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eative Education Studies 创 新 教 育 研 究, 2013, 1, 13-17 http://dx.doi.org/10.12677/ces.2013.12003 Published Online November 2013 (http://www.hanspub.org/journal/ces.html) Explore about the Type of Payment of Free Normal Students Training Costs Songwen Jin, Yinhong Yao, Yuhan Zhang Class of Mathematics and Economics, School of Mathematics and Statistics, Central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Wuhan Email: jin502656898@qq.com Received: Jun. 17 th, 2013; revised: Jul. 1 st, 2013; accepted: Jul. 8 th, 2013 Copyright 2013 Songwen Jin et al. This is an open access article distributed under the Creative Commons Attribution License, which permits unrestricted use, distribution, and reproduction in any medium, provided the original work is properly cited. Abstract: The policy of free normal student has been the general concern of the society since it was launched in 2007. This article analyzes the role of free college students based on the economics positioning and the agreement of the free normal students, introduces the Alipay mode to analyze the type of payment of undergraduate free normal students cost, and puts forward three new types of payments. Finally, we combine with the type of payment of United States, Japan, Britain and France to make a deep analysis of the free normal student s payments and make some recommendations. Keywords: Free Normal Student; Training Costs; Alipay Mode; The Type of Payment 免 费 师 范 生 培 养 费 用 支 付 类 型 探 讨 金 松 文, 姚 银 红, 张 瑜 晗 华 中 师 范 大 学, 数 学 与 统 计 学 学 院, 数 学 与 经 济 学 实 验 班, 武 汉 Email: jin502656898@qq.com 收 稿 日 期 :2013 年 6 月 17 日 ; 修 回 日 期 :2013 年 7 月 1 日 ; 录 用 日 期 :2013 年 7 月 8 日 摘 要 : 自 2007 年 免 费 师 范 生 政 策 推 出 以 来, 已 得 到 社 会 的 广 大 关 注 本 文 基 于 免 费 师 范 生 的 经 济 学 定 位 和 免 费 师 范 生 协 议, 对 免 费 师 范 生 进 行 角 色 分 析 在 此 角 色 分 析 基 础 上 引 入 支 付 宝 模 式 对 免 费 师 范 生 本 科 培 养 费 用 的 支 付 类 型 进 行 分 析, 并 提 出 三 种 新 的 支 付 类 型, 最 后 结 合 美 日 英 法 等 国 的 支 付 类 型 对 我 国 的 现 有 支 付 类 型 分 析 及 提 出 相 应 建 议 关 键 词 : 免 费 师 范 生 ; 培 养 费 用 ; 支 付 宝 模 式 ; 支 付 类 型 1. 引 言 2007 年 免 费 师 范 生 政 策 的 出 台 引 起 国 内 众 多 学 者 的 广 泛 的 探 讨 国 内 对 现 有 的 招 生 培 养 退 出 激 励 就 业 等 机 制 已 有 很 多 的 研 究, 这 些 研 究 对 我 国 免 费 师 范 生 政 策 的 改 进 有 很 大 作 用 ; 但 笔 者 通 过 查 阅 相 关 文 献 发 现 : 对 于 免 费 师 范 生 的 培 养 费 用 支 付 问 题 研 究 很 少, 没 有 深 入 分 析 我 国 现 有 支 付 的 内 在 原 因 同 时 对 于 支 付 类 型 和 退 出 淘 汰 机 制 的 结 合 分 析 也 只 是 作 为 一 种 建 议, 没 有 对 我 国 相 应 的 配 套 相 关 的 行 政 效 率 等 进 行 分 析 本 文 就 该 问 题 进 行 较 为 细 致 深 入 地 分 析, 以 完 善 我 国 的 免 费 师 范 生 政 策 分 析 及 其 执 行 相 关 概 念 界 定 : 支 付 宝 模 式, 支 付 宝 简 单 来 说, 它 的 功 能 就 是 为 淘 宝 的 交 易 者 以 及 其 他 网 络 交 易 的 双 方 乃 至 线 下 交 易 者 提 供 代 收 代 付 的 中 介 服 务 和 第 三 方 担 保 本 文 的 支 付 宝 模 式 是 指 在 政 府 ( 或 者 国 家 ) 作 为 买 方, 免 费 师 范 生 作 为 卖 方, 双 方 交 易 标 的 物 是 卖 方 从 教 十 年 基 层 教 育 所 提 供 的 服 务 ; 至 于 第 三 方, 现 有 的 第 三 方 是 教 育 部 直 属 的 师 范 院 校 Open Access 13
2. 免 费 师 范 生 经 济 学 定 位 分 析 2.1. 免 费 师 范 生 定 位 分 析 的 意 义 对 免 费 师 范 生 的 经 济 学 定 位 分 析 是 根 据 成 本 - 收 益 对 等 原 则 分 析 的 基 础, 也 是 分 析 免 费 师 范 生 支 付 模 式 的 主 要 依 据 明 确 了 免 费 师 范 生 的 经 济 学 定 位 后, 才 能 根 据 其 相 应 的 定 位, 分 析 并 判 断 免 费 师 范 生 政 策 中 各 方 主 体 的 收 益 以 及 其 相 应 的 成 本, 进 而 可 以 根 据 其 收 益 成 本 结 合 成 本 收 益 对 等 原 则 进 行 分 析 具 体 支 付 类 型 的 合 理 性 如 果 免 费 师 范 生 不 再 是 免 费 师 范 生 则 相 应 也 可 根 据 这 种 定 位 分 析 判 断 收 益, 以 免 费 师 范 生 分 析 作 为 一 种 收 益 成 本 对 等 的 基 准 2.2. 基 于 教 育 的 性 质 的 定 位 分 析 大 学 教 育 属 于 准 公 共 物 品, 而 中 小 学 教 育 在 国 际 公 认 下 是 纯 公 共 物 品, 免 费 师 范 生 恰 好 处 于 中 间 过 程 即 : 国 家 需 要 免 费 师 范 生 去 中 小 学 教 书 育 人, 即 提 供 教 育 服 务, 而 免 费 师 范 生 是 由 国 家 教 育 部 六 所 部 属 师 范 院 校 进 行 培 养 的, 并 且 是 国 家 出 钱 2.3. 基 于 免 费 师 范 生 性 质 的 定 位 分 析 免 费 师 范 生 本 身 是 一 个 个 独 立 自 由 的 人, 他 们 和 国 家 签 订 的 师 范 生 协 议 中 规 定 的 必 须 从 事 中 小 学 教 育 事 业 十 年, 在 这 个 规 定 期 限 中, 国 家 得 支 付 工 资 等 相 关 福 利 来 维 持 所 以, 免 费 师 范 生 单 纯 物 品 意 义 上 的 经 济 学 定 位 是 : 国 家 为 了 提 供 中 小 学 教 育 这 类 公 共 物 品 由 教 育 部 六 所 部 属 师 范 院 校 直 接 生 产 的 产 品 但 是, 在 免 费 师 范 生 的 协 议 期 限 外, 免 费 师 范 生 的 收 益 归 于 个 人 收 益 还 是 国 家 收 益? 笔 者 认 为 应 该 归 于 地 方 政 府 收 益, 因 为, 一 旦 免 费 师 范 生 从 教 十 年 之 后, 他 们 的 社 会 关 系 已 经 形 成 并 且 相 对 稳 定, 再 进 行 转 移 对 他 们 而 言 是 不 利 的 所 以, 他 们 定 下 来 之 后 对 国 家 的 中 小 学 基 础 教 育 还 是 有 很 大 作 用 的, 国 家 的 收 益 性 还 是 比 较 大 的 总 而 言 之 : 可 以 将 免 费 师 范 生 从 经 济 学 角 度 定 位 为 政 府 用 于 提 供 基 础 教 育 而 购 买 的 劳 务 3. 支 付 类 型 分 析 3.1. 支 付 类 型 分 类 在 免 费 师 范 生 大 学 四 年 的 培 养 期 间, 两 免 一 补 的 支 付 的 对 象 是 免 费 师 范 生, 支 付 的 总 量 是 确 定 的, 即 四 年 的 学 杂 费 和 四 年 的 生 活 补 贴 ; 根 据 免 费 师 范 生 合 同, 教 育 部 直 属 师 范 院 校 在 中 间 承 接 双 方, 正 好 起 着 第 三 方 担 保 和 代 收 代 支 的 位 置 ; 同 时, 支 付 的 数 量 和 支 付 时 间 是 密 切 相 关 的, 所 以 本 文 支 付 类 型 是 按 照 支 付 主 体 和 支 付 时 间 两 个 标 准 进 行 分 类 按 照 支 付 主 体 分 类, 可 分 为 : 中 央 财 政 出 钱, 地 方 政 府 财 政 出 钱, 或 者 中 央 财 政 和 地 方 财 政 共 同 支 付, 录 用 的 学 校 出 钱, 免 费 师 范 生 自 己 出 钱, 录 用 师 范 生 的 学 校 和 师 范 生 共 同 出 钱 按 照 支 付 时 间 分 类 : 现 有 的 支 付 时 间, 补 助 是 一 月 一 补, 学 费 是 一 学 年 一 次, 简 言 之 就 是 在 校 支 付 ; 还 可 以 毕 业 后 签 订 工 作 协 议 后 支 付 所 以 总 体 上 的 分 类 共 有 十 二 种, 但 是, 实 际 上 分 析, 没 有 必 要 逐 条 的 比 较, 根 据 免 费 师 范 生 签 订 的 合 同, 可 以 分 为 以 下 四 种 : 1) 省 级 地 方 政 府 财 政 出 钱 ( 至 于 中 央 财 政 和 中 央 财 政 和 地 方 共 出, 可 以 将 这 个 视 为 中 央 和 地 方 的 财 政 之 间 的 转 移 支 付 ), 在 校 支 付 ; 2) 地 方 政 府 财 政 出 钱, 毕 业 签 订 就 业 协 议 后 支 付 ; 3) 免 费 师 范 生 自 己 出 钱, 在 校 支 付 所 需 费 用 ; 4) 免 费 师 范 生 出 钱, 毕 业 签 订 协 议 后 支 付 针 对 免 费 师 范 生 毕 业 后 的 培 养 费 用 的 支 付 情 形 ; 在 教 育 部 直 属 的 师 范 院 校 免 费 师 范 生 地 方 政 府 三 方 签 订 的 合 同 中, 教 育 部 直 属 的 师 范 院 校 有 效 管 理 免 费 师 范 生 时 间 也 只 是 在 校 的 四 年 培 养 期 间 ; 在 期 间 之 外 实 际 上 已 经 将 免 费 师 范 生 的 管 理 权 转 移 给 了 免 费 师 范 生 录 用 的 学 校 实 际 上 给 了 地 方 政 府, 如 果 免 费 师 范 生 在 签 订 就 业 协 议 后 由 于 实 在 不 适 合 或 者 发 现 更 好 的 就 业 机 会 再 违 约, 此 时, 教 育 部 直 属 的 师 范 院 校 还 作 为 第 三 方 显 然 是 不 符 合 实 际 的, 不 具 有 操 作 性, 同 时 地 方 学 校 是 地 方 政 府 的 一 个 附 属 的 事 业 单 位, 地 方 政 府 在 自 己 管 辖 的 地 方 学 校 有 很 强 的 行 政 作 用, 可 以 直 接 对 免 费 师 范 生 的 违 约 行 为 进 行 违 约 惩 罚, 追 究 其 违 约 责 任 因 此, 只 需 要 研 究 免 费 师 范 生 本 科 在 校 的 培 养 费 用 支 付 类 型 ( 本 文 只 针 对 一 般 的 免 费 师 范 生, 可 以 在 正 常 时 间 内 完 成 学 业 ; 至 于 不 能 正 常 毕 业 的, 在 协 议 中 已 有 规 定 [1] ) 14 Open Access
3.2. 支 付 类 型 具 体 形 式 分 析 1) 第 一 种 支 付 类 型 ( 现 行 的 支 付 类 型 ): 省 级 地 方 政 府 财 政 出 钱, 同 时 在 校 支 付, 而 教 育 部 直 属 的 师 范 院 校 作 为 第 三 方 具 体 来 讲, 省 级 地 方 政 府 作 为 买 方, 免 费 师 范 生 作 为 卖 方, 交 易 标 的 是 免 费 师 范 生 毕 业 后 从 事 基 层 教 育 工 作 所 提 供 的 服 务, 交 易 金 额 是 两 免 一 补, 交 易 中 介 担 保 第 三 方 是 教 育 部 直 属 的 实 施 免 费 师 范 生 教 育 的 师 范 院 校 具 体 操 作 如 下, 师 范 院 校 为 省 级 地 方 政 府 对 免 费 师 范 生 的 两 免 一 补 进 行 代 支, 同 时, 师 范 院 校 对 省 级 政 府 对 免 费 师 范 生 的 反 馈 进 行 对 免 费 师 范 生 的 支 付 调 节 如 果 违 约 的 话, 可 以 通 过 师 范 院 校 对 免 费 师 范 生 进 行 违 约 赔 偿 的 追 讨 2) 第 二 种 支 付 类 型 : 省 级 地 方 政 府 财 政 出 钱, 同 时, 在 免 费 师 范 生 毕 业 签 订 就 业 协 议 后 再 支 付, 同 样 也 是 教 育 部 直 属 的 师 范 院 校 作 为 第 三 方 具 体 来 讲 和 第 一 种 类 似, 只 是 支 付 时 间 不 同 具 体 操 作 如 下, 师 范 院 校 为 省 级 政 府 对 免 费 师 范 生 进 行 两 免 一 补 代 支 时, 师 范 院 校 先 与 免 费 师 范 生 签 订 贷 款 合 同, 合 同 金 额 数 目 即 为 两 免 一 补, 然 后, 在 免 费 师 范 生 毕 业 签 订 就 业 协 议, 履 行 合 约 之 后, 由 省 级 政 府 为 免 费 师 范 生 向 师 范 院 校 偿 还 贷 款 3) 第 三 种 支 付 类 型 : 免 费 师 范 生 出 钱, 同 时 在 校 支 付, 教 育 部 直 属 的 师 范 院 校 作 为 第 三 方 具 体 来 讲, 在 免 费 师 范 生 实 施 政 策 允 许 的 条 件 下, 也 即 在 二 次 选 择 后, 免 费 师 范 生 在 大 学 学 习 生 活 的 两 年 内 选 择 退 出 免 费 师 范 生 行 列, 然 后, 在 校 期 间 对 已 享 受 的 补 助 和 剩 余 的 学 习 时 间 内 学 杂 费 和 生 活 费 进 行 支 付 具 体 操 作 如 下, 在 政 策 允 许 的 条 件 下, 免 费 师 范 生 和 省 级 地 方 政 府 取 消 了 他 们 之 间 的 合 同, 省 级 地 方 政 府 相 应 师 范 院 校 也 取 消 了 免 费 师 范 生 委 托 培 养 合 同, 而 且, 免 费 师 范 生 和 师 范 院 校 签 订 新 的 合 同 与 此, 相 应 结 果 是 免 费 师 范 生 要 负 担 违 约 责 任, 赔 偿 相 应 已 得 的 补 助 金 额 以 及 相 应 利 息 损 失 同 时, 向 学 校 支 付 后 续 教 育 费 用 4) 第 四 种 支 付 类 型 : 免 费 师 范 生 出 钱, 毕 业 后 签 订 就 业 协 议 支 付, 教 育 部 直 属 的 师 范 院 校 作 为 第 三 方 在 现 行 政 策 下, 也 即 免 费 师 范 生 违 约 了, 我 们 假 定 学 生 具 有 自 主 选 择 就 业 的 权 利 具 体 来 讲, 即 免 费 师 范 生 毕 业 后 并 没 有 像 省 级 地 方 政 府 和 免 费 师 范 生 签 订 的 协 议 那 样 回 到 所 在 生 源 地 从 事 教 育 工 作, 而 是, 选 择 到 其 它 省 份 就 业 ; 然 后, 对 于 省 级 政 府 的 损 失, 免 费 师 范 生 也 要 做 出 相 应 的 赔 偿 具 体 操 作 如 下, 在 对 免 费 师 范 生 进 行 补 助 时, 以 贷 款 的 形 式 发 放 由 师 范 院 校 和 免 费 师 范 生 签 订 贷 款 协 议, 师 范 院 校 作 为 第 三 方 可 以 通 过 自 己 的 权 力 代 替 省 级 政 府 对 免 费 师 范 生 提 出 违 约 责 任 的 赔 偿, 只 要 免 费 师 范 生 赔 偿 即 可 实 现 自 主 择 业 3.3. 各 种 支 付 类 型 比 较 分 析 1) 第 一 种 支 付 类 型, 主 要 优 点 有 : 首 先, 能 够 充 分 体 现 国 家 对 免 费 师 范 生 的 信 任, 能 够 很 好 地 给 那 些 家 庭 经 济 困 难 的 免 费 师 范 生 解 决 暂 时 的 经 济 困 难, 同 时 还 可 以 结 合 就 业 后 的 保 障 使 得 免 费 师 范 生 安 心 学 习 主 要 缺 点 有 : 由 于 家 庭 经 济 困 难 的 免 费 师 范 生 主 要 因 为 解 决 暂 时 的 经 济 困 难, 可 能 会 使 得 有 些 免 费 师 范 生 像 进 了 保 险 箱, 学 习 有 些 懈 怠 [2] ; 同 时, 在 面 对 违 约 的 情 形 是, 违 约 费 用 的 追 缴 以 及 违 约 处 理 主 要 通 过 依 靠 地 方 政 府 和 直 属 师 范 院 校 的 行 政 作 用 来 完 成 这 样 将 不 利 于 我 国 法 治 化, 而 且 没 有 充 分 体 现 免 费 师 范 生 独 立 民 事 主 体 的 地 位 2) 第 二 种 支 付 类 型, 主 要 优 点 : 可 以 给 予 那 些 学 习 动 力 不 足 的 免 费 师 范 生 一 定 的 压 力, 同 时, 对 那 些 有 志 从 事 教 育 工 作 的 免 费 师 范 生 是 没 有 什 么 影 响 如 果 结 合 淘 汰 机 制, 那 么, 这 样 会 使 得 免 费 师 范 生 的 学 习 动 力 有 较 大 的 提 高 这 样 也 可 以 充 分 体 现 免 费 师 范 生 的 独 立 民 事 主 体 地 位 主 要 缺 点 : 如 果 没 有 实 施 淘 汰 机 制, 那 么, 本 质 上 和 第 一 种 方 式 一 样 没 有 什 么 区 别 ; 同 时, 如 果 没 有 较 好 的 退 出 机 制, 会 迫 使 那 些 经 济 困 难 的 且 不 适 合 从 教 的 免 费 师 范 生 不 能 退 出 3) 第 三 种 支 付 类 型, 主 要 优 点 : 充 分 体 现 了 免 费 师 范 生 的 自 主 选 择 权, 可 以 使 得 那 些 对 免 费 师 范 生 政 策 有 误 解, 不 适 合 教 书 育 人 的 部 分 免 费 师 范 生 退 出 免 费 师 范 生 群 体, 使 得 免 费 师 范 生 的 素 质 有 较 大 的 提 高, 剩 下 的 免 费 师 范 生 群 体 的 教 育 事 业 认 同 感 提 高 主 要 缺 点 : 对 地 方 政 府 而 言, 要 相 应 的 调 整 免 费 师 范 生 就 业 保 障 的 安 排 ; 对 直 属 师 范 院 校 而 言, 对 免 费 师 范 生 和 非 师 范 生 的 一 些 教 学 以 及 补 助 费 用 发 放 事 宜 等 均 要 做 相 应 的 调 整 ; 如 果 某 一 届 出 现 的 退 出 或 者 进 入 的 数 目 较 多 时, 人 数 波 动 较 大 时, 对 上 面 两 个 行 政 主 体 的 运 行 会 有 较 大 的 挑 战, 可 能 带 来 较 大 的 变 动, Open Access 15
从 而 引 起 不 便 4) 第 四 种 支 付 类 型, 主 要 优 点 : 进 一 步 体 现 了 免 费 师 范 生 自 主 择 业 的 权 利, 同 时, 对 那 些 有 机 会 到 发 达 城 市 从 事 较 高 收 入 的 家 庭 困 难 的 免 费 师 范 生 而 言, 他 们 可 以 通 过 自 己 的 努 力 来 改 变 自 己 以 及 家 庭 的 经 济 状 况, 有 利 于 这 群 人 体 的 个 人 和 家 庭 发 展, 也 可 以 充 分 调 动 免 费 师 范 生 的 学 习 动 力 另 一 方 面, 可 以 进 一 步 纯 化 免 费 师 范 生 从 教 群 体 ; 同 时 可 以 更 好 地 和 淘 汰 机 制 结 合, 在 毕 业 时 可 以 再 次 淘 汰 主 要 缺 点 : 一 方 面, 使 得 那 些 家 庭 困 难 的 免 费 师 范 生 的 暂 时 经 济 负 担 加 重 ; 另 一 方 面, 对 地 方 政 府 的 调 节 能 力 有 更 大 的 挑 战 3.4. 国 外 的 教 师 教 育 资 助 支 付 类 型 分 析 为 了 更 好 的 了 解 支 付 类 型 的 发 展, 本 文 对 美 国 日 本 法 国 等 国 家 的 教 师 教 育 资 助 形 式 进 行 探 讨, 并 分 析 其 对 我 国 的 免 费 师 范 生 本 科 培 养 费 用 支 付 类 型 的 制 定 的 意 义 1) 美 国 的 TEACH 资 助 项 目,2007 年, 美 国 国 会 两 院 通 过 共 同 决 议 案 制 定 了 College Cost Reduction and Access Act of 2007 法 案 中 提 到 如 果 受 资 助 这 由 于 某 些 原 因 不 能 完 成 协 议 规 定 的 内 容, 或 者 受 资 助 者 不 能 保 持 其 学 业 成 绩 达 标, 其 所 获 教 师 教 育 资 助 则 按 协 议 规 定 转 为 斯 坦 福 联 邦 直 接 贷 款 [3] 显 然 这 种 资 助 支 付 类 型 属 于 结 合 了 淘 汰 和 退 出 机 制 的 第 四 种 支 付 类 型 同 时, 这 种 支 付 类 型 是 一 种 非 定 向 化 的 就 业, 它 对 接 受 协 议 的 本 科 生 的 要 求 也 是 强 制 性 的 要 求 必 须 服 从 政 府 的 指 导 到 师 资 缺 乏 的 地 区 同 时, 美 国 每 年 会 将 缺 乏 师 资 的 地 区 和 紧 缺 专 业 公 布 来 引 导 学 生 申 请 资 助 这 些 和 我 国 的 按 需 求 招 生 鼓 励 中 西 部 农 村 教 育 回 生 源 地 双 向 选 择 类 似 2) 日 本 的 育 英 奖 学 制 度 中 规 定, 对 高 等 专 门 学 校 大 学 研 究 生 院 毕 业 后 一 年 内 就 职 于 教 育 或 研 究 部 门, 并 且 工 作 5 年 以 上 时 可 以 对 其 部 分 或 者 全 部 免 除 返 还 贷 款 义 务 [4] 当 然 这 里 的 范 围 是 针 对 全 部 大 学 中 的 家 庭 困 难 者 同 时 这 里 也 比 我 国 的 免 费 师 范 生 范 围 广, 包 括 研 究 部 门 这 种 类 型 也 可 以 纳 入 第 二 种 支 付 类 型, 是 采 用 主 动 退 出 进 入 机 制 的 第 二 种 类 型 同 时 范 围 也 是 非 定 向 的, 不 同 于 我 国 专 门 的 免 费 师 范 生 政 策 3) 英 国 的 TDA 资 助 方 式,TDA 资 助 方 式 是 一 种 比 较 灵 活 的 资 助 方 式, 以 先 贷 款 为 主 线, 兼 有 生 活 补 助 金 助 学 金 黄 金 问 候 基 金 等 多 种 资 助 方 式, 同 时 根 据 师 范 生 的 课 程 成 绩 专 业 家 庭 收 入 工 作 地 点 来 进 行 差 异 化 资 助 同 时 和 我 国 类 似, 英 国 教 师 的 地 位 和 待 遇 不 高 [5] 师 范 生 毕 业 后 还 贷 则 是 根 据 其 收 入 来 的 [5] 这 可 以 归 于 结 合 第 二 种 和 第 四 种 类 型 的 支 付, 对 于 那 些 到 中 西 部 从 教 者, 则 由 政 府 支 付 ; 到 东 部 沿 海 从 教 者, 则 由 个 人 自 付 4) 法 国 的 师 范 教 育 资 助 是 通 过 设 置 专 门 的 教 育 津 贴 来 完 成 的 为 读 完 大 学 三 年 级 准 备 从 事 中 小 学 教 师 教 育 者 每 人 每 年 提 供 7 万 法 郎 的 教 育 津 贴 [6] 这 里 可 以 归 于 上 述 第 二 种 类 型 而 且 法 国 也 是 采 取 的 定 向 型 师 范 教 育 体 制 总 结, 在 借 鉴 国 外 的 经 验 和 做 法 时, 要 注 意 我 国 和 国 外 的 差 异, 尤 其 是 行 政 方 面 以 及 国 外 的 一 些 和 支 付 类 型 相 结 合 的 其 它 措 施, 不 能 仅 限 于 支 付 类 型 本 身, 要 结 合 我 国 的 相 应 的 结 合 机 制 上 述 国 外 的 教 师 教 育 资 助 支 付 类 型 基 本 上 都 是 通 过 先 贷 款, 然 后 根 据 师 范 生 的 情 况, 在 毕 业 时 给 与 资 助, 确 定 由 政 府 支 付 还 是 个 人 支 付 同 时, 国 外 的 结 合 机 制 基 本 上 都 有 退 出 机 制, 法 国 采 用 的 是 中 间 进 入 退 出 制, 其 它 国 家 主 要 是 毕 业 退 出 和 进 入, 基 本 上 采 用 第 二 种 和 第 四 种 相 结 合 的 支 付 方 式 同 时, 上 述 情 形 中, 尽 管 美 国 采 取 的 非 定 向 的 制 度 以 及 结 合 了 退 出 制, 与 我 国 的 定 向 制 不 同, 其 它 方 面 类 似, 同 时 结 合 我 国 的 现 有 的 情 形, 应 逐 步 推 行 先 贷 款 后 根 据 免 费 师 范 生 的 情 况 和 选 择 支 付, 可 以 先 采 用 第 二 种 支 付 类 型 4. 结 论 通 过 几 种 支 付 类 型 的 比 较 分 析 发 现, 现 有 的 支 付 类 型 是 和 现 有 的 直 属 师 范 院 校 和 地 方 的 行 政 能 力 以 及 国 家 的 基 础 教 育 发 展 战 略 是 大 致 一 致 的 ; 同 时 与 我 国 的 信 用 体 系 的 完 备 程 度 也 密 切 相 关, 针 对 我 国 免 费 师 范 生 违 约 产 生 的 费 用 赔 偿 追 讨 的 问 题, 我 国 采 用 了 与 我 国 的 现 状 相 适 合 的 手 段 直 接 利 用 政 府 和 师 范 院 校 的 行 政 权 力 来 进 行 违 约 金 追 讨 同 时, 在 现 有 的 免 费 师 范 生 的 退 出 机 制 下, 实 际 已 经 从 第 一 种 支 付 类 型 逐 渐 向 第 二 和 第 三 种 支 付 类 型 转 变 5. 建 议 在 现 行 条 件 下, 已 经 开 始 实 施 免 费 师 范 生 和 非 师 16 Open Access
范 生 在 免 费 师 范 生 和 非 师 范 生 之 间 可 以 进 行 二 次 选 择 的 政 策, 那 么, 采 用 第 二 三 种 结 合 支 付 类 型 是 相 适 应 的 同 时, 开 始 实 施 相 应 的 淘 汰 机 制, 对 政 府 的 行 政 能 力 有 一 定 的 挑 战, 笔 者 建 议 : 在 现 有 的 地 方 政 府 行 政 能 力 下, 一 方 面 加 强 地 方 政 府 在 免 费 师 范 生 就 业 保 障 方 面 的 行 政 调 节 能 力, 由 于 我 国 的 贷 款 诚 信 体 系 还 不 够 完 善, 对 于 免 费 师 范 生 中 被 淘 汰 者 以 及 自 主 选 择 退 出 者 产 生 的 补 偿 费 用 的 追 讨, 可 以 借 鉴 英 国 的 经 验, 依 靠 政 府 的 行 政 权 力, 通 过 与 社 会 保 障 体 系 以 及 就 业 学 校 的 相 关 协 助 来 实 现 [7] 另 一 方 面, 通 过 其 它 途 径 来 保 证 免 费 师 范 生 的 质 量, 比 如 二 次 选 择 和 淘 汰 机 制 对 直 属 师 范 院 校 而 言, 应 该 在 招 生 环 节 加 强 对 各 地 的 免 费 师 范 生 的 具 体 实 施 措 施 的 公 布 于 宣 传, 以 免 在 报 考 时 误 报, 进 而 导 致 二 次 选 择 时 波 动 较 大 ; 同 时, 加 强 免 费 师 范 生 对 教 师 职 业 认 同 感 的 教 育, 根 据 调 查 表 明 教 师 职 业 认 同 感 较 强 的 免 费 师 范 生 退 出 免 费 师 范 生 群 体 的 概 率 也 比 较 小 [8] 参 考 文 献 (References) [1] 师 范 生 免 费 教 育 协 议 书. [2] 袁 广 林, 袁 鑫 (2011) 我 国 公 费 师 范 教 育 制 度 的 弊 端 与 完 善. 黑 龙 江 高 教 研 究, 2, 8-10. [3] 贺 红 风, 周 琴, 魏 登 尖 (2011) 美 国 教 师 教 育 资 助 项 目 及 其 对 我 国 免 费 师 范 生 教 育 的 启 示. 上 海 教 育 科 研, 10, 32-35. [4] 日 本 育 英 奖 学 制 度. 调 研 报 告, 教 育 部 外 事 司 综 合 处 据 驻 日 本 使 馆 教 育 处. [5] 李 先 军 (2011) 英 国 教 师 职 前 培 养 资 助 政 策 的 演 变 及 其 启 示. 外 国 教 育 研 究, 4, 11-15. [6] 沈 曦 (2007) 国 外 师 范 教 育 收 费 制 度 及 其 对 我 国 的 启 示. 湖 北 大 学 学 报 ( 哲 学 社 会 科 学 版 ), 3, 45-47. [7] 张 民 选 (2007) 英 国 大 学 生 资 助 政 策 的 演 进 与 启 示. 比 较 教 育 研 究, 5, 1-6. [8] 曾 丽 红 (2010) 免 费 师 范 生 职 业 认 同 现 状 调 查 与 对 策 建 议. 硕 士 论 文, 西 南 大 学, 重 庆. Open Access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