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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高 等 教 育 土 木 工 程 专 业 评 估 委 员 会 章 程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开 展 高 等 学 校 土 木 工 程 专 业 评 估 ( 认 证 ) 工 作 ( 简 称 专 业 评 估 ), 设 立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高 等 教 育 土 木 工 程 专 业 评 估 委 员 会 ( 以 下 简 称 评 估 委 员 会 ) 第 二 条 开 展 土 木 工 程 专 业 评 估 的 目 的 是 加 强 国 家 和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对 高 等 学 校 土 木 工 程 专 业 教 育 的 宏 观 指 导 和 管 理, 保 证 和 提 高 土 木 工 程 专 业 的 教 育 质 量, 更 好 地 贯 彻 教 育 必 须 为 社 会 主 义 建 设 服 务 的 方 针, 使 我 国 高 等 学 校 土 木 工 程 专 业 毕 业 生 符 合 国 家 规 定 的 申 请 参 加 注 册 工 程 师 考 试 的 教 育 标 准, 为 与 其 它 国 家 和 地 区 相 互 承 认 同 类 专 业 的 学 历 创 造 条 件 第 三 条 评 估 委 员 会 是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 以 下 简 称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 授 权 的 组 织 实 施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土 木 工 程 专 业 教 育 评 估 工 作 的 专 家 机 构 在 全 国 工 程 教 育 专 业 认 证 体 系 内 开 展 土 木 工 程 专 业 评 估 ( 认 证 ) 工 作, 接 受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教 育 部 全 国 工 程 教 育 专 业 认 证 专 家 机 构 的 业 务 指 导, 与 高 等 学 校 土 木 工 程 学 科 专 业 指 导 委 员 会 相 关 专 业 注 册 工 程 师 管 理 委 员 会 协 同 工 作 第 四 条 评 估 委 员 会 的 主 要 工 作 是 客 观 公 正 和 科 学 地 评 价 受 评 1

学 校 土 木 工 程 专 业 的 办 学 水 平 和 人 才 培 养 质 量, 开 展 国 际 交 流 与 合 作, 促 进 土 木 工 程 专 业 教 育 的 发 展 第 二 章 组 织 机 构 第 五 条 评 估 委 员 会 委 员 由 高 等 学 校 土 木 工 程 学 科 专 业 指 导 委 员 会 中 国 土 木 工 程 学 会 以 及 相 关 专 业 注 册 工 程 师 管 理 委 员 会 协 商 推 荐, 由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聘 任 第 六 条 评 估 委 员 会 一 般 由 31 33 名 成 员 组 成, 其 中 国 家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及 教 育 主 管 部 门 2 名, 中 国 土 木 工 程 学 会 1 名, 高 校 土 木 工 程 教 育 专 家 14 15 名, 工 程 技 术 专 家 14 15 名 第 七 条 评 估 委 员 会 设 主 任 委 员 1 名, 副 主 任 委 员 3 4 名, 秘 书 长 1 名 主 任 委 员 负 责 评 估 委 员 会 的 全 面 工 作 第 八 条 评 估 委 员 会 每 届 任 期 四 年, 委 员 连 任 一 般 不 超 过 两 届 委 员 因 故 不 能 履 行 职 责 时, 按 本 章 程 第 五 条 进 行 增 补 第 九 条 评 估 委 员 会 可 根 据 需 要 聘 请 委 员 会 以 外 的 土 木 工 程 专 业 教 育 界 工 程 界 专 家 参 加 视 察 监 督 指 导 咨 询 等 专 项 工 作, 也 可 邀 请 国 外 教 育 界 或 工 程 界 专 家 观 摩 评 估 活 动 受 聘 请 人 员 没 有 表 决 权 第 十 条 评 估 委 员 会 最 终 决 策 权 归 委 员 会 全 体 会 议 第 十 一 条 评 估 委 员 会 常 设 办 事 机 构 为 评 估 委 员 会 秘 书 处, 秘 书 长 负 责 秘 书 处 日 常 工 作 2

第 十 二 条 评 估 委 员 会 经 费 主 要 来 自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的 补 助 和 社 会 各 界 的 赞 助 评 估 经 费 的 开 支 办 法 由 评 估 委 员 会 制 定 第 三 章 职 能 与 权 限 第 十 三 条 评 估 委 员 会 负 责 对 申 请 土 木 工 程 专 业 评 估 ( 认 证 ) 的 高 校 进 行 咨 询 和 指 导, 对 评 估 通 过 的 院 系 在 有 效 期 内 的 状 态 保 持 和 持 续 改 进 情 况 进 行 监 督 第 十 四 条 评 估 工 作 包 括 审 查 申 请 资 格 审 阅 自 评 报 告 组 织 和 派 遣 视 察 小 组 审 阅 视 察 报 告 做 出 评 估 结 论 颁 发 证 书 第 十 五 条 评 估 委 员 会 主 要 开 展 以 下 业 务 活 动 : 组 织 开 展 高 校 土 木 工 程 专 业 评 估 ( 认 证 ), 开 展 与 专 业 评 估 相 关 的 研 究 咨 询 指 导 和 服 务 工 作, 研 制 修 订 评 估 标 准 及 相 关 文 件, 开 展 专 业 评 估 国 际 交 流 与 合 作 等 第 十 六 条 评 估 工 作 的 程 序 包 括 三 个 阶 段 : ( 一 ) 申 请 与 审 核 评 估 委 员 会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对 提 出 的 申 请 进 行 审 查, 做 出 受 理 或 拒 绝 受 理 的 决 定 ( 二 ) 自 评 与 审 核 申 请 评 估 ( 认 证 ) 的 学 校 按 照 评 估 文 件 组 织 自 评 并 撰 写 和 提 交 自 评 报 告 评 估 委 员 会 对 受 理 申 请 的 高 等 学 校 所 递 交 的 自 评 报 告 进 行 审 阅, 制 定 评 估 工 作 计 划 和 日 程 安 排, 派 遣 视 察 小 组, 评 价 视 察 报 告, 最 后 做 出 评 估 结 论 ( 三 ) 申 诉 与 复 议 被 评 估 的 高 等 学 校 对 评 估 委 员 会 的 评 估 结 论 持 有 不 同 意 见 时, 可 以 提 出 申 诉 ; 评 估 委 员 会 在 接 到 申 诉 文 件 后, 应 3

将 情 况 报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由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做 出 复 议 决 定 第 四 章 工 作 制 度 第 十 七 条 评 估 委 员 会 每 年 召 开 一 次 年 会, 其 它 会 议 根 据 需 要 安 排 第 十 八 条 评 估 委 员 会 做 出 的 任 何 决 议 必 须 在 有 不 少 于 三 分 之 二 委 员 出 席 的 委 员 会 会 议 上 得 到 不 少 于 全 体 委 员 人 数 的 二 分 之 一 及 以 上 的 委 员 赞 成 时 方 为 有 效 第 十 九 条 评 估 委 员 会 应 根 据 土 木 工 程 专 业 教 育 要 求 和 相 关 注 册 工 程 师 资 格 标 准 制 定 有 关 评 估 标 准 评 估 程 序 与 方 法 评 估 视 察 工 作 指 南 及 有 关 评 估 工 作 的 细 则 等 评 估 文 件, 总 结 专 业 评 估 工 作, 对 评 估 文 件 提 出 修 订 意 见 第 二 十 条 对 本 章 程 条 款 的 增 添 修 正 和 废 除, 均 须 经 评 估 委 员 会 讨 论 通 过, 并 报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批 准 后 实 施 第 五 章 附 则 第 二 十 一 条 本 章 程 的 解 释 权 归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高 等 教 育 土 木 工 程 专 业 评 估 委 员 会 4

高 等 学 校 土 木 工 程 专 业 评 估 ( 认 证 ) 标 准 指 标 体 系 一 级 指 标 二 级 指 标 观 察 点 1.1 学 生 来 源 1.1.1 吸 引 生 源 的 措 施 1.1.2 生 源 分 布 1.1.3 考 生 对 专 业 的 了 解 1 学 生 发 展 1.2 成 才 环 境 1.2.1 活 动 平 台 1.2.2 选 择 权 1.2.3 学 分 互 认 1.3 学 生 指 导 1.4 过 程 跟 踪 2 专 业 目 标 2.1 专 业 定 位 2.2 培 养 目 标 2.3 知 识 要 求 2.3.1 自 然 科 学 知 识 2.3.2 人 文 社 会 科 学 知 识 2.3.3 工 具 知 识 2.3.4 专 业 知 识 2.3.5 相 关 领 域 知 识 2.4 能 力 要 求 2.4.1 工 程 科 学 应 用 能 力 2.4.2 土 木 工 程 技 术 基 础 应 用 能 力 2.4.3 解 决 土 木 工 程 实 际 问 题 能 力 2.4.4 综 合 能 力 2.5 素 质 要 求 2.5.1 人 文 素 质 2.5.2 科 学 素 质 2.5.3 工 程 素 质 3.1 教 学 计 划 3.1.1 科 学 性 3.1.2 合 理 性 3.1.3 完 整 性 3.1.4 时 效 性 3. 教 学 过 程 3.2 课 程 实 施 3.2.1 教 材 选 用 3.2.2 课 程 安 排 3.2.3 教 学 方 法 3.2.4 教 育 技 术 3.2.5 考 核 方 法 3.3 实 践 环 节 3.3.1 安 排 3.3.2 指 导 3.3.3 课 外 实 践 3.4 毕 业 设 计 3.4.1 选 题 3.4.2 指 导 3.4.3 管 理 5

4. 师 资 队 伍 5. 教 学 资 源 6. 教 学 管 理 7. 质 量 评 价 3.4.4 质 量 4.1.1 整 体 结 构 4.1 教 师 结 构 4.1.2 学 科 带 头 人 4.1.3 主 干 课 程 师 资 4.2.1 主 讲 教 师 4.2 教 师 发 展 4.2.2 骨 干 教 师 4.2.3 青 年 教 师 4.3 管 理 队 伍 4.3.1 教 学 管 理 人 员 4.3.2 学 生 管 理 人 员 5.1 教 学 经 费 5.2.1 实 验 室 5.2 教 学 设 施 5.2.2 实 习 基 地 5.2.3 教 室 5.3.1 图 书 资 料 5.3 信 息 资 源 5.3.2 规 范 标 准 5.3.3 工 程 软 件 6.1.1 完 备 性 6.1 管 理 制 度 6.1.2 有 效 性 6.1.3 先 进 性 6.2.1 完 整 性 6.2 教 学 档 案 6.2.2 及 时 性 6.2.3 档 案 利 用 6.3.1 监 控 体 系 6.3 过 程 控 制 6.3.2 反 馈 机 制 6.3.3 评 价 制 度 7.1.1 毕 业 资 格 审 核 7.1.2 培 养 目 标 达 成 度 评 价 7.1 内 部 评 价 7.1.3 毕 业 生 去 向 7.1.4 师 生 满 意 度 7.2.1 社 会 评 价 机 制 7.2 社 会 评 价 7.2.2 毕 业 生 满 意 度 7.2.3 社 会 声 誉 7.3.1 毕 业 生 跟 踪 反 馈 7.3 持 续 改 进 7.3.2 社 会 变 化 响 应 7.3.3 问 题 改 进 6

1. 学 生 发 展 1.1 学 生 来 源 1.1.1 吸 引 生 源 的 措 施 专 业 有 吸 引 优 秀 生 源 和 特 殊 人 才 的 制 度 和 措 施 1.1.2 生 源 分 布 学 校 专 业 定 位 与 学 生 来 源 分 布 相 吻 合 1.1.3 考 生 对 专 业 的 了 解 专 业 有 一 定 的 社 会 影 响, 考 生 对 专 业 培 养 目 标 有 了 解, 志 愿 录 取 率 高, 生 源 质 量 稳 定 1.2 成 才 环 境 1.2.1 活 动 平 台 具 有 良 好 的 校 园 环 境, 能 为 学 生 提 供 丰 富 的 课 外 活 动 和 社 会 实 践 平 台 1.2.2 选 择 权 专 业 应 为 学 生 提 供 自 由 发 展 空 间, 学 生 有 一 定 的 专 业 方 向 和 课 程 的 选 择 权 1.2.3 学 分 互 认 专 业 应 为 学 生 提 供 由 外 校 外 系 外 专 业 转 入 本 专 业 学 习 的 条 件 1.3 学 生 指 导 学 生 在 专 业 学 习 职 业 规 划 就 业 心 理 等 方 面 能 得 到 充 分 的 指 导 1.4 过 程 跟 踪 对 学 生 在 整 个 专 业 学 习 过 程 中 的 表 现 进 行 跟 踪 与 评 估, 以 证 明 学 生 能 力 的 达 成, 保 证 毕 业 时 能 达 到 毕 业 要 求 7

2. 专 业 目 标 2.1 专 业 定 位 能 根 据 行 业 和 社 会 需 求 及 学 校 的 办 学 思 想 办 学 基 础 发 展 潜 力 地 域 特 点 确 定 培 养 人 才 的 类 型 和 主 要 服 务 面 向 2.2 培 养 目 标 培 养 目 标 清 晰 针 对 性 强, 能 充 分 体 现 学 校 专 业 办 学 特 点, 符 合 行 业 和 社 会 发 展 要 求 2.3 知 识 要 求 2.3.1 自 然 科 学 知 识 (1) 掌 握 高 等 数 学 和 工 程 数 学 知 识 ; (2) 熟 悉 大 学 物 理 化 学 信 息 科 学 和 环 境 科 学 的 基 本 知 识 ; (3) 了 解 自 然 环 境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知 识 ; (4) 了 解 当 代 科 学 技 术 发 展 的 基 本 情 况 2.3.2 人 文 社 会 科 学 知 识 (1) 熟 悉 哲 学 历 史 社 会 学 经 济 学 等 社 会 科 学 基 本 知 识 ; (2) 熟 悉 政 治 学 法 学 管 理 学 等 方 面 的 公 共 政 策 和 管 理 基 本 知 识 ; (3) 了 解 心 理 学 文 学 艺 术 等 方 面 的 基 本 知 识 2.3.3 工 具 知 识 (1) 熟 练 掌 握 一 门 外 语 ; (2) 掌 握 计 算 机 基 本 原 理 和 高 级 编 程 语 言 的 相 关 知 识 8

2.3.4 专 业 知 识 (1) 掌 握 理 论 力 学 材 料 力 学 结 构 力 学 土 力 学 流 体 力 学 等 力 学 原 理 ; (2) 掌 握 工 程 地 质 工 程 测 量 制 图 结 构 试 验 的 基 本 原 理, 掌 握 土 木 工 程 材 料 的 基 本 性 能 ; (3) 掌 握 工 程 经 济 与 项 目 管 理 建 设 工 程 法 规 和 工 程 概 预 算 等 方 面 的 基 本 理 论 ; (4) 掌 握 工 程 荷 载 和 结 构 可 靠 度 的 基 本 原 理, 掌 握 工 程 结 构 和 基 础 工 程 的 基 本 原 理 ; (5) 掌 握 土 木 工 程 施 工 的 基 本 原 理, 了 解 土 木 工 程 的 现 代 施 工 技 术 ; (6) 熟 悉 工 程 软 件 的 基 本 原 理 ; (7) 熟 悉 土 木 工 程 防 灾 减 灾 的 基 本 原 理 2.3.5 相 关 领 域 知 识 (1) 了 解 建 筑 规 划 环 境 交 通 机 械 设 备 电 气 等 相 关 专 业 的 基 本 知 识 ; (2) 了 解 工 程 安 全 节 能 减 排 的 基 本 知 识 ; (3) 了 解 与 专 业 相 关 的 法 律 法 规 的 基 本 知 识 2.4 能 力 要 求 2.4.1 工 程 科 学 应 用 能 力 (1) 能 运 用 数 学 手 段 解 决 土 木 工 程 的 技 术 问 题, 包 括 问 题 的 识 别 建 立 方 程 和 求 解 等 ; (2) 能 应 用 物 理 学 和 化 学 的 基 本 原 理 分 析 工 程 问 题, 具 有 物 理 化 9

学 实 验 的 基 本 技 能 2.4.2 土 木 工 程 技 术 基 础 应 用 能 力 (1) 对 土 木 工 程 的 力 学 问 题 有 明 确 的 基 本 概 念, 具 有 较 熟 练 的 计 算 分 析 和 实 验 能 力 ; (2) 能 针 对 具 体 工 程 合 理 选 用 土 木 工 程 材 料 ; (3) 能 应 用 测 量 学 基 本 原 理 较 熟 练 使 用 测 量 仪 器 进 行 一 般 工 程 的 测 绘 和 施 工 放 样 ; (4) 能 应 用 投 影 的 基 本 理 论 和 作 图 方 法 绘 制 工 程 图 ; (5) 能 根 据 工 程 问 题 的 需 要 编 制 简 单 的 计 算 机 程 序, 具 有 常 用 工 程 软 件 的 初 步 应 用 能 力 ; (6) 具 备 对 工 程 项 目 进 行 技 术 经 济 分 析 的 基 本 技 能, 并 提 出 合 理 的 质 量 控 制 方 法 2.4.3 解 决 土 木 工 程 实 际 问 题 能 力 (1) 实 验 和 计 算 分 析 能 力 具 有 制 定 土 木 工 程 技 术 基 础 实 验 方 案 独 立 完 成 实 验 的 能 力, 能 对 实 验 数 据 进 行 整 理 统 计 和 分 析 ; 能 够 对 实 际 工 程 做 出 合 理 的 计 算 假 定, 确 定 结 构 计 算 简 图, 并 对 计 算 结 果 做 出 正 确 判 断 (2) 工 程 选 址 道 路 选 线 建 筑 设 计 能 力 熟 悉 工 程 建 设 中 经 常 遇 到 的 工 程 地 质 问 题, 具 备 合 理 选 择 工 程 地 址 的 初 步 能 力 ; 能 根 据 交 通 规 划 要 求 和 地 形 图, 合 理 选 择 线 路 ; 能 初 步 判 断 规 划 的 合 理 性 ; 能 进 行 简 单 的 建 筑 设 计 (3) 土 木 工 程 设 计 能 力 根 据 工 程 项 目 的 要 求, 能 选 择 合 理 的 结 构 10

体 系 结 构 形 式 和 计 算 方 法, 正 确 设 计 土 木 工 程 基 本 构 件 ; 能 根 据 工 程 特 点 和 建 设 场 地 的 地 质 情 况 进 行 一 般 土 木 工 程 基 础 选 型 和 设 计 ; 能 够 根 据 规 划 使 用 功 能 地 质 条 件 等 对 房 屋 桥 梁 公 路 铁 路 地 下 工 程 中 的 一 种 土 木 工 程 结 构 进 行 选 型 分 析 和 设 计, 并 能 正 确 表 达 设 计 成 果 ; 能 进 行 简 单 工 程 结 构 的 抗 震 设 计 (4) 土 木 工 程 建 造 能 力 能 合 理 制 定 一 般 工 程 项 目 的 施 工 方 案, 具 有 编 制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组 织 单 位 工 程 项 目 实 施 的 初 步 能 力, 能 够 分 析 影 响 施 工 进 度 的 因 素, 并 提 出 动 态 调 整 的 初 步 方 案 ; 具 有 评 价 工 程 质 量 的 能 力, 对 建 造 过 程 中 出 现 的 质 量 缺 陷 能 提 出 初 步 解 决 方 案 ; 能 编 制 工 程 概 预 算, 具 有 项 目 成 本 控 制 的 初 步 能 力 ; 能 够 正 确 分 析 建 造 过 程 中 的 各 种 安 全 隐 患, 提 出 有 效 防 范 措 施 (5) 工 程 项 目 运 行 维 护 能 力 能 够 根 据 已 建 项 目 在 首 次 运 行 时 出 现 的 问 题, 提 出 有 效 的 工 程 维 护 与 整 改 方 案 2.4.4 综 合 能 力 (1) 能 够 了 解 本 领 域 最 新 技 术 发 展 趋 势, 具 备 文 献 检 索 选 择 国 内 外 相 关 技 术 信 息 的 能 力 ; (2) 具 有 较 强 的 专 业 外 语 阅 读 能 力 一 定 的 书 面 和 口 头 表 达 能 力 ; (3) 能 够 正 确 使 用 图 表 等 技 术 语 言, 在 跨 文 化 环 境 下 进 行 表 达 与 沟 通 ; (4) 能 正 确 理 解 土 木 工 程 与 相 关 专 业 之 间 的 关 系, 具 有 与 相 关 专 业 人 员 良 好 的 沟 通 与 合 作 能 力 ; (5) 具 备 较 强 的 人 际 交 往 能 力, 善 于 倾 听 了 解 业 主 和 客 户 的 需 求 ; (6) 有 预 防 和 处 理 与 土 木 工 程 相 关 的 突 发 事 件 的 初 步 能 力 11

2.5 素 质 要 求 有 明 确 的 人 文 素 质 科 学 素 质 和 工 程 素 质 培 养 要 求, 有 切 实 可 行 的 措 施 2.5.1 人 文 素 质 (1) 树 立 科 学 的 世 界 观 和 正 确 的 人 生 观, 愿 为 国 家 富 强 民 族 振 兴 服 务 ; (2) 具 有 高 尚 的 道 德 品 质, 能 体 现 人 文 和 艺 术 方 面 的 良 好 素 养 ; (3) 心 理 素 质 好, 具 有 面 对 挑 战 和 挫 折 的 乐 观 主 义 态 度, 能 应 对 危 机 和 挑 战 2.5.2 科 学 素 质 (1) 具 有 严 谨 求 实 的 科 学 态 度 和 开 拓 进 取 精 神 ; (2) 具 有 科 学 思 维 的 方 式 和 方 法 ; (3) 具 有 创 新 意 识 和 创 新 思 维 2.5.3 工 程 素 质 (1) 具 备 良 好 的 职 业 道 德 和 职 业 精 神 ; (2) 具 有 不 断 学 习 和 寻 找 解 决 问 题 的 欲 望, 具 有 推 广 新 技 术 的 进 取 精 神 ; (3) 具 有 良 好 的 市 场 质 量 和 安 全 意 识, 注 重 环 境 保 护 生 态 平 衡 和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社 会 责 任 感 上 述 知 识 要 求 能 力 要 求 素 质 要 求 统 称 为 毕 业 要 求 12

3. 教 学 过 程 3.1 教 学 计 划 教 学 环 节 的 设 置 应 能 支 持 培 养 目 标 的 实 现, 具 有 科 学 性 合 理 性 完 整 性 和 时 效 性 3.1.1 科 学 性 教 学 计 划 遵 循 教 育 规 律 体 现 现 代 工 程 教 育 特 点 3.1.2 合 理 性 教 学 计 划 符 合 专 业 培 养 目 标 针 对 学 生 来 源 适 应 就 业 去 向, 满 足 个 性 化 培 养 要 求 3.1.3 完 整 性 知 识 体 系 实 践 体 系 和 创 新 训 练 体 系 完 整 ; 选 课 指 导 课 程 大 纲 实 践 指 导 书 等 教 学 文 件 齐 全 3.1.4 时 效 性 能 根 据 变 化 或 实 施 过 程 中 发 现 的 问 题 及 时 更 新 教 学 计 划 3.2 课 程 实 施 3.2.1 教 材 选 用 能 根 据 教 学 大 纲 选 用 高 质 量 教 材 推 荐 相 关 教 学 参 考 书 3.2.2 课 程 安 排 教 学 环 节 教 学 进 程 安 排 合 理, 教 学 内 容 理 论 联 系 实 际 3.2.3 教 学 方 法 教 学 方 法 有 利 于 培 养 学 生 自 主 学 习 独 立 思 考 和 综 合 运 用 知 识 的 能 力 3.2.4 教 育 技 术 能 充 分 利 用 现 代 教 育 技 术, 为 学 生 提 供 丰 富 的 课 程 网 络 资 源 3.2.5 考 核 方 法 考 核 方 式 能 体 现 课 程 特 点, 考 核 结 果 能 客 观 反 映 学 生 对 相 关 知 识 的 掌 握 程 度 13

3.3 实 践 环 节 3.3.1 安 排 重 视 与 工 程 实 际 的 结 合, 能 严 格 按 照 教 学 大 纲 安 排 实 践 环 节, 有 完 善 的 考 核 制 度 3.3.2 指 导 指 导 教 师 应 具 有 实 践 经 验, 配 备 的 教 师 人 数 应 能 满 足 分 组 指 导 的 要 求 3.3.3 课 外 实 践 能 为 学 生 提 供 课 外 自 主 实 验 的 条 件 和 有 效 指 导 3.4 毕 业 设 计 3.4.1 选 题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题 目 应 覆 盖 所 设 置 的 专 业 方 向 ; 选 题 应 符 合 毕 业 设 计 大 纲 要 求, 体 现 综 合 性 工 程 性 和 先 进 性, 难 易 程 度 和 工 作 量 适 中 ; 一 人 一 题 ; 累 计 时 间 一 般 不 少 于 14 周 3.4.2 指 导 应 配 备 足 够 的 指 导 队 伍, 每 位 教 师 指 导 的 学 生 人 数 不 超 过 10 人 ; 独 立 指 导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的 教 师 应 具 有 工 程 经 验 讲 师 及 以 上 职 称 3.4.3 管 理 有 健 全 的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管 理 制 度, 执 行 严 格 3.4.4 质 量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的 质 量 能 够 达 到 专 业 的 毕 业 要 求 4. 师 资 队 伍 4.1 教 师 结 构 4.1.1 整 体 结 构 有 足 够 的 教 师 数 量, 教 师 整 体 结 构 ( 年 龄 职 称 学 缘 专 业 ) 合 理, 满 足 教 学 和 专 业 持 续 发 展 的 需 要 ; 教 师 具 有 硕 士 及 以 上 学 位 的 比 例 不 低 于 60% 4.1.2 学 科 带 头 人 开 设 的 专 业 方 向 有 学 科 带 头 人 并 形 成 学 术 梯 队, 14

55 岁 以 下 具 有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的 教 师 每 年 为 本 科 生 上 课 4.1.3 主 干 课 程 师 资 形 成 骨 干 教 师 队 伍,80% 的 专 业 主 干 课 程 由 本 校 取 得 岗 位 资 格 的 教 师 担 任 4.2 教 师 发 展 教 师 必 须 明 确 他 们 在 教 学 质 量 提 升 过 程 中 的 责 任, 不 断 改 进 工 作, 满 足 培 养 目 标 要 求 4.2.1 主 讲 教 师 主 讲 教 师 应 取 得 岗 位 资 格, 具 有 足 够 的 教 学 能 力 专 业 水 平 工 程 经 验 沟 通 能 力 职 业 发 展 能 力, 工 程 背 景 应 能 满 足 专 业 教 学 的 需 要 4.2.2 骨 干 教 师 骨 干 教 师 能 够 开 展 工 程 研 究 和 教 学 研 究, 参 与 学 术 交 流, 并 取 得 一 定 教 学 与 科 研 成 果 4.2.3 青 年 教 师 青 年 教 师 有 具 体 的 发 展 规 划, 学 校 能 提 供 教 师 发 展 的 机 会 和 条 件 4.3 管 理 队 伍 4.3.1 教 学 管 理 人 员 教 学 管 理 人 员 职 责 明 确, 爱 岗 敬 业 4.3.2 学 生 管 理 人 员 有 一 支 专 职 和 兼 职 结 合 稳 定 的 学 生 管 理 队 伍 5. 教 学 资 源 5.1 教 学 经 费 教 学 经 费 应 能 保 证 正 常 教 学 活 动 的 开 展 15

5.2 教 学 设 施 5.2.1 实 验 室 具 备 大 学 物 理 化 学 计 算 机 测 量 力 学 ( 工 程 力 学 流 体 力 学 ) 材 料 土 工 结 构 等 实 验 室 ; 实 验 设 备 仪 器 完 好, 场 地 面 积 和 设 备 台 套 数 能 满 足 实 验 教 学 的 分 组 要 求, 操 作 型 实 验 分 组 应 满 足 人 人 动 手 的 要 求 ; 实 验 标 准 符 合 现 行 工 程 规 范 要 求 5.2.2 实 习 基 地 有 稳 定 的 能 覆 盖 所 设 专 业 方 向 的 校 内 外 实 习 基 地 5.2.3 教 室 多 媒 体 语 音 教 室 等 能 满 足 课 程 教 学 需 要 ; 集 中 的 课 程 设 计 毕 业 设 计 有 固 定 教 室 5.3 信 息 资 源 5.3.1 图 书 资 料 土 木 工 程 及 其 相 关 专 业 图 书 应 达 到 20000 册 以 上, 并 且 每 年 订 购 一 定 数 量 的 新 图 书 ; 本 专 业 的 中 文 期 刊 50 种 以 上, 外 文 期 刊 30 种 以 上 5.3.2 规 范 标 准 有 满 足 教 学 需 要 的 现 行 工 程 建 设 法 规 文 件 标 准 规 范 规 程 标 准 图 集 5.3.3 工 程 软 件 有 课 程 教 学 和 毕 业 设 计 所 必 需 的 正 版 专 业 软 件 6. 教 学 管 理 6.1 管 理 制 度 6.1.1 完 备 性 教 育 法 规 与 指 导 性 文 件 学 籍 与 学 位 管 理 学 生 管 理 教 务 管 理 教 学 质 量 管 理 实 践 教 学 管 理 师 资 队 伍 管 理 与 建 设 教 学 研 究 与 改 革 等 管 理 制 度 完 备 6.1.2 有 效 性 管 理 制 度 符 合 学 校 的 实 际 情 况 16

6.1.3 先 进 性 管 理 制 度 能 体 现 现 代 教 育 理 念, 根 据 学 校 的 发 展 不 断 更 新 ; 支 持 教 学 改 革 与 创 新 6.2 教 学 档 案 6.2.1 完 整 性 对 教 学 文 档 和 学 生 学 习 文 档 的 归 档 内 容 和 要 求 有 明 确 规 定 6.2.2 及 时 性 能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及 时 归 档, 有 定 期 的 归 档 检 查 制 度 6.2.3 档 案 利 用 档 案 登 记 规 范, 目 录 清 晰, 查 找 方 便 6.3 过 程 控 制 6.3.1 监 控 体 系 对 教 学 全 过 程 的 关 键 节 点 设 有 质 量 监 控 点, 形 成 完 整 的 监 控 体 系 6.3.2 反 馈 机 制 监 控 内 容 具 体 监 控 职 责 明 确, 监 控 记 录 完 整 反 馈 及 时 6.3.3 评 价 制 度 有 定 期 的 教 学 检 查 评 价 和 改 进 制 度 7. 质 量 评 价 7.1 内 部 评 价 7.1.1 毕 业 资 格 审 核 能 严 格 审 核 学 生 的 毕 业 条 件 7.1.2 培 养 目 标 达 成 度 评 价 能 定 期 对 专 业 培 养 目 标 和 毕 业 要 求 的 达 成 度 进 行 评 价 7.1.3 毕 业 生 去 向 毕 业 生 去 向 与 本 专 业 的 培 养 目 标 基 本 吻 合, 毕 业 生 具 有 良 好 的 社 会 适 应 能 力 和 就 业 竞 争 力 7.1.4 师 生 满 意 度 学 生 教 师 和 学 校 对 培 养 质 量 的 总 体 满 意 度 较 高 17

7.2 社 会 评 价 7.2.1 社 会 评 价 机 制 有 行 业 企 业 参 与 的 教 学 质 量 社 会 评 价 机 制 7.2.2 毕 业 生 满 意 度 毕 业 生 对 培 养 质 量 满 意 度 较 高, 对 学 校 有 较 深 的 感 情 7.2.3 社 会 声 誉 用 人 单 位 对 培 养 质 量 有 较 高 的 认 可 度, 能 持 续 接 受 毕 业 生 ; 毕 业 生 在 单 位 能 得 到 较 好 发 展 7.3 持 续 改 进 7.3.1 毕 业 生 跟 踪 反 馈 有 完 备 的 毕 业 生 跟 踪 反 馈 系 统, 能 定 期 评 价 培 养 目 标 的 实 现 程 度 并 将 结 果 用 于 培 养 方 案 ( 包 括 培 养 目 标 教 学 计 划 ) 的 修 订 培 养 质 量 的 持 续 改 进 7.3.2 社 会 变 化 响 应 能 及 时 主 动 地 对 社 会 变 化 做 出 响 应 7.3.3 问 题 改 进 对 上 次 评 估 发 现 的 问 题 有 实 质 性 改 进 ( 针 对 复 评 学 校 ), 做 到 以 评 促 建 18

高 等 学 校 土 木 工 程 专 业 评 估 ( 认 证 ) 程 序 与 方 法 1. 申 请 与 审 核 1.1 申 请 条 件 (1) 申 请 单 位 须 是 教 育 部 批 准 设 立 并 通 过 普 通 高 校 本 科 教 学 工 作 合 格 评 估 的 高 等 学 校, 所 申 请 评 估 的 专 业 必 须 经 教 育 部 批 准 或 按 规 定 备 案 (2) 申 请 学 校 从 申 请 日 起 往 前 推 算 必 须 有 连 续 五 届 或 以 上 的 土 木 工 程 专 业 本 科 毕 业 生 1.2 申 请 报 告 申 请 学 校 自 愿 向 评 估 委 员 会 递 交 申 请 报 告 申 请 报 告 内 容 包 括 : 学 校 概 况 和 专 业 发 展 概 况 ; 学 校 与 专 业 符 合 评 估 申 请 条 件 的 简 要 陈 述 ; 培 养 方 案 ; 教 学 管 理 和 质 量 保 证 体 系 ; 学 生 状 况 ; 师 资 状 况 及 在 册 教 师 简 表 ; 实 践 教 学 条 件 ; 图 书 资 料 概 况 ; 教 学 经 费 等 申 请 报 告 参 考 格 式 见 高 等 学 校 土 木 工 程 专 业 评 估 ( 认 证 ) 学 校 工 作 指 南 附 件 1 1.3 申 请 审 核 评 估 委 员 会 收 到 学 校 申 请 报 告 后, 委 员 会 正 副 主 任 根 据 委 员 对 申 请 报 告 审 阅 的 意 见 做 出 审 核 结 论 : (1) 受 理 申 请 通 知 申 请 学 校 组 织 自 评 并 递 交 自 评 报 告 ; (2) 拒 绝 受 理 由 于 申 请 学 校 尚 不 具 备 申 请 评 估 的 基 本 条 件, 或 由 于 对 其 提 出 问 题 的 答 复 不 符 合 要 求, 评 估 委 员 会 拒 绝 受 理 申 请, 并 19

通 知 学 校 拒 绝 受 理 的 理 由 在 审 核 过 程 中, 评 估 委 员 会 有 权 要 求 申 请 学 校 对 某 些 问 题 做 出 答 复 或 进 一 步 提 供 材 料, 必 要 时 派 人 员 进 行 实 地 审 核 申 请 学 校 必 须 密 切 配 合 评 估 委 员 会 的 审 核 工 作 在 提 出 申 请 以 前, 学 校 可 以 申 请 评 估 委 员 会 进 行 指 导 和 咨 询, 所 需 费 用 由 申 请 学 校 负 担 申 请 及 审 核 工 作 每 年 举 行 一 次, 各 申 请 学 校 应 在 当 年 8 月 10 日 以 前 向 评 估 委 员 会 递 交 申 请 报 告 一 份, 评 估 委 员 会 应 在 9 月 30 日 以 前 做 出 审 核 决 定, 并 通 知 申 请 学 校 2. 自 评 2.1 自 评 目 的 自 评 是 土 木 工 程 专 业 所 在 院 系 对 自 身 的 办 学 状 况 办 学 质 量 的 自 我 检 查, 主 要 自 查 教 学 计 划 教 学 成 果 是 否 达 到 评 估 标 准 所 规 定 的 要 求, 以 及 是 否 采 取 了 充 分 措 施, 以 保 证 教 学 计 划 的 实 施 2.2 自 评 方 法 自 评 工 作 应 由 学 校 有 计 划 地 组 织 进 行, 有 关 院 系 应 组 织 教 师 学 生 和 其 他 工 作 人 员 参 与 各 项 工 作, 贯 彻 以 评 促 建 以 评 促 改 以 评 促 管 评 建 结 合 重 在 建 设 的 精 神, 边 检 查 边 总 结 边 提 高 自 评 过 程 应 该 自 始 至 终 体 现 客 观 性 真 实 性 的 原 则 2.3 自 评 报 告 的 内 容 和 要 求 自 评 报 告 是 学 校 向 评 估 委 员 会 递 交 的 文 件, 应 在 自 评 的 基 础 上 完 20

成 自 评 报 告 包 括 两 部 分, 第 一 部 分 为 正 文, 对 土 木 工 程 专 业 满 足 评 估 标 准 的 情 况 描 述, 总 字 数 不 超 过 14000 字 ; 第 二 部 分 为 附 录, 是 支 撑 第 一 部 分 的 有 关 证 据 和 附 件 材 料 2.3.1 正 文 (1) 前 言 (1000 字 左 右 ) 学 校 概 况 ( 学 校 的 性 质 定 位 办 学 思 想 隶 属 关 系 及 所 在 城 市 和 地 区 的 背 景 ); 院 系 和 专 业 的 历 史 沿 革 和 发 展 情 况 (2) 学 生 发 展 (1000 字 左 右 ) 包 括 学 生 来 源 与 质 量, 为 学 生 提 供 的 成 才 环 境 和 对 学 生 提 供 的 指 导 情 况, 对 学 生 的 全 过 程 跟 踪 和 评 价 情 况 (3) 专 业 目 标 (1500 字 左 右 ) 专 业 定 位 培 养 目 标, 毕 业 要 求 ( 即 学 生 毕 业 和 获 得 学 位 的 知 识 能 力 素 质 要 求 ), 重 点 陈 述 能 力 素 质 培 养 的 实 现 途 径 (4) 教 学 过 程 (4000 字 左 右 ) 包 括 教 学 计 划 教 学 环 节 的 实 施 和 课 程 建 设 教 材 建 设 情 况 教 学 计 划 应 重 点 陈 述 所 开 设 的 课 程 与 评 估 标 准 的 关 系, 以 及 本 专 业 的 特 色 课 程 教 学 环 节 陈 述 理 论 课 程 实 践 环 节 和 毕 业 设 计 的 具 体 安 排, 以 证 明 所 提 供 的 教 学 内 容 和 条 件 能 保 证 培 养 目 标 的 实 现, 每 一 部 分 都 应 该 提 供 相 应 学 生 学 习 成 果 作 为 佐 证 材 料 21

(5) 师 资 队 伍 (1500 字 左 右 ) 教 师 队 伍 的 结 构 ; 教 师 承 担 本 科 教 学 和 教 学 研 究 的 情 况, 教 师 承 担 科 研 生 产 和 参 加 学 术 交 流 的 情 况, 教 师 的 业 务 水 平 ; 管 理 队 伍 的 岗 位 职 责 (6) 教 学 资 源 (1500 字 左 右 ) 包 括 教 学 经 费 的 来 源 和 使 用 情 况, 特 别 要 说 明 近 5 年 生 均 教 学 经 费 的 状 况, 包 括 实 验 费 实 习 费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费 ; 图 书 资 料 工 程 软 件 的 数 量 种 类 和 学 生 利 用 情 况 ; 实 验 室 教 室 实 习 基 地 等 教 学 设 施 的 配 置 和 使 用 情 况, 详 细 陈 述 教 学 计 划 中 所 列 各 项 试 验 项 目 实 习 项 目 与 设 施 的 对 应 关 系 (7) 教 学 管 理 (1000 字 左 右 ) 陈 述 教 学 质 量 监 控 体 系 及 相 应 的 管 理 文 件 归 档 制 度 重 点 是 执 行 情 况, 应 有 完 整 的 执 行 记 录 作 为 佐 证 材 料, 以 便 现 场 核 查 (8) 质 量 评 价 (1000 字 左 右 ) 陈 述 学 生 毕 业 资 格 审 核 情 况 学 生 评 教 和 教 师 评 学 情 况, 有 社 会 人 员 参 加 的 质 量 评 价 活 动, 毕 业 生 和 用 人 单 位 的 评 价 情 况, 根 据 评 价 结 果 进 行 改 进 的 情 况 对 上 次 评 估 发 现 问 题 的 逐 个 答 复, 包 括 措 施 和 效 果 (9) 自 评 总 结 (1500 字 左 右 ) 自 评 过 程 的 描 述, 评 估 标 准 符 合 程 度 评 价, 办 学 经 验 与 专 业 教 育 特 色, 有 待 改 进 的 地 方 22

2.3.2 附 录 附 录 应 包 含 下 列 内 容 : (1) 近 5 年 本 专 业 学 生 来 源 ( 省 份 本 省 所 属 市 ) 录 取 分 数 线 ( 省 线 校 线 和 专 业 线 ) 清 单 (2) 近 5 年 本 专 业 每 年 的 就 读 人 数 毕 业 率 学 位 授 予 率, 当 设 置 专 业 方 向 时, 按 方 向 统 计 (3) 各 年 级 正 在 执 行 的 教 学 计 划 理 论 课 程 和 实 践 环 节 的 教 学 大 纲 (4) 近 5 年 主 干 课 程 任 课 教 师, 考 试 及 格 率 平 均 成 绩 (5) 专 业 教 师 履 历, 包 括 本 硕 博 毕 业 时 间 学 校 和 专 业, 目 前 承 担 的 主 要 专 业 教 学 任 务 ; 专 业 实 验 教 师 履 历, 包 括 毕 业 时 间 学 校 和 专 业, 目 前 承 担 的 主 要 实 验 教 学 任 务 (6) 图 书 资 料 音 像 等 信 息 资 源 统 计 数 据 和 中 外 文 专 业 期 刊 专 业 规 范 标 准 图 集 清 单 (7) 开 设 的 所 有 实 验 项 目 清 单, 包 括 项 目 名 称 试 验 类 型 ( 操 作 型 演 示 型 自 主 型 ) 每 组 人 数 所 属 课 程 承 担 单 位 主 要 实 验 设 备 仪 器 台 套 数 (8) 近 5 年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清 单 ( 题 目 学 生 指 导 教 师 ); 近 5 年 试 卷 实 验 实 习 报 告 课 程 设 计 毕 业 设 计 等 学 生 学 习 档 案 清 单 (9) 近 五 年 学 生 毕 业 去 向 统 计 数 据 ( 按 考 取 研 究 生 设 计 企 业 施 工 企 业 其 它 企 业 政 府 事 业 单 位 归 类 统 计 ) (10) 督 察 员 督 察 报 告 ( 首 次 评 估 院 校 无 此 项 ) (11) 其 他 认 为 需 要 说 明 的 问 题 23

2.4 自 评 报 告 的 审 阅 申 请 通 过 的 学 校 应 在 次 年 1 月 15 日 前 将 自 评 报 告 递 交 评 估 委 员 会 次 年 1 月 15 日 至 3 月 15 日 评 估 委 员 会 委 员 审 阅 自 评 报 告, 对 照 评 估 标 准, 给 出 二 级 指 标 评 价 结 果, 其 中 :P 代 表 该 项 指 标 合 格 ;P/C 代 表 该 项 指 标 目 前 合 格, 但 存 在 不 确 定 因 素, 在 下 次 评 估 前 可 能 发 生 负 面 变 化, 应 予 以 关 注 并 采 取 一 定 措 施 ;P/W 代 表 该 项 指 标 合 格, 但 存 在 弱 项, 对 学 生 ( 或 部 分 学 生 ) 达 到 毕 业 要 求 有 负 面 影 响 ;F 代 表 该 项 指 标 不 合 格 委 员 应 同 时 提 出 自 评 报 告 中 需 补 证 的 资 料 和 视 察 时 需 重 点 核 查 的 事 项, 并 作 出 以 下 建 议 : (1) 通 过 自 评 报 告 (2) 基 本 通 过 自 评 报 告 (3) 不 通 过 自 评 报 告 评 估 委 员 会 根 据 委 员 审 阅 自 评 报 告 的 结 果, 作 出 以 下 决 定 : (1) 通 过 自 评 报 告, 可 以 派 遣 视 察 小 组 进 行 实 地 视 察 (2) 基 本 通 过 自 评 报 告, 对 自 评 报 告 中 少 量 不 明 确 或 欠 缺 的 部 分 要 求 学 校 在 半 个 月 内 进 一 步 提 供 说 明 证 据 或 材 料, 根 据 补 充 后 的 情 况 再 决 定 是 否 派 遣 视 察 小 组 (3) 不 通 过 自 评 报 告, 评 估 委 员 会 需 向 学 校 说 明 理 由, 学 校 在 两 年 后 方 可 再 次 提 出 申 请 24

3. 视 察 3.1 视 察 小 组 3.1.1 性 质 和 任 务 视 察 小 组 是 评 估 委 员 会 派 出 的 临 时 工 作 机 构, 其 任 务 是 根 据 评 估 委 员 会 的 要 求, 实 地 视 察 申 请 评 估 院 系 的 办 学 情 况, 撰 写 视 察 报 告, 提 出 评 估 结 论 建 议, 交 评 估 委 员 会 审 议 3.1.2 成 员 组 成 视 察 小 组 由 3 至 5 人 组 成, 由 当 届 的 评 估 委 员 会 委 员 出 任 组 长, 成 员 中 至 少 有 1 人 为 高 级 工 程 师,1 人 为 具 有 教 授 职 称 的 高 等 学 校 土 木 工 程 教 育 专 家 为 保 证 视 察 工 作 的 经 验 和 连 续 性, 视 察 小 组 应 至 少 有 两 人 曾 参 加 过 视 察 工 作 视 察 小 组 成 员 由 评 估 委 员 会 聘 请 3.1.3 成 员 条 件 视 察 小 组 成 员 应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 (1) 在 教 育 界 和 土 木 工 程 界 有 一 定 的 声 誉, 对 评 估 工 作 和 专 业 建 设 有 见 解 (2) 坚 持 原 则, 实 事 求 是, 客 观 公 正, 并 有 较 强 的 工 作 能 力 和 组 织 能 力 (3) 与 被 评 估 院 校 的 有 关 负 责 人 无 直 接 亲 属 关 系, 对 被 评 估 院 校 无 潜 在 偏 见 (4) 与 被 评 估 学 校 不 存 在 校 友 关 系 或 工 作 关 系 25

3.2 视 察 工 作 3.2.1 时 间 安 排 视 察 小 组 应 在 视 察 前 将 视 察 计 划 通 知 学 校, 视 察 时 间 初 次 评 估 3 天 复 评 2 天 3.2.2 视 察 要 求 视 察 小 组 成 员 应 熟 知 评 估 标 准, 在 开 展 视 察 工 作 之 前, 应 详 细 阅 读 学 校 提 交 的 自 评 报 告 及 评 估 委 员 会 对 该 校 的 审 阅 意 见 视 察 要 求 3.2.3 视 察 项 目 (1) 与 专 业 所 在 院 系 负 责 人 商 定 视 察 计 划 (2) 会 晤 校 长 及 学 校 有 关 负 责 人 (3) 会 晤 院 系 行 政 教 学 学 术 负 责 人 (4) 了 解 院 系 的 办 学 条 件 教 学 管 理 (5) 审 阅 学 生 作 业 ( 包 括 参 观 学 生 作 业 ), 观 摩 学 生 上 课, 必 要 时 可 辅 以 其 它 考 核 办 法 (6) 会 晤 学 生, 考 察 学 生 学 习 效 果 并 听 取 意 见 (7) 会 晤 教 师, 了 解 教 学 情 况 并 听 取 意 见 (8) 会 晤 毕 业 生, 了 解 毕 业 生 情 况 (9) 与 院 系 负 责 人 师 生 代 表 交 换 视 察 印 象 3.2.4 视 察 重 点 (1) 学 校 和 院 系 对 申 请 评 估 专 业 的 评 价 指 导 管 理 和 支 持 情 况, 26

以 及 对 课 程 效 果 检 查 的 能 力 (2) 各 门 课 程 所 规 定 的 教 学 目 的 与 要 求 是 否 明 确, 规 定 与 安 排 是 否 清 晰 合 理 有 效, 是 否 被 师 生 理 解 (3) 教 学 计 划 与 大 纲 的 内 容 和 覆 盖 面, 以 及 与 课 程 设 计 有 关 的 授 课 时 间 安 排 (4) 课 程 对 培 养 学 生 知 识 与 能 力 的 作 用 以 及 达 到 评 估 标 准 的 程 度 (5) 学 生 的 能 力 和 技 能 (6) 教 师 的 教 学 态 度 和 教 学 水 平, 师 资 队 伍 的 建 设 情 况 (7) 专 业 教 学 设 施 与 经 费 的 现 状 及 其 利 用 情 况 (8) 对 自 评 报 告 中 不 能 列 出 的 因 素 作 定 性 评 价, 如 校 园 文 化 学 术 气 氛 师 生 道 德 修 养 团 队 精 神 和 创 新 能 力 等 (9) 自 上 次 评 估 以 来 的 变 化 情 况 3.3 视 察 报 告 视 察 报 告 是 评 估 委 员 会 对 被 视 察 学 校 土 木 工 程 专 业 做 出 准 确 评 估 结 论 的 重 要 依 据 视 察 小 组 应 在 视 察 工 作 结 束 后 即 完 成 视 察 报 告, 并 在 15 天 内 呈 交 评 估 委 员 会 视 察 报 告 正 文 的 字 数 控 制 在 3000 字 以 内 报 告 一 般 应 包 括 下 列 要 点 : (1) 专 业 基 本 情 况 ( 不 超 过 500 字 ) 专 业 发 展 情 况 主 要 支 撑 条 件 师 资 和 学 生 情 况 (2) 对 自 评 报 告 审 阅 意 见 及 问 题 对 复 评 学 校 上 次 评 估 所 提 问 题 的 核 实 情 况 对 问 题 的 核 查 方 式 核 查 结 果 逐 一 进 行 详 细 说 明 27

(3) 专 业 符 合 评 估 标 准 的 达 成 度 按 一 级 指 标 逐 项 说 明 专 业 符 合 评 估 标 准 要 求 的 程 度, 重 点 说 明 判 定 为 P/C P/W 和 F 的 依 据 (4) 专 业 的 办 学 经 验 与 特 色 归 纳 提 炼 学 校 在 提 高 教 育 质 量 方 面 的 创 新 做 法 (5) 存 在 的 不 足 和 需 要 关 注 的 问 题 指 出 今 后 需 要 改 进 的 方 面, 内 容 要 具 体, 便 于 理 解 落 实 和 审 查 (6) 提 出 评 估 ( 认 证 ) 结 论 建 议 ( 此 项 以 保 密 方 式 提 交 评 估 委 员 会 ) 根 据 7 个 一 级 指 标 标 准 达 成 度 的 判 定 结 果, 给 出 评 估 通 过 与 否, 以 及 有 效 年 限 的 结 论 建 议 (7) 附 件 评 估 视 察 现 场 核 查 表 4. 鉴 定 4.1 征 询 意 见 视 察 小 组 应 将 视 察 情 况 以 书 面 或 口 头 方 式 反 馈 给 被 评 估 学 校, 除 评 估 结 论 ( 认 证 ) 建 议 和 附 件 外 的 视 察 报 告 以 书 面 形 式 反 馈 给 学 校, 以 核 对 视 察 报 告 所 提 事 实 允 许 申 请 评 估 院 校 将 视 察 报 告 在 其 师 生 中 传 阅, 但 在 评 估 委 员 会 做 出 评 估 ( 认 证 ) 结 论 之 前, 不 得 对 外 公 开 4.2 审 议 评 估 委 员 会 应 在 受 理 学 校 申 请 的 一 年 内 对 自 评 报 告 自 评 报 告 审 阅 结 果 视 察 报 告 和 学 校 的 回 复 意 见 进 行 全 面 审 议 28

4.3 做 出 评 估 ( 认 证 ) 结 论 评 估 委 员 会 在 充 分 讨 论 的 基 础 上, 采 取 无 记 名 投 票 方 式 做 出 评 估 ( 认 证 ) 结 论 全 体 委 员 的 三 分 之 二 及 以 上 出 席 会 议, 投 票 方 为 有 效 同 意 票 数 达 到 全 体 委 员 人 数 的 二 分 之 一 及 以 上, 则 通 过 评 估 ( 认 证 ) 结 论 除 评 估 ( 认 证 ) 结 论 外, 讨 论 评 估 ( 认 证 ) 结 论 的 过 程 和 投 票 情 况 应 予 保 密 评 估 ( 认 证 ) 结 论 分 为 : (1) 满 足 评 估 标 准, 评 估 通 过, 有 效 期 为 6 年 (2) 基 本 满 足 评 估 标 准, 评 估 通 过, 有 效 期 为 3 年 (3) 评 估 未 通 过 评 估 ( 认 证 ) 未 通 过 的 学 校 在 两 年 后 方 可 再 次 提 出 申 请 4.4 公 布 评 估 ( 认 证 ) 结 论 评 估 委 员 会 应 将 评 估 ( 认 证 ) 结 论 及 时 通 知 申 请 评 估 学 校, 并 报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教 育 部 全 国 工 程 教 育 专 业 认 证 专 家 机 构 备 案 评 估 委 员 会 在 评 估 网 站 公 布 评 估 ( 认 证 ) 结 论, 接 受 社 会 监 督, 并 将 结 论 通 报 给 相 关 专 业 注 册 工 程 师 管 理 委 员 会 和 注 册 工 程 师 考 试 考 务 管 理 机 构, 作 为 审 查 职 业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资 格 和 注 册 登 记 条 件 的 依 据 评 估 委 员 会 应 向 评 估 通 过 学 校 颁 发 全 国 高 等 学 校 土 木 工 程 专 业 评 估 ( 认 证 ) 合 格 证 书 29

5. 鉴 定 状 态 的 保 持 5.1 教 学 质 量 督 察 通 过 评 估 的 院 校 要 建 立 教 学 质 量 督 察 员 制 度, 聘 请 校 外 高 级 工 程 师 和 教 授 各 一 名 作 为 教 学 质 量 督 察 员, 督 察 员 可 由 学 校 聘 任, 也 可 由 评 估 委 员 会 直 接 指 派 督 察 员 向 评 估 委 员 会 负 责, 合 格 有 效 期 中 期 需 到 学 校 督 察 并 完 成 督 察 报 告, 打 印 两 份, 签 字 后 一 份 留 学 校 作 为 下 一 次 评 估 的 有 关 资 料 留 存 备 查, 另 一 份 于 当 年 年 底 以 前 寄 评 估 委 员 会 秘 书 处 5.2 重 大 事 项 报 告 通 过 评 估 的 专 业 在 有 效 期 内 如 果 发 生 重 大 调 整, 如 学 校 和 专 业 的 合 并 或 拆 分 办 学 模 式 的 改 变 师 资 的 重 大 变 化 等, 应 立 即 向 评 估 委 员 会 秘 书 处 申 请 对 调 整 或 变 化 的 部 分 进 行 重 新 评 估 6. 申 诉 与 复 议 6.1 申 诉 申 请 申 请 学 校 如 对 评 估 ( 认 证 ) 结 论 持 有 不 同 意 见, 可 以 在 接 到 评 估 ( 认 证 ) 结 论 的 15 天 内 以 书 面 形 式 向 评 估 委 员 会 表 明 申 诉 的 意 向, 并 在 评 估 ( 认 证 ) 结 论 下 达 的 30 天 内 向 评 估 委 员 会 呈 报 详 细 的 书 面 材 料, 陈 述 申 诉 理 由 6.2 申 请 受 理 评 估 委 员 会 在 接 到 申 诉 请 求 后, 应 立 即 将 情 况 报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30

并 将 申 诉 材 料 移 交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6.3 复 议 决 定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根 据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做 出 复 议 决 定 必 要 时, 可 举 行 听 证 会, 听 取 学 校 和 评 估 委 员 会 陈 述 各 自 的 意 见 和 理 由 31

7. 评 估 ( 认 证 ) 程 序 框 图 及 进 程 表 7.1 评 估 ( 认 证 ) 程 序 框 图 学 校 提 出 申 请 8 月 10 日 前 拒 绝 受 理 基 本 条 件 不 符 合 评 估 委 员 会 审 核 申 请 报 告 受 理 9 月 30 日 前 申 请 学 校 自 评 并 递 交 自 评 报 告 次 年 1 月 15 日 前 两 年 后 方 可 再 次 申 请 一 级 指 标 明 显 不 符 合 不 通 过 评 估 委 员 会 审 阅 自 评 报 告 基 本 通 过 通 过 3 月 15 日 前 两 年 后 方 可 再 次 申 请 资 料 不 完 整 根 据 审 阅 意 见 半 月 内 对 自 评 报 告 修 改 或 补 充 资 料 完 整 视 察 ( 完 成 视 察 报 告, 提 出 评 估 结 论 建 议 ) 5 月 -6 月 上 旬 申 诉 和 复 议 评 估 委 员 会 审 议, 表 决 做 出 评 估 结 论 6 月 底 前 申 诉 和 复 议 两 年 后 方 可 再 次 申 请 评 估 未 通 过 评 估 通 过 对 评 估 结 论 有 异 议 8 月 底 前 颁 发 评 估 合 格 通 知, 有 效 期 3 年 颁 发 评 估 合 格 通 知, 有 效 期 6 年 状 态 保 持 督 察 员 中 期 督 察 并 完 成 督 察 报 告 有 效 期 届 满 再 次 申 请 32

7.2 评 估 ( 认 证 ) 工 作 进 程 表 时 间 申 请 评 估 学 校 评 估 委 员 会 8 月 10 日 前 向 评 估 委 员 会 递 交 申 请 报 告 9 月 30 日 前 做 出 审 核 决 定, 通 知 申 请 学 校 次 年 1 月 15 日 前 准 备 自 评 报 告, 向 评 估 委 员 会 递 交 自 评 报 告 3 月 15 日 前 各 位 委 员 审 阅 自 评 报 告, 委 员 会 做 出 审 阅 结 论, 通 知 申 请 学 校 4 月 中 旬 组 成 视 察 小 组, 确 定 视 察 时 间, 通 知 小 组 成 员 申 请 学 校 及 有 关 单 位 5 月 到 6 月 上 旬 视 察 小 组 进 校 视 察 组 织 评 估 视 察 小 组 进 校, 召 开 评 估 委 员 会 全 体 会 议, 做 出 评 估 结 论 6 月 底 前 将 评 估 结 论 及 视 察 报 告 发 相 关 学 校 接 到 评 估 结 论 后, 如 有 异 议, 可 在 15 天 内 向 评 估 委 员 会 提 出 申 诉 向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转 交 有 关 材 料, 由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做 出 复 议 决 定 8 月 底 前 将 评 估 结 论 报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教 育 部 全 国 工 程 教 育 专 业 认 证 专 家 机 构 备 案 33

高 等 学 校 土 木 工 程 专 业 评 估 ( 认 证 ) 专 家 工 作 指 南 本 指 南 是 指 导 专 业 评 估 专 家 工 作 并 规 范 专 家 活 动 行 为 的 重 要 文 件, 同 时 也 供 被 评 估 学 校 进 行 评 估 工 作 准 备 自 评 和 配 合 现 场 视 察 工 作 时 参 考 1. 评 估 ( 认 证 ) 申 请 审 核 评 估 ( 认 证 ) 申 请 审 核 是 整 个 专 业 评 估 ( 认 证 ) 过 程 中 评 估 质 量 控 制 的 第 一 个 环 节, 符 合 申 请 条 件 的 专 业 才 能 进 入 后 续 评 估 程 序 1.1 审 核 决 定 评 估 ( 认 证 ) 申 请 审 核 的 重 点 是 师 资 力 量 实 验 条 件 和 教 学 计 划 教 师 的 学 历 层 次 是 否 满 足 要 求 专 业 教 师 数 量 相 对 学 生 数 量 是 否 符 合 最 低 要 求 教 师 的 专 业 背 景 是 否 能 覆 盖 土 木 工 程 的 主 要 方 向 ; 高 等 学 校 土 木 工 程 专 业 评 估 ( 认 证 ) 标 准 ( 以 下 简 称 评 估 标 准 ) 所 要 求 的 各 类 实 验 室 是 否 已 全 部 具 备 ; 教 学 计 划 是 否 满 足 高 等 学 校 土 木 工 程 本 科 指 导 性 专 业 规 范 ( 以 下 简 称 专 业 规 范 ) 的 基 本 要 求 1.2 拒 绝 受 理 的 原 因 (1) 申 请 学 校 没 有 达 到 申 请 评 估 ( 认 证 ) 的 基 本 条 件 (2) 未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对 审 核 过 程 中 提 出 的 问 题 给 予 答 复 或 答 复 后 仍 不 能 满 足 基 本 条 件 (3) 申 请 超 过 了 受 理 日 期 34

2. 自 评 报 告 审 阅 申 请 评 估 ( 认 证 ) 学 校 提 交 的 自 评 报 告 由 评 估 委 员 会 委 员 审 阅 自 评 报 告 的 审 阅 是 对 申 请 评 估 ( 认 证 ) 专 业 满 足 评 估 标 准 程 度 的 初 步 评 价, 它 是 整 个 评 估 过 程 中 评 估 质 量 控 制 的 重 要 环 节 审 阅 结 果 决 定 是 否 进 入 后 续 评 估 程 序, 以 及 确 定 视 察 重 点, 并 作 为 审 议 评 估 结 论 的 重 要 依 据 之 一 2.1 审 阅 要 点 评 估 标 准 分 列 了 7 个 一 级 指 标, 但 这 些 指 标 是 相 互 关 联 的, 审 阅 时 应 注 意 交 叉 佐 证 2.1.1 学 生 发 展 (1) 学 生 来 源 吸 收 优 秀 生 源 的 制 度, 除 了 检 查 提 供 物 质 奖 励 等 硬 条 件 外, 更 应 关 注 提 供 个 性 化 培 养 方 案 研 学 条 件 导 师 配 备 等 软 条 件 志 愿 录 取 率 可 以 从 一 个 方 面 反 映 出 考 生 对 专 业 培 养 目 标 的 了 解 和 认 可 程 度, 以 及 专 业 的 社 会 影 响, 是 专 业 培 养 质 量 社 会 评 价 的 一 种 表 现 生 源 质 量 不 在 不 同 类 型 的 高 校 间 比 较, 主 要 用 于 本 专 业 的 纵 向 比 较, 以 衡 量 生 源 质 量 的 变 化 (2) 成 才 环 境 指 为 全 体 学 生 而 非 少 数 学 生 提 供 的 发 展 空 间 在 选 专 业 ( 大 类 招 生 ) 选 方 向 ( 按 专 业 方 向 培 养 ) 选 课 程 ( 选 修 课 程 ) 选 毕 业 设 计 课 题 等 方 面 是 否 能 充 分 尊 重 学 生 的 意 愿 ; 课 外 活 动 平 台 能 否 满 足 学 生 多 方 面 发 展 的 需 求, 学 生 深 入 了 解 观 察 社 会 的 途 径 能 获 得 的 支 35

持, 学 生 组 织 的 自 我 管 理 是 否 得 到 充 分 尊 重, 相 关 制 度 的 完 备 性 (3) 学 生 指 导 学 生 在 学 习 计 划 学 习 方 法 校 园 生 活 人 际 交 流 职 业 规 划 等 方 面 能 否 得 到 全 面 指 导, 当 遇 到 挫 折 时 能 否 及 时 得 到 心 理 指 导 ; 这 些 指 导 是 否 已 制 度 化 覆 盖 到 全 体 学 生 (4) 过 程 跟 踪 跟 踪 学 生 学 习 状 态 的 方 式 评 估 周 期, 一 旦 发 现 偏 离 培 养 目 标 所 采 取 的 措 施, 有 效 性 如 何 2.1.2 专 业 目 标 (1) 专 业 定 位 专 业 定 位 的 依 据 是 否 充 分, 有 无 相 关 的 调 研 报 告 和 论 证 材 料 (2) 培 养 目 标 通 过 毕 业 生 的 跟 踪 反 馈 资 料, 重 点 评 价 培 养 目 标 的 达 成 度 (3) 知 识 要 求 作 为 现 代 土 木 工 程 技 术 管 理 人 才 应 具 备 的 知 识 结 构 是 否 完 备, 专 业 知 识 结 构 是 否 系 统 (4) 能 力 要 求 评 价 能 力 结 构 以 及 有 效 实 现 途 径 (5) 素 质 要 求 评 价 素 质 要 求 所 包 含 的 范 围 以 及 在 培 养 环 节 安 排 和 校 园 环 境 营 造 中 的 体 现 程 度 2.1.3 教 学 过 程 (1) 教 学 计 划 36

专 业 目 标 所 设 定 的 毕 业 生 素 质 能 力 和 知 识 要 求 是 否 在 具 体 的 教 学 大 纲 中 得 到 全 面 落 实 课 程 设 置 是 否 充 分 考 虑 到 现 代 土 木 工 程 的 复 杂 性 所 要 求 的 综 合 性, 课 程 开 设 次 序 是 否 恰 当, 符 合 认 知 规 律 教 学 计 划 是 否 为 学 生 提 供 了 足 够 的 选 课 空 间, 因 而 能 根 据 自 身 条 件 和 职 业 规 划 自 主 制 订 课 程 学 习 计 划 知 识 体 系 是 否 完 整, 其 中 专 业 知 识 体 系 是 否 涵 盖 专 业 规 范 中 所 要 求 的 力 学 原 理 与 方 法 专 业 技 术 相 关 基 础 工 程 经 济 与 项 目 管 理 结 构 基 本 原 理 和 方 法 施 工 原 理 和 方 法 计 算 机 应 用 技 术 等 6 个 知 识 领 域 最 近 一 次 教 学 计 划 修 订 的 原 因 依 据 和 修 订 内 容, 有 无 社 会 专 家 参 与, 有 无 听 取 学 生 意 见 (2) 课 程 实 施 教 学 计 划 所 列 的 限 选 课 程 是 否 都 已 开 出, 什 么 情 况 下 要 求 学 生 任 选 课 改 选 选 用 教 材 的 程 序, 如 何 保 证 选 用 高 水 平 教 材 学 生 作 业 的 批 改 情 况, 是 否 有 定 期 答 疑 制 度 教 学 方 式 是 否 能 激 发 学 生 主 动 学 习, 学 生 对 课 程 教 学 的 满 意 度 如 何 考 试 方 法 是 否 和 课 程 目 的 相 匹 配, 考 试 内 容 是 否 符 合 大 纲 要 求, 考 试 结 果 的 区 分 度 如 何 (3) 实 践 环 节 实 践 环 节 包 括 实 验 实 习 和 课 程 设 计 37

教 学 计 划 规 定 的 实 践 环 节, 以 及 教 学 大 纲 规 定 的 实 验 项 目 是 否 全 部 开 出 实 验 报 告 实 习 报 告 课 程 设 计 的 批 改 情 况, 成 绩 评 定 标 准 ; 不 单 独 设 课 的 实 验 成 绩 是 如 何 反 映 在 课 程 成 绩 中 的 实 践 环 节 的 分 组 指 导 情 况 ( 教 师 安 排 ); 教 师 指 导 学 生 的 课 外 实 践 是 否 有 相 应 规 定 (4) 毕 业 设 计 每 个 专 业 方 向 是 否 都 有 相 应 的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题 目 是 如 何 审 查 的, 是 否 有 不 同 年 份 题 目 重 复 的 现 象, 同 一 组 学 生 的 毕 业 设 计 内 容 是 否 雷 同 对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指 导 教 师 的 要 求, 每 周 指 导 学 生 的 时 间 是 否 有 明 确 规 定 有 无 记 载 是 否 存 有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过 程 控 制 的 相 关 文 档 2.1.4 师 资 队 伍 (1) 教 师 结 构 是 否 有 足 够 的 专 业 教 师 数 量 可 以 从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判 断 : 教 师 指 导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学 生 的 平 均 人 数 专 业 主 干 课 程 合 班 上 课 人 数 实 践 环 节 的 分 组 指 导 情 况 教 师 的 专 业 背 景 是 否 覆 盖 土 木 工 程 的 主 要 方 向, 专 业 方 向 是 否 有 学 科 带 头 人, 主 干 课 程 是 否 有 梯 队 专 业 教 师 是 指 能 承 担 专 业 课 教 学 或 担 任 专 业 课 程 设 计 和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任 务 的 教 师, 一 般 在 其 学 习 经 历 中 至 少 有 一 个 阶 段 为 土 木 工 程 学 科 实 验 教 师 是 能 够 承 担 实 验 教 学 的 教 师 主 干 课 程 由 本 校 专 38

业 培 养 计 划 所 界 定 (2) 教 师 发 展 主 讲 教 师 应 具 备 的 条 件 ; 骨 干 教 师 的 研 究 方 向 及 主 要 成 果 是 否 有 青 年 教 师 的 发 展 规 划, 落 实 情 况 如 何 (3) 管 理 队 伍 教 学 管 理 人 员 配 备 是 否 齐 全 职 责 是 否 明 确 学 生 管 理 队 伍 能 否 服 务 于 全 体 学 生 2.1.5 教 学 资 源 (1) 教 学 经 费 可 重 点 检 查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实 习 实 验 和 生 均 经 费 (2) 教 学 设 施 实 验 室 是 否 齐 全, 仪 器 设 备 是 否 完 好 以 及 学 生 使 用 的 效 率 和 效 果 实 践 基 地 使 用 情 况 ( 使 用 的 教 学 环 节 时 间 人 数 ), 有 无 固 定 教 室 供 设 计 讨 论 (3) 信 息 资 源 期 刊 规 范 图 集 是 否 面 向 本 科 生, 学 生 借 阅 是 否 方 便 2.1.6 教 学 管 理 (1) 管 理 制 度 各 个 学 校 管 理 文 件 的 编 制 方 式 可 能 不 尽 相 同, 但 应 覆 盖 学 生 教 师 教 学 设 施 教 学 环 节 等 各 教 学 要 素 应 考 察 学 生 教 师 管 理 人 员 自 觉 遵 守 相 关 管 理 制 度 的 情 况 管 理 制 度 在 规 范 教 学 行 为 的 同 时, 应 有 利 于 教 师 进 行 大 胆 地 教 学 39

改 革 与 探 索 (2) 教 学 档 案 归 档 范 围 内 容 和 格 式 是 否 有 章 可 循, 严 格 执 行 归 档 是 否 及 时 档 案 登 记 整 理 是 否 规 范, 查 阅 是 否 便 利 ; 是 否 有 档 案 的 定 期 检 查 记 录 (3) 过 程 控 制 监 控 点 是 否 覆 盖 教 学 过 程 的 全 部 关 键 节 点 异 常 情 况 的 上 报 流 程 是 否 清 晰, 反 馈 是 否 及 时 有 无 完 整 的 教 学 检 查 评 价 和 改 进 的 记 录 2.1.7 质 量 评 价 (1) 内 部 评 价 学 生 毕 业 的 审 核 程 序 审 核 结 果 ( 每 年 的 毕 业 率 和 学 位 授 予 率 ) 专 业 培 养 目 标 达 成 度 的 评 价 周 期 评 价 结 果 毕 业 生 去 向 与 知 识 结 构 的 设 计 是 否 吻 合 教 师 和 学 生 对 本 专 业 的 培 养 质 量 是 如 何 评 价 的 (2) 社 会 评 价 是 否 有 定 期 的 教 育 质 量 社 会 评 价 制 度, 执 行 情 况 如 何 毕 业 生 ( 校 友 ) 对 培 养 质 量 的 评 价 情 况 用 人 单 位 对 培 养 质 量 的 评 价 情 况 (3) 持 续 改 进 毕 业 生 的 跟 踪 调 查 评 价 结 果 是 如 何 用 于 培 养 质 量 改 进 的 能 否 对 行 业 和 社 会 发 展 及 时 作 出 响 应 针 对 上 次 评 估 发 现 的 问 题 采 取 了 哪 些 具 体 改 进 措 施, 实 施 效 果 如 40

何 2.2 审 阅 规 则 对 自 评 报 告 中 不 明 确 或 缺 少 的 内 容, 由 评 估 委 员 会 秘 书 处 汇 总 后 统 一 要 求 申 请 评 估 学 校 补 充 评 估 委 员 会 委 员 审 阅 自 评 报 告, 根 据 评 估 标 准 中 的 观 察 点 对 各 二 级 指 标 满 足 评 估 标 准 的 程 度 做 出 评 价, 并 填 写 自 评 报 告 审 阅 表 ( 附 表 1) 需 现 场 重 点 核 查 的 应 关 注 项 弱 项 和 不 合 格 项, 应 根 据 评 估 标 准 中 的 观 察 点 具 体 写 实 一 级 指 标 的 评 价 可 根 据 二 级 指 标 的 达 成 情 况 综 合 判 断 评 估 委 员 会 委 员 根 据 指 标 的 符 合 程 度 做 出 审 阅 结 论 评 估 委 员 会 秘 书 处 负 责 汇 总 全 体 委 员 的 审 阅 结 果 填 写 自 评 报 告 审 阅 结 果 汇 总 表 ( 附 表 2), 作 为 确 定 视 察 重 点 和 评 估 鉴 定 的 依 据 当 二 分 之 一 及 以 上 委 员 的 审 阅 结 果 为 拒 绝 自 评 报 告 时, 不 通 过 自 评 报 告, 评 估 工 作 终 止 41

附 表 1 自 评 报 告 审 阅 表 学 校 名 称 : 一 级 指 标 评 价 结 果 ( 由 二 级 指 标 评 价 结 果 转 换 而 来 ) 二 级 指 标 评 价 结 果 视 察 时 需 重 点 核 查 的 应 关 注 项 弱 项 和 不 合 格 项 ( 具 体 到 观 察 点 ) 1.1 学 生 来 源 P P/C P/W F 1. 学 生 发 展 1.2 成 才 环 境 P P/C P/W F P P/C P/W F 1.3 学 生 指 导 P P/C P/W F 1.4 过 程 跟 踪 P P/C P/W F 2.1 专 业 定 位 P P/C P/W F 2. 专 业 目 标 2.2 培 养 目 标 P P/C P/W F P P/C P/W F 2.3 知 识 要 求 P P/C P/W F 2.4 能 力 要 求 P P/C P/W F 2.5 素 质 要 求 P P/C P/W F 3. 教 学 过 程 3.1 教 学 计 划 P P/C P/W F P P/C P/W F 3.2 课 程 实 施 P P/C P/W F 3.3 实 践 环 节 P P/C P/W F 3.4 毕 业 设 计 P P/C P/W F 4. 师 资 队 伍 4.1 教 师 结 构 P P/C P/W F P P/C P/W F 4.2 教 师 发 展 P P/C P/W F 4.3 管 理 队 伍 P P/C P/W F 5. 教 学 资 源 5.1 教 学 经 费 P P/C P/W F P P/C P/W F 5.2 教 学 设 施 P P/C P/W F 5.3 信 息 资 源 P P/C P/W F 6. 教 学 管 理 6.1 管 理 制 度 P P/C P/W F P P/C P/W F 6.2 教 学 档 案 P P/C P/W F 6.3 过 程 控 制 P P/C P/W F 7. 质 量 评 价 7.1 内 部 评 价 P P/C P/W F P P/C P/W F 7.2 社 会 评 价 P P/C P/W F 7.3 持 续 改 进 P P/C P/W F 审 阅 结 论 通 过 自 评 报 告 需 进 一 步 说 明 或 补 充 材 料 拒 绝 自 评 报 告 需 进 一 步 说 明 或 补 充 的 内 容 审 阅 人 : 年 月 日 表 中 : P 代 表 该 项 指 标 合 格 ; P/C 代 表 该 项 指 标 目 前 合 格, 但 存 在 不 确 定 因 素, 在 下 次 评 估 前 可 能 发 生 负 面 变 化, 应 予 以 关 注 并 采 取 一 定 措 施 ; P/W 代 表 该 项 指 标 合 格, 但 存 在 弱 项, 对 学 生 ( 或 部 分 学 生 ) 达 到 毕 业 要 求 有 负 面 影 响 ; F 代 表 该 项 指 标 不 合 格 42

附 表 2 自 评 报 告 审 阅 结 果 汇 总 表 学 校 名 称 : 一 级 指 标 自 评 报 告 评 阅 结 果 视 察 时 需 重 点 核 查 的 项 目 ( 具 体 到 观 察 点 ) 1. 1. 学 生 P 个 P/C 个 2. 发 展 P/W 个 F 个 3. 2. 专 业 目 标 P 个 P/C 个 P/W 个 F 个 1. 2. 3. 3. 教 学 过 程 P 个 P/C 个 P/W 个 F 个 1. 2. 3. 4. 师 资 队 伍 P 个 P/C 个 P/W 个 F 个 1. 2. 3. 5. 教 学 资 源 P 个 P/C 个 P/W 个 F 个 1. 2. 3. 6. 教 学 管 理 P 个 P/C 个 P/W 个 F 个 1. 2. 3. 7. 质 量 评 价 P 个 P/C 个 P/W 个 F 个 1. 2. 3. 其 他 情 况 43

3. 视 察 进 校 视 察 是 专 业 评 估 ( 认 证 ) 质 量 控 制 的 第 三 个 环 节, 目 的 是 对 自 评 报 告 的 真 实 性 和 准 确 性 进 行 实 地 核 查, 了 解 自 评 报 告 未 能 反 映 的 相 关 问 题, 对 各 项 一 级 指 标 达 到 评 估 标 准 的 程 度 做 出 判 定, 发 现 该 专 业 存 在 的 影 响 人 才 培 养 质 量 的 问 题 3.1 视 察 小 组 3.1.1 小 组 成 员 的 职 责 视 察 小 组 成 员 由 评 估 委 员 会 聘 任, 组 长 由 评 估 委 员 会 任 命 视 察 小 组 成 员 负 有 以 下 职 责 : (1) 小 组 成 员 应 聘 后, 应 积 极 主 动 做 好 各 项 视 察 工 作 (2) 认 真 学 习 有 关 评 估 文 件, 理 解 评 估 委 员 会 对 视 察 工 作 的 要 求, 审 阅 被 评 估 学 校 的 自 评 报 告 (3) 以 高 度 负 责 的 精 神 完 成 小 组 所 承 担 的 各 项 任 务 (4) 遵 守 工 作 指 南 中 的 各 项 规 定 和 要 求 (5) 视 察 过 程 中 应 详 细 记 录, 撰 写 视 察 报 告 的 有 关 内 容 (6) 在 视 察 报 告 上 签 字 3.1.2 组 长 职 责 (1) 视 察 小 组 组 长 直 接 对 评 估 委 员 会 负 责 (2) 要 善 于 团 结 小 组 成 员, 充 分 发 挥 每 个 成 员 的 积 极 性 和 主 动 性, 并 注 意 协 调 和 被 评 估 学 校 的 关 系 (3) 召 集 小 组 会 议, 组 织 学 习 有 关 文 件 讨 论 自 评 报 告 审 阅 意 见 汇 总 表 确 定 视 察 重 点 制 定 视 察 工 作 计 划 和 日 程 安 排, 并 与 校 方 取 得 联 44

系 (4) 视 察 中 与 小 组 成 员 保 持 密 切 联 系, 及 时 召 集 小 组 会 议, 研 究 情 况, 明 确 工 作 (5) 视 察 工 作 结 束 时, 组 织 成 员 讨 论 研 究 和 撰 写 视 察 报 告, 对 报 告 的 真 实 性 科 学 性 和 文 字 的 准 确 性 全 面 负 责, 并 在 报 告 上 签 字 负 责 将 报 告 呈 送 评 估 委 员 会 3.1.3 视 察 小 组 成 员 守 则 (1) 视 察 小 组 成 员 要 公 正 正 直 独 立 思 考 秉 公 办 事 在 视 察 工 作 中 应 注 意 区 分 不 同 场 合, 积 极 表 达 个 人 见 解 和 意 见, 但 不 得 随 意 发 表 与 评 估 工 作 相 悖 的 个 人 观 点 和 意 见 (2) 小 组 成 员 应 充 分 理 解 评 估 工 作 是 建 设 性 的, 不 是 惩 罚 性 的, 不 得 利 用 评 估 工 作 干 预 学 校 的 内 部 事 务 (3) 不 允 许 接 受 学 校 的 礼 品 礼 金 和 特 别 服 务, 不 做 可 能 影 响 评 估 工 作 信 誉 的 任 何 事 情, 更 不 允 许 利 用 视 察 小 组 的 身 份 牟 取 私 利 (4) 不 允 许 传 播 在 视 察 工 作 期 间 了 解 到 的 个 人 私 事, 也 不 允 许 散 布 可 能 影 响 学 校 声 誉 的 言 论 (5) 视 察 期 间 不 得 参 与 任 何 与 视 察 工 作 无 关 的 社 会 活 动 和 接 受 校 方 的 单 独 邀 请 ; 在 视 察 报 告 被 正 式 批 准 以 前, 不 允 许 小 组 成 员 接 受 被 评 估 学 校 的 各 种 聘 任 (6) 注 意 保 守 秘 密, 包 括 被 评 估 学 校 存 在 的 问 题, 评 估 机 构 对 学 校 的 看 法 态 度 和 意 见, 视 察 小 组 关 于 评 估 结 论 的 建 议, 以 及 小 组 成 员 个 人 发 表 的 意 见 45

3.2 视 察 安 排 3.2.1 时 间 安 排 视 察 工 作 安 排 在 学 期 内 非 节 假 日 时 间 进 行 视 察 小 组 和 学 校 可 参 考 视 察 工 作 日 程 表 ( 附 表 3), 协 商 制 定 出 具 体 的 视 察 日 程 安 排 视 察 小 组 成 员 应 在 视 察 前 一 天 进 校 3.2.2 视 察 内 容 视 察 内 容 详 见 高 等 学 校 土 木 工 程 专 业 评 估 ( 认 证 ) 程 序 与 办 法 的 3.2.2 项 3.2.3 项 和 3.2.4 项 视 察 小 组 成 员 进 校 之 前 应 详 细 阅 读 申 请 学 校 的 自 评 报 告 和 评 估 委 员 自 评 报 告 审 阅 汇 总 意 见, 确 切 了 解 评 估 委 员 会 对 视 察 工 作 的 要 求, 制 定 工 作 计 划, 明 确 各 自 的 职 责 和 任 务 视 察 小 组 在 充 分 讨 论 的 基 础 上 确 定 视 察 重 点 视 察 结 束 时, 视 察 小 组 可 与 接 受 评 估 专 业 所 在 学 校 学 院 ( 系 ) 负 责 人 交 换 专 家 个 人 意 见 视 察 小 组 成 员 对 视 察 结 果 予 以 保 密 46

附 表 3-1 第 一 天 视 察 工 作 日 程 表 ( 初 评 ) 日 程 时 间 内 容 参 加 人 员 备 注 视 察 前 一 天 晚 上 2 个 小 时 确 定 视 察 工 作 重 点, 明 确 分 工, 抽 取 会 晤 人 员 视 察 小 组 全 体 成 员 上 午 听 取 学 校 办 学 思 想 专 业 8:00-8:45 建 设 情 况 介 绍 第 二 天 第 三 天 上 午 9:00-12:00 下 午 14:00-17:30 晚 上 20:00 上 午 8:00-10:00 上 午 10:00-12:00 下 午 14:00-16:00 校 院 系 行 政 有 关 负 责 人 专 业 负 责 人, 视 察 小 组 全 体 成 员 审 阅 学 生 学 习 成 果 视 察 小 组 成 员 听 课 会 晤 学 生 ( 低 年 级 高 年 学 生 代 表 级 毕 业 班 毕 业 生 ) 视 察 小 组 成 员 碰 头 会 视 察 小 组 全 体 成 员 查 看 教 学 设 施 视 察 小 组 成 员, 引 导 员 设 施 负 责 人 走 访 毕 业 设 计 视 察 小 组 成 员 听 课 会 晤 教 师 ( 专 业 课 基 础 课 学 生 管 理 教 学 管 理 教 师 ) 审 阅 教 学 管 理 档 案 视 察 小 组 成 员 教 师 代 表 下 午 视 察 小 组 成 员 16:00-17:30 晚 上 内 部 讨 论 视 察 小 组 全 体 成 20:00 员 上 午 补 充 查 证 形 成 视 察 报 告 视 察 小 组 全 体 成 员 下 午 14:00-15:30 交 换 意 见 学 校 行 政 人 员 教 师 学 生 代 表 视 察 小 组 全 体 成 员 学 校 人 员 不 超 过 20 人 分 头 同 时 进 行 分 头 同 时 进 行 分 头 同 时 进 行 分 头 同 时 进 行 视 察 小 组 组 长 签 字 : 专 业 负 责 人 签 字 : 年 月 日 47

附 表 3-2 第 一 天 视 察 工 作 日 程 表 ( 复 评 ) 日 程 时 间 内 容 参 加 人 员 备 注 视 察 前 一 天 晚 上 1 个 小 时 确 定 视 察 工 作 重 点, 明 确 分 工, 抽 取 会 晤 人 员 视 察 小 组 全 体 成 员 上 午 8:00-8:45 第 二 天 听 取 上 次 评 估 以 来 学 校 发 展 和 专 业 改 进 保 持 情 况 介 绍 校 院 系 行 政 有 关 负 责 人 专 业 负 责 人, 视 察 小 组 全 体 成 员 学 校 人 员 不 超 过 20 人 上 午 9:00-12:00 审 阅 学 生 学 习 成 果 和 教 学 管 理 档 案, 听 课 视 察 小 组 成 员 分 头 同 时 进 行 下 午 14:00-16:00 会 晤 学 生 教 师 学 生 教 师 代 表 视 察 小 组 成 员 分 头 同 时 进 行 下 午 16:00-17:30 碰 头 会 视 察 小 组 全 体 成 员 晚 上 20:00 内 部 讨 论 视 察 小 组 全 体 成 员 上 午 查 看 教 学 设 施 听 课 视 察 小 组 成 员, 8:00-10:00 引 导 员 设 施 负 责 人 上 午 走 访 毕 业 设 计 视 察 小 组 成 员 分 头 同 10:00-12:00 时 进 行 下 午 形 成 视 察 报 告 视 察 小 组 成 员 14:00-16:00 教 师 代 表 下 午 学 校 行 政 人 员 16:00-17:30 交 换 意 见 教 师 学 生 代 表 视 察 小 组 全 体 成 员 视 察 小 组 组 长 签 字 : 专 业 负 责 人 签 字 : 年 月 日 48

3.3 视 察 要 点 3.3.1 会 晤 相 关 人 员 与 学 校 行 政 负 责 人 会 晤 主 要 了 解 学 校 的 办 学 思 想 发 展 规 划 和 对 专 业 的 支 持 情 况 ; 与 院 系 主 要 负 责 人 和 专 业 负 责 人 的 会 晤 主 要 了 解 专 业 建 设 情 况 采 用 听 取 汇 报 和 提 问 的 方 式 会 晤 教 师 和 学 生 可 采 用 集 体 座 谈 个 别 交 谈 或 问 卷 调 查 等 方 式 由 视 察 小 组 确 定 会 晤 对 象 和 会 晤 形 式, 学 校 应 创 造 条 件 使 他 们 畅 所 欲 言 选 择 会 晤 对 象 时 尽 量 不 要 影 响 正 常 的 教 学 工 作, 注 意 代 表 性 教 师 应 包 括 学 科 带 头 人 基 础 课 教 师 专 业 课 教 师 实 验 课 指 导 教 师 和 教 学 管 理 人 员 学 生 管 理 人 员, 不 同 年 龄 职 称 和 学 历 的 教 师 均 应 有 代 表 学 生 应 考 虑 生 源 比 例 年 级 比 例 和 性 别 比 例 会 晤 教 师 时 重 点 了 解 专 业 培 养 目 标 是 否 为 教 师 所 了 解, 培 养 目 标 的 达 成 度 如 何 ; 学 校 为 教 师 发 展 提 供 了 哪 些 条 件 ; 教 学 环 节 的 安 排 学 时 分 配 是 否 合 理 ; 本 人 所 任 课 程 在 专 业 教 育 中 的 作 用, 教 学 方 法 考 核 方 法 情 况, 学 风 情 况 ; 对 教 学 管 理 制 度 执 行 情 况 的 看 法 会 晤 学 生 时 重 点 了 解 专 业 培 养 目 标 是 否 为 同 学 所 了 解 ; 学 校 为 同 学 的 自 由 发 展 提 供 了 哪 些 条 件, 实 验 室 实 践 基 地 条 件 是 否 充 分 ; 所 学 课 程 的 内 容 范 围 深 度 教 材 是 否 合 适, 教 学 方 法 是 否 为 同 学 所 喜 爱, 考 核 结 果 是 否 反 映 同 学 的 真 实 水 平 ; 教 师 的 教 学 态 度 对 一 年 级 学 生 增 加 报 考 志 愿 的 了 解 : 是 否 是 第 一 志 愿, 报 考 时 对 专 业 的 了 解 程 度 了 解 途 径, 报 考 理 由 对 毕 业 班 学 生 增 加 对 就 业 的 了 解 : 学 校 为 同 学 就 业 提 供 了 哪 些 条 件, 就 业 情 况 是 否 满 意, 就 业 岗 位 与 自 己 的 能 力 结 构 是 否 一 致 49

会 晤 毕 业 生 重 点 了 解 对 工 作 岗 位 的 适 应 程 度 发 展 情 况, 对 培 养 目 标 教 学 计 划 教 学 内 容 的 改 进 建 议 3.3.2 查 阅 材 料 可 根 据 自 评 报 告 的 审 阅 结 果, 有 针 对 性 的 查 阅 查 阅 教 学 管 理 文 件 重 点 是 执 行 记 录, 如 教 师 首 次 开 课 审 查 期 中 教 学 检 查 调 课 单 听 课 表 学 生 评 教 反 馈 改 进 材 料 ; 补 考 重 修 留 级 休 学 退 学 毕 业 资 格 审 核 等 学 籍 管 理 材 料 教 学 资 料 包 括 课 程 资 料 实 验 资 料 实 习 资 料 课 程 设 计 资 料 和 毕 业 设 计 资 料 五 部 分 围 绕 某 门 课 程 的 相 关 资 料 应 包 括 教 学 大 纲 教 材 教 学 日 历 ( 教 学 日 志 ) 教 案 作 业 ( 正 在 上 课 的 课 程 ) 成 绩 单 试 卷 及 分 析 监 考 记 录 表 课 程 小 结 重 点 关 注 对 及 格 的 把 握 实 验 资 料 应 包 括 实 验 大 纲 实 验 指 导 书 实 验 报 告 评 分 标 准 和 成 绩 单 实 习 ( 认 识 实 习 测 量 实 习 生 产 实 习 等 ) 资 料 应 包 括 实 习 大 纲 实 习 日 志 实 习 报 告 评 分 标 准 和 成 绩 单 实 习 小 结 课 程 设 计 资 料 包 括 课 程 设 计 大 纲 任 务 书 设 计 成 果 ( 计 算 书 图 纸 ) 评 分 标 准 和 成 绩 单 设 计 小 结 毕 业 设 计 资 料 包 括 毕 业 设 计 大 纲 课 题 审 查 表 设 计 任 务 书 开 题 报 告 进 度 检 查 表 设 计 成 果 评 阅 表 答 辩 记 录 表 为 了 评 价 整 体 情 况, 前 面 四 部 分 应 抽 取 完 整 一 个 班 的 资 料 ; 视 察 小 组 成 员 可 进 行 分 工 毕 业 设 计 资 料 每 位 视 察 组 成 员 均 应 查 阅 当 需 要 判 断 毕 业 设 计 内 50

容 是 否 存 在 雷 同 时, 可 抽 取 某 个 教 师 所 指 导 的 全 部 学 生 的 资 料 ; 当 需 要 判 断 毕 业 设 计 成 绩 评 定 是 否 合 理 时 可 抽 取 不 同 成 绩 的 学 生 资 料 重 点 查 看 相 对 较 弱 专 业 方 向 和 工 程 经 验 不 足 的 教 师 所 指 导 的 毕 业 设 计 资 料 3.3.3 观 摩 教 学 活 动 观 摩 教 学 活 动 包 括 随 堂 听 课 走 访 毕 业 设 计 教 室, 条 件 许 可 也 可 以 查 访 实 验 等 其 它 教 学 环 节 视 察 小 组 成 员 每 人 选 择 1 2 门 课 程 听 课, 重 点 了 解 教 学 方 法 学 生 对 课 程 的 满 意 程 度 走 访 毕 业 设 计 教 室 采 用 边 看 边 交 谈 的 形 式, 了 解 设 计 内 容 设 计 要 求 规 范 软 件 使 用 情 况 教 师 指 导 情 况 和 学 生 对 相 关 专 业 知 识 的 掌 握 程 度 以 及 专 业 发 展 动 态 3.3.4 查 看 教 学 设 施 采 用 边 看 边 询 问 的 方 式 实 验 室 重 点 查 看 场 地 面 积 仪 器 设 备 台 套 数 和 实 验 记 录, 询 问 实 验 安 排 情 况 实 验 项 目 类 型 和 实 验 方 式 图 书 资 料 重 点 询 问 使 用 情 况 3.4 评 估 指 标 判 定 对 评 估 指 标 判 定 时, 视 察 小 组 成 员 应 充 分 讨 论 视 察 小 组 对 二 级 指 标 进 行 逐 项 判 定, 在 二 级 指 标 判 定 的 基 础 上 判 定 一 级 指 标, 填 写 评 估 视 察 现 场 核 查 表 ( 附 表 4), 并 作 为 视 察 报 告 的 附 件 提 交 给 评 估 委 员 会 51

附 表 4 学 校 名 称 : 一 级 指 标 评 价 结 果 ( 任 意 一 项 二 级 指 标 为 F 或 2/3 及 以 上 的 二 级 指 标 为 P/W, 该 一 级 指 标 为 F, 其 余 情 况 一 级 指 标 为 P) 1. 学 生 发 展 P F 2. 专 业 目 标 P F 3. 教 学 过 程 P F 4. 师 资 队 伍 P F 5. 教 学 资 源 P F 6. 教 学 管 理 P F 7. 质 量 评 价 P F 评 估 视 察 现 场 核 查 表 二 级 指 标 评 价 结 果 1.1 学 生 来 源 P P/C P/W F 1.2 成 才 环 境 P P/C P/W F 1.3 学 生 指 导 P P/C P/W F 1.4 过 程 跟 踪 P P/C P/W F 2.1 专 业 定 位 P P/C P/W F 2.2 培 养 目 标 P P/C P/W F 2.3 知 识 要 求 P P/C P/W F 2.4 能 力 要 求 P P/C P/W F 2.5 素 质 要 求 P P/C P/W F 3.1 教 学 计 划 P P/C P/W F 3.2 课 程 实 施 P P/C P/W F 3.3 实 践 环 节 P P/C P/W F 3.4 毕 业 设 计 P P/C P/W F 4.1 教 师 结 构 P P/C P/W F 4.2 教 师 发 展 P P/C P/W F 4.3 管 理 队 伍 P P/C P/W F 5.1 教 学 经 费 P P/C P/W F 5.2 教 学 设 施 P P/C P/W F 5.3 信 息 资 源 P P/C P/W F 6.1 管 理 制 度 P P/C P/W F 6.2 教 学 档 案 P P/C P/W F 6.3 过 程 控 制 P P/C P/W F 7.1 内 部 评 价 P P/C P/W F 7.2 社 会 评 价 P P/C P/W F 7.3 持 续 改 进 P P/C P/W F 二 级 指 标 评 价 结 果 的 理 由 ( 每 个 二 级 指 标 逐 项 填 写, 对 P/C P/W F 项 应 写 明 具 体 理 由 ) 评 估 指 标 达 成 度 视 察 小 组 成 员 签 字 年 月 日 52

3.5 视 察 报 告 撰 写 视 察 报 告 前, 全 体 视 察 组 成 员 应 充 分 讨 论, 在 重 要 问 题 上 取 得 一 致 意 见 当 视 察 小 组 意 见 分 歧 不 能 统 一 时 可 由 组 长 作 出 最 后 决 定, 并 将 分 歧 意 见 如 实 向 评 估 委 员 会 汇 报 视 察 报 告 要 确 切 反 映 学 校 的 情 况, 结 论 应 有 令 人 信 服 的 依 据 视 察 报 告 撰 写 格 式 和 内 容 见 高 等 学 校 土 木 工 程 专 业 评 估 ( 认 证 ) 程 序 与 办 法 的 3.3 项 视 察 小 组 向 学 校 反 馈 意 见 时, 视 察 报 告 的 结 论 建 议 和 附 表 不 向 学 校 提 供 4. 鉴 定 鉴 定 包 括 视 察 情 况 介 绍 审 议 和 投 票 三 个 程 序, 需 在 评 估 委 员 会 全 体 会 议 上 进 行 4.1 视 察 情 况 介 绍 由 视 察 小 组 组 长 简 要 介 绍 视 察 情 况, 重 点 说 明 自 评 报 告 审 阅 结 果 中 所 提 问 题 的 核 实 经 过 核 实 结 果 和 判 定 依 据, 以 及 视 察 过 程 中 新 发 现 的 问 题, 并 接 受 委 员 的 质 询 4.2 审 议 评 估 委 员 会 委 员 根 据 自 评 报 告 自 评 报 告 审 阅 结 果 视 察 报 告 和 学 校 回 复 意 见 对 各 一 级 指 标 的 判 定 结 果 和 评 估 ( 认 证 ) 结 论 进 行 审 议, 对 有 争 议 的 指 标 独 立 发 表 意 见, 进 行 充 分 讨 论 53

4.3 投 票 评 估 委 员 会 委 员 针 对 审 议 达 成 的 评 估 ( 认 证 ) 结 论 建 议 投 票, 通 过 票 数 须 达 到 全 体 委 员 的 二 分 之 一 及 以 上 方 为 有 效 54

高 等 学 校 土 木 工 程 专 业 评 估 ( 认 证 ) 学 校 工 作 指 南 1. 申 请 1.1 申 请 条 件 高 等 学 校 土 木 工 程 专 业 评 估 ( 认 证 ) 程 序 与 办 法 ( 以 下 简 称 评 估 办 法 ) 所 要 求 的 已 有 连 续 五 届 毕 业 生, 是 指 按 土 木 工 程 本 科 专 业 而 不 是 其 它 相 近 专 业 培 养 和 毕 业 的 届 数 ; 中 间 如 中 断 招 生, 则 从 恢 复 后 算 起 ; 按 申 请 当 年 度 9 月 算 起 已 连 续 招 收 了 9 届 学 生 1.2 申 请 程 序 申 请 学 校 填 写 土 木 工 程 专 业 评 估 ( 认 证 ) 申 请 报 告 ( 格 式 见 附 件 1), 加 盖 学 校 公 章, 并 于 申 请 年 度 8 月 10 日 前 将 申 请 书 一 份 邮 寄 至 评 估 委 员 会 秘 书 处, 同 时 将 电 子 版 发 至 指 定 邮 箱 邮 寄 地 址 : 北 京 市 三 里 河 路 9 号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人 事 司 土 木 工 程 专 业 评 估 委 员 会 秘 书 处, 邮 政 编 码 :100835 联 系 电 话 :010-58933246,58934045,58933389( 传 真 ); E-mail: tujianpinggu@163.com 专 业 评 估 网 站 网 址 :http://edu.mohurd.gov.cn 1.3 申 请 报 告 申 请 报 告 的 格 式 见 附 件 1, 可 从 网 站 下 载 如 申 请 报 告 获 得 通 过, 评 估 委 员 会 秘 书 处 将 于 9 月 30 日 前 通 知 申 请 学 校, 进 入 自 评 报 告 撰 写 阶 段 55

1.4 分 配 评 估 网 站 账 号 和 密 码 对 于 申 请 报 告 通 过 的 学 校, 评 估 委 员 会 秘 书 处 将 分 配 网 站 账 号 和 密 码, 用 于 提 交 自 评 报 告, 获 取 评 估 工 作 相 关 通 知 等 2. 自 评 2.1 自 评 过 程 自 评 过 程 是 一 次 对 教 学 现 状 的 全 面 摸 底 对 教 学 管 理 制 度 的 全 面 梳 理 对 教 学 问 题 的 全 面 排 查 对 办 学 经 验 的 全 面 总 结 对 专 业 培 养 质 量 的 系 统 评 价, 需 要 在 学 校 组 织 下 有 计 划 进 行, 自 始 至 终 贯 彻 以 评 促 建 以 评 促 改 以 评 促 管 评 建 结 合 重 在 建 设 的 精 神 评 估 委 员 会 不 提 倡 影 响 正 常 教 学 次 序 的 突 击 性 评 估 准 备, 反 对 任 何 档 案 材 料 的 修 改 更 换 增 补 等 行 为 对 于 首 次 参 加 评 估 ( 认 证 ) 的 专 业, 可 参 考 以 下 步 骤 进 行 2.1.1 计 划 制 订 自 评 工 作 计 划 的 制 订 宜 对 照 评 估 标 准 和 办 法 结 合 学 校 现 有 的 教 学 管 理 制 度 结 合 学 校 常 规 的 教 学 检 查 工 作, 将 任 务 分 解 落 实 到 人, 包 括 牵 头 人 责 任 人 和 参 加 人 每 项 工 作 有 任 务 布 置 执 行 检 查 和 处 理 四 个 环 节, 形 成 闭 环, 明 确 工 作 要 求 和 时 间 节 点 必 要 时 可 到 已 通 过 评 估 的 同 类 院 校 学 习 交 流 2.1.2 学 习 动 员 教 育 质 量 控 制 不 单 单 是 领 导 的 事, 涉 及 全 体 教 师 学 生 和 管 理 人 56

员, 需 要 让 他 们 了 解 专 业 评 估 的 目 的 意 义 标 准 和 办 法, 从 而 主 动 地 投 入 到 自 评 工 作 之 中 2.1.3 分 工 检 查 对 照 评 估 标 准, 对 分 解 后 的 各 个 项 目 逐 项 检 查 2.1.4 问 题 分 析 因 为 存 在 一 因 多 果 和 一 果 多 因, 所 以 需 要 将 检 查 发 现 的 问 题 进 行 汇 总, 以 查 找 出 真 正 的 原 因 2.1.5 整 改 提 高 问 题 的 原 因 找 到 后 便 可 以 着 手 整 改 有 些 问 题 可 以 立 即 纠 正 和 弥 补, 如 已 有 规 定 没 有 得 到 有 效 执 行 ; 有 些 问 题 则 需 要 制 订 长 期 整 改 计 划, 逐 步 完 善 2.2 自 评 报 告 学 校 应 对 照 高 等 学 校 土 木 工 程 专 业 评 估 ( 认 证 ) 标 准, 依 据 高 等 学 校 土 木 工 程 专 业 评 估 ( 认 证 ) 程 序 与 办 法 的 2.3 自 评 报 告 的 内 容 和 要 求 撰 写 自 评 报 告, 应 突 出 重 点 简 明 扼 要, 便 于 相 关 信 息 的 提 取, 避 免 包 含 与 评 估 标 准 无 关 的 内 容 以 及 无 法 核 实 的 叙 述 重 点 可 参 阅 高 等 学 校 土 木 工 程 专 业 评 估 ( 认 证 ) 专 家 工 作 指 南 的 2.1 审 阅 要 点 报 告 中 所 陈 述 的 论 点 应 有 翔 实 资 料 证 明, 并 列 出 相 关 文 档 索 引, 以 供 核 查 自 评 报 告 附 录 涉 及 的 部 分 表 格 的 格 式 可 参 考 附 件 2 其 中, 专 业 教 师 是 指 能 承 担 专 业 课 教 学 或 专 业 课 程 设 计 和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任 务 的 教 师, 其 学 习 经 历 中 至 少 有 一 个 阶 段 为 土 木 工 程 学 科 ; 实 验 教 师 是 57

能 够 承 担 实 验 教 学 的 教 师 ; 主 干 课 程 由 专 业 培 养 计 划 所 界 定 2.3 自 评 报 告 的 提 交 申 请 评 估 的 学 校 应 于 次 年 1 月 15 日 前 将 自 评 报 告 上 传 至 评 估 网 站, 并 将 加 盖 学 校 公 章 的 纸 制 报 告 一 份 邮 寄 至 评 估 委 员 会 秘 书 处 自 评 报 告 正 文 和 附 件 采 用 Word 格 式 提 交 2.4 自 评 报 告 的 补 充 材 料 当 自 评 报 告 内 容 不 全 或 陈 述 不 明 确 时, 评 估 委 员 会 将 要 求 评 估 学 校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对 自 评 报 告 存 在 的 问 题 进 行 修 改 或 补 充 材 料 提 交 补 充 修 改 材 料 时 不 必 再 将 自 评 报 告 重 新 提 交 3. 现 场 视 察 3.1 现 场 视 察 条 件 准 备 3.1.1 为 现 场 视 察 小 组 准 备 一 间 专 用 工 作 ( 会 议 ) 室, 配 备 一 台 电 脑 和 打 印 机, 室 内 应 备 有 供 视 察 组 专 家 阅 读 的 有 关 教 学 和 教 学 管 理 资 料, 并 安 排 一 名 工 作 人 员 协 助 查 找 学 生 学 习 档 案 ; 3.1.2 准 备 好 各 类 人 员 ( 基 础 课 教 师 专 业 课 教 师 教 学 管 理 人 员 学 生 管 理 人 员 ) 名 单 学 生 名 单, 视 察 期 间 各 年 级 的 学 生 课 表 以 及 学 生 学 习 档 案 清 单, 供 专 家 抽 取 ; 3.1.3 查 看 教 学 设 施 时 应 保 证 工 作 人 员 在 岗, 介 绍 情 况 和 接 受 询 问 58

3.2 注 意 事 项 3.2.1 不 安 排 与 视 察 无 关 的 活 动 ; 3.2.2 专 家 组 用 餐 不 安 排 人 员 陪 同, 创 造 专 家 组 成 员 自 由 交 流 视 察 意 见 的 环 境 ; 3.2.3 会 晤 教 师 学 生 代 表 时, 其 他 人 员 应 回 避, 以 提 供 畅 所 欲 言 的 条 件 ; 3.2.4 观 摩 教 学 活 动 时, 教 学 内 容 应 是 按 正 常 教 学 进 度 的 内 容, 不 应 是 专 门 安 排 的 内 容 3.3 交 换 视 察 意 见 学 校 院 系 负 责 人 可 就 除 评 估 ( 认 证 ) 结 论 建 议 以 外 的 视 察 报 告 内 容 与 视 察 小 组 交 换 意 见 4. 鉴 定 状 态 保 持 评 估 ( 认 证 ) 通 过 的 学 校 应 认 真 研 究 视 察 报 告, 针 对 提 出 的 问 题 结 合 专 业 发 展, 制 订 持 续 改 进 的 计 划, 并 在 评 估 有 效 期 中 期 接 受 督 察 员 的 督 察,6 年 有 效 期 的 学 校 应 在 评 估 通 过 后 的 第 三 年 进 行 教 学 质 量 督 察,3 年 有 效 期 的 学 校 可 不 安 排 督 察 督 察 重 点 是 教 学 管 理 和 质 量 保 障 体 系 的 持 续 运 行 情 况 以 及 对 评 估 视 察 过 程 所 发 现 问 题 的 改 进 情 况 督 察 报 告 可 参 照 土 木 工 程 专 业 教 学 质 量 督 察 报 告 附 件 3 撰 写 59

附 件 1 土 木 工 程 专 业 评 估 ( 认 证 ) 申 请 报 告 初 评 土 木 工 程 专 业 评 估 委 员 会 : 根 据 高 等 学 校 土 木 工 程 专 业 评 估 ( 认 证 ) 程 序 与 办 法 有 关 评 估 申 请 资 格 的 规 定, 对 照 高 等 学 校 土 木 工 程 专 业 评 估 ( 认 证 ) 标 准, 我 们 认 为 我 校 土 木 工 程 专 业 满 足 申 请 条 件, 现 申 请 参 加 专 业 评 估 ( 认 证 ), 请 予 受 理 复 评 土 木 工 程 专 业 评 估 委 员 会 : 我 校 土 木 工 程 专 业 评 估 有 效 期 已 届 满 在 本 轮 评 估 合 格 有 效 期 内, 根 据 高 等 学 校 土 木 工 程 专 业 评 估 ( 认 证 ) 程 序 与 办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按 时 提 交 了 教 学 质 量 督 察 报 告 现 申 请 复 评, 请 予 受 理 本 校 所 有 材 料 完 全 属 实, 特 此 承 诺 申 请 评 估 学 校 ( 公 章 ): 年 月 日 60

申 请 报 告 附 录 涉 及 的 部 分 表 格 目 录 一 申 请 评 估 ( 认 证 ) 学 校 与 专 业 概 况 二 专 业 基 本 状 态 数 据 表 三 本 专 业 各 年 级 正 在 执 行 的 培 养 方 案 ( 请 另 附 ) 四 教 学 管 理 和 质 量 保 障 体 系 五 在 册 教 师 简 表 61

一 申 请 评 估 ( 认 证 ) 学 校 与 专 业 概 况 申 请 学 校 学 校 负 责 人 联 系 电 话 学 ( 不 超 过 500 字 ) 校 简 介 专 业 名 称 所 在 院 系 姓 名 电 子 邮 件 专 业 负 责 人 电 话 手 机 通 信 地 址 ( 邮 编 ) ( 不 超 过 1000 字 ) 专 业 发 展 概 况 专 业 符 合 评 估 申 请 条 件 的 简 要 陈 述 姓 名 电 子 邮 件 评 估 联 系 人 电 话 手 机 通 信 地 址 ( 邮 编 ) 62

二 专 业 基 本 状 态 数 据 表 A 师 资 情 况 在 编 专 业 教 师 总 数 行 政 人 员 总 数 实 验 技 术 人 员 总 数 教 师 职 称 结 构 ( 含 同 级 别 职 称 人 员 ) 教 师 学 历 结 构 ( 最 高 学 历 ) 教 授 人 数 / 比 例 博 士 学 位 人 数 / 比 例 副 教 授 人 数 / 比 例 硕 士 学 位 人 数 / 比 例 讲 师 人 数 / 比 例 学 士 及 其 他 学 位 人 数 有 工 程 实 践 经 历 教 师 人 数 B 近 五 年 学 生 数 量 年 度 招 生 数 毕 业 生 数 / 毕 业 率 授 予 学 位 数 / 授 予 率 C 图 书 资 源 概 况 土 木 工 程 专 业 资 源 ( 含 学 校 及 院 系 藏 书 ) D 实 践 教 学 条 件 图 书 数 量 中 文 期 刊 数 量 ( 种 ) 外 文 期 刊 数 量 ( 种 ) 规 范 标 准 数 量 ( 种 ) 正 版 专 业 软 件 名 称 : 实 验 室 名 称 场 地 面 积 (m 2 ) 仪 器 设 备 价 值 ( 万 元 ) 承 担 的 教 学 环 节 名 称 E 近 五 年 教 学 经 费 ( 生 均 ) 年 度 实 验 费 实 习 费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经 费 上 述 数 据 的 说 明 63

三 本 专 业 各 年 级 正 在 执 行 的 培 养 方 案 ( 请 另 附 ) 四 教 学 管 理 和 质 量 保 障 体 系 (300~500 字 ) ( 包 括 教 学 质 量 体 系 学 生 评 估 体 系 以 及 其 他 特 殊 的 质 量 保 障 政 策 ) 五 在 册 教 师 简 表 序 号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职 称 学 历 学 位 所 学 专 业 岗 位 类 别 * * 岗 位 类 别 分 别 按 专 业 教 学 行 政 管 理 实 验 技 术 和 其 他 填 写 64

附 件 2 自 评 报 告 附 录 涉 及 的 部 分 表 格 目 录 一 近 5 年 学 生 生 源 表 二 主 干 课 程 近 5 年 考 试 成 绩 表 三 开 设 的 专 业 实 验 项 目 清 单 四 专 业 教 师 履 历 表 65

一 近 5 年 学 生 生 源 表 年 份 招 生 总 数 省 人 数 省 控 制 线 学 校 录 取 线 专 业 录 取 线 二 主 干 课 程 近 5 年 考 试 成 绩 表 学 期 课 程 名 称 任 课 教 师 初 次 及 格 率 * 平 均 成 绩 备 注 * 初 次 及 格 率 不 包 括 补 考 和 重 修 三 开 设 的 专 业 实 验 项 目 清 单 项 目 名 称 实 验 类 型 1 每 组 人 数 所 属 课 程 承 担 单 位 2 主 要 设 备 3 台 套 数 仪 器 备 注 注 1: 实 验 类 型 分 操 作 型 演 示 型 和 自 主 型 ; 注 2: 承 担 单 位 指 相 关 实 验 室 ; 注 3: 主 要 设 备 仪 器 只 需 列 出 该 项 实 验 的 专 用 设 备 66

四 专 业 教 师 履 历 表 姓 名 职 称 定 职 出 生 本 科 硕 士 博 士 承 担 的 主 要 出 国 进 修 工 程 实 其 他 ( 如 时 间 年 月 毕 业 学 校 毕 业 专 业 毕 业 时 间 毕 业 学 校 毕 业 专 业 毕 业 时 间 毕 业 学 校 毕 业 专 业 毕 业 时 间 教 学 任 务 情 况 践 情 况 执 业 资 格 ) 67

附 件 3 土 木 工 程 专 业 教 学 质 量 督 察 报 告 学 校 名 称 专 业 所 在 院 系 督 察 员 工 作 单 位 联 系 电 话 专 业 负 责 人 联 系 电 话 电 子 邮 件 督 察 内 容 形 式 视 察 报 告 指 出 今 后 需 要 改 进 的 问 题 改 进 措 施 评 估 以 来 教 学 条 件 及 教 学 管 理 方 面 的 变 化 评 估 以 来 教 学 改 革 和 专 业 发 展 取 得 的 主 要 进 展 督 察 员 签 字 : 专 业 负 责 人 签 字 : 年 月 日 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