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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海 勘 测 设 计 研 究 院 有 限 公 司 受 中 国 石 化 上 海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开 展 对 上 海 石 化 第 三 回 220kV 电 源 进 线 工 程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现 根 据 国 家 及 本 市 法 规 及 规 定, 并 经 中 国 石 化 上 海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同 意 向 公 众 进 行 第 二 次 信 息 发 布, 公 开 环 评 内 容 本 文 本 内 容 为 现 阶 段 环 评 成 果 下 一 阶 段, 将 在 听 取 公 众 专 家 等 各 方 面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进 一 步 修 改 完 善, 并 在 向 有 审 批 权 的 环 境 保 护 主 管 部 门 报 送 前 公 开 拟 报 批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 公 示 稿 )

1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1.1 建 设 项 目 的 地 点 及 相 关 背 景 根 据 上 海 市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出 具 的 企 业 投 资 项 目 备 案 意 见 ( 沪 经 信 备 [2014]126 号 ), 中 国 石 化 上 海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拟 新 建 第 三 回 220kV 电 源 进 线 工 程, 以 满 足 石 化 地 区 新 增 负 荷 需 求, 确 保 对 生 产 的 安 全 供 电 线 路 全 线 位 于 金 山 区, 自 500kV 亭 卫 变 电 站 至 金 山 石 化 热 第 二 热 电 厂, 路 径 总 长 度 约 23.9km, 途 经 漕 泾 镇 山 阳 镇 金 山 工 业 区 张 堰 镇 金 山 卫 镇 石 化 街 道, 地 理 位 置 示 意 见 图 1 图 1 本 工 程 地 理 位 置 示 意 图 - 1 -

1.2 建 设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生 产 工 艺 生 产 规 模 建 设 周 期 和 投 资 1.2.1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上 海 石 化 第 三 回 220kV 电 源 进 线 工 程 为 新 建 项 目, 包 括 变 电 部 分 和 线 路 部 分 工 程 项 目 组 成 详 见 表 1 表 1 上 海 石 化 第 三 回 220kV 电 源 进 线 工 程 项 目 组 成 表 序 号 工 程 项 目 工 程 组 成 1 变 电 部 分 2 线 路 部 分 500kV 亭 卫 变 电 站 在 预 留 位 置 新 增 1 回 220kV 热 电 二 站 出 线 间 隔, 包 括 相 应 电 气 土 建 保 护 自 动 化 内 容 新 建 220kV 线 路 全 长 约 23.9km, 其 中 按 同 塔 四 回 路 架 设 16.2km, 双 回 路 架 设 4.8km, 利 用 现 状 老 塔 架 设 2.9km 全 线 共 新 建 铁 塔 79 基 导 线 采 用 JL/LB20A-630/45 JL/LB20A-400/35 型 钢 芯 铝 绞 线, 地 线 采 用 OPGW-48/150 OPGW-24/150 和 OPGW-24/120 型 光 缆 1.2.2 建 设 规 模 1.2.2.1 变 电 部 分 (1) 亭 卫 站 电 气 500kV 亭 卫 变 电 站 在 预 留 位 置 新 增 一 个 HGIS 间 隔 三 台 氧 化 锌 避 雷 器 及 相 应 耐 张 绝 缘 子 串 可 调 绝 缘 子 串 及 悬 吊 绝 缘 子 串 各 三 串 二 个 支 持 绝 缘 子 等 过 渡 设 备 (2) 热 电 二 站 电 气 上 海 石 化 热 电 二 站 在 预 留 位 置 新 增 1 回 500kV 亭 卫 站 出 线 间 隔, 相 关 设 备 及 工 作 量 列 入 相 关 热 电 二 站 电 源 仓 工 程, 不 开 列 于 本 工 程 中 (3) 系 统 继 电 保 护 亭 卫 站 母 差 采 用 RCS-915GB 和 BP-2CS 双 重 化 配 置, 本 期 工 程 需 完 善 新 增 线 路 与 母 差 保 护 的 接 口 回 路 本 期 亭 卫 站 侧 还 需 增 加 7 个 遥 控 闭 锁 继 电 器 用 于 五 防 闭 锁, 同 时 需 完 善 新 增 线 路 保 护 与 保 护 管 理 子 站 GPS 等 的 接 口 回 路 本 工 程 上 海 石 化 热 电 二 站 侧 的 相 关 设 备 及 工 作 量 不 开 列 于 本 工 程 中 - 2 -

(4) 自 动 化 部 分 本 工 程 亭 卫 站 侧 涉 及 至 220kV 热 电 二 站 的 一 回 220kV 线 路 测 控 单 元 需 新 配 置, 组 1 面 测 控 屏, 安 装 在 220kV 就 地 继 电 器 室 备 用 屏 位 本 工 程 上 海 石 化 热 电 二 站 侧 的 相 关 设 备 及 工 作 量 不 开 列 于 本 工 程 中 (5) 土 建 工 作 500kV 亭 卫 变 电 站 间 隔 改 造 在 户 外 进 行 本 次 新 增 HGIS 涉 及 土 建 工 作 只 需 新 建 基 础 平 台 一 处 具 体 改 造 内 容 如 下 : 1. 新 增 HGIS 设 备 基 础 平 台 一 处, 基 础 平 台 为 钢 筋 混 凝 土 大 块 基 础 2. 新 增 避 雷 器 钢 柱 (D=300,H=2500) 及 基 础 一 组, 共 3 只 3. HGIS 设 备 配 套 电 缆 沟 1100X1000( 深 ) 电 缆 沟 51.7m 4. 道 路 地 坪 的 损 坏 修 复 等 及 其 它 需 土 建 配 合 的 工 作 1.2.2.2 线 路 部 分 (1) 线 路 路 径 1500kV 亭 卫 站 ~ 金 石 公 路 (J1#~J34#) 500kV 亭 卫 站 (J1#)~ 规 划 220kV 金 卫 一 站 (J28#) 新 建 一 条 220kV/110kV 同 塔 双 / 四 回 路 架 空 走 廊, 其 中 500kV 亭 卫 站 进 出 线 为 220kV 同 塔 双 回 路, 长 度 约 1.8km, 本 期 单 侧 挂 2 630 导 线 运 行 本 线 路 在 G15 沈 海 高 速 ( 张 泾 河 ~ 沐 沥 港 ) 段 利 用 现 状 龙 欧 1715 线 走 廊, 龙 欧 1715 线 (60#~70#) 杆 塔 需 拆 除 同 时 将 龙 欧 1715 线 合 杆 至 新 建 同 塔 四 回 路 上, 原 耐 热 240 导 线 随 本 工 程 改 建 后 调 整 为 400 导 线 架 空 线 自 500kV 亭 卫 站 西 侧 构 架 出 站 后, 往 西 至 龙 泉 港 折 向 南, 沿 龙 泉 港 东 侧 第 三 条 规 划 走 廊 往 南 架 设, 至 S4 沪 金 高 速 折 向 西,( 采 用 高 跨 方 式 依 次 过 龙 泉 港 轨 道 交 通 22 号 线 金 山 铁 路 支 线 G15 沈 海 高 速 漕 廊 公 路 ), 至 漕 廊 公 路 后 沿 漕 廊 公 路 南 侧 第 三 条 规 划 走 廊 往 西 架 设 ( 平 行 于 现 状 松 隐 1745 线 ),( 依 次 过 亭 卫 公 路 华 康 东 路 青 龙 港 华 康 中 路 华 康 西 路 体 育 场 东 环 路 松 卫 南 路 张 旧 路 新 港 河 松 金 公 路 张 泾 河 ), 至 张 泾 河 后 折 向 南, 沿 张 泾 河 西 侧 第 一 条 规 划 走 廊 往 南 架 设,( 依 次 跨 越 建 农 路 红 旗 港 G15 沈 海 公 路 ), 至 G15-3 -

沈 海 高 速 后 折 向 西, 沿 G15 沈 海 高 速 南 侧 第 二 条 规 划 走 廊 往 西 架 设,( 依 次 跨 越 北 横 港 长 春 河 横 浦 河 茸 卫 公 路 沐 沥 港 ), 至 沐 沥 港 后 折 向 南,( 跨 越 卫 新 河 沐 沥 港 ), 至 规 划 220kV 金 卫 一 站 (J25#); 绕 过 规 划 220kV 金 卫 一 站 后 在 现 状 龙 鸥 1714 线 北 侧 继 续 向 西 架 设, 跨 越 S19 新 卫 高 速 后 至 J28# 其 中 本 线 路 在 漕 廊 公 路 华 康 路 附 近 为 避 让 现 状 一 座 燃 气 阀 站, 架 空 线 做 三 角 型 绕 行 新 建 架 空 线 路 自 J28# 沿 G15 沈 海 高 速 往 西 南 架 设, 至 金 石 公 路 500kV 亭 卫 站 ~ 规 划 220kV 金 卫 一 站 (J1#~J25#) 段 按 重 要 线 路 1.1 系 数 设 计 随 本 工 程 改 造, 需 拆 除 现 状 龙 欧 1715 线 架 空 走 廊 长 度 合 计 约 2.8km, 新 放 JL/LB20A-400/35 导 线 一 回, 长 度 2.8km 规 划 220kV 金 卫 一 站 (J28#)~ 金 石 公 路 (J34#) 新 建 一 条 220kV 同 塔 四 回 路 架 空 走 廊 本 期 单 侧 挂 2 630 导 线 运 行 由 于 现 状 龙 欧 1714 线 84#~92# 杆 塔 与 新 建 架 空 线 走 廊 存 在 冲 突, 本 期 拟 拆 除 现 状 龙 欧 1714 线 84#~92# 杆 塔 段 线 路 ( 保 留 92# 塔 ), 并 合 杆 至 新 建 220kV/110kV 同 塔 四 回 路 上 同 时, 考 虑 到 沿 线 化 工 厂 对 本 工 程 杆 塔 倒 杆 距 离 的 限 制, 拟 压 低 四 回 路 杆 塔 的 高 度, 将 杆 塔 全 高 限 制 在 安 全 距 离 内 110kV 部 分 挂 400 导 线, 长 度 约 1.6km 本 段 220kV 线 路 新 放 2 JL/LB20A-630/45 导 线 一 回, 新 建 线 路 长 度 合 计 约 18.0km 2 金 石 公 路 ~ 华 创 路 (J34#~ J44#) 金 石 公 路 ~ 华 创 路 (J34#~ J44#) 建 设 一 条 同 塔 双 回 路 架 空 线 路 线 路 东 西 向 跨 越 金 石 公 路 后, 至 沪 杭 服 务 区 后 从 其 背 部 绕 行 走, 继 续 往 西 至 沪 杭 边 界 后 折 向 南, 沿 沪 杭 边 界 往 南 架 设, 跨 越 杭 金 公 路, 至 秋 实 路 后 沿 秋 实 路 西 侧 继 续 往 南 架 设, 至 华 创 路 由 于 避 让 建 筑 物 和 道 路, 金 石 公 路 (J34#)~ 华 创 路 (J44#) 段 在 沪 杭 边 界 界 河 边, 拟 采 用 钢 管 杆 型 式 本 段 220kV 线 路 新 放 2 JL/LB20A-630/45 导 线 一 回, 新 建 线 路 长 度 合 计 约 3.0km 3 华 创 路 ~ 金 山 石 化 (J44#~J50#) 华 创 路 (J44#)~ 金 山 石 化 (J50#) 段 现 状 有 二 回 架 空 线 走 廊, 本 期 拟 利 用 - 4 -

南 侧 第 二 回 走 廊, 为 同 塔 双 回 路 线 路 现 状 线 路 运 行 时 间 较 长, 拟 更 换 导 地 线 及 绝 缘 子 金 具 等 装 置 性 材 料 利 用 架 空 线 路 在 J44# 塔 后, 沿 华 创 路 西 侧 继 续 往 南 架 设 至 金 山 石 化 厂 区 后 折 向 西,( 跨 越 黄 姑 塘 沪 杭 公 路 卫 九 路 随 塘 河 ), 至 金 山 石 化 热 第 二 热 电 厂 本 段 220kV 线 路 新 放 JL/LB20A-400/35 导 线 一 回, 更 换 导 线 段 线 路 长 度 约 2.9km (2) 导 线 和 地 线 1 导 线 a.500kv 亭 卫 站 ~ 华 创 路 (J1#~J44#) 本 工 程 新 建 段 220kV 架 空 线 (500kV 亭 卫 站 ~ 华 创 路 段 ) 导 线 拟 采 用 双 分 裂 JL/LB20A-630/45 型 铝 包 钢 芯 铝 绞 线, 按 最 大 负 荷 利 用 小 时 3000~5000 小 时 计 算, 其 经 济 送 电 电 流 为 750A 2, 极 限 送 电 电 流 901A 2, 合 343MVA 2( 按 允 许 温 度 70 考 虑 ) 导 线 分 裂 导 线 间 距 为 400mm 其 中,J1#~J28# 段 导 线 安 全 系 数 3.75, 最 大 使 用 张 力 40.4kN 2;J28#~J44# 段 导 线 安 全 系 数 7.5, 最 大 使 用 张 力 20.2kN 2 b. 华 创 路 ~ 金 山 石 化 (J44#~J50#) 本 工 程 新 建 段 220kV 架 空 线 ( 华 创 路 J44#~J46#) 及 老 线 路 导 线 更 新 段 导 线 拟 采 用 JL/LB20A-400/35 型 铝 包 钢 芯 铝 绞 线, 按 最 大 负 荷 利 用 小 时 3000~5000 小 时 计 算, 其 经 济 送 电 电 流 为 483A, 极 限 送 电 电 流 679A, 合 258MVA( 按 允 许 温 度 70 考 虑 ) 导 线 安 全 系 数 3.0, 最 大 使 用 张 力 35.2kN c.110kv 合 杆 段 导 线 现 状 龙 欧 1714 线 龙 欧 1715 线 采 用 的 导 线 型 号 为 NRLH60/LB14-240/40 耐 热 型 铝 包 钢 芯 铝 绞 线 本 工 程 需 将 龙 欧 1714 线 龙 欧 1715 线 部 分 段 合 杆 至 新 建 的 220/110kV 同 塔 四 回 路 走 廊 中, 根 据 新 建 杆 塔 条 件, 合 杆 段 110kV 导 线 型 号 可 选 用 JL/LB20A-400/35 型 铝 包 钢 芯 铝 绞 线, 以 降 低 线 路 损 耗 经 济 输 送 电 流 483A, 极 限 输 送 电 流 679A(70 ), 极 限 输 送 容 量 129MVA, 满 足 系 统 输 送 容 量 要 求 导 线 安 全 系 数 4.0, 最 大 使 用 张 力 26.4kN - 5 -

2 地 线 a.500kv 亭 卫 站 ~ 华 创 路 (J1#~J44#) 本 工 程 新 建 段 220kV 架 空 线 (500kV 亭 卫 站 ~ 华 创 路 ) 两 侧 为 OPGW 光 缆, 型 号 OPGW-48/150( 同 塔 双 回 路 段 为 OPGW24-150),J1#~J28# 段 安 全 系 数 4.5, 最 大 使 用 张 力 16.0kN J28#~J44# 段 导 线 安 全 系 数 9.0, 最 大 使 用 张 力 8.0kN b. 华 创 路 ~ 金 山 石 化 (J44#~J50#) 本 工 程 老 线 路 导 线 更 新 段 由 于 杆 塔 年 代 较 早, 铁 塔 设 计 能 承 受 的 荷 载 较 小, 故 地 线 拟 采 用 与 原 线 路 荷 载 相 一 致 型 号 两 侧 侧 为 OPGW 光 缆, 型 号 OPGW-24/120, 安 全 系 数 3.0, 最 大 使 用 张 力 20.0kN (3) 杆 塔 和 基 础 1 杆 塔 本 工 程 均 采 用 自 立 式 杆 塔 全 线 共 新 建 铁 塔 79 基 2 基 础 本 工 程 中 四 回 路 角 钢 塔 双 回 路 窄 基 角 钢 塔 及 河 塘 附 近 杆 塔 采 用 钻 孔 灌 注 桩 基 础 部 分 直 线 钢 管 杆 采 用 钢 管 桩 基 础, 为 控 制 钢 管 杆 水 平 位 移, 钢 管 桩 基 需 加 钢 筋 混 凝 土 承 台 双 回 路 直 线 塔 及 转 角 塔 采 用 现 浇 平 板 式 基 础 1.2.3 生 产 工 艺 500kV 亭 卫 站 通 过 本 工 程 拟 建 220kV 线 路 向 金 山 石 化 第 二 热 电 厂 输 送 220kV 电 能 1.2.4 建 设 周 期 及 投 资 本 工 程 总 工 期 13 个 月 工 程 总 投 资 约 2.5 亿 元 1.3 建 设 项 目 选 址 选 线 方 案 比 选 与 法 律 法 规 规 划 的 相 符 性 根 据 上 海 市 政 府 关 于 同 意 金 山 区 电 力 黄 线 沿 G15 高 速 公 路 段 调 整 专 项 规 划 的 批 复 ( 沪 府 规 [2013]4 号 ) 和 关 于 同 意 金 山 石 化 第 三 回 路 220kV 电 源 进 线 专 项 规 划 的 批 复 ( 沪 府 规 [2014]17 号 ), 工 程 拟 建 220kV 输 电 线 路 路 径 符 合 相 关 电 力 黄 线 规 划 要 求 - 6 -

2 建 设 项 目 周 围 环 境 现 状 2.1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的 环 境 现 状 2.1.1 电 磁 环 境 为 了 解 项 目 沿 途 电 磁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于 2014 年 6 月 4 日 ~6 日 分 别 对 本 工 程 拟 建 线 路 沿 线 的 工 频 电 磁 场 强 度 进 行 了 现 场 监 测 根 据 监 测 结 果, 本 工 程 拟 建 线 路 途 经 区 域 在 离 地 1.5m 处 的 工 频 电 场 强 度 背 景 值 在 0.226~266V/m 之 间 工 频 磁 场 强 度 背 景 值 在 0.018~1.15μT 之 间 500kV 亭 卫 变 本 工 程 出 现 围 墙 外 侧 ( 西 侧 围 墙 外 5m) 工 频 电 场 强 度 背 景 值 为 2370V/m, 工 频 磁 场 强 度 背 景 值 为 2.37μT;220kV 热 电 二 站 本 工 程 进 线 围 墙 外 侧 ( 北 侧 围 墙 外 5m) 工 频 电 场 强 度 背 景 值 为 189V/m, 工 频 磁 场 强 度 背 景 值 为 0.812μT 各 点 位 电 磁 环 境 监 测 指 标 均 远 低 于 电 磁 环 境 控 制 限 值 (GB 8702-2014) 中 规 定 的 50Hz 工 频 交 流 输 变 电 线 路 线 下 工 频 电 场 不 大 于 4000V/m, 工 频 磁 场 不 大 于 100μT 的 公 众 曝 露 控 制 限 值 要 求 工 程 区 域 的 电 磁 环 境 符 合 评 价 标 准 要 求 2.1.2 声 环 境 本 次 评 价 于 2014 年 6 月 4 日 ~6 日 昼 间 和 夜 间 分 别 对 本 工 程 拟 建 线 路 沿 线 环 境 噪 声 进 行 了 监 测,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监 测 期 间, 拟 建 线 路 沿 线 各 噪 声 测 点 中, 除 华 新 村 六 组 2011 号 蒋 庄 村 1012 号 护 塘 村 2092 号 护 塘 村 2102 号 护 塘 村 2111 号 点 位 环 境 噪 声 监 测 值 因 受 漕 廊 公 路 G15 沈 海 高 速 的 道 路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超 出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3096-2008)1 类 功 能 区 噪 声 限 值, 其 余 点 位 噪 声 测 值 均 能 满 足 相 应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限 值 要 求 2.2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输 变 电 工 程 (HJ 24-2014), 本 工 程 新 建 交 流 220kV 架 空 输 电 线 路 工 频 电 磁 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为 边 导 线 地 面 投 影 外 两 侧 40m 范 围 本 工 程 沿 线 双 / 四 回 路 铁 塔 均 一 次 建 成, 其 中, 双 回 路 线 段 及 部 分 四 回 路 线 段, 仅 架 设 单 回 220kV 线 路, 采 取 挂 铁 塔 单 侧 横 担 运 行 的 形 式 ; 与 110kV - 7 -

龙 欧 1714 线 1715 线 合 杆 四 回 路 线 段, 采 取 220kV 线 路 挂 上 层 横 担,110kV 线 路 挂 220kV 线 路 同 侧 或 对 侧 下 层 横 担 的 形 式 根 据 工 程 塔 型 图, 本 工 程 各 铁 塔 最 外 侧 挂 线 横 担 长 度 主 要 在 4.75m~7.5m 之 间 因 线 路 路 径 图 上 一 般 仅 反 映 线 路 ( 铁 塔 ) 中 心 线, 为 便 于 表 述, 并 保 持 图 文 一 致, 本 评 价 将 线 路 中 心 线 两 侧 各 50m 作 为 工 频 电 磁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具 体 见 图 2-1~2-19 - 8 -

图 2-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及 环 境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位 置 示 意 图 - 9 -

图 2-2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及 环 境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位 置 示 意 图 - 10 -

图 2-3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及 环 境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位 置 示 意 图 - 11 -

图 2-4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及 环 境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位 置 示 意 图 - 12 -

图 2-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及 环 境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位 置 示 意 图 - 13 -

图 2-6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及 环 境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位 置 示 意 图 - 14 -

图 2-7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及 环 境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位 置 示 意 图 - 15 -

图 2-8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及 环 境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位 置 示 意 图 - 16 -

图 2-9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及 环 境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位 置 示 意 图 - 17 -

图 2-10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及 环 境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位 置 示 意 图 - 18 -

图 2-1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及 环 境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位 置 示 意 图 - 19 -

图 2-12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及 环 境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位 置 示 意 图 - 20 -

图 2-13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及 环 境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位 置 示 意 图 - 21 -

图 2-14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及 环 境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位 置 示 意 图 - 22 -

图 2-1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及 环 境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位 置 示 意 图 - 23 -

图 2-16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及 环 境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位 置 示 意 图 - 24 -

图 2-17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及 环 境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位 置 示 意 图 - 25 -

图 2-18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及 环 境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位 置 示 意 图 - 26 -

图 2-19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及 环 境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位 置 示 意 图 - 27 -

3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及 拟 采 取 的 主 要 措 施 与 效 果 3.1 主 要 污 染 源 分 析 3.1.1 施 工 期 (1) 废 气 及 扬 尘 : 施 工 扬 尘, 燃 油 施 工 机 械 车 辆 产 生 的 废 气 (2) 污 废 水 :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以 及 施 工 车 辆 施 工 机 械 修 理 冲 洗 等 产 生 的 含 油 废 水 (3) 噪 声 : 施 工 机 械 施 工 车 辆 产 生 的 施 工 噪 声 (4) 固 废 : 渣 土 施 工 废 料 建 筑 垃 圾 和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垃 圾 3.1.2 运 行 期 (1) 电 磁 辐 射 : 高 压 交 流 输 电 线 路 输 送 50Hz 工 频 电 流, 会 在 线 路 附 近 产 生 工 频 电 场 工 频 磁 场 (2) 噪 声 : 输 电 线 路 在 运 行 时 会 产 生 低 频 噪 声, 一 般 输 电 线 路 走 廊 下 的 可 听 噪 声 都 在 45dB(A) 以 下 3.2 评 价 范 围 内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分 布 情 况 根 据 现 场 踏 勘 调 查, 本 工 程 拟 建 输 电 线 路 沿 线 涉 及 位 于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居 民 住 宅 为 金 山 区 漕 泾 镇 护 塘 村 蒋 庄 村, 山 阳 镇 长 兴 村 华 新 村, 金 山 工 业 区 新 街 村, 张 堰 镇 桑 园 村 甪 里 村 秦 山 村 建 农 村, 金 山 卫 镇 农 建 村 横 浦 村 八 一 村 的 民 宅, 约 257 户, 列 为 环 境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具 体 情 况 见 表 2, 其 位 置 分 布 见 图 2-1~ 2-19 - 28 -

表 2 工 程 沿 线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一 览 表 序 号 敏 感 目 标 名 称 功 能 数 量 建 筑 物 特 征 1 护 塘 村 居 民 住 宅 约 35 户 1~4 层 尖 顶 2 蒋 庄 村 居 民 住 宅 约 4 户 1~4 层 尖 顶 3 华 新 村 居 民 住 宅 约 27 户 1~3 层 尖 顶 4 新 街 村 居 民 住 宅 约 30 户 1~3 层 尖 顶 5 长 兴 村 居 民 住 宅 约 10 户 1~3 层 尖 顶 6 桑 园 村 居 民 住 宅 约 57 户 1~3 层 尖 顶 7 甪 里 村 居 民 住 宅 约 13 户 2~3 层 尖 顶 8 秦 山 村 居 民 住 宅 约 5 户 2~3 层 尖 顶 9 建 农 村 居 民 住 宅 约 41 户 2~3 层 尖 顶 10 农 建 村 居 民 住 宅 约 8 户 2~3 层 尖 顶 11 横 浦 村 居 民 住 宅 约 13 户 1~3 层 尖 顶 12 八 一 村 居 民 住 宅 约 14 户 2~3 层 尖 顶 注 :N- 噪 声 ;B- 工 频 磁 感 应 强 度 ;E- 工 频 电 场 强 度 与 本 工 程 位 置 关 系 线 路 西 侧 约 3m~42m 线 下 及 东 侧 约 7m~ 41m 线 下 及 线 路 北 侧 3~5m 线 路 南 侧 约 20m~49m 线 下 及 北 侧 约 4m~ 39m 线 路 南 侧 约 21m~39m 线 下 及 北 侧 约 1m~ 36m 线 下 及 线 路 北 侧 约 9m~29m 线 路 南 侧 约 8m~50m 线 下 及 北 侧 约 5m~ 42m 线 路 南 侧 约 19m~50m 线 下 及 北 侧 约 4m~ 6m 线 下 及 线 路 北 侧 约 17m~18m 线 路 东 侧 9m 线 路 西 侧 13m 线 下 及 线 路 西 侧 约 4m~41m 线 下 及 线 路 南 侧 约 28m~36m 线 下 及 线 路 南 侧 约 13m~43m 线 下 及 线 路 西 侧 约 7m~42m 环 境 影 响 因 子 N B E - 29 -

本 工 程 线 路 建 成 投 运 后, 各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的 电 磁 环 境 应 满 足 电 磁 环 境 控 制 限 值 (GB 8702-2014) 中 规 定 的 50Hz 工 频 交 流 输 变 电 线 路 线 下 工 频 电 场 不 大 于 4000V/m, 工 频 磁 场 不 大 于 100μT 的 公 众 曝 露 控 制 限 值 要 求 各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声 环 境 应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3096-2008) 中 相 应 功 能 区 限 值 要 求, 即 工 程 沿 线 漕 廊 公 路 G15 沈 海 高 速 南 侧 45m 内 执 行 4a 类 标 准, 漕 廊 公 路 南 侧 45m 外 张 泾 河 ( 漕 廊 公 路 ~G15 沈 海 高 速 之 间 河 段 ) 沿 线 执 行 1 类 标 准, 其 余 执 行 3 类 标 准 3.3 主 要 环 境 影 响 及 其 预 测 评 价 结 果 3.3.1 施 工 期 本 工 程 施 工 期 主 要 污 染 环 节 发 生 在 场 地 平 整 塔 基 施 工 杆 塔 架 设 张 力 放 线 阶 段, 污 染 因 子 以 噪 声 和 扬 尘 为 主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施 工 单 位 应 重 视 施 工 活 动 产 生 的 污 染 影 响, 应 遵 守 相 关 的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定, 加 强 施 工 期 的 环 保 管 理, 文 明 施 工, 同 时 应 关 注 拆 迁 安 置 影 响, 不 因 本 工 程 致 使 当 地 居 民 生 活 质 量 下 降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如 下 : (1) 施 工 噪 声 影 响 分 析 输 电 线 路 施 工 过 程 中, 塔 基 施 工 张 力 放 线 砼 搅 拌 砼 浇 筑 时 各 种 机 械 设 备 产 生 的 噪 声, 以 及 施 工 车 辆 的 运 输 噪 声 将 对 塔 基 附 近 村 庄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根 据 所 用 的 各 类 施 工 机 械 和 设 备, 确 定 施 工 噪 声 源 强, 预 测 计 算 施 工 噪 声 随 距 离 衰 减 情 况 根 据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噪 声 控 制 要 求, 昼 间 距 离 施 工 设 备 50m 外 的 平 均 A 声 级 均 能 满 足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噪 声 限 值 (GB12523-2011); 夜 间 要 求 施 工 机 械 距 离 施 工 场 界 300m 外, 噪 声 值 方 能 符 合 限 值 要 求 本 工 程 线 路 所 在 地 公 路 较 发 达, 沿 线 交 通 条 件 较 好 工 地 运 输 采 用 汽 车 和 板 车 人 力 运 输 相 结 合 的 运 输 方 案 一 般 由 汽 车 运 至 施 工 点 附 近, 再 靠 板 车 和 人 力 运 输 材 料 至 施 工 点 本 工 程 共 拆 除 19 基 杆 塔, 新 建 79 基 杆 塔, 单 个 杆 塔 施 工 点 运 输 量 相 对 较 小, 因 此 交 通 运 输 噪 声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2) 对 空 气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施 工 期 对 空 气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是 施 工 扬 尘 和 燃 油 施 工 机 械 施 工 车 辆 排 放 的 废 气 - 30 -

本 工 程 对 空 气 环 境 影 响 最 大 的 是 施 工 扬 尘, 产 生 于 场 地 清 理 与 平 整 土 方 开 挖 与 回 填 物 料 装 卸 和 运 输 等 环 节 由 于 土 方 开 挖 阶 段 场 区 浮 土 渣 土 较 多, 施 工 扬 尘 主 要 在 该 阶 段 产 生 此 外 在 土 方 物 料 运 输 过 程 中, 沿 路 散 落 风 吹 起 尘 及 运 输 车 辆 车 身 轮 胎 携 带 的 泥 土 风 干 后 也 将 对 场 区 内 和 周 边 公 路 造 成 扬 尘 污 染 影 响 施 工 扬 尘 颗 粒 较 大, 属 于 瞬 时 源, 在 一 般 气 象 条 件 ( 平 均 风 速 2.8m/s) 下, 其 影 响 主 要 在 施 工 场 地 扬 尘 点 下 风 向 200m 内 由 于 各 分 散 施 工 点 的 施 工 量 小, 施 工 扬 尘 呈 现 时 间 短 扬 尘 量 及 扬 尘 范 围 小 的 特 点 只 要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贯 彻 文 明 施 工 原 则, 干 燥 天 气 条 件 下 对 开 挖 面 及 时 洒 水 降 尘, 施 工 扬 尘 对 周 围 村 庄 影 响 较 小 且 很 快 能 恢 复 施 工 期 排 放 的 废 气 主 要 是 施 工 机 械 和 进 出 施 工 场 地 的 运 输 车 辆 排 放 的 尾 气, 主 要 含 SO 2 NO x 和 碳 氢 化 合 物 等 由 于 这 部 分 污 染 物 排 放 强 度 较 小, 施 工 场 地 的 地 势 较 平 坦, 有 利 于 废 气 稀 释 扩 散, 对 周 围 大 气 环 境 的 影 响 不 明 显, 受 影 响 的 人 群 主 要 为 施 工 人 员 (3) 对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施 工 期 间, 对 水 环 境 产 生 的 污 染 影 响 主 要 来 自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以 及 施 工 机 械 车 辆 等 检 修 冲 洗 产 生 的 含 油 污 废 水 通 过 采 取 废 水 收 集 处 理 回 用 措 施, 本 工 程 施 工 期 间 产 生 的 生 产 废 水 对 周 边 水 环 境 基 本 无 影 响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含 有 COD Cr BOD 5 SS NH 3 -N 等 污 染 物, 随 地 排 放 易 导 致 邻 近 水 体 遭 受 污 染 输 电 线 路 施 工 具 有 面 积 小 跨 距 长 点 分 散 等 特 点, 每 个 施 工 点 上 的 施 工 人 员 较 少, 且 采 取 临 时 租 用 当 地 民 房 居 住 的 方 式, 产 生 的 少 量 生 活 污 水 利 用 当 地 已 有 的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进 行 处 理, 对 周 围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本 工 程 输 电 线 路 新 建 杆 塔 均 不 设 立 在 水 域 中, 且 跨 越 河 流 时, 根 据 水 利 部 门 和 有 关 设 计 规 范 的 要 求, 杆 塔 距 河 堤 均 保 持 一 定 距 离, 故 建 塔 时 塔 基 开 挖 材 料 运 输 等 均 不 会 对 河 流 等 水 体 环 境 造 成 直 接 影 响 (4) 固 废 影 响 分 析 本 工 程 局 部 线 段 施 工 期 间 将 拆 除 原 有 杆 塔 基 础 及 导 线, 将 产 生 一 定 的 固 体 废 弃 物 如 角 钢 金 具 及 导 地 线 等, 可 回 收 利 用 - 31 -

工 程 建 设 产 生 的 弃 土 及 建 筑 垃 圾, 必 须 按 照 市 容 环 卫 环 保 和 建 筑 业 管 理 部 门 的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处 置, 用 封 闭 式 渣 土 运 输 车 将 建 筑 垃 圾 及 时 清 运, 送 到 指 定 倾 倒 点 妥 善 处 置, 不 能 随 意 抛 弃 转 移 和 扩 散, 更 不 能 向 附 近 转 移, 严 防 制 造 新 的 垃 圾 堆 场, 避 免 对 周 围 环 境 造 成 影 响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垃 圾 应 收 集 至 指 定 地 点, 委 托 环 卫 部 门 及 时 清 运 在 采 取 上 述 措 施 后, 本 工 程 施 工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弃 物 对 环 境 影 响 不 大 (5) 拆 迁 安 置 影 响 输 电 线 路 走 廊 不 征 用 土 地 由 于 线 路 走 廊 宽 度 较 窄, 且 走 廊 内 除 塔 基 占 地 外 其 余 土 地 仍 可 被 土 地 所 有 者 使 用, 基 本 不 影 响 农 作 物 等 的 正 常 耕 作 和 土 地 利 用 方 式, 对 土 地 利 用 的 影 响 范 围 和 程 度 较 小 工 程 施 工 会 带 来 短 期 的 而 农 业 耕 作 不 便, 但 不 会 对 当 地 的 经 济 农 业 生 产 产 生 明 显 不 利 影 响 另 外, 在 拆 迁 安 置 过 程 中, 建 设 单 位 和 施 工 单 位 应 配 合 地 方 相 关 部 门 做 好 拆 迁 安 置 工 作, 保 证 拆 迁 安 置 费 用 专 款 专 用, 落 实 到 户, 保 证 拆 迁 户 的 正 当 利 益, 并 尽 量 保 证 拆 迁 户 的 安 置 处 不 脱 离 其 所 在 村 落, 确 保 其 生 活 质 量 不 会 下 降 因 此, 拆 迁 户 的 生 活 环 境 不 会 发 生 大 的 改 变, 其 生 活 习 惯 生 产 方 式 及 已 经 监 理 起 来 的 各 种 社 会 关 系 均 不 会 改 变 同 时, 由 于 本 工 程 用 地 为 线 性 点 式, 距 离 较 长, 而 宽 度 较 窄, 需 拆 迁 的 居 民 为 零 星 散 户, 易 做 到 就 近 安 置, 故 其 产 生 的 影 响 为 局 部 性 暂 时 性 的, 随 着 拆 迁 户 对 新 的 生 活 环 境 的 适 应, 不 利 影 响 因 素 将 逐 步 消 失 建 设 单 位 及 当 地 政 府 应 做 好 拆 迁 安 置 及 土 地 功 能 恢 复 的 监 督 和 管 理 工 作, 避 免 产 生 拆 迁 安 置 过 程 中 的 环 保 问 题 (6)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本 工 程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主 要 发 生 在 施 工 期, 体 现 在 施 工 活 动 工 程 占 地 对 沿 线 当 地 生 态 环 境 产 生 扰 动, 以 占 地 影 响 为 主 本 工 程 新 建 铁 塔 塔 基 永 久 占 地 面 积 26740m 2, 工 程 施 工 设 置 牵 张 场 临 时 占 地 共 计 14400m 2, 占 地 均 以 一 般 农 田 为 主, 不 占 基 本 农 田 工 程 建 设 不 会 导 致 沿 线 地 区 生 物 量 和 物 种 多 样 性 的 减 少 1 对 林 业 资 源 影 响 输 电 线 路 经 过 绿 化 带 行 道 树 时 一 般 按 高 跨 方 案 设 计, 跨 树 高 度 按 树 木 自 然 - 32 -

生 长 高 度 确 定 线 路 仅 在 施 工 时 砍 伐 或 移 植 出 杆 塔 施 工 场 地 必 要 的 放 线 通 道 及 部 分 超 高 树 木, 尽 可 能 减 少 树 木 的 砍 伐 和 破 坏 对 不 得 已 需 砍 伐 的 林 木 按 当 地 林 业 部 门 的 相 关 规 定 和 要 求 进 行 补 偿 2 对 野 生 动 物 影 响 本 工 程 线 路 路 径 不 经 过 自 然 保 护 区 及 珍 稀 野 生 动 物 生 境, 输 电 线 路 沿 线 主 要 为 农 田 公 路 及 水 网 经 沿 线 生 态 调 查 和 咨 询, 线 路 评 价 范 围 内 未 见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动 物 出 现, 当 地 仅 有 鼠 类 蛇 类 和 一 般 鸟 类 较 为 常 见, 没 有 大 型 兽 类 动 物 本 工 程 线 路 对 沿 线 陆 生 动 物 影 响 表 现 为 工 程 塔 基 占 地 开 挖 和 施 工 人 员 活 动 增 加 等 干 扰 因 素, 但 工 程 施 工 多 靠 近 现 有 公 路, 避 开 了 野 生 动 物 主 要 的 活 动 场 所 此 外, 由 于 线 路 工 程 施 工 方 法 为 间 断 性 的, 施 工 时 间 短 点 分 散, 故 工 程 线 路 对 陆 生 动 物 资 源 影 响 很 小, 不 会 对 其 生 存 造 成 威 胁 同 时, 架 空 高 压 输 电 线 路 也 不 会 阻 断 动 物 迁 移 的 通 道 本 工 程 线 路 在 跨 越 河 流 时, 采 取 直 接 跨 越 方 式, 不 在 水 中 建 塔, 因 此 不 会 在 水 下 作 业 和 扰 动 水 体, 不 会 影 响 沿 线 附 近 水 体 生 境, 对 水 生 生 物 没 有 影 响 综 上, 本 工 程 建 设 对 野 生 动 物 影 响 较 小 且 影 响 时 间 较 短, 这 种 影 响 将 随 着 施 工 结 束 和 临 时 占 地 植 被 的 恢 复 而 缓 解 消 失 3 对 农 业 生 产 影 响 本 工 程 线 路 处 于 平 原 农 村 地 区, 主 要 种 植 的 农 作 物 有 水 稻 小 麦 等 线 路 工 程 对 农 业 生 产 的 影 响 主 要 是 塔 基 占 地 塔 基 占 地 处 的 农 作 物 将 被 清 除 塔 基 土 石 方 的 堆 放 施 工 机 具 的 碾 压 也 会 损 害 部 分 农 作 物 此 外, 塔 基 开 挖 将 扰 乱 土 壤 耕 作 层, 除 开 挖 部 分 受 到 直 接 破 坏 外, 土 石 方 混 合 回 填 后, 也 改 变 了 土 壤 层 次 紧 实 度 和 质 地, 影 响 土 壤 发 育, 降 低 土 壤 耕 作 性 能, 造 成 土 壤 肥 力 的 降 低, 影 响 作 物 生 长 因 此, 施 工 时 首 先 应 尽 量 保 存 塔 基 开 挖 处 的 熟 土 和 表 层 土, 农 田 中 的 表 层 熟 土 和 生 土 应 分 开 堆 放, 不 能 简 单 作 为 弃 土, 需 加 以 利 用, 以 利 于 施 工 后 农 田 的 复 耕 施 工 过 程 中 的 临 时 堆 土 应 堆 放 至 田 埂 或 田 头 边 坡 上, 牵 张 场 等 临 时 占 地 使 用 完 毕 后, 进 行 松 土 施 肥, 恢 复 为 农 用 地, 最 大 程 度 的 减 少 对 农 业 生 产 的 影 响 - 33 -

3.3.2 运 行 期 (1) 对 电 磁 环 境 的 影 响 分 析 评 价 采 用 模 式 计 算 的 方 法 预 测 上 海 石 化 第 三 回 220kV 电 源 进 线 工 程 投 运 后 产 生 的 电 磁 场 的 影 响 及 其 对 各 环 境 敏 感 点 的 影 响 根 据 本 工 程 线 路 选 用 塔 型 数 量 及 穿 越 区 域 的 实 际 情 况, 选 取 2CZ-JGT1-39 2C-ZG2-39 2E-ZG2-33 2E-JGT5-33 型 塔 作 为 计 算 塔 型 由 于 本 工 程 将 四 回 路 杆 塔 一 次 建 成, 本 工 程 新 建 1 回 220kV 线 路 挂 上 层 单 侧, 另 有 与 龙 欧 1714 线 龙 欧 1715 线 合 杆 段 上 还 建 的 1 回 110kV 线 路 挂 相 应 合 杆 段 下 层 单 侧, 本 次 模 式 计 算 除 考 虑 近 期 仅 本 工 程 线 路 投 运 的 情 况, 还 需 考 虑 远 期 规 划 情 况, 即 四 回 路 全 部 挂 满 输 电 线 运 行 时 的 电 磁 场 分 布 情 况, 最 终 以 规 划 情 况 下 计 算 达 标 的 线 高 作 为 环 保 要 求 的 最 低 控 制 线 高 1 经 过 非 民 居 区 工 频 电 磁 场 强 度 预 测 经 预 测 计 算, 本 工 程 线 路 产 生 的 工 频 电 场 强 度 和 工 频 磁 感 应 强 度 随 距 走 廊 中 心 距 离 的 增 加, 总 体 上 呈 衰 减 趋 势, 并 随 着 线 高 的 增 加 而 减 小 本 工 程 线 路 经 过 非 居 民 区 时, 对 于 2CZ-JGT1-39 型 双 回 路 塔, 要 求 线 高 控 制 在 10.5m 以 上 ; 对 于 2C-ZG2-39 型 双 回 路 塔, 要 求 线 高 控 制 在 12.5m 以 上 ; 对 于 2E-ZG2-39 型 四 回 路 塔 ( 全 部 挂 220kV 线 路 ), 要 求 下 层 规 划 220kV 线 高 控 制 在 14.5m 以 上 ( 本 工 程 上 层 220kV 线 路 架 设 线 高 控 制 在 22.5m 以 上 ); 对 于 2E-JGT5-33 型 四 回 路 ( 全 部 挂 220kV 线 路 ), 要 求 下 层 规 划 220kV 线 高 控 制 在 10.5m 以 上 ( 本 工 程 上 层 220kV 线 路 架 设 线 高 控 制 在 18.5m 以 上 ); 对 于 2E-ZG2-39 型 四 回 路 塔 (220/110kV 线 路 同 杆 ), 要 求 下 层 110kV 线 高 控 制 在 12.5m 以 上 ( 本 工 程 上 层 220kV 线 路 架 设 线 高 控 制 在 20.5m 以 上 ); 对 于 2E-JGT5-33 型 四 回 路 塔 (220/110kV 线 路 同 杆 ), 要 求 下 层 110kV 线 高 控 制 在 12.5m 以 上 ( 本 工 程 上 层 220kV 线 路 架 设 线 高 控 制 在 20.5m 以 上 ) 满 足 上 述 线 高 要 求 时, 各 塔 型 导 线 下 离 地 面 1.5m 处 任 何 位 置 的 工 频 电 场 均 低 于 4kV/m 标 准 要 求, 工 频 磁 感 应 强 度 均 低 于 0.1mT 标 准 要 求 2 对 各 电 磁 环 境 敏 感 点 的 影 响 预 测 根 据 预 测 计 算 结 果 可 以 看 出, 近 期 本 工 程 线 路 经 过 居 民 区 时 按 线 高 7m 7.5m 投 运 后, 对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各 电 磁 环 境 敏 感 点 的 工 频 电 场 强 度 在 0.07~1.47kV/m 之 - 34 -

间, 工 频 磁 感 应 强 度 在 0.29~8.76μT 之 间 各 电 磁 环 境 敏 感 点 的 工 频 电 场 强 度 均 小 于 4kV/m 限 值 要 求, 工 频 磁 感 应 强 度 均 小 于 0.1mT 限 值 要 求 考 虑 远 期 规 划 线 路 架 设 的 影 响, 结 合 上 海 市 相 关 环 保 要 求, 环 评 进 一 步 提 出, 对 于 处 于 架 空 电 力 线 路 保 护 区 内 的 居 民 住 宅, 应 确 保 其 与 最 近 的 双 回 路 段 四 回 路 段 220kV 线 路 最 下 层 单 相 导 线 直 线 距 离 达 到 12m 以 上, 在 工 程 线 高 满 足 此 要 求 的 前 提 下, 各 电 磁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工 频 电 场 强 度 和 工 频 磁 感 应 强 度 均 低 于 评 价 标 准, 可 满 足 环 境 保 护 要 求 (2) 对 声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本 工 程 运 行 期 的 噪 声 主 要 来 自 输 电 线 路 运 行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可 听 噪 声 输 电 线 路 可 听 噪 声 主 要 是 由 导 线 金 具 及 绝 缘 子 的 电 晕 放 电 产 生, 即 当 导 线 表 面 的 电 场 强 度 超 过 起 晕 电 场 强 度 后, 引 起 导 线 周 围 的 空 气 电 离, 这 些 随 机 的 高 能 放 电 使 周 围 空 气 介 质 受 到 压 缩 和 稀 疏 而 以 声 的 形 式 在 空 气 中 传 播, 处 在 声 能 频 谱 中 为 人 耳 所 能 感 受 到 的 部 分, 称 为 可 听 噪 声 架 空 送 电 线 路 上 电 晕 所 产 生 的 可 听 噪 声 强 度 取 决 于 线 路 的 导 线 的 几 何 特 性 电 压 和 天 气 条 件 一 般 来 说, 在 晴 朗 干 燥 天 气 条 件 下, 导 线 通 常 在 起 晕 水 平 以 下 运 行, 很 少 有 电 晕 放 电 现 象, 因 而 产 生 可 听 噪 声 较 小 在 湿 度 较 高 或 下 雨 天 气 条 件 下, 由 于 水 滴 导 致 输 电 线 局 部 电 场 强 度 的 增 加, 会 产 生 频 繁 的 电 晕 放 电 现 象, 从 而 产 生 可 听 噪 声 经 计 算, 本 工 程 输 电 线 路 噪 声 贡 献 值 随 着 与 导 线 距 离 的 增 加 而 逐 渐 降 低, 且 一 般 在 线 路 中 心 附 近 达 到 最 大, 设 计 最 低 线 高 条 件 下 的 噪 声 贡 献 值 均 低 于 40dB(A), 本 工 程 输 电 线 路 建 成 运 行 后 对 附 近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的 声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3.4 环 境 保 护 对 策 措 施 本 工 程 拟 定 的 主 要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如 下 : (1) 施 工 期 声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施 工 期 间, 为 尽 量 减 小 施 工 噪 声 对 周 边 环 境 的 影 响, 应 采 取 如 下 控 制 措 施 : 1 施 工 单 位 应 严 格 执 行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法, 严 格 按 照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噪 声 限 值 (GB12523-2011) 上 海 市 建 设 工 程 文 明 施 工 管 理 规 定 ( 修 订 ) (2010 年 市 政 府 令 第 48 号 ) 和 上 海 市 建 筑 机 械 管 理 条 例 中 的 有 关 规 定, 选 用 低 噪 声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 35 -

2 严 格 控 制 夜 间 施 工, 夜 间 22:00~ 次 日 6:00 确 需 施 工 的, 应 根 据 上 海 市 建 设 工 程 夜 间 施 工 许 可 和 备 案 审 查 管 理 办 法, 征 求 市 环 保 部 门 意 见, 获 批 准 后 方 可 进 行, 并 告 知 周 围 居 民 严 禁 在 夜 间 进 行 钻 孔 打 桩 挖 掘 砼 搅 拌 等 高 噪 声 机 械 作 业 3 加 强 施 工 设 备 的 维 护 保 养, 发 生 故 障 应 及 时 维 修 4 施 工 车 辆 行 驶 路 线 尽 量 避 开 居 民 集 中 点, 对 工 程 车 辆 加 强 管 理, 禁 止 高 音 鸣 号, 文 明 驾 驶 5 加 强 施 工 管 理 文 明 施 工, 减 少 施 工 期 不 必 要 的 噪 声 对 周 边 人 群 生 活 工 作 的 影 响 6 加 强 对 施 工 人 员 的 个 人 防 护, 对 高 噪 声 设 备 附 近 工 作 的 施 工 人 员, 可 配 备 耳 塞 耳 机 防 声 头 盔 等 防 噪 用 具 (2) 施 工 期 环 境 空 气 保 护 措 施 为 减 少 施 工 期 对 工 程 区 域 环 境 空 气 的 影 响, 应 严 格 执 行 上 海 市 建 设 工 程 文 明 施 工 管 理 规 定 ( 修 订 ) 上 海 市 实 施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法 > 办 法 上 海 市 扬 尘 污 染 防 治 管 理 办 法 和 上 海 市 建 设 工 地 施 工 扬 尘 控 制 若 干 规 定 中 的 有 关 规 定, 采 取 以 下 防 尘 抑 尘 措 施 : 1 施 工 单 位 应 禁 止 不 符 合 国 家 废 气 排 放 标 准 的 施 工 机 械 进 入 场 地 对 扬 尘 较 大 的 施 工 作 业 应 由 干 式 操 作 改 为 湿 式 操 作, 敞 开 式 操 作 改 为 封 闭 式 操 作 2 施 工 单 位 应 加 强 对 施 工 区 的 规 划 管 理, 合 理 组 织 施 工 建 筑 材 料 堆 场 定 点 定 位, 尽 量 采 用 商 品 混 凝 土, 并 采 取 适 当 的 防 尘 措 施 场 地 整 平 开 挖 土 方 应 集 中 堆 放, 缩 小 粉 尘 影 响 范 围, 及 时 回 填, 减 少 粉 尘 影 响 时 间 3 在 牵 张 场 地 周 围 设 立 简 易 隔 离 围 屏, 将 施 工 区 与 外 环 境 隔 离, 减 少 施 工 废 气 和 扬 尘 对 外 环 境 的 不 利 影 响 4 土 石 料 等 易 起 尘 材 料 表 面 应 加 遮 盖, 防 止 风 吹 起 尘 ; 施 工 场 地 定 期 喷 淋 洒 水, 防 止 产 生 大 量 扬 尘, 在 大 风 日 加 大 洒 水 量 及 洒 水 频 次 对 运 输 车 辆 行 驶 路 面 也 应 经 常 洒 水 和 清 扫, 保 持 车 辆 出 入 的 路 面 清 洁 湿 润, 减 少 行 车 时 产 生 的 大 量 扬 尘 5 加 强 施 工 管 理,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车 辆 行 驶 路 线, 应 尽 量 避 开 居 民 集 中 区, - 36 -

控 制 施 工 车 辆 行 驶 速 度, 路 经 居 民 集 中 区 域 应 尽 量 减 缓 行 驶 车 速 加 强 运 输 管 理, 坚 持 文 明 装 卸 运 输 车 辆 卸 完 货 后 应 清 洗 车 厢, 工 作 车 辆 及 运 输 车 辆 在 离 开 施 工 区 时 冲 洗 轮 胎, 检 查 装 车 质 量 6 加 强 对 施 工 机 械, 运 输 车 辆 的 维 修 保 养 禁 止 不 符 合 国 家 废 气 排 放 标 准 的 机 械 和 车 辆 进 入 工 区, 禁 止 以 柴 油 为 燃 料 的 施 工 机 械 超 负 荷 工 作, 减 少 烟 度 和 颗 粒 物 排 放 (3) 施 工 期 水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工 程 施 工 前, 应 合 理 进 行 施 工 规 划, 牵 张 场 施 工 临 时 堆 土 点 均 应 尽 量 远 离 水 体 工 程 施 工 期 间, 应 加 强 对 施 工 现 场 的 监 督 和 管 理, 注 意 施 工 场 地 的 清 洁, 施 工 机 械 车 辆 检 修 冲 洗 废 水 不 可 任 意 随 地 漫 流, 严 格 规 定 排 水 去 向, 收 集 至 设 有 隔 油 设 施 的 临 时 沉 淀 池 加 以 处 理, 处 理 尾 水 回 用 于 场 地 洒 水 抑 尘 等 施 工 单 位 应 及 时 维 护 和 修 理 施 工 机 械, 施 工 机 械 若 产 生 机 油 滴 漏, 应 及 时 采 取 措 施, 采 用 专 用 容 器 收 集 并 妥 善 处 理 散 料 堆 场 四 周 用 砖 砌 出 高 50cm 的 挡 墙, 防 止 暴 雨 冲 刷 造 成 物 料 流 失 (4) 施 工 期 固 废 影 响 减 免 措 施 上 海 市 人 民 政 府 对 建 筑 垃 圾 和 工 程 渣 土 的 处 置 管 理 有 明 确 规 定, 根 据 上 海 市 建 筑 垃 圾 和 工 程 渣 土 处 置 管 理 规 定 和 上 海 市 建 筑 垃 圾 和 工 程 渣 土 处 置 管 理 市 区 ( 县 ) 分 工 意 见 要 求, 产 生 建 筑 垃 圾 和 工 程 渣 土 的 建 设 和 施 工 单 位, 应 在 工 程 开 工 前 5 日 向 渣 土 管 理 所 申 报 建 筑 垃 圾 和 工 程 渣 土 排 放 处 置 计 划, 并 与 其 签 定 环 境 卫 生 责 任 书 如 果 建 设 或 施 工 单 位 自 行 安 排 建 筑 垃 圾 工 程 渣 土 消 纳 场 地, 应 在 申 报 排 放 处 置 计 划 时, 提 交 受 纳 场 地 管 理 单 位 的 上 级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同 意 受 纳 的 证 明 建 设 或 施 工 单 位 应 持 渣 土 管 理 部 门 核 发 的 处 置 证 向 运 输 单 位 办 理 建 筑 垃 圾 工 程 渣 土 的 托 运 手 续 运 输 车 辆 在 运 输 建 筑 垃 圾 工 程 渣 土 时 随 车 携 带 出 入 证, 接 受 渣 土 管 理 部 门 的 检 查 运 输 路 线 由 渣 土 管 理 部 门 会 同 公 安 交 通 管 理 部 门 规 定 在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后, 施 工 单 位 应 在 1 个 月 内 将 工 地 的 剩 余 建 筑 垃 圾 工 程 渣 土 处 理 干 净, 建 设 单 位 负 责 督 促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垃 圾 应 放 入 统 一 的 垃 圾 集 中 点, 委 托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及 时 清 运, 严 禁 乱 倒 乱 堆 (5) 拆 迁 安 置 影 响 减 免 措 施 - 37 -

在 拆 迁 安 置 过 程 中, 建 设 单 位 和 施 工 单 位 应 配 合 地 方 相 关 部 门 做 好 拆 迁 安 置 工 作, 保 证 拆 迁 安 置 费 用 专 款 专 用, 落 实 到 户, 保 证 拆 迁 户 的 正 当 利 益, 其 生 活 质 量 不 会 下 降 (6) 施 工 期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1 选 择 牵 张 场 地 时, 尽 量 选 择 交 通 条 件 较 好 的 地 点, 以 缩 短 施 工 道 路 的 长 度 杆 塔 设 计 时 尽 量 选 用 档 距 大 根 开 小 的 塔 型, 以 减 少 对 土 地 的 占 用 2 合 理 规 划 设 计 施 工 便 道, 便 道 宽 度 不 得 大 于 6m, 并 要 求 各 种 机 械 和 车 辆 固 定 行 车 路 线, 不 能 随 意 下 道 行 驶 或 另 开 辟 便 道, 以 保 证 周 围 地 表 和 植 被 不 受 破 坏 3 除 了 线 路 维 护 必 须 的 施 工 便 道, 对 废 弃 的 便 道 采 取 恢 复 措 施, 特 别 是 在 植 被 覆 盖 区 要 进 行 植 被 恢 复, 进 行 换 填 土 壤, 结 合 自 然 恢 复 种 植 草 种 或 草 皮, 减 小 对 景 观 的 影 响 4 施 工 过 程 中 的 临 时 堆 土 应 堆 放 至 田 埂 或 田 头 边 坡 上, 不 得 覆 压 占 用 范 围 外 的 农 田 ; 施 工 开 挖 过 程 中 的 表 层 熟 土 和 生 土 应 分 开 堆 放, 以 利 于 施 工 后 农 田 的 复 耕 5 不 得 损 伤 鸟 类 等 野 生 动 物 6 拆 迁 迹 地 应 清 除 建 筑 垃 圾, 并 对 其 进 行 复 耕, 必 要 时 对 其 进 行 覆 土 或 撒 播 草 籽 进 行 植 被 恢 复 (7) 运 行 期 电 磁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在 规 划 设 计 阶 段, 线 路 交 叉 跨 越 公 路 河 流 或 其 它 输 电 线 路 时, 分 别 按 有 关 设 计 规 程 规 定 的 要 求, 在 交 叉 跨 越 断 留 有 充 裕 的 净 高, 控 制 地 面 最 大 场 强, 使 线 路 运 行 时 产 生 的 电 场 强 度 对 交 叉 跨 越 的 对 象 满 足 要 求 按 上 海 市 相 关 环 保 要 求, 对 于 处 于 架 空 电 力 线 路 保 护 区 内 的 居 民 住 宅, 应 确 保 其 与 最 近 的 双 回 路 段 四 回 路 段 220kV 线 路 最 下 层 单 相 导 线 直 线 距 离 达 到 12m 以 上, 可 确 保 在 输 电 线 路 涉 及 的 居 民 住 宅 等 敏 感 目 标 处 工 频 电 场 强 度 值 和 工 频 磁 场 强 度 值 低 于 电 磁 环 境 控 制 限 值 (GB 8702-2014) 中 规 定 的 50Hz 工 频 交 流 输 变 电 线 路 线 下 工 频 电 场 不 大 于 4000V/m, 工 频 磁 场 不 大 于 100μT 的 公 众 曝 露 控 制 限 值 要 求 另 外, 本 工 程 线 路 经 过 非 居 民 区 时, 对 于 双 回 路 塔, 要 求 本 工 程 拟 实 施 或 规 划 的 最 下 层 单 相 导 线 最 大 弧 垂 对 地 高 度 控 制 在 12.5m 以 上 ; 对 于 四 回 路 塔, 要 求 本 工 程 拟 实 - 38 -

施 或 规 划 的 最 下 层 单 相 导 线 最 大 弧 垂 对 地 高 度 控 制 在 14.5m 以 上, 则 可 确 保 在 输 电 线 路 线 下 距 地 面 1.5m 处 工 频 电 场 强 度 值 和 工 频 磁 场 强 度 值 低 于 电 磁 环 境 控 制 限 值 (GB 8702-2014) 中 规 定 的 50Hz 工 频 交 流 输 变 电 线 路 线 下 工 频 电 场 不 大 于 4000V/m, 工 频 磁 场 不 大 于 100μT 的 公 众 曝 露 控 制 限 值 要 求 (8) 运 行 期 声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在 规 划 设 计 阶 段, 通 过 优 化 输 电 线 路 的 导 线 特 性, 如 提 高 光 洁 度, 适 当 加 大 导 线 直 径 等, 进 一 步 减 小 电 晕 强 度 和 无 线 电 杂 音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3.5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预 测 结 果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及 应 急 预 案 经 识 别, 本 工 程 无 环 境 风 险 3.6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的 技 术 经 济 论 证 结 果 本 工 程 施 工 期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主 要 是 针 对 施 工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施 工 扬 尘 废 气, 施 工 噪 声 及 固 体 废 弃 物, 以 及 工 程 占 地 扰 动 对 生 态 的 影 响 和 破 坏 提 出 运 行 期 主 要 是 通 过 合 理 设 计 输 电 线 路 架 设 线 高 和 优 化 输 电 线 路 的 导 线 特 性, 来 控 制 对 电 磁 环 境 和 声 环 境 的 不 利 影 响 本 报 告 提 出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均 为 针 对 工 程 建 设 运 行 过 程 中 可 能 产 生 的 环 境 影 响 而 设 置 的, 其 作 用 是 对 工 程 可 能 产 生 的 环 境 污 染 进 行 有 效 防 护 和 减 轻, 对 生 态 损 害 进 行 有 效 修 复, 有 针 对 性 的 采 取 相 应 的 对 策 措 施, 将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降 至 最 低 本 工 程 提 出 的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针 对 性 强, 经 济 合 理, 具 有 可 操 作 性 3.7 建 设 项 目 对 环 境 影 响 的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结 果 本 工 程 环 境 损 失 主 要 发 生 在 施 工 期, 具 体 表 现 为 工 程 建 设 过 程 中, 原 材 料 的 运 输 堆 放 以 及 使 用 的 施 工 机 械 及 大 量 施 工 人 员 在 现 场 的 居 住 生 活 乃 至 整 个 施 工 过 程, 都 会 或 多 或 少 产 生 一 些 污 染 物, 从 而 形 成 对 工 程 建 设 地 区 环 境 的 污 染 和 影 响 同 时, 本 工 程 占 用 一 定 面 积 的 林 地 农 田, 会 产 生 一 定 的 社 会 影 响 从 总 体 上 来 说, 工 程 在 施 工 建 设 期 对 其 他 环 境 要 素 产 生 的 污 染 影 响 只 是 暂 时 的 局 部 的, 影 响 程 度 也 不 严 重, 在 加 强 管 理, 文 明 施 工 的 情 况 下, 采 取 各 项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可 最 大 限 度 地 减 小 施 工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不 会 对 周 边 环 境 造 成 累 积 性 的 损 害 - 39 -

本 工 程 建 设 可 满 足 地 区 日 益 增 长 的 石 化 地 区 新 增 负 荷 需 求, 确 保 对 石 化 生 产 的 安 全 供 电, 具 有 较 大 的 社 会 效 益 和 经 济 效 益 3.8 建 设 单 位 拟 采 取 的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及 环 境 管 理 制 度 3.8.1 环 境 管 理 本 工 程 施 工 期 环 境 管 理 工 作 由 建 设 单 位 监 理 单 位 施 工 单 位 共 同 承 担, 并 接 受 环 境 保 护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监 督 和 检 查 运 行 期 的 环 境 管 理 由 本 工 程 运 行 管 理 单 位 承 担, 并 配 合 地 方 环 保 部 门 共 同 做 好 运 行 期 间 的 环 境 管 理 工 作 3.8.2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建 议 工 程 建 成 投 运 后, 每 年 对 线 下 敏 感 目 标 处 的 电 磁 场 强 度 进 行 一 期 例 行 监 测 - 40 -

4. 公 众 参 与 4.1 公 开 环 境 信 息 的 次 数 内 容 方 式 (1) 第 一 次 公 开 环 境 信 息 第 一 次 环 境 信 息 在 (http://www.envir.gov.cn/) 进 行 网 络 发 布, 内 容 包 括 建 设 项 目 概 要 建 设 单 位 概 要 评 价 单 位 概 要 环 评 工 作 程 序 和 主 要 工 作 内 容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的 主 要 事 项 公 众 提 出 意 见 的 主 要 方 式 信 息 发 布 有 效 期 限 等 (2) 第 二 次 公 开 环 境 信 息 第 二 次 环 境 信 息 在 进 行 网 络 发 布, 内 容 包 括 项 目 概 况 主 要 环 评 结 论 建 设 单 位 和 评 价 单 位 联 系 方 式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的 主 要 事 项 公 众 提 出 意 见 的 主 要 方 式 信 息 发 布 有 效 期 限 等, 网 络 公 示 的 同 时 公 开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第 二 次 信 息 发 布 文 本 第 二 次 环 境 信 息 上 网 后, 及 时 在 上 海 市 金 山 区 漕 泾 镇 护 塘 村 蒋 庄 村, 山 阳 镇 长 兴 村 华 新 村, 金 山 工 业 区 新 街 村, 张 堰 镇 桑 园 村 甪 里 村 秦 山 村 建 农 村, 金 山 卫 镇 农 建 村 横 浦 村 八 一 村 等 环 境 敏 感 点 所 在 村 委 信 息 公 告 栏 分 别 进 行 现 场 公 示 (3) 第 三 次 公 开 环 境 信 息 第 三 次 环 境 信 息 在 进 行 网 络 发 布, 内 容 包 括 项 目 概 况 主 要 环 评 结 论 建 设 单 位 和 评 价 单 位 联 系 方 式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的 主 要 事 项 公 众 提 出 意 见 的 主 要 方 式 信 息 发 布 有 效 期 限 等, 网 络 公 示 的 同 时 公 开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报 批 稿 公 示 版 4.2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的 范 围 次 数 形 式 等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的 范 围 为 关 心 本 项 目 建 设 的 人 群 及 项 目 建 设 涉 及 切 身 利 益 的 人 群 具 体 为 通 过 网 络 公 示 现 场 公 示 获 知 项 目 信 息 的 所 有 公 众, 以 及 现 场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问 卷 发 放 对 象, 包 括 个 人 和 团 体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的 次 数 共 分 三 个 阶 段,4 次 进 行 除 第 一 次 网 络 公 示 第 二 次 网 络 / 现 场 公 示 第 三 次 网 络 公 示 公 开 环 境 信 息 的 同 时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外, 第 二 次 - 41 -

网 络 公 示 有 效 期 满 后, 还 要 在 现 场 针 对 各 敏 感 目 标 处 采 用 问 卷 调 查 的 方 式 收 集 公 众 意 见, 包 括 村 民 个 人 意 见 和 村 委 团 体 意 见 4.3 公 众 参 与 的 组 织 形 式 网 站 信 息 公 示, 由 中 国 石 化 上 海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并 确 认 后 由 上 海 勘 测 设 计 研 究 院 有 限 公 司 执 行 ; 公 告 张 贴 和 现 场 问 卷 调 查, 由 上 海 勘 测 设 计 研 究 院 有 限 公 司 配 合 中 国 石 化 上 海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进 行 - 42 -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本 工 程 的 建 设 投 运 可 有 效 增 强 石 化 地 区 电 网 的 供 电 能 力, 提 高 其 供 电 可 靠 性, 确 保 对 生 产 的 安 全 供 电 虽 然 项 目 在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存 在 一 些 不 利 的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但 从 总 体 上 看 影 响 不 大, 通 过 全 面 落 实 本 报 告 表 提 出 的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执 行 环 境 保 护 三 同 时 制 度, 并 且 在 建 设 和 运 行 过 程 中 加 强 管 理, 从 环 境 保 护 的 角 度 来 衡 量, 本 建 设 项 目 可 行 - 43 -

6 联 系 方 式 6.1 建 设 单 位 及 联 系 方 式 建 设 单 位 名 称 : 中 国 石 化 上 海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建 设 单 位 地 址 : 金 山 区 石 化 地 区 金 一 路 48 号 (200540) 建 设 单 位 联 系 人 : 陶 女 士 建 设 单 位 联 系 方 式 :021-57941941-21083 E-mail:spchuanbao@163.com 6.2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单 位 及 联 系 方 式 评 价 机 构 名 称 : 上 海 勘 测 设 计 研 究 院 有 限 公 司 评 价 机 构 证 书 编 号 : 国 环 评 证 甲 字 第 1812 号 评 价 机 构 地 址 : 上 海 市 虹 口 区 逸 仙 路 388 号 评 价 机 构 联 系 人 : 陆 先 生 评 价 机 构 联 系 方 式 : 电 话 021-65427100-2731; 传 真 021-65607379 E-mail:luhao@sidri.com - 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