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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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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山圣水天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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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声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外 环 境 对 本 项 目 的 影 响 分 析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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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

一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项 目 名 称 厦 航 总 部 大 厦 建 设 单 位 厦 门 航 空 有 限 公 司 建 设 地 点 厦 门 市 湖 里 区 两 岸 金 融 中 心 片 区 仙 岳 路 与 环 岛 干 道 交 叉 口 西 南 侧 排 水 去 向 前 浦 污 水 处 理 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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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 建 设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1 二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自 然 环 境 社 会 环 境 简 况... 6 三 环 境 质 量 状 况 四 评 价 适 用 标 准 五 建 设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六 项 目 主 要 污 染 物 产

Microsoft Word - 1溧水区人民医院大东门医务室-环评报告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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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rosoft Word - 力昊简本 doc

目 录 1 前 言 建 设 项 目 背 景 及 环 评 工 作 过 程 报 告 书 主 要 结 论 总 则 编 制 依 据 编 制 目 的 评 价 标 准 环 境 影 响 因 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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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项 目 名 称 建 设 单 位 苏 滁 现 代 产 业 园 污 水 管 网 建 设 项 目 中 新 苏 滁 ( 滁 州 )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赵 志 松 联 系 人 李 元 辰 通 讯 地 址 滁 州 市 苏 滁 现 代 产 业 园 扬 子 中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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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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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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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资 格 证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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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环评证书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434号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编 制 说 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由 具 有 从 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资 质 的 单 位 编 制 1. 项 目 名 称 指 项 目 立 项 批 复 时 的 名 称, 应 不 超 过 30 个 字 ( 两 个 英 文

一 项 目 概 要 及 任 务 由 来 前 言 佛 山 市 德 方 纳 米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是 一 家 致 力 于 纳 米 粉 体 材 料 的 研 发 生 产 和 销 售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其 于 2012 年 在 佛 山 市 高 明 区 明 城 镇 桥 头 路 1 号 建 设 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目 录

一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 一 ) 建 设 项 目 的 地 点 及 相 关 背 景 近 年 来 随 着 化 学 制 药 业 生 物 医 药 微 电 子 工 业 国 防 工 业 飞 速 发 展, 药 用 辅 料 诊 断 试 剂 高 纯 试 剂 需 求 量 也 逐 年 大 幅 增 加 在 此 背 景

第一章 总论

湖 北 景 宜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II 2016 年 6 月

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焚烧厂首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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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 申 请 核 查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核 查 范 围 内 企 业 概 况 核 查 范 围 内 企 业 毗 邻 情 况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和 三 同 时 制 度 执 行 情 况 环 评 和 三 同 时 制 度

目 录

04报告文本-苏州分公司--中帆报告表(报批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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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屯污泥处置中心12.1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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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rosoft Word - 市棚户区改造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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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府 共 建 秦 岭 大 熊 猫 野 化 培 训 佛 坪 基 地 的 批 复 ( 陕 林 字 号 ) 附 件 8: 关 于 共 建 秦 岭 大 熊 猫 野 外 培 训 佛 坪 基 地 的 协 议 附 件 9: 秦 岭 大 熊 猫 放 归 野 外 佛 坪 培 训 基 地 建 设 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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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 环 境 优 美 配 套 服 务 设 施 齐 全, 适 宜 居 住 及 休 闲 度 假 的 绿 色 生 态 组 团 根 据 巩 义 市 新 中 镇 北 部 组 团 旅 游 服 务 片 区 及 南 部 组 团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和 浮 戏 山 雪 花 洞 风 景 名 胜 区 总 体 规 划

环境影响报告表

修 水 县 坤 德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吨 活 性 炭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目 录 前 言 总 则 评 价 目 的 及 指 导 思 想 编 制 依 据 污 染 控 制 与 环 境 保 护 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第一章 总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登 记 表 ( 表 一 ) 项 目 编 号 : 项 目 名 称 年 出 栏 生 猪 3000 头 项 目 总 投 资 317 万 元 建 设 单 位 磐 安 县 玖 玖 隆 家 庭 农 场 有 限 公 司 建 设 地 点 磐 安 县 胡 宅 乡 塘 田 村 九 龙 山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编 制 说 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由 具 有 从 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资 质 的 单 位 编 制 1 项 目 名 称 指 项 目 立 项 批 复 时 的 名 称, 应 不 超 过 30 个 字 ( 两 个 英 文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登 记 表 ( 表 一 ) 项 目 编 号 : 项 目 名 称 安 吉 美 颂 广 场 三 期 建 设 项 目 总 投 资 万 元 建 设 单 位 安 吉 美 颂 旅 游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建 设 地 点 灵 峰 街 道 浮 玉 路 西 侧 云 鸿

目 录 第 1 章 总 则 项 目 由 来 评 价 目 的 原 则 及 依 据 产 业 政 策 与 区 域 总 体 规 划 及 选 址 的 符 合 性 分 析 评 价 标 准 评 价 等 级 与 评

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一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项 目 名 称 建 设 单 位 建 设 地 点 建 设 依 据 部 件 中 心 灯 具 配 件 新 增 喷 粉 线 项 目 厦 门 阳 光 恩 耐 照 明 有 限 公 司 厦 门 市 海 沧 区 后 祥 路 88 号 (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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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鑫源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汪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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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编号: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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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臣配料(上海)有限公司企业扩产及污水处理设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料 调 研 的 基 础 上, 结 合 先 期 编 制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大 纲, 编 制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经 技 术 评 估 后 现 呈 报 环 保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审 批 - 2 -

帝盛-改2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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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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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1 项 目 由 来 2006 年, 由 东 莞 市 新 动 力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兴 建 的 樟 木 头 成 品 油 油 库, 在 东 莞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取 得 立 项 同 年 11 月, 东 莞 市 新 动 力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广 东 省 环 境

福建中联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评价适用标准

得邦报批稿-_公示版_.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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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 目 名 称 :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供 热 锅 炉 节 能 技 改 工 程 项 目 负 责 人 : 陈 爱 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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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编 制 说 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由 具 有 从 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资 质 的 单 位 编 制 1. 项 目 名 称 指 项 目 立 项 批 复 时 的 名 称, 应 不 超 过 30 个 字 ( 两 个 英 文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

Transcription:

编 号 : 报 告 表 编 号 年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 试 行 ) 项 目 名 称 : 东 莞 市 秋 天 塑 胶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改 扩 建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 盖 章 ): 东 莞 市 秋 天 塑 胶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日 期 :2015 年 10 月 22 日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编 制 说 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由 具 有 从 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资 质 的 单 位 编 制 1 项 目 名 称 指 项 目 立 项 批 复 时 的 名 称, 应 不 超 过 30 个 字 ( 两 个 英 文 字 段 作 一 个 汉 字 ) 2 建 设 地 点 指 项 目 所 在 地 详 细 地 址 公 路 铁 路 应 填 写 起 止 点 3 行 业 类 别 按 国 标 填 写 4 总 投 资 指 项 目 投 资 总 额 5 主 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指 项 目 区 周 围 一 定 范 围 内 集 中 居 民 住 宅 学 校 医 院 保 护 文 物 风 景 名 胜 区 水 源 地 和 生 态 敏 感 点 等, 应 尽 可 能 给 出 保 护 目 标 性 质 规 模 和 距 厂 界 距 离 等 6 结 论 与 建 议 给 出 该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达 标 排 放 和 总 题 控 制 的 分 析 结 论, 确 定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的 有 效 性, 说 明 该 项 目 对 环 境 造 成 的 影 响, 给 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可 行 性 的 明 确 结 论 同 时 提 出 减 少 环 境 影 响 的 其 它 建 议 7 预 审 意 见 由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填 写 答 复 意 见, 无 主 管 部 门 项 目, 可 不 填 审 批 意 见 由 负 责 审 批 该 项 目 的 环 境 保 护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批 复

建 设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项 目 名 称 建 设 单 位 东 莞 市 秋 天 塑 胶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改 扩 建 项 目 东 莞 市 秋 天 塑 胶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詹 金 泰 联 系 人 陈 才 发 通 讯 地 址 东 莞 市 高 埗 镇 中 心 中 路 240 号 联 系 电 话 13728298181 传 真 / 邮 政 编 码 建 设 地 点 东 莞 市 高 埗 镇 中 心 中 路 240 号 立 项 审 批 部 门 / 批 准 文 号 / 建 设 性 质 占 地 面 积 ( 平 方 米 ) 总 投 资 ( 万 元 ) 评 价 经 费 ( 万 元 ) 工 程 内 容 及 规 模 : 一 项 目 概 况 新 建 改 扩 建 技 改 200 8500 其 中 : 环 保 投 资 ( 万 元 ) 行 业 类 别 及 代 码 绿 化 面 积 ( 平 方 米 ) 10 N116 塑 料 制 品 制 造 环 保 投 资 占 总 投 资 比 例 0.8 预 计 投 产 日 期 2015 年 10 月 东 莞 市 秋 天 塑 胶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位 于 东 莞 市 高 埗 镇 中 心 中 路 240 号 ( 具 体 地 点 见 地 理 位 置 图 ) 项 目 所 在 地 中 心 卫 星 坐 标 : 北 纬 23 06' 07.21", 东 经 113 44' 01.13" 经 营 范 围 : 生 产 批 发 零 售 : 塑 胶 制 品 ; 货 物 进 出 口 建 设 单 位 于 2004 年 5 月 委 托 海 南 瑞 岛 环 境 顾 问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并 经 东 莞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高 埗 分 局 审 批 同 意 建 设, 审 批 文 号 :2004 1392 号 于 2009 年 4 月 委 托 中 国 地 质 科 学 院 水 文 地 质 环 境 地 质 研 究 所 编 制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 改 扩 建 ), 并 经 东 莞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审 批 同 意 建 设, 审 批 文 号 :2009 589 号 并 于 2009 年 12 月 经 东 莞 市 环 保 局 审 批 同 意 项 目 环 保 设 施 验 收, 验 收 文 号 : 东 环 建 2009 4-1090 号 因 公 司 发 展 需 要, 项 目 拟 进 行 改 扩 建, 改 扩 建 内 容 如 下 : 产 品 方 案 有 所 调 整, 由 生 产 PVC 网 布 调 整 为 生 产 瑜 伽 垫 浴 缸 垫 ; 撤 销 燃 煤 锅 炉, 改 为 由 天 然 气 燃 烧 机 供 热 ; 改 进 烘 烤 工 序 废 气 处 理 工 艺 : 在 静 电 净 化 装 置 后 增 加 一 套 天 然 气 焚 烧 处 理 装 置 ; 增 加 部 分 生 产 设 备 等, 设 备 详 见 表 5; 员 工 人 数 由 原 30 人 增 加 至 160 人 ; 5% 1

项 目 公 司 名 称 法 人 代 表 建 设 地 址 经 营 范 围 不 变 本 项 目 在 生 产 经 营 过 程 中, 涉 及 到 环 境 影 响 问 题,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和 国 务 院 (1988) 第 253 号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分 类 管 理 名 录 (2015 年 ) 中 有 关 规 定, 本 项 目 需 要 编 制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受 建 设 单 位 委 托 后, 河 南 鑫 垚 环 境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 国 环 评 证 乙 字 第 2546 号 ) 组 织 相 关 技 术 人 员 在 调 查 收 集 和 研 究 与 项 目 有 关 技 术 资 料 的 基 础 上,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编 制 了 本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二 建 设 内 容 及 规 模 表 1 项 目 改 扩 建 前 后 工 程 规 模 变 化 表 序 列 项 目 内 容 改 扩 建 前 改 扩 建 增 减 量 改 扩 建 后 1 占 地 面 积 (m 2 ) 8500 +0 8500 2 建 筑 面 积 (m 2 ) 14000 +0 14000 3 总 投 资 ( 万 元 ) 100 +100 200 注 : 扩 建 前 环 评 中 占 地 面 积 建 筑 面 积 均 为 当 时 的 估 算 数 据,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资 料, 实 际 占 地 面 积 为 8500m 2, 建 筑 面 积 为 14000 m 2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见 下 表 表 2 主 要 工 程 建 设 内 容 一 览 表 工 程 名 称 单 项 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内 容 工 程 规 模 / 设 计 能 力 备 注 主 体 工 程 生 产 车 间 2 栋 单 层 生 产 车 间 ( 含 仓 库 ) 占 地 面 积 8500m 2 辅 助 工 程 生 活 2 栋 3F 员 工 宿 舍 ( 含 办 公 室 ) 建 筑 面 积 14000m 2 依 托 原 有 公 用 工 程 给 水 系 统 市 政 自 来 水 管 网 提 供 年 用 水 量 为 12672m 3 /a 排 水 系 统 隔 油 隔 渣 池 化 粪 池 年 排 水 量 为 7776 m 3 /a 供 电 系 统 配 电 房 年 用 电 量 为 84 万 KWh/a 依 托 原 有 环 保 工 程 废 气 处 理 搅 拌 工 序 集 气 收 集 装 置 2640 万 m 3 /a 新 增 烘 烤 工 序 废 气 装 置 : 静 电 净 化 + 天 然 气 焚 烧 5520 万 m 3 /a 部 分 增 加 车 间 机 械 通 风 / 依 托 原 有 厨 房 油 烟 净 化 装 置 净 化 效 率 60% 依 托 原 有 废 水 处 理 隔 油 隔 渣 池 化 粪 池 7776 m 3 /a 依 托 原 有 噪 声 控 制 隔 声 减 振 降 噪 消 声 / 依 托 原 有 固 废 处 理 工 业 固 废 生 活 垃 圾 存 放 点 分 类 堆 放, 分 类 收 集 依 托 原 有 三 产 品 方 案 改 扩 建 前 后 产 品 方 案 变 化 见 表 3: 2

表 3 产 品 方 案 序 号 产 品 方 案 改 扩 建 前 改 扩 建 增 减 量 改 扩 建 后 1 PVC 网 布 9 万 m 2 /a -9 万 m 2 /a 0 2 瑜 伽 垫 0 +220 万 个 /a 220 万 个 /a 3 浴 缸 垫 0 +20 万 个 /a 20 万 个 /a 四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及 消 耗 量 改 扩 建 前 后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用 量 变 化 情 况 见 表 4: 序 号 原 辅 材 料 名 称 改 扩 建 前 表 4 改 扩 建 前 后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用 量 变 化 表 改 扩 建 增 减 量 改 扩 建 后 备 注 1 重 质 碳 酸 钙 120t/a 230 t/a 350t/a 改 扩 建 前 环 评 中 用 量 (15t/a) 为 当 时 估 算 数 据, 实 际 用 量 为 120t/a 2 环 氧 大 豆 油 1 t/a +1.4t/a 2.4t/a 3 稳 定 剂 6 t/a 9 t/a 15t/a 4 PVC 树 脂 粉 160 t/a 220 t/a 380t/a 5 粉 状 颜 料 0.8 t/a 1.2 t/a 2t/a 改 扩 建 前 环 评 中 用 量 (1t/a) 为 当 时 估 算 数 据, 实 际 用 量 为 6t/a 改 扩 建 前 环 评 中 用 量 (1t/a) 为 当 时 估 算 数 据, 实 际 用 量 为 160t/a 改 扩 建 前 环 评 中 用 量 (0.05t/a) 为 当 时 估 算 数 据, 实 际 用 量 为 0.8t/a 6 胚 布 0 +300t/a 300t/a 7 增 塑 剂 0 +350t/a 350t/a 8 PE 薄 膜 0 +1.5t/a 1.5t/a 主 要 原 辅 料 理 化 特 性 : 重 质 碳 酸 钙 : 简 称 重 钙, 通 常 为 白 色, 相 对 密 度 为 2.7~2.9 是 由 天 然 碳 酸 盐 矿 物 如 方 解 石 大 理 石 石 灰 石 磨 碎 而 成, 为 常 用 的 粉 状 无 机 填 料 具 有 化 学 程 度 高 惰 性 大 不 易 化 学 反 应 热 稳 定 性 好 400 以 下 不 会 分 解 白 度 高 吸 油 率 低 折 光 率 低 质 软 干 燥 不 含 结 晶 水 硬 度 低 磨 耗 值 小 无 毒 无 味 无 臭 分 散 性 好 等 优 点 在 常 压 下, 方 解 石 加 热 到 898 文 石 加 热 到 825, 将 分 解 为 氧 化 钙 和 二 氧 化 碳 ; 环 氧 大 豆 油 : 主 要 是 成 分 棕 榈 酸 硬 脂 酸 花 生 酸 油 酸 亚 油 酸 亚 麻 油 酸, 常 温 下 为 浅 黄 色 黏 稠 油 状 液 体, 流 动 点 :-3, 沸 点 :150 (0.5Kpa), 粘 度 :325mpa.S, 折 光 率 :1.473(25 ), 在 水 中 的 溶 解 度 <0.01(25 ), 水 在 本 品 中 的 溶 解 度 0.55%(25 C), 溶 于 烃 类 酮 类 酯 类 高 级 醇 等 有 机 溶 剂, 微 溶 于 乙 醇 是 一 种 使 用 最 广 泛 的 聚 氯 乙 烯 无 毒 增 塑 剂 兼 稳 定 剂 与 PVC 树 脂 相 容 性 好, 挥 发 性 低 迁 移 性 小 具 有 优 良 的 热 稳 3

定 性 和 光 稳 定 性, 耐 水 性 和 耐 油 性 亦 佳, 可 赋 予 制 品 良 好 的 机 械 强 度 耐 候 性 及 电 性 能, 且 无 毒 性, 是 国 际 认 可 的 用 于 食 品 包 装 材 料 的 化 工 艺 助 剂 稳 定 剂 : 由 钙 盐 锌 盐 润 滑 剂 抗 氧 剂 等 为 主 要 组 分 采 用 特 殊 复 合 工 艺 而 合 成 无 色 透 明 液 体, 是 一 种 高 效 液 体 钙 锌 复 合 定 安 剂 该 产 品 不 仅 具 有 很 好 的 相 容 性 和 对 粘 度 的 控 制 性, 而 且 能 提 供 很 好 的 初 期 着 色 性 和 保 色 性, 是 一 种 良 好 的 无 毒 稳 定 剂 PVC 树 脂 粉 : 主 要 成 分 为 聚 氯 乙 烯, 分 子 式 -[-CH 2 -CHCl-] n -, 密 度 1.380g/cm 3, 杨 氏 弹 性 模 量 2900~3400MPa, 拉 伸 强 度 50~80MPa, 玻 璃 转 变 温 度 87, 导 热 率 0.16W/m K, 热 容 0.9kJ/(kg K), 吸 水 率 0.04~0.4 聚 氯 乙 烯 具 有 不 易 燃 性 高 强 度 耐 气 侯 变 化 性 以 及 优 良 的 几 何 稳 定 性, 对 氧 化 剂 还 原 剂 和 强 酸 都 有 很 强 的 抵 抗 力 常 温 下 性 质 稳 定, 但 对 光 和 热 的 稳 定 性 差, 物 理 机 械 性 能 迅 速 下 降, 在 实 际 应 用 中 必 须 加 入 稳 定 剂 以 提 高 对 热 和 光 的 稳 定 性 后, 可 大 大 提 高 其 对 热 和 光 的 耐 受 性 增 塑 剂 : 主 要 成 分 为 对 苯 二 甲 酸 二 辛 酯, 为 低 挥 发 性 物 质, 挥 发 损 失 12%( 重 量 ) (177 加 热 24h 后 ) 粘 度 63mPa.s(25 ) 5mPa.s(100 ) 410mPa.s(0 ) 凝 固 点 -48 沸 点 383 (0.1)MPa.s(0 ) 着 火 点 399 折 射 率 1.4887 水 中 溶 解 度 0.4%(20 ), 水 解 率 0.04%( 沸 水 煮 96h) 质 量 标 准 : 外 观 透 明 油 状 液 体, 无 悬 浮 物 ; 酯 含 量 % >99.0; 密 度 (20 ) 0.981-0.986 g/cm 3 ; 酸 度 ( 以 苯 二 甲 酸 计 )< 0.015; 闪 点 >210 ; 色 度 ( 铂 - 钴 ) 号 < 50; 加 热 减 量 < 0.1% 对 苯 二 甲 酸 二 辛 酯 为 聚 氯 乙 烯 (PVC) 塑 料 用 的 一 种 性 能 优 良 的 主 增 塑 剂 粉 状 颜 料 : 项 目 使 用 的 色 粉 为 酞 青 类, 属 化 学 性 质 和 色 泽 稳 定 的 有 机 色 粉, 工 况 条 件 下 不 分 解 五 主 要 设 备 改 扩 建 后 项 目 生 产 设 备 详 见 表 5 表 5 项 目 改 扩 建 前 后 主 要 设 备 变 化 表 设 备 数 量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备 注 改 扩 建 前 改 扩 建 增 减 改 扩 建 后 1 搅 拌 机 1 台 +1 台 2 台 搅 拌 工 序 烘 干 工 序, 用 于 烘 干 原 料 水 分, 2 烘 干 机 0 +1 台 1 台 使 用 电 能 涂 布 机 1 台 +0 台 1 台 涂 布 工 序 烤 箱 1 台 +0 台 1 台 烘 烤 工 序, 以 天 然 气 为 燃 料 3 燃 烧 机 0 +1 台 1 台 供 热, 以 天 然 气 为 燃 料 配 套 收 卷 机 0 台 +1 台 1 台 / 冷 水 机 0 台 +1 台 1 台 间 接 冷 却 4

4 燃 煤 锅 炉 1 台 -1 台 0 台 改 扩 建 前 燃 煤 锅 炉 型 号 为 YLL-2900MA,4t/h, 改 扩 建 后 拆 除 5 研 磨 机 0 +2 台 2 台 研 磨 工 序 配 套 冷 水 机 0 +1 台 1 台 间 接 冷 却 6 高 周 波 熔 接 机 0 +9 台 9 台 高 周 波 熔 接 工 序 7 裁 断 机 0 +2 台 2 台 裁 切 工 序 8 包 装 流 水 线 0 +2 条 2 条 手 工 包 装, 长 度 为 8m/ 条 9 过 塑 机 0 +2 台 2 台 10 打 包 机 0 +1 台 1 台 包 装 工 序 11 收 卷 机 0 +1 台 1 台 12 增 塑 剂 储 存 罐 +2 个 2 个 其 中 1 个 为 14T,1 个 为 20T 13 浆 桶 0 +10 个 10 个 每 个 500L, 打 浆 14 燃 烧 机 0 +2 台 2 台 以 天 然 气 为 燃 料, 焚 烧 涂 布 工 序 尾 气 说 明 :1 本 项 目 使 用 的 生 产 设 备 均 不 属 于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2013 修 正 ) 广 东 省 主 体 功 能 区 产 业 发 展 指 导 目 录 ( 粤 发 改 产 业 2014 210 号 ) 中 限 制 淘 汰 类, 是 符 合 国 家 和 地 方 产 业 政 策 的 2 2014 年 4 月 28 日 东 莞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高 埗 分 局 现 场 执 法 检 查 发 现 : 本 项 目 未 经 环 保 部 门 审 批 同 意, 私 自 增 设 1 台 丝 印 机 1 台 网 布 脱 光 机 等 设 备, 责 令 其 停 止 使 用, 补 办 环 保 审 批 验 收 手 续, 项 目 于 2015 年 7 月 已 将 丝 印 机 网 布 脱 光 机 拆 除, 丝 印 脱 光 工 序 外 发, 则 本 次 环 评 不 予 申 报 六 工 作 制 度 及 劳 动 定 员 表 6 工 作 制 度 及 劳 动 定 员 序 号 / 员 工 人 数 工 作 制 度 食 宿 情 况 1 改 扩 建 前 30 人 2 改 扩 建 部 分 130 人 3 改 扩 建 后 160 人 七 能 耗 水 耗 情 况 全 年 工 作 300 天, 每 天 1 班, 每 班 8 小 时 表 7 能 耗 水 耗 情 况 在 厂 区 内 食 宿, 设 有 员 工 宿 舍 和 食 堂 序 号 名 称 改 扩 建 前 改 扩 建 部 分 改 扩 建 后 用 途 备 注 3024m 3 /a +1008m 3 /a 4032m 3 /a 冷 却 用 水 1 生 产 用 水 960 m 3 /a -960 m 3 /a 0 m 3 /a 锅 炉 除 尘 用 水 1440 m 3 /a -1440 m 3 /a 0 m 3 /a 锅 炉 用 水 市 政 供 水 生 活 用 水 1620m 3 /a +7020m 3 /a 8640m 3 /a 办 公 生 活 2 生 产 废 水 0m 3 /a +0 m 3 /a 0m 3 /a 冷 却 用 水 循 环 使 用, 定 期 补 充, 不 外 排 生 活 污 水 1458 m 3 /a +6318m 3 /a 7776m 3 /a 办 公 生 活 进 污 水 处 理 厂 5

3 电 20 万 kwh/a +64 万 kwh/a 84 万 kwh/a 生 产 生 活 市 政 供 电 4 液 化 石 油 气 0.5t/a +3.5t/a 4t/a 厨 房 外 购 5 天 然 气 0m 3 /a +33.6 万 m 3 /a 33.6 万 m 3 /a 燃 烧 机 外 购 6 煤 450t/a -450 t/a 0t/a 锅 炉 锅 炉 已 拆 除 注 : 冷 却 用 水 用 于 设 备 冷 却 烘 烤 后 产 品 冷 却 静 电 净 化 装 置 处 理 前 废 气 冷 却, 均 为 间 接 冷 却 八 平 面 布 置 及 周 边 示 意 图 项 目 位 于 东 莞 市 高 埗 镇 中 心 中 路 240 号 ( 详 见 项 目 地 理 位 置 图 ) 根 据 实 地 勘 察, 项 目 东 面 为 卡 士 莫 三 厂 及 其 员 工 宿 舍, 西 面 为 华 葆 发 品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员 工 宿 舍 水 塘, 南 面 隔 中 心 东 路 为 龙 鑫 塑 胶 厂 商 铺 及 出 租 屋, 北 面 为 废 品 回 收 站 项 目 具 体 平 面 四 置 示 意 图 如 下 所 示 N 废 品 回 收 站 包 装 车 间 高 周 波 熔 接 车 间 1# 搅 拌 工 序 粉 尘 排 放 口 仓 库 ( 单 层 ) 100m 卡 士 莫 员 工 宿 舍 135m 卡 士 莫 实 业 ( 东 莞 ) 有 限 公 司 水 塘 储 存 罐 98m 183m 154m 储 存 罐 涂 布 烘 烤 车 间 ( 单 层 ) 1F 商 铺 2F 办 公 室 131m 3F 宿 舍 170m 17m 38m 商 铺 出 租 屋 2# 烘 烤 工 序 工 艺 废 气 及 燃 料 燃 烧 废 气 排 放 口 62m 华 葆 发 品 有 限 公 司 华 葆 公 司 员 工 宿 舍 48m 54m 1F 办 公 室 2F 宿 舍 3F 食 堂 大 门 98m 中 心 东 路 东 莞 市 龙 鑫 塑 胶 厂 3# 厨 房 油 烟 排 放 口 图 1 建 设 项 目 平 面 四 置 图 6

与 该 项 目 有 关 的 原 有 污 染 情 况 及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 本 项 目 属 改 扩 建 性 质, 原 有 污 染 情 况 如 下 : 一 改 扩 建 前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 PVC 网 布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 重 质 碳 酸 钙 环 氧 大 豆 油 稳 定 剂 PVC 树 脂 粉 粉 状 颜 料 粉 尘 有 机 废 气 搅 拌 涂 布 机 烘 烤 成 品 图 2 项 目 改 扩 建 前 PVC 网 布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污 节 点 图 说 明 : 项 目 涂 布 过 程 是 在 常 温 下 进 行, 各 原 材 料 在 常 温 下, 性 质 稳 定, 不 会 挥 发 产 生 有 机 废 气 二 改 扩 建 前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1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情 况 搅 拌 工 序 : 操 作 工 先 加 入 环 氧 大 豆 油, 再 加 PVC 树 脂 粉 和 钙 粉 等 粉 状 原 料 进 行 搅 拌 均 质 在 粉 状 原 料 投 入 过 程 及 搅 拌 过 程 会 释 放 粉 尘, 搅 拌 过 程 均 为 湿 态, 故 搅 拌 过 程 无 粉 尘 产 生 项 目 投 料 过 程 以 无 组 织 间 歇 排 放 项 目 改 扩 建 前 环 评 中 未 对 该 工 序 进 行 分 析, 本 次 环 评 予 以 补 充 分 析 投 料 过 程 及 搅 拌 过 程 粉 尘 产 生 量 以 粉 状 总 量 的 0.05% 计 本 项 目 粉 状 原 料 投 加 量 为 280.8t/a, 则 粉 尘 产 生 量 约 为 0.14t/a 该 工 序 年 工 作 时 间 为 2400h, 则 粉 尘 排 放 速 率 为 0.058kg/h 企 业 采 取 加 强 车 间 内 的 通 风 削 减 粉 尘 影 响, 项 目 搅 拌 车 间 面 积 约 为 800 m 2, 高 约 5.5m, 按 照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的 要 求, 生 产 车 间 换 气 次 数 不 少 于 6 次, 则 外 排 粉 尘 浓 度 约 2.21mg/m 3 超 过 广 东 省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27-2001) 第 二 时 段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 颗 粒 物 1.0mg/m 3 烘 烤 工 序 : 涂 布 后 的 半 成 品 进 入 烤 箱 烘 烤, 烤 箱 内 温 度 约 220, 由 燃 煤 锅 炉 供 热 原 材 料 PVC 树 脂 粉 环 氧 大 豆 油 稳 定 剂 重 质 碳 酸 钙 受 热 熔 融, 此 过 程 会 产 生 少 量 有 机 废 气 及 油 烟 项 目 改 扩 建 前 环 评 未 对 该 工 序 进 行 分 析, 本 次 环 评 予 以 补 充 分 析 建 设 单 位 已 采 用 静 电 净 化 装 置 处 理 后 由 15m 排 气 筒 高 空 排 放 根 据 东 莞 市 秋 天 塑 胶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建 设 项 目 环 保 设 施 竣 工 验 收 监 测 报 告 东 环 建 验 字 20091125 第 52 号, 油 烟 最 大 排 放 浓 度 为 1.32 mg/m 3, 项 目 年 工 作 2400h, 排 放 速 率 为 0.027kg/h, 排 放 总 量 为 0.063t/a 由 上 可 知, 其 排 放 浓 度 及 排 放 速 率 均 符 合 饮 食 业 油 烟 排 放 标 准 ( 试 行 )(GB18483-2001) 有 关 标 准 7

另 外, 该 工 序 PVC 树 脂 粉 会 挥 发 产 生 少 量 有 机 废 气, 以 非 甲 烷 总 烃 表 征 根 据 空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和 控 制 手 册 ( 美 国 国 家 环 保 局 ) 中 推 荐 的 公 式 塑 料 加 工 废 气 排 放 系 数 非 甲 烷 总 烃 的 排 放 系 数 为 0.35kg/t 树 脂 原 料, 项 目 PVC 树 脂 粉 年 用 量 为 160t/a 则 非 甲 烷 总 烃 产 生 量 为 0.056t/a, 该 工 序 年 工 作 时 间 2400h, 故 非 甲 烷 总 烃 排 放 速 率 为 0.023kg/h 该 工 序 采 用 静 电 净 化 装 置 处 理, 风 量 为 20000m 3 /h, 由 于 静 电 净 化 装 置 对 非 甲 烷 总 烃 去 除 效 率 为 0, 则 非 甲 烷 总 烃 排 放 浓 度 为 1.17 mg/m 3 满 足 广 东 省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27-2001) 第 二 时 段 二 级 排 放 标 准 : 非 甲 烷 总 烃 120 mg/m 3 燃 煤 锅 炉 燃 料 废 气 : 项 目 于 2009 年 扩 建 一 台 4t/h 燃 煤 锅 炉, 年 耗 煤 量 约 为 450 吨, 企 业 采 用 旋 流 板 脱 硫 除 尘 处 理 装 置 处 理 后 由 15m 排 气 筒 高 空 排 放 根 据 东 莞 市 秋 天 塑 胶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建 设 项 目 环 保 设 施 竣 工 验 收 监 测 报 告 东 环 建 验 字 20091125 第 52 号, 其 排 放 情 况 见 下 表 : 表 8 燃 煤 锅 炉 燃 料 废 气 各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情 况 一 览 表 项 目 排 放 浓 度 排 放 速 率 排 放 量 废 气 量 11600 m 3 /h SO 2 335mg/m 3 4.0kg/h 9.6t/a 烟 尘 36.1mg/m 3 0.43kg/h 1.04t/a NOx 306 mg/m 3 3.67 kg/h 8.8 t/a 由 上 表 可 知, 项 目 燃 煤 锅 炉 燃 料 废 气 各 污 染 物 均 超 过 广 东 省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27-2001) 第 二 时 段 二 级 排 放 标 准 :SO 2 : 排 放 浓 度 500mg/m 3 排 放 速 率 2.1kg/h,NOx: 排 放 浓 度 120 mg/m 3 排 放 速 率 0.64kg/h, 颗 粒 物 : 排 放 浓 度 120 mg/m 3 排 放 速 率 0.42kg/h 厨 房 油 烟 : 厨 房 油 烟 主 要 来 源 于 职 工 食 堂 厨 房 炒 菜 时 产 生 的 油 烟 和 蒸 汽, 项 目 改 扩 建 前 有 员 工 30 人, 一 般 厨 房 的 食 用 油 耗 油 系 数 为 0.07kg/ 人 天, 油 烟 和 油 的 挥 发 量 占 总 耗 油 量 的 2%~4% 之 间, 取 其 均 值 3%, 则 油 烟 的 产 生 量 为 18.9kg/a( 年 工 作 日 以 300 天 计 ) 油 烟 的 排 放 原 始 浓 度 为 5mg/m 3 该 公 司 已 在 厨 房 安 装 油 烟 净 化 装 置 ( 净 化 效 率 不 小 于 60%), 则 油 烟 的 排 放 量 为 7.56kg/a, 排 放 浓 度 为 2mg/m 3 注 : 项 目 食 堂 厨 房 的 炉 灶 以 液 化 石 油 气 为 燃 料, 液 化 石 油 气 属 清 洁 能 源, 其 燃 烧 产 生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较 低, 可 直 接 排 放 2 水 环 境 污 染 情 况 (1) 生 产 废 水 项 目 改 扩 建 前 未 对 旋 流 板 脱 硫 除 尘 用 水 锅 炉 用 水 及 冷 却 用 水 进 行 分 析, 本 次 环 评 予 以 补 充 分 析 8

旋 流 板 脱 硫 除 尘 用 水 : 项 目 燃 煤 锅 炉 燃 料 燃 烧 废 气 采 用 旋 流 板 脱 硫 除 尘, 此 过 程 会 使 用 到 少 量 的 除 尘 用 水, 旋 流 板 脱 硫 除 尘 用 水 为 普 通 的 自 来 水, 兑 加 氢 氧 化 钠 等 碱 性 药 剂 该 类 用 水 循 环 使 用 ( 循 环 用 水 量 为 20 m 3 /h), 定 期 打 捞 沉 渣, 不 外 排, 因 受 热 等 因 素 损 失, 需 定 期 补 充 新 鲜 水, 损 耗 率 按 2% 计 算, 旋 流 板 脱 硫 除 尘 用 水 补 充 量 为 960m 3 /a 锅 炉 用 水 : 项 目 改 扩 建 前 设 1 台 4t/h 燃 煤 锅 炉 锅 炉 热 媒 为 水 蒸 汽, 供 热 方 式 为 间 接 加 热 锅 炉 循 环 水 量 为 4m 3 /h, 不 外 排 因 热 力 损 耗 需 定 期 补 充 新 鲜 水, 损 耗 率 按 15% 计 算, 补 充 水 量 为 4m 3 /h 15% 8h 300d=1440m 3 /a 冷 却 用 水 : 项 目 烘 烤 工 序 静 电 净 化 装 置 处 理 前 需 对 废 气 进 行 冷 却, 此 过 程 会 使 用 到 少 量 冷 却 用 水, 冷 却 方 式 为 间 接 冷 却, 冷 却 用 水 为 普 通 自 来 水, 无 需 添 加 矿 物 油 等 冷 却 剂, 该 冷 却 水 循 环 使 用, 不 外 排 循 环 水 量 为 60 m 3 /h, 不 外 排, 因 受 热 等 因 素 损 失, 需 定 期 不 成 新 鲜 水, 补 充 量 为 3024 m 3 /a (2) 生 活 污 水 项 目 改 扩 建 前 员 工 30 人, 均 在 厂 区 内 食 宿, 项 目 所 排 放 废 水 主 要 为 员 工 在 工 作 及 生 活 期 间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按 广 东 省 用 水 定 额 ( 试 行 ) 人 均 用 水 0.18m 3 /d, 每 天 用 水 5.4m 3, 一 年 300 天 计 算, 生 活 用 水 为 1620m 3 /a 项 目 生 活 污 水 排 污 系 数 按 0.9 计 算, 则 生 活 污 水 排 放 量 为 1458m 3 /a,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COD Cr (250mg/L),BOD(150mg/L),SS(150mg/L), 5 NH 3 -N(25mg/l) 动 植 物 油 (25mg/L) 项 目 厨 房 污 水 经 隔 油 隔 渣 池 处 理 后, 混 同 其 他 生 活 污 水 经 三 级 化 粪 池 处 理, 排 入 市 政 管 网, 再 经 市 政 管 网 引 至 东 莞 市 高 埗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不 会 对 纳 污 水 体 中 堂 水 道 水 环 境 造 成 明 显 影 响 3 声 环 境 污 染 情 况 项 目 改 扩 建 前 的 主 要 噪 声 为 : 生 产 设 备 通 风 机 运 行 时 产 生 的 噪 声, 噪 声 级 为 70~ 80dB(A) 项 目 噪 声 经 减 振 及 墙 体 隔 音 后, 根 据 东 莞 市 秋 天 塑 胶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环 保 设 施 验 收 监 测 报 告 ( 东 环 监 验 字 20091125 第 52 号 ), 项 目 改 扩 建 前 厂 界 外 噪 声 监 测 最 大 值 为 59.7 db(a), 达 到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2 类 标 准 要 求 4 固 体 废 弃 物 污 染 情 况 (1) 生 产 固 废 一 般 固 废 : 项 目 锅 炉 运 行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煤 渣 粉 煤 灰, 产 生 量 为 129.375t/a, 经 统 一 收 集 后 运 至 专 门 的 废 渣 堆 放 地 或 做 铺 路 使 用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包 装 袋 包 装 罐, 产 生 量 为 0.03t/a, 厂 房 对 其 进 行 循 环 使 用, 不 外 排 9

(2) 生 活 垃 圾 项 目 员 工 生 活 垃 圾 排 放 量 计 算 如 下 :1.0kg/ 人 d 30 人 =30kg/d, 即 9t/a, 由 环 卫 部 门 定 期 统 一 处 理, 并 对 垃 圾 堆 放 点 进 行 消 毒, 避 免 散 发 恶 臭, 孳 生 蚊 蝇 类 型 大 气 污 染 物 水 污 染 物 固 体 废 物 噪 声 5 项 目 改 扩 建 前 的 污 染 物 及 防 治 措 施 汇 总 表 9 改 扩 建 前 项 目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表 排 放 源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 及 排 放 量 原 采 取 的 措 施 是 否 达 标 排 放 烘 烤 工 序 4800 万 m 3 /a 油 烟 非 甲 烷 总 烃 1.32mg/m 3 1.17mg/m 3 0.063t/a 0.056t/a 搅 拌 工 序 粉 尘 无 组 织 排 放 2.21mg/m 3 燃 煤 锅 炉 燃 料 废 气 2784 万 m 3 /a 厨 房 油 烟 400 万 m 3 /a 生 活 污 水 1458m 3 /a 旋 流 板 脱 硫 除 尘 用 水 经 集 气 收 集 装 置 收 集 后, 由 静 电 装 置 处 理 后 高 空 排 放 加 强 车 间 内 通 风 换 气 SO 2 335mg/m 3 9.6t/a 经 旋 流 板 脱 硫 除 尘 处 烟 尘 36.1mg/m 3 1.04t/a 理 装 置 处 理 后 高 空 排 NOx 306 mg/m 3 8.8 t/a 放 油 烟 2mg/m 3 0.008t/a 油 烟 净 化 装 置 是 COD Cr BOD 5 SS NH 3 -N 动 植 物 油 60mg/L 20mg/L 20mg/L 8mg/L 3mg/L 0.087 t/a 0.029 t/a 0.029 t/a 0.012 t/a 0.004 t/a 经 预 处 理 后 达 到 广 东 省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26-2001) 第 二 时 段 三 级 标 准 后, 由 市 政 排 水 管 道 引 至 污 水 处 理 厂 循 环 使 用, 定 期 打 捞 沉 渣 补 充 新 鲜 水, 补 充 水 量 960m 3 /a 冷 却 用 水 循 环 使 用, 定 期 补 充 新 鲜 水, 补 充 水 量 3024 m 3 /a 是 锅 炉 用 水 循 环 使 用, 定 期 补 充 新 鲜 水, 补 充 水 量 1440 m 3 /a 是 员 工 生 活 生 活 垃 圾 9t/a 交 环 卫 部 门 清 运 是 一 般 固 废 生 产 车 间 工 艺 设 备 及 通 风 设 备 煤 渣 粉 煤 灰 包 装 袋 包 装 罐 129.375t/a 噪 声 值 70~80dB(A) 运 至 专 门 的 废 渣 堆 放 地 或 做 铺 路 使 用 0.03t/a 循 环 使 用, 不 外 排 是 减 振 及 墙 体 隔 音, 合 理 布 置 噪 声 源 及 选 用 低 噪 声 设 备 三 项 目 改 扩 建 前 环 评 批 复 情 况 企 业 执 行 情 况 及 整 改 措 施 : 是 否 否 是 是 是 是 1 改 扩 建 前 环 评 批 复 情 况 及 企 业 执 行 情 况 : (1) 搅 拌 工 序 产 生 的 粉 尘 经 加 强 车 间 通 风 换 气, 超 过 广 东 省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27-2001) 第 二 时 段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与 原 环 评 批 复 不 相 符 ; 10

(2) 烘 烤 工 序 产 生 的 有 机 废 气 及 油 烟 经 油 烟 静 电 处 理 装 置 处 理 后 高 空 排 放, 油 烟 排 放 情 况 满 足 饮 食 业 油 烟 排 放 标 准 ( 试 行 )(GB18483-2001) 有 关 标 准, 有 机 废 气 排 放 情 况 满 足 广 东 省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27-2001) 第 二 时 段 二 级 排 放 标 准, 与 原 环 评 批 复 相 符 ; (3) 燃 煤 锅 炉 燃 料 废 气 经 旋 流 板 脱 硫 除 尘 处 理 装 置 处 理 后 高 空 排 放, 各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均 超 过 广 东 省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27-2001) 第 二 时 段 二 级 排 放 标 准, 与 原 环 评 批 复 不 相 符 ; (4) 厨 房 油 烟 经 油 烟 净 化 装 置 处 理 后 均 能 满 足 饮 食 业 油 烟 排 放 标 准 ( 试 行 ) (GB18483-2001) 有 关 标 准, 与 原 环 批 复 评 相 符 ; (5) 生 活 污 水 设 置 化 粪 池 和 隔 油 池 进 行 预 处 理, 排 水 满 足 广 东 省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26-2001) 第 二 时 段 三 级 标 准, 与 原 环 评 批 复 相 符 ; (6) 做 好 加 工 机 械 排 风 设 备 等 机 械 设 备 的 消 音 降 噪 措 施, 边 界 噪 音 不 得 超 过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2 类 标 准 ; (7) 生 活 垃 圾 交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处 理, 一 般 固 废 交 专 业 回 收 公 司 回 收 处 理 2 整 改 措 施 : 1 项 目 改 扩 建 后 搅 拌 工 序 产 生 的 粉 尘 由 集 气 罩 收 集 后 经 布 袋 除 尘 装 置 处 理 后 由 15m 排 气 筒 高 空 排 放 ; 2 项 目 改 扩 建 后 烘 烤 工 序 产 生 的 有 机 废 气 及 油 烟 采 用 油 烟 静 电 处 理 装 置 处 理, 已 无 法 达 标 排 放, 故 改 扩 建 后 烘 烤 工 序 产 生 的 有 机 废 气 及 油 烟, 企 业 采 用 油 烟 静 电 处 理 装 置 + 焚 烧 处 理 后 高 空 排 放 ; 3 项 目 改 扩 建 后 将 燃 煤 锅 炉 拆 除, 则 燃 煤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削 减 为 零 11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自 然 环 境 社 会 环 境 简 况 自 然 环 境 简 况 ( 地 形 地 貌 气 候 气 象 水 文 植 被 生 物 多 样 性 等 ): 一 地 理 位 置 高 埗 镇 位 于 东 莞 市 北 部 水 乡, 东 江 支 流 三 面 环 绕, 与 东 莞 市 城 区 一 河 相 隔, 水 陆 交 通 便 利, 距 离 107 国 道 1 千 米, 东 莞 东 火 车 站 45 千 米, 虎 门 港 35 千 米 二 气 候 气 象 高 埗 镇 地 处 北 回 归 线 以 南, 属 南 亚 热 带 海 洋 性 季 风 气 候, 气 候 温 和, 年 平 均 温 度 21.9 C, 最 高 气 温 37.9 C, 最 低 气 温 0.9 C; 雨 量 充 沛, 多 年 平 均 年 降 雨 量 1500 毫 米 以 上, 平 均 24 小 时 降 雨 量 4.85 毫 米, 雨 量 年 内 分 配 不 均, 主 要 集 中 在 4 9 月, 期 间 雨 量 占 年 总 雨 量 的 80% 以 上, 雨 量 大 而 集 中, 易 造 成 洪 涝 灾 害 年 平 均 相 对 湿 度 达 到 80%, 年 平 均 日 照 2002 小 时 全 年 以 偏 南 风 和 偏 北 风 为 主, 年 平 均 风 速 为 2 米 / 秒 三 水 文 高 埗 镇 地 处 东 江 下 游 根 据 博 罗 水 文 站 测 算, 东 江 多 年 平 均 径 流 量 为 255.7 亿 立 方 米, 最 大 洪 峰 流 量 为 12800 立 方 米 / 秒 (1959.6.16), 最 小 洪 峰 流 量 为 31.4 立 方 米 / 秒 (1955.5.5); 最 大 流 速 2.7 米 / 秒, 最 小 近 于 零 每 年 12 月 至 次 年 4 月 为 枯 水 期, 流 速 缓 慢, 水 流 清 澈, 5-9 月 为 洪 水 期, 流 速 大, 水 浊 外 江 最 高 水 位 : 上 江 城 5.20 高 埗 4.30 芦 村 3.73 塘 厦 5.44( 按 珠 基 算 ) 四 地 形 地 貌 高 埗 镇 地 形 属 海 滩 冲 积 平 原, 地 表 以 冲 积 层 为 主 ; 三 面 环 江, 内 部 河 溪 纵 横 交 错 河 涌 密 布, 为 典 型 的 水 乡 地 形 ; 地 势 平 坦 低 洼, 大 致 东 南 高 西 南 低, 地 面 海 拔 高 度 一 般 在 1~4 米 之 间, 易 受 洪 水 和 内 涝 积 水 之 患 该 镇 域 内 地 层 岩 性 从 老 到 新 分 列 如 下 : 1 第 三 系 中 新 统 (N1) 地 层 : 岩 性 主 要 由 凝 灰 质 砂 砾 岩 粉 细 砂 岩 泥 页 岩 组 成 2 第 四 系 (Q4) 残 积 层 和 沉 积 层 : 残 积 层 主 要 由 粉 质 砂 岩 及 泥 页 岩 等 风 化 残 积 而 成, 呈 粉 质 粘 质 状 ; 沉 积 层 以 冲 积 显 著 的 海 陆 混 合 沉 积, 主 要 由 淤 泥 夹 有 薄 层 粉 砂 淤 泥 质 土 砂 质 粘 土 中 细 砂 砾 砂 等 五 土 壤 土 壤 主 要 为 潴 育 型 水 稻 土 和 盐 渍 性 水 稻 土, 水 田 以 泥 肉 田 半 河 泥 田 为 主 土 地 耕 层 深 厚, 土 壤 有 效 肥 力 高, 适 种 性 广, 灌 溉 方 便 主 要 农 作 物 有 水 稻 蔬 菜 甘 蔗 等 12

社 会 环 境 简 况 ( 社 会 经 济 结 构 教 育 文 化 文 物 保 护 等 ): 高 埗 镇 位 于 东 莞 市 北 部, 南 临 市 区, 北 靠 广 州 市 截 至 2013 年, 面 积 34 平 方 公 里, 辖 18 个 村 1 个 社 区 户 籍 人 口 3.87 万 人, 常 住 人 口 21.81 万 人 2013 年, 高 埗 镇 实 现 地 区 生 产 总 值 101.95 亿 元 ( 第 一 产 业 0.72 亿 元, 第 二 产 业 67.82 亿 元, 第 三 产 业 33.42 亿 元 ), 比 上 年 增 长 22.3%; 全 社 会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23.59 亿 元, 增 长 5.25%; 总 用 电 量 12.78 亿 千 瓦 时, 增 长 0.77%; 社 会 消 费 品 零 售 总 额 19.62 亿 元, 增 长 13.11%; 实 际 利 用 外 资 1.88 万 美 元, 增 长 106.44%; 外 贸 出 口 总 额 13.82 亿 美 元, 增 长 15.23%; 各 项 税 收 总 额 13.2 亿 元, 增 长 14.57%; 镇 级 可 支 配 财 政 收 入 5.57 亿 元, 增 长 15.07%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增 加 值 率 获 评 全 市 单 打 冠 军 2013 年, 高 埗 镇 完 成 内 销 4 亿 美 元, 比 上 年 增 长 33.9%, 促 成 来 料 转 型 2 家, 推 动 企 业 技 术 引 进 5 家, 设 立 研 发 机 构 2 宗, 拓 展 内 销 市 场 6 家, 完 成 2013 年 既 定 任 务 目 标 2013 年, 高 埗 镇 实 施 名 牌 带 动 战 略, 新 增 海 力 物 流 公 司 多 用 途 货 架 省 名 牌 产 品 1 个, 国 家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3 家, 市 民 营 科 技 企 业 5 家, 有 专 利 申 请 量 279 件, 比 上 年 增 长 34% 2013 年 12 月 底, 高 埗 镇 政 府 性 债 务 总 额 比 年 初 减 少 2.32 亿 元, 下 降 22.3%; 债 务 率 比 年 初 下 降 87% 农 村 两 级 资 产 负 债 率 为 40.68%, 比 年 初 下 降 0.18 个 百 分 点 2013 年, 高 埗 镇 81 个 村 组 盘 活 资 源, 全 年 村 组 两 级 纯 收 入 1.9 亿 元, 增 加 2065 万 元, 比 上 年 增 长 12%,15 个 村 纯 收 入 实 现 增 长 2013 年, 高 埗 镇 整 合 资 源, 开 发 冼 沙 村 10 公 顷 连 片 鱼 塘 耕 地 和 高 埗 村 28.7 公 顷 农 田, 打 造 农 业 生 态 休 闲 观 光 区 召 开 农 地 统 筹 工 作 会 议, 印 发 高 埗 镇 农 地 统 筹 办 法 ( 试 行 ) 2013 年, 高 埗 镇 落 实 分 管 领 导 追 缴 应 收 未 收 款, 收 回 应 收 未 收 款 1.38 亿 元 2013 年, 高 埗 镇 对 裕 元 厂 等 25 家 重 点 用 能 单 位 进 行 专 项 考 核, 其 中 24 家 通 过 考 核 协 助 唯 美 公 司 成 功 申 报 市 节 能 专 项 奖 励, 获 得 奖 金 47.52 万 元 落 实 LED 路 灯 改 造 工 程, 完 成 2928 盏 LED 路 灯 改 造 任 务 2013 年, 高 埗 镇 整 治 违 法 用 地 11 宗, 占 地 面 积 3 公 顷, 全 部 完 成 整 改 整 治 黑 烟 囱 企 业 2 家 和 无 证 照 污 染 企 业 29 家 整 治 非 法 禽 畜 养 殖 场 162 个, 清 理 猪 只 1.47 万 头 整 治 城 乡 菜 农 鱼 塘 窝 棚 357 宗, 共 1.89 万 平 方 米, 清 理 违 法 搭 建 物 58 宗, 累 计 清 理 面 积 4176 平 方 米 整 治 城 乡 卫 生 死 角 544 处 1795 平 方 米, 清 理 垃 圾 656 立 方 米 ; 清 理 牛 皮 癣 446 处, 面 积 454 平 方 米 13

主 要 编 制 依 据 及 环 境 功 能 属 性 主 要 编 制 依 据 :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2014 年 4 月 24 日 修 订,2015 年 1 月 1 日 施 行 );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2003 年 9 月 1 日 起 执 行 ); 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法 (2000 年 修 订 ); 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2008 年 6 月 1 日 起 执 行 ); 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法 (1997 年 3 月 1 日 起 执 行 ); 6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法 ( 修 改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主 席 令 第 五 号,2013 年 6 月 29 日 ); 7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清 洁 生 产 促 进 法 (2012 年 7 月 1 日 起 执 行 ); 8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1998 年 11 月 29 日 国 务 院 令 第 253 号 ); 9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HJ2.1-2011) ( HJ2.2-2008) ( HJ/T2.3-93) (HJ2.4-2009) (HJ19-2011); 10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2013 年 修 正 ); 11 广 东 省 主 体 功 能 区 产 业 发 展 指 导 目 录 ( 粤 发 改 产 业 2014 210 号 ); 12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纲 要 (2006-2020 年 ); 13 珠 江 三 角 洲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纲 要 ( 粤 环 函 [2005]111 号 ); 14 关 于 印 发 石 马 河 污 染 整 治 工 作 方 案 的 通 知 ( 粤 环 发 [2010]86 号 ); 15 关 于 加 强 环 境 管 理 促 进 经 济 结 构 调 整 的 若 干 意 见 ( 东 府 办 [2003]37 号 印 发 ); 16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防 范 环 境 风 险 的 通 知 ( 环 发 [2012]77 号 ); 17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风 险 防 范 严 格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的 通 知 ( 环 发 [2012]98 号 ); 18 广 东 省 严 控 废 物 处 理 行 政 许 可 实 施 办 法 (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令 第 3402 号, 2009 年 5 月 1 日 起 施 行 ) ; 19 广 东 省 珠 江 三 角 洲 清 洁 空 气 行 动 计 划 - 第 二 阶 段 (2013-2015) 年 空 气 质 量 持 续 改 善 实 施 方 案, 粤 环 [2013]14 号 20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严 格 限 制 东 江 流 域 水 污 染 项 目 建 设 进 一 步 做 好 东 江 水 质 保 护 工 作 的 通 知 ( 粤 府 函 2011 339 号 ) 21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严 格 限 制 东 江 流 域 水 污 染 项 目 建 设 进 一 步 做 好 东 江 水 质 保 护 工 作 的 补 充 通 知 ( 粤 府 函 [2013]231 号 ) 14

项 目 所 在 地 环 境 功 能 属 性 : 表 10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环 境 功 能 属 性 表 编 号 项 目 内 容 1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2 环 境 空 气 功 能 区 3 环 境 噪 声 功 能 区 中 堂 水 道 属 Ⅲ 类 水 体,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Ⅲ 类 标 准 根 据 东 莞 市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2005-2020), 项 目 所 在 地 属 二 类 区 域, 执 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二 级 标 准 根 据 东 莞 市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2005-2020), 项 目 所 在 地 属 2 类 区 域,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2 类 标 准 4 是 否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区 否 5 是 否 风 景 名 胜 保 护 区 否 6 是 否 水 源 保 护 区 否 7 是 否 属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污 范 围 属 东 莞 市 高 埗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纳 污 范 围 8 是 否 属 煤 气 管 道 范 围 否 9 可 否 现 场 搅 拌 混 凝 土 否 10 是 否 环 境 敏 感 区 否 15

环 境 质 量 状 况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及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 环 境 空 气 地 面 水 地 下 水 声 环 境 生 态 环 境 等 ): 一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项 目 位 于 高 埗 镇, 属 水 乡 片 区, 东 莞 市 环 境 保 护 监 测 中 心 站 提 供 的 环 境 质 量 监 测 数 据 如 下 表 : 表 11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环 境 空 气 监 测 数 据 ( 除 污 染 指 数 外, 均 为 :mg/m 3 ) 测 点 SO 2 NO 2 PM 10 PM 2.5 年 均 浓 度 (mg/m 3 ) 水 乡 片 0.034 0.061 0.071 0.046 评 价 标 准 0.06 0.04 0.07 0.035 污 染 指 数 0.57 1.53 1.01 1.31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项 目 各 监 测 指 标 除 SO 2 达 标 外, 其 余 各 监 测 点 均 超 过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二 级 标 准, 该 地 域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较 差 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项 目 纳 污 水 体 为 中 堂 水 道, 根 据 东 莞 市 环 境 监 测 中 心 站 提 供 的 东 莞 市 2013 年 度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监 测 数 据, 中 堂 水 道 的 水 质 监 测 结 果 见 下 表 : 表 12 石 马 河 水 质 监 测 表 河 流 水 质 控 制 目 标 水 质 类 别 达 标 情 况 主 要 超 标 项 目 / 超 标 倍 数 中 堂 水 道 Ⅲ 类 Ⅲ 类 达 标 无 根 据 监 测 结 果, 中 堂 水 道 水 质 控 制 目 标 为 Ⅲ 类, 水 质 现 状 为 Ⅲ 类, 各 水 质 指 标 均 能 达 到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Ⅲ 类 水 质 标 准, 项 目 所 在 地 地 表 水 水 环 境 质 量 较 好 三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本 次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由 环 评 单 位 对 项 目 周 围 声 环 境 进 行 监 测, 声 环 境 监 测 结 果 见 下 表 : 表 13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环 境 噪 声 监 测 数 据 ( 单 位 :db(a)) 测 点 昼 间 夜 间 东 面 58.5 49.1 西 面 59.6 48.3 南 面 61.3 50.8 北 面 59.2 49.3 结 果 表 明, 项 目 所 在 地 各 监 测 点 除 南 面 昼 夜 间 噪 声 超 标 外, 其 余 各 监 测 点 噪 声 值 均 能 达 到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2 类 标 准 即 昼 间 60dB(A) 夜 间 50dB (A), 项 目 所 在 地 声 环 境 质 量 一 般, 主 要 受 周 边 企 业 及 交 通 噪 声 的 影 响 16

主 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 列 出 名 单 及 保 护 级 别 ): 项 目 的 主 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是 保 护 好 项 目 所 在 地 附 近 周 围 评 价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要 采 取 有 效 的 环 保 措 施, 使 项 目 所 在 地 区 域 的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水 环 境 质 量 和 声 环 境 质 量 不 因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和 生 产 而 恶 化 1 水 环 境 保 护 纳 污 水 体 中 堂 水 道 水 环 境 质 量 符 合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 中 的 Ⅲ 类 标 准 2 大 气 环 境 保 护 该 区 空 气 质 量, 使 其 符 合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二 级 标 准 3 声 环 境 保 护 该 区 声 环 境 质 量, 使 其 符 合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2 类 标 准 4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该 区 生 态 环 境 不 受 影 响 5 主 要 保 护 目 标 根 据 对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厂 址 周 边 环 境 现 状 的 踏 勘, 厂 址 周 围 200m 范 围 内 无 文 物 保 护 风 景 名 胜 区 饮 用 水 源 地 等 敏 感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本 项 目 主 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见 下 表 表 14 主 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环 境 要 素 环 境 保 护 对 象 方 位 距 离 规 模 环 境 功 能 环 境 空 气 环 境 噪 声 地 表 水 出 租 屋 东 面 38m >100 人 卡 士 莫 实 业 ( 东 莞 ) 有 限 公 司 员 工 宿 舍 东 北 面 100m >100 人 华 葆 发 品 有 限 公 司 员 工 宿 舍 西 南 面 48m 约 100 人 中 心 涌 东 南 面 40m 中 堂 水 道 西 南 面 4.3km 潢 涌 河 北 1.6km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中 二 级 标 准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中 2 类 标 准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 中 Ⅲ 类 标 准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 中 Ⅳ 类 标 准 17

评 价 适 用 标 准 1 地 表 水 中 堂 水 道 水 质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 Ⅲ 类 标 准, 具 体 标 准 值 见 下 表 : 表 15 地 表 水 水 质 标 准 一 览 表 ( 摘 录 ) 单 位 :mg/l 污 染 物 名 称 浓 度 限 值 标 准 来 源 DO 5 COD Cr 20 BOD 5 4 NH 3 -N 1.0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3838-2002) 中 Ⅲ 类 标 准 环 境 TP 0.2 2 SO 2 NO 2 PM 10 PM 2.5 执 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中 二 级 标 准, 具 体 标 准 值 见 下 表 : 表 16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 摘 录 ) 单 位 :mg/m 3 污 染 物 名 称 取 值 时 间 浓 度 限 值 标 准 来 源 质 SO 2 24 小 时 平 均 0.15 小 时 平 均 0.50 量 年 平 均 0.06 24 小 时 平 均 0.08 标 NO 2 小 时 平 均 0.20 年 平 均 0.04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中 二 级 标 准 准 PM 10 24 小 时 平 均 0.15 年 平 均 0.0 PM 2.5 24 小 时 平 均 0.075 年 平 均 0.035 3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声 环 境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中 的 2 类 区 标 准, 详 见 下 表 : 表 17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单 位 :db(a) 类 别 昼 间 夜 间 2 类 60 50 4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TJ36-79)(GBZ1-2010) 1 生 活 污 水 排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执 行 广 东 省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26-2001) 污 染 第 二 时 段 三 级 标 准 ; 进 高 埗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后 达 到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8918-2002) 一 级 (B) 标 准 ; 物 18

排 放 标 准 表 18 生 活 污 水 排 放 标 准 ( 节 选 ) 污 染 物 指 标 第 二 时 段 三 级 标 准 一 级 B 标 准 (DB44/26-2001) (GB18918-2002) ph 6~9 6~9 SS 400 mg/l 20mg/L BOD 5 300 mg/l 20mg/L COD Cr 500 mg/l 60mg/L NH 3 -N / 8 mg/l 动 植 物 油 100 mg/l 3 mg/l 2 搅 拌 工 序 粉 尘 烘 烤 工 序 工 艺 有 机 废 气 及 燃 料 燃 烧 废 气 : 均 执 行 广 东 省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27-2001) 第 二 时 段 二 级 标 准 ; 表 19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 摘 录 ) 项 目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速 率 (kg/h) 排 放 高 度 (m) 二 级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浓 度 (mg/m 3 )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mg/m 3 ) 非 甲 烷 总 烃 15 8.4 120 4.0 颗 粒 物 15 2.9 120 1.0 SO 2 15 2.1 500 0.4 NOx 15 0.64 120 0.12 3 烘 烤 工 序 油 烟 及 厨 房 油 烟 执 行 饮 食 业 油 烟 排 放 标 准 ( 试 行 ) (GB18483-2001); 表 20 饮 食 业 油 烟 排 放 标 准 规 模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浓 度 净 化 设 施 最 低 去 除 效 率 小 型 2.0mg/m 3 60% 4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2 类 标 准 ; 表 21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单 位 :db(a) 类 别 昼 间 夜 间 2 类 标 准 60 50 5 固 体 废 物 参 照 执 行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法 等 法 律 法 规 中 的 有 关 规 定 总 量 控 制 根 据 十 二 五 期 间 全 国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计 划, 十 二 五 期 间 国 家 对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化 学 需 氧 量 氨 氮 4 种 主 要 污 染 物 实 行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计 划 根 据 广 东 省 珠 江 三 角 洲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办 法 的 要 求, 大 气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共 4 项, 分 别 为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可 吸 入 颗 粒 物 总 挥 发 性 有 机 化 合 物 1 大 气 污 染 物 指 标 :SO 2 NO x 可 吸 入 颗 粒 物 总 挥 发 性 有 机 化 合 物 2 废 水 污 染 物 指 标 :COD Cr NH 3 -N 19

指 标 改 扩 建 后 项 目 冷 却 用 水 循 环 使 用, 定 期 补 充, 不 外 排 ; 生 活 污 水 经 隔 油 隔 渣 池 三 级 化 粪 池 预 处 理 后 纳 入 东 莞 市 高 埗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后 达 标 排 放 根 据 我 国 目 前 的 环 境 管 理 要 求, 污 水 排 放 城 市 污 水 处 理 厂 统 一 处 理 的 建 设 项 目, 主 要 水 污 染 物 的 总 量 控 制 由 该 污 水 处 理 厂 统 一 调 配, 不 再 另 行 增 加 批 准 建 设 项 目 主 要 水 污 染 物 的 总 量 指 标 改 扩 建 后 项 目 撤 销 燃 煤 锅 炉, 其 相 应 的 污 染 物 得 以 削 减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有 少 量 的 粉 尘 SO 2 NOx 烟 尘 产 生 因 此, 总 量 控 制 建 议 指 标 为 : 可 吸 入 颗 粒 物 : 0.1268t/a SO 2 :0.0336t/a NOx:0.2117t/a 20

建 设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 改 扩 建 后 总 的 ) 一 改 扩 建 后 项 目 产 品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简 述 ( 图 示 ): 1 瑜 伽 垫 浴 缸 垫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 环 氧 大 豆 油 稳 定 剂 粉 状 颜 料 增 塑 剂 胚 布 油 烟 有 机 废 气 重 质 碳 酸 钙 PVC 树 脂 粉 烘 干 搅 拌 研 磨 涂 布 烘 烤 收 卷 粉 尘 PE 薄 膜 成 品 包 装 高 周 波 熔 接 裁 切 废 包 装 材 料 有 机 废 气 边 角 料 图 3 项 目 瑜 伽 垫 浴 缸 垫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污 节 点 图 工 艺 简 述 : 项 目 外 购 重 质 碳 酸 钙 PVC 树 脂 粉 进 入 烘 干 机 烘 干, 然 后 与 环 氧 大 豆 油 稳 定 剂 粉 状 颜 料 增 塑 剂 进 行 搅 拌, 再 经 研 磨 机 进 行 研 磨 处 理 ; 然 后 经 涂 布 机 涂 布 烘 烤 冷 却 收 卷, 再 经 裁 断 机 进 行 裁 切, 最 后 经 高 周 波 熔 接 机 熔 接 后 包 装 即 得 成 品 说 明 :1 烘 干 工 序 : 项 目 烘 干 工 序 主 要 目 的 为 烘 干 原 材 料 中 的 水 分, 烘 干 机 工 作 温 度 约 为 40~60 在 此 工 况 下, 原 材 料 重 质 碳 酸 钙 PVC 树 脂 粉 性 质 稳 定, 不 会 挥 发 产 生 有 机 废 气, 此 外 烘 干 工 序 投 料 是 将 未 拆 封 的 袋 装 原 材 料 投 放 至 烘 干 机 中, 烘 干 过 程 均 在 密 封 的 机 箱 内, 此 过 程 无 粉 尘 外 逸 ; 2 搅 拌 工 序 : 项 目 原 材 料 投 料 过 程 为 先 加 入 环 氧 大 豆 油 稳 定 剂 增 塑 剂 液 态 助 剂, 再 加 入 粉 状 原 材 料 搅 拌 成 浆 状, 故 投 料 及 搅 拌 过 程 均 会 产 生 少 量 的 粉 尘 ; 3 研 磨 工 序 : 是 将 搅 拌 好 的 浆 料 投 放 至 研 磨 机 中, 项 目 研 磨 机 为 三 辊 研 磨 机, 主 要 目 的 是 为 了 使 浆 料 更 为 细 滑 三 辊 研 磨 机 工 作 过 程 中 会 自 身 产 生 热 量, 因 此 配 套 冷 水 机 对 设 备 进 行 冷 却, 保 持 研 磨 过 程 中 均 在 常 温 状 态 下, 因 此 研 磨 过 程 中 不 会 有 粉 尘 或 有 机 废 气 产 生 ; 4 涂 布 工 序 : 是 将 研 磨 好 的 浆 料 由 浆 桶 投 放 至 涂 布 机 料 斗 中, 然 后 使 之 涂 在 胚 布 上, 涂 布 过 程 均 在 常 温 状 态 下 实 施, 形 成 了 瑜 伽 垫 / 浴 缸 垫 胚 料, 因 此 此 过 程 中 无 有 机 废 气 产 生 ; 5 烘 烤 工 序 : 是 将 瑜 伽 垫 / 浴 缸 垫 胚 料 通 过 输 送 带 送 至 烘 干 机 内 进 行 烘 烤, 烘 烤 温 21

度 为 220, 烘 烤 时 长 为 2min 根 据 PVC 树 脂 粉 体 重 质 碳 酸 钙 稳 定 剂 环 氧 大 豆 油 增 塑 剂 等 的 物 化 性 质, 其 在 烘 烤 工 序 变 化 如 下 :PVC 树 脂 粉 主 要 成 分 为 聚 氯 乙 烯, 在 100 以 上 聚 氯 乙 烯 受 热 会 挥 发, 挥 发 物 为 烯 烃 ; 环 氧 大 豆 油 主 要 成 分 为 棕 榈 酸 硬 脂 酸 花 生 酸 油 酸 亚 油 酸 亚 麻 油 酸, 均 属 有 机 酸, 沸 点 为 150, 则 在 烘 干 工 序 工 况 下 可 挥 发 少 量 的 烷 烃 酸 ; 稳 定 剂 主 要 成 分 钙 盐 锌 盐 润 滑 剂 抗 氧 剂 均 为 无 机 盐, 无 机 盐 性 质 十 分 稳 定, 在 此 工 况 下 不 挥 发 ; 重 质 碳 酸 钙 主 要 成 分 为 天 然 碳 酸 盐 矿 物 如 大 理 石 石 灰 石 磨 碎 而 成, 性 质 十 分 稳 定, 在 此 工 况 下 不 会 挥 发 增 塑 剂 主 要 成 分 为 对 苯 二 甲 酸 二 辛 酯, 为 低 挥 发 物 质, 在 工 况 温 度 下 不 分 解, 但 会 少 量 酯 类 挥 发 由 上 可 知, 在 工 况 温 度 下 胚 料 中 的 PVC 粉 体 重 质 钙 粉 稳 定 剂 环 氧 大 豆 油 增 塑 剂 等 性 质 稳 定, 相 互 之 间 不 发 生 化 学 反 应 其 中 增 塑 剂 受 热 发 生 物 理 性 膨 胀, 使 得 胚 料 整 体 蓬 松 具 有 弹 性 和 韧 性 效 果 项 目 烘 烤 工 序 采 用 1 台 天 然 气 燃 烧 机 进 行 供 热, 烘 烤 工 序 废 气 采 用 静 电 净 化 + 天 然 气 焚 烧 处 理 装 置 进 行 处 理, 焚 烧 装 置 是 由 2 台 天 然 气 燃 烧 机 进 行 焚 烧, 此 过 程 天 然 气 燃 烧 过 程 会 产 生 少 量 废 气 6 收 卷 工 序 : 烘 烤 成 型 后 进 行 收 卷, 收 卷 机 配 套 冷 水 机, 对 工 件 进 行 间 接 冷 却, 此 过 程 冷 却 水, 循 环 使 用, 不 外 排 ; 7 裁 切 工 序 : 使 用 裁 断 机 对 工 件 进 行 裁 切 处 理, 此 过 程 会 有 少 量 的 边 角 料 产 生 ; 8 高 周 波 熔 接 工 序 : 使 用 高 周 波 熔 接 机 对 部 分 工 件 进 行 熔 接, 此 过 程 工 件 受 热 会 挥 发 产 生 少 量 有 机 废 气 9 包 装 工 序 : 使 用 PE 薄 膜 对 工 件 进 行 包 装, 此 过 程 会 有 少 量 废 包 装 材 料 产 生 10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使 用 环 氧 大 豆 油 稳 定 剂, 产 生 的 空 原 料 罐, 经 收 集 后 交 供 应 商 回 收, 循 环 利 用 根 据 关 于 用 于 原 始 用 途 的 含 有 或 直 接 沾 染 危 险 废 物 的 包 装 物 容 器 是 否 属 于 危 险 废 物 问 题 的 复 函 ( 环 函 2014 126 号 ), 用 于 原 始 用 途 的 含 有 或 直 接 沾 染 危 险 废 物 的 包 装 物 容 器 不 属 于 固 体 废 物, 也 不 属 于 危 险 废 物 ; 11 项 目 不 设 喷 漆 等 污 染 工 序 22

二 改 扩 建 后 项 目 水 平 衡 : 12672 市 政 供 水 8640 损 耗 864 7776 7776 7776 隔 油 隔 渣 池 生 活 用 水 市 政 管 道 三 级 化 粪 池 损 耗 4032 高 埗 污 水 处 理 厂 7776 中 堂 水 道 4032 冷 却 用 水 图 4 改 扩 建 后 项 目 总 水 平 衡 图 ( 单 位 :m 3 /a) 改 扩 建 后 总 的 主 要 污 染 工 序 : 一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源 (1) 工 艺 废 气 项 目 改 扩 建 后 撤 销 燃 煤 锅 炉, 因 此 燃 煤 锅 炉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削 减 为 0 搅 拌 工 序 : 项 目 改 扩 建 后 搅 拌 工 序 投 料 及 搅 拌 过 程 会 产 生 少 量 粉 尘, 此 过 程 粉 尘 产 生 量 按 粉 状 原 料 用 量 的 0.1% 计 算, 项 目 改 扩 建 后 重 质 碳 酸 钙 用 量 为 350t/a,PVC 树 脂 粉 用 量 为 380t/a, 粉 状 颜 料 用 量 为 2t/a, 故 粉 状 原 料 共 计 732t/a, 则 粉 尘 产 生 量 为 约 为 0.732t/a 该 工 序 年 工 作 时 间 2400h, 则 产 生 速 率 为 0.305kg/h, 改 扩 建 后 项 目 拟 采 用 集 气 收 集 装 置 收 集 后 经 布 袋 除 尘 装 置 处 理 该 类 粉 尘, 风 机 风 量 为 11000m 3 /h, 布 袋 除 尘 装 置 粉 尘 的 处 理 效 率 约 为 90% 以 上, 故 粉 尘 排 放 量 约 为 0.073 t/a, 排 放 速 率 为 0.0305kg/h, 排 放 浓 度 为 2.77 mg/m 3 烘 烤 工 序 : 1 工 艺 废 气 : 项 目 改 扩 建 后 烘 烤 工 序 是 将 瑜 伽 垫 / 浴 缸 垫 胚 料 通 过 输 送 带 送 至 烘 干 机 内 进 行 烘 烤, 烘 烤 温 度 为 220, 根 据 胚 料 中 原 材 料 的 物 化 性 质, 稳 定 剂 重 质 碳 酸 钙 性 质 十 分 稳 定, 在 此 工 况 下 不 会 挥 发 ;PVC 树 脂 粉 在 此 工 况 温 度 下 会 挥 发 产 生 少 量 烯 烃, 以 非 甲 烷 总 烃 表 征 ; 在 此 工 况 稳 定 下 : 环 氧 大 豆 油 会 挥 发 少 量 的 烷 烃 酸, 增 塑 剂 会 挥 发 少 量 的 酯 类, 以 油 烟 表 征 项 目 PVC 树 脂 粉 用 量 为 380t/a, 根 据 空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和 控 制 手 册 ( 美 国 国 家 环 保 局 ) 中 推 荐 的 公 式 塑 料 加 工 废 气 排 放 系 数 非 甲 烷 总 烃 的 排 放 系 数 为 0.35kg/t 树 脂 原 料, 则 非 甲 烷 总 烃 产 生 量 为 0.133t/a 项 目 环 氧 大 豆 油 用 量 为 2.4t/a, 增 塑 剂 用 量 为 350t/a, 根 据 其 理 化 性 质, 在 工 况 温 度 下 环 氧 大 豆 油 增 塑 剂 的 挥 发 量 均 按 2% 计, 则 油 烟 产 生 量 为 7.05t/a 23

项 目 改 扩 建 前 采 用 静 电 处 理 装 置 处 理 该 类 废 气, 静 电 处 理 装 置 对 油 烟 的 去 除 效 率 约 为 85%, 对 有 机 废 气 的 去 除 效 率 为 0 鉴 于 静 电 处 理 装 置 已 无 法 满 足 改 扩 建 后 烘 烤 工 序 废 气 达 标 排 放, 故 改 扩 建 后 企 业 在 已 有 的 静 电 净 化 装 置 后 增 加 一 套 天 然 气 焚 烧 装 置 处 理, 其 处 理 原 理 是 通 过 高 温 燃 烧 将 有 机 物 转 化 为 CO 2 和 H 2 O, 该 法 对 有 机 物 的 去 除 效 率 为 95% 以 上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资 料, 项 目 烘 烤 工 序 年 工 作 2400h, 风 机 风 量 为 23000m 3 /h, 则 非 甲 烷 总 烃 排 放 量 约 为 0.007t/a 排 放 速 率 为 0.0029kg/h 排 放 浓 度 为 0.13 mg/m 3 ; 油 烟 排 放 量 约 为 0.053t/a 排 放 速 率 为 0.022kg/h 排 放 浓 度 为 0.96 mg/m 3 2 燃 料 燃 烧 废 气 : 项 目 烘 烤 工 序 燃 烧 机 以 及 烘 烤 工 序 废 气 焚 烧 处 理 装 置 燃 烧 机 使 用 的 燃 料 均 为 天 然 气, 因 此 此 过 程 会 产 生 少 量 燃 料 废 气, 与 烘 烤 工 艺 废 气 经 同 一 根 15m 排 气 筒 高 空 排 放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资 料, 燃 烧 机 天 然 气 用 量 为 33.6 万 m 3 /a 参 考 环 境 保 护 实 用 数 据 手 册 中 的 天 然 气 燃 烧 产 污 系 数, 废 气 中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见 下 表 表 22 燃 料 燃 烧 废 气 污 染 物 产 排 情 况 污 染 物 产 污 系 数 排 放 浓 度 排 放 量 烟 气 量 10.5Nm 3 /Nm 3 352.8 万 Nm 3 /a SO 2 1.0kg/ 万 m 3 9.52mg/m 3 33.6kg/a NO x 6.3kg/ 万 m 3 60.00mg/m 3 211.7kg/a 烟 尘 1.6kg/ 万 m 3 15.24mg/m 3 53.8kg/a 高 周 波 熔 接 工 序 : 项 目 高 周 波 熔 接 机 对 部 分 工 件 进 行 熔 接, 此 过 程 工 件 受 热 会 挥 发 产 生 少 量 有 机 废 气, 工 件 的 主 要 成 分 为 PVC 树 脂, 因 此 以 非 甲 烷 总 烃 表 征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资 料, 需 要 高 周 波 熔 接 的 工 件 用 量 为 50t/a, 其 挥 发 量 按 用 量 的 0.05% 计 算, 则 非 甲 烷 总 烃 产 生 量 为 0.025t/a 该 工 序 年 工 作 2400h, 车 间 面 积 约 为 500m 2, 车 间 高 5.5m, 建 设 单 位 通 过 加 强 车 间 的 通 风 换 气, 按 照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的 要 求, 生 产 车 间 换 气 次 数 不 少 于 6 次, 外 排 非 甲 烷 总 烃 浓 度 0.63mg/m 3 (2) 厨 房 油 烟 项 目 改 扩 建 后 设 员 工 160 人, 厨 房 油 烟 主 要 来 源 于 职 工 食 堂 厨 房 炒 菜 时 产 生 的 油 烟 和 蒸 汽, 一 般 厨 房 的 食 用 油 耗 油 系 数 为 0.07kg/ 人 天, 油 烟 和 油 的 挥 发 量 占 总 耗 油 量 的 2%~4% 之 间, 取 其 均 值 3%, 则 改 扩 建 后 油 烟 的 产 生 量 为 100.8kg/a( 年 工 作 日 以 300 天 计 ), 油 烟 的 排 放 原 始 浓 度 为 5mg/m 3, 该 公 司 已 在 厨 房 安 装 油 烟 处 理 装 置 ( 净 化 效 率 不 小 于 75%), 则 油 烟 的 排 放 量 为 40.32kg/a, 排 放 浓 度 为 2mg/m 3 注 : 项 目 食 堂 厨 房 的 炉 灶 以 液 化 石 油 气 为 燃 料, 液 化 石 油 气 属 清 洁 能 源, 其 燃 烧 产 生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较 低, 可 直 接 排 放 24

二 水 环 境 污 染 源 1 生 产 废 水 冷 却 用 水 : 项 目 研 磨 工 序 使 用 到 少 量 冷 却 用 水, 用 于 冷 却 设 备 ; 项 目 收 卷 工 序 使 用 到 少 量 冷 却 用 水, 用 于 工 件 的 冷 却 ; 项 目 烘 烤 废 气 处 理 过 程 中 也 会 使 用 到 少 量 的 冷 却 用 水 ; 静 电 净 化 装 置 前 需 要 对 废 气 进 行 冷 却, 此 过 程 也 会 使 用 到 少 量 的 冷 却 用 水, 上 述 过 程 冷 却 方 式 均 为 间 接 冷 却 冷 却 用 水 均 为 普 通 自 来 水, 无 需 添 加 矿 物 油 等 冷 却 剂, 该 冷 却 水 循 环 使 用, 不 外 排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资 料, 项 目 配 套 了 2 台 冷 水 机 1 个 86m 3 的 冷 却 水 池, 循 环 水 量 为 80 m 3 /h, 不 外 排 因 受 热 等 因 素 损 失, 需 定 期 补 充 新 鲜 水, 冷 却 水 损 耗 量 按 下 式 计 算 : Qe=KΔtQ 其 中 :Qe 蒸 发 损 失 水 量 (m 3 /h) Δt 冷 却 塔 进 出 水 的 温 度 差 ( ) Q 循 环 水 量 (m 3 /h) K 系 数 (1/ )( 本 处 取 值 0.0014)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资 料, 项 目 冷 却 塔 进 出 水 温 度 差 为 15, 则 项 目 注 塑 机 冷 却 用 水 补 充 水 量 0.0014 15 (80m 3 /h 1)=1.68m 3 /h, 该 工 序 年 工 作 时 间 为 2400 小 时, 则 注 塑 机 冷 却 用 水 补 充 水 量 为 4032m 3 /a 2 生 活 污 水 由 于 项 目 改 扩 建 后 设 员 工 160 人, 均 在 厂 区 内 食 宿, 项 目 所 排 放 废 水 主 要 为 员 工 在 工 作 及 生 活 期 间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按 广 东 省 用 水 定 额 ( 试 行 ) 人 均 用 水 0.18m 3 /d, 每 天 用 水 28.8m 3, 一 年 300 天 计 算, 生 活 用 水 为 8640m 3 /a 项 目 生 活 污 水 排 污 系 数 按 0.9 计 算, 则 生 活 污 水 排 放 量 为 7776m 3 /a,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COD Cr (250mg/L) BOD(150mg/L) 5 SS(150mg/L) NH 3 -N(25mg/l) 动 植 物 油 (25mg/L) 三 声 环 境 污 染 源 项 目 改 扩 建 后 的 主 要 噪 声 为 : 生 产 设 备 机 械 通 风 运 行 时 产 生 的 噪 声, 其 噪 声 级 为 75~85dB(A) 项 目 主 要 高 噪 声 设 备 噪 声 产 生 情 况 详 见 下 表 : 表 23 本 项 目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一 览 表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数 量 ( 台 ) 声 级 值 db(a) 叠 加 值 db(a) 位 置 1 搅 拌 机 2 85 88 2 涂 布 机 1 75 75 3 收 卷 机 2 75 78 生 产 车 间 4 研 磨 机 2 75 78 25

5 高 周 波 熔 接 机 9 75 84.5 6 打 包 机 1 75 75 1~6 项 设 备 声 级 合 成 值 ( 按 叠 加 原 理 ) 90.4 表 24 本 项 目 主 要 高 噪 声 场 所 与 厂 界 距 离 中 心 点 距 各 厂 界 距 离 (m) 序 号 场 所 名 称 东 厂 界 南 厂 界 西 厂 界 北 厂 界 1 生 产 车 间 60 43 49 40 四 固 体 废 弃 物 污 染 源 1 生 产 固 废 一 般 固 废 : 改 扩 建 后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边 角 料 废 包 装 材 料, 预 计 产 生 量 为 2t/a, 经 统 一 收 集 后 交 专 业 公 司 回 收 处 理 2 生 活 垃 圾 改 扩 建 后 项 目 设 员 工 160 人, 生 活 垃 圾 主 要 成 份 是 废 纸 厨 余 布 类 皮 革 瓜 果 皮 核 饮 料 包 装 瓶 塑 料 等 员 工 生 活 垃 圾 排 放 量 计 算 如 下 :1.0 公 斤 / 人 日 160 人 =160 公 斤 / 天, 即 48t/a 26

项 目 主 要 污 染 物 产 生 及 预 计 排 放 情 况 ( 改 扩 建 后 总 的 ) 内 容 类 型 大 气 污 染 物 烘 烤 工 序 排 放 源 ( 编 号 ) 搅 拌 工 序 2640 万 m 3 /a 工 艺 废 气 5520 万 m 3 /a 燃 料 燃 烧 废 气 352.8 万 m 3 /a 污 染 物 名 称 处 理 前 产 生 浓 度 及 产 生 量 ( 单 位 ) 排 放 浓 度 及 排 放 量 ( 单 位 ) 粉 尘 27.7 mg/m 3 0.732 t/a 2.77 mg/m 3 0.073 t/a 非 甲 烷 总 烃 2.41 mg/m 3 0.133 t/a 0.13 mg/m 3 0.007 t/a 油 烟 127.7 mg/m 3 7.05 t/a 0.96 mg/m 3 0.053 t/a SO 2 9.52mg/m 3 33.6kg/a 9.52mg/m 3 33.6kg/a NO x 60.00mg/m 3 211.7kg/a 60.00mg/m 3 211.7kg/a 烟 尘 15.24mg/m 3 53.8kg/a 15.24mg/m 3 53.8kg/a 高 周 波 熔 接 工 序 非 甲 烷 总 烃 无 组 织 排 放 0.63 mg/m 3 厨 房 油 烟 2000 万 m 3 /a 无 组 织 排 放 0.63 mg/m 3 油 烟 5mg/m 3 0.1t/a 2mg/m 3 0.04 t/a 冷 却 用 水 循 环 使 用, 定 期 补 充 新 鲜 水, 补 充 量 为 4032m 3 /a 水 污 染 物 生 活 污 水 7776m 3 /a COD cr 250 mg/l 1.944t/a 60mg/L 0.467t/a BOD 5 150 mg/l 1.166t/a 20 mg/l 0.156t/a SS 150 mg/l 1.166t/a 20 mg/l 0.156t/a NH 3 -N 25 mg/l 0.194t/a 8 mg/l 0.062t/a 固 体 废 物 噪 声 其 他 生 产 过 程 动 植 物 油 25 mg/l 0.194t/a 3 mg/l 0.023t/a 边 角 料 废 包 装 材 料 2t/a 交 专 业 公 司 回 收 处 理 员 工 生 活 生 活 垃 圾 48t/a 由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清 运 营 运 期 间 噪 声 主 要 来 自 生 产 设 备 运 行 时 产 生 噪 声 值 约 为 75~85dB(A) 主 要 生 态 影 响 ( 不 够 时 可 附 另 页 ): 建 施 工 项 目 改 扩 建 主 要 是 生 产 工 艺 及 设 备 的 增 加, 依 托 现 有 生 产 厂 房 实 施, 不 涉 及 任 何 土 项 目 所 排 放 的 污 染 物 量 少, 而 且 不 存 在 对 土 壤 植 被 等 造 成 危 害 的 污 染 物, 因 此 项 目 正 常 营 运 对 生 态 基 本 没 有 影 响 随 着 企 业 的 发 展, 会 从 项 目 所 在 的 生 态 系 统 以 外 输 入 大 量 能 量 和 物 质 ( 例 如 原 料 等 ), 同 时 会 向 生 态 系 统 排 放 一 定 量 的 废 物 ( 例 如, 废 气 废 水 噪 声 固 体 废 物 等 ) 使 整 个 生 态 系 统 由 自 然 生 态 系 统 向 人 及 其 它 生 物 共 同 为 中 心 的 复 合 生 态 系 统 转 变 / 27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 改 扩 建 后 总 的 )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 项 目 系 利 用 现 有 建 筑 实 施 本 次 改 扩 建, 施 工 期 主 要 是 设 备 安 装, 工 程 量 较 小,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略 改 扩 建 后 总 的 营 运 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 一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分 析 (1) 工 艺 废 气 搅 拌 工 序 : 项 目 改 扩 建 后 搅 拌 工 序 投 料 及 搅 拌 过 程 会 产 生 少 量 粉 尘, 粉 尘 产 生 量 为 约 为 0.732t/a 改 扩 建 后 项 目 拟 采 用 集 气 收 集 装 置 收 集 后 经 布 袋 除 尘 装 置 处 理 后 由 15m 排 气 筒 高 空 排 放 布 袋 除 尘 对 粉 尘 的 处 理 效 率 为 90% 以 上, 故 粉 尘 排 放 量 约 为 0.073 t/a, 排 放 速 率 为 0.0305kg/h, 排 放 浓 度 为 2.77 mg/m 3 满 足 广 东 省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27-2001) 第 二 时 段 二 级 标 准 要 求 : 颗 粒 物 120mg/m 3,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烘 烤 工 序 : 1 工 艺 废 气 : 项 目 改 扩 建 后 烘 烤 工 序 是 将 瑜 伽 垫 / 浴 缸 垫 胚 料 通 过 输 送 带 送 至 烘 干 机 内 进 行 烘 烤, 烘 烤 温 度 为 220, 根 据 胚 料 中 原 材 料 的 物 化 性 质, 稳 定 剂 重 质 碳 酸 钙 性 质 十 分 稳 定, 在 此 工 况 下 不 会 挥 发 ;PVC 树 脂 粉 在 此 工 况 温 度 下 会 挥 发 产 生 少 量 烯 烃, 以 非 甲 烷 总 烃 表 征 ; 在 此 工 况 稳 定 下 : 环 氧 大 豆 油 会 挥 发 少 量 的 烷 烃 酸, 增 塑 剂 会 挥 发 少 量 的 酯 类, 以 油 烟 表 征 项 目 改 扩 建 后 采 用 静 电 净 化 + 焚 烧 装 置 处 理 烘 烤 工 艺 废 气 经 水 冷 却 ( 间 接 冷 却 ) 后, 进 入 静 电 净 化 装 置 处 理 ; 在 静 电 装 置 后 设 一 台 热 交 换 器, 静 电 净 化 后 冷 态 的 废 气 与 焚 烧 后 的 高 温 尾 气 在 此 进 行 热 交 换, 经 预 热 后 的 废 气 入 焚 烧 装 置 焚 烧 ; 焚 烧 后 的 尾 气 经 热 交 换 器 降 温 后 由 15m 排 气 筒 高 空 排 放 处 理 流 程 图 如 下 : 改 扩 建 前 原 有 处 理 工 艺 废 气 排 放 废 气 进 入 冷 却 ( 间 接 ) 静 电 净 化 装 置 热 交 换 器 焚 烧 装 置 改 扩 建 后 增 加 部 分 图 5 项 目 烘 烤 工 艺 废 气 处 理 流 程 图 非 甲 烷 总 烃 排 放 量 为 0.007t/a 排 放 速 率 为 0.0029kg/h 排 放 浓 度 为 0.13 mg/m 3, 满 足 广 东 省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27-2001) 第 二 时 段 二 级 标 准 要 求 : 非 甲 烷 总 烃 120mg/m 3,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油 烟 排 放 量 约 为 0.053t/a 排 放 速 率 为 0.022kg/h 28

排 放 浓 度 为 0.96mg/m 3, 符 合 饮 食 业 油 烟 排 放 标 准 ( 试 行 )(GB18483-2001) 有 关 标 准 : 排 放 浓 度 2 mg/m 3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2 燃 料 燃 烧 废 气 : 项 目 烘 烤 工 序 燃 烧 机 以 及 烘 烤 工 序 废 气 焚 烧 处 理 装 置 燃 烧 机 使 用 的 燃 料 均 为 天 然 气, 因 此 此 过 程 会 产 生 少 量 燃 料 废 气, 与 烘 烤 工 艺 废 气 经 同 一 根 15m 排 气 筒 高 空 排 放, 各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 分 别 为 SO 2 :9.52mg/m 3 NO x :60.00mg/m 3 烟 尘 : 15.24mg/m 3, 满 足 广 东 省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27-2001) 第 二 时 段 二 级 标 准 要 求 :SO 2 500mg/m 3 NO x 120mg/m 3 烟 尘 120mg/m 3,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高 周 波 熔 接 工 序 : 项 目 高 周 波 熔 接 机 对 部 分 工 件 进 行 熔 接, 此 过 程 工 件 受 热 会 挥 发 产 生 少 量 有 机 废 气, 以 非 甲 烷 总 烃 表 征, 其 产 生 量 为 0.025t/a 按 照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的 要 求, 生 产 车 间 换 气 次 数 不 少 于 6 次, 外 排 非 甲 烷 总 烃 浓 度 0.63mg/m 3 满 足 广 东 省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27-2001) 第 二 时 段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 非 甲 烷 总 烃 4 mg/m 3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2) 厨 房 油 烟 厨 房 油 烟 参 照 执 行 饮 食 业 油 烟 排 放 标 准 ( 试 行 ) (GB18483-2001) 小 型 饮 食 业 单 位 排 放 要 求 项 目 改 扩 建 后 厨 房 是 内 部 职 工 使 用, 产 生 的 油 烟 量 不 大, 可 经 油 烟 处 理 装 置 处 理 达 到 饮 食 业 油 烟 排 放 标 准 ( 试 行 ) (GB18483-2001) 要 求 后, 经 烟 管 引 至 所 在 建 筑 物 天 面 高 空 处 达 标 排 放, 不 会 对 项 目 周 围 空 气 环 境 造 成 明 显 影 响 项 目 食 堂 厨 房 的 炉 灶 以 液 化 石 油 气 为 燃 料, 液 化 石 油 气 属 清 洁 能 源, 其 燃 烧 产 生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较 低, 可 直 接 排 放 综 上 所 述, 项 目 改 扩 建 后 所 产 生 的 废 气 经 以 上 措 施 处 理 后 不 会 对 周 围 环 境 造 成 明 显 影 响 二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1 生 产 废 水 冷 却 用 水 : 项 目 研 磨 工 序 使 用 到 少 量 冷 却 用 水, 用 于 冷 却 设 备 ; 项 目 收 卷 工 序 使 用 到 少 量 冷 却 用 水, 用 于 工 件 的 冷 却 ; 项 目 烘 烤 废 气 处 理 过 程 中 也 会 使 用 到 少 量 的 冷 却 用 水 ; 静 电 净 化 装 置 前 及 天 然 气 焚 烧 处 理 后 需 要 对 废 气 进 行 冷 却, 此 过 程 也 会 使 用 到 少 量 的 冷 却 用 水, 上 述 过 程 冷 却 方 式 均 为 间 接 冷 却 冷 却 用 水 均 为 普 通 自 来 水, 无 需 添 加 矿 物 油 等 冷 却 剂, 该 冷 却 水 循 环 使 用, 不 外 排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资 料, 项 目 配 套 了 2 台 冷 水 机 1 个 86m 3 的 冷 却 水 池, 循 环 水 量 为 80 m 3 /h, 不 外 排 因 受 热 等 因 素 损 失, 需 定 期 补 充 新 鲜 水, 补 充 水 量 为 4032m 3 /a 2 生 活 污 水 29

项 目 改 扩 建 后 员 工 生 活 污 水 排 放 量 7776m 3 /a,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CODc r BOD 5 SS NH 3 -N 动 植 物 油 员 工 厨 房 含 油 废 水 经 隔 油 隔 渣 池 生 活 污 水 经 三 级 化 粪 池 处 理 后 达 到 广 东 省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26-2001) 第 二 时 段 三 级 标 准 排 放 至 市 政 下 水 道, 经 市 政 管 网 引 至 东 莞 市 高 埗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后 达 到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8918-2002) 一 级 (B) 标 准 后 排 放 项 目 产 生 生 活 污 水 经 处 理 后 水 污 染 物 得 到 一 定 量 削 减, 减 轻 了 污 水 排 放 对 纳 污 水 体 的 污 染 负 荷, 有 利 于 水 环 境 保 护 说 明 : 项 目 属 东 莞 市 高 埗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水 范 围 该 污 水 处 理 厂 选 址 于 挂 影 洲 高 埗 镇 低 涌 村 南 蛇 头, 占 地 面 积 约 97140 平 方 米, 设 计 总 规 模 20 万 吨 / 日, 纳 污 范 围 为 高 埗 镇 全 镇 生 活 污 水 首 期 建 设 规 模 5 万 吨 / 日, 采 用 CASS 工 艺, 总 投 资 预 算 5992 万 元, 以 BOT 模 式 建 设, 由 中 标 单 位 东 莞 市 中 瑞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的 东 莞 市 高 埗 中 晖 水 务 有 限 公 司 负 责 该 项 目 建 设 运 营, 合 同 期 25 年 ( 含 建 设 期 ) 综 上 所 述, 项 目 所 产 生 的 废 水 经 以 上 措 施 处 理 后 不 会 对 周 围 环 境 造 成 明 显 影 响 三 声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1) 降 噪 措 施 为 进 一 步 减 少 噪 声 对 厂 房 外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建 议 采 取 以 下 具 体 的 降 噪 措 施 : 1 合 理 布 局, 重 视 总 平 面 布 置 尽 量 将 高 噪 声 设 备 布 置 在 厂 房 中 间, 远 离 厂 界 的 同 时 选 择 距 离 项 目 附 近 敏 感 点 最 远 的 位 置 ; 对 有 强 噪 声 的 车 间, 考 虑 利 用 建 筑 物 构 筑 物 来 阻 隔 声 波 的 传 播, 减 少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2 防 治 措 施 A 在 设 备 选 型 方 面, 在 满 足 工 艺 生 产 的 前 提 下, 选 用 精 度 高 装 配 质 量 好 噪 声 低 的 设 备 ; 对 于 某 些 设 备 运 行 时 由 振 动 产 生 的 噪 声, 应 对 设 备 基 础 进 行 隔 振 减 振, 以 此 减 少 噪 声 B 重 视 厂 房 的 使 用 状 况, 尽 量 采 用 密 闭 形 式, 少 开 门 窗, 防 止 噪 声 对 外 传 播, 其 中 靠 厂 界 的 厂 房 其 一 侧 墙 壁 应 避 免 打 开 门 窗 ; 厂 房 内 使 用 隔 声 材 料 进 行 降 噪, 并 在 其 表 面 铺 覆 一 层 吸 声 材 料, 可 进 一 步 削 减 噪 声 强 度 3 加 强 管 理 建 立 设 备 定 期 维 护 保 养 的 管 理 制 度, 以 防 止 设 备 故 障 形 成 的 非 生 产 噪 声, 同 时 确 保 环 保 措 施 发 挥 最 有 效 的 功 能 ; 加 强 职 工 环 保 意 识 教 育, 提 倡 文 明 生 产, 防 止 人 为 噪 声 ; 对 于 厂 区 内 流 动 声 源 ( 汽 车 ), 应 强 化 行 车 管 理 制 度, 严 禁 鸣 号, 进 入 厂 区 低 速 行 使, 最 大 限 度 减 少 流 动 噪 声 源 4 生 产 时 间 安 排 30

产 排 建 设 单 位 昼 间 安 排 生 产 ; 夜 间 (22:00~ 次 日 6:00) 不 进 行 生 产, 其 间 无 生 产 噪 声 (2) 噪 声 预 测 分 析 项 目 的 主 要 噪 声 为 : 生 产 设 备 通 风 机 运 行 时 产 生 的 噪 声, 本 次 评 价 主 要 针 对 项 目 厂 区 四 个 厂 界 昼 间 的 影 响 进 行 噪 声 预 测 拟 采 用 距 离 衰 减 及 叠 加 模 式 计 算 车 间 噪 声 对 厂 界 噪 声 影 响 值, 噪 声 距 离 衰 减 公 式 如 下 : LA(r)=LA(r 0 )-20Lgr/r 0 -R-α (r-r 0 ) 式 中 :LA(r)- 受 声 点 ( 即 被 影 响 点 ) 所 接 受 的 声 级,dB(A); 噪 声 叠 加 公 式 如 下 : LA(r 0 )- 距 声 源 1m 处 的 声 级,dB(A); r- 声 源 至 受 声 点 的 距 离,m; r 0 - 参 考 位 置 的 距 离, 取 1m; R- 噪 声 源 的 防 护 结 构 及 房 屋 的 隔 声 量, 为 安 全 起 见 取 R=15dB(A); α - 大 气 对 声 波 的 吸 收 系 数,dB(A)/m, 取 平 均 值 0.008dB(A)/m n ( LP = 10 lg 10 T i= 1 0.1L 式 中 :L PT 不 同 噪 声 源 作 用 于 关 心 点 的 A 声 级,dB(A); Lp i 噪 声 源 Pi 作 用 于 关 心 点 的 A 声 级,dB(A); 本 项 目 噪 声 预 测 结 果 详 见 下 表 : 表 25 本 项 目 主 要 高 噪 声 设 备 至 各 厂 界 噪 声 叠 加 值 结 果 序 号 噪 声 源 噪 声 值 db(a) pi ) 对 各 厂 界 噪 声 预 测 值 db(a) 东 厂 界 南 厂 界 西 厂 界 北 厂 界 1 生 产 车 间 90.4 39.8 42.7 41.6 43.4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值 ( 昼 间 ) 60 60 60 60 是 否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根 据 预 测 结 果, 本 项 目 生 产 设 备 经 采 取 上 述 降 噪 消 声 减 振 和 距 离 衰 减 等 措 施 后 昼 间 对 厂 界 的 最 大 预 测 值 为 43.4dB(A) 本 项 目 夜 间 不 生 产, 无 生 产 噪 声 值 项 目 厂 界 噪 声 的 预 测 值 符 合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2 类 标 准, 项 目 噪 声 不 会 对 周 边 环 境 产 生 明 显 影 响 四 固 体 废 弃 物 影 响 分 析 1 一 般 固 废 改 扩 建 后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包 装 材 料 边 角 料 ; 经 分 类 收 集 后 交 专 业 公 司 回 31

收 处 理 2 生 活 垃 圾 项 目 改 扩 建 后 员 工 生 活 垃 圾 由 环 卫 部 门 定 期 统 一 处 理, 并 对 垃 圾 堆 放 点 进 行 消 毒, 消 灭 害 虫, 避 免 散 发 恶 臭, 孳 生 蚊 蝇 建 设 单 位 若 能 有 效 落 实 以 上 措 施, 则 项 目 改 扩 建 后 产 生 的 固 废 不 会 对 周 围 环 境 造 成 不 良 影 响 五 敏 感 点 分 析 项 目 位 于 东 莞 市 高 埗 镇 中 心 中 路 240 号 项 目 东 面 为 卡 士 莫 三 厂 及 其 员 工 宿 舍, 西 面 为 华 葆 发 品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员 工 宿 舍 水 塘, 南 面 隔 中 心 东 路 为 龙 鑫 塑 胶 厂 商 铺 及 出 租 屋, 北 面 为 废 品 回 收 站 根 据 现 场 勘 察, 项 目 附 近 主 要 的 环 境 敏 感 点 为 距 离 东 面 厂 界 38m 处 的 出 租 屋 距 离 东 北 面 100m 处 的 卡 士 莫 实 业 ( 东 莞 ) 有 限 公 司 员 工 宿 舍 距 离 西 南 面 48m 处 的 华 葆 发 品 有 限 公 司 员 工 宿 舍 项 目 营 运 期 对 环 境 敏 感 点 的 主 要 影 响 因 素 有 : 有 机 废 气 粉 尘 油 烟 生 产 设 备 运 行 时 产 生 的 噪 声 针 对 以 上 的 主 要 污 染 问 题, 项 目 均 采 取 相 应 的 防 治 措 施 : 针 对 项 目 废 气 问 题, 项 目 采 取 如 下 措 施 : 1 项 目 搅 拌 工 序 产 生 的 粉 尘, 经 集 气 装 置 收 集 后 由 布 袋 除 尘 处 理 装 置 处 理 后 15m 排 气 筒 高 空 排 放,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 2 项 目 烘 烤 工 序 产 生 的 工 艺 废 气 经 静 电 净 化 + 天 然 气 焚 烧 处 理 装 置 处 理 后 由 15m 排 气 筒 高 空 排 放,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 3 项 目 烘 烤 工 序 燃 料 燃 烧 废 气 经 收 集 后 与 烘 烤 工 艺 废 气 经 一 根 排 气 筒 高 空 排 放,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4 项 目 高 周 波 熔 接 工 序 产 生 的 有 机 废 气 经 加 强 车 间 内 机 械 通 风 换 气 后,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 5 项 目 厨 房 油 烟 经 油 烟 处 理 装 置 处 理 后 由 排 烟 管 道 引 至 楼 顶 高 空 排 放,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针 对 生 产 设 备 噪 声 问 题, 项 目 采 取 如 下 措 施 : 1 选 用 噪 声 低 的 设 备, 合 理 布 局 噪 声 源, 建 设 单 位 将 高 噪 声 的 生 产 设 备 远 离 敏 感 点 一 侧 放 置 ; 2 对 噪 声 大 的 生 产 设 备 进 行 减 振 和 减 噪 声 处 理, 房 间 门 窗 部 位 选 用 隔 声 性 能 良 好 的 铝 合 金 或 双 层 门 窗 结 构 ; 32

3 定 期 检 修 高 噪 声 设 备 及 降 噪 设 施 项 目 噪 声 在 采 取 上 述 的 噪 声 防 治 措 施 后, 再 通 过 墙 体 及 一 定 自 然 距 离 的 衰 减 作 用, 使 项 目 噪 声 得 到 有 效 的 衰 减, 达 到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 中 2 类 标 准 的 要 求 后, 项 目 噪 声 对 敏 感 点 影 响 不 大 六 公 众 调 查 (1) 公 众 调 查 : 本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需 编 制 公 众 调 查 目 的 是 为 了 了 解 社 会 各 界 和 公 众 对 该 建 设 项 目 的 态 度 意 见 和 建 议, 了 解 该 项 目 的 建 设 对 社 会 经 济 和 环 境 的 影 响, 以 避 免 因 工 作 的 片 面 性 带 来 的 困 难 和 麻 烦 有 助 于 加 深 对 建 设 项 目 对 环 境 影 响 的 了 解, 有 助 于 确 定 替 代 方 案 设 计 方 案 以 及 减 缓 措 施, 改 进 和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环 保 措 施, 从 而 最 大 限 度 地 减 少 对 环 境 影 响 及 有 效 地 保 证 建 设 项 目 附 近 区 域 居 民 的 身 心 健 康 有 助 于 更 广 泛 地 取 得 周 围 居 民 对 建 设 项 目 的 理 解 和 支 持 与 此 同 时, 也 可 以 为 环 境 管 理 部 门 提 供 决 策 意 见, 以 保 证 最 广 大 的 公 众 利 益 (2) 调 查 方 式 : 建 设 项 目 对 公 众 的 影 响 主 要 包 括 : 生 活 环 境 质 量 的 影 响 个 人 利 益 的 影 响 社 会 和 集 体 利 益 的 影 响 在 具 体 操 作 过 程 中, 调 查 方 式 采 用 问 卷 调 查 形 式 进 行, 要 求 被 访 者 填 写 征 询 调 查 表 公 众 意 见 征 询 调 查 表 见 附 件 (3)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结 果 : 按 照 力 求 普 通, 重 点 突 出 的 原 则, 以 项 目 周 围 环 境 敏 感 点 及 周 边 工 厂 等 作 为 公 众 参 与 的 对 象, 外 派 调 查 表 共 30 份, 回 收 25 份, 回 收 率 为 83%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统 计 结 果 如 下 : 表 26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结 果 统 计 表 序 号 调 查 方 案 选 择 项 人 数 ( 人 ) 百 分 比 (%) 1 您 是 否 知 道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知 道 20 80 不 知 道 5 20 赞 成 22 88 2 您 对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持 什 么 态 度 反 对 0 0 不 关 心 3 12 重 大 影 响 0 0 3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轻 微 影 响 10 40 无 影 响 15 60 污 水 排 放 2 8 4 本 项 目 的 主 要 环 境 影 响 表 现 在 废 气 排 放 12 48 噪 声 污 染 1 4 33

6 5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对 当 地 经 济 文 化 的 影 响 您 对 本 项 目 在 环 保 方 面 有 什 么 建 议? 固 体 废 物 1 4 不 清 楚 13 52 有 利 22 88 一 般 1 4 不 清 楚 2 8 综 合 现 场 访 问 和 问 卷 调 查 结 果, 归 纳 出 主 要 几 条 结 论 如 下 : 1 80% 的 人 表 示 知 道 本 项 目 的 建 设,20% 的 人 表 示 不 知 道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2 对 于 本 项 目 的 建 设,88% 的 人 表 示 赞 成, 无 人 表 示 反 对,12% 的 人 表 示 不 清 楚 3 无 人 认 为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对 周 围 环 境 有 重 大 影 响,40% 的 人 认 为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对 周 围 环 境 有 轻 微 影 响,60% 人 认 为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对 周 围 环 境 无 影 响 4 4% 的 被 调 查 人 认 为 本 项 目 的 主 要 环 境 影 响 为 固 体 废 物,8% 的 被 调 查 人 员 认 为 本 项 目 的 主 要 环 境 影 响 为 污 水 排 放,48% 的 人 认 为 本 项 目 的 主 要 环 境 影 响 为 废 气 污 染,21% 的 人 认 为 本 项 目 的 主 要 环 境 影 响 为 噪 声 污 染,52% 的 人 不 清 楚 本 项 目 的 主 要 环 境 影 响 5 从 调 查 情 况 看 来,88% 的 人 认 为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将 对 本 地 区 经 济 文 化 有 利,4% 的 人 认 为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将 对 本 地 区 经 济 文 化 有 一 般 影 响,8% 的 人 认 为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不 清 楚 将 对 本 地 区 经 济 文 化 的 影 响 由 此 可 见 受 调 查 的 当 地 民 众, 对 于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是 赞 成 的, 本 项 目 建 设 对 当 地 经 济 文 化 的 发 展 是 有 利 公 众 的 其 它 主 要 意 见 和 建 议 归 纳 如 下 : 1 加 强 废 气 噪 声 的 治 理 建 设, 各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 2 确 保 对 附 近 居 民 无 影 响, 做 好 排 污 设 施, 减 少 废 气 排 放 ; 3 保 证 附 近 居 民 生 活 环 境 质 量 (4) 公 众 参 与 总 结 : 由 以 上 调 查 统 计 结 果 来 看, 对 于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受 调 查 的 当 地 民 众 大 部 分 都 表 示 支 持 公 众 认 为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不 大, 对 发 展 当 地 的 经 济 有 促 进 作 用, 有 利 于 提 高 人 民 的 生 活 水 平 从 公 众 建 议 上 来 看, 公 众 希 望 本 项 目 做 好 营 运 期 的 各 种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确 保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较 小 到 最 低 限 度 建 设 单 位 还 应 增 强 员 工 及 居 民 的 环 保 意 识 从 公 众 调 查 结 果 显 示, 由 于 本 项 目 能 促 进 经 济 发 展, 在 切 实 落 实 各 项 处 理 措 施 保 证 环 境 质 量 的 情 况 下, 本 项 目 是 可 行 的 七 地 下 水 影 响 分 析 34

(1) 水 文 项 目 水 源 采 用 市 政 供 水 及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池 出 水, 不 使 用 地 下 水 作 为 供 水 水 源, 不 采 用 渗 井 渗 坑 等 方 式 排 放 废 水, 项 目 建 设 不 会 引 起 地 下 水 水 位 下 降 或 引 起 环 境 水 文 地 质 问 题 (2) 水 质 污 染 物 从 污 染 源 进 入 地 下 水 所 经 过 路 径 称 为 地 下 水 污 染 途 径, 地 下 水 污 染 途 径 是 多 种 多 样 的 根 据 项 目 所 处 区 域 的 地 质 情 况 分 析, 可 能 存 在 的 主 要 污 染 方 式 是 渗 入 型 污 染 污 染 物 对 地 下 水 的 影 响 主 要 是 由 于 降 雨 或 废 水 排 放 等 通 过 垂 直 渗 透 进 入 包 气 带, 进 入 包 气 带 的 污 染 物 在 物 理 化 学 和 生 物 作 用 下 经 吸 附 转 化 迁 移 和 分 解 后 输 入 地 下 水 因 此, 包 气 带 是 连 接 地 面 污 染 物 和 地 下 含 水 层 的 主 要 通 道 和 过 渡 带, 既 是 污 染 媒 介 体, 又 是 污 染 物 的 净 化 场 所 和 防 护 层 地 下 水 是 否 被 污 染 以 及 污 染 程 度 的 大 小, 取 决 于 包 气 带 的 地 质 结 构 成 分 厚 度 渗 透 性 以 及 污 染 物 的 各 类 性 质 一 般 来 说, 土 壤 粒 细 而 紧 密, 渗 透 性 差, 则 污 染 慢 ; 反 之, 颗 粒 粗 大 松 散, 渗 透 性 能 良 好 则 污 染 重 项 目 主 要 渗 漏 污 染 因 素 分 析 如 下 : 1 厂 房 及 污 水 管 道 污 水 下 渗 : 若 项 目 防 渗 措 施 做 不 好, 污 染 物 会 逐 渐 下 渗 影 响 浅 层 地 下 水 2 废 水 排 污 渠 道 的 渗 漏 ; 受 污 染 的 渠 水 通 过 两 侧 或 底 部 可 渗 入 含 水 层 3 化 粪 池 隔 油 隔 渣 池 的 渗 漏 : 化 粪 池 及 隔 油 隔 渣 池 防 渗 措 施 达 不 到 要 求 时, 污 水 会 通 过 池 底 和 侧 面 渗 入 地 下 本 项 目 厂 房 路 面 已 进 行 硬 化 处 理, 并 铺 设 好 污 水 收 集 管 道, 正 常 运 行 时 不 会 发 生 污 水 下 渗, 则 项 目 的 建 设 对 区 域 地 下 水 产 生 影 响 的 几 率 较 小 即 使 在 防 渗 层 出 现 破 损 时, 有 可 能 有 污 水 下 渗, 生 产 区 包 气 带 为 第 四 系 砾 质 粘 性 土, 渗 透 系 数 为 中 等, 且 包 气 带 较 厚, 本 身 具 有 很 好 的 防 渗 作 用, 因 此 地 下 水 污 染 影 响 可 控 制 在 很 小 程 度 八 风 险 评 价 本 项 目 设 2 个 增 塑 剂 储 存 罐, 其 中 1 个 14T, 另 外 1 个 20T, 外 购 增 塑 剂 由 槽 车 充 装 至 本 厂 区 内 增 塑 剂 储 存 罐,2 个 贮 罐 出 液 管 口 接 增 塑 剂 送 料 管, 由 管 道 送 至 生 产 工 序 ( 搅 拌 工 序 ) (1) 危 险 源 识 别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使 用 的 增 塑 剂 数 量 贮 存 方 式 及 贮 存 量 如 下 表 所 示 35

表 27 主 要 危 险 化 学 品 种 类 及 用 量 序 号 化 学 原 料 名 称 年 用 量 日 常 贮 存 量 贮 存 地 点 贮 存 方 式 危 规 号 对 苯 二 甲 酸 二 厂 区 西 界 1 个 14T 贮 罐 1 350t 34t 无 辛 酯 厂 区 中 央 1 个 20T 贮 罐 根 据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GB18218-2009), 本 项 目 使 用 的 增 塑 剂 未 列 入 表 1 表 2 中 由 此 判 断 本 项 目 增 塑 剂 储 存 罐 不 构 成 重 大 危 险 源 (2) 潜 在 危 险 性 分 析 本 项 目 危 险 源 主 要 是 增 塑 剂 增 塑 剂 主 要 成 分 为 对 苯 二 甲 酸 二 辛 酯, 为 无 色 透 明 油 状 液 体, 粘 度 63mPa.s(25 ) 5mPa.s(100 ) 410mPa.s(0 ), 凝 固 点 -48 沸 点 383 (0.1)MPa.s(0 ), 着 火 点 399, 折 射 率 1.4887, 闪 点 >210 化 学 性 质 稳 定 不 活 泼 可 燃 低 毒 低 挥 发 本 项 目 潜 在 的 风 险 类 型 确 定 为 : 增 塑 剂 储 存 罐 管 道 年 久 失 修 或 受 外 力 冲 击 破 损 造 成 增 塑 剂 泄 漏, 污 染 土 壤 以 及 形 成 地 表 径 流, 污 染 周 边 水 体, 由 此 形 成 环 境 风 险 (3) 预 防 措 施 增 塑 剂 泄 漏 最 有 可 能 发 生 的 场 所 增 塑 剂 储 存 罐 储 存 罐 静 态 下 一 般 不 会 发 生 泄 漏, 只 有 在 遭 受 外 力 撞 击 情 况 下, 如 车 辆 冲 击, 才 有 可 能 造 成 罐 体 破 裂 引 起 罐 内 增 塑 剂 泄 漏 为 此, 本 公 司 已 强 化 了 各 项 预 防 措 施 : (1) 设 置 独 立 贮 罐 区, 位 于 厂 区 西 及 中 央 空 地, 周 边 无 高 层 建 筑, 大 气 扩 散 条 件 良 好 一 旦 增 塑 剂 泄 漏, 可 迅 速 扩 散, 不 会 对 大 气 造 成 持 久 影 响 ; (2) 罐 区 应 贴 警 示 标 志, 明 确 了 增 塑 剂 主 要 危 险 特 征 ; 罐 顶 设 置 安 全 卸 压 阀 门, 当 罐 受 外 部 热 源 影 响 引 起 内 压 急 剧 升 高 时, 安 全 卸 压 阀 门 可 迅 速 卸 压, 排 出 的 增 塑 剂 可 迅 速 扩 散, 不 会 导 致 爆 罐 ; (3) 罐 区 地 面 已 进 行 水 泥 硬 化, 罐 区 周 围 设 置 围 堰, 一 旦 发 生 泄 漏, 可 围 堵 其 整 个 容 量, 不 会 排 入 下 水 道 影 响 周 围 水 体 ; (4) 对 增 塑 剂 使 用 情 况 进 行 登 记 建 档, 对 主 要 工 艺 指 标 实 行 实 时 监 控 (5) 实 行 分 级 负 责, 责 任 到 人, 定 期 巡 检 罐 区 和 生 产 车 间, 作 业 人 员 均 通 过 公 司 车 间 班 组 三 级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车 间 内 严 禁 吸 烟 (4) 应 急 措 施 应 急 处 理 主 要 包 括 以 下 几 点 : 1 增 塑 剂 罐 体 发 生 泄 漏 时, 警 戒 与 疏 散 小 组 成 员 应 迅 速 设 立 警 戒 区, 拉 警 戒 线, 其 他 人 员 不 得 进 入 警 戒 区 域 内 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