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 学 课 程 标 准 编 制 日 期 : 二 〇 一 三 年 八 月 编 制 : 李 建 华 审 核 : 职 教 中 心 ( 党 校 ) 教 务 处 审 批 : 白 耀 鹏 阳 泉 煤 矿 高 级 技 工 学 校
数 学 课 程 标 准 课 程 名 称 : 数 学 总 学 时 :96 适 用 专 业 : 初 中 起 点 各 专 业 一 前 言 ( 一 ) 课 程 性 质 数 学 课 程 是 技 工 学 校 的 一 门 主 要 文 化 课 程, 通 过 该 课 程 的 学 习, 进 一 步 提 高 学 生 的 综 合 素 养, 为 专 业 课 程 的 学 习 奠 定 基 础 具 体 说 有 如 下 性 质 : 有 助 于 学 生 掌 握 数 学 的 基 本 知 识 和 基 本 技 能 ; 有 利 于 学 生 形 成 积 极 主 动 勇 于 探 索 的 学 习 方 式 ; 有 利 于 学 生 认 识 数 学 的 应 用 价 值, 增 强 应 用 意 识, 形 成 解 决 问 题 的 能 力 ; 培 养 学 生 的 创 新 意 识 和 实 事 求 是 的 科 学 态 度 ; 为 专 业 技 能 的 培 养 提 供 必 要 的 知 识 储 备 和 思 想 方 法 指 导 ; 同 时, 为 学 生 的 终 身 发 展 和 形 成 科 学 的 世 界 观 价 值 观 打 下 基 础 ( 二 ) 课 程 理 念 设 计 数 学 是 研 究 空 间 形 式 和 数 量 关 系 的 科 学 它 是 人 们 参 与 社 会 生 活 从 事 生 产 劳 动 和 学 习 研 究 现 代 科 学 技 术 的 基 础 ; 它 在 形 成 人 类 理 性 思 维 和 促 进 个 人 智 力 发 展 的 过 程 中 发 挥 着 独 特 的 不 可 替 代 的 作 用 ; 它 的 内 容 思 想 方 法 和 语 言 已 成 为 现 代 文 化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随 着 社 会 的 发 展, 数 学 的 应 用 正 在 不 断 地 渗 透 到 社 会 生 活 的 方 方 面 面, 推 动 着 社 会 生 产 力 的 发 展 ( 三 ) 课 程 设 计 思 路 根 据 职 业 教 育 的 特 点 和 当 前 技 工 学 校 的 教 学 实 际, 将 技 工 学 校 数 学 教 学 分 为 两 个 阶 段 : 第 一 教 学 阶 段 的 教 学 内 容 为 基 础 数 学 基 础 数 学 基 于 技 工 学 校 学 生 的 认 知 水 平 学 习 兴 趣 及 后 续 专 业 课 程 学 习 的 需 要, 突 出 了 数 学 在 理 论 上 方 法 上 最 基 本 的, 同 时 又 是 学 生 所 能 接 受 的 基 础 知 识 和 基 本 方 法 第 二 教 学 阶 段 的 教 学 内 容 为 应 用 数 学 应 用 数 学 以 服 务 专 业 课 教 学 为 目 标, 以 学 生 今 后 就 业 为 导 向, 兼 顾 学 生 的 素 质 培 养, 舍 弃 了 一 些 与 学 生 专 业 技 能 培 养 和 未 来 职 业 发 展 联 系 不 大 的 教 学 内 容 在 技 校 数 学 教 学 中 加 强 数 学 与 其 他 学 科 和 日 常 生 活 的 关 系, 理 论 与 实 际 相 结 合, 1
把 通 过 本 课 程 理 论 的 学 习 而 形 成 的 数 学 思 想 方 法, 应 用 于 专 业 课 的 学 习 之 中, 进 一 步 加 深 对 其 他 数 学 概 念 和 专 业 课 的 理 解, 提 高 分 析 问 题 和 解 决 问 题 的 能 力 二 课 程 目 标 ( 一 ) 总 体 目 标 本 学 习 领 域 是 以 学 生 为 主 体 教 师 为 主 导 以 能 力 目 标 的 实 现 为 核 心 培 养 学 生 具 有 严 格 逻 辑 思 维 能 力 及 分 析 问 题 和 解 决 问 题 的 能 力 ( 二 ) 具 体 目 标 1. 能 力 目 标 (1) 培 养 学 生 的 思 维 分 析 能 力, 应 用 能 力 以 及 就 业 能 力 ; (2) 为 了 更 好 的 为 专 业 课 服 务, 提 高 学 生 的 数 学 素 质 和 创 新 能 力 2. 知 识 目 标 (1) 培 养 学 生 的 基 本 素 质 ; (2) 为 专 业 课 程 的 学 习 提 供 工 具 性 服 务 3. 素 质 目 标 (1) 具 有 煤 矿 生 产 安 全 为 天 的 责 任 心 一 言 一 行 规 章 至 尊 的 职 业 素 养 ; (2) 具 有 不 畏 井 下 环 境 作 踏 实 诚 实 守 信 文 明 礼 貌 善 于 沟 通 服 从 领 导 的 职 业 道 德 ; (3) 具 有 立 足 本 职 虚 心 学 习 钻 研 业 务 创 新 工 作 励 志 成 才 的 进 取 心 三 课 程 内 容 组 织 安 排 与 教 学 设 计 ( 一 ) 教 学 内 容 选 取 依 据 本 课 程 根 据 企 业 发 展 需 要 和 完 成 职 业 岗 位 实 际 工 作 任 务 所 需 要 的 知 识 能 力 素 质 要 求, 选 取 教 学 内 容, 例 题 习 题 具 有 专 业 背 景, 切 实 指 导 学 生 以 数 学 方 法 为 工 具 解 决 专 业 问 题 每 章 节 设 有 实 践 栏 目, 以 社 会 调 查 动 手 制 作 等 形 式 为 载 体, 引 导 学 生 将 所 学 知 识 和 技 能 迁 移 运 用, 解 决 社 会 生 活 问 题 ( 二 ) 教 学 内 容 组 织 与 安 排 本 课 程 采 用 以 就 业 为 导 向 基 于 为 专 业 课 服 务 进 行 设 计, 具 体 为 : 划 分 不 同 的 学 习 情 境, 每 个 学 习 情 境 又 分 为 若 干 学 习 任 务, 以 完 成 具 体 的 工 作 任 务 为 目 标 1. 学 习 情 景 设 计 2
学 习 情 境 按 照 各 专 业 的 工 作 任 务 和 人 的 认 知 规 律, 设 计 了 五 个 学 习 情 境, 每 个 学 习 情 境 又 分 为 若 干 工 作 任 务, 具 体 内 容 见 下 表 : 数 学 各 学 习 情 境 及 学 习 任 务 表 学 习 模 块 任 务 单 元 学 时 (96) 任 务 一 数 ( 式 ) 的 运 算 4 学 习 情 境 一 数 式 与 方 程 任 务 二 解 方 程 ( 组 ) 4 任 务 三 指 数 与 对 数 的 运 算 4 14 任 务 四 2 任 务 一 集 合 4 任 务 二 函 数 的 概 念 及 性 质 6 学 习 情 境 二 集 合 与 函 数 任 务 三 反 函 数 2 20 任 务 四 指 数 函 数 2 任 务 五 对 数 函 数 2 任 务 六 4 任 务 一 角 的 概 念 的 推 广 4 学 习 情 境 三 三 角 函 数 任 务 二 任 意 角 的 三 角 函 数 6 20 任 务 三 三 角 函 数 的 图 像 和 性 质 6 任 务 四 4 任 务 一 直 线 与 方 程 8 任 务 二 圆 的 方 程 4 任 务 三 抛 物 线 6 学 习 情 境 四 平 面 解 析 几 何 任 务 四 椭 圆 4 30 任 务 五 双 曲 线 4 任 务 六 4 任 务 一 数 列 的 基 本 知 识 2 学 习 情 境 五 数 列 * 任 务 二 等 差 数 列 4 任 务 三 等 比 数 列 4 12 任 务 四 2 合 计 96 表 中 打 * 号 的 内 容 为 选 学 内 容 2. 学 习 情 境 描 述 学 习 情 境 描 述 1 学 习 情 境 名 称 : 数 式 与 方 程 学 时 :14 (1) 理 解 有 理 数, 无 理 数, 实 数, 数 轴, 倒 数, 相 反 数, 绝 对 值 的 概 念 ; (2) 会 解 简 单 的 一 元 二 次 方 程 和 二 元 二 次 方 程 组 ; (3) 理 解 有 理 指 数 幂 的 概 念, 掌 握 有 理 指 数 幂 的 运 算 法 则 ; (4) 理 解 对 数 的 概 念 和 对 数 的 基 本 性 质, 了 解 常 用 对 数 和 自 然 对 数 的 概 念 3
2. 技 能 点 (1) 能 熟 练 进 行 代 数 式 ( 整 式 分 式 ) 的 运 算, 了 解 根 式 的 概 念, 能 进 行 乘 方 和 开 方 运 算 ; (2) 会 解 简 单 的 一 元 二 次 方 程 和 二 元 二 次 方 程 组 ; (3) 会 用 对 数 的 运 算 法 则 和 对 数 换 底 公 式 进 行 有 关 运 算 数 ( 式 ) 的 运 算 解 方 程 ( 组 ) 多 媒 体 黑 板 指 数 与 对 数 的 运 算 学 习 情 境 描 述 2 学 习 情 境 名 称 : 集 合 与 函 数 学 时 :20 (1) 了 解 集 合 与 元 素 的 概 念, 掌 握 集 合 与 元 素 之 间 的 关 系, 掌 握 常 用 数 集 的 记 法, 了 解 集 合 的 表 示 方 法 ; (2) 了 解 子 集 集 合 相 等 的 概 念 ; 了 解 区 间 的 概 念 ; (3) 理 解 函 数 的 概 念, 理 解 定 义 域 值 域 的 概 念, 了 解 函 数 的 表 示 方 法 ; (4) 了 解 增 函 数 减 函 数 的 概 念 ; (5) 了 解 反 函 数 的 概 念, 会 求 简 单 函 数 的 反 函 数, 了 解 互 为 反 函 数 的 两 个 函 数 图 像 间 的 关 系 ; (6) 了 解 指 数 函 数 的 概 念, 了 解 指 数 函 数 的 图 像 及 性 质 ; (7) 了 解 对 数 函 数 的 概 念, 了 解 对 数 函 数 的 图 像 及 性 质 2. 技 能 点 (1) 会 用 适 当 的 方 法 表 示 集 合 ; (2) 会 用 区 间 的 形 式 表 示 简 单 的 数 集 ; (3) 会 求 简 单 函 数 的 定 义 域 ; (4) 能 根 据 函 数 的 图 像 判 断 函 的 性 质 集 合 函 数 的 概 念 及 性 质 反 函 数 多 媒 体 黑 板 指 数 函 数 对 数 函 数 学 习 情 境 描 述 3 学 习 情 境 名 称 : 三 角 函 数 学 时 :20 (1) 理 解 任 意 角 的 概 念, 能 判 断 0 到 360 之 间 的 角 所 在 的 象 限, 了 解 终 边 相 同 的 角 的 概 念 ; (2) 了 解 弧 度 的 意 义 ; (3) 了 解 任 意 角 三 角 函 数 的 概 念 ; 4
sin (4) 熟 悉 同 角 三 角 函 数 的 基 本 关 系 式 (sin 2 α+cos 2 α=1,tanα = ); cos (5) 能 用 五 点 法 画 正 弦 函 数 在 一 个 周 期 内 的 图 像, 了 解 正 弦 余 弦 正 切 曲 线 的 画 图 过 程, 了 解 正 弦 余 弦 正 切 函 数 的 值 域, 周 期 性, 对 称 性, 单 调 性 ( 能 从 图 像 上 看 出 单 调 性, 对 称 性 即 可 ) 2. 技 能 点 (1) 能 进 行 弧 度 与 角 度 的 换 算 ; (2) 会 用 终 边 相 同 的 角 的 同 名 三 角 函 数 值 相 等 的 知 识 求 三 角 函 数 值, 熟 记 三 角 函 数 值 在 各 象 限 中 的 符 号, 熟 记 特 殊 角 (0 30 45 60 90 180 270 360 及 对 应 的 弧 度 ) 的 三 角 函 数 值 ; (3) 能 利 用 同 角 三 角 函 数 的 基 本 关 系 式 解 简 单 问 题 ; (4) 能 用 五 点 法 画 正 弦 函 数 在 一 个 周 期 内 的 图 像, 并 掌 握 函 数 的 图 像 和 性 质, 为 电 工 学 的 学 习 打 下 基 础 角 的 概 念 的 推 广 任 意 角 的 三 角 函 数 三 角 函 数 的 图 像 和 性 质 学 习 情 境 描 述 4 多 媒 体 黑 板 学 习 情 境 名 称 : 平 面 解 析 几 何 学 时 :30 (1) 了 解 直 线 的 倾 斜 角 及 直 线 的 斜 率 的 概 念 ; (2) 掌 握 点 到 直 线 的 距 离 公 式 ; (3) 掌 握 圆 的 标 准 方 程, 了 解 圆 的 一 般 方 程 ; (4) 掌 握 抛 物 线 椭 圆 双 曲 线 的 定 义 标 准 方 程 和 几 何 性 质 2. 技 能 点 (1) 会 用 斜 率 公 式 求 直 线 的 斜 率 ; (2) 会 求 直 线 的 点 斜 式 斜 截 式 一 般 式 方 程 ; (3) 会 求 点 到 直 线 的 距 离 ; (4) 会 求 圆 的 标 准 方 程, 并 能 由 圆 的 标 准 方 程 求 出 圆 心 坐 标 及 半 径, 了 解 圆 的 一 般 方 程, 能 由 圆 的 一 般 方 程 ( 二 元 二 次 方 程 ) 判 断 其 图 形 情 况 ; (5) 能 由 圆 锥 曲 线 的 标 准 方 程 和 几 何 性 质, 了 解 它 们 的 有 关 应 用 直 线 与 方 程 圆 的 方 程 抛 物 线 椭 圆 双 曲 线 学 习 情 境 描 述 5 实 物 多 媒 体 黑 板 5
学 习 情 境 名 称 : 数 列 学 时 :12 (1) 理 解 数 列 的 概 念, 了 解 数 列 通 项 公 式 的 意 义 ; (2) 理 解 等 差 数 列 的 概 念, 掌 握 它 们 的 通 项 公 式 和 前 n 项 求 和 公 式 ; (3) 理 解 等 比 数 列 的 概 念, 掌 握 它 们 的 通 项 公 式 和 前 n 项 求 和 公 式 2. 技 能 点 (1) 能 运 用 公 式 解 决 一 些 实 际 生 活 中 的 简 单 问 题 数 列 的 基 本 知 识 等 差 数 列 等 比 数 列 3. 教 学 设 计 多 媒 体 黑 板 数 学 课 程 划 分 为 五 个 学 习 模 块, 每 个 模 块 又 划 分 为 若 干 个 学 习 任 务 对 每 个 学 习 任 务 进 行 任 务 驱 动 项 目 教 学, 设 计 教 学 情 境, 寻 找, 以 为 主 线 描 述 工 作 对 象 教 学 情 境 教 学 媒 体 等 内 容 各 模 块 的 教 学 均 应 采 取 计 算 机 多 媒 体 课 件 教 学 四 考 核 与 评 价 及 课 程 资 源 ( 一 ) 考 核 方 法 按 能 力 目 标 知 识 目 标 和 其 它 目 标 的 要 求, 建 立 过 程 考 评 与 终 结 考 评 相 结 合 的 考 评 办 法 ; 三 个 目 标 考 核 比 重 为 60:20:20, 总 分 为 100 分 ( 二 ) 考 核 标 准 1. 能 力 目 标 主 要 以 笔 试 测 验 考 核 计 算 占 60%; 2. 知 识 目 标 主 要 以 完 成 作 业 情 况 考 核 计 算 占 20%; 3. 其 它 目 标 主 要 以 学 习 态 度 平 时 提 问 出 勤 纪 律 考 核 情 况 占 20% ( 三 ) 实 施 细 则 1. 能 力 目 标 考 核 实 施 能 力 目 标 考 核 实 施 由 技 工 部 组 织, 统 一 在 学 期 末 考 试, 成 绩 占 总 分 的 60%, 计 入 考 核 总 评 表 2. 知 识 目 标 考 核 实 施 知 识 目 标 考 核 实 施 由 每 一 个 模 块 完 成 作 业 情 况 考 核, 成 绩 占 总 分 的 20%, 计 入 考 6
核 总 评 表 3. 其 它 目 标 考 核 实 施 其 它 目 标 主 要 以 学 习 态 度 平 时 提 问 出 勤 纪 律 考 核 计 算, 占 总 分 的 20% 其 中 可 考 核 项 为 出 勤 纪 律, 每 项 占 总 分 的 10% 10% 其 它 目 标 ( 平 时 ) 考 核 表 序 号 1 2 3 4 课 程 名 称 班 级 任 课 教 师 学 期 小 计 出 勤 (10 分 ) 纪 律 (10 分 ) 姓 名 (20 分 ) 1 2 3 4 5 1 2 3 4 5 4. 考 核 总 评 实 施 考 核 总 评 建 立 考 核 总 评 表 考 核 项 目 包 括 能 力 目 标 考 核 知 识 目 标 考 核 其 它 目 标 考 核 总 评 成 绩 和 备 注, 合 计 60 分 视 为 课 程 考 核 合 格 备 注 中 可 说 明 学 生 在 本 课 程 学 习 期 间 的 特 殊 情 况 课 程 考 核 总 目 标 ( 平 时 ) 考 核 表 序 号 1 2 3 4 课 程 名 称 班 级 任 课 教 师 学 期 能 力 考 核 目 标 知 识 考 核 目 标 其 他 考 核 目 标 合 计 姓 名 (60 分 ) (20 分 ) (20 分 ) (100 分 ) 备 注 ( 四 ) 课 程 资 源 的 开 发 与 利 用 1. 相 关 教 辅 教 材 : 全 国 中 等 职 业 技 术 学 校 通 用 教 材 : 中 国 劳 动 社 会 保 障 出 版 社 出 版 的 数 学 统 编 教 材 2. 指 导 手 册 : (1) 数 学 教 学 参 考 书 ; (2) 习 题 参 考 答 案 7
3. 多 媒 体 资 源 : 课 件 视 频 等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