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 沂 市 档 案 局 文 件 临 档 发 [2015]19 号 临 沂 市 档 案 局 关 于 报 送 2015 年 度 档 案 系 列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资 格 评 审 材 料 的 通 知 各 县 区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档 案 局, 临 沂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区 办 公 室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办 公 室 临 港 经 济 开 发 区 办 公 室 市 直 有 关 单 位 : 为 切 实 做 好 今 年 全 市 档 案 系 列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评 审 工 作, 根 据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关 于 做 好 2015 年 度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资 格 评 审 工 作 的 通 知 ( 临 人 社 字 [2015] 182 号 ) 文 件 精 神 ( 详 见 http://www.lyrs.gov.cn 职 称 评 审 栏 ), 现 将 2015 年 度 档 案 系 列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评 审 工 作 - 1 -
的 有 关 事 项 通 知 如 下 : 一 报 送 材 料 的 类 别 数 量 ( 一 ) 山 东 省 专 业 技 术 职 称 评 审 表 1 份 ( 原 件 ) ( 二 ) 山 东 省 专 业 技 术 职 称 评 审 简 表 一 式 3 份 ( 原 件 ) ( 三 ) 任 现 职 以 来 的 代 表 性 著 作 论 文 作 品 成 果 及 奖 励 证 书 等 ( 原 件 ), 在 一 览 表 中 任 现 职 以 来 取 得 的 成 果 及 受 奖 情 况 栏 填 报 数 量 不 超 过 3 件 ; 任 现 职 以 来 发 表 出 版 的 论 文 著 作 作 品 等 栏 填 报 数 量 不 超 过 3 件 ( 四 ) 有 效 学 历 及 学 位 证 书 原 件 ( 五 ) 现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证 书 单 位 公 布 聘 任 的 文 件 或 聘 书 ( 原 件 ) ( 六 ) 有 效 的 职 称 外 语 成 绩 通 知 书 原 件, 已 办 理 外 语 免 试 手 续 的 人 员 提 供 外 语 免 试 审 核 表 原 件 规 定 的 计 算 机 应 用 能 力 考 试 合 格 证 书 原 件, 已 办 理 计 算 机 免 试 手 续 的 人 员 提 供 计 算 机 免 试 审 核 表 原 件 职 称 外 语 放 宽 成 绩 表 当 年 有 效 自 2014 年 起 职 称 外 语 和 计 算 机 应 用 能 力 免 试 审 核 表 3 年 内 均 有 效 ( 七 ) 达 到 规 定 分 值 的 继 续 教 育 证 书 原 件 和 市 档 案 局 审 核 的 临 沂 市 档 案 工 作 人 员 岗 位 资 格 证 书 原 件 ( 八 ) 凡 被 推 荐 参 加 评 审 的 人 员, 均 须 报 推 荐 晋 升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六 公 开 监 督 卡 ( 九 ) 非 企 事 业 单 位 的 人 员 交 流 或 聘 用 到 事 业 单 位 专 业 技 术 岗 位 上 工 作 首 次 参 加 职 称 评 审, 须 提 供 相 应 管 理 权 限 的 编 制 部 门 出 具 的 证 明 材 料, 并 由 部 门 负 责 人 签 字 盖 章 ( 十 ) 因 单 位 岗 位 变 动 需 改 系 列 评 审 ( 同 一 级 别 ) 资 格 - 2 -
的, 须 呈 报 改 系 列 申 报 专 业 技 术 职 称 评 审 表 一 式 4 份 (4 份 均 要 求 认 真 手 写 或 打 印, 复 印 无 效 ), 原 专 业 技 术 职 称 评 审 表 专 业 技 术 职 称 评 审 简 表 或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试 登 记 表 ( 原 件 ), 并 报 送 反 映 其 现 专 业 技 术 岗 位 上 的 业 务 水 平 业 绩 情 况 等 的 证 明 材 料 ( 字 数 3000 字 以 内,A4 纸 打 印, 由 单 位 负 责 人 审 核 签 字 并 加 盖 公 章 ); ( 十 一 ) 符 合 山 东 省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破 格 申 报 指 导 条 件 ( 试 行 ) ( 鲁 人 发 [2005]15 号 ) 破 格 申 报 高 级 职 务 资 格 的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须 由 单 位 和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出 具 破 格 推 荐 报 告 1 份 说 明 破 格 理 由, 签 署 意 见 并 加 盖 公 章, 经 市 人 社 局 批 准 后 进 行 推 荐 评 审 ( 十 二 ) 需 委 托 评 审 的, 应 由 相 应 评 审 权 限 的 上 级 人 事 主 管 部 门 出 具 委 托 代 评 函 ( 十 三 ) 临 沂 市 事 业 单 位 人 员 聘 用 与 岗 位 设 置 情 况 审 核 表 ( 十 四 ) 推 荐 评 审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资 格 人 员 基 本 情 况 表 ( 十 五 )2015 年 度 初 中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资 格 申 报 和 评 审 工 作 使 用 山 东 省 职 称 评 审 管 理 系 统 申 报 人 员 请 登 录 网 址 http://sdzc.sdeic.gov.cn, 进 入 山 东 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职 称 申 报 评 审 系 统 进 行 个 人 用 户 注 册, 并 通 过 该 系 统 完 成 职 称 申 报 一 览 表 打 印 和 信 息 上 报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申 报 评 审 职 称 情 况 一 览 表 A3 纸 打 印, 高 中 初 级 报 送 有 个 人 信 息 的 原 件 一 式 3 份, 中 级 初 级 另 外 报 送 无 姓 名 单 位 及 不 反 映 申 报 人 员 身 份 的 一 式 17 份 - 3 -
( 十 六 ) 申 报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审 材 料 需 报 送 反 映 本 人 任 现 职 以 来 专 业 技 术 水 平 能 力 业 绩 的 业 务 工 作 总 结 1 份 二 评 审 材 料 的 填 报 要 求 ( 一 ) 申 报 表 格 中 的 项 目 不 能 漏 填, 无 需 填 写 或 没 有 的 填 无 ( 二 ) 申 报 材 料 中 的 单 位 呈 报 单 位 一 律 使 用 法 定 全 称 所 从 事 专 业 须 按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试 行 条 例 中 规 定 的 专 业 名 称 填 写, 如 没 有 明 确 规 定 的, 据 实 填 写 规 范 名 称 ( 三 ) 评 审 表 中 任 现 职 后 的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工 作 业 绩 登 记 最 后 填 写 承 诺 语, 统 一 规 范 为 本 人 承 诺 : 所 提 供 的 个 人 信 息 和 证 明 材 料 真 实 准 确, 对 因 提 供 有 关 信 息 证 件 不 实 或 违 反 有 关 规 定 所 造 成 的 后 果, 责 任 自 负 并 签 字 ( 四 ) 学 历 应 填 报 国 家 承 认 的 与 申 报 专 业 相 同 或 相 近 的 学 历 ( 后 学 历 须 满 三 年 ), 其 他 学 历 仅 作 参 考 获 得 国 民 教 育 学 历 的, 分 别 填 写 为 研 究 生 大 学 大 专 中 专 高 中 及 以 下,1970-1977 年 入 学 的 高 等 院 校 毕 业 生 学 历 填 写 大 学 普 通 班 ; 党 校 学 历 填 写 中 央 ( 省 市 委 ) 党 校 研 究 生 大 学 大 专 ;1993-1997 年 入 学 并 取 得 山 东 省 干 部 教 育 验 印 专 用 章 验 印 的 学 业 证 书, 填 写 省 业 余 大 学 大 专 ( 五 ) 毕 业 时 间 毕 业 院 校 及 专 业 填 写 : 年 月 校 专 业 ( 六 ) 聘 任 时 间 及 年 限 中 聘 任 时 间 填 写 第 一 次 受 聘 现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的 时 间, 年 限 则 填 写 聘 任 累 计 年 限, 年 限 计 算 到 申 报 当 年 的 年 底 ( 当 年 必 须 在 聘 任 中 ) 采 取 时 间 / 年 限 - 4 -
的 填 法, 例 :2010 年 10 月 连 续 聘 任 至 今, 累 计 聘 任 6 年, 填 2010.10/6, 中 间 有 间 断, 累 计 聘 任 3 年, 填 2010.10/3 ( 七 ) 任 现 职 以 来 各 年 度 考 核 结 果 及 届 满 考 核 结 果 栏 应 按 实 际 考 核 确 定 的 等 次 填 写 ( 八 ) 成 果 及 受 奖 栏 的 填 写 : 1 要 填 写 受 聘 现 职 以 来 的 成 果 和 奖 项 2 同 一 成 果 的 不 同 奖 项 只 填 写 最 高 奖 项 3 时 间 填 写 证 书 落 款 时 间, 年 月 4 位 次 填 写 : 成 果 受 奖 等 系 个 人 独 立 完 成 的 填 写 独 立 ; 与 他 人 合 作 完 成 的, 采 用 申 报 人 位 次 / 合 作 人 数 的 填 法, 如 : 申 报 人 为 第 1 位 完 成 人, 系 3 人 合 作 完 成 的, 填 写 : 1/3, 依 此 类 推, 为 第 2 位 的, 填 : 2/3 ( 申 报 表 格 中 的 位 次 栏 均 依 此 法 填 写 ) ( 九 ) 论 文 著 作 作 品 栏 的 填 写 : 要 填 写 受 聘 现 职 以 来 的 论 文 著 作 作 品 ; 要 填 写 发 表 在 省 级 以 上 具 有 全 国 统 一 刊 号 (CN ISSN) 的 报 刊 上 的 论 文 作 品, 公 开 出 版 的 具 有 统 一 书 号 (ISBN) 的 著 作 ; 时 间 填 写 报 刊 或 著 作 的 出 版 时 间 : 年 月 ; 题 目 的 填 写, 先 注 明 论 文 著 作, 然 后 写 作 品 名 称 如 论 文 : 关 于 科 技 查 新 档 案 管 理 的 现 实 思 考 ; 报 刊 或 出 版 社 填 写 报 刊 或 出 版 社 的 法 定 全 称 ( 十 ) 成 果 及 受 奖 和 论 文 著 作 作 品 栏, 要 有 选 择 性 的 提 供 任 现 职 以 来 最 能 反 映 其 业 务 能 力 和 学 术 水 平 的 代 表 作 要 按 代 表 水 平 由 高 到 低 依 次 递 减 的 顺 序 填 写, 并 在 报 刊 封 面 上 依 此 顺 序 编 号 排 列 一 项 内 容 不 得 在 以 上 两 栏 中 重 复 - 5 -
填 写 上 述 材 料 的 截 止 时 间 为 呈 报 的 截 止 时 间, 超 期 的 不 予 认 可, 不 予 受 理 ( 十 一 ) 申 报 所 需 职 称 评 审 表 格, 在 山 东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网 站 (http://www.sdhrss.gov.cn) 下 载, 不 得 随 意 增 减 修 改 表 格 式 样 评 审 材 料 必 须 手 续 完 备, 内 容 齐 全, 填 写 打 印 要 正 规 整 洁, 字 迹 工 整 清 晰, 不 得 涂 改 漏 页 缺 页 要 求 提 供 原 件 的, 不 得 以 复 印 件 代 替 材 料 填 写 要 实 事 求 是, 内 容 必 须 与 所 提 供 的 证 件 相 符 符 合 要 求 的, 须 填 报 呈 报 意 见 并 签 字 盖 章 各 县 区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门 呈 报 材 料 须 使 用 职 称 专 用 章, 各 部 门 ( 单 位 ) 须 使 用 人 事 专 用 章 不 符 合 要 求 和 有 涂 改 痕 迹 的 材 料 一 律 不 予 受 理 为 规 范 材 料 申 报, 确 保 有 关 证 件 不 遗 失, 申 报 人 需 将 有 关 证 件 材 料 按 附 件 ( 临 沂 市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资 格 评 审 材 料 装 订 目 录 ) 所 示 顺 序 排 列 ( 十 二 )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所 在 单 位 及 其 主 管 部 门 呈 报 部 门 要 加 强 对 申 报 材 料 的 审 核 把 关, 并 对 审 核 情 况 填 写 明 确 意 见, 按 要 求 签 字 盖 章 所 在 单 位 须 在 专 业 技 术 职 称 评 审 表 及 评 审 简 表 的 单 位 意 见 栏 填 写 : 本 单 位 已 对 提 供 的 申 报 材 料 逐 一 审 核, 真 实 准 确, 同 意 推 荐 主 管 部 门 须 在 主 管 部 门 意 见 栏 填 写 材 料 属 实, 同 意 呈 报 同 时 对 申 报 人 员 所 填 写 的 基 本 情 况 表 专 业 技 术 职 称 评 审 表 评 审 简 表 一 览 表 等 信 息 要 严 格 把 关, 保 证 所 填 信 息 统 一 准 确, 凡 有 相 关 信 息 不 一 致 时, 档 案 系 列 评 委 会 办 事 机 构 将 给 予 退 回 凡 有 填 报 假 材 料, 提 供 假 数 据 假 成 绩 假 论 文 假 成 果 假 获 奖 证 明 或 伪 造 学 历 任 职 年 限 等 情 况 之 一 的, 取 消 其 申 报 晋 升 的 资 - 6 -
格 三 评 审 材 料 的 报 送 时 间 评 审 材 料 请 于 2015 年 8 月 25 日 前 报 市 档 案 局 教 育 培 训 科, 逾 期 不 再 受 理 请 市 直 单 位 及 时 通 知 有 关 下 属 单 位 报 送 评 审 材 料 联 系 电 话 :8729936 附 件 : 临 沂 市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资 格 评 审 材 料 装 订 目 录 2015 年 7 月 22 日 - 7 -
附 件 : 简 易 装 订 注 意 保 护 原 件 装 订 线 临 沂 市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资 格 评 审 材 料 装 订 目 录 ( 一 ) 申 报 人 单 位 ( 审 核 盖 章 ) 请 以 此 页 为 封 面 按 顺 序 装 订 以 下 材 料 1 职 称 外 语 成 绩 通 知 书 ( 合 格 证 免 试 或 放 宽 审 核 表 ) 份 2 计 算 机 合 格 证 或 免 试 审 批 表 份 3 毕 业 证 书 学 位 证 书 份 4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证 书 份 5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聘 书 或 聘 任 文 件 份 6 六 公 开 监 督 卡 份 7 继 续 教 育 证 书 份 注 : 将 上 述 证 件 用 透 明 胶 分 别 粘 贴 在 A4 纸 中 间 位 置, 然 后 用 订 书 机 在 装 订 线 处 装 订 成 册 即 可 - 8 -
简 易 装 订 注 意 保 护 原 件 装 订 线 临 沂 市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资 格 评 审 材 料 装 订 目 录 ( 二 ) 申 报 人 单 位 ( 审 核 盖 章 ) 请 以 此 页 为 封 面 按 顺 序 装 订 以 下 材 料 ( 不 易 装 订 的 材 料 可 不 装 订 ) 1 破 格 申 报 人 员 单 位 和 主 管 部 门 推 荐 报 告 及 业 务 工 作 总 结 份 2 任 现 职 以 来 的 科 研 成 果 及 奖 励 ( 含 专 利 ) 证 书 份 3 任 现 职 以 来 发 表 的 论 文 著 作 作 品 等 份 4 其 它 材 料 ( ) 份 5 一 览 表 原 件 复 印 件 ( 不 装 订 ) 份 -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