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 覽 品 運 輸 報 價 與 作 業 說 明 展 覽 名 稱 : 2012 平 壤 國 際 輕 工 業 展 覽 會 (PMEE 2012) 26 March,2012 展 期 : 2012 年 8 月 6 日 -- 9 日 展 覽 地 點 : 朝 鮮 平 壤 三 大 革 命 展 示 館 新 技 術 革 新 館 結 關 日 期 ( 台 灣 ): 海 運 - 6 月 22 日 ( 預 估 ) 空 運 - 7 月 3 日 ( 預 估 ) 文 件 收 件 / 散 货 展 品 進 倉 截 止 日 : 6 月 15 日 ( 預 估 ) 第 三 地 海 運 展 品 抵 達 台 灣 基 隆 港 時 間 : 6 月 8 日 ** 第 三 地 散 貨 海 運 展 品 請 安 排 於 上 述 時 間 抵 達 台 灣 基 隆 港 作 稅 前 轉 關, 額 外 產 生 成 本 如 報 價 第 二 頁 所 示. 如 貨 量 為 整 櫃 / 空 運 安 排, 則 無 須 先 行 發 貨 至 台 灣 參 與 併 櫃 安 排. 前 言 :OTIM SPA PYONGYANG 為 PMEE 2012 展 覽 主 辦 單 位 朝 鮮 國 際 展 覽 社 指 定 運 輸 代 理, 將 負 責 辦 理 參 展 物 品 在 朝 鮮 境 內 的 運 輸 清 關 和 移 送 到 展 台 的 工 作 歐 惕 目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OTIM CO.,LTD.) 為 OTIM SPA PYONGYANG 台 灣 地 區 的 業 務 總 代 理, 將 負 責 安 排 文 件 收 集 與 轉 發, 傳 遞 訊 息 及 收 取 費 用 的 工 作 現 將 有 關 此 屆 展 覽 會 的 運 輸 事 項 通 知 如 下 : 文 件 要 求 : 1. 所 有 參 展 貨 物 必 須 按 規 定 的 展 覽 品 清 單 樣 本, 逐 箱 / 件 填 寫 完 整, 樣 本 見 附 件 展 覽 品 清 單 2. 所 有 參 展 物 品 的 品 名 必 須 有 中 英 文 對 照, 價 值 必 須 以 歐 元 計 算 3. 所 有 已 完 整 製 作 的 展 覽 品 清 單 必 須 在 規 定 的 時 間 之 前 (6/15 日 ) 以 電 子 郵 件 方 式 寄 送 到 超 過 截 止 時 間, 我 們 將 不 負 責 向 朝 鮮 方 面 傳 送 如 果 自 行 夾 帶 未 申 報 貨 物 被 扣, 後 果 自 負 4. 木 質 包 裝 原 木 材 料 必 須 有 IPPC 摽 識 或 提 供 燻 蒸 證 書 5. 所 有 參 展 物 品 包 裝 上 必 須 有 以 下 格 式 貼 嘜 : Exhibition Name: PMEE 2012 Exhibitor Name: ( 參 展 單 位 名 ) Booth No.: ( 展 位 號 碼 ) Package No.:( 該 箱 箱 號 ) of ( 總 件 數 ) 運 輸 報 價 :( 海 運 因 中 轉 朝 鮮 報 關 需 求, 僅 能 以 FCL 整 櫃 方 式 運 送, 以 整 櫃 計 價 ) ( 一 ) 海 運 出 口 : ( 預 估, 需 Case by case 報 價. 適 用 單 一 包 裝 3 Ton 以 下 展 品 ) (A) 台 灣 部 份 :1. 併 貨 理 貨 費 : NT$2,000/cbm Min 2 cbm 2. 裝 櫃 與 拖 車 費 : NT$9,000/20, NT$12,000/40 3. 報 關 費 : NT$3,500/container ( 含 長 單 費 ) 4. 保 險 費 ( 雙 程 ): CIF Value x 1.0% Min NT$1,200 5. 海 運 費 : US$20/20, US$40/40
6. 吊 櫃 費 : NT$5,600/20, NT$7,000/40 7. 文 件 及 電 放 費 : NT$1,800 (B) 大 連 部 份 :1. 文 件 換 單 費 : US$150 2. 港 口 操 作 費 : US$400/20, US$750/40 3. 轉 關 操 作 與 海 運 費 : US$1,500/20, US$2,000/40 4. 清 關 費 : Euro 200/shipment/exhibitor 5. 由 南 浦 港 至 攤 位 : Euro 2,700/20, Euro 5,400/40 6. 海 關 商 檢 與 查 驗 費 : As per outlay ( 預 收 CIF Value 0.8%) 選 項 服 務 :1. 空 箱 儲 存 費 : Euro 20/cbm Min 2 cbm 2. 拆 包 工 人 聘 僱 費 : Euro 20/man/hour Min 2 hours 3. 堆 高 機 使 用 費 (5 Ton):Euro 85/hour Min 2 hours 1x20 : 約 NT$200,000 1x40 : 約 NT$360,000 實 際 操 作 會 將 所 有 展 商 的 貨 品 集 中 後, 統 一 裝 載 在 1x20 or 1x40 出 貨, 各 展 商 再 依 其 出 貨 量 所 佔 比 例 分 攤 運 費. Ex. 如 有 五 家 展 商 發 貨, 總 計 貨 量 10 cbm, 如 貴 展 商 出 貨 1 cbm ( 最 低 收 費 ), 則 費 用 分 攤 每 展 商 為 NT$200,000 /10 cbm x 1 cbm = NT$20,000. ( 以 上 費 用 概 算 係 自 敝 司 集 貨 中 心 收 貨 起 至 送 達 平 壤 攤 位 上 為 止 ; 進 口 稅 金, 检 验 费 及 機 器 定 位 所 需 堆 高 機 及 工 人 空 箱 等 選 項 服 務 费 用 另 計 ) 第 三 地 散 貨 (LCL) 貨 物 參 與 台 灣 併 貨 : 第 三 地 貨 物 於 6 月 8 日 前 運 抵 台 灣 後, 由 於 需 做 稅 前 轉 關 後 使 能 參 與 台 灣 併 貨 安 排, 故 除 上 述 台 灣 出 口 分 攤 費 用 外, 尚 有 下 列 費 用 產 生 : ( 由 第 三 地 出 貨 到 台 灣 段 請 由 展 商 自 行 安 排, 相 關 文 件 與 提 單 作 法 會 再 另 行 提 供 ) 1. 進 口 報 關 : NT$3,200/shipment ( 限 50 items 內 ) 2. 拆 櫃 費 : NT$380/cbm Min 1 cbm 3. 進 口 倉 租 : NT$30/cbm/day 4. 櫃 場 堆 高 機 使 用 費 (1.5 Ton): NT$500 5. 海 關 監 管 費 :NT$1,800/shipment 6. 移 艙 費 : NT$2,500/1.5 ton truck NT$3,500/3.5 ton truck NT$5,500/5.5 ton truck 7. 裝 櫃 費 : NT$380/cbm Min 1 cbm 8. 出 口 報 關 :NT2,400/shipment ( 限 50 items 內 ) 9. 如 有 其 他 費 用 產 生, 將 檢 附 相 關 單 據 代 收 帶 付
( 二 ) 空 運 出 口 : ( 預 估, 需 Case by case 報 價. 適 用 單 一 包 裝 3 Ton 以 下 展 品 ) (A) 台 灣 部 份 :1. 空 運 費 ( 預 估 ): NT$70/Kg + 45 Kg 2. 機 場 倉 租 : NT$5/Kg 3. 報 關 費 : NT$900 4. 文 件 與 鍵 輸 費 : NT$800 5. 保 險 費 ( 雙 程 ): CIF Value x 1.0% Min NT$1,200 (B) 北 京 部 份 :1. 文 件 換 單 費 : US$150 2. 機 場 操 作 費 : US$0.5/Kg Min 100 Kg 3. 臨 時 倉 儲 費 : US$3.5/Kg 4. 轉 關 操 作 費 : US$600/shipment 5. 北 京 空 運 至 平 壤 : US$4.2/Kg Min 100 Kg 6. 平 壤 機 場 至 攤 位 : Euro 1.8/Kg Min 200 Kg 7. 海 關 商 檢 與 查 驗 費 : As per outlay ( 預 收 CIF Value 0.8%) 選 項 服 務 :1. 空 箱 儲 存 費 : Euro 20/cbm Min 2 cbm 2. 拆 包 工 人 聘 僱 費 : Euro 20/man/hour Min 2 hours 3. 堆 高 機 使 用 費 (3 Ton):Euro 85/hour Min 2 hours 100 Kgs : 約 NT$72,000 200 Kgs : 約 NT$90,000 ( 三 ) 產 品 保 險 及 責 任 : (1) 保 險 內 容 : 單 程 保 險 (One way) 投 保 時 間 必 須 自 裝 貨 港 至 運 抵 展 覽 館 包 含 展 出 時 間 以 確 保 至 展 期 結 束 期 間 的 保 險. 來 回 全 程 險 (Round trip) 須 退 或 轉 運 展 品 請 勿 忘 投 保 退 轉 運 全 程 險. 保 險 金 額 --- 請 確 認 勿 低 報 保 險 金 額. 因 海 空 運 輸 及 運 至 展 覽 館 途 中 經 多 重 裝 卸, 其 牽 涉 許 多 不 同 運 輸 公 司 風 險 提 高. 如 果 低 報 保 險 金 額 而 需 出 險 將 得 不 到 足 夠 理 賠. (2) 責 任 額 度 : 在 除 運 輸 公 司 之 人 為 疏 失 外, 若 有 任 何 賠 償 責 任 時 以 帳 單 金 額 之 20% 為 最 高 上 限 ( 帳 單 金 額 不 含 台 灣 5% VAT 進 口 關 稅 及 稅 捐 ) 此 外, 如 有 任 何 須 經 由 法 院 訴 訟 之 案 件 以 台 北 地 區 之 地 方 法 院 為 審 理 機 關 為 限 (3) 不 負 責 賠 償 之 條 件 如 下 : 1. 因 天 災 罷 工 戰 爭 暴 亂 等 原 因 造 成 無 法 將 展 品 準 時 送 達 展 會 現 場 2. 因 展 商 提 供 之 報 關 文 件 與 實 際 貨 物 不 符, 造 成 無 法 將 展 品 準 時 送 達 展 會 現 場 ( 四 ) 付 款 : 出 口 運 費 請 於 展 品 進 場 前 以 現 金 或 及 其 支 票 付 款. 退 運 運 費 請 於 進 口 換 領 D/O 前 付 清. 如 為 能 按 要 求 時 間 付 款, 導 致 展 品 無 法 順 利 準 時 運 送, 責 任 由 展 商 自 負.
展 畢 處 理 : 1. 所 有 參 展 商 需 根 據 原 提 供 的 展 品 清 單 處 理 方 式 處 裡 --- 出 售, 回 運, 贈 送, 遺 棄 消 耗. 並 在 展 覽 結 束 前 填 寫 參 展 物 品 展 後 處 理 方 式 表 ( 於 展 覽 現 場 提 供 ), 在 展 覽 結 束 前 交 予 OTIM 公 司 現 場 工 作 人 員 2. 所 有 物 品 必 須 被 清 楚 標 明 去 向 以 便 向 朝 鮮 海 關 報 備 ; 一 旦 被 查 出 與 實 際 不 符 而 造 成 貨 物 被 扣, 後 果 將 由 填 寫 單 位 自 負 3. 稅 率 低 於 20% 的 商 品, 允 許 銷 售 稅 率 介 於 20~30% 的 商 品, 待 海 關 確 認 後 方 可 銷 售 稅 率 介 於 30~40% 的 商 品, 只 能 展 示, 必 須 回 運 稅 率 高 於 50% 的 商 品, 原 則 禁 止 入 境, 但 可 申 請 參 展, 待 批 示 後 方 可 運 送 如 有 違 規 銷 售 而 被 海 關 追 查, 責 任 展 商 自 負 有 關 参 展 物 品 進 口 税 金 ( 參 考 用 ) * 所 有 在 展 覽 會 期 間 售 出 的 物 品, 将 按 朝 鲜 海 關 的 现 行 税 率 征 收 進 口 關 税, 展 會 結 束 前 交 海 關 * 消 耗 ( 低 單 價 小 件 品 ) 遗 棄 ( 無 商 用 價 值 小 件 ) 及 回 運 展 品, 無 须 繳 納 税 金 2012 年 上 半 年 朝 鮮 進 口 商 品 大 類 稅 率 - 機 械 類 6% - 臺 式 電 腦 6% - 可 擕 式 電 腦 3% - 數 控 機 床 類 12% - 衣 物 食 品 類 12% - 糧 食 及 食 用 油 類 0% - 摩 托, 小 車 類 70% - 卡 車 類 10% - 功 率 低 於 1 千 瓦 的 家 用 電 器 30% - 功 率 高 於 1 千 瓦 的 家 用 電 器 50% 具 體 商 品 的 進 口 稅 核 算, 按 實 際 海 關 政 策 決 定 4. 展 會 現 場 銷 售 的 展 品, 需 得 到 海 關 確 認 後 方 可 銷 售 ; 違 規 銷 售 而 被 海 關 追 查, 責 任 展 商 自 負. ( 三 ) 展 畢 退 運 : 海 運 退 運 (FCL): 1x20 : 約 NT$210,000 1x40 : 約 NT$375,000 空 運 退 運 : 100 Kgs : 約 NT$76,000 200 Kgs : 約 NT$96,000 重 要 提 示 : 1. 請 勿 將 私 人 貴 重 物 品 裝 入 貨 物 包 裝 箱 內, 禁 止 攜 帶 敏 感 電 子 產 品 下 列 貨 物 入 境 有 限 制 :
-CD 和 DVD 機 ; 禁 止 參 展 -LCD 電 視 機, 禁 止 參 展, 除 非 已 有 確 定 的 購 買 全 部 電 視 的 留 購 單 位, 須 在 清 單 上 注 明 其 公 司 名 - 所 有 型 號 的 輪 胎, 可 以 參 展 但 必 須 回 運 2. 食 品 類 展 品 需 提 供 生 產 地 檢 驗 證 書 ; 藥 品 類 需 提 供 註 冊 證 書 及 許 可 銷 售 證 書 3. 裝 運 展 品 的 數 量 必 須 與 朝 鮮 海 關 報 備 數 量 相 符, 防 止 逾 件 被 扣 情 形 發 生 4. 單 件 貨 物 重 量 不 得 超 過 3 噸, 單 件 尺 寸 高 度 不 得 超 過 2.2 米, 長 寬 不 得 同 時 超 4 米 x 1.2 米. 超 過 者 須 在 結 關 前 二 星 期 提 出 申 請, 朝 鮮 海 關 批 准 才 能 裝, 敝 司 將 據 以 另 行 報 價. 5. 朝 鮮 海 關 將 對 每 件 貨 物 進 行 開 箱 查 驗, 如 果 查 出 未 申 報 貨 物 而 被 海 關 查 扣, 後 果 將 由 展 商 自 負 記 住 : 已 送 抵 攤 位 的 展 品 朝 鮮 海 關 關 員 會 派 人 到 攤 位 對 每 件 貨 物 進 行 開 箱 查 驗, 未 檢 驗 完 畢 絕 對 不 能 開 箱 佈 展, 切 記!! 否 則 會 被 送 回 海 關. 朝 鮮 海 關 將 對 所 有 展 品 進 行 查 驗, 並 根 據 清 單 申 報 貨 價 收 取 查 驗 費, 費 率 為 : 貨 價 X 0.30/% Min Euro 5/ 展 商 朝 鮮 檢 驗 檢 疫 將 對 所 有 的 展 品 進 行 查 驗, 將 根 據 清 單 申 報 貨 價 收 取 查 驗 費, 費 率 為 : 貨 價 X 0.50% Min Euro 5/ 展 商 6. 手 提 展 品 也 須 事 前 申 報 ; 如 果 放 展 台 被 查 出 而 被 海 關 扣 留, 後 果 將 由 展 商 自 負. 請 以 敝 司 提 供 的 展 覽 品 清 單 製 作 交 付. 7. 請 勿 將 印 有 美 國 韓 國 台 灣 日 本 國 家 介 紹 與 國 旗 的 圖 片 資 料, 韓 式 翻 譯 的 中 譯 朝 文 資 料 帶 入 展 會 8. 請 自 行 攜 帶 開 箱 與 包 裝 材 料 與 工 具 展 館 現 場 無 法 提 供 9. OTIM 公 司 在 現 場 提 供 有 償 保 管 場 地, 如 展 商 需 要 託 管, 可 申 請 並 現 場 費 用 結 訖. 10. 禁 止 攜 帶 違 反 朝 鮮 國 家 法 律 規 定 的 其 他 物 品 入 場 謝 謝 展 覽 部 - 蔡 韋 立 ext.21 鄧 正 源 ext.16 陳 昭 年 ext.17 Tel:+886-2-2509-1335 Fax:+886-2-2509-1336 E mail: schumi@otim.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