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国 大 学 生 计 算 机 设 计 大 赛 四 川 省 级 赛 组 织 委 员 会 四 川 省 高 等 院 校 计 算 机 基 础 教 育 研 究 会 关 于 举 办 2016 年 中 国 大 学 生 计 算 机 设 计 大 赛 四 川 省 级 赛 的 通 知 各 高 校 : 根 据 教 育 部 关 于 高 等 学 校 创 新 能 力 提 升 计 划 进 一 步 深 化 高 校 教 学 改 革 全 面 提 高 教 学 质 量 的 精 神, 激 励 大 学 生 学 习 计 算 机 知 识 技 术 技 能 的 兴 趣 和 潜 能, 培 养 其 创 新 能 力 及 团 队 合 作 意 识, 运 用 信 息 技 术 解 决 实 际 问 题 的 综 合 实 践 能 力, 满 足 就 业 需 要, 提 升 四 川 省 大 学 生 参 加 中 国 大 学 生 计 算 机 设 计 大 赛 ( 以 下 简 称 大 赛 ) 的 水 平, 经 中 国 大 学 生 计 算 机 设 计 大 赛 四 川 省 级 赛 组 织 委 员 会, 四 川 省 高 等 院 校 计 算 机 基 础 教 育 研 究 会 研 究, 报 中 国 大 学 生 计 算 机 设 计 大 赛 组 织 委 员 会 批 准, 举 办 2016 年 中 国 大 学 生 计 算 机 设 计 大 赛 四 川 省 级 赛 一 比 赛 时 间 2016 年 5 月 15 日 全 天 各 参 赛 队 报 到 时 间 :5 月 14 日 15:00-18: 00 二 报 名 时 间 -1-
2016 年 3 月 10 日 -2016 年 4 月 26 日 备 注 : 报 名 时 请 填 写 ( 附 件 4) 邀 请 函 回 执 三 参 赛 对 象 2016 年 四 川 省 高 校 所 有 专 业 在 校 本 科 生 及 高 职 高 专 所 有 专 业 在 校 学 生 说 明 : 南 充 达 州 宜 宾 泸 州 内 江 遂 宁 广 安 自 贡 八 城 市 的 高 校 在 西 华 师 范 大 学 参 赛 ( 具 体 通 知 安 排 请 见 西 华 师 范 大 学 发 布 的 相 关 通 知 ), 其 余 所 有 城 市 的 高 校 均 在 成 都 医 学 院 参 赛 四 组 队 方 式 大 赛 只 接 受 团 体 报 名, 以 学 校 为 单 位, 每 个 学 校 设 领 队 1 人, 每 个 参 赛 队 由 1~3 名 学 生 ( 必 须 为 同 一 所 学 校 的 在 校 生, 其 中 动 漫 创 意 设 计 与 软 件 服 务 外 包 两 类 组 每 队 3-5 人 ) 组 成, 每 队 可 设 指 导 教 师 1-2 人, 每 队 只 能 提 交 1 个 参 赛 作 品 五 大 赛 内 容 大 赛 分 设 10 个 大 类, 分 别 是 软 件 应 用 与 开 发 类 微 课 ( 课 件 制 作 ) 类 数 字 媒 体 设 计 类 ( 普 通 组 专 业 组 微 电 影 组 动 漫 组 中 华 优 秀 文 化 元 素 组 ) 软 件 外 包 服 务 类 以 及 电 子 音 乐 创 作 类 ( 普 通 组 专 业 组 ) 每 个 大 类 下 设 若 干 个 小 类 如 下 : ( 一 ) 软 件 应 用 与 开 发 类 1. 网 站 设 计 2. 数 据 库 应 用 3. 虚 拟 实 验 平 台 说 明 : 每 校 参 加 省 级 复 赛 作 品 每 小 类 不 多 于 2 个, 每 校 最 终 入 围 决 赛 作 品 -2-
总 数 不 多 于 6 个 ( 二 ) 微 课 ( 课 件 制 作 ) 类 1. 计 算 机 应 用 基 础 课 程 片 段 2. 多 媒 体 技 术 与 应 用 课 程 片 段 3. Internet 应 用 课 程 片 段 4. 数 据 库 技 术 与 应 用 课 程 片 段 5. 中 小 学 数 学 及 其 它 自 然 科 学 课 程 片 段 6. 汉 语 言 文 学 ( 古 汉 语 唐 诗 宋 词 散 文 等,1911 年 前 ) 课 程 片 段 7. 中 华 优 秀 传 统 文 化 元 素 ( 自 然 遗 产 与 文 化 遗 产 优 秀 道 德 风 尚 等, 1911 年 前 ) 课 程 片 段 说 明 : 每 校 参 加 省 级 复 赛 作 品 每 小 类 不 多 于 2 个, 每 校 最 终 入 围 决 赛 作 品 总 数 不 多 于 6 个 ( 三 ) 数 字 媒 体 设 计 类 普 通 组 ( 参 赛 主 题 : 绿 色 世 界 ) 1. 计 算 机 图 形 图 像 设 计 ( 含 静 态 或 动 态 的 平 面 设 计 和 非 平 面 设 计 ) 2. 计 算 机 动 画 3. 计 算 机 游 戏 4. 交 互 媒 体 ( 含 电 子 杂 志 ) 5.DV 影 片 说 明 :(1) 数 字 媒 体 类 分 普 通 能 与 专 业 组 进 行 竞 赛 专 业 组 的 划 分 见 后 面 ( 数 字 媒 体 类 专 业 组 ) 所 述 (2) 每 校 参 加 省 级 复 赛 作 品 每 小 类 不 多 于 2 个, 每 校 最 终 入 围 决 赛 作 品 总 数 不 多 于 6 个 -3-
( 四 ) 数 字 媒 体 设 计 类 专 业 组 ( 参 赛 主 题 : 绿 色 世 界 ) 1. 计 算 机 图 形 图 像 设 计 ( 含 静 态 或 动 态 的 平 面 设 计 和 非 平 面 设 计 ) 2. 计 算 机 动 画 3. 计 算 机 游 戏 4. 交 互 媒 体 ( 含 电 子 杂 志 ) 5.DV 影 片 说 明 :(1) 数 字 媒 体 设 计 类 作 品 分 专 业 组 与 普 及 组 进 行 竞 赛 应 参 加 专 业 组 竞 赛 的 作 者 专 业 清 单 如 下 : 1 教 育 学 教 育 技 术 专 业, 艺 术 教 育 学 前 教 育 专 业 2 广 告 学 专 业 与 广 告 设 计 方 向 3 广 播 电 视 新 闻 学 专 业 4 计 算 机 科 学 与 技 术 ( 数 字 媒 体 技 术 方 向 ) 5 服 装 设 计 与 工 程 专 业 6 工 业 设 计 建 筑 学 城 市 规 划 风 景 园 林 专 业 7 数 字 媒 体 艺 术 数 字 媒 体 技 术 专 业 8 广 播 电 视 编 导 戏 剧 影 视 美 术 设 计 动 画 影 视 摄 制 专 业 9 美 术 学 绘 画 雕 塑 摄 影 中 国 画 与 书 法 专 业 10 艺 术 设 计 学 艺 术 设 计 会 展 艺 术 与 技 术 专 业 所 列 清 单 为 截 止 本 书 出 版 时 确 定 的 专 业, 其 它 尚 未 列 示 的 与 数 字 媒 体 视 觉 艺 术 与 设 计 影 视 等 相 关 专 业, 亦 应 参 加 专 业 组 竞 赛 具 体 专 业 认 定 事 宜, 可 咨 询 大 赛 组 委 会 赛 务 委 员 会 -4-
(2) 每 校 参 加 省 级 复 赛 作 品 每 小 类 不 多 于 2 个, 每 校 最 终 入 围 决 赛 作 品 总 数 不 多 于 6 个 ( 五 ) 数 字 媒 体 设 计 类 微 电 影 组 中 华 优 秀 传 统 文 化 元 素 参 赛 主 题 为 : 1. 自 然 遗 产 与 文 化 遗 产 2. 歌 颂 大 好 河 山 的 诗 词 散 文 3. 优 秀 的 传 统 道 德 风 尚 4. 先 秦 主 要 哲 学 流 派 ( 道 / 儒 / 墨 / 法 ) 与 汉 语 言 文 学 5. 国 画 汉 字 汉 字 书 法 年 画 剪 纸 音 乐 戏 剧 戏 曲 曲 艺 说 明 :(1) 主 题 内 容 限 在 1911 年 前 (2) 每 校 参 加 省 级 复 赛 作 品 每 个 主 题 作 品 不 多 于 2 个, 每 校 最 终 入 围 决 赛 作 品 总 数 不 多 于 6 个 (3) 凡 符 合 此 组 内 容 的 作 品, 均 不 得 报 入 数 字 媒 体 设 计 类 普 通 组 或 专 业 组 ( 六 ) 数 字 媒 体 设 计 类 动 漫 游 戏 组 1. 动 画 2. 游 戏 与 交 互 3. 数 字 平 面 4. 动 漫 衍 生 品 ( 含 数 字 实 体 ) 说 明 :(1) 主 题 分 为 两 种 : 1 企 业 命 题, 来 源 于 企 业 现 实 需 求, 题 目 与 具 体 要 求 见 ( 附 录 ) 2 自 主 选 择 : 绿 色 世 界 (2) 作 品 数 限 制 : -5-
1 每 校 报 名 参 加 复 赛 作 品 每 小 类 不 多 于 4 个, 其 中 自 主 命 题 与 企 业 命 题 作 品 各 不 多 于 2 个 2 每 校 入 围 决 赛 每 小 类 作 品 不 多 于 2 个, 其 中 自 主 命 题 与 企 业 命 题 各 不 多 于 1 个 3 每 校 最 终 入 围 决 赛 作 品 总 数 不 多 于 6 个 本 类 的 参 赛 要 求, 参 阅 大 赛 官 网 (http://www.jsjds.org/) 发 布 的 详 细 信 息 ( 七 ) 数 字 媒 体 设 计 类 中 华 民 族 文 化 元 素 组 ( 参 赛 主 题 : 民 族 建 筑, 民 族 服 饰, 民 族 手 工 艺 品 ) 1. 计 算 机 图 形 图 像 设 计 ( 含 静 态 或 动 态 的 平 面 设 计 和 非 平 面 设 计 ) 2. 计 算 机 动 画 3. 交 互 媒 体 设 计 ( 含 电 子 杂 志 ) 说 明 :(1) 每 校 参 加 省 级 复 赛 作 品 每 小 类 不 多 于 2 个, 每 校 最 终 入 围 决 赛 作 品 总 数 不 多 于 6 个 (2) 凡 符 合 此 组 内 容 的 作 品, 均 不 得 报 入 数 字 媒 体 类 普 通 组 或 专 业 组 ( 八 ) 软 件 服 务 外 包 类 (1) 大 数 据 分 析 (2) 电 子 商 务 (3) 人 机 交 互 应 用 (4) 物 联 网 应 用 -6-
(5) 移 动 终 端 应 用 说 明 :(1) 作 者 自 主 命 题 (2) 每 校 参 加 省 级 复 赛 作 品 每 小 类 不 多 于 2 个, 每 校 最 终 入 围 决 赛 作 品 总 数 不 多 于 6 个 本 类 的 参 赛 要 求, 参 阅 大 赛 官 网 (http://www.jsjds.org/) 发 布 的 详 细 信 息 ( 九 ) 计 算 机 音 乐 创 作 类 普 通 组 1. 原 创 类 ( 所 提 交 的 电 子 音 乐 作 品 的 全 部 内 容 都 是 自 己 原 创 的 ) 2. 创 编 类 ( 所 提 交 的 电 子 音 乐 作 品 可 以 是 根 据 别 人 创 作 的 歌 曲 主 题 或 别 人 创 作 的 其 他 音 乐 的 主 题, 如 流 行 歌 曲 改 编 变 奏 重 新 编 配 制 作 而 成 ) 3. 视 频 配 乐 类 ( 为 视 频 配 乐 的 电 子 音 乐 视 频 影 像 部 分 可 以 自 己 做, 也 可 以 是 与 其 他 人 合 作, 音 乐 部 分 最 好 是 自 己 原 创, 创 编 次 之 ) 说 明 :(1) 计 算 机 音 乐 创 作 类 作 品 分 专 业 组 与 非 专 业 组 进 行 竞 赛 专 业 组 的 划 分 见 后 面 ( 计 算 机 音 乐 创 作 类 专 业 组 ) 所 述 (2) 每 校 参 赛 作 品 每 小 类 不 多 于 2 个, 每 校 最 终 入 围 决 赛 普 通 组 与 专 业 组 的 作 品 总 数 分 别 不 多 于 6 个 本 类 的 参 赛 要 求, 参 阅 大 赛 官 网 (http://www.jsjds.org/) 发 布 的 详 细 信 息 ( 十 ) 计 算 机 音 乐 创 作 类 专 业 组 1. 原 创 类 ( 所 提 交 的 电 子 音 乐 作 品 的 全 部 内 容 都 是 自 己 原 创 的 ) -7-
2. 创 编 类 ( 所 提 交 的 电 子 音 乐 作 品 可 以 是 根 据 别 人 创 作 的 歌 曲 主 题 或 别 人 创 作 的 其 他 音 乐 的 主 题, 如 流 行 歌 曲 改 编 变 奏 重 新 编 配 制 作 而 成 ) 3. 视 频 配 乐 类 ( 为 视 频 配 乐 的 电 子 音 乐 视 频 影 像 部 分 可 以 自 己 做, 也 可 以 是 与 其 他 人 合 作, 音 乐 部 分 最 好 是 自 己 原 创, 创 编 次 之 ) 说 明 :(1) 计 算 机 音 乐 创 作 类 作 品 分 专 业 组 与 非 专 业 组 进 行 竞 赛 参 赛 者 由 国 家 政 府 教 育 部 门 颁 发 正 规 学 历 文 凭 的 音 乐 或 艺 术 院 校 ( 含 音 乐 或 艺 术 系 科 ) 在 校 作 曲 或 电 子 音 乐 制 作 相 关 专 业, 诸 如 : 1 电 子 音 乐 制 作 2 电 子 音 乐 作 曲 3 音 乐 制 作 4 作 曲 5 新 媒 体 ( 流 媒 体 ) 音 乐 6 其 他 相 关 专 业 以 上 的 学 生 划 为 专 业 组 其 他 不 拿 教 育 部 门 颁 发 正 规 学 历 文 凭 的 音 乐 或 艺 术 院 校 的 参 赛 者 均 为 普 通 组 (2) 参 赛 作 品 有 多 名 作 者 的, 如 有 任 一 名 作 者 归 属 于 上 面 所 述 专 业, 则 作 品 应 参 加 专 业 组 的 竞 赛 (3) 属 于 专 业 组 的 作 品, 不 得 参 加 普 通 组 的 竞 赛 -8-
属 于 普 通 组 的 作 品 只 能 参 加 普 通 组 的 竞 赛 (4) 每 校 参 赛 作 品 每 小 类 不 多 于 2 个, 每 校 最 终 入 围 决 赛 普 通 组 与 专 业 组 的 作 品 总 数 分 别 不 多 于 6 个 本 类 的 参 赛 要 求, 参 阅 大 赛 官 网 (http://www.jsjds.org/) 发 布 的 详 细 信 息 六 参 赛 要 求 1. 所 有 参 赛 作 品 必 须 遵 守 我 国 相 关 的 法 律 法 规 以 及 道 德 规 范, 内 容 应 积 极 健 康 向 上, 符 合 民 族 文 化 传 统 2. 所 有 参 赛 作 品 必 须 为 原 创 作 品, 不 能 侵 犯 他 人 知 识 产 权 3. 所 有 参 赛 作 品 必 须 是 未 公 开 参 加 过 任 何 类 型 比 赛 的 作 品 七 大 赛 方 式 参 赛 作 品 在 西 华 师 范 大 学 ( 华 凤 校 区 ) 进 行 现 场 比 赛 现 场 比 赛 包 括 作 品 展 示 与 说 明 作 品 答 辩 作 品 点 评 等 环 节 每 个 参 赛 队 10 分 钟 的 作 品 展 示 及 说 明,10 分 钟 作 品 答 辩 ( 回 答 专 家 提 问 ) 八 奖 项 设 置 中 国 大 学 生 计 算 机 设 计 大 赛 四 川 省 级 赛 组 委 会 针 对 参 赛 类 别 分 别 设 立 本 科 组 和 高 职 高 专 组 一 等 奖 二 等 奖 和 三 等 奖, 两 组 获 奖 比 例 如 下 : 一 等 奖 的 获 奖 比 例 ( 实 际 参 赛 队 ):15% 二 等 奖 的 获 奖 比 例 ( 实 际 参 赛 队 ):30% 三 等 奖 的 获 奖 比 例 ( 实 际 参 赛 队 ):45% 说 明 : (1) 各 级 获 奖 作 品 均 颁 发 获 奖 证 书, 获 奖 证 书 颁 发 给 相 应 参 赛 队 中 的 每 个 学 生 和 指 导 教 师 -9-
(2) 参 赛 的 本 科 组 作 品 中, 除 按 规 定 须 通 过 全 国 大 赛 网 上 评 审 的 参 赛 类 别 外, 其 他 类 别 ( 除 科 学 计 算 小 类 的 软 件 应 用 与 开 发 类 教 学 课 件 类 数 字 媒 体 设 计 类 等 ) 的 作 品 一 等 奖 二 等 奖 获 得 者 ( 队 ) 直 接 参 加 2016 年 7 月 下 旬 至 8 月 国 赛 高 职 高 专 组 将 不 再 参 加 国 赛 总 决 赛 (3) 大 赛 组 委 会 根 据 各 参 赛 学 校 组 织 和 竞 赛 情 况 设 立 优 秀 组 织 奖 九 评 奖 原 则 本 着 公 开 公 平 公 正 的 原 则 评 审 参 赛 作 品 十 专 家 组 成 由 四 川 省 内 各 高 校 向 四 川 省 级 赛 组 委 会 推 荐 评 比 专 家 人 选 ( 将 聘 请 一 定 数 量 的 企 业 领 导 和 高 校 教 师 作 为 评 比 专 家 ), 经 大 赛 组 委 会 审 核 确 定 后 进 行 聘 任 评 比 专 家 在 评 比 中 遵 循 职 业 操 守, 不 弄 虚 作 假, 不 徇 私 舞 弊, 不 参 加 对 本 校 参 赛 作 品 的 评 比 工 作 十 一 竞 赛 流 程 1. 报 名 参 赛 及 费 用 (1) 各 参 赛 队 应 填 写 2016 年 中 国 大 学 生 计 算 机 设 计 大 赛 四 川 省 级 赛 报 名 简 表 ( 附 件 1), 报 名 表 ( 附 件 2), 参 赛 信 息 作 品 统 计 表 ( 附 件 3) 并 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 前 将 电 子 文 档 发 送 到 (scjsjds@163.com), 邮 件 主 题 以 学 校 名 称 - 计 算 机 设 计 大 赛 报 名 ( 比 如 : 巴 蜀 大 学 - 计 算 机 设 计 大 赛 报 名 ) 发 送 邮 件, 以 便 分 类 (2) 参 赛 作 品 信 息 统 计 表 ( 附 件 3) 纸 质 档 一 式 1 份 ; 报 名 表 纸 质 档 ( 附 件 2) 一 式 6 份 ( 注 : 其 中 一 份 需 要 推 荐 学 校 教 务 处 盖 章 ; 其 他 5 份 请 匿 名, 即 除 按 要 求 填 写 作 品 名 称 外, 学 生 信 息 和 指 导 老 师 推 荐 意 见 学 校 推 荐 意 见 处 空 白 ), 在 报 到 时 提 交 ( 注 : 所 有 提 交 的 纸 质 档 材 料 与 电 子 档 -10-
保 持 一 致 ) (3) 各 参 赛 队 报 到 时 向 组 委 会 提 交 参 赛 作 品 (4) 每 支 参 赛 队 每 人 缴 纳 赛 务 费 300 元, 每 件 作 品 另 缴 纳 报 名 费 100 元, 请 在 2016 年 4 月 26 日 前 汇 入 西 华 师 范 大 学 资 产 经 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账 户, 并 注 明 : 设 计 大 赛, 学 校 名 称, 参 赛 作 品 名 称 ( 比 如 : 设 计 大 赛, 巴 蜀 大 学, 水 韵 金 沙 ) 西 华 师 范 大 学 接 收 参 赛 费 银 行 账 户 信 息 开 户 行 : 农 行 南 充 市 西 华 师 范 大 学 支 行 户 名 : 西 华 师 范 大 学 资 产 经 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账 号 :434101040003099 开 户 地 址 : 四 川 省 南 充 市 顺 庆 区 师 大 路 1 号 大 赛 组 委 会 可 以 为 学 校 不 在 南 充 市 ( 及 市 郊 ) 的 参 赛 师 生 协 助 联 系 住 宿 参 赛 师 生 均 可 以 在 西 华 师 范 大 学 食 堂 就 餐, 费 用 包 含 在 参 赛 费 中 2. 省 级 赛 参 赛 作 品 现 场 比 赛 时 提 交, 各 参 赛 队 可 自 行 准 备 所 需 设 备 ( 如 笔 记 本 电 脑 ) 及 相 关 配 置, 用 于 作 品 展 示 与 说 明 3.2016 年 5 月 15 日 在 西 华 师 范 大 学 举 行 现 场 比 赛 4.2016 年 5 月 18 日 省 级 赛 组 委 会, 向 中 国 大 学 生 计 算 机 设 计 大 赛 组 织 委 员 会 提 交 直 推 入 围 决 赛 名 单 及 相 关 参 赛 信 息 省 级 组 委 会 专 家 对 每 件 入 围 作 品 提 出 改 进 意 见, 以 提 高 作 品 参 加 全 国 决 赛 的 质 量 和 水 平 十 二 赛 点 承 办 单 位 西 华 师 范 大 学 计 算 机 学 院 与 西 华 师 范 大 学 资 产 经 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联 合 承 办 -11-
十 三 其 他 注 意 事 项 1. 全 国 大 赛 决 赛 资 格 的 获 取 方 式 决 赛 时 间 决 赛 地 点 以 及 作 品 要 求 等 详 见 中 国 大 学 生 计 算 机 设 计 大 赛 官 网 (http://www.jsjds.org/) 2. 所 有 作 品 以 学 校 为 单 位 报 名 参 加 竞 赛, 各 校 务 必 把 参 赛 队 成 员 的 安 全 放 在 首 位, 由 参 赛 学 校 负 责 参 赛 队 成 员 的 安 全, 若 需 帮 助 可 与 省 赛 组 委 会 联 系 5 月 15 日 竞 赛 时, 每 校 参 赛 队 必 须 由 1 名 领 队 带 领 领 队 原 则 上 由 学 校 指 定 教 师 担 任, 可 由 指 导 教 师 ( 教 练 ) 兼 任, 学 生 不 得 担 任 领 队 一 职 请 各 高 校 根 据 中 国 大 学 生 计 算 机 设 计 大 赛 章 程 高 等 学 校 计 算 机 基 础 教 学 发 展 战 略 研 究 报 告 暨 计 算 机 基 础 课 程 教 学 基 本 要 求 高 等 学 校 文 科 类 专 业 大 学 计 算 机 教 学 要 求 及 大 赛 的 相 关 规 定 组 队 参 加, 对 指 导 教 师 的 工 作 量 及 组 队 参 赛 的 经 费 等 方 面 给 予 必 要 的 支 持 3 2016 年 中 国 大 学 生 计 算 机 设 计 大 赛 四 川 省 级 赛 西 华 师 范 大 学 赛 点 联 系 方 式 : 0817-2568363,13890861966( 胡 老 师 ) 4. 四 川 省 赛 最 新 通 知 请 参 见 网 址 http://jsj.cwnu.net.cn/html/xueshenggongzuo/zhongguodaxueshengc hengxushej/ 带 队 教 师 qq 群 :72938642 附 件 :2016 年 ( 第 9 届 ) 大 赛 作 品 内 容 分 类 -12-
-13-2016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