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 准 日 期 :2012 年 10 月 08 日 修 改 日 期 :2012 年 10 月 31 日 修 改 日 期 :2013 年 10 月 31 日 药 品 名 称 通 用 名 称 : 注 射 用 厄 他 培 南 商 品 名 称 : 怡 万 之 注 射 用 厄 他 培 南 说 明 书 请 仔 细 阅 读 说 明 书 并 在 医 师 指 导 下 使 用 英 文 名 称 :Ertapenem for Injection 汉 语 拼 音 :Zhusheyong Etapeinan 成 份 本 品 主 要 成 份 为 厄 他 培 南 钠 化 学 名 称 :(1R,5S,6S,8R,2S*,4S*)2[2[3 羧 基 苯 基 氨 基 甲 酰 基 ] 吡 咯 烷 基 4 硫 代 ]6(1 羟 乙 基 )1 甲 基 碳 青 霉 烯 3 甲 酸 单 钠 盐 化 学 结 构 式 : H 3 C OH O CH 3 _ H H COO N _ COO S + N H 2 O NH Na+ 分 子 式 :C 22 H 24 N 3 O 7 SNa 分 子 量 :497.50 辅 料 : 碳 酸 氢 钠 和 氢 氧 化 钠 性 状 本 品 为 白 色 至 类 白 色 的 冻 干 块 状 物 适 应 症 本 品 适 用 于 治 疗 患 者 由 下 述 细 菌 的 敏 感 菌 株 引 起 的 下 列 中 度 至 重 度 感 染 ( 参 阅 用 法 用 量 ) 继 发 性 腹 腔 感 染 : 由 大 肠 埃 希 菌 梭 状 芽 孢 杆 菌 迟 缓 真 杆 菌 消 化 链 球 菌 属 脆 弱 拟 杆 菌 吉 氏 拟 杆 菌 卵 形 拟 杆 菌 多 形 拟 杆 菌 或 单 形 拟 杆 菌 引 起 者 复 杂 性 皮 肤 及 附 属 器 感 染 : 由 金 黄 色 葡 萄 球 菌 ( 仅 指 对 甲 氧 西 林 敏 感 菌 株 ) 化 脓 性 链 球 菌 大 肠 埃 希 菌 消 化 链 球 菌 属 引 起 者 1
社 区 获 得 性 肺 炎 : 由 肺 炎 链 球 菌 ( 仅 指 对 青 霉 素 敏 感 的 菌 株, 包 括 合 并 菌 血 症 的 病 例 ) 流 感 嗜 血 杆 菌 ( 仅 指 内 酰 胺 酶 阴 性 菌 株 ) 或 卡 他 莫 拉 球 菌 引 起 者 复 杂 性 尿 道 感 染, 包 括 肾 盂 肾 炎 : 由 大 肠 埃 希 菌 或 肺 炎 克 雷 白 氏 杆 菌 引 起 者 急 性 盆 腔 感 染, 包 括 产 后 子 宫 内 膜 炎 流 产 感 染 和 妇 产 科 术 后 感 染 : 由 无 乳 链 球 菌 大 肠 埃 希 菌 脆 弱 拟 杆 菌 不 解 糖 卟 啉 单 胞 菌 消 化 链 球 菌 属 或 双 路 普 雷 沃 氏 菌 属 引 起 者 菌 血 症 为 分 离 和 鉴 定 致 病 菌 并 测 定 其 对 厄 他 培 南 的 敏 感 性, 应 正 确 采 取 供 细 菌 学 检 查 的 标 本 在 取 得 这 些 检 查 的 结 果 之 前, 即 可 开 始 使 用 本 品 进 行 经 验 性 治 疗 ; 一 旦 得 到 检 查 结 果, 应 对 抗 菌 素 治 疗 方 案 进 行 相 应 调 整 为 减 少 细 菌 耐 药 性 的 形 成, 并 保 证 本 品 和 其 它 抗 菌 药 物 的 疗 效, 本 品 只 可 被 用 于 治 疗 或 预 防 已 经 明 确 或 高 度 怀 疑 由 敏 感 细 菌 引 起 的 感 染 当 获 得 细 菌 培 养 和 药 物 敏 感 性 检 测 结 果 后, 应 据 此 选 择 和 调 整 抗 菌 素 治 疗 方 案 在 未 得 到 上 述 检 测 结 果 之 前, 可 根 据 当 地 的 细 菌 流 行 病 学 资 料 和 药 物 敏 感 性 特 点, 选 择 经 验 性 治 疗 方 案 规 格 1.0g( 以 厄 他 培 南 计 ) 用 法 用 量 本 品 在 13 岁 及 以 上 患 者 中 的 常 用 剂 量 为 1 g, 每 日 一 次 本 品 在 3 个 月 至 12 岁 患 者 中 的 剂 量 是 15 mg/kg, 每 日 2 次 ( 每 天 不 超 过 1g) 本 品 可 以 通 过 静 脉 输 注 给 药, 最 长 可 使 用 14 天 ; 或 通 过 肌 肉 注 射 给 药, 最 长 可 使 用 7 天 当 采 用 静 脉 输 注 给 药 时, 输 注 时 间 应 超 过 30 分 钟 对 于 那 些 适 合 使 用 肌 肉 注 射 给 药 进 行 治 疗 的 感 染, 肌 肉 注 射 本 品 可 作 为 静 脉 输 注 给 药 的 一 种 替 代 疗 法 不 得 将 本 品 与 其 它 药 物 混 合 或 与 其 它 药 物 一 同 输 注 不 得 使 用 含 有 葡 萄 糖 ( D 葡 萄 糖 ) 的 稀 释 液 表 1 为 本 品 的 用 量 指 南 表 1 * 肾 功 能 体 重 正 常 的 成 人 用 药 指 南 感 染 种 类 每 日 剂 量 (IV/IM) 推 荐 的 抗 菌 药 物 总 疗 程 继 发 性 腹 腔 内 感 染 1g 514 天 复 杂 性 皮 肤 及 附 属 器 感 染 1g 714 天 社 区 获 得 性 肺 炎 1g 1014 天 复 杂 性 尿 路 感 染, 包 括 肾 盂 1g 1014 天 肾 炎 2
急 性 盆 腔 感 染, 包 括 产 后 子 1g 310 天 宫 内 膜 炎 流 产 感 染 和 妇 产 科 术 后 感 染 * 肾 功 能 正 常 是 指 肌 酐 清 除 率 >90mL/min/1.73m 2 是 指 由 指 明 的 细 菌 引 起 的 感 染 ( 参 阅 适 应 症 ) 疗 程 包 括 经 过 至 少 3 天 肠 外 途 径 给 药 后 临 床 症 状 得 到 改 善 时 可 能 改 为 恰 当 的 口 服 药 物 治 疗 的 时 间 肾 功 能 不 全 的 病 人 : 本 品 可 用 于 治 疗 伴 有 肾 功 能 不 全 的 成 年 病 人 的 感 染 对 于 肌 酐 清 除 率 30mL/min/1.73m 2 的 病 人 无 需 调 整 剂 量 对 于 患 有 重 度 肾 功 能 不 全 ( 肌 酐 清 除 率 30mL/min/1.73m 2 ) 以 及 终 末 期 肾 功 能 不 全 ( 肌 酐 清 除 率 10mL/min/1.73m 2 ) 的 成 年 患 者, 需 将 剂 量 调 整 为 500mg/ 日 尚 无 伴 有 肾 功 能 不 全 的 儿 童 患 者 的 资 料 接 受 血 液 透 析 的 病 人 : 对 接 受 血 液 透 析 的 患 者, 若 在 血 液 透 析 前 6 小 时 内 按 推 荐 剂 量 500mg/ 日 给 予 本 品 时, 建 议 血 液 透 析 结 束 后 补 充 输 注 本 品 150mg 如 果 给 予 本 品 至 少 6 小 时 后 才 开 始 接 受 血 液 透 析, 则 无 需 调 整 剂 量 尚 无 有 关 接 受 腹 膜 透 析 或 血 液 过 滤 病 人 使 用 厄 他 培 南 的 资 料 尚 无 接 受 血 液 透 析 的 儿 童 患 者 的 资 料 当 只 检 测 了 血 清 肌 酐 值 时, 可 采 用 下 列 公 式 来 估 算 肌 酐 清 除 率 血 清 肌 酐 值 应 以 肾 功 能 稳 定 状 态 时 的 测 得 值 为 准 男 性 : ( 体 重 kg) (140 的 年 龄 ) 72 血 清 肌 酐 值 (mg/100 ml) 女 性 : 0.85 ( 男 性 的 计 算 值 ) 肝 功 能 不 全 病 人 : 对 于 肝 脏 功 能 受 损 的 病 人 无 需 调 整 剂 量 ( 参 阅 药 代 动 力 学 / 特 殊 人 群 / 肝 功 能 不 全, 以 及 注 意 事 项 ) 使 用 推 荐 的 本 品 剂 量 时 无 需 考 虑 年 龄 (13 岁 或 13 岁 以 上 ) 或 性 别 差 异 ( 参 阅 药 代 动 力 学 / 特 殊 人 群 ) 溶 液 的 配 制 13 岁 或 13 岁 以 上 患 者 静 脉 输 注 液 的 配 制 : 不 得 将 本 品 与 其 它 药 物 混 合 或 与 其 它 药 物 一 同 输 注 不 得 使 用 含 有 葡 萄 糖 ( D 葡 萄 糖 ) 的 稀 释 液 必 须 在 给 药 前 溶 解 并 稀 释 本 品 1. 采 用 下 列 任 何 一 种 溶 剂 10ml 溶 解 装 在 小 药 瓶 中 的 1g 本 品 : 注 射 用 水 0.9 % 氯 化 钠 注 射 液 或 注 射 用 抑 菌 水 2. 充 分 震 摇 至 溶 解, 并 立 即 将 小 瓶 中 的 溶 液 移 至 50mL0.9% 氯 化 钠 注 射 液 中 3. 输 注 应 在 药 物 溶 解 后 6 小 时 内 完 成 肌 肉 注 射 液 的 配 制 : 必 须 在 给 药 前 溶 解 本 品 3
1. 用 3.2ml 1.0% 盐 酸 利 多 卡 因 注 射 液 ( 不 得 含 有 肾 上 腺 素 ) 溶 解 装 在 小 药 瓶 中 的 1g 本 品 * 充 分 震 摇 药 瓶 以 便 溶 解 * 参 阅 盐 酸 利 多 卡 因 的 使 用 说 明 书 2. 立 即 从 药 瓶 中 抽 出 溶 液 并 选 择 大 的 肌 肉 群 ( 例 如 臀 部 的 肌 肉 或 大 腿 侧 面 的 肌 肉 ) 作 深 部 肌 肉 注 射 3. 肌 肉 注 射 液 须 在 药 物 溶 解 后 1 小 时 内 使 用 注 意 : 此 溶 液 不 得 用 于 静 脉 输 注 3 个 月 到 12 岁 的 儿 科 患 者 静 脉 输 注 液 的 配 制 : 不 得 将 本 品 与 其 它 药 物 混 合 或 与 其 它 药 物 一 同 输 注 不 得 使 用 含 有 葡 萄 糖 ( D 葡 萄 糖 ) 的 稀 释 液 必 须 在 给 药 前 溶 解 并 稀 释 本 品 1. 用 下 列 任 何 一 种 溶 剂 10ml 溶 解 装 在 小 药 瓶 中 的 1g 本 品 : 注 射 用 水 0.9% 氯 化 钠 注 射 液 或 注 射 用 抑 菌 水 2. 充 分 震 摇 药 瓶 至 溶 解, 立 即 抽 取 相 当 于 15mg/kg 体 重 的 容 量 ( 不 要 超 过 1g/ 天 的 剂 量 ), 然 后 溶 解 于 0.9% 氯 化 钠 注 射 液 中, 使 最 终 浓 度 小 于 或 等 于 20mg/mL 3. 输 注 应 在 药 物 溶 解 后 6 小 时 内 完 成 肌 肉 注 射 液 的 配 制 : 必 须 在 给 药 前 溶 解 本 品 1. 用 1.0% 或 2.0% 盐 酸 利 多 卡 因 注 射 液 3.2ml( 不 含 肾 上 腺 素 ) 溶 解 装 在 小 药 瓶 中 的 1g 本 品 充 分 震 摇 药 瓶 以 便 溶 解 2. 立 即 抽 取 相 当 于 15mg/kg 体 重 的 容 量 ( 不 要 超 过 1g/ 天 的 剂 量 ), 并 选 择 大 的 肌 肉 群 ( 例 如 臀 部 的 肌 肉 或 大 腿 侧 面 的 肌 肉 ) 作 深 部 肌 肉 注 射 3. 肌 肉 注 射 液 须 在 药 物 溶 解 后 1 小 时 内 使 用 注 意 : 此 溶 液 不 得 用 于 静 脉 输 注 经 肠 外 途 径 使 用 的 药 物 在 给 药 前 应 肉 眼 检 查 是 否 存 在 颗 粒 物 质 和 变 色 本 品 溶 液 的 颜 色 为 无 色 至 淡 黄 色 在 此 范 围 内 发 生 的 颜 色 改 变 不 会 影 响 药 品 的 疗 效 不 良 反 应 在 临 床 研 究 中 使 用 厄 他 培 南 治 疗 的 患 者 总 数 超 过 1900 名, 其 中 超 过 1850 名 患 者 接 受 了 剂 量 为 1g 的 本 品 在 这 些 临 床 研 究 中 所 报 告 的 不 良 事 件 的 严 重 程 度 大 多 数 为 轻 度 至 中 度 据 报 告, 大 约 20% 接 受 过 厄 他 培 南 治 疗 的 患 者 出 现 与 药 物 有 关 的 不 良 事 件 1.3% 的 患 者 因 发 生 了 被 认 为 与 药 物 有 关 的 不 良 事 件 而 停 用 厄 他 培 南 厄 他 培 南 经 肠 外 给 药 对 患 者 进 行 治 疗 期 间, 最 常 见 的 与 药 物 有 关 的 不 良 事 件 为 腹 泻 (4.3%) 输 药 静 脉 的 并 发 症 (3.9%) 恶 心 (2.9%) 和 头 痛 (2.1%) 厄 他 培 南 经 肠 外 给 药 对 患 者 进 行 治 疗 期 间, 报 告 了 下 列 与 药 物 有 关 的 不 良 事 件 : 4
常 见 ( 1/100, 1/10) 神 经 系 统 头 痛 LPCIVZIV/IM112004062013072013(LR)CN 血 管 输 药 静 脉 的 并 发 症, 静 脉 炎 / 血 栓 性 静 脉 炎 胃 肠 道 腹 泻 恶 心 呕 吐 不 常 见 ( 1/1000, 1/100) 神 经 系 统 头 晕 嗜 睡 失 眠 癫 痫 发 作 精 神 错 乱 心 脏 及 血 管 呼 吸 胸 和 纵 隔 药 物 外 渗 低 血 压 呼 吸 困 难 胃 肠 道 口 腔 念 珠 菌 病 便 秘 返 酸 与 难 辨 梭 状 芽 胞 杆 菌 相 关 的 腹 泻 口 干 消 化 不 良 食 欲 不 振 皮 肤 和 皮 下 组 织 红 斑 瘙 痒 全 身 不 适 及 给 药 部 位 的 异 常 腹 痛 味 觉 倒 错 无 力 / 疲 劳 念 珠 菌 病 水 肿 / 肿 胀 发 热 疼 痛 胸 痛 生 殖 系 统 和 乳 房 阴 道 瘙 痒 在 临 床 研 究 中, 厄 他 培 南 经 肠 外 给 药 治 疗 的 患 者 中 有 0.2% 出 现 了 癫 痫 发 作, 而 采 用 哌 拉 西 林 / 他 唑 巴 坦 治 疗 者 为 0.3 %, 采 用 头 孢 曲 松 治 疗 者 则 为 0 % 在 大 多 数 临 床 研 究 中, 继 肠 外 给 药 治 疗 后 改 用 了 适 宜 的 口 服 抗 菌 药 ( 参 阅 临 床 药 理 ) 在 整 个 治 疗 期 间 和 治 疗 后 的 14 天 随 访 期 内, 使 用 本 品 治 疗 的 患 者 中 发 生 与 药 物 有 关 的 不 良 事 件 包 括 上 表 中 列 出 的 不 良 事 件 发 生 率 为 1.0%( 常 见 ) 的 皮 疹 和 阴 道 炎, 以 及 发 生 率 为 0.1% 但 1.0%( 不 常 见 ) 的 变 态 反 应 不 适 合 真 菌 感 染 儿 科 患 者 临 床 研 究 中 接 受 厄 他 培 南 治 疗 的 儿 科 患 者 总 数 是 384 例 总 体 的 安 全 性 概 况 与 成 年 患 者 相 似 在 临 床 试 验 中, 胃 肠 外 给 药 过 程 中 报 告 的 最 常 见 药 物 相 关 的 临 床 不 良 事 件 是 腹 泻 (5.5%), 输 注 部 位 疼 痛 (5.5%) 和 输 注 部 位 红 斑 (2.6%) 接 受 厄 他 培 南 治 疗 的 儿 科 患 者 胃 肠 外 给 药 过 程 中 报 告 了 下 列 药 物 相 关 的 不 良 事 件 : 常 见 胃 肠 道 : 腹 泻, 呕 吐 ( 1/100, <1/10) 5
全 身 不 适 和 给 药 部 位 异 常 输 注 部 位 红 斑, 输 注 部 位 疼 痛, 输 注 部 位 结 膜 炎, 输 注 部 位 肿 胀 皮 肤 和 皮 下 组 织 皮 疹 在 临 床 研 究 中, 使 用 本 品 治 疗 的 患 者, 胃 肠 外 治 疗 过 程 中 报 告 的 发 生 率 >0.5% 但 <1.0% 的 药 物 相 关 不 良 事 件 包 括 : 输 注 部 位 硬 结 输 注 部 位 瘙 痒 输 注 部 位 发 热 和 静 脉 炎 在 儿 科 临 床 研 究 中, 大 多 数 患 者 在 胃 肠 外 给 药 后 都 换 用 了 适 当 的 口 服 抗 菌 药 物 治 疗 在 整 个 治 疗 期 以 及 为 期 14 天 的 治 疗 后 随 访 期, 接 受 本 品 治 疗 的 患 者 中 发 生 的 药 物 相 关 的 不 良 事 件 与 上 面 所 列 的 没 有 差 异 上 市 后 经 验 : 征 ) 上 市 后 报 告 的 不 良 事 件 如 下 : 免 疫 系 统 : 过 敏 反 应, 包 括 过 敏 性 样 的 反 应 精 神 紊 乱 : 精 神 状 态 改 变 ( 包 括 激 动, 攻 击 性, 谵 妄, 定 向 障 碍, 精 神 状 态 变 化 ) 神 经 系 统 紊 乱 : 意 识 水 平 下 降, 运 动 障 碍, 步 态 紊 乱, 幻 觉, 肌 阵 挛, 震 颤 皮 肤 和 皮 下 组 织 紊 乱 : 荨 麻 疹, 伴 随 嗜 红 细 胞 增 多 和 全 身 症 状 的 药 物 皮 疹 (DRESS 综 合 肌 肉 骨 骼 系 统 和 结 缔 组 织 紊 乱 : 肌 无 力 实 验 室 检 查 结 果 在 临 床 研 究 中, 接 受 厄 他 培 南 经 肠 外 给 药 治 疗 的 患 者 中 有 1.0% 出 现 实 验 室 检 查 结 果 异 常, 见 表 3 表 3 在 临 床 研 究 中, 接 受 厄 他 培 南 经 肠 外 给 药 治 疗 的 患 者 有 1.0% 报 告 的 实 验 室 检 查 (CLSA 标 准 ) 绝 对 嗜 中 性 粒 细 胞 计 数 (<1,800 细 胞 / L) 实 验 室 检 查 结 果 异 常 (CLSA) 的 发 生 率 厄 他 培 南 1 g/ 日 (n =1866) 哌 拉 西 林 / 三 唑 巴 坦 3.375g/6 小 时 (n =775) 头 孢 曲 松 1 g 或 2 g/ 日 (n =920) 3.0 1.4 1.9 ALT(>2.5xULN) 4.8 3.0 5.7 AST(>2.5xULN) 5.5 4.5 4.2 血 清 直 接 胆 红 素 (>2.5xULN) 4.5 7.6 2.4 红 细 胞 比 积 (<24%) 2.7 3.5 1.4 血 红 蛋 白 (8g/dL) 3.1 3.8 0.9 血 小 板 计 数 (<75,000 细 胞 / L) 1.2 1.0 1.1 血 清 碱 性 磷 酸 酶 (>2.5xULN) 2.4 2.6 1.7 血 清 肌 酐 (>1.5xULN) 1.3 2.8 1.5 血 清 总 胆 红 素 (>1.5xULN) 2.1 2.7 0.8 6
包 括 肾 剂 量 调 整 的 患 者 包 括 随 机 被 分 配 到 1g 剂 量 组 但 调 整 到 2g 剂 量 的 患 者 包 括 也 接 受 甲 硝 哒 唑 治 疗 的 患 者 N= 治 疗 组 中 接 受 治 疗 的 患 者 总 数 ULN= 正 常 值 的 上 限 成 年 患 者 患 者 在 接 受 本 品 肠 道 外 给 药 治 疗 期 间, 最 常 观 察 到 的 与 药 物 有 关 的 实 验 室 检 查 结 果 异 常 为 ALT AST 碱 性 磷 酸 酶 及 血 小 板 计 数 增 高 在 大 多 数 临 床 研 究 中, 继 肠 外 给 予 本 品 治 疗 之 后 都 换 用 了 适 宜 的 口 服 抗 菌 药 ( 参 阅 临 床 药 理 ) 在 整 个 治 疗 期 间 以 及 治 疗 后 的 14 天 随 访 期 内, 使 用 本 品 治 疗 的 患 者 中 发 生 与 药 物 有 关 的 实 验 室 检 查 结 果 异 常 与 上 面 列 出 的 没 有 差 异 其 它 与 药 物 有 关 的 实 验 室 检 查 结 果 异 常 包 括 : 血 清 直 接 胆 红 素 血 清 总 胆 红 素 嗜 酸 性 细 胞 血 清 间 接 胆 红 素 PTT 尿 中 的 细 菌 BUN 血 清 肌 酐 血 清 葡 萄 糖 单 核 细 胞 尿 中 的 上 皮 细 胞 和 尿 中 的 红 细 胞 升 高 ; 多 形 核 中 性 粒 细 胞 白 细 胞 红 细 胞 比 积 血 红 蛋 白 以 及 血 小 板 数 下 降 儿 科 患 者 接 受 本 品 治 疗 的 患 者 在 胃 肠 外 治 疗 期 间, 观 察 到 的 最 常 见 药 物 相 关 的 实 验 室 异 常 是 嗜 中 性 粒 细 胞 计 数 下 降 整 个 治 疗 期 以 及 14 天 的 随 访 期 内, 其 他 药 物 相 关 的 实 验 室 异 常 包 括 : 谷 丙 转 氨 酶 升 高 谷 草 转 氨 酶 升 高 白 细 胞 降 低 和 嗜 酸 粒 细 胞 升 高 禁 忌 禁 止 将 厄 他 培 南 用 于 对 本 药 品 中 任 何 成 份 或 对 同 类 的 其 它 药 物 过 敏 者 由 于 使 用 盐 酸 利 多 卡 因 作 为 稀 释 剂, 所 以 对 酰 胺 类 局 麻 药 过 敏 的 患 者 伴 有 严 重 休 克 或 心 脏 传 导 阻 滞 的 患 者 禁 止 肌 肉 注 射 本 品 ( 参 照 盐 酸 利 多 卡 因 的 使 用 说 明 书 ) 注 意 事 项 在 接 受 内 酰 胺 类 抗 生 素 治 疗 的 患 者 中, 已 有 严 重 的 和 偶 发 的 致 死 性 过 敏 反 应 的 报 道 有 对 多 种 过 敏 原 过 敏 的 既 往 史 的 患 者 发 生 这 些 反 应 的 可 能 性 比 较 大 曾 有 报 道 指 出, 有 青 霉 素 过 敏 史 的 患 者 使 用 另 一 种 内 酰 胺 类 抗 生 素 治 疗 时 发 生 了 严 重 的 过 敏 反 应 开 始 本 品 治 疗 以 前, 必 须 向 患 者 仔 细 询 问 有 关 对 青 霉 素 头 孢 菌 素 其 它 内 酰 胺 类 抗 生 素 以 及 其 它 过 敏 原 过 敏 的 情 况 如 果 发 生 对 本 品 的 过 敏 反 应, 须 立 即 停 药 严 重 的 过 敏 反 应 需 要 立 即 进 行 急 救 处 理 有 文 献 报 道, 合 并 碳 青 霉 烯 类 用 药, 包 括 厄 他 培 南, 患 者 接 受 丙 戊 酸 或 双 丙 戊 酸 钠 会 导 致 丙 戊 酸 浓 度 降 低 因 为 药 物 相 互 作 用, 丙 戊 酸 浓 度 会 低 于 治 疗 范 围, 因 此 颠 痫 发 作 的 风 险 7
增 加 增 加 丙 戊 酸 或 双 丙 戊 酸 钠 的 剂 量 并 不 足 以 克 服 该 类 相 互 作 用 一 般 不 推 荐 厄 他 培 南 与 丙 戊 酸 / 双 丙 戊 酸 钠 同 时 给 药 当 癫 痫 发 作 经 丙 戊 酸 或 双 丙 戊 酸 钠 良 好 控 制 后, 应 考 虑 非 碳 青 霉 烯 类 的 其 他 抗 生 素 用 于 治 疗 感 染 如 果 必 需 使 用 本 品, 应 考 虑 补 充 抗 惊 厥 治 疗 ( 参 阅 药 物 相 互 作 用 ) 与 其 它 抗 生 素 一 样, 延 长 本 品 的 使 用 时 间 可 能 会 导 致 非 敏 感 细 菌 的 过 量 生 长 有 必 要 反 复 评 估 患 者 的 状 况 如 在 治 疗 期 间 发 生 了 二 重 感 染, 应 采 取 适 当 的 措 施 包 括 厄 他 培 南 在 内 的 几 乎 所 有 抗 菌 药 都 有 引 发 伪 膜 性 结 肠 炎 的 报 道, 其 严 重 程 度 可 以 从 轻 度 至 危 及 生 命 不 等 因 此, 对 于 给 予 抗 菌 药 物 后 出 现 腹 泻 的 患 者 考 虑 这 一 诊 断 是 重 要 的 研 究 表 明, 难 辨 梭 状 芽 胞 杆 菌 产 生 的 毒 素 是 引 发 抗 生 素 相 关 的 结 肠 炎 的 主 要 原 因 肌 肉 注 射 本 品 时 应 谨 慎, 以 避 免 误 将 药 物 注 射 到 血 管 中 ( 参 阅 用 法 用 量 ) 盐 酸 利 多 卡 因 是 肌 肉 注 射 本 品 的 稀 释 液 参 照 盐 酸 利 多 卡 因 的 使 用 说 明 书 不 考 虑 与 药 物 相 关 性 的 前 提 下, 临 床 研 究 中 接 受 厄 他 培 南 治 疗 (1g, 每 日 一 次 ) 的 成 人 患 者 中 有 0.2% 出 现 了 癫 痫 发 作 这 种 现 象 在 患 有 神 经 系 统 疾 患 ( 如 脑 部 病 变 或 有 癫 痫 发 作 史 ) 和 / 或 肾 功 能 受 到 损 害 的 病 人 中 最 常 发 生 应 严 格 遵 循 推 荐 的 给 药 方 案, 这 对 于 那 些 具 备 已 知 的 惊 厥 诱 发 因 素 的 病 人 尤 为 重 要 孕 妇 及 哺 乳 期 妇 女 用 药 尚 未 在 孕 妇 中 进 行 过 充 分 的 有 良 好 对 照 的 研 究 只 有 当 潜 在 的 益 处 超 过 对 母 亲 和 胎 儿 的 潜 在 危 险 时, 才 能 在 妊 娠 期 间 使 用 本 品 应 慎 重 厄 他 培 南 能 分 泌 到 人 的 乳 汁 中 ( 参 阅 药 代 动 力 学, 分 布 ) 当 给 哺 乳 期 妇 女 使 用 本 品 时, 儿 童 用 药 充 分 的 良 好 控 制 的 成 人 研 究 儿 科 患 者 的 药 代 动 力 学 数 据 以 及 在 患 下 列 感 染 的 3 个 月 到 17 岁 儿 科 患 者 中 进 行 的 对 照 研 究 的 数 据, 都 证 实 了 本 品 在 3 个 月 到 17 岁 儿 科 患 者 中 的 安 全 性 和 有 效 性 ( 见 适 应 症 和 临 床 研 究, 儿 科 患 者 ) 继 发 性 腹 腔 感 染 复 杂 性 皮 肤 和 附 属 器 感 染 社 区 获 得 性 肺 炎 复 杂 性 尿 路 感 染 急 性 盆 腔 感 染 细 菌 性 败 血 症 8
不 推 荐 在 3 个 月 以 下 的 婴 儿 中 使 用 本 品, 目 前 没 有 可 用 的 数 据 老 年 用 药 相 当 LPCIVZIV/IM112004062013072013(LR)CN 在 临 床 研 究 中, 本 品 在 老 年 人 ( 65 岁 ) 中 的 疗 效 和 安 全 性 与 年 龄 较 轻 的 患 者 ( 65 岁 ) 药 物 相 互 作 用 当 厄 他 培 南 与 丙 磺 舒 同 时 给 药 时, 丙 磺 舒 与 厄 他 培 南 竞 争 肾 小 管 主 动 分 泌, 从 而 抑 制 后 者 的 肾 脏 排 泄 这 会 导 致 小 的 但 有 统 计 学 意 义 的 清 除 半 衰 期 延 长 (19%) 及 增 加 全 身 性 药 物 暴 露 的 程 度 (25%) 当 与 丙 磺 舒 同 时 给 药 时, 无 需 调 整 厄 他 培 南 的 剂 量 由 于 对 半 衰 期 的 影 响 小, 建 议 不 要 采 用 同 时 给 予 丙 磺 舒 的 方 法 来 延 长 厄 他 培 南 的 半 衰 期 体 外 研 究 表 明, 厄 他 培 南 对 P 糖 蛋 白 介 导 的 地 高 辛 或 长 春 碱 的 转 运 没 有 抑 制 作 用, 并 且 厄 他 培 南 也 不 是 P 糖 蛋 白 介 导 转 运 的 底 物 在 人 肝 微 粒 体 中 进 行 的 体 外 研 究 表 明 厄 他 培 南 对 细 胞 色 素 6 种 主 要 P450(CYP) 同 工 酶 (1A2 2C9 2C19 2D6 2E1 和 3A4) 介 导 的 代 谢 没 有 抑 制 作 用 厄 他 培 南 不 太 可 能 通 过 抑 制 P 糖 蛋 白 或 CYP 介 导 的 药 物 清 除 引 起 药 物 间 相 互 作 用 ( 参 阅 药 代 动 力 学 ) 除 了 丙 磺 舒 以 外, 尚 未 研 究 过 与 特 定 的 临 床 药 物 间 的 相 互 作 用 有 文 献 表 明, 合 并 碳 青 霉 烯 类 用 药, 包 括 厄 他 培 南, 患 者 接 受 丙 戊 酸 或 双 丙 戊 酸 钠 会 导 致 丙 戊 酸 浓 度 降 低 因 为 药 物 相 互 作 用, 丙 戊 酸 浓 度 会 低 于 治 疗 范 围, 因 此 颠 痫 发 作 的 风 险 增 加 尽 管 药 物 相 互 作 用 的 机 制 尚 不 明 确, 体 外 和 动 物 研 究 数 据 表 明, 碳 青 霉 烯 类 药 物 会 抑 制 丙 戊 酸 葡 糖 苷 酸 代 谢 (VPAg) 成 丙 戊 酸 的 水 解, 降 低 丙 戊 酸 血 清 浓 度 ( 参 阅 注 意 事 项 ) 药 物 过 量 对 本 品 药 物 过 量 的 处 理 尚 无 特 定 的 资 料 一 般 不 太 可 能 出 现 故 意 的 本 品 过 量 在 健 康 成 人 志 愿 者 中, 静 脉 输 注 本 品 3g/ 日 共 8 天 没 有 导 致 明 显 的 毒 性 在 成 人 临 床 研 究 中, 不 慎 在 一 天 内 给 予 高 达 3g 的 本 品 没 有 导 致 具 有 临 床 重 要 性 的 不 良 事 件 在 儿 童 临 床 研 究 中, 单 剂 量 静 脉 输 注 本 品 40mg/kg( 体 重 ), 达 最 大 剂 量 2g, 没 有 导 致 毒 性 在 儿 科 临 床 研 究 中, 单 剂 量 静 脉 输 注 本 品 40mg/kg( 体 重 ), 至 最 大 剂 量 2g, 没 有 发 现 毒 性 作 用 当 发 生 药 物 过 量 时, 应 停 止 使 用 本 品 并 给 予 一 般 的 支 持 性 治 疗, 直 到 肾 脏 的 清 除 发 挥 作 用 本 品 可 通 过 血 液 透 析 清 除 但 尚 无 使 用 血 液 透 析 治 疗 药 物 过 量 的 资 料 药 理 毒 理 药 理 作 用 微 生 物 学 体 外 实 验 表 明, 厄 他 培 南 对 需 氧 革 兰 阳 性 细 菌 和 革 兰 阴 性 细 菌 以 及 厌 氧 菌 都 有 效 厄 他 培 南 的 杀 菌 活 性 是 由 于 能 抑 制 细 菌 细 胞 壁 的 合 成, 此 作 用 是 通 过 厄 他 培 南 与 青 霉 素 结 合 蛋 白 (PBPs) 结 合 而 介 导 在 大 肠 埃 希 菌 中, 厄 他 培 南 对 PBPs1a 1b 2 3 4 及 5 均 有 强 的 亲 和 力, 其 中 尤 以 PBPs2 和 PBPs3 为 著 厄 他 培 南 对 一 系 列 内 酰 胺 酶 引 起 的 水 解 均 有 较 好 的 稳 定 性, 包 括 青 霉 素 酶 头 孢 菌 素 酶 以 及 超 广 谱 内 酰 胺 酶, 但 可 被 金 属 内 酰 胺 酶 水 解 体 外 和 临 床 试 验 证 明 厄 他 培 南 对 下 列 大 多 数 病 原 菌 有 抗 菌 活 性 ( 见 适 应 症 ): 9
需 氧 革 兰 阳 性 菌 金 黄 色 葡 萄 球 菌 ( 仅 指 对 甲 氧 西 林 敏 感 菌 株 ) 无 乳 链 球 菌 肺 炎 链 球 菌 ( 仅 指 对 青 霉 素 敏 感 菌 株 ) 化 脓 性 链 球 菌 LPCIVZIV/IM112004062013072013(LR)CN 注 : 对 甲 氧 西 林 耐 药 的 葡 萄 球 菌 和 肠 球 菌 菌 属 对 本 品 也 有 耐 药 性 需 氧 革 兰 阴 性 菌 厌 氧 菌 大 肠 埃 希 菌 流 感 嗜 血 杆 菌 ( 仅 指 内 酰 胺 酶 阴 性 菌 株 ) 肺 炎 克 雷 白 氏 杆 菌 卡 他 莫 拉 球 菌 奇 异 变 形 杆 菌 脆 弱 拟 杆 菌 吉 氏 拟 杆 菌 卵 形 拟 杆 菌 多 形 拟 杆 菌 单 形 拟 杆 菌 梭 状 芽 孢 杆 菌 属 迟 缓 真 杆 菌 消 化 链 球 菌 属 不 解 糖 卟 啉 单 胞 菌 双 路 普 雷 沃 氏 菌 以 下 是 体 外 研 究 得 到 的 数 据, 但 尚 不 知 临 床 意 义 : 厄 他 培 南 对 下 列 各 致 病 菌 至 少 90% 的 菌 株 的 体 外 最 小 抑 菌 浓 度 (MIC) 小 于 或 等 于 本 品 的 敏 感 性 临 界 点 ; 但 是, 尚 未 设 立 良 好 对 照 的 适 当 临 床 研 究 来 评 价 本 品 在 治 疗 由 这 些 细 菌 引 起 的 临 床 感 染 方 面 的 有 效 性 和 安 全 性 需 氧 革 兰 阳 性 菌 表 皮 葡 萄 球 菌 ( 仅 指 甲 氧 西 林 敏 感 株 ) 肺 炎 链 球 菌 ( 仅 指 对 青 霉 素 中 度 敏 感 的 菌 株 ) 需 氧 革 兰 阴 性 菌 弗 氏 柠 檬 酸 杆 菌 合 适 柠 檬 酸 杆 菌 产 气 肠 杆 菌 阴 沟 肠 杆 菌 流 感 嗜 血 杆 菌 ( 仅 指 内 酰 胺 酶 阳 性 菌 株 ) 副 流 感 嗜 血 杆 菌 产 酸 克 雷 白 氏 杆 菌 ( 产 ESBL 菌 株 除 外 ) 摩 氏 摩 根 氏 菌 普 通 变 形 杆 菌 雷 氏 普 罗 威 登 斯 菌 斯 氏 普 罗 威 登 斯 菌 10
厌 氧 菌 粘 质 沙 雷 氏 菌 普 通 类 杆 菌 产 气 荚 膜 梭 状 芽 孢 杆 菌 梭 形 杆 菌 属 敏 感 性 试 验 : 病 原 菌 S ( 敏 感 ) 表 4 厄 他 培 南 的 敏 感 性 标 准 最 小 抑 菌 浓 度 a MIC ( g/ml) I R ( 中 介 ) ( 耐 药 ) LPCIVZIV/IM112004062013072013(LR)CN S ( 敏 感 ) 纸 片 扩 散 法 a 抑 菌 区 直 径 (mm) I ( 中 介 ) R ( 耐 药 ) 肠 杆 菌 科 和 葡 萄 球 菌 属 2.0 4.0 8.0 19 1618 15 嗜 血 杆 菌 属 0.5 19 肺 炎 链 球 菌 b,c 1.0 19 除 肺 炎 链 球 菌 以 外 的 链 球 菌 spp. d,e 1.0 19 厌 氧 菌 4.0 8.0 16.0 a 由 于 目 前 缺 乏 耐 药 菌 株 的 数 据, 因 而 不 能 定 义 敏 感 以 外 的 结 果 如 果 某 菌 株 的 MIC 结 果 提 示 不 敏 感, 则 应 送 标 准 实 验 室 对 该 菌 株 进 行 进 一 步 试 验 b 如 果 肺 炎 链 球 菌 对 青 霉 素 敏 感 (MIC 0.06μg/mL), 则 可 认 为 其 对 厄 他 培 南 敏 感 由 于 缺 乏 可 信 的 标 准, 对 青 霉 素 中 介 或 耐 药 菌 株 不 推 荐 进 行 厄 他 培 南 敏 感 性 试 验 c 如 果 肺 炎 链 球 菌 对 青 霉 素 敏 感 (1 g 苯 唑 西 林 纸 片 扩 散 直 径 20 mm), 则 可 认 为 肺 炎 链 球 菌 对 厄 他 培 南 敏 感 如 果 1 g 苯 唑 西 林 的 纸 片 扩 散 直 径 19 mm, 则 应 该 使 用 MIC 方 法 进 行 厄 他 培 南 敏 感 性 试 验 d 如 果 链 球 菌 属 ( 肺 炎 链 球 菌 以 外 ) 对 青 霉 素 敏 感 (MIC 0.12μg/mL), 则 可 认 为 链 球 菌 对 厄 他 培 南 敏 感 由 于 缺 乏 可 信 的 标 准, 因 而 对 青 霉 素 中 介 或 耐 药 菌 株 不 推 荐 用 厄 他 培 南 进 行 敏 感 性 试 验 e 如 果 链 球 菌 属 ( 肺 炎 链 球 菌 以 外 ) 对 青 霉 素 敏 感 (10 单 位 青 霉 素 的 纸 片 扩 散 直 径 24 mm), 则 可 认 为 链 球 菌 对 厄 他 培 南 敏 感 如 果 10 单 位 青 霉 素 的 纸 片 扩 散 直 径 <24 mm, 则 应 该 使 用 MIC 方 法 进 行 厄 他 培 南 敏 感 性 试 验 青 霉 素 纸 片 扩 散 试 验 标 准 不 适 用 于 草 绿 色 群 链 球 菌, 且 他 们 不 可 以 用 于 厄 他 培 南 的 敏 感 性 试 验 注 解 : 如 果 青 霉 素 MIC 0.12 g/ml, 则 可 认 为 葡 萄 球 菌 属 对 厄 他 培 南 敏 感 如 果 青 霉 素 MIC 0.12 g/ml, 那 么 用 苯 唑 西 林 进 行 试 验 如 果 苯 唑 西 林 MIC 2.0 g/ml, 则 可 认 为 金 黄 色 葡 萄 球 菌 对 厄 他 培 南 敏 感 ; 如 果 苯 唑 西 林 MIC 4.0 g/ml, 则 对 厄 他 培 南 耐 药 如 果 苯 唑 西 林 MIC 0.25 g/ml, 则 可 认 为 凝 固 酶 阴 性 葡 萄 球 菌 对 厄 他 培 南 敏 感 ; 如 果 苯 唑 西 林 MIC 0.5 g/ml, 则 对 厄 他 培 南 耐 药 如 果 青 霉 素 (10 单 位 纸 片 ) 直 径 29 mm, 则 可 认 为 葡 萄 球 菌 属 对 厄 他 培 南 敏 感 如 果 直 径 28 mm, 那 么 用 苯 唑 西 林 纸 片 扩 散 法 (1 g 纸 片 ) 进 行 试 验 如 果 苯 唑 西 林 (1 g 纸 片 ) 直 径 13 mm, 则 可 认 为 金 黄 色 葡 萄 球 菌 对 厄 他 培 南 敏 感 ; 如 果 直 径 10 mm, 则 对 厄 他 培 南 耐 药 如 果 苯 唑 西 林 纸 片 (1 g 纸 片 ) 直 径 18 mm, 则 可 认 为 凝 固 酶 阴 性 葡 萄 球 菌 对 厄 他 培 南 敏 感 ; 如 果 直 径 17 mm, 则 对 厄 他 培 南 耐 受 毒 理 研 究 遗 传 毒 性 : 在 下 列 体 外 试 验 中, 包 括 碱 性 洗 脱 / 大 鼠 肝 细 胞 试 验 中 国 仓 鼠 卵 巢 细 胞 染 色 体 畸 变 试 验 TK6 人 淋 巴 母 细 胞 样 细 胞 致 突 变 试 验, 以 及 在 小 鼠 体 内 微 核 试 验 中, 均 未 发 现 厄 他 培 南 有 致 突 变 活 性, 也 未 发 现 有 基 因 毒 性 生 殖 毒 性 : 当 给 小 鼠 和 大 鼠 静 脉 注 射 厄 他 培 南 的 剂 量 高 达 700mg/kg/ 日 时, 对 交 配 行 为 生 殖 力 生 育 力 或 胚 胎 存 活 均 无 影 响 按 体 表 面 积 计 算, 给 予 小 鼠 的 这 一 剂 量 大 约 相 当 于 给 11
予 人 推 荐 剂 量 1g 的 3 倍 ; 按 血 浆 AUCs 计 算, 给 予 大 鼠 这 一 剂 量 所 产 生 的 暴 露 值 大 约 相 当 于 给 予 人 推 荐 剂 量 1g 的 1.2 倍 当 给 小 鼠 和 大 鼠 静 脉 注 射 厄 他 培 南 的 剂 量 高 达 700mg/kg/ 日 时, 通 过 对 胎 儿 外 表 内 脏 和 骨 骼 进 行 检 查, 未 发 现 发 育 毒 性 按 体 表 面 积 计 算, 给 予 小 鼠 的 这 一 剂 量 大 约 相 当 于 给 予 人 推 荐 剂 量 1g 的 3 倍 ; 就 血 浆 AUCs 而 言, 给 予 大 鼠 这 一 剂 量 所 产 生 的 暴 露 值 大 约 相 当 于 给 予 人 推 荐 剂 量 1g 的 1.2 倍 然 而, 当 给 予 小 鼠 的 剂 量 达 700mg/kg/ 日 时, 观 察 到 胎 儿 的 平 均 体 重 轻 微 减 少 以 及 骶 尾 椎 骨 化 数 目 相 应 减 少 在 大 鼠 中, 厄 他 培 南 能 通 过 胎 盘 屏 障 致 癌 性 : 尚 未 在 动 物 中 进 行 评 估 厄 他 培 南 潜 在 致 癌 性 的 长 期 研 究 药 代 动 力 学 给 健 康 的 年 轻 成 人 在 30 分 钟 内 单 次 静 脉 输 注 厄 他 培 南 1g 以 及 单 次 肌 肉 注 射 厄 他 培 南 1 g 后 的 平 均 血 浆 浓 度 (μg/ml) 见 表 5 表 5 单 次 给 药 后 厄 他 培 南 的 血 浆 浓 度 平 均 血 浆 浓 度 (μg/ml) 剂 量 / 给 药 途 径 0.5 小 时 1 小 时 2 小 时 4 小 时 6 小 时 8 小 时 12 小 时 18 小 时 24 小 时 1 g IV* 155 115 83 48 31 20 9 3 1 1 g IM 33 53 67 57 40 27 13 4 2 * 以 恒 定 的 速 度 静 脉 输 注 给 药 30 分 钟 以 上 在 剂 量 为 0.5 至 2g 的 范 围 内, 基 于 厄 他 培 南 的 总 药 浓 度 测 得 的 血 浆 浓 度 曲 线 下 面 积 (AUC) 小 于 药 物 剂 量 增 加 的 比 例 而 基 于 未 结 合 药 物 浓 度 测 得 的 AUC 增 加 的 比 例 要 大 于 药 物 剂 量 增 加 的 比 例 由 于 厄 他 培 南 能 与 血 浆 蛋 白 呈 浓 度 依 赖 性 结 合, 因 此 在 推 荐 的 剂 量 水 平, 本 品 具 有 非 线 性 药 代 动 力 学 特 征 ( 参 阅 药 代 动 力 学, 分 布 ) 在 健 康 成 人 中 按 每 日 1g 的 剂 量 通 过 静 脉 或 肌 肉 注 射 多 次 给 药 时, 未 产 生 药 物 蓄 积 吸 收 将 厄 他 培 南 用 符 合 美 国 药 典 标 准 的 1% 盐 酸 利 多 卡 因 注 射 液 ( 溶 于 生 理 盐 水, 不 含 肾 上 腺 素 ) 溶 解, 肌 肉 注 射 推 荐 剂 量 1g 后, 厄 他 培 南 几 乎 完 全 被 吸 收 平 均 生 物 利 用 度 约 为 90% 按 每 日 肌 肉 注 射 1g 的 剂 量 计 算 时, 达 到 血 浆 峰 浓 度 (Cmax) 所 需 的 平 均 时 间 (Tmax) 约 为 2.3 小 时 分 布 12
厄 他 培 南 能 与 人 的 血 浆 蛋 白 高 度 结 合, 主 要 是 白 蛋 白 在 健 康 的 年 轻 成 人 中, 当 血 浆 浓 度 增 高 时, 厄 他 培 南 与 蛋 白 的 结 合 则 减 低, 结 合 率 从 血 浆 浓 度 近 似 值 小 于 100μg/mL 时 的 95% 左 右 下 降 至 血 浆 浓 度 近 似 值 为 300μg/mL 时 的 85 % 左 右 儿 科 患 者 中 厄 他 培 南 的 平 均 血 浆 浓 度 (mcg/ml) 见 表 6 表 6 儿 科 患 者 中 单 次 静 脉 输 注 * 给 药 后 厄 他 培 南 的 血 浆 浓 度 年 龄 组 平 均 血 浆 浓 度 (mcg/ml) ( 剂 量 ) 0.5 小 时 1 小 时 2 小 时 4 小 时 6 小 时 8 小 时 12 小 时 24 小 时 3 ~23 个 月 (15 mg/kg) (20 mg/kg (40 mg/kg) 103.8 126.8 199.1 57.3 87.6 144.1 43.6 58.7 95.7 23.7 28.4 58.0 13.5 8.2 12.0 20.2 2.5 3.4 7.7 0.4 0.6 2~12 岁 (15 mg/kg) (20 mg/kg) (40 mg/kg) 113.2 147.6 241.7 63.9 97.6 152.7 42.1 63.2 96.3 21.9 34.5 55.6 12.8 7.6 12.3 18.8 3.0 4.9 7.2 0.5 0.6 13~17 岁 (20 mg/kg) (1 g) (40 mg/kg) 170.4 155.9 255.0 98.3 110.9 188.7 67.8 74.8 127.9 40.4 76.2 24.0 16.0 31.0 7.0 6.2 15.3 1.1 2.1 * 以 固 定 速 度 静 脉 输 注 30 分 钟 以 上 最 大 剂 量 为 每 天 1 g 最 大 剂 量 为 每 天 2 g 根 据 3 例 接 受 1 g 厄 他 培 南, 自 愿 进 行 药 代 动 力 学 评 估 的 患 者 他 们 参 与 了 两 项 安 全 性 和 有 效 性 研 究 之 一 达 到 稳 态 时 厄 他 培 南 的 表 观 分 布 容 积 (Vdss) 成 人 约 为 8 升 (0.11 l/kg), 在 3 个 月 到 12 岁 的 儿 科 患 者 中 大 约 为 0.2 l/kg, 在 13~17 岁 的 儿 科 患 者 中 大 约 为 0.16 l/kg 厄 他 培 南 能 穿 透 由 抽 吸 引 起 的 皮 肤 水 疱 在 静 脉 给 药 1g/ 次 / 日 的 第 3 天, 于 每 一 取 样 点 的 皮 肤 水 疱 液 中 测 得 的 厄 他 培 南 浓 度 见 表 7 皮 肤 水 疱 液 中 的 AUC 与 血 浆 AUC 之 比 为 0.61 表 7 在 静 脉 给 药 1 g/ 次 / 日 的 第 3 天, 于 每 一 取 样 点 采 集 的 皮 肤 水 疱 液 中 测 得 的 厄 他 培 南 浓 度 (μg/ml) 0.5 小 时 1 小 时 2 小 时 4 小 时 8 小 时 12 小 时 24 小 时 7 12 17 24 24 21 8 完 成 最 后 一 次 静 脉 输 注 厄 他 培 南 1g 后 ( 治 疗 310 天 ) 连 续 5 天, 每 天 于 随 机 的 时 间 点, 对 5 名 骨 盆 感 染 的 哺 乳 妇 女 ( 产 后 的 5 至 14 天 ) 的 乳 汁 中 厄 他 培 南 的 浓 度 进 行 检 测 在 最 后 一 剂 治 疗 的 24 小 时 内,5 名 妇 女 乳 汁 中 厄 他 培 南 的 浓 度 均 小 于 0.13( 检 测 下 限 )0.38μg/mL; 未 检 测 峰 浓 度 停 止 治 疗 后 的 第 5 天, 在 4 名 妇 女 的 乳 汁 中 未 检 出 厄 他 培 南, 一 名 妇 女 乳 汁 中 检 出 痕 量 厄 他 培 南 ( 小 于 0.13μg/mL). 13
代 谢 在 健 康 的 年 轻 成 人 中, 静 脉 输 注 1g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标 记 的 厄 他 培 南 后, 血 浆 中 的 放 射 活 性 主 要 来 自 厄 他 培 南 (94%) 厄 他 培 南 的 主 要 代 谢 产 物 是 无 活 性 的 内 酰 胺 环 被 水 解 而 形 成 的 开 环 衍 生 物 用 人 肝 微 粒 体 进 行 的 体 外 研 究 表 明, 厄 他 培 南 对 细 胞 色 素 P450(CYP) 6 种 主 要 同 工 酶 (1A2 2C9 2C19 2D6 2E1 和 3A4) 所 介 导 的 代 谢 均 无 抑 制 作 用 ( 参 阅 药 物 相 互 作 用 ) 体 外 研 究 表 明, 厄 他 培 南 对 P 糖 蛋 白 介 导 的 地 高 辛 或 长 春 碱 的 转 运 无 抑 制 作 用 厄 他 培 南 不 是 P 糖 蛋 白 介 导 转 运 的 底 物 ( 参 阅 注 意 事 项, 药 物 相 互 作 用 ) 清 除 厄 他 培 南 主 要 通 过 肾 脏 清 除 在 健 康 年 轻 成 人 和 13~17 岁 的 患 者 中, 平 均 血 浆 半 衰 期 大 约 为 4 小 时, 在 3 个 月 ~12 岁 的 儿 科 患 者 中 平 均 血 浆 半 衰 期 约 为 2.5 小 时 给 健 康 的 年 轻 成 人 静 脉 输 注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标 记 的 厄 他 培 南 1g 后, 大 约 80% 从 尿 中 排 出, 其 中 约 38% 以 原 型 排 泄,37% 以 开 环 的 代 谢 产 物 排 泄 另 有 10% 从 粪 中 排 出 给 健 康 年 轻 成 人 静 脉 输 注 厄 他 培 南 1g, 在 给 药 后 0 至 2 小 时 期 间, 经 尿 液 排 出 的 厄 他 培 南 数 量 占 用 药 剂 量 的 百 分 比 平 均 为 17.4%, 在 给 药 后 4 至 6 小 时 期 间 为 5.4%, 而 在 给 药 后 12 至 24 小 时 期 间 为 2.4% 特 殊 人 群 肾 功 能 不 全 : 在 26 名 伴 有 不 同 程 度 的 肾 功 能 损 害 的 成 年 受 试 者 ( 年 龄 31 岁 ~80 岁 ) 中 研 究 了 厄 他 培 南 总 体 和 未 结 合 部 分 的 药 代 动 力 学 单 次 静 脉 输 注 厄 他 培 南 1 g 后, 未 结 合 药 物 在 轻 度 肾 功 能 不 全 病 人 ( Clcr 6090 ml/ min/1.73m 2 ) 和 中 度 肾 功 能 不 全 病 人 ( Clcr 3159mL/min/1.73m 2 ) 中 的 AUC 分 别 是 健 康 年 轻 受 试 者 ( 年 龄 25 岁 ~45 岁 ) 的 1.5 倍 和 2.3 倍 对 于 肌 酐 清 除 率 31mL/min/1.73m 2 的 病 人 无 需 调 整 剂 量 与 健 康 年 轻 受 试 者 相 比, 未 结 合 药 物 在 重 度 肾 功 能 不 全 病 人 ( Clcr 530mL/ min/1.73m 2 ) 和 终 末 期 肾 功 能 不 全 病 人 ( Clcr 10mL/min/1.73m 2 ) 中 的 AUC 分 别 升 高 4.4 倍 和 7.6 倍 肾 功 能 不 全 对 全 部 药 物 的 AUC 影 响 幅 度 较 小 对 于 肌 酐 清 除 率 30mL/min/1.73m 2 的 病 人, 厄 他 培 南 的 推 荐 剂 量 为 0. 5g/ 日 给 5 名 终 末 期 肾 功 能 不 全 病 人 单 次 静 脉 输 注 厄 他 培 南 1g 后 立 即 进 行 4 小 时 血 液 透 析, 从 其 透 析 液 中 大 约 可 回 收 给 药 量 的 30% 若 在 血 液 透 析 前 6 小 时 内 使 用 厄 他 培 南, 建 议 将 药 物 剂 量 增 加 150mg ( 参 阅 用 法 和 用 量 ) 肝 功 能 不 全 : 尚 未 研 究 厄 他 培 南 在 肝 功 能 不 全 的 病 人 中 的 药 代 动 力 学 然 而, 由 于 大 约 只 有 10% 的 药 物 可 在 粪 中 检 出, 结 合 体 外 研 究 结 果, 厄 他 培 南 似 乎 不 经 过 肝 脏 代 谢 ( 参 阅 注 意 事 项 以 及 用 法 用 量 ) 性 别 : 在 8 名 健 康 男 性 和 8 名 女 性 受 试 者 中 评 价 了 性 别 对 厄 他 培 南 的 药 代 动 力 学 的 影 响 虽 观 察 到 一 些 差 异, 但 可 被 归 因 于 体 重 的 不 同 无 需 根 据 性 别 调 整 药 物 的 剂 量 老 年 病 人 : 在 年 龄 65 岁 的 7 名 健 康 男 性 和 7 名 女 性 受 试 者 中 评 价 了 年 龄 对 厄 他 培 南 的 药 代 动 力 学 的 影 响 与 年 轻 成 人 受 试 者 相 比, 上 述 老 年 受 试 者 的 全 部 药 物 和 未 结 合 药 物 的 AUC 14
分 别 增 加 了 37% 和 67% 此 种 变 化 归 因 于 与 年 龄 相 关 的 肌 酐 清 除 率 的 改 变 如 果 老 年 病 人 具 有 与 其 年 龄 相 符 的 正 常 肾 功 能, 则 不 必 调 整 用 药 剂 量 儿 科 病 人 : 尚 未 研 究 厄 他 培 南 在 儿 科 病 人 中 的 药 代 动 力 学 临 床 研 究 成 人 患 者 继 发 性 腹 腔 感 染 在 一 项 随 机 多 中 心 双 盲 对 照 临 床 试 验 中, 评 价 了 厄 他 培 南 对 成 人 继 发 性 腹 腔 感 染 的 疗 效 该 试 验 在 入 组 的 665 名 病 人 ( 患 有 局 限 性 并 发 阑 尾 炎 和 任 何 其 它 继 发 性 腹 腔 感 染, 包 括 结 肠 小 肠 和 胆 道 炎 症 及 弥 漫 性 腹 膜 炎 ) 中 比 较 了 厄 他 培 南 (1g, 静 脉 给 药, 每 日 一 次 ) 和 哌 拉 西 林 / 他 唑 巴 坦 (3.375g, 静 脉 给 药, 每 6 小 时 一 次 ) 的 疗 效, 治 疗 时 间 为 5 至 14 天 患 者 在 基 线 时 分 成 两 层 : 局 限 性 阑 尾 炎 ( 层 1) 和 其 它 腹 腔 感 染, 包 括 结 肠 小 肠 和 胆 道 炎 症 及 弥 漫 性 腹 膜 炎 ( 层 2) 治 疗 后 1 至 2 周, 厄 他 培 南 的 临 床 及 微 生 物 学 有 效 率 为 89.6%(190/212), 而 哌 拉 西 林 / 他 唑 巴 坦 为 82.7%(162/196); 治 疗 后 4 至 6 周 ( 治 愈 试 验 ), 厄 他 培 南 的 有 效 率 为 86.7%(176/203), 而 哌 拉 西 林 / 他 唑 巴 坦 则 为 81.3% (157/193) 在 治 愈 试 验 中, 患 者 在 层 1 的 有 效 率, 厄 他 培 南 为 90.4%(85/94), 哌 拉 西 林 / 他 唑 巴 坦 为 90.1%(82/91); 患 者 在 层 2 的 有 效 率, 厄 他 培 南 为 83.5%(91/109), 哌 拉 西 林 / 他 唑 巴 坦 为 73.5%(75/102) 微 生 物 学 可 评 价 病 人 在 治 愈 访 试 时 的 临 床 有 效 率 ( 按 病 原 菌 分 类 ) 见 表 8 表 8. 在 治 愈 访 试 时, 微 生 物 学 可 评 价 的 腹 腔 感 染 成 人 患 者 临 床 有 效 率 ( 按 病 原 菌 分 类 ) 病 原 菌 厄 他 培 南 哌 拉 西 林 / 他 唑 巴 坦 大 肠 埃 希 菌 86.7 (137/158) 80.0 (108/135) 肺 炎 克 雷 白 菌 92.9 (13/14) 70.6 (12/17) 梭 状 芽 孢 杆 菌 属 88.8 (71/80) 78.1 (50/64) 真 杆 菌 属 92.7 (38/41) 86.2 (25/29) 消 化 链 球 菌 属 80.6 (29/36) 88.5 (23/26) 脆 弱 拟 杆 菌 群 86.7 (183/211) 85.9 (177/206) 普 雷 沃 菌 属 80.0 (20/25) 76.5 (13/17) * 有 理 想 反 应 的 菌 株 数 / 总 菌 株 数 包 括 脆 弱 拟 杆 菌 和 脆 弱 拟 杆 菌 群 中 的 细 菌 患 大 肠 杆 菌 菌 血 症 的 患 者, 用 厄 他 培 南 治 疗 的 有 效 率 为 100%(3/3) 复 杂 性 皮 肤 及 附 属 器 感 染, 包 括 糖 尿 病 下 肢 感 染 在 一 项 随 机 多 中 心 双 盲 对 照 临 床 试 验 中, 评 价 了 厄 他 培 南 对 成 人 复 杂 性 皮 肤 和 附 属 器 感 染 的 疗 效 该 试 验 在 入 组 的 540 名 病 人 ( 包 括 深 部 软 组 织 脓 肿, 创 伤 后 伤 口 感 染 以 及 行 脓 液 引 流 的 蜂 窝 织 炎 ) 中 比 较 厄 他 培 南 (1g, 静 脉 给 药, 每 日 一 次 ) 和 哌 拉 西 林 / 他 唑 巴 坦 (3.375g, 静 脉 给 药, 每 6 小 时 一 次 ) 的 疗 效, 试 验 时 间 为 7 至 14 天 治 疗 后 10 至 21 天 ( 治 愈 试 验 ), 厄 他 培 南 的 临 床 有 效 率 为 82.2%(152/185), 而 哌 拉 西 林 / 他 唑 巴 坦 为 84.5% (147/174) 在 治 愈 试 验 中, 厄 他 培 南 和 哌 拉 西 林 / 他 唑 巴 坦 治 疗 各 类 感 染 的 有 效 率 分 别 如 下 : 糖 尿 病 下 肢 感 染,65.7%(23/35) 和 73.3%(22/30); 深 部 软 组 织 脓 肿,96.7%(29/30) 和 94.4%(34/36); 创 伤 后 的 伤 口 感 染,83.3%(25/30) 和 84.6%(22/26); 行 脓 液 引 流 的 蜂 窝 织 炎, 93.1%(27/29) 和 87.5%(21/24) 微 生 物 学 可 评 价 病 人 在 治 愈 访 试 时 的 临 床 有 效 率 ( 按 病 原 菌 分 类 ) 见 表 9 15
表 9. 在 治 愈 访 试 时, 临 床 可 评 价 的 复 杂 性 皮 肤 和 附 属 器 感 染 成 人 患 者 的 临 床 有 效 率 ( 按 病 原 菌 分 类 ) 病 原 菌 厄 他 培 南 哌 拉 西 林 / 他 唑 巴 坦 金 黄 色 葡 萄 球 菌 76.1 (54/71) 78.9 (56/71) 化 脓 性 链 球 菌 81.3 (13/16) 93.8 (15/16) 大 肠 埃 希 菌 94.1 (16/17) 80.0 (12/15) 消 化 链 球 菌 属 87.1 (27/31) 90.9 (20/22) 脆 弱 拟 杆 菌 群 100 (11/11) 92.3 (12/13) 普 雷 沃 菌 属 100 (12/12) 100 (17/17) * 有 理 想 反 应 的 菌 株 数 / 总 菌 株 数 包 括 脆 弱 拟 杆 菌 和 脆 弱 拟 杆 菌 群 中 的 细 菌 社 区 获 得 性 肺 炎 在 两 项 随 机 多 中 心 双 盲 对 照 临 床 试 验 中, 评 价 了 厄 他 培 南 对 成 人 社 区 获 得 性 肺 炎 的 疗 效 两 项 试 验 在 入 选 的 866 例 患 者 中 比 较 了 厄 他 培 南 (1g, 静 脉 给 药, 每 日 一 次 ) 和 头 孢 曲 松 (1g, 肠 外 给 药, 每 日 一 次 ) 的 疗 效 两 种 治 疗 方 案 都 允 许 病 人 改 用 口 服 阿 莫 西 林 / 克 拉 维 酸 盐, 治 疗 的 持 续 时 间 为 10 至 14 天 ( 肠 外 和 口 服 给 药 ) 治 疗 后 7 至 14 天 ( 治 愈 试 验 ), 厄 他 培 南 和 头 孢 曲 松 的 临 床 有 效 率 ( 两 项 试 验 的 总 和 ) 分 别 为 92.0%(335/364) 和 91.8%(270/294) 复 合 微 生 物 学 可 评 价 病 人 在 治 愈 访 试 时 的 临 床 有 效 率 ( 按 病 原 菌 分 类 ), 见 表 10 表 10. 在 治 愈 访 试 时, 微 生 物 学 可 评 价 的 社 区 获 得 性 肺 炎 成 人 患 者 的 临 床 有 效 率 ( 按 病 原 菌 分 类 ) 病 原 菌 厄 他 培 南 头 孢 曲 松 金 黄 色 葡 萄 球 菌 100 (13/13) 88.9 (8/9) 肺 炎 链 球 菌 89.6 (86/96) 93.7 (74/79) 流 感 嗜 血 杆 菌 87.9 (29/33) 93.5 (29/31) 卡 他 莫 拉 菌 90.0 (27/30) 88.9 (24/27) * 有 理 想 反 应 的 菌 株 数 / 总 菌 株 数 患 肺 炎 球 菌 菌 血 症 的 患 者, 用 厄 他 培 南 治 疗 的 有 效 率 为 88.9%(16/18); 这 些 患 者 均 无 持 续 菌 血 症 的 记 录 复 杂 性 尿 路 感 染, 包 括 肾 盂 肾 炎 在 两 项 随 机 多 中 心 双 盲 对 照 临 床 试 验 中, 评 价 了 厄 他 培 南 对 成 人 复 杂 性 尿 路 感 染 包 括 肾 盂 肾 炎 的 疗 效 两 项 试 验 均 对 厄 他 培 南 (1g, 静 脉 给 药, 每 日 一 次 ) 和 头 孢 曲 松 (1g, 胃 肠 外 给 药, 每 日 一 次 ) 进 行 了 比 较 两 种 治 疗 方 案 都 允 许 病 人 改 用 口 服 环 丙 沙 星 (500mg, 每 日 两 次 ), 总 共 治 疗 10 至 14 天 ( 胃 肠 外 和 口 服 给 药 ) 两 项 试 验 入 选 患 者 总 数 为 850 人 治 疗 后 5 至 9 天 ( 治 愈 试 验 ), 厄 他 培 南 和 头 孢 曲 松 的 微 生 物 学 有 效 率 ( 两 项 试 验 的 总 和 ) 分 别 为 89.5%(229/ 256) 和 91.1 %(204/224) 患 者 在 基 线 时 分 成 两 层 : 肾 盂 肾 炎 和 其 它 泌 尿 系 统 感 染 在 肾 盂 肾 炎 患 者 中, 厄 他 培 南 和 头 孢 曲 松 的 微 生 物 学 有 效 率 ( 两 项 试 验 总 和 ) 分 别 为 91.3%(116/127) 和 93.4%(99/106) 复 合 微 生 物 学 可 评 价 病 人 在 治 愈 访 试 时 的 清 除 率 ( 按 病 原 菌 分 类 ) 见 表 11 16
表 11. 在 治 愈 访 试 时, 微 生 物 学 可 评 价 的 复 杂 性 尿 路 感 染 成 人 患 者 的 清 除 率 ( 按 病 原 菌 分 类 ) 病 原 菌 厄 他 培 南 头 孢 曲 松 大 肠 埃 希 菌 92.1 (176/191) 92.3 (143/155) 肺 炎 克 雷 白 菌 85.7 (24/28) 96.0 (24/25) 奇 异 变 形 杆 菌 75.0 (9/12) 87.5 (7/8) * 有 理 想 反 应 的 菌 株 数 / 总 菌 株 数 患 大 肠 杆 菌 菌 血 症 的 患 者, 用 厄 他 培 南 治 疗 的 有 效 率 为 91.7%(22/24); 这 些 患 者 均 无 持 续 性 菌 血 症 的 记 录 急 性 盆 腔 感 染, 包 括 产 后 子 宫 肌 内 膜 炎 流 产 感 染 和 妇 产 科 术 后 感 染 在 一 项 随 机 多 中 心 双 盲 对 照 临 床 试 验 中, 评 价 了 厄 他 培 南 对 成 人 急 性 盆 腔 感 染 的 疗 效 该 试 验 对 厄 他 培 南 (1g, 静 脉 给 药, 每 日 一 次 ) 和 哌 拉 西 林 / 三 唑 巴 坦 (3.375g, 静 脉 给 药, 每 6 小 时 一 次 ) 进 行 了 比 较, 治 疗 持 续 3 至 10 天, 入 组 的 412 名 患 者 中 包 括 350 名 产 科 / 产 后 感 染 的 患 者 和 45 名 感 染 性 流 产 的 患 者 治 疗 后 2 至 4 周 ( 治 愈 试 验 ), 厄 他 培 南 和 哌 拉 西 林 / 三 唑 巴 坦 的 临 床 有 效 率 分 别 为 93.9% (153/163) 和 91.5%(140/153) 微 生 物 学 可 评 价 病 人 在 治 愈 访 试 时 的 临 床 有 效 率 ( 按 病 原 菌 分 类 ) 见 表 12 表 12. 在 治 愈 访 试 时, 微 生 物 学 可 评 价 的 急 性 盆 腔 感 染 成 人 患 者 的 临 床 有 效 率 ( 按 病 原 菌 分 类 ) 病 原 菌 厄 他 培 南 哌 拉 西 林 / 三 唑 巴 坦 无 乳 链 球 菌 90.9 (10/11) 93.8 (15/16) 大 肠 埃 希 菌 87.8 (36/41) 92.3 (36/39) 梭 状 芽 孢 杆 菌 属 100 (11/11) 100 (10/10) 消 化 链 球 菌 属 96.4 (80/83) 92.7 (76/82) 脆 弱 拟 杆 菌 群 96.8 (30/31) 92.5 (37/40) 不 解 糖 卟 啉 单 胞 菌 92.9 (13/14) 92.3 (12/13) 普 雷 沃 菌 属 96.3 (52/54) 92.0 (46/50) * 有 理 想 反 应 的 菌 株 数 / 总 菌 株 数 包 括 脆 弱 拟 杆 菌 和 脆 弱 拟 杆 菌 群 中 的 细 菌 患 大 肠 杆 菌 菌 血 症 的 患 者, 用 厄 他 培 南 治 疗 的 有 效 率 为 100%(6/6) 儿 科 患 者 在 3 个 月 ~17 岁 的 儿 科 患 者 中 进 行 了 两 项 随 机 多 中 心 的 临 床 试 验, 对 厄 他 培 南 治 疗 进 行 了 评 价 第 一 项 研 究 入 选 了 404 例 患 者, 对 厄 他 培 南 ( 在 3 个 月 ~12 岁 的 患 者 中 15 mg/kg, 静 脉 输 注, 每 12 小 时 1 次, 在 13~17 岁 的 患 者 中 1 g, 静 脉 输 注, 每 日 1 次 ) 和 头 孢 曲 松 ( 在 3 个 月 ~12 岁 的 患 者 中 50 mg/kg/ 天, 分 两 次 静 脉 输 注, 在 13~17 岁 的 患 者 中 50 mg/kg/ 天, 每 日 1 次 静 脉 输 注 ) 治 疗 复 杂 性 尿 路 感 染 皮 肤 和 软 组 织 感 染 社 区 获 得 性 肺 炎 进 行 了 比 较 两 个 方 案 都 允 许 换 用 为 口 服 阿 莫 西 林 / 克 拉 维 酸 治 疗, 总 共 治 疗 天 数 为 14 天 ( 胃 肠 外 和 口 服 ) 对 复 杂 性 尿 路 感 染 的 患 者 进 行 可 评 价 的 符 合 方 案 分 析, 厄 他 培 南 的 微 生 物 学 成 功 率 为 87.0% (40/46), 头 孢 曲 松 为 90.0%(18/20) 在 皮 肤 和 软 组 织 感 染 的 患 者 中 进 行 可 评 价 的 符 合 方 案 分 析, 厄 他 培 南 的 临 床 成 功 率 为 95.5% (64/67), 头 孢 曲 松 为 100% (26/26); 在 社 区 获 得 性 肺 炎 患 者 中, 厄 他 培 南 为 96.1% (74/77), 头 孢 曲 松 为 96.4% (27/28) 17
第 二 项 研 究 入 选 了 112 例 患 者, 对 厄 他 培 南 ( 在 3 个 月 ~12 岁 的 患 者 中 15 mg/kg, 静 脉 输 注, 每 12 小 时 1 次, 在 13~17 岁 的 患 者 中 1 g, 静 脉 输 注, 每 日 1 次 ) 和 替 卡 西 林 / 克 拉 维 酸 ( 体 重 小 于 60 kg 的 患 者 50 mg/kg, 体 重 大 于 60 kg 的 患 者 3 g, 每 日 4~6 次 ) 治 疗 继 发 性 腹 腔 感 染 和 急 性 盆 腔 感 染 进 行 了 比 较 在 继 发 性 腹 腔 感 染 的 患 者 中 ( 主 要 是 穿 孔 或 复 杂 性 阑 尾 炎 患 者 ) 进 行 可 评 价 的 符 合 方 案 分 析, 厄 他 培 南 的 临 床 成 功 率 为 83.7% (36/43), 替 卡 西 林 / 克 拉 维 酸 为 63.6% (7/11) 在 急 性 盆 腔 感 染 患 者 中 ( 术 后 或 自 发 的 子 宫 内 膜 炎 流 产 感 染 ) 进 行 可 评 价 的 符 合 方 案 分 析, 厄 他 培 南 的 临 床 成 功 率 为 100% (23/23), 替 卡 西 林 / 克 拉 维 酸 为 100% (4/4) 贮 藏 溶 液 配 制 前 不 超 过 25 配 制 后 以 及 输 注 液 用 0.9% 氯 化 钠 注 射 液 直 接 稀 释 的 溶 液 ( 参 阅 用 法 用 量, 使 用 说 明 ) 可 以 在 室 温 (25 C) 下 保 存 并 在 6 小 时 内 使 用, 也 可 在 冰 箱 (5 C) 中 贮 存 24 小 时, 并 在 移 出 冰 箱 后 4 小 时 内 使 用 本 品 的 溶 液 不 得 冷 冻 包 装 西 林 瓶 装,1 瓶 / 盒 有 效 期 24 个 月 执 行 标 准 JX20080052 批 准 文 号 国 药 准 字 J20120052 进 口 药 品 注 册 证 号 H20120155 生 产 企 业 公 司 名 称 :Merck Sharp & Dohme (Australia) Pty. Ltd. 公 司 地 址 :5468 Ferndell Street, South Granville, New South Wales 2142, Australia 生 产 厂 名 称 :Laboratoires Merck Sharp & Dohme Chibret 生 产 厂 地 址 :Route de Marsat, RIOM 63963 ClermontFerrand Cedex 9 France 进 口 药 品 分 包 装 企 业 名 称 : 杭 州 默 沙 东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进 口 药 品 分 包 装 企 业 地 址 : 杭 州 市 杭 州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文 海 北 路 199 号 邮 政 编 码 :310018 中 国 联 系 电 话 : 02122118888 传 真 :02122118500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