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 教 基 2016 43 号 泰 顺 县 教 育 局 关 于 印 发 泰 顺 县 2016 年 初 中 毕 业 升 学 考 试 与 高 中 招 生 实 施 意 见 的 通 知 各 中 学 ( 附 中 ), 局 直 属 各 单 位 : 现 将 泰 顺 县 2016 年 初 中 毕 业 升 学 考 试 与 高 中 招 生 实 施 意 见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认 真 贯 彻 实 施 泰 顺 县 教 育 局 2016 年 3 月 1 日 1
泰 顺 县 2016 年 初 中 毕 业 升 学 考 试 与 高 中 招 生 实 施 意 见 根 据 浙 江 省 教 育 厅 办 公 室 关 于 完 善 初 中 毕 业 升 学 考 试 与 改 革 普 通 高 中 学 校 招 生 的 指 导 意 见 ( 浙 教 基 2014 138 号 ) 和 温 州 市 2016 年 初 中 毕 业 升 学 考 试 与 高 中 招 生 实 施 意 见 ( 温 教 基 2016 9 号 ), 为 进 一 步 推 进 与 深 化 课 改 相 配 套 的 初 中 毕 业 升 学 考 试 和 高 中 招 生 制 度 改 革, 在 认 真 总 结 近 年 来 初 中 毕 业 升 学 考 试 和 高 中 招 生 改 革 实 践 经 验 的 基 础 上, 制 订 本 实 施 意 见 一 指 导 思 想 初 中 毕 业 升 学 考 试 与 高 中 招 生 制 度 改 革, 要 有 利 于 全 面 贯 彻 党 的 教 育 方 针, 促 进 学 生 全 面 而 有 个 性 发 展 ; 有 利 于 促 进 义 务 教 育 深 化 课 程 改 革, 减 轻 学 生 过 重 课 业 负 担, 提 高 教 育 教 学 质 量 ; 有 利 于 建 立 公 开 公 平 公 正 的 阳 光 招 生 运 行 和 监 督 机 制 ; 有 利 于 公 办 学 校 和 民 办 学 校 普 通 教 育 和 职 业 教 育 的 健 康 协 调 发 展 ; 有 利 于 建 立 和 完 善 初 中 教 育 质 量 监 测 与 评 价 体 系, 促 进 泰 顺 教 育 优 质 均 衡 发 展 二 初 中 毕 业 升 学 考 试 初 中 毕 业 升 学 考 试 ( 以 下 简 称 升 学 考 试 ) 是 义 务 教 育 阶 段 的 终 结 性 考 试, 目 的 是 为 全 面 准 确 地 反 映 接 受 完 初 中 教 育 的 学 生 在 学 科 学 习 方 面 的 水 平 升 学 考 试 成 绩 是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招 生 录 取 的 重 要 依 据 ( 一 ) 升 学 考 试 对 象 2
1. 泰 顺 县 户 籍 初 中 毕 业 生 2016 年 泰 顺 县 户 籍 在 本 县 就 读 的 应 届 初 中 毕 业 生 ( 以 电 子 学 籍 注 册 为 准 ) 和 泰 顺 县 户 籍 在 温 州 市 外 就 读 要 求 回 泰 升 学 的 应 届 初 中 毕 业 生 及 本 县 户 籍 未 曾 在 高 中 段 学 校 注 册 就 读 的 往 届 初 中 毕 业 生 2. 泰 顺 县 县 外 户 籍 初 中 毕 业 生 已 取 得 浙 江 省 临 时 居 住 证 或 浙 江 省 居 住 证 的 非 泰 顺 籍 进 城 务 工 人 员, 其 随 迁 子 女 在 我 县 范 围 内 初 中 学 校 就 读 并 取 得 初 中 学 籍 的 ( 以 电 子 学 籍 注 册 为 准 ), 均 可 报 名 参 加 我 县 升 学 考 试 ( 二 ) 升 学 考 试 科 目 分 值 和 时 间 2016 年 升 学 考 试 包 括 文 化 科 目 考 试 体 育 考 试 和 英 语 听 力 口 语 考 试 1. 文 化 科 目 考 试 (1) 考 试 科 目 分 别 为 : 语 文 数 学 英 语 科 学 社 会 思 品 ( 含 历 史 与 社 会 思 想 品 德 两 门 学 科, 下 同 ) (2) 各 科 分 值 分 别 为 : 语 文 和 数 学 各 150 分 英 语 120 分 ( 含 听 力 口 语 25 分 ) 科 学 180 分, 社 会 思 品 卷 面 分 值 为 100 分 ( 其 成 绩 按 50% 计 入 升 学 考 试 成 绩 ) (3) 各 科 考 试 时 间 : 语 文 数 学 科 学 各 120 分 钟, 英 语 90 分 钟, 社 会 思 品 100 分 钟 (4) 文 化 科 目 考 试 日 期 安 排 在 6 月 18 19 日 ( 周 六 日 ) (5) 初 中 地 方 课 程 纳 入 语 文 社 会 思 品 两 科 考 试 范 围, 地 方 课 程 考 试 内 容 不 超 过 试 卷 总 分 的 5% 文 化 科 目 考 试 全 部 实 行 闭 卷 考 试 数 学 和 科 学 考 试 不 允 许 使 用 计 算 器 3
(6) 文 化 科 目 考 试 命 题 按 照 课 程 标 准 和 2016 年 浙 江 省 初 中 毕 业 升 学 考 试 说 明 要 求, 体 现 深 化 课 程 改 革 理 念 和 能 力 立 意 的 理 念, 加 强 试 题 与 社 会 实 际 和 学 生 生 活 的 联 系, 注 重 考 查 学 生 知 识 与 技 能 过 程 与 方 法 情 感 态 度 与 价 值 观 等 方 面 的 发 展 水 平, 试 卷 难 度 系 数 控 制 在 0.70 至 0.75 之 间 适 当 控 制 题 量, 杜 绝 设 置 偏 题 怪 题 2. 体 育 考 试 (1) 体 育 考 试 项 目 为 4 项, 每 项 10 分, 满 分 为 40 分 必 考 项 目 1 项 : 中 长 跑 ( 男 1000 米 跑, 女 800 米 跑 ) 选 考 项 目 3 项 : 考 生 可 在 篮 球 立 定 跳 远 游 泳 掷 实 心 球 跳 绳 引 体 向 上 ( 男 ) 仰 卧 起 坐 ( 女 ) 50 米 跑 等 项 目 中 选 考 3 项 从 2017 年 开 始, 体 育 考 试 选 考 项 目 增 加 两 项 : 排 球 垫 球 踢 毽 子 (2) 体 育 考 试 时 间 安 排 在 4 月 中 下 旬 至 5 月 份 进 行 具 体 要 求 按 照 泰 顺 县 教 育 局 关 于 2016 年 初 中 毕 业 生 体 育 学 业 考 试 实 施 办 法 ( 另 行 发 文 ) 执 行 3. 英 语 听 力 口 语 考 试 英 语 听 力 口 语 考 试 实 行 人 机 对 话, 分 值 为 25 分, 与 升 学 考 试 分 离 单 独 进 行, 考 试 日 期 安 排 在 5 月 7 8 日 ( 周 六 日 ) 从 2017 年 起, 英 语 升 学 考 试 总 分 保 持 不 变, 结 构 作 调 整 : 听 力 口 语 分 值 从 25 分 提 高 到 30 分 ( 口 语 题 分 值 增 加 5 分 ); 笔 试 分 值 从 95 分 减 至 90 分, 取 消 任 务 型 阅 读 题 ( 三 ) 升 学 考 试 组 织 4
升 学 考 试 工 作 由 县 教 育 局 统 一 组 织 全 县 应 届 初 中 毕 业 生 升 学 考 试 报 名 时 间 安 排 在 3 月 上 旬 ( 四 ) 阅 卷 工 作 阅 卷 工 作 由 温 州 市 教 育 局 统 一 组 织, 实 行 网 上 阅 卷, 并 统 一 发 布 中 考 成 绩 三 初 中 毕 业 生 综 合 素 质 评 价 2016 年 继 续 在 全 县 初 中 毕 业 生 中 实 行 综 合 素 质 评 价 综 合 素 质 评 价 结 果 是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招 生 的 重 要 依 据 各 校 综 合 素 质 评 价 工 作 在 4 月 底 前 完 成, 具 体 工 作 按 泰 顺 县 教 育 局 关 于 认 真 做 好 2016 年 初 中 毕 业 生 综 合 素 质 评 价 工 作 的 通 知 ( 另 行 发 文 )) 执 行 四 高 中 招 生 录 取 ( 一 ) 招 生 原 则 1. 择 优 录 取 原 则 高 中 段 招 生 坚 持 全 面 衡 量 综 合 评 价 尊 重 选 择 择 优 录 取 的 原 则 既 要 依 据 学 生 的 升 学 考 试 成 绩, 又 要 依 据 学 生 的 综 合 素 质 评 价 结 果 ; 既 要 衡 量 学 生 发 展 的 现 有 水 平, 又 要 参 考 学 生 的 成 长 过 程 ; 既 要 重 视 学 生 的 总 体 发 展, 又 要 关 注 学 生 某 方 面 的 突 出 才 能 和 表 现 2. 普 职 协 调 原 则 按 照 普 通 高 中 与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招 生 大 体 相 当 的 原 则, 统 筹 安 排 普 通 高 中 和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招 生 计 划, 努 力 促 进 普 通 教 育 和 职 业 教 育 的 健 康 协 调 发 展 3. 信 息 公 开 原 则 县 教 育 局 提 前 将 高 中 招 生 计 划 招 生 录 取 办 法 中 考 加 分 政 策 民 办 普 高 收 费 标 准 等 招 生 信 息 告 知 考 生, 5
以 便 考 生 及 家 长 在 志 愿 填 报 和 招 生 录 取 时 做 出 正 确 的 选 择 4. 普 高 录 取 原 则 参 加 我 县 普 通 高 中 招 生 录 取 者, 原 则 上 凭 升 学 考 试 成 绩 和 综 合 素 质 评 价 结 果, 参 加 录 取 和 建 立 学 籍 综 合 素 质 评 价 测 评 等 第 未 达 4P 或 综 合 表 现 评 定 不 合 格 者, 不 能 被 泰 顺 育 才 高 中 和 泰 顺 城 关 中 学 录 取 ; 综 合 素 质 评 价 测 评 等 第 未 达 2A2P 或 综 合 表 现 评 定 不 合 格 者, 不 能 被 泰 顺 中 学 录 取 普 通 高 中 若 招 收 最 低 控 制 线 下 的 考 生, 将 不 能 建 立 普 通 高 中 电 子 学 籍 泰 顺 县 县 外 户 籍 初 中 毕 业 生 参 加 我 县 初 中 毕 业 升 学 考 试 者, 均 可 参 加 泰 顺 县 职 教 中 心 和 泰 顺 县 育 才 高 中 录 取 参 加 公 办 普 通 高 中 录 取, 需 同 时 具 备 以 下 条 件 : (1) 具 有 初 中 电 子 学 籍 和 初 中 三 年 连 续 完 整 的 学 习 经 历 ; (2) 学 生 父 母 其 中 一 方 或 法 定 监 护 人 在 我 县 范 围 内 已 取 得 浙 江 省 居 住 证 或 浙 江 省 临 时 居 住 证 一 年 及 以 上, 并 在 我 县 范 围 内 取 得 工 商 执 照 或 与 用 人 单 位 签 订 一 年 及 以 上 劳 动 合 同 ( 时 间 截 至 2016 年 3 月 份 ); (3) 学 生 父 母 其 中 一 方 或 法 定 监 护 人 需 在 我 县 范 围 内 缴 纳 养 老 保 险 费 一 年 及 以 上 ( 时 间 截 至 2016 年 3 月 份 ), 且 有 相 对 固 定 居 所 ( 含 租 赁 ) ( 二 ) 普 通 高 中 类 招 生 办 法 1. 普 通 高 中 类 招 生, 根 据 招 生 计 划 中 考 成 绩 结 合 综 合 素 质 评 价 结 果 按 平 行 志 愿 录 取 学 前 大 专 班 特 长 生 中 外 合 作 高 中 和 艺 术 高 中 等 录 取, 按 招 生 计 划 考 生 志 愿 和 中 考 成 绩 ( 学 前 大 专 班 特 长 生 还 要 结 合 面 试 或 专 业 测 试 成 绩 ) 在 提 前 批 录 取 6
2. 考 生 志 愿 填 报 在 中 考 成 绩 公 布 后 进 行 志 愿 填 报 时 间 3 天 ; 民 办 普 高 须 在 考 生 志 愿 填 报 前 向 社 会 和 考 生 家 长 公 布 收 费 标 准 3. 普 通 高 中 招 生 录 取 在 普 高 招 生 最 低 控 制 线 公 布 后 进 行, 普 高 招 生 最 低 控 制 线 由 县 教 育 局 中 招 办 划 定, 经 市 教 育 局 审 定 后, 统 一 向 社 会 公 布 4. 育 才 高 中 立 足 于 本 县 域 招 生, 县 域 内 招 生 数 不 少 于 招 生 计 划 的 60%, 按 平 行 志 愿 择 优 录 取 跨 县 域 招 生 数 不 超 过 招 生 计 划 的 40%, 跨 县 招 生 录 取 在 中 考 成 绩 公 布 后 的 第 三 天 开 始, 由 招 生 学 校 凭 考 生 录 取 码 在 中 招 管 理 系 统 平 台 上 择 优 录 取 育 才 高 中 可 向 县 教 育 局 申 请 不 超 过 招 生 计 划 10% 的 自 主 招 生 指 标, 该 指 标 录 取 在 平 行 志 愿 录 取 后 进 行 5. 泰 顺 中 学 定 向 生 保 送 生 招 生 泰 顺 中 学 50% 以 上 的 招 生 计 划 原 则 上 按 初 中 学 校 毕 业 生 人 数 比 例 分 配 到 初 中 学 校, 定 向 生 以 中 考 成 绩 ( 含 加 分 ) 和 综 合 素 质 评 价 结 果 为 依 据 进 行 招 生, 保 送 生 招 生 按 泰 顺 中 学 2016 年 保 送 生 招 生 工 作 实 施 办 法 ( 另 行 发 文 ) 实 行 6. 特 长 生 招 生 (1) 普 通 高 中 可 根 据 自 己 的 办 学 定 位 和 办 学 特 色, 申 请 招 收 在 体 育 艺 术 科 技 等 方 面 有 特 长 的 应 届 初 中 毕 业 生, 招 收 人 数 不 超 过 学 校 当 年 招 生 计 划 数 的 5% (2) 凡 有 招 收 特 长 生 需 求 的 学 校, 应 于 3 月 底 前 向 县 教 育 局 提 出 申 请, 具 体 招 收 办 法 经 县 教 育 局 审 批 市 教 育 局 中 招 办 备 案 7
后 另 行 发 文 县 教 育 局 统 一 组 织 特 长 生 招 生 专 业 测 试, 专 业 测 试 成 绩 合 格 者, 由 招 生 学 校 预 录 取 (3) 凡 有 县 域 内 招 收 特 长 生 需 求 的 学 校, 应 于 3 月 15 日 前 向 县 教 育 局 提 出 申 请, 经 县 教 育 局 核 准 后, 于 4 月 15 日 前 向 社 会 公 布 特 长 生 招 生 计 划 和 招 生 方 案 ( 包 括 招 生 学 校 特 长 生 类 别 项 目 招 生 人 数 报 名 要 求 和 录 取 标 准 等 ), 同 时 报 温 州 市 教 育 局 备 案 ( 三 )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类 招 生 1. 泰 顺 县 职 教 中 心 招 生, 考 生 不 需 填 报 志 愿, 凭 综 合 素 质 评 价 材 料 和 升 学 考 试 成 绩 ( 含 政 策 照 顾 分 和 特 长 加 分 ), 在 中 考 成 绩 公 布 后 的 第 三 天 开 始 由 学 校 根 据 招 生 计 划 和 报 名 情 况, 在 中 招 管 理 系 统 平 台 上 择 优 录 取 2. 温 州 市 域 外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在 我 县 招 收 五 年 一 贯 制 和 3+2 考 生, 必 须 严 格 按 照 省 教 育 厅 下 达 的 招 生 计 划 执 行 ; 普 通 中 专 招 生 须 经 温 州 市 教 育 局 同 意 并 签 发 招 生 计 划 考 生 报 考 温 州 市 域 外 中 等 职 业 类 学 校, 由 考 生 凭 中 考 成 绩 直 接 向 招 生 学 校 报 名, 学 校 录 取 后 将 录 取 名 单 反 馈 到 我 县 教 育 局 ( 四 ) 其 他 事 项 1. 在 市 外 ( 县 外 ) 就 读 学 生, 回 泰 顺 报 考 录 取 的 规 定 (1) 我 县 户 籍 在 温 州 市 外 就 读 要 求 回 泰 顺 报 考 的 考 生, 凭 就 读 学 校 学 籍 证 明 ( 须 经 当 地 教 育 局 审 核 盖 章 ) 学 生 本 人 户 口 册 于 3 月 7 9 日 到 泰 顺 县 罗 阳 二 中 报 名 参 加 我 县 文 化 科 目 考 试 体 育 考 试 英 语 听 力 口 语 考 试 和 初 中 毕 业 生 综 合 素 质 评 价 8
还 需 提 供 7 9 年 级 音 乐 美 术 体 育 信 息 技 术 综 合 实 践 活 动 等 科 目 学 期 考 核 成 绩, 并 参 加 县 教 育 局 统 一 组 织 的 科 学 实 验 操 作 等 项 目 的 终 结 性 测 试 (2) 在 温 州 市 外 就 读 学 生, 未 回 泰 顺 参 加 升 学 考 试 者, 普 通 高 中 原 则 上 不 予 录 取 如 确 需 回 原 籍 就 读 的 学 生, 可 根 据 在 外 地 中 考 成 绩 按 比 例 折 算 后, 参 加 我 县 育 才 高 中 和 城 关 中 学 录 取 (3) 在 温 州 市 内 县 外 就 读 的 考 生, 可 在 就 读 学 校 报 名 并 参 加 升 学 考 试 ( 含 体 育 考 试 英 语 听 力 口 语 考 试 和 文 化 科 目 考 试 ) 和 综 合 素 质 评 价 考 生 的 升 学 考 试 成 绩 综 合 评 价 结 果 全 市 范 围 内 通 用, 温 州 市 中 招 管 理 系 统 自 动 将 上 述 成 绩 和 结 果 反 馈 至 我 县 教 育 局 (4) 在 温 州 市 内 县 外 就 读 考 生, 报 考 我 县 公 办 普 高, 须 在 报 名 时 登 记 回 户 籍 地 录 取, 报 名 后 凭 就 读 学 校 学 籍 证 明 ( 须 经 当 地 教 育 局 审 核 盖 章 ) 学 生 本 人 户 口 册 在 3 月 10 11 日 到 县 教 育 局 基 础 教 育 科 (302) 进 行 资 格 审 查, 通 过 资 格 审 查 的 考 生, 将 参 加 我 县 公 办 普 通 高 中 录 取, 不 能 参 加 就 读 地 公 办 普 通 高 中 录 取 不 回 泰 顺 录 取 的 考 生, 只 能 参 加 就 读 地 公 办 普 通 高 中 录 取, 不 能 参 加 户 籍 地 公 办 普 通 高 中 录 取 考 生 报 名 时 需 选 定 回 户 籍 地 录 取 或 在 就 读 地 录 取, 其 选 择 结 果 不 能 更 改 如 果 考 生 报 名 时 未 作 选 择, 系 统 默 认 为 在 就 读 地 录 取 在 县 外 就 读 考 生 不 享 受 泰 顺 中 学 定 向 生 招 生 政 策 2. 县 外 学 校 来 泰 招 生 的 规 定 根 据 省 教 育 厅 温 州 市 教 育 局 的 规 定, 县 外 公 办 普 通 高 中 不 得 在 我 县 招 生 ( 温 州 中 学 保 送 生 招 生 除 外 ) 对 擅 自 去 县 外 公 办 9
普 通 高 中 就 读 的 考 生, 我 县 不 予 以 办 理 电 子 学 籍 迁 移 手 续 县 外 民 办 高 中 在 我 县 招 生, 须 按 省 教 育 厅 和 市 教 育 局 的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县 外 民 办 普 通 高 中 不 得 招 收 我 县 最 低 控 制 线 下 的 考 生, 否 则 不 予 办 理 考 生 电 子 学 籍 迁 移 手 续 县 外 民 办 学 校 来 泰 顺 招 生 必 须 经 泰 顺 县 教 育 局 同 意 ( 市 外 民 办 学 校 来 泰 顺 招 生 必 须 经 温 州 市 教 育 局 同 意 ) 后, 方 可 办 理 招 生 广 告 审 批 手 续, 在 我 县 教 育 局 备 案 后, 方 可 发 布 招 生 广 告 进 行 招 生 3. 严 肃 招 生 纪 律 高 中 段 招 生 录 取 实 行 多 种 选 择 一 次 录 取 的 原 则, 即 每 位 考 生 可 有 多 种 志 愿 选 择, 但 录 取 机 会 只 有 一 次, 考 生 一 经 被 公 办 或 民 办 普 高 或 职 高 录 取, 其 他 学 校 就 不 得 再 录 取 否 则, 不 予 建 立 高 中 学 籍 普 通 高 中 不 得 无 计 划 或 超 计 划 招 生 ; 公 办 普 通 高 中 不 能 跨 县 招 生 4. 控 制 班 额 规 模 普 通 高 中 办 学 规 模 原 则 上 每 个 年 级 不 少 于 6 个 平 行 班, 每 班 学 额 不 超 过 48 人 申 报 省 一 级 特 色 示 范 学 校 的 普 通 高 中, 每 班 学 额 控 制 在 40 人 以 内 ; 申 报 省 二 级 特 色 示 范 学 校 的 普 通 高 中, 每 班 学 额 控 制 在 45 人 以 内 五 照 顾 录 取 政 策 ( 一 ) 政 策 加 分 照 顾 规 定 根 据 国 家 有 关 政 策 规 定, 符 合 下 列 情 况 的 考 生 在 报 考 高 中 段 10
学 校 时 享 受 政 策 加 分 照 顾 待 遇 1. 下 列 五 种 情 况 之 一 的 考 生 加 30 分 照 顾 : (1) 烈 士 子 女 ; (2) 在 驻 国 家 确 定 的 三 类 ( 含 三 类 ) 以 上 艰 苦 边 远 地 区 和 西 藏 自 治 区 部 队 军 人 的 子 女 ; (3) 解 放 军 总 部 划 定 的 二 类 ( 含 二 类 ) 以 上 岛 屿 部 队 军 人 的 子 女 ; (4) 在 飞 行 潜 艇 航 天 涉 核 等 高 风 险 高 危 害 岗 位 工 作 的 军 人 的 子 女 ; (5) 有 子 女 后 曾 在 上 述 地 区 和 岗 位 工 作 累 计 满 5 年 的 军 人 子 女 2. 下 列 六 种 情 况 之 一 的 考 生 加 20 分 照 顾 : (1) 作 战 部 队 ( 作 战 部 队 系 指 担 任 战 备 值 班 任 务 的 师 以 下 战 斗 部 队 ) 军 人 子 女 ; (2) 在 驻 国 家 确 定 的 一 二 类 艰 苦 边 远 地 区 或 者 解 放 军 总 部 划 定 的 三 类 岛 屿 部 队 工 作 的 军 人 的 子 女 ; (3) 有 子 女 后 曾 在 上 述 地 区 和 岗 位 工 作 累 计 满 5 年 的 军 人 子 女 ; (4) 因 公 牺 牲 军 人 的 子 女 和 一 至 四 级 残 疾 军 人 的 子 女 ; (5) 平 时 荣 获 二 等 功 或 战 时 荣 获 三 等 功 及 以 上 奖 励 的 军 人 的 子 女 ; (6) 受 正 大 军 区 级 及 以 上 表 彰 奖 励 的 军 人 子 女 3. 除 上 述 1 2 款 以 外 的 其 他 军 人 子 女 加 5 分 照 顾 11
4. 下 列 三 种 情 况 之 一 的 考 生 加 4 分 照 顾 : (1) 归 侨 华 侨 子 女 ; (2) 台 湾 香 港 澳 门 同 胞 子 女 ; 5. 少 数 民 族 考 生 照 顾 录 取 条 件 按 泰 委 2014 65 号 文 件 规 定 执 行 6. 其 它 符 合 降 分 条 件 的 予 以 照 顾 录 取 若 考 生 具 有 多 项 照 顾 条 件, 则 取 最 高 一 项 照 顾, 不 重 复 照 顾 ( 二 ) 特 长 生 加 分 规 定 1. 考 生 参 加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组 织 的 体 育 艺 术 和 科 技 类 竞 赛, 获 省 级 一 等 奖 及 以 上 者, 可 加 6 分 2. 考 生 参 加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组 织 的 体 育 艺 术 和 科 技 类 竞 赛, 个 人 获 省 级 二 等 奖 或 市 级 一 等 奖 者, 可 加 4 分 3. 考 生 参 加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组 织 的 体 育 艺 术 和 科 技 类 竞 赛, 个 人 获 省 级 三 等 奖 市 级 二 等 奖 或 县 级 一 等 奖 者 可 加 2 分 4. 初 中 阶 段 参 加 中 学 生 艺 术 特 长 水 平 测 试 合 格 者,A 级 加 4 分 ; B 级 加 2 分 2015 级 起 初 中 学 生, 不 再 享 受 中 学 生 艺 术 特 长 水 平 测 试 A B 级 加 分 政 策 5. 特 长 生 加 分 项 目 另 行 发 文 公 布 若 考 生 符 合 多 项 加 分 条 件, 则 取 最 高 一 项 享 受, 不 累 计 加 分 ( 三 ) 特 长 生 加 分 项 目 秉 承 只 减 不 增 的 原 则, 除 省 级 及 以 上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规 定 的 可 以 加 分 的 项 目 之 外, 其 余 有 关 加 分 项 目 将 逐 步 取 消 六 加 强 配 套 制 度 建 设 12
初 中 毕 业 升 学 考 试 与 高 中 招 生 制 度 改 革, 要 通 过 制 度 创 新 来 体 现 公 开 公 正 公 平, 严 格 实 行 公 示 制 度 诚 信 制 度 培 训 制 度 监 督 制 度 等, 杜 绝 舞 弊 现 象 ( 一 ) 公 示 制 度 初 中 毕 业 升 学 考 试 与 高 中 招 生 制 度 改 革 方 案, 包 括 初 中 毕 业 生 综 合 素 质 评 价 特 长 生 招 生 方 案 泰 顺 中 学 定 向 生 和 保 送 生 招 生 办 法 等, 提 前 向 社 会 公 示, 接 受 社 会 监 督 学 生 综 合 素 质 测 评 等 第 评 定 获 得 A 等 和 综 合 表 现 评 定 获 得 优 良 的 名 单, 学 校 要 在 学 生 所 在 班 级 公 布 保 送 生 录 取 名 单 普 通 高 中 特 长 生 招 生 预 录 取 和 录 取 名 单 以 及 民 办 高 中 收 费 标 准 要 向 社 会 公 示 ( 二 ) 诚 信 制 度 逐 步 建 立 初 中 毕 业 升 学 考 试 综 合 素 质 评 价 成 长 记 录 和 高 中 招 生 的 诚 信 机 制 参 与 命 题 审 题 网 上 阅 卷 综 合 素 质 评 价 招 生 录 取 的 有 关 人 员, 要 签 订 诚 信 协 议 并 建 立 诚 信 档 案 同 时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要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督 促 有 关 人 员 严 格 履 行 诚 信 责 任 和 义 务 ( 三 ) 培 训 制 度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和 学 校 要 采 取 措 施, 保 证 每 位 参 与 命 题 审 题 网 上 阅 卷 综 合 素 质 评 价 招 生 录 取 等 有 关 人 员 得 到 及 时 有 效 的 培 训, 提 高 其 职 业 道 德 水 平 和 实 际 工 作 能 力, 以 确 保 升 学 考 试 和 高 中 招 生 录 取 工 作 的 公 正 性 权 威 性 与 可 信 度 ( 四 ) 监 督 制 度 纪 检 监 察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应 对 升 学 考 试 综 合 素 质 评 价 及 高 13
中 招 生 录 取 工 作 进 行 全 程 监 督, 实 行 领 导 责 任 制 县 教 育 局 监 察 室 牵 头 成 立 初 中 毕 业 升 学 考 试 学 生 综 合 素 质 评 价 和 高 中 招 生 录 取 工 作 监 督 小 组, 保 证 这 项 工 作 实 施 过 程 的 公 平 公 正 凡 发 现 有 弄 虚 作 假 和 舞 弊 行 为 者, 一 经 查 实, 立 即 取 消 相 关 考 生 的 录 取 资 格, 并 根 据 有 关 法 规 和 招 生 政 策 追 究 当 事 人 责 任 学 生 家 长 教 师 和 其 他 社 会 人 士 对 于 升 学 考 试 综 合 素 质 评 价 和 高 中 招 生 中 可 能 危 害 公 平 公 正 的 现 象 和 行 为, 或 者 对 结 果 存 在 异 议 的, 可 向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投 诉 七 本 文 件 解 释 权 在 泰 顺 县 教 育 局 中 招 办 附 件 : 泰 顺 县 2016 年 普 通 高 中 招 生 计 划 表 抄 送 : 市 教 育 局, 县 委 办 县 人 大 办 县 府 办 县 政 协 办, 周 秀 松 常 务 副 县 长 泰 顺 县 教 育 局 办 公 室 2016 年 3 月 1 日 印 发 14
附 件 : 泰 顺 县 2016 年 高 中 招 生 计 划 表 招 生 学 校 泰 顺 中 学 育 才 高 中 城 关 中 学 合 计 计 划 数 560 450 380 1390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