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课 程 描 述 4-1 本 课 程 校 内 发 展 的 主 要 历 史 沿 革 甘 肃 政 法 学 院 始 建 于 1987 年,1989 年 开 始 招 收 第 一 届 本 科 生, 现 已 连 续 招 生 24 届 法 理 学 作 为 高 等 学 校 法 学 专 业 十 四 门 核 心 课 程 之 一, 在 学 校 内 的 发 展 可 以 分 成 以 下 四 个 阶 段 : 1.1994 年 成 立 了 法 学 理 论 教 研 室, 完 善 了 该 课 程 教 学 和 科 研 梯 队 2. 上 世 纪 90 年 代, 在 全 国 法 学 院 校 中 较 早 将 法 学 基 础 理 论 教 材 名 称 变 更 为 法 理 学, 在 改 革 法 学 基 础 理 论 教 材 的 基 础 上 编 写 出 版 了 中 国 法 理 学 教 材, 在 国 内 同 类 教 材 中 最 早 写 入 市 场 经 济 与 法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与 法 法 的 价 值 的 理 论 3.2005 年, 再 次 对 法 律 专 业 学 生 的 法 理 课 程 设 置 进 行 较 大 改 革, 实 行 在 大 学 一 年 级 开 设 法 学 导 论, 在 大 学 三 年 级 开 设 法 理 学 的 课 程 模 式 配 合 这 一 改 革 编 写 了 法 学 导 论 和 法 理 学 教 材, 自 编 教 材 尊 重 学 界 认 同 的 法 理 学 理 论 框 架. 体 现 了 体 系 完 整, 理 论 全 面 等 特 点, 不 仅 适 合 普 通 高 等 院 校 法 学 专 业 本 专 科 学 生 使 用, 也 适 合 成 人 高 等 教 育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和 社 会 自 学 人 员 使 用 4.2007 年 该 课 程 的 建 设 被 学 校 确 定 为 校 级 精 品 课 程 建 设 项 目 4-2 理 论 课 或 理 论 课 ( 含 实 践 ) 教 学 内 容 4-2-1 结 合 本 校 的 办 学 定 位 人 才 培 养 目 标 和 生 源 情 况, 说 明 本 课 程 在 专 业 培 养 目 标 中 的 定 位 与 课 程 目 标 法 理 学 是 教 育 部 确 定 的 全 国 高 等 学 校 法 学 专 业 十 四 门 核 心 课 程 之 一 2003 年 以 后, 该 课 程 同 时 被 确 定 为 我 院 2+2 教 学 模 式 中 的 16 门 通 识 课 程 之 一 在 法 律 科 学 中, 法 理 学 是 基 石, 是 最 为 主 要 的 理 论 法 学, 构 成 了 整 个 法 学 的 基 础 理 论 一 般 理 论 方 法 论 在 法 学 教 学 体 系 课 程 设 置 中, 法 理 学 是 法 学 专 业 基 础 课, 统 领 着 法 学 的 基 本 教 学, 既 构 成 了 法 学 阶 梯 的 入 门 课 程, 又 高 于 部 门 法 学, 成 为 法 学 的 理 论 集 大 成 学 科 因 此, 法 理 学 是 关 于 法 律 的 原 理 原 则 精 神 的 科 学, 是 关 于 法 律 法 律 现 象 法 律 问 题 的 最 一 般 最 普 遍 最 根 本 的 思 想, 作 为 最 具 抽 象 性 的 知 识, 在 现 代 法 学 体 系 中 处 于 基 础 性 地 位 本 课 程 的 建 设 目 标 是 在 2-3 年 内 把 本 课 程 建 设 成 为 省 级 精 品 课 程, 再 通 过 5-10 年 时 间 建 设, 把 本 课 程 建 设 成 为 国 内 有 影 响 力 能 对 兄 弟 院 校 产 生 示 范 辐 射 作 用 的 精 品 课 程, 最 终 目 标 是 以 精 锐 的 教 师 队 伍, 先 进 的 教 材 和 丰 富 的 教 学 方 法 实 现 一 流 的 教 学 质 量 4-2-2 知 识 模 块 顺 序 及 对 应 的 学 时 法 理 学 是 高 等 学 校 法 学 专 业 十 四 门 核 心 课 程 之 一, 是 法 学 的 一 般 理 论 基 础 理 论 和 方 法 论, 在 整 个 法 学 体 系 和 法 学 教 育 中 占 有 重 要 地 位 为 了 适 应 教 学 需 要, 根 据 学 生 知 识 储 备 接 受 能 力 的 不 同 自 编 了 教 材 法 学 导 论 和 法 理 学 两 个 部 分, 分 别 供 大 学 一 年 级 和 三 年 级 的 学 生 学 习 法 学 导 论 的 内 容 主 要 包 括 法 学 导 论 历 史 与 发 展 论 部 门 法 学 概 论 等, 主 要 着 眼 于 法 学 法 律 基 本 知 识 的 介 绍 与 传 授, 周 3 学 时, 共 48 学 时 法 学 导 论 在 大 学 一 年 级 第 一 学 期 开 设, 主 要 目 的 是 让 学 生 对 法 律 基 本 知 识 和 基 本 概 念 有 比 较 系 统 的 了 解, 培 养 对 法 学 专 业 的 兴 趣 和 基 本 的 法 学 理 论 思 维, 为 法 学 专 业 其 他 课 程 的 学 习 打 下 基 础 法 理 学 主 要 包 括 本 体 论 运 行 论 价 值 论 方 法 论 和 法 律 社 会 论 等, 侧 重 于 基 本 原 理 的 分 析 与 研 究, 周 3 学 时 共 54 学 时 法 理 学 在 大 学 三 年 级 开 设, 目 的 在 于 通 过 对 法 学 基 本 原 理 和 法 律 基 本 价 值 的 分 析, 使 学 生 对 已 经 学 习 过 的 部 门 法 学 有 更 深 的 理 解, 不 但 让 学 生 知 其 然, 还 让 学 生 知 其 所 以 然 充 分 体 现 出 理 论 联 系 实 践 和 理 论 指 导 实 践
4-2-3 课 程 的 重 点 难 点 及 解 决 办 法 ( 一 ) 课 程 重 点 和 难 点 本 课 程 的 重 点 有 : 通 过 本 课 程 的 学 习, 要 让 学 生 明 确 法 律 是 什 么, 社 会 为 什 么 需 要 法 律, 法 律 如 何 调 节 社 会, 法 律 对 社 会 的 价 值 和 意 义 是 什 么 等 因 此, 课 程 的 重 点 包 括 : 法 学 历 史 法 的 概 念 法 的 要 素 法 的 渊 源 法 律 关 系 法 律 责 任 法 律 运 行 法 律 价 值 法 治 法 律 与 社 会 的 关 系 等 本 课 程 的 难 点 有 : 1. 法 学 历 史 这 涉 及 法 学 的 产 生 和 发 展, 古 今 中 外 法 学 思 想 及 法 学 流 派 的 丰 硕 成 就, 学 生 一 时 间 不 容 易 理 解 和 掌 握 2. 法 律 的 本 质 法 律 的 本 质 是 什 么? 因 不 同 时 期 不 同 的 人 有 不 同 的 看 法, 学 生 需 要 正 确 把 握 法 律 的 本 质 3. 法 治 问 题 为 什 么 要 讲 法 治? 如 何 处 理 法 律 与 权 力 的 关 系? 法 治 为 什 么 要 以 权 利 为 本 位? 长 期 接 受 权 力 文 化 影 响 的 学 生 会 比 较 难 理 解 特 别 是, 这 个 问 题 与 历 史 和 哲 学 有 关, 学 生 缺 乏 这 方 面 的 知 识 基 础, 不 容 易 掌 握 4. 法 律 价 值 这 是 本 课 程 中 最 抽 象 最 难 的 部 分 法 律 与 秩 序 法 律 与 自 由 法 律 与 平 等 法 律 与 利 益 法 律 与 正 义 法 律 与 人 权 等 问 题 都 是 历 史 以 来 人 们 重 点 研 究 的 问 题, 存 在 大 量 不 同 的 思 想 和 理 论, 分 歧 很 大, 加 上 以 抽 象 的 哲 理 为 基 础, 学 生 要 掌 握 这 些 问 题 的 实 质 及 其 理 论 渊 源 是 不 容 易 的 但 不 理 解 这 些 问 题, 就 不 能 真 正 理 解 和 把 握 法 律, 这 些 是 教 学 不 能 回 避 的 问 题, 必 须 认 真 对 待 ( 二 ) 解 决 办 法 1. 为 使 抽 象 晦 涩 的 理 论 能 够 被 通 俗 准 确 的 阐 述, 必 须 理 论 联 系 实 际, 运 用 案 例 教 学 法 进 行 讲 解 2. 鉴 于 法 理 学 是 抽 象 的 理 论 学 科, 知 识 难 度 较 高, 为 调 动 激 发 学 生 的 理 论 兴 趣 和 思 维, 我 们 设 计 了 形 式 多 样 的 讨 论 课 进 行 专 题 讨 论, 深 化 对 难 点 问 题 的 理 解 我 们 开 展 了 社 会 问 题 法 律 解 决 制 度 设 计 竞 赛 活 动, 使 学 生 学 以 致 用, 并 乐 在 其 中 同 时 邀 请 知 名 学 者 开 学 术 讲 座 对 专 题 问 题 进 行 深 入 的 分 析 和 讲 解 3. 强 调 学 生 法 律 思 维 能 力 的 训 练, 发 现 理 论 思 维 的 乐 趣, 激 发 他 们 的 积 极 性, 促 使 学 生 主 动 去 发 现 问 题 分 析 问 题 和 解 决 问 题 4-2-4 实 践 教 学 活 动 的 设 计 思 想 与 效 果 ( 不 含 实 践 教 学 内 容 的 课 程 不 填 ) 法 理 学 是 一 门 理 论 性 很 强 的 学 科, 但 任 何 理 论 都 来 自 实 践, 并 要 应 用 于 实 践 以 解 决 现 实 问 题, 因 此, 在 教 学 中, 我 们 把 法 理 学 视 为 理 论 与 实 践 相 结 合 的 课 程, 在 注 重 知 识 与 理 论 的 传 授 的 同 时, 强 化 其 实 践 性 特 点, 培 养 学 生 运 用 法 律 分 析 社 会 问 题 和 解 决 社 会 问 题 的 能 力 法 理 学 实 践 教 学 的 中 心 是 突 出 其 现 实 关 怀, 要 求 学 生 运 用 所 学 的 法 律 理 论 分 析 社 会 问 题, 设 计 社 会 问 题 法 律 解 决 的 路 径 与 方 案, 评 估 其 社 会 效 果 我 们 认 为, 法 理 学 不 但 要 能 让 学 生 明 白 法 律 背 后 的 道 理, 而 且 要 让 学 生 具 备 通 过 法 律 工 具 和 法 律 制 度 设 计 切 实 解 决 社 会 问 题 的 能 力 与 素 质, 正 是 在 这 种 意 义 上, 必 须 将 法 理 学 教 学 从 传 统 的 理 论 教 学 模 式 转 变 为 理 论 教 学 与 实 践 教 学 相 结 合 的 教 学 模 式
4-2 实 验 ( 践 ) 课 教 学 内 容 4-2-1 课 程 设 计 的 思 想 效 果 以 及 课 程 目 标 课 程 设 计 思 想 : 理 论 来 源 于 实 践 并 指 导 实 践, 法 理 学 实 践 教 学 主 要 是 让 法 学 理 论 找 到 现 实 支 撑, 让 学 生 切 实 感 受 到 所 学 知 识 的 重 要 性, 让 法 理 学 从 象 牙 塔 里 走 出 来, 进 入 现 实 社 会, 思 考 社 会 问 题, 解 决 现 实 问 题 实 践 教 学 的 效 果 : 法 理 学 的 实 践 教 学 主 要 针 对 大 学 三 年 级 以 上 的 学 生 开 设, 我 们 从 2010 年 开 始 就 逐 步 在 法 理 学 教 学 中 加 进 实 践 教 学 的 内 容, 对 学 生 进 行 有 意 识 的 训 练, 学 生 对 我 们 的 教 学 模 式 反 映 良 好, 大 大 激 发 了 他 们 的 学 习 兴 趣, 有 的 学 生 甚 至 主 动 寻 找 社 会 问 题, 设 计 出 解 决 方 案 征 求 教 师 的 意 见, 达 到 了 学 以 致 用 的 目 的, 培 养 了 学 生 分 析 问 题 和 解 决 问 题 的 能 力, 培 养 了 他 们 的 人 文 素 养 和 历 史 责 任 感, 实 现 了 书 本 和 现 实 的 有 机 链 接, 使 学 生 能 更 好 地 认 识 社 会, 适 应 社 会 为 了 更 好 地 搞 好 实 践 教 学, 我 们 与 兰 州 市 安 宁 区 人 民 法 院 和 检 察 院, 武 威 中 院 庆 阳 中 院 等 建 立 了 固 定 的 联 系, 便 于 学 生 直 接 接 触 庭 审, 为 实 践 教 学 提 供 了 良 好 的 平 台 课 程 目 标 : 在 未 来 3-5 年 建 立 更 多 的 实 务 部 门 作 为 实 践 教 学 基 地, 实 行 人 员 互 动 交 流, 请 事 务 部 门 的 人 走 进 课 堂, 让 教 师 步 入 实 务 部 门, 实 现 理 论 与 实 践 的 有 机 联 系, 提 高 实 践 教 学 效 果 4-2-2 课 程 内 容 ( 详 细 列 出 实 验 或 实 践 项 目 名 称 和 学 时 ) 1. 法 律 实 务 和 社 区 法 律 服 务 : 5 学 时 ;2. 法 律 宣 传 4 学 时 3. 法 律 制 度 评 估 调 研 与 分 析 : 4 学 时 ;4. 模 拟 审 判 4 学 时 5. 法 律 专 题 辩 论 4 学 时 ;6. 司 法 文 书 写 作 2 学 时 / 周 7. 法 律 诊 所 2 学 时 / 周 4-2-3 课 程 组 织 形 式 与 教 师 指 导 方 法 法 理 学 实 践 教 学 的 组 织 形 式 相 对 比 较 灵 活, 可 采 用 分 散 式 教 学 和 集 中 教 学 相 结 合, 全 程 有 指 导 教 师 进 行 相 关 指 导 在 法 律 事 务 方 面, 可 分 组 分 批 到 法 院 观 摩 民 事 案 件 刑 事 案 件 和 行 政 案 件 的 庭 审 过 程, 看 如 何 通 过 司 法 解 决 社 会 问 题, 写 出 评 论 报 告 对 一 些 存 在 争 议 的 司 法 判 决, 我 们 要 求 学 生 先 从 理 论 上 进 行 分 析, 看 学 生 会 用 什 么 理 论 工 具 来 分 析 预 定 的 社 会 问 题, 提 出 什 么 样 的 预 案, 然 后 再 要 学 生 根 据 我 国 的 实 际, 评 估 其 解 决 方 案 可 能 的 社 会 效 果 在 这 一 过 程 中 明 晰 产 生 争 议 的 原 因, 看 是 法 律 本 身 的 问 题 还 是 社 会 生 活 与 社 会 文 化 的 问 题 如 果 是 法 律 的 问 题, 就 还 要 分 析 是 立 法 的 问 题 还 是 司 法 的 问 题 等 在 法 律 制 度 评 估 分 析 报 告 方 面, 可 采 用 集 中 教 学 的 形 式, 提 供 给 学 生 某 种 法 律 制 度 设 计, 让 学 生 评 估 分 析 可 能 产 生 的 社 会 后 果, 并 收 集 这 一 法 律 在 社 会 中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真 实 案 例, 评 估 其 实 际 的 功 效 与 后 果, 如 果 与 理 论 分 析 不 一 致, 就 要 分 析 产 生 这 种 差 距 的 原 因, 寻 求 可 能 的 解 决 办 法 学 生 在 课 堂 上 进 行 分 析 报 告 交 流, 指 导 教 师 进 行 点 评 分 析 在 社 会 问 题 法 律 解 决 制 度 设 计 方 面 针 对 比 较 突 出 的 社 会 问 题, 让 学 生 进 行 法 律 的 制 度 设 计, 然 后 让 学 生 对 比 较 典 型 的 制 度 设 计 进 行 评 估, 分 析 其 可 能 的 社 会 功 能 与 不 足 通 过 这 种 方 式 培 养 学 生 分 析 问 题 和 解 决 问 题 的 能 力, 培 养 他 们 对 社 会 问 题 的 法 律 敏 感 性, 培 养 他 们 运 用 法 律 的 创 造 性 灵 感 4-2-4 考 核 内 容 与 方 法 实 践 课 程 以 考 查 的 方 式 进 行, 以 撰 写 社 会 调 查 报 告 案 例 分 析 制 度 方 案 的 设 计 等 多 种 方 式 进 行 评 分 采 用 百 分 制, 成 绩 达 到 70 分 以 上 者 方 可 取 得 相 应 的 学 分
4-3 教 学 条 件 ( 含 教 材 选 用 与 建 设 ; 促 进 学 生 自 主 学 习 的 扩 充 性 资 料 使 用 情 况 ; 配 套 实 验 教 材 的 教 学 效 果 ; 实 践 性 教 学 环 境 ; 网 络 教 学 环 境 ) ( 一 ) 教 材 使 用 与 建 设 : 本 课 程 的 教 学 过 程 中, 参 考 了 国 内 外 的 数 本 法 理 学 教 材, 以 便 于 彼 此 之 间 取 长 补 短, 拓 宽 教 师 与 学 生 的 视 野 如 :[ 美 ] 博 登 海 默 : 法 理 学 法 哲 学 及 其 方 法, 华 夏 出 版 社 1987 年 版 ; 张 文 显 主 编 : 法 理 学, 高 等 教 育 出 版 社 2007 年 第 三 版 ; 李 龙 主 编 : 法 理 学, 法 院 出 版 社 2003 年 版 ; 周 永 坤 法 理 学 ( 第 二 版 ), 法 律 出 版 社 2004 年 版 另 外, 为 提 高 法 理 学 课 程 的 教 学 质 量, 培 养 具 有 深 厚 法 律 素 养 的 法 律 人 才, 本 学 科 负 责 人 及 骨 干 教 师 总 结 经 验 探 索 创 新, 近 年 编 写 和 公 开 出 版 了 一 系 列 自 编 教 材 : 1. 法 学 导 论 主 编 李 玉 基, 科 学 出 版 社,2008 年 9 月 版 2. 法 理 学 主 编 魏 清 沂, 副 主 编 张 华 罗 艺, 北 京 大 学 出 版 社,2011 年 8 月 版 3. 法 律 文 书 实 训 教 程 主 编 魏 清 沂, 副 主 编 张 华, 中 国 政 法 大 学 出 版 社,2013 年 版 ( 二 ) 扩 充 性 资 料 使 用 情 况 为 了 帮 助 学 生 进 行 自 主 学 习, 进 一 步 扩 大 学 生 阅 读 范 围 和 知 识 视 野, 法 理 教 研 室 组 织 编 写 了 法 学 导 论 教 学 大 纲 法 理 学 教 学 大 纲 等 资 料, 提 供 课 外 阅 读 书 目 近 年 来 依 托 我 院 法 学 专 业 重 点 学 科 建 设 基 金 的 支 持, 已 先 后 购 置 了 马 克 思 主 义 经 典 作 家 法 理 文 选 当 代 西 方 法 理 学 文 选 当 代 中 国 法 理 学 文 选 等 大 量 法 学 理 论 法 学 专 业 图 书, 并 设 置 了 专 门 的 陈 列 书 橱, 并 向 学 生 开 放 同 时, 我 院 还 是 甘 肃 省 法 学 基 础 理 论 研 究 和 教 育 的 重 要 基 地, 教 学 条 件 得 天 独 厚, 有 政 治 学 社 会 学 和 计 算 机 科 学 等 相 应 学 科 的 支 持, 社 会 科 学 的 学 科 综 合 优 势 显 著 目 前, 我 院 图 书 资 料 室 有 本 学 科 和 相 关 学 科 中 外 文 藏 书 合 计 3.3 万 册, 拥 有 中 外 文 期 刊 近 百 种 所 有 这 些 都 为 学 生 的 法 理 学 课 程 的 学 习 提 供 了 较 为 充 足 的 资 源 储 备 ( 三 ) 实 践 性 教 学 环 境 近 5 年 来, 我 院 法 学 专 业 本 科 生 在 甘 肃 省 大 学 生 科 技 创 新 大 赛 中 多 次 取 得 优 异 成 绩 ; 由 法 学 专 业 学 生 组 织 的 甘 肃 省 大 中 专 学 生 三 下 乡 暨 送 法 下 乡 社 会 实 践 小 分 队 连 续 5 年 被 共 青 团 甘 肃 省 委 评 为 大 学 生 暑 期 社 会 实 践 优 秀 小 分 队 ; 法 学 专 业 学 生 组 织 的 模 拟 法 庭 多 次 被 中 央 电 视 台 光 明 日 报 中 国 教 育 报 甘 肃 电 视 台 甘 肃 日 报 等 多 家 新 闻 媒 体 报 道, 产 生 了 广 泛 的 社 会 影 响, 受 到 社 会 各 方 的 肯 定 与 好 评 具 体 开 展 的 工 作 还 有 : 一 是 与 教 师 的 科 研 课 题 相 结 合 进 行 社 会 专 题 调 查, 我 们 开 展 了 三 农 问 题 调 查, 社 会 公 平 问 题 调 查 等 二 是 与 法 院 合 作, 开 展 对 某 一 方 面 案 件 的 法 理 学 研 究 目 前, 我 们 与 兰 州 市 安 宁 区 法 院 合 作, 开 展 了 对 典 型 疑 难 案 件 的 专 题 研 究, 取 得 了 良 好 效 果 三 是 每 年 举 办 法 律 专 题 辩 论 赛 和 模 拟 审 判 大 赛, 受 到 广 大 师 生 的 好 评 ( 四 ) 网 络 教 学 环 境 学 校 图 书 馆 建 有 电 子 阅 览 室, 拥 有 丰 富 的 数 据 库, 包 括 中 国 知 网 万 方 数 据 北 大 法 律 数 据 库 人 民 数 据 书 生 数 字 图 书 馆 北 大 法 宝 数 据 库 等 在 拥 有 学 校 网 站 专 栏 的 同 时, 我 们 法 学 院 还 拥 有 自 己 的 网 站 通 过 充 分 利 用 学 校 的 宽 带 网 络 系 统 进 行 法 理 学 的 教 学 与 研 究, 极 大 的 激 发 了 学 生 学 习 法 理 学 的 兴 趣, 拓 展 了 教 学 的 空 间, 满 足 了 教 学 需 求 我 校 多 数 教 室 都 配 备 了 多 媒 体 教 学 设 备, 能 够 适 应 教 学 需 要 法 理 学 教 研 室 所 有 教 师 都 能 熟 练 运 用 多 媒 体 教 学 手 段, 大 大 提 高 了 教 学 效 果 课 程 组 还 充 分 利 用 便 利 的 校 园 网, 通 过 电 子 邮 箱 的 形 式 展 开 了 面 向 学 生 的 辅 导 和 答 疑 另 外, 还 经 常 鼓 励 学 生 关 注 国 内 外 一 些 著 名 法 学 学 术 网 站, 诸 如 : 中 国 法 律 思 想 网 ( http://www.law_thinker.com ) 正 来 学 堂 (http://www.dzl.legaltheory.com.cn) 公 法 评 论 网 (http://www.gongfa.com) 北 大 法 律 信 息 网 (http://www.chinalawinfo.com) 中 国 法 理 网 (http://wwww.jur.com) 世 纪 中 国 网 (http://www.cc.org.cn) 等
4-4 教 学 方 法 与 手 段 ( 举 例 说 明 本 课 程 教 学 过 程 使 用 的 各 种 教 学 方 法 的 使 用 目 的 实 施 过 程 实 施 效 果 ; 相 应 的 上 课 学 生 规 模 ; 信 息 技 术 手 段 在 教 学 中 的 应 用 及 效 果 ; 教 学 方 法 作 业 考 试 等 教 改 举 措 ) ( 一 ) 教 学 方 法 及 实 施 效 果 注 重 教 学 方 法 的 改 革 与 创 新, 是 我 们 始 终 不 渝 的 理 念 和 追 求 在 教 学 方 法 方 面, 我 们 进 行 了 四 个 方 面 的 改 革 与 创 新 1. 案 例 教 学 法 为 了 使 枯 燥 的 理 论 教 学 变 得 生 动, 我 们 跟 踪 收 集 了 一 些 典 型 案 例 提 供 给 教 师 教 学 使 用, 要 求 学 生 从 案 例 中 分 析 法 理 学 的 基 本 问 题 和 基 本 原 理, 使 抽 象 的 理 论 变 得 通 俗 易 懂, 同 时 也 增 强 法 理 学 教 学 的 趣 味 性 和 现 实 感 这 是 我 们 多 年 来 一 直 强 调 和 推 广 的 教 学 方 法 2. 讨 论 教 学 法 在 课 堂 教 学 方 面, 为 了 调 动 学 生 学 习 的 积 极 性 和 主 动 性, 在 坚 持 传 统 的 讲 授 法 的 同 时, 增 加 讨 论 课 的 课 时 数 在 讨 论 课 的 教 学 组 织 过 程 中, 一 般 事 先 布 置 学 生 相 关 材 料 的 阅 读 范 围 ; 然 后 由 教 师 就 讨 论 的 主 题 内 容 做 一 简 要 陈 述, 接 下 来 便 由 学 生 自 由 讨 论 发 言 在 这 一 过 程 中, 教 师 不 时 地 对 学 生 的 讨 论 内 容 进 行 适 时 地 引 导, 以 集 中 论 题, 最 后, 由 教 师 作 总 结 性 发 言 实 践 证 明, 讨 论 课 的 方 式 普 通 受 到 了 同 学 们 的 欢 迎 3. 点 评 式 教 学 这 主 要 针 对 实 践 教 学 和 学 生 作 业 采 用 的 教 学 方 法 教 师 一 般 以 作 业 的 形 式 布 置 学 生 撰 写 相 关 问 题 的 分 析 报 告, 教 师 选 择 2-3 个 进 行 点 评, 首 先 由 学 生 点 评, 教 师 引 导, 最 后 由 教 师 进 行 总 结 性 点 评 和 分 析 目 的 在 于 帮 助 学 生 改 进 提 高, 培 养 其 分 析 问 题 和 解 决 问 题 的 能 力 另 外, 在 课 堂 外 教 学 中, 适 当 组 织 指 导 学 生 撰 写 书 评 读 后 感 等 小 评 论 性 文 章, 培 养 批 判 能 力 思 考 能 力 论 辩 能 力 ; 通 过 指 导 撰 写 学 年 论 文 调 查 报 告 学 术 报 告 读 书 杂 记 等 多 种 形 式 辅 助 课 堂 教 学 在 考 试 中 加 大 了 分 析 性 问 题 的 分 数 比 重, 并 注 重 对 学 生 平 时 表 现 的 考 核, 学 生 平 时 成 绩 成 为 最 终 成 绩 评 定 的 重 要 依 据 这 些 措 施 都 收 到 很 好 的 效 果 4. 教 材 教 学 与 经 典 名 著 教 学 相 结 合 为 了 丰 富 教 学 内 容, 拓 展 学 生 视 野, 我 们 采 用 教 材 与 法 学 经 典 名 著 相 结 合 的 教 学 方 法 一 是 教 师 在 讲 授 教 材 内 容 时, 穿 插 相 关 经 典 著 作 的 背 景 和 内 容 介 绍, 引 导 学 生 去 阅 读 经 典, 激 起 他 们 对 经 典 的 兴 趣 ; 二 是 给 学 生 开 出 经 典 书 目, 供 学 生 选 择 阅 读, 要 求 学 生 至 少 阅 读 3 本 以 上 的 经 典 著 作 三 是 开 设 选 修 课 法 学 名 著 选 读, 由 资 深 教 师 开 展 双 语 教 学, 让 学 生 领 略 经 典 的 同 时 加 强 了 法 律 英 语 的 学 习, 深 受 学 生 欢 迎 经 典 教 学 的 目 的, 在 于 培 养 学 生 的 理 论 思 维 和 法 理 学 感 悟 能 力, 增 强 学 生 的 历 史 感, 提 高 其 理 论 素 养 ( 二 ) 现 代 信 息 技 术 手 段 应 用 与 考 试 改 革 在 教 学 手 段 方 面, 我 们 全 面 采 用 多 媒 体 教 学 影 像 资 料 教 学 和 网 络 答 疑 等, 试 图 构 建 立 体 化 教 学 平 台, 通 过 现 代 化 教 学 手 段, 保 证 教 学 内 容 重 点 突 出 条 理 清 楚 通 俗 易 懂 ; 加 大 教 学 过 程 的 信 息 量, 为 教 师 与 学 生 互 动 提 供 平 台, 保 持 教 师 与 学 生 的 网 络 联 系 在 考 试 方 面, 法 学 导 论 为 考 查 课, 有 任 课 教 师 自 主 考 核 法 理 学 为 考 试 课, 考 试 命 题 坚 持 两 种 方 式 相 结 合 : 一 是 法 理 学 设 题 库, 根 据 大 学 三 年 级 考 生 的 特 点, 题 库 试 题 涵 盖 面 广, 题 型 多 样, 考 察 难 易 结 合, 注 重 学 生 独 立 思 考 写 作 等 能 力 的 考 察 ; 二 是 教 师 自 主 命 题 制, 教 研 室 坚 持 背 对 背 出 题 原 则, 以 确 保 程 序 公 正 另 外, 针 对 三 年 级 法 理 学 考 试 推 行 了 改 革 措 施, 加 大 了 学 生 平 时 实 践 性 作 业 和 课 堂 讨 论 发 言 的 成 绩 比 例, 占 40%, 期 中 考 试 占 20%, 期 末 考 试 占 40% 这 样 加 强 了 学 生 平 时 学 习 过 程 的 考 核, 改 变 了 原 来 只 注 重 结 果, 不 注 重 过 程 的 考 试 弊 端, 得 到 了 学 生 的 认 可, 强 化 了 自 主 学 习 的 积 极 性
4-5 教 学 效 果 ( 含 校 外 专 家 评 价 校 内 教 学 督 导 组 评 价 及 有 关 声 誉 的 说 明 ; 校 内 学 生 评 教 指 标 和 校 内 管 理 部 门 提 供 的 近 三 年 的 学 生 评 价 结 果 ) 校 外 同 行 专 家 评 价 : 在 2006 年 11 月 教 育 部 对 我 校 进 行 的 本 科 教 学 评 价 中, 王 存 河 同 志 的 法 理 学 案 例 讨 论 教 学 受 到 了 组 长 中 南 财 经 政 法 学 专 家 陈 小 君 教 授 的 肯 定, 在 随 后 的 正 式 评 价 中, 王 存 河 同 志 的 授 课 受 到 专 家 组 副 组 长 的 称 赞 当 年 被 评 为 教 学 一 等 奖 校 内 教 学 督 导 组 评 价 学 校 教 学 督 导 组 在 例 行 听 课 检 查 中, 对 法 理 学 的 部 分 主 讲 教 师 的 授 课 过 程 进 行 了 监 督 与 指 导, 对 他 们 的 教 学 效 果 给 予 了 充 分 肯 定, 取 得 了 优 良 的 评 价 近 三 年 来 学 生 评 价 : 在 学 校 教 务 处 近 三 年 来 组 织 的 学 生 评 教 中, 法 理 学 课 程 教 师 的 学 生 评 教 得 分 普 遍 在 90 以 上,98% 的 教 师 获 得 优 良 的 评 价 学 生 们 认 为, 教 师 理 论 功 底 深 厚, 既 注 重 传 统 理 论 知 识 的 讲 授, 又 关 注 最 新 发 展 动 态, 能 把 握 理 论 研 究 前 沿 及 立 法 司 法 实 践 热 点 和 难 点 ; 能 够 启 发 学 生 的 思 维, 培 养 学 生 分 析 解 决 问 题 的 能 力 4-6 课 堂 录 像 ( 课 程 教 学 录 像 资 料 要 点 ) 课 堂 录 像 显 示, 主 讲 教 师 仪 态 端 庄, 声 音 清 晰 响 亮, 富 有 激 情 ; 课 堂 上 师 生 之 间 能 够 形 成 一 种 良 好 的 互 动, 课 堂 气 氛 活 跃 王 存 河, 法 与 正 义,3 学 时 冯 玉 军, 法 的 精 神 与 法 律 文 化,1 学 时 魏 清 沂, 法 律 关 系,2 学 时 许 春 清, 司 法 文 书 写 作,1 学 时 何 青 洲, 马 克 思 主 义 法 学 的 中 国 化,2 学 时 张 华, 法 律 责 任,2 学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