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E/CN.3/2009/12 经 济 及 社 会 理 事 会 Distr.: General 16 December 2008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统 计 委 员 会 第 四 十 届 会 议 2009 年 2 月 24 日 至 27 日 * 临 时 议 程 项 目 3(i) 供 讨 论 和 作 出 决 定 的 项 目 : 就 业 统 计 国 际 劳 工 组 织 关 于 劳 工 统 计 和 第 十 八 次 国 际 劳 工 统 计 学 家 会 议 成 果 的 报 告 秘 书 长 的 说 明 根 据 统 计 委 员 会 第 三 十 九 届 会 议 的 要 求, 秘 书 长 谨 转 递 国 际 劳 工 组 织 ( 劳 工 组 织 ) 的 报 告, 供 委 员 会 讨 论 本 报 告 阐 述 了 劳 工 组 织 根 据 统 计 委 员 会 第 三 十 九 届 会 议 所 审 议 的 方 案 审 查 报 告 的 建 议, 并 通 过 国 际 劳 工 统 计 学 家 会 议 机 制 所 确 定 今 后 国 际 劳 工 统 计 发 展 工 作 的 优 先 事 项 报 告 还 概 述 了 第 十 八 次 国 际 劳 工 统 计 学 家 会 议 关 于 该 会 议 的 组 织 开 会 频 率 和 会 期 方 面 的 建 议, 并 讨 论 了 如 何 支 持 各 国 统 计 系 统 制 作 就 业 统 计 数 据 的 问 题 委 员 会 不 妨 就 本 报 告 第 36 段 提 出 供 讨 论 的 要 点 发 表 意 见 * E/CN.3/2009/1 080109 090109 *0865249*
一. 导 言 国 际 劳 工 组 织 关 于 劳 工 统 计 和 第 十 八 次 国 际 劳 工 统 计 学 家 会 议 成 果 的 报 告 1. 统 计 委 员 会 第 39 届 会 议 审 议 了 大 不 列 颠 及 北 爱 尔 兰 联 合 王 国 国 家 统 计 局 根 据 统 计 委 员 会 的 要 求 所 编 写 关 于 劳 工 统 计 的 方 案 审 查 报 告 2. 统 计 委 员 会 赞 扬 该 方 案 审 查 报 告, 注 意 到 其 中 的 建 议, 并 欢 迎 国 际 劳 工 组 织 ( 劳 工 组 织 ) 做 出 的 建 设 性 的 反 应 和 承 诺 1 委 员 会 强 调, 鉴 于 现 有 的 资 源 情 况, 必 须 确 定 这 些 建 议 的 轻 重 缓 急, 并 要 求 制 定 执 行 3. 统 计 委 员 会 要 求 捐 助 界 支 持 提 供 国 际 技 术 援 助, 以 加 强 发 展 中 国 家 制 作 高 质 量 的 劳 工 统 计 数 据 的 能 力, 并 指 出, 应 在 现 有 的 技 术 合 作 方 案 范 畴 内 协 调 和 实 施 技 术 援 助 4. 统 计 委 员 会 欢 迎 国 际 劳 工 统 计 学 家 会 议 的 工 作, 同 时 建 议 不 妨 审 查 其 运 作 方 式, 特 别 是 开 会 的 频 率 和 会 期 委 员 会 请 劳 工 组 织 向 其 第 40 届 会 议 报 告 会 议 的 成 果, 以 及 为 实 施 审 查 报 告 的 建 议 包 括 而 采 取 的 其 他 行 动 5. 第 十 八 次 国 际 劳 工 统 计 学 家 会 议 于 2008 年 11 月 24 日 至 12 月 5 日 在 日 内 瓦 举 行, 出 席 会 议 的 代 表 来 自 112 个 以 上 的 成 员 国, 还 有 雇 主 和 工 人 代 表 以 及 国 际 政 府 组 织 和 非 政 府 组 织 的 代 表 出 席 会 议 的 人 数 超 过 250 人 会 议 的 主 要 成 果 是 通 过 了 关 于 童 工 和 工 作 时 间 的 新 的 国 际 统 计 标 准 新 的 标 准 就 计 量 每 个 专 题 的 实 质 性 方 法 及 其 在 处 于 不 同 发 展 水 平 的 国 家 的 适 用 情 况 规 定 了 全 面 的 国 际 准 则 会 议 就 劳 工 组 织 今 后 有 关 制 订 劳 工 统 计 方 法 的 工 作 包 括 审 查 报 告 所 确 定 的 优 先 事 项 开 展 了 广 泛 的 讨 论 6. 本 报 告 阐 述 了 劳 工 组 织 与 统 计 活 动 协 调 委 员 会 和 其 他 方 面 协 商 后 确 定 的 国 际 劳 工 统 计 领 域 今 后 发 展 工 作 的 优 先 事 项, 并 阐 述 进 一 步 开 展 这 项 工 作 的 拟 议 战 略 这 些 优 先 事 项 是 根 据 方 案 审 查 的 建 议 并 通 过 国 际 劳 工 统 计 学 家 会 议 机 制 确 定 的 确 定 这 些 优 先 事 项 时, 还 参 考 了 劳 工 组 织 成 员 的 其 他 意 见 以 及 劳 工 组 织 工 作 人 员 所 了 解 统 计 系 统 不 太 发 达 的 国 家 的 需 求 和 愿 望, 这 些 国 家 可 能 缺 乏 资 源, 无 法 为 方 案 审 查 提 供 资 料 7. 本 报 告 还 概 述 了 第 十 八 次 国 际 劳 工 统 计 学 家 会 议 关 于 其 会 议 的 组 织 开 会 频 率 和 会 期 的 建 议, 并 探 讨 如 何 支 持 各 国 统 计 系 统 制 作 就 业 统 计 数 据 1 见 经 济 及 社 会 理 事 会 正 式 记 录,2008 年, 补 编 第 4 号 (E/2008/24), 第 一 章 B 节 2
二. 今 后 的 优 先 工 作 A. 不 断 变 化 的 劳 动 力 结 构 8. 该 专 题 涵 盖 与 人 口 和 结 构 变 量 相 关 的 各 种 问 题 下 文 阐 述 其 中 若 干 最 重 要 的 问 题 1. 老 龄 化 9. 劳 动 力 老 龄 化 是 全 世 界 许 多 国 家 劳 动 力 结 构 发 生 变 化 的 重 要 因 素 需 要 解 决 的 问 题 包 括 :(a) 关 于 劳 动 力 老 龄 化 的 估 计 和 预 测 以 及 老 年 人 参 加 劳 动 队 伍 的 情 况 ;(b) 探 讨 关 于 老 年 劳 动 力 的 利 用 和 利 用 不 足 情 况 技 能 传 承 和 发 展 以 及 老 年 人 从 非 在 业 过 渡 到 参 加 劳 动 队 伍 潜 力 方 面 的 统 计 数 据 ;(c) 设 计 劳 动 力 调 查 表, 以 便 预 测 非 在 业 老 年 人 就 业 的 情 况 ;(d) 计 量 退 休 行 为 老 年 人 退 出 工 作 的 过 程 或 模 式 ( 如 减 少 工 作 时 数 ) 的 变 化 ;(e) 设 计 计 量 老 龄 化 和 退 休 的 纵 向 研 究 10. 目 前, 各 国 机 构 采 用 不 同 方 式 来 计 量 逐 步 老 龄 化 的 劳 动 队 伍, 在 某 些 情 况 下 可 以 微 调 现 有 的 数 据 产 出, 或 在 若 干 政 府 结 构 中 采 用 较 为 广 泛 的 方 式 来 处 理 与 老 龄 化 有 关 的 问 题 因 此, 需 要 有 标 准 的 概 念 计 量 标 准 和 方 法, 以 便 制 作 可 比 较 的 重 要 老 龄 化 指 标, 阐 述 50 岁 及 以 上 人 员 的 工 作 经 历 并 确 定 这 方 面 的 特 性 这 就 首 先 需 要 确 定 相 关 的 重 要 政 策 问 题, 将 这 些 需 要 转 化 为 统 计 概 念 和 计 量 标 准, 查 明 现 有 的 计 量 标 准, 并 确 定 关 键 概 念 的 定 义 2. 与 劳 动 队 伍 关 联 的 程 度 / 类 型 11. 劳 动 力 结 构 变 化 问 题 的 另 一 个 要 素 与 劳 动 队 伍 状 况 以 及 与 劳 动 队 伍 关 联 程 度 的 不 同 组 合 相 关 可 以 利 用 跨 部 门 数 据 和 比 较 大 胆 的 流 动 数 据 来 表 述 在 业 和 参 与 劳 动 力 市 场 就 业 计 划 正 在 受 教 育 长 期 不 在 岗 领 取 部 分 退 休 金 或 社 会 保 障 补 贴 等 各 类 人 员 的 组 合 列 示 青 年 人 参 加 经 济 活 动 和 退 休 老 年 人 的 轨 迹 的 流 动 数 据, 辅 之 以 终 身 职 业 生 涯 纵 向 研 究, 可 以 显 示 工 作 和 学 习 的 交 替 情 况, 说 明 与 劳 动 队 伍 的 关 联 程 度 从 学 习 走 向 工 作 这 一 过 渡 越 来 越 多 地 涉 及 一 种 现 象, 即 毕 业 推 迟, 进 入 劳 动 力 市 场 的 时 间 也 推 迟 可 以 制 订 关 键 指 标 来 计 量 不 稳 定 的 在 职 者 和 处 于 劳 动 力 市 场 边 缘 者 劳 动 力 移 徙 以 及 短 期 和 长 期 跨 越 国 界 从 事 生 产 和 工 作 的 现 象 也 对 劳 动 队 伍 结 构 和 国 内 劳 动 力 市 场 产 生 了 影 响 3. 就 业 / 失 业 之 间 的 新 类 别 和 工 作 统 计 12. 为 了 准 确 地 反 映 劳 动 队 伍 结 构 的 变 化 并 描 述 现 代 劳 动 力 市 场 和 工 作, 以 便 进 行 经 济 和 社 会 决 策, 应 该 审 查 目 前 就 业 和 失 业 统 计 的 基 本 概 念 若 要 提 高 它 们 的 效 用, 就 需 要 在 工 作 的 概 念 中 纳 入 对 国 民 生 产 值 对 产 生 收 入 以 及 对 生 计 的 贡 献, 而 且 社 会 应 该 承 认 目 前 被 排 除 在 劳 动 队 伍 之 外 的 各 种 活 动, 包 括 志 愿 工 作 和 家 务 劳 动 等 无 报 酬 的 非 市 场 性 服 务 可 以 处 理 市 场 活 动 和 家 庭 为 自 己 开 展 的 生 3
产 活 动 两 者 间 的 劳 动 力 流 动 以 及 与 经 济 发 展 关 系 的 问 题, 这 可 能 有 助 于 说 明 与 变 化 中 的 劳 动 队 伍 结 构 和 工 作 有 关 联 的 社 会 和 经 济 现 实 4. 第 十 八 次 国 际 劳 工 统 计 学 家 会 议 与 会 者 讨 论 不 断 变 化 的 劳 动 队 伍 结 构 问 题 的 优 先 事 项 13. 明 确 确 定 和 研 究 雇 员 雇 主 自 营 工 作 者 和 其 他 此 类 就 业 状 况 类 别 之 间 的 流 动 情 况, 也 是 了 解 不 断 变 化 的 劳 动 队 伍 结 构 的 关 键 因 素 因 此, 会 议 指 出, 有 关 下 列 方 面 的 工 作 为 优 先 事 项 :(a) 修 订 国 际 就 业 状 况 分 类 ( 就 业 状 况 分 类,93 年 版 );(b) 可 能 修 订 第 13 次 国 际 劳 工 统 计 学 家 会 议 (1982 年 ) 通 过 的 现 行 在 业 人 口 就 业 和 失 业 状 况 国 际 统 计 标 准 14. 在 研 究 这 些 问 题 和 其 他 问 题 以 及 推 进 工 作 的 方 法 时, 劳 工 组 织 与 劳 工 和 报 酬 问 题 巴 黎 城 市 小 组 进 行 了 接 触, 征 求 他 们 的 意 见, 并 询 问 他 们 是 否 有 意 牵 头 开 展 这 项 工 作 如 上 文 所 述, 该 小 组 没 有 作 出 正 式 答 复, 不 过, 其 许 多 成 员 就 一 些 重 要 问 题 提 供 了 个 人 看 法 目 前 不 清 楚 该 小 组 是 否 仍 在 履 行 其 最 初 确 定 的 职 责, 经 与 统 计 活 动 协 调 委 员 会 协 商, 决 定 将 此 事 提 交 委 员 会 注 意 若 干 成 员 表 示 希 望 继 续 通 过 国 家 小 组 的 非 正 式 进 程 讨 论 各 个 专 题 因 此, 提 出 下 列 提 案 : (a) 劳 工 组 织 与 其 他 机 构 合 作, 牵 头 处 理 与 可 能 修 订 93 年 版 国 际 就 业 状 况 分 类 和 现 行 在 业 人 口 就 业 失 业 和 非 充 分 就 业 国 际 统 计 标 准 相 关 的 问 题 打 算 向 一 次 专 家 会 议 提 出 提 案, 以 期 向 未 来 的 国 际 劳 工 统 计 学 家 会 议 可 能 向 定 于 2014 年 举 行 的 第 二 十 次 会 议 提 出 成 果 或 进 展 报 告 (b) 有 必 要 确 定 有 哪 些 国 家 统 计 局 或 其 他 超 国 家 组 织 可 以 在 劳 工 组 织 的 支 持 和 促 进 下, 领 导 由 各 国 组 成 的 非 正 式 小 组 开 展 老 龄 化 等 其 他 领 域 的 工 作 然 后, 可 以 将 这 些 小 组 的 提 案 提 交 给 正 式 的 专 家 会 议 审 议 B. 劳 工 统 计 框 架 和 劳 动 力 动 态 15. 近 几 年 来 人 们 注 意 到 有 必 要 扩 大 劳 工 统 计 框 架, 这 既 是 为 了 更 好 地 衡 量 劳 动 力 动 态, 也 是 为 了 反 映 出 上 述 若 干 问 题 一 些 国 际 会 议, 包 括 国 际 劳 工 统 计 学 家 会 议 欧 洲 统 计 员 会 议 和 巴 黎 城 市 小 组 都 讨 论 了 有 关 的 专 题 第 十 八 次 国 际 劳 工 统 计 学 家 会 议 批 准 了 方 案 审 查 报 告 的 建 议, 即 这 是 一 个 重 点 领 域, 对 于 发 展 流 动 性 统 计 资 料 方 面 尤 其 是 如 此 但 是, 目 前 没 有 关 于 任 何 此 类 专 题 的 国 际 标 准 16. 建 议 由 一 个 工 作 队 或 工 作 组 来 讨 论 是 否 可 能 制 订 国 际 标 准, 因 为 过 去 采 用 这 种 做 法 处 理 其 他 专 题 曾 经 取 得 成 效 这 样 一 个 小 组 需 要 由 关 心 这 一 事 项 并 能 对 此 作 出 贡 献 的 国 家 统 计 人 员 组 成 该 小 组 应 该 具 有 明 确 具 体 的 任 务, 讨 论 有 关 的 4
各 方 面 问 题, 并 确 定 是 否 可 以 和 如 何 制 订 关 于 这 些 专 题 的 国 际 准 则 虽 然 该 工 作 组 需 要 由 一 个 国 家 统 计 结 构 来 组 织, 但 是, 劳 工 组 织 可 以 为 讨 论 作 出 积 极 贡 献, 并 协 助 将 材 料 转 交 给 比 较 正 式 的 专 家 组 会 议 和 国 际 劳 工 统 计 学 家 会 议 17. 具 体 来 说, 预 计 大 不 列 颠 及 北 爱 尔 兰 联 合 王 国 国 家 统 计 局 将 在 劳 工 组 织 和 由 各 国 组 成 的 一 个 非 正 式 工 作 组 支 持 下, 牵 头 开 展 这 些 工 作 可 能 会 向 2011 年 第 十 九 次 国 际 劳 工 统 计 学 家 会 议 提 交 关 于 成 果 或 进 展 情 况 的 报 告 不 论 情 况 如 何, 都 必 须 将 成 果 纳 入 上 文 第 14(a) 段 所 提 及 关 于 在 业 人 口 的 决 议 修 订 案 中 C. 非 正 规 就 业 18. 审 查 报 告 确 定 非 正 规 就 业 和 未 观 察 到 的 经 济 活 动 是 今 后 劳 工 统 计 的 优 先 领 域 该 报 告 指 出, 有 必 要 设 立 一 个 工 作 组 来 讨 论 该 专 题, 并 就 如 何 提 高 质 量 和 扩 大 覆 盖 面 提 出 建 议 19. 目 前 正 在 开 展 下 列 活 动 : (a) 非 正 规 部 门 统 计 问 题 专 家 组 ( 德 里 小 组 ) 已 经 存 在, 它 正 在 这 一 领 域 开 展 工 作, 目 的 是 与 劳 工 组 织 合 作, 在 近 期 编 写 一 份 非 正 规 就 业 和 非 正 规 部 门 调 查 手 册 劳 工 组 织 将 在 定 于 2009 年 1 月 29 日 和 30 日 举 行 的 德 里 小 组 会 议 上 提 出 这 一 问 题 关 于 如 何 计 量 非 正 规 就 业 现 象 的 大 量 拟 定 工 作 已 经 完 成, 第 十 七 次 国 际 劳 工 统 计 学 家 会 议 (2003 年 ) 已 经 通 过 国 际 统 计 标 准 定 义 (b) 国 民 账 户 体 系 第 2 卷 将 从 国 民 核 算 的 角 度 来 阐 述 非 正 规 就 业 问 题 (c) 各 区 域 委 员 会 联 合 国 统 计 司 非 正 规 就 业 妇 女 : 全 球 化 和 组 织 化 和 劳 工 组 织 参 与 了 发 展 账 户 项 目, 以 期 制 作 有 关 非 正 规 经 济 部 门 就 业 和 生 产 的 统 计 资 料 20. 因 此, 今 后 这 方 面 工 作 的 重 点 可 能 是 技 术 合 作 和 交 流 各 国 经 验 D. 计 量 生 产 率 21. 许 多 国 家 都 将 劳 工 统 计 资 料 作 为 制 作 国 民 账 户 估 计 数 包 括 劳 动 生 产 率 的 基 本 统 计 数 据 然 而, 劳 工 统 计 师 和 国 家 会 计 师 对 于 劳 工 统 计 基 本 概 念 和 定 义 的 理 解 有 着 很 大 的 差 异 此 外, 各 国 在 自 己 的 国 民 账 户 中 使 用 劳 工 统 计 数 据 时, 采 用 不 同 的 归 拢 和 调 整 方 法 因 此, 在 各 国 之 间 进 行 国 际 比 较 时, 甚 至 在 国 家 内 部 不 同 时 期 进 行 比 较 时, 都 会 产 生 问 题 22. 因 此, 这 方 面 的 工 作 有 两 个 主 要 目 标 : (a) 使 劳 工 统 计 师 和 国 家 会 计 师 就 制 作 供 国 民 账 户 使 用 的 劳 工 统 计 数 据 的 概 念 定 义 和 方 法 达 成 共 识 5
(b) 制 定 国 际 标 准, 利 用 商 定 的 归 拢 和 调 整 方 法 制 定 劳 动 生 产 率 等 国 民 账 户 指 标 23. 劳 工 组 织 将 与 联 合 国 统 计 司 和 欧 统 局 协 商, 组 织 劳 工 统 计 师 和 国 家 会 计 师 区 域 联 合 研 讨 会 这 些 研 讨 会 的 目 的 是 提 供 一 个 论 坛, 供 这 两 类 人 员 交 流 在 国 民 账 户 中 使 用 最 广 义 的 劳 工 统 计 数 据 包 括 计 量 劳 动 生 产 率 的 信 息, 以 及 劳 工 统 计 师 如 何 以 最 佳 方 式 满 足 这 方 面 的 需 求 在 与 国 民 账 户 体 系 编 辑 小 组 讨 论 时, 大 家 也 认 为 这 样 做 可 以 加 强 这 两 类 人 员 之 间 的 联 系 统 计 活 动 协 调 委 员 会 与 其 他 机 构 赞 同 这 一 建 议, 并 表 示 希 望 参 与 这 项 工 作 大 家 希 望 首 次 研 讨 会 在 2009 年 第 一 季 度 举 行 24. 目 前 还 没 有 确 定 的 计 划 来 处 理 上 文 提 出 的 第 二 个 问 题, 即 在 制 作 国 民 账 户 总 额 时 归 拢 和 调 整 劳 工 统 计 数 据 的 国 际 标 准 问 题 最 近 第 十 八 次 国 际 劳 工 统 计 学 家 会 议 通 过 一 项 关 于 工 作 时 间 的 决 议, 对 制 定 这 一 标 准 作 出 了 贡 献, 因 为 决 议 列 有 大 家 都 接 受 的 计 量 劳 动 力 投 入 方 法, 可 供 制 作 劳 动 生 产 率 估 计 数 E. 第 十 八 次 国 际 劳 工 统 计 学 家 会 议 确 定 的 其 他 优 先 领 域 25. 第 十 八 次 国 际 劳 工 统 计 学 家 会 议 期 间 召 开 了 工 作 组 会 议, 深 入 讨 论 如 何 计 量 体 面 工 作 劳 动 力 利 用 不 足 指 标 和 如 何 计 量 志 愿 工 作 因 此, 会 议 通 过 了 若 干 决 议, 对 国 际 劳 工 局 拟 定 计 量 和 监 测 体 面 工 作 和 劳 动 力 利 用 不 足 现 象 的 标 准 提 供 了 指 导 26. 关 于 劳 动 力 利 用 不 足 的 决 议 要 求 制 定 一 套 指 标, 对 失 业 率 作 出 补 充, 更 充 分 地 反 映 许 多 国 家 工 作 领 域 的 现 实 情 况 有 关 劳 动 力 利 用 不 足 收 入 低 下 和 技 能 失 衡 的 指 标 是 重 要 的 潜 在 指 标 与 会 者 认 为, 必 须 将 这 些 新 的 指 标 视 为 和 失 业 率 一 样 重 要 的 指 标, 并 将 这 些 指 标 和 失 业 率 一 同 用 来 评 估 劳 动 力 市 场 业 绩 27. 会 议 还 就 完 成 编 写 志 愿 工 作 计 量 手 册 的 问 题 提 出 了 建 议 劳 工 组 织 和 约 翰 霍 普 金 斯 大 学 公 民 社 会 研 究 中 心 合 作 起 草 了 该 手 册 会 议 还 就 劳 工 组 织 今 后 其 他 的 工 作 提 供 了 指 导 意 见 28. 劳 工 组 织 与 其 他 机 构 合 作, 包 括 在 劳 工 组 织 / 欧 洲 经 济 委 员 会 / 欧 洲 联 盟 委 员 会 就 业 质 量 计 量 工 作 队 框 架 内, 牵 头 开 展 制 订 体 面 工 作 计 量 指 标 的 工 作, 包 括 制 订 劳 动 力 利 用 不 足 和 社 会 对 话 等 指 标 的 进 一 步 工 作 试 验 性 研 究 和 案 头 审 查 已 经 开 始, 将 向 定 于 2011 年 召 开 的 第 十 九 次 国 际 劳 工 统 计 学 家 会 议 报 告 结 果 29. 劳 工 组 织 将 与 各 国 统 计 局 和 其 他 机 构 合 作, 可 能 以 一 个 工 作 组 的 形 式 来 拟 定 工 资 统 计 统 一 框 架 可 能 会 提 交 一 份 报 告 供 2014 年 第 二 十 次 国 际 劳 工 统 计 学 家 会 议 讨 论 6
30. 关 于 修 订 第 九 次 国 际 劳 工 统 计 学 家 会 议 (1957 年 ) 所 通 过 关 于 社 会 保 障 统 计 工 作 的 决 议, 劳 工 组 织 社 会 保 障 部 将 牵 头 落 实 第 十 八 次 国 际 劳 工 统 计 学 家 会 议 与 会 者 提 出 的 具 体 要 求 对 于 如 何 完 成 这 项 工 作 和 由 哪 些 人 员 参 与 这 项 工 作, 目 前 还 不 清 楚 三. 国 际 劳 工 统 计 学 家 会 议 的 组 织 会 期 和 召 开 频 率 31. 第 十 八 次 国 际 劳 工 统 计 学 家 会 议 深 入 讨 论 了 该 会 议 的 作 用 召 开 频 率 和 会 期 与 会 者 大 力 支 持 保 留 会 议 制 定 技 术 标 准 的 作 用, 并 支 持 劳 工 统 计 师 和 劳 动 部 分 析 人 员 对 制 定 富 有 活 力 的 计 量 方 法 这 一 极 其 重 要 工 作 提 供 投 入 会 议 还 提 供 机 会, 使 统 计 人 员 可 以 就 劳 工 组 织 的 工 作 议 程 和 支 助 成 员 国 的 工 作 提 出 指 导 意 见 第 十 八 次 国 际 劳 工 统 计 学 家 会 议 重 申 其 发 起 审 查 和 批 准 新 的 或 经 更 新 的 标 准 的 全 面 责 任, 同 时 也 看 到 提 高 会 议 及 其 支 助 机 制 效 率 的 可 能 性 特 别 是, 代 表 们 指 出 可 以 更 多 地 在 国 际 和 区 域 一 级 使 用 技 术 专 家 组 和 其 他 专 家 组, 进 一 步 利 用 电 子 协 商 手 段, 以 推 动 技 术 工 作, 为 会 议 的 审 议 工 作 和 作 出 的 决 定 提 供 有 充 分 依 据 的 指 导 意 见 32. 代 表 们 同 意 将 召 开 会 议 频 率 提 高 到 每 三 年 一 次 同 时 缩 短 会 期 的 建 议 将 会 议 缩 短 到 5 天, 将 便 于 更 高 级 别 的 人 员 出 席 会 议, 有 利 于 各 次 会 议 保 持 连 续 性, 并 可 能 使 每 个 成 员 国 有 一 个 以 上 的 代 表 出 席, 如 果 需 要 召 开 平 行 会 议, 也 可 以 协 助 会 议 的 运 作 33. 会 议 通 过 了 一 项 关 于 国 际 劳 工 统 计 学 家 会 议 的 组 织 开 会 频 率 和 会 期 的 决 议, 其 中 建 议 劳 工 组 织 理 事 会 每 三 年 召 开 国 际 劳 工 统 计 学 家 会 议, 会 期 为 5 天 如 果 理 事 会 采 纳 这 些 建 议, 第 十 九 次 国 际 劳 工 统 计 学 家 会 议 将 于 2011 年 举 行 四. 提 供 技 术 援 助, 帮 助 各 国 制 作 高 质 量 的 劳 工 统 计 资 料 五. 结 论 34. 劳 工 组 织 与 发 展 伙 伴 ( 包 括 非 洲 开 发 银 行 和 世 界 银 行 ) 进 行 了 讨 论, 以 期 向 发 展 中 国 家 特 别 是 非 洲 国 家 提 供 更 多 技 术 援 助, 加 强 它 们 在 合 理 的 情 况 下 尽 可 能 经 常 组 织 劳 动 力 调 查 的 能 力 劳 工 组 织 总 干 事 已 将 此 作 为 劳 工 组 织 2010-2015 年 战 略 政 策 框 架 的 一 个 重 大 主 题, 并 希 望 与 其 他 发 展 伙 伴 协 作, 制 定 一 项 全 面 的 技 术 合 作 方 案 35. 本 报 告 阐 述 了 与 全 球 统 计 系 统 今 后 劳 工 统 计 工 作 相 关 的 主 要 问 题, 详 细 阐 述 了 2009 至 2014 年 期 间 落 实 这 些 工 作 的 可 能 计 划 报 告 明 确 强 调, 国 家 统 计 局 必 须 和 国 际 机 构 包 括 劳 工 组 织 进 行 合 作, 以 期 实 现 这 些 目 标 在 这 方 面, 报 告 认 7
识 到 在 资 源 方 面 存 在 挑 战, 建 议 采 用 协 调 机 制, 这 就 需 要 各 国 统 计 局 和 各 机 构 不 仅 参 加 各 种 大 小 会 议, 还 需 要 提 供 具 有 技 能 的 工 作 人 员 参 加 拟 议 设 立 的 许 多 工 作 组, 直 接 参 与 工 作 还 鼓 励 各 国 统 计 局 和 各 机 构 表 示 愿 意 领 导 一 些 讨 论 小 组 六. 讨 论 要 点 36. 请 委 员 会 : (a) 审 查 报 告 中 与 今 后 工 作 相 关 的 提 案 ; (b) 审 查 劳 工 和 报 酬 问 题 巴 黎 城 市 小 组 的 地 位 ; (c) 鼓 励 各 国 统 计 局 和 超 国 家 机 构 承 担 挑 战, 领 导 为 取 代 巴 黎 城 市 小 组 而 拟 议 设 立 的 工 作 组 的 工 作 ; (d) 确 认 其 支 持 劳 工 组 织 和 其 他 发 展 伙 伴 努 力 确 保 为 劳 动 力 调 查 方 案 尤 其 是 在 非 洲 提 供 技 术 援 助 ; (e) 注 意 到 第 十 八 次 国 际 劳 工 统 计 学 家 会 议 所 通 过 关 于 工 作 时 间 和 童 工 的 各 项 决 议 ; (f) 注 意 到 第 十 八 次 国 际 劳 工 统 计 学 家 会 议 针 对 其 关 于 会 议 的 组 织 开 会 频 率 和 会 期 的 建 议 所 采 取 的 行 动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