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 北 电 力 大 学 文 件



Similar documents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名 称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环 境 科 学 1 生 物 学 仅 接 收 院 内 调 剂, 初 试 分 数 满 足 我 院 生 物 学 复 试 最 低 分 数 线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生 态 学 5 生 态 学 或 生 物 学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4D F736F F D20D0A3B7A2A1B A1B 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 开 刊 物 须 有 国 内 统 一 刊 (CN), 发 表 文 章 的 刊 物 需 要 在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 办 事 服 务 便 民 查 询 新 闻 出 版 机 构 查 询 ) 上 能 够 查 到 刊 凡 在 有 中 国 标 准 书 公 开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管理工作流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4D F736F F D D323630D6D0B9FAD3A6B6D4C6F8BAF2B1E4BBAFB5C4D5FEB2DFD3EBD0D0B6AF C4EAB6C8B1A8B8E6>

鄂考院﹝2016﹞2号

2014年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简报

姓名

<433A5C446F63756D656E E E67735C41646D696E 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4D F736F F D20D6D8D3CA3535BAC5B9D8D3DAD3A1B7A2A1B6D6D8C7ECD3CAB5E7B4F3D1A7D1A7CABFD1A7CEBBCADAD3E8B9A4D7F7CFB8D4F2A1B7B5C4CDA8D6AA2E646F63>

物 流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四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初 级 助 理 级 中 级 和 高 级 ;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三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中 级 高 级 和 注 册 级 请 各 有 关 单 位 按 照 通

( ) 信 号 与 系 统 Ⅰ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教 周 2016 年 06 月 13 日 (08:00-09:35) ( )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编号:

第 六 条 资 格 证 书 实 行 总 量 控 制 合 理 布 局 集 中 受 理 动 态 管 理 集 中 受 理 时 间 提 前 3 个 月 公 告 第 七 条 资 格 证 书 的 颁 发 延 续 和 取 消 等 应 当 征 求 有 关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意 见 第 八 条 申 请

新, 各 地 各 部 门 ( 单 位 ) 各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要 高 度 重 视,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精 心 组 织 实 施 要 根 据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在 深 入 调 查 研 究 广 泛 听 取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研 究 提

21 业 余 制 -- 高 起 专 (12 级 ) 75 元 / 学 分 网 络 学 院 学 生 沪 教 委 财 (2005)49 号 江 西 化 校 工 科 22 业 余 制 -- 高 起 专 (12 级 ) 70 元 / 学 分 网 络 学 院 学 生 沪 教 委 财 (2005)49 号 吉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5 对 煤 矿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注 册 执 业 活 动 的 监 督 规 章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第 五 条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以 下 简 称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 对 全 国 注 册 安 全 工

<4D F736F F 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 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2版).doc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2

( 二 ) 现 行 统 一 高 考 制 度 不 利 于 培 养 人 的 创 新 精 神,,,,,,,,,,,,, [ ],,,,,,,,,,, :, ;,,,,,,? ( 三 ) 现 行 统 一 高 考 制 度 不 利 于 全 体 学 生 都 获 得 全 面 发 展,, [ ],,,,,,,,,,,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4D F736F F D20B9D8D3DA BDECB1CFD2B5C9FAC5C9C7B2B1A8B5BDB5C8D3D0B9D8B9A4D7F7B5C4CDA8D6AAA3A E362E38A3A92E646F63>

山东省农业厅发文红头

书面申请

2016年南开大学MBA招生信息

2016年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

玉师院党〔2005〕 号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本科学生成绩管理办法

等 因 素, 充 分 考 虑 人 民 群 众 对 优 质 高 等 教 育 资 源 的 需 求, 紧 密 结 合 学 校 发 展 规 模 人 才 需 求 学 科 发 展 等 因 素, 综 合 考 虑 国 家 政 策 与 导 向, 深 入 开 展 科 学 论 证, 合 理 确 定 年 度 招 生 计 划

一 开 放 性 的 政 策 与 法 规 二 两 岸 共 同 的 文 化 传 承 三 两 岸 高 校 各 自 具 有 专 业 优 势 远 见 杂 志 年 月 日


一、资质申请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2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开 工 前 考 核 评 表 或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实 施 过 程 考 核 评 表 的 和 内 容 进 行 核 查 ; 3 现 场 抽 查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各 岗 位 人 员 ( 从 事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一 人 员 经 费 一 般 财 力 人 员 支 出 成 品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央财经大学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考试及换证工作的通知

课程类 别

<4D F736F F D20B9FABCD2D6CAC1BFBCE0B6BDBCECD1E9BCECD2DFD7DCBED6BFC6BCBCCFEEC4BFB9DCC0EDB0ECB7A82E646F63>

B-002 行 政 处 罚 在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保 护 范 围 内 从 事 危 害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活 动 的 处 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气 象 法 第 三 十 五 条 第 一 款 第 二 项 B-003 行 政 处 罚 在

附 件 :1. 四 川 省 教 育 厅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指 导 中 心 关 于 开 展 2015 年 春 季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的 通 知 ( 川 教 资 号 ) 2. 宜 宾 市 教 育 和 体 育 局 2015 年 春 季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工 作 计 划 宜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

十 九 被 提 名 人 不 是 已 经 离 职 和 退 ( 离 ) 休 后 三 年 内, 且 拟 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未 按 规 定 获 得 本 人 原 所 在 单 位 党 组 ( 党 委 ) 及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同 意 的 中 央 管 理 干 部 二 十 被 提 名 人

<4D F736F F D20B5E7D7D3B7A2CEC4CEC4CDB7A3A8D2CBB1F6D1A7D4BACEC4BCFEA3A92E646F63>

<4D F736F F 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第 六 条 本 规 定 的 水 电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范 围 为 水 电 项 目 主 体 工 程 及 其 附 属 工 程 建 设 征 地 移 民 安 置 工 程 中 的 质 量 监 督 由 地 方 政 府 相 关 部 门 负 责 组 织 实 施 第 七 条 水 电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工

西 南 民 族 学 院 学 报 哲 学 社 会 科 学 版 第 卷 资 料 来 源 中 国 统 计 年 鉴 年 年 新 中 国 五 十 年 统 计 资 料 汇 编 中 国 人 口 统 计 年 鉴 年 数 据 资 料 来 源 中 国 统 计 年 鉴 中 国 统 计 出 版 社 年 版 资 料 来 源

复旦大学关于做好2013年同等学力人员

·岗位设置管理流程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办 理 流 程 :1 核 对 并 确 认 部 队 各 大 军 区 或 单 位 集 中 移 交 的 转 业 士 官 名 单 及 档 案 ;2 对 档 案 内 主 件 以 及 所 需 其 他 材 料 进 行 审 核 ;3 对 符 合 条 件 的 档 案 连 同 名 单 集 中 移 交 给 相 关 设 区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Microsoft Word - 文档 1

第三章 海关对报关企业和报关员的管理制度

¹ º ¹ º 农 业 流 动 人 口 是 指 户 口 性 质 为 农 业 户 口 在 流 入 地 城 市 工 作 生 活 居 住 一 个 月 及 以 上 的 流 动 人 口 非 农 流 动 人 口 是 指 户 口 性 质 为 非 农 户 口 在 流 入 地 城 市 工 作 生 活 居 住 一 个

附件1:

Microsoft Word - 中节能_工业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导则Draft.doc

紧急程度


领 导 干 部 出 国 ( 境 ) 管 理, 现 将 有 关 事 项 通 知 如 下 : 一 严 格 执 行 领 导 干 部 出 国 ( 境 ) 审 批 程 序 要 严 格 按 照 关 于 转 发 市 纪 委 等 部 门 德 州 市 因 公 出 国 人 员 审 批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 德

untitled

市 水 务 局 ( 海 洋 局 ) 上 海 市 水 务 局 ( 上 海 市 海 洋 局 ) 市 水 务 局 ( 海 洋 局 ) 上 海 市 水 务 局 ( 上 海 市 海 洋 局 ) 市 文 广 影 视 局 文 物 保 护 管 理

第 一 部 分 :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是 省 政 府 组 成 部 门, 主 要 职 责 是 : 拟 订 全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发 展 规 划 并 组 织 实 施 ; 负 责 全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的 行 业 管 理 ;

第 六 条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执 行 业 务, 必 须 遵 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法 独 立 公 正 执 行 业 务, 受 法 律 保 护 第 二 章 考 试 和 注 册 第 七 条 国 家 实 行 注 册 会

<4D F736F F D20322EC9F3BACBC8CBD4B1D7CAB8F1D7A2B2E1B9DCC0EDB9E6B7B6B8BDB1ED2E646F63>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发 文 号 :TCYJS2016H0228 致 :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下 称 证

<433A5C C6B73625C B746F705CB9FABCCAD6D0D2BDD2A9D7A8D2B5B8DFBCB6BCBCCAF5D6B0B3C6C6C0C9F3C9EAC7EBD6B8C4CFA3A CDA8D3C3B0E6A3A92E646F63>

合 并 计 算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的,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市 值 合 并 计 算 确 认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为 同 一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的 原 则 为 证 券 账 户 注 册 资 料 中 的 账 户 持 有 人 名 称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哈尔滨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

网上办事事项办事指南格式样本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资 格 规 定 (2014 版 ) 为 做 好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工 作,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执 业 医 师 法 ( 以 下 简 称 执 业 医 师 法 ) 及 有 关 规 定, 现 对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考 生 报 名 资 格

第 八 条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要 严 格 执 行 项 目 论 证 和 立 项 程 序 分 子 公 司 实 施 的 单 项 总 投 资 3000 万 元 以 上 ( 含 3000 万 元 ) 的 工 程 项 目 需 要 通 过 专 家 论 证 其 中 : 单 项 总 投 资 3000 万 元 5

Microsoft Word - 党发[2007]37号.doc

小 学 语 文 是 小 学 语 文 是 小 学 语 文 是 小 学 语 文

附 件 1: 中 国 安 全 生 产 协 会 关 于 开 展 2015 年 安 全 评 价 师 职 业 资 格 鉴 定 工 作 的 通 知 各 有 关 单 位 有 关 人 员 : 中 安 协 安 评 委 号 按 照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中

行政处罚流程图

Transcription:

华 北 电 力 大 学 文 件 华 电 校 学 2014 36 号 关 于 做 好 2014 年 普 通 高 等 教 育 本 科 招 生 工 作 的 通 知 校 直 各 单 位 : 我 校 2014 年 普 通 高 等 教 育 本 科 招 生 工 作 要 认 真 贯 彻 落 实 教 育 部 等 上 级 主 管 部 门 相 关 政 策, 促 进 入 学 机 会 公 平, 规 范 招 生 录 取 管 理, 确 保 招 生 工 作 安 全 有 序 实 施 现 将 有 关 工 作 通 知 如 下 : 一 深 入 实 施 高 校 招 生 阳 光 工 程 按 照 教 育 部 关 于 进 一 步 推 进 高 校 招 生 信 息 公 开 工 作 的 通 知 ( 教 学 函 [2013]9 号 ) 的 要 求, 进 一 步 扩 大 信 息 公 开 范 围 和 内 容, 做 好 十 公 开, 即 招 生 政 策 公 开 招 生 资 格 公 开 招 生 章 程 公 开 招 生 计 划 公 开 考 生 资 格 公 开 录 取 程 序 公 开 录 取 结 果 公 开 咨 询 及 申 诉 渠 道 公 开 重 大 违 规 事 件 及 处 理 结 果 公 开 - 1 -

录 取 新 生 复 查 结 果 公 开 重 点 加 强 对 自 主 选 拔 录 取 保 送 生 高 水 平 运 动 员 民 族 班 民 族 预 科 班 等 特 殊 类 型 考 生 资 格 录 取 要 求 录 取 结 果 的 全 部 公 示 公 示 的 考 生 资 格 信 息 应 包 括 姓 名 性 别 所 在 中 学 享 受 照 顾 政 策 类 别 资 格 条 件 测 试 项 目 测 试 成 绩 合 格 标 准 拟 录 取 专 业 和 录 取 优 惠 分 值 等, 切 实 把 招 生 信 息 公 开 工 作 落 到 实 处, 按 要 求 于 2014 年 9 月 底 向 教 育 部 报 送 信 息 公 开 工 作 情 况 二 加 强 招 生 工 作 规 范 化 管 理 严 格 执 行 国 家 各 项 招 生 政 策 规 定, 不 扩 大 自 主 选 拔 录 取 高 水 平 运 动 员 等 特 殊 类 型 招 生 规 定 的 项 目 范 围 严 格 执 行 招 生 计 划, 预 留 计 划 的 使 用 须 坚 持 集 体 议 事 集 体 决 策 公 开 透 明 的 原 则 进 一 步 规 范 特 殊 类 型 招 生 的 测 试 管 理, 加 强 队 伍 建 设, 完 善 考 核 办 法, 严 格 组 织 实 施, 强 化 过 程 监 督 成 立 华 北 电 力 大 学 招 生 委 员 会, 吸 纳 教 师 学 生 及 校 友 代 表 参 加, 充 分 发 挥 其 在 民 主 监 督 和 管 理 方 面 的 作 用 建 立 校 长 作 为 高 校 法 人 代 表 签 发 录 取 通 知 书 制 度, 并 向 社 会 公 布 录 取 通 知 书 签 发 人 三 科 学 制 定 招 生 计 划, 促 进 入 学 机 会 公 平 按 照 教 育 部 要 求, 将 从 属 地 和 一 本 享 有 度 较 高 的 地 区 调 减 的 计 划 投 向 高 等 教 育 欠 发 达 且 生 源 数 量 相 对 较 多 升 学 压 力 较 大 的 中 西 部 地 区 落 实 国 务 院 教 育 部 精 神, 提 高 农 村 学 生 升 入 重 点 大 学 的 比 - 2 -

例 一 是 扩 大 实 施 农 村 贫 困 地 区 定 向 招 生 专 项 计 划, 面 向 集 中 连 片 特 殊 困 难 县 所 有 国 家 级 扶 贫 开 发 重 点 县 招 收 农 村 贫 困 地 区 学 生 ; 二 是 面 向 县 及 县 以 下 中 学 农 村 户 籍 学 生 自 主 选 拔 招 生 学 校 将 于 2014 年 8 月 底 前 向 社 会 公 开 招 收 农 村 户 籍 学 生 的 比 例 四 积 极 做 好 招 生 宣 传 服 务 工 作 进 一 步 优 化 招 生 宣 传 服 务, 创 新 宣 传 形 式, 完 善 信 息 查 询 服 务 平 台, 做 好 学 校 招 生 政 策 宣 传 咨 询, 及 时 回 应 处 理 考 生 关 切, 适 时 发 布 招 生 预 警, 畅 通 考 生 申 述 渠 道 组 建 招 生 宣 传 组, 负 责 相 应 省 ( 市 区 ) 的 招 生 宣 传 工 作, 确 保 学 校 的 社 会 声 誉 和 影 响 力 不 断 加 强, 学 校 的 生 源 质 量 不 断 提 升 五 严 肃 工 作 纪 律 和 责 任 追 究 按 照 教 育 部 办 公 厅 关 于 做 好 2014 年 普 通 高 校 招 生 考 试 执 法 监 察 工 作 的 通 知 ( 教 监 厅 [2014]2 号 ) 的 要 求, 严 肃 招 生 工 作 纪 律, 严 格 落 实 招 生 责 任 追 究 办 法, 按 照 谁 主 管, 谁 负 责 的 原 则, 对 未 认 真 履 行 工 作 职 责 违 反 工 作 规 定 和 纪 律 的 单 位 和 人 员, 依 照 教 育 部 关 于 实 行 高 等 学 校 招 生 工 作 责 任 制 及 责 任 追 究 暂 行 办 法 等 有 关 规 定, 实 行 相 应 行 政 和 纪 律 处 罚, 追 究 有 关 责 任 人 的 责 任 ; 构 成 犯 罪 的, 依 法 追 究 刑 事 责 任 附 件 : 华 北 电 力 大 学 2014 年 招 生 工 作 规 定 2014 年 7 月 7 日 - 3 -

华 北 电 力 大 学 校 长 办 公 室 2014 年 7 月 7 日 印 发 附 件 华 北 电 力 大 学 2014 年 招 生 工 作 规 定 为 做 好 2014 年 华 北 电 力 大 学 招 生 工 作, 保 障 学 校 选 拔 符 合 培 养 要 求 的 新 生,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教 育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高 等 教 育 法 等, 制 定 本 规 定 招 生 工 作 应 贯 彻 公 平 竞 争 公 正 选 拔 公 开 透 明 的 原 则, 德 智 体 美 全 面 考 核 综 合 评 价 择 优 录 取 新 生 一 招 生 章 程 1. 学 校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教 育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高 等 教 育 法 和 教 育 部 有 关 规 定 制 订 本 校 的 招 生 章 程 2. 招 生 章 程 是 学 校 向 社 会 公 布 有 关 招 生 信 息 的 主 要 形 式, 其 内 容 必 须 真 实 准 确 表 述 规 范, 且 必 须 经 教 育 部 主 管 部 门 依 据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和 招 生 政 策 规 定 进 行 审 核 备 案 招 生 章 程 经 审 核 备 案 后 方 能 向 社 会 公 布, 且 不 得 擅 自 更 改 学 校 法 定 代 表 人 应 对 学 校 招 生 章 程 及 有 关 宣 传 材 料 的 真 实 性 负 责 学 校 依 据 招 生 章 程 开 展 招 生 工 作 学 校 须 按 照 教 育 部 要 求 将 招 生 章 程 上 传 至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学 生 信 息 网 (http://gaokao.chsi.com.cn) 阳 光 高 考 招 生 信 息 发 布 及 管 理 平 台 ( 以 下 简 称 阳 光 高 考 平 台 ) 3. 招 生 章 程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 学 校 全 称 校 址 ( 分 校 校 区 等 - 4 -

须 注 明 ), 层 次, 办 学 类 型, 在 有 关 省 ( 区 市 ) 分 专 业 招 生 人 数 及 有 关 说 明, 专 业 培 养 对 外 语 的 要 求, 身 体 健 康 状 况 要 求, 录 取 规 则, 学 费 标 准, 颁 发 学 历 证 书 的 学 校 名 称 及 证 书 种 类, 联 系 电 话 网 址, 以 及 其 他 须 知 等 二 分 省 ( 区 市 ) 分 专 业 招 生 计 划 4. 在 国 家 核 定 的 普 通 高 等 教 育 年 度 招 生 规 模 内, 按 教 育 部 有 关 计 划 编 制 工 作 要 求 编 制 本 校 的 分 省 ( 区 市 ) 分 专 业 招 生 计 划 ( 即 招 生 来 源 计 划 ) 5. 年 度 招 生 事 业 计 划 ( 包 括 分 专 业 招 生 计 划 ) 由 教 务 处 制 订 教 务 处 根 据 学 校 发 展 规 划 办 学 条 件 人 才 市 场 需 求 学 科 发 展 等 因 素 制 定 年 度 招 生 事 业 计 划, 报 教 育 部 审 批 6. 招 生 办 公 室 依 据 教 务 处 报 批 确 定 的 年 度 招 生 事 业 计 划 及 分 专 业 招 生 计 划, 本 着 科 学 稳 定 和 教 育 资 源 公 平 分 配 的 原 则, 综 合 考 虑 地 域 生 源 质 量 各 省 (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 高 考 报 名 人 数 等 因 素, 在 参 考 往 年 分 省 招 生 计 划 的 基 础 上, 按 照 优 化 专 业 分 配 结 构, 相 对 稳 定 的 方 法, 通 过 全 国 普 通 高 校 招 生 来 源 计 划 网 上 管 理 系 统 编 制 本 校 的 招 生 来 源 计 划, 制 定 学 校 分 省 来 源 计 划, 报 教 育 部 审 核 审 批 备 案, 并 按 要 求 与 各 省 级 招 办 进 行 核 对 确 认 7. 除 二 学 位 自 主 招 生 保 送 生 高 水 平 运 动 员 艺 术 类 少 数 民 族 预 科 班 内 地 西 藏 班 及 内 地 新 疆 班 等 按 教 育 部 计 划 管 理 办 法 允 许 不 做 分 省 计 划 的 招 生 类 型, 以 及 1% 的 预 留 计 划 外, 其 - 5 -

余 计 划 均 由 教 育 部 通 过 全 国 普 通 高 校 招 生 来 源 计 划 网 上 管 理 系 统 分 送 至 各 省 三 录 取 8. 招 生 录 取 工 作 在 教 育 部 统 一 领 导 下, 按 照 北 京 市 和 河 北 省 招 委 会 组 织 实 施, 实 行 计 算 机 远 程 网 上 录 取, 学 校 在 校 内 采 取 远 程 异 地 录 取 方 式 开 展 录 取 工 作 录 取 期 间, 学 校 保 证 与 省 级 招 办 通 讯 联 络 的 畅 通 9. 按 照 学 校 负 责 招 办 监 督 的 原 则, 按 照 向 社 会 公 布 的 招 生 章 程 中 的 录 取 规 则 进 行 录 取, 具 体 包 括 : (1) 鉴 于 我 校 一 所 大 学 两 地 办 学 的 实 际 情 况, 考 生 应 按 华 北 电 力 大 学 ( 部 标 代 码 :10054) 和 华 北 电 力 大 学 ( 保 定 ) ( 部 标 代 码 :10079) 的 招 生 计 划 分 别 报 考, 北 京 校 部 和 保 定 校 区 分 别 录 取, 两 地 录 取 结 果 不 能 互 认 (2) 学 校 以 英 语 作 为 基 础 外 语 安 排 教 学 我 校 招 生 专 业 中, 英 语 信 息 管 理 与 信 息 系 统 信 息 与 计 算 科 学 电 子 信 息 工 程 电 子 信 息 科 学 与 技 术 电 子 科 学 与 技 术 计 算 机 科 学 与 技 术 通 信 工 程 软 件 工 程 网 络 工 程 信 息 安 全 物 联 网 工 程 经 济 学 金 融 学 国 际 经 济 与 贸 易 专 业 由 于 专 业 培 养 与 英 语 密 切 相 关, 建 议 英 语 考 生 报 考 其 它 专 业 建 议 英 语 日 语 俄 语 考 生 报 考 (3) 学 校 调 阅 考 生 档 案 的 比 例 控 制 在 100%-120% 的 范 围 内 平 行 志 愿 投 档 的 省 (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 提 档 比 例 一 般 不 超 过 105% (4) 学 校 录 取 和 专 业 安 排 以 高 考 投 档 成 绩 为 准, 学 校 认 可 - 6 -

教 育 部 和 相 关 省 (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 各 种 增 加 分 数 投 档 优 惠 政 策 和 降 低 分 数 投 档 照 顾 政 策 (5) 对 于 符 合 学 校 投 档 要 求 的 考 生 的 专 业 安 排, 我 校 将 按 照 分 数 从 高 到 低 和 报 考 专 业 的 顺 序 进 行 录 取 不 设 专 业 级 差 同 等 条 件 下, 专 业 相 关 科 目 成 绩 高 者 优 先 录 取 考 生 所 有 专 业 志 愿 都 无 法 满 足 时, 若 服 从 专 业 调 剂, 则 调 剂 到 未 录 满 的 专 业 或 尚 有 调 剂 计 划 的 专 业, 否 则, 作 退 档 处 理 对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按 照 分 数 清 原 则 进 行 录 取 ; 对 江 苏 省 考 生 选 测 科 目 等 级 要 求 为 AA( 含 ) 以 上 10. 录 取 新 生 要 按 照 生 源 所 在 省 ( 区 市 ) 所 规 定 程 序, 按 时 完 成 调 档 阅 档 审 核 预 录 退 档 等 各 环 节 工 作, 保 证 考 生 电 子 档 案 的 正 常 流 转 和 录 取 工 作 的 顺 利 进 行 11. 切 实 加 强 对 调 整 计 划 使 用 的 管 理 和 监 督 学 校 集 体 研 究 决 定 本 校 调 整 计 划 的 使 用, 对 生 源 计 划 的 调 整 一 律 使 用 全 国 普 通 高 校 招 生 来 源 计 划 网 上 管 理 系 统 在 网 上 进 行 12. 学 校 招 收 考 生 体 检 按 教 育 部 卫 生 部 中 国 残 疾 人 联 合 会 印 发 的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招 生 体 检 指 导 意 见 要 求 执 行 电 气 工 程 及 其 自 动 化 能 源 与 动 力 工 程 ( 原 热 能 与 动 力 工 程 ) 自 动 化 核 工 程 与 核 技 术 辐 射 防 护 与 核 安 全 水 文 与 水 资 源 工 程 新 能 源 科 学 与 工 程 测 控 技 术 与 仪 器 应 用 化 学 农 业 电 气 化 能 源 化 学 工 程 广 告 学 专 业 不 适 宜 辨 色 能 力 异 常 ( 色 盲 色 弱 ) 考 生 报 考 对 肢 体 残 疾 生 活 能 够 自 理 能 完 成 所 报 专 业 学 习, 且 高 - 7 -

考 成 绩 达 到 要 求 的 考 生, 学 校 不 能 仅 因 其 残 疾 而 不 予 录 取 13. 学 校 根 据 经 有 关 省 级 招 办 核 准 备 案 的 录 取 考 生 名 册 填 写 考 生 录 取 通 知 书, 经 校 长 签 发, 加 盖 校 章, 将 考 生 录 取 通 知 书 连 同 入 学 报 到 须 知 资 助 政 策 办 法 等 相 关 材 料 一 并 直 接 寄 送 给 被 录 取 考 生 14. 各 省 ( 区 市 ) 录 取 工 作 一 般 于 7 月 上 旬 开 始, 其 中 本 科 第 一 批 次 录 取 一 般 在 7 月 10 日 至 15 日 之 间 开 始,20 日 左 右 完 成 15. 对 属 于 考 生 个 人 信 息 及 有 关 录 取 过 程 中 需 要 阶 段 性 保 密 的 工 作 内 容, 任 何 部 门 和 个 人 不 得 擅 自 向 他 人 提 供 或 向 社 会 公 开, 严 禁 非 法 传 播 出 售 录 取 结 束 后, 学 校 将 及 时 通 过 指 定 的 信 息 发 布 渠 道 ( 例 如 本 科 招 生 信 息 网 ), 开 通 录 取 结 果 查 询 系 统, 方 便 考 生 查 询 16. 学 校 根 据 经 省 级 招 办 核 准 的 录 取 考 生 名 册 已 录 取 考 生 所 持 录 取 通 知 书, 按 有 关 规 定 及 要 求 为 新 生 办 理 入 学 等 相 关 手 续 对 未 经 高 校 同 意 逾 期 不 报 到 的 考 生, 视 为 自 行 放 弃 入 学 资 格 学 校 应 将 自 行 放 弃 入 学 资 格 的 考 生 名 单 ( 含 考 生 号 ) 按 生 源 所 在 省 ( 区 市 ) 分 别 汇 总, 于 本 校 规 定 的 正 常 报 到 截 止 日 期 以 后 20 日 之 内 传 报 有 关 生 源 所 在 省 级 招 办 17. 学 校 要 严 格 按 照 国 家 招 生 政 策 和 学 籍 管 理 规 定, 以 及 教 育 部 关 于 明 确 高 等 学 校 新 生 复 查 内 容 的 意 见 ( 教 学 函 [2014]2 号 ) 的 具 体 要 求, 通 过 对 考 生 的 报 名 表 新 生 录 取 名 册 体 检 表 - 8 -

高 考 成 绩 单 录 取 通 知 书 高 中 档 案 照 片 身 份 证 件 等 材 料 的 审 核 比 对 检 测 等 多 种 方 式, 以 及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学 历 电 子 注 册 等 渠 道 核 实 新 生 入 学 资 格 四 信 息 公 开 公 示 18. 学 校 招 生 信 息 公 开 工 作 要 做 到 信 息 采 集 准 确 公 开 程 序 规 范 内 容 发 布 及 时 19. 按 教 育 部 有 关 要 求 公 开 包 括 招 生 政 策 招 生 资 格 招 生 章 程 招 生 计 划 考 生 资 格 录 取 程 序 录 取 结 果 咨 询 及 申 诉 渠 道 重 大 违 规 事 件 及 处 理 结 果 录 取 新 生 复 查 结 果 等 相 关 信 息 公 示 的 考 生 信 息 应 包 括 姓 名 性 别 所 在 中 学 享 受 照 顾 政 策 类 别 资 格 条 件 测 试 项 目 测 试 成 绩 合 格 标 准 拟 录 取 专 业 和 录 取 优 惠 分 值 等 按 教 育 部 要 求, 阳 光 高 考 平 台 和 高 校 公 示 的 信 息 保 留 至 当 年 年 底 五 招 生 管 理 职 责 20. 学 校 成 立 由 校 长 和 校 内 纪 检 监 察 等 有 关 部 门 负 责 人 组 成 的 招 生 工 作 领 导 机 构, 负 责 本 校 招 生 工 作, 并 设 立 招 生 办 公 室 配 备 专 职 工 作 人 员 招 生 工 作 领 导 机 构 的 主 要 职 责 是 : (1) 执 行 教 育 部 有 关 招 生 工 作 的 规 定, 以 及 主 管 部 门 和 有 关 省 级 招 委 会 的 补 充 规 定 或 实 施 细 则 ; (2) 根 据 国 家 核 准 的 年 度 招 生 规 模 及 有 关 规 定 编 制 并 报 送 本 校 分 省 分 专 业 招 生 计 划 ; (3) 制 订 本 校 招 生 章 程 ; - 9 -

(4) 组 织 开 展 招 生 宣 传 工 作 ; (5) 组 织 实 施 本 校 录 取 工 作, 负 责 协 调 和 处 理 本 校 录 取 工 作 中 的 有 关 问 题 ; (6) 对 录 取 的 新 生 进 行 复 查 ; (7) 受 权 组 织 本 校 有 关 单 独 招 生 考 试 工 作, 依 据 国 家 教 育 考 试 违 规 处 理 办 法 对 违 规 考 生 进 行 认 定 处 理, 并 将 违 规 事 实 处 理 结 果 报 生 源 所 在 省 级 招 办 ; (8) 履 行 高 校 招 生 信 息 公 开 相 应 职 责 ; (9) 支 持 有 关 招 生 管 理 部 门 完 成 招 生 方 面 的 其 他 工 作 六 对 违 反 规 定 行 为 的 处 理 21. 考 生 考 试 工 作 人 员 社 会 其 他 人 员 在 我 校 招 生 考 试 中 的 各 种 违 规 行 为 的 处 理, 按 照 国 家 教 育 考 试 违 规 处 理 办 法 ( 教 育 部 令 第 33 号 ) 执 行 对 违 规 参 加 我 校 招 生 考 试 的 高 级 中 等 教 育 学 校 非 应 届 毕 业 的 在 校 生, 取 消 其 当 年 高 校 招 生 考 试 各 科 成 绩, 同 时 给 予 其 应 届 毕 业 当 年 不 得 报 名 参 加 高 校 招 生 考 试 的 处 理 22. 招 生 工 作 人 员 在 招 生 录 取 工 作 中 有 下 列 行 为 之 一 的, 由 违 规 行 为 人 员 所 在 单 位 或 其 上 级 主 管 部 门 给 予 取 消 招 生 工 作 人 员 资 格 撤 销 招 生 工 作 职 务 调 离 现 工 作 岗 位 等 党 纪 政 纪 处 分, 直 至 开 除 公 职 ; 构 成 犯 罪 的, 由 司 法 机 关 追 究 刑 事 责 任 : (1) 在 出 具 审 定 考 生 的 报 名 资 格 证 件 证 明 体 检 档 案 等 材 料 ( 包 括 有 关 政 策 性 加 分 所 需 的 证 明 材 料 等 ) 中 弄 虚 作 假, - 10 -

徇 私 舞 弊 ; (2) 指 使 组 织 或 参 与 组 织 高 考 移 民 活 动, 为 考 生 伪 造 或 违 规 办 理 户 籍 迁 移 中 学 学 籍 档 案 ; (3) 指 使 组 织 或 参 与 组 织 高 级 中 等 教 育 学 校 非 应 届 毕 业 的 在 校 生 或 具 有 高 等 学 历 教 育 资 格 的 高 校 的 在 校 生 参 加 高 校 招 生 考 试 ; (4) 故 意 扰 乱 录 取 场 所 秩 序, 威 胁 工 作 人 员 人 身 安 全 ; (5) 擅 自 泄 露 出 售 偷 换 更 改 考 生 报 名 志 愿 成 绩 录 取 信 息 及 其 他 有 关 材 料 ( 包 括 计 算 机 记 载 的 考 生 信 息 ); (6) 在 招 生 中 行 贿 受 贿 敲 诈 勒 索 ; 或 徇 私 舞 弊 滥 用 职 权, 不 按 录 取 规 定 招 收 学 生, 或 擅 自 招 收 不 符 合 录 取 标 准 的 学 生, 致 使 招 生 工 作 受 到 重 大 损 失 ; (7) 参 与 社 会 中 介 机 构 或 个 人 非 法 招 生 活 动 ; (8) 以 任 何 名 义 和 理 由, 收 取 与 招 生 录 取 挂 钩 的 费 用 ; (9) 利 用 计 算 机 网 络 恶 意 攻 击 省 级 招 办 或 高 校 招 生 考 试 的 计 算 机 录 取 系 统 信 息 系 统 及 有 关 网 络 设 备 ; (10) 其 他 破 坏 招 生 工 作 的 行 为 有 上 述 行 为 之 一 的 社 会 其 他 人 员, 建 议 其 所 在 单 位 或 其 上 级 主 管 部 门 参 照 本 条 处 理 七 附 则 23. 特 殊 类 型 招 生 工 作 规 定 (1) 自 主 选 拔 - 11 -

严 格 执 行 教 育 部 办 公 厅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高 校 自 主 选 拔 录 取 改 革 试 点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 教 学 厅 [2013]10 号 ) 要 求, 进 一 步 加 强 组 织 领 导, 明 晰 试 点 定 位, 强 化 考 核 管 理, 加 大 信 息 公 开, 结 合 学 校 办 学 特 色, 选 拔 具 有 学 科 特 长 和 创 新 潜 质 的 优 秀 人 才 制 订 华 北 电 力 大 学 2014 年 自 主 选 拔 录 取 招 生 简 章 并 按 简 章 的 规 定 具 体 实 施 保 送 生 招 生 的 报 名 初 审 测 试 录 取 等 工 作 自 主 选 拔 录 取 计 划 不 超 过 学 校 年 度 本 科 招 生 计 划 总 数 的 5%, 考 核 合 格 拟 入 选 考 生 人 数 原 则 上 不 超 过 学 校 自 主 选 拔 录 取 招 生 计 划 数 的 2 倍 确 定 考 核 合 格 拟 入 选 考 生 名 单 时, 须 明 确 考 生 入 选 专 业 及 录 取 优 惠 分 值, 并 报 经 教 育 部 阳 光 高 考 平 台 公 示 10 个 工 作 日 后 方 可 正 式 通 知 考 生 严 禁 偏 离 试 点 定 位 进 行 恶 性 生 源 竞 争, 以 签 订 预 录 取 协 议 入 校 后 重 新 选 择 专 业 等 各 种 方 式 吸 引 生 源 或 向 考 生 违 规 承 诺 录 取 ; 严 禁 通 过 自 主 选 拔 录 取 变 相 招 收 艺 术 体 育 类 专 业 或 艺 术 特 长 生 高 水 平 运 动 员 等 类 型 考 生 严 禁 突 破 自 主 选 拔 录 取 招 生 计 划 录 取, 严 禁 突 破 经 公 示 的 优 惠 分 值 录 取, 严 禁 更 改 经 公 示 的 入 选 专 业 录 取, 严 禁 在 发 放 新 生 录 取 通 知 书 或 新 生 入 学 报 到 环 节 更 改 考 生 录 取 专 业 加 强 笔 试 和 面 试 考 务 管 理, 笔 试 考 核 由 教 务 处 具 体 组 织, 面 试 考 核 由 招 生 办 公 室 组 织, 考 核 时 间 须 安 排 在 春 节 假 日 之 后, 要 强 化 保 密 制 度, 笔 试 面 试 等 命 题 和 评 卷 评 分 工 作 要 按 照 保 密 规 定 及 有 关 人 员 管 理 要 求 执 行, 面 试 过 程 须 全 程 录 像, 参 照 高 考 有 关 规 定, 妥 善 保 管 考 生 报 名 申 请 和 笔 试 答 卷 材 料, 并 在 考 核 结 束 - 12 -

后 交 本 校 纪 检 监 察 部 门 备 案 (2) 保 送 生 严 格 执 行 关 于 做 好 2014 年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招 收 保 送 生 工 作 的 通 知 ( 教 学 司 [2014]1 号 ) 的 要 求, 制 订 华 北 电 力 大 学 2014 年 保 送 生 招 生 简 章, 并 按 简 章 的 规 定 具 体 实 施 保 送 生 招 生 的 报 名 初 审 测 试 录 取 等 工 作 严 格 规 范 保 送 生 招 生 管 理, 认 真 组 织 测 试 考 核, 面 试 过 程 须 全 程 录 像, 纪 检 监 察 部 门 全 程 参 与, 严 格 按 照 考 生 综 合 成 绩 择 优 录 取 并 公 示 严 禁 以 保 送 生 招 生 形 式 违 规 录 取 教 育 部 阳 光 高 考 平 台 及 相 关 部 门 公 示 的 保 送 生 名 单 以 外 的 考 生 严 禁 以 保 送 生 招 生 形 式 违 规 录 取 未 经 本 校 文 化 测 试 和 相 关 考 核 的 考 生 严 禁 以 保 送 生 招 生 形 式 将 外 国 语 中 学 推 荐 学 生 录 取 或 调 整 到 非 外 语 类 专 业 加 强 招 生 信 息 公 开, 公 示 时 间 不 少 于 10 个 工 作 日, 须 在 本 校 公 示 拟 录 取 的 保 送 生 名 单 后, 将 拟 录 取 保 送 生 数 据 库 上 传 至 教 育 部 阳 光 高 考 平 台 公 示 (3) 高 水 平 运 动 员 严 格 执 行 关 于 做 好 2014 年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招 收 高 水 平 运 动 员 工 作 的 通 知 ( 教 学 司 [2014]2 号 ) 的 要 求, 制 订 华 北 电 力 大 学 2014 年 高 水 平 运 动 员 招 生 简 章, 并 按 简 章 的 规 定 具 体 实 施 高 水 平 运 动 员 招 生 的 报 名 初 审 测 试 录 取 等 工 作 我 校 具 备 篮 球 ( 北 京 校 部 : 男 篮, 保 定 校 区 : 女 篮 ) 和 田 径 两 个 运 动 项 目 的 高 水 平 运 动 员 招 生 资 格 高 水 平 运 动 员 招 生 规 模 不 得 超 过 本 校 年 度 本 科 招 生 计 划 总 数 的 1% 进 一 步 加 强 对 考 生 测 试 成 绩 认 - 13 -

定 等 重 要 环 节 的 核 查, 对 测 试 全 过 程 进 行 录 像 备 案, 从 严 查 处 替 考 服 用 兴 奋 剂 等 严 重 作 弊 行 为 吸 纳 外 校 专 业 教 师 参 与 本 校 专 项 测 试 的 测 评 和 监 督 工 作 学 校 纪 检 监 察 部 门 要 加 强 对 高 水 平 运 动 员 考 生 录 取 结 果 监 督, 开 展 入 学 专 业 测 试 复 核 (4) 农 村 专 项 自 主 选 拔 严 格 执 行 教 育 部 关 于 做 好 2014 年 提 高 重 点 高 校 招 收 农 村 学 生 比 例 工 作 的 通 知 ( 教 学 [2014]2 号 ) 的 要 求, 安 排 不 低 于 高 校 年 度 本 科 招 生 规 模 2% 的 计 划, 主 要 选 拔 边 远 贫 困 民 族 地 区 县 及 县 以 下 中 学 勤 奋 好 学 成 绩 优 良 的 农 村 学 生, 进 一 步 提 高 招 收 农 村 学 生 比 例 原 则 上 符 合 当 年 普 通 高 校 统 一 考 试 招 生 报 名 条 件 高 中 阶 段 具 有 在 上 述 中 学 连 续 三 年 学 籍 并 实 际 就 读 具 有 农 村 户 籍 且 家 庭 在 农 村 的 学 生 均 可 报 考 学 校 结 合 农 村 学 生 特 点 及 上 述 中 学 实 际 情 况, 参 照 自 主 选 拔 录 取 办 法, 研 究 制 订 华 北 电 力 大 学 2014 年 面 向 县 及 县 以 下 中 学 农 村 户 籍 学 生 专 项 自 主 选 拔 招 生 简 章, 并 依 照 简 章 的 规 定 具 体 实 施 报 名 考 核 及 录 取 工 作 (5) 贫 困 地 区 定 向 招 生 专 项 计 划 严 格 执 行 教 育 部 关 于 做 好 2014 年 提 高 重 点 高 校 招 收 农 村 学 生 比 例 工 作 的 通 知 ( 教 学 [2014]2 号 ) 和 关 于 做 好 2014 年 招 生 计 划 编 制 工 作 增 加 贫 困 地 区 农 村 学 生 上 重 点 高 校 人 数 的 通 知 ( 教 发 司 [2014]35 号 ) 的 要 求, 学 校 统 筹 招 生 计 划 的 增 量 安 排 和 存 量 调 整, 根 据 办 学 条 件 等 实 际 情 况, 申 报 承 担 面 向 - 14 -

832 贫 困 县 的 共 计 270 个 本 科 招 生 专 项 计 划 专 项 计 划 的 招 生 办 法 和 工 作 流 程 按 照 教 育 部 等 部 门 关 于 实 施 面 向 贫 困 地 区 定 向 招 生 专 项 计 划 的 通 知 ( 教 学 2012 2 号 ) 有 关 要 求 执 行 自 2014 年 起, 按 专 项 计 划 录 取 的 新 生 可 自 行 决 定 入 学 时 是 否 迁 转 户 口, 在 校 学 习 期 间 可 按 照 相 关 规 定 和 程 序 申 请 调 整 专 业 (6) 少 数 民 族 预 科 班 内 地 西 藏 班 和 内 地 新 疆 班 严 格 执 行 教 育 部 关 于 下 达 2014 年 全 国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招 收 少 数 民 族 预 科 班 民 族 班 非 西 藏 生 源 定 向 西 藏 就 业 内 地 西 藏 班 和 内 地 新 疆 班 招 生 计 划 的 通 知 要 求, 我 校 2014 年 计 划 招 收 少 数 民 族 预 科 班 计 划 102 个 ( 含 新 疆 协 作 计 划 45 个 ) 内 地 西 藏 班 计 划 25 个 内 地 新 疆 班 计 划 47 人 2014 年 预 科 录 取 时 不 分 专 业, 在 预 科 结 业 时, 根 据 考 试 成 绩 再 从 编 制 上 报 的 专 业 计 划 中 确 定 每 一 个 学 生 的 专 业 (7) 第 二 学 士 学 位 我 校 拥 有 电 气 工 程 及 其 自 动 化 和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两 个 专 业 的 第 二 学 士 学 位 招 生 录 取 资 格,2014 年 的 招 生 计 划 分 别 为 : 电 气 工 程 及 其 自 动 化 专 业 25 个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10 个 严 格 按 照 高 等 学 校 培 养 第 二 学 士 学 位 生 的 试 行 办 法 ((87) 教 计 字 105 号 ), 制 定 北 电 力 大 学 2014 年 电 气 工 程 及 其 自 动 化 专 业 第 二 学 士 学 位 招 生 简 章 华 北 电 力 大 学 2014 年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专 业 第 二 学 士 学 位 招 生 简 章, 并 按 照 简 章 的 规 定 实 施 报 名 考 核 和 录 取 (8) 产 品 设 计 专 业 ( 美 术 类 )( 只 限 保 定 校 区 ) - 15 -

严 格 执 行 教 育 部 关 于 做 好 2014 年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艺 术 类 专 业 招 生 工 作 的 通 知 ( 教 学 司 [2013]13 号 ) 的 要 求, 制 定 华 北 电 力 大 学 ( 保 定 )2014 年 产 品 设 计 专 业 ( 美 术 类 ) 招 生 简 章, 并 依 据 简 章 实 施 报 名 考 核 和 录 取 工 作 该 类 别 只 在 河 北 省 和 山 东 省 招 生,2014 年 的 招 生 计 划 为 河 北 省 山 东 省 各 17 人, 文 理 兼 收 - 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