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E/CN.3/2011/26 经 济 及 社 会 理 事 会 Distr.: General 5 January 2010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统 计 委 员 会 第 四 十 二 届 会 议 2011 年 2 月 22 日 至 25 日 * 临 时 议 程 项 目 4 (f) 供 参 考 的 项 目 : 旅 游 统 计 联 合 国 世 界 旅 游 组 织 关 于 旅 游 统 计 的 报 告 秘 书 长 的 说 明 根 据 统 计 委 员 会 在 其 第 四 十 一 届 会 议 上 的 要 求 ( 见 E/2010/24, 第 一 章,A 节 ), 秘 书 长 谨 转 递 联 合 国 世 界 旅 游 组 织 ( 世 界 旅 游 组 织 ) 关 于 旅 游 统 计 的 报 告, 供 委 员 会 参 考 本 报 告 概 述 了 世 界 旅 游 组 织 为 支 持 建 设 和 加 强 国 家 在 执 行 旅 游 统 计 制 度 方 面 的 统 计 能 力 的 国 家 努 力 所 开 展 的 工 作 本 报 告 介 绍 了 旅 游 统 计 执 行 方 案, 包 括 区 域 能 力 建 设 方 案 区 域 讲 习 班 和 其 他 区 域 技 术 援 助, 还 介 绍 了 2008 年 国 际 旅 游 统 计 建 议 汇 编 指 南 编 写 工 作 的 时 间 安 排 请 委 员 会 注 意 本 报 告 * E/CN.3/2011/1 10-67425 X (C) 050111 050111 *1067425*
联 合 国 世 界 旅 游 组 织 关 于 旅 游 统 计 的 报 告 一 导 言 1. 联 合 国 统 计 委 员 会 在 其 第 三 十 九 届 会 议 上 通 过 了 2008 年 国 际 旅 游 统 计 建 议, 并 注 意 到 增 订 版 旅 游 卫 星 账 户 :2008 年 推 荐 方 法 框 架 这 些 建 议 构 成 一 套 衡 量 旅 游 活 动 的 完 整 概 念 定 义 及 分 类 委 员 会 还 请 联 合 国 世 界 旅 游 组 织 ( 世 旅 组 织 ) 和 统 计 司 制 定 一 份 执 行 方 案, 其 中 包 括 与 超 国 家 和 区 域 组 织 合 作 编 制 一 份 汇 编 指 南 和 举 办 训 练 讲 习 班 ( 见 E/2008/24, 第 39/106 号 决 定 ) 2. 本 报 告 概 述 了 世 界 旅 游 组 织 和 统 计 司 对 委 员 会 要 求 的 答 复 报 告 包 含 两 部 分 : 第 一 部 分 介 绍 了 区 域 能 力 建 设 方 案 额 外 区 域 讲 习 班 和 其 他 国 家 技 术 援 助 举 措 的 执 行 ; 第 二 部 分 介 绍 了 2008 年 国 际 旅 游 统 计 建 议 汇 编 指 南 编 写 工 作 的 进 度 和 时 间 安 排 二 2008 年 国 际 旅 游 统 计 建 议 :2008-2012 年 执 行 方 案 3. 本 节 总 结 了 世 界 旅 游 组 织 独 立 开 展 的 各 种 举 措 ( 如 直 接 向 成 员 国 提 供 技 术 援 助 ) 或 者 与 统 计 司 及 其 他 国 际 和 区 域 组 织 合 作 开 展 的 各 种 举 措 ( 如 举 办 区 域 讲 习 班 ) A. 区 域 能 力 建 设 方 案 4. 世 界 旅 游 组 织 开 发 了 一 个 能 力 建 设 模 型, 供 不 同 区 域 在 未 来 五 年 里 开 展 能 力 建 设 方 案, 该 模 型 分 为 若 干 部 分, 包 括 向 来 自 各 国 旅 游 管 理 局 各 国 统 计 局 中 央 银 行 和 ( 有 可 能 的 话 ) 各 移 民 局 的 官 员 提 供 密 集 的 高 技 术 培 训 在 每 个 区 域 指 定 一 个 国 家 作 为 区 域 中 心, 发 挥 区 域 培 训 中 心 的 作 用 在 欧 洲 和 非 洲 开 展 了 第 一 个 区 域 能 力 建 设 方 案, 培 训 中 心 分 别 设 在 奥 地 利 和 南 非 还 在 中 美 洲 成 功 执 行 了 一 个 方 案, 此 外, 还 将 在 美 洲 开 发 银 行 的 领 导 下, 在 所 谓 的 南 锥 国 家 ( 阿 根 廷 巴 西 智 利 巴 拉 圭 和 乌 拉 圭 ) 执 行 一 项 新 方 案 正 在 与 澳 大 利 亚 和 新 西 兰 合 作 制 订 一 份 亚 太 区 域 能 力 建 设 方 案 5. 这 些 方 案 围 绕 两 个 训 练 单 元 编 制 :(a) 面 向 少 数 受 邀 国 家 的 技 术 讲 习 班 ; 和 (b) 一 次 面 向 该 区 域 所 有 国 家 的 区 域 讨 论 会 为 加 强 区 域 合 作, 总 是 邀 请 联 合 国 各 区 域 委 员 会 及 其 他 区 域 组 织, 如 欧 统 局 标 准 国 际 旅 游 活 动 分 类 亚 洲 太 平 洋 经 济 合 作 组 织 南 部 非 洲 区 域 旅 游 组 织 和 非 洲 开 发 银 行 参 加 6. 该 能 力 建 设 方 案 的 主 要 目 的 是 执 行 2008 年 国 际 旅 游 统 计 建 议 具 体 目 标 包 括 : 记 录 可 获 得 的 统 计 资 料 和 管 理 记 录, 用 于 衡 量 旅 游 活 动 ; 确 认 如 何 改 进 现 行 的 居 民 和 非 居 民 游 客 衡 量 办 法 ; 以 及 加 强 旅 游 业 的 宏 观 经 济 分 析 2
7. 区 域 能 力 建 设 方 案 包 括 向 少 数 选 定 国 家 连 续 举 办 三 次 训 练 讲 习 班 和 一 次 区 域 讨 论 会 技 术 讲 习 班 的 目 的 是 对 来 自 国 家 专 门 机 构 的 高 级 统 计 员 进 行 培 训 参 与 者 有 望 在 第 一 次 讲 习 班 后 执 行 具 体 任 务 和 建 议, 并 在 第 二 次 讲 习 班 上 介 绍 工 作 完 成 情 况 和 分 享 经 验 8. 世 界 旅 游 组 织 根 据 各 国 对 旅 游 统 计 的 承 诺 选 定 参 加 技 术 讲 习 班 的 国 家, 遴 选 标 准 如 下 : (a) 各 国 旅 游 管 理 局 和 统 计 局 优 先 关 注 其 国 家 旅 游 统 计 制 度 编 制 工 作 的 决 心 ; (b) 旅 游 管 理 局 和 / 或 统 计 局 正 在 旅 游 统 计 领 域 开 展 的 工 作 和 是 否 制 订 了 今 后 两 年 的 具 体 项 目 ; (c) 旅 游 管 理 局 统 计 局 和 中 央 银 行 开 展 的 关 于 基 础 和 相 关 旅 游 统 计 的 举 措 列 表 ; (d) 使 用 世 界 旅 游 组 织 格 式 编 写 相 应 元 数 据 的 承 诺 B. 旅 游 统 计 区 域 讲 习 班 9. 除 了 在 此 类 能 力 建 设 方 案 框 架 内 所 做 的 工 作, 统 计 司 和 世 界 旅 游 组 织 还 在 2009 年 和 2010 年 为 东 南 亚 国 家 独 立 国 家 联 合 体 成 员 国 和 格 鲁 吉 亚 举 办 了 其 他 区 域 讲 习 班 这 些 讲 习 班 旨 在 对 来 自 各 国 统 计 局 各 国 旅 游 当 局 和 这 些 国 家 中 央 银 行 的 代 表 进 行 培 训, 培 训 内 容 是 旅 游 统 计 的 方 法 改 进 和 各 国 在 汇 编 旅 游 统 计 资 料 方 面 的 现 行 做 法 训 练 讲 习 班 的 重 点 是 阐 释 概 念 性 问 题 和 根 据 具 体 国 情 执 行 2008 年 国 际 旅 游 统 计 建 议 的 备 选 方 案, 以 及 促 进 建 立 区 域 统 计 员 网 络 应 委 员 会 要 求, 还 计 划 举 行 更 多 的 区 域 讲 习 班, 以 支 持 2008 年 国 际 旅 游 统 计 建 议 的 执 行 工 作 10. 东 南 亚 和 独 联 体 区 域 的 讲 习 班 最 终 形 成 了 一 系 列 有 助 于 参 与 国 推 进 该 领 域 工 作 的 建 议, 即 建 议 他 们 加 强 各 国 统 计 局 各 国 旅 游 当 局 和 中 央 银 行 之 间 的 合 作 与 协 作, 以 便 系 统 地 交 流 信 息 建 立 协 调 一 致 的 工 作 计 划, 并 确 保 数 据 的 完 整 性 与 质 量 该 建 议 提 请 旅 游 统 计 负 责 机 构 负 责 人 注 意 制 定 一 个 经 常 性 的 官 方 统 计 调 查 方 案 对 收 集 高 质 量 旅 游 统 计 数 据 和 为 对 其 供 资 提 供 充 分 理 由 的 重 要 性 还 建 议 各 国 深 入 理 解 必 要 的 分 类 ( 所 有 经 济 活 动 的 国 际 标 准 行 业 分 类 产 品 总 分 类 和 按 目 的 划 分 的 个 人 消 费 分 类 ) 和 将 其 应 用 于 国 家 和 地 方 各 级 的 旅 游 统 计 编 写 与 汇 编 工 作 3
C. 技 术 援 助 访 问 11. 如 上 所 述, 区 域 能 力 建 设 方 案 旨 在 帮 助 各 国 代 表 更 好 地 理 解 按 新 的 国 际 建 议 编 制 旅 游 统 计 所 需 开 展 的 工 作 世 界 旅 游 组 织 还 开 发 了 一 个 技 术 援 助 访 问 模 型, 以 协 助 处 于 两 种 基 本 假 设 情 况 下 的 国 家 : (a) 情 况 1: 设 计 并 加 强 国 家 旅 游 统 计 制 度 主 要 提 供 给 旅 游 统 计 资 料 有 限 的 国 家, 通 常 涉 及 入 境 旅 游 和 游 客 流 的 一 些 特 征, 极 少 包 含 支 出 信 息 在 这 些 情 况 下, 世 界 旅 游 组 织 将 设 计 一 份 方 案 加 强 原 始 数 据 的 收 集 (b) 情 况 2: 设 立 实 验 旅 游 卫 星 账 户 服 务 于 已 经 设 有 基 本 旅 游 统 计 制 度 ( 其 中 包 括 一 些 有 关 旅 游 支 出 和 旅 游 业 供 应 的 观 测 数 据 ) 的 国 家 最 好 的 情 况 是, 这 些 国 家 的 国 民 账 户 中 包 含 一 个 供 应 与 使 用 表 如 果 后 来 有 充 分 的 信 息 可 用, 世 界 旅 游 组 织 将 提 议 协 助 该 国 按 照 其 国 家 统 计 局 制 订 的 一 般 准 则 设 立 实 验 旅 游 卫 星 账 户, 借 以 进 一 步 确 定 主 要 缺 口 或 前 后 矛 盾 的 地 方, 并 建 议 做 出 基 本 的 统 计 改 进, 以 消 除 这 些 制 约 因 素 12. 情 况 2 的 设 想 也 适 用 于 帮 助 以 下 国 家 进 一 步 设 立 旅 游 卫 星 账 户 : 已 经 拥 有 实 验 或 模 拟 卫 星 账 户 的 国 家 后 者 存 在 严 重 的 前 后 矛 盾 状 况 或 者 其 使 用 的 汇 编 或 数 据 生 成 方 法 明 显 不 符 合 既 定 国 际 建 议 在 这 种 情 况 下, 世 界 旅 游 组 织 可 以 提 供 关 于 如 何 设 立 卫 星 账 户 和 使 统 计 进 程 符 合 建 议 的 国 际 框 架 的 援 助 13. 2008-2010 年 期 间, 有 12 个 欧 洲 国 家 14 个 非 洲 国 家 和 5 个 中 美 洲 国 家 参 加 了 训 练 讲 习 班, 另 有 14 个 国 家 参 加 了 技 术 援 助 访 问 2011-2012 年, 世 界 旅 游 组 织 为 非 洲 的 法 语 国 家 和 独 联 体 国 家 计 划 了 两 个 额 外 方 案 南 部 非 洲 区 域 旅 游 组 织 同 意 向 另 外 14 个 非 洲 国 家 提 供 世 界 旅 游 组 织 协 调 下 的 专 门 技 术 援 助 三 编 写 2008 年 国 际 旅 游 统 计 建 议 汇 编 指 南 14. 2008-2010 年 采 取 的 执 行 方 案 包 括 辅 助 训 练 教 材 讲 习 班 和 技 术 援 助 方 案, 供 各 国 确 认 在 汇 编 2008 年 国 际 旅 游 统 计 建 议 说 明 的 基 础 数 据 和 指 标 方 面 存 在 的 挑 战 2010 年, 世 界 旅 游 组 织 为 旅 游 活 动 国 际 比 较 编 写 了 增 订 版 的 旅 游 统 计 简 编, 其 中 包 括 一 套 符 合 2008 年 国 际 旅 游 统 计 建 议 的 扩 大 的 基 础 数 据 和 指 标 应 委 员 会 要 求, 世 界 旅 游 组 织 和 统 计 司 开 始 以 基 础 旅 游 统 计 资 料 和 指 标 收 集 方 面 的 最 佳 做 法 为 基 础, 编 写 相 应 的 2008 年 国 际 旅 游 统 计 建 议 汇 编 指 南 15. 汇 编 指 南 的 编 排 完 全 符 合 2008 年 国 际 旅 游 统 计 建 议, 包 含 更 多 有 关 某 些 典 型 汇 编 问 题 的 信 息, 如 建 立 旅 游 统 计 制 度 和 确 定 国 际 旅 游 统 计 比 较 基 础 信 息 框 架 检 查 调 查 数 据 的 连 贯 性 以 及 不 同 来 源 数 据 的 一 致 性 汇 编 指 4
南 有 两 种 不 同 格 式, 即 包 含 2008 年 国 际 旅 游 统 计 建 议 及 其 他 国 际 标 准 国 家 案 例 研 究 和 有 关 补 充 资 料 的 超 链 接 的 电 子 文 件, 这 份 文 件 将 定 期 更 新, 且 只 提 供 英 文 版 本 ; PDF 格 式 的 出 版 物, 将 翻 译 为 其 他 语 言 ( 除 了 案 例 研 究 和 补 充 资 料 的 超 链 接 ) 16. 汇 编 指 南 反 映 了 下 述 观 念 : 旅 游 统 计 数 据 的 收 集 和 衡 量 工 具 的 改 进 及 标 准 化 有 助 于 使 世 界 范 围 内 的 数 据 更 加 可 靠 和 更 具 可 比 性 为 编 写 一 份 高 质 量 的 汇 编 指 南, 确 定 了 一 个 有 时 间 表 的 磋 商 进 程, 见 本 报 告 附 件 1 该 进 程 于 2010 年 11 月 开 始, 首 先 审 查 了 草 稿 的 前 六 章 2011 年 3 月, 将 分 发 完 整 的 汇 编 指 南 草 案, 以 开 展 全 球 磋 商, 并 将 在 2011 年 5 月 巴 西 里 约 热 内 卢 的 专 家 组 会 议 上 对 磋 商 成 果 进 行 审 查 最 终 版 本 有 望 在 世 界 旅 游 组 织 统 计 委 员 会 2012 年 1 月 的 会 议 上 获 得 核 准 四 结 论 17. 世 界 旅 游 组 织 和 统 计 司 对 统 计 委 员 会 于 2008 年 发 出 的 关 于 编 制 了 一 份 旅 游 统 计 执 行 方 案 ( 包 括 编 写 一 份 汇 编 指 南 和 举 办 训 练 讲 习 班 ) 的 请 求 做 出 回 应 在 非 洲 中 美 洲 和 欧 洲 制 订 并 执 行 了 旅 游 统 计 区 域 能 力 建 设 方 案, 还 在 亚 洲 和 独 立 国 家 联 合 体 区 域 举 办 了 额 外 的 训 练 讲 习 班 2008 年 国 际 旅 游 统 计 建 议 汇 编 指 南 正 在 编 制 中, 将 于 2011 年 底 完 成 谨 建 议 委 员 会 注 意 本 报 告 5
附 件 1 2008 年 国 际 旅 游 统 计 建 议 汇 编 指 南 完 成 时 间 表 2010 年 11 月 与 少 数 国 家 举 行 汇 编 指 南 草 案 磋 商 会 议 ( 前 六 章 ) 内 容 : 第 1-6 章 ( 仅 包 括 住 宿 服 务 ) 重 点 : 评 论 意 见 和 建 议 概 览 及 确 认 案 例 研 究 2010 年 12 月 第 7 章 连 接 供 给 与 需 求 将 提 交 世 界 旅 游 组 织 技 术 咨 询 委 员 会 成 员 征 求 意 见 2011 年 1 月 编 制 一 份 包 含 各 国 评 论 意 见 和 建 议 的 报 告 世 界 旅 游 组 织 统 计 委 员 会 会 议 (1 月 27 日 和 28 日 ) 世 界 旅 游 组 织 技 术 咨 询 委 员 会 提 出 对 第 7 章 的 评 论 意 见 有 关 汇 编 指 南 草 案 的 一 般 讨 论 : (a) 介 绍 收 到 的 评 论 意 见 和 建 议 ; (b) 基 本 调 查 结 果 ; (c) 汇 编 指 南 草 案 的 增 订 建 议 ; (d) 第 6 章 如 何 结 尾 2011 年 2 月 /3 月 汇 编 指 南 的 完 整 订 正 草 案 向 联 合 国 统 计 委 员 会 提 供 进 度 情 况 信 息 世 界 范 围 征 求 意 见 ( 三 月 第 一 周 ), 包 括 一 份 包 含 各 章 具 体 问 题 的 问 卷 2011 年 4 月 编 写 附 有 收 到 的 回 复 的 报 告 ( 第 二 周 ) 将 报 告 发 送 给 联 合 国 旅 游 统 计 专 家 组 成 员 2011 年 5 月 6
专 家 组 会 议, 暂 定 于 五 月 第 二 周 ( 巴 西 ) 2011 年 11 月 将 汇 编 指 南 分 发 给 世 界 旅 游 组 织 统 计 委 员 会 和 技 术 咨 询 委 员 会, 以 便 最 终 定 稿 2012 年 1 月 在 世 界 旅 游 组 织 统 计 委 员 会 会 议 上 讨 论 汇 编 指 南 2012 年 2 月 将 汇 编 指 南 的 最 终 版 本 发 布 在 统 计 司 和 世 界 旅 游 组 织 网 站 上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