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中 国 建 筑 防 水 协 会 (CWA) 是 1984 年 经 国 家 建 筑 材 料 工 业 局 批 准, 在 国 家 民 政 部 登 记 成 立, 是 由 从 事 建 筑 防 水 材 料 生 产 科 研 设 计 施 工 等 相 关 行 业 的 企 事 业 单 位 院 校 和 社 会 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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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能 力 (1.3.1) 结 合 建 筑 防 水 行 业 发 展 和 技 术 进 步, 根 据 企 业 生 产 经 营 需 要, 掌 握 并 运 用 现 代 培 训 理 念 和 方 法, 有 资 格 (1.3.2) 对 某 一 层 次 的 人 员 实 施 施 工 技 术 管 理 等 方 面 培 训 教 学 活 动 的 人 员 1.3.4 高 等 教 育 学 历 国 家 教 育 部 门 人 事 部 门 及 组 织 部 门 承 认 的, 中 等 教 育 之 后 的 完 整 的 教 育 学 习 经 历, 包 括 大 专 本 科 及 其 以 上 学 历 或 相 应 学 位 1.3.5 防 水 工 建 筑 表 层 进 行 防 水 施 工 与 维 护 管 理 等 技 术 工 作 的 工 人 1.3.6 考 评 员 在 规 定 的 工 种 ( 专 业 ) 等 级 和 类 别 范 围 内 对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对 象 进 行 考 核 和 评 审 的 人 员 1.4 注 册 级 别 1.4.1 建 筑 防 水 培 训 师 注 册 资 格 分 为 IV 级 ( 企 业 级 ) 培 训 师 III 级 ( 行 业 初 级 ) 培 训 师 II 级 ( 行 业 中 级 ) 培 训 师 和 I 级 ( 行 业 高 级 ) 培 训 师 四 个 级 别 : A. IV 级 ( 企 业 级 ) 培 训 师 IV 级 ( 企 业 级 ) 培 训 师 资 格 授 予 经 CWA 培 训 并 考 核 评 价, 符 合 本 准 则 相 应 注 册 资 格 要 求, 并 具 备 培 训 所 必 要 的 知 识 和 基 本 技 能 的 申 请 人 IV 级 培 训 师 可 以 参 与 企 业 内 部 培 训 活 动, 但 不 能 参 与 行 业 培 训 活 动 B. III 级 ( 行 业 初 级 ) 培 训 师 III 级 ( 行 业 初 级 ) 培 训 师 资 格 授 予 经 CWA 考 核 评 价, 符 合 本 准 则 相 应 注 册 资 格 要 求, 具 备 行 业 培 训 所 需 的 某 一 项 专 业 知 识 和 技 能, 并 在 行 业 培 训 活 动 有 一 定 实 践 经 验 的 申 请 人 III 级 培 训 师 可 以 独 立 完 成 企 业 内 部 培 训 任 务, 可 以 在 II 级 ( 含 ) 以 上 培 训 师 指 导 和 帮 助 下 完 成 行 业 培 训 任 务 C. II 级 ( 行 业 中 级 ) 培 训 师 II 级 ( 行 业 中 级 ) 培 训 师 资 格 授 予 经 CWA 考 核 评 价, 确 认 符 合 本 准 则 相 应 注 册 资 格 要 求, 具 备 行 业 培 训 所 需 的 某 些 专 项 知 识 和 技 能, 并 在 行 业 培 训 活 动 方 面 有 丰 富 实 践 经 验 的 申 请 人 II 级 培 训 师 可 以 完 成 完 成 行 业 培 训 任 务 II 级 培 训 师 有 责 任 指 导 IV 级 和 III 级 培 训 师 的 培 训 教 学 活 动 D. I 级 ( 行 业 高 级 ) 培 训 师

I 级 ( 行 业 中 级 ) 培 训 师 资 格 授 予 经 CWA 考 核 评 价, 确 认 符 合 本 准 则 相 应 注 册 资 格 要 求, 具 备 行 业 培 训 所 需 的 某 些 专 项 知 识 和 技 能, 在 建 筑 防 水 技 术 管 理 理 论 和 实 践 领 域 有 一 定 成 就, 并 在 行 业 培 训 活 动 方 面 有 丰 富 实 践 经 验 的 申 请 人 I 级 培 训 师 可 以 完 成 完 成 行 业 培 训 任 务 I 级 培 训 师 可 以 指 导 II 级 ( 含 ) 一 下 以 下 培 训 师 的 教 学 活 动 1.4.2 CWA 培 训 师 注 册 原 则 上 遵 循 逐 级 晋 升 原 则 对 于 在 建 筑 防 水 技 术 管 理 理 论 和 实 践 领 域 有 创 造 性 贡 献 和 突 出 成 就 的 人 员, 经 行 业 内 权 威 人 士 推 荐 CWA 评 价 合 格 CWA 培 训 师 注 册 技 术 委 员 会 同 意, 可 直 接 注 册 为 II 级 ( 行 业 中 级 ) 培 训 师 和 I 级 ( 行 业 高 级 ) 培 训 师 第 二 章 注 册 要 求 2.1 申 请 要 求 2.1.1 各 级 别 注 册 申 请 人 应 认 真 阅 读 本 准 则, 了 解 各 项 注 册 要 求 2.1.2 申 请 人 应 提 供 真 实 完 整 的 注 册 信 息 资 料 2.1.3 申 请 人 应 使 用 CWA 统 一 的 注 册 申 请 表 格 申 请 表 应 填 写 完 整, 由 申 请 人 亲 笔 签 字, 附 上 所 有 要 求 的 证 明 资 料 递 交 CWA 注 : 申 请 表 格 可 从 CWA 网 站 http://www.cnwb.net 下 载 后 填 写 2.1.4 申 请 人 应 签 署 声 明, 表 示 同 意 遵 守 CWA 培 训 师 注 册 准 则 的 各 项 要 求, 特 别 是 培 训 师 行 为 规 范 的 要 求 2.1.5 申 请 人 提 交 完 整 的 注 册 申 请 资 料 后,CWA 方 可 受 理 申 请, 开 始 评 价 注 册 程 序 2.2 申 请 人 资 格 经 历 要 求 2.2.1 教 育 经 历 申 请 人 应 具 有 大 专 ( 含 ) 以 上 高 等 教 育 学 历 ( 见 1.3.4 定 义 ) 2.2.2 工 作 经 历 申 请 人 应 具 有 至 少 5 年 ( 含 ) 以 上 施 工 技 术 或 技 术 管 理 岗 位 的 工 作 经 历 注 : 销 售 人 员 办 公 室 文 员 财 务 人 员 等 经 历 不 能 作 为 培 训 师 注 册 时 可 接 受 的 工 作 经 历 2.2.3 技 术 管 理 和 / 或 技 术 工 作 经 历 2.2.3.1 申 请 人 在 全 部 工 作 经 历 中 应 具 有 至 少 5 年 与 施 工 技 术 相 关 的 工 作 经 历 2.2.3.2 可 接 受 的 施 工 技 术 工 作 经 历 包 括 施 工 操 作 技 术 指 导 技 术 咨 询 技 术 管 理 等 2.2.4 培 训 师 接 收 培 训 经 历 申 请 人 应 完 成 不 少 于 40 小 时 的 由 中 国 建 筑 防 水 协 会 组 织 的 培 训 师 培 训, 经 考 核 符 合 要 求, 并 获 得 中 级 ( 含 ) 以 上 防 水 工 资 格

2.2.5 培 训 师 实 施 培 训 经 历 2.2.5.1 IV 级 ( 企 业 级 ) 培 训 师 申 请 人 无 实 施 培 训 经 历 要 求 2.2.5.2 III 级 ( 行 业 初 级 ) 培 训 师 注 册 申 请 人 实 施 培 训 的 经 历 要 求 以 IV 级 ( 企 业 级 ) 培 训 师 的 身 份,2 年 内 完 成 至 少 4 次 ( 含 ) 以 上 企 业 级 相 关 施 工 技 术 培 训 经 历, 并 经 不 少 于 32 个 小 时 的 培 训 师 提 高 培 训 经 历 2.2.5.3 II 级 ( 行 业 中 级 ) 培 训 师 注 册 申 请 人 实 施 培 训 的 经 历 要 求 具 有 某 一 方 面 的 建 筑 防 水 技 术 理 论 和 实 践 经 验, 以 III 级 ( 行 业 初 级 ) 培 训 师 的 身 份,2 年 内 完 成 至 少 3 次 ( 含 ) 以 上 行 业 级 相 关 施 工 技 术 培 训 经 历, 并 经 不 少 于 24 个 小 时 的 培 训 师 提 高 培 训 经 历 2.2.5.4 I 级 ( 行 业 高 级 ) 培 训 师 注 册 申 请 人 实 施 培 训 的 经 历 要 求 具 有 全 面 的 建 筑 防 水 技 术 理 论 和 实 践 经 验, 以 II 级 ( 行 业 中 级 ) 培 训 师 的 身 份, 2 年 内 完 成 至 少 3 次 ( 含 ) 以 上 行 业 级 相 关 施 工 技 术 培 训 经 历, 并 经 不 少 于 24 个 小 时 的 培 训 师 提 高 培 训 经 历 2.2.5.5 可 接 受 的 实 施 培 训 经 历 A. 在 所 属 企 业 实 施 的 内 部 相 关 培 训 经 历, 向 CWA 培 训 师 注 册 机 构 提 供 了 相 关 证 明 文 件 ( 必 须 包 括 培 训 组 织 企 业 出 具 的 证 明 培 训 内 容 和 培 训 学 员 通 讯 方 式 等 ); B. 在 行 业 内 实 施 的 相 关 培 训 经 历, 向 CWA 培 训 师 注 册 机 构 提 供 了 相 关 证 明 文 件 ( 必 须 包 括 经 CWA 认 可 的 培 训 组 织 者 出 具 的 证 明 培 训 内 容 和 培 训 学 员 通 讯 方 式 等 ) 2.3 培 训 师 个 人 素 质 要 求 各 级 别 培 训 师 应 具 备 下 列 个 人 素 质 : A. 有 职 业 道 德, 即 好 的 习 惯 诚 实 守 信 公 正 可 靠 忠 诚 ; B. 具 备 精 深 的 专 业 知 识 和 实 践 技 能, 即 具 有 防 水 理 论 知 识 专 业 知 识 和 培 训 教 学 技 能 ; C. 具 备 较 强 的 教 学 能 力 2.4 知 识 和 技 能 要 求 2.4.1 建 筑 防 水 基 础 理 论 知 识 IV 级 和 III 级 培 训 师 应 具 备 A B C 的 要 求 的 知 识, 以 及 至 少 掌 握 一 类 防 水 材 料 的 基 本 性 能,II 级 ( 含 ) 以 上 培 训 师 应 具 备 A B C 和 D 的 要 求 的 知 识 A. 了 解 建 筑 防 水 行 业 基 本 概 况 ; B. 了 解 建 筑 防 水 机 理 ; C. 熟 悉 建 筑 防 水 行 业 标 准 体 系 ; D. 防 水 材 料 基 本 性 能

2.4.2 建 筑 防 水 专 项 技 能 IV 级 和 III 级 培 训 师 应 具 备 A 或 B 或 C 或 D 的 要 求 的 知 识 ;II 级 培 训 师 应 具 备 A B C 和 D 其 中 2 项 ( 含 ) 以 上 要 求 的 知 识 ;I 级 培 训 师 具 备 A B C 和 D 的 要 求 的 知 识 A. 沥 青 基 防 水 卷 材 理 论 研 究 检 测 生 产 施 工 等 技 能 ; B. 高 分 子 防 水 卷 材 理 论 研 究 检 测 生 产 施 工 等 技 能 ; C. 建 筑 防 水 涂 料 理 论 研 究 检 测 生 产 施 工 等 技 能 ; D. 其 他 认 可 的 专 项 技 能 2.4.3 材 料 标 准 和 施 工 技 术 规 范 IV 级 和 III 级 培 训 师 应 熟 悉 至 少 一 类 防 水 材 料 产 品 标 准 和 其 施 工 技 术 规 范 要 求 ; II 级 培 训 师 应 熟 悉 2 类 ( 含 ) 以 上 防 水 材 料 产 品 标 准 和 其 施 工 技 术 规 范 要 求 ;I 级 培 训 师 具 备 A 和 B 要 求 的 知 识 A. 熟 悉 建 筑 防 水 材 料 产 品 标 准 ; B. 熟 悉 建 筑 防 水 施 工 规 范 2.4.4 培 训 技 能 IV 级 和 III 级 培 训 师 应 了 解 A B 和 C 要 求 的 知 识 ;II 和 I 级 培 训 师 应 熟 悉 A B 和 C 要 求 的 知 识 A. 培 训 项 目 开 发 和 实 施 ; B. 培 训 方 案 策 划 ; C. 培 训 方 法 和 技 巧 2.4.5 技 术 职 称 要 求 A.IV 级 培 训 师 应 是 初 级 ( 含 ) 以 上 防 水 工, 同 时 应 是 助 级 ( 或 相 当 于 ) 以 上 工 程 技 术 人 员 ; B.III 级 培 训 师 应 是 初 级 ( 含 ) 以 上 防 水 工 和 工 程 师 ( 或 相 当 于 ) 以 上 工 程 技 术 人 员, 或 是 中 级 ( 含 ) 以 上 防 水 工 和 助 级 ( 或 相 当 于 ) 以 上 工 程 技 术 人 员 ; C.II 级 培 训 师 应 是 中 级 ( 含 ) 或 高 级 以 上 防 水 工 和 工 程 师 ( 或 相 当 于 ) 以 上 工 程 技 术 人 员, 或 是 中 级 ( 含 ) 以 上 防 水 工 和 高 级 工 程 师 ( 或 相 当 于 ) 以 上 工 程 技 术 人 员 ; D.I 级 培 训 师 应 是 高 级 ( 含 ) 以 上 防 水 工 和 高 级 工 程 师 ( 或 相 当 于 ) 以 上 工 程 技 术 人 员, 或 是 技 师 级 ( 含 ) 防 水 工, 或 教 授 级 高 级 工 程 师 ( 或 相 当 于 ) 以 上 工 程 技 术 人 员 ; E. 其 他 符 合 要 求 技 术 职 称 2.5 培 训 师 行 为 规 范 要 求

各 级 别 培 训 师 均 应 遵 守 CWA 培 训 师 行 为 规 范 A. 遵 纪 守 法 敬 业 诚 信 ; B. 努 力 提 高 个 人 的 专 业 能 力 和 声 誉 ; C. 不 承 担 本 人 不 能 胜 任 的 任 务 ; D. 不 以 任 何 方 式 损 害 CWA 培 训 的 声 誉 2.6 年 度 确 认 要 求 2.6.1 CWA 采 用 年 度 确 认 的 方 式, 对 各 级 别 培 训 师 持 续 保 持 其 能 力 和 个 人 素 质 以 及 遵 守 行 为 规 范 的 情 况 进 行 监 督 2.6.2 在 注 册 证 书 有 效 期 内, 培 训 师 应 每 年 提 交 其 完 成 下 列 活 动 的 证 明, 表 明 其 持 续 符 合 本 准 则 的 相 关 要 求 : A. 每 年 完 成 不 少 于 16 小 时 的 专 业 培 训 ; B.IV 级 培 训 师 每 年 至 少 成 功 地 完 成 1 次 企 业 内 部 培 训 ;III 级 培 训 师 每 年 至 少 成 功 地 完 成 2 次 企 业 内 部 培 训 或 1 次 行 业 培 训 ;II 级 每 年 至 少 成 功 地 完 成 3 次 企 业 内 部 培 训 或 1 次 行 业 培 训 ;I 级 每 年 至 少 成 功 地 完 成 4 次 企 业 内 部 培 训 或 2 次 行 业 培 训 ; C. 持 续 遵 守 行 为 规 范 的 要 求 ; D. 当 CWA 有 指 定 的 专 业 发 展 活 动 时, 已 按 要 求 完 成 2.6.3 CWA 将 定 期 发 送 信 息, 提 示 注 册 人 员 提 交 证 明 资 料 完 成 年 度 确 认 2.6.4 培 训 师 应 保 留 完 成 年 度 确 认 的 记 录 ( 证 明 培 训 内 容 和 培 训 学 员 通 讯 方 式 ), 每 年 提 交 CWA 2.6.5 必 要 时,CWA 可 对 各 级 别 培 训 师 采 取 专 项 调 查 或 要 求 提 供 更 多 证 实 信 息 等 方 式 进 行 的 监 督 2.7 再 注 册 要 求 2.7.1 各 级 别 培 训 师 应 每 3 年 进 行 一 次 再 注 册, 以 确 保 持 续 符 合 本 准 则 相 应 注 册 级 别 的 各 项 要 求 2.7.2 IV 级 培 训 师 再 注 册 要 求 A. 注 册 证 书 到 期 前 3 个 月 内, 向 CWA 提 出 再 注 册 申 请 ; B. 注 册 证 书 有 效 期 内 持 续 遵 守 了 行 为 规 范 2.7.3 III 级 和 II 级 培 训 师 再 注 册 要 求 A. 注 册 证 书 到 期 前 3 个 月 内, 向 CWA 提 出 再 注 册 申 请 ; B. 注 册 证 书 有 效 期 内, 完 成 至 少 5 次 企 业 内 部 培 训 或 2 次 行 业 培 训 ; C. 完 成 历 次 的 年 度 确 认, 以 及 CWA 指 定 专 业 发 展 活 动 ( 适 用 时 ) 2.7.4 I 级 培 训 师 再 注 册 要 求 A. 注 册 证 书 到 期 前 3 个 月 内, 向 CWA 提 出 再 注 册 申 请 ;

B. 注 册 证 书 有 效 期 内, 完 成 至 少 8 次 企 业 内 部 培 训 或 4 次 行 业 培 训 ; C. 完 成 历 次 的 年 度 确 认, 以 及 CWA 指 定 专 业 发 展 活 动 ( 适 用 时 ) 2.7.5 说 明 1 次 行 业 培 训 经 历 可 折 合 成 2 次 企 业 培 训, 反 之 亦 然 2.8 注 册 资 格 扩 展 要 求 2.9.1 具 有 低 一 级 别 培 训 师 符 合 相 关 经 历 后 可 申 请 注 册 高 级 别 培 训 师 2.9.2 注 册 高 一 级 别 培 训 师 要 求 A. 具 有 本 级 别 培 训 师 满 一 个 周 期, 并 满 足 有 效 期 内 的 年 度 确 认 和 再 注 册 要 求 ; B. 参 加 CWA 规 定 的 不 少 于 24 小 时 的 高 一 级 别 培 训 师 培 训, 并 通 过 考 试 ; C.II 级 或 I 级 培 训 师 的 评 价 结 论, 证 实 其 已 满 足 高 一 级 别 培 训 师 规 定 的 技 能 要 求 第 三 章 评 价 过 程 3.1 申 请 受 理 与 资 格 审 查 3.1.1 CWA 注 册 管 理 人 员 对 注 册 申 请 资 料 进 行 审 查, 确 认 申 请 人 符 合 2.1 和 2.2 的 要 求 3.1.2 CWA 注 册 管 理 人 员 应 关 注 申 请 人 对 注 册 过 程 是 否 有 特 殊 需 求 并 作 出 相 应 安 排 3.2 知 识 的 考 核 3.2.1 笔 试 考 核 IV 级 培 训 师 注 册 申 请 人 应 在 注 册 申 请 前 1 年 内 通 过 CWA 统 一 组 织 的 笔 试, 以 证 实 其 满 足 2.4 规 定 的 知 识 要 求 注 册 申 请 人 在 申 请 注 册 时, 如 果 距 离 通 过 笔 试 的 时 间 超 过 1 年, 应 再 次 通 过 笔 试 3.2.2 笔 试 的 内 容 范 围 和 方 式, 详 见 CWA- 培 训 师 考 试 大 纲 ( 完 善 中 ) 3.3 培 训 师 技 能 的 考 核 3.3.1 注 册 申 请 人 应 完 成 2.2 中 规 定 的 培 训 经 历 ; 3.3.2 注 册 申 请 人 应 满 足 2.4 规 定 的 要 求 3.4 担 保 与 推 荐 3.4.1 每 名 培 训 师 注 册 申 请 人 应 由 一 名 高 一 级 别 注 册 担 保 人 担 保,I 级 培 训 师 注 册 申 请 人 可 有 同 等 级 注 册 担 保 人 担 保 3.4.2 注 册 担 保 人 应 对 申 请 人 个 人 素 质 的 适 宜 性 和 培 训 工 作 经 历 的 真 实 性 作 出 担 保 3.5 注 册 决 定 与 注 册 证 书 3.5.1 注 册 决 定 A. 培 训 师 管 理 委 员 会 给 出 评 价 考 核 结 论, 给 出 申 请 人 是 否 适 宜 注 册 的 意 见 ; B. 注 册 管 理 人 员 对 考 核 结 论 注 册 意 见 进 行 审 定 ; C. 培 训 师 负 责 人 审 查 注 册 意 见 和 注 册 决 定, 批 准 注 册 决 定

3.5.2 注 册 证 书 与 公 告 3.5.2.1 对 批 准 注 册 的 申 请 人,CWA 将 予 以 公 告 并 颁 发 注 册 证 书, 证 书 有 效 期 3 年 对 不 予 注 册 的 申 请 人,CWA 将 通 知 注 册 申 请 人 本 人 3.5.2.2 对 于 符 合 再 注 册 要 求 的 申 请 人,CWA 将 换 发 新 的 注 册 证 书, 证 书 有 效 期 3 年, 自 原 注 册 证 书 截 止 日 期 延 续 计 算 对 不 符 合 要 求 不 予 再 注 册 的 申 请 人,CWA 将 通 知 注 册 申 请 人 本 人 3.5.2.3 CWA 培 训 师 负 责 人 负 责 批 准 人 员 注 册 公 告 和 注 册 证 书 3.5.2.4 注 册 证 书 包 含 下 列 信 息 : A.CWA 的 名 称 标 识 ; B. 注 册 准 则 标 识 ; C. 注 册 人 员 的 姓 名 和 身 份 识 别 信 息 ; D. 注 册 级 别 和 注 册 证 书 编 号 ; E. 注 册 范 围 ; F. 注 册 日 期 和 有 效 期 3.5.2.5 注 册 公 告 包 含 下 列 信 息 : A. 注 册 范 围 ; B. 注 册 人 员 的 姓 名 ; C. 注 册 级 别 和 注 册 证 书 编 号 ; D. 注 册 日 期 和 / 或 有 效 期 ; E. 工 作 单 位 名 称 ( 适 用 时 ) 3.5.3 注 册 人 员 使 用 注 册 证 书, 应 遵 守 CWA 证 书 使 用 规 则 ( 完 善 中 ), 在 取 得 注 册 证 书 之 前 应 签 署 培 训 师 注 册 证 书 使 用 承 诺 3.5.4 CWA 拥 有 颁 发 的 各 级 别 培 训 师 注 册 证 书 证 卡 的 所 有 权 注 册 人 员 一 旦 被 撤 销 相 应 注 册 资 格, 应 交 回 相 应 证 书 3.6 注 册 资 格 处 置 3.6.1 对 违 反 行 为 规 范 不 满 足 注 册 要 求 的 各 级 别 培 训 师, 经 调 查 核 实,CWA 将 给 予 警 告 暂 停 注 册 资 格 降 低 注 册 级 别, 直 至 撤 销 注 册 资 格 的 处 置 3.6.2 注 册 人 员 因 个 人 原 因 决 定 不 再 保 持 注 册 资 格, 可 自 愿 申 请 注 销 注 册 资 格, 申 请 应 以 书 面 形 式 向 CWA 提 出 3.7 注 册 收 费 3.7.1 CWA 对 申 请 注 册 的 培 训 师 收 取 注 册 工 本 费, 注 册 申 请 人 和 已 注 册 人 员 应 遵 照 规 则 缴 纳 相 应 费 用 3.7.2 评 价 和 注 册 过 程 一 经 开 始, 不 论 注 册 结 果 如 何, 注 册 费 用 将 不 予 退 还

3.8 CWA 评 价 / 考 核 人 员 评 价 / 考 核 人 员, 包 括 笔 试 阅 卷 人 员, 应 接 受 过 相 应 的 培 训, 经 CWA 评 价 批 准 取 得 书 面 评 价 人 员 资 格 3.9 相 关 表 格 与 文 件 A.CWA 培 训 师 注 册 申 请 表 CWA-ZC-001 B. 培 训 经 历 记 录 表 CWA-ZC-002 C. 培 训 经 历 汇 总 表 CWA-ZC-003 D. 注 册 证 书 CWA-ZC-005 培 训 师 注 册 管 理 部 门 联 系 方 式 : 单 位 名 称 : 中 国 建 筑 防 水 协 会 单 位 地 址 :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紫 竹 院 南 路 2 号,100048 部 门 名 称 : 行 业 部 联 系 人 : 刘 莉 电 话 :010-88415076 手 机 :13552722688 传 真 :010-88415062 邮 箱 :liuli@cnwb.net 联 系 人 : 尚 华 胜 电 话 :010-88415076 手 机 :15901181454 传 真 :010-88415062 邮 箱 :shanghuasheng@cnwb.net

CWA 培 训 师 注 册 申 请 表 贴 照 片 处 领 域 : 改 性 沥 青 高 分 子 喷 涂 金 属 屋 面 瓦 屋 面 其 他 申 请 级 别 : IV 级 ( 企 业 级 ) III 级 ( 行 业 初 级 ) II 级 ( 行 业 中 级 ) I 级 ( 行 业 高 级 ) 申 请 状 态 : 初 次 注 册 再 注 册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日 期 年 月 日 身 份 证 号 码 注 册 领 域 工 作 单 位 电 子 邮 箱 手 机 教 育 经 历 时 间 毕 业 院 校 专 业 学 历 学 位 工 作 经 历 从 年 / 月 到 年 / 月 工 作 单 位 部 门 及 职 务 主 要 工 作 任 务 ( 请 详 述 ) 培 训 经 历 从 年 / 月 到 年 / 月 培 训 机 构 证 书 及 编 号 注 : 培 训 经 历 是 指 申 请 人 参 加 培 训 的 经 历

个 人 声 明 本 人 保 证 申 请 表 中 所 填 写 内 容 及 所 附 材 料 真 实, 承 认 CWA 有 权 为 了 保 证 真 实 性 和 准 确 性 而 验 证 本 人 所 有 的 声 明 ( 包 括 所 提 交 的 材 料 ), 并 自 愿 遵 守 CWA 行 为 准 则 和 接 受 CWA 的 监 督 申 请 人 ( 签 字 ): 年 月 日 工 作 单 位 意 见 我 单 位 ( 姓 名 ) 通 知 参 加 了 由 中 国 建 筑 防 水 协 会 举 办 的 培 训 班, 并 获 得 培 训 师 资 格, 培 训 师 证 书 编 号 :, 等 级 : 级 我 单 位 同 意 并 积 极 支 持 该 名 同 志 作 为 培 训 师 参 与 协 会 组 织 的 各 项 培 训 活 动 其 所 有 上 报 资 料 真 实 有 效, 并 接 受 CWA 的 监 督 负 责 人 ( 签 字 ): 年 月 日 CWA 评 价 意 见 ( 单 位 公 章 ) 经 CWA 评 价, 符 合 CWA 培 训 师 注 册 要 求, 建 议 批 准 专 业 专 业 专 业 不 符 合 要 求, 建 议 不 予 批 准 评 价 人 员 ( 签 字 ): 年 月 日 CWA 批 准 意 见 符 合 要 求, 予 以 批 准 不 符 合 要 求, 不 予 批 准 负 责 人 ( 签 字 ): 年 月 日 注 :1 CWA 中 国 建 筑 防 水 协 会 的 简 称 ;2 所 有 证 书 需 提 供 复 印 件 和 电 子 扫 描 件

培 训 经 历 记 录 表 当 提 交 CWA 时, 申 请 人 需 完 整 地 填 写 以 下 内 容 : 受 培 训 方 信 息 授 课 内 容 授 课 时 间 时 间 单 位 名 称 : 联 系 人 : 电 话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每 天 应 不 少 于 7 小 时 ): 共 天 培 训 信 息 学 员 姓 名 工 作 单 位 职 务 / 职 称 固 定 电 话 / 手 机 接 受 培 训 确 认 该 申 请 人 参 与 了 本 次 培 训 活 动, 本 申 请 表 中 所 述 的 内 容 属 实 确 认 人 : 联 系 电 话 : 注 : 本 表 是 申 请 人 作 为 培 训 老 师 的 经 历

培 训 经 历 汇 总 表 序 号 培 训 时 间 天 数 接 受 培 训 单 位 名 称 培 训 内 容 注 : 本 表 是 申 请 人 每 次 作 为 培 训 老 师 参 与 的 培 训 汇 总 表

证 明 文 件 清 单 以 下 资 料 ( 如 有 ) 均 需 提 供 电 子 版 或 电 子 扫 描 版 及 纸 质 复 印 件 序 号 资 料 清 单 是 否 提 供 备 注 1 培 训 师 证 书 复 印 件 2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3 学 历 证 书 复 印 件 4 学 位 证 书 复 印 件 5 技 术 职 称 证 书 复 印 件 6 培 训 经 历 记 录 表 原 件 注 : 其 他 可 证 明 申 请 人 能 力 的 资 料, 如 审 核 员 证 书 检 测 员 证 书 等 等, 均 可 提 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