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 州 学 院 文 件 院 学 字 2015 35 号 关 于 转 发 中 共 安 徽 省 委 组 织 部 安 徽 省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等 十 个 部 门 关 于 做 好 2015 年 高 校 毕 业 生 三 支 一 扶 计 划 实 施 工 作 的 通 知 的 通 知 各 系 各 有 关 部 门 : 现 将 中 共 安 徽 省 委 组 织 部 安 徽 省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等 十 个 部 门 关 于 做 好 2015 年 高 校 毕 业 生 三 支 一 扶 计 划 实 施 工 作 的 通 知 ( 人 社 部 发 2015 123 号 ) 转 发 给 你 们, 请 结 合 实 际, 认 真 抓 好 宣 传 组 织 协 调 落 实 工 作 特 此 通 知 附 件 : 关 于 做 好 2015 年 高 校 毕 业 生 三 支 一 扶 计 划 实 施 工 作 的 通 知 池 州 学 院 2015 年 4 月 28 日
附 件 : 中 共 安 徽 省 委 组 织 部 安 徽 省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安 徽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安 徽 省 教 育 厅 安 徽 省 财 政 厅 安 徽 省 农 业 委 员 会 安 徽 省 水 利 厅 安 徽 省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安 徽 省 扶 贫 开 发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中 国 共 产 主 义 青 年 团 安 徽 省 委 员 会 皖 人 社 秘 2015 123 号 关 于 做 好 2015 年 高 校 毕 业 生 三 支 一 扶 计 划 实 施 工 作 的 通 知 各 市 县 委 组 织 部 编 办,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局 教 育 局 财 政 局 农 委 水 利 ( 水 务 ) 局 卫 生 局 扶 贫 办, 团 委 :
为 贯 彻 落 实 中 共 中 央 组 织 部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等 九 部 门 关 于 做 好 2015 年 高 校 毕 业 生 三 支 一 扶 计 划 实 施 工 作 的 通 知 ( 人 社 部 发 2015 34 号 ) 精 神, 深 化 健 全 鼓 励 高 校 毕 业 生 到 基 层 工 作 的 服 务 保 障 机 制 改 革, 促 进 高 校 毕 业 生 面 向 基 层 就 业 和 加 强 基 层 人 才 队 伍 建 设, 现 就 2015 年 高 校 毕 业 生 三 支 一 扶 计 划 实 施 工 作 通 知 如 下 一 招 募 数 量 和 对 象 ( 一 ) 招 募 数 量 2015 年, 我 省 计 划 招 募 1061 名 高 校 毕 业 生 到 农 村 基 层 从 事 支 教 支 农 支 医 和 扶 贫 服 务 ( 各 地 计 划 数 见 附 件 1) ( 二 ) 招 募 对 象 本 省 范 围 内 30 周 岁 以 下 (1984 年 5 月 1 日 以 后 出 生 ) 全 日 制 普 通 高 校 专 科 及 以 上 应 届 或 毕 业 两 年 内 尚 未 就 业 的 毕 业 生, 以 及 尚 在 劳 动 合 同 期 内 的 基 层 特 定 岗 位 人 员 二 招 募 程 序 和 方 法 ( 一 ) 宣 传 发 动 4 月 中 旬, 在 省 内 有 关 媒 体 安 徽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网 ( www.ah.hrss.gov.cn ) 安 徽 人 才 网 (www.ahhr.com.cn) 安 徽 省 人 事 考 试 网 (www.apta.gov.cn) 安 徽 大 中 专 毕 业 生 就 业 信 息 网 (www.ahbys.com) 等 网 站 发 布 安 徽 省 2015 年 高 校 毕 业 生 三 支 一 扶 计 划 招 募 工 作 公 告 省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厅 省 教 育 厅 省 农 委 省 水 利 厅 结 合 招 募 计 划, 有 重 点 地 面 向 普 通 高 校 省 内 外 农 业 院 校 和 水 利 院 校 进 行 宣 传 推 介 各 市 要 通 过 当 地 报 纸 电 视 广 播 网 络 等 媒 体 平 台, 积 极 宣 传 三 支 一 扶 计 划 政 策 各 高 校 要 通 过 院 校 就 业 信 息 网 短 信 微 信 平 台 毕 业 生 动 员 大 会 座 谈 会 和 职 业 生 涯 规 划 课 程, 邀 请 本 校 毕 业 的 优 秀 三 支 一 扶 高 校 毕 业 生 返 校 宣 讲 政 策, 形 式 多 样 地 进 行 宣 传, 齐 抓 共
管 上 下 联 动, 共 同 做 好 宣 传 发 动 工 作 ( 二 ) 网 上 报 名 和 资 格 初 审 1. 报 名 今 年 统 一 在 安 徽 省 人 事 考 试 网 (www.apta.gov.cn) 网 上 报 名, 报 名 工 作 从 5 月 5 日 开 始, 到 5 月 10 日 截 止 2. 资 格 初 审 各 县 ( 市 区 ) 三 支 一 扶 办 和 省 水 利 厅 直 属 事 业 单 位 组 织 人 事 部 门, 负 责 所 辖 地 区 ( 部 门 ) 岗 位 的 资 格 初 审 工 作 资 格 初 审 着 重 审 查 报 考 人 员 的 资 格 条 件 等, 在 报 名 后 24 小 时 内 提 出 审 查 意 见 5 月 11 日 17:00 前 结 束 审 查 工 作,18:00 前 结 束 改 报 名 人 员 的 资 格 再 审 工 作 5 月 14 日 10:00-16:00 进 行 因 招 聘 岗 位 取 消 而 改 报 其 他 岗 位 人 员 的 资 格 审 查 工 作 资 格 初 审 应 由 责 任 心 强 业 务 熟 悉 的 人 员 承 担, 谁 审 查 谁 负 责, 实 行 严 格 的 工 作 责 任 制 3. 确 认 缴 费 报 考 人 员 于 报 名 后 1 日 内 登 录 安 徽 省 人 事 考 试 网 查 询 是 否 通 过 资 格 初 审 通 过 资 格 初 审 的 报 考 人 员 在 12 日 17:00 前 登 录 安 徽 省 人 事 考 试 网 缴 纳 笔 试 费 用, 逾 期 未 缴 费 的 视 为 自 行 放 弃 缴 费 成 功 的 考 生 可 在 5 月 27 日 至 29 日 下 载 并 打 印 准 考 证 4. 改 报 名 缴 费 人 数 与 岗 位 招 聘 计 划 数 的 比 例 达 不 到 2:1 的 ( 其 中, 农 技 水 利 和 支 医 类 岗 位 不 设 开 考 比 例 ), 取 消 相 应 减 少 或 调 剂 该 岗 位 招 聘 计 划 数 各 市 省 直 管 县 和 省 水 利 厅 人 事 处 必 须 于 5 月 13 日 10:00 前 查 询 本 市 各 岗 位 缴 费 人 数 后, 于 当 日 10:30 前 向 省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厅 人 力 资 源 市 场 处 报 告 达 不 到 规 定 开 考 比 例 的 岗 位 取 消 核 减 或 调 剂 情 况 ;5 月 14 日 10:00-16:00 进 行 岗 位 取 消 后 改 报 名 的 资 格 审 查 工 作 ( 三 ) 笔 试 5 月 31 日, 统 一 组 织 全 省 考 试, 考 务 工 作 按 属 地
原 则 由 设 区 的 市 负 责, 具 体 考 务 工 作 事 项 参 见 关 于 2015 年 三 支 一 扶 人 员 选 拔 笔 试 考 务 工 作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皖 人 社 秘 2015 124 号 ) ( 四 ) 资 格 复 审 根 据 笔 试 成 绩, 各 市 省 直 管 县 三 支 一 扶 办 和 省 水 利 厅 按 招 募 计 划 1:1.5 的 比 例 从 高 分 到 低 分 确 定 资 格 复 审 名 单, 并 于 6 月 24 日 前 完 成 资 格 复 审 和 确 认 工 作 参 加 资 格 复 审 的 考 生 需 提 供 身 份 证 毕 业 证 ( 应 届 毕 业 生 提 供 就 业 推 荐 表 ) 原 件 和 复 印 件 户 籍 或 生 源 地 证 明 材 料 等 此 外, 属 尚 在 劳 动 合 同 期 内 的 基 层 特 定 岗 位 人 员 还 需 提 供 劳 动 合 同 原 件 和 复 印 件 同 级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就 业 主 管 部 门 开 具 的 证 明 材 料 等 凡 不 符 合 条 件 不 能 提 供 规 定 证 件 及 逾 期 未 办 理 资 格 复 审 和 确 认 手 续 的, 视 为 自 动 放 弃, 取 消 其 体 检 考 察 资 格 ( 五 ) 体 检 和 考 察 在 通 过 资 格 复 审 和 确 认 的 考 生 中, 按 照 招 募 计 划 1:1 的 比 例 从 高 分 到 低 分 确 定 体 检 名 单, 体 检 由 各 市 省 直 管 县 三 支 一 扶 办 和 省 水 利 厅 于 7 月 10 日 前 统 一 组 织, 在 县 级 以 上 综 合 性 医 院 开 展, 参 照 修 订 后 的 原 人 事 部 卫 生 部 印 发 的 公 务 员 录 用 体 检 通 用 标 准 ( 试 行 ) 及 操 作 规 程 执 行 参 加 体 检 人 员 须 按 照 各 市 有 关 规 定 缴 纳 体 检 费 用, 待 正 式 上 岗 后, 由 省 三 支 一 扶 办 统 一 按 每 人 200 元 的 标 准 补 贴, 因 自 行 放 弃 或 体 检 不 合 格 等 原 因, 未 正 式 录 用 上 岗 的, 体 检 费 不 予 补 贴 对 体 检 考 察 不 合 格 者, 按 考 试 成 绩 从 高 分 到 低 分 依 次 等 额 递 补, 各 可 递 补 一 次 ( 六 ) 公 示 各 地 拟 招 募 人 员 名 单 由 各 省 辖 市 三 支 一 扶 办 在 当 地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局 网 站 和 人 事 考 试 网 站 ( 广 德 宿 松 县 名 单 分 别 在 宣 城 安 庆 市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局 和 人 事 考 试 网 站 ) 进 行
公 示 ; 省 水 利 厅 直 属 单 位 拟 招 募 人 员 名 单 在 省 水 利 厅 网 站 和 省 人 事 考 试 网 进 行 公 示, 公 示 时 间 为 3 个 工 作 日 ( 七 ) 确 认 录 用 各 市 省 直 管 县 和 省 水 利 厅 须 于 7 月 24 日 前 确 定 录 用 名 单, 完 成 录 用 工 作, 并 将 拟 招 募 人 员 的 个 人 信 息 上 传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8 月 28 日 前, 上 报 高 校 毕 业 生 参 加 三 支 一 扶 计 划 登 记 表 ( 见 附 件 2, 纸 质 版 一 份 ) 2015 年 到 农 村 基 层 从 事 三 支 一 扶 工 作 人 员 信 息 表 ( 见 附 件 3, 纸 质 版 电 子 版 各 一 份 ) 和 三 支 一 扶 人 员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 双 面 复 印, 每 人 一 份 ) 等 相 关 材 料 ; 完 善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内 的 基 本 信 息, 根 据 岗 前 培 训 和 服 务 单 位 确 定 情 况 更 改 拟 招 募 状 态 为 当 前 在 岗 状 态 ( 八 ) 培 训 上 岗 8 月 底 前, 各 市 省 直 管 县 和 省 水 利 厅 统 一 组 织 2015 年 招 募 的 三 支 一 扶 高 校 毕 业 生 参 加 岗 前 培 训, 帮 助 他 们 尽 快 熟 悉 基 层 情 况, 适 应 角 色 转 换 9 月 上 旬, 参 加 三 支 一 扶 计 划 的 高 校 毕 业 生 到 服 务 单 位 报 到 各 县 ( 市 区 ) 三 支 一 扶 办 要 会 同 各 接 收 单 位 做 好 三 支 一 扶 高 校 毕 业 生 工 作 生 活 安 排 三 扎 实 做 好 三 支 一 扶 计 划 管 理 工 作 ( 一 ) 不 断 完 善 人 岗 相 适 的 招 募 用 人 机 制 各 地 各 部 门 要 以 聚 集 青 年 专 业 技 术 人 才 为 目 标, 统 筹 城 乡 基 层 人 才 实 际 需 求, 明 确 拟 招 募 岗 位, 特 别 是 结 合 农 业 技 术 推 广 乡 镇 水 利 体 系 建 设 支 医 等 岗 位 的 专 业 要 求, 不 断 提 高 人 岗 匹 配 度 各 县 ( 市 区 ) 三 支 一 扶 办 要 会 同 服 务 单 位, 根 据 招 募 到 的 三 支 一 扶 高 校 毕 业 生 实 际 情 况, 认 真 研 究 确 定 其 工 作 岗 位 和 工 作 职 责, 确 保 人 岗 相 适 配 置 高 效 ( 二 ) 努 力 营 造 公 开 公 平 公 正 的 招 募 氛 围 各 地 各 部 门 要 结 合
工 作 岗 位, 认 真 研 究 拟 招 募 岗 位 的 专 业 要 求, 原 则 上 控 制 在 学 科 门 类 和 一 类 学 科 内, 防 止 出 现 萝 卜 招 募 等 现 象 要 严 格 规 范 选 拨 招 募 流 程, 坚 持 信 息 公 开 过 程 公 开 结 果 公 开, 坚 持 平 等 竞 争 择 优 录 取, 坚 决 杜 绝 不 正 之 风 ( 三 ) 逐 步 建 立 提 升 能 力 素 质 的 业 务 培 训 体 系 各 地 各 部 门 要 将 三 支 一 扶 高 校 毕 业 生 业 务 培 训 工 作 当 作 日 常 管 理 的 重 点 来 抓, 切 实 纳 入 本 单 位 本 系 统 干 部 职 工 教 育 培 训 计 划, 每 人 每 年 参 加 不 得 少 于 一 次 在 岗 业 务 培 训 省 农 委 省 水 利 厅 要 分 别 针 对 农 技 水 利 岗 位 三 支 一 扶 高 校 毕 业 生 开 展 在 岗 业 务 培 训 工 作, 通 过 采 用 导 师 制 结 对 帮 扶 等 形 式, 不 断 提 升 他 们 的 履 职 服 务 能 力 ( 四 ) 全 力 搭 建 展 示 风 采 的 平 台 载 体 各 地 要 结 合 当 地 三 支 一 扶 计 划 实 际 情 况 和 特 色, 开 展 征 文 宣 讲 会 演 运 动 会 等 文 体 活 动, 加 强 三 支 一 扶 高 校 毕 业 生 能 力 培 养 要 鼓 励 有 条 件 有 想 法 的 三 支 一 扶 高 校 毕 业 生, 带 头 创 新 创 业, 帮 助 基 层 百 姓 兴 业 致 富 要 积 极 推 进 选 拔 三 支 一 扶 高 校 毕 业 生 兼 任 乡 镇 团 委 副 书 记 委 员 工 作 ( 五 ) 加 大 三 支 一 扶 专 项 经 费 投 入 保 障 各 地 要 参 照 本 地 乡 镇 事 业 单 位 从 高 校 毕 业 生 中 新 聘 用 工 作 人 员 试 用 期 满 后 的 工 资 收 入 水 平, 确 定 三 支 一 扶 高 校 毕 业 生 工 作 生 活 补 贴 标 准, 并 根 据 同 岗 位 人 员 待 遇 调 整 情 况 和 本 地 经 济 发 展 水 平, 逐 步 提 高 补 贴 标 准 各 地 财 政 部 门 要 加 大 资 金 保 障 力 度, 设 立 专 项 工 作 经 费, 用 于 三 支 一 扶 计 划 宣 传 培 训 慰 问 工 作 调 研 等 要 进 一 步 落 实 三 支 一 扶 高 校 毕 业 生 参 加 社 会 保 险 政 策,2015 年 底 实 现 全 员 参 保 ; 有 条 件 的 地 方 可 比 照 同 岗 位 人 员, 为 三 支 一 扶 高 校 毕 业 生 办 理
大 病 补 助 等 补 充 医 疗 保 险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四 全 力 促 进 期 满 三 支 一 扶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各 地 要 高 度 重 视 服 务 期 满 三 支 一 扶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工 作, 拓 宽 工 作 思 路 强 化 政 策 落 实, 建 立 多 渠 道 的 流 动 机 制 ( 一 ) 落 实 相 关 优 惠 政 策 按 照 关 于 开 展 从 大 学 生 村 官 等 服 务 基 层 项 目 人 员 中 考 试 录 用 公 务 员 工 作 的 通 知 ( 人 社 部 发 2010 52 号 ) 规 定, 切 实 落 实 好 公 务 员 定 向 考 录 政 策 ; 统 筹 选 调 生 工 作 与 三 支 一 扶 工 作, 选 调 生 主 要 从 具 有 2 年 以 上 基 层 工 作 经 历 的 三 支 一 扶 等 服 务 基 层 项 目 的 高 校 毕 业 生 中 招 考 按 照 人 社 部 发 2009 42 号 皖 人 发 2008 44 号 等 文 件 要 求, 在 落 实 扩 大 省 直 事 业 单 位 定 向 招 聘 基 层 服 务 项 目 人 员 比 例 的 基 础 上, 市 县 事 业 单 位 招 聘 新 进 人 员 时, 应 拿 出 不 低 于 10% 的 比 例, 聘 用 服 务 期 满 考 核 合 格 三 支 一 扶 毕 业 生 等 基 层 服 务 项 目 人 员 ; 县 及 县 以 上 事 业 单 位 公 开 招 聘 工 作 人 员 时, 凭 省 三 支 一 扶 办 颁 发 的 服 务 证 书 或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每 门 笔 试 科 目 成 绩 加 2 分 ; 在 空 缺 编 制 限 额 内, 各 地 编 制 人 社 财 政 部 门 要 按 照 申 报 的 招 募 指 标, 切 实 落 实 事 业 单 位 基 层 服 务 单 位 简 化 程 序 直 接 聘 用 等 优 惠 政 策 ( 二 ) 鼓 励 自 主 创 业 和 自 主 择 业 积 极 鼓 励 支 持 服 务 期 满 三 支 一 扶 大 学 生 自 主 创 业, 将 其 纳 入 青 年 创 业 计 划, 提 供 税 费 减 免 小 额 担 保 贷 款 创 业 扶 持 补 助 社 会 保 险 补 贴 创 业 培 训 补 贴 和 创 业 指 导 服 务 针 对 自 主 择 业 的 三 支 一 扶 大 学 生, 各 级 公 共 就 业 人 才 服 务 机 构 要 安 排 专 门 人 员, 设 立 专 门 窗 口, 在 各 类 就 业 专 项 服 务 活 动 中, 切 实 开 展 有 针 对 性 的 就
业 创 业 服 务 针 对 三 支 一 扶 服 务 期 满 未 就 业 人 员, 各 地 三 支 一 扶 办 要 切 实 帮 助 落 实 就 业 岗 位, 尤 其 对 服 务 期 满 后 仍 长 期 就 业 困 难 的 三 支 一 扶 毕 业 生 要 确 立 一 对 一 的 帮 扶 机 制, 按 规 定 提 供 及 时 的 就 业 援 助 ( 三 ) 做 好 相 关 政 策 配 套 衔 接 各 地 要 按 照 皖 政 2009 39 号 皖 人 社 秘 2011 154 号 皖 人 社 秘 2012 139 号 等 文 件 精 神, 落 实 好 服 务 期 满 考 核 合 格 三 支 一 扶 毕 业 生 报 考 硕 士 研 究 生 加 分 政 策, 享 受 初 试 总 分 加 10 分 的 优 惠 政 策, 落 实 好 服 务 期 满 考 核 合 格 三 支 一 扶 毕 业 生 免 试 入 读 成 人 高 等 学 历 教 育 本 科 服 务 期 工 龄 连 续 计 算 职 称 评 定 户 籍 档 案 社 会 保 险 转 移 接 续 手 续 等 政 策 在 服 务 期 间, 对 于 符 合 专 业 技 术 职 称 评 定 条 件 的 三 支 一 扶 高 校 毕 业 生, 享 受 在 岗 人 员 同 等 待 遇 服 务 期 满 考 核 合 格 的 三 支 一 扶 高 校 毕 业 生 被 单 位 正 式 录 用 ( 聘 用 ) 后, 其 服 务 年 限 视 同 社 会 保 险 缴 费 年 限, 社 保 关 系 可 按 有 关 规 定 转 移 接 续 2015 年 是 实 施 第 二 轮 高 校 毕 业 生 三 支 一 扶 计 划 的 最 后 一 年, 各 级 人 社 部 门 要 组 织 开 展 第 二 轮 三 支 一 扶 计 划 实 施 情 况 的 总 结 评 估 工 作, 会 同 有 关 部 门, 系 统 总 结 本 地 2011 年 以 来 三 支 一 扶 计 划 的 主 要 成 效 亮 点 特 色 存 在 的 困 难 和 问 题, 研 究 提 出 深 入 推 进 三 支 一 扶 计 划 的 对 策 措 施 和 建 议, 于 9 月 10 日 前 将 评 估 报 告 ( 纸 质 版 电 子 版 各 一 份 ) 报 省 三 支 一 扶 办 联 系 人 : 黄 吉 联 系 电 话 :0551-62663181( 传 真 ) 邮 箱 :rstscc@163.com
附 件 :1.2015 年 高 校 毕 业 生 三 支 一 扶 计 划 分 配 数 2. 高 校 毕 业 生 参 加 三 支 一 扶 计 划 登 记 表 3.2015 年 度 到 农 村 基 层 从 事 三 支 一 扶 工 作 人 员 信 息 表 中 共 安 徽 省 委 组 织 部 安 徽 省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安 徽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安 徽 省 教 育 厅 安 徽 省 财 政 厅 安 徽 省 农 业 委 员 会 安 徽 省 水 利 厅 安 徽 省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安 徽 省 扶 贫 开 发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中 国 共 产 主 义 青 年 团 安 徽 省 委 员 会 2015 年 4 月 14 日
附 件 1 2015 年 高 校 毕 业 生 三 支 一 扶 计 划 分 配 数 序 号 市 县 ( 市 区 ) 数 分 配 数 1 合 肥 市 5 县 ( 市 )4 区 48 2 淮 北 市 1 县 3 区 20 3 亳 州 市 3 县 1 区 120 4 宿 州 市 4 县 1 区 99 5 蚌 埠 市 3 县 4 区 100 6 阜 阳 市 5 县 ( 市 )3 区 135 7 淮 南 市 1 县 5 区 21 8 滁 州 市 6 县 ( 市 )2 区 69 9 六 安 市 5 县 2 区 129 10 马 鞍 山 市 3 县 3 区 15 11 芜 湖 市 4 县 4 区 25 12 宣 城 市 6 县 ( 市 )1 区 62( 含 广 德 5 人 ) 13 铜 陵 市 1 县 3 区 6 14 池 州 市 3 县 1 区 45 15 安 庆 市 8 县 3 区 82( 含 宿 松 5 人 ) 16 黄 山 市 4 县 3 区 50 17 省 水 利 厅 5 个 直 属 单 位 35 合 计 16 市 62 县 ( 市 )43 区 1 省 直 单 位 1061
附 件 2 表 样 高 校 毕 业 生 参 加 三 支 一 扶 计 划 登 记 表 学 校 所 在 省 ( 区 市 ) : 学 校 名 称 :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出 生 年 月 照 政 治 面 貌 身 份 证 号 码 健 康 状 况 片 学 历 院 ( 系 ) 专 业 入 学 前 户 籍 所 在 地 联 系 电 话 电 子 信 箱 家 庭 通 信 地 址 及 电 话 服 务 类 型 支 教 支 农 支 农 - 农 技 支 农 - 水 利 支 医 扶 贫 青 年 工 作 基 层 社 保 平 台 服 务 去 向 ( 服 务 地 服 务 单 位 ) 个 人 简 历
大 学 期 间 奖 励 和 处 分 本 人 承 诺 1. 本 人 自 愿 参 加 高 校 毕 业 生 三 支 一 扶 计 划, 保 证 本 人 相 关 信 息 真 实 2. 本 人 将 按 照 规 定 的 时 间 及 时 前 往 相 应 服 务 地 报 到, 并 服 从 岗 位 分 配, 除 不 可 抗 力 外, 不 以 任 何 理 由 拖 延 3. 服 务 期 间, 本 人 将 自 觉 遵 守 国 家 法 律 和 高 校 毕 业 生 三 支 一 扶 计 划 的 管 理 规 定, 爱 岗 敬 业, 尽 职 尽 责 4. 服 务 期 满, 按 时 离 岗, 并 做 好 工 作 交 接 本 人 签 字 : 年 月 日 县 ( 市 区 ) 级 三 支 一 扶 工 作 协 调 管 理 办 公 室 意 见 ( 盖 章 ) 年 月 日 市 级 三 支 一 扶 工 作 协 调 管 理 办 公 室 意 见 ( 盖 章 ) 年 月 日 备 注 此 表 一 式 四 份, 省 市 县 三 支 一 扶 办 各 留 存 一 份, 一 份 存 入 个 人 档 案 注 : 此 表 可 复 制 省 三 支 一 扶 工 作 协 调 管 理 办 公 室 制
附 件 3 2015 年 到 农 村 基 层 从 事 三 支 一 扶 工 作 人 员 信 息 表 填 报 单 位 ( 盖 章 ):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出 生 年 月 身 份 证 号 码 政 治 面 貌 毕 业 院 校 专 业 学 历 学 前 户 籍 地 服 务 方 向 服 务 地 区 服 务 单 位 注 : 服 务 方 向 栏 可 填 写 支 农 支 教 支 医 扶 贫 其 中, 农 技 和 水 利 岗 位 应 填 写 支 农 - 农 技 和 支 农 - 水 利, 服 务 单 位 栏 须 填 写 具 体 服 务 单 位
主 题 词 : 人 力 资 源 公 务 员 考 录 方 案 通 知 安 徽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办 公 室 2015 年 4 月 16 日 印 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