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国 保 险 业 二 O 一 三 年 十 大 重 大 事 件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0
二 O 一 三 年 中 国 保 险 业 十 大 事 件 ( 按 发 生 事 件 排 序 ) 序 号 十 大 事 件 之 一 十 大 事 件 之 二 十 大 事 件 之 三 十 大 事 件 之 四 十 大 事 件 之 五 十 大 事 件 之 六 十 大 事 件 之 七 十 大 事 件 之 八 事 件 新 保 险 销 售 从 业 人 员 监 管 办 法 出 台, 提 高 保 险 营 销 员 学 历 门 槛 三 马 结 盟 成 立 众 安 在 线, 网 上 卖 保 险 农 业 保 险 条 例 正 式 实 施, 农 业 保 险 进 入 有 法 可 依 新 阶 段 保 险 公 司 城 乡 居 民 大 病 保 险 业 务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颁 布, 商 业 保 险 公 司 参 与 承 办 大 病 保 险 业 务 保 险 专 业 代 理 机 构 和 保 险 经 纪 机 构 的 注 册 资 本 提 升 至 5000 万 元, 保 险 中 介 机 构 准 入 门 槛 提 高 中 国 第 二 代 偿 付 能 力 监 管 制 度 体 系 整 体 框 架 正 式 实 施, 与 世 界 保 持 接 轨 同 时 又 体 现 中 国 特 色 新 人 身 险 伤 残 评 定 标 准 出 台, 意 外 伤 残 的 保 障 范 围 扩 大 普 通 型 人 身 保 险 费 率 改 革 启 动, 增 加 保 险 产 品 市 场 的 活 力 十 大 事 件 之 九 泛 鑫 保 险 高 管 携 巨 额 资 金 外 逃, 为 保 险 行 业 敲 响 警 钟 十 大 事 件 之 十 保 监 会 同 意 在 深 圳 云 南 先 行 试 点 巨 灾 保 险, 十 八 届 三 中 全 会 再 次 提 出 建 立 巨 灾 保 险 制 度 1
2013 年 中 国 保 险 业 十 大 事 件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贾 辉 苏 欣 十 大 事 件 之 一 : 新 保 险 销 售 从 业 人 员 监 管 办 法 出 台, 提 高 保 险 营 销 员 学 历 门 槛 发 生 时 间 : 2013 年 1 月 事 件 内 容 : 2013 年 1 月 6 日, 保 监 会 发 布 了 新 的 保 险 销 售 从 业 人 员 监 管 办 法 ( 下 称 新 办 法 ), 取 代 2006 年 的 保 险 营 销 员 管 理 规 定 相 较 过 去, 新 办 法 将 保 险 公 司 的 保 险 销 售 人 员 和 保 险 代 理 机 构 的 保 险 销 售 人 员 一 并 纳 入 管 理, 将 保 险 销 售 从 业 人 员 的 学 历 要 求 提 高 到 了 大 专 中 国 保 监 会 派 出 机 构 可 以 根 据 当 地 实 际 情 况, 适 当 调 整 辖 区 内 资 格 考 试 报 考 人 员 的 学 历 要 求, 但 降 低 学 历 要 求 取 得 资 格 证 书 的, 从 业 地 域 不 得 超 出 该 中 国 保 监 会 派 出 机 构 辖 区 这 些 人 员 欲 跨 区 从 事 保 险 销 售, 还 得 另 外 参 加 考 试 取 得 相 应 资 格 证 书 新 办 法 自 2013 年 7 月 1 日 起 实 施 保 监 会 正 在 制 定 新 办 法 的 落 实 措 施, 总 的 原 则 是 : 老 人 老 办 法, 新 人 新 办 法 同 时, 根 据 新 办 法 中 第 12 条 规 定 : 中 国 保 监 会 派 出 机 构 向 中 国 保 监 会 备 案 后, 可 以 对 县 级 以 下 农 村 基 层 地 区 的 报 考 人 员 以 及 民 族 自 治 地 区 的 少 数 民 族 报 考 人 员 实 行 资 格 考 试 特 殊 政 策 德 恒 评 论 : 新 办 法 有 助 于 提 高 保 险 营 销 员 的 素 质 水 平, 减 少 销 售 误 导 等 违 规 行 为, 同 时 也 给 保 险 公 司 增 加 业 务 发 展 模 式 转 型 的 压 力 新 办 法 旨 在 提 高 保 险 营 销 员 的 素 质 水 平, 但 目 前 仍 有 约 70% 左 右 的 保 险 营 销 人 员 为 大 专 以 下 学 历 人 员 据 统 计, 截 至 2012 年 底, 全 国 有 保 险 销 售 从 业 人 员 370 余 万 人, 大 专 及 以 上 学 历 人 员 占 比 近 2
30%; 高 中 学 历 人 员 占 比 约 60%; 初 中 及 以 下 学 历 人 员 占 比 约 10% 长 期 以 来, 销 售 队 伍 资 质 水 平 参 差 不 齐 导 致 了 保 险 产 品 一 些 误 导 现 象 的 发 生, 新 办 法 通 过 提 高 从 业 人 员 整 体 素 质, 有 利 于 减 少 销 售 误 导 等 违 规 行 为 然 而 鉴 于 目 前 大 多 数 保 险 营 销 员 仍 处 于 大 专 以 下 学 历 水 平, 一 下 子 把 所 有 保 险 营 销 从 业 人 员 学 历 水 平 提 高 到 大 专 以 上 是 不 现 实 的 保 监 会 官 员 也 明 确 解 释, 不 能 错 误 地 理 解 只 有 大 专 学 历 才 能 卖 保 险, 或 者 大 专 学 历 是 保 险 销 售 人 员 的 最 低 学 历 要 求 由 于 目 前 保 险 营 销 员 雇 佣 制 度 经 济 待 遇 社 会 地 位 等 多 方 面 问 题, 保 险 营 销 员 队 伍 面 临 增 员 困 难 的 问 题 据 报 道,2011 年 保 险 营 销 员 的 增 员 率 从 2010 年 的 13.49% 下 降 到 1.8%, 人 均 佣 金 在 2007 年 以 后 持 续 下 降,2011 年 为 1.27 万 元, 保 险 营 销 员 的 佣 金 收 入 增 长 率 为 -24.59%, 延 续 2010 年 的 负 增 长 态 势 新 办 法 的 出 台 将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提 高 保 险 公 司 的 人 力 成 本, 在 面 临 增 员 困 难 的 情 况 下, 保 险 公 司 面 临 业 务 发 展 模 式 的 转 型 压 力, 需 要 更 注 重 提 高 保 险 营 销 人 员 的 业 务 素 质, 拓 展 保 险 营 销 渠 道, 提 高 保 险 产 品 的 差 异 化 和 服 务 水 平 十 大 事 件 之 二 : 三 马 结 盟 成 立 众 安 在 线, 网 上 卖 保 险 发 生 时 间 : 2013 年 2 月 事 件 内 容 : 由 阿 里 巴 巴 的 马 云 中 国 平 安 的 马 明 哲 腾 讯 的 马 化 腾 联 手 设 立 的 众 安 在 线 财 产 保 险 公 司 于 2 月 17 日, 用 了 不 到 一 年 的 时 间 就 正 式 拿 到 保 监 会 批 筹 文 件, 注 册 资 本 为 10 亿 元, 注 册 地 在 上 海, 从 事 互 联 网 相 关 的 财 产 保 险 业 务 据 介 绍, 众 安 保 险 的 股 权 架 构 牵 头 方 为 阿 里 巴 巴, 持 股 比 例 19.9%, 是 最 大 单 一 股 东 ; 中 国 平 安 腾 讯 优 孚 控 股 分 别 以 15% 并 列 为 第 二 大 股 东 除 上 述 三 家 主 要 股 东 外, 另 有 六 家 中 小 股 东 分 别 为 : 携 程 日 讯 网 络 科 技 加 德 信 投 资 远 强 投 资 3
保 监 会 明 确 同 意 众 安 在 线 进 行 专 业 网 络 财 产 保 险 公 司 试 点, 业 务 范 围 限 于 互 联 网 相 关 的 财 产 保 险 业 务, 不 设 分 支 机 构, 完 全 通 过 互 联 网 进 行 销 售 和 理 赔 在 产 品 研 发 上, 众 安 在 线 避 开 了 财 险 中 占 比 重 要 的 传 统 车 险 业 务, 而 专 攻 责 任 险 保 证 险 这 两 大 非 车 险 专 业 险 种 德 恒 评 论 : 三 马 结 盟 缔 造 的 众 安 在 线 反 映 出 保 险 业 通 过 互 联 网 进 行 营 销 发 展 的 新 方 向 网 络 科 技 的 发 展 改 变 了 金 融 行 业 传 统 的 营 销 发 展 模 式, 电 子 商 务 和 第 三 方 支 付 成 为 金 融 行 业 ( 包 括 保 险 银 行 基 金 ) 等 重 点 进 军 和 开 展 竞 争 的 热 门 领 域 在 银 行 领 域,2012 年 建 行 率 先 筹 建 了 名 为 善 融 商 务 的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同 时 交 行 中 行 也 分 别 推 出 了 交 博 汇 云 购 物 基 金 方 面, 据 悉 目 前 和 支 付 宝 达 成 合 作 的 基 金 公 司 已 经 达 到 了 二 十 多 家 在 保 险 领 域, 根 据 中 国 保 险 网 的 数 据,2012 年, 国 内 的 保 险 网 销 保 费 收 入 为 39.6 亿 元, 且 在 过 去 的 3 年 中, 网 销 渠 道 的 保 费 连 续 保 持 了 逾 100% 的 增 长, 然 而, 网 销 渠 道 保 费 在 总 保 费 收 入 中 的 占 比 一 直 只 保 持 在 1% 左 右, 未 来 存 在 巨 大 的 发 展 前 景 保 监 会 批 复 了 众 安 保 险 的 筹 建, 是 鼓 励 保 险 行 业 突 破 传 统 的 发 展 模 式, 通 过 网 络 科 技 促 进 中 国 保 险 业 发 展 的 新 模 式 众 安 保 险 的 三 马, 均 是 叱 咤 于 中 国 商 界 的 风 云 人 物, 各 自 在 保 险 营 销 和 网 络 渠 道 等 方 面 具 有 得 天 独 厚 的 优 势, 他 们 的 结 合 十 分 令 人 期 待 保 险 业 在 e 时 代 的 表 现 十 大 事 件 之 三 : 农 业 保 险 条 例 正 式 实 施, 农 业 保 险 进 入 有 法 可 依 新 阶 段 发 生 时 间 : 2013 年 3 月 4
事 件 内 容 : 2013 年 3 月 1 日, 农 业 保 险 条 例 正 式 实 施, 我 国 农 业 保 险 事 业 进 入 了 有 法 可 依 的 新 阶 段 农 业 保 险 条 例 将 农 业 保 险 的 经 营 主 体 扩 大 为 保 险 公 司 以 及 依 法 设 立 的 农 业 互 助 保 险 等 保 险 组 织, 并 且 从 财 政 部 门 补 贴 地 方 财 政 补 贴 税 收 优 惠 信 贷 支 持 等 各 个 方 面 规 定 对 农 业 保 险 经 营 予 以 支 持, 建 立 农 业 保 险 大 灾 风 险 分 散 机 制, 健 全 政 策 性 农 业 保 险 制 度 德 恒 评 论 : 农 业 保 险 在 实 现 跨 越 式 发 展, 为 农 业 经 济 的 稳 定 发 展 提 供 减 震 器, 但 尚 需 建 立 健 全 财 政 支 持 的 农 业 保 险 服 务 保 障 体 系 从 2007 年 中 央 财 政 试 点 补 贴 农 业 保 险 保 费 开 始, 到 2012 年 农 业 保 险 条 例 出 台, 再 到 2013 年 正 式 实 施, 农 业 保 险 实 现 跨 越 式 发 展 2007 年 -2012 年, 我 国 农 业 保 险 提 供 的 风 险 保 障 从 1126 亿 元 增 长 到 9006 亿 元, 共 计 向 1.13 亿 农 户 支 付 赔 款 551 亿 元 农 业 保 险 的 保 障 作 用, 在 自 然 灾 害 频 发 的 2013 年 表 现 尤 为 突 出 据 报 道,2013 年 前 三 季 度, 农 业 保 险 赔 款 145.5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38%, 其 中 种 植 业 保 险 赔 款 117.5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35.9%; 养 殖 业 保 险 赔 款 28.1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47.7% 截 至 2013 年 10 月 底, 农 险 赔 款 累 计 已 达 171.36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41%, 综 合 赔 付 率 提 升 至 69% 我 国 尚 亟 待 建 立 健 全 财 政 支 持 的 农 业 保 险 服 务 保 障 体 系, 与 农 业 保 险 条 例 相 配 套 的 政 策 尚 需 出 台, 以 落 实 对 农 业 保 险 经 营 的 具 体 优 惠 政 策 和 支 持 措 施 保 险 监 管 部 门 也 尚 需 加 强 对 基 层 农 业 保 险 服 务 市 场 的 监 管, 避 免 出 现 市 场 鱼 龙 混 杂 和 无 序 竞 争 的 不 良 局 面, 确 保 农 业 保 险 的 健 康 发 展 十 大 保 险 事 件 之 四 : 保 险 公 司 城 乡 居 民 大 病 保 险 业 务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颁 布, 商 发 生 时 间 : 2013 年 3 月 业 保 险 公 司 参 与 承 办 大 病 保 险 业 务 5
事 件 内 容 : 为 贯 彻 落 实 国 家 发 改 委 卫 生 部 财 政 部 人 社 部 民 政 部 保 监 会 等 六 部 委 于 2012 年 8 月 30 日 公 布 的 关 于 开 展 城 乡 居 民 大 病 保 险 指 导 意 见, 保 监 会 于 今 年 3 月 12 日 发 布 了 保 险 公 司 城 乡 居 民 大 病 保 险 业 务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明 确 了 大 病 保 险 市 场 准 入 的 保 险 公 司 经 营 资 质 条 件, 并 就 投 标 业 务 服 务 财 务 风 险 市 场 退 出 等 多 方 面 作 出 了 对 保 险 公 司 的 管 理 规 定 德 恒 评 论 : 商 业 保 险 公 司 承 办 大 病 保 险 业 务, 实 现 政 府 主 导 与 市 场 机 制 相 结 合 是 对 我 国 社 会 医 疗 保 险 管 理 方 式 的 重 大 机 制 创 新 保 险 公 司 城 乡 居 民 大 病 保 险 业 务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规 定 了 由 三 方 主 体 参 与 的 大 病 保 险 运 营 制 度, 包 括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商 业 保 险 机 构 和 医 疗 机 构, 由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投 保 商 业 保 险 机 构 承 保 和 理 赔 医 疗 机 构 负 责 向 参 保 人 提 供 医 疗 服 务, 采 用 采 用 政 府 主 导 与 市 场 机 制 相 结 合, 是 对 我 国 社 会 医 疗 保 险 经 办 管 理 方 式 的 一 次 重 大 机 制 创 新 2013 年 3 月 29 日, 保 监 会 公 布 了 首 批 保 险 总 公 司 大 病 保 险 经 营 资 质 的 名 单, 包 括 人 保 财 险 中 国 人 寿 在 内 的 共 计 34 家 产 寿 险 公 司 入 围, 但 其 中 没 有 外 资 保 险 公 司 截 至 2013 年 6 月 底, 已 有 9 家 保 险 公 司 在 全 国 21 个 省 的 84 个 地 区 开 展 城 乡 居 民 大 病 保 险, 覆 盖 人 数 超 过 2 亿 人 截 至 2013 年 11 月 11 日, 全 国 已 有 25 个 省 份 制 订 了 城 乡 居 民 大 病 保 险 试 点 实 施 方 案, 确 定 了 134 个 试 点 城 市, 其 中 59 个 试 点 城 市 已 经 启 动 并 开 始 支 付 待 遇 十 大 事 件 之 五 : 保 险 专 业 代 理 机 构 和 保 险 经 纪 机 构 的 注 册 资 本 提 升 至 5000 万 元, 保 险 中 介 机 构 准 入 门 槛 提 高 发 生 时 间 : 2013 年 4 月 事 件 内 容 : 2013 年 4 月 27 日, 保 监 会 发 布 了 经 修 订 的 保 险 专 业 代 理 机 构 监 管 规 定 和 保 险 经 纪 机 构 监 管 规 定 ( 决 定 ), 同 时 印 发 关 于 进 一 步 明 确 保 险 专 业 中 介 机 构 市 场 准 入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通 6
知 ), 两 个 决 定 将 设 立 保 险 专 业 代 理 公 司 保 险 经 纪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金 的 要 求 提 高 至 5000 万 元 人 民 币, 中 国 保 监 会 另 有 规 定 的 除 外 通 知 明 确 要 求 各 保 监 局 应 继 续 全 面 受 理 和 审 批 保 险 专 业 代 理 机 构 保 险 经 纪 机 构 保 险 公 估 机 构 的 设 立 申 请, 允 许 汽 车 生 产 销 售 维 修 和 运 输 类 等 企 业 投 资 设 立 注 册 资 本 不 低 于 1000 万 元 人 民 币 的 保 险 专 业 代 理 公 司, 但 限 定 在 注 册 地 所 在 省 (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 内 开 展 业 务, 对 之 前 设 立 的 保 险 专 业 代 理 公 司 保 险 经 纪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金 不 足 人 民 币 5000 万 元 的, 只 允 许 申 请 在 注 册 地 所 在 省 (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 及 已 经 设 有 分 支 机 构 的 省 (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 设 立 分 支 机 构 德 恒 评 论 : 提 高 保 险 中 介 门 槛, 有 助 于 引 导 保 险 专 业 中 介 的 规 模 化 发 展, 提 高 保 险 中 介 机 构 的 质 量 水 平 2012 年, 为 提 升 保 险 中 介 机 构 的 水 平 引 导 专 业 中 介 规 模 化 发 展, 保 监 会 暂 停 了 部 分 保 险 中 介 机 构 行 政 许 可 工 作, 仅 允 许 汽 车 企 业 银 行 邮 政 保 险 公 司 设 立 注 册 资 本 金 为 人 民 币 5000 万 元 的 保 险 专 业 代 理 公 司 保 险 经 纪 公 司 截 至 2012 年 底, 全 国 区 域 性 保 险 专 业 代 理 公 司 同 比 减 少 113 家, 共 1678 家, 但 是 全 国 性 保 险 专 业 代 理 公 司 同 比 增 加 60 家, 共 92 家 新 发 布 的 两 个 决 定 和 通 知 规 定 重 新 全 面 受 理 和 审 批 保 险 专 业 代 理 机 构 保 险 经 纪 机 构 保 险 公 估 机 构 的 设 立 申 请, 提 高 了 保 险 专 业 代 理 机 构 和 保 险 经 纪 机 构 的 准 入 门 槛, 有 助 于 增 量 入 手 逐 步 提 高 保 险 中 介 发 展 的 质 量 十 大 事 件 之 六 : 中 国 第 二 代 偿 付 能 力 监 管 制 度 体 系 整 体 框 架 正 式 实 施, 与 世 界 保 持 接 轨 同 时 又 体 现 中 国 特 色 发 生 时 间 : 2013 年 5 月 事 件 内 容 : 2013 年 5 月 3 日, 中 国 保 监 会 主 席 项 俊 波 签 发 了 中 国 第 二 代 偿 7
付 能 力 监 管 制 度 体 系 整 体 框 架 ( 简 称 整 体 框 架 ), 以 完 善 偿 付 能 力 监 管, 加 强 制 度 建 设 的 顶 层 设 计, 和 建 立 科 学 有 效 的 第 二 代 偿 付 能 力 监 管 制 度 体 系 ( 简 称 偿 二 代, 英 文 简 称 C-ROSS ) 整 体 框 架 由 制 度 特 征 监 管 要 素 和 监 管 基 础 三 大 部 分 构 成 其 中, 制 度 特 征 包 括 统 一 监 管 新 兴 市 场 风 险 导 向 兼 顾 价 值 三 大 特 征 ; 监 管 要 素 包 括 定 量 资 本 要 求 定 性 监 管 要 求 市 场 约 束 机 制 三 个 支 柱 ; 监 管 基 础 是 指 公 司 内 部 偿 付 能 力 管 理 整 体 框 架 明 确 了 偿 二 代 的 总 体 目 标, 确 立 了 三 支 柱 框 架 体 系, 制 定 了 偿 二 代 建 设 的 若 干 基 本 技 术 原 则, 其 发 布 是 我 国 第 二 代 偿 付 能 力 制 度 体 系 建 设 取 得 的 一 项 具 有 关 键 意 义 的 重 大 阶 段 性 成 果 德 恒 评 论 : 整 体 框 架 在 与 世 界 保 持 接 轨 同 时 又 体 现 中 国 特 色, 适 应 国 内 保 险 市 场 的 需 要 2012 年 4 月, 保 监 会 正 式 启 动 了 第 二 代 偿 付 能 力 监 管 制 度 体 系 ( 以 下 简 称 偿 二 代 ) 的 建 设 工 作, 计 划 用 3 到 5 年 的 时 间 建 设 一 套 既 与 国 际 接 轨 又 符 合 国 情 的 中 国 第 二 代 偿 付 能 力 监 管 制 度 体 系 保 监 会 集 合 行 业 力 量, 历 时 一 年, 终 于 出 台 了 本 整 体 框 架 整 体 框 架 遵 循 了 国 际 保 险 监 督 官 协 会 的 核 心 原 则, 借 鉴 了 欧 美 等 国 成 熟 有 效 的 经 验, 并 坚 持 与 国 际 监 管 接 轨 的 大 方 向, 其 反 映 的 监 管 的 基 本 理 念 和 基 本 原 则 与 国 际 趋 同, 并 且 其 核 心 部 分 的 三 支 柱 的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定 量 监 管 定 性 监 管 和 市 场 约 束, 也 体 现 了 国 际 偿 付 能 力 监 管 模 式 的 变 革 趋 势 与 共 识 同 时, 整 体 框 架 也 考 虑 了 我 国 保 险 业 的 发 展 实 际, 体 现 中 国 特 色, 具 有 统 一 监 管 新 兴 市 场 风 险 导 向 兼 顾 价 值 的 三 大 具 有 中 国 特 色 的 制 度 特 征, 并 增 加 了 公 司 内 部 偿 付 能 力 管 理 作 为 外 部 偿 付 能 力 监 管 的 基 础 在 三 大 支 柱 中, 整 体 框 架 在 第 一 支 柱 中, 引 入 了 宏 观 审 慎 监 管 资 本 要 求 和 调 控 性 资 本 要 求, 在 技 术 原 则 中 建 立 了 8
体 现 新 兴 市 场 特 征 的 资 产 负 债 评 估 原 则 ; 在 第 二 支 柱 中, 建 立 风 险 综 合 评 级 制 度, 将 操 作 风 险 纳 入 第 二 支 柱 ; 在 第 三 支 柱 中, 不 仅 强 调 公 开 信 息 披 露 要 求, 同 时 注 重 对 市 场 约 束 机 制 相 关 主 体 的 培 育 和 引 导 十 大 事 件 之 七 : 新 人 身 险 伤 残 评 定 标 准 出 台, 意 外 伤 残 的 保 障 范 围 扩 大 发 生 时 间 : 2013 年 6 月 事 件 内 容 : 2013 年 6 月 8 日, 中 国 保 险 行 业 协 会 和 中 国 法 医 学 会 联 合 发 布 了 人 身 保 险 伤 残 评 定 标 准 ( 新 标 准 ) 新 标 准 参 照 国 家 残 疾 标 准 的 名 称 写 法, 将 原 人 身 保 险 残 疾 程 度 与 保 险 金 给 付 比 例 表 修 改 为 人 身 保 险 伤 残 评 定 标 准, 结 合 中 国 国 情, 引 入 世 界 卫 生 组 织 的 残 疾 评 定 及 描 述 方 法 国 际 功 能 残 疾 和 健 康 分 类 标 准 (ICF), 科 学 全 面 地 对 各 类 残 情 进 行 系 统 性 表 述 从 内 容 上, 新 标 准 扩 大 了 残 疾 覆 盖 门 类 条 目 和 等 级, 增 加 了 原 表 未 包 括 的 8-10 级 的 轻 度 残 疾 保 障, 针 对 1-10 个 等 级 明 确 了 100% -10% 的 给 付 比 例, 由 原 来 的 7 个 伤 残 等 级 34 项 残 情 条 目, 大 幅 扩 展 到 10 个 伤 残 等 级 281 项 伤 残 条 目, 增 加 了 神 经 精 神 和 烧 伤 残 疾, 扩 大 了 胸 腹 脏 器 损 伤 智 力 障 碍 等 残 疾 范 围, 覆 盖 了 包 括 神 经 系 统 眼 耳 发 声 和 言 语 呼 吸 系 统 消 化 系 统 泌 尿 和 生 殖 系 统 运 动 皮 肤 等 结 构 和 功 能 等 8 大 门 类 德 恒 评 论 : 新 标 准 扩 大 了 意 外 伤 残 的 保 障 的 范 围, 有 利 于 保 护 保 险 消 费 者 的 权 益 在 过 去 的 14 年 中, 保 险 公 司 一 直 以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于 1998 年 颁 布 中 国 保 监 会 于 1999 年 转 发 的 人 身 保 险 残 疾 程 度 与 保 险 金 给 付 比 例 表 作 为 意 外 伤 害 保 险 理 赔 标 准 旧 标 准 仅 有 7 个 伤 残 等 级 34 项 残 情 条 目, 残 疾 项 目 划 分 较 宽 泛 给 付 范 围 不 足 部 分 条 目 操 作 9
性 欠 佳, 容 易 引 发 理 赔 纠 纷 和 诉 讼, 成 为 保 险 公 司 拒 赔 和 损 害 保 险 消 费 者 权 益 的 手 段 新 标 准 大 幅 扩 展 到 10 个 伤 残 等 级 281 项 伤 残 条 目, 有 利 于 进 一 步 增 加 意 外 险 产 品 的 保 障 功 能, 扩 大 意 外 伤 残 保 障 范 围, 有 利 于 一 定 程 度 上 减 少 因 与 国 家 相 关 标 准 之 间 的 差 异 而 产 生 的 不 必 要 的 纠 纷 与 争 议, 提 升 保 险 消 费 者 的 保 障 权 益 和 满 意 度 同 时, 新 标 准 引 入 了 世 界 卫 生 组 织 2001 年 颁 布 的 国 际 功 能 残 疾 和 健 康 分 类 (ICF) 的 相 关 标 准 和 编 码 系 统, 这 也 是 国 际 上 保 险 行 业 第 一 次 在 残 疾 给 付 标 准 的 制 定 工 作 中 引 入 该 标 准, 有 利 于 提 高 保 险 公 司 理 赔 的 可 操 作 性 和 准 确 性, 改 善 行 业 理 赔 管 理 的 规 范 化 水 平 十 大 事 件 之 八 : 普 通 型 人 身 保 险 费 率 改 革 启 动, 增 加 保 险 产 品 市 场 的 活 力 发 生 时 间 : 2013 年 8 月 事 件 内 容 : 2013 年 8 月 2 日, 保 监 会 发 布 了 关 于 普 通 型 人 身 保 险 费 率 政 策 改 革 有 关 事 项 的 通 知, 新 的 费 率 政 策 将 从 8 月 5 日 起 正 式 实 施, 从 而 正 式 启 动 了 普 通 型 人 身 保 险 费 率 改 革, 持 续 了 14 年 之 久 的 人 身 保 险 传 统 险 2.5% 的 预 定 利 率 终 于 得 以 放 开 本 次 费 率 政 策 改 革 的 基 本 思 路 是 放 开 前 端 管 住 后 端, 即 前 端 的 产 品 预 定 利 率 由 保 险 公 司 根 据 市 场 供 求 关 系 自 主 确 定 ; 后 端 的 准 备 金 评 估 利 率 由 监 管 部 门 根 据 一 篮 子 资 产 的 收 益 率 和 长 期 国 债 到 期 收 益 率 等 因 素 综 合 确 定, 通 过 后 端 影 响 和 调 控 前 端 合 理 定 价 具 体 内 容 包 括 两 个 方 面 : 一 是 普 通 型 人 身 保 险 预 定 利 率 由 保 险 公 司 按 照 审 慎 原 则 自 行 决 定, 不 再 执 行 2.5% 的 上 限 限 制, 将 定 价 权 交 给 公 司 和 市 场 ; 二 是 明 确 法 定 责 任 准 备 金 评 估 利 率 标 准, 改 革 后 新 签 发 的 普 通 型 人 身 保 险 保 单, 法 定 责 任 准 备 金 评 估 利 率 不 得 高 于 保 单 预 定 利 率 和 3.5% 的 小 者 10
德 恒 评 论 : 预 定 利 率 放 开 将 增 加 人 身 保 险 产 品 市 场 的 活 力, 也 将 增 加 保 险 公 司 的 盈 利 压 力 人 身 保 险 产 品 的 预 定 利 率 设 定 为 2.5% 的 上 限, 始 于 1999 年, 至 今 已 有 14 年, 然 而 该 利 率 上 限 已 远 低 于 一 年 期 银 行 定 存, 使 得 寿 险 产 品 定 价 发 生 不 合 理, 产 品 价 格 虚 高, 不 利 于 保 险 业 务 市 场 的 竞 争 和 发 展 放 开 预 定 利 率 方 面 的 限 制 意 味 着 监 管 部 门 将 定 价 权 重 新 回 归 市 场, 丰 富 人 身 保 险 产 品 的 类 型, 增 加 市 场 活 力 然 而 这 一 举 措 也 会 挤 压 保 险 公 司 的 利 差 空 间, 增 加 保 险 公 司 的 盈 利 压 力 另 外, 本 次 预 定 利 率 的 放 开 也 是 分 步 骤 和 审 慎 的, 主 要 适 用 于 普 通 型 人 身 保 险, 即 保 单 签 发 时 保 险 费 和 保 单 利 益 确 定 的 人 身 保 险 对 于 分 红 型 人 身 保 险 的 预 定 利 率 和 万 能 型 人 身 保 险, 其 最 低 保 证 利 率 仍 不 得 高 于 2.5% 同 时 从 审 慎 的 角 度, 保 险 公 司 采 用 的 法 定 责 任 准 备 金 评 估 利 率 不 得 高 于 保 单 预 定 利 率 和 中 国 保 监 会 公 布 的 法 定 评 估 利 率 的 小 者, 对 于 2013 年 8 月 5 日 及 以 后 签 发 的 普 通 型 人 身 保 险 保 单, 其 法 定 评 估 利 率 为 3.5% 十 大 事 件 之 九 : 泛 鑫 保 险 高 管 携 巨 额 资 金 外 逃, 为 保 险 行 业 敲 响 警 钟 发 生 时 间 : 2013 年 8 月 事 件 内 容 : 2013 年 8 月 15 日, 保 监 会 确 认 上 海 最 大 保 险 中 介 机 构 泛 鑫 保 险 公 司 的 美 女 高 管 陈 怡 携 巨 款 外 逃 同 日, 上 海 保 监 局 发 布 简 要 公 告 : 在 检 查 中 发 现 上 海 泛 鑫 保 险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擅 自 销 售 自 制 的 固 定 收 益 理 财 协 议, 上 海 市 公 安 机 关 已 立 案 侦 查 2013 年 8 月 19 日, 中 国 警 方 与 斐 济 执 法 部 门 通 力 合 作, 在 斐 济 成 功 抓 获 涉 嫌 经 济 犯 罪 人 陈 怡, 并 于 8 月 19 日 晚 将 其 押 解 回 国 德 恒 评 论 : 泛 鑫 事 件 为 保 险 行 业 敲 响 警 钟 泛 鑫 案 件 揭 示 了 保 险 中 介 市 场 存 在 的 一 些 乱 象, 就 泛 鑫 而 言, 其 存 11
在 以 下 违 规 之 处 :1) 超 范 围 经 营, 销 售 自 制 理 财 产 品 ;2) 擅 自 改 变 保 险 合 同, 期 缴 变 趸 缴 ;3) 欺 骗 投 保 人, 误 导 销 售 ;4) 伪 造 客 户 签 名, 以 新 客 户 名 义 自 保 险 公 司 套 取 佣 金 ;5) 侵 占 截 留 和 挪 用 保 费 在 泛 鑫 模 式 下, 其 以 理 财 协 议 的 方 式 向 客 户 销 售 产 品, 通 常 会 要 求 客 户 缴 纳 高 达 几 十 万 的 投 资 本 金 然 后, 泛 鑫 再 拿 这 些 一 次 性 收 入 向 保 险 公 司 购 买 期 缴 的 产 品 缴 纳 首 期 保 费 后, 泛 鑫 即 能 获 得 较 高 的 佣 金, 这 些 佣 金 中 部 分 被 用 来 向 客 户 支 付 所 谓 的 理 财 收 益, 剩 余 部 分 则 被 泛 鑫 利 用 其 掌 握 的 客 户 个 人 信 息 以 新 客 户 名 义, 擅 自 继 续 向 保 险 公 司 购 买 保 险 产 品, 从 而 继 续 套 取 高 佣 金 靠 这 种 办 法, 泛 鑫 得 以 在 行 业 内 规 模 迅 速 扩 大, 但 这 种 庞 氏 骗 局 的 发 展 模 式 终 究 是 难 以 为 继 的 泛 鑫 事 件 为 保 险 业 敲 响 了 警 钟, 作 为 社 会 风 险 减 震 器 的 保 险 业, 自 身 也 面 临 着 不 法 机 构 和 违 规 行 为 的 侵 蚀, 其 可 能 引 发 的 风 险 不 仅 是 在 个 别 保 险 机 构 和 消 费 者 层 面, 还 有 可 能 引 发 包 括 银 行 在 内 的 整 个 金 融 体 系 的 风 险 作 为 保 险 代 理 公 司, 应 确 保 销 售 的 合 规 性 和 保 单 的 有 效 性, 不 得 超 越 经 营 范 围 擅 自 销 售 自 制 理 财 产 品, 不 得 擅 自 改 变 保 险 合 同 条 款 内 容, 应 避 免 发 生 误 导 销 售, 避 免 发 生 伪 造 客 户 签 名 问 题, 不 得 侵 占 截 留 或 挪 用 保 费 作 为 保 险 公 司, 应 审 慎 选 择 合 规 的 保 险 代 理 机 构 作 为 其 合 作 伙 伴, 对 于 保 单 应 及 时 电 话 回 访 以 确 认 保 单 的 真 实 性, 要 及 时 收 回 保 险 费, 规 范 佣 金 管 理 对 于 中 国 保 险 业 来 言, 泛 鑫 事 件 敲 响 了 唯 保 费 收 入 规 模 业 务 发 展 观 的 警 钟, 如 何 转 变 保 险 业 务 发 展 模 式, 实 现 合 规 健 康 和 可 持 续 的 发 展, 值 得 我 们 共 同 思 考 十 大 事 件 之 十 : 保 监 会 同 意 在 深 圳 云 南 先 行 试 点 巨 灾 保 险, 十 八 届 三 中 全 会 再 次 提 出 建 立 巨 灾 保 险 制 度 发 生 时 间 : 2013 年 9 月 和 11 月 事 件 内 容 : 2013 年 9 月 18 日, 在 亚 非 保 险 再 保 险 联 合 会 巨 灾 保 险 分 论 坛 上, 12
保 监 会 财 险 部 副 主 任 董 波 透 露, 中 国 政 府 非 常 重 视 巨 灾 保 险, 已 经 同 意 云 南 和 深 圳 作 为 两 个 试 点 地 区 开 展 巨 灾 保 险, 云 南 是 以 地 震 为 主, 主 要 是 为 居 民 住 房 进 行 保 障, 而 深 圳 主 要 是 台 风 和 洪 水 等 巨 大 灾 害, 通 过 综 合 巨 灾 方 式 为 当 地 居 民 的 人 身 财 产 提 供 保 障, 两 种 巨 灾 模 式 的 方 案 正 在 制 定 过 程 中 2013 年 11 月 12 日, 中 国 共 产 党 第 十 八 届 中 央 委 员 会 第 三 次 全 体 会 议 通 过 了 中 共 中 央 关 于 全 面 深 化 改 革 若 干 重 大 问 题 的 决 定, 该 决 定 第 12 条 提 出 完 善 保 险 经 济 补 偿 机 制, 建 立 巨 灾 保 险 制 度 德 恒 评 论 : 中 国 巨 灾 保 险 制 度 将 进 入 快 速 发 展 阶 段 2012 年, 北 京 7.21 暴 雨 曾 引 发 了 众 多 保 险 理 赔 纠 纷, 考 问 中 国 巨 灾 保 险 制 度 的 出 台, 该 事 件 曾 入 选 德 恒 评 论 的 2012 年 中 国 保 险 业 十 大 事 件 之 一 一 年 之 后, 巨 灾 保 险 再 次 成 为 热 点, 突 显 巨 灾 保 险 的 重 要 意 义 由 于 巨 灾 保 险 缺 位, 目 前 中 国 保 险 赔 付 占 重 大 灾 害 损 失 的 比 例 不 到 5%, 远 低 于 国 际 36% 的 平 均 赔 付 率 水 平 如 5 12 汶 川 大 地 震,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达 到 8400 多 亿 元, 保 险 业 赔 付 18 亿 元, 仅 占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的 0.2% 巨 灾 保 险 酝 酿 多 年, 但 其 出 台 却 千 呼 万 唤 始 出 来 2006 年 6 月, 国 务 院 就 颁 发 了 关 于 保 险 业 改 革 发 展 的 若 干 意 见, 其 中 明 确 表 示 我 国 要 建 立 国 家 财 政 支 持 的 巨 灾 风 险 保 险 体 系 时 隔 7 年,2013 年 9 月, 保 监 会 明 确 表 示 已 经 同 意 云 南 和 深 圳 作 为 两 个 试 点 地 区 开 展 巨 灾 保 险 建 立 巨 灾 保 险 制 度 在 十 八 届 三 中 全 会 的 决 定 中 再 次 被 提 出, 显 示 了 中 国 政 府 对 建 立 巨 灾 保 险 制 度 的 高 度 重 视, 也 必 将 促 进 巨 灾 保 险 制 度 的 快 速 发 展 感 谢 您 的 阅 览 如 果 您 对 上 述 内 容 有 任 何 问 题, 请 随 时 和 我 们 联 系, 谢 谢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