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 东 省 商 务 厅 2013 年 部 门 预 算 一 山 东 省 商 务 厅 主 要 职 能 ( 一 ) 起 草 商 务 领 域 的 地 方 性 法 规 规 章 草 案, 拟 订 全 省 商 务 发 展 规 划 政 策 并 组 织 实 施 ; 研 究 经 济 全 球 化 区 域 经 济 合 作 现 代 流 通 方 式 的 发 展 趋 势 和 流 通 体 制 改 革 并 提 出 建 议 ( 二 ) 负 责 推 进 流 通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流 通 企 业 改 革 和 社 区 商 业 发 展 ; 负 责 商 贸 服 务 业 管 理 工 作, 提 出 促 进 商 贸 中 小 企 业 发 展 的 政 策 建 议 ; 制 定 再 生 资 源 回 收 行 业 发 展 规 划 政 策 并 组 织 实 施 ; 推 动 流 通 标 准 化 和 连 锁 经 营 商 业 特 许 经 营 物 流 配 送 电 子 商 务 等 现 代 流 通 方 式 的 发 展 ( 三 ) 研 究 提 出 引 导 国 内 外 资 金 投 向 市 场 体 系 建 设 的 政 策 建 议, 促 进 城 乡 市 场 发 展 ; 指 导 大 宗 产 品 批 发 市 场 规 划 和 城 市 商 业 网 点 规 划 商 业 体 系 建 设 工 作 ; 推 进 农 村 市 场 体 系 建 设, 组 织 实 施 农 村 现 代 流 通 网 络 工 程 ( 四 ) 承 担 牵 头 协 调 整 顿 和 规 范 市 场 经 济 秩 序 工 作 的 责 任 拟 订 规 范 市 场 运 行 流 通 秩 序 的 政 策 ; 推 动 商 务 领 域 信 用 建 设, 指 导 商 业 信 用 销 售 ; 按 规 定 对 拍 卖 典 当 租 赁 汽 车 流 通 旧 货 流 通 报 废 汽 车 回 收 ( 含 拆 解 ) 等 特 殊 流 通 行 业 进 行 监 督 管 理 ; 会 同 有 关 部 门 拟 订 生 猪 定 点 屠 宰 场 ( 厂 ) 的 设 置 规 划, 负 责 生 猪 屠 宰 活 动 的 监 督 管 理 1
( 五 ) 负 责 建 立 健 全 生 活 必 需 品 市 场 供 应 应 急 管 理 机 制 ; 监 测 分 析 市 场 运 行 商 品 供 求 状 况, 调 查 分 析 商 品 价 格 信 息, 进 行 预 测 预 警 和 信 息 引 导 ; 按 规 定 负 责 重 要 消 费 品 储 备 管 理 市 场 调 控 和 重 要 生 产 资 料 流 通 管 理 工 作 ( 六 ) 拟 订 促 进 外 贸 发 展 方 式 转 变 的 政 策 并 组 织 实 施 ; 按 规 定 负 责 审 核 和 监 督 管 理 重 要 工 业 品 原 材 料 和 重 要 农 产 品 ( 粮 食 棉 花 除 外 ) 进 出 口 计 划 及 配 额 ; 指 导 贸 易 促 进 活 动 和 外 贸 促 进 体 系 建 设 ( 七 ) 拟 订 机 电 产 品 进 出 口 发 展 规 划 政 策 并 组 织 实 施 ; 依 据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调 整 机 电 产 品 进 出 口 结 构 ; 负 责 机 电 产 品 进 出 口 申 报 审 核 和 管 理 工 作, 指 导 协 调 大 型 成 套 设 备 出 口, 组 织 企 业 开 拓 机 电 产 品 国 际 市 场 ; 监 督 协 调 全 省 机 电 产 品 国 际 招 标 投 标 工 作 ( 八 ) 拟 订 技 术 贸 易 发 展 规 划 政 策 并 组 织 实 施 ; 组 织 实 施 科 技 兴 贸 战 略 相 关 工 作, 承 担 高 新 技 术 产 品 贸 易 促 进 工 作 ; 指 导 管 理 加 工 贸 易, 按 规 定 核 准 加 工 贸 易 业 务 ; 按 规 定 负 责 两 用 物 项 易 制 毒 化 学 品 进 出 口 管 理 及 出 口 管 制 和 最 终 用 户 管 理 工 作 ; 推 进 进 出 口 贸 易 标 准 化 工 作 ( 九 ) 牵 头 拟 订 服 务 贸 易 发 展 规 划 并 开 展 相 关 工 作 ; 会 同 2
有 关 部 门 制 定 促 进 服 务 出 口 和 服 务 外 包 发 展 的 规 划 政 策 并 组 织 实 施 ; 推 动 服 务 外 包 平 台 建 设 ( 十 ) 会 同 有 关 部 门 拟 订 我 国 加 入 世 界 贸 易 组 织 后 地 方 综 合 应 对 方 案 并 组 织 实 施 ; 承 担 世 界 贸 易 组 织 相 关 规 则 协 议 的 咨 询 服 务 工 作 ; 组 织 协 调 涉 及 我 省 的 反 倾 销 反 补 贴 和 保 障 措 施 及 其 他 相 关 工 作 ; 指 导 协 调 企 业 对 进 口 产 品 发 起 的 反 倾 销 反 补 贴 和 保 障 措 施 调 查 ; 建 立 省 内 进 出 口 公 平 贸 易 预 警 机 制 ; 协 助 商 务 部 组 织 开 展 对 外 贸 易 壁 垒 调 查 和 产 业 损 害 调 查 ; 指 导 协 调 产 业 安 全 应 对 工 作 ; 按 规 定 承 担 对 经 营 者 集 中 行 为 进 行 反 垄 断 调 查 的 相 关 工 作 ( 十 一 ) 指 导 管 理 全 省 外 商 投 资 工 作 ; 拟 订 全 省 吸 引 外 商 投 资 发 展 规 划 和 政 策 ; 按 权 限 核 准 和 审 核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的 设 立 及 变 更 事 项 ; 依 法 监 督 检 查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执 行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合 同 章 程 的 情 况 并 协 调 解 决 有 关 问 题 ; 组 织 指 导 外 商 投 资 促 进 工 作 ( 十 二 ) 拟 订 全 省 走 出 去 发 展 规 划 政 策 并 组 织 实 施 ; 研 究 拟 订 境 外 投 资 的 管 理 办 法 和 具 体 政 策 ; 依 法 核 准 审 核 上 报 省 内 企 业 对 外 投 资 开 办 企 业 ( 金 融 企 业 除 外 ); 承 担 省 实 施 走 出 去 战 略 协 调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的 具 体 工 作 3
( 十 三 ) 负 责 对 外 经 济 合 作 和 对 外 援 助 工 作 ; 管 理 监 督 对 外 承 包 工 程 对 外 劳 务 合 作 等 对 外 经 济 合 作 业 务 ; 核 准 对 外 承 包 工 程 经 营 资 格 ; 审 核 对 外 劳 务 合 作 经 营 资 格 ; 按 规 定 负 责 外 派 劳 务 和 境 外 就 业 人 员 的 权 益 保 护 工 作 ; 审 核 管 理 我 省 承 办 的 国 家 对 外 援 助 项 目 ; 管 理 多 双 边 及 国 外 民 间 组 织 对 我 省 提 供 的 无 偿 援 助 和 赠 款 项 目 ( 不 含 财 政 合 作 项 下 外 国 政 府 及 国 际 金 融 组 织 对 我 省 赠 款 ) ( 十 四 ) 会 同 有 关 部 门 研 究 拟 订 全 省 经 济 开 发 区 保 税 港 区 保 税 区 出 口 加 工 区 保 税 物 流 中 心 等 发 展 规 划 政 策 ; 负 责 国 家 级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设 立 的 审 核 上 报 工 作 ; 负 责 省 级 经 济 开 发 区 的 综 合 协 调 和 产 业 发 展 规 划 的 组 织 实 施 ; 负 责 经 济 开 发 区 的 综 合 评 价 统 计 考 核 工 作 ( 十 五 ) 负 责 发 展 我 省 与 有 关 国 际 经 济 组 织 国 外 地 方 政 府 友 好 省 ( 州 县 ) 友 好 城 市 间 的 经 贸 关 系, 建 立 联 系 机 制 并 组 织 开 展 相 关 工 作 ; 指 导 与 未 建 交 国 家 的 经 贸 活 动 ; 推 进 与 香 港 澳 门 特 别 行 政 区 和 台 湾 地 区 的 经 贸 合 作, 组 织 实 施 我 省 对 台 直 接 通 商 工 作 ( 十 六 ) 审 批 管 理 外 国 及 香 港 澳 门 特 别 行 政 区 和 台 湾 地 区 非 企 业 经 济 组 织 驻 我 省 代 表 机 构 ; 承 担 境 内 外 重 大 商 务 活 4
动 的 组 织 协 调 工 作 ; 办 理 外 国 商 务 人 员 来 访 邀 请, 负 责 审 批 商 务 系 统 处 级 及 其 以 下 人 员 因 公 出 国 ( 境 ) 任 务 ( 十 七 ) 承 办 省 委 省 政 府 交 办 的 其 他 事 项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省 商 务 厅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包 括 厅 机 关 及 所 属 事 业 单 位 共 12 个 序 号 单 位 名 称 1 山 东 省 商 务 厅 机 关 2 山 东 省 商 务 厅 机 关 服 务 中 心 3 山 东 外 贸 职 业 学 院 4 山 东 省 商 务 技 工 学 校 5 山 东 省 国 际 贸 易 研 究 所 6 山 东 省 国 际 投 资 促 进 中 心 7 山 东 省 对 外 经 济 贸 易 科 学 技 术 研 究 所 8 山 东 省 商 务 厅 业 务 联 络 办 公 室 9 鲁 新 经 贸 理 事 会 秘 书 处 10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驻 哈 尔 滨 办 事 处 11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驻 新 疆 办 事 处 12 山 东 省 商 务 信 息 中 心 5
三 2013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2013 年 省 商 务 厅 部 门 收 支 预 算 表 单 位 : 万 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3 年 预 算 项 目 2013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 补 助 ) 12440.10 一 般 公 共 服 务 6,104.38 二 财 政 专 户 管 理 资 金 4325.00 商 贸 事 务 6,104.38 三 批 准 留 用 的 教 育 及 医 疗 收 费 国 际 经 济 合 作 50.00 四 事 业 收 入 ( 不 含 教 育 及 医 疗 收 费 ) 事 业 运 行 ( 商 贸 ) 267.80 五 事 业 单 位 经 营 收 入 39.00 招 商 引 资 1,640.50 六 其 他 收 入 110.00 机 关 服 务 ( 商 贸 ) 272.00 行 政 运 行 ( 商 贸 ) 2,764.08 一 般 行 政 管 理 事 务 ( 商 贸 ) 223.00 其 他 商 贸 事 务 支 出 847.00 外 资 管 理 40.00 教 育 9,503.00 职 业 教 育 9,503.00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7,839.00 技 校 教 育 1,664.00 科 学 技 术 249.00 社 会 科 学 249.00 社 会 科 学 研 究 机 构 229.00 其 他 社 会 科 学 支 出 20.00 社 会 保 障 和 就 业 1,148.20 行 政 事 业 单 位 离 退 休 1,148.20 归 口 管 理 的 行 政 单 位 离 退 休 890.30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16914.10 事 业 单 位 离 退 休 257.90 上 级 补 助 收 入 医 疗 卫 生 287.20 附 属 单 位 上 缴 收 入 医 疗 保 障 287.20 用 事 业 基 金 弥 补 收 支 差 额 行 政 单 位 医 疗 250.20 上 年 结 转 377.68 事 业 单 位 医 疗 37.00 收 入 总 计 17291.78 支 出 总 计 17291.78 6
表 2. 2013 年 省 商 务 厅 部 门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预 算 表 单 位 : 万 元 科 目 编 码 类 款 项 功 能 科 目 名 称 2013 年 预 算 数 合 计 12,440.10 201 一 般 公 共 服 务 5,726.70 13 商 贸 事 务 5,726.70 201 13 01 行 政 运 行 ( 商 贸 ) 2,754.90 201 13 02 一 般 行 政 管 理 事 务 ( 商 贸 ) 223.00 201 13 03 机 关 服 务 ( 商 贸 ) 272.00 201 13 05 国 际 经 济 合 作 50.00 201 13 06 外 资 管 理 40.00 201 13 08 招 商 引 资 1,272.00 201 13 50 事 业 运 行 ( 商 贸 ) 267.80 201 13 99 其 他 商 贸 事 务 支 出 847.00 205 教 育 5,068.00 03 职 业 教 育 5,068.00 205 03 03 技 校 教 育 1,609.00 205 03 05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3,459.00 206 科 学 技 术 210.00 06 社 会 科 学 210.00 206 06 01 社 会 科 学 研 究 机 构 190.00 206 06 99 其 他 社 会 科 学 支 出 20.00 208 社 会 保 障 和 就 业 1,148.20 05 行 政 事 业 单 位 离 退 休 1,148.20 208 05 01 归 口 管 理 的 行 政 单 位 离 退 休 890.30 208 05 02 事 业 单 位 离 退 休 257.90 210 医 疗 卫 生 287.20 05 医 疗 保 障 287.20 210 05 01 行 政 单 位 医 疗 250.20 210 05 02 事 业 单 位 医 疗 37.00 7
表 3. 2013 年 公 共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三 公 经 费 支 出 预 算 表 部 门 : 省 商 务 厅 单 位 : 万 元 总 计 因 公 出 国 ( 境 ) 经 费 小 计 公 务 用 车 购 置 和 运 行 维 护 费 公 务 用 车 购 置 公 务 用 车 运 行 经 费 维 护 费 公 务 接 待 费 992 485 212 212 295 四 2013 年 部 门 预 算 情 况 说 明 ( 一 ) 预 算 编 制 的 基 本 原 则 和 方 法 1. 合 法 合 规 各 项 收 支 严 格 执 行 财 务 规 章 制 度, 人 员 经 费 严 格 按 照 国 家 工 资 和 社 会 保 障 的 有 关 政 策 规 定 及 开 支 标 准 执 行, 日 常 公 用 经 费 严 格 按 照 规 定 的 支 出 标 准 测 算, 专 项 经 费 严 格 按 照 核 定 的 项 目 执 行 2. 保 障 重 点 按 照 先 基 本 支 出 后 专 项 支 出 的 顺 序 安 排 预 算, 重 点 保 证 人 员 基 本 工 资 国 家 规 定 的 各 种 补 贴 津 贴 离 退 休 人 员 的 离 退 休 费 机 构 正 常 运 行 所 必 须 的 公 用 经 费 支 出 3. 积 极 稳 妥 统 筹 预 算 财 力, 精 打 细 算, 量 入 为 出, 量 财 办 事, 综 合 平 衡 各 项 资 金 支 出 按 照 中 央 八 项 规 定 及 我 省 实 施 办 法 的 要 求, 从 严 控 制 公 用 经 费 支 出 4. 科 学 安 排 按 照 部 门 预 算 编 制 与 国 库 集 中 支 付 政 府 采 购 项 目 资 金 管 理 工 作 等 互 为 配 套 互 相 促 进 的 要 求, 合 理 安 排 各 项 支 出, 基 本 支 出 预 算 按 照 标 准 定 额 编 制, 专 项 支 出 预 算 经 论 证 和 严 格 审 核, 按 照 轻 重 缓 急 统 筹 安 排 8
( 二 ) 收 支 预 算 总 体 情 况 2013 年 收 入 预 算 为 17291.78 万 元, 其 中 : 财 政 拨 款 12440.1 万 元, 财 政 专 户 管 理 资 金 4325 万 元, 事 业 单 位 经 营 收 入 39 万 元, 其 他 收 入 110 万 元, 上 年 结 转 377.68 万 元 2013 年 支 出 预 算 为 17291.78 万 元, 其 中 : 一 般 公 共 服 务 支 出 6104.38 万 元, 教 育 支 出 9503 万 元, 科 学 技 术 支 出 249 万 元, 社 会 保 障 和 就 业 支 出 1148.2 万 元, 医 疗 卫 生 支 出 287.2 万 元 ( 三 )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预 算 情 况 2013 年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预 算 为 12440.1 万 元,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1. 一 般 公 共 服 务 支 出 5726.7 万 元, 主 要 用 于 机 关 及 所 属 预 算 单 位 在 职 人 员 工 资 日 常 运 转 以 及 完 成 商 务 部 门 工 作 任 务 和 事 业 发 展 而 安 排 的 支 出 2. 教 育 支 出 5068 万 元, 主 要 用 于 厅 属 院 校 开 展 职 业 技 工 教 育 等 方 面 的 支 出 3. 科 学 技 术 支 出 210 万 元, 主 要 用 于 厅 属 科 研 机 构 开 展 社 会 科 学 研 究 等 方 面 的 支 出 4. 社 会 保 障 和 就 业 支 出 1148.2 万 元, 主 要 用 于 机 关 及 所 属 预 算 单 位 离 退 休 人 员 的 支 出 5. 医 疗 卫 生 支 出 287.2 万 元, 主 要 用 于 缴 纳 医 疗 保 险 费 ( 四 ) 公 共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安 排 的 三 公 经 费 预 算 说 明 2013 年, 通 过 公 共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安 排 的 因 公 出 国 ( 境 ) 经 费 公 务 用 车 运 行 维 护 费 公 务 接 待 费 等 三 公 经 费 预 算 共 992 万 元 其 中, 因 公 出 国 ( 境 ) 经 费 485 万 元, 主 要 用 于 开 拓 国 9
际 市 场 举 办 境 外 招 商 投 资 促 进 活 动 处 置 境 外 经 贸 纠 纷 和 突 发 事 件 等 公 务 出 国 ( 境 ) 的 相 关 支 出 ; 公 务 用 车 运 行 维 护 费 212 万 元, 主 要 用 于 公 务 用 车 燃 料 费 维 修 费 过 路 过 桥 费 保 险 费 及 车 辆 使 用 税 等 支 出 ; 公 务 接 待 费 295 万 元, 主 要 用 于 境 外 境 内 商 务 活 动 等 支 出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