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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 XXXX-XXX DBJ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工 程 建 设 地 方 标 准 DBXX/XX 2016 建 筑 基 坑 工 程 监 测 技 术 规 程 Technical code for monitoring of building foundation excavation engineering 报 批 稿 2016-XX-XX 发 布 2016-XX-XX 实 施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发 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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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1. 总 则... 1 2. 术 语... 2 3. 基 本 规 定... 3 3.1 基 坑 监 测 基 本 原 则... 3 3.2 基 坑 工 程 监 测 等 级... 3 3.3 监 测 工 作 的 内 容 与 要 求... 5 4. 监 测 项 目 及 要 求... 7 4.1 一 般 规 定... 7 4.2 仪 器 监 测... 7 4.3 巡 视 检 查... 7 5. 监 测 点 的 布 设... 10 5.1 一 般 规 定... 10 5.2 基 坑 及 支 护 结 构 监 测 点 布 置... 10 5.3 基 坑 周 边 环 境 监 测 点 布 置... 14 6. 监 测 方 法 及 精 度 要 求... 16 6.1 一 般 规 定... 16 6.2 水 平 位 移 监 测... 17 6.3 竖 向 位 移 监 测... 19 6.4 深 层 水 平 位 移 监 测... 21 6.5 支 护 结 构 内 力 监 测... 22 6.6 坑 底 隆 起 ( 回 弹 ) 监 测... 22 6.7 土 压 力 监 测... 23 6.8 孔 隙 水 压 力 监 测... 24 6.9 地 下 水 位 监 测... 24 6.10 土 体 分 层 竖 向 位 移 监 测... 25 6.11 倾 斜 监 测... 25 6.12 裂 缝 监 测... 26 7. 监 测 周 期 与 频 率... 27 8. 监 测 报 警... 29 9. 数 据 处 理 与 信 息 反 馈... 33 9.1 一 般 规 定... 33 9.2 初 始 状 态 监 测 报 告... 33 9.3 监 测 日 报 和 阶 段 性 报 告... 33 9.4 总 结 报 告... 34 10. 信 息 化 监 测 系 统... 35 10.1 一 般 规 定... 35 10.2 智 能 监 测 管 理 控 制 系 统... 35 10.3 智 能 元 件 可 视 化... 36 10.4 图 形 分 析 与 文 件 输 出... 36 附 录 A 水 平 位 移 基 准 点 标 志 及 埋 设... 37 附 录 B 竖 向 位 移 基 准 点 标 志 及 埋 设... 42 2

附 录 C 监 测 点 元 器 件 标 志 规 格 及 埋 设 示 意 图... 45 附 录 D 基 坑 监 测 日 报 结 果 汇 总 表... 51 附 录 E 水 平 位 移 和 竖 向 位 移 监 测 日 报 表... 52 附 录 F 深 层 水 平 位 移 监 测 日 报 表... 54 附 录 G 内 力 土 压 力 孔 隙 水 压 力 监 测 日 报 表... 55 附 录 H 支 撑 锚 杆 ( 索 ) 与 土 钉 内 力 监 测 日 报 表... 56 附 录 J 地 下 水 位 分 层 竖 向 位 移 隆 起 ( 回 弹 ) 监 测 日 报 表... 57 附 录 K 土 体 分 层 竖 向 位 移 监 测 日 报 表... 58 附 录 L 倾 斜 监 测 日 报 表... 59 附 录 M 裂 缝 监 测 日 报 表... 60 附 录 N 巡 视 监 测 日 报 表... 61 规 程 用 词 说 明... 63 引 用 标 准 名 录... 64 条 文 说 明... 65 3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1 2 Technical Terms 2 3 Basic Requirements 3 3.1 Basic Principle of foundation pit 3 3.2 Test Grade of Foundation pit engineering 3 3.3 Content and Requirements of Monitoring Work 5 4 Monitoring Items and Requirements 7 4.1 General Requirements 7 4.2 Instrument Monitoring 7 4.3 Inspection and Examination 7 5 Arrangement of Monitoring Point 10 5.1 General Requirements 10 5.2 Layout of Foundation Pit and Supporting Structure Monitoring Points 10 5.3 Layout of Surroundings Around Foundation Excavation Monitoring Points 14 6 Monitoring Method and Accuracy Requirements 16 6.1 General Requirements 16 6.2 Monitoring Network of Horizontal Displacement 17 6.3 Monitoring Network of Vertical Displacement 19 6.4 Monitoring of Horizontal Displacement in Deep Stratum 21 6.5 Monitoring of Internal Force in Bracing and Retaining Structure 22 6.6 Monitoring for Swell(Rebound) of Foundation Pit 22 6.7 Monitoring of Soil Pressure 23 6.8 Monitoring of Pore Water Pressure 23 6.9 Monitoring of Water Table 24 6.10 Monitoring of Vertical Displacement in Different Stratum 24 6.11 Monitoring of Inclination 24 6.12 Monitoring of Crack 25 7 Period and Frequency of Monitoring 27 8 Alarming on Monitoring 29 9 Data Processing and Information Feedback 33 9.1 General Requirements 33 9.2 Monitoring Report of Initial State 33 9.3 Daily and Periodic Reports of Monitoring 34 9.4 Summary Report 34 10 Informative Monitoring System 35 10.1 General Requirements 35 10.2 Intelligent Monitoring and Management System 35 10.3 Visualization of Intelligent Component 36 10.4 Graphic Analysis and File Output 36 4

Appendix A Marking and Burying of Horizontal Displacement Benchmark 37 Appendix B Marking and Burying of Vertical Displacement Benchmark 42 Appendix C Schematic Diagram on Marking Specifications and Buring of Components 45 Appendix D Summary Table on Daily Results of Foundation Pit Monitoring 51 Appendix E Daily Report on Horizontal Displacement and Vertical Displacement 52 Appendix F Daily Report on Horizontal Displacement in Deep Stratum 54 Appendix G Daily Report on Internal Force Soil Pressure and Pore Water Pressure 55 Appendix H Daily Report on Internal Force in Brace,Anchor Rod and Soil Nail 56 Appendix J Daily Report on Water Table Vertical Displacement in Different Stratum and Upheaval in the Bottom 57 Appendix K Daily Report on Vertical Displacement in Different Stratum 58 Appendix L Daily Report on Tilt 59 Appendix M Daily Report on Crack 60 Appendix N Daily Report on Inspection and Examination 61 Explan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63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64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65 5

1. 总 则 1.0.1 为 规 范 广 西 地 区 建 筑 基 坑 工 程 监 测 工 作, 保 证 建 筑 基 坑 安 全 和 有 效 保 护 基 坑 周 边 环 境, 使 基 坑 监 测 工 作 方 案 科 学 成 果 可 靠 技 术 先 进 经 济 合 理, 为 信 息 化 施 工 提 供 依 据, 特 制 定 本 规 程 1.0.2 本 规 程 适 用 于 广 西 地 区 内 各 类 工 业 与 民 用 建 ( 构 ) 筑 基 坑 及 其 周 边 环 境 的 监 测 1.0.3 建 筑 基 坑 工 程 监 测 应 综 合 考 虑 基 坑 工 程 设 计 文 件 建 设 场 地 的 工 程 地 质 与 水 文 地 质 条 件 周 边 环 境 条 件 施 工 方 案 计 划 工 期 及 天 气 条 件 等 因 素, 制 定 合 理 的 监 测 方 案, 精 心 组 织 实 施 监 测 1.0.4 建 筑 基 坑 工 程 监 测 除 应 遵 循 本 规 程 外, 尚 应 符 合 国 家 现 行 有 关 标 准 的 规 定 1

2. 术 语 2.0.1 建 筑 基 坑 building foundation excavation 为 进 行 建 ( 构 ) 筑 物 基 础 和 地 下 建 ( 构 ) 筑 物 的 施 工 而 开 挖 形 成 的 地 面 以 下 空 间 2.0.2 基 坑 周 边 环 境 surroundings around foundationexcavation 在 建 筑 基 坑 施 工 及 使 用 阶 段, 基 坑 周 围 可 能 受 基 坑 影 响 的 或 可 能 影 响 基 坑 的 既 有 建 ( 构 ) 筑 物 设 施 管 线 道 路 岩 土 体 及 水 系 等 的 统 称 2.0.3 建 筑 基 坑 工 程 监 测 monitoring of building foundation excavation engineering 在 建 筑 基 坑 施 工 及 使 用 阶 段, 对 建 筑 基 坑 及 周 边 环 境 实 施 的 检 查 量 测 和 监 视 工 作 2.0.4 膨 胀 岩 土 expansive rock and soil 富 含 亲 水 性 矿 物 并 具 有 明 显 的 吸 水 膨 胀 与 失 水 收 缩 特 性 的 高 塑 性 软 岩 和 黏 土 2.0.5 岩 溶 karst 可 溶 性 岩 石 ( 碳 酸 盐 岩 硫 酸 岩 卤 化 物 岩 等 ) 在 水 的 溶 蚀 作 用 下, 产 生 的 各 种 地 质 作 用 形 态 和 现 象 的 总 称 2.0.6 支 护 结 构 bracing and retaining structure 为 保 证 基 坑 开 挖 和 地 下 结 构 的 施 工 安 全 以 及 保 护 基 坑 周 边 环 境, 对 基 坑 侧 壁 进 行 临 时 支 挡 加 固 的 一 种 结 构 体 系 包 括 围 护 墙 和 支 撑 ( 或 拉 锚 ) 体 系 2.0.7 支 撑 bracing 基 坑 内 用 以 承 受 围 护 结 构 传 来 荷 载 的 受 力 构 件 或 结 构 体 系, 由 围 檩 支 撑 ( 或 锚 杆 ( 索 ) 土 钉 ) 立 柱 ( 桩 ) 等 结 构 组 成 2.0.8 锚 杆 anchor rod 一 端 与 围 护 结 构 联 结, 另 一 端 锚 固 在 土 层 或 岩 层 中 的 承 受 围 护 结 构 侧 面 水 土 压 力 的 受 拉 杆 件 2.0.9 冠 梁 top beam 设 置 在 围 护 结 构 顶 部 并 与 围 护 结 构 连 接 的 用 于 传 力 或 增 加 围 护 结 构 整 体 刚 度 的 梁 式 构 件 2.0.10 监 测 网 monitoring network 为 变 形 监 测 而 建 立 的 由 基 准 点 工 作 基 点 组 成 的 专 用 测 量 控 制 网 2.0.11 基 准 点 benchmark 在 变 形 监 测 中, 作 为 测 定 工 作 基 点 和 监 测 点 依 据 的 需 长 期 保 存 和 稳 定 可 靠 的 测 量 控 制 点 2.0.12 监 测 点 monitoring point 直 接 或 间 接 设 置 在 被 监 测 对 象 上 能 反 映 其 位 移 和 内 力 变 化 特 征 的 观 测 点 2.0.13 监 测 频 率 frequency of monitoring 单 位 时 间 内 的 监 测 次 数 2.0.14 监 测 报 警 值 alarming value on monitoring 在 基 坑 工 程 施 工 过 程 中, 为 确 保 基 坑 工 程 及 其 周 边 环 境 的 安 全, 对 监 测 对 象 的 位 移 和 内 力 变 化 所 设 定 的 警 戒 值 2.0.15 信 息 化 监 测 informative monitoring 在 计 算 机 网 络 与 远 程 通 信 技 术 支 持 下, 利 用 精 密 电 子 仪 器 与 数 字 传 感 器, 通 过 相 关 软 件 实 现 建 筑 基 坑 工 程 监 测 信 息 的 快 速 获 取 网 络 传 输 即 时 处 理 智 能 分 析 在 线 管 理 的 监 测 方 法 2

3. 基 本 规 定 3.1 基 坑 监 测 基 本 原 则 3.1.1 开 挖 深 度 大 于 等 于 5m 或 开 挖 深 度 小 于 5m 但 现 场 地 质 情 况 和 周 围 环 境 较 复 杂 的 基 坑 工 程 以 及 其 他 需 要 实 施 监 测 的 基 坑 工 程 均 应 实 施 基 坑 工 程 监 测 3.1.2 根 据 工 程 现 场 与 基 坑 工 程 设 计 的 具 体 情 况, 应 由 基 坑 工 程 设 计 单 位 提 出 基 坑 工 程 监 测 的 技 术 要 求, 主 要 包 括 监 测 目 的 监 测 内 容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方 法 监 测 范 围 监 测 点 位 置 监 测 频 率 监 测 报 警 值 基 坑 周 边 荷 载 限 值 地 下 水 和 地 表 水 控 制 要 求 等 3.1.3 基 坑 工 程 施 工 前, 应 由 建 设 方 委 托 具 备 相 应 资 质 的 第 三 方 对 基 坑 工 程 实 施 现 场 监 测 3.1.4 监 测 单 位 在 基 坑 开 挖 前 组 织 编 制 监 测 方 案 和 实 施 初 始 状 态 监 测 监 测 方 案 和 初 始 状 态 监 测 报 告 应 经 建 设 设 计 监 理 等 单 位 认 可 3.1.5 基 坑 监 测 应 达 到 下 列 要 求 : 1 对 基 坑 支 护 体 系 及 周 边 环 境 安 全 进 行 有 效 监 护 ; 2 监 测 信 息 化 ; 3 验 证 有 关 设 计 参 数 3.2 基 坑 工 程 监 测 等 级 3.2.1 基 坑 工 程 监 测 等 级 应 根 据 基 坑 工 程 安 全 等 级 周 边 环 境 等 级 和 地 基 复 杂 程 度 等 因 素 进 行 综 合 划 分 3.2.2 基 坑 工 程 安 全 等 级 应 根 据 基 坑 开 挖 深 度 和 其 它 特 殊 要 求 按 表 3.2.2 分 为 三 级 表 3.2.2 基 坑 工 程 安 全 等 级 划 分 等 级 分 类 标 准 开 挖 深 度 大 于 或 等 于 10m; 降 水 深 度 大 于 6m 或 降 水 对 周 边 环 境 有 较 大 影 响 ; 重 要 工 程 或 支 护 结 构 做 主 体 结 构 的 一 部 分 ; 设 计 使 用 年 限 超 过 2 年 的 基 坑 工 程 ; 一 级 需 要 进 行 爆 破 施 工 的 基 坑 工 程 ; 采 用 逆 作 法 上 下 同 步 施 工 的 基 坑 工 程 ; 软 土 地 区 的 二 层 及 二 层 以 上 地 下 室 的 基 坑 支 护 结 构 失 效 土 体 过 大 变 形 对 基 坑 周 边 环 境 或 主 体 结 构 施 工 安 全 的 影 响 很 严 重 二 级 开 挖 深 度 介 于 7m~10m; 支 护 结 构 失 效 土 体 过 大 变 形 对 基 坑 周 边 环 境 或 主 体 结 构 施 工 安 全 的 影 响 严 重 三 级 开 挖 深 度 小 于 7m; 支 护 结 构 失 效 土 体 过 大 变 形 对 基 坑 周 边 环 境 或 主 体 结 构 施 工 安 全 的 影 响 不 严 重 3.2.3 周 边 环 境 等 级 应 根 据 周 边 环 境 条 件 按 表 3.2.3 划 分 为 三 级 3.2.4 地 基 复 杂 程 度 应 根 据 场 地 地 基 土 土 性 软 弱 程 度 和 水 文 条 件 按 表 3.2.4 划 分 3

表 3.2.3 周 边 环 境 等 级 划 分 等 级 周 边 环 境 条 件 离 基 坑 (0.7H 或 H tan(45 -φ/2) 范 围 内 有 地 铁 共 同 沟 大 直 径 煤 气 ( 天 然 气 ) 管 道 大 型 压 力 总 水 管 高 压 铁 塔 历 史 文 物 近 代 优 秀 保 护 建 ( 构 ) 一 级 筑 物 及 设 施 十 层 及 十 层 以 上 建 筑 物 低 于 十 层 的 重 要 建 筑 物 重 要 的 桥 梁 与 隧 道 重 要 的 烟 囱 与 水 塔 有 较 大 的 交 通 荷 载 或 大 于 35kPa 短 期 作 用 荷 载 等 离 基 坑 (0.7H 或 H tan(45 -φ/2) 范 围 内 有 一 般 桥 梁 或 隧 道 一 般 建 ( 构 ) 筑 物 一 般 地 下 管 线 等 (0.7H 或 H tan(45 -φ/2)~2h 范 围 内 有 地 铁 共 同 沟 大 直 径 煤 气 ( 天 二 级 然 气 ) 管 道 大 型 压 力 总 水 管 高 压 铁 塔 历 史 文 物 近 代 优 秀 保 护 建 ( 构 ) 筑 物 及 设 施 十 层 及 十 层 以 上 建 筑 物 低 于 十 层 的 重 要 建 筑 物 重 要 的 桥 梁 与 隧 道 重 要 的 烟 囱 与 水 塔 有 较 大 的 交 通 荷 载 或 大 于 35kPa 短 期 作 用 荷 载 等 三 级 离 基 坑 2H 范 围 以 内 设 有 需 要 保 护 管 线 或 建 ( 构 ) 筑 物 及 设 施 等 注 :1 H 为 基 坑 开 挖 深 度, 单 位 为 (m),( 以 下 同 );φ 为 岩 土 体 内 摩 擦 角 ( ); 2 工 程 对 周 边 环 境 影 响 程 度 分 区 范 围 划 分 界 线 值 取 0.7H 或 H tan(45 -φ /2) 中 的 较 大 值 ; 3 高 压 铁 塔 历 史 文 物 近 代 优 秀 建 筑 的 划 分 应 符 合 相 关 管 理 部 门 的 规 定 ; 4 一 般 建 ( 构 ) 物 为 两 层 及 两 层 以 上 十 层 以 下 的 建 筑 ; 5 必 要 时 应 扩 大 监 测 范 围 至 4 倍 基 坑 开 挖 深 度 范 围 表 3.2.4 地 基 复 杂 程 度 划 分 地 基 复 杂 程 度 地 基 土 土 性 软 弱 程 度 和 水 文 地 质 条 件 2H 深 度 范 围 内 地 形 地 貌 很 复 杂 ; 地 基 与 边 坡 的 岩 土 性 质 较 差, 存 在 松 填 土 软 土 膨 胀 土 岩 溶 等 特 殊 性 岩 土 且 需 要 专 门 治 理 ; 坑 底 存 在 厚 度 较 大 的 粉 土 或 砂 土 且 隔 水 帷 幕 无 法 隔 断 ; 存 在 大 面 积 厚 层 松 散 填 土 暗 塘 或 者 暗 沟 分 布 ( 需 要 量 化 一 下 ); 不 良 地 质 现 象 强 烈 发 育, 存 在 有 可 能 导 致 大 规 模 塌 方 的 软 弱 淤 泥 质 复 杂 的 薄 弱 层 ( 土 性 指 标 : 含 水 量 >55%, 静 探 比 贯 入 阻 力 <0.4MPa) 或 其 它 不 良 地 质 条 件, 对 基 坑 安 全 与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很 严 重 ; 地 表 水 ( 含 大 量 降 雨 ) 地 下 水 对 基 坑 的 影 响 较 大 需 要 进 行 专 门 治 理 ; 邻 近 江 河 边 ( 约 2.0 H 水 平 距 离 以 内 ) 并 有 水 力 联 系 ; 有 渗 透 性 较 大 的 含 水 层 并 存 在 微 承 压 水 或 承 压 水 ( 基 坑 影 响 深 度 范 围 以 内 ) 2H 深 度 范 围 内 地 形 地 貌 较 复 杂 ; 地 基 与 边 坡 的 岩 土 性 质 一 般, 特 殊 性 岩 土 且 不 需 要 专 门 治 理 ; 不 良 地 质 现 象 一 般 发 育, 对 基 坑 安 全 与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小 ; 中 等 存 在 软 ~ 可 塑 状 粘 性 土 或 厚 度 不 大 ( 厚 度 小 于 2.0m) 的 软 土 与 膨 胀 土, 对 基 坑 安 全 与 周 围 环 境 有 一 定 影 响 地 表 水 ( 含 大 量 降 雨 ) 地 下 水 对 基 坑 的 影 响 较 小, 不 需 要 进 行 专 门 治 理 ; 离 江 河 边 有 一 定 距 离, 并 无 水 力 联 系 2H 深 度 范 围 内 地 形 地 貌 简 单 ; 不 良 地 质 现 象 不 发 育 ; 地 基 与 边 坡 的 岩 土 性 简 单 质 较 好 ; 无 暗 塘 或 者 暗 沟 分 布 ; 地 表 水 ( 含 大 量 降 雨 ) 地 下 水 对 基 坑 无 影 响 注 : 从 复 杂 程 度 开 始, 有 二 项 ( 含 二 项 ) 以 上, 最 先 符 合 该 等 级 标 准 者, 即 可 定 为 该 等 级 3.2.5 综 合 基 坑 工 程 安 全 等 级 周 边 环 境 等 级 和 地 基 复 杂 程 度 等 三 个 方 面, 基 坑 监 测 等 级 按 表 3.2.5 可 划 分 为 三 级 4

表 3.2.5 基 坑 工 程 监 测 等 级 基 坑 工 程 基 坑 工 程 监 测 等 级 安 全 等 级 周 边 环 境 等 级 地 基 复 杂 程 度 一 级 一 级 ~ 二 级 一 级 复 杂 ~ 中 等 二 级 二 级 ~ 三 级 一 级 ~ 二 级 中 等 ~ 简 单 三 级 三 级 三 级 简 单 注 :1 有 二 项 ( 含 二 项 ) 以 上, 最 先 符 合 该 等 级 标 准 者, 即 可 定 为 该 等 级 ; 2 当 符 合 两 个 监 测 等 级 时, 宜 按 周 边 环 境 高 一 等 级 考 虑 3.3 监 测 工 作 的 内 容 与 要 求 3.3.1 编 写 基 坑 工 程 监 测 方 案 前, 建 设 方 应 向 监 测 单 位 提 供 以 下 资 料 : 1 基 坑 工 程 支 护 结 构 设 计 施 工 图 ; 2 设 计 方 提 出 的 监 测 技 术 要 求 ; 3 岩 土 工 程 勘 察 报 告 ; 4 建 筑 基 坑 施 工 方 案 ; 5 基 坑 工 程 影 响 范 围 内 的 道 路 地 下 管 网 地 下 设 施 及 地 形 图 等 有 关 资 料 ; 6 周 边 建 ( 构 ) 筑 物 的 建 造 年 代 结 构 形 式 及 基 础 形 式 等 有 关 资 料 3.3.2 编 写 监 测 方 案 前, 监 测 单 位 在 现 场 踏 勘 资 料 收 集 阶 段 的 主 要 工 作 应 包 括 : 1 了 解 建 设 方 设 计 方 及 有 关 单 位 的 具 体 要 求 ; 2 收 集 和 熟 悉 岩 土 工 程 勘 察 资 料 水 文 与 气 象 资 料 地 下 工 程 和 基 坑 工 程 的 设 计 资 料 及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 或 者 项 目 管 理 规 划 ) 资 料 等 ; 3 收 集 基 坑 工 程 影 响 范 围 内 的 道 路 地 下 管 网 地 下 设 施 及 周 边 建 筑 物 的 原 始 状 况 和 使 用 现 状 等 有 关 资 料 必 要 时 可 采 用 拍 照 录 像 等 方 法 保 存 有 关 资 料 或 进 行 必 要 的 现 场 测 试 取 得 有 关 资 料, 作 为 施 工 前 的 档 案 资 料 调 查 范 围 以 基 坑 边 线 以 外 3 倍 基 坑 深 度 为 限 4 通 过 现 场 踏 勘, 复 核 相 关 资 料 与 现 场 状 况 的 关 系, 确 定 拟 监 测 项 目 现 场 实 施 的 可 行 性 5 了 解 相 邻 工 程 的 设 计 与 施 工 情 况 3.3.3 监 测 方 案 应 结 合 基 坑 工 程 的 实 际 情 况, 分 析 研 究 工 程 风 险 及 影 响 工 程 安 全 的 关 键 部 位 和 关 键 工 序, 有 针 对 性 地 进 行 编 制 监 测 方 案 宜 包 括 以 下 内 容 : 1 建 筑 基 坑 工 程 基 本 情 况 包 括 : 工 程 概 况 周 边 环 境 概 况 地 质 概 况 及 基 坑 工 程 监 测 平 面 布 置 图 等 ; 2 监 测 目 的 与 依 据 ; 3 监 测 范 围 和 基 坑 监 测 等 级 ; 4 基 准 点 与 工 作 基 点 的 布 设 ; 5 监 测 内 容 与 精 度 要 求 包 括 :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周 期 监 测 点 数 量 及 布 设 监 测 方 法 及 精 度 监 测 频 率 报 警 值 巡 视 检 查 内 容 等 ; 6 监 测 工 作 组 织 实 施 包 括 : 仪 器 设 备 仪 器 设 备 检 定 监 测 人 员 配 备 进 度 计 划 作 业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等 ; 7 异 常 情 况 下 的 监 测 措 施 ; 8 信 息 反 馈 与 处 理 措 施 包 括 : 监 测 信 息 的 采 集 分 析 和 处 理 要 求 工 序 管 理 及 信 息 反 馈 制 度 等 3.3.4 下 列 基 坑 工 程 的 监 测 方 案, 建 设 单 位 应 组 织 专 家 进 行 专 项 论 证, 建 设 设 计 施 工 监 理 及 监 测 单 位 的 项 目 负 责 人 应 参 加 论 证 1 安 全 等 级 为 一 级 的 基 坑 ; 5

2 距 基 坑 边 1.5 倍 基 坑 开 挖 深 度 范 围 内 或 燃 气 给 排 水 军 用 光 缆 等 重 要 管 线 ; 3 基 坑 外 边 缘 距 离 周 边 建 ( 构 ) 筑 物 小 于 3m; 4 距 基 坑 边 30m( 开 挖 深 度 超 过 10m 时,3 倍 开 挖 深 度 ) 范 围 内 有 地 铁 隧 道 人 防 等 重 要 工 程 设 施 ; 5 在 开 挖 影 响 范 围 内 有 厚 度 超 过 10m 的 淤 泥 及 淤 泥 质 土 地 下 承 压 水 砂 土 层 等 土 体 容 易 导 致 流 砂 管 涌 突 涌 等 现 象 的 地 质 环 境 条 件 ; 6 开 挖 面 积 大 于 20000m2; 7 围 护 支 撑 止 水 及 降 水 等 体 系 中 采 用 新 技 术 新 工 艺 和 新 材 料 的 一 二 级 基 坑 工 程 ; 8 发 生 险 情 事 故 后 重 新 组 织 施 工 的 基 坑 工 程 ; 9 其 他 需 要 论 证 的 基 坑 工 程 3.3.5 监 测 工 作 宜 按 照 下 列 步 骤 进 行 : 1 接 受 委 托 ; 2 现 场 踏 勘, 收 集 资 料 ; 3 制 定 监 测 方 案, 并 报 建 设 方 设 计 方 及 相 关 单 位 认 可 ; 4 监 测 点 设 置 与 验 收, 设 备 仪 器 和 元 器 件 校 验 与 验 收 ; 5 初 始 状 态 监 测 ; 6 现 场 监 测 ; 7 监 测 数 据 的 处 理 分 析 及 信 息 反 馈 ; 8 提 交 阶 段 性 监 测 结 果 和 报 告 ; 9 现 场 监 测 工 作 结 束 后, 提 交 完 整 的 监 测 资 料 3.3.6 监 测 范 围 宜 达 到 基 坑 边 线 外 2 倍 以 上 的 开 挖 深 度, 并 符 合 工 程 保 护 范 围 的 规 定, 或 按 工 程 设 计 要 求 确 定 3.3.7 监 测 单 位 应 及 时 开 展 周 边 环 境 巡 查, 应 对 周 边 建 ( 构 ) 筑 物 和 有 关 设 施 现 状 和 裂 缝 开 展 情 况 等 进 行 初 始 状 态 监 测, 并 详 细 记 录 或 拍 照 摄 像 前 期 巡 查 范 围 宜 达 到 基 坑 边 线 以 外 3 倍 开 挖 深 度, 在 基 坑 施 工 之 前 提 交 经 建 设 单 位 以 及 基 坑 周 边 相 邻 设 施 的 管 理 单 位 和 业 主 认 可 的 初 始 状 态 监 测 报 告 3.3.8 各 类 仪 器 设 备 在 埋 设 前 均 应 进 行 标 定, 各 种 测 量 仪 器 除 精 度 满 足 要 求 外, 应 定 期 由 法 定 计 量 单 位 进 行 检 验 校 正 3.3.9 监 测 单 位 应 该 严 格 实 施 监 测 方 案, 及 时 处 理 监 测 数 据, 并 将 监 测 结 果 与 评 价 及 时 反 馈 给 建 设 方 及 相 关 单 位, 当 监 测 数 据 达 到 监 测 报 警 值 时 必 须 立 即 通 报 建 设 方 及 相 关 单 位, 并 按 异 常 情 况 下 的 监 测 措 施 进 行 加 密 或 连 续 观 测 3.3.10 监 测 数 据 宜 自 动 连 续 采 集, 便 于 信 息 处 理 分 析 和 预 测 3.3.11 基 坑 设 计 发 生 重 大 变 更 时, 应 及 时 调 整 监 测 方 案 3.3.12 基 坑 工 程 监 测 期 间, 建 设 方 和 施 工 方 应 协 助 监 测 单 位 保 护 现 场 安 装 的 监 测 设 施 和 设 备, 一 经 破 坏, 由 监 测 单 位 负 责 恢 复 破 坏 部 位 的 监 测 3.3.13 基 坑 工 程 监 测 不 应 影 响 被 监 测 对 象 的 结 构 安 全 及 妨 碍 其 正 常 使 用 3.3.14 监 测 结 束 阶 段, 监 测 单 位 应 向 建 设 方 的 要 求 提 供 以 下 资 料 : 1 基 坑 工 程 监 测 方 案 ; 2 测 点 布 设 验 收 记 录 ; 3 阶 段 性 监 测 报 告 ; 4 监 测 总 结 报 告 6

4. 监 测 项 目 及 要 求 4.1 一 般 规 定 4.1.1 基 坑 工 程 的 现 场 监 测 应 采 用 仪 器 监 测 巡 视 检 查 远 程 视 频 等 多 种 手 段 相 结 合 的 综 合 方 法 4.1.2 基 坑 工 程 的 监 测 对 象 应 包 括 : 1 支 护 结 构 ; 2 地 下 水 状 况 ; 3 基 坑 底 部 及 周 边 土 体 ; 4 周 边 建 ( 构 ) 筑 物 ; 5 周 边 管 网 及 地 下 设 施 ; 6 周 边 重 要 的 道 路 ; 7 其 他 应 监 测 的 对 象 4.1.3 基 坑 开 挖 前 应 对 周 边 建 ( 构 ) 筑 物 重 要 道 路 和 有 关 地 下 管 网 及 设 施 的 现 状 进 行 施 工 前 的 调 查, 并 作 详 细 记 录, 必 要 情 况 下 可 拍 照 录 像, 对 纳 入 基 坑 监 测 网 的 各 周 边 环 境 监 测 点 进 行 初 始 状 态 监 测 获 取 初 始 值, 监 测 单 位 根 据 巡 查 资 料 与 初 始 监 测 成 果 编 制 初 始 状 态 监 测 报 告 4.1.4 基 坑 工 程 的 监 测 项 目 应 与 基 坑 工 程 设 计 及 施 工 方 案 相 结 合, 且 抓 住 关 键 部 位, 做 到 重 点 观 测 项 目 配 套, 形 成 有 效 完 整 的 监 测 系 统 4.2 仪 器 监 测 4.2.1 基 坑 工 程 仪 器 监 测 应 根 据 表 4.2.1 进 行 选 择 4.2.2 膨 胀 土 岩 溶 地 区 的 基 坑 监 测 项 目 应 提 高 一 级 执 行 4.2.3 当 基 坑 周 边 有 地 铁 隧 道 或 其 它 对 位 移 有 特 殊 要 求 的 建 筑 及 设 施 时, 监 测 项 目 应 与 有 关 管 理 部 门 或 单 位 协 商 确 定 4.3 巡 视 检 查 4.3.1 基 坑 工 程 施 工 和 使 用 期 内, 均 应 由 专 人 进 行 巡 视 检 查 4.3.2 基 坑 工 程 巡 视 检 查 的 主 要 内 容 应 符 合 表 4.3.2 的 规 定 4.3.3 巡 视 检 查 可 借 助 锤 钎 量 尺 放 大 镜 等 工 具 以 及 摄 像 和 摄 影 等 设 备 进 行, 并 应 详 细 记 录 自 然 条 件 支 护 结 构 施 工 工 况 周 边 环 境 监 测 设 施 等 的 巡 视 检 查 情 况 巡 视 检 查 记 录 应 及 时 整 理, 并 与 仪 器 监 测 数 据 进 行 综 合 分 析 如 发 现 异 常, 及 时 通 知 建 设 方 及 相 关 单 位 7

表 4.2.1 建 筑 基 坑 工 程 仪 器 监 测 项 目 表 序 号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等 级 一 级 二 级 三 级 1 围 护 结 构 ( 边 坡 ) 顶 部 水 平 位 移 应 测 应 测 应 测 2 围 护 结 构 ( 边 坡 ) 顶 部 竖 向 位 移 应 测 应 测 应 测 3 围 护 结 构 深 层 水 平 位 移 应 测 应 测 宜 测 4 土 体 深 层 水 平 位 移 应 测 应 测 宜 测 5 围 护 结 构 内 力 应 测 宜 测 可 测 6 支 撑 内 力 应 测 宜 测 可 测 7 立 柱 竖 向 位 移 应 测 宜 测 宜 测 8 立 柱 内 力 宜 测 可 测 可 测 9 锚 杆 内 力 应 测 应 测 宜 测 10 土 钉 内 力 宜 测 可 测 可 测 11 坑 底 隆 起 ( 回 弹 ) 宜 测 宜 测 可 测 12 围 护 结 构 侧 向 土 压 力 宜 测 可 测 可 测 13 孔 隙 水 压 力 宜 测 可 测 可 测 14 基 坑 外 应 测 应 测 应 测 地 下 水 位 15 基 坑 内 宜 测 宜 测 可 测 16 土 体 分 层 竖 向 位 移 宜 测 可 测 可 测 17 周 边 地 表 变 形 ( 竖 直 与 水 平 位 移 ) 应 测 应 测 宜 测 18 竖 向 位 移 应 测 应 测 应 测 19 周 边 建 ( 构 ) 筑 物 倾 斜 应 测 宜 测 可 测 20 水 平 位 移 应 测 宜 测 可 测 21 周 边 建 筑 地 表 裂 缝 应 测 应 测 应 测 22 周 边 地 下 管 网 变 形 应 测 应 测 应 测 注 :1 周 边 环 境 等 级 为 一 级 时, 周 边 环 境 监 测 项 目 按 基 坑 工 程 监 测 等 级 为 一 级 的 要 求 进 行 监 测 2 有 特 殊 要 求 的 工 程 项 目, 尚 应 根 据 建 设 方 及 相 关 单 位 的 特 殊 要 求 增 加 相 应 的 监 测 项 目 3 监 测 等 级 的 划 分 按 照 本 规 程 的 条 款 3.2.5 及 本 规 程 的 表 3.2.5 执 行 4 周 边 地 表 竖 向 位 移 周 边 建 ( 构 ) 筑 物 周 边 地 下 管 网 变 形 应 在 基 坑 开 挖 前 获 得 初 始 值, 以 便 与 后 期 监 测 数 据 对 比 8

基 坑 工 程 监 测 等 级 表 4.3.2 建 筑 基 坑 工 程 巡 视 检 查 内 容 一 级 二 级 三 级 支 护 结 构 施 工 工 况 周 边 环 境 监 测 设 施 巡 视 检 查 内 容 支 护 结 构 成 型 质 量 冠 梁 围 檩 支 撑 裂 缝 支 撑 立 柱 变 形 止 水 帷 幕 开 裂 渗 漏 墙 后 土 体 裂 隙 沉 陷 滑 移 基 坑 涌 土 流 沙 管 涌 开 挖 后 暴 露 的 实 际 土 质 情 况 与 勘 察 报 告 的 有 无 差 异 基 坑 开 挖 分 段 长 度 分 层 厚 度 锚 杆 设 置 是 否 与 设 计 一 致 地 表 水 地 下 水 状 态 基 坑 降 水 回 灌 设 施 运 转 情 况 基 坑 周 边 堆 载 情 况 周 边 管 道 破 损 泄 露 情 况 周 边 建 ( 构 ) 筑 物 裂 缝 周 边 道 路 ( 地 面 ) 裂 缝 沉 陷 邻 近 基 坑 及 建 ( 构 ) 筑 物 施 工 情 况 基 准 点 完 好 状 况 监 测 元 件 完 好 及 保 护 情 况 观 测 工 作 障 碍 物 开 挖 前 开 挖 后 开 挖 前 开 挖 后 开 挖 前 开 挖 后 应 应 应 检 检 检 查 查 查 应 应 应 检 检 检 查 查 查 应 应 应 应 应 应 检 检 检 检 检 检 查 查 查 查 查 查 应 应 应 应 应 应 检 检 检 检 检 检 查 查 查 查 查 查 9

5. 监 测 点 的 布 设 5.1 一 般 规 定 5.1.1 基 准 点 工 作 基 点 和 监 测 点 标 志 标 识 牌 布 设 方 法 宜 按 照 统 一 标 准, 可 参 照 附 录 A~C 5.1.2 基 准 点 应 预 先 布 设, 确 定 其 稳 定 后 方 可 开 始 观 测 稳 定 期 应 根 据 观 测 要 求 与 地 质 条 件 确 定, 不 宜 少 于 2 周 5.1.3 基 准 点 应 定 期 检 核, 频 率 不 低 于 1 次 / 月 当 发 现 基 准 点 被 扰 动 或 破 坏 时, 应 使 用 相 邻 基 准 点 代 替 被 破 坏 基 准 点, 并 重 新 布 设, 且 应 及 时 上 报 建 设 及 相 关 单 位 5.1.4 监 测 点 的 布 设 应 充 分 考 虑 基 坑 岩 土 情 况 支 护 结 构 的 安 全 等 级 以 及 施 工 进 度 期 限 等 因 素, 布 置 在 内 力 及 变 形 关 键 特 征 点 上 并 满 足 监 控 要 求, 最 大 程 度 地 反 映 监 测 对 象 的 实 际 状 态 及 其 变 化 趋 势 5.1.5 监 测 点 标 志 应 稳 固 明 显 结 构 合 理, 监 测 点 位 置 宜 避 开 障 碍 物, 便 于 观 测, 不 应 影 响 和 妨 碍 监 测 对 象 的 正 常 受 力 和 使 用, 并 减 小 对 施 工 作 业 的 不 利 影 响 5.1.6 监 测 点 应 设 置 保 护 装 置 与 警 示 标 识, 并 加 强 对 监 测 点 的 保 护 5.1.7 内 力 监 测 传 感 器 埋 设 前 应 进 行 标 定 与 编 号, 埋 设 后 传 感 器 导 线 应 引 至 适 宜 监 测 操 作 处, 导 线 应 连 接 牢 固, 对 引 出 的 导 线 接 头 进 行 防 水 防 潮 及 绝 缘 处 理, 并 做 好 导 线 端 部 的 编 号 与 防 护 措 施 5.1.8 监 测 点 布 设 阶 段, 对 于 被 破 坏 后 难 以 恢 复 的 监 测 点, 应 按 设 计 数 量 1.2 倍 进 行 布 设 5.1.9 在 施 工 监 测 过 程 中, 各 监 测 项 目 有 效 监 测 点 数 量 不 应 少 于 设 计 数 量 的 80%, 重 要 部 位 如 基 坑 四 边 中 部 及 阳 角 的 位 移 点 支 护 结 构 的 主 要 受 力 处 和 变 形 较 大 处 的 监 测 点 周 边 建 ( 构 ) 筑 物 的 大 角 处 的 位 移 点 等 不 得 缺 失, 如 有 缺 失, 应 立 即 补 设, 且 监 测 报 告 应 反 映 前 期 监 测 结 果 5.1.10 各 项 目 监 测 点 宜 布 设 在 垂 直 基 坑 边 方 向 的 同 一 剖 面 上 5.1.11 监 测 点 原 则 上 不 得 变 更, 确 实 需 要 变 更 时, 应 有 建 设 设 计 施 工 监 理 监 测 等 单 位 确 认 的 变 更 手 续 5.1.12 基 坑 围 护 墙 侧 边 中 部 阳 角 处 围 护 结 构 受 力 和 变 形 较 大 处 宜 布 置 监 测 点, 周 边 有 重 点 监 护 对 象 处 应 加 密 观 测 点 当 基 坑 的 设 计 与 施 工 对 监 测 点 布 置 有 特 殊 要 求 时, 应 按 设 计 与 施 工 要 求 确 定 5.1.13 历 史 文 物 近 代 优 秀 建 筑 重 要 管 线 地 铁 隧 道 等 重 要 保 护 对 象 的 监 测 点 布 设, 尚 应 满 足 有 关 部 门 的 技 术 要 求 5.1.14 各 项 目 监 测 点 应 采 用 统 一 编 号, 编 号 应 由 监 测 项 目 代 码 与 监 测 点 序 号 组 成 监 测 项 目 代 码 如 表 5.1.14 所 示 : 5.1.15 监 测 点 布 设 完 成 后, 应 由 建 设 设 计 施 工 监 理 监 测 等 单 位 联 合 进 行 检 查 验 收, 验 收 内 容 如 下 : 1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点 数 量 和 布 设 方 法 是 否 严 格 按 照 监 测 方 案 的 要 求 进 行 ; 2 监 测 点 及 元 器 件 是 否 采 用 成 品 件 ; 3 埋 设 的 监 测 点 是 否 已 做 好 标 识 并 采 取 有 效 保 护 措 施 5.2 基 坑 及 支 护 结 构 监 测 点 布 置 5.2.1 支 护 结 构 或 基 坑 边 坡 顶 部 水 平 和 竖 向 位 移 监 测 点 布 置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监 测 点 应 沿 基 坑 边 中 部 阳 角 部 位 及 周 边 荷 载 较 大 部 位 布 置, 宜 设 置 在 围 护 结 构 的 冠 梁 或 边 坡 顶 上 ; 2 围 护 结 构 顶 部 水 平 和 竖 向 位 移 监 测 点 宜 为 共 用 点, 监 测 点 间 距 不 宜 大 于 20m, 每 边 监 测 点 不 少 于 3 个, 且 关 键 部 位 宜 适 当 加 密 10

3 宜 布 置 在 两 根 支 撑 中 间 部 位 4 宜 布 置 在 围 护 墙 侧 向 变 形 ( 测 斜 ) 监 测 点 处 表 5.1.14 监 测 项 目 代 码 监 测 项 目 代 码 备 注 围 护 桩 ( 墙 ) 边 坡 顶 部 水 平 位 移 QH 水 平 位 移 监 测 点 和 竖 向 围 护 桩 ( 墙 ) 边 坡 顶 部 竖 向 位 移 QV 位 移 监 测 点 为 相 同 点 时, 可 用 QX 深 层 水 平 位 移 CH 围 护 桩 ( 墙 ) 内 力 QF 支 撑 内 力 ZF 立 柱 内 力 LF 锚 杆 ( 索 ) 内 力 MF 土 钉 内 力 TF 坑 底 隆 起 ( 回 弹 ) DR 土 压 力 TP 孔 隙 水 压 力 SP 地 下 水 位 SW 土 体 分 层 竖 向 位 移 FV 立 柱 竖 向 位 移 LV 倾 斜 LQ 周 边 地 表 沉 降 BV 裂 缝 BF 竖 向 位 移 JV 水 平 位 移 监 测 点 和 竖 向 位 移 周 边 建 ( 构 ) 水 平 位 移 JH 监 测 点 为 同 一 点 时, 可 用 JX 筑 物 倾 斜 JQ 裂 缝 JF 给 水 管 线 GJ 雨 水 管 线 GY 污 水 管 线 GW 周 边 管 线 变 形 电 力 管 线 GD 周 边 管 线 变 形 监 测 点 未 作 详 燃 气 管 线 GR 细 分 类 时, 可 用 GX 通 讯 管 线 GT 工 业 管 线 GG 石 油 管 线 GS 不 明 管 线 GB 5.2.2 围 护 结 构 或 土 体 深 层 水 平 位 移 监 测 点 的 布 置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监 测 点 宜 布 置 在 围 护 结 构 墙 体 的 中 部 阳 角 处 及 有 代 表 性 的 部 位, 布 置 间 距 宜 为 20~50m, 每 边 监 测 点 至 少 应 设 1 个, 关 键 部 位 应 适 当 加 密 ; 2 测 斜 管 宜 采 用 PVC 工 程 塑 料 管 或 铝 合 金 管, 管 内 应 有 两 组 互 相 平 行 的 纵 向 导 槽 ; 3 用 测 斜 仪 观 测 深 层 水 平 位 移 时, 当 测 斜 管 埋 设 于 围 护 结 构 体 内, 测 斜 管 布 置 深 度 不 应 小 于 围 护 结 构 的 入 土 深 度 ; 当 测 斜 管 埋 设 于 土 体 中, 测 斜 管 布 置 深 度 不 应 小 于 基 坑 开 挖 深 度 的 1.5 倍, 并 应 大 于 围 护 结 构 的 深 度, 若 以 测 斜 管 底 为 固 定 起 算 点 时, 管 底 应 嵌 入 到 稳 定 的 土 层 2~3m; 4 埋 设 前 应 检 查 测 斜 管 质 量, 测 斜 管 连 接 时 应 保 证 上 下 管 段 的 导 槽 相 互 对 准 顺 畅, 测 斜 管 中 的 一 对 槽 口 应 自 上 而 下 始 终 垂 直 于 基 坑 边 缘, 各 段 接 头 及 管 底 应 保 证 密 封 ; 11

5 当 采 用 钻 孔 法 埋 设 时, 测 斜 管 与 钻 孔 之 间 的 孔 隙 应 填 充 密 实 ; 6 应 对 测 斜 管 的 接 口 位 置 精 确 计 算, 避 免 接 口 位 置 设 在 探 头 滑 轮 停 留 处 5.2.3 围 护 墙 内 力 监 测 点 的 布 置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围 护 墙 内 力 监 测 点 应 布 置 在 受 力 较 复 杂 弯 矩 较 大 且 有 代 表 性 的 部 位 ; 2 监 测 点 平 面 间 距 宜 为 20m~50m, 且 每 侧 边 监 测 点 至 少 1 个 ; 3 竖 直 方 向 监 测 点 宜 布 置 在 支 撑 点 锚 拉 位 置 弯 矩 较 大 处, 竖 向 间 距 宜 为 2m~4m 5.2.4 支 撑 内 力 监 测 点 的 布 置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监 测 点 宜 设 置 在 支 撑 内 力 较 大 或 在 整 个 支 撑 系 统 中 起 控 制 作 用 的 杆 件 上 2 每 层 支 撑 的 内 力 监 测 点 不 应 少 于 3 个, 各 层 支 撑 的 监 测 点 位 置 在 竖 向 上 宜 保 持 一 致 3 钢 支 撑 采 用 测 力 计 监 测 时, 监 测 截 面 宜 选 择 在 支 撑 的 端 头 ; 采 用 应 力 计 或 应 变 计 监 测 时, 监 测 截 面 宜 选 择 在 支 撑 中 部 或 两 支 点 间 1/3 部 位 ; 混 凝 土 支 撑 的 监 测 截 面 宜 选 择 在 两 支 点 间 1/3 部 位, 并 避 开 节 点 位 置 4 每 个 监 测 截 面 内 传 感 器 埋 设 数 量 不 应 少 于 4 个, 具 体 数 量 及 布 设 应 满 足 不 同 传 感 器 监 测 要 求 5.2.5 立 柱 竖 向 位 移 监 测 点 的 布 置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立 柱 的 竖 向 位 移 监 测 点 宜 布 置 在 基 坑 中 部 多 根 支 撑 交 汇 处 施 工 栈 桥 下 及 地 质 条 件 复 杂 处 的 立 柱 上 2 监 测 点 不 应 少 于 立 柱 总 根 数 的 5%, 逆 作 法 施 工 的 基 坑 不 应 少 于 10%, 且 均 不 应 少 于 3 根 3 立 柱 的 内 力 监 测 点 宜 布 置 在 受 力 较 大 的 立 柱 上, 位 置 宜 设 在 坑 底 以 上 各 层 立 柱 下 部 的 1/3 部 位 4 每 个 监 测 截 面 内 传 感 器 埋 设 数 量 不 应 少 于 4 个 且 沿 最 大 受 力 方 向 分 布 5.2.6 锚 杆 ( 索 ) 内 力 监 测 点 的 布 置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监 测 点 应 选 择 在 受 力 较 大 且 有 代 表 性 的 位 置, 宜 布 置 在 基 坑 每 边 中 部 阳 角 处 和 地 质 条 件 复 杂 的 区 域 ; 2 每 层 监 测 点 应 按 锚 杆 总 数 的 1%~3% 布 置, 且 不 应 少 于 3 个 ; 3 每 层 监 测 点 在 竖 向 上 的 位 置 宜 保 持 一 致, 每 根 杆 体 上 的 测 试 点 应 设 置 在 锚 头 附 近 和 受 力 有 代 表 性 的 位 置 5.2.7 土 钉 内 力 监 测 点 布 置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监 测 点 应 沿 基 坑 周 边 布 置, 宜 布 置 在 基 坑 各 边 中 部 阳 角 处 和 地 质 条 件 复 杂 的 区 段 ; 2 各 层 监 测 点 位 置 在 竖 向 上 宜 保 持 一 致 ; 3 监 测 点 水 平 间 距 不 宜 大 于 30m, 每 层 监 测 点 数 量 不 应 小 于 3 个 ; 4 每 根 杆 件 上 的 测 试 点 应 设 置 在 锚 头 附 近 或 受 力 有 代 表 性 的 位 置 ; 5 专 用 测 力 计 应 力 计 或 应 变 计 的 安 装 应 符 合 安 装 技 术 要 求, 宜 采 用 螺 纹 或 对 焊 连 接 传 感 器 与 杆 体 需 要 对 焊 的 传 感 器, 应 在 冷 却 状 态 下 进 行 对 焊 5.2.8 坑 底 隆 起 ( 回 弹 ) 监 测 点 的 布 置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监 测 点 宜 按 纵 剖 面 或 横 剖 面 布 置, 剖 面 应 选 择 在 基 坑 中 部 以 及 其 他 能 反 映 变 形 特 征 的 位 置 ; 2 监 测 剖 面 间 距 宜 为 20m~50m, 剖 面 数 量 不 应 少 于 2 个 ; 3 同 一 剖 面 上 监 测 点 横 向 间 距 宜 为 10m~30m, 数 量 不 宜 少 于 3 个 ; 4 回 弹 点 测 标 应 在 基 坑 开 挖 前 预 先 埋 设 到 基 坑 底 面 的 设 计 标 高 下 20~30cm 处, 回 弹 点 的 测 标 要 埋 设 稳 定 牢 固 且 便 于 观 测 5.2.9 围 护 结 构 侧 向 土 压 力 监 测 点 的 布 置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监 测 点 应 布 置 在 围 护 结 构 外 侧 受 力 土 质 条 件 变 化 较 大 或 其 他 有 代 表 性 的 部 位 ; 2 平 面 布 置 上 基 坑 每 边 监 测 点 不 宜 少 于 2 个, 间 距 宜 为 20m~50m; 3 竖 向 布 置 上 监 测 点 间 距 宜 为 2m~5m, 中 下 部 宜 加 密 ; 4 当 按 土 层 分 类 情 况 布 设 时, 每 层 应 至 少 布 设 1 个 测 点, 且 宜 布 置 在 各 土 层 的 中 部 ; 5 土 压 力 计 埋 设 可 采 用 埋 入 式 或 边 界 式, 埋 设 时 受 力 面 与 所 监 测 的 压 力 方 向 垂 直 并 紧 贴 被 监 测 对 12

象, 埋 设 过 程 中 应 有 土 压 力 膜 保 护 措 施 ; 6 采 用 钻 孔 法 埋 设 时, 回 填 应 均 匀 密 实, 且 回 填 材 料 宜 与 周 围 土 性 一 致 5.2.10 孔 隙 水 压 力 监 测 点 布 置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监 测 点 宜 布 置 在 水 压 力 变 化 影 响 深 度 范 围 内 基 坑 受 力 显 著 变 形 较 大 或 有 代 表 性 的 部 位 ; 2 按 土 层 分 布 情 况 布 设, 竖 向 间 距 宜 为 2m~5m, 涉 及 多 层 承 压 水 层 时 应 适 当 加 密, 监 测 点 数 量 不 宜 少 于 3 个 ; 3 孔 隙 水 压 力 计 埋 设 应 在 基 坑 施 工 前 2~3 周 埋 设, 埋 设 方 法 可 采 用 钻 孔 法 压 入 法 填 埋 法 等 当 在 同 一 监 测 孔 内 埋 设 多 个 孔 隙 水 压 力 计 时, 宜 采 用 钻 孔 法 ; 当 在 软 弱 土 层 中 埋 设 单 个 孔 隙 水 压 力 计 时, 宜 采 用 压 入 法 ; 在 填 方 工 程 中, 宜 采 用 填 埋 法 ; 4 孔 隙 水 压 力 计 应 浸 泡 饱 和, 排 除 透 水 石 中 的 气 泡, 保 证 探 头 周 围 填 砂 渗 水 通 畅 和 透 水 石 不 堵 塞, 阻 止 上 下 水 层 贯 通 孔 隙 水 压 力 计 周 边 应 回 填 透 水 填 料 ; 5 监 测 孔 应 采 用 隔 水 填 料 填 实 封 严, 封 孔 填 料 宜 采 用 直 径 10mm~20mm 的 干 燥 膨 润 土 球 ; 6 采 用 钻 孔 法 埋 设 时, 钻 孔 直 径 宜 为 110mm~130mm, 不 宜 使 用 泥 浆 护 壁 成 孔, 钻 孔 完 成 后 用 清 水 洗 孔, 钻 孔 应 圆 直 干 净 ; 7 当 同 一 监 测 孔 内 埋 设 多 个 孔 隙 水 压 力 计 时, 其 间 隔 不 应 小 于 1m, 并 采 取 措 施 确 保 上 下 水 层 的 封 闭 隔 离 5.2.11 基 坑 外 地 下 水 位 监 测 点 的 布 置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监 测 点 应 沿 基 坑 被 保 护 对 象 的 周 边 或 在 两 者 之 间 布 置, 宜 布 置 在 邻 近 搅 拌 桩 施 工 搭 接 处 转 角 处 相 邻 建 ( 构 ) 筑 物 处 地 下 管 线 相 对 密 集 处 当 有 止 水 帷 幕 时, 宜 布 设 在 止 水 帷 幕 外 侧 约 2m 处 ; 2 监 测 点 间 距 宜 为 20m~50m, 水 文 地 质 条 件 复 杂 处 应 适 当 加 密 ; 3 水 位 观 测 管 埋 置 深 度 应 控 制 在 地 下 水 位 以 下 3m~5m, 并 满 足 设 计 要 求, 对 需 要 降 低 微 承 压 水 或 承 压 水 水 位 的 基 坑 工 程, 监 测 点 宜 布 设 在 相 邻 降 压 井 中 间 部 位, 间 距 宜 为 30m~60m, 每 边 监 测 点 不 应 少 于 1 个 承 压 水 水 位 监 测 管 的 滤 管 应 埋 设 在 所 测 的 承 压 含 水 层 中, 深 度 应 能 反 映 承 压 水 水 位 变 化 滤 管 段 以 上 应 采 用 不 透 水 材 料 密 封 至 孔 口 ; 4 回 灌 井 点 观 测 井 应 设 置 在 回 灌 井 点 与 被 保 护 对 象 之 间 5.2.12 基 坑 内 地 下 水 位 监 测 点 的 布 置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当 采 用 深 井 降 水 时, 水 位 监 测 点 宜 布 置 在 基 坑 中 央 和 两 相 邻 降 水 井 的 中 间 部 位, 当 采 用 轻 型 井 点 喷 射 井 点 降 水 时, 水 位 监 测 点 宜 布 置 在 基 坑 中 央 和 周 边 拐 角 处, 监 测 点 数 量 应 视 具 体 情 况 确 定 ; 2 水 位 监 测 管 的 埋 置 深 度 ( 管 底 标 高 ) 应 在 最 低 设 计 水 位 之 下 3m~5m 对 于 需 要 降 低 承 压 水 水 位 的 基 坑 工 程, 水 位 监 测 管 埋 置 深 度 应 满 足 降 水 设 计 要 求 ; 3 潜 水 水 位 管 埋 设 时, 钻 孔 孔 径 不 应 小 于 110mm, 水 位 管 直 径 宜 为 50~70mm, 水 位 管 滤 管 段 以 上 应 用 膨 润 土 球 封 至 孔 口, 滤 管 长 度 应 满 足 量 测 要 求 ; 4 对 需 要 降 低 微 承 压 水 或 承 压 水 水 位 的 基 坑 工 程, 监 测 点 宜 布 设 在 相 邻 降 压 井 中 间 部 位, 间 距 宜 为 30m~60m, 每 边 监 测 点 不 应 少 于 1 个 承 压 水 水 位 监 测 管 的 滤 管 应 埋 设 在 所 测 的 承 压 含 水 层 中, 深 度 应 能 反 映 承 压 水 水 位 变 化 滤 管 段 以 上 应 采 用 不 透 水 材 料 密 封 至 孔 口 ; 5 水 位 管 宜 在 工 程 开 始 降 水 前 至 少 1 周 埋 设 5.2.13 钢 筋 应 力 计 安 装 布 设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钢 筋 应 力 计 应 尽 量 焊 接 在 同 一 直 径 的 受 力 钢 筋 上, 并 保 持 在 同 一 轴 线 上 ; 2 钢 筋 应 力 计 的 焊 接 可 采 用 对 焊 坡 口 焊 熔 槽 焊 当 钢 筋 直 径 大 于 28mm 时, 不 宜 采 用 对 焊 焊 接 ; 3 焊 接 过 程 中, 钢 筋 应 力 计 部 位 的 温 度 应 低 于 60 5.2.14 应 变 计 安 装 布 设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粘 贴 应 变 计 部 位 应 使 用 丙 酮 等 有 机 溶 剂 清 除 试 件 表 面 油 污 ; 表 面 粗 糙 不 平 时, 宜 用 细 砂 轮 或 砂 纸 磨 平, 再 用 丙 酮 等 有 机 溶 剂 清 除 表 面 残 留 磨 屑 ; 13

2 宜 在 试 件 上 划 制 两 根 光 滑 清 楚 且 互 相 垂 直 交 叉 的 定 位 线, 应 使 应 变 计 基 底 上 的 轴 线 标 记 与 其 对 准 后 粘 贴 5.2.15 轴 力 计 安 装 布 设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应 采 用 专 用 轴 力 安 装 架 固 定 轴 力 计, 将 安 装 架 圆 形 钢 筒 上 设 有 开 槽 的 端 面 与 支 撑 固 定 端 的 钢 板 焊 接 牢 固 ; 2 焊 接 时 应 将 钢 结 构 中 心 轴 线 与 安 装 中 心 点 对 齐, 保 证 各 接 触 面 平 整, 支 护 结 构 受 力 状 态 通 过 轴 力 计 正 常 传 递 ; 3 焊 接 冷 却 后, 应 将 轴 力 计 推 入 安 装 架 圆 形 钢 筒 内, 并 用 螺 丝 将 轴 力 计 固 定 在 安 装 架 上 ; 4 钢 结 构 吊 装 前, 应 将 轴 力 计 的 电 缆 绑 在 安 装 架 两 翅 膀 内 侧, 防 止 吊 装 过 程 中 的 损 伤 5.2.16 光 纤 传 感 器 安 装 布 设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应 先 将 光 纤 传 感 器 埋 入 与 工 程 材 料 一 致 的 小 型 预 制 件 中, 再 埋 入 工 程 结 构 中 ; 2 钢 筋 混 凝 土 结 构 中, 宜 将 光 纤 传 感 器 黏 结 到 钢 筋 上, 以 钢 筋 受 力 变 形 反 映 结 构 内 部 应 力 应 变 状 态 ; 3 应 先 用 小 导 管 保 护 光 纤 传 感 器, 在 黏 结 剂 固 化 前 将 导 管 拔 出 5.3 基 坑 周 边 环 境 监 测 点 布 置 5.3.1 从 基 坑 边 缘 以 外 1~3 倍 基 坑 开 挖 深 度 范 围 内 需 要 保 护 的 周 边 环 境 应 作 为 监 测 对 象, 必 要 时 尚 应 扩 大 监 测 范 围 5.3.2 建 ( 构 ) 筑 物 监 测 点 的 布 置 应 能 够 反 应 建 ( 构 ) 筑 物 的 变 形 特 征, 并 满 足 相 关 规 范 要 求 位 于 重 要 保 护 对 象 ( 如 地 铁 上 游 引 水 合 流 污 水 等 ) 安 全 保 护 区 范 围 内 的 监 测 点 的 布 置, 尚 应 满 足 相 关 部 门 的 技 术 要 求 5.3.3 建 ( 构 ) 筑 物 竖 向 与 水 平 位 移 监 测 点 的 布 置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监 测 点 应 布 置 在 建 ( 构 ) 筑 物 四 角 沿 外 墙 每 隔 10m~15m 处 或 每 隔 2~3 根 柱 基 上, 且 每 边 不 少 于 3 个 ; 2 不 同 地 基 或 基 础 的 分 界 处 应 设 置 监 测 点 ; 3 不 同 结 构 形 式 的 分 界 处 应 设 置 监 测 点 ; 4 变 形 缝 或 严 重 开 裂 处 的 两 侧 应 设 置 监 测 点 ; 5 新 旧 建 ( 构 ) 筑 物 或 高 低 建 ( 构 ) 筑 物 交 接 处 的 两 侧 应 设 置 监 测 点 ; 6 烟 囱 水 塔 大 型 储 仓 罐 和 高 层 建 ( 构 ) 筑 等 高 耸 构 筑 物 基 础 轴 线 的 对 称 部 位 应 设 置 监 测 点, 且 每 一 建 ( 构 ) 筑 物 不 得 少 于 4 个 ; 7 独 立 基 础 的 建 ( 构 ) 筑 物 监 测 点 宜 布 置 在 受 力 柱 上 ; 8 文 物 古 建 筑 近 代 优 秀 建 筑 城 市 标 志 性 建 筑 等 风 险 等 级 较 高 的 建 ( 构 ) 物 应 适 当 增 加 监 测 点 数 量 ; 9 监 测 点 宜 布 设 于 通 视 良 好, 不 易 破 坏 的 地 方 5.3.4 建 ( 构 ) 筑 物 倾 斜 监 测 点 的 布 置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监 测 点 宜 布 置 在 建 ( 构 ) 筑 物 角 点 变 形 缝 两 侧 的 承 重 柱 或 墙 上 ; 2 监 测 点 应 沿 主 体 顶 部 底 部 对 应 布 设, 上 下 监 测 点 应 布 置 在 同 一 竖 直 线 上, 必 要 时 中 部 加 密 ; 3 当 采 用 铅 锤 观 测 法 激 光 铅 直 仪 观 测 法 时, 应 保 证 上 下 测 点 之 间 具 有 一 定 的 通 视 条 件, 下 部 监 测 点 为 测 站 时, 上 部 必 须 安 置 接 收 靶 ; 4 当 采 用 经 纬 仪 或 全 站 仪 观 测 时, 仪 器 设 置 位 置 与 监 测 点 的 距 离 宜 为 上 下 点 高 差 的 1.5~2 倍 ; 5 每 栋 建 ( 构 ) 筑 物 倾 斜 监 测 点 不 宜 少 于 2 组, 每 组 2 个 监 测 点 ; 6 当 采 用 精 密 水 准 观 测 时, 由 基 础 的 差 异 沉 降 推 算 建 筑 倾 斜, 可 按 5.3.2 有 关 规 定 成 对 布 置 5.3.5 周 边 建 ( 构 ) 筑 物 与 地 表 裂 缝 监 测 点 布 设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基 坑 开 挖 前 对 基 坑 开 挖 影 响 范 围 内 的 建 ( 构 ) 筑 物 裂 缝 进 行 现 场 目 测 调 查 并 记 录, 必 要 时 可 采 14

用 仪 器 量 测, 对 典 型 裂 缝 应 布 置 监 测 点 并 量 测 其 初 始 值 2 应 选 择 有 代 表 性 的 裂 缝 布 设 监 测 点 ; 每 条 裂 缝 监 测 点 应 不 少 于 2 个, 每 个 监 测 点 宜 采 用 一 组 监 测 标 志, 每 组 监 测 标 志 应 使 用 2 个 对 应 的 标 志 分 别 设 在 裂 缝 两 侧, 且 连 线 垂 直 于 裂 缝 3 在 基 坑 施 工 期 间, 当 发 现 新 裂 缝 或 原 有 裂 缝 有 增 大 趋 势 时, 应 及 时 增 设 监 测 点 ; 5.3.6 周 边 地 表 水 平 竖 向 位 移 监 测 点 的 布 置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监 测 点 布 设 范 围 不 应 小 于 3 倍 基 坑 开 挖 深 度 ; 2 监 测 点 宜 按 监 测 剖 面 设 置 在 坑 边 中 部 或 其 他 有 代 表 性 的 部 位, 并 与 基 坑 边 线 垂 直, 必 要 时 可 增 加 纵 向 剖 面, 剖 面 间 距 宜 为 30m~50m, 监 测 剖 面 数 量 视 具 体 情 况 确 定, 每 侧 边 剖 面 数 至 少 1 个 ; 3 每 个 监 测 剖 面 上 的 监 测 点 数 量 不 宜 少 于 5 个, 其 间 距 不 宜 大 于 4m, 由 内 向 外 先 密 后 疏 布 设 5.3.7 周 边 地 表 裂 缝 监 测 点 布 置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基 坑 施 工 前 应 对 基 坑 影 响 范 围 内 的 地 表 道 路 出 现 的 裂 缝 现 场 状 况 进 行 巡 视 调 查 记 录, 必 要 时 可 进 行 拍 照 记 录 ; 2 有 代 表 性 的 裂 缝 要 布 设 监 测 点 并 用 仪 器 量 测 其 初 始 值 ; 3 基 坑 施 工 过 程 中 出 现 的 新 裂 缝 应 进 行 现 场 记 录 并 增 设 监 测 点 ; 5.3.8 周 边 管 线 监 测 点 布 设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地 下 管 网 的 监 测 应 根 据 各 管 线 年 代 类 型 材 质 尺 寸 接 口 形 式 埋 设 方 式 及 现 状 等 情 况, 综 合 确 定 监 测 点 的 布 设 位 置 与 方 法 ; 2 监 测 点 宜 布 置 在 管 网 的 节 点 转 角 点 接 口 处 及 变 形 曲 率 较 大 部 位 的 内 外 侧, 监 测 点 平 面 间 距 宜 为 15m~25m, 并 宜 延 伸 至 基 坑 边 缘 以 外 1~3 倍 基 坑 开 挖 深 度 范 围 内 的 管 线 ; 3 供 水 管 道 煤 气 等 压 力 管 网 宜 设 置 直 接 监 测 点, 直 接 监 测 点 宜 设 置 在 管 道 阀 门 开 关 抽 气 孔 和 检 查 井 上, 具 体 布 设 宜 采 用 抱 箍 法 和 套 管 法 4 在 无 法 设 置 直 接 监 测 点 的 部 位, 可 采 用 埋 设 套 管 法 或 模 拟 式 测 点 法 设 置 间 接 监 测 点 5.3.9 土 体 分 层 竖 向 位 移 监 测 点 布 置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监 测 孔 应 布 置 在 靠 近 被 保 护 对 象 且 有 代 表 性 的 部 位, 数 量 应 视 具 体 情 况 确 定 ; 2 监 测 点 在 竖 向 上 宜 布 置 在 各 土 层 分 界 面 上, 也 可 以 等 间 距 设 置, 在 厚 度 较 大 土 层 中 部 应 适 当 加 密 ; 3 监 测 点 布 置 深 度 宜 大 于 2.5 倍 基 坑 开 挖 深 度, 且 不 应 小 于 基 坑 围 护 结 构 以 下 5m~10m 4 一 孔 多 标 时 宜 采 用 磁 环 式 分 层 沉 降 标, 一 孔 一 标 时 宜 采 用 深 层 沉 降 标 5 磁 环 式 分 层 沉 降 标 或 深 层 沉 降 标 应 在 基 坑 开 挖 前 至 少 1 周 埋 设 沉 降 磁 环 应 通 过 钻 孔 和 分 层 沉 降 管 进 行 定 位 埋 设, 应 保 证 沉 降 管 安 置 到 位 后 与 土 层 密 贴 牢 固 15

6. 监 测 方 法 及 精 度 要 求 6.1 一 般 规 定 6.1.1 监 测 单 位 应 综 合 考 虑 岩 土 条 件 支 护 结 构 的 安 全 等 级 现 场 环 境 设 计 要 求 本 地 经 验 方 法 适 用 性 等 因 素, 确 定 合 理 可 靠 的 监 测 方 法 6.1.2 变 形 测 量 点 宜 分 为 基 准 点 工 作 基 点 和 变 形 监 测 点 基 准 点 工 作 基 点 的 布 设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基 准 点 应 埋 设 在 基 坑 影 响 范 围 外, 每 个 基 坑 工 程 应 不 少 于 3 个 稳 固 可 靠 的 点 作 为 基 准 点 2 工 作 基 点 应 选 在 相 对 稳 定 和 方 便 使 用 的 位 置 在 通 视 良 好 距 离 较 近 或 观 测 项 目 较 少 的 情 况 下, 基 准 点 可 直 接 当 作 工 作 基 点 使 用 3 水 平 位 移 监 测 基 准 点 和 一 级 基 坑 的 工 作 基 点 宜 设 置 具 有 强 制 对 中 的 观 测 墩, 基 准 点 的 埋 设 要 求 应 符 合 建 筑 变 形 测 量 规 范 JGJ8 的 规 定 4 监 测 期 间, 应 定 期 检 查 基 准 点 和 工 作 基 点 的 稳 定 性, 并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确 保 其 正 常 使 用 6.1.3 监 测 单 位 应 严 格 按 照 监 测 方 案 进 行 监 测, 实 际 监 测 人 员 和 使 用 的 监 测 仪 器 及 元 器 件 应 与 监 测 方 案 一 致 监 测 仪 器 及 元 器 件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监 测 仪 器 及 元 器 件 应 满 足 监 测 精 度 和 量 程 的 要 求 且 具 有 良 好 的 稳 定 性 和 可 靠 性 ; 2 监 测 仪 器 应 在 计 量 检 定 有 效 期 内, 元 器 件 应 在 使 用 前 进 行 标 定, 校 核 记 录 和 标 定 资 料 齐 全 ; 3 监 测 过 程 中 应 加 强 对 监 测 仪 器 及 元 器 件 的 维 护 保 养 定 期 检 校 6.1.4 监 测 传 感 器 除 应 满 足 观 测 精 度 和 量 程 要 求 外, 还 应 满 足 下 列 要 求 : 1 与 量 测 的 介 质 特 性 相 匹 配, 具 有 良 好 的 稳 定 性 和 可 靠 性 ; 2 灵 敏 度 高 线 性 好 重 复 性 好 ; 3 性 能 稳 定 可 靠 漂 移 滞 后 误 差 小 ; 4 防 水 性 好, 抗 干 扰 能 力 强, 成 活 率 高 6.1.5 对 同 一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时 宜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采 用 相 同 的 观 测 路 线 和 观 测 方 法 ; 2 使 用 固 定 的 基 准 点 工 作 基 点 及 监 测 点 ; 3 使 用 同 一 监 测 仪 器 和 设 备 ; 4 固 定 监 测 人 员 ; 5 在 基 本 相 同 的 时 段 和 环 境 条 件 下 工 作 6.1.6 监 测 数 据 的 采 集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当 采 用 手 写 记 录 时, 应 使 用 标 准 的 监 测 记 录 表, 对 监 测 记 录 表 中 规 定 的 内 容, 均 应 做 详 细 记 录, 不 得 涂 改 和 转 抄 原 始 记 录 ; 2 当 采 用 信 息 化 监 测 时, 原 始 数 据 应 备 份 保 存, 数 据 处 理 结 果 应 及 时 远 程 传 输 至 相 关 单 位, 并 定 期 上 报 纸 质 监 测 成 果 6.1.7 监 测 数 据 宜 在 现 场 进 行 简 易 处 理, 当 发 现 数 据 异 常 时, 监 测 人 员 应 及 时 分 析 原 因, 必 要 时 应 进 行 复 测 6.1.8 当 监 测 成 果 出 现 异 常, 或 测 区 受 到 洪 水 地 震 爆 破 等 外 界 因 素 影 响 时, 应 及 时 进 行 基 准 点 检 核 6.1.9 围 护 桩 ( 墙 ) 顶 部 位 移 边 坡 顶 部 位 移 深 层 水 平 位 移 立 柱 竖 向 位 移 坑 底 隆 起 ( 回 弹 ) 土 体 分 层 竖 向 位 移 围 护 桩 ( 墙 ) 内 力 土 压 力 孔 隙 水 压 力 地 下 水 位 周 边 地 表 位 移 周 边 建 筑 及 管 线 变 形 等 监 测 项 目 的 初 始 观 测 应 在 基 坑 开 挖 前 进 行, 并 取 至 少 3 次 连 续 稳 定 观 测 值 的 平 均 值 作 为 初 始 值 ; 支 撑 内 力 立 柱 内 力 立 柱 倾 斜 锚 杆 ( 索 ) 及 土 钉 内 力 等 监 测 项 目 的 监 测 点 需 随 施 工 进 度 而 布 设, 初 始 观 测 应 在 监 测 点 布 设 后 进 行, 并 取 至 少 3 次 连 续 稳 定 观 测 值 的 平 均 值 作 为 初 始 值 16

6.1.10 监 测 新 技 术 新 方 法 应 用 前, 应 与 传 统 方 法 进 行 验 证, 且 监 测 精 度 应 符 合 本 规 程 的 规 定 6.2 水 平 位 移 监 测 6.2.1 水 平 位 移 监 测 等 级 划 分 应 根 据 基 坑 围 护 墙 ( 边 坡 ) 顶 部 基 坑 周 边 管 线 邻 近 建 筑 水 平 位 移 监 测 的 水 平 位 移 报 警 值 确 定, 应 符 合 表 6.2.1 的 规 定 表 6.2.1 水 平 位 移 监 测 精 度 要 求 允 许 累 计 值 40 D 水 平 位 D<20 20 D<40 D>60 D(mm) 60 移 变 化 速 率 报 警 值 vd<2 2 vd<4 4 vd 6 vd>6 vd(mm) 监 测 点 点 位 坐 标 中 误 差 ±0.3 ±1.0 ±1.5 ±3.0 (mm) 水 平 位 移 监 测 等 级 特 殊 一 级 一 级 二 级 三 级 注 :1 本 规 范 以 中 误 差 作 为 衡 量 精 度 的 标 准 ; 2 监 测 点 点 位 坐 标 中 误 差 指 监 测 点 相 对 工 作 基 点 的 坐 标 中 误 差, 且 为 点 位 中 误 差 的 1 2 ; 3 当 根 据 允 许 累 计 值 和 变 化 速 率 选 择 的 精 度 要 求 不 一 致 时, 水 平 位 移 监 测 精 度 优 先 按 变 化 速 率 报 警 的 要 求 确 定 6.2.2 水 平 位 移 监 测 宜 选 用 全 站 仪, 全 站 仪 的 测 角 精 度 与 测 距 精 度 应 符 合 最 弱 监 测 点 的 水 平 位 移 精 度 要 求, 监 测 仪 器 配 备 应 符 合 表 6.2.2 的 规 定, 采 用 其 它 技 术 方 法 或 监 测 仪 器 时, 其 监 测 精 度 应 符 合 表 6.2.1 的 规 定 表 6.2.2 水 平 位 移 监 测 仪 品 配 备 要 求 水 平 位 移 监 测 等 级 特 殊 一 级 一 级 二 级 三 级 全 站 仪 检 定 精 度 要 求 - ±1" ±1" ±2" ±(1mm + 1 10-6 D) ±(1mm + 1 10-6 D) ±(2mm + 2 10-6 D) 水 平 角 观 测 测 回 数 - 9 9 6 距 离 观 测 往 测 - 4 4 3 测 回 数 返 测 - 4 4 3 注 : 1 本 表 规 定 的 测 量 仪 器 配 备 及 测 量 技 术 要 求 适 用 于 表 6.2.3-1 和 表 6.2.3-2; 6.2. 3 水 平 位 移 监 测 前 应 布 设 由 基 准 点 与 工 作 基 点 构 成 的 独 立 平 面 控 制 网, 有 条 件 的 宜 与 城 市 平 面 坐 标 系 统 联 测 平 面 控 制 网 宜 采 用 GPS 网 边 角 网 测 边 网 测 角 网 或 导 线 网 等 形 式, 其 技 术 要 求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1 采 用 GPS 网 边 角 网 测 边 网 测 角 网 时, 应 符 合 表 6.2.3-1 的 规 定 : 2 当 选 用 测 角 网 测 边 网 边 角 网 时, 监 测 网 宜 布 设 为 近 似 等 边 三 角 形 网, 其 三 角 形 内 角 不 宜 小 于 30 ; 当 受 地 形 或 其 他 条 件 限 制 时, 个 别 角 可 放 宽, 但 不 应 小 于 25 宜 优 先 使 用 边 角 网, 其 具 有 测 角 和 测 边 互 补 特 性, 测 量 中 应 以 测 边 为 主, 加 测 部 分 角 度, 并 合 理 配 置 测 角 和 测 边 的 精 度 3 采 用 导 线 测 量 时, 应 符 合 表 6.2.3-2 的 规 定 : 表 6.2.3-1 水 平 位 移 监 测 网 技 术 要 求 平 面 控 制 网 ( 水 平 位 移 监 测 网 ) 技 术 要 求 (m) 控 制 网 级 别 特 殊 一 级 一 级 二 级 三 级 平 均 边 长 - 200 230 300 测 角 中 误 差 - 1.0 1.2 1.5 (") 17

(mm) 测 距 中 误 差 - ±1.0 ±1.5 ±3.0 最 弱 边 边 长 - 1:200000 1:155000 1:100000 相 对 中 误 差 注 : 1 最 弱 边 边 长 相 对 中 误 差 中 未 计 及 基 线 边 长 误 差 影 响 ; 2 有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时, 应 另 行 设 计 : 1) 最 弱 边 边 长 中 误 差 不 同 于 表 列 规 定 时 ; 2) 实 际 平 均 边 长 与 表 列 数 据 相 差 大 时 ; 3) 采 用 边 角 组 合 网 时 3 当 测 量 技 术 要 求 为 特 殊 的 一 级 基 坑, 其 水 平 位 移 监 测 网 应 进 行 专 门 的 论 证 表 6.2.3-2 导 线 测 量 技 术 要 求 导 线 级 别 特 殊 一 级 一 级 二 级 三 级 导 线 最 弱 点 点 位 - ±1.4 ±2.1 ±4.2 中 误 差 (mm) 导 线 总 长 (m) - 750C1 800C1 1000C1 导 线 测 平 均 边 长 (m) - 150 160 200 量 技 术 要 求 测 距 中 误 差 (mm) - ±0.6C2 ±0.9C2 ±2.0C2 测 角 中 误 差 (") - ±1.0 ±1.3 ±2.0 导 线 全 长 相 对 中 - 1:100000 1:72000 1:45000 误 差 注 :1 C1 C2 为 导 线 类 别 系 数 对 附 合 导 线,C1=C2=1; 对 独 立 单 一 导 线,C1=1.2,C2=2; 对 导 线 网, 导 线 总 长 系 指 附 合 点 与 结 点 或 结 点 间 的 导 线 长 度, 取 C1 0.7 C2=1; 2 有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时, 应 另 行 设 计 : 1) 导 线 最 点 点 位 中 误 差 不 同 于 表 列 规 定 时 ; 2) 实 际 导 线 的 平 均 边 长 和 总 长 与 表 列 数 据 相 差 大 时 ; 6.2.4 全 站 仪 设 站 时 宜 采 用 精 密 的 光 学 对 路 装 置, 对 中 误 差 不 宜 大 于 0.5mm 6.2.5 水 平 位 移 宜 采 用 小 角 法 极 坐 标 法 交 会 法 等 方 法 进 行 监 测, 水 平 位 移 监 测 方 法 适 用 于 围 护 桩 ( 墙 ) 边 坡 顶 部 周 边 建 筑 周 边 管 线 等 水 平 位 移 监 测 项 目 各 监 测 方 法 技 术 要 求 应 符 合 表 6.2.5 的 规 定 表 6.2.5 水 平 位 移 监 测 方 法 技 术 要 求 方 法 技 术 要 求 1) 基 准 方 向 与 工 作 基 点 到 监 测 点 方 向 的 夹 角 不 宜 大 于 5 ; 2) 应 选 择 稳 固 点 作 为 基 准 定 向 点, 如 建 筑 物 棱 边 避 雷 针 等 ; 小 角 法 3) 测 站 至 监 测 点 的 距 离 S 不 宜 大 于 50m, 后 视 方 向 点 应 在 不 小 于 2S 的 范 围 内 选 取 ; 4) 角 度 观 测 不 宜 少 于 2 个 测 回, 具 体 测 回 数 应 根 据 距 离 S 仪 器 精 度 等 因 素 确 定 ; 5) 适 用 于 测 定 特 定 方 向 水 平 位 移 1) 当 采 用 绝 对 坐 标 系 时, 应 选 择 已 知 控 制 点 作 为 后 视 点 ; 当 采 用 相 对 坐 标 系 时, 应 选 择 稳 定 方 向 作 为 零 方 向 ; 极 坐 标 法 2) 宜 选 用 全 站 仪 直 接 测 出 监 测 点 坐 标 ; 3) 适 用 于 测 定 任 意 方 向 水 平 位 移 交 会 法 1) 不 宜 少 于 3 个 已 知 控 制 点 ; 18

2) 采 用 前 方 交 会 法 时, 交 会 角 宜 在 60 ~120 之 间 ; 3) 不 宜 单 独 使 用, 可 作 为 备 用 手 段 或 配 合 其 他 方 法 使 用 6.2.6 采 用 小 角 法 进 行 水 平 位 移 监 测 时, 水 平 位 移 变 化 量 按 式 (6.2.6) 计 算 : d S (6.2.6) 式 中, d 监 测 点 水 平 位 移 变 化 量 (mm); 观 测 角 度 变 化 量 ( ); 换 算 常 数, 206265 ; S 测 站 至 监 测 点 的 距 离 (mm) 观 测 角 度 变 化 量 ( ); 换 算 常 数, 206265 ; S 测 站 至 监 测 点 的 距 离 (mm) d S 6.2.7 采 用 采 用 极 坐 标 法 交 会 法 等 坐 标 法 或 基 准 线 法 投 点 法 等 监 测 方 法 时, 水 平 位 移 监 测 点 的 测 量 应 符 合 表 6.2.7 的 要 求 表 6.2.7 水 平 位 移 监 测 点 测 量 技 术 要 求 特 殊 水 平 位 移 监 测 等 级 一 级 二 级 三 级 一 级 监 测 点 坐 标 较 差 或 两 次 测 量 较 差 (mm) - 1.6 2 4 6.2.8 水 平 位 移 测 量 应 对 基 准 点 的 稳 定 性 进 行 检 验 和 分 析, 基 准 点 的 稳 定 性 可 适 用 下 列 方 法 进 行 判 断 : 1 当 基 准 点 单 独 构 网 时, 每 次 基 准 网 复 测 后, 应 根 据 本 次 复 测 数 据 与 上 次 数 据 之 间 的 差 值, 通 过 组 合 比 较 的 方 式 对 基 准 点 的 稳 定 性 进 行 分 析 判 断 ; 2 当 基 准 点 与 观 测 点 共 同 构 网 时, 每 期 变 形 观 测 后, 应 根 据 本 期 基 准 点 观 测 数 据 与 上 期 观 测 数 据 之 间 的 差 值, 通 过 组 合 比 较 的 方 式 对 基 准 点 的 稳 定 性 进 行 分 析 判 断 6.2.9 当 基 准 点 可 能 不 稳 定 或 可 能 发 生 变 动 但 使 用 本 规 程 6.2.8 条 方 法 不 能 判 定 时, 可 以 通 过 统 计 检 验 的 方 法 对 其 稳 定 性 进 行 检 验, 并 找 出 变 动 的 基 准 点 6.2.10 在 水 平 变 形 观 测 过 程 中, 当 某 期 观 测 点 的 变 形 量 出 现 异 常 变 化 时, 应 分 析 原 因, 在 排 除 观 测 本 身 错 误 的 前 提 下, 应 及 时 对 基 准 点 的 稳 定 性 进 行 检 测 分 析 6.3 竖 向 位 移 监 测 6.3.1 竖 向 位 移 监 测 宜 选 用 电 子 水 准 仪, 采 用 几 何 水 准 测 量 方 法 竖 向 位 移 监 测 方 法 适 用 于 围 护 桩 ( 墙 ) 顶 部 边 坡 顶 部 立 柱 周 边 地 表 周 边 建 筑 周 边 管 线 等 竖 向 位 移 监 测 项 目 6.3.2 竖 向 位 移 监 测 应 采 用 闭 合 或 附 合 水 准 路 线, 不 应 采 用 支 水 准 路 线 6.3.3 竖 向 位 移 监 测 应 在 标 尺 分 划 成 像 清 晰 且 稳 定 时 进 行, 下 列 情 况 不 宜 进 行 观 测 : 1 日 出 后 与 日 落 前 30min; 19

2 太 阳 中 天 前 后, 光 照 强 烈 时 间 段 内, 间 歇 时 间 视 具 体 情 况 而 定, 一 般 取 2 小 时 左 右 ; 3 风 力 过 大 使 标 尺 与 仪 器 不 能 稳 定 时 ; 4 雨 雾 天 气 及 天 气 骤 变 时 6.3.4 竖 向 位 移 监 测 精 度 要 求 应 符 合 表 6.3.4 的 规 定 0.3 n 0.40.2 n 表 6.3.4 竖 向 位 移 监 测 精 度 要 求 竖 向 位 移 允 许 累 计 值 S(mm) S<20 20 S<40 40 S 60 S>60 报 警 值 变 化 速 率 vd(mm) vs<2 2 vs<4 4 vs 6 vs>6 监 测 点 测 站 高 差 中 误 差 (mm) ±0.15 ±0.3 ±0.5 ±1.5 基 坑 工 程 竖 向 位 移 监 测 等 级 特 殊 一 级 一 级 二 级 三 级 注 :1 测 站 高 差 中 误 差 系 指 相 应 精 度 与 视 距 的 几 何 水 准 测 量 单 程 一 测 站 的 高 差 中 误 差 2 当 监 测 项 目 要 求 的 竖 向 位 移 报 警 值 <20mm 或 竖 向 位 移 变 化 速 率 <2m 时, 监 测 点 测 站 高 差 中 误 差 0.15mm, 为 特 殊 的 一 级 基 坑 6.3.5 竖 向 位 移 监 测 网 应 采 用 水 准 测 量 方 法 一 次 布 设 成 闭 合 环 形 水 准 网 形 式, 竖 向 位 移 监 测 网 分 为 三 级, 主 要 技 术 要 求 应 符 合 表 6.3.5 的 规 定 表 6.3.5 竖 向 位 移 监 测 网 观 测 主 要 技 术 要 求 (mm) 基 辅 分 划 读 基 辅 分 划 高 竖 向 位 移 往 返 较 差 及 附 合 单 程 双 测 站 所 测 检 测 已 测 测 段 高 数 之 差 差 之 差 监 测 等 级 差 或 闭 合 差 高 差 较 差 差 之 差 (mm) (mm) 一 级 0.3 0.5 n 0.2 0.45 n 二 级 0.5 0.7 1.0 n 0.7 n 1.5 n 三 级 2.0 3.0 3.0 n 2.0 n 4.5 n 注 :n 为 测 站 数 6.3.6 各 等 级 几 何 水 准 法 观 测 时 的 技 术 要 求 应 符 合 表 6.3.6 的 要 求 表 6.3.6-1 几 何 水 准 观 测 的 技 术 要 求 水 准 测 量 观 测 方 式 竖 向 位 移 监 测 等 级 一 级 高 程 控 制 测 量 工 作 基 点 联 测 及 首 使 用 仪 器 型 号 次 沉 降 观 测 和 标 尺 类 型 DS05 DS1 DS3 DSZ05 DSZ1 型 DSZ3 型 型 DS05 DSZ05 级 别 水 准 仪 + 铟 合 往 返 测 金 标 尺 条 码 尺 站 20 其 他 各 次 沉 降 观 测 DS05 DS1 DS3 DSZ05 DSZ1 型 DSZ3 型 型 往 返 测 或 单 程 双 测

二 级 DS1 DSZ1 级 别 水 准 仪 + 铟 合 金 标 尺 条 码 尺 往 返 测 或 单 程 双 测 站 往 返 测 或 单 程 双 测 站 单 程 观 测 三 级 DS3 DSZ3 级 往 返 测 或 别 水 准 仪 + 铟 合 金 单 程 双 测 单 程 双 测 单 程 双 测 标 尺 条 码 尺 区 站 站 站 格 式 木 制 标 尺 单 程 观 测 注 : 按 光 学 测 微 法 观 测, 按 国 家 二 等 水 准 测 量 的 技 术 要 求 施 测 单 程 双 测 站 单 程 观 测 单 程 双 测 站 表 6.3.6-2 几 何 水 准 观 测 的 技 术 要 求 竖 向 前 后 视 累 计 距 差 位 移 仪 器 视 线 长 度 (m) 前 后 视 距 差 (m) (m) 监 测 类 别 视 线 高 度 (m) 等 级 光 学 数 字 光 学 数 字 光 学 数 字 光 学 数 字 一 级 DSZ05 DS05 30 4~30 0.5 1.0 1.5 3.0 0.5 0.65~2.80 二 级 DSZ1 DS1 50 3~50 1.0 1.5 3.0 6.0 0.3 0.55~2.80 三 级 DS3 75 2.0 5.0 三 丝 不 能 读 数 注 : 水 准 仪 i 角 不 应 大 于 10 ( 监 测 等 级 一 级 ) 15 ( 监 测 等 级 二 级 ) 20 ( 监 测 等 级 三 级 ) 6.4 深 层 水 平 位 移 监 测 6.4.1 支 护 结 构 或 基 坑 周 边 土 体 的 深 层 水 平 位 移 的 监 测 宜 采 用 在 围 护 结 构 内 或 土 体 中 预 埋 测 斜 管, 通 过 测 斜 仪 观 测 各 深 度 处 水 平 位 移 的 方 法 6.4.2 测 斜 仪 的 精 度 要 求 不 宜 小 于 表 6.4.2 的 要 求 表 6.4.2 测 斜 仪 的 精 度 要 求 基 坑 工 程 监 测 等 级 一 级 二 级 三 级 系 统 精 度 mm/m ±0.10 ±0.25 分 辨 率 mm/500mm 0.02 6.4.3 测 斜 管 应 在 基 坑 开 挖 1 周 前 埋 设, 埋 设 时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埋 设 前 应 检 查 测 斜 管 质 量, 测 斜 管 连 接 时 应 保 证 上 下 管 段 的 导 槽 相 互 对 准 顺 畅, 各 段 接 头 和 底 管 应 密 封 处 理, 并 保 护 好 管 口 的 封 盖 ; 2 测 斜 管 长 度 应 不 小 于 围 护 墙 或 所 监 测 土 层 的 深 度, 保 证 测 斜 管 进 入 稳 定 土 层 2m~3m, 测 斜 管 与 钻 孔 之 间 孔 隙 应 填 充 密 实 ; 3 测 斜 管 埋 设 时 应 保 持 竖 直 并 无 扭 转, 其 中 一 组 导 槽 方 向 应 与 所 需 测 量 的 方 向 保 持 一 致 ; 4 测 斜 管 埋 设 后, 宜 在 基 坑 开 挖 3 天 前 进 行 初 始 观 测, 并 获 得 初 始 值 6.4.4 深 层 水 平 位 移 监 测 方 法 : 1 测 斜 仪 探 头 放 入 测 斜 管 底 稳 定 10min 左 右, 待 探 头 与 管 内 温 度 基 本 一 致 读 数 稳 定 后 方 可 开 始 观 测, 各 监 测 点 均 应 进 行 正 反 两 次 读 数, 两 次 读 数 较 差 不 大 于 1.0mm; 21

2 自 下 而 上 宜 以 0.5m 和 1m 为 间 隔 距 离 进 行 测 试, 3 每 个 监 测 点 均 应 进 行 正 反 两 次 测 量, 每 次 测 试 方 法 应 相 同 4 深 层 水 平 位 移 计 算 应 确 定 固 定 起 算 点, 起 算 点 宜 为 测 斜 管 底 部 当 以 上 部 管 口 作 为 深 层 水 平 位 移 起 算 点 时, 每 次 观 测 应 测 定 管 口 水 平 位 移 进 行 修 正, 各 测 段 水 平 位 移 值 可 按 式 (6.4.4) 计 算 : d n d L n (sin i sin 0 ) 0 i i 1 (6.4.4) 式 中 : d n 第 n 个 测 段 处 水 平 位 移 值 (mm); L 测 段 长 度 (mm); i 第 i 个 测 段 处 本 次 测 试 倾 斜 角 ( ); i0 第 i 个 测 段 处 初 始 测 试 倾 斜 角 ( ); d 0 实 测 管 口 水 平 位 移 (m) 6.5 支 护 结 构 内 力 监 测 6.5.1 支 护 结 构 内 力 可 通 过 支 护 结 构 内 部 或 表 面 安 装 的 应 变 计 或 应 力 计 进 行 量 测 6.5.2 钢 筋 混 凝 土 构 件 内 力 宜 采 用 钢 筋 应 力 计 混 凝 土 应 变 计 光 纤 传 感 器 等 进 行 量 测, 钢 结 构 构 件 内 力 宜 采 用 轴 力 计 或 应 变 计 量 测 6.5.3 围 护 墙 立 柱 及 围 檩 等 内 力 宜 在 钢 筋 笼 制 作 时, 在 主 筋 上 焊 接 钢 筋 应 力 计 进 行 量 测 围 檩 内 力 也 可 在 围 檩 内 埋 设 混 凝 土 应 变 计 进 行 量 测 6.5.4 支 护 结 构 内 力 监 测 值 应 考 虑 温 度 变 化 的 影 响, 对 钢 筋 混 凝 土 支 撑 尚 应 考 虑 混 凝 土 收 缩 徐 变 以 及 裂 缝 发 展 的 影 响 6.5.5 专 用 测 力 计 应 力 计 和 应 变 计 的 分 辨 率 不 宜 低 于 0.2%F S, 精 度 不 宜 低 于 0.5%F S, 量 程 宜 为 承 载 能 力 最 大 设 计 值 的 2 倍 6.5.6 内 力 监 测 传 感 器 宜 在 基 坑 开 挖 前 至 少 1 周 埋 设, 并 取 开 挖 前 连 续 2 天 以 上 量 测 的 稳 定 值 的 平 均 值 作 为 初 始 值 6.5.7 内 力 监 测 传 感 器 埋 设 前 应 进 行 性 能 检 验 和 编 号 6.5.8 锚 杆 ( 索 ) 内 力 监 测 应 采 用 专 用 的 锚 杆 应 力 计, 钢 筋 锚 杆 可 采 用 钢 筋 应 力 计 或 应 变 计, 当 使 用 钢 筋 束 作 为 锚 杆 时, 应 分 别 监 测 每 根 钢 筋 的 受 力, 锚 杆 ( 索 ) 总 拉 力 为 各 钢 筋 拉 力 总 和 6.5.9 锚 杆 张 拉 设 备 仪 表 应 与 锚 杆 测 力 计 仪 表 相 互 标 定 6.5.10 锚 杆 ( 索 ) 施 工 完 成 后 应 对 专 用 测 力 计 应 变 计 或 钢 筋 应 力 计 进 行 检 查 测 试, 锚 杆 内 力 计 初 始 值 应 在 钢 筋 预 应 力 施 加 前 测 定, 取 下 一 层 土 方 开 挖 前 连 续 2 天 获 得 的 稳 定 测 试 数 据 的 平 均 值 作 为 其 初 始 值 6.5.11 土 钉 施 工 完 成 后 应 对 专 用 测 力 计 应 变 计 和 钢 筋 应 力 计 进 行 检 查 测 试, 土 钉 内 力 计 初 始 值 应 在 钢 筋 预 应 力 施 加 前 测 定, 取 下 一 层 土 方 开 挖 前 连 续 2 天 获 得 的 稳 定 测 试 数 据 的 平 均 值 作 为 其 初 始 值 6.6 坑 底 隆 起 ( 回 弹 ) 监 测 6.6.1 坑 底 隆 起 ( 回 弹 ) 监 测 宜 通 过 埋 设 回 弹 监 测 标, 采 用 几 何 水 准 配 合 钢 尺 或 标 杆 进 行 监 测, 钢 尺 22

或 标 杆 应 进 行 温 度 尺 长 和 拉 力 等 项 修 正 ; 有 条 件 的 可 采 用 基 坑 内 开 挖 面 以 下 的 分 层 沉 降 标 或 沉 降 仪 的 高 程 变 化 测 定 ; 6.6.2 监 测 点 宜 在 基 坑 开 挖 前 一 周 埋 设, 埋 设 完 成 并 稳 定 后, 坑 底 隆 起 ( 回 弹 ) 监 测 应 按 照 下 列 要 求 进 行 : 1 基 坑 开 挖 前 开 挖 完 成 后 及 基 础 浇 灌 前, 均 应 至 少 观 测 1 次 ; 2 基 坑 开 挖 前 的 回 弹 观 测, 宜 采 用 水 准 测 量 配 以 铅 垂 钢 尺 读 数 的 钢 尺 法 ; 较 浅 基 坑 的 监 测, 宜 采 用 水 准 测 量 配 以 辅 助 杆 垫 高 水 准 尺 读 数 的 辅 助 杆 法 观 测 结 束 后, 应 在 孔 底 填 充 厚 度 约 为 lmm 的 白 灰 ; 3 每 一 测 站 的 观 测 可 按 先 后 视 水 准 点 上 标 尺 再 前 视 孔 内 标 尺 的 顺 序 进 行, 每 组 读 数 3 次, 反 复 进 行 两 组 作 为 一 测 回 每 站 不 应 少 于 两 测 回, 并 应 同 时 测 记 孔 内 温 度 观 测 结 果 应 加 入 尺 长 和 温 度 改 正 ; 4 基 坑 开 挖 后 的 回 弹 观 测, 应 利 用 传 递 到 坑 底 的 临 时 工 作 点, 按 所 需 观 测 精 度, 用 水 准 测 量 方 法 及 时 测 出 每 一 监 测 点 的 标 高 当 全 部 点 挖 见 后, 应 再 统 一 观 测 一 次 ; 5 测 前 与 测 后 应 对 钢 尺 和 辅 助 杆 的 长 度 进 行 检 定 长 度 检 定 中 误 差 不 应 大 于 回 弹 观 测 站 高 差 中 误 差 的 1/2 6.6.3 坑 底 隆 起 ( 回 弹 ) 监 测 的 精 度 应 符 合 表 6.6.3 的 要 求 表 6.6.3 坑 底 隆 起 ( 回 弹 } 监 测 的 精 度 要 求 (mm) 坑 底 回 弹 ( 隆 起 ) 报 警 值 40 40~60 60~80 监 测 点 测 站 高 差 中 误 差 1.0 2.0 3.0 6.7 土 压 力 监 测 6.7.1 土 压 力 宜 采 用 土 压 力 计 量 测 6.7.2 土 压 力 计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量 程 应 满 足 被 测 压 力 的 要 求, 其 上 限 可 取 最 大 设 计 压 力 值 的 2 倍 ; 2 精 度 不 宜 低 于 0.5% F S, 分 辨 率 不 宜 低 于 0.2% F S, 匹 配 误 差 较 小 6.7.3 土 压 力 计 的 埋 设 可 采 用 埋 入 式 和 边 界 式 埋 设 时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受 力 面 应 与 监 测 压 力 方 向 垂 直 并 紧 贴 被 监 测 对 象 ; 2 埋 设 过 程 中 应 有 土 压 力 膜 保 护 措 施 ; 3 采 用 钻 孔 法 埋 设 时, 填 充 料 回 填 应 均 匀 密 实, 且 介 质 宜 与 周 围 岩 土 体 保 持 一 致 ; 4 做 好 完 整 的 埋 设 记 录 6.7.4 土 压 力 计 埋 设 后 应 立 即 进 行 检 验 性 测 试, 经 一 周 时 间 观 测, 读 数 基 本 稳 定 后, 取 3 次 以 上 测 定 的 稳 定 值 的 平 均 值 作 为 压 力 计 的 初 始 值 6.7.5 当 采 用 振 弦 式 土 压 力 计 时, 土 压 力 值 可 按 式 (6.7.5) 计 算 : 2 2 P K( Fi F ) b t 0 (6.7.5) 式 中 : P 土 压 力 值 (kpa); K 土 压 力 计 标 定 系 数 (kpa/hz2); F 0 土 压 力 计 零 压 时 频 率 值 (Hz); F i 土 压 力 计 量 测 时 频 率 值 (Hz); b 温 度 修 正 系 数 (kpa/ ); 23

t 相 对 基 准 测 点 的 温 度 改 变 量 ( ), 温 度 升 高 为 正, 下 降 为 负 6.8 孔 隙 水 压 力 监 测 6.8.1 孔 隙 水 压 力 宜 通 过 埋 设 孔 隙 水 压 力 计 进 行 监 测 孔 隙 水 压 力 计 类 型 有 振 弦 式 电 阻 式 差 动 变 压 式 液 压 式 应 变 式 气 压 式 等, 应 根 据 监 测 目 的 监 测 周 期 土 层 渗 透 性 等 条 件 进 行 选 择 6.8.2 孔 隙 水 压 力 计 应 满 足 下 列 要 求 : 1 量 程 应 满 足 被 测 压 力 范 围 的 要 求, 其 上 限 可 取 静 水 压 力 与 超 孔 隙 水 压 力 之 和 的 2 倍 ; 2 精 度 不 宜 低 于 0.5% F S, 分 辨 率 不 宜 低 于 0.2% F S 3 稳 定 性 强 坚 固 耐 用 防 水 性 能 好, 并 具 有 抗 震 和 抗 冲 击 性 能 6.8.3 孔 隙 水 压 力 计 应 在 基 坑 降 水 前 至 少 1 周 埋 设, 埋 设 前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孔 隙 水 压 力 计 应 浸 泡 饱 和, 排 除 透 水 石 中 的 气 泡 ; 2 检 查 标 定 数 据, 记 录 探 头 编 号, 测 读 初 始 读 数 6.8.4 孔 隙 水 压 力 计 的 埋 设 可 采 用 压 入 法 钻 孔 法 等 6.8.5 采 用 钻 孔 法 埋 设 孔 隙 水 压 力 计 时, 埋 设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钻 孔 孔 径 宜 为 110mm~130mm, 不 宜 采 用 泥 浆 护 壁 成 孔, 钻 孔 应 圆 直 干 净 ; 2 封 口 材 料 宜 采 用 直 径 10mm~20mm 的 干 燥 膨 润 土 球 或 注 浆 材 料, 观 测 段 内 应 回 填 透 水 填 料 ; 3 当 一 孔 内 埋 设 多 个 孔 隙 水 压 力 计 时, 间 距 不 应 小 于 1m, 并 采 取 措 施 确 保 各 元 件 间 的 封 闭 隔 离 6.8.6 孔 隙 水 压 力 计 埋 设 后 应 测 量 初 始 值, 且 宜 逐 日 量 测 1 周 以 上, 并 取 3 次 以 上 测 试 稳 定 值 的 平 均 值 作 为 初 始 值 6.8.7 应 在 孔 隙 水 压 力 监 测 的 同 时 测 量 孔 隙 水 压 力 计 埋 设 位 置 附 近 的 地 下 水 位 6.8.8 当 采 用 振 弦 式 孔 隙 水 压 力 计 时, 孔 隙 水 压 力 值 可 按 式 (6.8.8) 计 算 : P u 2 2 K( F F ) (6.8.8) i o 式 中 : P u 孔 隙 水 压 力 值 (kpa); K 孔 隙 水 压 力 计 标 定 系 数 (kpa/hz2); F 0 孔 隙 水 压 力 计 零 压 时 频 率 值 (Hz); F i 孔 隙 水 压 力 计 量 测 时 频 率 值 (Hz) 6.9 地 下 水 位 监 测 6.9.1 地 下 水 位 监 测 宜 通 过 埋 设 水 位 管, 采 用 钢 尺 水 位 计 或 电 子 水 位 计 进 行 监 测 6.9.2 地 下 水 位 监 测 精 度 不 宜 低 于 10mm, 每 次 量 测 应 至 少 进 行 两 次 读 数 6.9.3 潜 水 水 位 管 的 设 置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应 在 基 坑 降 水 之 前 设 置, 钻 孔 孔 径 应 不 小 于 110mm, 水 位 管 直 径 宜 为 50mm~70mm; 2 水 位 管 滤 管 段 以 上 部 位 应 用 膨 润 土 封 至 孔 口, 水 位 管 管 口 应 加 盖 保 护 6.9.4 承 压 水 位 管 的 设 置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水 位 管 直 径 宜 为 50mm~70mm, 滤 管 段 长 度 应 满 足 监 测 要 求 ; 2 被 测 含 水 层 与 其 他 含 水 层 间 应 采 取 有 效 的 隔 水 措 施, 含 水 层 以 上 部 位 应 用 膨 润 土 球 或 注 浆 封 24

孔, 水 位 管 管 口 应 加 盖 保 护 6.9.5 水 位 管 埋 设 后, 应 逐 日 连 续 观 测 水 位, 取 至 少 3 天 稳 定 水 位 值 作 为 水 位 初 始 值 6.9.6 对 于 地 下 室 有 覆 土 要 求 的 基 坑, 地 下 水 位 监 测 应 延 长 到 覆 土 至 设 计 标 高 为 止, 停 止 监 测 应 经 建 设 单 位 书 面 确 认 6.10 土 体 分 层 竖 向 位 移 监 测 6.10.1 土 体 分 层 竖 向 位 移 宜 通 过 埋 设 磁 环 式 分 层 沉 降 标, 采 用 分 层 沉 降 仪 进 行 监 测 也 可 通 过 埋 设 深 层 沉 降 标, 采 用 水 准 测 量 方 法 进 行 量 测 6.10.2 采 用 分 层 沉 降 仪 观 测 时, 分 层 竖 向 位 移 读 数 分 辨 率 不 大 于 0.5mm, 监 测 精 度 不 宜 低 于 ±1mm, 每 次 观 测 应 重 复 2 次,2 次 读 数 较 差 不 大 于 1.5mm, 取 其 平 均 值 作 为 本 次 观 测 结 果 6.10.3 采 用 分 层 沉 降 仪 监 测 时, 应 在 磁 性 分 层 沉 降 标 埋 设 后 连 续 观 测 一 周, 至 磁 环 位 置 稳 定 后 测 定 孔 口 和 各 磁 环 的 高 程, 取 其 平 均 值 作 为 初 始 值 ; 每 次 观 测 均 应 测 定 孔 口 高 程 的 变 化, 然 后 换 算 出 沉 降 管 内 各 分 层 沉 降 标 监 测 点 高 程 6.10.4 采 用 深 层 沉 降 标 观 测 时, 应 在 其 埋 设 后 连 续 观 测, 数 据 稳 定 后, 测 读 标 头 的 初 始 高 程 6.11 倾 斜 监 测 6.11.1 建 ( 构 ) 筑 物 倾 斜 监 测 宜 采 用 全 站 仪 激 光 铅 直 仪 倾 斜 仪 等 测 定 建 ( 构 ) 筑 物 顶 部 监 测 点 相 对 于 底 部 固 定 点 或 上 层 相 对 于 下 层 监 测 点 的 倾 斜 度 倾 斜 方 向 及 倾 斜 速 率 刚 性 建 ( 构 ) 筑 物 的 整 体 倾 斜, 可 采 用 水 准 仪 测 量 顶 面 或 基 础 的 差 异 沉 降 来 间 接 确 定 6.11.2 当 从 建 ( 构 ) 筑 物 的 外 部 观 测 主 体 倾 斜 时, 宜 采 用 投 点 法 坐 标 法 或 前 方 交 会 法 ; 当 利 用 建 ( 构 ) 筑 物 顶 部 与 底 部 之 间 的 竖 向 通 视 条 件 进 行 主 体 倾 斜 观 测 时, 宜 采 用 垂 准 法 或 激 光 铅 直 仪 法 ; 当 利 用 相 对 沉 降 量 间 接 确 定 建 ( 构 ) 筑 物 主 体 倾 斜 时, 宜 采 用 倾 斜 仪 法 或 差 异 沉 降 法 6.11.3 倾 斜 监 测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1 应 避 开 强 日 照 和 风 荷 载 影 响 大 的 时 间 段, 钢 结 构 建 ( 构 ) 筑 物 宜 在 阴 天 进 行 观 测 ; 2 采 用 激 光 铅 直 仪 法 观 测 时, 仪 器 应 严 格 置 平 对 中, 且 应 旋 转 180 观 测 两 次 取 中 数 ; 3 对 超 高 层 建 筑, 当 仪 器 设 在 内 部 时, 应 考 虑 大 气 湍 流 的 影 响 6.11.4 倾 斜 监 测 应 测 定 监 测 对 象 顶 部 相 对 于 底 部 的 水 平 位 移 与 高 差, 分 别 记 录 并 计 算 监 测 对 象 的 倾 斜 方 向 倾 斜 度 和 倾 斜 速 率 6.11.5 倾 斜 监 测 精 度 应 符 合 工 程 测 量 规 范 (GB50026) 及 建 筑 变 形 测 量 规 程 (JGJ8) 的 有 关 规 定 6.11.6 建 ( 构 ) 筑 物 主 体 倾 斜 度 可 按 式 (6.11.6) 计 算 : D i tan (6.11.6) H 式 中 : i 主 体 倾 斜 度 ; D 建 ( 构 ) 筑 物 顶 部 监 测 点 相 对 于 底 部 监 测 点 的 偏 移 值 (m); H 建 ( 构 ) 筑 物 高 度 (m); 倾 斜 角 ( ) 6.11.7 当 采 用 差 异 沉 降 法 时, 主 体 倾 斜 度 可 按 式 (6.11.7) 计 算 : h i (6.11.7) L 25

式 中 :i 主 体 倾 斜 度 ; h 两 基 础 监 测 点 的 沉 降 差 (m); L 两 基 础 监 测 点 间 距 离 (m) 6.12 裂 缝 监 测 6.12.1 裂 缝 监 测 应 先 对 裂 缝 进 行 编 号, 然 后 分 别 监 测 裂 缝 的 位 置 走 向 长 度 宽 度, 必 要 时 尚 应 监 测 裂 缝 深 度 裂 缝 长 度 宜 采 用 直 接 量 测 法 ; 裂 缝 宽 度 监 测 宜 采 用 直 接 量 测 法 摄 影 量 测 法 裂 缝 监 测 仪 法 等 方 法 ; 裂 缝 深 度 监 测 宜 采 用 超 声 波 法 凿 开 法 等 方 法 6.12.2 基 坑 施 工 前 应 记 录 监 测 对 象 已 有 裂 缝 的 分 布 位 置 和 数 量, 测 定 其 走 向 长 度 宽 度 和 深 度 等 情 况, 并 附 必 要 的 照 片 资 料 6.12.3 裂 缝 监 测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1 监 测 周 期 较 短 或 要 求 不 高 时, 可 采 用 油 漆 平 行 标 志 或 建 筑 胶 粘 贴 的 金 属 片 标 志 ; 监 测 周 期 较 长 时, 可 采 用 嵌 入 或 埋 入 墙 面 的 金 属 标 志 金 属 杆 标 志 或 楔 形 板 标 志 ; 要 求 较 高 需 要 测 出 裂 缝 纵 横 向 变 化 值 时, 可 采 用 坐 标 方 格 网 板 标 志 ; 2 数 量 不 多 易 于 量 测 的 裂 缝, 根 据 标 志 类 型 的 不 同, 用 比 例 尺 小 钢 尺 或 游 标 卡 尺 等 工 具, 监 测 标 志 应 具 有 可 供 量 测 的 明 晰 端 面 或 中 心 定 期 测 量 标 志 间 的 距 离 求 得 裂 缝 变 化 值, 或 用 方 格 网 板 定 期 读 取 坐 标 差 计 算 裂 缝 变 化 值 3 面 积 较 大 且 不 便 于 人 工 量 测 的 裂 缝, 宜 采 用 摄 影 量 测 法 每 次 观 测 应 绘 出 裂 缝 的 位 置 形 状 和 尺 寸, 注 明 日 期, 并 附 必 要 的 照 片 资 料 4 裂 缝 深 度 较 小 时, 宜 采 用 凿 出 法 和 单 面 接 触 超 声 法 监 测, 裂 缝 深 度 较 大 时, 宜 采 用 超 声 波 法 量 测 ; 5 当 采 用 测 缝 传 感 器 自 动 测 记 时, 应 确 保 数 据 观 测 传 导 储 存 的 可 靠 性 6.12.4 建 ( 构 ) 筑 物 上 裂 缝 宽 度 监 测, 宜 采 用 裂 缝 监 测 仪 监 测, 仪 器 的 系 统 精 度 不 宜 低 于 0.02mm 6.12.5 裂 缝 宽 度 监 测 精 度 不 宜 低 于 0.1mm, 长 度 和 深 度 监 测 精 度 不 宜 低 于 1.0mm 26

7. 监 测 周 期 与 频 率 7.0.1 基 坑 工 程 监 测 频 率 应 满 足 系 统 地 反 映 监 测 项 目 的 重 要 变 化 过 程, 而 又 不 遗 漏 其 变 化 时 刻 的 要 求 7.0.2 监 测 工 作 应 从 基 坑 工 程 施 工 前 开 始, 直 至 覆 土 回 填 至 设 计 标 高 为 止 对 于 地 下 室 有 抗 浮 措 施 的 基 坑, 主 体 施 工 阶 段 应 进 行 坑 内 地 下 水 位 的 监 测, 直 至 顶 板 覆 土 完 毕, 停 止 监 测 应 由 建 设 单 位 书 面 确 认 对 有 特 殊 要 求 的 基 坑 周 边 环 境 的 监 测 应 根 据 需 要 延 续 至 变 形 趋 于 稳 定 后 结 束 7.0.3 监 测 项 目 的 监 测 频 率 应 考 综 合 虑 基 坑 工 程 监 测 等 级 基 坑 及 地 下 工 程 的 不 同 施 工 阶 段 以 及 周 边 环 境 自 然 条 件 的 变 化 当 监 测 值 相 对 稳 定 时, 可 适 当 降 低 监 测 频 率 对 于 应 测 项 目, 在 无 数 据 异 常 和 事 故 征 兆 的 情 况 下, 开 挖 后 仪 器 监 测 频 率 的 确 定 可 按 表 7.0.3 确 定 表 7.0.3 监 测 频 率 基 坑 工 基 坑 设 计 深 度 (m) 施 工 进 程 程 监 测 等 级 5 5~10 10~15 >15 5 1 次 /1d 1 次 /2d 1 次 /2d 1 次 /2d 开 挖 深 度 5~10 1 次 /1d 1 次 /1d 1 次 /1d (m) >10 2 次 /1d 2 次 /1d 一 级 7 1 次 /1d 1 次 /1d 2 次 /1d 2 次 /1d 底 板 浇 筑 后 7~14 1 次 /3d 1 次 /2d 1 次 /1d 1 次 /1d 时 间 (d) 14~28 1 次 /5d 1 次 /3d 1 次 /2d 1 次 /1d >28 1 次 /7d 1 次 /5d 1 次 /3d 1 次 /3d 开 挖 深 度 5 1 次 /2d 1 次 /2d (m) 5~10 1 次 /1d 7 1 次 /2d 1 次 /2d 二 级 底 板 浇 筑 后 7~14 1 次 /3d 1 次 /3d 时 间 (d) 14~28 1 次 /7d 1 次 /5d >28 1 次 /10d 1 次 /10d 注 :1 分 层 开 挖 时, 在 一 层 土 方 开 挖 结 束, 连 续 三 次 监 测 数 据 稳 定 后, 至 下 一 层 土 方 开 始 开 挖 期 间, 监 测 频 率 可 适 当 降 低 ; 2 有 支 撑 的 支 护 结 构 各 道 支 撑 开 始 拆 除 到 拆 除 完 成 后 3d 内 监 测 频 率 应 为 1 次 /1d; 3 基 坑 工 程 监 测 等 级 为 三 级 时, 监 测 频 率 可 视 具 体 情 况 要 求 在 基 坑 工 程 监 测 等 级 二 级 基 础 上 适 当 降 低 ; 4 基 坑 工 程 施 工 至 开 挖 前 的 监 测 频 率 视 具 体 情 况 定, 但 在 实 际 开 挖 前 1~2 天 应 测 一 次 作 为 初 始 数 据 ; 5 宜 测 可 测 项 目 监 测 频 率 可 视 具 体 情 况 要 求 适 当 降 低 6 施 工 工 况 无 变 化 时, 若 监 测 值 相 对 稳 定, 可 适 当 降 低 监 测 频 率 ; 7 对 于 分 区 分 期 施 工 的 基 坑, 可 根 据 施 工 进 度 及 影 响 程 度, 分 区 或 分 期 调 整 相 应 的 监 测 频 率 7.0.4 当 出 现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时, 应 提 高 监 测 频 率 : 1 监 测 数 据 达 到 报 警 值 ; 2 监 测 数 据 变 化 量 较 大 或 者 速 率 加 快 ; 3 存 在 勘 察 中 未 发 现 的 不 良 地 质 条 件 ; 4 超 深 超 长 开 挖 或 未 及 时 加 撑 等 违 反 设 计 工 况 施 工 ; 5 基 坑 及 周 边 大 量 积 水 特 大 暴 雨 长 时 间 连 续 降 雨 市 政 管 道 出 现 泄 漏 ; 27

6 基 坑 附 近 地 面 荷 载 突 然 增 大 或 超 过 设 计 限 值 ; 7 支 护 结 构 出 现 开 裂 ; 8 周 边 地 面 出 现 突 发 较 大 沉 降 或 严 重 开 裂 ; 9 邻 近 的 建 ( 构 ) 筑 物 出 现 突 发 较 大 沉 降 不 均 匀 沉 降 或 严 重 开 裂 ; 10 基 坑 底 部 侧 壁 出 现 管 涌 渗 漏 或 流 砂 等 现 象 ; 11 基 坑 工 程 发 生 事 故 后 重 新 组 织 施 工 ; 12 出 现 其 他 影 响 基 坑 及 周 边 环 境 安 全 的 异 常 情 况 13 当 出 现 本 规 程 8.0.8 条 规 定 的 一 般 报 警 情 况 时 7.0.5 当 有 危 险 事 故 征 兆 时, 应 在 原 有 监 测 工 作 的 基 础 上 有 针 对 性 地 加 密 监 测 点 提 高 监 测 频 率 或 增 加 监 测 项 目, 宜 建 立 信 息 化 监 测 系 统 进 行 实 时 跟 踪 监 测 ; 当 险 情 解 除 后, 且 监 测 值 相 对 稳 定 时, 可 适 当 降 低 监 测 频 率 28

8. 监 测 报 警 8.0.1 基 坑 工 程 监 测 必 须 确 定 监 测 报 警 值, 监 测 报 警 值 应 满 足 基 坑 工 程 设 计 地 下 结 构 设 计 以 及 周 边 环 境 中 被 保 护 对 象 的 控 制 要 求 监 测 报 警 值 应 由 基 坑 工 程 设 计 方 确 定, 基 坑 工 程 设 计 文 件 应 明 确 监 测 项 目 的 报 警 值 ( 控 制 值 ) 8.0.2 基 坑 工 程 的 变 形 控 制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不 得 导 致 基 坑 的 失 稳 ; 2 不 得 影 响 地 下 结 构 的 尺 寸 形 状 及 地 下 工 程 的 正 常 使 用 ; 3 对 周 边 已 有 建 ( 构 ) 筑 物 引 起 的 变 形 不 得 超 过 相 关 技 术 规 范 的 要 求 ; 4 不 得 影 响 周 边 道 路 管 线 设 施 等 正 常 使 用 ; 5 满 足 特 殊 环 境 的 技 术 要 求 8.0.3 基 坑 工 程 监 测 报 警 值 ( 控 制 值 ) 应 按 监 测 项 目 的 性 质 分 为 变 形 监 测 报 警 值 与 力 学 监 测 报 警 值 其 中 变 形 监 测 报 警 值 应 该 由 监 测 项 目 的 累 计 变 化 量 和 变 化 速 率 共 同 控 制 ; 力 学 监 测 报 警 值 宜 包 括 内 力 监 测 数 据 的 最 大 值 和 最 小 值 8.0.4 基 坑 及 围 护 结 构 监 测 报 警 值 应 根 据 周 围 土 质 特 征 设 计 结 果 周 边 环 境 保 护 要 求 施 工 方 法 及 本 地 经 验 等 因 素 确 定 当 无 本 地 经 验 时, 可 根 据 8.0.4 确 定 29

监 测 项 目 表 8.0.4 基 坑 及 支 护 结 构 监 测 报 警 值 基 坑 工 程 监 测 等 级 一 级 二 级 三 级 累 计 值 变 化 速 率 累 计 值 变 化 速 率 累 计 值 变 化 速 率 围 护 结 构 顶 部 水 平 位 移 围 护 结 构 顶 部 竖 向 位 移 围 护 结 构 深 层 水 平 位 移 土 体 深 层 水 平 位 移 立 柱 竖 向 位 移 坑 底 隆 起 ( 回 弹 ) 设 计 控 制 值 的 80%~85% 设 计 控 制 值 的 85%~90% 设 计 控 制 值 的 90%~95% 围 护 结 构 侧 向 土 压 力 孔 隙 水 压 力 (75%~80%)f 1 / (80%~85%)f 1 / (85%~90%)f 1 / 支 撑 内 力 围 护 结 构 内 力 锚 杆 内 力 土 钉 内 力 立 柱 内 力 (75%~80%)f 1 / (80%~85%)f 1 / (85%~90%)f 1 / 注 :1 位 移 累 计 值 单 位 为 mm, 各 位 移 及 坑 底 回 弹 变 化 速 率 单 位 为 mm/d; 2 f1 为 荷 载 设 计 值,f2 为 构 件 承 载 能 力 设 计 值 ; 3 当 监 测 项 目 的 变 化 速 率 连 续 3d 超 过 报 警 值 的 70% 时, 应 报 警 ; 4 / 表 示 仅 以 累 计 值 作 为 报 警 值 指 标, 变 化 速 率 不 作 为 报 警 值 指 标 30

8.0.5 地 下 管 线 监 测 项 目 项 目 报 警 值 的 确 定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1 地 下 管 线 监 测 项 目 报 警 值 应 在 调 查 分 析 管 线 功 能 材 质 工 作 压 力 管 径 接 口 形 式 埋 进 深 度 铺 设 方 法 铺 设 年 代 等 的 基 础 上, 结 合 其 与 工 程 的 空 间 位 置 关 系 和 当 地 工 程 经 验 进 行 确 定 ; 2 对 风 险 等 级 较 高 的 地 下 管 线, 宜 通 过 专 项 调 查 计 算 分 析 和 安 全 性 评 估 确 定 其 沉 降 和 差 异 沉 降 报 警 ; 3 当 无 地 方 工 程 经 验 时, 对 风 险 等 级 较 低 且 无 特 殊 要 求 的 地 下 管 线 沉 降 及 差 异 沉 降 报 警 值 可 按 表 8.0.5 确 定 表 8.0.5 地 下 管 线 沉 降 及 差 异 沉 降 报 警 值 管 线 类 型 沉 降 累 计 值 (mm) 变 化 速 率 (mm/d) 差 异 沉 降 (mm) 燃 气 管 道 10~30 2 0.3%Lg 雨 污 管 道 10~20 2 0.25%Lg 供 水 管 10~30 2 0.25%Lg 注 :1 燃 气 管 道 的 变 形 报 警 值 适 用 于 100mm~400mm 的 管 径 ; 2 Lg 为 管 节 长 度 8.0.6 基 坑 周 边 环 境 监 测 报 警 值 应 根 据 管 理 部 门 的 要 求 确 定, 如 无 具 体 规 定, 可 按 表 8.0.6 确 定 表 8.0.6 基 坑 周 边 环 境 监 测 报 警 值 项 目 累 计 值 变 化 速 率 监 测 对 象 (mm) (mm/d) 备 注 地 下 水 位 变 化 1000 500 / 水 平 位 移 H/250 2~3 基 坑 周 边 竖 向 位 移 10~60 2~8 根 据 地 表 的 重 要 程 地 表 度 确 定 裂 缝 宽 度 10~15 持 续 发 展 主 干 道 路 基 竖 向 位 移 10-30 3 一 般 道 路 竖 向 位 移 20-40 3 邻 近 建 ( 构 ) 筑 物 差 异 沉 降 2/1000 0.1H/1000 根 据 建 ( 构 ) 筑 物 对 变 形 的 适 应 能 力 竖 向 沉 降 10~60 1~3 确 定 裂 缝 宽 度 1.5~3 持 续 发 展 注 :1 邻 近 建 ( 构 ) 筑 物 差 异 沉 降 ( 整 体 倾 斜 度 ) 累 计 值 达 到 2/1000 或 倾 斜 速 度 连 续 3 天 大 于 0.0001H/d(H 为 建 ( 构 ) 筑 物 承 重 结 构 高 度 ) 时, 应 报 警 2 基 坑 周 边 地 表 竖 向 位 移 监 测 报 警 值 在 实 施 监 测 工 作 时, 可 按 照 周 边 环 境 等 级 进 行 划 分, 其 中 周 边 环 境 等 级 一 级 时 累 计 值 应 为 20mm~30mm, 变 化 速 率 应 为 2~3mm/d; 二 级 时 累 计 值 应 为 40mm~50mm, 变 化 速 率 应 为 4~5mm/d; 三 级 时 累 计 值 应 为 60mm~70mm, 变 化 速 率 应 为 7~8mm/d 3 基 坑 周 边 地 表 水 平 位 移 监 测 报 警 值 在 实 施 基 坑 工 程 监 测 工 作 时, 若 水 平 位 移 变 化 速 率 达 到 2~3mm/d 或 已 连 续 三 天 变 化 速 率 超 过 2mm/d 时, 应 及 时 报 警 4 周 边 建 筑 物 裂 缝 的 累 计 值 和 变 化 速 率 应 符 合 相 关 规 范 和 标 准 的 规 定 ; 5 邻 近 建 ( 构 ) 筑 物 混 凝 土 结 构 框 架 梁 柱 剪 力 墙, 砌 体 结 构 承 重 墙 等 受 力 构 件 上 出 现 裂 缝 应 报 警 8.0.7 膨 胀 土 及 岩 溶 地 区 基 坑 及 支 护 结 构 监 测 报 警 值 和 基 坑 周 边 环 境 监 测 报 警 值 宜 在 本 规 程 表 31

8.0.4~8.0.6 的 基 础 上 适 当 降 低 8.0.8 基 坑 周 边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结 构 监 测 报 警 值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工 程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GB 50911 的 有 关 规 定 8.0.9 基 坑 周 边 建 ( 构 ) 筑 物 管 线 的 报 警 值 应 考 虑 基 坑 开 挖 施 工 造 成 的 变 形 外, 还 应 考 虑 其 原 有 变 形 造 成 的 影 响 8.0.10 出 现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时, 应 进 行 一 般 报 警 : 1 监 测 结 果 达 到 报 警 值 ; 2 监 测 结 果 突 然 出 现 较 大 变 化 或 速 率 加 快 ; 3 出 现 超 深 开 挖 超 长 开 挖 未 及 时 支 撑 等 不 按 设 计 工 况 施 工 的 情 况 ; 4 支 护 结 构 出 现 裂 缝 ; 5 基 坑 出 现 管 涌 突 涌 渗 漏 或 流 砂 等 现 象 ; 6 周 边 建 ( 构 ) 筑 物 突 然 出 现 较 大 沉 降 不 均 匀 沉 降 或 较 大 裂 缝 ; 7 周 边 地 面 荷 载 超 过 设 计 限 值, 突 然 出 现 较 大 沉 降 或 裂 缝 ; 8 周 边 管 线 突 然 出 现 较 大 变 形 ; 9 岩 溶 地 区 基 坑 抽 降 水 过 程 中 发 现 地 形 地 物 异 常 或 抽 出 泥 浆 ; 10 根 据 工 程 经 验 判 断, 出 现 其 它 必 须 进 行 一 般 报 警 的 情 况 8.0.11 当 出 现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时, 必 须 立 即 报 警, 并 应 采 取 应 急 措 施 对 基 坑 支 护 结 构 和 周 边 环 境 中 的 保 护 对 象 进 行 保 护, 情 况 严 重 时 应 立 即 停 止 施 工 1 监 测 数 据 达 到 监 测 报 警 值 的 累 计 值 ; 2 基 坑 支 护 结 构 或 周 边 土 体 的 位 移 值 突 然 明 显 增 大 或 基 坑 出 现 流 沙 管 涌 陷 落 渗 漏 或 坑 底 隆 起 等 ; 3 基 坑 支 护 结 构 的 支 撑 或 锚 杆 体 系 出 现 过 大 变 形 压 屈 断 裂 松 弛 或 拔 出 的 迹 象 ; 4 周 边 建 ( 构 ) 筑 物 的 结 构 部 分 周 边 地 面 出 现 较 严 重 的 突 发 裂 缝 或 危 害 结 构 的 变 形 裂 缝 ; 5 周 边 管 线 变 形 突 然 明 显 增 大 或 出 现 裂 缝 泄 露 等 ; 6 根 据 当 地 工 程 经 验 判 断, 出 现 其 他 必 须 进 行 危 险 报 警 的 情 况 32

9. 数 据 处 理 与 信 息 反 馈 9.1 一 般 规 定 9.1.1 现 场 监 测 人 员 应 对 监 测 数 据 的 真 实 性 负 责, 监 测 分 析 人 员 应 对 监 测 报 告 的 可 靠 性 负 责, 监 测 单 位 应 对 整 个 项 目 监 测 质 量 负 责 监 测 记 录 和 监 测 技 术 成 果 均 应 有 责 任 人 签 字 9.1.2 现 场 监 测 资 料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应 使 用 正 式 的 监 测 记 录 表 格 ; 2 监 测 记 录 应 有 相 应 的 工 况 描 述 ; 3 监 测 数 据 应 及 时 整 理 ; 4 对 监 测 数 据 的 变 化 及 发 展 情 况 应 及 时 分 析 和 评 述 9.1.3 外 业 观 测 值 和 记 录 项 目 应 在 现 场 直 接 记 录 于 观 测 记 录 表 中 任 何 原 始 记 录 不 得 涂 改 伪 造 和 转 抄, 并 有 现 场 负 责 人 签 字 9.1.4 当 观 测 数 据 出 现 异 常 时, 应 分 析 原 因, 必 要 时 应 进 行 重 测 9.1.5 进 行 监 测 项 目 数 据 分 析 时, 应 结 合 其 他 相 关 项 目 的 监 测 数 据 和 自 然 环 境 施 工 工 况 等 情 况 以 及 以 往 数 据, 对 其 发 展 趋 势 情 况 进 行 预 报 9.1.6 监 测 报 告 应 包 括 监 测 日 报 表 报 警 分 析 报 告 阶 段 性 报 告 和 总 结 报 告 监 测 报 告 应 采 用 文 字 表 格 图 形 照 片 等 形 式, 表 达 直 观 明 确 9.2 初 始 状 态 监 测 报 告 9.2.1 初 始 状 态 监 测 报 告 应 在 基 坑 开 挖 前 提 交 初 始 状 态 监 测 报 告 应 包 括 以 下 内 容 : 1 工 程 概 况 ; 2 监 测 依 据 ; 3 监 测 项 目 ; 4 监 测 点 布 置 ; 5 监 测 设 备 和 监 测 方 法 ; 6 监 测 技 术 要 求 ; 7 初 始 状 态 的 巡 查 情 况 及 监 测 初 始 值 ; 8 初 始 状 态 监 测 成 果 评 述 ; 9 基 坑 及 周 边 环 境 相 关 单 位 或 业 主 的 意 见 与 建 议 ; 10 初 始 值 监 测 数 据 的 附 表 及 附 图 9.3 监 测 日 报 和 阶 段 性 报 告 9.3.1 监 测 日 报 表 ( 快 报 ) 应 在 监 测 后 及 时 提 交 监 测 日 报 表 应 包 括 下 列 内 容 : 1 监 测 时 间 天 气 情 况 工 程 名 称 工 程 编 号 监 测 项 目 和 施 工 工 况 ; 2 项 目 负 责 人 观 测 者 分 析 者 及 校 核 者 ; 3 基 坑 支 护 结 构 和 周 边 环 境 各 监 测 项 目 的 实 测 日 变 化 量 值 累 计 变 化 量 值 和 变 化 速 率 等, 必 要 时 绘 制 有 关 曲 线 图 ; 4 巡 视 检 查 的 记 录 ; 5 对 监 测 项 目 应 有 正 常 或 异 常 危 险 的 判 断 性 结 论 ; 6 对 达 到 或 超 过 监 测 报 警 值 的 监 测 点 应 有 报 警 标 示, 并 有 分 析 和 建 议 ; 33

7 对 巡 视 检 查 发 现 的 异 常 情 况 应 有 详 细 描 述, 危 险 情 况 应 报 警 标 示 ; 8 应 对 出 现 的 异 常 进 行 简 要 分 析, 提 出 相 关 建 议, 记 录 对 前 期 出 现 异 常 的 处 理 措 施 及 效 果 ; 9 其 他 相 关 说 明 监 测 日 报 宜 采 用 本 规 范 附 录 D~ 附 录 N 的 样 式 9.3.2 当 出 现 报 警 情 况 时, 应 及 时 向 当 地 质 量 监 督 机 构 及 相 关 单 位 上 报 报 警 分 析 报 告 当 监 测 数 据 出 现 一 般 报 警 时, 应 每 日 报 告 监 测 成 果 ; 当 监 测 结 果 出 现 危 险 报 警 时, 应 随 测 随 报 9.3.3 报 警 分 析 报 告 应 包 括 下 列 内 容 : 1 报 警 发 生 的 时 间 地 点 点 号 ; 2 报 警 情 况 及 施 工 工 况 描 述 ; 3 监 测 信 息 及 巡 视 检 查 信 息 ; 4 报 警 原 因 初 步 分 析 ; 5 报 警 情 况 处 理 措 施 建 议 ; 6 其 它 相 关 说 明 9.3.4 监 测 结 果 应 及 时 整 理, 并 对 变 形 和 内 力 的 发 展 趋 势 作 出 评 价, 根 据 设 计 和 监 测 方 案 要 求 提 交 阶 段 性 监 测 报 告, 阶 段 性 报 告 应 包 括 下 列 内 容 : 1 应 标 明 工 程 名 称 监 测 单 位 阶 段 性 起 止 日 期 ; 2 监 测 阶 段 相 应 的 工 程 气 象 及 周 边 环 境 概 况 ; 3 监 测 期 的 监 测 项 目 及 监 测 点 布 置 图 ; 4 各 项 监 测 数 据 的 整 理 统 计 及 监 测 成 果 的 图 表 ; 5 各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值 的 变 化 分 析 评 价 及 发 展 趋 势 预 测 ; 6 监 测 报 警 情 况 及 处 理 措 施 ; 7 相 关 的 设 计 和 施 工 建 议 9.4 总 结 报 告 9.4.1 监 测 总 结 报 告 应 包 括 下 列 内 容 : 1 工 程 概 况 ; 2 监 测 依 据 ; 3 监 测 项 目 ; 4 监 测 点 布 置 ; 5 监 测 设 备 和 监 测 方 法 ; 6 监 测 频 率 ; 7 监 测 报 警 值 ; 8 各 监 测 项 目 全 过 程 的 发 展 变 化 分 析 及 整 体 评 述 ; 9 监 测 工 作 结 论 与 建 议 ; 10 各 监 测 数 据 的 附 表 及 附 图 34

10. 信 息 化 监 测 系 统 10.1 一 般 规 定 10.1.1 特 殊 性 土 ( 膨 胀 土 软 土 淤 泥 质 土 等 ) 周 边 环 境 风 险 较 大 有 危 险 征 兆 或 正 在 抢 险 的 深 基 坑 监 测 应 按 信 息 化 施 工 法 要 求 建 立 信 息 化 监 测 系 统, 采 用 远 程 自 动 化 实 时 监 测 10.1.2 信 息 化 监 测 系 统 应 以 建 筑 基 坑 工 程 安 全 监 测 为 目 的, 本 着 实 用 可 靠 先 进 经 济 的 原 则 进 行 监 测 系 统 设 计, 并 应 满 足 基 坑 工 程 信 息 化 施 工 管 理 的 规 定 10.1.3 信 息 化 监 测 系 统 的 监 测 点 或 监 测 站, 有 条 件 的 应 配 备 独 立 于 自 动 测 量 监 测 仪 器 的 人 工 测 量 设 备, 以 备 监 测 自 动 化 设 备 故 障 时 能 保 持 有 连 续 测 值, 必 要 时 也 可 作 为 检 验 监 测 自 动 化 设 备 的 参 照 设 备 10.1.4 信 息 化 监 测 系 统 应 根 据 基 坑 工 程 监 测 需 求 进 行 总 体 设 计, 按 下 列 原 则 选 择 实 施 自 动 化 智 能 监 测 的 项 目 和 内 容 : 1 为 监 视 基 坑 支 护 工 程 安 全 运 行 而 设 置 的 监 测 项 目 2 需 要 进 行 高 精 度 高 频 次 监 测 而 用 人 工 观 测 难 以 胜 任 的 监 测 项 目 3 监 测 点 所 在 部 位 的 环 境 条 件 不 允 许 或 不 可 能 用 人 工 方 式 进 行 观 测 的 监 测 项 目 4 拟 纳 入 信 息 化 监 测 系 统 的 项 目 已 有 成 熟 的 可 供 选 用 的 监 测 仪 器 设 备 10.1.5 测 点 选 择 及 监 测 仪 器 设 备 选 用 的 原 则 1 测 点 应 反 映 监 测 对 象 的 工 作 性 态, 目 的 明 确 2 测 点 选 择 宜 相 互 呼 应, 重 点 部 位 的 监 测 值 宜 能 相 互 校 核, 必 要 时 可 进 行 冗 余 设 置 3 自 动 测 量 监 测 仪 器 设 备 在 满 足 准 确 度 要 求 的 前 提 下, 应 力 求 结 构 简 单 稳 定 可 靠 维 护 方 便 4 监 测 系 统 应 选 用 稳 定 可 靠 的 监 测 仪 器, 其 品 种 规 格 有 条 件 时 宜 尽 量 统 一, 以 降 低 系 统 维 护 的 复 杂 性 10.1.6 为 确 保 信 息 化 监 测 系 统 可 靠 运 行, 应 设 置 防 雷 措 施 10.2 智 能 监 测 管 理 控 制 系 统 10.2.1 信 息 化 监 测 管 理 控 制 系 统 由 监 测 仪 器 数 据 采 集 装 置 通 信 装 置 监 测 计 算 机 及 外 部 设 备 数 据 采 集 软 件 信 号 及 控 制 线 路 通 信 及 电 源 线 路 等 组 成 通 过 合 理 的 设 计, 为 智 能 监 测 系 统 建 立 一 个 良 好 的 工 作 环 境, 使 之 能 持 续 稳 定 地 正 常 运 行 10.2.2 接 入 信 息 化 监 测 系 统 的 监 测 仪 器, 其 技 术 指 标 应 符 合 国 家 计 量 法 的 规 定 1 监 测 仪 器 应 定 期 进 行 检 查 和 校 验 2 监 测 仪 器 应 能 够 连 续 准 确 可 靠 地 工 作, 在 使 用 寿 命 期 应 能 适 应 工 作 环 境, 主 要 性 能 应 满 足 技 术 规 范 要 求 10.2.3 数 据 采 集 装 置 通 信 装 置 应 具 备 下 列 基 本 要 求 : 1 具 有 电 源 管 理 电 池 供 电 和 漏 电 保 护 功 能 2 能 自 动 地 对 测 量 结 果 进 行 限 差 判 别, 对 超 限 的 监 测 点 可 以 选 择 继 续 或 重 测, 要 具 有 选 测 按 设 定 时 间 自 动 巡 测 和 暂 存 数 据 功 能 3 具 有 与 采 集 计 算 机 进 行 通 信 的 功 能 4 可 接 收 采 集 计 算 机 的 命 令 设 定 修 改 时 钟 和 测 控 参 数 5 通 道 数 : 标 准 配 置 宜 为 8~32 个 通 道 6 采 样 对 象 : 可 为 电 阻 式 电 容 式 电 感 式 压 阻 式 振 弦 式 光 电 式 步 进 电 机 测 量 装 置 电 位 器 式 以 及 输 出 为 电 流 电 压 等 带 有 变 送 器 的 监 测 仪 器 和 其 他 测 量 装 置 35

7 测 量 方 式 : 定 时 单 检 巡 检 选 测 或 任 设 测 点 群 8 定 时 间 隔 : 大 于 10min, 可 设 置 9 采 样 时 间 : 小 于 等 于 30 秒 / 点 ( 带 驱 动 控 制 的 测 点 除 外 ) 10 适 应 工 作 环 境 : 温 度 -10 至 +50 ; 湿 度 不 大 于 95% 11 数 据 存 储 容 量 : 不 小 于 50 测 次 12 远 程 网 络 通 信 接 口 : 宜 采 用 RS-485 或 其 他 通 信 方 式, 提 供 软 件 接 口 ( 如 控 件 函 数 库 动 态 链 接 库 等 ) 或 开 放 通 用 通 信 规 约 13 无 线 传 输 模 块 可 使 用 CDMA 或 GPRS 无 线 网 络, 在 有 CDMA 或 GPRS 无 线 网 络 的 地 方, 通 过 该 模 块 进 行 采 集 控 制 和 数 据 传 输 14 具 有 人 工 测 量 接 口, 以 方 便 人 工 比 测 或 采 集 装 置 发 生 故 障 时 人 工 测 读 数 据 10.2.4 采 集 计 算 机 及 外 部 设 备 数 据 采 集 软 件 等 控 制 系 统 应 具 备 下 列 基 本 要 求 : 1 应 具 备 适 合 应 用 环 境, 有 较 高 和 较 大 的 存 储 容 量, 宜 配 置 便 携 式 计 算 机 作 为 移 动 工 作 站 2 应 具 有 可 视 化 用 户 界 面, 能 方 便 地 修 改 系 统 设 置 设 备 参 数 及 运 行 方 式 ; 能 根 据 实 测 数 据 反 映 的 状 态 进 行 修 改 选 择 监 测 频 率 和 监 测 对 象 3 具 有 对 采 集 数 据 库 进 行 管 理 的 功 能 4 具 有 画 面 报 表 编 辑 功 能 5 能 完 成 监 测 数 据 的 管 理 及 日 常 工 程 安 全 管 理 工 作 10.3 智 能 元 件 可 视 化 10.3.1 自 动 化 监 测 系 统 监 测 元 件 可 视 化 1 能 通 过 采 集 计 算 机 对 现 场 采 集 数 据 进 行 采 集 和 控 制 2 可 使 用 便 携 式 计 算 机 或 读 数 仪 实 施 现 场 测 量, 可 用 采 集 计 算 机 便 携 式 计 算 机 从 数 据 采 集 装 置 中 获 取 其 暂 存 的 测 量 数 据 或 是 读 数 仪 直 接 在 元 件 上 采 集 数 据 3 具 有 一 定 的 自 检 自 诊 断 功 能, 能 自 动 检 查 各 部 位 运 行 状 态, 将 故 障 信 息 传 输 到 管 理 计 算 机, 以 便 用 户 维 修 4 可 在 指 定 的 时 间 内 自 动 进 行 测 量, 并 能 将 结 果 保 存 于 传 感 器 内 作 为 备 用 10.4 图 形 分 析 与 文 件 输 出 10.4.1 图 形 分 析 和 文 件 输 出 的 监 测 管 理 软 件 具 备 的 主 要 功 能 宜 包 括 如 下 : 1 在 线 监 测 2 离 线 分 析 3 图 表 制 作 4 测 值 预 报 5 具 有 自 动 报 警 功 能 6 具 有 运 行 日 志 故 障 日 志 记 录 功 能 36

20 40 10 45 10 5 10 40 50 附 录 A 水 平 位 移 基 准 点 标 志 及 埋 设 A.1 水 平 位 移 基 准 点 标 志 A.1.1 水 平 位 移 基 准 点 标 志 宜 采 用 金 属 材 料 制 作, 宜 用 字 模 在 标 志 顶 面 压 印 基 准 点 和 监 测 单 位 名 称 其 制 作 规 格 如 图 A.1.1 所 示 基 准 点 х х х х х 图 A.1.1 水 平 位 移 基 准 点 标 志 图 (mm) 37

根 据 土 质 情 况 确 定 深 度 100 250 15 60 A.2 水 平 位 移 基 准 点 埋 设 A.2.1 水 平 位 移 基 准 点 标 石 制 作 规 格 与 埋 设, 如 图 A.2.2 和 A.2.3 所 示 A.2.2 图 A.2.2 中 柱 石 与 盘 石 间 应 放 1cm~2cm 厚 粗 砂, 两 层 标 石 中 心 的 最 大 偏 差 不 应 超 过 3mm A.2.3 图 A.2.3 中 钢 筋 深 度 根 据 现 场 土 质 情 况 而 定, 钢 筋 顶 部 应 有 明 显 对 中 标 志 20 30 40 图 A.2.2 水 平 位 移 基 准 点 标 石 埋 设 图 (cm) 25 250 图 A.2.3 水 平 位 移 基 准 点 标 石 埋 设 图 (mm) 38

200 600 300 150 200 1000~2000 150 1200~1300 160 A.3 水 平 位 移 工 作 基 点 埋 设 A.3.1 工 作 基 点 观 测 墩 制 作 规 格, 如 图 A.3.1 所 示 4 Φ12 A A 11 Φ6@200 160 自 然 地 面 A--A 墩 身 钢 筋 图 4 200 200 钢 板 4 Φ8 400 1200 图 A.3.1 观 测 墩 示 意 图 (mm) A.3.2 墩 面 尺 寸 可 根 据 强 制 归 心 装 置 尺 寸 确 定 A.3.3 工 作 基 点 观 测 墩 埋 设 应 符 合 图 A.3.3 的 要 求 39

100~200 1000~1500 1200 300~500 100~200 1200 350 主 筋 Φ12 箍 筋 Φ7 400~600 图 A.3.3-1 岩 层 点 观 测 墩 埋 设 示 意 图 (mm) (a) 岩 层 点 观 测 墩 主 筋 Φ12 箍 筋 Φ7 350 地 面 750 1000~1500 图 A.3.3-2 (b) 土 层 土 点 层 观 点 测 观 墩 测 埋 墩 设 示 意 图 (mm) 40

根 据 土 质 情 况 确 定 深 度 100 A.3.4 根 据 现 场 条 件 工 作 基 点 埋 设 也 可 参 照 图 A.3.4 A.3.5 钢 筋 深 度 根 据 现 场 土 质 情 况 而 定, 钢 筋 顶 部 应 有 明 显 对 中 标 志 25 250 图 A.3.4 工 作 基 点 埋 设 示 意 图 (mm) 41

20 40 10 50 10 10 20 60 70 附 录 B 竖 向 位 移 基 准 点 标 志 及 埋 设 B.1 竖 向 位 移 基 准 点 标 志 B.1.1 竖 向 位 移 基 准 点 标 志 宜 采 用 金 属 材 料 制 作, 宜 用 字 模 在 标 志 顶 面 压 印 水 准 点 和 监 测 单 位 名 称 其 制 作 规 格 如 图 B.1.1 所 示 水 准 点 х х х х х 图 B.1.1 竖 向 位 移 基 准 点 标 志 图 (mm) 42

根 据 土 质 情 况 确 定 深 度 100 250 10 20 40 30 B.2 竖 向 位 移 基 准 点 埋 设 B.2.1 竖 向 位 移 基 准 点 标 石 制 作 规 格 与 埋 设, 如 图 B.2.1 所 示 B.2.2 图 B.2.1 中 钢 筋 深 度 根 据 现 场 土 质 情 况 而 定 30 20 40 70 图 B.2.1-1 竖 向 位 移 基 准 点 标 石 埋 设 图 (cm) 25 250 图 B.2.1-2 竖 向 位 移 基 准 点 标 石 埋 设 图 (mm) 43

50 40 30 60 75 B.2.3 墙 角 水 准 标 志 宜 采 用 金 属 材 料 制 作, 应 用 字 模 在 标 志 顶 面 压 印 水 准 点 和 监 测 单 位 名 称 其 制 作 规 格 与 埋 设, 如 图 B.2.3 所 示 墙 面 水 准 点 х х х х х 120 40 图 B.2.3 墙 角 水 准 点 标 志 制 作 规 格 与 埋 设 图 (mm) B.2.4 标 志 应 埋 在 坚 固 的 的 砖 石 混 凝 土 建 ( 构 ) 筑 物 墙 壁 或 石 崖 壁 上, 距 地 面 宜 为 0.4m~0.6m B.2.5 埋 设 时 应 在 墙 壁 选 定 的 位 置 挖 凿 孔 洞, 用 1:2 的 水 泥 砂 浆 灌 满, 放 入 标 志, 使 圆 鼓 里 面 与 墙 面 齐 平 44

130 10 12 10 12 附 录 C 监 测 点 元 器 件 标 志 规 格 及 埋 设 示 意 图 C.1 围 护 桩 ( 墙 ) 边 坡 顶 部 水 平 与 竖 向 位 移 监 测 点 标 志 C.1.1 围 护 桩 ( 墙 ) 边 坡 顶 部 水 平 与 竖 向 位 移 监 测 点 标 志 宜 采 用 金 属 材 料 制 作, 头 径 宜 为 10~12mm, 杆 径 宜 为 12~14mm, 杆 长 宜 为 120~140mm C.1.2 围 护 桩 ( 墙 ) 边 坡 顶 部 水 平 与 竖 向 位 移 监 测 点 标 志 制 作 规 格 可 参 考 图 C.1.2, 具 体 尺 寸 根 据 选 用 仪 器 型 号 确 定 图 C.1.2 围 护 桩 ( 墙 ) 边 坡 顶 部 水 平 与 竖 向 位 移 监 测 点 标 志 示 意 图 (mm) 45

C.2 测 斜 管 规 格 及 埋 设 示 意 图 C.2.1 测 斜 管 宜 采 用 PVC 塑 料 铝 合 金 等 材 料 制 作 外 径 宜 为 ø50~ø90mm, 内 径 宜 为 ø40~80mm, 导 槽 宽 宜 为 4.5mm, 深 宜 为 2.2mm, 管 长 宜 为 2~4m C.2.2 测 斜 管 底 部 与 顶 部 要 用 盖 子 封 住, 防 止 砂 浆 泥 浆 及 杂 物 入 孔 内 测 斜 管 的 埋 设 如 图 C.2.2 所 示 自 然 地 面 保 护 盖 测 斜 管 挡 土 侧 开 挖 侧 围 护 结 构 密 封 盖 图 C.2.2-1 测 斜 管 埋 设 示 意 图 自 然 地 面 保 护 盖 测 斜 管 挡 土 侧 开 挖 侧 围 护 结 构 密 封 盖 图 C.2.2-2 测 斜 管 埋 设 示 意 图 46

70 4 12 20 C.3 周 边 地 表 沉 降 监 测 点 标 志 C.3.1 周 边 地 表 沉 降 监 测 点 标 志 宜 采 用 金 属 材 料 制 作, 头 径 宜 为 14~20mm, 杆 径 宜 为 8~12mm, 杆 长 宜 为 50~80mm C.3.2 周 边 地 表 沉 降 监 测 点 标 志 制 作 规 格 可 参 考 图 C.3.2 图 C.3.2 道 路 沉 降 监 测 点 标 志 示 意 图 (mm) 47

80 100 12 20 2 100 5 10 10 10 8 12 19 C.4 建 筑 物 沉 降 监 测 点 标 志 C.4.1 建 筑 物 沉 降 监 测 点 标 志 宜 采 用 金 属 材 料 制 作, 孔 径 宜 为 12mm, 外 六 边 形 内 切 圆 半 径 宜 为 16~ 22mm, 长 度 宜 为 60~150mm C.4.2 建 筑 物 沉 降 监 测 点 标 志 制 作 规 格 可 参 考 图 C.4.2 10 图 C.4.2-1 六 边 形 沉 降 点 标 志 示 意 图 (mm) 12 60 12 图 C.4.2-2 L 型 沉 降 点 标 志 示 意 图 (mm) 48

24 28 20 30 30 20 12 24 20 16 10 20 图 C.4.2-3 钢 结 构 沉 降 点 标 志 示 意 图 (mm) 49

60 10 10 3 C.5 裂 缝 监 测 标 志 及 埋 设 示 意 图 C.5.1 对 于 房 屋 裂 缝 监 测 可 采 用 薄 铁 片 标 志 法, 铁 片 厚 度 宜 为 0.5mm, 如 图 C.5.1 所 示 C.5.2 对 于 重 要 的 裂 缝, 可 在 有 代 表 性 的 位 置 于 裂 缝 两 侧 各 埋 设 一 个 标 点, 如 图 C.5.2 所 示 图 C.5.1 薄 铁 片 标 志 法 裂 缝 监 测 示 意 图 (mm) L>150 标 点 裂 缝 φ20 填 充 混 凝 土 图 C.5.2 重 要 裂 缝 监 测 示 意 图 (m)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