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教 育 厅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财 政 厅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文 件 桂 教 师 范 2016 30 号 关 于 做 好 2016 年 农 村 小 学 全 科 教 师 定 向 培 养 计 划 工 作 的 通 知 各 有 关 市 县 ( 市 区 ) 教 育 局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局 财 政 局 编 办, 各 有 关 高 等 学 校 : 为 贯 彻 党 的 十 八 届 三 中 四 中 全 会 精 神 和 自 治 区 党 委 政 府 关 于 加 快 改 革 创 新 全 面 振 兴 教 育 的 决 定 ( 桂 发 2014 2 号 ) 有 关 精 神, 按 照 自 治 区 教 育 厅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厅 财 政 厅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关 于 实 施 农 村 小 学 全 科 教 师 定 向 培 养 计 划 通 知 ( 桂 教 师 范 2013 19 号 ) 要 求,2016 年 继 续 实 施 农 村 1
小 学 全 科 教 师 定 向 培 养 计 划, 现 就 做 好 2016 年 有 关 工 作 通 知 如 下 : 一 招 生 计 划 ( 一 ) 招 生 数 量 今 年 面 向 申 报 定 向 培 养 需 求 计 划 的 82 个 县 ( 市 区 ), 定 向 招 收 和 培 养 全 科 师 范 生 3000 名, 其 中 高 中 起 点 两 年 制 专 科 层 次 1728 名 ( 文 理 兼 招 ), 初 中 起 点 五 年 制 专 科 层 次 1272 名 ( 二 ) 培 养 学 校 实 行 分 片 区 委 托 培 养, 今 年 培 养 学 校 为 玉 林 师 范 学 院 河 池 学 院 百 色 学 院 钦 州 学 院 贺 州 学 院 广 西 科 技 师 范 学 院 桂 林 师 范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等 7 所 院 校 招 生 专 业 统 一 为 小 学 教 育, 具 体 招 生 学 校 计 划 数 定 向 县 ( 市 区 ) 详 见 2016 年 农 村 小 学 全 科 教 师 定 向 培 养 招 生 计 划 ( 见 附 件 1) 招 生 计 划 下 达 后, 一 律 不 再 追 加, 不 得 调 整 招 生 计 划 二 招 生 对 象 及 条 件 按 照 从 县 ( 市 区 ) 招 生 回 县 ( 市 区 ) 就 业 的 招 生 原 则, 考 生 必 须 属 于 招 生 计 划 中 所 确 定 的 县 ( 市 区 ) 户 籍 的 2016 年 应 届 初 中 普 通 高 中 毕 业 生, 且 符 合 以 下 条 件 : ( 一 ) 热 爱 小 学 教 育 事 业, 志 愿 从 事 农 村 小 学 教 育 事 业, 自 愿 报 考 定 向 师 范 生, 且 保 证 毕 业 后 到 定 向 县 ( 市 区 ) 农 村 小 学 任 教 不 少 于 6 年 ( 二 ) 报 读 两 年 制 定 向 师 范 生 的 普 通 高 中 毕 业 生, 高 考 成 绩 2
要 达 到 2016 年 我 区 高 职 高 专 最 低 录 取 分 数 控 制 线 以 上 的 考 生 报 读 五 年 制 定 向 师 范 生 的 初 中 毕 业 生, 中 考 成 绩 不 低 于 2016 年 户 籍 所 在 县 ( 市 区 ) 自 治 区 示 范 性 普 通 高 中 ( 没 有 自 治 区 示 范 性 普 通 高 中 的, 以 市 级 示 范 性 普 通 高 中 为 标 准 ) 计 划 内 招 生 录 取 控 制 分 数 等 级 ( 三 ) 身 体 健 康, 参 照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招 生 体 检 工 作 指 导 意 见 普 通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招 生 体 检 标 准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申 报 认 定 教 师 资 格 人 员 体 检 办 法 相 关 标 准 体 检 合 格 ( 四 ) 相 貌 端 庄, 无 身 体 残 疾, 具 有 较 好 的 语 言 表 达 能 力 ( 五 ) 音 乐 美 术 体 育 等 方 面 有 特 长 的 考 生, 在 同 等 条 件 下 优 先 录 取 三 招 生 录 取 程 序 ( 一 ) 报 名 1. 符 合 报 读 两 年 制 定 向 师 范 生 的 普 通 高 中 毕 业 生, 在 高 职 高 专 提 前 录 取 批 次 志 愿 栏 中 填 报 指 定 培 养 学 校 的 小 学 教 育 专 业 ( 免 费 农 村 小 学 全 科 教 师 定 向 培 养 计 划 ) 填 报 志 愿 的 时 间 及 要 求 按 自 治 区 招 生 考 试 院 的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2. 符 合 报 读 五 年 制 定 向 师 范 生 的 初 中 毕 业 生, 持 本 人 户 口 薄 学 生 素 质 报 告 表 ( 学 生 手 册 ) 于 7 月 10 日 20 日 到 所 在 毕 业 学 校 报 名 ; 其 中 异 地 就 读 符 合 报 名 条 件 的 初 中 毕 业 生, 持 本 人 户 口 薄 学 生 素 质 报 告 表 ( 学 生 手 册 ) 到 户 籍 所 在 县 ( 市 区 ) 教 育 局 报 名 考 生 报 名 时, 应 按 要 求 客 观 准 确 的 填 写 报 名 登 记 3
表, 并 贴 好 相 片 报 名 登 记 表 由 考 生 所 在 的 毕 业 学 校 对 考 生 报 考 资 格 进 行 审 核, 依 据 其 在 校 表 现 情 况 和 学 业 成 绩, 在 报 名 登 记 表 上 签 署 意 见, 并 将 具 备 报 考 资 格 的 学 生 于 7 月 25 日 前 推 荐 上 报 县 ( 市 区 ) 教 育 局 ( 二 ) 面 试 1. 面 试 主 要 对 考 生 将 来 从 事 小 学 教 师 职 业 所 需 的 基 本 条 件 基 本 素 质 和 潜 能 的 摸 底 考 核 面 试 主 要 内 容 有 : 形 体 仪 表 汉 字 硬 笔 书 写 语 言 表 达 特 长 展 示 2. 面 试 由 培 养 学 校 负 责 组 织, 市 县 ( 市 区 ) 教 育 局 协 助 配 合 面 试 考 官 小 组 一 般 由 高 校 教 师 教 育 专 家 一 线 小 学 优 秀 教 师 ( 或 校 长 ) 教 育 ( 或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 行 政 部 门 成 员 组 成, 成 员 5 名 或 7 名 面 试 内 容 时 间 地 点 等 由 培 养 学 校 自 行 安 排, 并 及 时 在 自 治 区 招 生 考 试 院 和 培 养 学 校 网 站 公 布 3. 两 年 制 定 向 师 范 生 的 面 试, 在 高 职 高 专 提 前 批 志 愿 填 报 结 束 后, 自 治 区 招 生 考 试 院 将 填 报 了 农 村 小 学 全 科 教 师 定 向 培 养 计 划 志 愿 的 考 生 名 单 提 供 给 培 养 学 校 由 培 养 院 校 按 要 求 组 织 面 试 面 试 结 束 后, 培 养 学 校 将 面 试 合 格 的 人 员 名 单 报 自 治 区 招 生 考 试 院 备 案 4. 五 年 制 定 向 师 范 生 的 面 试, 由 生 源 县 ( 市 区 ) 教 育 局 从 高 分 到 低 分 对 符 合 条 件 的 报 考 人 员 进 行 初 选, 按 照 自 治 区 下 达 计 划 数 1:2 的 比 例 确 定 面 试 人 员, 并 将 面 试 人 员 报 给 培 养 院 校, 由 培 养 院 校 组 织 面 试 人 员 进 行 面 试 4
( 三 ) 录 取 培 养 学 校 按 照 生 源 地 分 数 优 先 的 原 则, 根 据 招 生 政 策 和 定 向 招 生 计 划, 在 面 试 合 格 考 生 中, 根 据 中 考 或 高 考 成 绩 分 地 域 从 高 分 到 低 分 进 行 择 优 录 取 同 等 分 数 的, 优 先 录 取 面 试 成 绩 优 秀 的 考 生 定 向 县 ( 市 区 ) 两 年 制 定 向 师 范 生 生 源 不 足 的, 可 在 同 一 地 级 市 范 围 内 征 求 其 他 有 志 愿 考 生 意 见, 对 同 意 调 剂 考 生 按 分 数 从 高 到 低 择 优 录 取, 补 足 缺 额 经 在 同 一 地 级 市 内 调 剂 录 取 仍 未 能 完 成 计 划 的, 可 视 情 况 进 行 征 集 志 愿 五 年 制 定 向 师 范 生 不 做 跨 县 ( 市 区 ) 调 剂 ( 四 ) 签 订 协 议 1. 定 向 师 范 生 入 学 前 与 培 养 学 校 和 定 向 县 ( 市 区 ) 教 育 局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局 签 订 协 议 农 村 小 学 全 科 教 师 定 向 培 养 计 划 协 议 书 ( 以 下 简 称 协 议 书 ) 由 教 育 厅 财 政 厅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厅 自 治 区 编 办 联 合 制 订, 培 养 学 校 印 制 2. 培 养 学 校 将 协 议 书 随 本 校 录 取 通 知 书 一 并 寄 送 给 录 取 为 定 向 师 范 生 的 考 生 考 生 持 录 取 通 知 书 和 经 考 生 本 人 及 其 监 护 人 签 字 的 协 议 书, 按 学 校 规 定 时 间 及 要 求 报 到 入 学 3. 培 养 学 校 将 录 取 简 明 登 记 表 定 向 师 范 生 招 生 录 取 情 况 以 及 协 议 书, 邮 寄 或 送 达 定 向 县 ( 市 区 ) 教 育 局 4. 定 向 县 ( 市 区 ) 教 育 局 收 到 协 议 书 后, 经 当 地 教 育 局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局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受 委 托 人 签 字 并 加 盖 公 章 后, 及 时 寄 回 相 关 培 养 学 校 的 招 生 就 业 部 门 5
( 五 ) 复 查 备 案 培 养 学 校 要 认 真 做 好 定 向 师 范 生 入 校 后 的 复 查 工 作, 并 将 复 查 合 格 的 录 取 名 单 进 行 备 案 其 中 两 年 制 定 向 师 范 生 的 备 案, 由 培 养 学 校 携 录 取 名 单 到 自 治 区 招 生 考 试 院 审 核 办 理 录 取 备 案 手 续 五 年 制 定 向 师 范 生 的 备 案, 由 培 养 学 校 按 照 五 年 一 贯 制 新 生 录 取 备 案 要 求 携 录 取 名 单 到 教 育 厅 进 行 备 案 四 培 养 方 式 ( 一 ) 培 养 形 式 农 村 小 学 教 师 实 行 全 科 培 养, 学 历 为 专 科, 高 中 毕 业 定 向 师 范 生 学 制 为 2 年, 初 中 毕 业 定 向 师 范 生 学 制 为 5 年 培 养 学 校 要 按 照 教 育 厅 制 定 的 定 向 培 养 小 学 全 科 教 师 课 程 设 置 指 导 意 见, 结 合 农 村 学 校 实 际, 制 订 相 应 的 人 才 培 养 方 案, 加 强 教 学 管 理, 确 保 培 养 质 量 ( 二 ) 学 籍 管 理 两 年 制 五 年 制 定 向 师 范 生 分 别 按 照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专 科 五 年 一 贯 制 学 生 学 籍 管 理 办 法 进 行 管 理 五 年 制 定 向 师 范 生 由 培 养 学 校 按 照 五 年 一 贯 制 学 生 录 取 数 据 库 结 构 及 填 报 要 求, 将 录 取 数 据 报 教 育 厅 加 强 学 籍 动 态 管 理, 两 年 制 定 向 师 范 生 第 1 学 年 五 年 制 定 向 师 范 生 第 2 学 年 结 束, 由 培 养 学 校 对 定 向 师 范 生 进 行 中 期 考 核, 考 核 不 合 格 的, 取 消 定 向 师 范 专 业 就 读 资 格 五 相 关 政 策 ( 一 ) 定 向 师 范 毕 业 生 取 得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专 科 毕 业 证 书 小 学 教 师 资 格 证 书 后, 由 定 向 县 ( 市 区 ) 按 协 议 安 排 就 业, 在 乡 6
镇 ( 不 含 县 级 政 府 所 在 镇 ) 及 以 下 小 学 或 教 学 点 从 事 小 学 教 育 6 年 以 上 ( 二 ) 定 向 师 范 生 毕 业 前 及 在 协 议 规 定 服 务 期 内, 一 般 不 得 报 考 其 他 脱 产 学 历 教 育 毕 业 时 不 履 行 定 向 培 养 协 议 的, 要 按 规 定 退 还 已 享 受 的 免 费 教 育 费 用 并 缴 纳 违 约 金 各 地 对 服 务 期 满 定 向 师 范 毕 业 生 的 学 历 深 造 晋 升 职 称 评 优 评 先 等 方 面 给 予 倾 斜 ( 三 ) 定 向 培 养 的 农 村 小 学 全 科 教 师 在 校 学 习 期 间 免 除 学 费, 免 缴 住 宿 费, 并 补 助 生 活 费, 所 需 经 费 由 自 治 区 本 级 财 政 安 排 在 安 排 国 家 和 自 治 区 各 项 奖 助 学 金 时, 培 养 对 象 与 同 类 学 生 享 受 同 等 待 遇 ( 四 ) 定 向 师 范 毕 业 生 到 教 学 岗 位 后, 有 关 市 县 ( 市 区 )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编 办 等 部 门 要 及 时 为 其 办 理 录 用 入 编 工 资 等 手 续 六 工 作 要 求 ( 一 ) 定 向 师 范 生 招 生 是 实 施 农 村 小 学 全 科 教 师 定 向 培 养 计 划 的 重 要 环 节 各 地 各 校 要 高 度 重 视 精 心 组 织, 切 实 做 好 政 策 宣 传 工 作, 引 导 和 支 持 优 秀 初 中 高 中 毕 业 生 报 考 定 向 师 范 生, 鼓 励 优 秀 人 才 积 极 投 身 小 学 教 育 事 业 ( 二 ) 各 有 关 县 ( 市 区 ) 教 育 局 要 积 极 协 调 当 地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局, 切 实 做 好 考 生 与 本 县 ( 市 区 ) 教 育 局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局 签 订 协 议 书 的 工 作, 确 保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将 本 县 教 育 局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局 签 订 的 协 议 书 寄 送 达 有 关 培 养 学 7
附 件 1 序 号 县 ( 市 区 ) 高 中 起 点 初 中 起 点 计 划 数 培 养 学 校 计 划 数 培 养 学 校 1 西 乡 塘 区 0 10 玉 林 师 范 学 院 2 隆 安 县 20 河 池 学 院 20 玉 林 师 范 学 院 3 马 山 县 20 河 池 学 院 30 玉 林 师 范 学 院 4 横 县 35 钦 州 学 院 20 玉 林 师 范 学 院 5 上 林 县 25 广 西 科 技 师 范 学 院 25 玉 林 师 范 学 院 6 宾 阳 县 25 广 西 科 技 师 范 学 院 25 玉 林 师 范 学 院 7 柳 江 县 10 广 西 科 技 师 范 学 院 0 8 柳 城 县 15 广 西 科 技 师 范 学 院 5 桂 林 师 范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9 三 江 县 25 广 西 科 技 师 范 学 院 15 桂 林 师 范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10 融 水 县 25 广 西 科 技 师 范 学 院 10 桂 林 师 范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11 融 安 县 25 广 西 科 技 师 范 学 院 10 桂 林 师 范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12 临 桂 区 25 桂 林 师 范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30 桂 林 师 范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13 雁 山 区 0 5 桂 林 师 范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14 灌 阳 县 25 桂 林 师 范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0 15 荔 浦 县 5 桂 林 师 范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10 桂 林 师 范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16 灵 川 县 10 桂 林 师 范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10 桂 林 师 范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17 龙 胜 县 25 桂 林 师 范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25 桂 林 师 范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18 阳 朔 县 0 25 桂 林 师 范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19 永 福 县 24 桂 林 师 范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6 桂 林 师 范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20 恭 城 县 20 桂 林 师 范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10 桂 林 师 范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21 兴 安 县 25 桂 林 师 范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25 桂 林 师 范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22 平 乐 县 20 桂 林 师 范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20 桂 林 师 范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23 资 源 县 5 桂 林 师 范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20 桂 林 师 范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24 全 州 县 30 桂 林 师 范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20 桂 林 师 范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25 岑 溪 市 25 贺 州 学 院 20 玉 林 师 范 学 院 26 苍 梧 县 20 贺 州 学 院 10 玉 林 师 范 学 院 27 蒙 山 5 贺 州 学 院 5 玉 林 师 范 学 院 1
序 号 县 ( 市 区 ) 高 中 起 点 初 中 起 点 计 划 数 培 养 学 校 计 划 数 培 养 学 校 28 藤 县 20 贺 州 学 院 20 玉 林 师 范 学 院 29 博 白 县 5 玉 林 师 范 学 院 10 玉 林 师 范 学 院 30 北 流 市 10 玉 林 师 范 学 院 35 玉 林 师 范 学 院 31 陆 川 县 25 玉 林 师 范 学 院 15 玉 林 师 范 学 院 32 福 绵 区 25 玉 林 师 范 学 院 0 玉 林 师 范 学 院 33 容 县 15 玉 林 师 范 学 院 15 玉 林 师 范 学 院 34 兴 业 县 2 玉 林 师 范 学 院 6 玉 林 师 范 学 院 35 右 江 区 25 百 色 学 院 10 百 色 学 院 36 田 阳 县 0 20 百 色 学 院 37 田 东 县 20 百 色 学 院 10 百 色 学 院 38 德 保 县 20 百 色 学 院 30 百 色 学 院 39 靖 西 市 30 百 色 学 院 20 百 色 学 院 40 那 坡 县 35 百 色 学 院 30 百 色 学 院 41 凌 云 县 10 百 色 学 院 10 百 色 学 院 42 乐 业 县 20 百 色 学 院 30 百 色 学 院 43 田 林 县 25 百 色 学 院 25 百 色 学 院 44 隆 林 县 25 百 色 学 院 20 百 色 学 院 45 西 林 县 25 百 色 学 院 30 百 色 学 院 46 灵 山 县 40 钦 州 学 院 0 47 浦 北 县 35 钦 州 学 院 30 玉 林 师 范 学 院 48 钦 南 区 10 钦 州 学 院 10 玉 林 师 范 学 院 49 钦 北 区 10 钦 州 学 院 20 玉 林 师 范 学 院 50 合 浦 县 30 钦 州 学 院 25 玉 林 师 范 学 院 51 防 城 区 32 钦 州 学 院 0 玉 林 师 范 学 院 52 上 思 县 30 钦 州 学 院 0 53 金 城 江 区 25 河 池 学 院 25 河 池 学 院 54 东 兰 县 25 河 池 学 院 15 河 池 学 院 55 巴 马 县 15 河 池 学 院 5 河 池 学 院 56 凤 山 县 15 河 池 学 院 15 河 池 学 院 2
序 号 县 ( 市 区 ) 高 中 起 点 初 中 起 点 计 划 数 培 养 学 校 计 划 数 培 养 学 校 57 都 安 县 10 河 池 学 院 10 河 池 学 院 58 南 丹 县 25 河 池 学 院 10 河 池 学 院 59 天 峨 县 10 河 池 学 院 10 河 池 学 院 60 大 化 县 25 河 池 学 院 30 河 池 学 院 61 宜 州 市 25 河 池 学 院 0 62 环 江 县 30 河 池 学 院 20 河 池 学 院 63 罗 城 县 30 河 池 学 院 15 河 池 学 院 64 平 南 县 30 广 西 科 技 师 范 学 院 20 玉 林 师 范 学 院 65 桂 平 市 40 广 西 科 技 师 范 学 院 40 玉 林 师 范 学 院 66 覃 塘 区 30 广 西 科 技 师 范 学 院 0 玉 林 师 范 学 院 67 兴 宾 区 30 广 西 科 技 师 范 学 院 0 桂 林 师 范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68 金 秀 县 10 广 西 科 技 师 范 学 院 10 桂 林 师 范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69 忻 城 县 30 广 西 科 技 师 范 学 院 10 桂 林 师 范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70 武 宣 县 25 广 西 科 技 师 范 学 院 0 71 合 山 市 10 广 西 科 技 师 范 学 院 10 桂 林 师 范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72 凭 祥 市 0 30 广 西 民 族 师 范 学 院 73 龙 州 县 20 广 西 民 族 师 范 学 院 10 广 西 民 族 师 范 学 院 74 扶 绥 县 25 广 西 民 族 师 范 学 院 25 广 西 民 族 师 范 学 院 75 大 新 县 30 广 西 民 族 师 范 学 院 15 广 西 民 族 师 范 学 院 76 宁 明 县 35 广 西 民 族 师 范 学 院 10 广 西 民 族 师 范 学 院 77 天 等 县 30 广 西 民 族 师 范 学 院 20 广 西 民 族 师 范 学 院 78 八 步 区 30 贺 州 学 院 0 79 昭 平 县 30 贺 州 学 院 20 桂 林 师 范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80 钟 山 县 15 贺 州 学 院 15 桂 林 师 范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81 富 川 县 30 贺 州 学 院 20 桂 林 师 范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82 平 桂 管 理 区 30 贺 州 学 院 30 桂 林 师 范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合 计 1728 127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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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2 广 西 初 中 起 点 专 科 层 次 农 村 小 学 全 科 教 师 定 向 培 养 计 划 招 生 报 名 登 记 表 姓 名 政 治 面 貌 身 份 证 号 毕 业 学 校 担 任 职 务 家 庭 地 址 通 知 书 邮 寄 地 址 姓 名 称 谓 性 别 民 族 政 治 面 貌 出 生 年 月 户 籍 所 在 地 健 康 状 况 特 长 县 乡 ( 镇 ) 联 系 电 话 收 件 人 邮 政 编 码 职 业 工 作 单 位 联 系 电 话 照 片 家 庭 主 要 成 员 中 考 成 绩 总 成 绩 语 文 数 学 英 语 报 考 志 愿 1 县 ( 市 区 ) 考 生 确 认 ( 签 字 ): 9
在 校 获 奖 情 况 学 校 推 荐 意 见 ( 公 章 ) 年 月 日 县 ( 市 区 ) 意 见 ( 公 章 ) 年 月 日 测 试 项 目 形 体 仪 表 书 写 测 试 语 言 表 达 特 长 展 示 权 重 25 30 45 加 5 分 面 试 总 分 得 分 面 试 面 试 结 论 合 格 不 合 格 专 家 签 名 : 招 生 学 校 意 见 ( 公 章 ) 年 月 日 备 注 注 :1 此 表 双 面 印 制 ;2 中 考 成 绩 中 所 列 科 目 口 径 与 考 生 户 籍 所 在 县 ( 市 区 ) 自 治 区 示 范 性 普 通 高 中 招 生 录 取 控 制 分 数 线 ( 等 第 ) 所 包 含 的 科 目 一 致 ; 3 面 试 结 论 栏 中, 请 专 家 在 相 应 的 方 格 内 划 公 开 10
抄 送 : 教 育 部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各 有 关 县 ( 市 区 ) 人 民 政 府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教 育 厅 办 公 室 2016 年 6 月 2 日 印 发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