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国 质 检 锅 [2003]207 号 关 于 印 发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使 用 登 记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计 划 单 列 市 及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 为 加 强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使 用 登 记 管 理, 规 范 使 用 登 记 行 为, 根 据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监 察 条 例 的 有 关 规 定, 总 局 制 定 了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使 用 登 记 管 理 办 法, 自 2003 年 9 月 1 日 起 施 行 现 印 发 你 们, 请 认 真 贯 彻 执 行 执 行 中 如 遇 问 题, 应 及 时 报 总 局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安 全 监 察 局 原 劳 动 人 事 部 ( 劳 动 部 ) 锅 炉 使 用 登 记 办 法 ( 劳 人 锅 [1986]2 号 ) 和 压 力 容 器 使 用 登 记 管 理 规 则 ( 劳 部 发 [1993]442 号 ) 同 时 废 止 二 00 三 年 七 月 十 四 日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使 用 登 记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了 加 强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使 用 登 记 管 理, 规 范 使 用 登 记 行 为, 根 据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监 察 条 例 的 规 定, 制 定 本 办 法 第 二 条 使 用 下 列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应 当 办 理 使 用 登 记 : ( 一 ) 蒸 汽 锅 炉 安 全 技 术 监 察 规 程 热 水 锅 炉 安 全 技 术 监 察 规 程 和 有 机 热 载 体 炉 安 全 技 术 监 察 规 程 适 用 范 围 内 的 锅 炉 ( 二 ) 压 力 容 器 安 全 技 术 监 察 规 程 超 高 压 容 器 安 全 技 术 监 察 规 程 医 用 氧 舱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适 用 范 围 内 的 固 定 式
压 力 容 器 移 动 式 压 力 容 器 ( 铁 路 罐 车 汽 车 罐 车 罐 式 集 装 箱 ) 和 氧 舱 第 三 条 使 用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的 单 位 和 个 人 ( 以 下 统 称 使 用 单 位 ) 应 当 按 照 本 办 法 的 规 定 办 理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使 用 登 记, 领 取 特 种 设 备 使 用 登 记 证 ( 以 下 简 称 使 用 登 记 证, 见 附 件 1) 未 办 理 使 用 登 记 并 领 取 使 用 登 记 证 的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不 得 擅 自 使 用 军 事 装 备 核 设 施 航 空 航 天 器 铁 路 机 车 海 上 设 施 和 船 舶 使 用 的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不 适 用 本 办 法 第 四 条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使 用 登 记 证 在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定 期 检 验 合 格 期 间 内 有 效 第 五 条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 以 下 简 称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 负 责 全 国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使 用 登 记 的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县 以 上 地 方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部 门 ( 以 下 简 称 质 监 部 门 ) 负 责 本 行 政 区 域 内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使 用 登 记 的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省 级 质 监 部 门 和 设 区 的 市 的 质 监 部 门 是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使 用 登 记 机 关 移 动 式 压 力 容 器 国 家 大 型 发 电 公 司 所 属 电 站 锅 炉 的 使 用 登 记 由 省 级 质 监 部 门 办 理, 其 他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的 使 用 登 记 由 设 区 的 市 的 质 监 部 门 负 责 办 理 地 级 州 盟 以 及 未 设 区 的 地 级 市 等 同 于 设 区 的 市, 负 责 办 理 本 行 政 区 域 内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的 使 用 登 记 工 作 直 辖 市 质 监 部 门 可 以 委 托 下 一 级 质 监 部 门, 以 直 辖 市 质 监 部 门 的 名 义 办 理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的 使 用 登 记 工 作 第 二 章 使 用 登 记 Generated by Foxit PDF Creator Foxit Software 第 六 条 每 台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在 投 入 使 用 前 或 者 投 入 使 用 后 30 日 内, 使 用 单 位 应 当 向 所 在 地 的 登 记 机 关 申 请 办 理 使 用 登 记, 领 取 使 用 登 记 证 使 用 单 位 使 用 租 赁 的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除 移 动 式 压 力 容 器 外, 均 由 产 权 单 位 向 使 用 地 登 记 机 关 办 理 使 用 登 记 证, 交 使 用 单 位 随 设 备 使 用 第 七 条 使 用 单 位 申 请 办 理 使 用 登 记 应 当 按 照 下 列 规 定, 逐 台 向 登 记 机 关 提 交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及 其 安 全 阀 爆 破 片 和 紧 急 切 断 阀 等 安 全 附 件 的 有 关 文 件 : ( 一 )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要 求 的 设 计 文 件 产 品 质 量 合 格 证 明 安 装 及 使 用 维 修 说 明 制 造 安 装 过 程 监 督 检 验 证 明 ; ( 二 ) 进 口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安 全 性 能 监 督 检 验 报 告 ; ( 三 )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安 装 质 量 证 明 书 ( 附 件 4); ( 四 ) 锅 炉 水 处 理 方 法 及 水 质 指 标 ; ( 五 ) 移 动 式 压 力 容 器 车 辆 走 行 部 分 和 承 压 附 件 的 质 量 证 明 书 或 者 产 品 质 量 合 格 证 以 及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证 书 ; ( 六 )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使 用 安 全 管 理 的 有 关 规 章 制 度 第 八 条 办 理 下 列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使 用 登 记 只 需 提 交 前 条 第 ( 一 ) ( 二 ) 项 文 件 : ( 一 ) 水 容 量 小 于 50L 的 蒸 汽 锅 炉 ; ( 二 ) 额 定 蒸 汽 压 力 不 大 于 0.1Mpa 的 蒸 汽 锅 炉 ; ( 三 ) 额 定 出 水 温 度 小 于 120 且 额 定 热 功 率 不 大 于 2.8MW 的 热 水 锅 炉 ; ( 四 ) 机 器 设 备 附 属 的 且 与 机 器 设 备 为 一 体 的 压 力 容 器 锅 炉 房 内 的 分 汽 ( 水 ) 缸 随 锅 炉 一 同 办 理 使 用 登 记, 不 单 独 领 取 使 用 登 记 证 第 九 条 使 用 单 位 申 请 办 理 使 用 登 记, 应 当 逐 台 填 写 锅 炉 登 记 卡 或 者 压 力 容 器 登 记 卡 ( 以 下 简 称 登 记 卡, 见 附 件 2 附 件 3) 一 式 2 份, 交 予 登 记 机 关
记 : 第 十 条 登 记 机 关 接 到 使 用 单 位 提 交 的 文 件 和 填 写 的 登 记 卡 ( 以 下 统 称 登 记 文 件 ), 应 当 按 照 下 列 规 定 及 时 审 核 办 理 使 用 登 ( 一 ) 能 够 当 场 审 核 的, 应 当 当 场 审 核 登 记 文 件 符 合 本 办 法 规 定 的, 当 场 办 理 使 用 登 记 证 ; 不 符 合 规 定 的, 应 当 出 具 不 予 受 理 通 知 书, 书 面 说 明 理 由 : ( 二 ) 当 场 不 能 审 核 的, 登 记 机 关 应 当 向 使 用 单 位 出 具 登 记 文 件 受 理 凭 证 使 用 单 位 按 照 通 知 时 间 凭 登 记 文 件 受 理 凭 证 领 取 使 用 登 记 证 或 者 不 予 受 理 通 知 书 : ( 三 ) 对 于 1 次 申 请 登 记 数 量 在 10 台 以 下 的, 应 当 自 受 理 文 件 之 日 起 5 个 工 作 日 内 完 成 审 核 发 证 工 作, 或 者 书 面 说 明 不 予 登 记 理 由 ; 对 于 1 次 申 请 登 记 数 量 在 10 台 以 上 50 台 以 下 的, 应 当 自 受 理 文 件 之 日 起 15 个 工 作 日 内 完 成 审 核 发 证 工 作, 或 者 书 面 说 明 不 予 登 记 理 由 ;1 次 申 请 登 记 数 量 超 过 50 台 的, 应 当 自 受 理 文 件 之 日 起 30 个 工 作 日 内 完 成 审 核 发 证 工 作, 或 者 书 面 说 明 不 予 登 记 理 由 第 十 一 条 登 记 机 关 办 理 使 用 登 记 证, 应 当 按 照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注 册 代 码 和 使 用 登 记 证 号 码 编 制 规 定 ( 见 附 件 5), 编 写 注 册 代 码 和 使 用 登 记 证 号 码 办 理 移 动 式 压 力 容 器 使 用 登 记 证, 同 时 核 发 记 录 出 厂 信 息 和 使 用 登 记 信 息 的 移 动 式 压 力 容 器 IC 卡 第 十 二 条 登 记 机 关 向 使 用 单 位 发 证 时 应 当 退 还 提 交 的 文 件 和 一 份 填 写 的 登 记 卡 使 用 单 位 应 当 建 立 安 全 技 术 档 案, 将 使 用 登 记 证 登 记 文 件 妥 善 保 存 第 十 三 条 使 用 单 位 应 当 将 使 用 登 记 证 悬 挂 在 锅 炉 房 内 或 者 固 定 在 压 力 容 器 本 体 上 ( 无 法 悬 挂 或 者 固 定 的 除 外 ), 并 在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的 明 显 部 位 喷 涂 使 用 登 记 证 号 码 第 十 四 条 使 用 单 位 使 用 无 制 造 许 可 证 单 位 制 造 的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的, 登 记 机 关 不 得 给 予 登 记 第 三 章 变 更 登 记 Generated by Foxit PDF Creator Foxit Software 第 十 五 条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安 全 状 况 发 生 变 化 长 期 停 用 移 装 或 者 过 户 的, 使 用 单 位 应 当 向 登 记 机 关 申 请 变 更 登 记 第 十 六 条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安 全 状 况 发 生 下 列 变 化 的, 使 用 单 位 应 当 在 变 化 后 30 日 内 持 有 关 文 件 向 登 记 机 关 申 请 变 更 登 记 : ( 一 )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经 过 重 大 修 理 改 造 或 者 压 力 容 器 改 变 用 途 介 质 的, 应 当 提 交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的 技 术 档 案 资 料 修 理 改 造 图 纸 和 重 大 修 理 改 造 监 督 检 验 报 告 ; ( 二 ) 压 力 容 器 安 全 状 况 等 级 发 生 变 化 的, 应 当 提 交 压 力 容 器 登 记 卡 压 力 容 器 的 技 术 档 案 资 料 和 定 期 检 验 报 告 第 十 七 条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拟 停 用 1 年 以 上 的, 使 用 单 位 应 当 封 存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在 封 存 后 30 日 内 向 登 记 机 关 申 请 报 停, 并 将 使 用 登 记 证 交 回 登 记 机 关 保 存 重 新 启 用 应 当 经 过 定 期 检 验, 经 检 验 合 格 的 持 定 期 检 验 报 告 向 登 记 机 关 申 请 启 用, 领 取 使 用 登 记 证 第 十 八 条 在 登 记 机 关 行 政 区 域 内 移 装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的, 使 用 单 位 应 当 在 移 装 完 成 后 投 入 使 用 前 向 登 记 机 关 提 交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登 记 文 件 和 移 装 后 的 安 装 监 督 检 验 报 告, 申 请 变 更 登 记 第 十 九 条 移 装 地 跨 原 登 记 机 关 行 政 区 域 的, 使 用 单 位 应 当 持 原 使 用 登 记 证 和 登 记 卡 向 原 登 记 机 关 申 请 办 理 注 销 原 登 记 机 关 应 当 在 登 记 卡 上 做 注 销 标 记 并 向 使 用 单 位 签 发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过 户 或 者 异 地 移 装 证 明 ( 见 附 件 7) 移 装 完 成 后, 使 用 单 位 应 当 在 投 入 使 用 前 或 者 投 入 使 用 后 30 日 内 持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过 户 或 者 异 地 移 装 证 明 标 有 注 销 标 记
的 登 记 卡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登 记 文 件 以 及 移 装 后 的 安 装 监 督 检 验 报 告, 向 移 装 地 登 记 机 关 申 请 变 更 登 记, 领 取 新 的 使 用 登 记 证 第 二 十 条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需 要 过 户 的, 原 使 用 单 位 应 当 持 使 用 登 记 证 登 记 卡 和 有 效 期 内 的 定 期 检 验 报 告 到 原 登 记 机 关 办 理 使 用 登 记 证 注 销 手 续 原 登 记 机 关 应 当 注 销 使 用 登 记 证, 并 在 登 记 卡 上 做 注 销 标 记, 向 原 使 用 单 位 签 发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过 户 或 者 异 地 移 装 证 明 第 二 十 一 条 原 使 用 单 位 应 当 将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过 户 或 者 异 地 移 装 证 明 标 有 注 销 标 志 的 登 记 卡 历 次 定 期 检 验 报 告 以 及 登 记 文 件 全 部 移 交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新 使 用 单 位 第 二 十 二 条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只 过 户 不 移 装 的, 新 使 用 单 位 应 当 在 投 入 使 用 前 或 者 投 入 使 用 后 30 日 内 持 全 部 移 交 文 件 向 原 登 记 机 关 申 请 变 更 登 记, 领 取 使 用 登 记 证 原 使 用 单 位 办 理 使 用 登 记 证 注 销 和 新 使 用 单 位 办 理 变 更 登 记 可 以 同 时 在 登 记 机 关 进 行 第 二 十 三 条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过 户 并 在 原 登 记 机 关 行 政 区 域 内 移 装 的, 新 使 用 单 位 应 当 在 投 入 使 用 前 或 者 投 入 使 用 后 30 日 内 持 全 部 移 交 文 件 和 移 装 后 的 安 装 监 督 检 验 报 告 向 原 登 记 机 关 申 请 变 更 登 记, 领 取 使 用 登 记 证. 第 二 十 四 条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过 户 并 跨 原 登 记 机 关 行 政 区 域 移 装 的, 新 使 用 单 位 应 当 在 投 入 使 用 前 或 者 投 入 使 用 后 30 日 内 持 全 部 移 交 文 件 和 移 装 后 的 安 装 监 督 检 验 报 告 向 移 装 地 登 记 机 关 申 请 变 更 登 记, 领 取 使 用 登 记 证 第 二 十 五 条 变 更 登 记, 原 有 的 注 册 代 码 保 持 不 变 第 二 十 六 条 登 记 机 关 办 理 变 更 登 记 的 工 作 时 限 同 第 十 条 的 规 定 第 二 十 七 条 使 用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不 得 申 请 变 更 登 记 : ( 一 ) 在 原 使 用 地 未 办 理 使 用 登 记 的 ; ( 二 ) 在 原 使 用 地 未 进 行 定 期 检 验 或 定 期 检 验 结 论 为 停 止 运 行 的 ; ( 三 ) 在 原 使 用 地 已 经 报 废 的 ; ( 四 ) 擅 自 变 更 使 用 条 件 进 行 过 非 法 修 理 改 造 的 ; ( 五 ) 无 技 术 资 料 和 铭 牌 的 ; ( 六 ) 存 在 事 故 隐 患 的 ; ( 七 ) 安 全 状 况 等 级 为 4 5 级 的 压 力 容 器 或 者 使 用 时 间 超 过 20 年 的 压 力 容 器 第 二 十 八 条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报 废 时, 使 用 单 位 应 当 将 使 用 登 记 证 交 回 登 记 机 关, 予 以 注 销 第 四 章 监 督 管 理 Generated by Foxit PDF Creator Foxit Software 第 二 十 九 条 登 记 机 关 应 当 采 取 在 办 公 地 点 张 贴 悬 挂 登 记 程 序 流 程 图 提 供 免 费 文 字 介 绍 材 料 网 上 公 布 等 方 式 公 布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使 用 登 记 的 办 理 程 序 要 求, 便 于 使 用 单 位 查 询 了 解 具 备 条 件 的 登 记 机 关 可 以 采 用 电 子 申 报, 以 方 便 使 用 单 位 提 高 工 作 效 率 第 三 十 条 登 记 机 关 应 当 在 本 办 法 规 定 的 时 间 内 完 成 受 理 审 核 登 记 变 更 工 作, 减 少 使 用 单 位 往 返 次 数, 不 得 刁 难 使 用 单 位 无 故 拖 延 缓 办 一 次 登 记 数 量 较 大 的, 登 记 机 关 可 以 到 使 用 单 位 现 场 办 理 登 记 发 证 手 续 第 三 十 一 条 登 记 机 关 应 当 建 档 保 存 登 记 卡, 并 及 时 将 登 记 卡 和 注 册 代 码 使 用 登 记 证 号 码 等 信 息 输 入 计 算 机 数 据 库, 实 施 动
态 管 理 Generated by Foxit PDF Creator Foxit Software 第 三 十 二 条 登 记 机 关 应 当 在 发 证 后 5 个 工 作 日 内 将 登 记 信 息 传 送 使 用 地 县 级 质 监 部 门 县 级 质 监 部 门 接 到 登 记 信 息 后, 应 当 及 时 对 新 增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的 使 用 情 况 实 施 安 全 监 察 第 三 十 三 条 上 级 登 记 机 关 每 年 应 当 组 织 对 下 一 级 登 记 机 关 的 登 记 工 作 实 施 抽 查 第 三 十 四 条 实 施 定 期 检 验 的 检 验 机 构 应 当 在 设 备 检 验 合 格 后, 将 定 期 检 验 合 格 标 记 和 下 次 检 验 日 期 标 注 在 使 用 登 记 证 上 对 于 不 合 格 的 设 备, 检 验 机 构 应 当 及 时 告 知 登 记 机 关 第 三 十 五 条 压 力 容 器 定 期 检 验 后, 检 验 机 构 应 当 按 照 压 力 容 器 安 全 状 况 等 级 划 分 及 说 明 ( 见 附 件 6) 的 规 定, 确 定 压 力 容 器 安 全 状 况 等 级 安 全 状 况 等 级 为 4 级 的 固 定 式 压 力 容 器, 一 般 不 得 继 续 使 用 使 用 单 位 无 法 立 即 更 换 或 者 修 理 的, 应 当 持 定 期 检 验 报 告 安 全 等 级 划 分 证 明 和 使 用 登 记 证 向 登 记 机 关 申 请 临 时 监 控 使 用 准 予 监 控 使 用 的, 登 记 机 关 应 当 在 使 用 登 记 证 上 注 明 临 时 监 控 使 用 字 样 和 期 限, 限 期 更 换 或 者 修 理 安 全 状 况 等 级 为 4 5 级 的 移 动 式 压 力 容 器 或 者 安 全 状 况 等 级 为 5 级 的 固 定 式 压 力 容 器, 应 当 予 以 注 销, 解 体 后 报 废 第 五 章 附 则 第 三 十 六 条 使 用 登 记 卡 使 用 登 记 证 样 式 由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统 一 规 定 移 动 式 压 力 容 器 使 用 登 记 证, 由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按 照 本 办 法 的 规 定 制 做, 其 他 使 用 登 记 证 和 登 记 卡 由 登 记 机 关 按 照 本 办 法 的 规 定 印 制 第 三 十 七 条 本 办 法 由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安 全 监 察 局 负 责 解 释 第 三 十 八 条 本 办 法 自 2003 年 9 月 1 日 起 施 行 原 劳 动 人 事 部 1986 年 公 布 的 锅 炉 使 用 登 记 办 法 和 原 劳 动 部 1993 年 公 布 的 压 力 容 器 使 用 登 记 管 理 规 则 同 时 废 止 附 1: 特 种 设 备 使 用 登 记 证 ( 式 样 ) 1 1 特 种 设 备 使 用 登 记 证 封 面 特 种 设 备 使 用 登 记 证 按 照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使 用 登 记 管 理 办 法 的 规 定, 准 予 使 用 登 记 此 证 仅 在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规 定 的 检 验 期 内 经 检 验 合 格 并 加 注 检 验 合 格 标 记 后 继 续 有 效
发 证 机 构 :( 加 盖 公 章 ) 发 证 日 期 : 年 月 日 检 验 合 格 标 记 和 下 次 检 验 日 期 :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1 2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使 用 登 记 附 页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使 用 登 记 附 页 使 用 证 编 号 : 注 册 代 码 : 使 用 单 位 : 单 位 内 编 号 : 设 备 类 别 : 制 造 许 可 证 号 : 设 备 名 称 或 型 号 : 制 造 单 位 : 1 3 移 动 式 压 力 容 器 使 用 登 记 附 页 1 移 动 式 压 力 容 器 使 用 登 记 附 页
使 用 登 记 证 编 号 : 单 位 内 编 号 : 使 用 单 位 : 注 册 代 码 : 压 力 容 器 名 称 : 制 造 单 位 及 制 造 许 可 证 号 : 充 装 介 质 : 启 用 日 期 : 年 月 按 照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使 用 登 记 管 理 办 法 的 规 定, 移 动 式 压 力 容 器 特 种 设 备 使 用 登 记 证 与 IC 卡 同 时 使 用 有 效 移 动 式 压 力 容 器 使 用 登 记 附 页 2 车 牌 号 码 ( 挂 车 号 码 罐 式 集 装 箱 编 号 ) 罐 式 集 装 箱 联 合 国 危 险 品 编 号 型 号 或 罐 式 集 装 箱 尺 寸 整 结 构 形 式 车 装 卸 方 式 特 保 温 方 式 性 底 盘 ( 车 架 ) 号 码 空 载 重 量 满 载 总 重 量
安 全 阀 ( 数 量 / 型 号 ) 附 爆 破 片 ( 数 量 / 型 号 ) 件 紧 急 切 断 阀 ( 数 量 / 型 号 ) 液 面 计 ( 数 量 / 结 构 ) 防 撞 设 施 ( 数 量 ) 罐 体 ( 铭 牌 ) 编 号 罐 体 容 积 罐 体 外 形 尺 寸 罐 体 材 料 ( 内 外 筒 ) 设 计 压 力 罐 试 验 压 力 体 最 高 工 作 压 力 特 设 计 温 度 性 允 许 最 大 充 装 量 或 充 装 系 数 充 装 介 质 人 孔 位 置 铭 牌 位 置 罐 体 颜 色
Generated by Foxit PDF Creator Foxit Software 罐 体 壁 厚 简 体 : 封 头 : 外 筒 体 移 动 式 压 力 容 器 使 用 登 记 附 页 3 检 验 日 期 检 验 单 位 检 验 种 类 安 全 状 况 等 级 下 次 检 验 日 期 检 验 员 移 动 式 压 力 容 器 使 用 登 记 附 页 4 安 全 附 件 及 承 压 附 件 检 验 记 录 检 验 日 期 安 全 阀 爆 破 片 紧 急 液 面 计 压 力 表 承 压 阀 门 其 他 附 件 检 验 员 校 验 记 录 更 换 记 录 切 断 阀
移 动 式 压 力 容 器 使 用 登 记 附 页 5 Generated by Foxit PDF Creator Foxit Software 充 装 记 录 充 装 日 期 充 装 单 位 充 装 量 充 装 起 止 时 间 充 装 人 员 复 检 人 员 1 4 氧 舱 使 用 登 记 附 页 氧 舱 使 用 登 记 附 页 使 用 登 记 证 编 号 : 单 位 内 编 号 : 氧 舱 名 称 : 注 册 代 码 : 使 用 单 位 : 制 造 单 位 及 制 造 许 可 证 号 : 医 疗 机 构 登 记 号 : 附 2: 锅 炉 登 记 卡 ( 式 样 ) 锅 炉 登 记 卡
使 用 登 记 证 号 码 : 注 册 代 码 : 注 册 登 记 机 构 注 册 登 记 日 期 设 备 注 册 代 码 登 记 代 码 更 新 日 期 单 位 内 部 编 号 使 用 登 记 证 编 号 注 册 登 记 人 员 使 用 单 位 使 用 单 位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使 用 单 位 地 址 省 市 区 ( 县 ) 邮 政 编 码 安 全 管 理 部 门 安 全 管 理 人 员 联 系 电 话 锅 炉 型 号 锅 炉 种 类 锅 炉 房 类 型 制 造 单 位 制 造 单 位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制 造 国 制 造 日 期 出 厂 编 号 产 品 监 检 单 位 监 检 单 位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安 装 单 位 安 装 单 位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安 装 竣 工 日 期 投 用 日 期 锅 炉 结 构 形 式 设 计 工 作 压 力 MPa 许 可 使 用 压 力 MPa 额 定 出 力 t/h(mw) 介 质 出 口 温 度 加 热 方 式 燃 料 种 类
锅 炉 用 途 使 用 状 态 燃 烧 方 式 水 处 理 方 式 除 氧 方 式 出 渣 方 式 消 烟 除 尘 方 式 单 位 司 炉 数 量 水 质 人 员 数 量 主 要 安 全 附 件 及 附 属 设 备 水 处 理 设 备 名 称 型 号 规 格 数 量 制 造 厂 家 检 验 单 位 检 验 单 位 代 码 检 验 日 期 检 验 类 别 主 要 问 题 检 验 结 论 报 告 书 编 号 下 次 检 验 日 期 事 故 类 别 事 故 发 生 日 期 事 故 处 理 设 备 变 更 方 式 设 备 变 更 项 目 设 备 变 更 日 期 变 更 承 担 单 位 承 担 单 位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锅 炉 登 记 卡 ( 电 站 锅 炉 副 页 )
最 大 连 续 蒸 发 量 t/h 再 热 蒸 汽 流 量 t/h 锅 筒 工 作 压 力 MPa 过 热 器 出 口 压 力 MPa 再 热 器 入 口 压 力 MPa 再 热 器 出 口 压 力 MPa 给 水 温 度 过 热 器 出 口 温 度 再 热 器 入 口 温 度 再 热 器 出 口 温 度 直 流 锅 炉 启 动 压 力 MPa 直 流 锅 炉 启 动 流 量 t/h 水 循 环 方 式 燃 烧 器 布 置 方 式 设 计 燃 料 可 燃 基 挥 发 份 设 计 应 用 基 低 位 发 热 值 补 给 水 处 理 方 式 过 热 蒸 汽 调 温 方 式 再 热 蒸 汽 调 温 方 式 锅 炉 汽 水 分 离 方 式 其 他 情 况 : 锅 炉 登 记 卡 ( 基 本 信 息 ) 使 用 登 记 证 号 码 : 注 册 代 码 : 使 用 单 位
详 细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所 在 省 所 在 市 所 在 区 县 法 定 代 表 人 电 话 ( 或 总 机 ) E-Mail 传 真 主 管 负 责 人 主 管 负 责 人 电 话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电 话 手 机 或 传 呼 填 表 日 期 备 注 附 3: 压 力 容 器 登 记 卡 ( 式 样 ) 压 力 容 器 登 记 卡 使 用 登 记 证 号 码 : 注 册 代 码 : 注 册 登 记 机 构 注 册 登 记 日 期 设 备 注 册 代 码 更 新 日 期 单 位 内 部 编 号 使 用 登 记 证 编 号 注 册 登 记 人 员
使 用 单 位 使 用 单 位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使 用 单 位 地 址 省 市 区 ( 县 ) 邮 政 编 码 安 全 管 理 部 门 安 全 管 理 人 员 联 系 电 话 容 器 名 称 容 器 类 别 容 器 分 类 设 计 单 位 设 计 单 位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制 造 单 位 制 造 单 位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制 造 国 制 造 日 期 出 厂 编 号 产 品 监 检 单 位 监 检 单 位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安 装 单 位 安 装 单 位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安 装 竣 工 日 期 投 用 日 期 所 在 车 间 分 厂 容 器 内 径 mm 简 体 材 料 封 头 材 料 内 衬 材 料 夹 套 材 料 简 体 厚 度 封 头 厚 度 mm 内 衬 壁 厚 mm 夹 套 厚 度 容 器 容 积 立 方 米 容 器 高 ( 长 ) mm 壳 体 重 量 内 件 重 量 Kg 充 装 重 量 Kg 有 无 保 温 绝 热 壳 程 设 计 压 力 MPa 壳 程 设 计 温 度 壳 程 最 高 压 力
管 程 设 计 压 力 MPa 管 程 设 计 温 度 管 程 最 高 压 力 MPa 夹 套 设 计 压 力 MPa 夹 套 设 计 温 度 夹 套 最 高 压 力 壳 程 介 质 管 程 介 质 夹 套 介 质 氧 舱 照 明 氧 舱 空 调 电 机 氧 舱 测 氧 方 式 罐 车 牌 号 罐 车 结 构 型 式 罐 车 底 盘 号 码 产 权 单 位 产 权 单 位 代 码 安 全 附 件 及 有 关 装 置 名 称 型 号 规 格 数 量 制 造 单 位 检 验 单 位 检 验 单 位 代 码 检 验 日 期 检 验 类 别 主 要 问 题 安 全 状 况 等 级 检 验 报 告 编 号 下 次 检 验 日 期 事 故 类 别 事 故 发 生 日 期 事 故 处 理 设 备 变 更 方 式 变 更 主 要 项 目 设 备 变 更 日 期
变 更 承 担 单 位 承 担 单 位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压 力 容 器 登 记 卡 ( 基 本 信 息 ) 使 用 登 记 证 号 码 : 注 册 代 码 : 使 用 单 位 详 细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所 在 省 所 在 市 所 在 区 县 法 定 代 表 人 电 话 ( 或 总 机 ) E Mail 传 真 主 管 负 责 人 主 管 负 责 人 电 话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电 话 手 机 或 传 呼 填 表 日 期 备 注 附 4: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安 装 质 量 证 明 书 ( 式 样 )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安 装 质 量 证 明 书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使 用 单 位 :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名 称 类 别 及 型 号 : 产 品 出 厂 编 号 : 单 位 内 编 号 :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安 装 地 址 : 安 装 许 可 证 号 : 该 台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由 本 安 装 单 位 负 责 安 装, 特 此 证 明 安 装 质 量 符 合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的 规 定 ( 安 装 单 位 公 章 ) 日 期 : 年 月 日 安 装 单 位 名 称 : 地 址 : 电 话 : 单 位 法 定 代 表 人 ( 签 章 ) 技 术 负 责 人 ( 签 章 ) 附 5: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注 册 代 码 和 使 用 登 记 证 号 码 编 制 规 定 一 注 册 代 码 注 册 代 码 由 进 行 在 用 设 备 登 记 的 安 全 监 察 机 构 编 制, 是 在 设 备 第 一 次 办 理 使 用 登 记 时 派 发 的 永 久 代 码 无 论 所 有 者 使 用 地 点 性 能 是 否 改 变, 同 一 台 ( 套 只 ) 设 备 的 代 码 在 设 备 使 用 检 验 修 理 改 造 移 装 过 户 中 始 终 保 持 其 惟 一 性, 直 至 设 备 报 废 注 册 代 码 由 设 备 分 类 码 行 政 区 划 代 码 注 册 年 份 码 顺 序 码 组 成 ( 共 二 十 位 )
**** ****** ****** **** 顺 序 码 注 册 年 份 码 行 政 区 划 代 码 设 备 分 类 码 设 备 分 类 编 码 表 设 备 分 类 编 码 锅 炉 1000 蒸 汽 锅 炉 1100 电 站 锅 炉 1110 工 业 锅 炉 1120 生 活 锅 炉 1130 热 水 锅 炉 1200 承 压 热 水 锅 炉 1210
有 机 热 载 体 炉 1300 压 力 容 器 2000 固 定 式 压 力 容 器 2100 反 应 容 器 2110 换 热 容 器 2120 分 离 容 器 2130 储 存 容 器 2140 球 形 储 罐 2150 深 冷 容 器 2160 移 动 式 压 力 容 器 2200 铁 路 罐 车 2210 汽 车 罐 车 2220 罐 式 集 装 箱 2230 氧 舱 2400 Generated by Foxit PDF Creator Foxit Software 说 明 : 设 备 分 类 码 见 设 备 分 类 编 码 表 ; 行 政 区 划 代 码 用 六 位 阿 拉 伯 数 字 表 示, 引 用 GB/T2260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行 政 区 划 代 码, 按 照 设 备 登 记 机 构 所 在 地 的 行 政 区 划 代 码 分 类 ; 注 册 年 份 码 用 六 位 阿 拉 伯 数 字 表 示, 以 登 记 日 期 的 年 月 表 述, 其 中 年 用 四 位 阿 拉 伯 数 字, 月 用 两 位 阿 拉 伯 数 字, 一 位 数 的 月 前 面 加 0 ; 顺 序 码 一 般 用 四 位 阿 拉 伯 数 字 表 示, 以 同 类 设 备 在
同 月 内 登 记 的 顺 序 编 排, 从 0001 排 到 9999 对 一 个 月 内, 同 类 设 备 的 登 记 数 超 过 9999 的, 可 将 头 位 数 编 为 英 文 字 母 A, 如 登 记 时 的 排 序 达 到 10002, 则 应 编 排 为 A002, 再 超 过 A999, 可 将 A 编 排 为 B, 依 此 类 推 举 例 : 某 一 单 位 于 1999 年 5 月 12 日 到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锅 容 管 特 安 全 监 察 机 构 办 理 一 台 热 水 锅 炉 的 登 记 手 续 5 月 份, 该 安 全 监 察 机 构 已 经 办 理 235 台 热 水 锅 炉 的 登 记 手 续, 因 此 该 台 设 备 的 代 码 为 : 12001101061999050236( 二 十 位 ) 二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使 用 登 记 证 号 码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使 用 登 记 证 号 码 由 在 用 设 备 所 在 地 的 地 市 级 安 全 监 察 机 构 在 签 发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使 用 登 记 证 时 编 制, 使 用 单 位 应 将 此 号 码 悬 挂 在 锅 炉 房 内 或 喷 涂 在 压 力 容 器 的 显 著 位 置 上 使 用 登 记 证 号 码 由 特 性 码 ( 可 省 略 ) 地 址 码 排 序 码 组 成 Generated by Foxit PDF Creator Foxit Software ***** **** **** 顺 序 码 地 址 码 特 性 码 说 明 : 特 性 码 由 一 个 汉 字 一 位 阿 拉 伯 数 字 和 两 位 英 文 字 母 表 示, 第 一 个 汉 字 为 锅 或 容, 第 二 位 阿 拉 伯 数 字 代 表 压 力 容 器 类 别, 第 三 位 英 文 字 母 代 表 压 力 容 器 压 力 等 级, 分 为 超 高 压 (U) 高 压 (H) 中 压 (M) 低 压 (L), 第 四 位 英 文 字 母 代 表 压 力 容 器 用 途, 分 为 反 应 容 器 (R) 换 热 容 器 (E) 分 离 容 器 (S) 储 存 容 器 (C) 球 形 储 罐 (B) 医 用 氧 舱 (H) 铁 路 罐 车 (T) 汽 车 罐 车 (A) 罐 式 集 装 箱 (V), 锅 炉 可 省 略 汉 字 后 的 一 位 阿 拉 伯 数 字 和 两 位 英 文 字 母 ; 地 址 码 用 一 个 汉 字 和 两 位 英 文 字 母 或 阿 拉 伯 数 字 表 示, 第 一 个 汉 字 为 各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简 称, 第 二 位 英 文 字 母 代 表 省 内 各 地 市 ( 由 各 省 自 行 规 定 ), 第 三 位, 使 用 英 文 字 母 代 表 市 辖 县 或 大 型 联 合 企 业 使 用 阿 拉 伯 数 字 代 表 市 辖 区 ( 由 各 省 自 行 规 定 ); 顺 序 码 一 般 用 四 位 阿 拉 伯 数 字 表 示, 以 同 一 县 ( 区 ) 内 登 记 的 锅 炉 或 压 力 容 器 顺 序 编 排, 从 0001 排 到 9999 对 同 类 设 备 的 登 记 数 超 过 9999 的, 可 将 头 位 数 编 为 英 文 字 母 A, 如 登 记 时 的 排 序 达 到 10002, 则 应 编 排 为 A002, 再 超 过 A999, 可 将 A 编 排 为 B, 依 此 类 推 举 例 : 辽 宁 省 沈 阳 市 和 平 区 某 一 单 位 到 辽 宁 省 沈 阳 市 锅 容 管 特 安 全 监 察 机 构 办 理 一 台 热 水 锅 炉 的 登 记 手 续 该 安 全 监 察 机 构 为 其 办 理 锅 炉 使 用 登 记 证, 该 台 设 备 在 和 平 区 的 锅 炉 排 序 为 3421, 使 用 登 记 证 号 码 为 : 锅 辽 A13421 辽 宁 省 沈 阳 市 新 民 市 某 一 单 位 到 辽 宁 省 沈 阳 市 锅 容 管 特 安 全 监 察 机 构 办 理 一 台 液 化 石 油 气 储 罐 的 登 记 手 续 该 安 全 监 察 机 构 为 其 办 理 压 力 容 器 使 用 登 记 证, 该 台 设 备 在 新 民 市 的 压 力 容 器 排 序 为 8923, 使 用 登 记 证 号 码 为 : 容 3MC 辽 AA8923 附 6: 压 力 容 器 安 全 状 况 等 级 的 划 分 及 说 明
根 据 压 力 容 器 的 安 全 状 况, 将 新 压 力 容 器 划 分 为 1 2 3 级 三 个 等 级, 在 用 压 力 容 器 划 分 为 2 3 4 5 四 个 等 级, 每 个 等 级 划 分 原 则 如 下 : 1 级 : 压 力 容 器 出 厂 技 术 资 料 齐 全 ; 设 计 制 造 质 量 符 合 有 关 法 规 和 标 准 的 要 求 ; 在 规 定 的 定 期 检 验 周 期 内, 在 设 计 条 件 下 能 安 全 使 用 2 级 :(1) 新 压 力 容 器 : 出 厂 技 术 资 料 齐 全 ; 设 计 制 造 质 量 基 本 符 合 有 关 法 规 和 要 求, 但 存 在 某 些 不 危 及 安 全 且 难 以 纠 正 的 缺 陷, 出 厂 时 已 取 得 设 计 单 位 使 用 单 位 和 使 用 单 位 所 在 地 安 全 监 察 机 构 同 意 ; 在 规 定 的 定 期 检 验 周 期 内, 在 设 计 规 定 的 操 作 条 件 下 能 安 全 使 用 (2) 在 用 压 力 容 器 : 技 术 资 料 基 本 齐 全 ; 设 计 制 造 质 量 基 本 符 合 有 关 法 规 和 标 准 的 要 求 ; 根 据 检 验 报 告, 存 在 某 些 不 危 及 安 全 且 不 易 修 复 的 一 般 性 缺 陷 ; 在 规 定 的 定 期 检 验 周 期 内, 在 规 定 的 操 作 条 件 下 能 安 全 使 用 3 级 :(1) 新 压 力 容 器 : 出 厂 技 术 资 料 基 本 齐 全 ; 主 体 材 料 强 度 结 构 基 本 符 合 有 关 法 规 和 标 准 的 要 求 ; 但 制 造 时 存 在 的 某 些 不 符 合 法 规 和 标 准 的 问 题 或 缺 陷, 出 厂 时 已 取 得 设 计 单 位 使 用 单 位 和 使 用 单 位 所 在 地 安 全 监 察 机 构 同 意 ; 在 规 定 的 定 期 检 验 周 期 内, 在 设 计 规 定 的 操 作 条 件 下 能 安 全 使 用 (2) 在 用 压 力 容 器 : 技 术 资 料 不 够 齐 全 ; 主 体 材 料 强 度 结 构 基 本 符 合 有 关 法 规 和 标 准 的 要 求 ; 制 造 时 存 在 的 某 些 不 符 合 法 规 和 标 准 的 问 题 或 缺 陷, 焊 缝 存 在 超 标 的 体 积 性 缺 陷, 根 据 检 验 报 告, 未 发 现 缺 陷 发 展 或 扩 大 ; 其 检 验 报 告 确 定 在 规 定 的 定 期 检 验 周 期 内, 在 规 定 的 操 作 条 件 下 能 安 全 使 用 4 级 : 主 体 材 料 不 符 合 有 关 规 定, 或 材 料 不 明, 或 虽 属 选 用 正 确, 但 已 有 老 化 倾 向 ; 主 体 结 构 有 较 严 重 的 不 符 合 有 关 法 规 和 标 准 的 缺 陷, 强 度 经 校 核 尚 能 满 足 要 求 ; 焊 接 质 量 存 在 线 性 缺 陷 ; 根 据 检 验 报 告, 未 发 现 缺 陷 由 于 使 用 因 素 而 发 展 或 扩 大 ; 使 用 过 程 中 产 生 了 腐 蚀 磨 损 损 伤 变 形 等 缺 陷, 其 检 验 报 告 确 定 为 不 能 在 规 定 的 操 作 条 件 下 或 在 正 常 的 检 验 周 期 内 安 全 使 用 必 须 采 取 相 应 措 施 进 行 修 复 和 处 理, 提 高 安 全 状 况 等 级, 否 则 只 能 在 限 定 的 条 件 下 短 期 监 控 使 用 5 级 : 无 制 造 许 可 证 的 企 业 或 无 法 证 明 原 制 造 单 位 具 备 制 造 许 可 证 的 企 业 制 造 的 压 力 容 器 ; 缺 陷 严 重 无 法 修 复 或 难 于 修 复 无 返 修 价 值 或 修 复 后 仍 不 能 保 证 安 全 使 用 的 压 力 容 器, 应 予 以 判 废, 不 得 继 续 作 承 压 设 备 使 用 注 :1. 安 全 状 况 等 级 中 所 述 缺 陷, 是 制 造 该 压 力 容 器 最 终 存 在 的 状 态 如 缺 陷 已 消 除, 则 以 消 除 后 的 状 态, 确 定 该 压 力 容 器 的 安 全 状 况 等 级 2. 技 术 资 料 不 全 的, 按 有 关 规 定 由 原 制 造 单 位 或 检 验 单 位 经 过 检 验 验 证 后 补 全 技 术 资 料, 并 能 在 检 验 报 告 中 做 出 结 论 的, 则 可 按 技 术 资 料 基 本 齐 全 对 待 无 法 确 定 原 制 造 单 位 具 备 制 造 资 格 的, 不 得 通 过 检 验 验 证 补 充 技 术 资 料 3. 安 全 状 况 等 级 中 所 述 问 题 与 缺 陷, 只 要 确 认 其 具 备 最 严 重 之 一 者, 即 可 按 其 性 质 确 定 该 压 力 容 器 的 安 全 状 况 等 级 附 7: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过 户 或 异 地 移 装 证 明 ( 式 样 )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过 户 或 异 地 移 装 证 明 注 册 代 码 : 原 使 用 登 记 证 号 码 :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名 称 : 制 造 单 位 : 制 造 编 号 : 制 造 日 期 : 原 使 用 单 位 名 称 : 原 使 用 登 记 证 签 发 日 期 : 原 使 用 登 记 证 注 销 日 期 : 压 力 容 器 的 安 全 状 况 等 级 : 该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过 户 或 异 地 移 装 前, 应 进 行 定 期 检 验 过 户 或 异 地 移 装 的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投 入 使 用 前, 使 用 单 位 应 向 所 在 地 安 全 监 察 机 构 申 报 重 新 办 理 使 用 登 记 手 续 原 使 用 登 记 机 构 : ( 公 章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