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赣人社字 (2015 J 1 05 号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 201 5 年度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 江西专区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 省直管县(市 ) 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展 和改革委 员会 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 人 力资 源 社 会保障部 办公厅关于 2 01 5 年度 专业技术 人员资格考试计 划及有 关问题的通知 ))( 人社厅发 (2014 J 126 号) 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 关于做好 201 5 年度 投资 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人考中心函
(2014J 55 号 ) 精 神, 为 做 好 我 省 2015 年 度 投 资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师 职 业 水 平 考 试 考 务 工 作, 现 将 有 关 问 题 通 知 如 下 : 一 考 试 安 排 ( 一 ) 考 试 时 间 5 月 9 日 8: 30-11: 30 投 资 建 设 项 目 决 策 14: 00-17: 00 宏 观 经 济 政 策 5 月 10 日 8: 30-11: 30 投 资 建 设 项 目 实 施 14: 00-17: 00 投 资 建 设 项 目 组 织 ( 二 ) 报 名 时 间 网 上 注 册 登 记 时 间 为 2015 年 3 月 8 日 9: 00-3 月 19 日 17: 00; 现 场 资 格 审 查 时 间 为 2015 年 3 月 16 日 -3 月 20 日 ( 工 作 日 上 班 时 间 ) ; 网 上 缴 费 时 间 为 资 格 审 查 确 认 通 过 后 至 2015 年 3 月 25 日 17: 00 我 省 考 点 由 省 人 事 考 试 中 心 在 南 昌 设 置 请 各 地 按 照 (<2 015 年 度 投 资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师 职 业 水 平 考 试 江 西 考 区 考 务 工 作 计 划 ( 附 件 1), 认 真 做 好 相 关 工 作 二 资 格 条 件 凡 符 合 原 人 事 部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关 于 印 发 技 资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师 职 业 水 平 认 证 制 度 暂 行 规 定 和 投 资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师 职 业 水 平 考 试 实 施 办 法 的 通 知 )) ( 国 人 部 (2000 110 号 ) 规 定 条 件 的 人 员 ( 附 件 2), 均 可 报 名 参 加 投 资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师 职 业 水 平 考 试, 各 地 在 组 织 报 名 过 程 中 要 严 格 审 核 报 考 条 件 券 一 2 一 ι-- 一
资 格 审 查 贯 穿 始 终, 一 经 发 现 不 符 合 报 考 条 件 或 弄 虚 作 假 获 取 考 试 资 格 或 取 得 证 书 的, 将 取 消 考 试 资 格 或 注 销 证 书 三 报 名 办 法 本 考 试 报 名 分 为 网 上 注 册 登 记 现 场 资 格 审 查 网 上 缴 费 网 上 打 印 准 考 证 四 个 阶 段 进 行 ( 一 ) 网 上 注 册 登 记 报 考 人 员 进 入 江 西 人 事 考 试 网 ( www. jxpt a.com ) 查 看 有 关 考 试 文 件 及 报 名 流 程 ; 进 入 报 考 人 员 注 册 页 面, 填 写 本 人 真 实 情 况 及 拟 报 考 的 级 别 专 业 科 目, 核 对 信 息 无 误 后, 上 传 报 考 人 员 本 人 近 期 ( 一 年 以 内 ) 电 子 照 片 进 行 网 上 注 册, 记 下 系 统 自 动 生 成 的 报 名 序 号 ( 报 考 人 员 报 名 序 号 及 本 人 身 份 证 号 将 作 为 报 考 人 员 的 登 录 标 识, 必 须 牢 记 ), 注 册 成 功 的 报 考 人 员 打 印 报 名 表 一 式 两 份 ( 二 ) 现 场 资 格 审 查. 设 区 市 及 以 下 单 位 报 考 人 员 将 材 料 交 所 在 单 位 审 核 后, 按 属 地 管 理 办 法, 原 则 上 由 所 在 单 位 统 一 报 送, 经 设 区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进 行 资 格 审 查 后, 到 设 区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门 进 行 资 格 审 查 并 办 理 报 名 确 认 手 续 在 昌 省 直 中 直 单 位 的 报 考 人 员 将 材 料 交 所 在 单 位 审 核 后 由 单 位 指 定 经 办 人 员 统 一 报 送, 经 江 西 省 投 资 协 会 ( 省 政 府 大 院 北 二 路 68 号 4 1 3 室, 电 话 079 1-86207187, 18970806869) 资 格 审 查 后, 到 省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厅 人 事 考 试 中 心 ( 地 址 : 南 昌 市 江 大 南 路 19 号, 电 话 : 12333 ) 进 行 资 格 审 查 并 办 理 报 名 确 认 手 续 3 一
资 格 审 查 时 要 求 单 位 先 备 案 后 参 加 资 格 审 查 ( 不 受 理 考 生 以 个 人 名 义 报 送 的 材 料 ) 南 昌 以 外 的 省 直 中 直 单 位 报 考 人 员 将 材 料 交 所 在 单 位 审 核 后, 按 属 地 管 理 办 法, 原 则 上 由 所 在 单 位 统 一 到 各 设 区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办 理 资 格 审 查 和 报 名 确 认 手 续 单 位 备 案 须 提 供 以 下 材 料 : 1 营 业 执 照 或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复 印 件 1 份 ( 备 原 件 ) ; 2 经 办 人 员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l 份 ( 备 原 件 ) ; 3 已 盖 章 的 参 审 人 员 汇 总 表 1 份 ( 含 姓 名 性 别 身 份 证 号 报 名 序 号 报 考 科 目 联 系 电 话 ) 参 审 人 员 须 提 供 以 下 材 料 : 1 报 名 表 2 份 (1 份 留 存 终 审 部 门, 1 份 交 与 报 考 人 员 ) fi 2 学 历 ( 学 位 ) 证 书 复 印 件 1 份 ( 备 原 件 ) ; 3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l 份 ( 备 原 件 ) ; 4 从 事 专 业 工 作 年 限 证 明 l 份 ; 5 学 历 查 询 认 证 证 明 ( 附 件 3 ) ( 三 ) 网 上 缴 费 报 考 人 员 可 使 用 身 份 证 号 及 报 名 序 号 登 录 报 考 人 员 详 细 页 面 查 看 确 认 结 果, 确 认 通 过 的 报 考 人 员, 进 入 缴 费 页 面 进 行 缴 费 ; 未 通 过 确 认 的 报 考 人 员 将 无 法 进 入 缴 费 页 面 已 缴 费 的 报 考 人 员 可 使 用 身 份 证 号 及 报 名 序 号 登 录 报 考 人 员 详 细 - 4
信 息 页 面, 查 看 缴 费 是 否 成 功, 未 在 网 上 缴 费 成 功 的 报 考 人 员, 报 名 无 效 ( 四 ) 网 上 打 印 准 考 证 缴 费 成 功 报 考 人 员 可 于 2 0 1 5 年 5 月 1 日 9 : 00-5 月 7 日 17 : 00 登 录 江 西 人 事 考 试 网 打 印 准 考 证 四 考 试 科 目 投 资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师 职 业 水 平 考 试 设 宏 观 经 济 政 策 投 资 建 设 项 目 组 织 投 资 建 设 项 目 决 策 和 技 资 建 设 项 目 实 施 )) 4 个 科 目, 其 中 宏 观 经 济 政 策 投 资 建 设 项 目 组 织 为 客 观 题, 在 答 题 卡 上 作 答 << 投 资 建 设 项 目 决 策 和 技 资 建 设 项 目 实 施 为 主 客 观 混 合 试 卷, 在 专 用 的 答 题 卡 上 作 答 技 资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师 职 业 水 平 考 试 为 滚 动 考 试 ( 滚 动 周 期 为 2 年 ), 参 加 考 试 的 人 员 须 在 连 续 两 个 考 试 年 度 内 通 过 全 部 4 个 科 目 方 能 取 得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投 资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师 职 业 水 平 证 书 )) 五 信 息 管 理 考 试 信 息 采 用 GPT MIS 系 统 进 行 管 理 考 试 名 称 级 别 专 业 及 考 试 科 目 信 息 设 置 为 : 名 称 级 别 专 业 考 试 科 目 0 37. 投 资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师 04. 考 全 科 0 1. 投 资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师 1. 宏 观 经 济 政 策 2. 投 资 建 设 项 目 决 策 3. 投 资 建 设 项 目 组 织 4. 投 资 建 设 项 目 实 施 一 5 一
六 注 意 事 项 ( 一 ) 报 考 人 员 凭 身 份 证 和 准 考 证 进 入 考 场 报 考 人 员 应 考 时, 应 携 带 黑 色 墨 水 笔 2 B 铅 笔 橡 皮 无 声 无 文 本 编 辑 功 能 的 计 算 器 考 场 上 备 有 草 稿 纸, 供 报 考 人 员 索 取, 考 后 收 回 o ( 二 ) 因 技 资 建 设 项 目 决 策 和 投 资 建 设 项 目 实 施 采 用 计 算 机 网 络 阅 卷, 在 专 用 的 答 题 卡 上 作 答, 报 考 人 员 应 考 时 应 注 意 : 1. 答 题 前 要 仔 细 阅 读 应 试 人 员 注 意 事 项 ( 试 卷 封 二 ) 和 作 答 须 知 ( 答 题 卡 首 页 ) ; 2. 使 用 规 定 的 作 答 工 具 作 答 ; 3. 在 答 题 卡 规 定 的 区 域 内 作 答 七 考 试 收 费 根 据 江 西 省 发 改 委 江 西 省 财 政 厅 关 于 核 定 我 省 新 设 立 考 试 项 目 及 调 整 部 分 考 试 项 目 收 费 标 准 的 复 函 )) ( 赣 发 改 收 费 宇 [2 00 7J 1449) 号 和 (( 国 家 发 改 委 财 政 部 关 于 重 新 核 定 投 资 项 目 管 理 师 职 业 水 平 考 试 收 费 标 准 及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 发 改 价 格 (2008) 2666 号 ) 的 规 定 收 取 费 用 (( 宏 观 经 济 政 策 投 资 建 设 项 目 组 织 每 人 每 科 58 Jt; (( 投 资 建 设 项 目 决 策 和 投 资 建 设 项 目 实 施 每 人 每 科 64 元 八 有 关 事 项 ( 一 ) 201 5 年 考 试 采 用 2011 年 版 考 试 大 纲 和 参 考 用 书, 相 关 事 宜 请 与 江 西 省 投 资 协 会 联 系 联 系 电 话 079 1-86207187 - 6 一
( 二 ) 严格考试纪律 对违反有关考试纪律 尤其是经认定 核 实为雷同试卷的报考人员以及该报考人员所涉 及 考场的监考 人 员 都将依 据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令第口 号 )和江西 省人 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 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 场规则 和 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应 试人员 违 纪 违 规处 理 办 法 的通知 )) (赣 人社发(2 011 J 39 号 ) 要求 予以严肃处理 ( 三 ) 由于阅 卷 工作采用了 分数处 理自 动化系统 没有人 工 登分 核 分过程 除了缺考 违纪 零分等 特殊情况外 原则上 不 接 受报考 人员查分申 请 请 各地照本通知精 神 认真做 好各环节 工作 确保考试的 顺 利 进行 附件 1. 2015 年度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 师职业水平考试 江西 考区考务工作 计 划 2.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报名条件(摘录) 3. 学历查询认 证证 明 障厅 江 才L Z五 (此件主动公开) 一 7 一
附 件 1 2015 年 度 投 资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师 职 业 水 平 考 试 江 西 专 区 号 务 工 作 计 划 2015 年 3 月 8 日 9: 00-3 月 1 9 日 17: 00 2015 年 3 月 16 日 一 3 月 20 日 ( 正 常 上 班 时 间 ) 资 格 审 查 确 认 通 过 后 至 2015 年 3 月 25 日 17: 00 报 考 人 员 进 行 网 上 报 名 注 册 报 考 人 员 现 场 资 格 审 查 报 考 人 员 进 行 网 上 缴 费 20 15 年 3 月 27 日 前 上 报 试 卷 预 定 单 2015 年 5 月 1 日 9: 00-5 月 7 日 17 : 00 报 考 人 员 自 行 上 网 打 印 准 考 证 考 试 时 间 5 月 9 日 5 月 10 日 8: 30-11: 30 投 资 建 设 项 目 决 策 14: 00-17: 00 宏 观 经 济 政 策 8: 30-11: 30 投 资 建 设 项 目 实 施 14:00-17:00 投 资 建 设 项 目 组 织 5 月 15 日 前 接 受 考 后 规 则 模 板 6 月 20 日 前 报 送 成 绩 信 息 接 收 主 观 题 成 绩 信 息 7 月 10 日 前 公 布 考 试 成 绩 - 8 一
附 件 2 投 资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师 职 业 水 平 考 试 报 名 条 件 ( 摘 录 ) 遵 守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恪 守 职 业 道 德, 并 具 备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的, 可 申 请 参 加 投 资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师 考 试 : ( 一 ) 取 得 工 程 技 术 工 程 经 济 或 工 程 管 理 类 专 业 大 专 学 历, 从 事 投 资 建 设 项 目 专 业 管 理 工 作 满 10 年 ( 二 ) 取 得 工 程 技 术 工 程 经 济 或 工 程 管 理 类 专 业 大 学 本 科 学 历, 从 事 投 资 建 设 项 目 专 业 管 理 工 作 满 8 年 ( 三 ) 取 得 工 程 技 术 工 程 经 济 或 工 程 管 理 类 硕 士 学 位, 从 事 投 资 建 设 项 目 专 业 管 理 工 作 满 5 年 ( 四 ) 取 得 工 程 技 术 工 程 经 济 或 工 程 管 理 类 博 士 学 位, 从 事 投 资 建 设 项 目 专 业 管 理 工 作 满 3 年 ( 五 ) 取 得 非 工 程 技 术 工 程 经 济 或 工 程 管 理 类 专 业 学 历 或 学 位, 其 从 事 投 资 建 设 项 目 专 业 管 理 工 作 年 限 相 应 增 加 2 年 9 -
附 件 3 学 历 查 询 认 证 证 明 根 据 贯 彻 关 于 加 强 全 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职 称 诚 信 体 系 建 设 的 意 见 )) ( 赣 人 社 发 (2 013J 27 号 ) 要 求, 各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和 职 业 资 格 考 试 报 考 人 员 学 历 须 按 下 列 要 求 进 行 查 询 认 证 : l. 大 专 及 以 上 学 历 须 通 过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学 生 信 息 网 ( 简 称 " 学 信 网 部 学 历 证 书 电 子 注 册 备 案 表 2. 留 学 人 员 在 海 外 取 得 的 学 历 学 位 须 经 国 家 教 育 部 留 学 服 务 中 心 进 行 认 证 ( 教 育 部 [ 中 国 ] 留 学 服 务 中 心 国 外 学 历 学 位 认 证 系 统, 网 址 :http://renzheng.cscse.edu.cn) 3. 其 他 无 法 通 过 网 站 查 询 的 学 历, 须 提 供 入 学 通 知 或 学 业 成 绩 或 学 籍 证 明 或 毕 业 生 登 记 表 等 相 关 佐 证 材 料 ; 也 可 通 过 相 应 学 历 认 证 机 构, 出 具 纸 质 认 证 报 告 4. 查 询 认 证 情 况 经 所 在 单 位 相 关 部 门 确 认, 并 加 盖 公 章 后, 与 报 考 人 员 所 提 交 的 学 历 学 位 一 并 作 为 有 效 证 明 材 料 使 用, 未 经 查 询 认 证 学 历 一 律 不 予 认 可 江 西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办 公 室 2015 年 2 月 5 日 印 发 责 任 处 室 单 位 : 考 试 中 J 心 校 对 人 : 谢 彦 一 10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