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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饲 料 添 加 剂 亚 硫 酸 氢 钠 甲 萘 醌 ( 维 生 素 K3) 1 范 围 本 标 准 规 定 了 饲 料 添 加 剂 亚 硫 酸 氢 钠 甲 萘 醌 ( 维 生 素 K3) 产 品 的 要 求 试 验 方 法 检 验 规 则 标 签 包 装 运 输 贮 存 和 保 质 期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以 化 学 合 成 法 制 得 的 含 1~3 个 结 晶 水 的 饲 料 添 加 剂 亚 硫 酸 氢 钠 甲 萘 醌 ( 维 生 素 K3) 化 学 名 称 :2- 甲 基 -1,4- 二 氧 -1,2,3,4- 四 氢 - 萘 -2- 磺 酸 钠 水 合 物 分 子 式 :C11H9NaO5S nh2o 相 对 分 子 质 量 :294.26(n=1),312.27(n=2),330.29(n=3)( 按 2007 年 国 际 相 对 原 子 质 量 ) 结 构 式 :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 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仅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其 最 新 版 本 ( 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 )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GB/T 601 化 学 试 剂 标 准 滴 定 溶 液 的 制 备 GB/T 603 化 学 试 剂 试 验 方 法 中 所 用 制 剂 及 制 品 的 制 备 GB/T 6682 分 析 实 验 室 用 水 规 格 和 试 验 方 法 GB 10648 饲 料 标 签 GB/T 13088 饲 料 中 铬 的 测 定 GB/T 14699.1 饲 料 采 样 GB/T 21781 化 学 品 的 熔 点 及 熔 融 范 围 试 验 方 法 毛 细 管 法 3 要 求 3.1 外 观 和 性 状 本 品 为 白 色 结 晶 性 粉 末, 无 臭 或 微 有 特 殊 臭 味, 有 吸 湿 性, 遇 光 易 分 解 本 品 在 水 中 易 溶, 在 乙 醇 乙 醚 或 苯 中 几 乎 不 溶 3.2 技 术 指 标 技 术 指 标 应 符 合 表 1 要 求 表 1 技 术 指 标 项 目 指 标 亚 硫 酸 氢 钠 甲 萘 醌 ( 以 甲 萘 醌 计 ),% 50.0 1

GB 表 1 技 术 指 标 ( 续 ) 游 离 亚 硫 酸 氢 钠,% 5.0 溶 液 色 泽 磺 酸 甲 萘 醌 试 验 不 超 过 黄 绿 色 4 号 标 准 比 色 液 不 得 发 生 沉 淀 水 分,% 13.0 铬,mg/kg 重 金 属 ( 以 Pb 计 ),mg/kg 总 砷 (As), mg/kg 50 20 2 4 试 验 方 法 除 特 殊 说 明 外, 所 用 试 剂 均 为 分 析 纯 ; 色 谱 和 光 谱 分 析 中 所 用 水 应 符 合 GB/T 6682 中 一 级 水 的 规 定, 其 它 实 验 用 水 符 合 GB/T 6682 中 三 级 水 的 规 定 ; 试 剂 和 溶 液 的 制 备 应 符 合 GB/T 601 和 GB/T 603 的 规 定 4.1 感 官 检 验 取 适 量 样 品 置 于 清 洁 干 燥 的 白 瓷 盘 中, 在 自 然 光 线 下 观 察 其 色 泽 和 形 态, 并 嗅 其 气 味 4.2 鉴 别 4.2.1 试 剂 与 溶 液 4.2.1.1 三 氯 甲 烷 4.2.1.2 无 水 乙 醇 4.2.1.3 亚 硫 酸 氢 钠 4.2.1.4 氰 乙 酸 乙 酯 4.2.1.5 碳 酸 钠 溶 液 :106 g/l 4.2.1.6 氨 水 乙 醇 溶 液 : 取 氨 水 与 无 水 乙 醇 等 体 积 混 合 4.2.1.7 氢 氧 化 钠 溶 液 :333 g /L 注 意 : 氢 氧 化 钠 溶 液 是 强 腐 蚀 液, 操 作 者 需 戴 防 护 眼 镜 手 套, 以 防 灼 伤 4.2.1.8 盐 酸 溶 液 : 取 盐 酸 63 ml, 加 水 至 100 ml, 摇 匀 4.2.2 鉴 别 试 验 4.2.2.1 称 取 试 样 约 0.1 g, 置 分 液 漏 斗 中, 加 水 10 ml 溶 解, 加 碳 酸 钠 溶 液 (4.2.1.5) 3 ml, 即 发 生 鲜 黄 色 沉 淀 用 三 氯 甲 烷 5 ml 萃 取 沉 淀, 分 取 三 氯 甲 烷 层, 过 滤, 滤 液 在 水 浴 中 蒸 干, 放 冷 残 余 物 加 少 量 无 水 乙 醇 溶 解, 并 重 新 水 浴 蒸 干, 残 渣 按 GB/T 21781 测 定 熔 点 应 为 104 ~107 4.2.2.2 按 4.2.2.1 项 下 方 法 制 得 沉 淀 约 50 mg, 加 水 5 ml, 加 亚 硫 酸 氢 钠 约 75 mg, 水 浴 上 加 热 并 剧 烈 振 摇, 直 到 全 部 溶 解 呈 几 乎 无 色 的 溶 液, 用 水 稀 释 至 50 ml, 摇 匀 取 2 ml, 加 氨 水 乙 醇 溶 液 (4.2.1.6) 2 ml, 振 摇, 加 氰 乙 酸 乙 酯 3 滴, 溶 液 显 深 紫 蓝 色, 加 氢 氧 化 钠 溶 液 (4.2.1.7) 1 ml, 溶 液 转 变 成 绿 色, 随 即 变 成 黄 色 4.2.2.3 称 取 试 样 约 80 mg, 加 水 2 ml 溶 解 后, 加 盐 酸 溶 液 (4.2.1.8) 数 滴, 温 热, 即 产 生 二 氧 化 硫 的 臭 气 4.3 亚 硫 酸 氢 钠 甲 萘 醌 ( 以 甲 萘 醌 计 ) 含 量 测 定 警 告 : 应 避 光 操 作! 4.3.1 原 理 2

GB 试 样 在 碱 性 溶 液 中 析 出 甲 萘 醌 沉 淀, 三 氯 甲 烷 萃 取 沉 淀 后 用 高 效 液 相 色 谱 仪 或 紫 外 - 可 见 分 光 光 度 计 进 行 测 定 4.3.2 试 剂 与 溶 液 4.3.2.1 三 氯 甲 烷 4.3.2.2 甲 醇 4.3.2.3 甲 醇 ( 色 谱 纯 ) 4.3.2.4 无 水 乙 醇 4.3.2.5 甲 萘 醌 对 照 品 : 纯 度 应 99% 4.3.2.6 碳 酸 钠 溶 液 :106 g/l 4.3.3 仪 器 和 设 备 4.3.3.1 分 析 天 平 : 感 量 为 0.1 mg 和 0.01 mg 4.3.3.2 紫 外 - 可 见 分 光 光 度 计 4.3.3.3 高 效 液 相 色 谱 仪, 带 紫 外 检 测 器 或 二 极 管 阵 列 检 测 器 4.3.4 高 效 液 相 色 谱 法 ( 仲 裁 法 ) 4.3.4.1 标 准 溶 液 制 备 称 取 甲 萘 醌 对 照 品 约 0.02 g( 精 确 至 0.01 mg), 置 100 ml 容 量 瓶 中, 用 三 氯 甲 烷 溶 解 并 稀 释 至 刻 度, 摇 匀, 为 标 准 储 备 液 (-20 储 存, 有 效 期 3 个 月 ) 吸 取 标 准 储 备 液 2.00 ml, 置 100 ml 容 量 瓶 中, 用 甲 醇 (4.3.2.2) 稀 释 至 刻 度, 摇 匀 4.3.4.2 试 样 溶 液 制 备 称 取 试 样 适 量 ( 约 相 当 于 甲 萘 醌 0.2 g, 精 确 至 0.1 mg), 置 100 ml 容 量 瓶 中, 用 水 溶 解 并 稀 释 至 刻 度, 摇 匀 吸 取 10.00mL, 置 分 液 漏 斗 中, 加 三 氯 甲 烷 40 ml 和 碳 酸 钠 溶 液 (4.3.2.6) 5 ml, 振 摇 30 s, 静 置 取 三 氯 甲 烷 层 于 100 ml 容 量 瓶 中, 水 层 再 用 三 氯 甲 烷 萃 取 二 次, 每 次 20 ml, 萃 取 液 并 入 容 量 瓶 中, 用 三 氯 甲 烷 稀 释 至 刻 度, 摇 匀 吸 取 2.00 ml, 置 100 ml 容 量 瓶 中, 用 甲 醇 (4.3.2.2) 稀 释 至 刻 度, 摇 匀 4.3.4.3 测 定 4.3.4.3.1 参 考 色 谱 条 件 色 谱 柱 :C 18 柱, 柱 长 250 mm, 内 径 4.6 mm, 粒 径 5 μm 或 性 能 相 当 者 ; 流 动 相 : 甲 醇 (4.3.2.3)+ 水 =65+35; 流 速 :1.0 ml/min; 检 测 波 长 :250 nm; 进 样 量 :20 μl 4.3.4.3.2 上 机 测 定 取 标 准 溶 液 (4.3.4.1) 和 试 样 溶 液 (4.3.4.2), 注 入 液 相 色 谱 仪, 记 录 色 谱 图, 按 外 标 法 以 峰 面 积 计 算 标 准 溶 液 色 谱 图 见 附 录 A( 图 A.1) 4.3.4.4 结 果 计 算 与 表 示 甲 萘 醌 含 量 X 1, 以 质 量 分 数 表 示, 数 值 以 % 计, 按 式 (1) 计 算 : X 1 A2 m1 P 10 A m 1 2 (1) 式 中 : A 2 试 样 溶 液 中 甲 萘 醌 的 峰 面 积 ; m 1 甲 萘 醌 对 照 品 质 量, 单 位 为 克 (g); P 甲 萘 醌 对 照 品 纯 度, 单 位 为 %; 10 稀 释 倍 数 ; 3

GB A 1 标 准 溶 液 中 甲 萘 醌 的 峰 面 积 ; m 2 试 样 质 量, 单 位 为 克 (g) 以 两 次 平 行 测 定 结 果 的 算 术 平 均 值 为 测 定 结 果, 结 果 保 留 至 小 数 点 后 一 位, 两 次 平 行 测 定 的 绝 对 差 值 应 不 大 于 这 两 个 测 定 值 的 算 术 平 均 值 的 3% 4.3.5 紫 外 - 可 见 分 光 光 度 法 4.3.5.1 标 准 溶 液 制 备 称 取 甲 萘 醌 对 照 品 约 0.02 g( 精 确 至 0.01 mg), 置 100 ml 容 量 瓶 中, 用 三 氯 甲 烷 溶 解 并 稀 释 至 刻 度, 摇 匀, 为 标 准 储 备 液 (-20 储 存, 有 效 期 3 个 月 ) 吸 取 标 准 储 备 液 2.00 ml, 置 100 ml 容 量 瓶 中, 用 无 水 乙 醇 稀 释 至 刻 度, 摇 匀 4.3.5.2 试 样 溶 液 制 备 称 取 试 样 适 量 ( 约 相 当 于 甲 萘 醌 0.2 g, 精 确 至 0.1 mg), 置 100 ml 容 量 瓶 中, 用 水 溶 解 并 稀 释 至 刻 度, 摇 匀 吸 取 10.00 ml, 置 分 液 漏 斗 中, 加 三 氯 甲 烷 40 ml 和 碳 酸 钠 溶 液 (4.3.2.6)5 ml, 振 摇 30 s, 静 置 取 三 氯 甲 烷 层, 置 100 ml 容 量 瓶 中, 水 层 再 用 三 氯 甲 烷 萃 取 二 次, 每 次 20 ml, 萃 取 液 并 入 容 量 瓶, 用 三 氯 甲 烷 稀 释 到 刻 度, 摇 匀 吸 取 2.00 ml, 置 100 ml 容 量 瓶 中, 用 无 水 乙 醇 稀 释 至 刻 度, 摇 匀 4.3.5.3 测 定 取 标 准 溶 液 (4.3.5.1) 和 试 样 溶 液 (4.3.5.2), 用 紫 外 - 可 见 分 光 光 度 计 分 别 在 250 nm±2 nm 波 长 处 测 定 吸 光 度 4.3.5.4 结 果 计 算 与 表 示 甲 萘 醌 含 量 X 2, 以 质 量 分 数 表 示, 数 值 以 % 计, 按 式 (2) 计 算 : X 2 A4 m3 P 10 A m 3 4 (2) 式 中 : A 4 试 样 溶 液 的 吸 光 度 ; m 3 甲 萘 醌 对 照 品 质 量, 单 位 为 克 (g); P 甲 萘 醌 对 照 品 纯 度, 单 位 为 %; 10 稀 释 倍 数 ; A 3 标 准 溶 液 的 吸 光 度 ; m 4 试 样 质 量, 单 位 为 克 (g) 以 两 次 平 行 测 定 结 果 的 算 术 平 均 值 为 测 定 结 果, 结 果 保 留 至 小 数 点 后 一 位, 两 次 平 行 测 定 的 绝 对 差 值 应 不 大 于 这 两 个 测 定 值 的 算 术 平 均 值 的 3% 4.4 游 离 亚 硫 酸 氢 钠 含 量 测 定 4.4.1 试 剂 与 溶 液 4.4.1.1 盐 酸 4.4.1.2 碘 标 准 滴 定 溶 液 :c(1/2 I 2)=0.1 mol/l, 按 GB/T 601 制 备 4.4.1.3 硫 代 硫 酸 钠 标 准 滴 定 溶 液 :c(na 2S 2O 3)=0.1 mol/l, 按 GB/T 601 制 备 和 标 定 4.4.1.4 淀 粉 指 示 液 : 按 GB/T 603 制 备 本 液 应 临 用 新 配 4.4.2 测 定 方 法 称 取 试 样 约 1.5 g( 精 确 至 0.1 mg), 置 于 100 ml 容 量 瓶 中, 用 水 溶 解 并 稀 释 至 刻 度, 摇 匀 吸 取 20.00 ml, 置 碘 量 瓶 中, 加 碘 标 准 滴 定 溶 液 (4.4.1.2)25.00 ml, 密 塞 混 合, 在 暗 处 放 置 5 min, 加 盐 酸 1 ml, 用 硫 代 硫 酸 钠 标 准 滴 定 溶 液 (4.4.1.3) 滴 定, 至 近 终 点 时, 加 淀 粉 指 示 液 (4.4.1.4)3 ml, 继 续 滴 定 至 蓝 色 消 失, 同 时 做 空 白 试 验 4.4.3 结 果 计 算 与 表 示 4

GB 游 离 亚 硫 酸 氢 钠 含 量 X 3, 以 质 量 分 数 表 示, 数 值 以 % 计, 按 式 (3) 计 算 : X 3 ( V0 V ) c 0.05203 5 100 (3) m 式 中 : V 0 空 白 溶 液 消 耗 硫 代 硫 酸 钠 标 准 滴 定 溶 液 体 积, 单 位 为 毫 升 (ml); V 试 样 溶 液 消 耗 硫 代 硫 酸 钠 标 准 滴 定 溶 液 体 积, 单 位 为 毫 升 (ml); c 硫 代 硫 酸 钠 标 准 滴 定 溶 液 的 浓 度, 单 位 为 摩 尔 每 升 (mol/l); 0.052 03 与 1.00 ml 碘 标 准 滴 定 溶 液 [c(1/2 I 2)=1 mol/l] 相 当 的 以 克 表 示 的 亚 硫 酸 氢 钠 的 质 量 ; 5 稀 释 倍 数 ; m 5 试 样 质 量, 单 位 为 克 (g) 以 两 次 平 行 测 定 结 果 的 算 术 平 均 值 为 测 定 结 果, 结 果 保 留 至 小 数 点 后 一 位, 两 次 平 行 测 定 的 绝 对 值 之 差 应 不 大 于 0.2 % 4.5 溶 液 色 泽 4.5.1 试 剂 与 溶 液 4.5.1.1 醋 酸 4.5.1.2 碘 化 钾 4.5.1.3 盐 酸 溶 液 (1+39) 4.5.1.4 氨 水 溶 液 (10%): 按 GB/T 603 制 备 4.5.1.5 醋 酸 - 醋 酸 钠 缓 冲 液 (ph 6.0): 取 醋 酸 钠 54.6 g, 加 1 mol/l 醋 酸 溶 液 20 ml 溶 解, 加 水 稀 释 至 500 ml, 摇 匀 4.5.1.6 乙 二 胺 四 醋 酸 二 钠 标 准 滴 定 溶 液 :c(edta)=0.05 mol/l, 按 GB/T 601 制 备 和 标 定 4.5.1.7 硫 代 硫 酸 钠 标 准 滴 定 溶 液 :c(na 2S 2O 3)=0.1 mol/l, 按 GB/T 601 制 备 和 标 定 4.5.1.8 二 甲 酚 橙 指 示 液 : 按 GB/T 603 制 备 本 液 应 临 用 新 配 4.5.1.9 淀 粉 指 示 液 : 按 GB/T 603 制 备 本 液 应 临 用 新 配 4.5.1.10 氯 化 钴 溶 液 : 称 取 六 水 合 氯 化 钴 32.5 g( 精 确 至 0.01 g), 加 盐 酸 溶 液 (4.5.1.3) 使 之 溶 解, 并 稀 释 至 500 ml, 摇 匀 吸 取 2.00 ml, 置 锥 形 瓶 中, 加 水 200 ml, 摇 匀, 加 氨 水 溶 液 (4.5.1.4) 至 溶 液 由 浅 红 色 转 变 至 绿 色 后, 加 醋 酸 - 醋 酸 钠 缓 冲 液 (4.5.1.5)10 ml, 加 热 至 60, 再 加 二 甲 酚 橙 指 示 液 (4.5.1.8)5 滴, 用 乙 二 胺 四 醋 酸 二 钠 标 准 滴 定 溶 液 (4.5.1.6) 滴 定 至 溶 液 显 黄 色 每 1 ml 的 乙 二 胺 四 醋 酸 二 钠 标 准 滴 定 溶 液 (4.5.1.6) 相 当 于 11.90 mg 的 CoCl 2 6H 2O 根 据 上 述 测 定 结 果, 计 算 原 溶 液 中 CoCl 2 6H 2O 含 量, 并 加 适 量 盐 酸 溶 液 (4.5.1.3) 使 每 1 ml 溶 液 中 含 59.5 mgcocl 2 6H 2O 4.5.1.11 重 铬 酸 钾 溶 液 : 称 取 在 120 干 燥 至 恒 重 的 基 准 重 铬 酸 钾 0.4000 g( 精 确 至 0. 1 mg), 置 500 ml 量 瓶 中, 加 适 量 水 溶 解 并 稀 释 至 刻 度, 摇 匀 每 1 ml 溶 液 中 含 0.800 mg 的 K 2Cr 2O 7 4.5.1.12 硫 酸 铜 溶 液 : 称 取 五 水 合 硫 酸 铜 约 32.5 g( 精 确 至 0.01 g), 加 适 量 的 盐 酸 溶 液 (4.5.1.3) 使 溶 解, 并 稀 释 至 500 ml, 摇 匀 吸 取 10.00 ml, 置 碘 量 瓶 中, 加 水 50 ml 醋 酸 4 ml 与 碘 化 钾 2 g, 用 硫 代 硫 酸 钠 标 准 滴 定 溶 液 (4.5.1.7) 滴 定, 至 近 终 点 时, 加 淀 粉 指 示 液 (4.5.1.9)2 ml, 继 续 滴 定 至 蓝 色 消 失 每 1 ml 的 硫 代 硫 酸 钠 标 准 滴 定 溶 液 (4.5.1.7) 相 当 于 24.97 mg 的 CuSO 4 5H 2O 根 据 上 述 测 定 结 果, 计 算 原 溶 液 中 CuSO 4 5H 2O 含 量, 并 加 适 量 的 盐 酸 溶 液 (4.5.1.3) 使 每 1 ml 溶 液 中 含 62.4 mg 的 CuSO 4 5H 2O 4.5.1.13 黄 绿 色 标 准 贮 备 液 制 备 : 吸 取 氯 化 钴 溶 液 (4.5.1.10)1.2 ml 重 铬 酸 钾 溶 液 (4.5.1.11)22.8 ml 与 硫 酸 铜 溶 液 (4.5.1.12)7.2 ml, 置 100 ml 量 瓶 中, 加 水 稀 释 至 刻 度, 摇 匀 4.5.1.14 黄 绿 色 4 号 标 准 比 色 液 制 备 : 吸 取 黄 绿 色 标 准 贮 备 液 (4.5.1.13)2.0 ml, 加 水 8.0 ml, 混 匀 4.5.2 试 验 方 法 5 5

GB 称 取 试 样 1 g( 精 确 至 0.1g), 加 水 25 ml 溶 解, 观 察 其 溶 液 颜 色, 如 显 色, 所 显 颜 色 与 黄 绿 色 4 号 标 准 比 色 液 (4.5.1.14) 比 较, 不 得 更 深 4.6 磺 酸 甲 萘 醌 试 验 4.6.1 试 剂 与 溶 液 邻 菲 罗 啉 指 示 液 : 称 取 硫 酸 亚 铁 0.5 g, 加 水 100 ml 使 溶 解, 加 硫 酸 2 滴 与 邻 菲 罗 啉 0.5 g, 摇 匀 本 液 应 临 用 新 配 4.6.2 试 验 方 法 称 取 试 样 0.2 g, 加 水 10 ml 溶 解, 加 邻 菲 罗 啉 指 示 液 (4.6.1.1)2 滴, 观 察 是 否 发 生 沉 淀 4.7 水 分 测 定 警 告 : 所 用 仪 器 设 备 应 干 燥, 并 能 避 免 空 气 中 水 分 的 侵 入, 测 定 操 作 宜 在 干 燥 环 境 中 进 行 4.7.1 原 理 卡 尔 费 休 试 剂 ( 碘 二 氧 化 硫 吡 啶 和 甲 醇 或 乙 二 醇 甲 醚 组 成 的 溶 液 ) 能 与 样 品 中 的 水 定 量 反 应 : H 2O+I 2 +S0 2 +3C 5H 5N 2 C 5 H 5 N HI+C 5H 5N SO 3 C 5H 5N SO 3 +ROH C 5 H 5NH OSO 2 OR 以 合 适 的 溶 剂 ( 无 水 甲 醇 ) 溶 解 样 品 中 的 水, 用 已 知 滴 定 度 的 卡 尔 费 休 试 剂 滴 定, 目 测 法 或 电 位 法 确 定 滴 定 终 点, 即 可 测 出 样 品 中 水 的 质 量 分 数 4.7.2 试 剂 和 溶 液 4.7.2.1 无 水 甲 醇 4.7.2.2 卡 尔 费 休 试 剂 ( 应 遮 光 密 封, 置 阴 凉 干 燥 处 保 存, 临 用 前 标 定 浓 度 ) 4.7.3 测 定 步 骤 4.7.3.1 卡 尔 费 休 试 剂 标 定 称 取 水 l0 mg~30 mg( 精 确 至 0.01 mg), 用 水 分 测 定 仪 标 定 或 称 取 水 10 mg~30 mg( 精 确 至 0.01 mg), 置 干 燥 的 具 塞 玻 璃 瓶 中, 加 无 水 甲 醇 适 量, 在 避 免 空 气 中 水 分 侵 入 的 条 件 下, 用 卡 尔 费 休 试 剂 (4.7.2.2) 滴 定 至 溶 液 由 浅 黄 色 变 为 红 棕 色 ( 或 用 电 化 学 方 法 指 示 终 点 ), 同 时 做 空 白 试 验, 按 式 (4) 计 算 : F 式 中 : W1 A B 1 1 (4) F 每 l ml 卡 尔 费 休 试 剂 相 当 于 水 的 质 量, 单 位 为 毫 克 (mg); W 1 水 的 质 量, 单 位 为 毫 克 (mg); A 1 标 定 时 消 耗 卡 尔 费 休 试 剂 的 体 积, 单 位 为 毫 升 (ml); B 1 空 白 溶 液 消 耗 卡 尔 费 休 试 剂 的 体 积, 单 位 为 毫 升 (ml) 以 三 次 连 续 测 定 结 果 的 算 术 平 均 值 为 测 定 结 果, 结 果 保 留 至 小 数 点 后 三 位, 三 次 测 定 的 相 对 平 均 偏 差 应 不 大 于 1 % 4.7.3.2 试 样 测 定 称 取 试 样 约 100 mg( 精 确 至 0.01 mg), 以 无 水 甲 醇 为 溶 剂, 用 水 分 测 定 仪 测 定 或 称 取 试 样 约 100 mg( 精 确 至 0.01 mg), 置 干 燥 的 具 塞 玻 瓶 中, 加 无 水 甲 醇 适 量, 在 不 断 振 摇 ( 或 搅 拌 ) 下 用 卡 尔 费 休 试 剂 (4.7.2.2) 滴 定 至 溶 液 由 浅 黄 色 变 为 红 棕 色 ( 或 用 电 化 学 方 法 指 示 终 点 ), 同 时 做 空 白 试 验 4.7.4 结 果 计 算 与 表 示 水 分 X4, 以 质 量 分 数 表 示, 数 值 以 % 计, 按 式 (5) 计 算 : 6

X ( A B ) F GB 2 2 4 100 (5) W2 式 中 : A 2 试 样 溶 液 消 耗 卡 尔 费 休 试 剂 的 体 积, 单 位 为 毫 升 (ml); B 2 空 白 溶 液 消 耗 卡 尔 费 休 试 剂 的 体 积, 单 位 为 毫 升 (ml); F 每 lml 卡 尔 费 休 试 剂 相 当 于 水 的 质 量, 单 位 为 毫 克 (mg); W 2 试 样 质 量, 单 位 为 毫 克 (mg) 以 两 次 平 行 测 定 结 果 的 算 术 平 均 值 为 测 定 结 果, 结 果 保 留 至 小 数 点 后 一 位, 两 次 平 行 测 定 的 绝 对 值 之 差 应 不 大 于 0.3 % 4.8 铬 按 照 GB/T 13088 原 子 吸 收 光 谱 法 ( 火 焰 法 ) 测 定 4.9 重 金 属 4.9.1 试 剂 与 溶 液 4.9.1.1 硫 酸 注 意 : 硫 酸 是 强 腐 蚀 液, 操 作 者 需 戴 防 护 眼 镜 手 套, 以 防 灼 伤 4.9.1.2 硝 酸 4.9.1.3 盐 酸 4.9.1.4 铅 标 准 溶 液 :1000 μg/ml 4.9.1.5 氢 氧 化 钠 溶 液 :40 g/l 4.9.1.6 氨 水 溶 液 (10%): 按 GB/T 603 制 备 4.9.1.7 盐 酸 溶 液 Ⅰ: 取 盐 酸 63 ml, 水 加 至 100 ml, 摇 匀 4.9.1.8 盐 酸 溶 液 Ⅱ: 取 盐 酸 18 ml, 水 加 至 100 ml, 摇 匀 4.9.1.9 硫 代 乙 酰 胺 溶 液 : 取 硫 代 乙 酰 胺 4g, 加 水 使 溶 解 成 100 ml, 置 冰 箱 中 冷 藏 保 存 临 用 前 取 1.0mL 及 混 合 液 [ 由 氢 氧 化 钠 溶 液 (4.9.1.5)15 ml 水 5.0 ml 及 丙 三 醇 20 ml 组 成 ]5.0 ml, 置 水 浴 上 加 热 20 s, 混 匀, 冷 却, 立 即 使 用 4.9.1.10 醋 酸 盐 缓 冲 液 (ph3.5): 取 醋 酸 铵 25 g, 加 水 25 ml 溶 解, 加 盐 酸 溶 液 Ⅰ(4.9.1.7)38 ml, 用 盐 酸 溶 液 Ⅱ(4.9.1.8) 或 氨 水 溶 液 (4.9.1.6) 准 确 调 节 ph 值 至 3.5( 电 位 计 指 示 ), 用 水 稀 释 至 100 ml, 摇 匀 4.9.1.11 酚 酞 指 示 液 : 按 GB/T 603 制 备 4.9.1.12 铅 标 准 工 作 液 配 制 : 吸 取 铅 标 准 溶 液 (4.9.1.4)2.00 ml, 置 200mL 量 瓶 中, 用 水 稀 释 至 刻 度, 摇 匀 ( 每 毫 升 相 当 于 10μg 的 Pb) 4.9.2 分 析 步 骤 4.9.2.1 试 样 溶 液 制 备 称 取 试 样 1 g( 精 确 至 0.01 g), 置 瓷 坩 埚 中, 缓 缓 炽 灼 至 完 全 炭 化, 放 冷 加 硫 酸 0.5 ml~1 ml 使 湿 润, 低 温 加 热 至 硫 酸 蒸 气 除 尽 后, 在 550 炽 灼 使 完 全 灰 化, 放 冷 加 硝 酸 0.5 ml, 蒸 干 至 氧 化 氮 蒸 气 除 尽 后, 放 冷 加 盐 酸 2.0 ml, 置 水 浴 上 蒸 干 后 加 水 15 ml, 滴 加 氨 水 溶 液 (4.9.1.6) 至 对 酚 酞 指 示 液 (4.9.1.11) 显 微 红 色, 再 加 醋 酸 盐 缓 冲 液 (4.9.1.10)2.0 ml, 微 热 溶 解 后, 移 置 纳 氏 比 色 管, 加 水 稀 释 成 25 ml, 作 为 乙 管 4.9.2.2 标 准 比 色 溶 液 制 备 另 取 制 备 试 样 溶 液 的 试 剂, 置 瓷 坩 埚 中 蒸 干 后, 加 醋 酸 盐 缓 冲 液 (4.9.1.10)2.0 ml 与 水 15 ml, 微 热 溶 解 后, 移 置 纳 氏 比 色 管 中, 加 铅 标 准 工 作 液 (4.9.1.12)2.00 ml, 再 用 水 稀 释 成 25 ml, 作 为 甲 管 4.9.3 结 果 判 定 在 甲 乙 两 管 中 分 别 加 硫 代 乙 酰 胺 溶 液 (4.9.1.9) 各 2.0 ml, 摇 匀, 放 置 2 min, 同 置 白 纸 上, 自 7

GB 上 向 下 透 视, 观 察 比 较 甲 管 与 乙 管 的 颜 色, 如 乙 管 所 显 颜 色 未 深 于 甲 管, 则 判 定 为 符 合 规 定 4.10 总 砷 4.10.1 试 剂 与 溶 液 4.10.1.1 盐 酸 4.10.1.2 氧 化 镁 4.10.1.3 无 砷 锌 粒 : 以 能 通 过 1 号 筛 的 无 砷 锌 为 宜, 如 使 用 锌 粒 较 大 时, 用 量 应 酌 情 增 加, 反 应 时 间 延 长 至 1 h 4.10.1.4 砷 标 准 溶 液 :1000 μg/ml 4.10.1.5 硝 酸 镁 溶 液 :150 g/l 4.10.1.6 盐 酸 溶 液 : 取 盐 酸 18 ml, 加 水 至 100 ml, 摇 匀 4.10.1.7 碘 化 钾 溶 液 :165 g/l 本 液 应 临 用 新 配 4.10.1.8 酸 性 氯 化 亚 锡 溶 液 : 取 氯 化 亚 锡 20g, 加 盐 酸 使 溶 解 成 50 ml, 滤 过, 摇 匀 本 液 使 用 期 限 为 3 个 月 4.10.1.9 醋 酸 铅 溶 液 : 取 醋 酸 铅 10 g, 加 新 沸 过 的 冷 水 溶 解, 滴 加 醋 酸 使 溶 液 澄 清, 加 新 沸 过 的 冷 水 至 100 ml, 摇 匀 4.10.1.10 酚 酞 指 示 液 : 按 GB/T 603 制 备 4.10.1.11 砷 标 准 工 作 液 配 制 : 吸 取 砷 标 准 溶 液 (4.10.1.4)5.00 ml, 置 100 ml 量 瓶 中, 用 水 稀 释 至 刻 度, 摇 匀, 再 吸 取 2.00 ml, 置 100 ml 量 瓶 中, 用 水 稀 释 至 刻 度, 摇 匀 ( 每 毫 升 相 当 于 1 μg 的 As) 4.10.1.12 溴 化 汞 试 纸 : 按 GB/T 603 制 备, 置 棕 色 磨 口 瓶 中 保 存 4.10.1.13 醋 酸 铅 棉 花 : 取 脱 脂 棉, 浸 入 醋 酸 铅 溶 液 (4.10.1.9) 与 水 的 等 体 积 混 合 液 中, 湿 透 后, 沥 去 多 余 的 溶 液, 并 使 之 疏 松, 在 100 以 下 干 燥 后, 贮 于 磨 口 塞 玻 璃 瓶 中 备 用 4.10.2 分 析 步 骤 4.10.2.1 试 样 砷 斑 的 制 备 取 试 样 1.0 g( 精 确 至 0.01 g) 于 瓷 坩 埚 中, 加 硝 酸 镁 溶 液 (4.10.1.5)10 ml 和 氧 化 镁 1 g, 混 匀, 浸 泡 4 h, 于 低 温 或 水 浴 上 蒸 干, 用 小 火 缓 缓 炽 灼 至 完 全 炭 化, 放 冷 在 550 炽 灼 使 完 全 灰 化, 加 水 2 ml 湿 润 灰 分, 加 酚 酞 指 示 液 (4.10.1.10)1 滴, 如 显 红 色, 滴 加 盐 酸 溶 液 (4.10.1.6) 至 红 色 褪 去, 移 入 锥 形 瓶 中 用 水 21 ml 分 次 洗 涤 瓷 坩 埚, 洗 液 并 入 锥 形 瓶 中, 再 加 盐 酸 5 ml 碘 化 钾 溶 液 (4.10.1.7) 5 ml 和 酸 性 氯 化 亚 锡 溶 液 (4.10.1.8)5 滴 在 室 温 放 置 10 min 后, 加 无 砷 锌 粒 2 g, 立 即 将 顶 端 平 面 放 有 溴 化 汞 试 纸 (4.10.1.12) 和 装 有 醋 酸 铅 棉 花 (4.10.1.13) 的 导 气 管 密 塞 于 锥 形 瓶 上, 并 将 锥 形 瓶 置 于 25 ~40 水 浴 中, 反 应 45 min, 取 出 溴 化 汞 试 纸, 即 得 4.10.2.2 标 准 砷 斑 的 制 备 另 取 制 备 试 样 砷 斑 的 试 剂, 置 瓷 坩 埚 中 与 试 样 同 法 处 理 后, 移 入 锥 形 瓶 中 加 盐 酸 5 ml 与 水 21 ml, 再 吸 取 砷 标 准 工 作 液 (4.10.1.11)2.00 ml, 照 试 样 砷 斑 制 备 (4.10.2.1) 项 下 自 碘 化 钾 溶 液 起 同 法 操 作 4.10.3 结 果 判 定 取 出 溴 化 汞 试 纸, 肉 眼 比 较 砷 斑 颜 色, 如 试 样 砷 斑 颜 色 未 深 于 标 准 砷 斑 颜 色, 则 判 定 为 符 合 规 定 5 检 验 规 则 5.1 采 样 方 法 按 GB/T 14699.1 进 行 5.2 组 批 以 相 同 材 料, 相 同 生 产 工 艺, 连 续 生 产 或 同 一 班 次 生 产 的 均 匀 一 致 的 产 品 为 一 个 生 产 批 次 5.3 出 厂 检 验 8

GB 第 3 章 所 列 项 目 中, 外 观 与 性 状 亚 硫 酸 氢 钠 甲 萘 醌 含 量 磺 酸 甲 萘 醌 试 验 水 分 和 铬 为 出 厂 检 验 项 目 5.4 型 式 检 验 型 式 检 验 项 目 为 第 3 章 的 全 部 要 求 产 品 正 常 生 产 时, 每 半 年 至 少 进 行 一 次 型 式 检 验, 但 有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时, 亦 进 行 型 式 检 验 : a) 产 品 定 型 时 ; b) 生 产 工 艺 或 原 料 来 源 有 较 大 改 变, 可 能 影 响 产 品 质 量 时 ; c) 停 产 三 个 月 以 上, 重 新 恢 复 生 产 时 ; d) 出 厂 检 验 结 果 与 上 次 型 式 检 验 结 果 有 较 大 差 异 时 5.5 判 定 规 则 : 检 验 结 果 有 一 项 指 标 不 符 合 本 标 准 要 求 时, 应 重 新 自 两 倍 量 的 包 装 单 元 中 采 样 进 行 复 验, 复 验 结 果 仍 有 一 项 指 标 不 符 合 本 标 准 要 求 时, 则 整 批 产 品 判 为 不 合 格 品 6 标 签 包 装 运 输 和 贮 存 6.1 标 签 应 符 合 GB 10648 的 规 定, 并 标 注 安 全 使 用 警 示, 提 示 使 用 时 应 做 好 防 护, 避 免 与 皮 肤 直 接 接 触, 避 免 皮 肤 灼 伤 6.2 包 装 采 用 密 闭 避 光 包 装, 包 装 材 料 应 无 毒 无 害, 并 符 合 相 应 的 标 准 要 求 6.3 运 输 本 品 在 运 输 过 程 中 应 避 光 防 潮 防 高 温 防 止 包 装 破 损, 不 得 与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混 运 6.4 贮 存 本 品 应 贮 存 在 25 以 下 的 通 风 干 燥 避 光 处, 禁 止 与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混 储 7 保 质 期 在 规 定 的 运 输 贮 存 条 件 下, 原 包 装 产 品 保 质 期 为 12 个 月 9

GB 附 录 A ( 资 料 性 附 录 ) 甲 萘 醌 标 准 色 谱 图 甲 萘 醌 标 准 溶 液 色 谱 图 见 图 A.1 0.060 0.050 0.040 AU 0.030 0.020 0.010 0.000 0.00 2.00 4.00 6.00 8.00 10.00 12.00 14.00 分 钟 图 A.1 甲 萘 醌 标 准 溶 液 (4μg/mL) 高 效 液 相 色 谱 图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