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 雄 市 立 前 鎮 國 中 103 學 年 度 活 動 成 果 報 告 活 動 ( 計 畫 ) 名 稱 :1-3-4-6 親 職 教 育 活 動 項 次 說 明 執 行 時 間 承 辦 組 別 地 點 執 行 方 式 103 年 1 月 ~103 年 12 月 輔 導 組 資 料 組 特 教 組 A 棟 三 樓 會 議 室 活 動 宣 導 競 賽 研 習 其 他 家 庭 訪 視 一 教 育 部 103 年 度 推 動 教 育 優 先 區 計 畫 高 雄 市 前 鎮 國 民 中 學 推 展 親 職 教 育 活 二 執 行 動 計 畫 請 參 閱 附 件 照 片 說 明 :5/7 講 師 張 麗 鳳 老 師 照 片 說 明 : 雙 向 溝 通 ~ 家 長 向 講 師 提 問 照 片 說 明 :10/12 講 師 中 華 民 國 生 命 保 護 協 會 蔡 松 霖 老 師 照 片 說 明 : 與 會 家 長 聽 講 情 形 三 自 我 檢 核 ( 一 ) 執 行 成 果 表 ( 請 參 閱 附 件 ) ( 二 ) 活 動 自 我 檢 核 分 析 表
項 別 檢 核 項 目 檢 核 標 準 備 註 活 動 計 畫 執 行 情 形 效 益 評 估 計 畫 擬 定 非 常 滿 意 滿 意 尚 可 待 改 進 不 適 用 行 前 準 備 非 常 滿 意 滿 意 尚 可 待 改 進 不 適 用 內 容 設 計 非 常 滿 意 滿 意 尚 可 待 改 進 不 適 用 其 他 意 見 處 室 行 政 溝 通 非 常 滿 意 滿 意 尚 可 待 改 進 不 適 用 人 力 分 配 協 調 非 常 滿 意 滿 意 尚 可 待 改 進 不 適 用 活 動 經 費 支 援 非 常 滿 意 滿 意 尚 可 待 改 進 不 適 用 社 區 資 源 運 用 非 常 滿 意 滿 意 尚 可 待 改 進 不 適 用 師 生 互 動 情 形 非 常 滿 意 滿 意 尚 可 待 改 進 不 適 用 教 師 參 與 配 合 非 常 滿 意 滿 意 尚 可 待 改 進 不 適 用 學 生 活 動 表 現 非 常 滿 意 滿 意 尚 可 待 改 進 不 適 用 活 動 遭 遇 困 難 講 座 經 費 的 核 定 無 法 辦 理 二 場 講 座, 需 再 自 行 尋 找 免 費 講 座 支 應 活 動 活 動 主 題 傳 達 非 常 滿 意 滿 意 尚 可 待 改 進 不 適 用 對 學 生 認 知 上 的 幫 助 非 常 滿 意 滿 意 尚 可 待 改 進 不 適 用 對 學 生 情 意 上 的 幫 助 非 常 滿 意 滿 意 尚 可 待 改 進 不 適 用 對 學 生 技 能 上 的 幫 助 非 常 滿 意 滿 意 尚 可 待 改 進 不 適 用 對 教 學 上 的 回 饋 非 常 滿 意 滿 意 尚 可 待 改 進 不 適 用 成 果 資 料 彙 整 非 常 滿 意 滿 意 尚 可 待 改 進 不 適 用 其 他 意 見 四 改 進 方 案 改 進 重 點 說 明 1. 以 親 子 一 同 聽 講 為 目 標 暨 續 努 力 通 知 單 上 鼓 勵 親 子 一 同 參 加, 增 加 講 座 效 益 2 根 據 學 區 型 態, 評 估 本 區 家 長 需 求, 安 排 熟 悉 國 中 現 狀 的 親 職 教 育 專 家 來 校 演 講, 加 強 本 區 家 長 出 席 聽 講 的 意 願 3. 結 合 社 區 的 資 源 ( 鎮 南 宮 白 米 ) 協 助 本 校 弱 勢 家 庭, 增 加 目 標 家 長 來 校 聽 講 意 願 承 辦 人 單 位 主 管
教 育 部 103 年 度 推 動 教 育 優 先 區 計 畫 高 雄 市 前 鎮 國 民 中 學 推 展 親 職 教 育 活 動 計 畫 壹 依 據 : 教 育 部 103 年 度 推 動 教 育 優 先 區 計 畫 貳 目 標 : 一 有 效 提 升 父 母 親 職 效 能 增 進 親 子 關 係 二 順 應 社 會 變 遷, 引 導 父 母 學 習 適 性 輔 導 技 巧, 增 進 親 子 溝 通 效 能 三 引 導 現 代 父 母 學 習 良 好 兩 性 互 動 關 係, 建 立 和 諧 溝 通 之 溫 馨 家 庭 四 運 用 各 項 社 會 資 源, 推 展 親 子 成 長 活 動 參 實 施 對 象 : 以 本 校 單 親 原 住 民 低 收 入 新 住 民 學 生 及 家 長 為 主 肆 實 施 時 間 : 自 103 年 1 月 起 至 103 年 12 月 止 伍 活 動 內 容 : 藉 由 親 職 教 育 活 動, 讓 家 長 了 解 正 確 的 教 養 方 式, 適 性 引 導 孩 子 學 習 並 能 與 學 校 配 合 提 昇 社 區 家 庭 生 活 品 質, 促 進 對 親 職 活 動 的 正 視 活 動 活 動 方 式 活 動 主 題 預 定 日 期 地 點 性 質 親 職 教 育 講 座 目 標 學 生 家 庭 訪 問 輔 導 陸 實 施 方 式 : 專 題 座 談 ( 外 聘 ) 專 題 座 談 ( 內 聘 ) 家 庭 訪 視 輔 導 一 專 題 演 講 實 作 二 親 師 合 作 技 巧 柒 活 動 地 點 : 會 議 室 家 庭 互 動 關 係 生 命 性 別 教 育 生 活 習 慣 相 關 議 題 適 性 輔 導 學 習 習 慣 親 子 溝 通 管 教 相 關 議 題 家 庭 訪 視 輔 導, 建 立 輔 導 檔 案 5/7( 三 ) 19:00-21:00 10/17( 五 ) 19:00-21:00 捌 經 費 : 由 教 育 部 專 款 補 助 經 費 概 算 表 如 附 件 三 玖 預 期 成 效 : 本 校 會 議 室 本 校 會 議 室 1/1-12/31 前 鎮 區
一 父 母 能 運 用 正 確 溝 通 技 巧 輔 助 青 少 年 成 長, 協 助 青 少 年 適 性 發 展 二 提 升 社 區 家 庭 親 子 教 育 知 能 落 實 親 職 教 育 功 能 三 提 昇 家 長 的 學 習 意 願, 提 高 社 區 居 民 水 準, 並 營 造 出 學 習 型 家 庭, 協 助 預 防 中 輟 學 生 四 協 助 家 長 成 為 一 個 有 能 力 的 父 母, 增 加 家 庭 功 能 拾 獎 勵 : 本 計 畫 圓 滿 完 成 後 工 作 人 員 依 權 責 敘 獎
附 件 一 高 雄 市 立 前 鎮 國 中 103 年 度 推 動 教 育 優 先 區 推 展 親 職 教 育 活 動 之 親 職 教 育 講 座 實 施 計 畫 壹 依 據 : 教 育 部 103 年 度 推 動 教 育 優 先 區 - 高 雄 市 前 鎮 國 民 中 學 推 展 親 職 育 活 動 計 畫 貳 目 的 : 一 順 應 社 會 變 遷, 引 導 父 母 學 習 適 性 輔 導 技 巧, 增 進 親 子 溝 通 效 能 二 引 導 現 代 父 母 學 習 良 好 兩 性 互 動 關 係, 建 立 和 諧 溝 通 之 溫 馨 家 庭 三 有 效 提 升 父 母 親 職 效 能 增 進 親 子 關 係 參 實 施 對 象 : 針 對 本 校 隔 代 教 養 單 ( 寄 ) 親 家 庭 學 生 原 住 民, 及 新 住 民 子 女 親 子 年 齡 差 距 過 大 學 生, 本 社 區 學 生 家 長 辦 理 親 職 教 育 講 座 肆 實 施 時 間 : 上 下 學 期 各 辦 理 一 場, 每 場 2 小 時 伍 實 施 方 式 : 聘 請 國 內 親 職 教 育 講 座 專 家, 依 據 本 區 家 庭 親 子 狀 況 需 求, 安 排 適 切 的 講 題 內 容, 於 會 後 進 行 雙 向 溝 通 提 問 討 論, 並 填 寫 回 饋 單 做 為 講 座 辦 理 的 主 題 參 考 陸 實 施 地 點 : 本 校 A 棟 會 議 室 柒 實 施 內 容 : 活 動 方 式 活 動 主 題 預 定 日 期 專 題 座 談 ( 外 聘 ) 專 題 座 談 ( 內 聘 ) 家 庭 互 動 關 係 生 命 性 別 教 育 生 活 習 慣 相 關 議 題 適 性 輔 導 學 習 習 慣 親 子 溝 通 管 教 相 關 議 題 5/7( 三 ) 19:00-21:00 10/17( 五 ) 19:00-21:00 捌 預 期 成 效 一 父 母 能 運 用 正 確 溝 通 技 巧 輔 助 青 少 年 成 長, 增 進 親 子 間 溝 通 效 能
二 提 升 社 區 家 庭 親 子 教 育 知 能 落 實 親 職 教 育 功 能, 增 加 家 庭 功 能 三 提 昇 家 長 的 學 習 意 願, 提 高 社 區 居 民 水 準, 並 營 造 出 學 習 型 家 庭, 協 助 預 防 中 輟 學 生 玖 本 計 劃 陳 校 長 核 可 後 執 行 之, 修 正 時 亦 同
附 件 二 高 雄 市 立 前 鎮 國 中 103 年 度 推 動 教 育 優 先 區 親 職 教 育 之 個 案 家 庭 訪 視 輔 導 實 施 計 畫 壹 依 據 : 教 育 部 103 年 度 推 動 教 育 優 先 區 計 畫 貳 目 的 : 一 暢 通 學 校 與 社 區 家 長 溝 通 之 管 道, 增 進 教 師 與 家 長 學 生 間 良 好 人 際 關 係 二 瞭 解 學 生 校 外 生 活 家 居 作 息 概 況, 提 供 教 師 教 學 與 輔 導 之 參 考 三 協 助 家 長 瞭 解 學 生 在 校 生 活 及 學 習 狀 況, 以 增 進 家 長 對 學 校 教 育 之 配 合 四 了 解 學 生 家 庭 狀 況, 詢 問 需 要 的 心 理 協 助 與 相 關 需 求 參 實 施 對 象 : 針 對 本 校 隔 代 教 養 單 ( 寄 ) 親 家 庭 學 生 原 住 民, 及 新 住 民 子 女 親 子 年 齡 差 距 過 大 進 行 家 庭 訪 視 輔 導 肆 實 施 時 間 : 一 定 期 訪 問 : 每 學 期 於 第 一 次 定 期 評 量 前, 實 施 完 竣 二 臨 時 訪 問 : 各 班 視 班 級 學 生 情 況, 得 不 定 期 實 施, 以 期 早 日 協 助 學 生 解 決 問 題 伍 實 施 方 式 : 由 各 導 師 針 對 班 上 目 標 學 生, 並 依 前 鎮 區 里 別 安 排 訪 視 順 序, 自 行 與 家 長 聯 繫 協 調 後 安 排 訪 問 日 程, 進 行 家 庭 訪 視 家 庭 訪 視 實 施 相 關 附 表 如 附 件 1 陸 實 施 過 程 : 一 訪 談 前 : ( 一 ) 詳 閱 學 生 資 料, 掌 握 學 生 問 題 ( 二 ) 填 發 家 庭 訪 視 聯 絡 單, 通 知 學 生 或 家 長 二 訪 談 時 :
( 一 ) 必 須 尊 重 家 長 對 子 女 之 態 度, 家 長 或 有 不 當 之 管 教 方 法, 以 從 旁 引 導 為 宜, 避 免 正 面 指 示 ( 二 ) 應 事 先 準 備 好 話 題, 使 訪 談 過 程 順 暢 ( 三 ) 慎 重 保 密 的 態 度, 以 建 立 彼 此 互 信 關 係 ( 四 ) 對 家 庭 生 活 家 長 職 業 不 任 意 批 評 ( 五 ) 涉 及 家 庭 內 之 秘 密, 避 免 積 極 打 聽 ( 六 ) 不 在 家 長 面 前 斥 責 學 生, 也 不 批 評 其 他 學 生 或 其 他 家 長 ( 七 ) 對 受 災 後 心 靈 受 創 嚴 重 的 家 長, 提 供 諮 詢 服 務 的 資 訊 ( 八 ) 提 供 家 長 安 撫 孩 童 災 變 後 心 理 輔 導 的 技 巧 及 諮 詢 管 道 ( 九 ) 除 情 形 特 殊, 訪 問 時 間 不 要 太 長 三 訪 談 後 : ( 一 ) 整 理 訪 問 紀 錄, 並 記 載 於 學 生 輔 導 資 料 上 ( 二 ) 答 覆 家 長 問 題 : 訪 視 當 天 無 法 解 決 或 回 答 的 問 題, 返 校 後 宜 速 答 覆 ( 三 ) 可 進 一 步 約 談 特 殊 個 案 學 生, 做 更 深 入 之 了 解 ( 四 ) 對 需 要 經 濟 支 援 或 精 神 支 持 的 家 長, 尋 求 諮 詢 管 道 ( 五 ) 追 蹤 輔 導 : 對 學 生 之 問 題, 應 與 家 長 保 持 連 繫 柒 附 則 : 本 計 劃 陳 校 長 核 可 後 執 行 之, 修 正 時 亦 同
附 件 1 高 雄 市 立 前 鎮 國 中 家 庭 訪 視 紀 錄 表 學 年 度 102 103 學 年 度 班 級 年 班 目 標 學 生 姓 名 目 標 學 生 身 份 別 訪 視 時 間 訪 視 對 象 原 住 民 單 ( 寄 ) 親 隔 代 教 養 低 收 戶 子 女 新 住 民 子 女 親 子 年 齡 差 距 過 大 年 月 日 時 分 至 時 分 訪 視 內 容 行 政 支 援 及 處 理 老 師 簽 名 附 件 三
教 育 部 103 年 度 推 動 教 育 優 先 區 計 畫 高 雄 市 前 鎮 國 民 中 學 推 展 親 職 教 育 活 動 經 費 概 算 表 活 動 性 質 項 目 單 位 單 價 數 量 金 額 說 明 外 聘 鐘 點 費 時 / 人 1,600 2*1 3,200 專 題 演 講 ( 外 聘 ) 二 代 健 保 費 人 64 2 128 外 聘 講 師 親 職 活 動 誤 餐 費 場 / 人 80 2*6 960 工 作 人 員 與 講 師 資 料 印 製 人 10 100 1,000 通 知 單 講 義 印 製 雜 支 式 317 1 317 文 具 等 小 計 5,605 家 庭 訪 視 輔 導 家 庭 訪 視 費 時 50 200 10,000 家 庭 訪 視 輔 導 費 小 計 15,605 總 計 新 台 幣 壹 萬 伍 仟 陸 佰 零 拾 伍 元 整
高 雄 市 ( 前 鎮 國 中 )103 年 度 教 育 優 先 區 執 行 成 果 表 ( 推 展 親 職 教 育 活 動 ) 一 補 助 項 目 及 經 費 : 教 育 部 核 定 項 目 數 量 及 金 額 學 校 執 行 成 果 推 展 親 職 教 育 活 動 個 案 家 庭 輔 導 推 展 親 職 教 育 活 動 個 案 家 庭 輔 導 場 次 金 額 次 金 額 場 次 金 額 次 金 額 2 5605 50 10000 2 5605 50 10000 二 本 年 度 執 行 內 容 或 項 目 : ( 一 ) 親 職 教 育 活 動 : 辦 理 時 間 講 題 主 講 者 參 加 人 數 103.5.7 健 康 的 家 庭 快 樂 的 小 孩 103.10.21 情 緒 管 理 良 好 的 親 子 溝 通 家 慈 身 心 醫 學 診 所 / 張 麗 鳳 諮 商 心 理 師 中 華 民 國 生 命 保 護 協 會 / 蔡 松 霖 老 師 ( 本 表 格 如 不 敷 使 用, 請 自 行 增 列 ) 目 標 學 生 家 長 參 加 人 數 / 比 率 : 18/ 3.88% ( 二 ) 實 施 困 難 解 決 策 略 與 建 議 : 1. 實 施 困 難 : (1) 參 與 意 願 不 高, 調 查 回 條 回 收 的 人 數 較 多, 但 是 當 日 實 際 參 與 的 人 數 往 往 只 有 報 名 人 數 的 三 成 (2) 雖 然 透 過 家 長 會 協 助 宣 導, 但 是 目 標 家 長 參 與 仍 是 少 數 (3) 願 意 來 校 參 與 親 職 講 座 的 家 長, 仍 以 平 時 參 與 學 校 活 動 較 踴 躍 之 人 士 居 多, 反 而 屬 目 標 學 生 的 家 長 群 較 少 參 加, 難 以 強 化 其 親 職 效 能, 成 效 受 到 影 響 (4) 受 惠 的 層 面 仍 覺 不 夠 寬 廣, 部 份 學 生 在 國 中 階 段 大 多 不 喜 歡 家 長 與 學 校 有 太 多 的 接 觸, 降 低 家 長 得 知 19 26
訊 息 與 參 與 的 機 會 2. 解 決 策 略 : (1) 調 查 的 時 間 點 可 以 拉 近 辦 理 時 間, 增 強 參 與 的 能 見 度 (2) 增 加 講 座 附 加 的 價 值 ( 如 : 提 供 贈 品 辦 理 親 職 實 作 體 驗 課 程 ), 提 升 參 與 意 願 度 (3) 相 關 訊 息 均 上 網 公 告 : 透 過 不 同 宣 傳 方 式, 提 升 宣 導 效 益 (4) 加 強 講 座 通 知 單 回 條 的 收 取 效 益 : 嚴 格 執 行 每 個 同 學 都 必 須 將 回 條 給 家 長 簽 名, 並 繳 回 輔 導 室 (5) 請 導 師 協 助 宣 導 : 在 導 師 會 報 校 務 行 政 座 談 時, 請 導 師 協 助 宣 導 講 座 訊 息, 加 強 與 會 動 機 (6) 請 本 校 志 工 團 志 工 協 助 宣 導 及 運 用 電 子 資 訊 公 告 系 統 如 網 路 公 告 LED 跑 馬 燈 進 行 宣 導 ( 三 ) 相 關 配 套 措 施 其 他 資 源 引 進 ( 請 務 必 依 辦 理 情 形 詳 實 填 列, 並 著 重 在 引 進 其 他 教 育 或 社 會 資 源 之 敘 明, 如 : 配 合 款 社 區 資 源 利 用 等 ): 引 進 配 合 計 配 合 金 額 / 資 辦 理 情 形 說 明 備 註 畫 名 稱 / 源 經 費 ( 或 補 助 )( 如 無 經 費 來 源 補 助 填 0) 學 生 心 理 諮 商 中 心 中 華 民 國 生 命 保 護 協 會 行 政 院 衛 生 福 利 部 國 民 健 康 署 103 年 度 青 少 年 性 健 康 促 進 諮 詢 ( 商 ) 服 0/ 提 供 專 業 督 導 / 諮 商 心 理 師 / 家 族 治 療 師 0/ 提 供 專 業 講 座 教 育 講 師 0/ 提 供 諮 商 / 心 理 師 協 助 辦 理 個 案 研 討 會, 幫 助 高 關 懷 學 生 及 家 長 了 解 孩 子 身 心 狀 況, 並 共 同 解 決 學 生 相 關 適 應 困 擾, 提 升 家 長 親 職 功 能 協 助 提 供 辦 理 親 職 教 育 講 座 一 場 情 緒 管 理 良 好 的 親 子 溝 通 提 供 弱 勢 家 庭 子 女 個 別 諮 商 服 務, 加 強 性 教 育 認 知, 彌 補 弱 勢 家 庭 教 育 不 足 的 部
務 推 展 計 畫 分 鎮 南 宮 捐 贈 物 資 白 米 150 包 提 供 給 本 校 低 收 入 戶 弱 勢 家 庭 領 取 ( 本 表 格 如 不 敷 使 用, 請 自 行 增 列 ) ( 四 ) 辦 理 情 形 & 成 效 自 評 ( 含 特 色 優 缺 點 等 )( 請 列 點 說 明 ): 1. 根 據 學 區 型 態, 評 估 本 區 家 長 需 求, 安 排 熟 悉 國 中 現 狀 的 親 職 教 育 專 家 來 校 演 講, 加 強 本 區 家 長 出 席 聽 講 的 意 願, 反 應 良 好 2. 結 合 社 區 的 資 源 ( 鎮 南 宮 白 米 ) 協 助 本 校 弱 勢 家 庭 3. 活 動 辦 理 結 束, 能 夠 辦 理 成 效 評 估, 並 檢 討 改 進 4. 對 於 計 劃 資 料 能 夠 妥 善 保 存 5. 結 合 校 外 各 類 專 業 資 源, 共 同 協 助 本 校 教 育 優 先 區 學 生 及 家 長 6. 通 知 單 及 活 動 回 饋 單 均 會 調 查 本 校 家 長 想 了 解 的 親 職 議 題, 並 且 配 合 辦 理, 以 提 升 家 長 參 與 度 與 活 動 成 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