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 何 改 善 遗 体 器 官 捐 赠 情 况 香 港 集 思 会 香 港 遗 体 器 官 捐 赠 初 探 研 究 团 队 黎 黄 霭 玲 唐 希 文 余 婉 华
出 席 发 言 嘉 宾 汪 国 成 教 授 香 港 集 思 会 香 港 遗 体 器 官 捐 赠 初 探 研 究 督 导 香 港 集 思 会 顾 问 前 香 港 人 体 器 官 移 植 委 员 会 副 主 席 陈 诗 正 教 授 前 香 港 移 植 学 会 会 长 香 港 大 学 外 科 学 系 兼 肝 脏 移 植 外 科 主 任 周 嘉 欢 医 生 前 香 港 移 植 学 会 会 长 肾 科 专 科 医 生 古 慧 敏 女 士 玛 丽 医 院 高 级 护 理 主 任
研 究 背 景 劳 美 兰 事 件 器 官 捐 赠 需 求 人 口 老 化 问 题 成 功 捐 赠 器 官 的 难 度 政 府 将 进 行 相 关 研 究
研 究 范 畴 及 方 法 现 行 制 度 的 成 效 及 挑 战 ( 桌 面 研 究 深 入 访 谈 ) 外 国 的 相 关 经 验 及 策 略 ( 桌 面 研 究 ) 市 民 对 器 官 捐 赠 的 态 度 ( 问 卷 调 查 ) 适 用 于 香 港 的 政 策 建 议
主 要 研 究 结 果
现 行 制 度 及 成 效 器 官 移 植 供 求 失 衡 逾 2,400 人 正 等 候 器 官 移 植, 每 年 仅 得 约 50 宗 捐 赠 成 功 个 案 由 遗 体 捐 出 的 肾 脏 肝 脏 心 脏 数 目 近 年 持 续 下 跌 人 体 器 官 / 组 织 成 功 捐 赠 宗 数 2012 2013 2014 2015( 截 至 6 月 ) 肾 脏 遗 体 捐 赠 84 70 63 39 活 体 捐 赠 15 12 16 6 肝 脏 等 候 人 数 ( 截 至 2015 年 6 月 ) 1894 遗 体 捐 赠 45 38 36 19 94 活 体 捐 赠 33 34 27 10 心 脏 17 11 9 9 29 肺 部 双 肺 3 2 4 8 单 肺 0 2 0 0 眼 角 膜 12 259 248 337 122 374 ( 片 数 ) 皮 肤 6 4 9 2 不 稳 定 长 骨 3 3 1 3 不 稳 定
现 行 制 度 及 成 效 各 国 / 地 区 遗 体 器 官 捐 赠 率 (pmp) 遗 体 捐 赠 比 率 偏 低 香 港 遗 体 器 官 捐 赠 率 (pmp) 8 7.5 7.2 7 6.7 6 5.3 5 4.7 4.7 4.2 4.3 4 3 2 1 6.1 5.4 香 港 南 韓 紐 西 蘭 德 國 加 拿 大 澳 洲 英 國 芬 蘭 意 大 利 奧 地 利 比 利 時 美 國 克 羅 地 亞 西 班 牙 5.4 9 10.2 10.7 15.7 16.1 20.4 22.1 23.1 25.5 26.8 27 35 36 0 5 10 15 20 25 30 35 40 0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 数 字 为 每 百 万 名 市 民 死 后 成 功 捐 赠 器 官 人 数 (Donors per million population, pmp) 数 据 源 : 国 际 器 官 捐 赠 与 移 植 登 记 组 织 (IRODaT)
现行制度及成效 中央器官捐赠登记名册新增人数 登记人数不多 增长缓慢 登记系统不便 设计落后 年份 2008至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截至11月底 累积人数 新增人数 45,150 23,896 22,610 27,518 24,036 19,868 ~24,000 约183,000
现 行 制 度 及 成 效 每 年 约 有 80 至 120 名 病 人 脑 干 死 亡, 适 合 捐 出 器 官, 但 当 中 四 至 五 成 家 属 拒 绝 全 港 有 七 名 器 官 移 植 联 络 主 任 (OTC), 全 部 由 护 士 担 任, 明 年 将 增 加 至 九 名, 但 未 有 任 何 人 专 职 管 理 及 统 一 评 核 深 切 治 疗 部 的 床 位 有 限, 捐 赠 器 官 的 病 人 大 多 来 自 普 通 病 房, 临 终 前 未 必 受 到 相 关 照 顾, 以 致 流 失 部 分 有 用 的 器 官
选 择 加 入 (Opt-in) vs 选 择 退 出 (Opt-out) 选 择 退 出 制 普 遍 可 提 升 器 官 捐 赠 率, 但 需 要 其 他 机 制 及 社 会 条 件 配 合 : 有 效 的 器 官 捐 赠 流 程 充 足 的 医 护 人 员 及 医 疗 设 施 成 熟 的 器 官 捐 赠 文 化 采 用 选 择 加 入 制 (Opt-in) 采 用 选 择 退 出 制 (Opt-out) 美 国 27 西 班 牙 36 英 国 20.4 克 罗 地 亚 35 澳 洲 16.1 葡 萄 牙 27.7 加 拿 大 15.7 比 利 时 26.8 巴 西 14.2 法 国 25.5 (2013 年 ) 德 国 10.7 奥 地 利 25.5 韩 国 9 意 大 利 23.1 香 港 5.4 芬 兰 22.1 台 湾 5.8 (2011 年 ) 瑞 典 17.1 日 本 0.7 (2013 年 ) 新 加 坡 * 5.1(2010 年 ) # 数 字 为 每 百 万 名 市 民 死 后 成 功 捐 赠 器 官 人 数 (Donors per million population, pmp) 数 据 源 : 国 际 器 官 捐 赠 与 移 植 登 记 组 织 (IRODaT)
外 国 器 官 捐 赠 成 功 的 关 键 第 一 : 设 立 专 责 的 器 官 捐 赠 机 构 (OPO), 统 筹 及 协 调 相 关 事 宜, 订 下 长 远 目 标 计 划 及 策 略 第 二 : 投 放 资 源 培 训 医 护 人 员, 掌 握 器 官 捐 赠 的 专 业 知 识, 尽 早 发 掘 潜 在 捐 赠 者 第 三 : 引 入 质 量 保 证 计, 检 讨 医 院 在 判 定 脑 干 死 亡 通 报 相 关 人 员 的 过 程 中, 会 否 遗 漏 了 可 用 的 器 官
外 国 器 官 捐 赠 成 功 的 关 键 第 四 : 向 医 院 提 供 财 政 资 助, 应 付 因 器 官 捐 赠 及 移 植 而 涉 及 的 额 外 开 支, 增 加 所 需 医 疗 设 备 及 人 手 第 五 : 加 强 生 命 教 育, 让 市 民 清 楚 了 解 器 官 捐 赠 的 意 义 机 制 及 过 程, 并 在 生 前 与 家 人 交 代 捐 赠 的 决 定
问 卷 调 查 日 期 :2015 年 10 月 对 象 :1,500 名 15 岁 及 以 上 的 香 港 市 民 抽 样 方 式 : 随 机 电 话 访 问
器 官 捐 赠 的 信 息 超 过 九 成 认 识 遗 体 器 官 捐 赠 30-59 岁 的 群 体 认 知 度 最 高 15 至 19 岁 的 年 青 人 的 认 知 度 最 低 你 有 否 听 过 遗 体 器 官 捐 赠? 年 龄 组 别 N=1500 有 没 有 15 19 73.7% 26.3% 20 29 85.9% 14.1% 30 39 97.5% 2.5% 40 49 97.5% 2.5% 50 59 96.6% 3.4% 60 + 90.3% 9.7% 合 计 91.1% 8.9%
器 官 捐 赠 的 信 息 主 要 透 过 电 视 (81%) 报 章 (38%) 及 政 府 宣 传 活 动 (29%) 得 知 遗 体 器 官 捐 赠 的 讯 息 在 15-19 岁 及 20-29 岁 的 年 轻 受 访 者 中, 均 有 超 过 三 成 半 从 网 络 得 悉 此 概 念 对 15-19 岁 的 群 体 来 说, 学 校 (31%) 也 是 重 要 的 信 息 来 源
捐 赠 制 度 的 信 息 约 有 一 半 受 访 者 认 为 有 关 宣 传 及 信 息 不 足, 觉 得 足 够 的 仅 得 一 成 60 岁 以 上 的 长 者 觉 得 宣 传 及 信 息 不 足 的 比 例 最 高 你 认 为 目 前 政 府 有 关 遗 体 器 官 捐 赠 的 宣 传 足 够 吗? 年 龄 组 别 足 够 / 不 足 够 / 一 般 N=1440 非 常 足 够 非 常 不 足 够 15 19 6.0% 59.0% 34.9% 20 29 6.6% 39.6% 53.8% 30 39 19.2% 38.0% 42.7% 40 49 16.0% 35.9% 48.0% 50 59 8.9% 38.9% 52.1% 60 + 5.5% 31.7% 62.8% 合 计 10.7% 39.7% 49.7%
捐 赠 器 官 的 意 义 逾 八 成 认 为 此 举 有 意 义 82% 受 访 的 60 岁 以 上 长 者 认 同 捐 赠 器 官 有 意 义 最 年 轻 的 群 体 (15-19 岁 ) 认 为 有 意 义 的 比 例 较 低 你 认 为 遗 体 器 官 捐 赠 有 意 义 吗? 年 龄 组 别 有 意 义 / 没 意 义 / 一 般 N=1465 极 有 意 义 完 全 没 意 义 15 19 55.4% 39.3% 5.4% 20 29 77.8% 21.2% 1.0% 30 39 88.2% 10.5% 1.3% 40 49 91.5% 7.7% 0.7% 50 59 90.8% 8.0% 1.1% 60 + 82.1% 15.1% 2.8% 合 计 82.5% 15.7% 1.8%
捐 赠 器 官 的 意 愿 约 43% 受 访 者 表 示 愿 意 参 加 捐 赠 计 划,18% 表 示 不 愿 意 未 决 定 的 受 访 者 高 达 近 四 成 年 青 人 倾 向 未 决 定, 长 者 较 多 不 愿 意 你 是 否 愿 意 参 加 捐 赠 计 划? 年 龄 组 别 N=1481 愿 意 不 愿 意 未 决 定 15 19 24.9% 10.7% 64.5% 20 29 44.0% 10.3% 45.7% 30 39 53.6% 9.4% 37.4% 40 49 44.1% 13.6% 42.3% 50 59 59.2% 14.5% 26.3% 60 + 27.0% 53.2% 19.7% 合 计 43.3% 18.3% 38.4%
不 愿 捐 赠 的 原 因 主 要 因 为 觉 得 死 后 要 保 留 全 尸 (32%) 害 怕 / 有 恐 惧 感 (30%) 另 外 亦 担 心 自 己 年 纪 大, 没 有 合 适 器 官 可 以 捐 赠 (25%) 觉 得 自 己 身 体 差, 没 有 合 适 器 官 可 以 捐 赠 (23%) 原 因 % 觉 得 死 后 要 保 留 全 尸 32.2% 害 怕 / 有 恐 惧 感 29.6% 自 己 年 纪 大, 没 有 合 适 器 官 可 以 捐 赠 24.7% 觉 得 自 己 身 体 差, 没 有 合 适 器 官 可 以 捐 赠 22.5% 不 吉 利 15.4% 怕 家 人 反 对 / 不 开 心 11.6% 怕 自 己 病 危 时, 医 护 人 员 不 会 尽 力 抢 救 7.5% 认 为 要 得 到 家 人 同 意, 但 很 难 与 他 们 讨 论 此 议 题 6.7% 其 他 9.7% N 267
捐 赠 器 官 的 行 动 只 有 162 名 已 登 记 成 为 器 官 捐 赠 者, 占 总 受 访 人 数 11% 表 示 愿 意 捐 赠 的 受 访 者 中,74% 未 有 登 记 参 与 计 划 价 值 与 意 愿 意 愿 与 行 动 之 间 存 在 落 差 你 有 否 签 署 器 官 捐 赠 证 / 登 记 成 为 器 官 捐 赠 者? 年 龄 组 别 N=629 有 没 有 15 19 9.8% 90.2% 20 29 15.3% 84.7% 30 39 39.5% 60.5% 40 49 37.1% 62.9% 50 59 23.2% 76.8% 60 + 16.1% 83.9% 合 计 25.8% 74.2%
从 认 知 认 同 到 行 动 总 受 访 人 数 1,500 (100%) 认 为 捐 赠 有 意 义 1,209 (80.6%) 已 登 记 参 与 计 划 162 (10.8%) 认 识 遗 体 器 官 捐 赠 1,365 (91.1%) 愿 意 参 与 捐 赠 计 划 642 (43%) # 括 号 内 数 字 为 占 总 受 访 人 数 (1,500 名 ) 的 比 例
登 记 制 度 的 认 知 在 尚 未 登 记 的 受 访 者 中, 接 近 八 成 人 不 知 道 可 在 哪 里 进 行 登 记 15-19 岁 及 60 岁 以 上 的 长 者, 分 别 有 92% 及 90% 表 示 不 清 楚 目 前 登 记 制 度 的 认 知 性 不 足, 必 须 加 改 善 你 是 否 知 道 在 哪 里 登 记 遗 体 器 官 捐 赠? 年 龄 组 别 N=1318 知 道 不 知 道 15 19 8.0% 92.0% 20 29 25.4% 74.6% 30 39 32.1% 67.9% 40 49 25.0% 75.0% 50 59 24.2% 75.8% 60 + 10.4% 89.6% 合 计 21.4% 78.6%
对 家 人 捐 赠 器 官 的 态 度 超 过 四 成 受 访 者 表 示 赞 成, 不 赞 成 的 只 有 13% 觉 得 没 所 谓 和 不 肯 定 / 不 知 道 的 分 别 占 24% 及 22% 30 至 59 岁 的 群 组 对 家 人 捐 出 器 官 的 支 持 度 较 高, 平 均 有 五 成
反 对 家 人 捐 赠 的 原 因 跟 个 人 反 对 原 因 相 似, 47% 觉 得 死 后 要 保 留 全 尸 其 次 为 不 吉 利 (34%) 和 害 怕 / 有 恐 惧 感 (18%) 仍 有 人 对 捐 赠 条 件 流 程 及 标 准 存 有 误 解, 当 局 须 解 释 清 楚 原 因 % 觉 得 死 后 要 保 留 全 尸 46.6% 不 吉 利 33.9% 害 怕 / 有 恐 惧 感 18.0% 怕 家 人 病 危 时, 医 护 人 员 不 会 尽 力 抢 救 15.3% 觉 得 家 人 身 体 现 况 不 适 合 捐 赠 器 官 14.3% 家 人 年 纪 大, 没 有 合 适 器 官 可 以 捐 赠 10.6% 担 心 家 人 认 知 不 足, 一 时 冲 动 才 登 记 器 官 捐 赠 9.0% 认 为 要 得 到 其 他 家 人 同 意, 一 齐 决 定 8.5% 其 他 9% N 189
家 人 的 捐 赠 意 愿 近 两 成 人 不 知 道 家 人 有 否 登 记 成 为 捐 赠 者 年 纪 较 大 群 组 表 示 不 知 道 的 比 例 较 高 香 港 人 觉 得 讨 论 身 后 事 不 吉 利, 未 必 会 跟 至 亲 商 讨 死 后 捐 赠 问 题 你 有 没 有 家 人 已 登 记 成 为 器 官 捐 赠 者? 年 龄 组 别 N=1500 有 没 有 不 知 道 15 19 5.8% 84.8% 9.4% 20 29 6.9% 81.3% 11.8% 30 39 16.4% 67.6% 16.0% 40 49 9.5% 62.8% 27.7% 50 59 15.2% 68.6% 16.3% 60 + 4.6% 68.8% 26.6% 合 计 9.9% 71.8% 18.3%
直 系 亲 属 决 定 权 目 前 直 系 亲 属 ( 即 父 母 配 偶 子 女 ) 有 权 反 对 死 者 生 前 的 捐 赠 决 定 38% 受 访 者 赞 成 保 留 家 属 的 最 终 决 定 权,36% 不 赞 成 年 纪 较 轻 的 受 访 者 倾 向 没 所 谓 你 赞 成 有 权 反 对 直 系 亲 属 的 器 官 捐 赠 决 定 吗? 年 龄 组 别 N=1393 赞 成 没 所 谓 不 赞 成 15 19 19.0% 54.6% 26.4% 20 29 32.5% 33.9% 33.6% 30 39 42.9% 24.3% 32.7% 40 49 43.6% 21.2% 35.1% 50 59 39.2% 17.5% 43.3% 60 + 45.9% 11.7% 42.3% 合 计 38.0% 26.1% 36.0%
对 选 择 退 出 制 的 意 见 43% 受 访 者 赞 成 选 择 退 出 制, 不 赞 成 的 为 34% 在 15-19 岁 的 受 访 者 当 中, 没 意 见 的 约 占 一 半 60 岁 以 上 的 受 访 者 倾 向 反 对, 不 赞 成 的 比 率 达 55% 你 是 否 赞 成 改 行 选 择 退 出 制? 年 龄 组 别 赞 成 / 非 常 赞 不 赞 成 / 一 般 N=1471 成 非 常 不 赞 成 15 19 26.9% 48.8% 24.4% 20 29 34.8% 28.3% 36.9% 30 39 54.9% 17.9% 27.2% 40 49 45.1% 23.4% 31.5% 50 59 55.6% 18.0% 26.4% 60 + 35.0% 10.3% 54.7% 合 计 42.8% 23.6% 33.6%
支 持 / 反 对 选 择 退 出 制 的 理 由 支 持 理 由 % 可 以 有 效 增 加 捐 赠 人 数 54.6% 可 以 帮 助 到 有 需 要 的 人 39.5% 有 权 改 变 决 定 就 没 有 问 题 19.7% 方 便 本 想 捐 赠 器 官, 但 又 怕 手 续 麻 烦 的 人 16.3% 令 问 题 简 单 化 13.3% 可 以 实 践 公 民 责 任 10.6% 能 认 真 想 清 楚 是 否 捐 赠 器 官 9.9% 其 他 0.2% N 595 反 对 理 由 % 不 应 该 假 设 市 民 愿 意 捐 赠 器 官 45.9% 感 觉 上 是 强 制 捐 赠 35.8% 对 不 理 解 制 度 的 人 不 公 平 18.5% 未 必 懂 得 处 理 退 出 手 续 12.4% 原 有 的 选 择 参 加 制 度 更 好 8.4% 怕 一 时 忘 记 申 请 退 出 7.4% 要 更 改 决 定 很 麻 烦 6.2% 其 他 3.9% N 467
有 独 立 能 力 决 定 捐 赠 自 己 器 官 的 年 龄 最 多 受 访 者 (31%) 表 示 18 岁 有 此 独 立 能 力 在 15-19 岁 的 受 访 群 体 中, 有 45% 回 答 18 岁 其 次 是 21 岁 及 30 岁 你 认 为 一 个 人 多 少 岁 时, 有 独 立 能 力 决 定 死 后 应 否 捐 出 自 己 的 器 官? 年 龄 组 别 N=1487 18 岁 21 岁 25 岁 30 岁 其 他 15 19 45.3% 17.1% 2.4% 4.7% 30.6% 20 29 35.8% 24.5% 6.3% 10.3% 23.2% 30 39 34.3% 16.1% 5.1% 14.0% 30.5% 40 49 35.2% 31.7% 6.7% 11.3% 15.1% 50 59 24.0% 40.7% 5.3% 8.7% 21.3% 60 + 10.8% 30.2% 7.8% 29.3% 22.0% 合 计 30.5% 27.4% 5.8% 13.1% 23.1%
研 究 建 议
建 议 一 : 增 加 参 与 计 划 有 效 渠 道 在 市 民 18 岁 领 取 成 人 身 分 证 申 请 永 久 性 居 民 身 分 证 时, 提 供 器 官 捐 赠 的 信 息 及 表 格 表 格 提 供 参 加 不 参 加 及 未 决 定 三 个 自 由 选 项, 必 须 递 交 选 择 加 入 制 之 加 强 版 估 算 政 策 可 吸 纳 的 新 增 登 记 人 数 2015 年 中 全 港 18 岁 香 港 居 民 数 目 = 78,800 假 设 当 中 25% 选 择 参 与 捐 赠 计 划 2014 年 签 发 香 港 永 久 性 居 民 身 分 证 目 数 =376,228 假 设 当 中 5% 选 择 参 与 捐 赠 计 划 每 年 合 共 新 增 捐 赠 者 数 目 = 19,700 名 新 增 捐 赠 者 =18,811 名 新 增 捐 赠 者 = 约 30,000 至 40,000 名
建 议 一 ( 续 ): 增 加 参 与 计 划 有 效 渠 道 增 加 派 发 宣 传 单 地 点, 扩 展 至 全 港 41 家 公 立 医 院 所 有 私 家 医 院, 甚 至 私 人 执 业 的 医 务 所 在 登 记 捐 血 申 请 / 换 领 驾 驶 执 照 护 照 等 证 件 申 请 表 上, 加 上 一 项 自 愿 登 记 为 器 官 捐 赠 者 的 选 项
建 议 二 : 改 善 现 有 登 记 系 统 若 卫 生 署 职 员 多 次 未 能 接 触 申 请 人 确 认 数 据, 可 发 送 电 邮 或 电 话 短 讯 加 以 提 醒, 以 免 错 失 愿 意 捐 赠 的 市 民 更 新 登 记 名 册 的 计 算 机 系 统, 容 许 已 登 记 的 市 民 随 时 登 入 个 人 户 口, 修 改 内 容 ( 如 捐 出 哪 些 器 官 / 组 织 ) 户 口 应 与 个 人 的 医 疗 病 历 系 统 互 通, 确 保 当 事 人 病 危 或 遇 上 意 外 入 院 时, 医 护 人 员 能 实 时 得 悉 其 捐 赠 意 愿
建 议 三 : 鼓 励 尽 早 向 亲 友 表 明 意 愿 仿 效 澳 洲 Donate Life 活 动, 呼 吁 市 民 与 家 人 讨 论 捐 赠 器 官 的 愿 望, 教 导 他 们 利 用 适 当 机 会 和 沟 通 策 略 中 央 器 官 登 记 名 册 系 统 可 实 时 向 登 记 者 发 出 感 谢 信, 并 提 供 与 其 他 人 分 享 的 选 项, 方 便 捐 赠 者 向 亲 友 传 达 捐 赠 决 定 向 登 记 的 市 民 寄 上 设 计 精 美 之 器 官 捐 赠 卡, 方 便 在 合 适 场 合 向 亲 友 展 示, 以 收 间 接 推 广 之 效
建 议 四 : 提 升 捐 赠 计 划 形 象 为 计 划 取 一 个 合 适 的 新 名 称, 例 如 超 级 医 生 (Super Doctor) 生 命 使 者 令 市 民 对 器 官 捐 赠 留 下 阳 光 正 面 的 印 象, 同 时 表 达 对 捐 赠 者 的 敬 意
建 议 四 ( 续 ): 提 升 捐 赠 计 划 形 象 在 生 命 爱 花 园 竖 立 纪 念 牌 匾 或 石 碑, 刻 上 器 官 捐 赠 者 的 名 字 政 府 牵 头 订 立 器 官 捐 赠 日, 每 年 在 纪 念 花 园 举 行 大 型 推 广 活 动 在 附 近 的 卫 生 教 育 展 览 及 数 据 中 心 加 入 更 多 器 官 捐 赠 的 信 息
建 议 五 : 加 强 对 捐 赠 者 家 属 支 援 商 讨 设 立 超 级 医 生 撒 灰 区, 亲 属 可 将 捐 赠 者 的 骨 灰 撒 放 于 区 内, 并 在 此 凭 吊 政 府 亦 可 与 民 间 机 构 合 作, 陪 同 有 需 要 的 家 属 进 行 撒 灰 仪 式, 以 示 尊 重 及 关 怀
建 议 五 ( 续 ): 加 强 对 捐 赠 者 家 属 支 持 加 强 对 香 港 移 植 学 会 香 港 移 植 运 动 协 会 等 机 构 的 支 援 与 捐 赠 者 家 属 保 持 联 系, 提 供 所 需 的 情 绪 辅 导 安 排 捐 赠 者 家 属 亲 身 宣 扬 器 官 捐 赠, 透 过 真 实 故 事 感 染 其 他 人
建 议 六 : 凝 聚 不 同 界 别 支 持 在 学 校 医 院 及 长 者 服 务 机 构 如 社 福 团 体 护 老 院 长 者 中 心 及 宁 善 服 务 组 织 举 办 巡 回 讲 座 由 医 护 人 员 等 专 业 人 士 负 责 主 持, 解 答 公 众 疑 难, 消 除 误 解 对 象 不 只 是 学 生 病 人 和 长 者, 还 包 括 老 师 社 工 及 医 护 人 员 等 建 立 以 机 构 为 本 的 网 络, 邀 请 更 多 公 共 机 构 非 政 府 机 构 私 人 公 司 一 同 推 广 器 官 捐 赠 合 作 对 象 包 括 慈 善 团 体 铁 路 公 司 保 险 公 司 私 家 医 院 等
建 议 七 : 推 动 生 命 及 死 亡 教 育 卫 生 署 及 医 管 局 可 与 学 校 合 作, 设 计 针 对 器 官 捐 赠 的 教 材 及 课 程, 并 派 医 护 人 员 到 各 中 学 举 行 互 动 剧 场 与 中 学 通 识 科 的 个 人 成 长 现 代 中 国 及 公 共 卫 生 三 个 单 元 连 系, 让 学 生 思 考 器 官 捐 赠 的 议 题 加 强 利 用 受 年 轻 人 欢 迎 的 社 交 媒 体 网 络 进 行 宣 传, 发 放 与 器 官 捐 赠 相 关 的 短 片 微 电 影 或 其 他 新 媒 体 数 据
建 议 八 : 成 立 器 官 捐 赠 专 责 部 门 在 医 管 局 豁 下 成 立 专 责 部 门, 统 一 处 理 器 官 捐 赠 各 阶 段 的 工 作 如 分 配 人 手 及 资 源, 管 理 所 有 器 官 移 植 联 络 主 任, 协 调 不 同 部 门 进 一 步 增 聘 器 官 移 植 联 络 主 任, 纾 缓 人 手 短 缺 问 题 提 供 充 足 的 医 疗 配 套, 提 升 器 官 移 植 团 队 的 服 务 能 力
建 议 九 : 为 医 护 人 员 提 供 相 关 培 训 参 考 西 班 牙 的 做 法, 为 救 护 员 前 线 医 生 及 护 士 深 切 治 疗 部 及 相 关 医 护 人 员 提 供 培 训 协 助 他 们 发 掘 确 认 和 评 估 潜 在 器 官 捐 赠 者, 及 时 作 出 通 报, 在 病 人 被 判 定 脑 干 死 亡 前 给 予 适 当 照 顾 由 医 管 局 高 层 代 表 签 发 感 谢 信, 致 送 予 所 有 曾 参 与 捐 赠 及 移 植 工 作 的 医 护 人 员, 以 提 升 员 工 士 气
建 议 十 : 为 临 终 病 人 提 供 适 切 照 顾 在 所 有 公 立 医 院 设 置 外 展 队 伍, 让 医 护 人 员 到 普 通 病 房 照 顾 濒 临 脑 干 死 亡 病 人 有 需 要 时 把 病 人 带 到 深 切 治 疗 部 进 行 脑 干 死 亡 测 试 在 深 切 治 疗 部 设 置 专 门 为 器 官 捐 赠 者 服 务 的 病 床, 让 他 们 在 临 终 前 得 到 妥 善 照 顾
其 他 建 议 建 议 十 一 : 定 期 发 布 数 据, 让 公 众 了 解 捐 赠 及 轮 候 情 况 建 议 十 二 : 订 立 长 远 目 标 及 计 划, 整 合 及 协 调 各 界 资 源 建 议 十 三 : 长 远 检 讨 政 策 成 效, 必 要 时 考 虑 其 他 方 案
结 语 成 功 捐 赠 器 官 流 程 步 骤 影 响 因 素 所 需 条 件 第 一 步 概 念 认 知 认 识 遗 体 器 官 捐 赠 的 概 念 第 二 步 价 值 判 断 觉 得 遗 体 器 官 捐 赠 有 意 义 第 三 步 个 人 意 愿 个 人 愿 意 在 死 后 捐 出 器 官 第 四 步 实 际 行 动 登 记 成 为 器 官 捐 赠 者 第 五 步 身 体 状 况 临 终 前 身 体 状 况 适 合 捐 出 器 官 第 六 步 家 属 意 愿 直 系 亲 属 愿 意 捐 出 死 者 的 器 官 第 七 步 适 切 照 顾 捐 赠 者 脑 干 死 亡 后, 器 官 能 妥 善 保 存, 不 致 败 坏
结 语 香 港 面 对 严 重 的 人 口 老 化, 很 多 有 意 捐 赠 者 或 有 心 无 力 未 有 探 讨 活 体 捐 赠 跨 境 器 官 捐 赠, 以 及 最 新 移 植 技 术
讨 论 环 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