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设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项 目 名 称 北 京 爱 康 国 宾 万 之 寿 门 诊 部 有 限 公 司 建 设 单 位 北 京 爱 康 在 线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刘 华 联 系 人 王 悦 峂 通 讯 地 址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西 三 环 中 路 19 号 国 宜 广 场 三 层 东 侧 及 一 层 大 厅 联 系 电 话 18001207661 传 真 邮 政 编 码 100036 建 设 地 点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西 三 环 中 路 19 号 国 宜 广 场 三 层 东 侧 及 一 层 大 厅 立 项 审 批 部 门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卫 生 局 批 准 文 号 海 卫 医 设 字 [2013] 第 35 号 建 设 性 质 新 建 改 扩 建 技 改 行 业 类 别 及 代 码 门 诊 部 ( 所 ) Q8330 占 地 面 积 ( 平 方 米 ) 3000 绿 化 面 积 ( 平 方 米 ) 总 投 资 ( 万 元 ) 1000 其 中 : 环 保 投 资 ( 万 元 ) 6 环 保 投 资 占 总 投 资 比 例 6.0 % 评 价 经 费 ( 万 元 ) 0.8 预 期 投 产 日 期 2014 年 02 月 - 1 -
工 程 内 容 及 规 模 : 一 项 目 由 来 及 编 制 依 据 1. 项 目 由 来 为 了 业 务 发 展 需 要, 北 京 爱 康 在 线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及 上 海 爱 康 国 宾 健 康 体 检 管 理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共 同 投 资 1000 万 元 人 民 币, 租 用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西 三 环 中 路 19 号 国 宜 广 场 三 层 东 侧 及 一 层 大 厅 作 为 经 营 场 所 ( 建 筑 面 积 3200m 2 ), 开 设 面 向 社 会 的 医 疗 体 检 服 务, 现 拟 申 报 环 保 审 批 手 续 项 目 设 立 科 目 包 括 : 内 科 / 外 科 / 妇 产 科 ; 妇 科 专 业 / 眼 科 / 耳 鼻 咽 喉 科 / 口 腔 科 / 医 学 检 验 科 ; 临 床 体 液 血 液 专 业 ; 临 床 化 学 检 验 专 业 / 医 学 影 像 科 ;X 线 诊 断 专 业 ; 超 声 诊 断 专 业 ; 心 电 诊 断 专 业 ; 脑 电 及 脑 血 流 图 诊 断 专 业 本 次 环 评 不 含 X 线 等 辐 射 类 内 容, 建 设 单 位 对 辐 射 类 建 设 项 目 应 另 行 办 理 相 关 环 保 审 批 手 续 项 目 所 在 建 筑 又 名 国 宜 广 场, 现 入 驻 苏 宁 电 器 以 及 各 类 服 装 小 商 品 商 铺 房 屋 产 权 归 中 国 人 名 解 放 军 海 军 北 京 房 地 产 管 理 处 所 有, 项 目 使 用 所 在 建 筑 1 层 3 层 东 侧 区 域, 总 建 筑 面 积 3200m 2 项 目 用 房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2. 编 制 依 据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 国 务 院 第 253 号 令 ) 等 相 关 规 定, 本 项 目 应 进 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依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分 类 管 理 名 录 ( 环 境 保 护 部 令 第 2 号 ) 的 规 定, 拟 建 项 目 属 V 社 会 事 业 与 服 务 业 类 中 的 专 科 防 治 所 ( 站 ), 环 评 报 告 类 别 为 编 制 报 告 表 受 建 设 单 位 的 委 托, 北 京 绿 方 舟 科 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承 担 了 北 京 爱 康 国 宾 万 之 寿 门 诊 部 有 限 公 司 建 设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编 制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并 由 建 设 单 位 报 送 海 淀 区 环 境 保 护 局 审 批 二 项 目 概 况 1. 建 设 内 容 北 京 爱 康 国 宾 万 之 寿 门 诊 部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总 投 资 1000 万 元, 营 业 后 经 营 医 疗 体 检 服 务, 内 容 主 要 包 括 预 防 保 健 科 内 科 外 科 妇 产 科 妇 科 专 业 眼 科 耳 鼻 咽 喉 科 口 腔 科 口 腔 预 防 保 健 专 业 医 学 检 验 科 临 床 体 液 血 液 专 业 临 床 化 学 检 验 专 业 医 学 影 像 科 X 射 线 诊 断 专 业 超 声 诊 断 专 业 心 电 诊 断 专 业 脑 电 及 脑 血 流 图 诊 断 专 业 - 2 -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数 据, 项 目 运 营 后 员 工 60 人, 日 接 待 量 250 人, 年 经 营 365d/a, 日 营 业 时 间 8:00-15:00 项 目 食 堂 仅 为 体 检 顾 客 提 供 简 易 早 餐, 为 外 购 的 定 型 包 装 食 品, 如 面 包 袋 装 奶 等 本 项 目 内 没 有 食 品 加 工 环 节, 员 工 午 餐 由 外 卖 提 供 2. 地 理 位 置 周 边 关 系 及 经 营 场 所 平 面 布 置 (1) 地 理 位 置 项 目 建 设 地 点 位 于 海 淀 区 西 三 环 新 兴 桥 西 南 侧, 地 处 海 淀 区 东 部, 地 理 坐 标 为 北 纬 39 54 15.96 东 经 116 18 10.37 地 理 位 置 见 图 1 所 示 (2) 周 边 环 境 图 1 建 设 项 目 地 理 位 置 图 北 京 爱 康 国 宾 万 之 寿 门 诊 部 有 限 公 司 位 于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西 三 环 中 路 19 号 国 宜 广 场 三 层 东 侧 及 一 层 大 厅 本 项 目 经 营 场 所 东 侧 紧 邻 待 租 商 业 店 铺 ; 南 侧 为 建 筑 外 墙, 向 南 10m 外 为 海 军 大 院 内 办 公 楼 ; 项 目 西 侧 紧 邻 入 驻 国 宜 广 场 的 其 他 商 业 单 位 ; 北 侧 6m 处 为 三 环 路 辅 路 项 目 一 层 仅 用 于 通 道 和 接 待 厅, 周 围 为 入 驻 国 宜 广 场 的 商 业 卖 场 等 项 目 周 边 环 境 见 图 2 所 示 - 3 -
(3) 平 面 布 置 图 2: 建 设 项 目 周 围 环 境 图 项 目 租 用 所 在 建 筑 三 层 东 侧 及 一 层 大 厅, 总 建 筑 面 积 3200m 2, 其 中 : 1 层 用 于 通 道 及 接 待 厅 ; 3 层 用 于 体 检 区 ( 内 科 室 外 科 室 妇 产 科 室 眼 科 室 等 ) 辅 助 区 ( 采 血 室 TCD 多 普 勒 检 测 室 便 尿 室 心 电 图 室 ) 服 务 区 ( 食 堂 ( 仅 提 供 易 于 加 热 类 早 餐 食 品, 均 为 外 购 的 定 型 包 装 食 品 ) 卫 生 间 候 诊 大 厅 等 ) 设 备 间 (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间 医 疗 垃 圾 存 放 间 ) 办 公 及 其 他 功 能 区 ( 接 待 室 办 公 室 库 房 等 ) 项 目 内 部 布 置 详 见 图 3 图 3: 建 设 项 目 平 面 布 置 图 - 4 -
三 项 目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项 目 运 营 期 间 使 用 的 设 备 主 要 为 彩 超 心 电 图 机 骨 密 度 仪 动 脉 硬 化 检 测 仪 检 查 仪 血 沉 仪 等, 另 配 套 的 污 水 处 理 等 环 保 设 备 项 目 主 要 设 备 详 见 表 1 所 示 表 1 运 营 期 间 项 目 主 要 设 备 一 览 表 序 号 名 称 型 号 数 量 1 彩 超 GE-P5/HD6 6 2 心 电 图 机 北 京 福 田 8322 5 3 经 颅 多 普 勒 瑞 华 RH3200 2 4 骨 密 度 仪 圣 鸿 SGY-II 1 5 肺 功 能 仪 CHEST HI-101 2 6 动 脉 硬 化 检 测 仪 VASERA VS-1000 1 7 耳 鼻 喉 检 查 椅 北 京 富 丽 Ⅱ 4 8 裂 隙 灯 显 微 镜 苏 州 六 六 YZ5E 3 9 全 自 动 非 接 触 眼 压 计 韩 国 海 威 驰 HNT-7000 3 10 检 眼 镜 YE6H 3 11 眼 底 照 相 机 佳 能 -CR-2 1 12 妇 科 检 查 床 JHC-06B 3 13 混 摇 仪 1 14 血 沉 仪 赛 科 希 德 1 15 血 流 变 ZL96000C 1 16 血 球 分 析 仪 K-4500 希 森 美 康 1 17 离 心 机 (LD5-10B)88 孔 北 京 京 力 2 18 尿 液 分 析 仪 华 昇 源 1 19 显 微 镜 强 胜 JH-7003 4 20 人 体 成 份 及 身 高 体 重 仪 韩 国 杰 化 2 21 身 高 体 重 仪 深 圳 双 佳 SK-Ⅱ 3 22 牙 椅 SINOL S2305 7 23 胸 透 机 万 东 F113-2E 1 24 DR 机 GE 575 2 25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MBR 工 艺 + 臭 氧 消 毒 1 套 项 目 影 像 科 胸 透 等 涉 及 使 用 放 射 性 设 备 的 不 在 本 报 告 评 价 范 围 内, 建 设 单 位 应 另 行 申 报 环 保 手 续 四 原 辅 材 料 及 能 源 1. 原 辅 材 料 项 目 运 营 过 程 中 使 用 的 原 辅 材 料 主 要 为 医 用 棉 一 次 性 器 具 碘 酒 医 用 酒 精 体 检 用 器 械 盒 等 - 5 -
原 辅 材 料 名 称 及 年 用 量 相 见 表 2 所 示 表 2 项 目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一 览 表 序 号 名 称 规 格 年 使 用 数 量 1 医 用 脱 脂 棉 2kg/ 包 200 包 2 一 次 性 真 空 器 械 盒 200 个 / 箱 500 箱 3 一 次 性 注 射 器 100000 支 4 其 他 一 次 性 器 具 100000 套 5 碘 酒 500mL/ 瓶 200 瓶 6 医 用 酒 精 500mL/ 瓶 400 瓶 2. 能 源 及 水 消 耗 本 项 目 营 运 过 程 中 电 能 及 水 消 耗 见 表 3 所 示 表 3 运 营 期 间 项 目 能 源 及 水 用 量 一 览 表 序 号 项 目 单 位 使 用 量 1 电 万 kw h/a 10 2 水 m 3 /a 1351 五 公 用 工 程 1. 给 水 北 京 爱 康 国 宾 万 之 寿 门 诊 部 有 限 公 司 用 水 为 医 疗 用 水 ( 化 验 环 节 非 一 次 性 器 具 清 洗 水 ) 及 员 工 顾 客 生 活 用 水 ( 日 常 饮 用 水 卫 生 间 冲 厕 及 洗 衣, 以 及 其 他 清 洁 水 ), 总 用 水 量 1351m 3 /a 项 目 用 水 由 自 来 水 厂 供 给 2. 排 水 项 目 所 在 地 具 有 完 善 的 市 政 排 水 条 件, 项 目 排 水 主 要 来 自 医 疗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年 总 排 水 量 为 1215m 3 /a, 医 疗 废 水 经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达 标 后, 与 生 活 污 水 一 同 进 入 化 粪 池 消 解 后, 经 市 政 管 道 排 入 小 红 门 污 水 处 理 厂 3. 电 力 本 项 目 预 计 年 耗 电 量 约 10 万 kw h/a, 用 电 由 当 地 的 电 网 提 供 4. 采 暖 制 冷 项 目 夏 季 制 冷 冬 季 采 暖 由 所 在 商 业 楼 物 业 空 调 系 统 提 供 项 目 经 营 场 所 内 不 单 独 设 燃 煤 燃 油 燃 气 等 设 施 六 环 保 投 资 北 京 爱 康 国 宾 万 之 寿 门 诊 部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1000 万 元 人 民 币, 其 中 环 保 投 资 6 万 元, 占 总 投 资 的 6.0%, 用 于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购 买 安 装 及 调 试 医 疗 垃 圾 处 理 等 - 6 -
七 产 业 政 策 符 合 性 分 析 本 项 目 属 于 卫 生 行 业, 根 据 国 家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 修 正 ) (2013 年 5 月 1 日 实 施 ), 拟 建 项 目 属 于 ( 三 十 六 项 教 育 文 化 卫 生 体 育 服 务 业 中 第 29 小 项, 医 疗 卫 生 服 务 设 施 建 设 ), 属 于 鼓 励 类 产 业 另 外, 根 据 北 京 市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07 年 本 ), 本 项 目 属 于 鼓 励 类 产 业 ( 第 二 十 五 项 ~ 其 他 服 务 业 中 第 13 小 项 ~ 基 本 医 疗 计 划 生 育 预 防 保 健 服 务 设 施 建 设 和 运 营 ), 因 此 本 项 目 符 合 各 级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的 有 关 规 定 与 本 项 目 有 关 的 原 有 污 染 情 况 及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 北 京 爱 康 国 宾 万 之 寿 门 诊 部 有 限 公 司 所 用 房 屋 原 空 置, 故 不 存 在 原 有 污 染 情 况 项 目 所 在 地 绿 化 程 度 较 高, 环 境 良 好, 不 存 在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 7 -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自 然 环 境 社 会 环 境 简 况 自 然 环 境 简 况 ( 地 形 地 貌 地 质 气 候 气 象 水 文 植 被 生 物 多 样 性 等 ): 一 地 理 位 置 海 淀 区 位 于 北 京 市 区 西 北 部, 地 理 位 置 北 纬 39 53'~40 09', 东 经 116 03 ~116 23 ; 东 与 西 城 朝 阳 区 相 邻, 南 与 西 城 丰 台 区 毗 连, 西 与 石 景 山 门 头 沟 区 交 界, 北 与 昌 平 区 接 壤 全 区 总 面 积 430.77km 2, 南 北 长 约 30km, 东 西 最 宽 处 29km 北 京 爱 康 国 宾 万 之 寿 门 诊 部 有 限 公 司 位 于 海 淀 区 西 三 环 公 主 坟 桥 西 南 侧, 地 处 海 淀 区 东 部, 地 理 坐 标 为 北 纬 39 54 15.96 东 经 116 18 10.37 二 地 形 地 貌 海 淀 区 地 处 华 北 平 原 的 北 部 边 缘 地 带, 系 古 代 永 定 河 冲 积 的 一 部 分 地 势 西 高 东 低, 西 部 为 海 拔 100m 以 上 的 山 地, 面 积 约 为 66 km 2, 占 总 面 积 的 15% 左 右 ; 东 部 和 南 部 为 海 拔 50m 左 右 的 平 原, 面 积 约 360 km 2, 占 总 面 积 的 85% 左 右 区 内 最 高 峰 为 阳 台 山 妙 高 峰, 海 拔 1278m; 最 低 处 为 清 河 镇 东 的 黑 泉 村, 海 拔 35m 左 右 西 部 山 区 统 称 西 山, 属 太 行 山 余 脉, 有 大 小 山 峰 60 余 座 三 气 候 气 象 海 淀 区 气 候 属 温 带 湿 润 季 风 气 候 区, 冬 季 寒 冷 干 燥, 盛 行 西 北 风, 夏 季 高 温 多 雨, 盛 行 东 南 风 年 均 气 温 12.3,1 月 份 平 均 气 温 -3.7, 极 端 最 低 气 温 为 -18.5,7 月 份 平 均 气 温 为 26.1, 最 高 气 温 为 40.3 年 平 均 降 水 量 628.9mm, 集 中 于 夏 季 的 6~8 月, 降 水 量 为 465.1mm, 占 全 年 降 水 的 70%; 冬 季 的 12~2 月 份 降 水 量 最 少 四 地 表 水 海 淀 境 内 有 大 小 河 流 10 条, 总 长 度 119.8km, 主 要 水 系 有 高 粱 河 清 河 万 泉 河 南 长 河 小 月 河 南 沙 河 北 沙 河 及 人 工 开 凿 的 永 定 河 引 水 渠 和 京 密 引 水 渠, 还 有 昆 明 湖 玉 渊 潭 紫 竹 院 湖 上 庄 水 库 等 水 面, 占 北 京 市 湖 泊 总 数 的 20%; 水 域 面 积 4 km 2, 占 北 京 市 水 域 面 积 的 41.28%, 湖 泊 数 量 和 水 域 面 积 均 列 北 京 市 各 区 县 之 首, 昆 明 湖 是 北 京 市 最 大 的 湖 泊, 水 域 面 积 1.94 km 2 根 据 北 京 市 地 面 水 域 功 能 分 类 图, 本 项 目 位 于 Ⅳ 类 水 体 地 区, 距 离 项 目 最 近 的 纳 入 在 北 京 市 环 保 局 监 测 水 体 范 围 内 的 地 表 水 体 是 其 东 北 侧 约 1.2km 处 的 玉 渊 潭 湖 五 植 被 受 地 貌 气 候 土 壤 等 备 件 的 影 响, 海 淀 区 内 植 被 呈 垂 直 性 分 布 规 律 海 拔 800m - 8 -
的 中 山 地 区, 一 般 生 长 着 刺 玫 等 野 生 植 物, 覆 盖 率 达 60%-70%; 海 拔 300-800m 的 低 山 地 区, 主 要 为 油 松 山 杨 等 人 工 栽 培 的 林 木, 覆 盖 率 达 30%-40%; 海 拔 70-300m 之 间, 多 为 人 工 栽 培 的 苹 果, 梨 杏 等 果 树 和 油 松 侧 柏 等 ; 平 原 地 带 主 要 是 农 田 栽 培, 以 蔬 菜 水 稻 小 麦 为 主, 此 外 还 种 植 有 杨 柳 槐 榆 等 树 木 - 9 -
社 会 环 境 简 况 ( 社 会 经 济 结 构 教 育 文 化 文 物 保 护 等 ): 一 行 政 区 划 与 人 口 海 淀 区 位 于 北 京 市 区 西 北 部, 区 域 面 积 430.77km 2, 辖 区 分 别 与 朝 阳 区 西 城 区 丰 台 区 石 景 山 区 门 头 沟 区 和 昌 平 区 接 壤 海 淀 区 全 区 下 辖 22 个 街 道 办 事 处 7 个 乡 镇,593 个 居 委 会,84 个 村 委 会 ; 到 2011 年 底, 全 区 户 籍 人 口 225.5 万 人, 常 住 人 口 340.2 万 人 北 京 爱 康 国 宾 万 之 寿 门 诊 部 有 限 公 司 地 处 海 淀 区 东 部, 所 在 地 区 属 于 羊 坊 店 街 道 办 事 处 辖 区 内 二 社 会 经 济 结 构 1. 综 合 经 济 根 据 海 淀 区 2012 年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公 报 (2013 年 4 月 ) 数 据, 初 步 核 算, 全 年 实 现 地 区 生 产 总 值 3497.9 亿 元, 比 上 年 增 长 10.0% 其 中, 第 一 产 业 增 加 值 2.0 亿 元, 增 长 27.3%; 第 二 产 业 增 加 值 457.1 亿 元, 增 长 10.7%; 第 三 产 业 增 加 值 3038.7 亿 元, 增 长 9.9% 全 区 区 域 财 政 收 入 实 现 1685.77 亿 元, 比 上 年 增 长 28.8%; 区 级 财 政 收 入 实 现 282.65 亿 元, 增 长 16.9% 其 中, 营 业 税 企 业 所 得 税 增 值 税 实 现 104.77 亿 元 46.86 亿 元 和 22.90 亿 元, 分 别 增 长 1.9% 9.5% 和 4.1% 区 级 财 政 支 出 实 现 331.66 亿 元 其 中, 教 育 医 疗 卫 生 社 会 保 障 和 就 业 三 项 支 出 实 现 56.74 亿 元 15.83 亿 元 和 49.06 亿 元, 分 别 增 长 27.3% 11.8% 和 22.2% 2. 行 业 发 展 农 业 : 全 年 实 现 农 村 经 济 总 收 入 232.5 亿 元, 比 上 年 增 长 6.8% 其 中 第 二 产 业 实 现 48.4 亿 元, 增 长 2.5%; 第 三 产 业 实 现 179.8 亿 元, 增 长 8.3% 全 区 农 业 观 光 园 58 个, 与 上 年 持 平 ; 观 光 园 总 收 入 6911.8 万 元, 比 上 年 增 长 4.1% 民 俗 旅 游 农 户 数 72 户, 与 上 年 持 平 ; 民 俗 旅 游 总 收 入 297.4 万 元, 增 加 27.3% 工 业 : 全 区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企 业 实 现 总 产 值 1480.7 亿 元, 比 上 年 增 长 4.0% 其 中, 计 算 机 通 信 和 其 他 电 子 设 备 制 造 业 实 现 608.0 亿 元 ; 电 气 机 械 和 器 材 制 造 业 实 现 164.8 亿 元 ; 专 用 设 备 制 造 业 实 现 116.2 亿 元 工 业 销 售 产 值 实 现 1432.1 亿 元, 增 长 2.3%; 在 工 业 销 售 产 值 中 工 业 出 口 交 货 值 实 现 68.5 亿 元, 下 降 8.9% 建 筑 业 : 初 步 统 计, 全 区 总 承 包 和 专 业 承 包 施 工 资 质 等 级 的 建 筑 业 企 业 实 现 总 产 值 1372.4 亿 元, 比 上 年 增 长 15.4% 累 计 施 工 形 成 竣 工 产 值 601.1 亿 元, 增 长 23.5% 累 计 - 10 -
房 屋 施 工 面 积 10340.3 万 m 2, 增 长 22.2%; 竣 工 面 积 1752.2 万 m 2, 增 长 24.8% 新 产 业 :1-11 月, 全 区 文 化 创 意 产 业 实 现 收 入 3198.0 亿 元, 比 上 年 增 长 15.0%; 生 产 性 服 务 业 实 现 收 入 14830.0 亿 元, 增 长 3.5% 全 年 工 业 高 技 术 制 造 业 总 产 值 在 工 业 总 产 值 中 占 比 51.9% 园 区 经 济 :1-11 月, 中 关 村 科 技 园 区 海 淀 园 实 现 总 收 入 8352.34 亿 元, 比 上 年 增 长 20.2%; 实 现 利 润 501.03 亿 元, 增 长 9.5%; 实 缴 税 费 总 额 382.15 亿 元, 增 长 20.2% 三 教 育 科 技 文 化 卫 生 体 育 1. 教 育 全 区 特 级 教 师 市 级 骨 干 教 师 和 市 级 学 科 带 头 人 分 别 为 203 人 61 人 和 300 人, 均 与 去 年 同 期 持 平 全 区 35 岁 以 下 教 师 比 例 达 47.9% 公 立 学 校 和 民 办 学 校 接 收 进 城 务 工 就 业 农 民 子 女 人 数 为 37380 人 和 1472 人, 分 别 比 上 年 增 长 11.7% 19.5% 2. 科 技 文 化 全 年 专 利 申 请 量 与 授 权 量 分 别 为 3.6 万 件 和 2.0 万 件, 分 别 比 上 年 增 长 12.6% 和 18.2% 全 年 技 术 合 同 成 交 总 金 额 1134.4 亿 元, 增 长 17.2% 文 化 : 年 末 全 区 公 共 图 书 馆 总 借 阅 人 次 23.4 万 人, 增 长 4.2% 全 区 拥 有 市 级 文 物 保 护 单 位 25 处, 区 级 文 物 保 护 单 位 29 处 3. 卫 生 体 育 年 末 全 区 共 有 卫 生 机 构 986 个, 比 上 年 末 增 加 22 个 全 区 卫 生 技 术 人 员 达 到 2.7 万 人, 比 上 年 末 增 加 1278 人 ; 其 中 执 业 医 师 9466 人, 注 册 护 士 11178 人 全 年 报 告 甲 乙 类 传 染 病 发 病 率 150.7/10 万 四 文 物 保 护 海 淀 区 区 内 名 胜 古 迹 众 多, 园 林 风 光 宜 人, 旅 游 资 源 丰 富, 人 居 环 境 良 好 区 域 内 共 有 各 类 文 物 古 迹 700 余 处, 其 中 世 界 历 史 文 化 遗 产 1 处, 国 家 级 文 物 保 护 单 位 10 处, 市 级 文 物 保 护 单 位 28 处, 区 级 文 物 保 护 单 位 35 处 有 香 山 玉 泉 山 万 寿 山 和 静 宜 园 静 明 园 颐 和 园 畅 春 园 圆 明 园 等 三 山 五 园 为 代 表 的 皇 家 园 林 和 卧 佛 寺 大 觉 寺 碧 云 寺 等 风 景 名 胜, 可 谓 集 天 下 胜 景 于 一 地, 汇 古 建 绝 艺 于 京 华 据 现 场 调 查 及 资 料 查 询, 本 项 目 所 在 地 500m 范 围 内 无 文 物 保 护 单 位 五 羊 坊 店 街 道 概 况 羊 坊 店 街 道 位 于 海 淀 区 东 南 部, 与 西 城 区 和 丰 台 区 毗 邻, 具 有 海 淀 南 大 门 和 进 - 11 -
京 第 一 印 象 的 区 位 特 点 据 史 料 考 证, 羊 坊 店 羊 坊 店 路 羊 坊 店 市 等 地 名 最 早 出 现 于 元 末 文 人 熊 梦 祥 所 著 的 析 津 志 中, 明 崇 祯 八 年 的 帝 京 景 物 略 清 乾 隆 年 间 的 日 下 旧 闻 考 均 有 相 关 叙 述 记 载 了 这 里 在 900 多 年 前 的 辽 金 时 代, 就 有 了 相 当 规 模 的 城 乡 贸 易 羊 市 羊 坊 店 因 此 而 得 名 随 着 历 史 的 变 迁, 曾 经 是 一 个 乡 间 作 坊 的 集 市, 变 成 了 一 个 经 济 繁 荣 的 现 代 化 地 区 羊 坊 店 街 道 成 立 于 1956 年 3 月,1958 年 8 月 并 入 玉 渊 潭 公 社,1963 年 3 月 重 建, 划 归 海 淀 区 行 政 管 辖 辖 区 面 积 6.61km 2, 辖 区 常 住 人 口 12.6 万 人, 流 动 人 口 3.7 万 人 辖 区 内 有 中 央 机 关 9 个, 军 事 机 关 ( 军 以 上 )4 个, 市 属 单 位 20 多 个, 辖 海 军 电 信 局 普 惠 寺 颐 源 居 茂 林 居 莲 花 小 区 等 32 个 社 区 居 委 会 羊 坊 店 街 道 地 处 繁 华 城 区, 交 通 便 利, 共 有 街 巷 46 条 主 要 道 路 呈 三 横 四 纵, 复 兴 路 莲 花 池 东 路 和 玉 渊 潭 南 路 横 贯 东 西, 西 三 环 中 路 羊 坊 店 路 羊 坊 店 西 路 和 北 蜂 窝 路 纵 行 南 北 公 交 车 站 线 路 93 条 站 台 50 个 地 铁 1 号 线 和 规 划 中 9 号 线 10 号 线 过 境 2.4km 的 长 安 街 延 长 线 贯 穿 东 西, 宏 伟 的 中 华 世 纪 坛 北 京 西 客 站 相 望 南 北 这 里 交 通 四 通 八 达 风 景 秀 丽 迷 人, 经 济 迅 猛 发 展, 社 会 安 全 稳 定 厚 重 的 历 史 文 化 积 淀, 特 殊 的 政 治 人 文 环 境, 成 为 了 党 政 军 领 率 机 关 的 居 住 地, 党 和 国 家 政 治 活 动 的 重 要 场 所 也 使 羊 坊 店 街 道 成 为 展 示 首 都 形 象 的 重 要 窗 口 - 12 -
环 境 质 量 状 况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及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 环 境 空 气 地 表 水 地 下 水 声 环 境 生 态 环 境 等 ) 一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根 据 2012 年 北 京 市 环 境 状 况 公 报 (2013 年 5 月 ) 数 据,2012 年 海 淀 区 SO 2 年 平 均 浓 度 值 为 0.031mg/m 3 NO 2 年 平 均 浓 度 0.054 mg/m 3 PM 10 年 平 均 浓 度 0.114mg/m 3 与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所 列 二 级 标 准 相 比,NO 2 浓 度 超 过 标 准 限 值 0.014mg/m 3, 超 标 倍 数 为 0.35 倍 ;PM 10 浓 度 超 过 标 准 限 值 0.044mg/m 3, 超 标 倍 数 为 0.63 倍 ;SO 2 指 标 符 合 相 关 要 求 此 外, 根 据 收 集 的 海 淀 区 万 柳 地 面 大 气 自 动 监 测 系 统 2013 年 10 月 份 空 气 质 量 状 况 数 据,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状 况 以 良 为 主, 首 要 污 染 物 为 细 颗 粒 物 二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1. 地 表 水 根 据 北 京 市 地 面 水 域 功 能 分 类 图, 本 项 目 位 于 Ⅳ 类 水 体 地 区, 项 目 附 近 的 地 表 水 体 是 其 东 北 侧 约 1.2km 处 的 玉 渊 潭 湖 玉 渊 潭 湖 水 体 功 能 为 一 般 鱼 类 保 护 区 及 游 泳 区, 水 质 分 类 为 Ⅲ 类 根 据 北 京 市 环 保 局 2013 年 11 月 28 日 公 布 的 最 新 河 流 水 质 状 况 监 测 结 果, 玉 渊 潭 湖 现 状 水 质 为 Ⅳ 类, 不 符 合 水 质 分 类 要 求 2. 地 下 水 根 据 北 京 市 水 务 局 发 布 的 2011 年 北 京 市 水 资 源 公 报 资 料 显 示,2011 年 全 市 地 下 水 资 源 量 17.64 亿 m 3, 比 2010 年 15.86 亿 m 3 多 1.78 亿 m 3 2011 年 末 地 下 水 平 均 埋 深 为 24.94m, 与 2010 年 末 比 较, 地 下 水 位 下 降 0.02m, 地 下 水 储 量 减 少 0.1 亿 m 3 ; 与 1980 年 末 比 较, 地 下 水 位 下 降 17.70m, 储 量 减 少 90.6 亿 m 3 ; 与 1960 年 比 较, 地 下 水 位 下 降 21.75m, 储 量 减 少 111.4 亿 m 3 2011 年 末, 全 市 平 原 区 地 下 水 位 与 2010 年 相 比, 下 降 区 ( 水 位 下 降 幅 度 大 于 0.5m) 占 30%, 相 对 稳 定 区 ( 水 位 变 幅 在 -0.5m 至 0.5m) 占 36%, 上 升 区 ( 水 位 上 升 幅 度 大 于 0.5m) 占 34% 本 项 目 不 在 地 下 水 源 防 护 区 内 - 13 -
三 声 环 境 项 目 仅 在 昼 间 经 营, 夜 间 不 营 运 为 了 解 当 地 声 环 境 质 量, 根 据 项 目 所 在 建 筑 的 特 征 ( 东 西 两 侧 边 界 由 于 与 其 他 商 业 单 位 建 筑 紧 邻 ; 南 侧 位 于 海 军 大 院 军 事 管 制 区 内, 不 具 备 监 测 条 件 ),2013 年 11 月 10 日 我 单 位 昼 间 在 项 目 厂 界 处 设 置 1 个 环 境 噪 声 现 状 监 测 点 表 4 噪 声 监 测 时 间 及 气 象 条 件 日 期 2013 年 11 月 10 日 天 气 晴 气 温 10~1 风 力 1-2 级 风 向 偏 北 相 对 湿 度 10% 昼 间 监 测 时 间 10:00-10:30 夜 间 监 测 时 间 表 5 项 目 周 边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db(a)) 测 点 位 置 监 测 值 Leq 标 准 1 项 目 所 在 建 筑 北 侧 1m 外 72.1 70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 项 目 北 侧 声 环 境 噪 声 值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中 4a 类 标 准 限 值 要 求 主 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 列 出 名 单 及 保 护 级 别 ): 北 京 爱 康 国 宾 万 之 寿 门 诊 部 有 限 公 司 主 要 环 保 目 标 为 海 军 办 公 楼 声 环 境 及 所 在 地 地 表 水 环 境 主 要 保 护 目 标 及 保 护 级 别 如 表 6 所 示 : 表 6 项 目 环 境 敏 感 点 保 护 目 标 保 护 类 别 保 护 目 标 性 质 方 位 保 护 级 别 地 表 水 所 在 地 水 环 境 Ⅳ 类 区 所 在 地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 中 的 Ⅳ 类 限 值 声 环 境 海 军 办 公 楼 办 公 南 侧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中 的 1 类 标 准 - 14 -
评 价 适 用 标 准 一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执 行 国 家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中 二 级 标 准 标 准 值 详 见 表 7 所 示 表 7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摘 录 )( 单 位 :mg/m 3 ) 污 染 物 名 称 TSP PM 10 PM 2.5 SO 2 NO 2 1 小 时 平 均 0.5 0.2 日 平 均 0.3 0.15 0.075 0.15 0.08 年 平 均 0.2 0.07 0.035 0.06 0.04 二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本 项 目 位 于 Ⅳ 类 水 体 功 能 区 内,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执 行 国 家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 中 的 Ⅳ 类 标 准, 标 准 值 详 见 表 8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表 8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中 的 Ⅳ 类 标 准 ( 摘 录 ) 单 位 :mg/l 序 号 污 染 物 或 项 目 名 称 GB3838-2002 Ⅳ 类 标 准 1 ph( 无 量 纲 ) 6-9 2 氨 氮 (NH 3 -N) 1.5 3 总 磷 ( 以 P 计 ) 0.3 4 总 氮 ( 湖 库, 以 N 计 ) 1.5 5 化 学 需 氧 量 (COD) 30 6 五 日 生 化 需 氧 (BOD5) 6 三 地 下 水 质 量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执 行 国 家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14848-93) 中 的 Ⅲ 类 标 准, 标 准 值 详 见 表 9 表 9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14848-93) 中 的 Ⅲ 类 标 准 ( 摘 录 ) 项 目 标 准 值 项 目 标 准 值 氟 化 物 1.0 氯 化 物 250 硬 度 450 汞 0.001 氨 氮 0.2 挥 发 酚 类 0.002 硝 酸 盐 氮 20 氰 化 物 0.05 锌 1.0 总 大 肠 菌 数 ( 个 /L) 3.0 铁 0.3 亚 硝 酸 盐 氮 0.02 砷 0.01 六 价 铬 0.05 锰 0.1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3.0 铜 1.0 ph 值 6.5~8.5-15 -
四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根 据 海 淀 区 噪 声 区 划, 项 目 位 于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中 1 类 噪 声 功 能 区 项 目 北 侧 位 于 4 类 区 三 环 路 及 辅 路 两 侧 50m 范 围 内, 故 项 目 北 侧 执 行 该 标 准 中 4a 类 标 准, 其 他 三 侧 执 行 1 类 标 准 表 10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中 1 类 4a 类 标 准 单 位 :Leq:dB(A) 类 别 标 准 限 值 昼 间 夜 间 1 类 55 45 4a 类 70 55-16 -
一 废 气 排 放 标 准 项 目 经 营 体 检 门 诊 部, 运 营 工 艺 中 无 废 气 产 生 环 节, 项 目 不 设 食 堂 及 食 品 加 工 环 节, 无 燃 煤 燃 油 燃 气 设 施, 无 自 采 暖 设 备, 无 废 气 排 放 二 废 水 排 放 标 准 1. 医 疗 废 水 根 据 本 项 目 性 质 和 规 模, 排 放 的 医 疗 废 水 执 行 国 家 医 疗 机 构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8466-2005) 中 4.1.3 规 定 的 要 求 : 县 级 以 下 或 20 张 床 位 以 下 的 综 合 医 疗 机 构 和 其 他 所 有 医 疗 机 构 污 水 经 消 毒 处 理 后 方 可 排 放 表 11 医 疗 机 构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8466-2005) 中 综 合 医 疗 机 构 和 其 他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医 疗 机 构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 日 均 值 ) ( 摘 录 ) 序 号 控 制 项 目 排 放 标 准 预 处 理 标 准 1 粪 大 肠 菌 群 数 (MPN/L) 500 5000 4 ph 6-9 6-9 5 化 学 需 氧 量 (COD) 浓 度 (mg/l)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负 荷 (g/ 床 位 ) 7 SS(mg/L)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负 荷 (g/ 床 位 ) 20 60 8 氨 氮 (mg/l) 15-25 总 余 氯 1)2(mg/L)( 直 接 排 入 水 体 的 要 求 ) 0.5 - 注 :1) 采 用 含 氯 消 毒 剂 消 毒 的 工 艺 控 制 要 求 为 : 排 放 标 准 : 消 毒 接 触 池 接 触 时 间 1h, 接 触 池 出 口 总 余 氯 3~10mg/L 预 处 理 标 准 : 消 毒 接 触 池 接 触 时 间 1h, 接 触 池 出 口 总 余 氯 2~8mg/L 2) 采 用 其 他 消 毒 剂 对 总 余 氯 不 作 要 求 60 60 250 250 本 项 目 消 毒 采 用 臭 氧 消 毒 2. 生 活 污 水 项 目 所 排 污 水 执 行 北 京 市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11/307-2005) 中 排 入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表 12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11/307-2005) 中 表 1( 一 级 限 值 B) 标 准 ( 摘 录 ) 单 位 mg/l 项 目 CODcr BOD 5 SS ph 标 准 500 300 400 6~9 氨 氮 排 放 浓 度 执 行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CJ 343-2010) 表 1 中 污 水 排 入 城 市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B 等 级 规 定, 即 45mg/L - 17 -
三 噪 声 标 准 项 目 北 侧 厂 界 噪 声 执 行 国 家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12348-2008) 中 的 4 类 标 准, 其 他 三 侧 执 行 1 类 标 准 表 13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12348-2008) 中 的 1 类 4 类 标 准 标 准 名 称 类 别 昼 间 db(a) 夜 间 db(a)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12348-2008) 1 55 45 4 70 55 四 固 体 废 弃 物 1. 生 活 垃 圾 生 活 垃 圾 执 行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法 的 相 关 规 定 及 北 京 市 关 于 生 活 垃 圾 处 置 的 有 关 规 定 2. 医 疗 垃 圾 医 疗 废 物 执 行 医 疗 废 物 管 理 条 例 (2003 年 6 月 16 日 国 务 院 令 380 号 发 布 )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医 疗 废 物 管 理 办 法 (2003 年 10 月 15 日 卫 生 部 令 第 36 号 )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18597-2001) 及 其 修 改 单 和 北 京 市 对 医 疗 垃 圾 处 理 的 有 关 规 定 根 据 国 务 院 关 于 印 发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十 二 五 规 划 的 通 知 ( 国 发 [2011]42 号 ), 十 二 五 期 间 国 家 对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化 学 需 氧 量 和 氨 氮 四 种 主 要 污 染 物 实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行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计 划 管 理 北 京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关 于 印 发 建 设 项 目 主 要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管 理 有 关 规 定 的 通 知 ( 京 环 发 [2012]143 号 ) 文 件 中 将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列 为 北 京 市 的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项 目 营 运 期 间 无 燃 煤 燃 油 燃 气 等 设 施, 使 用 能 源 为 电 能, 属 于 清 洁 能 源 ; 无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本 项 目 医 疗 废 水 经 水 处 理 设 备 消 毒 后 与 生 活 污 水 一 并 进 入 化 粪 池, 再 排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最 终 汇 入 小 红 门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行 处 理 外 排 废 水 量 为 1215 m 3 /a, 其 中 水 污 染 物 COD Cr 排 放 量 为 0.2430 t/a 氨 氮 排 放 量 0.01215 t/a 根 据 关 于 印 发 建 设 项 目 主 要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管 理 有 关 规 定 的 通 知 ( 京 环 发 [2012]143 号 ), 本 项 目 为 体 检 医 疗 门 诊 部, 无 二 氧 化 硫 及 氮 氧 化 物 排 放 ; 污 水 通 过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汇 入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故 无 与 本 项 目 相 关 的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 18 -
建 设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工 艺 流 程 简 述 ( 图 示 ): 北 京 爱 康 国 宾 万 之 寿 门 诊 部 有 限 公 司 从 事 体 检 门 诊 部 服 务, 运 营 期 工 艺 流 程 如 下 : 卫 生 间 办 公 室 生 活 污 水 生 活 垃 圾 餐 前 体 检 抽 血 化 验 一 般 检 查 其 他 检 查 就 诊 人 员 咨 询 挂 号 医 疗 垃 圾 医 疗 废 水 抽 血 化 验 餐 后 体 检 尿 便 检 查 医 疗 废 气 其 他 检 查 噪 声 污 水 处 理 处 理 污 泥 图 4: 建 设 项 目 运 营 期 流 程 图 工 艺 流 程 简 述 : 1. 体 检 人 员 : 就 诊 人 员 预 约 咨 询 挂 号, 购 买 需 要 的 体 检 项 目 2. 体 检 : 人 员 按 照 所 购 买 的 体 检 项 目 流 程 进 行 各 项 科 目 的 检 查, 如 餐 前 各 项 检 查, 餐 后 各 项 检 查 等 3. 化 验 检 测 : 对 于 抽 血 验 尿 验 便 等 检 查 项 目 检 测 化 验 环 节 产 生 废 水 医 疗 垃 圾 等 4. 领 取 结 果 : 检 查 完 毕 后, 人 员 定 期 领 取 体 检 报 告 出 具 报 告 环 节 产 生 固 废, 性 质 为 生 活 垃 圾 - 19 -
主 要 污 染 工 序 : 根 据 本 项 目 的 性 质, 运 行 期 的 主 要 污 染 源 及 污 染 因 子 识 别 见 下 表 表 14 主 要 污 染 源 及 污 染 因 子 识 别 表 污 染 物 污 染 来 源 污 染 因 子 废 气 员 工 顾 客 如 厕 洗 手 清 洁 COD Cr BOD 5 SS 氨 氮 废 水 医 疗 过 程 COD Cr BOD 5 SS 氨 氮 粪 大 肠 菌 群 噪 声 设 备 运 行 噪 声 员 工 顾 客 办 公 生 活 垃 圾 固 废 医 疗 过 程 医 疗 垃 圾 ( 一 次 性 医 疗 器 械 废 药 棉 等 ) 1. 废 气 本 项 目 运 营 工 艺 中 无 废 气 产 生 环 节, 无 燃 煤 燃 油 燃 气 设 施, 无 自 采 暖 设 备 ; 无 熬 制 中 药 等 经 营 项 目, 无 废 气 排 放 2. 废 水 运 营 期 间, 项 目 排 水 包 括 医 疗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1) 医 疗 废 水 医 疗 废 水 主 要 产 生 于 化 验 室 化 验 等 环 节, 所 排 废 水 中 特 征 污 染 指 标 为 COD cr BOD 5 SS 氨 氮 粪 大 肠 杆 菌 由 于 条 件 和 技 术 水 平 限 制, 项 目 内 实 际 进 行 的 化 验 量 较 少, 大 部 分 送 至 合 作 的 大 医 院 委 托 化 验 简 单 化 验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液 态 废 物 大 部 分 进 行 固 态 封 装 作 为 医 疗 废 物 由 具 备 相 关 资 质 的 单 位 回 收 处 置 排 放 的 废 水 主 要 为 器 具 清 洗 水 ( 一 次 性 器 具 不 需 清 洗, 直 接 作 为 医 疗 垃 圾 回 收 处 置 ), 污 染 物 实 际 浓 度 较 低, 水 量 较 小 预 计 日 接 待 顾 客 250 人 次, 按 用 水 量 10L/ 人 d 计 算, 年 运 营 365d/a, 则 医 疗 用 水 量 2.5m 3 /d,913m 3 /a 排 水 按 用 水 量 90% 计 算, 则 排 水 量 为 2.25m 3 /d,821m 3 /a (2) 生 活 污 水 生 活 污 水 分 别 来 自 人 员 冲 厕 洗 手 ; 部 分 顾 客 洗 浴 ; 及 日 常 清 洗 清 洁 等 环 节 所 排 污 水 中 特 征 污 染 指 标 为 COD cr BOD 5 SS 氨 氮 项 目 员 工 60 人, 公 司 不 提 供 宿 舍 无 员 工 餐 生 活 用 水 以 人 为 单 位 进 行 折 算, 按 每 天 20L/ 人 d 计, 项 目 年 运 营 365d/a, 则 生 活 用 水 量 1.2m 3 /d,438m 3 /a 排 水 按 用 水 量 90% 计 算, 则 排 水 量 为 1.08m 3 /d,394m 3 /a - 20 -
(3) 总 水 量 经 预 测 计 算, 项 目 年 用 水 量 1351m 3 /a, 排 水 量 1215m 3 /a 根 据 类 比 调 查, 参 考 同 规 模 同 类 别 门 诊 部 医 疗 废 水 治 理 前 各 项 污 染 物 指 标 浓 度, 以 及 国 家 环 保 部 发 布 的 医 院 污 水 处 理 工 程 技 术 规 范 (HJ2029-2013) 中 数 据, 预 测 项 目 综 合 废 水 各 污 染 物 产 生 浓 度 为 :COD Cr : 300mg/L BOD 5 :200mg/L SS:150mg/L 氨 氮 :50mg/L 粪 大 肠 菌 群 :100000 个 /L 3. 噪 声 项 目 使 用 的 设 备 仪 器 均 为 非 产 噪 设 备, 预 测 叠 加 噪 声 值 不 超 过 65dB(A), 设 备 安 装 在 建 筑 内 部 4. 固 体 废 弃 物 项 目 产 生 固 废 包 括 医 疗 垃 圾 和 生 活 垃 圾 (1) 生 活 垃 圾 项 目 员 工 60 人, 日 接 待 量 250 人, 年 运 营 365d/a 项 目 产 生 的 生 活 垃 圾 包 括 办 公 诊 疗 休 息 等 环 节 产 生 的 废 办 公 耗 材 定 型 包 装 食 品 包 装 物 等 按 垃 圾 日 产 生 量 0.3kg/ 人 次 计 算, 则 项 目 日 产 生 活 垃 圾 93 kg, 年 产 生 垃 圾 3.4 t/a (2) 医 疗 垃 圾 医 疗 垃 圾 包 括 一 次 性 医 疗 器 械, 如 注 射 器 镊 子 牙 钩 采 血 管 棉 签 药 棉 纱 布 试 管 试 剂 盒 等, 以 及 污 水 处 理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污 泥 项 目 日 接 待 量 250 人, 年 运 营 365d/a 按 医 疗 垃 圾 产 生 量 0.05kg/ 人 次 计 算, 则 年 产 生 医 疗 垃 圾 4.6t/a 污 泥 产 生 量 按 照 生 化 污 水 处 理 工 艺 的 经 验 数 据 计 算, 则 污 泥 产 生 量 为 0.06 t/a 医 疗 垃 圾 总 量 为 4.66 t/a 项 目 生 活 垃 圾 由 专 人 每 日 清 理 至 垃 圾 站, 医 疗 垃 圾 由 具 有 处 置 资 质 的 北 京 环 境 卫 生 工 程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回 收 焚 烧 - 21 -
项 目 主 要 污 染 物 产 生 及 预 计 排 放 情 况 内 容 类 型 排 放 源 ( 编 号 ) 污 染 物 名 称 处 理 前 产 生 浓 度 及 产 生 量 ( 单 位 ) 排 放 浓 度 及 排 放 量 ( 单 位 ) 大 气 污 染 物 水 污 染 物 固 体 废 物 噪 声 CODcr 300mg/L;0.3645 t/a 200mg/L;0.2430 t/a BOD 5 200mg/L;0.2430 t/a 100mg/L;0.1215 t/a 排 水 口 SS 150mg/L;0.18225 t/a 80mg/L;0.0972 t/a 氨 氮 50mg/L;0.06075 t/a 10mg/L;0.01215 t/a 粪 大 肠 菌 群 100000 个 /L 500 个 /L 办 公 室 生 活 垃 圾 3.4 t/a 3.4 t/a 诊 室 医 疗 垃 圾 4.66 t/a 资 质 单 位 回 收 项 目 体 检 运 营 过 程 中 使 用 的 设 备 均 为 非 产 噪 设 备, 且 位 于 建 筑 内 部 污 水 处 理 设 备 配 套 污 水 泵 位 于 独 立 设 备 间 内, 项 目 运 营 期 噪 声 传 播 至 室 外 低 于 50 分 贝 主 要 生 态 影 响 ( 不 够 时 可 附 另 页 ) 本 项 目 建 成 投 入 使 用 后, 主 要 排 放 生 活 及 医 疗 废 水 生 活 及 医 疗 垃 圾 及 噪 声 其 中 医 疗 废 水 经 过 污 水 处 理 设 备 及 化 粪 池 处 理 后 达 标 排 放 ; 生 活 垃 圾 纳 入 当 地 的 环 卫 垃 圾 消 纳 系 统, 医 疗 垃 圾 由 具 有 相 关 资 质 的 单 位 收 集 处 理 项 目 没 有 高 噪 声 设 备, 噪 声 达 标 排 放,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很 小 采 取 上 述 措 施 后, 本 项 目 对 当 地 的 生 态 环 境 不 会 产 生 明 显 不 利 影 响 - 22 -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简 要 分 析 : 北 京 爱 康 国 宾 万 之 寿 门 诊 部 有 限 公 司 所 在 建 筑 为 已 有 建 筑, 本 项 目 无 需 土 建 工 程 前 建 设 单 位 正 进 行 室 内 装 修 装 饰, 申 报 各 项 审 批 手 续 装 修 施 工 期 间 的 污 染 源 有 施 工 扬 尘 工 人 生 活 污 水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工 人 生 活 垃 圾 以 及 建 筑 垃 圾 等 一 大 气 环 境 内 装 修 施 工 期 废 气 来 自 装 修 时 产 生 的 施 工 扬 尘 挥 发 的 建 筑 涂 料 的 有 机 废 气, 产 生 量 很 小, 且 随 着 装 修 施 工 的 结 束 而 消 失, 对 周 围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很 小 二 废 水 施 工 期 废 水 来 自 工 人 的 生 活 废 水, 水 量 不 大, 依 托 现 有 生 活 设 施, 经 化 粪 池 后 通 过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排 入 小 红 门 污 水 处 理 厂 水 质 能 够 达 到 北 京 市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11/307-2005) 表 2 排 入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对 地 表 水 体 没 有 直 接 影 响 三 噪 声 环 境 室 内 装 修 噪 声 来 自 空 压 机 电 钻 电 锯 等 产 噪 设 备 装 修 在 室 内 进 行, 夜 间 不 施 工, 施 工 噪 声 能 够 达 到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523-2011) 装 修 工 程 承 包 方 在 施 工 期 采 取 噪 声 控 制 措 施, 避 免 在 夜 间 进 行 产 生 噪 声 污 染 的 施 工 作 业 严 格 按 照 北 京 市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办 法 (2007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 中 的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施 工, 场 界 噪 声 达 到 标 准 限 制 要 求 施 工 噪 声 随 着 装 修 施 工 的 结 束 而 消 失,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很 小 四 固 体 废 物 施 工 期 固 体 废 物 来 自 工 人 生 活 垃 圾 和 建 筑 垃 圾 项 目 规 模 较 小, 装 修 废 物 产 生 量 不 大, 每 天 清 运 到 环 卫 部 门 指 定 的 场 所, 对 环 境 影 响 不 大 - 23 -
营 运 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 一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评 价 本 项 目 运 营 工 艺 中 无 废 气 产 生 环 节, 无 燃 煤 燃 油 燃 气 设 施, 无 自 采 暖 设 备, 无 废 气 排 放 二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评 价 ( 一 ) 用 水 及 排 水 北 京 爱 康 国 宾 万 之 寿 门 诊 部 有 限 公 司 排 放 的 污 水 为 医 疗 废 水 和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1. 医 疗 废 水 医 疗 废 水 主 要 产 生 于 化 验 室 化 验 等 环 节, 所 排 废 水 中 特 征 污 染 指 标 为 COD cr BOD 5 SS 氨 氮 粪 大 肠 杆 菌 由 于 条 件 和 技 术 水 平 限 制, 项 目 内 实 际 进 行 的 化 验 量 较 少, 大 部 分 送 至 合 作 的 大 医 院 委 托 化 验 简 单 化 验 过 程 中 使 用 和 产 生 的 药 剂 及 液 态 废 物 大 部 分 进 行 固 态 封 装 作 为 医 疗 废 物 由 具 备 相 关 资 质 的 单 位 回 收 处 置 排 放 的 废 水 主 要 为 器 具 清 洗 水 ( 一 次 性 器 具 不 需 清 洗, 直 接 作 为 医 疗 垃 圾 回 收 处 置 ), 污 染 物 实 际 浓 度 较 低, 水 量 较 小 预 计 日 接 待 顾 客 250 人 次, 按 用 水 量 10L/ 人 d 计 算, 年 运 营 365d/a, 则 医 疗 用 水 量 2.5m 3 /d,913m 3 /a 排 水 按 用 水 量 90% 计 算, 则 排 水 量 为 2.25m 3 /d,821m 3 /a 2. 生 活 污 水 生 活 污 水 分 别 来 自 人 员 冲 厕 洗 手 ; 工 作 服 清 洗 ; 及 日 常 清 洗 清 洁 等 环 节 所 排 污 水 中 特 征 污 染 指 标 为 COD cr BOD 5 SS 氨 氮 项 目 员 工 60 人, 日 接 待 量 250 人 次 公 司 不 提 供 宿 舍 无 员 工 餐 生 活 用 水 以 人 为 单 位 进 行 折 算, 按 每 天 20L/ 人 d 计, 项 目 年 运 营 365d/a, 则 生 活 用 水 量 1.2m 3 /d,438m 3 /a 排 水 按 用 水 量 90% 计 算, 则 排 水 量 为 1.08m 3 /d, 394m 3 /a ( 二 ) 治 理 措 施 项 目 医 疗 废 水 经 专 业 设 计 的 污 水 处 理 设 备 处 理 后 与 生 活 污 水 汇 流, 一 同 排 入 化 粪 池 消 解, 最 终 经 市 政 污 水 管 道 进 入 小 红 门 污 水 处 理 厂 1. 医 疗 废 水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委 托 北 京 大 禹 信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负 责 医 疗 废 水 处 理 设 备 设 计 安 装 及 调 试 该 公 司 根 据 本 项 目 运 营 性 质, 结 合 规 模 及 其 他 特 征, 为 本 项 目 安 装 1 套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采 取 MBR 工 艺 + 臭 氧 消 毒 法 进 行 污 水 处 理 MBR 工 艺 又 称 膜 生 物 反 应 器 (Membrane Bio-Reactor), 是 一 种 由 膜 分 离 单 元 与 生 物 - 24 -
处 理 单 元 相 结 合 的 新 型 水 处 理 技 术 (1) 系 统 组 成 : 本 项 目 使 用 的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主 要 包 括 6 个 部 分, 格 网 集 中 池 反 应 池 (MBR) 消 毒 池 控 制 系 统, 以 及 辅 助 设 备 ( 自 控 装 置 泵 等 ) 1 格 网 原 污 水 中 含 有 大 量 的 悬 浮 物, 格 网 的 作 用 是 截 留 并 去 除 上 述 物 质, 对 水 泵 和 后 续 处 理 单 元 起 保 护 作 用 格 网 按 功 能 可 分 为 粗 格 网 和 细 格 网 ; 粗 格 网 主 要 拦 截 较 大 固 体 颗 粒 物, 细 格 网 则 拦 截 相 对 较 小 的 固 体 颗 粒 物, 本 项 目 选 用 细 格 网, 置 于 集 水 池 内 2 集 水 池 由 于 本 工 程 污 水 排 水 水 位 较 低, 必 须 进 行 提 升, 因 此 设 置 了 集 水 池, 同 时 对 污 水 进 行 一 定 水 质 水 量 的 调 节, 从 而 满 足 后 续 工 艺 要 求 3MBR 池 膜 生 物 反 应 器 工 艺 (MBR 工 艺 Membrane Bio-Reactor) 是 膜 分 离 技 术 与 生 物 技 术 有 机 结 合 的 新 型 废 水 处 理 技 术 该 工 艺 综 合 了 膜 处 理 技 术 和 生 物 处 理 技 术 带 来 的 优 点 超 微 滤 膜 组 件 作 为 泥 水 分 离 单 元, 可 以 完 全 取 代 传 统 废 水 处 理 中 的 二 次 沉 淀 池, 活 性 污 泥 混 合 液 中 微 生 物 絮 体 和 较 大 分 子 有 机 物 被 膜 截 留, 停 留 在 反 应 器 内, 使 反 应 器 内 获 得 高 生 物 浓 度, 并 延 长 有 机 固 体 停 留 时 间, 极 大 地 提 高 了 微 生 物 对 有 机 物 的 氧 化 率, 出 水 水 质 较 好 同 时, MBR 系 统 具 有 较 高 的 抗 冲 击 能 力, 占 地 面 积 小, 易 实 现 自 动 控 制 等 优 点, 是 目 前 最 有 前 途 的 废 水 处 理 技 术 之 一 图 5: 项 目 水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图 - 25 -
4 消 毒 池 ( 清 水 池 ) 消 毒 池 ( 亦 称 清 水 池 ), 医 疗 废 水 中 常 含 有 病 原 体, 如 不 进 行 处 理 而 直 接 外 排, 则 可 能 会 导 致 疾 病 的 传 播, 甚 至 引 发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因 此, 污 水 排 放 前 必 须 做 消 毒 处 理 本 项 目 消 毒 池 一 方 面 用 于 暂 时 储 存 处 理 好 的 污 水, 同 时 也 可 以 在 池 内 对 污 水 进 行 消 毒 消 毒 工 艺 采 用 臭 氧 进 行 消 毒 臭 氧 是 一 种 理 想 的 杀 菌 消 毒 物 质, 其 氧 化 能 力 极 强, 停 留 时 间 超 过 45min, 在 水 中 对 致 病 菌 的 杀 灭 率 可 达 99.99%, 消 毒 效 果 好 同 时, 臭 氧 消 毒 不 会 产 生 二 次 污 染, 其 性 能 安 全 可 靠 5 电 气 控 制 系 统 本 系 统 主 要 用 电 设 备 有 曝 气 设 备 提 升 泵 以 及 自 控 装 置 等 选 用 380V 电 压 本 工 程 控 制 系 统 采 用 PLC 控 制 器 控 制, 具 有 运 行 稳 定 自 动 化 程 度 高 投 资 低 等 特 点 6 辅 助 设 备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辅 助 设 备 配 有 提 升 泵 和 自 控 装 置 等 (2) 系 统 工 艺 图 6: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工 艺 流 程 图 工 艺 特 点 : 1 MBR 出 水 水 质 稳 定, 水 质 指 标 优 于 国 家 标 准, 符 合 业 主 要 求 ; 2 占 地 面 积 小,MBR 在 一 个 反 应 器 中 同 时 实 现 了 生 物 降 解 和 泥 水 分 离, 使 系 统 紧 凑, 减 少 了 占 地 面 积, 可 解 决 处 理 站 现 有 场 地 紧 张 问 题 3 产 水 率 高, 污 水 处 理 后 可 最 大 程 度 的 利 用, 回 用 于 厂 区 车 辆 冲 洗 和 冲 厕 绿 化 4 MBR 工 艺 产 泥 量 极 少, 几 乎 不 用 排 泥, 没 有 二 次 污 染 问 题, 并 减 轻 管 理 人 员 劳 动 强 度 5 MBR 处 理 系 统 的 设 备 化 程 度 高, 易 于 在 现 场 安 装, 缩 短 施 工 期 6 易 于 实 现 自 动 化 控 制, 管 理 简 单 由 于 项 目 位 于 地 下 水 源 防 护 区 内,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已 具 备 市 政 排 水 条 件, 污 水 最 终 汇 入 城 市 集 中 污 水 处 理 厂 建 设 单 位 必 须 对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设 备 及 自 接 污 水 管 道 进 行 严 格 的 防 - 26 -
渗 处 理, 污 水 处 理 设 备 配 套 水 池, 污 水 排 水 管 应 采 用 不 锈 钢 或 PVC 材 质, 连 接 处 采 取 密 封 圈 密 封 避 免 污 水 渗 漏 污 染 地 下 水 源 2. 生 活 污 水 项 目 生 活 污 水 水 量 不 大, 水 质 较 为 清 洁, 污 水 同 消 毒 治 理 达 标 后 的 医 疗 废 水 一 同 汇 入 所 在 大 厦 集 中 化 粪 池 消 解 达 标 后, 经 市 政 污 水 管 道 进 入 小 红 门 污 水 处 理 厂 ( 三 ) 水 污 染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项 目 生 活 污 水 及 医 疗 废 水 统 一 进 入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进 行 处 理, 然 后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入 市 政 管 道, 最 终 进 入 小 红 门 污 水 处 理 厂 经 前 面 的 分 析 计 算, 项 目 年 用 水 量 1351m 3 /a, 排 水 量 1215m 3 /a 根 据 类 比 调 查, 参 考 同 规 模 同 类 别 门 诊 部 医 疗 废 水 治 理 前 各 项 污 染 物 指 标 浓 度, 以 及 国 家 环 保 部 发 布 的 医 院 污 水 处 理 工 程 技 术 规 范 (HJ2029-2013) 中 数 据, 预 测 项 目 综 合 废 水 各 污 染 物 产 生 浓 度 为 :COD Cr :300mg/L BOD 5 :200mg/L SS:150mg/L 氨 氮 :50mg/L 粪 大 肠 菌 群 100000 个 /L 项 目 生 活 污 水 及 消 毒 治 理 达 标 后 的 医 疗 废 水 统 一 进 入 化 粪 池 进 行 初 步 消 解 根 据 污 水 处 理 设 备 设 计 生 产 厂 家 提 供 数 据 及 类 比 数 据, 预 计 本 项 目 综 合 废 水 经 化 粪 池 消 解 后 的 出 水 水 质 为 :COD Cr :200 mg/l BOD 5 :100 mg/l SS:80 mg/l 氨 氮 :10 mg/l 粪 大 肠 杆 菌 500 个 表 15 项 目 废 水 污 染 物 各 指 标 参 数 项 目 COD Cr BOD 5 SS 氨 氮 粪 大 肠 菌 群 产 生 量 402 污 水 总 量 (t/a) 排 放 量 329 产 生 浓 度 300 200 150 50 100000 个 /L 浓 度 (mg/ L) 排 放 浓 度 200 100 50 80 500 个 /L 执 行 标 准 500 300 400 45 5000 个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0.3645 0.2430 0.18225 0.06075 污 染 物 总 量 (t/a)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0.2430 0.1215 0.0972 0.01215 根 据 上 表 可 以 看 出, 项 目 综 合 废 水 出 水 水 质 能 够 达 到 相 关 标 准 限 值 要 求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进 行 医 疗 废 水 消 毒 处 理 设 计, 安 装 1 套 大 禹 信 源 公 司 生 产 的 臭 氧 消 毒 +MBR 工 艺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其 对 医 疗 废 水 治 理 的 处 置 符 合 国 家 医 疗 机 构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8466-2005) 中 4.1.3 规 定 的 要 求 医 疗 废 水 消 毒 处 理 达 标 后, 与 生 活 污 水 一 同 排 入 所 在 商 业 楼 集 中 化 粪 池 消 解, 达 标 后 - 27 -
经 市 政 管 道 排 入 小 红 门 污 水 处 理 厂, 水 质 可 以 达 到 北 京 市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11/307-2005) 中 排 入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建 设 单 位 将 对 污 水 处 理 设 备 及 自 接 污 水 管 道 进 行 防 渗 防 漏 处 理, 在 保 证 治 理 效 果 的 前 提 下, 废 水 对 地 表 水 体 没 有 直 接 影 响 三 噪 声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 一 ) 噪 声 源 及 噪 声 源 强 项 目 从 事 体 检 门 诊 服 务, 使 用 的 设 备 仪 器 均 为 低 噪 或 非 产 噪 设 备, 根 据 调 查 及 类 比 数 据, 预 测 设 备 运 行 时 叠 加 噪 声 级 不 超 过 65 db(a) 项 目 夜 间 不 运 营 ( 二 ) 治 理 措 施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及 结 论 项 目 无 高 噪 声 设 备, 设 备 在 室 内 使 用 建 筑 墙 体 对 噪 声 的 传 播 具 有 较 好 的 衰 减, 隔 声 效 果 在 20-30 db(a) 噪 声 经 各 措 施 及 建 筑 墙 体 隔 声 后, 传 播 到 建 筑 物 外 可 以 降 至 35-45 db(a), 对 周 边 的 声 环 境 噪 声 贡 献 值 很 低 项 目 营 运 期 的 设 备 噪 声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12348-2008) 中 的 1 类 4 类 标 准 限 值 要 求, 对 周 边 声 环 境 基 本 无 影 响 四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 一 ) 固 废 产 生 来 源 及 排 放 量 项 目 所 排 固 体 废 物 为 医 疗 垃 圾 和 生 活 垃 圾 医 疗 垃 圾 包 括 一 次 性 医 疗 器 械, 如 棉 签 药 棉 纱 布 注 射 器 等 ; 化 验 过 程 中 液 态 药 剂 和 废 水 等 被 封 装 为 固 体 形 式 的 废 物 ; 以 及 污 水 处 理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污 泥 生 活 垃 圾 包 括 食 品 包 装 物 饮 料 瓶 办 公 垃 圾 等 根 据 工 程 分 析 章 节 的 分 析 计 算, 项 目 年 产 生 生 活 垃 圾 3.4 t/a, 医 疗 垃 圾 4.66 t/a ( 二 ) 治 理 措 施 项 目 建 设 方 将 对 垃 圾 进 行 分 类 收 集, 分 别 处 置 1. 生 活 垃 圾 生 活 垃 圾 由 大 厦 物 业 管 理 的 环 卫 人 员 每 日 清 理 至 垃 圾 站, 2. 医 疗 垃 圾 建 设 单 位 严 格 按 照 医 疗 废 物 管 理 条 例 (2003 年 6 月 16 日 国 务 院 令 380 号 发 布 )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医 疗 废 物 管 理 办 法 ( 卫 生 部 令 第 36 号 2003 年 ) 规 定 进 行 处 置 医 疗 废 物, 由 具 有 处 置 资 质 的 北 京 环 境 卫 生 工 程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二 清 分 公 司 回 收 处 置 - 28 -
建 设 单 位 应 对 医 疗 垃 圾 设 置 专 门 存 放 间, 房 间 上 标 有 医 疗 废 物 中 文 及 国 际 通 用 图 示 表 16 项 目 垃 圾 产 生 及 处 理 情 况 单 位 :t/a 项 目 产 生 量 处 理 方 式 排 放 量 医 疗 垃 圾 4.66 委 托 具 备 医 疗 垃 圾 处 置 资 质 的 单 位 处 置 0 生 活 垃 圾 3.4 3.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及 结 论 饮 料 瓶 废 纸 等 分 拣 出 来, 定 期 由 废 品 站 回 收 其 他 不 可 回 收 废 物 日 排 日 清 至 附 近 垃 圾 站, 由 环 卫 工 人 清 理 项 目 固 体 废 弃 物 分 类 收 集, 分 别 存 储 于 专 用 垃 圾 桶, 生 活 垃 圾 由 专 人 负 责 收 集 和 清 运, 日 排 日 清 医 疗 废 物 设 有 专 门 储 存 间, 位 于 建 筑 内 部, 房 门 上 标 有 醒 目 标 志 废 物 由 具 备 医 疗 垃 圾 处 置 资 质 的 单 位 定 期 回 收 此 外, 项 目 应 对 危 险 废 物 存 放 间 进 行 地 面 硬 化, 存 放 容 器 采 用 防 渗 漏 材 质, 并 设 置 在 远 离 涉 水 管 线 的 位 置 ( 上 水 排 水 管 线 ), 避 免 污 染 地 下 水 的 情 况 发 生 本 项 目 对 固 废 的 处 置 符 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法 的 相 关 规 定 以 及 医 疗 废 物 管 理 条 例 (2003 年 6 月 16 日 国 务 院 令 380 号 发 布 )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医 疗 废 物 管 理 办 法 (2003 年 10 月 15 日 卫 生 部 令 第 36 号 )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18597-2001) 及 北 京 市 对 医 疗 废 物 和 生 活 垃 圾 处 理 的 有 关 规 定 3.4-29 -
建 设 项 目 拟 采 取 的 防 治 措 施 及 预 期 治 理 效 果 内 容 类 型 大 气 排 放 源 ( 编 号 ) 污 染 物 名 称 防 治 措 施 预 期 治 理 效 果 污 染 物 水 污 染 物 排 水 口 生 活 污 水 医 疗 废 水 污 水 处 理 设 备 化 粪 池 污 水 处 理 厂 达 标 排 放 固 体 废 物 员 工 诊 室 生 活 垃 圾 医 疗 垃 圾 生 活 垃 圾 由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收 运 医 疗 垃 圾 由 具 备 资 质 的 单 位 回 收 处 置 合 理 噪 声 项 目 运 营 过 程 中 使 用 的 设 备 均 为 低 噪 或 非 产 噪 设 备, 且 位 于 建 筑 内 部, 噪 声 传 播 至 室 外 低 于 50dB(A) 其 他 : 项 目 从 事 体 检 门 诊 服 务, 所 排 污 染 物 类 别 较 少, 排 放 量 较 小 经 过 有 效 的 治 理 后, 能 够 达 标 排 放 对 当 地 生 态 环 境 没 有 明 显 的 干 扰 - 30 -
结 论 与 建 议 一 结 论 1. 建 设 内 容 北 京 爱 康 国 宾 万 之 寿 门 诊 部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项 目 ) 投 资 1000 万 元 人 民 币 ( 其 中 环 保 投 资 6 万 元, 占 总 投 资 的 6.0%), 租 用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西 三 环 中 路 19 号 国 宜 广 场 三 层 东 侧 及 一 层 大 厅, 总 建 筑 面 积 3200m 2, 其 中 1 层 用 于 通 道 及 接 待 厅 ;3 层 用 于 体 检 区 ( 内 科 室 外 科 室 妇 产 科 室 眼 科 室 等 ) 辅 助 区 ( 采 血 室 TCD 多 普 勒 检 测 室 便 尿 室 心 电 图 室 ) 服 务 区 ( 食 堂 ( 仅 提 供 易 于 加 热 类 早 餐 食 品, 均 为 外 购 的 定 型 包 装 食 品 ) 卫 生 间 候 诊 大 厅 等 ) 设 备 间 (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间 医 疗 垃 圾 存 放 间 ) 办 公 及 其 他 功 能 区 ( 接 待 室 办 公 室 库 房 等 ) 项 目 申 请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为 预 防 保 健 科 内 科 外 科 妇 产 科 妇 科 专 业 眼 科 耳 鼻 咽 喉 科 口 腔 科 口 腔 预 防 保 健 专 业 医 学 检 验 科 临 床 体 液 血 液 专 业 临 床 化 学 检 验 专 业 医 学 影 像 科 X 射 线 诊 断 专 业 超 声 诊 断 专 业 心 电 诊 断 专 业 脑 电 及 脑 血 流 图 诊 断 专 业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数 据, 项 目 运 营 后 员 工 60 人, 日 接 待 量 250 人, 年 经 营 365d/a, 日 营 业 时 间 8:00-15:00 项 目 食 堂 仅 为 体 检 顾 客 提 供 简 易 早 餐, 为 外 购 的 定 型 包 装 食 品, 如 面 包 袋 装 奶 等 本 项 目 内 没 有 食 品 加 工 环 节, 员 工 午 餐 由 外 卖 提 供 2. 地 理 位 置 项 目 建 设 地 点 位 于 海 淀 区 西 三 环 新 兴 桥 西 南 侧, 地 处 海 淀 区 东 部, 地 理 坐 标 为 北 纬 39 54 15.96 东 经 116 18 10.37 3. 周 围 环 境 本 项 目 经 营 场 所 东 侧 紧 邻 待 租 商 业 店 铺 ; 南 侧 紧 邻 建 筑 外 墙,10m 处 为 海 军 大 院 内 的 办 公 楼 ; 项 目 西 侧 紧 邻 入 驻 国 宜 广 场 的 其 他 商 业 单 位 ; 北 侧 6m 处 为 三 环 路 辅 路 项 目 一 层 仅 用 于 通 道 和 接 待 大 厅, 周 围 为 入 驻 国 宜 广 场 的 商 业 卖 场 等 4. 平 面 布 置 项 目 租 用 所 在 建 筑 三 层 东 侧 及 一 层 大 厅, 总 建 筑 面 积 3200m 2, 其 中 1 层 用 于 通 道 及 接 待 厅 ;3 层 用 于 体 检 区 ( 内 科 室 外 科 室 妇 产 科 室 眼 科 室 等 ) 辅 助 区 ( 采 血 室 TCD 多 普 勒 检 测 室 便 尿 室 心 电 图 室 ) 服 务 区 ( 食 堂 ( 仅 提 供 易 于 加 热 类 早 餐 食 品, 均 为 外 购 的 定 型 包 装 食 品 ) 卫 生 间 候 诊 大 厅 等 ) 设 备 间 (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间 医 疗 垃 圾 存 放 间 ) 办 公 及 其 他 功 能 区 ( 接 待 室 办 公 室 库 房 等 ) - 31 -
5.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结 论 本 项 目 运 营 工 艺 中 没 有 产 生 废 气 的 环 节, 无 燃 煤 燃 油 燃 气 设 施, 无 自 采 暖 设 备, 没 有 废 气 排 放 6. 污 水 环 境 影 响 结 论 本 项 目 安 装 1 套 臭 氧 消 毒 +MBR 工 艺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对 医 疗 废 水 的 治 理 符 合 国 家 医 疗 机 构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8466-2005) 中 4.1.3 规 定 的 要 求 综 合 废 水 经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放, 再 由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排 入 小 红 门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废 水 水 质 排 放 浓 度 能 够 达 到 北 京 市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11/307-2005) 表 2 中 ( 进 入 城 市 污 水 处 理 厂 ) 规 定 的 标 准, 氨 氮 浓 度 能 够 达 到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CJ 343-2010) 表 1 中 污 水 排 入 城 市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B 等 级 规 定, 即 45mg/L 项 目 废 水 排 放 对 当 地 的 水 环 境 无 影 响 6. 噪 声 环 境 影 响 结 论 项 目 无 高 噪 声 设 备, 设 备 在 室 内 使 用, 噪 声 经 各 措 施 及 建 筑 墙 体 隔 声 后, 传 播 到 建 筑 物 外 可 以 达 到 45dB(A) 以 下, 对 周 边 的 声 环 境 噪 声 贡 献 值 很 低 项 目 营 运 期 的 设 备 噪 声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12348-2008) 中 的 1 类 4 类 标 准 限 值 要 求, 对 周 边 声 环 境 基 本 无 影 响 7. 固 废 环 境 影 响 结 论 项 目 固 体 废 弃 物 分 类 收 集, 分 别 存 储 于 专 用 垃 圾 桶, 生 活 垃 圾 由 专 人 负 责 收 集 和 清 运, 日 排 日 清 医 疗 废 物 设 有 专 门 储 存 间, 位 于 建 筑 内 部, 房 门 上 标 有 醒 目 标 志 ; 医 疗 废 物 进 行 密 闭 暂 存, 防 止 异 味 逸 出 ; 暂 存 处 地 面 应 进 行 防 渗 处 理 医 疗 废 物 定 期 由 具 备 医 疗 垃 圾 处 置 资 质 的 单 位 定 期 回 收 处 置 二 建 议 1. 加 强 节 约 管 理, 节 约 能 源 和 用 水, 减 少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最 大 限 度 的 减 少 对 城 市 环 境 的 污 染 负 荷 2. 加 强 对 各 类 垃 圾 的 管 理, 尤 其 是 对 产 生 的 医 疗 废 物 分 类 收 集 密 闭 暂 存, 防 止 产 生 异 味 污 染 环 境 ; 暂 存 处 地 面 应 做 防 渗 处 理 3. 加 强 对 员 工 的 教 育, 制 定 管 理 制 度, 提 高 环 境 意 识, 不 断 改 进 环 保 工 作 - 32 -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符 合 区 域 总 体 规 划 拟 建 项 目 对 废 水 噪 声 固 废 等 污 染 物 采 取 有 效 的 防 治 措 施 后, 可 以 做 到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排 放 总 量 符 合 要 求, 从 环 境 角 度 考 虑 是 可 行 的 - 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