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CEMC-TR(Ⅱ)-04 银 川 建 发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大 阅 城 一 期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监 测 报 告 表 项 目 名 称 : 银 川 建 发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大 阅 城 一 期 项 目 单 位 名 称 : 银 川 建 发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O 一 六 年 七 月
承 担 单 位 : 站 长 : 张 欣 荣 技 术 审 核 : 田 娟 项 目 负 责 人 : 杨 晓 春 监 测 人 员 : 杨 晓 春 魏 佳 报 告 编 制 : 审 核 : 签 发 : 日 期 : 日 期 : 日 期 : 地 址 : 宁 夏 银 川 市 兴 庆 区 凤 凰 南 街 215 号 联 系 电 话 :0951-7860026 传 真 电 话 :0951-7860036 邮 编 :750001
监 测 报 告 说 明 1 报 告 无 本 站 监 测 专 用 章 章 和 骑 缝 章 无 效 2 报 告 内 容 需 填 写 齐 全, 无 审 核 签 发 者 签 字 无 效 3 报 告 需 填 写 清 楚, 涂 改 无 效 4 监 测 委 托 方 如 对 监 测 报 告 有 异 议, 须 于 收 到 本 监 测 报 告 之 日 起 十 五 日 内 向 我 站 提 出, 逾 期 不 予 受 理 5 由 委 托 单 位 自 行 采 集 的 样 品, 仅 对 送 检 样 品 监 测 数 据 负 责, 不 对 样 品 来 源 负 责 无 法 复 现 的 样 品, 不 受 理 申 诉 6 本 报 告 未 经 同 意 不 得 用 于 广 告 宣 传 7 未 经 同 意, 不 得 复 制 本 报 告
一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建 设 项 目 名 称 建 设 单 位 名 称 银 川 建 发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大 阅 城 一 期 项 目 银 川 建 发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建 设 项 目 主 管 部 门 - 建 设 项 目 性 质 新 建 改 扩 建 技 改 迁 建 ( 划 ) 主 要 产 品 名 称 设 计 生 产 能 力 办 公 楼 酒 店 文 化 演 艺 中 心 集 中 商 业 区 设 计 建 设 1 栋 办 公 楼 1 栋 酒 店 1 座 文 化 演 艺 中 心 1 个 集 中 商 业 区 1 个 地 下 车 库 及 其 配 套 设 施, 总 占 地 面 积 49323.77 m 2, 总 建 筑 面 积 333476.4m 2 实 际 生 产 能 力 实 际 建 设 1 栋 办 公 楼 1 栋 酒 店 1 座 文 化 演 艺 中 心 1 个 集 中 商 业 区 1 个 地 下 车 库 及 其 配 套 设 施, 总 占 地 面 积 64728.2m 2, 总 建 筑 面 积 333474.4m 2 环 评 时 间 2014 年 3 月 开 工 日 期 2014 年 7 月 投 入 试 运 行 时 间 2016 年 7 月 现 场 监 测 时 间 2016 年 7 月 14 日 环 评 报 告 表 审 批 部 门 银 川 市 环 保 局 环 评 报 告 表 编 制 单 位 北 京 中 科 尚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环 保 设 施 设 计 单 位 中 国 建 筑 设 计 研 究 院 有 限 公 司 环 保 设 施 施 工 单 位 中 铁 城 建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四 川 省 第 四 建 筑 工 程 公 司 投 资 总 概 算 220000 万 元 环 保 投 资 总 概 算 408 万 元 比 例 0.19% 实 际 总 投 资 300000 万 元 实 际 环 保 投 资 1850 万 元 比 例 0.62% 1
二 任 务 来 源 银 川 建 发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开 发 建 设 的 大 阅 城 一 期 项 目 位 于 银 川 市 金 凤 区 正 源 北 街 以 东, 规 划 六 号 路 以 南, 规 划 七 号 路 以 北 项 目 规 划 总 占 地 面 积 为 49323.77m 2, 总 建 筑 面 积 为 333476.4m 2, 主 要 建 设 1 栋 办 公 楼 1 栋 酒 店 1 座 文 化 演 艺 中 心 1 个 集 中 商 业 区 1 个 地 下 车 库 及 其 配 套 设 施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及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的 规 定, 银 川 建 发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于 2014 年 3 月 委 托 北 京 中 科 尚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对 大 阅 城 一 期 项 目 进 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并 编 制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2014 年 7 月 18 日, 银 川 市 环 保 局 对 银 川 建 发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大 阅 城 一 期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进 行 了 批 复 ( 银 环 保 审 函 [2014]172 号 ) 根 据 规 划 调 整, 大 阅 城 一 期 项 目 实 际 总 占 地 面 积 64728.2m 2, 总 建 筑 面 积 333474.4m 2, 建 设 1 栋 办 公 楼 1 栋 酒 店 1 座 文 化 演 艺 中 心 1 个 集 中 商 业 区 1 个 地 下 车 库 及 其 配 套 设 施 项 目 于 2014 年 7 月 开 工 建 设,2016 年 7 月 建 成, 各 项 环 保 设 施 按 照 环 评 及 其 批 复 要 求 建 成 准 备 投 入 试 运 行 受 银 川 建 发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委 托, 根 据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2001]13 号 令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管 理 办 法 和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环 发 [2000]38 号 文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设 施 竣 工 验 收 监 测 技 术 要 求 ( 试 行 ) 的 规 定, 以 及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的 有 关 资 料,2016 年 7 月 14 日, 按 照 验 收 监 测 有 关 技 术 要 求, 对 银 川 建 发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大 阅 城 一 期 项 目 实 施 环 保 验 收 监 测, 同 时 对 该 项 目 的 三 同 时 执 行 情 况 及 环 保 设 施 的 建 设 管 理 等 方 面 进 行 了 调 查, 编 制 了 本 验 收 监 测 报 告 表 2
三 验 收 监 测 依 据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 第 253 号 令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1998 年 12 月 ; (2)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环 发 [2000]38 号 关 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设 施 竣 工 验 收 监 测 管 理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及 附 件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设 施 竣 工 验 收 监 测 技 术 要 求 ( 试 行 ),2000 年 2 月 24 日 ; (3)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2001]13 号 令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管 理 办 法,2002 年 2 月 1 日 ; (4) 北 京 中 科 尚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的 银 川 建 发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大 阅 城 一 期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2014 年 3 月 ; (5) 银 川 市 环 保 局 银 环 保 审 函 [2014]79 号 关 于 银 川 建 发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大 阅 城 一 期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使 用 标 准 的 批 复,2014 年 4 月 ; (6) 银 川 市 环 保 局 银 环 保 审 函 [2014]172 号 关 于 银 川 建 发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大 阅 城 一 期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批 复,2014 年 7 月 ; (7) 银 川 建 发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大 阅 城 一 期 项 目 竣 工 环 保 验 收 监 测 委 托 书,2016 年 7 月 (8)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的 其 它 技 术 资 料 3
四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4.1 工 程 基 本 情 况 4.1.1 建 设 地 点 银 川 建 发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大 阅 城 一 期 项 目 位 于 银 川 市 金 凤 区, 北 侧 为 规 划 六 号 路, 东 侧 为 大 阅 城 二 期 项 目 在 建 工 地, 南 侧 隔 加 油 加 气 站 为 规 划 七 号 路, 西 侧 为 正 源 北 街 项 目 平 面 布 置 及 地 理 位 置 示 意 图 详 见 附 图 4.1.2 建 设 内 容 及 投 资 额 建 设 内 容 : 大 阅 城 一 期 项 目 总 占 地 面 积 64728.2m 2, 总 建 筑 面 积 333474.4m 2, 主 要 建 设 1 栋 办 公 楼 1 栋 酒 店 1 座 文 化 演 艺 中 心 1 个 集 中 商 业 区 1 个 地 下 车 库 及 其 配 套 设 施 ; 酒 店 设 置 客 房 309 个, 公 寓 户 数 216 户 具 体 项 目 组 成 及 建 设 情 况 见 表 4-1 表 4-1 项 目 组 成 情 况 一 览 表 类 别 项 目 环 评 建 设 内 容 实 际 建 设 内 容 主 体 工 程 办 公 楼 酒 店 集 中 商 业 区 位 于 整 个 项 目 的 西 北 角, 25F, 建 筑 面 积 28162m 2, 1-2F 为 通 高 入 口 大 堂 ; 3-6F 为 集 中 商 业 区 管 理 用 房 ;7-25F 为 办 公 用 房 位 于 整 个 项 目 东 北 角, 19F, 建 筑 面 积 37831m 2, 1-2F 为 通 高 入 口 大 堂 ; 3-5F 仅 保 留 核 心 筒 区 域 ; 6F 为 酒 店 配 套 的 餐 厅 及 厨 房 ;7F 为 酒 店 管 理 用 房 ;8-19F 为 酒 店 客 房 6F, 建 筑 面 积 172126.4m 2, -1F-4F 为 百 货 店 超 市 室 内 步 行 街 商 铺 电 器 超 市 等 ;5-6F 为 电 影 院 真 冰 场 主 力 店 室 内 步 行 街 商 铺 商 业 展 示 厅 等 在 项 目 西 北 角 建 设 1 栋 25F 办 公 楼, 建 筑 面 积 34897.3m 2,1-2F 为 通 高 入 口 大 堂 ;3-6F 为 集 中 商 业 区 管 理 办 公 用 房 ;7-25F 为 办 公 用 房 在 项 目 东 北 角 建 设 1 栋 19F 酒 店 及 公 寓, 建 筑 面 积 46424.6m 2,1F 为 酒 店 大 堂 公 寓 大 堂,2-6F 为 商 业 区 域,7F 为 酒 店 配 套 的 厨 房 餐 厅 会 议 室 等, 8-19F 为 酒 店 客 房 及 公 寓 6F, 建 筑 面 积 156797.5m 2, 1-3F 南 侧 为 王 府 井 赛 特 奥 特 莱 斯, 北 侧 为 快 时 尚 轻 奢 潮 牌 配 饰 银 行 金 融 儿 童 等 业 态 ;4F 为 儿 童 业 态 女 性 体 验 家 居 软 装 户 外 运 动 街 区 ;5F 主 要 是 休 闲 娱 乐 餐 饮 业 4
态 真 冰 场 ;6F 主 要 是 餐 饮 业 态 及 影 城 等 辅 助 工 程 公 用 工 程 文 化 演 艺 中 心 地 下 建 筑 面 积 地 上 停 车 位 地 下 停 车 库 给 水 供 电 供 热 制 冷 位 于 整 个 项 目 南 侧, 建 筑 面 积 15820m 2,-1F 为 设 备 用 房 舞 台 台 仓 座 椅 存 放 空 间 管 道 夹 层 等 ; 地 上 西 侧 1-3F 为 餐 饮, 4F 为 阳 光 发 布 厅 ; 地 上 东 侧 为 剧 场 观 众 厅 ; 地 上 南 侧 为 舞 台 及 演 出 附 属 用 房 和 培 训 办 公 用 房 地 下 建 筑 面 积 79537m 2, 负 一 层 建 筑 面 积 41552.8m 2, 负 二 层 建 筑 面 积 37984.2m 2, 包 括 相 关 设 备 机 房 地 下 停 车 库 等 设 置 108 个 地 上 停 车 位 位 于 地 下 二 层 和 局 部 地 下 一 层, 共 设 820 个 车 位 由 市 政 自 来 水 管 网 供 给 由 市 政 供 电 系 统 供 给 本 项 目 供 热 依 托 大 阅 城 二 期 2 台 20t/h 的 燃 气 锅 炉 由 空 调 机 组 制 冷 在 项 目 南 侧 建 设 1 栋 文 化 演 艺 中 心, 建 筑 面 积 19998m 2,-1F 为 设 备 用 房 舞 台 台 仓 座 椅 存 放 空 间 管 道 夹 层 等 ; 地 上 西 侧 1-3F 为 餐 饮,4F 为 阳 光 发 布 厅 ; 地 上 东 侧 为 剧 场 观 众 厅 ; 地 上 南 侧 为 舞 台 及 演 出 附 属 用 房 和 培 训 办 公 用 房 地 下 建 筑 面 积 75357m 2, 负 一 层 建 筑 面 积 37462m 2, 主 要 设 置 超 市 地 下 车 库 及 设 备 用 房 ; 负 二 层 建 筑 面 积 37895m 2, 主 要 设 置 地 下 车 库 及 设 备 用 房 在 集 中 商 业 区 及 文 化 演 艺 中 心 楼 周 围 空 地 设 置 108 个 地 上 停 车 位 位 于 地 下 二 层 和 局 部 地 下 一 层, 共 设 820 个 车 位 由 金 凤 区 城 市 供 水 管 网 统 一 供 给 由 金 凤 区 城 市 供 电 电 网 统 一 提 供 由 于 一 期 没 有 设 计 锅 炉 房 及 空 调 机 组 冷 却 塔 的 位 置, 因 此 在 二 期 地 下 建 设 1 个 锅 炉 房 和 1 个 制 冷 机 组 设 备 间 ( 已 建 成 ) 其 中 : 锅 炉 房 内 设 2 台 1t/h 2 台 20t/h 1 台 10t/h 2 台 2t/h 天 然 气 为 项 目 一 期 供 暖 供 热 水 及 蒸 汽 ; 制 冷 机 组 设 备 间 内 设 3 台 离 心 式 制 冷 机 组, 冷 却 塔 位 于 二 期 5 # 楼 楼 顶 供 气 由 宁 夏 哈 纳 斯 天 然 气 有 限 公 司 提 供 由 宁 夏 哈 纳 斯 天 然 气 有 限 公 司 提 供 酒 店 及 集 中 商 业 区 产 生 的 餐 饮 废 水 经 隔 油 隔 渣 池 处 理 后, 同 生 活 污 水 一 起 经 排 水 餐 饮 废 水 经 隔 油 隔 渣 池 处 理, 之 后 与 生 活 污 水 一 起 经 化 粪 池 处 理 后, 排 入 5
环 保 工 程 废 气 处 理 设 施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噪 声 治 理 设 施 固 体 废 物 收 集 系 统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最 终 进 入 银 川 市 第 六 污 水 处 理 厂 酒 店 文 化 演 艺 中 心 设 油 烟 净 化 设 备 及 内 置 烟 道, 地 下 车 库 机 械 排 风 系 统 建 设 10 个 200m 3 的 玻 璃 钢 化 粪 池 ; 酒 店 设 置 3 个 10m 3 的 隔 油 隔 渣 池, 文 化 演 艺 中 心 设 置 1 个 10m 3 的 隔 油 隔 渣 池, 商 业 楼 设 置 3 个 10m 3 的 隔 油 隔 渣 池 采 用 中 空 双 层 隔 音 玻 璃, 采 取 消 声 器 隔 声 板 等 消 声 隔 声 减 振 设 施 每 个 单 元 设 置 一 个 垃 圾 箱, 生 活 垃 圾 及 商 业 垃 圾 经 分 类 收 集 后, 日 产 日 清, 最 终 运 至 项 目 附 近 的 垃 圾 中 转 站 统 一 处 理 ; 餐 厨 垃 圾 集 中 收 集 后, 交 由 银 川 保 绿 特 生 物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处 理 化 粪 池 处 理, 之 后 排 入 城 市 下 水 管 网, 最 终 进 入 银 川 市 第 六 污 水 处 理 厂 地 下 停 车 场 安 装 强 制 通 风 设 施 处 理 汽 车 尾 气 ; 酒 店 后 厨 设 置 内 置 排 烟 道 ; 集 中 商 业 区 5-6F 规 划 为 餐 饮 业, 设 置 内 置 排 烟 道 ; 油 烟 净 化 设 备 由 餐 饮 商 户 自 行 安 装 根 据 给 排 水 设 计 建 设 1 个 100m 3 3 个 75m 3 ( 总 容 积 325m 3 ) 的 化 粪 池 处 理 生 活 污 水 ;12 个 4.5m 3 ( 总 容 积 54m 3 ) 的 隔 油 隔 渣 池 处 理 餐 饮 废 水 地 下 车 库 风 机 加 压 水 泵 冷 却 塔 等 机 械 设 备 安 装 消 声 减 振 设 施 生 活 垃 圾 每 日 由 物 业 公 司 清 运 至 项 目 附 近 垃 圾 中 转 站 进 行 统 一 处 理 ; 餐 厨 垃 圾 运 至 项 目 设 置 的 餐 厨 垃 圾 暂 存 间, 集 中 收 集 后 交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统 一 处 置 绿 化 建 成 后 绿 化 面 积 15868m 2 空 地 及 道 路 两 旁 种 植 花 草 树 木, 绿 化 面 积 达 10000m 2 项 目 投 资 : 项 目 计 划 总 投 资 220000 万 元, 环 保 投 资 416 万 元 ; 实 际 总 投 资 300000 万 元, 实 际 环 保 投 资 1850 万 元, 主 要 用 于 建 设 化 粪 池 隔 油 隔 渣 池 垃 圾 收 集 箱 换 气 及 排 气 装 置 消 声 减 振 设 施 及 绿 化 等 环 保 投 资 具 体 情 况 见 表 4-2 6
序 号 1 2 3 4 5 表 4-2 施 工 期 治 理 措 施 废 气 治 理 设 施 废 水 治 理 设 施 噪 声 防 治 设 施 固 体 废 物 收 集 装 置 6 绿 化 名 称 环 评 洒 水 抑 尘 材 料 遮 盖 简 易 化 粪 池 固 废 清 运 地 下 车 库 强 制 机 械 通 风 系 统 ; 酒 店 文 化 演 艺 中 心 厨 房 内 设 置 内 置 烟 道 10 个 200m 3 的 玻 璃 钢 化 粪 池 ; 酒 店 设 置 3 个 10m 3 的 隔 油 隔 渣 池, 文 化 演 艺 中 心 设 置 1 个 10m 3 的 隔 油 隔 渣 池, 商 业 楼 设 置 3 个 10m 3 的 隔 油 隔 渣 池 水 泵 房 配 电 室 地 下 室 等 进 行 屏 蔽 和 隔 音, 墙 体 采 用 隔 声 材 料, 安 装 隔 声 门 窗, 设 备 加 装 减 震 垫 隔 声 罩 每 个 楼 层 设 置 垃 圾 收 集 箱 环 保 投 资 情 况 一 览 表 金 额 ( 万 元 ) 15 30 130 15 15 施 工 期 治 理 措 施 废 气 治 理 设 施 废 水 治 理 设 施 噪 声 防 治 设 施 固 体 废 物 收 集 装 置 绿 化 面 积 15868m 2 211 绿 化 名 称 实 际 建 设 洒 水 抑 尘 材 料 遮 盖 简 易 化 粪 池 固 废 清 运 地 下 车 库 安 装 强 制 通 风 设 施 ; 酒 店 及 商 业 设 置 专 用 内 置 排 烟 道 根 据 给 排 水 设 计 建 设 1 个 100m 3 3 个 75m 3 ( 总 容 积 325m 3 ) 的 化 粪 池, 12 个 4.5m 3 ( 总 容 积 54m 3 ) 的 隔 油 隔 渣 池 及 其 配 套 管 网 地 下 车 库 风 机 加 压 水 泵 冷 却 塔 等 机 械 设 备 安 装 消 声 减 振 设 施 设 置 垃 圾 收 集 箱 ; 建 设 1 座 餐 厨 垃 圾 暂 存 间 空 地 及 道 路 两 旁 种 植 花 草 树 木 金 额 ( 万 元 ) 总 计 416 - - 1850 备 注 : 实 际 环 保 投 资 较 环 评 时 投 资 较 大 的 原 因 主 要 为 废 气 废 水 及 绿 化 投 资 较 环 评 时 增 加 较 多 15 685 265 70 15 800 7
小 区 绿 化 化 粪 池 隔 油 隔 渣 池 4.2 工 程 能 源 消 耗 4.2.1 供 排 水 大 阅 城 一 期 项 目 供 水 由 金 凤 区 城 市 供 水 管 网 统 一 提 供, 投 入 运 行 后 总 用 水 量 约 为 161380m 3 /a, 其 中 生 活 用 水 量 约 为 97320m 3 /a, 商 业 及 公 建 用 水 量 约 为 59060m 3 /a, 绿 化 用 水 量 约 为 5000m 3 /a 排 放 废 水 主 要 为 办 公 楼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及 酒 店 集 中 商 业 区 产 生 的 商 业 废 水, 排 放 量 约 为 125104m 3 /a, 商 业 区 从 事 餐 饮 的 商 铺 产 生 的 餐 饮 废 水 经 隔 油 隔 渣 池 处 理 后, 同 生 活 污 水 一 起 经 化 粪 池 处 理, 之 后 排 入 城 市 下 水 管 网, 最 终 进 入 银 川 市 第 六 污 水 处 理 厂 具 体 供 排 水 情 况 见 表 4-3 8
表 4-3 供 排 水 情 况 一 览 表 用 水 类 别 用 水 量 (m 3 /a) 排 水 量 (m 3 /a) 生 活 用 水 97320 77856 商 业 及 公 建 用 水 59060 47248 绿 化 用 水 5000 - 总 计 161380 125104 4.2.2 供 暖 热 水 蒸 汽 大 阅 城 一 期 项 目 冬 季 供 暖 由 2 台 20t/h 1 台 10t/h 天 然 气 锅 炉 提 供 ; 酒 店 用 热 水 由 2 台 2t/h 天 然 气 热 水 锅 炉 提 供 ; 酒 店 用 蒸 汽 由 2 台 1t/h 天 然 气 蒸 汽 锅 炉 提 供 4.2.3 燃 料 项 目 集 中 商 业 区 天 然 气 全 部 入 户, 厨 房 燃 料 及 锅 炉 燃 料 均 使 用 清 洁 能 源 天 然 气, 由 宁 夏 哈 纳 斯 天 然 气 有 限 公 司 供 给 4.2.4 供 电 大 阅 城 一 期 项 目 用 电 由 金 凤 区 城 市 供 电 电 网 统 一 提 供 9
五 项 目 污 染 源 产 污 及 治 理 措 施 分 析 大 阅 城 一 期 项 目 在 投 入 使 用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主 要 污 染 为 厨 房 油 烟 废 气 锅 炉 燃 烧 废 气 汽 车 尾 气 等 大 气 污 染 物, 生 活 污 水 及 商 业 废 水, 生 活 垃 圾 及 餐 厨 垃 圾, 地 下 车 库 风 机 锅 炉 房 水 泵 房 内 机 械 设 备 运 行 时 产 生 的 噪 声 商 业 噪 声 及 进 出 车 辆 噪 声 5.1 大 气 污 染 物 产 生 及 治 理 措 施 废 气 主 要 来 自 餐 饮 业 厨 房 油 烟 废 气 锅 炉 燃 烧 废 气 汽 车 尾 气 等 大 气 污 染 物 1 油 烟 废 气 : 酒 店 后 厨 及 商 业 区 开 设 餐 饮 的 商 铺 产 生 的 油 烟 经 各 自 安 装 的 油 烟 净 化 设 施 处 理 后 通 过 内 置 排 烟 道 于 楼 顶 排 放 2 锅 炉 燃 烧 废 气 : 锅 炉 位 于 二 期 地 下 锅 炉 房 内, 燃 料 为 清 洁 能 源 天 然 气, 燃 烧 后 的 少 量 废 气 通 过 2 个 内 置 烟 道 井 于 楼 顶 排 放 3 汽 车 尾 气 : 地 下 车 库 安 装 强 制 通 风 设 备, 增 加 车 库 内 的 换 气 量, 车 库 排 风 口 设 立 在 建 筑 墙 体 及 集 中 商 业 区 楼 顶 ; 地 上 车 位 较 少 且 分 布 于 小 区 空 地 上, 启 动 时 间 较 短, 废 气 产 生 量 小, 且 在 露 天 空 旷 条 件 下 易 扩 散 通 过 以 上 措 施 减 少 大 气 污 染 物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5.2 废 水 污 染 物 产 生 及 治 理 措 施 项 目 排 放 废 水 主 要 为 办 公 楼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及 酒 店 集 中 商 业 区 产 生 的 商 业 废 水, 排 放 量 约 为 125104m 3 /a,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CODcr NH 3 -N SS 动 植 物 油, 商 业 区 从 事 餐 饮 的 商 铺 产 生 的 餐 饮 废 水 经 隔 油 隔 渣 池 处 理 后, 同 生 活 污 水 一 起 经 化 粪 池 处 理, 之 后 排 入 城 市 下 水 管 网, 最 终 进 入 银 川 市 第 六 污 水 处 理 厂 5.3 噪 声 及 治 理 措 施 项 目 对 外 环 境 噪 声 影 响 主 要 为 地 下 车 库 风 机 锅 炉 房 加 压 站 内 水 10
泵 冷 却 塔 等 机 械 设 备 运 行 时 产 生 的 噪 声 商 业 噪 声 及 进 出 车 辆 噪 声 1 进 出 车 辆 产 生 的 噪 声 : 在 停 车 场 附 近 设 置 明 显 的 标 志, 避 免 车 辆 不 必 要 的 怠 速 制 动 起 动 甚 至 鸣 笛 2 商 业 噪 声 : 对 商 业 区 采 取 控 制 夜 间 营 业 时 间, 禁 止 商 家 使 用 高 音 喇 叭 等 措 施 3 地 下 车 库 风 机 冷 却 塔 锅 炉 房 空 调 机 组 设 备 间 加 压 站 内 水 泵 等 机 械 设 备 运 行 时 产 生 的 噪 声 : 选 用 低 噪 声 设 备 ; 地 下 车 库 排 风 口 加 装 百 叶 ; 水 泵 房 位 于 集 中 商 业 区 地 下 设 备 专 用 间 内, 锅 炉 空 调 机 组 均 位 于 项 目 二 期 地 下 专 用 设 备 间 内, 冷 却 塔 位 于 二 期 5 # 楼 楼 顶, 且 安 装 减 振 消 声 设 施 通 过 以 上 措 施 来 减 小 噪 声 对 居 民 生 活 及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5.4 固 体 废 物 产 生 及 治 理 措 施 固 体 废 物 主 要 为 居 民 及 商 业 活 动 产 生 的 生 活 垃 圾, 产 生 量 约 为 1205t/a, 生 活 垃 圾 集 中 分 类 收 集 后 每 日 由 物 业 公 司 清 运 至 附 近 垃 圾 中 转 站 进 行 统 一 处 理 ; 餐 厨 垃 圾 运 至 项 目 设 置 的 餐 厨 垃 圾 暂 存 间, 集 中 收 集 后 需 交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统 一 处 置 11
六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主 要 结 论 建 议 6.1 环 评 主 要 结 论 银 川 建 发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大 阅 城 项 目 分 两 期 建 设, 本 次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仅 对 大 阅 城 一 期 项 目 进 行 评 价 大 阅 城 一 期 项 目 位 于 银 川 市 金 凤 区, 正 源 北 街 以 东, 规 划 三 号 路 以 西, 规 划 六 号 路 以 南, 规 划 七 号 路 以 北 ; 项 目 总 投 资 220000 万 元, 总 用 地 面 积 49323.77m 2, 规 划 总 建 筑 面 积 333476.4m 2, 主 要 建 设 一 栋 25F 的 办 公 楼, 建 筑 面 积 28162m 2 ; 一 栋 19F 酒 店, 建 筑 面 积 37831m 2 ; 集 中 商 业 区, 为 6F 裙 房, 建 筑 面 积 172126.4m 2 ; 文 化 演 艺 中 心 一 座, 建 筑 面 积 15820m 2 以 及 地 下 车 库 等 附 属 设 施 项 目 绿 化 面 积 15854m 2, 绿 化 率 32.14% 项 目 区 内 设 机 动 车 停 车 位 928 个, 其 中 地 上 停 车 位 108 个, 地 下 停 车 位 820 个 (1) 产 业 政 策 符 合 性 分 析 本 项 目 属 于 房 地 产 行 业, 根 据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修 正 ) (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2013 年 第 21 号 令 ), 本 项 目 不 属 于 鼓 励 限 制 淘 汰 三 类, 属 于 允 许 建 设 项 目, 符 合 政 策 要 求 ; 根 据 国 土 资 源 部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发 布 的 限 制 用 地 项 目 目 录 (2012 年 本 ) 和 禁 止 用 地 项 目 目 录 (2012 年 本 ), 本 项 目 不 属 于 限 制 用 地 项 目 和 禁 止 用 地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用 地 政 策 (2) 规 划 符 合 性 本 项 目 位 于 银 川 市 金 凤 区, 符 合 宁 夏 回 族 自 治 区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二 个 五 年 规 划 纲 要 及 银 川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2010-2020 年 ) 的 相 关 要 求 本 项 目 拟 建 场 地 属 于 银 川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2010-2020) 中 规 划 的 二 类 居 住 用 地, 属 于 银 川 市 城 市 规 划 建 设 用 地 范 围 内, 符 合 银 川 市 稳 12
步 推 进 城 镇 化 建 设 需 要 (3) 选 址 合 理 性 本 项 目 位 于 银 川 市 金 凤 区, 正 源 北 街 以 东, 规 划 三 号 路 以 西, 规 划 六 号 路 以 南, 规 划 七 号 路 以 北 ; 本 项 目 拟 建 场 地 属 于 银 川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2010-2020) 中 规 划 的 二 类 居 住 用 地, 本 项 目 选 址 是 合 理 的 本 项 目 用 水 电 气 暖 通 讯 等 公 用 设 施 齐 全 ; 污 水 排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可 以 减 少 工 程 在 公 用 工 程 的 投 资, 缩 短 了 工 程 的 建 设 进 度, 以 上 基 础 条 件 对 于 本 次 项 目 区 工 程 建 设 是 有 利 的 同 时 本 项 目 选 址, 在 城 市 规 划 土 地 利 用 工 程 建 设 基 础 条 件 周 围 环 境 敏 感 性 和 环 境 功 能 区 分 布 以 及 周 围 公 众 意 见 方 面 不 存 在 制 约 条 件 ; 居 民 居 住 环 境 可 以 通 过 改 善 区 内 基 础 设 施 条 件 项 目 区 内 部 景 观 和 项 目 区 便 利 性 等 人 工 环 境 要 素, 可 以 获 得 一 定 的 居 住 环 境 生 态 满 意 度, 项 目 区 土 地 利 用 生 态 较 适 宜 ; 外 部 交 通 噪 声 对 项 目 区 未 来 居 民 居 住 声 环 境 影 响 不 大, 制 约 性 较 小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选 址 是 合 理 可 行 的 (4)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1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本 项 目 天 然 气 燃 烧 废 气 包 括 酒 店 厨 房 文 化 演 艺 中 心 厨 房 燃 烧 废 气 项 目 区 内 天 然 气 燃 烧 废 气 通 过 内 置 烟 道 引 至 屋 顶 高 空 排 放, 对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影 响 很 小 本 项 目 酒 店 文 化 演 艺 中 心 餐 饮 产 生 的 油 烟, 经 油 烟 净 化 设 备 处 理 后 达 到 饮 食 业 油 烟 排 放 标 准 ( 试 行 ) (GB18483-2001) 相 关 标 准 的 要 求 后, 经 楼 内 内 置 烟 道 引 至 楼 顶 间 歇 性 排 放, 对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地 下 车 库 换 气 次 数 每 小 时 不 应 小 于 6 次, 且 每 个 防 火 分 区 各 设 置 1 13
个 进 排 风 口, 且 进 排 风 口 的 距 离 不 小 于 10m, 且 远 离 楼 栋 设 置 在 公 共 绿 地 上, 机 动 车 尾 气 采 用 机 械 排 风 系 统 收 集 后 经 井 道 引 至 顶 部 排 风 口 排 放 井 道 要 适 当 进 行 景 观 修 饰, 以 使 得 与 小 区 环 境 相 协 调 综 上 所 述, 大 气 污 染 源 在 采 取 有 效 的 治 理 措 施 后,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很 小 2 水 环 境 影 响 本 项 目 运 营 期 废 水 主 要 为 办 公 楼 商 业 区 酒 店 及 文 化 演 艺 中 心 生 活 污 水 餐 饮 废 水 项 目 餐 饮 废 水 经 隔 油 隔 渣 池 处 理, 与 其 他 各 排 水 单 元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一 起 经 化 粪 池 处 理 后, 排 入 城 市 下 水 管 网, 最 终 进 入 银 川 市 第 六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3 声 环 境 影 响 本 项 目 运 营 期 产 生 的 噪 声 主 要 来 自 水 泵 风 机 车 辆 等 各 类 高 噪 声 设 备 设 置 于 地 下 设 备 用 房 内, 其 噪 声 经 墙 体 隔 离 及 距 离 衰 减 后, 对 周 围 声 环 境 及 周 围 的 住 宅 造 成 影 响 较 小 ; 对 于 车 辆 行 驶 产 生 的 噪 声 主 要 采 取 在 周 围 道 路 口 设 置 限 速 禁 鸣 标 志 4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本 项 目 生 活 垃 圾 商 业 垃 圾 分 类 收 集 后, 由 环 卫 部 门 清 运 后 运 往 项 目 附 近 的 垃 圾 中 转 站 统 一 处 理 ; 厨 房 产 生 的 餐 厨 垃 圾 经 收 集 后 全 部 交 由 银 川 保 绿 特 生 物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进 行 处 理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投 入 使 用 后 所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物 均 得 到 妥 善 处 置, 对 环 境 影 响 很 小 (5) 公 众 参 与 本 项 目 通 过 发 放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表 在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张 贴 项 目 公 示 14
在 新 消 息 报 公 示 项 目 公 示 和 结 论 公 示 的 方 式 开 展 了 公 众 参 与 经 统 计, 100% 的 被 调 查 者 对 工 程 建 设 持 赞 成 态 度, 没 有 人 反 对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建 设 方 通 过 实 施 切 实 可 行 的 环 保 措 施 及 加 强 管 理, 在 施 工 噪 声 与 扬 尘 影 响 方 面 落 实 公 众 提 出 的 建 议, 尽 量 减 轻 对 环 境 的 负 面 影 响, 切 实 做 好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6) 综 合 结 论 综 上 所 述, 大 阅 城 一 期 项 目 的 建 设 符 合 国 家 的 相 关 产 业 政 策 ; 项 目 选 址 可 行 ; 拟 采 用 的 各 项 环 保 设 施 合 理 可 靠 有 效, 可 以 保 证 各 项 污 染 物 长 期 稳 定 达 标 排 放, 总 体 上 对 评 价 区 域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不 会 造 成 区 域 环 境 功 能 的 改 变 ; 本 项 目 全 局 的 环 境 效 益 经 济 效 益 和 社 会 效 益 较 明 显 ; 被 调 查 公 众 对 本 项 目 的 支 持 率 较 高 因 此 在 项 目 建 设 和 营 运 过 程 中, 严 格 落 实 本 报 告 书 中 提 出 的 各 项 环 境 保 护 对 策 及 要 求, 从 环 保 角 度 来 讲,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是 可 行 的 6.2 环 评 主 要 建 议 (1) 本 项 目 在 建 设 过 程 中 应 选 用 环 保 型 建 筑 材 料 外 装 饰 材 料, 在 颜 色 建 筑 物 结 构 布 局 等 方 面 应 与 生 态 相 协 调, 充 分 体 现 生 态 城 市 理 念 (2) 项 目 建 成 后, 应 加 强 环 境 管 理, 强 化 环 境 监 控, 注 重 绿 化 与 节 水 节 能 并 重 的 原 则, 并 对 环 保 设 施 定 期 维 护, 由 专 人 负 责, 确 保 正 常 高 效 运 转 (3) 物 业 管 理 部 门 须 按 照 本 报 告 书 中 提 出 的 措 施 进 行 治 理 和 管 理, 特 别 是 积 极 妥 善 的 对 项 目 区 内 商 业 的 营 业 时 间 商 业 噪 声 进 行 严 格 的 控 制 和 管 理, 并 积 极 听 取 可 能 受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的 附 近 居 民 等 人 员 单 位 15
的 反 映, 接 受 当 地 环 境 保 护 部 门 的 监 督 和 管 理 6.3 环 评 批 复 要 求 银 川 市 环 保 局 对 该 项 目 环 评 批 复 意 见 如 下 : 一 建 设 项 目 位 于 银 川 市 金 凤 区 正 源 北 街 以 东, 规 划 三 号 路 以 西, 规 划 六 号 路 以 南, 规 划 七 号 路 以 北 总 规 划 用 地 面 积 49323.77m 2, 总 建 筑 面 积 333476.4m 2, 主 要 建 设 办 公 楼 酒 店 集 中 商 业 区 文 化 演 义 中 心 及 地 下 车 库 等 附 属 设 施 项 目 总 投 资 220000 万 元, 其 中 环 保 投 资 408 万 元, 主 要 用 于 施 工 及 运 营 期 废 气 废 水 噪 声 固 废 等 防 治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从 环 境 保 护 角 度 分 析, 同 意 该 项 目 的 建 设 二 建 设 与 运 营 期 间 重 点 做 好 以 下 工 作 : (1) 建 设 期 间 必 须 采 取 有 效 的 降 尘 防 尘 措 施, 建 筑 原 料 加 盖 防 尘 网, 原 料 运 输 车 辆 要 篷 布 遮 盖, 施 工 工 地 出 口 要 设 置 冲 洗 设 施, 进 出 车 辆 进 行 清 洗, 防 止 扬 尘 污 染 加 强 施 工 管 理, 严 禁 晚 间 22:00-6:00 施 工 (2) 项 目 开 工 十 五 日 前, 建 设 单 位 必 须 向 金 凤 区 环 保 分 局 进 行 有 关 噪 声 扬 尘 污 染 的 排 污 申 报 登 记, 提 交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方 案, 定 期 汇 报 施 工 进 度 (3) 项 目 冬 季 供 暖 原 则 上 纳 入 集 中 供 热, 若 周 边 无 集 中 供 热 热 源 可 建 设 燃 气 锅 炉 (4) 商 业 用 房 的 设 计 与 使 用 必 须 符 合 银 川 市 饮 食 娱 乐 业 环 境 污 染 防 治 条 例 的 规 定, 天 然 气 入 户, 设 计 专 用 烟 道, 安 装 隔 油 隔 渣 设 施 餐 饮 油 烟 满 足 饮 食 业 油 烟 排 放 标 准 (GB18483-2001) 要 求 (5) 商 业 楼 产 生 的 餐 饮 废 水 先 经 隔 油 隔 渣 池 处 理 后 与 其 他 生 活 污 水 16
一 起 经 化 粪 池 处 理, 达 到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CJ343-2010) B 等 级 标 准 后 排 入 城 市 集 污 管 网, 最 终 进 入 银 川 市 第 六 污 水 处 理 厂 需 定 期 清 理 隔 油 隔 渣 池, 确 保 废 水 达 标 排 放 (6) 地 下 停 车 场 排 换 气 设 施 等 产 噪 设 备 须 采 取 有 效 治 理 措 施, 设 备 房 内 墙 面 采 用 吸 声 处 理, 安 装 隔 声 门 设 计 地 下 通 风 设 施, 确 保 噪 声 达 到 社 会 生 活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22337-2008) 的 1 类 标 准 (7) 建 筑 垃 圾 须 按 照 银 川 市 建 筑 垃 圾 管 理 办 法 规 定, 交 由 承 担 建 筑 垃 圾 运 输 的 单 位 和 个 人 按 照 公 安 交 通 管 理 部 门 指 定 的 路 线 和 时 间 将 垃 圾 运 往 指 定 的 堆 放 场, 禁 止 焚 烧 建 筑 垃 圾 生 活 垃 圾 分 类 收 集 清 运 至 垃 圾 收 集 站 由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清 运 ; 餐 厨 垃 圾 交 有 资 质 单 位 统 一 处 置 (8) 加 强 规 划 区 域 内 的 绿 化, 项 目 在 设 计 施 工 中, 建 筑 节 能 应 当 符 合 公 共 建 筑 节 能 设 计 标 准 中 的 规 定, 使 用 新 型 环 保 节 能 材 料, 使 建 筑 物 节 能 符 合 65% 的 节 能 要 求, 执 行 银 川 市 关 于 推 行 太 阳 能 建 筑 一 体 化 应 用 工 作 的 通 知 要 求 (9) 落 实 环 保 部 关 于 加 强 城 市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房 地 产 开 发 商 在 预 售 房 屋 时 必 须 公 示 有 关 环 评 及 环 保 验 收 信 息 (10)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需 强 化 建 设 期 三 同 时 制 度, 建 立 建 设 期 环 保 三 同 时 联 络 员 制 度, 明 确 人 员 和 职 责, 定 期 向 我 局 和 辖 区 环 保 分 局 汇 报 环 保 工 程 建 设 情 况 (11) 必 须 认 真 采 纳 落 实 报 告 书 中 提 出 的 其 它 建 议 17
七 验 收 监 测 评 价 标 准 7.1 噪 声 执 行 标 准 按 照 环 评 及 批 复 要 求, 噪 声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1 类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环 境 噪 声 限 值, 具 体 限 值 见 表 7-1 表 7-1 噪 声 执 行 标 准 监 测 对 象 项 目 单 位 标 准 限 值 引 用 标 准 环 境 噪 声 等 效 连 续 A 声 级 db(a) 55( 昼 间 )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1 类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环 境 噪 声 限 45( 夜 间 ) 值 18
八 验 收 监 测 内 容 结 果 及 分 析 评 价 8.1 验 收 监 测 内 容 大 阅 城 一 期 项 目 于 2014 年 7 月 开 工 建 设,2016 年 7 月 建 成, 目 前 办 公 楼 酒 店 集 中 商 业 区 及 文 化 演 艺 中 心 均 未 投 入 使 用, 无 大 气 污 染 物 生 活 污 水 及 餐 饮 废 水 生 活 垃 圾 及 餐 厨 垃 圾 排 放 根 据 该 项 目 实 际 情 况 及 竣 工 验 收 的 有 关 要 求, 本 次 竣 工 验 收 监 测 内 容 为 : 项 目 区 域 环 境 噪 声 8.2 噪 声 8.2.1 监 测 时 间 监 测 点 位 布 设 银 川 建 发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大 阅 城 一 期 项 目 位 于 银 川 市 金 凤 区, 北 侧 为 规 划 六 号 路, 东 侧 为 大 阅 城 二 期 项 目 在 建 工 地, 南 侧 隔 加 油 加 气 站 为 规 划 七 号 路, 西 侧 为 正 源 北 街 根 据 现 场 情 况, 在 办 公 楼 集 中 商 业 区 文 化 演 艺 中 心 前 1 米 处 各 布 设 一 个 监 测 点 位, 对 区 域 环 境 噪 声 进 行 监 测 监 测 时 间 2016 年 7 月 14 日, 昼 夜 间 各 监 测 1 次 具 体 点 位 布 设 见 下 图 规 划 六 号 路 北 酒 店 正 源 北 街 1 2 办 公 楼 集 中 商 业 区 大 阅 城 二 期 在 建 工 地 3 文 化 演 艺 中 心 加 油 加 气 站 19
8.2.2 噪 声 测 量 方 法 噪 声 测 量 方 法 按 照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中 有 关 测 量 方 法 进 行 测 量 仪 器 选 用 杭 州 爱 华 电 子 研 究 所 生 产 的 AWA6228 型 噪 声 统 计 分 析 仪, 仪 器 编 号 201023, 仪 器 校 准 使 用 杭 州 爱 华 电 子 研 究 所 生 产 的 AWA6221A 型 声 级 校 准 器, 仪 器 编 号 1000988 8.2.3 质 控 措 施 仪 器 经 过 检 定 并 且 在 检 定 有 效 期 内, 监 测 人 员 取 得 上 岗 证, 在 监 测 前 后 对 仪 器 进 行 校 准, 校 准 结 果 符 合 要 求 8.2.4 监 测 结 果 与 评 价 噪 声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8-1 表 8-1 点 位 区 域 噪 声 监 测 结 果 统 计 表 监 测 值 昼 间 [(Leq)dB(A)] 夜 间 [(Leq)dB(A)] 1( 办 公 楼 前 1 米 处 ) 53 41 2( 集 中 商 业 区 前 1 米 处 ) 53 40 3( 文 化 演 艺 中 心 前 1 米 处 ) 52 40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1 类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标 准 55 45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 大 阅 城 一 期 项 目 各 监 测 点 的 环 境 噪 声 均 符 合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中 1 类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昼 夜 间 环 境 噪 声 限 值 8.3 固 体 废 物 排 放 情 况 固 体 废 物 主 要 为 居 民 及 商 业 活 动 产 生 的 生 活 垃 圾, 产 生 量 约 为 1205t/a, 生 活 垃 圾 集 中 分 类 收 集 后 每 日 由 物 业 公 司 清 运 至 附 近 垃 圾 中 转 站 进 行 统 一 处 理 ; 餐 厨 垃 圾 运 至 项 目 设 置 的 餐 厨 垃 圾 暂 存 间, 集 中 收 集 后 需 交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统 一 处 置 20
九 环 境 管 理 检 查 9.1 环 保 审 批 手 续 及 三 同 时 执 行 情 况 项 目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和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办 法 的 规 定, 进 行 了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落 实 了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要 求 的 有 关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及 措 施, 环 保 设 施 与 主 体 工 程 做 到 了 同 时 设 计 同 时 施 工 同 时 投 产 使 用 9.2 环 保 设 施 建 设 情 况 大 阅 城 一 期 项 目 按 照 环 评 及 其 批 复 的 要 求 建 设 了 化 粪 池 隔 油 隔 渣 池 废 气 治 理 设 施 垃 圾 收 集 设 施 及 消 声 减 振 设 施 等 9.3 绿 化 大 阅 城 一 期 项 目 空 地 种 植 花 草 树 木, 绿 化 面 积 达 10000m 2 9.4 对 环 评 及 其 批 复 要 求 的 落 实 情 况 环 评 及 其 批 复 要 求 落 实 情 况 见 表 9-1 表 9-1 环 评 及 其 批 复 要 求 落 实 情 况 表 序 号 环 评 报 告 书 中 要 求 的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实 际 落 实 情 况 1 2 3 酒 店 文 化 演 艺 中 心 设 油 烟 净 化 设 备 及 内 置 烟 道, 地 下 车 库 安 装 机 械 排 风 系 统 建 设 10 个 200m 3 的 玻 璃 钢 化 粪 池 ; 酒 店 设 置 3 个 10m 3 的 隔 油 隔 渣 池, 文 化 演 艺 中 心 设 置 1 个 10m 3 的 隔 油 隔 渣 池, 商 业 楼 设 置 3 个 10m 3 的 隔 油 隔 渣 池 采 用 中 空 双 层 隔 音 玻 璃, 采 取 消 声 器 隔 声 板 等 消 声 隔 声 减 振 设 施 地 下 停 车 场 安 装 强 制 通 风 设 施 处 理 汽 车 尾 气 ; 酒 店 后 厨 设 置 内 置 排 烟 道 ; 集 中 商 业 区 5-6F 规 划 为 餐 饮 业, 设 置 内 置 排 烟 道 ; 油 烟 净 化 设 备 由 餐 饮 商 户 自 行 安 装 根 据 给 排 水 设 计 建 设 1 个 100m 3 3 个 75m 3 ( 总 容 积 325m 3 ) 的 化 粪 池 处 理 生 活 污 水 ; 12 个 4.5m 3 ( 总 容 积 54m 3 ) 的 隔 油 隔 渣 池 处 理 餐 饮 废 水 地 下 车 库 风 机 加 压 水 泵 冷 却 塔 等 机 械 设 备 安 装 消 声 减 振 设 施 21
4 每 个 单 元 设 置 一 个 垃 圾 箱, 生 活 垃 圾 及 商 业 垃 圾 经 分 类 收 集 后, 日 产 日 清, 最 终 运 至 项 目 附 近 的 垃 圾 中 转 站 统 一 处 理 ; 餐 厨 垃 圾 集 中 收 集 后, 交 由 银 川 保 绿 特 生 物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处 理 生 活 垃 圾 每 日 由 物 业 公 司 清 运 至 项 目 附 近 垃 圾 中 转 站 进 行 统 一 处 理 ; 餐 厨 垃 圾 运 至 项 目 设 置 的 餐 厨 垃 圾 暂 存 间, 集 中 收 集 后 需 交 银 川 保 绿 特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统 一 处 理 序 号 环 评 批 复 内 容 实 际 落 实 情 况 1 项 目 冬 季 供 暖 原 则 上 纳 入 集 中 供 热, 若 周 边 无 集 中 供 热 热 源 可 建 设 燃 气 锅 炉 项 目 冬 季 供 暖 由 2 台 20t/h 1 台 10t/h 天 然 气 锅 炉 提 供 ; 酒 店 用 热 水 由 2 台 2t/h 天 然 气 热 水 锅 炉 提 供 ; 酒 店 用 蒸 汽 由 2 台 1t/h 天 然 气 蒸 汽 锅 炉 提 供 ; 锅 炉 燃 料 为 清 洁 能 源 天 然 气 2 商 业 用 房 的 设 计 与 使 用 必 须 符 合 银 川 市 饮 食 娱 乐 业 环 境 污 染 防 治 条 例 的 规 定, 天 然 气 入 户, 设 计 专 用 烟 道, 安 装 隔 油 隔 渣 设 施 餐 饮 油 烟 满 足 饮 食 业 油 烟 排 放 标 准 (GB18483-2001) 要 求 集 中 商 业 区 商 业 用 房 及 酒 店 天 然 气 入 户, 并 设 置 隔 油 隔 渣 池 及 专 用 内 置 排 烟 道 3 商 业 楼 产 生 的 餐 饮 废 水 先 经 隔 油 隔 渣 池 处 理 后 与 其 他 生 活 污 水 一 起 经 化 粪 池 处 理, 达 到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CJ343-2010)B 等 级 标 准 后 排 入 城 市 集 污 管 网, 最 终 进 入 银 川 市 第 六 污 水 处 理 厂 需 定 期 清 理 隔 油 隔 渣 池, 确 保 废 水 达 标 排 放 落 实 商 业 区 从 事 餐 饮 的 商 铺 产 生 的 餐 饮 废 水 经 隔 油 隔 渣 池 (12 个 4.5m 3 总 容 积 54m 3 ) 处 理 后, 同 生 活 污 水 一 起 经 化 粪 池 (1 个 100m 3 3 个 75m 3, 总 容 积 325m 3 ) 处 理, 之 后 排 入 城 市 下 水 管 网, 最 终 进 入 银 川 市 第 六 污 水 处 理 厂 4 地 下 停 车 场 排 换 气 设 施 等 产 噪 设 备 须 采 取 有 效 治 理 措 施, 设 备 房 内 墙 面 采 用 吸 声 处 理, 安 装 隔 声 门 设 计 地 下 通 风 设 施, 确 保 噪 声 达 到 社 会 生 活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22337-2008) 的 1 类 标 准 落 实 选 择 低 噪 声 设 备, 加 压 水 泵 锅 炉 及 空 调 机 组 均 位 于 地 下 专 用 设 备 房 内 且 安 装 减 振 消 声 设 施 ; 结 合 项 目 所 处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类 别, 噪 声 符 合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1 类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环 境 噪 声 限 值 22
5 建 筑 垃 圾 须 按 照 银 川 市 建 筑 垃 圾 管 理 办 法 规 定, 交 由 承 担 建 筑 垃 圾 运 输 的 单 位 和 个 人 按 照 公 安 交 通 管 理 部 门 指 定 的 路 线 和 时 间 将 垃 圾 运 往 指 定 的 堆 放 场, 禁 止 焚 烧 建 筑 垃 圾 生 活 垃 圾 分 类 收 集 清 运 至 垃 圾 收 集 站 由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清 运 ; 餐 厨 垃 圾 交 有 资 质 单 位 统 一 处 置 生 活 垃 圾 集 中 分 类 收 集 后 每 日 由 物 业 公 司 清 运 至 本 项 目 附 近 垃 圾 中 转 站 进 行 统 一 处 理 ; 餐 厨 垃 圾 运 至 项 目 设 置 的 餐 厨 垃 圾 暂 存 间, 集 中 收 集 后 需 交 有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 项 目 无 施 工 建 筑 垃 圾 遗 留 问 题 6 加 强 规 划 区 域 内 的 绿 化, 项 目 在 设 计 施 工 中, 建 筑 节 能 应 当 符 合 公 共 建 筑 节 能 设 计 标 准 中 的 规 定, 使 用 新 型 环 保 节 能 材 料, 使 建 筑 物 节 能 符 合 65% 的 节 能 要 求, 执 行 银 川 市 关 于 推 行 太 阳 能 建 筑 一 体 化 应 用 工 作 的 通 知 要 求 落 实 节 能 按 照 相 应 要 求 进 行 建 设 23
十 结 论 和 建 议 10.1 结 论 10.1.1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银 川 建 发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大 阅 城 一 期 项 目 位 于 银 川 市 金 凤 区, 北 侧 为 规 划 六 号 路, 东 侧 为 大 阅 城 二 期 项 目 在 建 工 地, 南 侧 隔 加 油 加 气 站 为 规 划 七 号 路, 西 侧 为 正 源 北 街 项 目 总 占 地 面 积 64728.2m 2, 总 建 筑 面 积 333474.4m 2, 主 要 建 设 1 栋 办 公 楼 1 栋 酒 店 1 座 文 化 演 艺 中 心 1 个 集 中 商 业 区 1 个 地 下 车 库 及 其 配 套 设 施 项 目 实 际 总 投 资 300000 万 元, 实 际 环 保 投 资 1850 万 元, 主 要 用 于 建 设 化 粪 池 隔 油 隔 渣 池 垃 圾 收 集 箱 换 气 及 排 气 装 置 消 声 减 振 设 施 及 绿 化 等 10.1.2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1) 废 气 废 气 主 要 来 自 餐 饮 业 厨 房 油 烟 废 气 锅 炉 燃 烧 废 气 汽 车 尾 气 等 大 气 污 染 物 1 油 烟 废 气 : 酒 店 后 厨 及 商 业 区 开 设 餐 饮 的 商 铺 产 生 的 油 烟 经 各 自 安 装 的 油 烟 净 化 设 施 处 理 后 通 过 内 置 排 烟 道 于 楼 顶 排 放 2 锅 炉 燃 烧 废 气 : 锅 炉 位 于 二 期 地 下 锅 炉 房 内, 燃 料 为 清 洁 能 源 天 然 气, 燃 烧 后 的 少 量 废 气 通 过 2 个 内 置 烟 道 井 于 楼 顶 排 放 3 汽 车 尾 气 : 地 下 车 库 安 装 强 制 通 风 设 备, 增 加 车 库 内 的 换 气 量, 车 库 排 风 口 设 立 在 建 筑 墙 体 及 集 中 商 业 区 楼 顶 ; 地 上 车 位 较 少 且 分 布 于 小 区 空 地 上, 启 动 时 间 较 短, 废 气 产 生 量 小, 且 在 露 天 空 旷 条 件 下 易 扩 散 通 过 以 上 措 施 减 少 大 气 污 染 物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2) 废 水 项 目 排 放 废 水 主 要 为 办 公 楼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及 酒 店 集 中 商 业 区 产 生 的 商 业 废 水, 排 放 量 约 为 125104m 3 /a, 商 业 区 从 事 餐 饮 的 商 铺 产 生 的 24
餐 饮 废 水 经 隔 油 隔 渣 池 处 理 后, 同 生 活 污 水 一 起 经 化 粪 池 处 理, 之 后 排 入 城 市 下 水 管 网, 最 终 进 入 银 川 市 第 六 污 水 处 理 厂 (3) 噪 声 项 目 对 外 环 境 噪 声 影 响 主 要 为 地 下 车 库 风 机 锅 炉 房 加 压 站 内 水 泵 冷 却 塔 等 机 械 设 备 运 行 时 产 生 的 噪 声 商 业 噪 声 及 进 出 车 辆 噪 声 1 进 出 车 辆 产 生 的 噪 声 : 在 停 车 场 附 近 设 置 明 显 的 标 志, 避 免 车 辆 不 必 要 的 怠 速 制 动 起 动 甚 至 鸣 笛 2 商 业 噪 声 : 对 商 业 区 采 取 控 制 夜 间 营 业 时 间, 禁 止 商 家 使 用 高 音 喇 叭 等 措 施 3 地 下 车 库 风 机 冷 却 塔 锅 炉 房 空 调 机 组 设 备 间 加 压 站 内 水 泵 等 机 械 设 备 运 行 时 产 生 的 噪 声 : 选 用 低 噪 声 设 备 ; 地 下 车 库 排 风 口 加 装 百 叶 ; 水 泵 房 位 于 集 中 商 业 区 地 下 设 备 专 用 间 内, 锅 炉 空 调 机 组 均 位 于 项 目 二 期 地 下 专 用 设 备 间 内, 冷 却 塔 位 于 二 期 5 # 楼 楼 顶, 且 安 装 减 振 消 声 设 施 通 过 以 上 措 施 来 减 小 噪 声 对 居 民 生 活 及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4) 固 体 废 物 固 体 废 物 主 要 为 居 民 及 商 业 活 动 产 生 的 生 活 垃 圾, 产 生 量 约 为 1205t/a, 生 活 垃 圾 集 中 分 类 收 集 后 每 日 由 物 业 公 司 清 运 至 附 近 垃 圾 中 转 站 进 行 统 一 处 理 ; 餐 厨 垃 圾 运 至 项 目 设 置 的 餐 厨 垃 圾 暂 存 间, 集 中 收 集 后 需 交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统 一 处 置 10.1.3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大 阅 城 一 期 项 目 于 2014 年 7 月 开 工 建 设,2016 年 7 月 建 成, 目 前 办 公 楼 酒 店 集 中 商 业 区 及 文 化 演 艺 中 心 均 未 投 入 使 用, 无 大 气 污 染 物 生 活 污 水 及 餐 饮 废 水 生 活 垃 圾 及 餐 厨 垃 圾 排 放 本 次 验 收 对 区 域 环 境 噪 声 进 行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 大 阅 城 一 期 项 目 各 监 测 点 的 环 境 噪 声 均 符 合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中 1 类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昼 夜 间 环 境 25
噪 声 限 值 10.1.4 环 境 管 理 检 查 情 况 本 项 目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和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办 法 的 规 定 进 行 了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落 实 了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及 其 批 复 要 求 的 有 关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及 措 施, 做 到 了 环 保 设 施 与 主 体 工 程 同 时 设 计 同 时 施 工 同 时 投 产 使 用 10.2 建 议 (1) 建 议 办 公 楼 酒 店 集 中 商 业 区 及 文 化 演 艺 中 心 投 入 使 用 后, 补 测 污 水 水 质 (2) 强 化 项 目 区 环 境 保 护, 定 期 清 理 化 粪 池 隔 油 隔 渣 池, 确 保 污 水 长 期 稳 定 达 标 排 放 (3) 加 强 对 固 废 的 分 类 收 集 及 管 理, 对 有 回 收 利 用 价 值 的 全 部 回 收 利 用, 无 利 用 价 值 的 集 中 存 放, 统 一 清 运, 做 到 日 产 日 清 (4) 建 议 公 司 物 业 管 理 部 门 加 强 管 理, 集 中 商 业 区 如 从 事 餐 饮 业 必 须 按 相 关 要 求 安 装 油 烟 净 化 装 置 及 降 噪 设 施, 杜 绝 油 烟 噪 声 扰 民 事 件 的 发 生 ; 餐 厨 垃 圾 须 交 有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10.3 竣 工 验 收 结 论 银 川 建 发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大 阅 城 一 期 项 目 在 建 设 过 程 中 落 实 了 建 设 项 目 三 同 时 制 度, 做 到 环 保 设 施 与 主 体 工 程 同 时 设 计 同 时 施 工 同 时 投 入 运 行, 落 实 了 环 评 及 其 批 复 的 各 项 要 求 验 收 监 测 期 间 区 域 内 环 境 噪 声 符 合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中 1 类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昼 夜 间 环 境 噪 声 限 值, 建 议 通 过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26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三 同 时 竣 工 验 收 登 记 表 编 号 : 验 收 类 别 : 验 收 表 审 批 经 办 人 : 建 设 地 建 设 项 目 名 称 大 阅 城 一 期 项 目 银 川 市 金 凤 区 正 源 北 街 点 建 设 单 位 银 川 建 发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邮 编 750001 电 话 13323508075 行 业 类 别 房 地 产 开 发 7210 项 目 性 质 新 建 ( ); 改 扩 建 ; 技 术 改 造 设 计 生 产 能 力 设 计 建 设 1 栋 办 公 楼 1 栋 酒 店 1 座 文 化 演 艺 中 心 1 个 集 中 商 业 区 1 个 地 下 车 库 及 其 配 套 设 施, 总 占 地 面 积 49323.77 m 2, 总 建 筑 面 积 333476.4m 2 建 设 项 目 开 工 日 期 2014 年 7 月 实 际 生 产 能 力 实 际 建 设 1 栋 办 公 楼 1 栋 酒 店 1 座 文 化 演 艺 中 心 1 个 集 中 商 业 区 1 个 地 下 车 库 及 其 配 套 设 施, 总 占 地 投 入 试 运 行 日 期 2016 年 7 月 面 积 64728.2m 2, 总 建 筑 面 积 333474.4m 2 控 制 区 报 告 书 ( 表 ) 审 批 部 门 银 川 市 环 保 局 文 号 2014(172 号 ) 时 间 2014 年 7 月 初 步 设 计 审 批 部 门 文 号 时 间 环 保 验 收 审 批 部 门 银 川 市 环 保 局 文 号 时 间 报 告 书 ( 表 ) 编 制 单 位 北 京 中 科 尚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总 概 算 220000 万 元 环 保 设 施 设 计 单 位 中 国 建 筑 设 计 研 究 院 有 限 公 司 环 保 投 资 总 概 算 408 万 元 比 例 0.19% 环 保 设 施 施 工 单 位 中 铁 城 建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四 川 省 第 四 建 筑 工 程 公 司 实 际 总 投 资 300000 万 元 环 保 设 施 监 测 单 位 实 际 环 保 投 资 1850 万 元 比 例 0.62% 废 水 处 理 废 气 治 理 噪 声 治 理 固 废 治 理 绿 化 及 生 态 其 它 265 万 元 685 万 元 70 万 元 15 万 元 800 万 元 15 万 元 新 增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能 力 控 制 项 目 原 有 排 放 量 (1) 新 建 部 分 产 生 量 (2) 新 建 部 分 处 理 削 减 量 (3) 新 增 废 气 处 理 设 施 能 力 污 染 控 制 指 标 以 新 带 排 放 增 减 量 老 削 减 (5) 量 (4) 排 放 总 量 (6) 废 水 12.51 CODcr 固 废 0.1205 允 许 排 放 量 (7) 年 平 均 工 作 时 区 域 削 减 量 (8) 处 理 前 浓 度 (9) 实 际 排 放 浓 度 (10) 单 位 : 废 气 量 : 104 标 米 3/ 年 ; 废 水 固 废 量 : 万 吨 / 年 ; 其 他 项 目 均 为 吨 / 年 废 水 中 污 染 物 浓 度 : 毫 克 / 升 ; 废 气 中 污 染 物 浓 度 : 毫 克 / 立 方 米 注 : 此 表 由 监 测 站 或 调 查 单 位 填 写, 附 在 监 测 或 调 查 报 告 最 后 一 面 此 表 最 后 一 格 为 该 项 目 的 特 征 污 染 物 其 中 :(5)=(2)-(3)-(4); (6)=(2)-(3)+(1)-(4) 允 许 排 放 浓 度 (11) 27
关 于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三 同 时 验 收 登 记 表 填 写 说 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三 同 时 竣 工 验 收 登 记 表 是 在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设 施 竣 工 验 收 时, 由 监 测 单 位 调 查 单 位 或 建 设 单 位 填 写, 作 为 环 境 管 理 的 台 帐 和 信 息 统 计 的 基 础 表 格 编 号 审 批 经 办 人 由 环 保 审 批 部 门 填 写 建 设 项 目 名 称 使 用 此 项 目 立 项 时 的 名 称, 若 名 称 多 于 30 个 字, 则 酌 情 缩 写 30 字 以 内 ( 两 个 英 文 字 母 可 看 成 一 个 汉 字 ) 建 设 地 点 必 须 填 写 到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的 县 级 地 名 ( 便 于 代 码 识 别 ), 若 是 在 一 个 地 区 内 多 个 县 建 设 的 项 目, 则 填 写 到 地 区 名, 同 理, 若 是 在 一 个 省 内 多 个 地 区 建 设 的 项 目, 则 填 写 省 名, 不 再 设 立 多 地 区 选 择 项 建 设 单 位 使 用 建 设 单 位 注 册 时 的 名 称, 若 名 称 多 于 25 个 字, 则 酌 情 缩 写 25 个 字 以 内 行 业 类 别 按 原 国 家 环 保 局 监 督 管 理 司 关 于 行 业 类 别 的 规 定 项 目 性 质 可 在 所 选 项 中 划 钩 表 示 控 制 区 指 淮 河 ( 分 为 干 流 支 流 ) 海 河 辽 河 太 湖 巢 湖 滇 池 酸 雨 和 二 氧 化 硫 控 制 区 初 步 设 计 审 批 部 门 环 保 设 施 施 工 单 位 环 保 设 施 设 计 单 位 环 保 验 收 监 测 部 门 或 调 查 单 位 环 保 验 收 审 批 部 门 均 使 用 注 册 时 名 称, 若 名 称 多 于 25 个 字, 则 酌 情 缩 写 成 25 个 字 以 内 投 资 总 概 算 采 用 可 研 审 批 或 初 步 设 计 审 批 中 的 工 程 总 投 资 设 计 生 产 能 力 指 原 设 计 的 生 产 能 力, 或 建 设 规 模 实 际 生 产 能 力 指 验 收 时, 达 到 的 实 际 生 产 能 力 新 增 废 水 处 理 能 力 是 指 建 设 项 目 新 增 的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能 力 新 增 废 气 处 理 能 力 是 指 建 设 项 目 新 增 的 废 气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能 力 原 有 排 放 量 是 对 改 扩 建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而 言, 指 项 目 改 扩 建 技 术 改 造 之 前 的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新 建 部 分 产 生 量 指 新 产 生 的 污 染 源 强 量 新 建 部 分 处 理 削 减 量 是 对 新 产 生 量 而 言, 经 以 新 带 老 上 处 理 设 施 后, 污 染 物 减 少 的 量 排 放 增 减 量 是 指 新 建 部 分 产 生 量 - 以 新 带 老 削 减 量 - 新 建 部 分 处 理 削 减 量 排 放 总 量 是 指 原 有 排 放 量 - 以 新 带 老 削 减 量 + 新 建 部 分 产 生 量 - 新 建 部 分 处 理 削 减 量 区 域 削 减 量 若 排 放 削 减 量 为 正 值, 即 排 放 量 增 加, 为 保 证 区 域 污 染 物 总 量 不 增 加, 应 从 区 域 削 减 的 量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