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8 月, 省 司 法 厅 与 香 港 中 联 办 法 律 部 在 中 山 大 学 联 合 举 办 香 港 高 级 合 伙 人 律 师 国 情 培 训 班 ;9 月, 省 司 法 厅 领 导 随 同 省 领 导 到 香 港 参 加 第 十 六 次 粤 港 合 作 联 席 会 议 ;1 1 月, 省 司 法 厅 与 香 港 律 政 司 研 究 粤 港 合 作 2014 年 重 点 工 作 计 划 二 是 加 强 业 务 交 流 往 来 一 方 面, 做 好 法 律 文 本 交 换 工 作, 及 时 将 广 东 省 新 出 台 的 法 规 规 章 交 换 到 澳 门 法 务 局, 便 于 澳 门 各 界 及 时 了 解 广 东 省 的 立 法 情 况 另 一 方 面, 组 织 人 员 前 往 香 港 澳 门 参 加 相 关 交 流 活 动 省 政 府 法 制 办 派 员 参 加 了 两 岸 三 地 法 治 政 府 比 较 研 究 论 坛, 并 就 有 关 法 律 问 题 与 香 港 地 区 法 律 工 作 人 员 进 行 业 务 交 流 ; 应 澳 门 特 别 行 政 区 政 府 法 律 改 革 及 国 际 法 事 务 局 邀 请, 省 政 府 法 制 办 组 织 1 0 名 立 法 工 作 人 员 前 往 澳 门, 参 加 为 期 2 天 的 法 律 草 拟 交 流 工 作 三 是 举 办 法 学 论 坛, 促 进 内 地 与 港 澳 地 区 法 学 交 流, 为 深 化 粤 港 澳 合 作 提 供 法 学 理 论 和 决 策 服 务 支 持 1 2 月 2 1 日, 由 中 国 法 学 会 主 办, 广 东 省 法 学 会 承 办 的 第 八 届 中 国 泛 珠 三 角 合 作 与 发 展 法 治 论 坛 暨 第 五 届 粤 港 澳 法 学 论 坛 在 广 东 外 语 外 贸 大 学 成 功 举 办 来 自 粤 桂 湘 闽 赣 琼 川 滇 黔 渝 1 0 省 ( 市 区 ) 以 及 香 港 澳 门 特 别 行 政 区 法 学 界 法 律 界 专 家 学 者 150 多 人 出 席 此 次 论 坛 论 坛 设 三 个 专 题 : 泛 珠 三 角 市 场 一 体 化 与 投 资 服 务 贸 易 自 由 化 的 法 律 问 题 研 究 ; 泛 珠 三 角 合 作 与 发 展 的 政 策 法 律 冲 突 及 其 协 调 ; 关 于 泛 珠 三 角 户 籍 制 度 改 革 的 法 律 思 考 四 是 积 极 办 理 香 港 居 民 到 粤 执 业 和 香 港 律 师 事 务 所 来 粤 设 立 代 表 机 构 省 司 法 厅 共 为 8 名 通 过 国 家 司 法 考 试 资 格 的 港 澳 居 民 颁 发 律 师 执 业 证, 为 新 设 立 的 2 家 香 港 律 师 事 务 所 驻 粤 代 表 机 构 办 理 开 业 注 册 手 续, 还 有 2 家 香 港 律 师 事 务 所 驻 粤 代 表 机 构 正 在 审 批 当 中 目 前, 广 东 省 有 22 家 香 港 律 师 事 务 所 驻 粤 代 表 处,6 9 名 香 港 居 民 在 广 东 省 成 为 内 地 执 业 律 师 五 是 积 极 争 取 粤 港 两 地 律 师 事 务 所 在 粤 设 立 合 伙 联 营 律 师 事 务 所 政 策 为 配 合 推 动 率 先 基 本 实 现 粤 港 澳 服 务 贸 易 自 由 化 规 划 纲 要 和 行 动 计 划 的 出 台 和 实 施, 省 司 法 厅 多 次 主 动 与 司 法 部 进 行 沟 通, 组 织 起 草 了 粤 港 律 师 事 务 所 合 伙 型 联 营 试 点 管 理 办 法, 提 交 了 关 于 在 广 东 省 开 展 内 地 与 港 澳 律 师 事 务 所 合 伙 型 联 营 试 点 工 作 的 请 示 ( 三 ) 深 化 警 务 合 作, 共 促 地 区 稳 定 粤 港 澳 三 地 警 方 三 地 警 方 紧 密 联 系, 持 续 加 强 情 报 交 流 个 案 协 作, 在 共 同 打 击 跨 境 犯 罪 方 面 取 得 显 著 成 绩, 合 作 稳 步 扎 实 推 进, 合 作 机 制 不 断 完 善 一 是 执 法 合 作 规 范 有 序 渠 道 畅 通 粤 港 澳 三 地 警 方 在 处 理 来 往 函 件 通 报 机 制 及 案 件 会 晤 等 方 面 保 持 紧 密 联 系, 成 绩 显 著 5 月 3 0 日, 三 地 警 方 刑 侦 主 管 第 十 九 次 工 作 会 晤 在 广 东 省 梅 州 市 举 行, 广 东 省 公 安 厅 通 报 了 近 期 广 东 治 安 形 势, 总 结 了 广 东 警 方 与 港 澳 警 方 在 打 击 跨 境 刑 事 犯 罪 毒 品 犯 罪 经 济 犯 罪 网 络 犯 罪 及 跨 境 非 法 赌 博 违 法 活 动 等 方 面 的 合 作 情 况 及 经 验 三 地 警 方 围 绕 警 务 协 作 的 形 势 与 对 策 跨 境 犯 罪 联 合 行 动 刑 事 情 报 交 流 与 协 作 三 地 刑 事 培 训 及 业 务 考 察 与 交 流 等 六 大 议 题 进 行 深 入 交 流 探 讨 1 2 月 1 1 日 至 1 3 日, 粤 港 澳 个 案 协 查 工 作 座 谈 会 在 香 港 召 开 会 议 围 绕 内 地 居 民 移 民 港 澳 涉 案 人 不 同 身 份 协 查 不 动 产 买 卖 与 登 记 流 程 电 话 用 户 资 料 登 记 已 结 业 公 司 负 责 人 追 查 等 协 查 议 题 展 开 诚 恳 务 实 的 探 讨, 分 析 个 案 协 查 中 存 在 的 障 碍 和 问 题, 交 流 合 作 经 验, 扩 大 合 作 共 识, 取 得 了 良 好 效 果 二 是 开 展 专 项 联 合 行 动, 协 同 侦 办 重 大 跨 境 刑 事 案 件 6 月 6 日, 粤 港 警 方 在 两 地 同 步 采 取 行 动, 成 功 侦 破 以 香 港 人 吴 健 强 为 首 的 特 大 跨 境 外 围 马 网 络 赌 博 团 伙 案, 共 抓 获 涉 赌 人 员 2 3 人, 缴 获 涉 案 电 脑 银 行 卡 等 作 案 工 具 一 大 批 7 月 2 3 日 至 8 月 2 2 日, 粤 港 澳 三 地 警 方 联 合 开 展 代 号 为 雷 霆 13 的 专 项 打 击 行 动, 广 东 警 方 共 出 动 警 力 4 万 多 人 次, 打 掉 有 组 织 跨 境 犯 罪 团 伙 1 4 个, 破 获 有 组 织 跨 境 犯 罪 案 件 3 百 多 起, 抓 获 有 组 织 跨 境 犯 罪 嫌 疑 人 5 0 0 多 名, 缴 获 各 类 枪 支 7 2 支 子 弹 3521 发 车 辆 7 6 辆 各 类 毒 品 4 6 0 多 公 斤 赃 款 人 民 币 256. 5 万 元 港 币 901 万 元, 冻 结 涉 案 账 户 存 款 人 民 币 519 万 元 此 外, 广 东 警 方 在 协 助 港 澳 警 方 解 救 受 害 人 协 查 个 案 等 工 作 中 取 得 良 好 成 效, 如 省 市 联 动 快 速 侦 破 香 港 人 郑 迪 寰 被 绑 架 案 粤 澳 两 地 警 方 成 功 侦 破 16 跨 境 信 用 卡 诈 骗 团 伙 案 等 一 批 跨 境 案 件 粤 港 澳 三 地 警 方 的 通 力 合 作, 有 效 地 整 治 了 区 域 重 大 社 会 治 安 问 题, 严 厉 打 击 了 犯 罪, 保 护 了 人 民 群 众 的 生 命 财 产 安 全 ( 广 东 省 法 学 会 )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法 治 建 设 地 方 立 法 立 法 工 作 取 得 新 进 展 立 法 工 作 机 制 进 一 步 完 善, 立 法 工 作 水 平 和 质 量 显 著 提 高 全 年, 自 治 区 人 大 常 委 会 审 议 地 方 性 法 规 案 1 4 件, 通 过 12 件, 其 中 新 立 7 件, 修 改 5 件 ; 审 查 南 宁 市 报 批 法 规 4 件, 批 准 3 件 ; 审 查 并 批 准 自 治 县 报 批 的 自 治 条 例 2 件 2013 年 自 治 区 人 大 重 点 立 法 项 目 有 : 自 治 区 科 学 技 术 进 步 条 例 自 治 区 水 能 资 源 开 发 利 用 管 理 条 例, 自 治 区 海 洋 环 境 保 护 条 例, 自 治 区 实 施 突 发
事 件 应 对 法 办 法, 自 治 区 土 地 山 林 水 利 权 属 纠 纷 调 解 处 理 条 例 自 治 区 人 大 代 表 提 出 将 农 历 三 月 三 确 定 为 壮 族 民 族 传 统 节 日 并 予 以 放 假 两 天 的 建 议, 经 自 治 区 党 委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同 意, 将 壮 族 三 月 三 确 定 为 广 西 少 数 民 族 习 惯 节 日 并 放 假 两 天, 从 此, 壮 族 人 民 有 了 自 己 的 传 统 节 日, 充 分 体 现 了 人 大 代 表 的 作 用 2013 年 全 年 深 入 基 层 开 展 立 法 调 研 7 0 次, 召 开 立 法 座 谈 会 和 论 证 会 4 6 次, 邀 请 社 会 各 界 有 关 人 士 参 加 立 法 工 作 600 多 人 次, 收 到 意 见 建 议 600 多 条 在 五 年 立 法 规 划 中 共 征 集 到 立 法 建 议 项 目 240 件 在 汇 总 分 类 和 反 复 论 证 的 基 础 上, 确 定 正 式 项 目 2 7 件, 预 备 项 目 10 件, 还 储 备 了 一 批 立 法 项 目, 涵 盖 经 济 民 生 及 社 会 管 理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基 层 政 权 建 设 文 化 卫 生 等 方 面, 确 定 了 五 年 立 法 规 划 的 总 体 格 局 监 督 工 作 监 督 工 作 取 得 新 实 效 人 大 常 委 会 听 取 和 审 议 一 府 两 院 的 6 个 专 项 工 作 报 告 和 计 划 预 算 执 行 情 况 报 告, 检 查 4 部 法 律 法 规 的 实 施 情 况, 开 展 13 项 专 题 调 研 自 治 区 人 大 把 监 督 和 支 持 一 府 两 院 工 作 有 机 结 合 起 来, 在 监 督 中 体 现 支 持 在 支 持 中 实 现 监 督, 促 进 一 府 两 院 更 好 地 开 展 工 作 首 次 审 查 和 批 准 包 括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社 会 保 险 基 金 预 算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在 内 的 全 口 径 预 算, 增 强 预 算 的 合 法 性 完 整 性 和 科 学 性 加 强 预 算 执 行 审 查 监 督, 认 真 审 议 2013 年 上 半 年 全 区 预 算 执 行 情 况 的 报 告 加 强 对 部 门 预 算 执 行 使 用 财 政 资 金 的 重 大 项 目 进 展 情 况 等 方 面 的 监 督 督 促 进 一 步 完 善 全 口 径 预 算 编 制 工 作, 优 化 财 政 收 支 结 构, 提 高 财 政 资 金 使 用 效 益, 维 护 预 算 的 权 威 性 和 严 肃 性 加 强 计 划 执 行 监 督, 审 议 2013 年 上 半 年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计 划 执 行 情 况 的 报 告 十 二 五 规 划 纲 要 实 施 中 期 情 况 的 报 告, 督 促 政 府 加 强 经 济 运 行 研 判, 加 大 工 作 力 度, 完 成 年 度 计 划 目 标 任 务, 确 保 十 二 五 规 划 纲 要 顺 利 实 施 加 强 三 农 工 作 监 督, 听 取 和 审 议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我 区 推 进 农 业 科 技 创 新 工 作 情 况 的 报 告, 督 促 政 府 增 加 财 政 对 农 业 科 技 投 入, 支 撑 现 代 农 业 建 设 加 强 生 态 环 保 工 作 监 督, 开 展 环 境 保 护 法 和 自 治 区 环 境 保 护 条 例 执 法 检 查, 针 对 存 在 的 问 题, 督 促 政 府 进 一 步 贯 彻 落 实 环 境 资 源 法 律 法 规, 加 大 环 境 保 护 力 度, 开 展 了 以 保 护 生 态 环 境, 建 设 美 丽 广 西 为 主 题 的 环 保 世 纪 行 宣 传 活 动, 增 强 全 社 会 的 生 态 环 保 意 识 加 强 土 地 管 理 工 作 监 督, 听 取 和 审 议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土 地 管 理 工 作 情 况 的 报 告, 督 促 政 府 强 化 土 地 利 用 规 划 的 统 一 管 控, 切 实 保 障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合 理 用 地 需 求 加 强 司 法 工 作 监 督, 听 取 和 审 议 自 治 区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自 治 区 人 民 检 察 院 关 于 加 强 涉 法 涉 诉 信 访 案 件 办 理 工 作 情 况 的 报 告, 督 促 各 级 人 民 法 院 和 人 民 检 察 院 进 一 步 建 立 完 善 涉 法 涉 诉 信 访 工 作 机 制, 提 高 司 法 公 信 力, 切 实 解 决 好 人 民 群 众 涉 法 涉 诉 信 访 问 题, 促 进 社 会 和 谐 稳 定 开 展 预 防 未 成 年 人 犯 罪 法 执 法 检 查, 督 促 建 立 和 完 善 预 防 工 作 长 效 机 制, 加 强 综 合 治 理, 优 化 社 会 环 境, 抓 好 特 殊 群 体 的 犯 罪 预 防 开 展 关 于 我 区 社 区 矫 正 工 作 情 况 的 专 题 调 研, 提 出 不 断 完 善 矫 正 工 作 运 行 机 制 建 立 专 门 的 社 区 矫 正 工 作 机 构 等 建 议 政 府 法 制 ( 一 ) 推 进 依 法 行 政 依 托 依 法 行 政 考 核 依 法 行 政 示 范 点 创 建 依 法 行 政 先 进 市 县 评 比 三 大 抓 手, 加 快 法 治 政 府 建 设 进 程 以 依 法 行 政 考 核 为 杠 杆, 开 展 2013 年 全 区 依 法 行 政 考 核, 加 强 对 依 法 行 政 的 组 织 协 调 和 督 促 指 导 以 创 建 依 法 行 政 示 范 点 为 导 向, 着 力 培 育 树 立 具 有 示 范 引 领 作 用 的 先 进 典 型, 命 名 了 5 0 个 单 位 为 自 治 区 级 第 二 批 依 法 行 政 示 范 点, 努 力 形 成 一 批 具 有 特 色 的 依 法 行 政 工 作 品 牌 以 依 法 行 政 先 进 市 县 评 比 为 引 领, 对 9 个 自 治 区 级 依 法 行 政 先 进 市 县 4 6 个 依 法 行 政 先 进 单 位 1 2 个 依 法 行 政 进 步 市 县 进 行 表 彰 ( 二 ) 制 度 建 设 促 转 型, 保 障 广 西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2013 年, 共 向 自 治 区 人 大 常 委 会 提 交 法 规 议 案 草 案 9 件, 制 定 政 府 规 章 1 4 件 通 过 以 制 度 创 新 引 领 和 带 动 体 制 机 制 创 新, 为 实 现 科 学 发 展 惠 泽 民 生 促 进 经 济 社 会 又 好 又 快 发 展, 全 面 建 成 小 康 社 会 提 供 了 有 力 的 法 制 保 障 一 是 完 善 行 政 决 策 程 序 修 订 了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重 大 行 政 决 策 程 序 规 定 二 是 加 强 生 态 立 法, 提 请 审 议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湿 地 保 护 条 例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实 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土 保 持 法 办 法 ; 审 议 通 过 了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电 动 自 行 车 机 动 轮 椅 车 管 理 办 法, 审 议 通 过 了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机 动 车 排 气 污 染 防 治 办 法, 审 议 通 过 了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爱 国 卫 生 管 理 办 法 三 是 以 制 度 建 设 推 进 民 族 文 化 强 区 建 设 审 议 通 过 了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传 统 工 艺 美 术 保 护 办 法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灵 渠 保 护 办 法, 加 强 历 史 文 化 遗 存 和 自 然 景 观 保 护, 提 升 广 西 文 化 软 实 力, 促 进 文 化 事 业 的 繁 荣 发 展 四 是 深 化 改 革 开 放, 大 力 推 动 经 济 转 型 提 请 审 议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促 进 散 装 水 泥 发 展 条 例 ; 审 议 通 过 了 广 西
凭 祥 综 合 保 税 区 管 理 办 法 ; 审 议 通 过 了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电 网 建 设 促 进 办 法 ( 三 ) 行 政 决 策 立 规 矩, 促 进 依 法 科 学 民 主 决 策 修 订 出 台 重 大 行 政 决 策 程 序 规 定, 进 一 步 规 范 行 政 决 策 程 序 大 力 加 强 规 范 性 文 件 监 督 管 理 2013 年 向 自 治 区 报 备 的 规 范 性 文 件 共 3 0 8 件, 予 以 备 案 272 件, 通 知 纠 正 的 18 件, 做 到 有 备 必 审 有 错 必 纠 各 级 行 政 机 关 坚 持 法 治 是 第 一 环 境 的 理 念, 以 法 治 思 维 法 治 方 式 保 障 和 助 推 广 西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 四 ) 简 政 放 权 增 活 力, 有 效 提 高 政 府 工 作 效 能 2013 年 自 治 区 一 级 新 取 消 了 行 政 审 批 事 项 2 1 5 项, 下 放 152 项, 调 整 1 3 项, 扩 大 了 地 方 政 府 的 经 济 社 会 管 理 权 限, 进 一 步 激 发 了 市 场 活 力 和 发 展 动 力 为 巩 固 行 政 审 批 制 度 成 果,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印 发 了 关 于 严 格 控 制 新 设 行 政 许 可 的 通 知, 强 化 对 取 消 下 放 的 行 政 审 批 事 项 的 跟 踪 落 实 和 督 促 检 查, 遏 制 行 政 审 批 边 减 边 增 明 减 暗 增 ( 五 ) 强 化 监 督 促 规 范, 行 政 执 法 权 力 运 行 更 加 有 序 全 区 进 一 步 建 立 健 全 权 力 运 行 制 约 和 监 督 体 系 一 是 创 新 层 级 监 督 新 机 制, 从 体 制 机 制 和 队 伍 建 设 入 手, 构 建 行 政 执 法 监 督 局 网 络 全 区 已 有 7 4 个 市 县 ( 市 区 ) 法 制 办 挂 牌 成 立 了 行 政 执 法 监 督 局 二 是 执 法 监 督 力 度 不 断 加 大 在 全 区 开 展 了 查 处 违 法 用 地 和 违 法 建 设 行 为 行 政 执 法 专 项 监 督, 各 地 各 部 门 进 一 步 畅 通 行 政 执 法 监 督 投 诉 渠 道 三 是 进 一 步 规 范 行 政 裁 量 权,90 % 以 上 的 市 均 制 定 了 本 地 本 部 门 行 政 处 罚 裁 量 权 办 法, 从 制 度 上 防 止 行 政 执 法 人 员 的 不 作 为 或 乱 作 为 四 是 深 入 推 进 行 政 执 法 体 制 改 革, 继 续 有 序 推 进 相 对 集 中 行 政 处 罚 权 改 革, 继 在 南 宁 柳 州 玉 林 来 宾 河 池 崇 左 等 市 推 进 综 合 执 法 改 革 之 后,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又 批 准 了 河 池 市 城 市 管 理 和 土 地 管 理 领 域 相 对 集 中 行 政 处 罚 权 工 作 方 案, 进 一 步 整 合 了 执 法 资 源,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解 决 了 多 头 执 法 交 叉 执 法 重 复 执 法 的 问 题 审 判 2013 年, 全 区 法 院 共 受 理 各 类 案 件 31. 2667 万 件 办 结 28.2372 万 件, 同 比 分 别 上 升 12.66% 8. 5 5 % ; 执 行 案 件 新 收 执 结 同 比 分 别 大 幅 上 升 25. 3 2 % 20.86% 主 要 抓 了 以 下 工 作 : ( 一 ) 全 力 维 护 社 会 和 谐 稳 定 严 厉 打 击 刑 事 犯 罪 一 年 来 共 审 结 刑 事 一 审 案 件 3. 2119 万 件, 判 处 罪 犯 4. 0741 万 人 和 谐 化 解 矛 盾 纠 纷 加 强 与 人 民 调 解 行 政 调 解 行 业 调 解 仲 裁 的 对 接 互 动, 合 力 化 解 矛 盾 田 林 县 人 民 法 院 成 为 诉 讼 与 非 诉 讼 相 衔 接 的 矛 盾 纠 纷 解 决 机 制 改 革 全 国 试 点 单 位 推 行 诉 访 分 离, 依 法 终 结, 推 动 涉 诉 信 访 在 法 治 轨 道 内 解 决, 全 区 法 院 涉 诉 信 访 同 比 下 降 24. 99% 推 进 社 会 治 理 创 新 发 挥 司 法 裁 判 的 教 育 评 价 修 复 指 引 和 示 范 等 功 能, 引 导 公 民 增 强 法 律 意 识 规 则 意 识, 推 动 社 会 道 德 诚 信 建 设 延 伸 审 判 服 务, 加 强 司 法 建 议 工 作 探 索 缓 刑 听 证 制 度, 依 法 对 8117 名 社 会 危 害 程 度 较 轻 的 犯 罪 分 子 判 处 缓 刑 管 制 或 单 处 附 加 刑 积 极 参 与 社 区 矫 正, 试 行 少 年 犯 罪 记 录 封 存 制 度, 加 强 回 访 帮 教, 鼓 励 他 们 早 日 回 归 社 会 玉 林 法 院 青 少 年 法 制 教 育 基 地 被 授 予 全 国 预 防 青 少 年 犯 罪 研 究 基 地 ( 二 ) 全 力 服 务 广 西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力 促 经 济 发 展 方 式 转 变 高 度 关 注 经 济 运 行 情 况, 对 审 判 中 发 现 的 新 情 况 新 问 题, 及 时 分 析 研 判, 出 台 服 务 和 保 障 广 西 重 大 项 目 建 设 等 指 导 性 意 见, 公 正 高 效 审 理 在 调 结 构 扩 内 需 促 转 变 中 发 生 的 各 类 案 件, 审 结 一 审 民 商 事 案 件 16. 4535 万 件, 涉 诉 资 金 205. 5 8 亿 元 依 法 妥 善 审 理 涉 及 金 融 改 革 民 间 借 贷 小 微 企 业 资 金 链 断 裂 等 案 件, 支 持 实 体 经 济 发 展 积 极 稳 妥 审 结 房 地 产 开 发 经 营 合 同 纠 纷 一 审 案 件 6364 件, 促 进 房 地 产 业 健 康 发 展 加 大 知 识 产 权 司 法 保 护 力 度, 依 法 妥 善 审 理 各 类 知 识 产 权 案 件 1228 件, 保 障 创 新 驱 动 发 展 战 略 深 入 实 施 开 展 进 企 业 送 法 律 送 服 务 活 动, 增 强 企 业 风 险 防 范 意 识, 维 护 职 工 合 法 权 益, 促 进 企 业 稳 定 发 展 营 造 良 好 开 放 法 治 环 境 着 眼 国 家 周 边 外 交 发 展 战 略 和 广 西 开 放 开 发, 依 法 妥 善 审 理 涉 外 民 商 事 和 海 事 海 商 一 审 案 件 2 2 1 件, 办 结 涉 外 司 法 事 务 8 2 件 成 功 举 办 中 国 一 东 盟 自 由 贸 易 区 投 资 合 作 法 律 问 题 研 讨 会, 从 法 治 层 面 为 自 贸 区 建 设 提 供 保 障 与 服 务 审 结 涉 港 澳 台 民 商 事 案 件 138 件, 办 结 涉 港 澳 台 司 法 事 务 525 件 ( 三 ) 全 力 践 行 司 法 为 民 宗 旨 认 真 审 理 民 生 案 件 依 法 审 理 劳 动 争 议 劳 务 合 同 婚 姻 家 庭 继 承 纠 纷 人 身 损 害 赔 偿 等 案 件 6.869 万 件 ; 依 法 严 惩 生 产 销 售 伪 劣 商 品 犯 罪, 审 结 4 1 件 判 处 9 2 人 ; 依 法 妥 善 处 理 涉 及 土 地 征 收 房 屋 拆 迁 等 行 政 案 件 3331 件, 保 护 行 政 相 对 人 合 法 权 益, 促 进 依 法 行 政 集 中 开 展 执 行 案 件 专 项 清 理 活 动, 执 结 案 件 8786 件, 标 的 额 3. 2 5 亿 元, 其 中 执 结 拖 欠 农 民 工 工 资 案 件 2136 件, 为 上 万 名 劳 动 者 追 回 血 汗 钱 ; 集 中 开 展 党 政 机 关 执 行 人 民 法 院 生 效 裁 判 积 案 清 理 活 动, 清 理 案 件 1107 件, 执 结 金 额 9. 5 6 亿 元 强 化 司 法 便 民 服 务 针 对 群 众 反 映 强 烈 的 立 案 难 问 题, 出 台 3 8 条 改 进 措 施 构 建 便 民 利 民 诉 讼 网 络, 新 建 人 民 法 庭 3 6 个, 深 入 田 间 地 头 开 展 巡 回
审 判 在 城 镇 设 法 官 社 区 服 务 室, 在 农 村 设 驻 村 法 官 联 络 站, 在 边 境 设 边 贸 调 解 室, 在 港 区 设 渔 排 法 庭, 千 方 百 计 方 便 群 众 诉 讼 实 行 案 件 繁 简 分 流, 适 用 简 易 程 序 审 理 案 件 15. 1653 万 件, 减 少 当 事 人 诉 累 加 大 司 法 救 助 力 度, 缓 减 免 交 诉 讼 费 3261. 2 万 元, 同 比 增 长 27. 10%, 让 当 事 人 感 受 到 司 法 的 温 暖 ( 四 ) 全 力 提 升 公 正 司 法 水 平 狠 抓 案 件 质 量 严 把 事 实 关 证 据 关 法 律 关 程 序 关, 努 力 把 每 一 个 案 件 办 成 铁 案, 一 审 服 判 息 诉 率 达 90.27%, 同 比 提 高 1.17 个 百 分 点 严 格 落 实 与 公 安 检 察 机 关 互 相 配 合 互 相 制 约 的 工 作 机 制, 规 范 法 官 与 律 师 的 关 系, 尊 重 和 保 障 律 师 依 法 履 职, 共 同 促 进 司 法 公 正 强 化 上 级 法 院 审 判 业 务 指 导, 完 善 案 例 指 导 制 度, 规 范 自 由 裁 量 权, 统 一 裁 判 尺 度 创 新 审 判 管 理 全 区 所 有 案 件 全 部 纳 入 网 上 流 程 管 理 系 统, 实 现 案 件 底 数 摸 得 清 审 理 情 况 说 得 明 各 个 环 节 看 得 见 出 了 问 题 管 得 住 科 学 设 置 考 核 指 标, 考 评 结 果 与 法 院 法 官 业 绩 挂 钩, 确 保 办 案 质 量 效 率 效 果 开 展 庭 审 裁 判 文 书 案 件 质 量 评 查, 随 机 抽 查 裁 判 文 书 3 0 0 0 多 份, 评 查 各 类 案 件 1.8 万 多 件, 通 报 评 查 结 果, 整 改 存 在 问 题, 规 范 司 法 行 为 深 化 司 法 公 开 打 造 审 判 流 程 裁 判 文 书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三 大 平 台, 上 网 公 布 裁 判 文 书 12. 8 万 多 份, 直 播 案 件 庭 审 3. 1 万 多 件, 广 西 与 东 部 沿 海 地 区 10 个 省 市 率 先 实 现 三 级 法 院 裁 判 文 书 同 步 上 网 ; 推 行 网 络 联 拍, 成 功 拍 卖 涉 诉 财 产 1679 件, 成 交 金 额 19.32 亿 元, 确 保 司 法 拍 卖 廉 洁 ; 全 区 129 个 法 院 全 部 开 通 官 方 微 博, 及 时 回 应 社 会 关 切 ( 五 ) 全 力 推 进 司 法 改 革 创 新 在 全 区 法 院 组 织 开 展 改 革 创 新 年 活 动, 推 进 审 判 执 行 信 息 化 等 15 项 改 革 措 施 优 化 司 法 职 权 配 置 科 学 定 位 三 级 法 院 功 能 深 化 量 刑 规 范 化 改 革, 全 面 推 开 民 商 事 案 件 小 额 速 裁 强 化 合 议 庭 职 责, 试 点 审 判 长 负 责 制 深 化 联 动 司 法 协 作 参 加 联 动 司 法 的 自 治 区 部 门 扩 大 到 2 8 个 出 台 规 范 联 动 司 法 工 作 机 制 意 见, 强 化 实 际 效 果 加 强 跨 省 区 法 院 协 作, 建 立 接 边 法 院 法 庭 联 席 会 议 制 度, 有 效 解 决 跨 省 界 案 件 纠 纷 加 强 区 内 三 级 法 院 的 协 调 配 合 和 法 院 内 部 立 审 执 环 节 的 有 机 衔 接, 优 化 办 案 效 果 努 力 破 解 执 行 难 题 协 调 执 结 重 大 案 件 4 3 1 件 ; 网 上 查 询 被 执 行 人 银 行 账 户 12.7509 万 个, 资 金 12. 9 5 亿 元 ; 推 行 执 行 裁 决 权 和 执 行 实 施 权 分 离, 共 执 结 3. 5376 万 件, 执 结 金 额 86. 3 9 亿 元, 同 比 分 别 上 升 了 20. 86% 和 17.45% ( 六 ) 全 力 加 强 队 伍 建 设 深 入 开 展 党 的 群 众 路 线 教 育 实 践 活 动 强 化 司 法 为 民 宗 旨 和 理 想 信 念 教 育, 敞 开 大 门 听 意 见, 直 面 问 题 抓 整 改, 开 展 三 服 务 四 清 理 活 动, 重 点 解 决 四 风 六 病 存 在 的 突 出 问 题 深 入 开 展 五 个 一 百 五 项 竞 赛 优 秀 示 范 庭 审 等 创 先 争 优 活 动, 聘 请 2 0 名 全 国 知 名 法 学 专 家 学 者 为 广 西 法 院 法 律 咨 询 员, 加 强 业 务 指 导 ; 探 索 多 渠 道 深 层 次 全 方 位 的 人 才 培 养 机 制 强 化 司 法 廉 洁 认 真 贯 彻 中 央 八 项 规 定 和 自 治 区 党 委 3 0 项 具 体 要 求,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五 个 严 禁 六 项 措 施 十 个 不 准, 出 台 1 5 项 措 施 和 六 个 一 律 规 定, 做 到 令 行 禁 止 聘 请 2 8 名 人 大 代 表 政 协 委 员 等 各 界 人 士 担 任 执 法 监 督 员, 强 化 内 外 监 督 对 违 纪 违 法 行 为 零 容 忍, 全 年 立 案 查 处 违 纪 案 件 6 件 6 人 ( 七 ) 自 觉 接 受 监 督 认 真 负 责 地 向 人 大 及 其 常 委 会 报 告 工 作, 积 极 配 合 人 大 常 委 会 开 展 专 题 调 研 执 法 检 查 法 规 审 议 立 法 调 研 工 作 加 强 与 人 大 代 表 的 联 系, 认 真 办 理 代 表 建 议, 主 动 邀 请 代 表 视 察 工 作 观 摩 庭 审 监 督 执 行 听 证 评 议, 依 法 正 确 履 行 职 责 主 动 向 政 协 通 报 工 作, 加 强 与 各 民 主 党 派 工 商 联 和 无 党 派 人 士 的 沟 通, 邀 请 政 协 委 员 视 察 法 院, 及 时 办 结 政 协 提 案, 充 分 听 取 意 见 建 议 自 觉 接 受 检 察 机 关 诉 讼 监 督 依 法 审 理 抗 诉 案 件, 认 真 听 取 检 察 建 议, 对 重 大 复 杂 疑 难 案 件, 邀 请 检 察 长 列 席 审 判 委 员 会 会 议, 共 同 维 护 司 法 公 正 和 法 律 权 威 检 察 ( 一 ) 执 法 规 范 化 水 平 明 显 提 高 自 治 区 人 民 检 察 院 制 定 完 善 1 6 项 执 法 规 范 配 套 制 度 和 考 评 机 制, 对 所 办 案 件 实 行 集 中 管 理 全 区 检 察 机 关 共 批 捕 各 类 刑 事 犯 罪 嫌 疑 人 43081 人 提 起 公 诉 44416 人, 提 起 公 诉 的 案 件 有 罪 判 决 率 达 99.99%, 其 中 逮 捕 后 公 诉 案 件 有 罪 判 决 率 达 1 0 0 %, 连 续 18 年 没 有 发 生 办 案 安 全 事 故 检 察 队 伍 建 设 得 到 进 一 步 加 强 5 6 个 集 体 45 名 个 人 获 得 自 治 区 级 以 上 表 彰,2 人 被 评 为 全 国 检 察 业 务 专 家,2 人 被 评 为 全 国 十 佳 公 诉 人 全 国 优 秀 公 诉 人,4 人 被 评 为 全 国 预 防 职 务 犯 罪 素 能 比 武 优 胜 标 兵,1 人 被 评 为 全 国 检 察 机 关 侦 查 监 督 业 务 能 手,8 个 基 层 检 察 院 被 评 为 全 国 先 进 基 层 检 察 院 加 强 刑 事 立 案 和 侦 查 活 动 监 督 对 应 当 立 案 而 不 立 案 的, 监 督 侦 查 机 关 立 案 1454 件 ; 对 不 应 当 立 案 而 立 案 的, 监 督 撤 案 1052 件 对 侦 查 活 动 中 的 违 法 情 形 提 出 纠 正 意 见 732 件 次, 对 漏 捕 漏 诉 的 犯 罪 嫌 疑 人 依 法 追 加 逮 捕 3178 人 追 加 起 诉 4021 人
加 强 刑 事 审 判 监 督 推 行 量 刑 建 议 改 革, 落 实 检 察 长 列 席 审 判 委 员 会 会 议 等 制 度, 对 认 为 确 有 错 误 的 刑 事 裁 判 提 出 抗 诉 180 件, 对 审 判 程 序 中 的 违 法 情 形 提 出 纠 正 意 见 516 件 次 加 强 刑 罚 执 行 和 监 管 活 动 监 督 推 进 与 监 管 场 所 执 法 信 息 联 网 和 监 控 联 网, 对 刑 罚 执 行 和 监 管 活 动 中 的 违 法 情 形 提 出 纠 正 意 见 5650 件 次 加 强 对 减 刑 假 释 保 外 就 医 的 监 督, 依 法 监 督 纠 正 不 当 减 刑 假 释 暂 予 监 外 执 行 216 人, 纠 正 监 外 执 行 罪 犯 脱 管 漏 管 4287 人 加 强 民 事 行 政 诉 讼 监 督 依 法 提 出 抗 诉 2 4 1 件 提 出 再 审 检 察 建 议 108 件 坚 持 抗 诉 与 息 诉 并 重, 对 作 出 不 予 监 督 决 定 的 666 件 申 诉 ( 二 ) 强 化 检 察 队 伍 建 设 和 基 层 基 础 建 设 2013 年, 全 区 检 察 系 统 严 格 执 行 中 央 八 项 规 定 和 整 改 四 风 六 病, 制 定 完 善 检 察 人 员 严 禁 以 案 谋 私 规 定 等 16 项 制 度, 坚 决 纠 正 人 民 群 众 反 映 强 烈 的 突 出 问 题 以 零 容 忍 态 度 严 肃 查 处 违 法 违 纪 检 察 人 员 4 人 ( 三 ) 自 觉 接 受 人 大 监 督 和 社 会 各 界 监 督, 自 治 区 人 民 检 察 院 对 代 表 意 见 建 议 高 度 重 视, 逐 项 研 究 整 改 各 级 人 大 常 委 会 交 办 的 12 件 建 议 全 部 按 期 办 结 2013 年, 向 自 治 区 人 大 常 委 会 专 题 报 告 涉 检 涉 诉 信 访 工 作 自 治 区 十 二 届 人 大 一 次 会 议 代 表 建 议 批 评 意 见 办 理 情 况, 配 合 自 治 区 人 大 常 委 会 对 预 防 未 成 年 人 犯 罪 法 贯 彻 实 施 情 况 开 展 专 题 调 研 自 觉 接 受 民 主 监 督 和 社 会 监 督 人 民 监 督 员 共 对 104 件 拟 作 撤 案 不 起 诉 等 处 理 的 七 类 职 务 犯 罪 案 件 或 事 项 进 行 了 监 督 大 力 推 行 阳 光 检 务, 让 社 会 各 界 群 众 更 好 地 了 解 和 监 督 检 察 工 作 公 安 ( 一 ) 驾 驭 社 会 治 安 大 局 的 能 力 明 显 提 升 组 织 开 展 打 盗 抢 保 民 安 打 击 食 品 犯 罪 保 卫 餐 桌 安 全 打 击 走 私 贩 私 打 假 打 拐 打 传 等 集 中 整 治 行 动 深 入 开 展 打 黑 黄 赌 毒 ; 解 救 被 拐 妇 女 2 76 人 被 拐 儿 童 6 8 人 建 立 完 善 社 会 治 安 打 防 管 控 体 系, 推 进 农 村 学 上 思, 县 城 学 荔 浦 模 式, 大 力 推 行 一 村 一 警 警 务 机 制, 推 进 群 防 群 治, 全 区 14357 个 行 政 村 配 备 村 警 14853 名, 村 警 覆 盖 率 达 100% ( 二 ) 化 解 矛 盾 纠 纷 和 应 急 处 突 的 能 力 明 显 提 升 继 承 发 扬 枫 桥 经 验 健 全 完 善 三 级 限 时 调 解 制 度 及 五 级 五 长 接 访 公 安 信 访 超 市 五 小 工 程 工 作 机 制 全 区 公 安 机 关 调 解 矛 盾 纠 纷 13. 1 万 起, 与 上 年 同 比 下 降 18. 8 % ( 三 ) 服 务 和 治 理 社 会 的 能 力 明 显 提 升 推 进 户 籍 制 度 改 革, 推 行 流 动 人 口 居 住 证 制 度, 加 强 流 动 人 口 动 态 化 服 务 管 理, 实 现 以 证 管 人 以 房 管 人 以 业 管 人 ( 四 ) 维 护 网 络 安 全 的 能 力 明 显 提 升 排 查 并 消 除 2900 家 网 站 的 安 全 隐 患 6 0 0 多 万 个, 检 查 网 吧 979 家 次, 整 改 3 7 9 家 次 推 进 全 区 政 府 网 站 监 防 控 三 位 一 体 机 制 建 设, 多 次 挫 败 境 外 黑 客 组 织 攻 击 我 区 高 校 网 站 的 图 谋 打 掉 中 网 传 媒 等 3 个 公 安 部 督 办 专 案 淫 秽 色 情 网 站, 快 侦 快 破 2 起 影 响 恶 劣 的 非 法 入 侵 计 算 机 系 统 案 ( 五 ) 公 安 执 法 公 信 力 明 显 提 升 出 台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全 区 公 安 机 关 执 法 规 范 化 建 设 提 高 办 案 质 量 的 决 定 及 三 个 配 套 文 件, 继 续 深 化 执 法 规 范 化 建 设 强 化 执 法 全 程 管 控 积 极 稳 妥 推 进 劳 教 审 批 制 度 改 革, 没 有 因 错 误 和 不 当 使 用 引 发 不 良 社 会 效 果 扩 大 警 务 公 开, 最 大 限 度 公 开 执 法 办 案 过 程, 保 障 群 众 的 知 情 权 监 督 权 参 与 权 司 法 行 政 ( 一 ) 人 民 调 解 工 作 全 面 提 高 进 一 步 拓 展 工 作 领 域, 推 进 行 业 性 专 业 性 人 民 调 解 工 作 全 区 成 立 医 患 纠 纷 人 民 调 解 指 导 委 员 会 9 3 个, 成 立 医 患 纠 纷 人 民 调 解 组 织 8 1 个, 落 实 工 作 经 费 342. 8 2 万 元, 聘 请 专 兼 职 调 解 员 1448 人, 受 理 纠 纷 610 起, 调 解 成 功 500 起, 有 效 地 减 少 医 患 纠 纷 深 入 开 展 人 民 调 解 规 范 化 建 设 活 动, 指 导 各 市 认 真 落 实 人 民 调 解 四 落 实 ( 工 作 场 所 办 公 条 件 工 作 经 费 工 作 制 度 ) 六 规 范 ( 名 称 标 牌 印 章 工 作 程 序 文 书 格 式 统 计 台 账 ) 的 要 求 全 区 共 有 人 民 调 解 组 织 18030 个, 人 民 调 解 员 129725 人, 全 区 人 民 调 解 组 织 共 调 解 各 类 民 间 纠 纷 241233 件, 调 解 成 功 234854 件, 成 功 率 达 97. 36 % ; 排 查 矛 盾 纠 纷 151564 次, 预 防 矛 盾 纠 纷 76774 件 ; 防 止 民 间 纠 纷 转 化 为 刑 事 案 件 1831 件 40135 人 ; 防 止 群 体 性 上 访 2041 件 107377 人 ; 防 止 群 体 性 械 斗 1432 件 148863 人 ( 二 ) 安 置 帮 教 工 作 稳 步 推 进 全 区 已 建 成 的 市 级 安 置 帮 教 基 地 3 个, 分 别 是 钦 州 市 新 新 安 置 场 莲 雾 安 置 基 地 和 凭 祥 市 戒 毒 康 复 中 心 暨 崇 左 市 启 航 工 程 就 业 安 置 基 地, 县 级 以 政 府 投 入 为 主 的 过 渡 性 安 置 基 地 2 个, 依 托 社 会 企 业 建 立 过 渡 性 安 置 基 地 共 131 个, 共 安 置 373 人 ( 三 ) 司 法 所 建 设 不 断 规 范 广 西 共 有 1 3 个 市 8 6 个 县 ( 区 ) 7 4 3 个 乡 镇 ( 街 道 ) 5 6 0 6 个 村 57646 个 联 系 户 建 立 了 司 法 行 政 温 馨 之 家 贴 心 服 务 平 台, 累 计 接 待 来 访 人 员 733461 人 次, 调 解 纠 纷 166316 件, 调 解 成 功 166285 件 ; 律 师 服 务 累 计 办 结 案 件 13616 件 ; 法 律 援 助 累 计 办 理 法 律 援 助 案 件 21845 件 ; 安 置 帮 教 累 计 帮 扶 人 员 14993 人 次 ; 社 区 矫 正 累 计 帮 扶 人 员 14560 人 次
( 四 ) 大 力 加 强 社 区 矫 正 专 兼 职 队 伍 建 设, 重 视 社 区 矫 正 社 会 工 作 者 和 志 愿 者 队 伍 建 设, 强 调 每 个 司 法 所 至 少 有 1 名 政 法 专 项 编 在 职 在 编 人 员 专 门 做 社 区 矫 正 工 作, 不 断 提 升 社 区 矫 正 专 职 工 作 人 员 具 备 心 理 咨 询 师 资 格 的 比 例 积 极 探 索 按 照 20 :1 的 比 例 聘 用 社 区 矫 正 协 管 员 ( 社 会 工 作 者 ) 全 区 司 法 所 有 社 区 矫 正 专 ( 兼 ) 职 工 作 人 员 2895 人, 社 会 工 作 者 2255 人, 社 会 志 愿 者 17201 人 ( 五 ) 切 实 提 升 教 育 帮 扶 质 量 根 据 社 区 服 刑 人 员 的 犯 罪 类 型 性 格 特 点 家 庭 环 境 等 情 况, 开 展 有 针 对 性 的 分 类 教 育 和 个 别 教 育 各 地 建 立 与 民 政 财 政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税 务 工 商 等 有 关 部 门 的 沟 通 协 调 机 制, 协 调 解 决 社 区 服 刑 人 员 的 就 业 就 学 最 低 生 活 保 障 临 时 救 助 社 会 保 险 等 问 题, 将 符 合 最 低 生 活 保 障 条 件 的 社 区 服 刑 人 员 纳 入 城 市 最 低 生 活 保 障 范 围, 为 符 合 条 件 的 农 村 籍 社 区 服 刑 人 员 落 实 责 任 田, 免 费 为 有 需 求 的 社 区 服 刑 人 员 提 供 技 能 培 训 和 就 业 指 导, 帮 助 其 提 高 就 业 谋 生 能 力, 解 决 基 本 生 活 保 障 等 问 题, 为 社 区 服 刑 人 员 融 入 社 会 创 造 条 件 ( 六 ) 切 实 做 好 各 层 面 的 法 律 服 务 工 作 律 师 担 任 政 府 和 企 事 业 单 位 法 律 顾 问 3228 家 各 级 法 律 援 助 机 构 接 待 各 类 法 律 咨 询 81690 人 ( 次 ), 办 理 各 类 法 律 援 助 案 件 2 万 多 件 公 证 工 作 不 断 发 展, 各 级 公 证 机 构 办 理 各 类 公 证 事 务 87747 件 司 法 鉴 定 加 强 协 会 建 设, 稳 妥 做 好 行 业 发 展 工 作 年 内 新 设 立 司 法 鉴 定 机 构 4 家, 全 区 司 法 鉴 定 机 构 共 办 理 案 件 2. 1 万 件 积 极 组 织 2013 年 度 国 家 司 法 考 试, 报 考 人 数 连 续 六 年 超 过 万 人, 报 名 人 数 同 比 增 长 13.28%, 考 试 合 格 人 员 2509 人 ( 七 ) 普 法 依 法 治 理 工 作 深 入 开 展 深 入 开 展 六 五 普 法 中 期 检 查 督 导 工 作, 深 化 领 导 干 部 学 法 用 法 联 系 点 法 律 六 进 建 设 年 内 法 律 六 进 共 组 织 培 训 班 12236 个, 举 办 法 制 讲 座 12916 场, 开 展 法 制 文 艺 演 出 9120 场 次, 发 放 法 制 宣 传 资 料 1586 万 份, 开 办 法 律 图 书 室 43020 个, 建 立 法 制 宣 传 栏 52045 个, 开 展 法 律 咨 询 2910963 人 次 加 强 普 法 网 站 建 设, 广 西 普 法 网 发 布 各 类 工 作 信 息 业 务 动 态 及 新 闻 稿 件 69856 条 ( 幅 ), 点 击 率 突 破 345 万 次 南 宁 市 桂 林 市 被 评 为 全 国 法 治 城 市 创 建 先 进 单 位, 北 流 市 等 1 4 个 县 ( 市 区 ) 获 得 全 国 法 治 县 ( 市 区 ) 创 建 先 进 单 位, 南 宁 市 邕 宁 区 蒲 庙 镇 公 曹 村 等 14 个 村 ( 社 区 ) 获 全 国 民 主 法 治 示 范 村 称 号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法 学 会 深 入 开 展 百 名 法 学 家 百 场 报 告 会 法 治 宣 讲 活 动, 双 百 活 动 已 成 常 态 化 机 制 年 内 有 南 宁 柳 州 桂 林 梧 州 北 海 贵 港 玉 林 百 色 等 8 个 市 和 百 色 12 个 县, 共 举 办 了 2 9 场 报 告 会, 直 接 听 众 26000 人 次 (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法 学 会 ) 四 川 省 法 治 建 设 地 方 立 法 全 年 共 制 定 修 改 地 方 性 法 规 8 件, 批 准 成 都 市 地 方 性 法 规 和 民 族 自 治 地 方 单 行 条 例 8 件, 听 取 审 议 专 项 工 作 报 告 2 0 个, 开 展 法 律 法 规 实 施 情 况 执 法 检 查 5 项, 对 317 件 规 章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进 行 备 案 审 查 ( 一 ) 推 动 服 务 型 政 府 建 设 制 定 全 国 首 部 政 务 服 务 条 例, 明 确 规 定 政 务 服 务 的 组 织 架 构 职 能 定 位 运 行 机 制 服 务 模 式, 促 进 政 府 职 能 转 变 和 依 法 行 政 制 定 财 政 监 督 条 例, 首 次 从 法 制 层 面 提 出 加 强 对 财 政 资 金 的 绩 效 监 督, 促 进 财 政 资 金 安 全 规 范 高 效 使 用 审 查 批 准 成 都 市 修 改 专 利 保 护 和 促 进 条 例 废 止 反 不 正 当 竞 争 条 例 和 林 业 行 政 管 理 条 例 ( 二 ) 促 进 文 化 事 业 繁 荣 制 定 公 共 图 书 馆 条 例, 依 法 推 动 各 级 公 共 图 书 馆 建 设 和 发 展, 填 补 四 川 公 共 文 化 服 务 体 系 立 法 的 空 白 修 订 地 方 志 工 作 条 例, 进 一 步 提 升 地 方 志 的 服 务 功 能, 鼓 励 民 族 自 治 地 方 的 地 方 志 编 纂 审 查 批 准 甘 孜 藏 族 自 治 州 非 物 质 文 化 遗 产 条 例, 支 持 甘 孜 州 将 非 物 质 文 化 遗 产 的 保 护. 传 承 和 发 展 纳 入 法 制 化 轨 道 ( 三 ) 着 力 保 障 和 改 善 民 生 制 定 村 镇 供 水 条 例, 明 确 村 镇 供 水 的 公 益 性 质 和 政 府 责 任, 规 范 村 镇 供 水 活 动, 保 障 饮 水 安 全 修 订 农 业 机 械 安 全 监 督 管 理 条 例, 预 防 和 减 少 农 业 机 械 事 故, 保 障 人 民 生 命 和 财 产 安 全 审 查 批 准 阿 坝 藏 族 羌 族 自 治 州 教 育 条 例, 支 持 阿 坝 州 实 行 15 年 义 务 教 育 ( 四 ) 加 强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制 定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条 例, 就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危 险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的 防 治 等 进 行 规 范 制 定 森 林 防 火 条 例, 完 善 森 林 防 火 责 任 制, 加 强 扑 救 森 林 火 灾 能 力 建 设 审 查 批 准 成 都 市 修 订 水 资 源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筑 垃 圾 处 置 管 理 条 例 编 制 2013 2017 年 五 年 立 法 规 划, 加 快 酒 类 管 理 条 例 城 镇 住 房 保 障 条 例 政 府 投 资 建 设 项 目 审 计 条 例 国 有 土 地 上 房 屋 征 收 与 补 偿 条 例 法 律 援 助 条 例 节 约 能 源 法 实 施 办 法 义 务 教 育 法 实 施 办 法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