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2. 监 测 点 位 项 目 及 频 次 3. 监 测 点 位 示 意 图 4. 执 行 标 准 限 值 及 监 测 方 法 仪 器 5. 质 量 控 制 措 施 6. 监 测 结 果 公 开 方 式 和 时 限 企 业 自 行 监 测 方 案 目 录 为 规 范 企 业 自 行 监 测 及 信 息 公 开 方 式,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费 十 二 五 主 要 污 染 物 总 量 减 排 考 核 办 法 十 二 五 主 要 污 染 物 总 量 减 排 监 测 办 法 环 境 监 测 管 理 办 法 等 有 关 规 定, 企 业 应 当 按 照 国 家 或 地 方 污 染 物 排 ( 控 制 ) 标 准,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书 ( 表 ) 及 其 批 复 环 境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的 要 求, 制 定 自 行 监 测 方 案 自 行 监 测 方 案 应 及 时 向 社 会 公 开, 并 报 地 市 级 环 境 保 护 主 管 部 门 备 案 本 方 案 适 用 于 国 控 重 点 监 控 企 业 以 及 纳 入 各 地 年 度 减 排 计 划 且 向 水 体 集 中 直 接 排 污 水 的 规 模 化 畜 禽 养 殖 ( 小 区 ) 其 他 企 业 可 参 照 执 行
一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基 础 信 息 企 业 名 称 光 大 水 务 ( 江 阴 ) 有 限 公 司 澄 西 污 水 处 理 厂 地 址 江 苏 省 无 锡 市 江 阴 县 夏 港 镇 夏 东 村 滨 江 西 路 288 号 法 人 代 表 王 天 义 办 公 室 电 话 0510-86032786 联 系 人 徐 伟 江 移 动 电 话 13921206058 所 属 行 业 污 水 处 理 及 其 再 生 利 用 生 产 周 期 连 续 成 立 时 间 2007-03-08 职 工 人 数 20 占 地 面 积 116.43 亩 国 控 类 别 污 水 厂 国 控 工 程 概 况 工 程 规 模 :116.43 亩 主 要 生 产 产 品 : 工 程 立 项 环 评 批 复 初 步 设 计 环 境 保 护 设 施 设 计 工 程 动 工 建 成 并 投 入 试 运 行 验 收 监 测 的 单 位 和 时 间 : 一 期 :2006 年 4 月 开 工 建 设,2007 年 3 月 试 运 行, 一 期 扩 建 工 程 于 2010 年 6 月 底 正 式 启 动,2010 年 8 月 10 开 工 建 设,11 月 底 主 体 完 工 并 于 12 月 底 完 成 通 水 调 试 二 期 :2013 年 3 月 开 工 扩 建 3 万 吨 / 日 工 程,2013 年 年 底 完 工, 现 正 在 运 行
污 染 物 产 生 及 其 排 情 况 简 要 介 绍 企 业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主 要 产 生 的 废 气 废 水 固 体 废 物 及 噪 声 等 污 染 可 简 要 说 明 主 要 污 染 源 主 要 污 染 物 种 类 以 及 从 哪 个 生 产 单 元 产 生 排 途 径 和 去 向 ( 产 生 排 情 况 简 单 的 可 直 接 用 文 字 描 述, 复 杂 的 可 用 表 格 进 行 辅 助, 力 求 清 晰 明 了 ) 类 型 排 源 监 测 项 目 处 理 设 施 排 途 径 和 去 向 污 水 排 口 PH 值 A2/O 污 水 排 口 色 度 A2/O 污 水 排 口 悬 浮 物 (SS) 格 栅 +A2/O+ 纤 维 滤 池 污 水 排 口 生 化 需 氧 量 A2/O 污 水 排 口 COD A2/O 污 水 排 口 总 汞 污 水 排 口 烷 基 汞 污 水 排 口 总 镉 污 水 排 口 总 铬 污 水 排 口 六 价 铬 污 水 排 口 总 砷 污 水 排 口 总 铅 污 水 排 口 总 镍
类 型 排 源 监 测 项 目 处 理 设 施 排 途 径 和 去 向 污 水 排 口 氨 氮 A2/O 污 水 排 口 总 氮 A2/O 污 水 排 口 石 油 类 污 水 排 口 动 植 物 油 污 水 排 口 总 磷 A2/0+ 斜 板 沉 淀 池 污 水 排 口 阴 离 子 表 面 活 性 剂 (LAS) 污 水 排 口 粪 大 肠 菌 群 数 自 行 监 测 概 况 自 行 监 测 方 式 ( 在 [] 中 打 表 示 ) 手 工 监 测 自 动 监 测 手 工 和 自 动 监 测 相 结 合 手 工 监 测, 采 用 自 承 担 监 测 委 托 监 测 自 动 监 测, 采 用 自 运 维 第 三 方 运 维 自 承 担 监 测 情 况 ( 自 运 维 ) 本 公 司 实 验 室 开 展 出 水 中 总 氮 PH SS 生 化 需 氧 量 色 度 粪 大 肠 菌 群 总 镉 总 铬 六 价 铬 总 铅 总 镍 等 指 标 的 检 测, 每 月 一 次 委 托 监 测 情 况 ( 含 第 三 方 运 维 ) COD 氨 氮 总 磷 三 项 指 标 开 展 在 线 仪 自 动 监 测, 出 水 在 线 监 测 仪 委 托 无 锡 中 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运 维,9 人, 持 证, 签 订 委 托 协 议 阴 离 子 表 面 活 性 剂 (LAS) 石 油 类 为 每 月 一 次, 动 植 物 油 总 汞 总 砷 烷 基 汞 为 每 年 一 次, 这 些 指 标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第 三 方 机 构 开 展 检 测 未 开 展 自 行 监 测 情 况 说 明 缺 少 监 测 人 员 缺 少 资 金 缺 少 实 验 室 或 相 关 配 备 当 地 无 可 委 托 的 社 会 监 测 机 构 其 它 原 因 : 无 相 关 培 训 机 构 认 为 没 必 要
阴 离 子 表 面 二 监 测 点 位 项 目 及 频 次 要 求 : 企 业 应 当 按 照 环 境 监 测 管 理 规 定 和 技 术 规 范 的 要 求, 设 计 建 设 维 护 污 染 物 排 口 和 监 测 点 位, 并 安 装 统 一 的 标 志 牌 类 型 排 口 名 称 / 点 位 名 称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频 次 监 测 方 式 污 水 排 口 PH 值 污 水 排 口 色 度 污 水 排 口 悬 浮 物 (SS) 污 水 排 口 生 化 需 氧 量 污 水 排 口 COD 连 续 监 测 自 动 监 测 污 水 排 口 总 汞 按 年 监 测 污 水 排 口 烷 基 汞 按 年 监 测 污 水 排 口 总 镉 污 水 排 口 总 铬 污 水 排 口 六 价 铬 污 水 排 口 总 砷 按 年 监 测 污 水 排 口 总 铅 污 水 排 口 总 镍 污 水 排 口 氨 氮 连 续 监 测 自 动 监 测 污 水 排 口 总 氮 污 水 排 口 石 油 类 污 水 排 口 动 植 物 油 按 年 监 测 污 水 排 口 总 磷 连 续 监 测 自 动 监 测
二 监 测 点 位 项 目 及 频 次 要 求 : 企 业 应 当 按 照 环 境 监 测 管 理 规 定 和 技 术 规 范 的 要 求, 设 计 建 设 维 护 污 染 物 排 口 和 监 测 点 位, 并 安 装 统 一 的 标 志 牌 类 型 排 口 名 称 / 点 位 名 称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频 次 监 测 方 式 污 水 排 口 阴 离 子 表 面 活 性 剂 (LAS 污 水 排 口 粪 大 肠 菌 群 数 说 明 : 1 排 口 编 号 按 照 环 保 部 门 安 装 的 标 识 牌 编 号 填 写, 对 于 噪 声 等 无 编 号 的 可 自 行 编 号, 如 Z1 Z2 等, 与 点 位 示 意 图 相 对 应 2 监 测 项 目 按 照 执 行 标 准 环 评 批 复 以 及 监 管 要 求 确 定 ; 3 监 测 频 次 : 自 动 监 测 的,24 小 时 连 续 监 测 手 工 监 测 的, 废 水 中 化 学 需 氧 量 氨 氮 每 日 监 测, 其 他 污 染 物 每 月 至 少 监 测 1 次 ; 废 气 中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每 周 至 少 监 测 1 次, 颗 粒 物 每 月 至 少 监 测 1 次, 其 他 污 染 物 每 季 度 至 少 监 测 1 次 ; 规 模 化 畜 禽 养 殖 场 每 月 至 少 监 测 1 次 ; 重 金 属 污 染 物 每 日 监 测 ; 厂 界 噪 声 每 季 度 至 少 监 测 1 次 ; 企 业 周 边 环 境 质 量 监 测, 按 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书 ( 表 ) 及 其 批 复 要 求 的 频 次 执 行 4 监 测 方 式 填 手 工 或 自 动 监 测 项 目 内 容 要 求 相 同 的 可 填 写 在 一 行 上, 不 同 的 应 分 行 填 写
三 监 测 点 位 示 意 图 要 求 : 企 业 自 行 监 测 应 当 遵 守 国 家 环 境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和 方 法 国 家 环 境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和 方 法 中 未 作 规 定 的, 可 以 采 用 国 际 标 准 和 国 外 先 进 标 准 自 行 监 测 活 动 可 以 采 用 手 工 监 测 自 动 监 测 或 手 工 监 测 和 自 动 监 测 相 结 合 的 技 术 手 段 环 境 保 护 主 管 部 门 对 监 测 指 标 有 自 动 监 测 要 求 的, 企 业 应 当 安 装 相 应 的 自 动 监 测 设 备 按 企 业 具 体 情 况 自 行 确 定 比 例, 标 明 工 厂 方 位, 四 邻, 标 明 办 公 区 域 主 要 生 产 车 间 ( 场 所 ) 及 主 要 设 备 的 位 置, 标 明 各 种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的 位 置, 标 明 废 水 废 气 排 口 及 其 监 测 点 位 的 编 号 名 称 可 参 考 后 面 的 附 图 此 页 不 下, 可 另 附 页, 在 本 处 注 明
附 图 : 监 测 点 位 示 意 图
四 执 行 标 准 限 值 及 监 测 方 法 仪 器 类 型 监 测 项 目 执 行 标 准 排 限 值 监 测 方 法 方 法 来 源 分 析 仪 器 COD DB32/T1072-2007 太 湖 地 区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及 重 点 工 业 行 业 主 50 重 铬 酸 钾 光 电 比 色 法 GB11914-89 HBCOD-1 PH 值 GB18918-202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标 准 表 1 中 一 级 A 9 玻 璃 电 极 法 GB/T6920-86 数 显 PH 计 氨 氮 DB32/T1072-2007 太 湖 地 区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及 重 点 工 业 行 业 主 5 氨 气 敏 电 极 法 GB7478-87 OA110 动 植 物 油 排 标 准 (GB18918-2002) 表 1 一 级 A 标 准 1 红 外 光 度 法 GB/T16488-1996 粪 大 肠 菌 群 数 排 标 准 (B18918-2002) 表 1 一 级 A 标 准 1000 滤 膜 法 水 和 废 水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 第 三 发 酵 管 六 价 铬 排 标 准 (GB18918-0.05 二 苯 碳 酰 二 肼 分 光 光 度 法 GB7467-87 原 子 吸 收 光 谱 仪 色 度 排 标 准 (B18918-2002) 表 1 一 级 A 标 准 30 稀 释 倍 数 法 GB11903-1989 具 塞 比 色 管 生 化 需 氧 量 GB18918-202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标 准 表 1 中 一 级 A 10 稀 释 接 种 法 HJ505-2009 生 化 培 养 箱 石 油 类 排 标 准 (GB18918-2002) 表 1 一 级 A 标 准 1 红 外 光 度 法 GB/T16488-1996 烷 基 汞 排 标 准 (GB18918-0 气 相 色 谱 法 GB/T14204-93 高 效 液 相 色 谱 仪 悬 浮 物 (SS) GB18918-202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标 准 表 1 中 一 级 A 10 重 量 法 GB11901-89 电 子 天 平 阴 离 子 表 面 活 性 剂 (LAS) 排 标 准 (GB18918-2002) 表 1 一 级 A 标 准 0.5 亚 甲 蓝 分 光 光 度 法 GB7494-87 总 氮 DB32/T1072-2007 太 湖 地 区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及 重 点 工 业 行 业 主 15 碱 性 过 硫 酸 钾 紫 外 分 光 光 度 法 HJ636-2012 紫 外 分 光 光 度 计 -TU1810 总 镉 排 标 准 (GB18918-0.01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光 度 法 ( 螯 全 萃 取 法 GB7475-87 原 子 吸 收 光 谱 仪 总 铬 排 标 准 (GB18918-0.1 高 锰 酸 钾 氧 化 - 二 苯 碳 酰 二 GB7466-87 原 子 吸 收 光 谱 仪 总 汞 排 标 准 (GB18918-0 冷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光 度 法 GB7468-87 总 磷 DB32/T1072-2007 太 湖 地 区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及 重 点 工 业 行 业 主 0.5 钼 蓝 比 色 法 GB11893-89 OP510 总 镍 排 标 准 (GB18918-2002) 表 3 0.05 火 焰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光 度 法 GB11912-89 原 子 吸 收 光 谱 仪
四 执 行 标 准 限 值 及 监 测 方 法 仪 器 类 型 监 测 项 目 执 行 标 准 排 限 值 监 测 方 法 方 法 来 源 分 析 仪 器 总 铅 排 标 准 (GB18918- 排 标 准 (GB18918-0.1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光 度 法 ( 螯 合 萃 取 法 二 乙 基 二 硫 代 氨 基 甲 酸 银 分 光 光 度 GB7475-87 原 子 吸 收 光 谱 仪 总 砷 0.1 GB7485-87 说 明 : 1 执 行 标 准 栏 内 用 代 码 1 2 3 表 示, 表 格 下 注 明 1 2 3 分 别 代 表 什 么 标 准 ( 如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标 准 (GB16297-1996) 表 2 二 级 标 准 ) 或 环 评 批 复, 或 环 境 保 护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要 求 等 2 企 业 自 行 监 测 应 当 遵 守 国 家 环 境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和 方 法 国 家 环 境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和 方 法 中 未 作 规 定 的, 可 以 采 用 国 际 标 准 和 国 外 先 进 标 准
五 质 量 控 制 措 施 要 求 : 企 业 自 行 监 测 应 当 遵 守 国 家 环 境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和 方 法 国 家 环 境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和 方 法 中 未 作 规 定 的, 可 以 采 用 国 际 标 准 和 国 外 先 进 标 准 自 行 监 测 活 动 可 以 采 用 手 工 监 测 自 动 监 测 或 手 工 监 测 和 自 动 监 测 相 结 合 的 技 术 手 段 环 境 保 护 主 管 部 门 对 监 测 指 标 有 自 动 监 测 要 求 的, 企 业 应 当 安 装 相 应 的 自 动 监 测 设 备 1. 化 验 室 人 员 8 人 持 证 上 岗 2. 平 行 双 样 3. 换 药 换 曲 线 4. 定 期 进 行 化 验 仪 器 设 备 的 检 定 5. 对 比 选 用 空 白 值 较 低 的 蒸 馏 水 6. 有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运 营 资 质 管 理
六 监 测 结 果 公 开 方 式 和 时 限 要 求 : 企 业 可 通 过 对 外 网 站 报 纸 广 播 电 视 等 便 于 公 众 知 晓 的 方 式 公 开 自 行 监 测 信 息 同 时, 应 当 在 省 级 或 地 市 级 环 境 保 护 主 管 部 门 统 一 组 织 建 立 的 公 布 平 台 上 公 开 执 行 局 信 息, 并 至 少 保 存 一 年 对 外 网 站 环 保 网 站 报 纸 广 播 电 视 监 测 结 果 公 开 方 式 其 它 方 式 : 手 工 监 测 数 据 应 于 每 次 监 测 完 成 后 的 次 日 公 布 ; 监 测 结 果 公 开 时 限 自 动 监 测 数 据 应 实 时 公 布 监 测 结 果, 其 中 废 水 自 动 监 测 设 备 为 每 2 小 时 均 值 ; 每 年 一 月 底 前 公 布 上 年 度 自 行 监 测 年 度 报 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