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 19363.1-2003 翻 译 服 务 规 范 第 1 部 分 : 笔 译 Specification for Translation Service Part 1: Translation 2003-11-27 发 布 2004-06-01 实 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发 布 前 言 本 标 准 是 根 据 翻 译 服 务 工 作 的 具 体 特 点, 以 2000 版 GB/T 19000/ISO 9000 质 量 标 准 体 系 为 指 引, 参 考 德 国 DIN2345 标 准, 以 规 范 行 业 行 为, 提 高 翻 译 服 务 质 量, 更 好 地 为 顾 客 服 务 本 标 准 由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提 出 本 标 准 由 中 国 标 准 化 协 会 归 口 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单 位 : 中 央 编 译 局 中 国 对 外 翻 译 出 版 公 司 中 国 标 准 化 协 会 江 苏 钟 山 翻 译 有 限 公 司 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 : 尹 承 东 许 季 鸿 杨 子 强 张 南 军 GB/T 19363.1-2003
引 言 顾 客 与 翻 译 服 务 方 的 良 好 合 作 是 提 高 翻 译 服 务 水 平 和 保 证 翻 译 质 量 的 前 提, 双 方 都 应 在 事 前 充 分 了 解 各 自 对 对 方 所 期 待 的 目 标 本 标 准 对 此 提 出 了 相 关 要 求, 以 更 好 地 保 证 相 关 方 面 的 利 益 本 标 准 编 制 出 一 个 客 观 的, 能 协 调 双 方 利 益 的 工 作 基 础, 籍 以 加 强 对 翻 译 质 量 的 信 任 并 消 除 事 后 可 能 出 现 的 分 歧 翻 译 服 务 方 的 过 程 管 理 是 保 证 翻 译 质 量 的 有 力 措 施, 本 标 准 中 对 业 务 接 洽, 翻 译 前 的 准 备, 翻 译, 审 校, 编 辑, 检 验, 顾 客 反 馈 意 见, 文 挡 资 料 的 管 理, 责 任 和 保 密 等 诸 方 面 进 行 文 字 上 的 规 范 要 求 翻 译 服 务 方 加 强 对 翻 译 过 程 中 各 个 环 节 的 管 理, 形 成 一 个 完 整 的 质 量 保 证 体 系 和 服 务 体 系 本 规 范 采 纳 了 DIN2345 中 符 合 我 国 国 情 的 表 述, 对 自 由 翻 译 者 的 要 求 没 有 编 入 本 标 准 由 于 口 译 服 务 与 笔 译 服 务 有 较 大 的 区 别, 因 此, 本 标 准 不 包 括 口 译 服 务 GB/T 19363.1-2003 翻 译 服 务 规 范 第 1 部 分 : 笔 译 1 适 用 范 围 本 标 准 规 定 了 翻 译 服 务 提 供 过 程 及 其 规 范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翻 译 服 务 ( 笔 译 ) 业 务, 不 包 括 口 译 服 务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下 列 文 件 中 的 条 款 通 过 本 标 准 的 引 用 而 成 为 本 标 准 的 条 款 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其 随 后 所 有 的 修 改 单 ( 不 包 括 勘 误 的 内 容 ) 或 修 订 版 均 不 适 用 于 本 标 准, 然 而, 鼓 励 根 据 本 标 准 达 成 协 议 的 各 方 研 究 是 否 可 使 用 这 些 文 件 的 最 新 版 本 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其 最 新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标 准 GB/T 788-1999 图 书 杂 志 开 本 及 其 幅 画 尺 寸 ( neq ISO 6716 : 1983 ) GB/T 3259 中 文 书 刊 名 称 汉 语 拼 音 拼 写 法 GB/T 19000-2000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基 础 和 术 语 ( idt ISO 9000:2000 )
3 术 语 和 定 义 3.1 翻 译 服 务 translation service 为 顾 客 提 供 两 种 以 上 语 言 转 换 服 务 的 有 偿 经 营 行 为 3.2 翻 译 服 务 方 translation supplier 能 实 施 翻 译 服 务 并 具 备 一 定 资 质 的 经 济 实 体 或 机 构 3.3 顾 客 customer 接 受 产 品 的 组 织 或 个 人 [GB/T 19000-2000, 定 义 3.3.5] 3.4 原 文 source language 源 语 言 3.5 译 文 target language 目 标 语 言
3.6 笔 译 translation 将 源 语 言 翻 译 成 书 面 目 标 语 言 3.7 原 件 original 记 载 原 文 的 载 体 3.8 译 稿 draft translation 翻 译 结 束 未 被 审 校 的 半 成 品 3.9 译 件 finished translation 提 供 给 顾 客 的 最 终 成 品 3. 10 过 程 process 一 组 将 输 入 转 化 为 输 出 的 相 互 关 联 或 相 互 作 用 的 活 动 [GB/T 19000-2000, 定 义 3.4.1] 3.11 可 追 溯 性 traceability 追 随 所 考 虑 对 象 的 历 史, 应 用 情 况 或 所 处 场 所 的 能 力 [GB/T 19000-2000, 定 义 3.5.4] 3.12 纠 正 correction
为 消 除 已 发 现 的 不 合 格 所 采 取 的 措 施 [GB/T 19000-2000, 定 义 3.6.6] 3.13 纠 正 措 施 corrective action 为 消 除 已 发 现 的 不 合 格 或 其 他 不 期 望 情 况 的 原 因 所 采 取 的 措 施 [GB/T 19000-2000, 定 义 3.6.5] 4 要 求 4.1 翻 译 服 务 方 的 条 件 4.1.1 对 原 文 和 译 文 的 驾 驭 能 力 以 及 完 成 顾 客 委 托 所 必 需 的 人 力 资 源 4.1.2 对 译 文 中 所 涉 及 到 的 专 业 语 言 的 翻 译 经 验 4.1.3 技 术 装 备 和 办 公 设 备 4.1.4 履 行 合 同 的 能 力 4.2 业 务 接 洽 4.2.1 接 洽 场 所 宽 敞, 明 亮, 整 洁, 设 施 齐 备 4.2.2 接 洽 人 员
熟 悉 翻 译 工 作 过 程, 服 务 范 围, 收 费 标 准, 服 务 时 限 等 诸 方 面 内 容 着 装 得 体, 语 言 文 明, 耐 心 解 答 顾 客 的 咨 询 4.2.3 接 洽 的 类 型 和 内 容 4.2.3.1 门 市 业 务 是 数 量 较 小 或 时 间 较 短 的 翻 译 业 务, 应 详 细 记 录 : 客 户 的 全 称 ; 联 系 方 式 ; 业 务 的 语 种 和 译 成 何 种 文 字 ; 译 件 使 用 的 目 的 ; 双 方 认 同 的 计 字 方 法 ; 约 定 的 收 费 价 格 ; 译 制 的 时 限 ; 译 件 的 规 格 和 质 量 要 求 ; 专 有 和 特 殊 的 术 语 ( 如 果 客 户 提 供 的 话 ); 准 确 的 译 文 称 谓 ; 预 付 的 翻 译 费 ;
原 文 和 参 考 件 的 页 数 ; 译 件 的 标 识 ( 在 4.3 中 详 述 ) 等 记 录 单 上 应 有 顾 客 签 字 确 认 4.2.3.2 批 量 或 长 期 业 务 是 数 量 较 大 或 时 间 较 长 的 翻 译 业 务, 应 签 定 合 同 或 协 议 书, 除 4.2.3.1 中 的 部 分 条 款 外, 合 同 或 协 议 书 还 应 当 包 括 以 下 内 容 : 顾 客 的 全 称 ; 顾 客 的 联 系 方 式 ( 电 话, 移 动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邮 编, E-mail 等 ); 约 定 的 翻 译 服 务 内 容 ( 语 种, 项 目, 时 限 ); 约 定 的 交 件 形 式 ; 约 定 的 验 收 条 款 ; 约 定 质 量 内 容 ; 约 定 的 保 密 条 款 ; 约 定 的 收 费 内 容 ( 计 字 方 法, 分 项 单 价, 图 表 的 计 字 方 法 等 ); 约 定 的 付 款 方 式 ; 约 定 的 翻 译 质 量 纠 纷 仲 裁 ;
约 定 的 违 约 和 免 则 条 款 ; 约 定 的 变 更 方 式 ; 其 他 4.2.4 其 他 事 项 4.2.4.1 附 加 服 务 如 果 顾 客 希 望 获 得 附 加 服 务 应 与 翻 译 服 务 方 协 商, 附 加 服 务 有 : 编 写 专 业 术 语 ; 图 形 设 计 ( 包 括 图 片, 公 式, 表 格 ); 图 纸 处 理 ( A3 以 上 大 图 的 填 字, 缩 放 等 ); 版 式 加 工 ; 制 作 版 样, 印 刷 ; 其 他 注 : 附 加 服 务 需 另 行 结 算 4.2.4.2 署 名
根 据 著 作 权 法 的 规 定, 尊 重 著 作 权 人 的 署 名 权, 并 采 用 适 当 的 方 式 署 名 4.2.4.3 顾 客 的 需 要 翻 译 服 务 方 应 向 顾 客 了 解 译 文 的 使 用 范 围 及 对 象, 提 供 更 好 的 翻 译 服 务 4.2.4.4 原 文 背 景 和 专 业 术 语 如 有 必 要, 顾 客 应 提 供 相 应 的 资 料 和 支 持 如 : 专 业 文 献 ; 专 业 术 语 ; 难 词 实 意 和 缩 略 词 汇 表 ; 相 关 的 文 字 ; 背 景 资 料 ; 指 定 的 特 殊 软 件 ; 参 观 现 场 或 实 物 提 供 有 能 力 回 答 问 题 的 联 系 人 4.2.4.5 计 字 方 法 计 字 一 般 以 中 文 为 基 础 在 原 文 和 译 文 均 为 外 文 时, 由 顾 客 和 翻 译 服 务 方 协 商
版 面 计 字 : 按 实 有 正 文 计 算, 即 以 排 版 的 版 面 每 行 字 数 乘 以 全 部 实 有 的 行 数 计 算 不 足 一 行 或 占 行 题 目 的, 按 一 行 计 算 ; 计 算 机 计 字 : 按 文 字 处 理 软 件 的 计 数 为 依 据, 通 常 采 用 中 文 字 符 数 ( 不 计 空 格 ) 4.3 追 溯 性 标 识 每 份 资 料 应 用 数 字, 字 母 或 其 他 方 式, 明 确 其 唯 一 的 追 溯 性 标 识 应 有 如 下 一 项 或 数 项 内 容 : 顺 序 编 号 ; 批 次 ; 日 期 ; 数 量 ( 页 数, 规 格 ); 语 种 ; 顾 客 代 码 4.4 翻 译 业 务 的 管 理 4.4.1 原 文 资 料 和 工 作 安 排 4.4.1.1 原 文 资 料
对 于 原 文 资 料 的 管 理 应 做 到 : 清 点 整 理 原 件, 检 查 有 无 漏, 缺 页, 不 清 晰 处 如 有, 应 向 顾 客 说 明, 并 要 求 顾 客 补 充 提 供 若 顾 客 无 法 提 供 清 晰 的 原 件, 则 在 原 件 上 用 铅 笔 或 其 他 可 去 除 痕 迹 的 标 记 注 明 妥 善 保 护 顾 客 的 原 件, 不 得 遗 失, 污 毁 ( 发 生 不 可 抗 力 除 外 ) 翻 译 时 应 使 用 原 件 的 复 印 件 4.4.1.2 工 作 安 排 根 据 顾 客 的 需 求, 编 制 出 译 件 完 成 的 工 序 和 时 间 计 划, 选 择 合 格 的 译, 审 人 员 4.4.2 翻 译 4.4.2.1 翻 译 人 员 翻 译 人 员 应 具 备 以 下 条 件 : 有 被 认 可 的 外 语 水 平 证 书 或 与 之 相 当 的 证 书, 特 别 是 专 业 方 面 的 证 书 ; 普 通 及 专 业 的 工 作 经 验 ; 专 业 能 力 ; 接 受 再 培 训 和 继 续 教 育 4.4.2.2 译 前 准 备
应 在 翻 译 前 仔 细 做 好 以 下 工 作 : 审 阅 原 文 ; 熟 悉 所 译 资 料 涉 及 到 的 专 业 内 容, 备 齐 相 应 的 工 具 书 ; 审 阅 自 己 已 掌 握 的 术 语 ; 审 阅 顾 客 提 供 的 术 语 ; 审 阅 并 整 理 顾 客 提 供 的 资 料 ; 进 一 步 查 阅 单 词 和 专 业 术 语 ( 如 在 互 联 网 或 数 据 库 ); 在 保 密 的 前 提 下 通 过 翻 译 服 务 方 与 顾 客 解 决 内 容 上, 专 业 上 和 术 语 上 的 问 题 4.4.2.3 译 文 的 完 整 性 和 准 确 度 译 文 应 完 整, 其 内 容 和 术 语 应 当 基 本 准 确 原 件 的 脚 注, 附 件, 表 格, 清 单, 报 表 和 图 表 以 及 相 应 的 文 字 都 应 翻 译 并 完 整 地 反 映 在 译 文 中 不 得 误 译, 缺 译, 漏 译, 跳 译, 对 经 识 别 翻 译 准 确 度 把 握 不 大 的 个 别 部 分 应 加 以 注 明 顾 客 特 别 约 定 的 除 外 4.4.2.4 符 号, 量 和 单 位, 公 式 和 等 式 应 按 照 译 文 的 通 常 惯 例 或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翻 译 或 表 达
4.4.2.5 名 称, 自 然 人 的 姓 名, 头 衔, 职 业 称 谓 和 官 衔 除 艺 术 家, 政 治 家, 历 史 名 人, 机 构, 组 织, 动 植 物, 建 筑, 产 品, 文 学 著 作, 艺 术 作 品, 科 学 作 品, 地 理 名 称 等 已 有 约 定 俗 成 的 译 文 名 称 外 一 般 情 况 下 姓 名 可 不 翻 译, 如 果 需 要 翻 译, 为 了 便 于 理 解, 可 在 第 一 次 出 现 时, 用 括 号 加 原 文 表 示 中 文 姓 名 译 成 外 文 时, 采 用 标 准 汉 语 拼 音 ; 头 衔, 职 业, 官 衔 可 译 出, 亦 可 不 译 出 如 果 需 要 翻 译, 为 了 便 于 理 解, 可 在 第 一 次 出 现 时, 用 括 号 加 原 文 表 示 中 文 译 成 外 文 时, 参 照 国 家 正 式 出 版 物 的 译 名 ; 通 讯 的 地 址 及 姓 名 外 译 中 时 应 直 接 引 用 原 文, 中 译 外 时 参 照 有 关 国 家 的 规 定 和 标 准 4.4.2.6 日 期 日 期 按 译 文 语 言 通 常 采 用 公 历 4.4.2.7 新 词 对 没 有 约 定 俗 成 译 法 的 词 汇, 经 与 顾 客 讨 论 后 进 行 翻 译, 新 词 应 当 被 明 确 标 示 出 来 4.4.2.8 统 一 词 汇 译 文 中 专 有 词 汇 应 当 前 后 统 一 4.4.3 审 校
4.4.3.1 审 校 人 员 资 格 见 4.4.2.1 4.4.3.2 审 校 要 求 审 校 应 根 据 原 文 ( 复 印 件 ) 和 译 稿 进 行 逐 字 审 核, 并 根 据 上 下 文 统 一 专 有 词 汇 对 名 称, 数 据, 公 式, 量 和 单 位 均 需 认 真 审 核, 审 核 后 的 译 文 应 内 容 准 确, 行 文 流 畅 审 核 时, 应 使 用 与 翻 译 有 别 的 色 笔, 以 示 区 别 4.4.3.3 审 核 内 容 审 核 工 作 应 包 括 以 下 内 容 : 译 文 是 否 完 整 ; 内 容 和 术 语 是 否 准 确, 文 字 表 述 是 否 符 合 要 求 ; 语 法 和 辞 法 是 否 正 确, 语 言 用 法 是 否 恰 当 ; 是 否 遵 守 与 顾 客 商 定 的 有 关 译 文 质 量 的 协 议 ; 译 者 的 注 释 是 否 恰 当 ; 译 文 的 格 式, 标 点, 符 号 是 否 正 确 注 : 根 据 与 顾 客 商 定 的 译 文 用 途 决 定 审 核 的 次 数
4.4.4 编 辑 翻 译 编 辑 的 工 作 主 要 是 根 据 原 文 的 格 式 进 行 再 加 工 的 过 程, 使 译 件 的 幅 面, 版 面, 格 式, 字 体, 拼 音 符 合 GB/T 788-1999 的 要 求 ; 译 件 版 面 美 观, 大 方, 紧 凑, 图 表 排 列 有 序, 与 原 文 相 对 应, 章 节 完 整 编 辑 时, 应 使 用 与 翻 译, 审 核 有 别 的 色 笔, 以 示 区 别 4.4.5 校 对 文 稿 校 对 应 对 审 核 后 的 译 文, 按 打 字 稿 逐 字 校 对, 不 得 有 缺, 漏, 错 发 现 有 错 时, 应 认 真 填 写 勘 误 表, 交 相 关 人 员 更 正, 并 验 核 4.4.6 检 验 应 根 据 原 文, 译 件 进 行 最 终 检 验 按 照 顾 客 要 求, 逐 一 进 行 检 查 4.4.7 印 刷 品 及 复 印 件 印 刷 品 及 复 印 件 应 符 合 顾 客 的 要 求 4.5 质 量 保 证 4.5.1 译 件 的 质 量 保 证 期 为 交 译 件 后 的 6 个 月 以 内 质 量 保 证 期 内, 翻 译 服 务 方 对 合 格 的 译 件 存 在 的 少 量 的 错, 漏 可 采 取 : a) 打 字 件 ( 电 子 版 ) 负 责 更 正 ; b) 印 刷 件 负 责 出 勘 误 表
注 : 由 于 顾 客 原 因 出 现 的 修 改 除 外 4.5.2 翻 译 服 务 方 所 提 供 的 译 件 出 现 严 重 质 量 问 题 按 合 同 约 定 处 理, 见 4.2.3.2 4.6 资 料 存 档 及 其 他 4.6.1 翻 译 方 所 承 接 的 资 料 翻 译 工 作 完 成 后, 其 相 应 的 原 件 复 印 件, 翻 译 稿, 审 核 稿, 打 字 稿, 勘 误 表, 样 本 等 相 关 资 料 的 最 短 保 存 期 为 12 个 月 存 档 的 资 料 应 标 识 准 确, 资 料 完 整, 便 于 查 阅 ; 如 存 储 在 计 算 机 里, 则 应 备 份 原 件 应 完 整 的 交 还 给 顾 客, 并 作 相 关 记 录 4.6.2 在 特 殊 情 况 下, 应 顾 客 要 求, 可 在 翻 译 工 作 完 成 后 即 将 原 件, 译 件 以 及 相 关 的 全 部 纸 质 或 非 纸 质 文 稿 交 还 给 顾 客 注 : 在 此 情 况 下, 翻 译 服 务 方 不 承 担 本 部 分 4.5 的 责 任 4.7 顾 客 反 馈 和 质 量 跟 踪 翻 译 服 务 方 应 当 指 定 专 人 对 顾 客 反 馈 意 见 进 行 登 记, 整 理, 并 针 对 反 馈 意 见 采 取 纠 正 或 纠 正 措 施 进 行 整 改 对 顾 客 反 馈 的 意 见 均 应 给 予 答 复 对 批 量 业 务 的 顾 客, 翻 译 服 务 方 还 应 当 进 行 前 期, 中 期 和 后 期 的 质 量 跟 踪 和 走 访, 对 顾 客 反 映 的 问 题 应 及 时 整 改 4.8 保 密
翻 译 服 务 方 应 按 照 相 关 的 法 律, 法 规, 为 顾 客 保 守 商 业 和 技 术 秘 密, 不 得 向 任 何 第 三 方 透 露 顾 客 的 商 业 或 技 术 秘 密 4.9 一 致 性 声 明 每 个 翻 译 服 务 方 都 可 以 自 愿 履 行 本 标 准 的 各 项 条 款 并 负 责 任 地 声 明 是 根 据 本 标 准 提 供 翻 译 服 务 的 ( 一 致 性 声 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