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 驗 技 術 簡 訊 49 INSPECTION TECHNIQUE 檢 驗 技 術 簡 訊 第 49 期 每 季 出 刊 1 期 甜 橙 及 椪 柑 等 柑 橘 類 精 油 檢 體 專 題 報 導 拋 棄 式 打 火 機 - 濺 火 跳 火 等 危 險 現 象 介 紹 機 械 科 技 士 林 坤 泉 檢 驗 技 術 市 售 甜 橙 及 椪 柑 等 柑 橘 類 精 油 之 成 分 分 析 技 術 開 發 科 技 士 林 雅 琳 車 用 隔 熱 紙 耐 光 性 能 高 分 子 科 技 正 宋 志 堅 儀 器 介 紹 鏡 片 擴 散 光 (Light diffusion) 量 測 設 備 簡 介 材 料 科 技 士 蔡 宗 傑 紫 外 線 碳 弧 燈 試 驗 機 出 版 資 料 出 版 單 位 經 濟 部 標 準 檢 驗 局 第 六 組 聯 絡 地 址 台 北 市 中 正 區 濟 南 路 1 段 4 號 聯 絡 電 話 02-23431833 傳 真 02-23921441 電 子 郵 件 irene.lai@bsmi.gov.tw 網 頁 位 置 http://www.bsmi.gov.tw/ 發 行 人 謝 翰 璋 工 作 小 組 主 持 人 洪 一 紳 召 集 人 王 慧 雯 總 編 輯 賴 瀅 如 編 輯 劉 冠 麟 ( 生 化 領 域 ) 孫 崇 文 ( 技 術 開 發 領 域 ) 王 唯 穎 ( 化 學 領 域 ) 張 彥 堂 ( 電 磁 相 容 領 域 ) 汪 漢 定 ( 機 械 領 域 ) 呂 彥 賓 ( 材 料 領 域 ) 黃 宗 銘 ( 高 分 子 領 域 ) 陳 秀 綿 ( 電 氣 領 域 ) 何 蜀 贛 ( 行 政 資 訊 ) 總 校 訂 陳 芃 均 網 頁 管 理 王 金 標 吳 文 正 印 製 陳 芃 均 - 1 -
專 題 報 導 拋 棄 式 打 火 機 - 濺 火 跳 火 等 危 險 現 象 介 紹 機 械 檢 驗 科 技 士 林 坤 泉 拋 棄 式 打 火 機 為 日 常 生 活 中 隨 手 可 得 之 商 品, 在 檳 榔 攤 或 一 般 商 場 均 可 輕 易 取 得, 拋 棄 式 打 火 機 除 用 來 點 煙 外, 亦 常 常 用 來 點 香 拜 拜, 但 可 能 因 為 一 時 大 意 隨 處 擺 放, 造 成 小 孩 子 拿 去 把 玩, 而 引 發 火 災 事 故 有 鑒 於 此, 本 局 自 93 年 8 月 1 日 起 實 施 拋 棄 式 及 簡 易 型 打 火 機 強 制 檢 驗, 並 將 安 全 裝 置 列 為 檢 驗 之 重 點 項 目 之 一, 目 的 即 為 防 止 幼 兒 把 玩 打 火 機 不 慎 引 起 火 災 意 外 惟 除 了 安 全 裝 置 外, 拋 棄 式 打 火 機 若 產 品 設 計 不 佳 或 品 質 不 良, 可 能 產 生 之 濺 火 或 跳 火 異 常 情 形, 則 容 易 讓 一 般 消 費 者 所 忽 略, 若 使 用 不 慎, 可 能 造 成 使 用 者 燒 燙 傷 甚 至 是 釀 成 火 災 意 外, 本 文 謹 就 濺 火 及 跳 火 等 危 險 現 象 之 定 義 及 其 檢 驗 方 法 進 行 簡 介 有 關 打 火 機 之 濺 火 及 跳 火 現 象, 依 據 國 家 標 準 CNS 10666 拋 棄 式 打 火 機 安 全 要 求 定 義 如 下 : 一 濺 火 : 濺 火 為 拋 棄 式 打 火 機 因 內 部 燃 料 洩 漏, 導 致 燃 料 未 經 霧 化 而 直 接 燃 燒 的 現 象, 當 點 燃 拋 棄 式 打 火 機 時 不 得 有 小 火 花 或 火 球 從 出 火 口 彈 出 二 跳 火 : 跳 火 為 點 燃 後 的 穩 定 火 焰 狀 態 變 為 火 燄 高 度 不 一, 即 點 燃 拋 棄 式 打 火 機 時 火 燄 高 度 需 穩 定 不 得 忽 大 忽 小 有 關 濺 火 及 跳 火 的 檢 驗 方 法 依 國 家 標 準 CNS 10666, 檢 驗 拋 棄 式 打 火 機 有 無 濺 火 及 跳 火 現 象 時, 需 將 調 火 位 置 調 至 最 大 位 置, 並 點 燃 拋 棄 式 打 火 機 持 續 燃 燒 5 分 鐘, 不 得 出 現 濺 火 及 跳 火 現 象, 以 保 護 使 用 者 的 安 全, 圖 1 及 圖 2 為 檢 驗 拋 棄 式 打 火 機 濺 火 及 跳 火 的 錄 影 截 圖 為 保 障 消 費 者 使 用 打 火 機 安 全, 本 局 於 104 年 於 中 部 地 區 之 超 商 五 金 店 家 及 賣 場 等 場 所, 隨 機 購 樣 10 件 不 同 規 格 之 樣 品 進 行 檢 測, 並 依 據 CNS 10666 標 準 執 行 檢 測, 檢 驗 重 點 項 目 包 括 產 生 火 焰 ( 含 安 全 裝 置 ) 火 焰 高 度 火 焰 高 度 調 節 耐 噴 火 濺 火 或 跳 火 熄 火 燃 料 體 積 外 觀 相 容 性 耐 墜 落 性 耐 高 溫 性 耐 內 壓 性 耐 燃 燒 性 耐 循 環 燃 燒 性 耐 連 續 燃 燒 性 及 標 示 等 共 15 項 檢 測 檢 測 結 果 品 質 項 目 均 符 合 標 準 要 求, 顯 示 本 局 將 拋 棄 式 及 簡 易 型 打 火 機 納 入 強 制 檢 驗 後, 已 能 有 效 提 升 市 售 打 火 機 之 安 全 與 品 質, 確 保 消 費 者 使 用 安 全 - 2 -
圖1 拋棄式打火機正常燃燒的情況 跳火 濺火 圖2 拋棄式打火機燃燒時跳火及濺火現象 (資料來源 本局高雄分局提供拋棄式打火機檢驗時的錄影影片) -3-
檢 驗 技 術 一 緣 起 與 目 的 市 售 甜 橙 及 椪 柑 等 柑 橘 類 精 油 之 成 分 分 析 林 雅 琳 1 李 政 達 2 孫 思 學 3 郭 冠 黎 1 1 高 慶 煌 1. 技 術 開 發 科 ; 2. 技 術 開 發 科 退 休 人 員 ; 3. 生 化 檢 驗 科 柑 橘 類 精 油 是 日 常 生 活 中 最 常 使 用 的 精 油, 由 於 具 有 清 爽 芬 芳 天 然 氣 味, 廣 受 大 眾 喜 愛, 常 被 添 加 於 精 油 香 水 合 成 香 料 化 粧 品 香 氛 袋 除 臭 液 洗 碗 精 肥 皂 橘 子 油 洗 劑 民 生 清 潔 用 品, 但 市 售 精 油, 常 有 混 摻 化 學 精 油 單 體 及 添 加 物 摻 假 情 事, 本 研 究 計 畫 旨 在 分 析 市 售 甜 橙 及 椪 柑 等 柑 橘 類 精 油 之 成 分, 以 瞭 解 是 否 為 天 然 精 油, 有 無 摻 假, 以 保 障 消 費 者 安 全 ; 並 驗 證 柑 橘 類 精 油 國 家 標 準 之 成 分 符 合 度 與 實 用 性 二 研 究 方 法 本 研 究 計 畫 購 買 甜 橙 及 椪 柑 等 柑 橘 類 精 油 共 11 件 檢 體 ( 圖 1) 以 GC 法 及 GC/MS 法 分 析 柑 橘 類 樣 品 之 成 分 含 量, 並 與 CNS 6450 甜 橙 油 ( 機 械 法 ) 及 CNS 6465 義 大 利 椪 柑 油 國 家 標 準 作 比 對 圖 1 甜 橙 及 椪 柑 等 柑 橘 類 精 油 檢 體 三 結 果 與 討 論 精 油 檢 體 有 3 種 柑 橘 種 類 : 甜 橙 (7 件 ) 椪 柑 (1 件 ) 桔 橙 (2 件 ) 試 驗 結 果 顯 示 甜 橙 油 含 主 成 分 Limonene 95%, 以 及 副 成 分 Myrcene α-pinene Sabinene Linalool 等 椪 柑 油 含 主 成 分 Limonene 84% γ- Terpinene 11%, 以 及 副 成 分 Cymene α-pinene Myrcene β-pinene Terpinolene Sabinene 等 桔 橙 油 含 主 成 分 Limonene 92%, 以 及 副 成 分 γ-terpinene Myrcene α-pinene Cymene Sabinene β-pinene Linalool 等 甜 橙 油 成 分 符 合 或 近 似 CNS 6450 國 家 標 準 ( 表 1 2), 椪 柑 油 - 4 -
成 分 則 與 CNS 6465 國 家 標 準 有 較 大 差 異 ( 表 3 4), 但 分 析 結 果 顯 示 皆 無 植 物 油 溶 劑 防 腐 劑 等 添 加 物 表 1 甜 橙 油 與 CNS 6450 層 析 特 性 成 分 比 對 表 - 非 極 性 管 柱 表 2 甜 橙 油 與 CNS 6450 層 析 特 性 成 分 比 對 表 - 極 性 管 柱 - 5 -
表 3 椪 柑 油 與 CNS 6465 層 析 特 性 成 分 比 對 表 - 非 極 性 管 柱 表 4 椪 柑 油 與 CNS 6465 層 析 特 性 成 分 比 對 表 - 極 性 管 柱 四 參 考 資 料 1. CNS 6450 甜 橙 油 ( 機 械 法 ) 2. CNS 6465 義 大 利 椪 柑 油 3. ISO 3140: 2011 Oil of sweet orange [Citrus sinensis (L.) Osbeck], obtained by physical extraction of the peel 4. ISO 3528: 2012 Essential oil of mandarin, Italian type (Citrus reticulata Blanco) - 6 -
車 用 隔 熱 紙 耐 光 性 能 測 試 簡 介 一 前 言 高 分 子 科 技 正 宋 志 堅 隔 熱 紙 對 於 太 陽 光 阻 隔 效 能 之 評 估, 係 以 可 透 過 玻 璃 接 觸 到 人 體 皮 膚 的 太 陽 光 能 量 為 主 要 對 象, 就 美 國 材 料 試 驗 協 會 (American Society for Testing and Material, ASTM) 中 的 定 義, 針 對 太 陽 光 波 長 範 圍 300-2500 nm 的 能 量 為 玻 璃 與 隔 熱 紙 業 界 關 注 之 焦 點, 就 能 量 比 率 而 言, 紫 外 線 (300-380 nm) 約 佔 3% 可 見 光 (380-780 nm) 佔 44% 近 紅 外 線 (780-2500 nm) 則 佔 53%( 圖 1) 本 項 研 究 係 利 用 紫 外 線 碳 弧 燈 來 探 討 隔 熱 紙 受 碳 弧 光 0-300 小 時 照 射 後 對 可 見 光 日 光 能 量 遮 蔽 所 產 生 的 變 異 及 影 響 進 行 研 究, 以 不 同 照 光 時 間 老 化 處 理, 來 瞭 解 隔 熱 紙 物 理 性 質 衰 減 程 度, 藉 由 所 得 數 據 及 結 果 期 能 提 供 業 界 參 考 使 用 經 試 驗 結 果 發 現, 隔 熱 紙 本 體 於 照 光 處 理 後 鉛 筆 硬 度 將 會 有 1-2H 之 增 加, 此 種 情 形 說 明 隔 熱 紙 因 照 光 及 加 熱 處 理 將 會 某 種 程 度 提 增 耐 刮 痕 及 尖 銳 破 壞 抵 抗 性, 另 隔 熱 紙 本 體 於 照 光 處 理 後 可 見 光 透 過 率 逐 漸 下 降, 約 於 100-200 小 時 後 才 開 始 反 彈 上 昇 ; 而 太 陽 光 能 量 透 過 率 約 於 150-200 小 時 後 開 始 有 反 彈 上 昇 又 隔 熱 紙 太 陽 光 能 量 / 可 見 光 透 過 率 變 化 臨 界 點 相 對 應 戶 外 使 用 時 間 之 推 估 約 7 天 後, 隔 熱 紙 底 層 膠 黏 液 在 受 熱 交 鏈 反 應, 形 成 非 晶 結 構 組 織 ; 另 約 於 105 天 至 141 天 後, 太 陽 光 能 量 / 可 見 光 透 過 率 有 其 臨 界 點, 經 過 該 臨 界 點 後, 太 陽 光 能 量 / 可 見 光 透 過 率 增 加, 隔 熱 紙 阻 卻 效 果 開 始 變 差 二 試 驗 方 法 分 別 將 汽 車 用 隔 熱 紙 ( 型 號 8702 8803 8805)( 圖 2) 黏 貼 於 透 明 玻 璃 板 上, 以 光 譜 分 析 儀 (Spectrophotometer) 測 試 可 見 光 穿 透 率 太 陽 光 能 穿 透 率 ( 圖 3) 及 完 成 鉛 筆 硬 度 試 驗 ( 圖 4), 經 由 紫 外 線 碳 弧 燈 模 擬 太 陽 光 分 別 照 射 (0 30 50 80 100 150 200 250 300 小 時 ) 後 ( 圖 5), 再 次 進 行 檢 測 獲 得 上 述 值 變 異 情 形, 藉 以 瞭 解 隔 熱 紙 經 照 光 後 物 理 性 質 衰 減 程 度 三 試 驗 結 果 與 結 論 ( 一 ) 隔 熱 紙 本 體 於 照 光 處 理 後 鉛 筆 硬 度 改 變 : 隔 熱 紙 黏 固 於 車 窗 玻 璃 上, 當 施 加 熱 處 理 ( 約 65 ) 及 光 照 射 時, 將 使 隔 熱 紙 耐 磨 層 因 趨 於 老 化 而 變 硬 脆, 同 時 底 層 膠 黏 液 在 受 熱 交 鏈 反 應 完 全 後 而 有 變 硬 之 情 形 ; 不 同 型 號 隔 熱 紙 經 照 光 及 加 熱 處 理 後, 鉛 筆 硬 度 將 會 有 1-2H 之 增 加, 此 種 情 形 說 明 隔 熱 紙 因 照 光 及 加 熱 處 理 將 會 某 種 程 度 提 增 耐 刮 痕 及 尖 銳 破 壞 抵 抗 性 ( 二 ) 隔 熱 紙 本 體 於 照 光 處 理 後 可 見 光 透 過 率 之 改 變 : 此 推 估 可 能 原 因 為 隔 熱 - 7 -
紙 底 層 膠 黏 液 在 受 熱 交 鏈 反 應 後, 形 成 非 晶 結 構 組 織, 增 加 透 光 率 ; 當 照 光 時 間 加 長, 則 會 發 現 到 隔 熱 紙 可 見 光 透 過 率 逐 漸 下 降, 直 到 100-200 小 時 間 才 開 始 有 反 彈 上 昇, 此 推 估 造 成 原 因 為 初 階 段 金 屬 鍍 膜 上 金 屬 顆 粒 受 熱 膨 脹 影 響 在 10-20nm 時 產 生 極 佳 濾 光 效 果, 當 過 臨 界 點 後, 隔 熱 紙 照 光 時 間 加 長, 造 成 隔 熱 紙 內 染 料 阻 光 效 果 消 退 及 鍍 膜 上 金 屬 顆 粒 間 距 持 續 增 大 降 低 濾 光 效 果, 以 上 雙 重 因 素 導 致 隔 熱 紙 可 見 光 透 過 率 增 加 ( 三 ) 隔 熱 紙 本 體 於 照 光 處 理 後 太 陽 光 能 量 透 過 率 之 改 變 : 當 照 光 時 間 逐 漸 增 加, 則 會 發 現 到 隔 熱 紙 太 陽 光 能 量 透 過 率 逐 漸 下 降, 約 於 150-200 小 時 後 開 始 有 反 彈 上 昇, 與 可 見 光 透 過 率 改 變 原 因 相 類 似, 推 估 同 為 金 屬 鍍 膜 上 金 屬 顆 粒 因 受 熱 膨 脹 所 造 成 的 過 濾 效 果 造 成, 當 過 臨 界 點 後, 隔 熱 紙 吸 收 能 量 加 長, 不 僅 隔 熱 紙 內 染 料 阻 光 效 果 消 退, 同 時 亦 因 鍍 膜 上 金 屬 顆 粒 間 距 持 續 增 大 降 低 光 線 濾 除 效 果 及 減 少 阻 卻 紅 外 線 穿 透 效 果 ( 四 ) 隔 熱 紙 太 陽 光 能 量 / 可 見 光 透 過 率 變 化 臨 界 點 相 對 應 戶 外 使 用 時 間 之 推 估 : 我 們 約 略 可 推 得 隔 熱 紙 在 紫 外 線 碳 弧 燈 加 速 試 驗 機 照 射 至 10 150-200 小 時 後 即 會 開 始 有 物 性 上 改 變, 如 要 換 算 為 戶 外 照 射 時 間 的 話, 則 可 進 一 步 參 照 能 量 計 算 公 式 ( 總 能 量 = 照 度 時 間 ) 獲 得 隔 熱 紙 底 層 膠 黏 液 在 受 熱 交 鏈 反 應, 形 成 非 晶 結 構 組 織 ; 約 於 105 天 至 141 天 後, 太 陽 光 能 量 / 可 見 光 透 過 率 有 其 臨 界 點, 經 過 該 臨 界 點 後, 太 陽 光 能 量 / 可 見 光 透 過 率 增 加, 隔 熱 紙 阻 卻 效 果 開 始 變 差 圖 1 太 陽 光 照 射 玻 璃 所 產 生 反 應 狀 況 ( 圖 片 源 自 三 朋 儀 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 8 -
圖2 車用隔熱紙試片(型號分別為 8702 8803 8805) 圖3 光譜分析儀隔熱紙光線透過率檢測 圖4 隔熱紙本體鉛筆硬度檢測 (圖片源自CNS 10757) 圖5 紫外線碳弧燈試驗機 -9-
儀 器 介 紹 一 目 的 鏡 片 擴 散 光 (Light diffusion) 量 測 設 備 簡 介 材 料 科 技 士 蔡 宗 傑 執 行 個 人 防 護 眼 鏡 (CNS 7177(104 年 版 ) CNS 7174(104 年 版 )) 太 陽 眼 鏡 (CNS 15067) 鏡 片 擴 散 光 之 量 測 二 儀 器 介 紹 ( 一 ) 依 據 標 準 : 本 鏡 片 擴 散 光 量 測 設 備 係 依 據 EN 167(2001) 第 4 節 規 定, 其 試 驗 方 法 採 用 4.2.2 所 述 之 簡 單 方 法 (Simplified method) ( 二 ) 擴 散 光 定 義 : 擴 散 光 (l * ) 係 指 光 線 穿 透 鏡 片 後 其 發 散 部 分 光 亮 度 及 直 射 部 分 光 亮 度 之 比 值, 依 標 準 定 義 直 線 光 為 發 散 角 在 之 內 視 為 直 射 光, 而 發 散 光 部 分 只 取 角 度 內 之 光 亮 度 ( 如 圖 1), 而 計 算 公 式 如 式 (1) 所 示 ( 實 際 計 算 式 如 二.( 四 ) 所 示 ) Δα 2 圖 中 : 1 α 1: 入 射 光 ( 試 驗 光 源 ) 2: 散 射 光 3 2 3: 目 鏡 圖 1 EN 167 對 擴 散 光 之 定 義 l * = 發 散 角 Δα 內 之 光 亮 度 / 發 散 角 ±α 內 之 光 亮 度 (1) ( 三 ) 量 測 設 備 及 其 量 測 方 法 : 本 鏡 片 擴 散 光 量 測 設 備 係 使 用 加 拿 大 CADEX 公 司 產 製 之 設 備 ( 型 號 :SB037, 如 圖 2 所 示 ), 其 量 測 方 法 採 用 EN 167(2001) 4.2.2 所 述 之 簡 單 方 法 量 測 方 法 係 利 用 兩 組 光 圈 分 別 量 測 直 射 光 及 發 散 光 ( 其 於 設 備 中 之 配 置 如 圖 3 所 示 ) 之 光 亮 度, 其 中 A 光 圈 係 用 以 量 測 直 射 光, 其 光 圈 孔 徑 為 10 mm( 實 際 值 為 9.98 mm),b 光 圈 係 用 以 量 測 發 散 光, 其 內 外 徑 分 別 為 21mm 28 mm( 實 際 值 為 20.92mm 28.04 mm) 分 別 以 A B 光 - 10 -
圈 量 測 穿 透 樣 品 之 直 射 光 及 發 散 光 之 光 強 度, 同 時 亦 需 量 測 環 境 直 射 光 及 發 散 光, 計 算 擴 散 光 之 量 測 結 果 圖 2 鏡 片 擴 散 光 量 測 設 備 外 觀 圖 3 擴 散 光 量 測 之 光 圈 示 意 圖 ( 圖 中 黃 色 處 為 光 之 路 徑 ) ( 四 ) 擴 散 光 計 算 式 ( 設 備 自 動 計 算 ): 計 算 公 式 依 EN 167:2001 4.2.2 Simplified method 規 定 : l * a = (l/ω) (Φ 1R /Φ 1L ) l * g = (l/ω) (Φ 2R /Φ 2L ) l * = l * a - l * g 式 中 : l: 原 始 擴 散 光, 單 位 :(cd/m 2 )/lx - 11 -
l * : 計 算 後 之 擴 散 光, 單 位 :(cd/m 2 )/lx l * a: 環 境 之 擴 散 光 ( 環 境 背 景 值 ), 單 位 :(cd/m 2 )/lx l * g : 樣 品 之 擴 散 光, 單 位 :(cd/m 2 )/lx ω: 環 形 光 圈 之 特 定 角 度 ( 標 準 規 定 值 ) Φ 1R : 未 置 樣 品 時, 以 環 形 光 圈 所 量 測 之 光 強 度 Φ 1L : 未 置 樣 品 時, 以 圓 形 光 圈 所 量 測 之 光 強 度 Φ 2R : 放 置 樣 品 時, 以 環 形 光 圈 所 量 測 之 光 強 度 Φ 2L : 放 置 樣 品 時, 以 圓 形 光 圈 所 量 測 之 光 強 度 三 量 測 時 應 注 意 事 項 : ( 一 ) 環 境 需 求 : 操 作 環 境 為 相 對 濕 度 20% 至 80%, 溫 度 介 於 15 至 35 之 間, 室 內 照 明 應 予 以 關 閉 ( 二 ) 樣 品 處 理 : 1. 樣 品 尺 寸 要 求 ( 必 要 時 應 裁 切 樣 品 ) (1) 平 板 型 樣 品 ( 無 特 定 視 覺 中 心 者 ), 樣 品 尺 寸 至 少 40mm X 40mm( 或 直 徑 40mm 以 上 ) (2) 眼 鏡 鏡 片 型 樣 品 ( 有 特 定 視 覺 中 心 者 ), 樣 品 尺 寸 至 少 40mm X 40mm( 或 直 徑 40mm 以 上 ), 且 必 需 確 保 視 覺 中 心 能 落 於 試 驗 設 備 之 測 試 區 間 內 2. 試 驗 前 檢 視 樣 品 表 面 有 無 污 染 物, 若 有 污 物 則 應 以 眼 鏡 布 或 拭 鏡 紙 擦 拭 清 潔 3. 試 驗 過 程 中, 應 避 免 碰 撞 樣 品 或 觸 模 樣 品 之 量 測 區 域, 以 避 免 樣 品 污 損 影 響 量 測 結 果 四 參 考 文 獻 EN 167: 2002 Personal eye-protection Optical test methods -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