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 約 橋 牌 合 約 橋 牌 一 般 簡 稱 橋 牌, 是 一 種 以 技 巧 和 運 氣 贏 取 牌 磴 的 紙 牌 遊 戲 橋 牌 是 由 四 個 人 組 成 兩 對 搭 檔 在 方 桌 上 進 行, 搭 檔 互 相 面 對 面 坐 在 桌 子 的 兩 端 競 賽 包 含 競 價 ( 通 常 稱 為 叫 牌 ) 與 打 牌 兩 部 份, 接 著 將 該 牌 計 分 在 合 約 決 定 後, 叫 牌 就 結 束 合 約 代 表 某 一 搭 檔 宣 告 他 們 一 方 必 須 至 少 吃 到 的 磴 數, 以 及 將 使 用 為 王 牌 的 特 定 花 色 ( 或 者 不 使 用 王 牌 ) 打 牌 的 規 則 與 其 他 贏 取 牌 磴 的 遊 戲 類 似, 且 其 中 一 位 玩 家 的 手 牌 必 須 面 朝 上 放 在 桌 上, 稱 作 夢 家 橋 牌 能 夠 流 行, 主 要 是 因 為 複 式 橋 牌 競 賽 的 舉 辦 這 種 競 賽 在 理 論 上, 能 讓 無 窮 無 盡 的 參 賽 者 參 加 複 式 橋 牌 的 比 賽 小 至 每 天 在 無 數 俱 樂 部 舉 辦 的 例 行 賽 事, 大 到 世 界 錦 標 賽 和 奧 林 匹 克 賽 橋 牌 可 以 陶 冶 性 情, 啟 發 智 慧, 磨 練 判 斷 力 記 憶 力 和 促 進 合 作 友 誼, 此 外 還 能 培 養 一 個 人 的 品 德 收 養 ; 打 橋 牌 需 要 運 用 數 學 邏 輯 學 心 理 學, 並 發 揮 人 的 智 慧 與 技 巧, 與 拍 擋 的 純 熟 合 作, 忠 實 而 靈 活 地 配 合 各 種 叫 牌 制 度 橋 牌 崇 尚 公 平 公 正 公 開 的 體 育 精 神 橋 牌 是 一 種 高 尚 而 有 益 的 文 娛 活 動 丘 吉 爾 艾 森 豪 威 爾 蓋 茨, 鄧 小 平 李 嵐 清 等 等 名 人 都 是 橋 牌 愛 好 者 呢! 歷 史 橋 牌 屬 於 贏 取 牌 磴 的 遊 戲, 是 衛 斯 特 的 一 種 延 伸, 由 於 受 到 廣 大 認 識, 而 長 久 以 來 一 直 擁 有 愛 好 者 根 據 牛 津 英 語 詞 典, 橋 牌 的 英 文 Bridge 是 由 Biritch 的 發 音 英 語 化 而 來, 後 者 在 俄 國 即 為 衛 斯 特 之 意 最 早 的 俄 國 式 衛 斯 特 規 則 可 溯 自 1886 年, 其 中 紀 錄 了 許 多 和 橋 牌 相 近, 而 和 衛 斯 特 不 同 之 處 : 發 牌 人 可 以 選 擇 王 牌, 或 讓 同 伴 決 定 ; 發 牌 人 的 同 伴 是 夢 家 ; 分 數 分 為 線 上 和 線 下 兩 種 紀 錄 ;3NT 4 和 5 是 成 局 合 約 ( 但 梅 花 和 黑 桃 各 需 要 比 本 金 多 吃 八 磴 和 十 五 磴!); 有 賭 倍 和 再 賭 倍, 也 有 滿 貫 獎 分 這 種 遊 戲, 以 及 它 被 稱
2 作 橋 牌 以 及 衛 斯 特 橋 牌 的 分 支, 在 1890 年 代 於 美 國 和 英 國 取 代 了 衛 斯 特 的 地 位, 在 大 眾 間 流 行 起 來 競 叫 橋 牌 ( 也 稱 皇 家 競 叫 橋 牌 ) 出 現 於 1904 年, 在 這 種 遊 戲 中 玩 家 必 須 以 競 價 的 方 式 叫 牌, 以 決 定 合 約 和 莊 家 遊 戲 目 標 變 成 至 少 必 須 拿 到 合 約 所 需 的 磴 數, 也 出 現 了 若 無 法 完 成 目 標 時 的 罰 分 現 代 合 約 橋 牌 的 發 展, 是 基 於 範 德 比 和 其 他 人 對 競 叫 橋 牌 記 分 法 的 創 新 最 重 要 的 修 改, 是 將 計 算 成 局 和 滿 貫 獎 分 的 來 源, 限 於 合 約 中 計 在 線 下 的 磴 數, 使 叫 牌 更 具 挑 戰 性, 也 更 有 趣 新 的 概 念 包 括 身 價 這 讓 盤 式 橋 牌 中 用 犧 牲 保 護 領 先 的 行 為 損 失 更 大 和 其 他 各 種 讓 遊 戲 本 身 更 平 衡 的 記 分 法 修 正 範 德 比 的 規 則 發 表 於 1925 年, 在 短 短 數 年 間 便 使 橋 牌 成 為 合 約 橋 牌 的 同 義 詞 在 今 日 的 美 國 和 澳 洲, 大 部 分 俱 樂 部 競 賽 網 路 上, 以 及 其 他 場 合 都 打 複 式 橋 牌 而 在 英 國, 盤 式 橋 牌 仍 然 和 複 式 橋 牌 一 樣 受 歡 迎, 也 常 在 家 中 或 俱 樂 部 進 行 流 程 橋 牌 需 要 兩 對, 一 對 各 兩 人 的 搭 檔 這 四 位 玩 家 圍 坐 於 一 張 方 桌, 各 自 坐 在 同 伴 的 對 面 這 四 位 玩 家 對 應 的 座 位, 常 常 以 指 南 針 的 四 個 方 位 來 表 示 因 此, 南 家 和 北 家 組 成 一 對 搭 檔, 東 家 和 西 家 組 成 另 一 對 一 節 橋 牌 包 含 許 多 副 牌, 而 每 一 副 牌 的 進 行 順 序 是 先 發 牌, 接 著 進 行 叫 牌 ( 或 競 價 ) 決 定 合 約, 然 後 打 牌, 最 後 登 記 該 牌 的 結 果 每 一 副 牌 的 目 標, 是 以 手 上 發 到 的 牌 儘 可 能 取 得 好 成 績 影 響 分 數 的 因 素 主 要 有 兩 個 : 叫 牌 中 叫 到 的 磴 數, 以 及 打 牌 中 吃 到 的 磴 數 合 約 橋 牌 和 其 前 身 最 大 的 不 同 即 是 合 約 的 概 念, 這 是 指 一 個 搭 檔 對 他 們 用 指 定 的 王 牌 (Trump), 或 者 不 用 王 牌, 至 少 能 吃 到 一 定 磴 數 的 宣 告 一 個 合 約 包 含 兩 部 份 : 線 位 和 名 稱 線 位 代 表 除 了 最 基 本 的 六 磴 ( 叫 做 底 金 ) 之 外, 所 能 得 到 的 磴 數 這 保 證
3 贏 得 合 約 的 搭 檔, 必 須 吃 到 較 多 的 磴 數 由 於 一 牌 總 共 有 十 三 磴, 線 位 從 一 到 七 共 有 七 線, 分 別 代 表 必 須 贏 得 七 到 十 三 磴 五 種 名 稱 依 等 級 低 到 高 排 列, 分 別 是 梅 花 (Club, ) 方 塊 (Diamond, ) 紅 心 (Heart, ) 黑 桃 (Spade, ) 和 無 王 (No Trump, NT) 舉 例 來 說, 三 紅 心 這 個 合 約 代 表 這 個 搭 檔 用 紅 心 為 王 牌, 可 以 拿 到 九 磴 ( 底 金 加 三 ) 因 此, 可 能 的 合 約 總 共 有 7 5 = 35 種 ;1 最 低, 接 著 是 1, 依 此 類 推, 最 高 到 7NT 兩 個 配 對 在 叫 牌 階 段 裡 互 相 競 爭, 看 誰 能 提 出 最 高 等 級 的 合 約 贏 得 叫 牌 的 一 方, 稍 後 便 得 拿 到 至 少 能 滿 足 合 約 需 求 的 磴 數, 以 獲 得 分 數 整 體 來 說, 最 佳 結 果 是 盡 量 準 確 地 叫 到 最 佳 合 約, 然 後 在 打 牌 時 得 到 約 定 的 磴 數 ( 如 果 打 得 好 或 運 氣 好, 也 可 以 多 贏 ) 如 果 贏 得 叫 牌 的 一 方 ( 作 莊 方 ) 拿 到 約 定 的 磴 數 ( 或 更 多 ), 就 可 以 說 他 們 作 成 合 約, 且 可 以 得 到 獎 勵 的 分 數 ; 反 之 合 約 就 是 被 擊 垮, 且 對 手 ( 防 家 ) 就 可 以 獲 得 獎 勵 的 分 數 在 尋 找 最 佳 合 約 時, 有 時 稍 微 多 叫 一 些 很 有 用, 因 為 與 其 讓 對 方 叫 到 且 作 成 合 約 而 獲 得 很 多 分 數, 不 如 小 失 一 點 分 數 還 比 較 有 利 這 被 稱 作 犧 牲, 在 雙 方 互 相 競 爭 到 最 後 以 獲 得 合 約 時 很 常 使 用 這 個 作 法 在 複 式 橋 牌 ( 比 賽 和 許 多 俱 樂 部 都 使 用 這 種 方 式 ) 更 為 常 見, 因 為 這 類 比 賽 的 目 標 是 要 比 其 他 打 同 樣 牌 的 配 對 獲 得 更 高 的 分 數, 無 論 用 什 麼 方 法 獲 得 多 小 的 差 距 都 有 用 發 牌 橋 牌 使 用 五 十 二 張 標 準 紙 牌 每 一 牌 都 有 一 位 玩 家 是 發 牌 人, 負 責 將 牌 平 均 分 配, 且 首 先 開 始 叫 牌 每 牌 的 發 牌 人 都 會 輪 轉, 通 常 是 順 時 針 方 向 在 複 式 橋 牌 中, 則 只 會 在 一 節 開 始 之 前 洗 一 次 牌, 然 後 一 樣 發 成 四 手 牌 各 十 三 張 這 些 牌 會 在 競 賽 全 場 使 用 這 樣 在 打 牌 時, 所 有 人 的 成 績 便 可 互 相 比 較, 且 可 以 去 除 有 些 人 拿 到 較 好 牌 的 運 氣 成 份 複 式 比 賽 的 牌 會 裝 在 塑 膠 或 金 屬 製 的 牌 盒 內, 在 全 場 的 每 一 桌 傳 遞, 上 面 清 楚 標 示 手 牌 的 編 號 和 哪 位 玩 家 該 拿 那 一 手 牌 牌 盒 中 可 能 還 會 附 上 一 張 紀 錄 每 個 配 對 這 牌 成 績 的 小 紙 條, 這 節 比 賽 結 束 之 後, 裁 判 會 將 這 些 小 紙 片 記 錄 下 來 分 數 也 可 以 寫 在 登 記 表 上, 在 每 一 圈 結 束 時 由 工 作 人 員 收 集 交 給 裁 判 在 一 些 競 賽,
4 尤 其 是 要 在 不 同 地 點 使 用 同 樣 牌 的 比 賽 裡 ( 例 如 大 型 的 全 國 或 國 際 競 賽 ), 牌 會 在 比 賽 前 先 發 好, 也 可 能 使 用 專 門 用 來 預 先 發 牌 的 特 製 機 器 在 牌 傳 到 新 的 一 桌 使 用 時, 桌 上 的 四 位 玩 家 會 將 牌 抽 出, 接 著 數 一 數 以 確 定 手 上 有 十 三 張 牌 複 式 橋 牌 以 及 其 他 贏 磴 的 遊 戲 的 一 個 不 同 處 在 於, 玩 家 不 會 將 他 們 的 牌 丟 到 桌 子 中 央, 而 是 在 每 磴 結 束 後, 面 朝 下 放 在 每 位 玩 家 的 正 前 方 這 樣 在 該 牌 打 完 後, 玩 家 便 能 完 整 取 回 自 己 的 手 牌, 歸 位 到 牌 盒 中, 讓 後 面 各 桌 能 不 受 影 響 地 打 到 相 同 的 牌 如 果 在 打 牌 時 有 違 規, 或 其 他 需 要 回 顧 之 前 出 牌 的 事 件 發 生, 這 麼 做 也 能 確 定 當 時 每 個 人 出 過 什 麼 牌, 以 及 出 牌 的 順 序 叫 牌 叫 牌 決 定 作 莊 方 及 最 後 的 合 約 作 莊 方 的 其 中 一 人 被 稱 作 莊 家, 而 會 主 打 這 一 牌, 另 一 位 則 會 成 為 夢 家 ( 代 表 他 不 做 事 ) 最 後 的 合 約 也 可 能 被 ( 敵 方 ) 賭 倍 或 ( 作 莊 方 ) 再 賭 倍, 使 這 一 牌 不 論 是 作 成 或 被 擊 垮, 能 得 到 的 分 數 都 會 增 加 在 叫 牌 中, 每 個 玩 家 在 輪 到 自 己 時 都 可 以 做 出 以 下 其 中 一 種 叫 價 : 叫 價 (Bid): 宣 告 線 位 及 名 稱 賭 倍 (Double): 當 最 後 一 個 非 派 司 的 叫 價 是 由 敵 方 叫 出 再 賭 倍 (Redouble): 當 最 後 一 個 非 派 司 的 叫 價 是 敵 方 的 賭 倍 派 司 (Pass): 不 想 做 出 以 上 三 種 叫 價 時, 亦 即 棄 權 叫 牌 由 發 牌 人 開 始, 每 個 玩 家 依 序 順 時 鐘 輪 流 叫 出 一 個 叫 價 當 出 現 連 續 三 個 派 司 後, 叫 牌 即 結 束 叫 價 會 指 定 線 位 和 名 稱, 所 以 指 示 了 一 個 想 打 某 合 約 的 提 議 想 叫 牌 的 玩 家 必 須 叫 出 比 前 一 個 叫 價 更 高 的 叫 價 所 謂 比 較 高 的 叫 價, 是 指 叫 價 的 線 位 較 高, 或 是 在 同 一 線 位 上, 且 名 稱 的 等 級 較 高 因 此 在 3 這 個 叫 價 之 後,2 或 3 都 不 能 叫, 但 3 或 4 就 可 以
5 賭 倍 只 能 在 敵 方 叫 出 叫 價 後 使 用 用 最 簡 單 的 話 來 說, 這 代 表 玩 家 很 有 信 心 敵 方 的 合 約 無 法 完 成, 因 此 玩 家 願 意 在 他 們 完 成 合 約 時 讓 他 們 的 分 數 賭 倍, 讓 自 己 在 擊 敗 合 約 時 的 分 數 也 能 賭 倍 但 在 現 代 橋 牌 中, 賭 倍 常 常 被 用 來 當 作 特 約, 要 求 同 伴 叫 牌, 或 者 傳 遞 訊 息 給 同 伴 再 賭 倍 只 能 在 敵 方 賭 倍 後 使 用, 也 可 以 用 來 做 一 些 其 他 特 殊 用 途 賭 倍 和 再 賭 倍 在 下 一 個 叫 價 出 現 後 便 失 去 效 用, 即 任 何 之 後 的 叫 價 都 會 使 其 無 效 叫 牌 結 束 後, 最 後 一 個 叫 價 ( 以 及 其 後 的 賭 倍 和 再 賭 倍 ) 便 成 為 合 約, 其 線 位 決 定 達 成 合 約 所 需 的 磴 數, 而 種 類 則 決 定 所 使 用 的 王 牌 ( 如 果 有 ) 另 外 要 提 的 一 點 是, 早 期 的 叫 價 的 目 的 是 交 換 資 訊, 而 非 決 定 最 後 的 合 約 大 多 數 叫 價 都 並 不 希 望 成 為 最 終 合 約, 而 是 用 來 描 述 玩 家 手 牌 的 力 量 與 分 配, 以 使 搭 檔 能 對 最 佳 合 約 的 位 置 做 出 有 根 據 的 猜 測 同 伴 間 各 叫 價 意 義 的 約 定 被 稱 為 叫 牌 制 度 沒 有 贏 得 合 約 的 搭 檔 叫 防 家 叫 出 最 後 叫 價 的 配 對 還 要 細 分 : 首 先 叫 出 最 後 合 約 所 屬 種 類 的 一 方 成 為 莊 家, 他 的 同 伴 則 是 夢 家 舉 例 而 言, 若 西 家 發 牌, 叫 牌 如 下 : 西 北 東 南 派 司 1 派 司 1 派 司 2 賭 倍 3 派 司 4 派 司 派 司 派 司 那 麼 東 家 和 西 家 就 是 防 家, 南 家 是 莊 家 ( 因 他 先 叫 過 黑 桃 ), 北 家 則 是 夢 家, 而 王 牌 是 黑 桃 ; 莊 家 ( 和 夢 家 ) 必 須 吃 到 十 磴 東 家 的 賭 倍 因 南 家 接 下 來 的 3 叫 價 而 無 效, 所 以 不 會 影 響 合 約
6 叫 牌 盒 是 一 個 能 用 寫 了 字 的 卡 片 放 入, 以 表 示 叫 價 的 盒 子 這 樣, 玩 家 就 不 需 讀 出 ( 或 寫 下 ) 自 己 的 叫 價, 而 可 以 避 免 鄰 近 的 玩 家 聽 到 叫 牌, 或 者 讓 玩 家 用 有 意 或 無 意 的 聲 音 變 化, 傳 遞 不 被 允 許 的 訊 息 給 同 伴 打 牌 打 牌 的 步 驟 有 十 三 磴, 每 一 磴 包 含 每 位 玩 家 手 中 的 一 張 牌 A 在 橋 牌 中 最 大, 接 著 依 序 是 K Q J 10 9 等 等, 每 個 花 色 牌 組 中 最 小 的 牌 是 2 一 磴 中 最 先 出 的 一 張 牌 稱 作 引 牌 ( 或 稱 首 引 ), 接 著 玩 家 順 時 鐘 方 向 依 序 出 牌 引 牌 可 以 是 手 上 的 任 何 一 張 牌, 但 其 他 的 牌 則 必 須 跟 出 花 色 ( 亦 即, 必 須 打 出 和 引 牌 同 樣 花 色 的 牌 ), 除 非 他 們 已 經 沒 有 該 花 色 的 牌 打 出 該 磴 最 大 牌 張 的 玩 家 贏 得 這 一 磴, 除 非 其 他 玩 家 的 出 牌 中 有 王 牌, 在 後 者 的 狀 況 中 則 由 打 出 最 大 王 牌 的 玩 家 贏 得 此 磴 贏 得 此 磴 的 玩 家 在 下 一 磴 可 以 引 牌, 直 到 所 有 牌 打 完 第 一 張 引 牌 稱 作 首 引, 是 由 莊 家 左 手 方 的 防 家 出 牌 在 首 引 之 後, 夢 家 將 他 的 手 牌 面 朝 上 在 桌 面 分 成 四 列, 一 列 一 個 花 色, 王 牌 ( 如 果 有 ) 放 在 他 的 最 右 手 邊 莊 家 除 了 要 決 定 自 己 的 出 牌, 也 負 責 幫 夢 家 選 擇 要 出 的 牌 防 家 則 各 自 負 責 出 自 己 的 手 牌 夢 家 可 以 負 責 在 莊 家 違 規 時 提 醒 他, 但 不 能 用 任 何 其 他 的 理 由 幹 擾 打 牌 舉 例 而 言, 夢 家 可 以 在 莊 家 從 錯 誤 方 出 牌 時 阻 止 他 ( 例 如 提 醒 他 上 一 磴 是 夢 家 贏 到 的 ), 但 不 能 評 論 敵 方 的 行 為, 或 建 議 接 著 該 怎 麼 打 在 一 般 比 賽 中 夢 家 可 以 什 麼 都 不 做, 但 在 複 式 橋 牌 中 必 須 負 責 根 據 莊 家 的 口 頭 指 示 ( 例 如 同 伴, 請 出 紅 心 J ) 從 夢 家 出 牌 這 樣 比 較 方 便, 也 可 以 避 免 莊 家 因 為 伸 手 橫 跨 桌 面 拿 牌, 而 造 成 的 某 些 麻 煩 合 約 的 線 位 是 一 個 特 定 的 目 標 在 上 面 的 例 子 裡, 莊 家 必 須 想 辦 法 拿 到 十 磴 ( 底 金 六 加 叫 到 的 四, 王 牌 則 是 黑 桃 ) 才 能 完 成 合 約 拿 到 分 數 若 莊 家 無 法 完 成 合 約, 則 就 說 防 家 擊 垮 或 擊 敗 了 合 約 ( 莊 家 倒 約 ), 而 可 以 因 此 得 到 分 數
7 計 分 各 配 對 的 最 終 目 標, 是 儘 可 能 得 到 高 分 然 而, 如 果 合 約 完 成, 則 影 響 分 數 的 主 要 因 素 會 是 叫 到 的 線 位, 而 非 打 牌 贏 得 的 磴 數 舉 例 而 言, 即 使 莊 家 在 無 王 拿 到 全 部 13 磴,1NT 和 7NT 合 約 所 能 得 到 的 分 數 還 是 有 著 天 壤 之 別 這 可 以 保 證 競 爭 性 : 即 使 某 一 對 拿 到 了 大 部 分 的 大 牌 點, 而 他 們 的 對 手 完 全 沒 興 趣 叫 牌, 他 們 還 是 得 叫 到 高 線 位, 使 得 合 約 在 完 成 邊 緣, 才 能 拿 到 可 能 的 高 分 當 莊 家 完 成 合 約 時, 作 莊 方 可 以 得 到 以 下 分 數 : 每 個 叫 到 的 磴 數 ( 低 花 合 約 20 分, 高 花 和 無 王 合 約 30 分, 無 王 合 約 可 再 多 加 10 分 ) 超 磴 ( 比 合 約 線 位 多 拿 到 的 磴 數 ) 合 約 線 位 的 獎 分 其 他 特 定 獎 分 當 莊 家 無 法 完 成 合 約 時, 防 禦 方 可 以 根 據 不 足 磴 莊 家 比 目 標 短 少 的 磴 數 得 分 由 於 獎 分 的 結 構, 一 些 特 定 線 位 的 叫 價 有 著 特 殊 意 義 最 重 要 的 線 位 是 成 局, 即 任 何 磴 數 分 大 於 100 的 合 約 因 為 各 個 花 色 在 計 分 上 的 價 值 不 同, 所 以 成 局 線 位 會 根 據 花 色 而 不 一 樣 無 王 的 成 局 線 位 是 3( 九 磴 ), 紅 心 和 黑 桃 ( 高 花 ) 的 成 局 線 位 是 4( 十 磴 ), 而 梅 花 和 方 塊 ( 低 花 ) 則 是 5( 十 一 磴 ) 由 於 成 局 獎 分 的 誘 惑, 叫 牌 的 重 點 經 常 都 圍 繞 在 尋 找 完 成 成 局 合 約 的 可 能 性 叫 到 且 完 成 小 滿 貫 (6 線 ) 和 大 滿 貫 (7 線 ) 也 會 得 到 高 額 的 獎 分 低 於 成 局 線 位 的 合 約 則 稱 為 部 份 合 約 或 部 份 分 數 身 價 的 概 念 影 響 了 計 分, 也 使 叫 牌 和 打 牌 的 戰 略 面 向 更 廣 各 個 配 對 都 預 先 指 定 為 兩 個 狀 態 之 一 : 有 身 價 或 無 身 價 當 配 對 有 身 價 時, 成 局 和 滿 貫 獎 分 都 會 提 高, 但 無 法 完 成 合 約 的 懲 罰 也 同 樣 提 高 在 複 式 橋 牌 中, 所 有 的 分 數 都 被 加 總 在 一 起, 對 勝 利 方 計 算 正 分 ( 贏 磴 分 和 獎 分 的 總 和 ), 而 以 負 分 表 示 落 敗 方
8 在 複 式 橋 牌 中, 同 樣 的 一 牌 會 在 兩 桌 以 上 打 過, 然 後 將 結 果 排 名 各 牌 結 果 的 分 數 會 以 序 分 或 國 際 序 分 (IMP) 表 示 不 管 最 終 合 約 為 何, 取 得 最 佳 成 績 的 參 賽 者 ( 配 對 或 隊 伍 ) 會 得 到 該 牌 的 最 多 分 數, 反 之 亦 然 拿 到 最 高 總 分 的 參 賽 者, 即 為 錦 標 賽 的 冠 軍 因 此 即 使 拿 不 到 好 牌, 參 賽 者 只 要 比 其 他 人 拿 到 同 樣 牌 的 人 叫 得 更 好 打 得 更 好, 還 是 有 機 會 贏 得 錦 標 合 約 橋 牌 規 範 合 約 橋 牌 的 規 則 是 由 世 界 橋 藝 聯 會 標 準 化, 並 以 複 式 合 約 橋 牌 規 範 為 名 出 版 最 近 的 版 本 編 於 1997 年, 包 含 93 條 規 範 ( 條 文 ) 所 有 支 援 複 式 橋 藝 的 較 低 階 組 織 都 必 須 遵 守 這 些 規 則 但 書 中 很 大 部 份 的 規 範 都 用 於 處 理 各 類 型 的 違 規 狀 況, 因 此 大 多 都 是 作 為 競 賽 中 裁 判 ( 主 導 ) 的 參 考 用 書 使 用 錦 標 賽 橋 牌, 是 以 隨 機 發 牌 所 進 行 的 技 巧 遊 戲, 因 此 也 有 運 氣 成 份, 或 更 確 切 地 說, 是 個 內 含 隨 機 成 份 不 完 全 知 識 以 及 受 限 訊 息 傳 輸 的 戰 略 遊 戲 運 氣 成 份 來 自 於 發 出 的 牌 ; 在 俱 樂 部 和 競 賽 中, 可 以 由 比 對 不 同 配 對 在 同 樣 狀 況 下 的 選 擇, 來 大 幅 去 除 運 氣 因 素 做 到 這 點 的 方 法, 是 讓 八 位 或 更 多 玩 家 坐 在 不 同 桌, 每 桌 的 牌 都 保 留 下 來, 傳 到 下 一 桌 讓 另 外 四 位 ( 以 上 ) 的 參 加 者 打, 而 使 每 一 牌 都 被 打 複 數 次 在 一 節 結 束 後, 便 可 互 相 比 對 各 牌 的 成 績, 每 一 牌 拿 到 最 好 成 績 的 一 對, 便 可 得 到 該 牌 的 最 高 分 這 種 作 法 只 衡 量 了 玩 家 和 別 人 拿 到 同 樣 牌 張 時 的 叫 打 能 力, 因 此 可 以 用 來 衡 量 技 巧 這 種 比 賽 形 式 被 稱 作 複 式 橋 牌, 通 常 在 俱 樂 部 或 競 賽 中 進 行, 參 賽 者 可 多 至 上 百 人 複 式 橋 牌 屬 於 心 智 競 賽, 現 今 受 歡 迎 的 程 度 可 與 西 洋 棋 相 提 並 論, 而 兩 者 在 最 高 水 準 競 技 中 的 複 雜 度, 以 及 所 需 的 心 智 慧 力 也 常 被 比 較 橋 牌 和 西 洋 棋 是 唯 二 項 受 國 際 奧 林 匹 克 委 員 會 承 認 的 心 智 競 賽, 但 並 未 包 含 於 主 要 奧 運 會 競 賽 項 目 中 複 式 橋 牌 的 基 本 作 法, 早 在 1857 年 就 被 用 於 衛 斯 特 比 賽 中 橋 牌 在 早 期 被 認 為 並 不 適 合 使 用 複 式 賽 制, 而 直 到 1920 年 代,( 競 叫 ) 橋 牌 錦 標 賽 才 較 受 歡 迎
9 在 1925 年 合 約 橋 牌 的 發 明 後, 橋 藝 錦 標 賽 開 始 普 遍, 但 規 則 經 常 改 變, 且 出 現 了 幾 個 不 同 的 競 賽 贊 助 組 織 : 美 國 橋 牌 聯 盟 (ABL, 前 身 為 美 國 競 叫 橋 牌 聯 盟,1929 年 更 名 ) 美 國 衛 斯 特 聯 盟 以 及 美 國 橋 藝 聯 會 (USBF) 第 一 個 官 方 承 認 的 世 界 錦 標 賽 舉 辦 於 1935 年 然 而 到 了 1937 年, 美 國 合 約 橋 牌 聯 盟 ( 由 ABL 和 USBF 共 同 組 成 ) 開 始 掌 握 權 力, 到 現 在 仍 然 是 北 美 橋 牌 錦 標 賽 的 主 要 組 織 1958 年, 由 於 橋 牌 在 國 際 上 的 風 行, 世 界 橋 藝 聯 會 成 立 叫 牌 盒 與 簾 幕 錦 標 賽 中 常 使 用 叫 牌 盒 叫 牌 盒 是 一 個 裝 著 卡 片 的 方 盒, 每 張 卡 片 上 各 寫 著 一 個 橋 牌 規 則 中 的 叫 價 想 叫 牌 的 玩 家 可 以 拿 出 寫 著 叫 價 的 卡 片, 而 不 需 以 言 語 表 示, 可 以 因 此 防 止 由 語 調 變 化 傳 遞 的 非 法 訊 息 在 高 等 級 的 國 內 競 賽, 以 及 國 際 競 賽 中, 也 常 使 用 簾 幕, 放 於 對 角 橫 跨 桌 面 的 隔 板, 能 使 玩 家 在 比 賽 進 行 中 看 不 見 他 的 同 伴 橋 牌 增 強 人 體 的 免 疫 能 力 美 國 加 州 大 學 一 項 研 究 顯 示, 經 常 打 橋 牌, 有 助 增 強 人 體 的 免 疫 能 力 這 項 經 過 15 年 時 間 的 研 究 發 現, 刺 激 人 類 免 疫 系 統 的 後 腦 組 織, 主 要 是 負 包 括 策 劃 分 類 工 作 記 憶 及 自 發 性 等 思 維 動 作, 而 打 橋 牌 包 括 這 連 串 的 思 想 活 動 研 究 以 70 至 8 0 歲 女 性 作 對 象, 並 把 她 們 分 成 三 組, 每 組 打 個 半 小 時 橋 牌 研 究 員 會 在 活 動 進 行 前 後, 抽 取 這 12 人 的 血 液 樣 本 結 果 發 現, 各 人 打 橋 牌 後, 血 液 內 的 白 血 球 細 胞 均 有 上 升, 顯 示 人 體 對 抗 病 源 的 能 力 亦 相 應 提 高 研 究 員 表 示, 雖 然 研 究 結 果 只 是 初 步 階 段, 但 認 為 值 得 鼓 舞, 若 果 證 實 打 橋 牌 能 增 強 免 疫 系 統, 則 人 類 毋 須 花 太 多 時 間 運 動 或 服 食 維 他 命, 亦 可 擁 有 強 壯 的 身 體
10 玩 橋 牌 增 強 免 疫 力 : 前 幾 天 於 紐 奧 良 舉 行 的 神 經 科 學 會 發 表 了 一 項 研 究 報 告, 此 項 由 加 州 柏 克 萊 大 學 所 發 表 的 研 究 指 出 : 打 橋 牌 會 讓 人 的 免 疫 細 胞 增 加, 增 強 疾 病 抵 抗 力, 這 是 第 一 個 證 明 人 類 的 腦 部 皮 質 對 刺 激 免 疫 系 統 有 重 要 影 響 的 研 究? 柏 克 萊 大 學 教 授 以 一 項 對 老 鼠 腦 部 進 行 十 五 年 的 研 究 為 根 據, 發 現 大 腦 皮 質 某 一 部 位 對 身 體 的 免 疫 反 應 可 能 有 影 響, 因 而 對 一 婦 女 橋 牌 俱 樂 部 的 玩 家 進 行 試 驗 而 為 何 選 擇 橋 牌? 則 是 認 為 此 活 動 可 能 會 刺 激 腦 部 背 面 側 方 皮 質 部, 這 個 部 位 可 能 會 對 免 疫 系 統 有 影 響 研 究 人 員 於 橋 牌 活 動 前 與 後, 對 受 測 試 者 抽 血 檢 驗, 結 果 發 現 所 有 玩 牌 者 的 CD-4T 細 胞 都 增 加 了,CD-4T 細 胞 於 身 體 內 是 負 責 巡 邏, 找 尋 入 侵 病 毒 與 細 菌 的 白 血 球, 這 些 初 步 資 料 顯 示 腦 部 活 動 會 影 響 免 疫 系 統 來 對 抗 疾 病 橋 牌 與 網 際 網 路 網 際 網 路 上 有 幾 個 免 費, 以 及 一 些 需 要 繳 費 的 橋 牌 伺 服 器 OKbridge 是 現 存 的 網 路 橋 牌 伺 服 器 中 最 早 成 立 的 一 個, 上 面 有 著 所 有 程 度 的 玩 家, 從 初 學 者 或 世 界 冠 軍 OKbridge 是 個 付 費 俱 樂 部, 因 此 提 供 了 完 善 的 服 務, 例 如 客 服 中 心 和 道 德 檢 驗 SWAN Games 是 較 近 期 出 現 的 競 爭 對 手 橋 牌 基 地 線 上 由 於 對 一 般 牌 局 不 收 費, 而 成 為 全 世 界 最 受 歡 迎 的 線 上 橋 藝 俱 樂 部 以 上 的 線 上 俱 樂 部 都 提 供 了 一 些 特 殊 功 能, 例 如 能 獲 得 ACBL ( 美 國 合 約 橋 牌 聯 盟 ) 大 師 點 參 加 線 上 錦 標 賽 好 友 列 表 購 買 有 助 增 進 橋 藝 的 軟 體 以 及 由 打 橋 牌 賺 錢 等 等 在 橋 牌 基 地 線 上 還 有 一 個 轉 播 功 能, 讓 任 何 有 興 趣 的 人 都 能 收 看 重 要 的 國 際 競 賽 一 些 國 家 性 的 合 約 橋 牌 組 織 現 在 也 提 供 他 們 的 會 員 線 上 打 牌 服 務, 例 如 英 格 蘭 橋 藝 盟 會 荷 蘭 橋 藝 盟 會 以 及 澳 洲 橋 藝 聯 會 等 等 MSN 和 Yahoo! Games 也 提 供 了 一 些 線 上 盤 式 橋 牌 服 務 在 2001 年, 世 界 橋 藝 聯 會 發 行 了 一 本 橋 規 的 特 殊 版 本, 專 為 網 路 和 其 他 電 子 性 競 賽 而 設 計
11 線 上 橋 牌 的 優 點 包 括 : 自 由 的 打 牌 時 段 玩 家 評 分 制 度, 能 夠 衡 量 玩 家 的 能 力, 且 不 會 像 大 師 點 那 樣, 受 打 過 的 比 賽 和 從 事 時 間 長 短 影 響 能 使 用 特 約 的 限 制 較 少 非 法 訊 息 無 法 藉 由 聲 調 或 肢 體 語 言 傳 遞 可 以 留 下 詳 盡 的 紀 錄, 以 協 助 解 決 爭 執 軟 體 可 以 避 免 不 合 規 則 的 叫 打 缺 點 則 有 : 無 法 事 先 約 定 叫 牌 特 約, 因 為 同 伴 ( 通 常 ) 都 是 陌 生 人 社 交 性 降 低 提 高 使 用 外 在 通 訊 的 作 弊 機 會 玩 家 可 能 會 在 一 牌 結 束, 或 一 節 比 賽 結 束 前 離 開
12 橋 藝 規 則 簡 介 橋 牌 是 由 人 主 打 的, 可 是 凡 是 人 就 難 免 有 錯 通 常 橋 手 發 生 的 錯 誤 是 : 不 該 出 牌 的 時 候 出 牌 : 或 者 掉 了 一 張 牌 在 桌 上 ; 或 者 忘 記 出 牌, 或 者 發 生 類 似 的 錯 誤 當 錯 誤 發 生 時, 你 該 怎 麼 辦 呢? 首 先, 也 是 最 重 要 的, 你 必 須 記 住 橋 牌 只 是 一 種 遊 戲 當 這 種 災 禍 發 生 時, 要 保 持 愉 快 的 心 情 也 許 有 一 天, 你 也 會 成 為 犯 規 的 人 因 此, 你 必 須 對 其 他 的 人 顯 露 出 適 當 的 幽 默 但 這 不 表 示 毫 不 在 意, 或 只 是 微 笑 一 下 ; 因 為 犯 規 者 很 可 能 使 對 方 不 利 為 了 要 抵 消 這 種 不 利 的 情 況, 橋 牌 規 則 上, 對 大 多 數 的 犯 規 者 都 有 處 罰 的 規 定 橋 藝 規 則 你 也 許 會 感 到 驚 訝, 橋 藝 中 的 各 種 規 定 與 對 各 種 犯 規 的 處 罰, 可 能 要 佔 去 四 五 十 頁 的 篇 幅 來 說 明, 而 且 各 種 不 同 的 規 則 遍 佈 於 各 種 不 同 的 橋 藝 組 織 大 多 數 的 橋 手 都 需 要 知 道 一 些 重 要 的 規 則, 主 要 的 目 的 在 於 建 立 一 個 標 準, 採 取 合 理 的 行 動, 以 避 免 各 種 爭 執 我 們 並 不 需 要 知 道 所 有 的 規 定, 事 實 上, 一 個 橋 手 如 果 在 一 個 牌 局 中 引 用 規 則, 一 定 會 使 得 對 方 在 短 期 間 內 感 到 不 悅 當 別 人 犯 規 時, 你 必 須 要 衡 量 一 下 假 如 一 個 明 顯 的 疏 忽, 己 方 也 不 會 產 生 不 利 的 影 響 時, 千 不 要 太 介 意 假 如 同 一 個 人 再 度 犯 規, 或 者 這 種 犯 規 不 是 疏 忽, 你 可 以 依 照 規 定 去 處 罰 他 因 此 在 本 章 內, 我 們 略 述 一 些 重 要 的 處 罰 犯 規 者 的 規 定 夢 家 的 權 利 夢 家 不 可 以 看 同 伴 手 上 的 牌, 不 能 發 表 任 何 意 見, 也 不 能 提 出 任 何 指 示 假 如 夢 家 看 到 莊 家 引 錯 牌 時, 他 可 以 提 出 警 告 當 有 人 犯 規 時, 也 可 以 參 加 討 論
13 莊 家 的 責 任 當 莊 家 喊 出 或 接 觸 到 夢 家 的 牌 時, 表 示 牌 己 經 引 出 了 < 除 非 莊 家 很 明 顯 地 將 牌 擺 在 一 邊, 而 去 拿 另 一 墩 牌 > 當 一 個 防 家 將 牌 拿 在 手 上 被 同 伴 看 到, 或 者 己 經 將 牌 置 於 桌 上 時, 表 示 牌 己 經 引 出 當 莊 家 將 牌 置 於 桌 上 且 被 他 人 看 到 時, 表 示 牌 己 經 引 出 除 非 因 為 犯 規 而 必 須 改 正, 否 則 引 出 的 牌 不 能 收 回 依 次 當 出 牌 的 次 序 發 生 錯 誤 時, 原 該 引 牌 的 人 應 適 時 修 正, 依 次 引 牌 通 常 許 多 犯 規 的 行 為, 在 出 牌 的 過 程 中 被 忽 略 過, 就 像 是 沒 有 發 生 過 一 樣 如 果 莊 家 錯 引 夢 家 的 牌, 或 該 夢 家 出 牌 時, 莊 家 從 手 上 引 出 這 時 就 連 防 家 也 可 以 即 時 提 醒 莊 家 注 意 莊 家 拿 回 引 錯 的 牌 後, 假 如 可 能 的 話, 應 該 儘 量 引 同 一 門 花 色 的 牌 < 但 卻 不 必 一 定 要 引 出 原 來 花 色 的 牌 > 假 如 不 該 防 家 引 牌 時 引 出 牌 來, 莊 家 可 以 決 定 一 種 處 分 他 可 以 吩 咐 防 家 引 同 一 門 的 花 色, 也 許 原 該 出 牌 的 防 家 會 引 其 餘 三 門 中 的 任 一 門 花 色 ; 也 可 以 指 定 防 家 引 另 一 門 花 色, 作 為 錯 引 牌 張 的 另 一 種 處 罰 而 那 張 引 錯 的 牌, 被 稱 為 處 罰 牌 張 假 如 防 家 一 次 引 出 兩 張 牌, 其 中 一 張 為 正 確 牌 張, 而 另 一 張 就 成 了 處 罰 牌 張 < 以 下 簡 稱 罰 張 > 罰 張 如 果 防 家 的 牌 置 於 桌 上 或 看 到 同 伴 手 上 的 牌 ---- 不 是 規 定 引 出 的 牌, 這 種 牌 立 刻 成 為 罰 張 莊 家 手 上 的 牌 永 遠 不 會 成 為 罰 張 罰 張 入 須 置 於 桌 上, 而 且 必 須 在 第 一 次 合 法 的 機 會 中 引 出 也 就 是 說, 當 那 門 花 色 引 出 時, 它 必 須 跟 著 引 出 或 擁 有 罰 張 的 人 缺 某 一 門 花 色 時, 可 將 罰 張 墊 掉 或 當 擁 有 罰 張 的 人 上 手 時, 可 將 罰 牌 引 出
14 香 港 橋 牌 協 會 有 限 公 司 HKCBAL 比 賽 詳 情 : 時 間 : 星 期 二 五 晚 上 7 時 至 11 時 或 星 期 六 日 地 點 : 尖 沙 咀 中 間 道 海 員 俱 樂 部 三 樓 禮 堂 會 議 室 報 名 費 用 : 25 歲 或 以 上 每 晚 每 人 港 幣 60 元 ( 會 費 每 年 每 人 400 元 ) 25 歲 或 以 下 每 晚 每 人 港 幣 30 元 ( 會 費 每 年 每 人 100 元 ) 65 歲 或 以 上 長 者 每 晚 每 人 港 幣 30 元 ( 會 費 每 年 每 人 100 元 ) 網 頁 :http://www.hkcba.org 電 郵 : hkcbaadm@hkcba.org 熱 線 電 話 : 34133039 設 有 很 多 不 同 類 型 的 獎 項 讓 各 位 競 奪 橋 軒 Bridge House 比 賽 詳 情 : 時 間 : 星 期 四 晚 上 7 時 至 10 時 45 分 地 點 : 尖 沙 咀 中 間 道 海 員 俱 樂 部 報 名 費 用 : 三 樓 禮 堂.. 全 日 制 大 學 生 每 位 30/40 元 全 日 制 中 小 學 生 免 費 其 他 每 位 50/60 元 三 樓 會 議 室.. 一 律 每 位 40 元 網 頁 :http://www.bridgehouse.org.hk 電 郵 : hkbridgehouse@hotmail.com 聯 絡 人 : 陸 善 勤 93557482 設 有 初 學 者 枱 圖 書 閣 及 很 多 不 同 類 型 的 獎 項 讓 各 位 競 奪
15 康 橋 社 地 點 聚 會 時 間 費 用 網 頁 / 電 郵 太 古 康 怡 大 廈 入 口 一 樓,YMCA 青 少 年 中 心 19:00-21:45 ( 逢 星 期 三 ), 約 打 二 十 一 副 牌 如 遇 公 眾 假 期, 例 賽 暫 停 一 次 會 員 年 登 記 費 HK$30 會 員 季 費 HK$50.00 ( 每 一 季 為 :1-3 月 4-6 月 7-9 月 10-12 月 ) 非 會 員 每 人 每 場 例 賽 HK$10 http://www.hkweekley.com/khbridge/intro.htm kornhillbridge@yahoo.com.hk 恆 毅 橋 牌 社 所 屬 機 構 中 心 地 址 活 動 地 點 黃 大 仙 明 愛 青 少 年 綜 合 服 務 東 頭 村 耀 東 樓 地 下 東 頭 村 裕 東 樓 地 下 明 愛 中 心 活 動 時 間 逢 星 期 五 晚 上 七 時 半 至 十 時, 約 打 十 六 副 牌 費 用 會 員 年 費 每 年 六 十 元, 非 會 員 每 次 五 元, 可 隨 時 加 入 成 為 會 員 交 通 聯 絡 人 最 近 的 地 鐵 站 : 樂 富 地 鐵 巴 士 :5, 9, 11, 111, 6B, 6D, 3B, 5C,... 不 能 盡 錄, 只 要 經 彩 虹 道 在 伍 華 書 院 附 近 下 車 即 可 邵 慰 慈 先 生,34117335(Office) 23377747(Ho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