml, 使 赖 氨 酸 浓 度 也 为 0.1mol/L,4 冰 箱 保 存, 最 好 两 周 内 使 用 此 溶 液 的 渗 透 浓 度 为 300ms mmol/l/kg (2) 贮 存 液 B(8% 多 聚 甲 醛 溶 液 ): 称 8g 多 聚 甲 醛 加 入 100ml 蒸 馏 水 中, 配 成 8% 多 聚 甲 醛 液 ( 方 法 见 前 ) 过 滤 后 4 冰 箱 保 存 (3) 临 用 前, 以 3 份 A 液 与 1 份 B 液 混 合, 再 加 入 结 晶 过 碘 酸 钠 (NaI4), 使 NaI4 终 浓 度 为 2% 由 于 AB 两 液 混 合,pH 从 约 7.5 降 至 6.2, 故 固 定 时 不 需 再 调 ph 值 固 定 时 间 为 6~18h 该 固 定 剂 较 适 于 富 含 糖 类 的 组 织, 对 超 微 结 构 及 许 多 抗 原 的 抗 原 性 保 存 较 好 其 机 制 是 借 助 于 过 碘 酸 氧 化 组 织 中 的 糖 类 形 成 醛 基, 通 过 赖 氨 酸 的 双 价 氨 基 与 醛 基 结 合, 从 而 与 糖 形 成 交 联 由 于 组 织 抗 原 绝 大 多 数 都 是 由 蛋 白 质 和 糖 两 部 分 构 成, 抗 原 决 定 簇 位 于 蛋 白 部 分, 故 该 固 定 剂 有 选 择 性 地 使 糖 类 固 定, 这 样 既 稳 定 了 抗 原, 又 不 影 响 其 在 组 织 中 的 位 置 关 系 Mclean 和 Nakane 等 认 为, 最 佳 的 混 合 是 : 含 0.01mol/L 的 过 碘 酸 盐 0.075mol/L 的 赖 氨 酸 2% 的 多 聚 甲 醛 及 0.037mol/L 的 磷 酸 缓 冲 液 6.Karnovsky s 液 (ph7.3) 试 剂 : 多 聚 甲 醛 30g,25% 戊 二 醛 80ml,0.1mol/L PB 至 1000ml 配 制 方 法 : 先 将 多 聚 甲 醛 溶 于 0.1mol/L PB 中, 再 加 入 戊 二 醛, 最 后 加 0.1mol/L 的 PB 至 1000ml, 混 匀

33 该 固 定 剂 适 于 电 镜 免 疫 细 胞 化 学, 用 该 固 定 液 在 4 短 时 固 定, 比 在 较 低 浓 度 的 戊 二 醛 中 长 时 间 固 定 能 更 好 地 保 存 组 织 的 抗 原 性 和 细 微 结 构 固 定 时 最 好 先 灌 注 固 定, 接 着 浸 泡 固 定 10~30min, 用 缓 冲 液 漂 洗 后 即 可 树 酯 包 埋 或 经 蔗 糖 溶 液 后 用 于 恒 冷 切 片 7.0.4% 对 苯 醌 (Parabenzoquinone) 试 剂 : 对 苯 醌 4.0g,0.01mol/L PBS1000ml 配 制 方 法 : 称 取 4.0g 对 苯 溶 于 1000ml 0.01mol/L 的 PBS 即 可 对 苯 醌 对 抗 原 具 有 较 好 的 保 护 作 用, 但 对 超 微 结 构 的 保 存 有 一 定 影 响, 故 常 与 醛 类 固 定 剂 混 合 使 用 一 般 要 求 临 用 前 配 制, 且 避 免 加 热 助 溶, 因 加 热 或 放 置 时 间 过 长, 固 定 液 变 为 棕 色 至 褐 色, 会 使 组 织 标 本 背 景 增 加, 影 响 观 察 此 外, 对 苯 醌 有 剧 毒, 使 用 时 避 免 吸 入 或 与 皮 肤 接 触 8.PFG 液 (Parabenzoquinone-Formaldehyde-Glutaraldehyde fixative, PFG) 试 剂 : 对 苯 醌 20g, 多 聚 甲 醛 15g,25% 戊 二 醛 40ml,0.1mol/L 二 甲 酸 钠 缓 冲 液 至 1000ml 配 制 方 法 : 先 以 500ml 左 右 的 二 甲 酸 钠 缓 冲 液 溶 解 对 苯 醌 及 多 聚 甲 醛, 然 后 加 入 戊 二 醛, 最 后 加 入 二 甲 酸 钠 缓 冲 液 至 1000ml 充 分 混 合 对 苯 醌 与 戊 二 醛 及 甲 醛 联 合 应 用, 即 可 阻 止 醛 基 对 抗 原 的 损 害, 又 不 影 响 超 微 结 构 的 保 存, 故 适 于 多 种 类 抗 原 的 免 疫 细 胞 化 学, 尤 其 是 免 疫 电 镜 的 研 究 9. 碳 二 亚 酰 胺 - 戊 二 醛 (ED-G) 液 试 剂 :0.05mol/L PB 500ml,0.01mol/L PBS 500ml,Tris 约 14g, 浓 Hl 少 许,ED 10g, 25% 戊 二 醛 3.5ml 配 制 方 法 : 先 以 约 500ml 的 PB 与 相 同 体 积 的 PBS 混 合, 加 入 Tris( 使 其 终 浓 度 为 1.4%) 溶 解, 以 浓 Hl 调 ph 至 7.0, 再 将 事 先 称 取 好 的 ED 和 戊 二 醛 加 入 混 合 液, 振 摇 后 计 时, 用 ph 计 检 测, 约 2~3min 时,pH 降 至 6.6, 再 以 1N 的 NaH 在 4min 内 调 ph 至 7.0, 此 时, 将 该 混 合 固 定 液 加 入 盛 有 细 胞 ( 经 PBS 漂 洗 过 ) 的 器 皿 中, 在 23 固 定 7min 后, 以 PBS 洗 去 固 定 液, 即 可 进 一 步 处 理 ED 即 乙 基 - 二 甲 基 氨 基 丙 基 碳 亚 胺 盐 酸 盐 [1-ethyl-3(3-dimethyl-aminoprpyl)-carboiimide hydrochloride], 简 称 乙 基 -DI, 常 用 于 多 肽 类 激 素 的 固 定, 对 酶 等 蛋 白 质 的 固 定 也 有 良 好 效 果 ED 单 独 应 用 时, 边 缘 固 定 效 应 重, 但 与 戊 二 醛 Tris 及 PB 联 合 应 用, 效 果 明 显 改 善, 细 胞 质 仍 可 渗 透, 利 用 细 胞 中 抗 原 的 定 位, 超 微 结 构 保 存 较 好 目 前 认 为 是 一 种 用 于 培 养 细 胞 电 镜 水 平 免 疫 细 胞 化 学 研 究 的 很 好 的 固 定 剂 10. 四 氧 化 锇 ( 锇 酸 smic Acid, s 4 ) 配 制 : 将 洗 净 装 有 s4 的 安 瓿 中 加 热 后, 迅 速 投 入 装 有 溶 剂 的 棕 色 瓶 中, 使 安 瓿 遇 冷 自 破 也 可 用 钻 石 刀 在 安 瓿 上 划 痕, 洗 净 后 再 放 入 瓶 中, 盖 好 瓶 塞, 用 力 撞 击 安 瓿, 待 其 破 后 加 溶 剂 稀 释 为 保 证 充 分 溶 解, 应 在 用 前 几 天 配 制 (1)2% s4 水 溶 解 : 取 s41g 溶 于 重 蒸 水 中 此 液 常 作 为 储 备 液, 于 冰 箱 中 密

34 封 保 存 (2)1% s4-pb: 试 剂 :A 2.26%NaH 2 P 4 2H 2 4.15ml;B 2.52% 8.5ml; 5.4% 葡 萄 糖 5ml;D s 4 0.5g 配 制 方 法 : 先 分 别 配 好 A B 三 种 液 体, 取 A 液 41.5ml 与 B 液 8.5ml 混 合, 将 ph 调 至 7.3~7.4, 取 A-B 混 合 液 45ml 再 与 5ml 液 混 合 即 为 0.12mol/L PBG (3)1% s4/0.1mol/l 二 甲 胂 酸 钠 缓 冲 液 (ph7.2~7.4): 试 剂 :2% s4 水 溶 液 10ml;0.2mol/L 二 甲 胂 酸 钠 缓 冲 液 (ph7.2~7.4)10ml 配 制 方 法 : 取 2%s 4 储 备 液 10ml 与 等 量 0.2mol/L ph7.2~7.4 的 二 甲 胂 酸 钠 缓 冲 液 充 分 混 合 即 可 s 4 是 电 镜 研 究 所 必 需 的 试 剂, 常 用 于 后 固 定 尽 管 s 4 主 要 为 脂 类 固 定 剂, 但 也 可 与 肽 类 及 蛋 白 质 起 作 用, 形 成 肽 - 蛋 白 质 或 肽 - 脂 交 联 过 氧 化 物 酶 的 反 应 产 物 经 s 4 处 理 后, 电 子 密 度 增 高, 适 于 电 镜 研 究 但 由 于 s 4 的 反 应 产 物 对 光 及 电 子 有 较 明 显 的 吸 收 能 力, 因 此 在 免 疫 细 胞 化 学 染 色 前 常 需 去 除, 去 锇 在 光 镜 水 平 常 用 1% 的 高 锰 酸 钾, 在 电 镜 水 平 则 常 用 H 2 2 来 处 理 以 上 介 绍 了 目 前 免 疫 细 胞 化 学 中 常 用 的 一 些 固 定 液 关 于 固 定 液 种 类 还 很 多, 如 70%~90% 的 酒 精 丙 酮 醋 酸 酒 精 ( 含 0.1%~1% 醋 酸 的 70%~90% 的 酒 精 等 ), 这 些 溶 液 都 能 促 使 蛋 白 质 凝 固 它 们 最 初 只 是 光 学 显 微 镜 通 用 的 固 定 液, 但 在 免 疫 细 胞 化 学 上 用 其 它 方 法 不 成 功 时, 也 可 试 用 总 之, 掌 握 一 个 原 则, 免 疫 细 胞 化 学 中, 含 重 金 属 的 固 定 液 禁 用 ( 但 Zenker-Formalin 可 进 行 短 时 的 固 定 ) 目 前 多 数 认 为, 对 生 物 标 本 较 好 的 固 定 措 施 是 : 用 4 的 Karnovsky s 液 灌 注 固 定 10~30min 后, 接 着 在 ph7.3 0.1mol/L 的 二 甲 胂 酸 钠 缓 冲 液 中 漂 洗 过 液, 这 种 短 时 冷 固 定 处 理, 有 助 于 超 微 结 构 和 许 多 肽 类 抗 原 的 保 存 对 其 它 较 难 保 存 的 抗 原 可 尝 试 PFG PLP 及 Zamboni s 液 等 混 合 固 定 液 2.2.6.2 缓 冲 液 免 疫 细 胞 化 学 中 应 用 的 缓 冲 液 种 类 较 多, 即 使 是 同 种 缓 冲 液, 其 浓 度 ph 离 子 强 度 等 也 常 常 不 同 在 此 介 绍 几 种 最 常 用 的 缓 冲 液 的 配 制 1.0.2mol/L(pH7.4) 磷 酸 盐 缓 冲 液 (Phosphate Buffer, PB) 试 剂 : NaH 2 P 4 2H 2,Na 2 HP 4 12H 2 配 制 方 法 : 配 制 时, 常 先 配 制 0.2mol/L 的 NaH2P4 和 0.2mol/L 的 Na 2 HP 4, 两 者 按 一 定 比 例 混 合 即 成 0.2mol/L 的 磷 酸 盐 缓 冲 液 (PB), 根 据 需 要 可 配 制 不 同 浓 度 的 PB 和 PBS (1)0.2mol/L 的 Na 2 HP 4 ; 称 取 Na 2 HP 4.12H 2 31.2g( 或 NaH 2 P 4 H 2 27.6g) 加 重 蒸 水 至 1000ml 溶 解 (2)0.2mol/L 的 Na 2 HP 4 : 称 取 NaHP 4. 12H 2 71.632g( 或 Na 2 HP 4 7H 2 53.6g 或 Na 2 HP 4 2H 2 35.6g) 加 重 蒸 水 至 1000ml 溶 解 (3)0.2mol/L ph7.4 的 PB 的 配 制 : 取 19ml 0.2mol/L 的 NaH 2 P 4 和 81ml 0.2mol/L 的

35 Na 2 HP 4 12H 2, 充 分 混 合 即 为 0.2mol/L 的 PB(pH 约 为 7.4~7.5) 若 ph 偏 高 或 偏 低, 可 通 过 改 变 二 者 的 比 例 来 加 以 调 整, 室 温 保 存 即 可 2.0.01mol/L 磷 酸 盐 缓 冲 生 理 盐 水 (Phosphate Buffered Saline, PBS) 试 剂 :0.2mol/L PB 50ml,Nal 8.5~9g( 约 0.15mol/L), 重 蒸 水 至 1000ml 配 制 方 法 : 称 取 Nal 8.5~9g 及 0.2mol/L 的 PB 50ml, 加 入 1000ml 的 容 量 瓶 中, 最 后 加 重 蒸 水 至 1000ml, 充 分 摇 匀 即 可 若 拟 配 制 0.02mol/L 的 PBS, 则 PB 量 加 倍 即 可, 依 此 类 推 PB 和 PBS 是 免 疫 细 胞 化 学 实 验 中 最 为 常 用 的 缓 冲 液,0.01mol/L 的 PBS 主 要 用 于 漂 洗 组 织 标 本 稀 释 血 清 等, 其 ph 应 在 7.25~7.35 之 间, 否 则 需 要 调 整 0.1mol/L 的 PB 常 用 于 配 制 固 定 液 蔗 糖 等 一 般 情 况 下,0.2mol/l PB 的 ph 值 稍 高 些, 稀 释 成 0.01mol/L 的 PBS 时, 常 可 达 到 要 求 的 ph 值, 若 需 调 整 ph, 通 常 也 是 调 PB 的 ph 3.Karasson Schwlt s 磷 酸 盐 缓 冲 液 试 剂 : NaH 2 P 4 H 2 3.31g,Na 2 HP 4 7H 2 33.77g, 重 蒸 水 至 1000ml 配 制 方 法 : 同 前 该 缓 冲 液 主 要 用 于 配 制 Zamboni s 固 定 液 4.0.5mol/L ph7.6 的 Tris- Hl 缓 冲 液 试 剂 :Tris( 三 羟 甲 基 氨 基 甲 烷 ) 60.57g,1N Hl 约 420ml, 重 蒸 水 至 1000ml 配 制 方 法 : 先 以 少 量 重 蒸 水 (300~500ml) 溶 解 Tris, 加 入 Hl 后, 用 1N 的 Hl 或 1N 的 NaH 将 ph 调 至 7.6, 最 后 加 重 蒸 水 至 1000ml 此 液 为 储 备 液, 于 4 冰 箱 中 保 存 免 疫 细 胞 化 学 中 常 用 的 Tris-Hl 缓 冲 液 浓 度 为 0.05mol/L, 用 时 取 储 备 液 稀 释 10 倍 即 可 该 液 主 要 用 于 配 制 Tris 缓 冲 生 理 盐 水 (TBS) DAB 显 色 液 5.Tris 缓 冲 生 理 盐 水 (Tris Buffered,Saline,TBS) 试 剂 :0.5mol/L Tris-Hl 缓 冲 液 100ml,Nal 3.5~9g(0.15mol/L), 重 蒸 水 至 1000ml 配 制 : 先 以 重 蒸 水 少 许 溶 解 Nal, 再 加 Tris-Hl 缓 冲 液, 最 后 加 重 蒸 水 至 1000ml, 充 分 摇 匀 使 Tris 终 浓 度 为 0.05mol/L TBS 主 要 用 于 漂 洗 标 本, 常 用 于 免 疫 酶 技 术 中 6.Tris-TBS(PBS) 试 剂 :Triton X-100 10ml(1%) 或 3ml(0.3%),0.5mol/L Tris 缓 冲 液 (ph7.6)1000ml(50ml) 或 (0.2mol/L 的 PB),Nal 8.5~9g, 重 蒸 水 至 1000ml 配 制 方 法 : 先 以 重 蒸 水 少 许 溶 解 Nal 后, 加 入 Triton X-100 及 Tris 缓 冲 液 或 (PB), 最 后 加 重 蒸 水 至 1000ml, 充 分 摇 匀 该 液 常 用 浓 度 为 1% 及 0.3%, 前 者 主 要 用 于 漂 洗 标 本, 后 者 主 要 用 于 稀 释 血 清 7.0.1mol/L(pH7.4) 二 甲 胂 酸 缓 冲 液 试 剂 :0.2mol/L 二 甲 胂 酸 钠 500ml,0.1N Hl 28ml, 蒸 馏 水 至 1000ml

36 配 制 方 法 : 先 称 取 二 甲 胂 酸 钠 (MW:214)42.8g, 加 蒸 馏 水 至 1000ml, 使 0.2mol/L 的 二 甲 胂 酸 钠 溶 液 ; 再 取 Hl 1.7ml 加 蒸 馏 水 至 1000ml, 配 成 0.1N, 最 后 取 0.2mol/L 二 甲 胂 酸 钠 溶 液 500ml 及 0.1n Hl 28ml 混 合, 加 蒸 馏 水 至 1000ml, 即 为 0.1mol/L 的 二 甲 胂 酸 钠 缓 冲 液 8. 几 种 常 用 的 不 同 ph 值 缓 冲 液 的 配 制 表 (1)0. 2mol/L 磷 酸 盐 缓 冲 液 (ph5.7~8.0) 见 表 1 表 1 0.2 mol/l 磷 酸 盐 缓 冲 液 ph 0.2mol/L 0.2mol/L ph 0.2mol/L 0.2mol/L NaH 2 P 4 (ml) Na 2 HP 4 (ml) NaH 2 P 4 (ml) Na 2 HP 4 (ml) 5.7 93.5 6.5 6.9 45.0 55.0 5.8 92.0 8.0 7.0 39.0 61.0 5.9 90.0 10.0 7.1 33.0 67.0 6.0 87.7 12.3 7.2 28.0 72.0 6.1 85.0 15.0 7.3 23.0 67.0 6.2 81.5 18.5 7.4 19.0 81.0 6.3 77.5 22.5 7.5 16.0 84.0 6.4 73.5 26.5 7.6 13.0 87.0 6.5 68.5 31.5 7.7 10.5 89.5 6.6 62.5 37.5 7.8 8.5 91.5 6.7 56.5 43.5 7.9 7.0 93.0 6.8 51.0 49.0 8.0 5.3 94.7 (2) 0.05mol/L Tris-Hl 缓 冲 液 (ph7.19~9.10)( 见 表 2) 表 2 0.05mol/L Tris-Hl 缓 冲 液 ph 0.2mol/L Tris(ml) 0.2mol/L Hl(ml) H 2 7.19 10.0 18.0 12.0 7.36 10.0 17.0 13.0 7.54 10.0 16.0 14.0 7.66 10.0 14.0 15.0 7.77 10.0 14.0 16.0 7.87 10.0 13.0 17.0 7.96 10.0 12.0 18.0 8.05 10.0 11.0 19.0

37 8.14 10.0 10.0 20.0 8.23 10.0 9.0 21.0 8.32 10.0 8.0 22.0 8.41 10.0 7.0 23.0 8.51 10.0 6.0 24.0 8.62 10.0 5.0 25.0 8.74 10.0 4.0 26.0 8.92 10.0 3.0 27.0 9.10 10.0 2.0 28.0 (3) 0.2mol/L 醋 酸 盐 缓 冲 液 (ph3.6~5.6)( 见 表 3) 表 3 0.2mol/L 醋 酸 盐 缓 冲 液 ph 0.2mol/L 醋 酸 (ml) 0.2mol/L 醋 酸 钠 (ml) ph 0.2mol/L 醋 酸 (ml) 0.2mol/L 醋 酸 钠 (ml) 3.6 46.3 3.7 4.8 20.0 30.0 3.8 44.0 6.0 5.0 14.8 35.2 4.0 41.0 9.0 5.2 10.5 39.5 4.2 36.8 13.2 5.4 8.8 41.2 4.4 30.5 19.5 5.6 4.8 45.2 4.6 25.5 24.5 (4) 0.1mol/L 二 甲 胂 酸 钠 缓 冲 液 (ph5.0~7.4)( 见 表 4) 表 4 0.1mol/L 二 甲 胂 酸 钠 缓 冲 液 ph 0.2mol/L 二 甲 胂 酸 钠 (ml) 0.2N Hl(ml) 蒸 馏 水 5.0 25 23.5 51.5 5.2 25 22.5 52.5 5.4 25 21.5 53.5 5.6 25 19.6 55.5 5.8 25 17.4 57.5 6.0 25 14.8 60.3 6.2 25 11.9 63.1 6.4 25 9.2 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