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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 动 者 画 像 性 别 与 年 龄 分 布 涉 诉 劳 动 者 中, 男 性 人 数 为 女 性 人 数 的 近 2.5 倍 ; 男 性 劳 动 者 中 40-50 岁 年 龄 段 的 占 比 最 高, 女 性 劳 动 者 中 30-40 岁 年 龄 段 的 占 比 最 高 * 33% 36% 26% 15% 27% 14% 38% 11% 注 :* 深 度 挖 掘 见 第 7 8 9 页 2
劳 动 者 画 像 行 业 分 布 与 性 别 占 比 男 性 在 生 产 加 工 行 业 发 生 争 议 最 多, 其 次 为 劳 务 咨 询 餐 饮 旅 游 贸 易 零 售 业 女 性 发 生 劳 动 争 议 的 行 业 分 布 要 比 男 性 的 平 均, 其 中 生 产 加 工 行 业 发 生 争 议 最 多, 其 次 为 贸 易 零 售 劳 务 咨 询 互 联 网 餐 饮 旅 游 行 业 3
劳 动 者 画 像 工 作 岗 位 与 薪 资 分 布 从 岗 位 类 别 来 看, 技 工 类 简 单 管 理 类 服 务 类 的 基 层 劳 动 者 涉 诉 较 多 这 部 分 劳 动 者 的 工 薪 普 遍 低 于 上 海 市 平 均 工 资 水 平 22% 10% 2% 34% 32% 1K-3K 3K-5K 5K-8K 8K-15K 15K-25K 4
劳 动 者 画 像 争 议 原 因 用 人 单 位 未 与 劳 动 者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未 按 时 按 量 向 劳 动 者 支 付 工 资 是 引 起 诉 讼 的 主 要 原 因 4833 3254 1979 1344 624 27 5
劳 动 者 画 像 案 件 及 用 人 单 位 地 域 分 布 浦 东 新 区 和 闵 行 区 发 生 劳 动 争 议 案 件 最 多, 发 生 劳 动 争 议 的 用 人 单 位, 密 集 于 浦 东 新 区 和 闵 行 区, 两 区 占 比 达 全 市 范 围 的 35% 6
劳 动 者 画 像 40-50 岁 男 性 劳 动 者 聚 焦 40-50 岁 的 男 性, 劳 动 争 议 多 发 生 在 生 产 加 工 行 业, 工 资 为 主 要 争 议 原 因 7
劳 动 者 画 像 30-40 岁 女 性 劳 动 者 聚 焦 30-40 岁 的 女 性, 劳 动 争 议 多 发 生 在 生 产 加 工 行 业, 工 资 为 主 要 争 议 原 因 8
劳 动 者 画 像 年 轻 劳 动 者 聚 焦 年 轻 劳 动 者 的 劳 动 争 议 多 发 生 在 生 产 加 工 行 业 互 联 网 行 业, 年 轻 劳 动 者 产 生 劳 动 纠 纷 人 数 男 女 差 距 显 著 100 90 80 70 60 50 40 30 20 10 0 9
劳 动 者 画 像 劳 动 争 议 多 发 公 司 聚 焦 在 3134 家 涉 诉 公 司 中, 劳 动 争 议 不 少 于 10 个 的 53 家 公 司 共 产 生 争 议 973 个, 占 总 争 议 量 的 19% 发 生 劳 动 争 议 案 件 最 多 的 10 家 企 业 中,2 家 为 劳 务 派 遣 公 司, 其 他 多 为 传 统 生 产 加 工 企 业 83 82 78 42 39 37 32 30 30 29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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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 通 事 故 当 事 人 画 像 司 机 年 龄 与 驾 驶 车 型 分 布 交 通 事 故 司 机 年 龄 分 布 较 平 均, 以 40-50 岁 司 机 最 多 事 故 车 辆 以 轿 车 电 动 车 和 客 车 居 多 事 故 车 辆 多 为 本 地 车, 外 地 车 约 占 23% 外 地 车 中 江 苏 浙 江 和 安 徽 等 临 近 上 海 的 省 区 牌 照 车 辆 最 多 14% 2% 15% 25% 22% 21% 35% 16% 8% 26% 7% 9% 12
交 通 事 故 当 事 人 画 像 驾 驶 车 辆 品 牌 前 十 当 事 人 驾 驶 车 辆 品 牌 数 量 分 布 与 上 海 市 各 品 牌 机 动 车 保 有 量 有 关, 其 中 德 系 车 居 多 400 350 10% 300 10% 20% 40% 250 200 150 100 20% 50 0 13
交 通 事 故 当 事 人 画 像 事 故 高 发 地 与 高 发 时 间 事 故 高 发 地 集 中 在 浦 东 新 区 松 江 区, 其 次 为 宝 山 区 和 闵 行 区 事 故 主 要 发 生 在 每 天 上 下 班 时 间, 每 个 月 交 通 事 故 发 生 在 3 号 10 号 11 号 较 多, 各 月 事 故 量 较 平 均 14
交 通 事 故 当 事 人 画 像 事 故 责 任 与 伤 残 等 级 交 通 事 故 中 被 告 全 责 而 未 达 成 赔 偿 合 意, 是 当 事 人 诉 讼 的 主 要 原 因, 双 方 均 有 责 任 的 情 形 下, 发 生 诉 讼 的 双 方 当 事 人 承 担 同 等 责 任 的 占 比 42% 交 通 事 故 损 害 多 为 轻 伤, 造 成 严 重 伤 残 程 度 的 案 件 占 比 不 足 1% * 0.7% 0.4% 47% 28% 0.3% 0.8% 0.5% 1.3% 20% 66% 27% 25% 2% 8% 20% 8% 73% 66% 注 :* 深 度 挖 掘 见 下 页 15
交 通 事 故 当 事 人 画 像 伤 残 一 级 情 况 聚 焦 交 通 事 故 责 任 纠 纷, 造 成 一 级 伤 残 人 身 损 害 的 案 件 多 发 生 在 青 浦 区 嘉 定 区, 事 故 高 发 时 段 集 中 于 9 时 14 时 20 时 11% 22% 33% 11% 0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11% 16
交 通 事 故 当 事 人 画 像 涉 诉 前 十 大 财 险 公 司 17
交 通 肇 事 当 事 人 画 像 司 机 年 龄 与 驾 驶 车 型 分 布 肇 事 者 年 龄 区 间 主 要 在 30-40 岁, 其 次 为 18-30 岁 ; 轿 车 车 主 与 电 动 车 车 主 交 通 肇 事 发 生 率 最 高 11% 25% 18% 33% 16% 35% 8% 9% 38% 7% 18
交 通 类 酒 驾 案 件 分 析 交 通 类 案 件 中, 涉 及 酒 驾 的 文 书 共 3,610 篇, 占 比 近 21% 3500 3198 3000 2500 2000 1500 1000 500 0 317 95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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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 诉 患 者 画 像 就 医 器 官 与 患 者 人 身 损 害 情 况 主 要 涉 诉 疾 病 多 发 生 于 血 管 肺 部 以 及 肾 脏 等 部 位 涉 诉 医 疗 行 为 约 87% 构 成 医 疗 损 害 其 中, 约 20% 造 成 患 者 死 亡, 约 30% 致 人 伤 残 ; 约 50% 的 患 者 及 家 属 获 得 了 精 神 损 害 赔 偿 63% 48% 43% 36% * 20% 30% 50% 33% 32% 注 :* 深 度 挖 掘 见 第 25 26 页 22
涉 诉 患 者 画 像 就 医 科 室 涉 案 较 多 的 就 医 科 室 为 内 科 和 骨 科, 占 比 达 60%; 其 次 为 外 科 和 妇 产 科, 占 比 约 16% 妇 产 科 涉 诉 原 因 多 为 新 生 儿 残 疾 ; 整 形 科 涉 诉 原 因 多 为 鼻 子 或 胸 部 整 形 23
涉 诉 医 疗 机 构 画 像 医 院 类 别 与 地 域 分 布 涉 诉 医 疗 机 构 多 为 三 级 甲 等 医 院, 占 比 达 73%; 集 中 在 徐 汇 区 长 宁 区 杨 浦 区 14% 13% 73% 24
涉 诉 死 亡 患 者 画 像 死 亡 原 因 医 疗 损 害 纠 纷 案 件 中, 患 者 死 亡 时 间 多 发 生 在 手 术 前 和 手 术 中 ; 死 亡 主 要 原 因 是 医 生 违 反 诊 疗 规 范, 医 生 未 尽 职 或 者 术 后 护 理 不 当 导 致 患 者 死 亡 14 12 10 8 35% 30% 6 4 2 35% 0 25
涉 诉 死 亡 患 者 画 像 医 疗 机 构 责 任 造 成 患 者 死 亡 的 医 疗 纠 纷 案 件 中, 承 担 责 任 在 40% 以 下 的 医 疗 机 构 约 占 七 成 以 上 9 8 7 6 5 4 3 2 1 0 10% 15% 20% 25% 30% 35% 40% 50% 70% 80%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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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 费 者 画 像 性 别 与 年 龄 分 布 涉 诉 消 费 者 中, 男 性 远 多 于 女 性 ; 从 年 龄 分 布 来 看, 以 30-40 岁 的 消 费 者 为 主 17% 8% 7% 6% 8 % 9% 33% % % 43% 35% 34% 28
消 费 者 画 像 消 费 项 目 消 费 纠 纷 多 集 中 在 建 筑 材 料 食 品 工 程 设 备 汽 车 家 具 电 器 等 方 面 男 性 在 电 子 产 品 方 面 的 消 费 纠 纷 多 于 女 性 ; 女 性 在 服 装 方 面 的 消 费 纠 纷 多 于 男 性 3% 4% 6% 34% 4% 4% 6% 31% 6% 12% 19% 12% 15% 15% 29
消 费 者 画 像 购 物 方 式 日 常 消 费 占 比 最 高 的 商 贸 百 货 行 业 中, 购 物 方 式 分 为 线 上 ( 电 商 ) 和 线 下 ( 实 体 ) 其 中, 消 费 者 线 上 购 物 仅 占 13%; 电 商 多 为 淘 宝 京 东 等 商 家 30
消 费 者 画 像 消 费 行 业 分 布 衣 食 住 三 方 面 消 费 纠 纷 较 多, 占 比 约 92% 23% 33% 6% 24% 29% 8% 38% 7% 5% 6% 7% 6% 31
消 费 者 画 像 职 业 打 假 人 本 报 告 中 的 职 业 打 假 人 为 阎 某 某, 打 假 对 象 共 11 家 其 中, 涉 诉 最 多 的 为 上 海 华 润 万 家 超 市 有 限 公 司 32
消 费 者 画 像 职 业 打 假 人 打 假 案 件 中, 涉 诉 最 多 的 标 的 物 为 食 品, 其 次 为 电 子 产 品 ; 诉 讼 原 因 多 为 不 符 合 食 品 安 全 标 准 12 10 8 6 4 2 35% 65% 0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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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 婚 案 件 当 事 人 画 像 性 别 与 年 龄 分 布 离 婚 纠 纷 案 件 当 事 人 中, 以 30-40 岁 的 最 多, 其 次 为 40-50 岁 ; 起 诉 方 多 为 女 性 7% 44% 27% 15% 7% 36
离 婚 案 件 当 事 人 画 像 婚 龄 分 布 离 婚 纠 纷 案 件 中, 婚 龄 在 5 年 以 下 的 夫 妻 易 发 生 离 婚 纠 纷, 占 比 高 达 30% 28% 26% 30% 11% 5% 37
离 婚 案 件 当 事 人 画 像 婚 姻 状 况 与 离 婚 原 因 离 婚 纠 纷 中, 初 婚 占 比 88%, 离 婚 的 多 数 原 因 是 由 生 活 琐 事 等 引 发 的 矛 盾 12% 5% 1% 27% 67% 88% 38
离 婚 案 件 当 事 人 画 像 财 产 分 配 离 婚 纠 纷 案 件 涉 及 的 财 产 分 配 主 要 为 房 屋, 其 次 为 室 内 浮 财 和 车 辆 39
离 婚 案 件 当 事 人 画 像 案 件 地 域 分 布 上 海 市 的 离 婚 纠 纷 案 件 以 浦 东 新 区 最 多, 闵 行 区 宝 山 区 和 杨 浦 区 占 比 相 近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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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 房 当 事 人 画 像 年 龄 分 布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纠 纷 案 件 约 2,918 件, 租 房 人 群 多 为 中 老 年 人 20% 5% 13% 31% 31% 42
租 房 当 事 人 画 像 租 赁 用 途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纠 纷 案 件 中, 租 赁 用 途 多 为 个 人 或 家 庭 居 住 其 中, 民 用 部 分 月 租 金 100-1000 元 的 最 多, 商 用 部 分 年 租 金 15-60 万 元 的 最 多 10000-20000 61% 5000-10000 2500-5000 1000-2500 39% 100-1000 150-300 60-150 15-60 43
租 房 当 事 人 画 像 地 域 分 布 涉 诉 承 租 房 屋 集 中 在 浦 东 新 区 松 江 区 同 样, 房 屋 租 赁 案 件 纠 纷 多 发 生 于 浦 东 新 区 松 江 区, 合 计 占 比 约 达 总 数 的 27% 44
租 房 当 事 人 画 像 纠 纷 原 因 与 多 发 期 当 事 人 多 因 转 租 房 屋 发 生 纠 纷 十 一 月 三 月, 即 春 节 前 后, 是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纠 纷 案 件 多 发 期 45
租 房 当 事 人 画 像 涉 诉 房 地 产 经 纪 公 司 前 十 上 海 真 钰 德 佑 好 年 华 是 涉 及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纠 纷 案 件 排 名 前 三 的 房 地 产 经 纪 公 司 46
购 房 当 事 人 画 像 年 龄 分 布 与 购 房 方 式 房 屋 买 卖 合 同 纠 纷, 涉 诉 当 事 人 以 50-60 岁 年 龄 段 人 群 居 多 ; 与 北 京 不 同, 上 海 地 区 房 屋 买 卖 交 易 方 式 多 为 买 家 与 业 主 直 接 交 易 19% 7% 21% 38% 62% 31% 22% 47
购 房 当 事 人 画 像 案 件 地 域 分 布 浦 东 新 区 是 房 屋 买 卖 案 件 多 发 地 区, 其 他 地 区 分 布 较 为 平 均 48
购 房 当 事 人 画 像 涉 诉 房 地 产 经 纪 公 司 前 十 上 海 德 佑 菁 英 及 明 明 房 产 经 纪 有 限 公 司 是 涉 及 房 屋 买 卖 合 同 纠 纷 案 件 排 名 前 三 的 房 地 产 经 纪 公 司 49
物 业 纠 纷 当 事 人 画 像 年 龄 分 布 与 物 业 费 物 业 服 务 合 同 案 件 约 6,644 件, 业 主 多 为 中 老 年 人 ; 多 发 于 物 业 费 低 于 5 元 / 月 / 平 方 米 的 区 段 1% 18% 18% 8% 30% 62% 31% 32% 50
物 业 纠 纷 当 事 人 画 像 物 业 公 司 地 域 分 布 市 内 各 区 物 业 服 务 合 同 案 件, 多 集 中 于 浦 东 新 区, 其 次 为 闵 行 区 和 松 江 区 涉 诉 物 业 公 司 登 记 住 所 地 多 位 于 闵 行 区 和 松 江 区 51
物 业 纠 纷 当 事 人 画 像 涉 诉 物 业 公 司 前 十 上 海 锐 翔 上 房 物 业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开 伦 物 业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为 涉 及 物 业 服 务 合 同 纠 纷 案 件 排 名 靠 前 的 物 业 公 司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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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发 刑 事 案 件 犯 罪 人 画 像 年 龄 分 布 与 地 域 分 布 浦 东 新 区 为 案 件 高 发 地, 其 次 为 松 江 区 和 闵 行 区 犯 罪 人 群 偏 年 轻 化, 其 中 年 龄 段 20-30 岁 的 罪 犯 最 多, 占 比 约 37% 犯 罪 人 自 首 率 为 24% 12 % 3% 37% 20% 28% 54
高 发 刑 事 案 件 犯 罪 人 画 像 各 年 龄 段 高 发 犯 罪 与 地 域 分 布 刑 事 案 件 高 发 年 龄 段 为 20-30 岁, 浦 东 新 区 案 件 最 多, 其 次 为 普 陀 区 和 宝 山 区 50% 50% 3% 4% 7% 11% 2% 5% 4% 9% 2% 4% 6% 4% 7% 1% 3% 3% 73% 80% 78% 94% 100% 250 200 150 100 50 0 <20 20-30 30-40 40-50 50-60 >60 55
高 发 刑 事 案 件 犯 罪 人 画 像 案 件 高 发 时 间 从 作 案 时 间 上 看, 清 晨 案 发 率 最 低 ; 午 后 傍 晚 是 犯 罪 高 发 时 间 段 0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56
高 发 刑 事 案 件 犯 罪 人 画 像 案 件 地 域 分 布 刑 事 高 发 案 件 主 要 集 中 市 区 周 边 的 五 区, 案 发 率 最 高 的 为 浦 东 新 区, 占 比 约 17% 上 海 市 16 个 行 政 区 划, 侵 犯 财 产 犯 罪 中, 排 名 前 两 名 的 位 于 市 区, 后 三 名 均 位 于 郊 区 ; 侵 犯 人 身 犯 罪 中, 前 五 个 区 三 个 位 于 市 区 两 个 位 于 郊 区, 数 值 非 常 接 近 57
高 发 刑 事 案 件 犯 罪 人 画 像 团 伙 作 案 高 发 刑 事 案 件 中, 约 9% 的 案 件 为 团 伙 作 案 ; 其 中, 诈 骗 罪 团 伙 作 案 率 最 高, 为 18% 6000 9% 5000 4000 3000 2000 6% 1000 0 14% 18% 58
高 发 刑 事 案 件 犯 罪 人 画 像 多 次 多 类 型 作 案 多 次 作 案 多 类 型 作 案 情 况 明 显 59
侵 犯 财 产 类 犯 罪 人 画 像 财 物 类 型 数 码 产 品 交 通 工 具 和 现 金 是 犯 罪 人 主 要 盗 窃 目 标 入 户 犯 罪 行 为 约 占 14.6%, 入 户 犯 罪 中 96% 为 入 户 盗 窃 20% 11% 46% 13% 10% 60
侵 犯 财 产 类 犯 罪 人 画 像 犯 罪 手 段 直 接 实 施 抢 劫 的 行 为 以 实 施 暴 力 为 主, 占 比 达 30%, 暴 力 方 式 多 为 殴 打 诈 骗 案 件 中, 许 诺 收 益 为 最 常 用 的 诈 骗 手 段, 其 次 为 冒 充 他 人 使 用 聊 天 工 具 等 方 式 43% 28% 17% 3% 4% 24% 11% 36% 7% 5% 22% 61
侵 犯 人 身 权 利 类 犯 罪 人 画 像 被 害 人 伤 亡 情 况 故 意 伤 害 案 件 中,91% 的 被 害 人 属 于 轻 伤, 造 成 重 伤 和 死 亡 的 情 况 占 比 较 小 13% 4% 5% 22% 56% 62
高 发 刑 事 案 件 犯 罪 人 画 像 主 刑 分 布 罪 犯 被 判 处 死 刑 的 案 件 占 比 很 低 ; 判 处 刑 罚 最 多 的 为 有 期 徒 刑, 其 次 为 拘 役 有 期 徒 刑 刑 期 中, 被 判 处 3 年 以 下 的 最 多 1518 475 137 12 814 444 273 167 111 46 76 86 20 11 29 25 22 20 48 18 63
高 发 刑 事 案 件 犯 罪 人 画 像 罚 金 刑 分 布 对 刑 事 案 件 中 当 事 人 判 处 的 罚 金 部 分, 金 额 主 要 集 中 在 人 民 币 1000 3000 元, 其 中, 金 额 在 1000 元 以 下 的 极 少 >10000 5000-10000 3000-5000 1000-3000 <1000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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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 沪 比 较 之 不 同 深 入 挖 掘 北 京 上 海 两 地 的 公 开 裁 判 文 书, 我 们 发 现 由 于 上 海 法 院 在 裁 判 文 书 中 公 开 的 信 息 少 于 北 京 地 区 法 院, 我 们 能 够 从 中 挖 掘 的 维 度 少 于 北 京 地 区, 能 够 进 行 有 意 义 挖 掘 的 问 题 也 少 于 北 京 地 区 综 合 已 有 的 维 度 与 问 题, 我 们 发 现 北 京 上 海 两 地 的 如 下 差 异 : 1 北 京 地 区 与 上 海 地 区 发 生 劳 动 争 议 的 当 事 人 从 事 的 行 业 不 同 北 京 地 区 男 性 在 互 联 网 行 业 发 生 劳 动 争 议 最 多, 女 性 在 贸 易 零 售 行 业 发 生 争 议 最 多 ; 而 上 海 地 区 男 女 均 在 生 产 加 工 行 业 发 生 争 议 最 多 2 北 京 地 区 交 通 事 故 当 事 人 以 现 代 和 金 杯 品 牌 车 辆 车 主 居 多, 上 海 地 区 则 以 大 众 和 别 克 品 牌 车 辆 车 主 居 多, 可 能 与 当 地 各 品 牌 的 汽 车 保 有 量 以 及 上 述 品 牌 车 主 从 事 的 行 业 有 关 3 北 京 地 区 交 通 事 故 当 事 人 以 私 家 小 型 轿 车 出 租 车 和 客 车 车 主 居 多, 上 海 地 区 发 生 事 故 当 事 人 则 以 私 家 小 型 轿 车 电 动 车 和 客 车 车 主 居 多 ; 上 海 地 区 因 电 动 车 事 故 引 起 的 纠 纷 明 显 多 于 北 京 地 区 4 从 裁 判 文 书 中 体 现, 两 地 法 院 认 定 医 院 构 成 医 疗 损 害 的 案 件 占 比 差 别 不 大, 但 上 海 地 区 被 鉴 定 为 伤 残 的 患 者 比 例 高 于 北 京 地 区 北 京 地 区 涉 诉 较 多 的 就 医 科 室 为 内 科 与 妇 产 科, 上 海 地 区 涉 诉 较 多 就 医 科 室 为 内 科 与 骨 科 66
5 6 聚 焦 因 整 形 引 起 的 医 疗 纠 纷 案 件 中, 北 京 地 区 患 者 以 鼻 子 和 面 部 整 形 居 多, 上 海 地 区 患 者 则 以 鼻 子 和 胸 部 整 形 居 多 聚 焦 涉 及 患 者 死 亡 的 医 疗 纠 纷 案 件 中, 北 京 地 区 手 术 后 死 亡 的 比 例 高 于 上 海 地 区, 上 海 地 区 手 术 中 死 亡 的 比 例 高 于 北 京 地 区 7 北 京 地 区 在 食 品 方 面 的 涉 诉 案 件 数 量 比 例 高 于 上 海 地 区, 上 海 地 区 在 建 筑 材 料 方 面 的 涉 诉 案 件 数 量 比 例 高 于 北 京 地 区 8 上 海 地 区 房 屋 租 赁 及 买 卖 纠 纷 案 件 中 的 中 老 年 人 比 例 高 于 北 京 地 区 房 屋 买 卖 纠 纷 案 件 中, 与 北 京 多 通 过 中 介 交 易 不 同, 上 海 地 区 多 为 买 家 与 业 主 直 接 交 易 9 盗 窃 案 件 中, 北 京 地 区 犯 罪 分 子 的 盗 窃 目 标 前 三 位 是 数 码 产 品 珠 宝 首 饰 等 贵 重 物 品 现 金, 上 海 地 区 则 为 数 码 产 品 车 辆 现 金 上 海 地 区 车 辆 被 盗 案 件 数 量 比 例 高 于 北 京 地 区 10 诈 骗 案 件 中, 上 海 地 区 使 用 聊 天 工 具 作 为 诈 骗 手 段 的 案 件 数 量 比 例 高 于 北 京 地 区 67
后 记 大 数 据 是 世 界 最 新 的 技 术 革 命 商 业 革 命 和 观 念 革 命 大 数 据 带 来 的 信 息 风 暴 正 在 变 革 我 们 的 生 活 工 作 和 思 维, 并 将 为 人 类 的 生 活 创 造 前 所 未 有 的 可 量 化 的 维 度 加 强 大 数 据 研 究, 对 社 会 各 界 的 诸 多 领 域 都 具 有 非 凡 的 意 义 人 民 法 院 出 版 社 专 注 于 专 业 法 律 知 识 和 海 量 司 法 文 书 的 规 律 研 究 和 实 务 应 用, 国 双 科 技 一 直 致 力 于 各 种 数 据 的 采 集 整 理 分 析 发 掘 展 现 以 及 应 用, 并 已 经 在 许 多 领 域 有 所 建 树, 确 立 了 自 身 在 大 数 据 方 面 的 技 术 领 先 地 位 在 司 法 领 域, 人 民 法 院 出 版 社 与 国 双 公 司 深 度 合 作, 结 合 双 方 在 各 自 领 域 的 优 势, 通 过 对 法 律 法 规 裁 判 文 书 中 海 量 数 据 的 深 入 挖 掘 分 析 加 工, 运 用 大 数 据 分 析 方 法 发 现 问 题 研 究 问 题 预 测 趋 势, 并 为 解 决 问 题 提 供 相 对 科 学 合 理 的 运 行 方 案 以 及 可 资 参 考 的 数 据 支 持 68
人 民 法 院 出 版 社 成 立 于 1986 年, 是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直 属 的 出 版 机 构, 承 担 着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法 制 宣 传 文 化 建 设 信 息 化 建 设 等 多 项 重 要 任 务, 是 全 国 法 院 文 化 建 设 和 信 息 化 建 设 的 重 要 阵 地 之 一 多 年 来, 人 民 法 院 出 版 社 秉 承 立 足 审 判, 服 务 法 治 的 办 社 宗 旨, 已 从 一 个 以 单 一 出 版 法 律 图 书 为 主 的 专 业 出 版 社, 发 展 成 为 具 有 图 书 网 络 音 像 电 子 出 版, 法 律 知 识 定 制 化 服 务, 司 法 文 书 大 数 据 分 析, 电 影 电 视 剧 制 作, 新 闻 期 刊 出 版 等 业 务 的 跨 媒 体 跨 领 域 综 合 性 出 版 社, 形 成 目 前 图 书 出 版 社 中 国 审 判 杂 志 社 电 子 音 像 出 版 社 和 东 方 法 律 文 化 传 媒 有 限 公 司 三 社 一 公 司 四 位 一 体 的 经 营 格 局 目 前 人 民 法 院 出 版 社 拥 有 在 职 员 工 180 余 人, 内 设 18 个 部 门, 年 产 值 过 亿 元 人 民 法 院 出 版 社 在 多 个 领 域 均 有 所 建 树 出 版 领 域, 人 民 法 院 出 版 社 在 司 法 实 务 司 法 解 释 理 解 与 适 用 中 国 案 例 指 导 司 法 考 试 辅 导 法 律 实 务 工 具 书 等 五 大 跨 媒 体 出 版 方 面 中 确 立 了 行 业 领 先 的 优 势 地 位 ; 法 律 知 识 定 制 化 服 69
务 和 司 法 文 书 大 数 据 分 析 领 域, 人 民 法 院 出 版 社 在 众 多 建 成 和 在 建 的 司 法 信 息 数 据 平 台 基 础 上, 对 海 量 法 律 条 文 案 例 要 旨 法 律 观 点 裁 判 文 书 进 行 分 类 聚 合 多 维 串 联 智 能 推 送, 进 而 为 不 同 类 型 用 户 办 理 案 件 处 理 纠 纷 提 供 个 性 化 一 站 式 法 律 解 决 方 案, 同 时 还 将 把 司 法 文 书 大 数 据 挖 掘 成 果 运 用 在 社 会 多 个 行 业 和 领 域 ; 电 影 电 视 剧 制 作 领 域, 人 民 法 院 出 版 社 不 仅 在 传 统 影 视 领 域 拥 有 获 得 电 影 华 表 奖 提 名 和 中 央 台 一 套 黄 金 时 间 段 播 出 的 优 秀 作 品, 还 在 互 联 网 视 听 领 域 有 着 全 新 的 突 破, 多 部 微 电 影 作 品 荣 获 行 业 系 统 多 个 一 等 奖 二 等 奖 最 佳 微 电 影 等 重 要 奖 项 ; 新 闻 期 刊 出 版 领 域, 中 国 审 判 作 为 全 国 法 院 系 统 惟 一 的 大 型 新 闻 类 综 合 性 期 刊, 月 发 行 量 已 过 10 万 册, 被 评 为 全 国 百 强 报 刊, 现 正 基 于 全 国 法 院 海 量 司 法 案 件 信 息, 搭 建 全 新 的 审 判 新 媒 体 终 端 目 前, 人 民 法 院 出 版 社 已 被 评 为 国 家 数 字 出 版 转 型 示 范 单 位 ( 全 国 共 获 评 46 家 ), 入 选 全 国 专 业 数 字 内 容 资 源 知 识 服 务 模 式 试 点 单 位 ( 全 国 入 选 28 家 ), 拥 有 从 传 统 出 版 广 播 电 视 节 目 制 作 到 互 联 网 出 版 互 联 网 视 听 等 多 个 行 业 稀 缺 资 质 70
北 京 国 双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国 双 ) 是 一 家 注 册 于 北 京 中 关 村 科 技 园 区 的 国 家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成 立 于 2005 年, 现 有 全 职 员 工 700 多 人, 其 中 超 过 1/3 从 事 技 术 研 发 工 作 总 部 位 于 北 京, 在 上 海 广 州 深 圳 成 都 哈 尔 滨 开 设 有 分 公 司 国 双 是 领 先 的 基 于 云 计 算 和 大 数 据 技 术 的 商 业 智 能 解 决 方 案 提 供 商, 依 托 自 主 研 发 的 高 性 能 并 行 数 据 仓 库 技 术, 专 注 于 大 数 据 的 分 析 处 理 和 信 息 挖 掘, 提 供 基 于 数 据 分 析 的 在 线 业 务 优 化 电 子 政 务 新 媒 体 以 及 电 信 运 营 等 技 术 解 决 方 案 作 为 一 家 技 术 驱 动 型 公 司, 国 双 在 大 数 据 分 析 在 线 业 务 优 化 搜 索 引 擎 营 销 视 频 实 时 监 测 等 诸 多 技 术 领 域 拥 有 国 内 乃 至 全 球 领 先 优 势 2013 年 10 月, 成 为 北 京 知 识 产 权 局 中 关 村 专 利 审 查 员 实 践 基 地 ;2014 年 新 申 报 专 利 近 400 项, 并 与 百 度 联 想 奇 虎 360 腾 讯 等 行 业 领 袖 一 起 入 选 首 批 27 家 中 关 村 知 识 产 权 领 军 企 业 国 双 的 核 心 业 务 覆 盖 商 业 企 业 政 府 新 媒 体 三 大 领 域 在 商 业 市 场, 累 计 71
为 遍 布 18 个 行 业 600 多 家 国 内 外 知 名 客 户 及 品 牌 提 供 全 流 程 数 字 营 销 技 术 和 服 务 ; 在 政 府 市 场,2012 年 与 国 家 信 息 中 心 联 合 成 立 网 络 政 府 研 究 中 心, 迄 今 已 为 全 国 3000 多 家 政 府 机 构 提 供 大 数 据 分 析 服 务 ; 在 新 媒 体 领 域, 与 20 多 家 省 级 电 视 台 和 网 络 电 视 台 建 立 合 作, 为 其 提 供 全 媒 体 大 数 据 分 析 72
人 民 法 院 电 子 音 像 出 版 社 是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主 管 的 以 电 子 音 像 互 联 网 出 版, 法 律 知 识 定 制 化 服 务, 司 法 文 书 大 数 据 分 析, 电 影 电 视 剧 制 作 为 主 业 的 新 媒 体 出 版 社 通 过 充 分 开 发 系 统 资 源, 以 优 质 的 产 品 和 专 业 的 服 务 获 得 良 好 声 誉 和 社 会 效 益 的 同 时, 人 民 法 院 电 子 音 像 出 版 社 也 获 得 了 较 好 的 经 济 效 益 根 据 2012 年 新 闻 出 版 总 署 统 计, 人 民 法 院 电 子 音 像 出 版 社 在 全 国 非 独 立 电 子 音 像 社 出 版 物 销 售 利 润 排 名 中 位 列 第 六, 在 法 律 出 版 行 业 中 位 居 首 位 未 来, 人 民 法 院 电 子 音 像 出 版 社 将 以 法 院 系 统 信 息 资 源 为 依 托, 在 已 有 的 渠 道 和 经 验 基 础 上, 利 用 先 进 的 信 息 化 知 识 平 台 和 大 数 据 分 析 技 术, 发 展 成 为 权 威 专 业 独 具 品 牌 影 响 力 的, 集 法 律 产 品 资 讯 服 务 为 一 体 的 定 制 化 一 站 式 解 决 方 案 供 应 商 人 民 法 院 电 子 音 像 出 版 社, 立 足 审 判 服 务 法 治, 以 科 技 推 动 社 会 公 平 正 义 73
国 双 数 据 中 心 是 一 个 非 盈 利 性 质 的 数 据 信 息 共 享 机 构 基 于 OLAP 技 术 的 强 大 交 互 式 数 据 挖 掘 平 台, 我 们 将 PC 移 动 等 多 个 数 据 源 的 数 据 进 行 聚 合 关 联 交 叉, 通 过 归 因 模 型 富 媒 体 热 力 图 等 多 种 方 式 对 用 户 行 为 网 站 页 面 点 击 情 况 等 进 行 研 究, 以 满 足 企 业 不 同 视 角 的 数 据 挖 掘 需 求, 呈 现 不 同 深 度 的 数 据 分 析 报 告 我 们 的 研 究 范 围 覆 盖 诸 多 行 业 与 媒 体 类 别, 涉 及 上 百 个 维 度 和 指 标 我 们 长 期 跟 踪 网 站 质 量 与 网 民 行 为, 同 时 关 注 媒 体 影 响 与 行 业 趋 势, 定 期 发 布 中 国 互 联 网 网 站 质 量 网 民 行 为 趋 势 媒 体 影 响 力 等 方 向 的 研 究 成 果 国 双 数 据 中 心, 专 注 数 据, 创 造 价 值, 与 您 分 享 中 国 互 联 网 数 据 的 未 来 74
版 权 声 明 人 民 法 院 出 版 社 北 京 国 双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对 本 材 料 凡 涉 及 的 内 容,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文 件 所 载 的 文 字 数 据 图 形 照 片 等 拥 有 完 全 的 著 作 权, 受 著 作 权 法 保 护 禁 止 任 何 媒 体 网 站 公 司 个 人 或 组 织 以 任 何 形 式 或 出 于 任 何 目 的 在 未 经 双 方 共 同 书 面 授 权 的 情 况 下 抄 袭 转 载 摘 编 修 改 本 文 件 内 容, 或 链 接 转 帖 或 以 其 他 方 式 复 制 用 于 商 业 目 的 或 发 行, 或 稍 作 修 改 后 使 用, 前 述 行 为 均 将 构 成 对 人 民 法 院 出 版 社 北 京 国 双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之 侵 权, 我 们 将 依 法 追 究 其 法 律 责 任 如 引 用 发 布, 需 注 明 出 处 为 人 民 法 院 电 子 音 像 出 版 社 国 双 数 据 中 心 免 责 声 明 本 报 告 的 各 项 内 容 和 数 据 仅 用 于 研 究 和 参 考, 任 何 第 三 方 对 于 本 报 告 各 项 内 容 和 数 据 的 使 用 或 者 引 用 所 导 致 的 任 何 结 果, 人 民 法 院 出 版 社 北 京 国 双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不 承 担 任 何 的 法 律 责 任, 请 任 何 第 三 方 在 接 受 该 免 责 声 明 的 前 提 下, 在 法 律 允 许 和 经 过 授 权 的 条 件 下, 合 理 使 用 本 报 告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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