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化 遗 产 阐 释 与 展 示 宪 章 国 际 古 迹 遗 址 理 事 会 (ICOMOS) 国 际 古 迹 遗 址 理 事 会 阐 释 与 展 示 科 学 委 员 会 (ICIP) 协 助 编 撰 2008 年 10 月 4 日 国 际 古 迹 遗 址 理 事 会 第 16 届 大 会 ( 加 拿 大 魁 北 克 ) 通 过 序 言 作 为 致 力 于 文 化 遗 产 地 的 研 究 记 录 和 保 护 的 国 际 遗 产 专 家 组 织, 国 际 古 迹 遗 址 理 事 会 ( 以 下 简 称 ICOMOS) 自 1965 年 成 立 以 来 努 力 在 其 所 有 工 作 中 发 扬 遗 产 保 护 的 职 业 道 德, 促 进 公 众 对 人 类 物 质 文 化 遗 产 的 所 有 形 式 和 多 样 性 的 理 解 正 如 威 尼 斯 宪 章 (1964) 中 提 到 的, 有 必 要 在 国 际 范 围 内 协 商 和 制 定 指 导 古 建 筑 保 护 和 修 复 的 原 则, 并 由 各 个 国 家 负 责 在 本 国 文 化 和 传 统 的 框 架 内 实 施 此 后 的 ICOMOS 宪 章 继 承 了 这 一 使 命, 针 对 具 体 保 护 问 题 建 立 了 专 业 指 导 准 则, 并 鼓 励 在 世 界 各 地 有 效 地 宣 传 遗 产 保 护 的 重 要 性 这 些 ICOMOS 宪 章 强 调 公 众 交 流 ( 也 称 传 播 推 广 展 示 和 阐 释 ) 的 重 要 性 在 于 它 是 更 大 规 模 的 保 护 程 序 的 必 要 组 成 部 分 这 些 宪 章 也 间 接 地 说 明, 各 种 遗 产 保 护 行 为 ( 在 世 界 所 有 文 化 传 统 中 ), 本 质 上 都 是 交 流 行 为 在 众 多 保 存 下 来 的 物 质 遗 存 和 昔 日 社 会 与 文 明 的 无 形 价 值 的 广 阔 范 围 中, 选 择 保 护 什 么 如 何 保 护 以 及 如 何 向 公 众 展 示, 这 些 都 是 遗 产 阐 释 的 要 素 这 些 要 素 体 现 了 各 代 人 对 什 么 是 有 意 义 的 什 么 是 重 要 的, 以 及 为 什 么 要 将 过 去 的 物 质 遗 存 传 承 于 后 世 等 方 面 的 不 同 见 解 因 此, 为 遗 产 阐 释 与 展 示 制 定 明 确 的 理 论 依 据 标 准 术 语 和 1
广 泛 认 可 的 专 业 准 则 的 必 要 性 显 而 易 见 近 年 来, 许 多 文 化 遗 产 地 阐 释 工 作 的 巨 大 发 展, 高 精 尖 阐 释 技 术 的 引 进, 以 及 宣 传 和 经 营 文 化 遗 产 地 而 引 入 的 新 经 济 策 略, 都 带 来 了 新 的 复 杂 性, 并 对 世 界 范 围 内 文 化 遗 产 保 护 与 公 众 理 解 这 两 个 目 标 提 出 了 以 下 核 心 问 题 : 关 于 文 化 遗 产 地 阐 释 与 展 示 的 公 认 的 可 接 受 的 目 标 是 什 么? 哪 些 原 则 有 助 于 确 定 什 么 样 的 技 术 方 式 和 方 法 适 用 于 特 定 的 文 化 和 遗 产 背 景? 哪 些 道 德 和 专 业 考 虑 有 助 于 根 据 各 种 特 定 的 形 式 和 技 术 进 行 阐 释 与 展 示? 因 此, 本 宪 章 的 目 的 是 定 义 阐 释 与 展 示 的 基 本 原 则 这 些 基 本 原 则 是 遗 产 保 护 工 作 的 必 要 组 成 部 分, 也 是 增 进 公 众 对 文 化 遗 产 地 理 解 的 一 个 方 法 1 定 义 就 本 宪 章 而 言, 阐 释 : 指 一 切 可 能 的 旨 在 提 高 公 众 意 识 增 进 公 众 对 文 化 遗 产 地 理 解 的 活 动 这 些 可 包 含 印 刷 品 和 电 子 出 版 物 公 共 讲 座 现 场 及 场 外 设 施 教 育 项 目 社 区 活 动, 以 及 对 阐 释 过 程 本 身 的 持 续 研 究 培 训 和 评 估 展 示 : 尤 其 指 在 文 化 遗 产 地 通 过 对 阐 释 信 息 的 安 排 直 接 的 接 触, 以 及 展 示 设 施 等 有 计 划 地 传 播 阐 释 内 容 可 通 过 各 种 技 术 手 段 传 达 信 息, 包 括 ( 但 不 限 于 ) 信 息 板 博 物 馆 展 览 精 心 设 计 的 游 览 路 线 讲 座 和 参 观 讲 解 多 媒 体 应 用 和 网 站 等 阐 释 设 施 : 指 专 门 用 于 阐 释 与 展 示, 包 括 通 过 创 新 技 术 和 现 有 技 术 进 行 的 支 持 阐 释 的 在 文 化 遗 产 地 或 与 之 相 连 的 区 域 内 的 实 物 装 1 虽 然 本 宪 章 的 原 则 和 目 标 同 样 适 用 于 异 地 阐 释, 但 主 要 用 于 遗 产 地 或 其 周 边 地 区 的 阐 释 与 展 示 2
置 设 施 和 空 间 遗 产 地 讲 解 员 : 指 文 化 遗 产 地 长 期 或 临 时 的 职 员 或 志 愿 者, 负 责 向 大 众 讲 解 遗 产 地 的 价 值 和 重 要 性 文 化 遗 产 地 : 指 被 公 认 为 具 有 重 要 历 史 和 文 化 意 义 而 通 常 受 到 法 律 保 护 的 遗 迹 区 域 自 然 景 观 居 民 区 建 筑 群 考 古 遗 址 或 建 筑 构 造 物 目 标 在 认 识 到 阐 释 与 展 示 是 文 化 遗 产 保 护 和 管 理 整 个 过 程 的 组 成 部 分 的 情 况 下, 本 宪 章 尝 试 建 立 七 项 主 要 原 则, 根 据 特 定 情 况 所 采 取 的 适 当 的 无 论 何 种 形 式 或 媒 介 的 阐 释 与 展 示, 都 应 以 此 为 基 础 原 则 1: 接 触 渠 道 和 理 解 原 则 2: 信 息 源 原 则 3: 重 视 背 景 环 境 和 文 脉 原 则 4: 保 持 真 实 性 原 则 5: 可 持 续 性 规 划 原 则 6: 关 注 涵 盖 与 包 容 面 原 则 7: 研 究 培 训 和 评 估 的 重 要 性 根 据 这 七 项 原 则, 得 出 本 宪 章 的 目 标 是 : 1. 促 进 对 文 化 遗 产 地 的 理 解 和 欣 赏, 培 养 文 化 遗 产 保 护 所 需 的 公 众 意 识 及 公 众 参 与 2. 认 真 记 录 从 公 认 的 科 学 和 学 术 方 法, 以 及 从 现 存 的 文 化 传 统 中 识 别 的 遗 产 地 的 价 值, 并 向 各 方 受 众 宣 传 文 化 遗 产 地 的 意 义 和 内 涵 3
3. 保 护 文 化 遗 产 地 在 其 自 然 和 文 化 背 景 以 及 社 会 环 境 下 的 有 形 和 无 形 价 值 4. 通 过 向 公 众 展 示 文 化 遗 产 地 的 历 史 结 构 和 文 化 价 值, 并 通 过 保 护 使 其 免 受 有 害 的 展 示 设 施 旅 游 压 力 不 准 确 或 不 恰 当 的 阐 释 等 带 来 的 不 利 影 响, 达 到 尊 重 文 化 遗 产 地 真 实 性 的 目 的 5. 通 过 促 进 公 众 对 现 行 保 护 工 作 的 理 解 参 与, 并 通 过 对 展 示 设 施 的 长 期 维 护 和 阐 释 内 容 的 定 期 检 查, 促 进 文 化 遗 产 地 的 可 持 续 保 护 6. 在 阐 释 项 目 的 设 计 和 实 施 过 程 中, 促 进 利 益 相 关 者 和 相 关 团 体 的 参 与, 增 进 文 化 遗 产 地 阐 释 的 涵 盖 和 包 容 面 7. 制 定 与 发 展 遗 产 阐 释 与 展 示 的 技 术 与 专 业 指 导 原 则, 包 括 技 术 研 究 和 培 训 这 些 指 导 方 针 必 须 符 合 其 社 会 背 景 并 具 可 持 续 性 原 则 原 则 1: 接 触 渠 道 和 理 解 阐 释 与 展 示 项 目 应 促 进 公 众 接 触 文 化 遗 产 本 体 和 相 关 知 识 1.1 有 效 的 阐 释 与 展 示 应 能 增 强 个 人 体 验, 提 高 公 众 对 文 化 遗 产 地 的 尊 重 和 理 解, 宣 传 对 其 保 护 的 重 要 性 1.2 阐 释 与 展 示 应 鼓 励 个 人 和 团 体 反 思 自 身 对 遗 产 地 的 认 识, 帮 助 他 们 建 立 有 意 义 的 联 系 目 的 是 激 发 更 深 层 次 的 兴 趣 学 习 体 验 和 探 索 1.3 阐 释 与 展 示 项 目 应 从 人 口 统 计 和 文 化 方 面 识 别 并 分 析 其 受 众, 力 求 向 各 方 受 众 宣 讲 遗 产 地 的 价 值 和 意 义 4
1.4 展 示 基 础 设 施 应 当 考 虑 到 参 观 者 以 及 遗 产 地 相 关 社 区 语 言 的 多 样 性 1.5 阐 释 与 展 示 活 动 应 形 式 多 样, 并 能 够 实 实 在 在 地 接 近 公 众 1.6 若 由 于 保 护 需 要 文 化 敏 感 性 改 造 再 利 用 或 安 全 考 虑 限 制 参 观, 则 应 提 供 场 外 的 阐 释 与 展 示 原 则 2: 信 息 源 阐 释 与 展 示 应 以 通 过 公 认 的 科 学 和 学 术 方 法 以 及 从 现 行 的 文 化 传 统 中 搜 集 的 证 据 为 依 据 2.1 阐 释 应 说 明 口 头 和 书 面 信 息 物 质 遗 存 传 统 和 遗 产 地 意 义 等 的 范 围 信 息 来 源 应 进 行 记 录 归 档, 并 提 供 给 公 众 2.2 阐 释 应 以 对 遗 产 地 及 其 周 边 环 境 所 进 行 的 详 尽 的 多 学 科 研 究 为 基 础 也 应 当 认 识 到, 客 观 且 有 意 义 的 阐 释 也 有 必 要 反 映 其 它 历 史 假 设 当 地 传 统 和 民 间 传 说 2.3 如 果 文 化 遗 产 地 的 传 统 故 事 或 历 史 参 与 者 的 回 忆, 为 展 现 遗 产 地 价 值 提 供 了 重 要 的 信 息 来 源, 阐 释 活 动 则 应 包 含 这 些 口 头 证 据 可 通 过 展 示 设 施 间 接 进 行, 也 可 通 过 相 关 社 区 成 员 作 为 讲 解 员 在 现 场 直 接 参 与 2.4 对 遗 产 地 的 视 觉 再 现, 无 论 是 由 艺 术 家 建 筑 师 或 计 算 机 模 拟 实 现, 都 应 以 对 环 境 考 古 建 筑 以 及 历 史 数 据 的 详 细 系 统 分 析 为 基 础, 包 括 对 书 面 口 头 图 像 材 料 和 照 片 的 分 析 应 准 确 记 录 这 些 视 觉 表 现 所 依 据 的 信 息 来 源 如 果 能 够 获 取 基 于 相 同 证 据 构 建 的 其 它 影 像, 也 应 用 做 比 较 2.5 阐 释 与 展 示 方 案 及 活 动 也 应 全 面 记 录 并 存 档, 用 于 将 来 的 参 考 和 反 思 原 则 3: 文 脉 和 背 景 环 境 5
文 化 遗 产 地 的 阐 释 与 展 示 应 结 合 其 广 泛 的 社 会 文 化 历 史 以 及 自 然 的 发 展 脉 络 和 背 景 环 境 3.1 阐 释 应 当 探 究 遗 产 地 在 其 历 史 政 治 精 神 和 艺 术 等 多 层 面 发 展 脉 络 中 的 意 义 应 考 虑 遗 产 地 文 化 社 会 和 环 境 等 所 有 方 面 的 意 义 和 价 值 3.2 向 公 众 进 行 文 化 遗 产 地 阐 释 应 当 清 晰 地 指 出 遗 产 地 发 展 演 变 过 程 中 经 历 的 各 个 阶 段 和 影 响, 并 注 明 时 间 应 尊 重 各 个 时 期 在 遗 产 地 价 值 形 成 中 做 出 的 贡 献 3.3 遗 产 阐 释 也 应 当 考 虑 到 对 遗 产 地 历 史 和 文 化 重 要 性 有 贡 献 的 所 有 群 体 3.4 遗 产 地 周 边 景 观 自 然 环 境 和 地 理 背 景 都 是 遗 产 地 历 史 文 化 价 值 的 必 要 组 成 部 分, 因 此, 也 应 在 阐 释 时 加 以 考 虑 3.5 遗 产 的 无 形 元 素 如 : 文 化 和 精 神 传 统 传 说 音 乐 舞 蹈 戏 剧 文 学 视 觉 艺 术 当 地 风 俗 和 烹 饪 传 统 等, 在 遗 产 地 阐 释 过 程 中 都 应 加 以 考 虑 3.6 遗 产 地 在 跨 文 化 方 面 的 重 要 性 以 及 以 学 术 研 究 历 史 记 录 和 现 行 传 统 为 基 础 的 各 种 认 识 角 度, 都 应 在 制 定 阐 释 方 案 时 加 以 考 虑 原 则 4: 真 实 性 文 化 遗 产 地 的 阐 释 与 展 示 必 须 遵 守 奈 良 文 件 (1994) 中 关 于 真 实 性 的 基 本 原 则 4.1 文 化 遗 产 的 真 实 性 既 关 乎 物 质 遗 存, 也 关 乎 所 在 社 区 在 设 计 遗 产 地 阐 释 项 目 时, 应 当 尊 重 遗 产 地 的 传 统 社 会 职 能 以 及 当 地 居 民 和 相 关 社 区 的 文 化 实 践 及 尊 严 4.2 阐 释 与 展 示 应 通 过 宣 传 文 化 遗 产 地 的 价 值 帮 助 保 护 其 真 实 性, 避 免 对 其 文 化 价 值 造 成 不 利 影 响 或 给 遗 产 结 构 本 身 带 来 不 可 逆 6
转 的 变 化 4.3 所 有 可 视 的 阐 释 设 施 ( 如 问 讯 亭 步 行 路 线 和 信 息 板 等 ) 必 须 在 易 于 辨 认 的 同 时, 与 遗 产 地 的 整 体 特 点 背 景 环 境 以 及 遗 产 地 的 文 化 和 自 然 价 值 相 协 调 4.4 现 场 音 乐 会 戏 剧 表 演 和 其 它 的 阐 释 活 动, 必 须 经 过 精 心 策 划, 以 保 护 遗 产 地 的 价 值 和 周 边 环 境, 并 使 对 当 地 居 民 的 干 扰 最 小 化 原 则 5: 可 持 续 性 文 化 遗 产 地 的 阐 释 规 划 必 须 尊 重 遗 产 地 的 自 然 和 文 化 环 境, 其 核 心 目 标 应 包 括 社 会 经 济 和 环 境 的 可 持 续 性 5.1 阐 释 与 展 示 项 目 的 设 计 和 实 施 应 当 是 文 化 遗 产 地 总 体 规 划 预 算 和 管 理 过 程 的 必 要 组 成 部 分 5.2 在 遗 产 影 响 评 估 研 究 中, 必 须 全 面 考 虑 到 阐 释 设 施 和 游 客 数 量 对 遗 产 地 的 文 化 价 值 外 部 特 征 完 整 性 和 自 然 环 境 的 潜 在 影 响 5.3 阐 释 与 展 示 应 广 泛 地 为 保 护 教 育 和 文 化 目 标 服 务 阐 释 性 项 目 的 成 功 与 否 不 应 单 纯 的 以 游 客 人 数 和 旅 游 收 入 来 衡 量 5.4 阐 释 与 展 示 应 是 遗 产 保 护 过 程 不 可 缺 少 的 组 成 部 分, 它 能 够 增 进 公 众 对 遗 产 地 面 临 的 特 定 保 护 问 题 的 认 识, 并 向 公 众 更 好 地 解 释 为 保 护 遗 产 地 完 整 性 和 真 实 性 所 做 的 努 力 5.5 被 确 定 为 遗 产 地 阐 释 基 础 设 施 中 永 久 性 组 成 部 分 的 任 何 技 术 要 素, 都 应 以 适 当 的 方 式 进 行 设 计 和 构 建, 以 保 证 有 效 的 定 期 维 护 5.6 阐 释 性 项 目 的 目 标 应 为 : 通 过 提 供 教 育 培 训 和 就 业 机 会, 为 遗 产 地 所 有 的 利 益 相 关 者 带 来 公 平 的 可 持 续 的 经 济 社 会 和 文 化 利 益 原 则 6: 涵 盖 与 包 容 面 文 化 遗 产 地 的 阐 释 与 展 示 必 须 是 遗 产 专 家 遗 产 地 负 责 机 构 和 相 7
关 社 区, 以 及 其 它 利 益 相 关 者 共 同 的 有 意 义 合 作 的 结 果 6.1 在 阐 释 与 展 示 项 目 的 制 定 过 程 中, 应 当 整 合 学 者 社 区 成 员 遗 产 保 护 专 家 政 府 机 构 遗 产 地 管 理 者 和 讲 解 员 旅 游 经 营 者 和 其 它 专 业 人 士 的 多 学 科 专 业 知 识 6.2 在 策 划 遗 产 地 阐 释 与 展 示 项 目 时, 应 当 注 意 并 尊 重 所 有 者 使 用 者 和 相 关 社 区 的 传 统 权 利 责 任 和 利 益 6.3 阐 释 与 展 示 项 目 的 扩 展 和 修 订 计 划 应 接 纳 公 众 意 见, 鼓 励 参 与 发 表 意 见 和 观 点 是 每 个 人 的 权 利 和 责 任 6.4 由 于 知 识 产 权 和 传 统 文 化 权 益 的 问 题 与 遗 产 阐 释 过 程 及 其 传 播 媒 介 ( 如 现 场 多 媒 体 展 示 数 字 媒 体 和 印 刷 材 料 ) 关 系 密 切, 因 此, 图 像 文 字 以 及 其 它 阐 释 性 材 料 的 法 定 所 有 权 和 使 用 权 均 应 在 设 计 规 划 过 程 中 探 讨 明 确 并 达 成 共 识 原 则 7: 研 究 培 训 和 评 估 不 断 进 行 研 究 培 训 和 评 估 是 文 化 遗 产 地 阐 释 工 作 必 不 可 少 的 组 成 部 分 7.1 文 化 遗 产 地 阐 释 工 作 不 应 随 着 具 体 展 示 设 施 的 完 工 而 告 结 束 持 续 的 研 究 和 咨 询 对 增 进 人 们 对 遗 产 地 价 值 的 理 解 和 正 确 评 价 起 着 重 要 作 用 定 期 审 查 应 当 是 每 个 遗 产 地 阐 释 项 目 必 不 可 少 的 要 素 7.2 阐 释 性 项 目 和 基 础 设 施 的 设 计 和 建 造 应 便 于 对 阐 释 内 容 的 不 断 修 订 和 / 或 扩 展 7.3 应 当 持 续 监 测 和 评 估 阐 释 与 展 示 项 目 对 遗 产 地 的 影 响, 并 根 据 科 学 和 学 术 分 析 以 及 公 众 的 反 馈 信 息, 作 定 期 调 整 参 观 者 所 在 社 区 成 员 以 及 遗 产 专 家 都 应 参 与 到 此 评 估 过 程 中 7.4 每 个 阐 释 项 目 都 应 成 为 各 年 龄 层 次 的 公 众 教 育 资 源 项 目 的 设 计 应 考 虑 其 应 用 在 学 校 课 程 非 正 式 和 终 生 学 习 项 目 通 信 和 信 息 8
媒 体 特 殊 活 动 大 型 活 动 中 的 可 能 性, 以 及 季 节 性 志 愿 者 的 参 与 7.5 在 遗 产 地 阐 释 与 展 示 各 个 专 门 领 域, 如 内 容 创 建 管 理 技 术 导 游 和 教 育 等 领 域 培 养 合 格 的 专 业 人 员 是 一 个 关 键 目 标 此 外, 在 遗 产 保 护 专 业 教 学 基 础 课 中 应 设 置 阐 释 与 展 示 的 课 程 7.6 现 场 的 培 训 项 目 和 课 程, 应 当 以 向 相 关 社 区 各 级 遗 产 保 护 和 阐 释 工 作 者 宣 传 该 领 域 新 的 发 展 和 创 新 成 果 为 目 标 7.7 国 际 合 作 以 及 经 验 分 享 对 于 制 定 和 保 持 阐 释 方 法 与 技 术 的 高 标 准 是 非 常 必 要 的 为 此, 应 鼓 励 召 开 国 际 会 议 专 业 人 员 的 研 讨 和 交 流, 以 及 全 国 和 地 方 会 议 这 些 都 将 为 定 期 分 享 各 地 区 和 各 种 文 化 背 景 下 的 多 元 阐 释 方 法 和 经 验 提 供 机 会 --- 完 ---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