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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文 件 汇 编 西 南 林 业 大 学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编 印 2014 年 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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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简 介... 1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招 收 在 职 人 员 攻 读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复 试 录 取 工 作 实 施 办 法... 5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培 养 管 理 办 法... 8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教 学 管 理 规 定... 12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考 试 规 定... 19 西 南 林 业 大 学 关 于 研 究 生 开 题 报 告 的 规 定... 20 西 南 林 业 大 学 关 于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学 位 论 文 格 式 的 统 一 要 求... 22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学 术 不 端 行 为 检 测 结 果 认 定 及 相 关 规 定... 30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林 业 领 域 培 养 方 案... 31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农 业 资 源 利 用 领 域 培 养 方 案... 34 西 南 林 业 大 学 学 位 授 予 工 作 细 则... 37 西 南 林 业 大 学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培 养 环 节... 43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管 理 表 格 汇 总... 44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简 介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简 介 一 项 目 简 介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MAE) 专 业 学 位 是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于 1999 年 针 对 在 职 人 员 知 识 更 新 需 要, 为 解 决 工 学 矛 盾 而 设 立 的 非 全 日 制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旨 在 为 城 乡 政 府 部 门 非 政 府 公 共 机 构 及 社 会 各 界 培 养 生 态 文 明 建 设 桥 头 堡 建 设 与 农 业 资 源 开 发 农 林 资 源 管 理 农 林 技 术 研 究 及 推 广 应 用 区 域 生 态 经 济 发 展 森 林 云 南 建 设 生 物 多 样 性 保 护 西 南 生 态 安 全 屏 障 建 设 农 林 职 业 教 育 等 应 用 型 复 合 型 高 层 次 人 才 西 南 林 业 大 学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已 培 养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200 余 人, 学 院 秉 承 有 教 无 类, 勤 学 致 远 的 办 学 理 念, 竭 诚 为 社 会 各 界 人 士 服 务! 优 势 一 : 报 考 条 件 宽 松 国 民 教 育 序 列 ( 包 括 普 通 高 等 教 育 自 学 考 试 函 授 业 余 电 大 和 夜 大 ) 大 学 本 科 毕 业 并 取 得 毕 业 证 书 即 可 报 考, 不 限 专 业 优 势 二 : 培 养 费 用 较 低 相 比 其 他 专 业 硕 士, 农 业 推 广 专 业 硕 士 收 费 相 对 较 低, 学 费 6000 元 / 年, 三 年 共 计 1.8 万 元, 学 有 所 值 优 势 三 : 弹 性 学 制 优 势 取 得 本 科 毕 业 证 书 后 即 可 申 请 农 业 推 广 专 业 硕 士 学 习, 采 取 学 分 制 管 理 弹 性 学 制, 学 员 所 修 学 分 五 年 内 有 效 学 习 成 绩 优 异 的 学 生 可 提 前 一 年 或 半 年 申 请 硕 士 学 位, 学 制 可 缩 短 为 二 年 或 二 年 半 优 势 四 : 优 质 教 师 资 源 专 业 学 位 课 程 特 聘 请 副 教 授 及 以 上 职 称 且 在 本 领 域 有 实 践 经 验 的 教 师 进 行 授 课 ;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指 导 实 行 双 导 师 制, 指 导 教 师 由 校 内 相 关 专 业 硕 士 博 士 生 导 师 担 任, 同 时 聘 任 一 名 校 外 实 践 经 验 丰 富 业 务 水 平 高 责 任 心 强 具 有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称 的 本 领 域 专 家 为 校 外 导 师 1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简 介 二 专 业 学 位 类 别 及 领 域 专 业 学 位 类 别 ( 专 业 代 码 ) 招 生 院 系 招 生 领 域 ( 领 域 代 码 ) 研 究 方 向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0951)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农 业 资 源 利 用 (095103) 1. 生 态 文 明 建 设 与 生 态 文 化 研 究 ;2. 桥 头 堡 建 设 与 农 业 资 源 开 发 ;3. 高 原 特 色 农 业 发 展 ;4.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与 国 土 生 态 安 全 ;5. 土 地 资 源 利 用 与 规 划 ;6. 水 资 源 利 用 与 管 理 ;7. 气 候 资 源 利 用 与 减 灾 防 灾 ;8. 生 态 产 业 体 系 与 产 业 生 态 化 建 设 ;9. 特 色 农 林 产 品 开 发 利 用 ;10. 区 域 生 态 经 济 建 设 与 可 持 续 发 展 ; 11. 景 观 资 源 利 用 与 生 态 旅 游 发 展 ;12. 城 乡 一 体 化 建 设 ;13. 职 业 教 育 发 展 ;14. 农 林 政 策 法 规 研 究 ;15. 社 会 主 义 新 农 村 建 设 与 规 划 林 业 (095107) 1. 森 林 云 南 建 设 ;2. 生 物 多 样 性 保 护 ;3. 西 南 生 态 安 全 屏 障 建 设 ;4. 水 土 保 持 与 石 漠 化 治 理 ;5. 自 然 保 护 区 建 设 与 管 理 ;6.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与 城 乡 绿 化 ;7. 森 林 资 源 培 育 与 利 用 ;8. 野 生 动 植 物 保 护 与 利 用 ;9. 森 林 防 火 与 病 虫 害 防 治 ;10. 生 态 文 明 建 设 与 森 林 文 化 研 究 三 招 生 对 象 及 报 考 条 件 国 民 教 育 序 列 大 学 本 科 毕 业 并 取 得 毕 业 证 书, 且 具 有 农 业 推 广 与 农 村 发 展 相 关 实 践 经 验 的 在 职 人 员 四 报 名 方 法 每 年 6 月 底 或 7 月 初 开 始 报 名 采 用 网 上 报 名 与 现 场 确 认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网 上 报 名 工 作 启 用 全 国 统 一 报 名 平 台 考 生 报 名 期 间 登 录 中 国 学 位 与 研 究 生 教 育 信 息 网 (http://www.chinadegrees.cn), 按 要 求 提 交 报 名 信 息 和 上 传 本 人 电 子 照 片, 考 生 选 择 我 院 农 业 推 广 农 业 资 源 利 用 林 业 二 个 领 域 中 的 一 个 报 考 特 别 提 醒 : 报 考 院 系 务 必 填 写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五 入 学 考 试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入 学 考 试 采 取 两 段 制 的 考 试 方 式 第 一 阶 段,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入 学 资 格 考 试 (GCT) 考 试 时 间 为 每 年 10 月 最 后 一 周 周 末, 具 体 考 试 时 间 地 点 以 准 考 证 通 知 为 准 该 阶 段 主 要 测 试 考 生 的 综 合 素 质, 考 试 内 容 包 括 : 语 言 表 达 能 力 ( 语 文 ) 测 试 数 学 基 础 能 力 ( 数 学 ) 测 试 逻 辑 推 理 能 力 ( 逻 辑 ) 测 试 和 外 国 语 运 用 能 力 ( 英 语 ) 测 试 GCT 考 试 总 分 400 分 2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简 介 第 二 阶 段, 达 到 我 校 相 应 专 业 学 位 规 定 的 GCT 成 绩 合 格 分 数 线 的 考 生, 参 加 我 校 自 行 命 题 并 组 织 的 相 应 专 业 学 位 的 专 业 考 试 与 面 试, 时 间 预 计 在 每 年 12 月 底 左 右, 具 体 以 准 考 证 通 知 为 准, 考 试 科 目 及 参 考 资 料 可 向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咨 询 六 学 习 方 式 采 取 进 校 不 离 岗 的 培 养 方 式, 学 制 3 年 其 中 前 一 年 半, 来 校 学 习 三 次, 每 次 20 天 左 右 攻 读 相 关 学 位 课 程, 学 校 组 织 面 授 及 考 试 ; 后 一 年 半 撰 写 学 位 论 文 并 答 辩 七 学 位 认 定 课 程 考 试 合 格 并 通 过 论 文 答 辩 者, 经 审 批, 授 予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颁 发 由 国 务 院 学 位 办 统 一 印 制 的 学 位 证 书 八 报 名 地 点 及 联 系 方 式 联 系 地 址 : 云 南 昆 明 市 白 龙 寺 西 南 林 业 大 学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 邮 编 : 650224; 联 系 人 : 于 老 师 ; 杨 老 师 E-mail :2269591631@qq.com QQ:2269591631 联 系 电 话 :0871-63862675( 培 训 部 );15911623001( 于 老 师 );13888806317( 杨 老 师 ) 3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简 介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问 答 1. 什 么 是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答 : 为 适 应 我 国 农 业 现 代 化 和 农 村 发 展 对 高 层 次 专 门 人 才 的 迫 切 需 要, 1999 年 5 月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批 准 了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又 称 MAE 专 业 学 位 设 置 方 案,2000 年 10 月 实 行 全 国 联 考 首 次 招 生,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是 与 相 应 学 科 的 农 学 硕 士 学 位 处 于 同 一 层 次 的 新 的 学 位 类 型, 主 要 培 养 高 层 次 应 用 型 复 合 型 人 才 2.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与 通 常 所 说 的 硕 士 研 究 生 有 何 不 同? 答 : 前 者 称 专 业 硕 士, 后 者 称 科 学 硕 士, 都 是 我 国 研 究 生 教 育 的 一 种 形 式 两 者 区 别 在 于 培 养 目 标 不 同, 科 学 硕 士 的 培 养 以 科 研 教 学 能 力 为 主, 毕 业 后 主 要 从 事 科 学 技 术 研 究 工 作 ; 而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的 培 养 以 应 用 高 新 技 术 为 主, 毕 业 后 主 要 从 事 科 研 技 术 的 应 用 和 推 广 以 及 相 应 的 管 理 工 作 3. 专 业 硕 士 与 科 学 硕 士 待 遇 是 否 相 同? 答 : 两 种 学 位 证 书 均 由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统 一 制 定 并 颁 发, 毕 业 后 均 是 硕 士 研 究 生 学 位, 其 待 遇 完 全 一 样, 与 农 学 硕 士 学 位 相 比, 属 于 同 一 层 次, 是 一 种 正 规 的 研 究 生 教 育 4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招 收 在 职 人 员 攻 读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复 试 录 取 工 作 实 施 办 法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招 收 在 职 人 员 攻 读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复 试 录 取 工 作 实 施 办 法 为 规 范 和 加 强 对 在 职 人 员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招 生 工 作 的 管 理, 保 证 考 生 的 入 学 复 试 质 量 和 录 取 工 作 的 顺 利 进 行, 根 据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及 我 校 有 关 文 件 规 定, 结 合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实 际, 特 制 定 本 办 法 一 组 织 管 理 1. 校 招 生 领 导 小 组 负 责 制 定 我 校 在 职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复 试 录 取 标 准 基 本 要 求 及 其 实 施 办 法 研 究 生 工 作 处 组 织 实 施 全 校 的 在 职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复 试 录 取 工 作 2. 成 立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在 职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复 试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组 长 由 主 管 研 究 生 工 作 的 院 ( 系 ) 领 导 担 任, 成 员 由 相 关 学 科 专 业 的 学 科 带 头 人 学 术 骨 干 指 导 教 师 若 干 人 组 成, 并 报 研 究 生 招 生 办 公 室 备 案, 笔 试 面 试 的 时 间 及 地 点 报 研 究 生 招 生 办 公 室 3. 复 试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的 职 责 : (1) 严 格 保 密 工 作, 试 题 考 试 过 程 按 照 有 关 保 密 要 求 的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并 签 保 密 义 务 协 议 书 (2) 组 织 专 业 课 笔 试 命 题 工 作, 成 立 命 题 小 组 综 合 考 试 试 题 均 以 100 分 为 满 分 命 题 人 员 须 签 订 保 密 义 务 协 议 书, 试 题 按 机 要 文 件 妥 善 保 管 (3) 组 织 面 试 工 作, 五 个 专 家 组 成 面 试 小 组, 秘 书 一 人, 使 用 统 一 评 分 表 打 分, 面 试 以 100 分 为 满 分 (4) 确 定 拟 录 取 名 单, 按 时 上 报 研 究 生 招 生 办 公 室 (5) 对 参 加 复 试 而 未 录 取 的 考 生 的 作 必 要 解 释 和 遗 留 问 题 的 处 理 (6) 与 研 究 生 招 生 办 公 室 即 时 沟 通 相 关 信 息 处 理 相 关 事 宜 (7) 制 订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具 体 复 试 办 法 并 报 研 究 生 招 生 办 公 室 备 案 二 复 试 根 据 校 招 生 领 导 小 组 制 定 的 复 试 录 取 分 数 线, 研 究 生 招 生 办 公 室 根 据 考 生 成 绩 确 定 复 试 考 生 名 单,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组 织 实 施 在 职 人 员 攻 读 硕 士 学 5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招 收 在 职 人 员 攻 读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复 试 录 取 工 作 实 施 办 法 位 复 试 录 取 工 作 ( 一 ) 复 试 的 基 本 原 则 1. 凡 符 合 复 试 要 求 的 考 生 必 须 参 加 复 试 才 能 录 取 复 试 不 合 格 或 未 参 加 复 试 者, 不 得 录 取 复 试 考 核 必 须 坚 持 客 观 公 正 全 面 的 原 则 2. 复 试 应 注 重 对 考 生 实 践 经 验 和 能 力 的 考 核 3. 复 试 原 则 上 在 同 一 类 型 同 一 推 广 领 域 内 组 织 进 行 4. 可 以 调 剂 复 试 录 取 符 合 要 求 的 云 南 省 内 考 生,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各 领 域 可 以 调 剂 复 试 录 取, 调 剂 考 生 必 须 参 加 我 校 组 织 的 第 二 阶 段 专 业 考 试 和 相 关 测 试 ( 二 ) 复 试 时 间 1. 复 试 时 间 一 般 安 排 在 每 年 1 2 月 进 行 2. 复 试 期 间 的 食 宿 费 往 返 路 费 由 考 生 本 人 自 理 ( 三 ) 复 试 资 格 审 查 国 家 规 定 不 得 录 取 不 符 合 报 考 条 件 或 提 供 虚 假 信 息 的 考 生 以 及 在 职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全 国 联 考 中 的 各 类 违 规 人 员 复 试 前, 负 责 对 考 生 的 学 历 学 位 证 书 等 进 行 复 审, 不 符 合 报 考 规 定 者, 不 予 复 试 考 生 须 承 诺 学 历 学 位 证 书 和 考 生 身 份 的 真 实 性, 对 弄 虚 作 假 者, 不 论 何 时, 一 经 查 实, 即 按 有 关 规 定 取 消 复 试 资 格 录 取 资 格 或 学 习 资 格 ( 四 ) 复 试 形 式 和 内 容 1. 复 试 的 形 式 包 括 笔 试 和 面 试 复 试 结 束 后, 上 报 研 究 生 招 生 办 室 2. 考 核 考 生 政 治 思 想 品 德 着 重 考 察 考 生 的 思 想 政 治 素 质 道 德 素 质 和 心 理 素 质 考 核 内 容 包 括 考 生 的 政 治 思 想 表 现 工 作 学 习 态 度 职 业 道 德 遵 纪 守 法 心 理 素 质 等 方 面 考 核 必 须 严 格 遵 循 实 事 求 是 的 原 则, 既 包 括 查 看 考 生 的 有 关 资 料 及 其 单 位 提 供 的 有 关 材 料, 也 包 括 复 试 时 与 考 生 面 谈, 直 接 了 解 考 生 思 想 政 治 情 况 考 核 结 果 分 为 合 格 和 不 合 格, 不 合 格 者 不 予 录 取 ( 五 ) 笔 试 成 绩 低 于 60 分 者, 视 为 复 试 不 合 格, 不 予 录 取 ; 面 试 成 绩 低 于 60 分 者, 视 为 复 试 不 合 格, 不 予 录 取 6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招 收 在 职 人 员 攻 读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复 试 录 取 工 作 实 施 办 法 三 录 取 原 则 1. 保 证 质 量, 宁 缺 毋 滥, 维 护 我 校 研 究 生 教 育 的 品 牌 2. 坚 持 公 开 公 正 和 公 平 的 原 则, 倡 导 良 好 风 气 3. 科 学 评 测, 择 优 录 取 四 复 试 和 录 取 纪 律 1. 严 格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文 件 规 定, 按 照 本 实 施 办 法 进 行 复 试 和 录 取 2. 试 题 考 试 过 程 按 照 有 关 保 密 要 求 的 相 关 规 定 进 行 3. 复 试 和 录 取 的 全 过 程 由 上 级 和 学 校 的 纪 律 检 查 部 门 人 员 监 督 指 导 4. 复 试 工 作 要 加 强 保 密, 复 试 内 容 及 复 试 小 组 的 意 见 等 不 得 向 外 泄 露 5. 对 复 试 录 取 工 作 中 存 在 徇 私 舞 弊 或 其 他 干 扰 复 试 工 作 的 行 为, 将 根 据 有 关 规 定 给 予 严 肃 处 理 本 办 法 由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培 训 部 负 责 解 释 7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培 养 管 理 办 法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培 养 管 理 办 法 为 贯 彻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和 西 南 林 业 大 学 关 于 培 养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的 有 关 文 件 规 定, 规 范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的 培 养 工 作, 特 制 定 本 管 理 办 法 一 培 养 目 标 和 要 求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是 与 相 关 领 域 技 术 推 广 生 产 管 理 工 作 任 职 资 格 相 联 系 的 专 业 性 学 位, 主 要 为 这 些 领 域 技 术 推 广 生 产 企 业 和 管 理 部 门 培 养 应 用 型 复 合 型 高 层 次 人 才 培 养 要 求 : 1.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获 得 者 应 较 好 地 掌 握 马 克 思 主 义 毛 泽 东 思 想 邓 小 平 理 论 和 三 个 代 表 等 重 要 思 想 ; 拥 护 党 的 基 本 路 线 和 方 针 政 策 ; 树 立 科 学 发 展 观, 为 我 国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服 务 2.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获 得 者 应 掌 握 相 关 领 域 的 基 础 理 论 系 统 的 专 业 知 识, 以 及 相 关 的 管 理 人 文 和 社 会 科 学 知 识 ; 具 有 创 新 意 识 和 独 立 从 事 相 应 领 域 的 研 究 或 开 发 管 理 等 工 作 的 能 力 3. 基 本 掌 握 一 门 外 国 语, 能 够 阅 读 相 关 领 域 的 外 文 资 料 二 培 养 管 理 机 构 学 院 培 训 部 专 门 负 责 管 理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教 育 和 管 理 工 作, 由 专 职 管 理 人 员 负 责 学 籍 管 理 课 程 安 排 成 绩 管 理 等 方 面 的 工 作, 确 保 培 养 质 量 三 学 籍 管 理 1. 新 生 报 到 凡 被 本 院 录 取 为 攻 读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的 研 究 生, 均 需 凭 学 校 录 取 通 知 书 在 规 定 日 期 到 校 或 教 学 点 报 到 因 特 殊 原 因 不 能 按 期 报 到 者, 应 事 先 请 假, 并 出 具 相 关 证 明 2. 注 册 8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培 养 管 理 办 法 集 中 授 课 期 间, 研 究 生 本 人 应 在 规 定 日 期 到 本 院 或 教 学 点 注 册 3. 管 理 (1)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要 遵 守 学 校 纪 律, 爱 护 公 共 财 物, 积 极 参 加 培 养 计 划 规 定 的 和 学 院 组 织 的 活 动 (2)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建 立 班 级 听 课 考 勤 制 度, 由 任 课 教 师 组 织 ( 班 委 协 助 ) 考 勤, 严 格 按 有 关 考 勤 条 例 执 行 专 职 管 理 人 员 对 考 勤 情 况 进 行 抽 查 (3) 学 员 必 须 按 时 上 课, 不 得 迟 到 早 退 旷 课 因 故 需 请 假 者 应 向 班 主 任 和 任 课 教 师 提 交 书 面 请 假 报 告, 并 由 专 职 管 理 人 员 登 记 备 案 凡 请 假 ( 公 差 假 病 假 事 假 三 者 累 计 ) 缺 课 超 过 一 门 课 程 所 需 实 际 学 时 的 l/4 者, 不 得 参 加 该 门 课 程 考 试, 必 须 重 修 (4) 学 员 进 入 教 室 上 课, 必 须 关 闭 手 机 等 一 切 通 讯 工 具 (5) 考 试 应 独 立 完 成, 不 得 有 任 何 作 弊 行 为 如 有 作 弊 行 为 者, 取 消 其 考 试 资 格, 该 门 课 程 成 绩 以 零 分 计, 并 在 试 卷 上 注 明 作 弊 字 样 情 节 较 轻 认 识 深 刻 并 经 批 评 教 育 做 出 书 面 检 查 者, 经 批 准 可 给 予 补 考 或 重 修 的 机 会 ; 情 节 严 重 者, 取 消 其 攻 读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的 资 格 (6) 学 员 完 成 教 学 培 养 规 定 的 各 个 环 节, 并 通 过 学 位 论 文 ( 设 计 ) 答 辩 且 全 面 考 查 合 格 者, 授 予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并 颁 发 学 位 证 书 ; 中 断 学 业 者, 若 完 成 培 养 计 划 要 求 的 全 部 课 程, 成 绩 合 格, 将 发 给 课 程 学 习 结 业 证 明 ; 如 未 完 成 培 养 计 划 要 求 的 全 部 课 程, 只 发 其 所 学 部 分 课 程 的 成 绩 单 (7)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入 学 报 到 时 不 转 档 案 户 口 工 资 及 党 团 关 系 四 学 习 年 限 及 培 养 管 理 1. 学 习 年 限 攻 读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的 学 习 年 限 为 2-5 年, 学 习 年 限 从 研 究 生 通 过 国 家 统 一 考 试, 被 正 式 录 取 之 年 开 始 计 算 学 习 年 限 超 过 5 年 或 中 途 退 学 的 研 究 生, 所 交 学 习 费 用 不 予 退 还, 可 发 给 所 修 课 程 的 证 明 2. 课 程 学 习 及 教 学 管 理 (1)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采 取 进 校 不 离 岗 的 学 习 方 式 课 程 9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培 养 管 理 办 法 学 习 实 行 学 分 制, 所 修 课 程 总 学 分 不 低 于 30 个 学 分 (2)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课 程 主 要 采 取 集 中 面 授 的 方 式 (3) 建 立 授 课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制 度, 聘 请 具 有 副 教 授 以 上 职 称 的 教 学 或 科 研 人 员 授 课 ; 制 定 课 程 教 学 大 纲 ; 建 立 试 题 库 ; 实 行 考 教 分 离, 确 保 授 课 质 量 3. 学 位 论 文 ( 设 计 ) 工 作 (1) 指 导 教 师 聘 用 原 则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入 学 第 一 个 学 期 确 定 指 导 教 师 校 外 导 师 须 填 写 聘 任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校 外 导 师 审 批 表, 在 研 究 生 学 位 论 文 ( 设 计 ) 工 作 期 间, 导 师 面 授 时 间 一 年 累 积 不 少 于 一 个 月 (2) 论 文 选 题 和 开 题 报 告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完 成 全 部 课 程 学 习 后, 应 尽 早 开 展 学 位 论 文 ( 设 计 ) 工 作 论 文 选 题 应 直 接 来 源 于 生 产 实 践, 具 有 明 确 的 生 产 背 景 和 应 用 价 值, 可 以 是 一 个 完 整 的 相 关 领 域 技 术 推 广 项 目 策 划 设 计 项 目 或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可 以 是 技 术 攻 关 研 究 专 题, 也 可 以 是 新 工 艺 新 材 料 新 品 种 的 研 制 与 开 发 选 题 时 要 安 排 研 究 生 广 泛 阅 读 有 关 文 献 资 料 ( 查 阅 外 文 文 献 数 量 一 般 应 不 少 于 10 篇, 并 在 开 题 报 告 中 列 出 ) 写 出 书 面 开 题 报 告 开 题 报 告 要 在 有 关 专 家 导 师 和 行 业 有 关 技 术 负 责 人 参 加 的 专 门 会 议 上 进 行, 并 经 与 会 者 集 体 评 议, 写 出 评 语, 给 出 是 否 同 意 开 题 的 意 见 ; 论 文 开 题 报 告 应 在 第 三 学 期 末 或 第 四 学 期 初 完 成, 开 题 报 告 完 成 后 方 能 进 入 论 文 ( 设 计 ) 工 作, 开 题 报 告 完 成 后 至 少 1 年 才 能 申 请 答 辩 (3) 论 文 工 作 年 限 和 进 校 教 学 环 节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 设 计 ) 工 作 应 在 导 师 指 导 下 由 研 究 生 本 人 独 立 完 成 硕 士 生 用 于 完 成 论 文 工 作 的 实 际 时 间 一 般 不 少 于 一 年 半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的 论 文 中 期 检 查 论 文 的 定 稿 和 答 辩 等 环 节 须 进 校 完 成 (4) 论 文 质 量 要 求 和 形 式 论 文 选 题 应 有 一 定 的 技 术 难 度 和 工 作 量, 有 新 的 开 拓 创 新 思 路, 能 体 现 作 者 综 合 运 用 科 学 理 论 方 法 和 技 术 手 段 解 决 各 领 域 推 广 生 产 技 术 等 问 题 的 能 力, 并 能 结 合 实 践 发 挥 出 良 好 的 经 济 效 益 和 社 会 效 益 论 文 的 形 式 可 以 是 研 究 论 文 或 根 据 以 上 选 题 所 涉 及 的 技 术 推 广 项 目 策 划 项 目 设 计 产 品 研 制 与 开 发 为 研 究 内 容 的 科 技 报 告 10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培 养 管 理 办 法 4. 论 文 ( 设 计 ) 答 辩 工 作 (1) 答 辩 申 请 凡 申 请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 设 计 ) 答 辩 的 研 究 生, 需 填 写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学 位 论 文 答 辩 审 批 表 答 辩 前 应 审 查 其 所 修 课 程 及 成 绩 是 否 符 合 培 养 方 案 的 要 求 ; 必 修 环 节 ( 包 括 开 题 报 告 论 文 中 期 检 查 等 ) 是 否 完 成 ; 论 文 工 作 的 时 间 是 否 合 乎 培 养 方 案 的 年 限 规 定 (2) 论 文 ( 设 计 ) 评 阅 和 答 辩 委 员 会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学 位 论 文 ( 设 计 ) 应 由 2 位 专 家 评 阅, 其 中 必 须 有 一 位 是 校 外 相 关 科 研 领 域 的 专 家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答 辩 委 员 会 由 3 位 专 家 组 成, 均 需 具 有 高 级 技 术 职 称, 答 辩 委 员 会 设 秘 书 1 人, 应 由 具 有 初 级 技 术 职 称 以 上 的 专 业 人 员 担 任 有 关 论 文 书 写 格 式 申 请 答 辩 及 学 位 授 予 等 程 序 在 本 规 定 办 法 中 未 作 说 明 的 内 容, 按 学 校 有 关 文 件 规 定 执 行 11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教 学 管 理 规 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教 学 管 理 规 定 根 据 教 育 部 高 等 学 校 教 学 管 理 要 点 的 精 神, 按 照 西 南 林 业 大 学 教 学 管 理 有 关 文 件 规 定, 结 合 学 院 实 际, 本 着 强 化 教 学 管 理 规 范 管 理 程 序 提 升 办 学 水 平 提 高 教 学 质 量 培 养 合 格 人 才 的 目 的, 制 定 本 办 法 第 一 章 任 课 教 师 职 责 一 认 真 备 课 教 师 应 把 主 要 的 精 力 投 入 到 教 学 工 作 中, 必 须 做 到 课 前 认 真 备 课 和 准 备 教 案, 没 有 教 案 或 课 件 不 能 上 讲 台 二 遵 守 课 堂 教 学 规 范 教 师 无 正 当 理 由 上 课 不 得 迟 到 中 途 擅 自 离 开 教 室 或 提 前 下 课 ; 教 师 在 课 堂 上 不 能 接 打 手 机 小 灵 通 等 通 讯 工 具 三 提 高 教 学 质 量 教 师 授 课 要 精 神 饱 满 富 有 激 情, 不 得 坐 着 授 课 ; 对 教 学 内 容 非 常 熟 悉, 脱 稿 讲 课, 不 照 本 宣 科 ; 采 用 的 教 学 方 法 能 调 动 学 生 情 绪, 实 现 师 生 互 动, 课 堂 气 氛 活 跃 ; 对 学 生 课 堂 违 纪 行 为 不 能 视 而 不 见, 有 责 任 对 学 生 进 行 批 评 教 育, 做 到 既 教 书 又 育 人 四 采 用 多 媒 体 和 案 例 教 学 积 极 使 用 多 媒 体 课 件 进 行 教 学 多 媒 体 课 件 的 制 作 应 采 用 计 算 机 综 合 处 理 文 字 声 音 图 像 图 形 动 画 等 信 息 技 术, 多 媒 体 课 件 不 能 等 同 于 电 子 教 案, 更 不 能 把 纸 质 教 材 翻 版 成 电 子 教 材 同 时 在 教 学 中 多 采 用 启 发 式 引 导 式 教 学, 结 合 具 体 案 例 展 开 教 学, 以 培 养 学 生 的 研 究 方 法 和 研 究 能 力 第 二 章 指 导 教 师 职 责 研 究 生 指 导 教 师 是 保 证 研 究 生 培 养 质 量 的 第 一 责 任 人, 负 责 研 究 生 在 12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教 学 管 理 规 定 校 期 间 全 过 程 的 管 理 指 导 教 师 严 格 按 照 学 校 有 关 规 定, 制 定 研 究 生 培 养 计 划 妥 善 安 排 好 研 究 生 在 读 期 间 的 课 程 学 习 和 论 文 研 究 工 作, 保 证 研 究 生 课 程 学 习 和 论 文 研 究 工 作 的 时 间 和 精 力, 培 养 研 究 生 从 事 科 学 研 究 的 能 力, 力 保 研 究 生 高 质 量 按 期 毕 业 学 院 负 责 监 控 研 究 生 指 导 教 师 履 行 职 责 和 研 究 生 培 养 质 量 若 经 学 校 和 院 上 考 核 研 究 生 培 养 质 量 评 估 不 合 格, 将 视 情 况 采 取 减 招 暂 停 直 至 取 消 导 师 资 格 停 止 招 收 研 究 生 第 三 章 教 学 管 理 办 法 一 教 学 过 程 管 理 ( 一 ) 学 院 根 据 专 业 硕 士 的 培 养 目 标, 结 合 学 院 实 际, 在 充 分 调 查 研 究 反 复 论 证 的 基 础 上 制 定 培 养 方 案 教 学 计 划 和 教 学 大 纲 坚 持 与 时 俱 进, 不 断 创 新,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的 变 化 适 时 修 订, 保 持 培 养 方 案 教 学 计 划 和 教 学 大 纲 的 先 进 性 科 学 性 与 系 统 性 ( 二 ) 教 学 环 节 教 师 教 学 过 程 中 要 认 真 遵 循 备 课 授 课 辅 导 成 绩 考 核 与 评 定 五 个 环 节 在 培 养 方 案 和 教 学 计 划 安 排 的 范 围 之 内, 任 课 教 师 应 注 重 学 生 实 践 研 究 技 能 的 训 练, 积 极 进 行 教 学 科 研 实 践 ( 三 ) 教 学 秩 序 1. 教 师 有 正 当 理 由 必 须 停 调 课 时, 应 在 上 课 前 一 天 提 出 申 请, 填 写 停 调 课 单, 经 主 管 院 领 导 签 字 同 意 后 由 教 师 本 人 提 前 通 知 学 生, 并 将 签 字 的 停 调 课 单 交 学 院 培 训 部 备 案 和 统 一 办 理 有 关 手 续 2. 任 课 教 师 承 接 的 教 学 任 务 未 经 批 准 不 得 私 自 转 让 他 人 ( 四 ) 教 学 档 案 教 学 档 案 由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培 训 部 收 集 整 理 和 妥 善 保 管 教 学 行 政 档 案 主 要 包 括 专 业 培 训 方 案 教 学 计 划 教 学 大 纲 上 级 颁 发 的 各 项 教 学 文 件 教 学 规 章 制 度 各 学 期 的 教 学 进 程 表 老 师 任 课 表 历 次 教 学 质 量 检 查 情 况 和 总 结 学 生 成 绩 档 案 教 师 记 分 册 等 二 教 学 任 务 分 派 ( 一 ) 任 课 教 师 资 格 的 认 证 担 任 农 业 推 广 专 业 硕 士 教 学 任 务 的 专 业 教 师 在 职 称 上 要 求 副 教 授 以 上 或 具 备 博 士 学 位 ; 有 农 业 推 广 实 践 经 验 或 承 担 13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教 学 管 理 规 定 科 研 课 题 的 专 业 教 师 优 先 排 课 ; ( 二 ) 担 任 课 程 门 数 的 认 证 为 保 证 业 务 教 师 教 学 科 研 的 专 深, 每 位 任 课 教 师 担 任 的 教 学 课 程 门 数 原 则 上 不 得 超 过 三 门 ( 三 ) 对 学 生 反 映 教 学 效 果 差 的 教 师, 原 则 上 不 安 排 担 任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学 位 课 程 的 教 学 工 作 三 成 绩 管 理 ( 一 ) 研 究 生 必 须 按 培 养 方 案 选 修 课 程 并 参 加 考 试 方 能 获 得 学 分, 修 满 培 养 方 案 规 定 的 学 分 才 能 进 入 中 期 考 评 和 申 请 答 辩 的 程 序 研 究 生 完 成 课 程 论 文 和 作 业, 撰 写 发 表 文 章 和 进 行 学 位 论 文 研 究 等 工 作 中, 严 禁 抄 袭 剽 窃 行 为, 否 则 一 经 查 实, 视 情 节 轻 重 给 予 纪 律 处 分 研 究 生 学 期 学 习 中, 因 病 或 其 它 特 殊 原 因 不 能 参 加 考 试 ( 考 查 ) 必 须 提 前 三 天 至 一 周 提 出 缓 考 申 请, 经 导 师 任 课 教 师 同 意 后, 征 得 培 训 部 同 意 可 缓 考 一 次 无 故 不 参 加 考 试 或 申 请 缓 考 未 批 准 而 不 参 加 考 试 或 参 加 考 试 而 不 交 答 卷 或 不 按 规 定 时 间 交 卷 者 视 为 缺 考, 并 视 情 节 轻 重 给 予 纪 律 处 分 ( 二 ) 研 究 生 课 程 成 绩 评 定, 笔 试 采 用 百 分 制, 分 为 优 (90-100 分 ) 良 (80-89 分 ) 中 (70-79 分 ) 及 格 (60-69 分 ) 和 不 及 格 (60 分 以 下 ), 在 成 绩 统 计 时 分 别 按 90 80 70 60 计 算 ( 不 及 格 成 绩 不 作 统 计 ) 任 课 教 师 或 阅 卷 教 师 应 实 事 求 是 客 观 公 正 地 评 判 研 究 生 的 课 程 成 绩, 保 证 研 究 生 课 程 成 绩 的 含 金 量 研 究 生 课 程 总 成 绩 的 评 定, 既 可 以 最 后 的 考 试 成 绩 为 依 据, 也 可 以 综 合 平 时 的 测 验 或 作 业 成 绩 和 期 末 考 试 成 绩 加 以 评 定, 但 平 时 成 绩 一 般 不 超 过 总 成 绩 30% 研 究 生 选 修 课 考 试 成 绩 不 及 格 或 登 记 缺 考, 研 究 生 可 选 择 重 修, 也 可 以 不 参 加 重 修, 只 要 调 整 并 完 成 个 人 学 习 计 划, 准 予 毕 业 和 申 请 答 辩, 但 不 及 格 成 绩 或 缺 考 记 录 将 保 存 至 个 人 成 绩 档 案 中 研 究 生 学 位 课 考 试 成 绩 不 合 格 或 登 记 缺 考 者 必 须 参 加 重 修, 否 则 不 能 毕 业 四 教 学 工 作 报 酬 酬 金 标 准 以 西 南 林 业 大 学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管 理 酬 金 支 付 标 准 为 依 据 第 四 章 研 究 生 学 习 和 学 术 活 动 要 求 14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教 学 管 理 规 定 一 入 学 注 册 与 学 习 纪 律 研 究 生 新 生 入 学 报 到, 凭 学 校 入 学 通 知 书 和 有 关 文 件 规 定 和 纪 律 办 理 研 究 生 入 学 报 到 必 须 按 学 校 规 定 履 行 缴 纳 学 费 和 相 关 费 用 的 义 务, 才 能 到 学 院 培 训 部 办 理 注 册 手 续 未 办 理 注 册 手 续 者, 过 期 视 同 放 弃 学 籍 并 报 研 究 处 处 理 到 毕 业 前 未 交 清 学 费 者 视 同 未 完 成 注 册 手 续, 暂 缓 安 排 论 文 答 辩 等 工 作 研 究 生 在 学 习 期 间 必 须 遵 守 学 校 规 章 制 度 和 学 习 纪 律, 有 事 请 假 必 须 完 善 手 续 特 殊 情 况 需 持 有 关 证 明 经 辅 导 员 和 导 师 同 意 后 报 有 关 领 导 审 批 因 病 请 假 需 有 医 院 证 明 请 假 期 满, 必 须 由 本 人 及 时 办 理 销 假 手 续 凡 不 按 时 销 假 或 申 请 续 假 而 未 批 准 者, 超 假 时 间 按 旷 课 论 处, 按 学 校 规 定 报 研 究 生 处 处 理 研 究 生 休 学 复 学 和 退 学 等, 按 学 校 有 关 规 定 办 理 二 研 究 生 在 读 期 间 学 术 活 动 及 成 果 要 求 1. 研 究 生 在 读 期 间 从 事 科 研 及 学 术 活 动 的 要 求 研 究 生 在 读 期 间 应 积 极 参 加 各 种 学 术 和 科 研 活 动, 努 力 掌 握 科 学 文 化 知 识, 培 养 良 好 的 业 务 素 质, 撰 写 高 质 量 高 水 平 的 学 术 论 文 农 业 推 广 专 业 硕 士 研 究 生 在 读 期 间 争 取 参 加 一 项 科 研 项 目 的 研 究 工 作, 听 学 术 讲 座 至 少 1 次 2. 研 究 生 在 读 期 间 学 术 成 果 的 要 求 农 业 推 广 专 业 硕 士 研 究 生 在 读 期 间 除 按 照 国 家 和 学 校 有 关 规 定 完 成 相 关 学 业 以 外, 争 取 以 西 南 林 业 大 学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的 名 义 以 第 一 ( 或 指 导 老 师 第 一, 本 人 第 二 ) 作 者 的 身 份 公 开 发 表 1 篇 本 学 科 研 究 方 面 的 学 术 论 文 第 五 章 学 位 论 文 评 阅 与 答 辩 一 学 位 论 文 评 阅 ( 一 ) 学 位 论 文 评 阅 的 组 织 形 式 为 保 证 研 究 生 撰 写 学 位 论 文 的 质 量, 学 院 对 申 请 答 辩 的 农 业 推 广 专 业 硕 士 生 学 位 论 文 进 行 校 内 及 校 外 评 议 相 结 合 的 形 式 进 行 ( 二 ) 学 位 论 文 评 阅 人 的 相 关 规 定 农 业 推 广 专 业 学 位 硕 士 研 究 生 论 文 评 阅 人 由 2 名 具 有 高 级 职 称 的 同 行 15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教 学 管 理 规 定 专 家 组 成, 必 须 有 一 名 校 外 专 家 其 中, 评 阅 人 至 少 有 1 名 从 事 一 线 生 产 和 管 理 的 同 行 专 家 研 究 生 导 师 不 能 作 自 己 指 导 学 生 的 论 文 评 阅 人 ( 三 ) 学 位 论 文 预 评 阅 程 序 及 结 果 处 理 1. 论 文 评 阅 程 序 (1) 申 请 评 阅 的 专 业 硕 士 研 究 生 必 须 在 学 院 规 定 的 时 间 内 将 学 位 论 文 2 份 交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培 训 部 (2) 同 行 专 家 评 阅 的 学 位 论 文 聘 任 书 评 阅 表 以 及 评 阅 说 明 等 材 料 由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培 训 部 保 密 统 一 送 审, 导 师 和 研 究 生 应 积 极 支 持 培 训 部 的 工 作, 不 得 打 听 和 干 预 送 评 论 文 的 去 向 (3) 评 议 结 果 全 部 返 回 后 由 培 训 部 保 密 存 档, 并 负 责 汇 总 评 阅 结 果, 以 书 面 的 形 式 将 汇 总 综 合 意 见 转 交 导 师 和 作 者 本 人, 导 师 和 作 者 本 人 不 得 打 听 评 阅 人 的 个 人 信 息 2. 评 阅 结 果 处 理 评 阅 中 只 要 有 一 位 专 家 认 为 : 学 位 论 文 未 达 到 学 位 论 文 要 求 或 需 要 进 行 较 大 修 改 等 意 见, 应 暂 缓 安 排 答 辩 本 人 根 据 预 评 阅 意 见 在 导 师 指 导 下 认 真 修 改 并 在 规 定 的 时 限 内 向 学 院 再 次 提 交 修 改 后 的 论 文, 学 院 再 次 组 织 评 阅 如 果 在 再 次 的 评 阅 中, 评 阅 专 家 认 为 论 文 达 到 或 基 本 达 到 学 位 论 文 的 学 术 水 平, 可 以 直 接 进 入 答 辩 程 序 ; 如 果 评 阅 专 家 认 为 还 需 要 做 较 小 的 修 改, 则 本 人 应 及 时 修 改 并 提 交 学 院 组 织 专 家 评 议, 评 议 认 为 达 到 或 基 本 达 到 学 位 论 文 的 学 术 水 平, 则 可 进 入 答 辩 程 序 ; 如 果 评 阅 专 家 认 为 未 达 到 学 位 论 文 学 术 水 平 或 仍 需 要 做 较 大 修 改 者 则 暂 缓 答 辩, 论 文 作 者 应 继 续 研 究, 在 半 年 内 重 新 申 请 评 阅, 逾 期 不 再 受 理 二 学 位 论 文 答 辩 ( 一 ) 答 辩 前 的 准 备 工 作 1. 当 年 3 月 30 日 或 9 月 30 日 前, 准 备 答 辩 的 学 员 认 真 填 写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信 息 汇 总 表 报 培 训 部 审 核, 审 核 按 培 养 方 案 清 理 预 答 辩 学 员 的 课 程 门 数 成 绩 ( 包 括 教 学 实 习 ) 学 分, 课 程 名 称 学 分 学 时 应 与 培 养 方 案 一 致 未 交 清 学 费 未 达 到 相 应 课 程 及 学 分 要 求 相 关 手 16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教 学 管 理 规 定 续 不 齐 全 的 研 究 生, 将 不 予 答 辩 已 审 核 通 过 的 学 员 将 论 文 初 稿 提 交 导 师 ( 校 内 及 校 外 ) 审 阅 并 按 导 师 指 导 意 见 对 论 文 进 行 认 真 修 改 2. 4 月 15 日 或 10 月 15 日 前 研 究 生 完 成 论 文 修 改, 将 论 文 电 子 版 提 交 培 训 部 进 行 形 式 审 查 ( 包 括 论 文 水 平 质 量 学 术 不 端 检 测 格 式 审 查 ) 4 月 21 日 至 4 月 25 日 或 10 月 21 日 至 10 月 25 日 提 交 经 校 内 及 校 外 导 师 分 别 审 定 签 字 后 已 按 形 式 审 查 修 改 的 正 式 论 文 纸 制 版 2 份, 安 排 评 阅 5 月 5 日 或 11 月 5 日 前 返 回 评 阅 修 改 意 见, 研 究 生 根 据 评 阅 的 修 改 意 见 进 行 论 文 修 改 5 月 11 日 或 11 月 11 日 前 将 修 改 完 善 的 论 文, 提 交 按 要 求 印 刷 的 正 式 论 文 6-12 份 ( 待 定 ) 至 培 训 部, 同 时 完 善 所 有 档 案 材 料 3. 论 文 格 式 按 照 西 南 林 业 大 学 关 于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学 位 论 文 格 式 的 统 一 要 求 进 行 编 排, 封 面 统 一 为 黄 色 ( 带 雪 花 ) ( 二 ) 答 辩 委 员 会 的 组 成 论 文 答 辩 以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为 单 位 答 辩 委 员 会 成 员 应 由 5 名 高 等 院 校 和 科 研 机 构 中 具 有 高 级 职 称 的 同 行 专 家 组 成, 其 中 至 少 有 1 名 外 聘 专 家 导 师 不 能 作 自 己 学 生 的 答 辩 委 员 会 成 员 ( 三 ) 答 辩 的 时 间 答 辩 时 间, 上 半 年 安 排 在 6 月 上 旬 以 前, 最 迟 不 能 超 过 6 月 10 日 下 半 年 安 排 在 12 月 上 旬 以 前, 最 迟 不 能 超 过 12 月 15 日 ( 四 ) 答 辩 程 序 及 结 论 处 理 1. 学 位 论 文 答 辩 按 照 学 校 规 定 的 答 辩 程 序 执 行, 由 答 辩 主 席 主 持, 研 究 生 除 详 细 介 绍 论 文 的 全 部 内 容 外, 必 须 重 点 对 学 位 论 文 的 创 新 性 学 位 论 文 中 的 关 键 性 结 论 进 行 论 证 2. 答 辩 小 组 成 员 应 结 合 学 位 论 文 开 题 报 告 等 材 料, 对 学 位 论 文 进 行 质 疑, 对 学 位 论 文 的 创 新 性 和 学 术 水 平 以 及 学 位 论 文 完 成 的 工 作 量 学 位 论 文 的 理 论 研 究 和 实 验 研 究 的 立 论 依 据 研 究 成 果 关 键 性 结 论 等 作 出 评 价 答 辩 委 员 会 作 决 议 时, 应 做 出 是 否 通 过 论 文 答 辩, 是 否 建 议 授 予 学 位 的 明 确 意 见 表 决 采 取 无 记 名 投 票 方 式, 经 全 体 成 员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同 意 为 通 过 如 果 答 辩 委 员 会 不 同 意 通 过 论 文 通 过 答 辩, 提 出 修 改 意 见, 学 生 应 根 据 要 求 修 改 学 位 论 文, 根 据 答 辩 委 员 会 要 求 的 修 改 时 间 在 修 改 后 重 新 申 请 论 文 17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教 学 管 理 规 定 答 辩, 重 新 答 辩 所 需 费 用 原 则 上 由 学 生 本 人 承 担 答 辩 委 员 会 通 过 答 辩 但 要 求 修 改 者, 在 限 期 内 必 须 由 本 人 在 导 师 指 导 下 认 真 修 改 后 提 交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重 新 认 定 才 能 提 交 学 位 分 委 员 会 3. 答 辩 记 录 由 院 所 中 心 保 存, 答 辩 决 议 填 入 学 位 申 请 书 第 六 章 附 则 一 本 办 法 由 西 南 林 业 大 学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制 定 实 施 并 负 责 解 释, 未 涉 及 事 宜 经 学 院 行 政 办 公 会 议 研 究 决 定 后 按 相 关 规 定 执 行 二 本 办 法 自 2013 年 7 月 1 日 起 执 行 执 行 过 程 中,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由 学 院 行 政 办 公 会 议 讨 论 修 改 18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考 试 规 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考 试 规 定 1. 主 监 考 教 师 对 每 门 课 的 考 试 负 责, 考 试 必 须 单 人 单 座, 在 无 单 人 单 座 情 况 下 所 进 行 的 各 类 考 试 一 律 无 效 2. 考 卷 须 在 开 考 前 10 分 钟 方 能 拆 封, 并 且 必 须 有 二 人 以 上 主 监 考 教 师 在 场 方 能 拆 封, 考 试 过 程 中 监 考 人 员 须 认 真 填 写 考 场 登 记 表 3. 学 员 于 考 前 15 分 钟 进 入 考 场, 凭 有 效 证 件 参 加 考 试, 开 考 30 分 钟 后 不 得 入 场, 考 生 开 考 30 分 钟 后 方 可 交 卷 4. 凡 带 入 考 场 的 书 籍 笔 记 纸 张 及 涉 及 考 试 的 有 关 物 品, 须 在 开 考 前 交 到 监 考 教 师 指 定 的 地 方 ; 严 禁 抄 袭 夹 带 传 递 雇 人 代 考 等 形 式 的 作 弊 行 为 ; 考 生 不 得 窥 视 交 头 接 耳, 不 得 在 试 卷 以 外 的 其 它 地 方 写 有 文 字 或 公 式, 违 者 按 作 弊 论 处 5. 监 考 人 员 在 发 现 并 认 定 考 生 违 纪 后, 在 试 卷 试 题 号 正 下 方 打 上 符 号 并 签 字, 该 课 程 本 次 考 试 最 高 以 及 格 (60 分 ) 计 ; 同 一 考 生 同 一 课 程 若 再 次 发 现 并 认 定 考 试 违 纪 时, 监 考 人 员 在 该 试 卷 的 符 号 上 划, 成 为 符 号, 并 签 字 该 考 生 该 门 课 程 成 绩 以 零 分 计 6. 考 生 未 经 主 监 考 教 师 准 许, 不 得 随 便 出 入 考 场, 如 有 问 题 可 举 手 提 问, 但 问 题 不 得 涉 及 试 题 内 容 7. 考 试 完 毕 后, 由 主 监 考 人 员 及 时 如 实 填 写 考 场 登 记 表, 考 试 中 考 生 如 有 作 弊 现 象, 应 作 详 细 记 录 如 因 管 理 不 善 造 成 不 良 后 果, 将 按 有 关 规 定 追 究 有 关 人 员 责 任 19

西 南 林 业 大 学 关 于 研 究 生 开 题 报 告 的 规 定 西 南 林 业 大 学 关 于 研 究 生 开 题 报 告 的 规 定 研 究 生 的 毕 业 论 文 质 量 是 评 价 学 生 水 平 的 重 要 标 志, 而 学 位 论 文 选 题 是 开 展 论 文 工 作 的 开 始, 也 是 整 个 培 养 过 程 中 的 重 要 环 节 在 进 行 课 题 研 究 前, 必 须 在 导 师 指 导 下 认 真 查 阅 与 课 题 研 究 相 关 的 文 献 资 料, 进 行 必 要 的 调 研 和 分 析, 并 撰 写 开 题 报 告, 这 是 培 养 研 究 生 独 立 工 作 能 力 的 重 要 环 节 一 选 题 的 原 则 1. 在 学 术 方 面 具 有 开 拓 性 研 究 生 所 选 题 目 应 是 前 人 没 有 做 过 的, 或 是 有 人 研 究 但 当 前 尚 无 理 想 的 结 果, 有 进 一 步 探 讨 的 广 阔 前 景, 或 是 目 前 在 学 术 界 有 分 歧, 值 得 进 一 步 研 究 的 课 题 选 题 中 注 意 避 免 照 搬 前 人 的 成 果, 重 复 别 人 的 工 作 过 程 同 时 选 题 还 应 避 免 一 般 化, 要 具 有 一 定 的 难 度 和 较 高 的 理 论 水 平 课 题 所 要 研 究 的 内 容 比 较 明 确, 论 文 有 发 挥 和 创 新 的 余 地 2. 在 技 术 应 用 方 面 具 有 先 进 性 指 导 教 师 在 指 导 研 究 生 选 题 时 还 要 注 意, 研 究 成 果 要 具 有 创 造 性, 能 得 出 新 见 解, 对 该 领 域 的 发 展 起 到 推 动 作 用 对 于 基 础 理 论 的 研 究 应 选 择 学 科 前 沿, 在 科 学 技 术 发 展 与 应 用 方 面 具 有 重 要 意 义 的 课 题 对 于 应 用 基 础 的 研 究, 则 应 选 择 既 有 一 定 理 论 意 义, 又 有 实 践 应 用 前 景, 力 求 是 国 家 或 部 门 的 重 点 科 研 课 题 或 是 企 业 科 研 单 位 待 解 决 的 科 研 课 题 3. 要 具 有 较 好 的 社 会 经 济 效 益 要 求 研 究 生 的 研 究 课 题, 密 切 结 合 社 会 发 展 的 实 际, 解 决 一 些 急 需 解 决 的 难 点, 对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有 一 定 的 实 际 意 义 和 理 论 价 值 二 选 题 报 告 研 究 生 做 学 位 论 文 的 开 题 报 告 是 培 养 研 究 生 独 立 进 行 科 学 研 究 的 能 力 审 核 完 成 学 位 论 文 进 度 计 划 保 证 论 文 质 量 的 重 要 措 施 研 究 生 做 开 题 报 告, 也 是 一 个 考 核 阶 段, 它 可 使 研 究 生 进 一 步 明 确 论 文 目 标 和 要 达 到 的 预 定 水 平, 使 学 位 论 文 选 题 较 为 准 确 适 当 ; 使 教 研 室 有 关 人 员 对 研 究 20

西 南 林 业 大 学 关 于 研 究 生 开 题 报 告 的 规 定 生 的 课 题 有 所 了 解, 以 便 有 更 多 的 人 关 心 研 究 生 论 文 工 作 的 进 展 ; 通 过 开 题 报 告, 专 家 评 议, 使 研 究 生 较 好 地 了 解 课 题 进 行 中 应 注 意 处 理 和 解 决 的 各 种 问 题 ; 同 时 也 起 到 研 究 生 和 导 师 间 相 互 交 流 的 作 用 开 题 报 告 做 为 中 期 考 核 的 一 部 分, 考 查 研 究 生 的 科 研 能 力 三 选 题 报 告 的 内 容 1. 立 题 依 据 和 目 标 主 要 是 由 研 究 生 将 其 在 本 研 究 方 向 上 的 历 史 现 状 和 发 展 情 况 进 行 分 析, 着 重 说 明 自 己 的 选 题 经 过, 该 课 题 在 国 内 外 的 研 究 动 态 和 对 开 展 此 课 题 研 究 工 作 的 设 想, 同 时 研 究 生 要 阐 明 所 选 课 题 的 意 义 ( 包 括 理 论 意 义 实 用 价 值 社 会 效 益 及 经 济 效 益 等 ), 以 及 自 己 准 备 在 哪 些 方 面 有 所 进 展 或 突 破, 预 期 有 何 结 果 或 成 果 2. 对 所 确 定 的 课 题, 阐 述 研 究 工 作 工 作 的 总 体 安 排 及 进 度 拟 采 取 的 研 究 方 法 或 实 验 方 法 步 骤 技 术 路 线 做 理 论 上 的 论 证 和 可 行 性 的 论 证, 阐 述 课 题 研 究 工 作 可 能 遇 到 的 困 难 和 问 题 及 解 决 的 方 法 和 措 施 3. 说 明 完 成 该 课 题 研 究 所 做 的 基 础 工 作 及 知 识 储 备 情 况, 目 前 仪 器 设 备 和 其 他 各 方 面 是 否 具 备, 估 算 该 课 题 的 工 作 量 和 所 需 经 费 四 开 题 报 告 的 要 求 1. 开 题 报 告 的 时 间 : 要 求 在 第 三 学 期 结 束 前 进 行 2. 开 题 报 告 要 求 写 成 书 面 材 料, 研 究 生 将 开 题 报 告 和 有 关 的 参 考 文 献, 作 为 开 题 依 据 的 各 种 理 论 分 析, 实 验 数 据 等, 事 先 印 发 给 开 题 报 告 审 查 小 组 成 员 审 查 小 组 由 3-5 人 组 成, 由 教 研 室 主 任 或 指 导 教 师 任 组 长 3. 开 题 报 告 要 求 在 教 研 室 或 审 查 小 组 内 审 查 通 过 并 可 邀 请 本 专 业 的 有 关 教 师 学 生 参 加, 听 取 多 方 面 的 意 见 4. 审 查 小 组 应 对 报 告 的 选 题, 论 据 措 施 作 出 评 价, 提 出 是 否 通 过 的 结 论 和 要 求 修 改 的 意 见 如 报 告 不 通 过, 必 须 修 改 后 再 做 连 续 三 次 未 通 过, 报 研 究 生 部, 按 规 定 取 消 学 籍, 终 止 培 养 21

西 南 林 业 大 学 关 于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学 位 论 文 格 式 的 统 一 要 求 西 南 林 业 大 学 关 于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学 位 论 文 格 式 的 统 一 要 求 学 位 论 文 是 表 明 作 者 具 有 开 创 性 研 究 成 果, 或 在 研 究 工 作 中 具 有 新 的 见 解, 并 据 此 为 内 容 撰 写 而 成, 作 为 提 出 相 应 评 审 用 的 学 术 论 文 为 提 高 我 校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论 文 的 质 量, 规 范 学 位 论 文 的 撰 写 打 印 及 装 订 格 式, 并 便 于 保 存 检 索 利 用 及 交 流 等, 特 制 定 如 下 要 求 : 一 一 般 内 容 和 格 式 1. 题 目 : 题 目 应 概 括 整 个 论 文 最 主 要 的 内 容, 恰 当 简 明 引 人 注 目, 力 求 简 短, 严 格 控 制 在 20 字 以 内 2. 独 创 性 声 明 : 论 文 第 一 页 为 独 创 性 声 明 和 关 于 论 文 使 用 和 授 权 的 声 明 ( 附 后 ), 要 求 每 本 论 文 必 不 可 缺, 并 有 亲 笔 手 写 体 签 名 3. 摘 要 :1 中 文 摘 要 :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摘 要 的 字 数 一 般 为 200~300 字, 应 说 明 工 作 的 目 的 研 究 方 法 结 果 和 最 终 结 论 要 突 出 本 论 文 的 创 造 性 成 果 或 新 的 见 解, 语 言 力 求 精 炼 为 便 于 文 献 检 索, 应 在 本 页 下 方 空 一 行 后 再 另 起 一 行 注 明 本 文 的 关 键 词 (3~5 个 );2 英 文 摘 要 : 内 容 与 中 文 同, 不 超 过 250 个 实 词, 最 下 方 一 行 为 关 键 词 ( 与 摘 要 间 空 一 行 ), 应 与 中 文 对 应, 便 于 国 际 交 流 如 下 : ( 中 文 摘 要 部 分 ) 摘 要 : ( 中 间 空 一 行 ) 关 键 词 : ( 另 起 一 页 英 文 摘 要 部 分 ) Abstract: ( 中 间 空 一 行 ) Key words: 22

西 南 林 业 大 学 关 于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学 位 论 文 格 式 的 统 一 要 求 4. 目 录 : 应 是 论 文 的 提 纲, 也 是 论 文 组 成 部 分 的 小 标 题 5. 引 言 : 在 论 文 正 文 前, 应 阐 述 本 课 题 研 究 的 目 的 意 义 对 本 研 究 国 内 外 研 究 现 状 有 针 对 性 的 简 要 综 合 评 述 和 本 论 文 所 要 解 决 的 问 题 等 6. 正 文 : 是 学 位 论 文 的 核 心 写 作 内 容 可 因 研 究 课 题 性 质 而 不 同, 一 般 包 括 : 该 研 究 方 向 国 内 外 研 究 进 展 ; 研 究 方 法 和 设 计 方 法 ; 研 究 结 果 及 讨 论 或 设 计 项 目 结 果 引 言 和 正 文 凡 是 引 用 文 献 的, 应 在 文 中 标 注, 文 献 标 注 格 式 采 用 顺 序 编 码 制 7. 结 论 : 结 论 应 该 明 确 精 炼 完 整 准 确 是 最 终 的 总 体 的 结 论, 不 是 正 文 中 各 段 小 结 的 简 单 重 复 应 认 真 阐 述 自 己 的 创 造 性 工 作 在 本 领 域 中 的 地 位 和 作 用, 自 己 的 新 见 解 的 意 义, 也 可 以 在 结 论 中 提 出 建 议 研 究 设 想 仪 器 设 备 改 进 意 见 尚 待 解 决 的 问 题 等 8. 参 考 文 献 : 只 列 作 者 阅 读 过, 在 正 文 中 被 引 用 过 正 式 发 表 的 文 献 资 料, 全 文 应 统 一, 文 献 标 注 格 式 采 用 顺 序 编 码 制 以 下 列 出 几 种 参 考 文 献 的 格 式 : 参 考 文 献 类 型 专 著 论 文 集 期 刊 文 章 学 位 论 文 报 告 标 准 专 利 其 它 文 献 类 型 标 识 M C J D R S P Z 期 刊 文 章 :[ 序 号 ] 主 要 责 任 者. 文 献 题 名 [J]. 刊 名, 年, 卷 ( 期 ): 起 始 页 码 - 终 止 页 码. 专 著 论 文 集 学 位 论 文 报 告 :[ 序 号 ] 主 要 责 任 者. 文 献 题 名 [ 文 献 类 型 标 识 ]. 出 版 地 : 出 版 者, 出 版 年 : 起 始 页 码 - 终 止 页 码. 译 文 : 在 文 献 题 名 后 加 译 者 姓 名 学 位 论 文 论 文 集 等 未 公 开 发 表 的 文 献 及 电 子 文 献 在 引 用 当 页 作 脚 注 专 著 中 某 篇 文 献 :[ 序 号 ] 析 出 文 献 主 要 责 任 者. 出 版 年. 文 题. 见 (In): 专 著 作 者. 专 著 书 名. 版 本. 出 版 地 : 出 版 者, 起 始 页 码 - 终 止 页 码. 论 文 集 中 的 析 出 文 献 :[ 序 号 ] 析 出 文 献 主 要 责 任 者. 析 出 文 献 题 名 [C]// 原 文 献 主 要 责 任 者. 原 文 献 题 名. 出 版 地 : 出 版 者, 出 版 年 : 析 出 文 献 起 止 页 码. 23

西 南 林 业 大 学 关 于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学 位 论 文 格 式 的 统 一 要 求 专 利 文 献 :[ 序 号 ] 专 利 申 请 者 或 所 有 者. 专 利 题 名 : 专 利 国 别, 专 利 号 [P]. 出 版 日 期. 国 际 国 家 标 准 :[ 序 号 ] 主 要 责 任 者. 标 准 编 号, 标 准 名 称 [S]. 出 版 地 : 出 版 者, 出 版 年. 报 纸 文 章 :[ 序 号 ] 主 要 责 任 者. 文 献 题 名 [N]. 报 纸 名, 出 版 日 期 ( 版 次 ) 9.(1) 个 人 简 介 : 包 括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籍 贯 学 历 入 学 前 所 在 单 位 原 专 业 等 情 况 ; 获 奖 及 发 表 论 文 情 况 工 作 情 况 等 (2) 导 师 简 介 : 包 括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籍 贯, 职 称, 社 会 职 务, 学 术 研 究 情 况, 获 奖 及 发 表 论 文 情 况, 指 导 研 究 生 工 作 情 况 等 (1) 和 (2) 分 页 单 列 (3) 获 得 成 果 目 录 清 单 : 将 在 读 期 间 已 发 表 的 论 文 论 著 所 获 得 的 成 果 奖 项 等 列 于 论 文 致 谢 前 格 式 要 求 同 参 考 文 献 10 致 谢 : 字 数 不 宜 超 过 300 字 致 谢 对 象 限 于 在 学 术 和 论 文 工 作 有 较 重 要 帮 助 的 人 士 二 学 位 论 文 书 写 及 印 刷 要 求 1. 学 位 论 文 一 般 2 万 字 以 上, 必 须 用 中 文 书 写 ( 可 附 相 应 英 文 副 本 ), 用 计 算 机 双 面 打 印 ( 从 正 文 起 用 双 面 装 订 ), 字 迹 要 清 楚, 标 点 符 号 要 正 确 2. 学 位 论 文 封 面 采 用 全 校 统 一 格 式 ( 附 后 ) 3. 学 位 论 文 用 纸 规 格 为 A 4, 正 文 行 距 1.5 倍, 中 文 用 小 4 号 宋 体 字, 英 文 用 小 4 号 Times New Roman 字 ; 各 章 的 大 标 题 用 小 3 号 黑 体 字, 在 标 题 和 正 文 之 间 要 留 一 行 的 间 距 正 文 一 级 标 题 用 4 号 宋 体 字, 二 级 标 题 用 小 四 号 黑 体 字, 三 级 以 上 标 题 用 小 4 号 宋 体 字 ; 正 文 图 表 标 题 用 五 号 黑 体 ( 正 文 中 的 图 表 一 律 采 用 顺 序 编 码, 如 图 1 图 2 图 3 依 次 标, 表 1 表 2 表 3 依 次 标 ), 图 表 中 文 字 用 六 号 宋 体 页 面 上 边 距 和 左 边 距 分 别 为 3cm, 下 边 距 和 右 边 距 分 别 为 2.5cm 页 眉 用 5 号 宋 体 字 书 写, 奇 数 页 标 第 XX 章 XXX, 如 1 引 言 2 研 究 区 概 况 等, 偶 数 页 标 论 文 题 目 距 页 边 2.4cm; 页 码 须 用 阿 拉 伯 数 字 连 续 编 排, 从 正 文 第 一 页 开 始 编 写, 一 律 居 中, 页 距 边 2.2cm 正 文 中 的 格 式 如 下 所 示 : 24

西 南 林 业 大 学 关 于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学 位 论 文 格 式 的 统 一 要 求 2( 各 章 大 标 题 小 3 号 黑 体 字 ) 2.1( 一 级 标 题 4 号 宋 体 字 ) 2.1.1( 二 级 标 题 小 四 号 黑 体 字 ) 其 它 标 题 用 小 4 号 宋 体 字 4. 论 文 中 的 标 准 章 条 款 项 图 表 参 考 文 献 公 式 一 律 采 用 阿 拉 伯 数 字 分 级 编 写 示 例 如 下 : 图 序 及 图 名 置 于 图 的 下 方, 表 序 及 表 名 置 于 表 的 上 方, 若 表 或 图 中 有 附 注, 采 用 英 文 小 写 字 母 顺 序 编 号, 如 注 a, 注 b, 附 注 写 在 图 或 表 的 下 方 文 中 公 式 的 编 号, 用 括 号 括 起 写 在 右 边 行 未, 其 间 不 加 虚 线, 文 中 的 图 表 公 式 等 与 正 文 之 间 要 有 一 行 的 间 距 表 格 一 律 用 三 线 表, 所 有 表 格 图 的 标 题 中 文 文 字 均 要 求 有 对 应 英 文 标 注 5. 文 中 单 位 名 称 的 书 写, 应 采 用 国 际 通 用 符 号, 如 米 用 m 全 文 应 统 一, 不 可 混 用 此 外, 拉 丁 名 等 应 规 范 25

西 南 林 业 大 学 关 于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学 位 论 文 格 式 的 统 一 要 求 论 文 装 订 的 顺 序 : 封 面 ( 统 一 用 黄 色 的 ) 扉 页 独 创 性 声 明 和 关 于 论 文 使 用 和 授 权 的 声 明 中 文 摘 要 英 文 摘 要 目 录 论 文 主 体 部 分 ( 双 面 装 订, 请 注 意 页 眉, 见 上 印 刷 要 求 ) 26

西 南 林 业 大 学 关 于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学 位 论 文 格 式 的 统 一 要 求 类 号 密 级 西 南 林 业 大 学 xxxx 届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学 位 论 文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中 文 题 目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英 文 题 目 作 者 姓 名 指 导 教 师 : 导 师 姓 名 及 职 称 导 师 姓 名 及 职 称 申 请 学 位 级 别 : 硕 士 学 科 专 业 名 称 : 农 业 推 广 专 业 领 域 名 称 : 所 学 领 域 名 称 论 文 提 交 日 期 : xxxx 年 x 月 论 文 答 辩 日 期 : xxxx 年 x 月 x 日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 西 南 林 业 大 学 学 位 授 予 日 期 : xxxx 年 x 月 27

西 南 林 业 大 学 关 于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学 位 论 文 格 式 的 统 一 要 求 西 南 林 业 大 学 xxxx 届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学 位 论 文 学 位 论 文 中 文 题 目 学 位 论 文 英 文 题 目 作 者 姓 名 指 导 教 师 : 导 师 姓 名 及 职 称 导 师 姓 名 及 职 称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 西 南 林 业 大 学 云 南 昆 明 28

西 南 林 业 大 学 关 于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学 位 论 文 格 式 的 统 一 要 求 独 创 性 声 明 本 人 声 明 所 呈 交 的 论 文 是 我 个 人 在 导 师 指 导 下 进 行 的 研 究 工 作 及 取 得 的 研 究 成 果 据 我 所 知, 除 了 文 中 特 别 加 以 标 注 和 致 谢 的 地 方 外, 论 文 中 不 包 含 其 他 人 已 经 发 表 或 撰 写 过 的 研 究 成 果, 也 不 包 含 为 获 得 西 南 林 业 大 学 或 其 它 教 育 机 构 的 学 位 或 证 书 而 使 用 过 的 材 料 与 我 一 同 工 作 的 同 志 对 本 研 究 所 做 的 任 何 贡 献 均 已 在 论 文 中 作 了 明 确 的 说 明 并 表 示 了 谢 意 签 名 : 日 期 : 关 于 论 文 使 用 授 权 的 说 明 本 人 完 全 了 解 西 南 林 业 大 学 有 关 保 留 使 用 学 位 论 文 的 规 定, 即 : 学 校 有 权 保 留 送 交 论 文 的 复 印 件, 允 许 论 文 被 查 阅 和 借 阅 ; 学 校 可 以 公 布 论 文 的 全 部 或 部 分 内 容, 可 以 采 用 影 印 缩 印 或 其 他 复 制 手 段 保 存 论 文 ( 保 密 的 论 文 在 解 密 后 应 遵 守 此 规 定 ) 签 名 : 导 师 签 名 : 日 期 : 导 师 签 名 : 日 期 : 29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学 术 不 端 行 为 检 测 结 果 认 定 及 相 关 规 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学 术 不 端 行 为 检 测 结 果 认 定 及 相 关 规 定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我 院 研 究 生 学 术 道 德 建 设, 培 养 研 究 生 的 学 术 诚 信, 强 化 研 究 生 学 位 论 文 质 量 的 管 理, 严 明 学 术 纪 律, 杜 绝 学 术 不 端 行 为, 根 据 学 校 研 究 生 学 位 论 文 学 术 不 端 行 为 检 测 工 作 实 施 办 法 相 关 精 神, 学 院 特 制 定 本 办 法 一 学 术 不 端 行 为 检 测 对 象 为 除 目 录 致 谢 参 考 文 献 之 外 的 学 位 论 文 主 体 部 分 二 学 院 以 检 测 报 告 中 全 文 文 字 复 制 比 项 比 值 为 主 要 依 据 对 检 测 结 果 进 行 处 理 三 检 测 程 序 : 拟 申 请 答 辩 学 员 需 自 行 在 万 方 等 官 方 数 据 库 对 本 次 答 辩 的 论 文 先 进 行 自 查, 并 提 供 本 人 签 字 确 认 的 万 方 数 据 论 文 相 似 性 检 测 报 告 ; 提 交 自 查 报 告 后 填 写 西 南 林 业 大 学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诚 信 承 诺 与 检 测 登 记 表 ( 万 方 数 据 论 文 相 似 性 检 测 服 务 网 址 为 http://check.wanfangdata.com.cn/, 检 测 后 提 供 须 提 供 包 括 论 文 题 目 检 测 日 期 总 相 似 比 参 考 文 献 相 似 比 排 除 参 考 文 献 相 似 比 等 将 检 测 结 果 的 报 告 书 ) 四 检 测 结 果 判 定 标 准 : 判 定 时 均 去 除 引 用 第 一 作 者 为 本 人 成 果 的 部 分 全 篇 复 制 率 <30%, 视 为 合 格 ; 全 篇 复 制 率 30%, 视 为 不 合 格 五 自 查 检 测 结 果 认 为 不 合 格, 需 在 15 日 内 修 改 完 毕 提 交 学 院 ; 若 复 查 检 测 结 果 仍 为 不 合 格, 学 院 将 视 情 况 做 出 不 聘 请 专 家 对 该 论 文 进 行 评 阅 或 推 迟 答 辩 处 理 六 学 院 做 出 推 迟 答 辩 处 理 的 学 位 申 请 人, 须 在 学 制 规 定 年 限 内, 结 合 检 测 报 告 对 学 位 论 文 进 行 全 面 修 改 或 重 新 撰 写 论 文 七 学 位 申 请 人 必 须 保 证 送 检 论 文 与 学 位 论 文 一 致, 如 有 不 同, 一 经 发 现, 取 消 该 研 究 生 本 次 答 辩 资 格, 并 依 据 学 校 相 关 规 定 给 予 相 应 处 分 八 本 规 定 的 解 释 权 属 西 南 林 业 大 学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30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林 业 领 域 培 养 方 案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林 业 领 域 培 养 方 案 为 规 范 农 业 资 源 利 用 领 域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的 培 养 目 标 要 求 课 程 学 习 培 养 方 式 学 位 授 予 等 环 节, 确 保 培 养 质 量, 特 制 订 本 培 养 方 案 一 培 养 目 标 和 要 求 1. 培 养 目 标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林 业 领 域 专 业 学 位 是 与 林 业 相 关 任 职 资 格 相 联 系 的 专 业 学 位 主 要 为 林 业 技 术 研 究 应 用 开 发 推 广 及 林 业 教 育 等 企 事 业 单 位 和 管 理 部 门 培 养 应 用 型 复 合 型 高 层 次 人 才 2. 培 养 要 求 (1) 本 领 域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获 得 者 应 较 好 地 掌 握 马 克 思 主 义 毛 泽 东 思 想 邓 小 平 理 论 和 三 个 代 表 重 要 思 想 ; 拥 护 党 的 基 本 路 线 和 方 针 政 策 ; 树 立 科 学 发 展 观, 为 我 国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服 务 (2) 本 领 域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获 得 者 应 掌 握 相 应 领 域 的 基 础 理 论 系 统 的 专 业 知 识, 以 及 相 关 的 管 理 人 文 和 社 会 科 学 知 识 ; 具 有 创 新 意 识 和 独 立 从 事 相 关 领 域 的 研 究 或 开 发 管 理 等 工 作 的 能 力 (3) 基 本 掌 握 一 门 外 国 语, 能 够 阅 读 本 领 域 的 外 文 资 料 二 培 养 方 式 及 学 习 年 限 1. 攻 读 本 领 域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的 研 究 生, 采 取 进 校 不 离 岗 的 方 式 学 习 在 校 学 习 时 间 累 计 不 少 于 6 个 月 课 程 学 习 实 行 学 分 制, 实 行 多 学 科 综 合 宽 口 径 的 培 养 方 式 2. 学 位 论 文 实 行 双 导 师 制, 由 具 有 实 践 经 验 并 有 高 级 技 术 职 称 的 校 内 外 导 师 联 合 指 导 3. 攻 读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的 学 习 年 限 一 般 为 3 年, 最 长 不 超 过 5 年 三 课 程 学 习 31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林 业 领 域 培 养 方 案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的 课 程 设 置 应 根 据 培 养 目 标 的 要 求, 教 学 内 容 应 体 现 宽 广 性 综 合 性 实 用 性 和 前 沿 性 课 程 设 置 框 架 及 必 修 环 节 如 下 : 学 院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领 域 名 称 林 业 领 域 领 域 范 围 ( 研 究 方 向 ) 1. 森 林 云 南 建 设 ;2. 生 物 多 样 性 保 护 ;3. 西 南 生 态 安 全 屏 障 建 设 ;4. 水 土 保 持 与 石 漠 化 治 理 ;5. 自 然 保 护 区 建 设 与 管 理 ;6.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与 城 乡 绿 化 ;7. 森 林 资 源 培 育 与 利 用 ;8. 野 生 动 植 物 保 护 与 利 用 ;9. 森 林 防 火 与 病 虫 害 防 治 ;10. 生 态 文 明 建 设 与 森 林 文 化 研 究 学 分 总 学 分 不 少 于 30 学 分,1 学 分 为 16 学 时 课 程 设 置 类 别 课 程 名 称 学 分 1. 政 治 理 论 课 3 公 共 课 (12 学 分 ) 2. 外 国 语 ( 基 础 英 语 + 专 业 英 语 ) 3 3. 林 业 推 广 理 论 与 技 术 2 4. 试 验 设 计 与 数 据 处 理 或 林 业 经 济 及 产 业 政 策 2 5. 现 代 传 播 学 2 1. 森 林 生 态 学 2 2. 现 代 森 林 培 育 技 术 及 应 用 2 领 域 主 干 课 ( 最 低 修 读 10 学 分 ) 3. 森 林 保 护 技 术 及 应 用 2 4. 森 林 资 源 与 林 业 可 持 续 发 展 2 5. 林 木 遗 传 改 良 与 良 种 工 程 2 6. 现 代 林 业 信 息 技 术 2 选 修 课 (8 10 学 分 ) 必 修 环 节 根 据 相 关 培 养 目 标 研 究 方 向 及 研 究 生 的 工 作 需 要 自 行 确 定 每 门 课 程 为 2 学 分, 专 题 讲 座 类 1 学 分 包 括 开 题 报 告 论 文 中 期 检 查 与 进 展 报 告 等 备 注 四 学 位 论 文 工 作 1.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林 业 领 域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选 题 应 服 务 于 林 业 事 业 发 展 32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林 业 领 域 培 养 方 案 林 业 科 技 推 广 林 场 经 营 管 理 林 业 与 生 态 环 境 建 设, 应 有 一 定 的 技 术 难 度 先 进 性 和 工 作 量, 能 体 现 作 者 综 合 运 用 专 业 理 论 方 法 和 技 术 手 段 解 决 林 业 行 业 或 与 林 业 相 关 领 域 应 用 技 术 问 题 的 能 力 2. 论 文 形 式 可 以 是 研 究 论 文 项 目 ( 产 品 ) 设 计 调 研 报 告 等 3. 评 审 与 答 辩 学 位 论 文 的 评 审 应 着 重 考 查 作 者 综 合 运 用 科 学 理 论 方 法 和 技 术 手 段 解 决 农 业 技 术 推 广 农 业 和 农 村 实 际 问 题 的 能 力 ; 审 查 学 位 论 文 工 作 的 技 术 难 度 和 工 作 量 攻 读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必 须 完 成 培 养 方 案 中 规 定 的 所 有 环 节, 成 绩 合 格, 方 可 申 请 参 加 学 位 论 文 答 辩 学 位 论 文 应 至 少 有 2 名 具 有 副 高 及 以 上 专 业 技 术 职 称 的 专 家 评 阅, 其 中 应 有 来 自 实 际 工 作 部 门 的 专 家 答 辩 委 员 会 应 由 3-5 位 专 家 组 成 导 师 可 参 加 答 辩 会 议, 但 不 得 担 任 答 辩 委 员 会 委 员 五 学 位 授 予 课 程 考 试 成 绩 合 格 取 得 规 定 学 分, 且 通 过 学 位 论 文 答 辩 的 研 究 生, 由 培 养 单 位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审 核 批 准 授 予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学 位 证 书 由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统 一 印 制 33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农 业 资 源 利 用 领 域 培 养 方 案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农 业 资 源 利 用 领 域 培 养 方 案 为 规 范 农 业 资 源 利 用 领 域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的 培 养 目 标 要 求 课 程 学 习 培 养 方 式 学 位 授 予 等 环 节, 确 保 培 养 质 量, 特 制 订 本 培 养 方 案 一 培 养 目 标 和 要 求 1. 培 养 目 标 农 业 资 源 利 用 领 域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是 与 本 领 域 任 职 资 格 相 联 系 的 专 业 学 位, 主 要 为 农 业 技 术 研 究 应 用 开 发 及 推 广, 农 村 发 展, 农 业 教 育 等 企 事 业 单 位 和 管 理 部 门 培 养 应 用 型 复 合 型 高 层 次 人 才 2. 培 养 要 求 (1) 本 领 域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获 得 者 应 较 好 地 掌 握 马 克 思 主 义 毛 泽 东 思 想 邓 小 平 理 论 和 三 个 代 表 重 要 思 想 ; 拥 护 党 的 基 本 路 线 和 方 针 政 策 ; 树 立 科 学 发 展 观, 为 我 国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服 务 (2) 本 领 域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获 得 者 应 掌 握 相 应 领 域 的 基 础 理 论 系 统 的 专 业 知 识, 以 及 相 关 的 管 理 人 文 和 社 会 科 学 知 识 ; 具 有 创 新 意 识 和 独 立 从 事 相 关 领 域 的 研 究 或 开 发 管 理 等 工 作 的 能 力 (3) 基 本 掌 握 一 门 外 国 语, 能 够 阅 读 本 领 域 的 外 文 资 料 二 培 养 方 式 及 学 习 年 限 1. 攻 读 本 领 域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的 研 究 生, 采 取 进 校 不 离 岗 的 方 式 学 习 在 校 学 习 时 间 累 计 不 少 于 6 个 月 课 程 学 习 实 行 学 分 制, 实 行 多 学 科 综 合 宽 口 径 的 培 养 方 式 2. 学 位 论 文 实 行 双 导 师 制, 由 具 有 实 践 经 验 并 有 高 级 技 术 职 称 的 校 内 外 导 师 联 合 指 导 3. 攻 读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的 学 习 年 限 一 般 为 3 年, 最 长 不 超 过 5 年 三 课 程 学 习 34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农 业 资 源 利 用 领 域 培 养 方 案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的 课 程 设 置 应 根 据 培 养 目 标 的 要 求, 教 学 内 容 应 体 现 宽 广 性 综 合 性 实 用 性 和 前 沿 性 课 程 设 置 框 架 及 必 修 环 节 如 下 : 学 院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领 域 名 称 农 业 资 源 利 用 领 域 领 域 范 围 ( 研 究 方 向 ) 1. 农 林 土 地 资 源 利 用 与 规 划 ;2. 农 林 水 资 源 利 用 与 管 理 ;3. 农 林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与 国 土 生 态 安 全 ; 4. 气 候 资 源 利 用 与 减 灾 防 灾 ; 5. 农 林 生 态 产 业 体 系 与 产 业 生 态 化 建 设 ; 6. 特 色 农 林 产 品 开 发 利 用 ; 7. 区 域 生 态 经 济 建 设 与 可 持 续 发 展 ; 8. 农 林 景 观 资 源 利 用 与 生 态 旅 游 发 展 ;9. 城 乡 一 体 化 建 设 ;10. 农 林 职 业 教 育 发 展 ;11. 农 林 政 策 法 规 研 究 ;12. 社 会 主 义 新 农 村 建 设 与 规 划 ;13. 生 态 文 明 建 设 与 生 态 文 化 研 究 ;14. 桥 头 堡 建 设 与 农 业 资 源 开 发 学 分 总 学 分 不 少 于 30 学 分,1 学 分 为 16 学 时 课 程 设 置 类 别 课 程 名 称 学 分 1. 政 治 理 论 课 3 公 共 课 (12 学 分 ) 2. 外 国 语 ( 基 础 英 语 + 专 业 英 语 ) 3 3. 技 术 推 广 理 论 与 方 法 2 4. 农 业 科 技 与 三 农 政 策 2 5. 农 业 传 播 技 术 与 应 用 2 1. 农 业 资 源 与 利 用 区 划 ( 含 可 持 续 利 用 ) 2 2. 农 业 资 源 利 用 新 技 术 ( 含 设 施 农 业 ) 2 领 域 主 干 课 (12 学 分 ) 3. 农 业 资 源 利 用 技 术 开 发 与 推 广 ( 案 例 ) 2 4. 农 业 资 源 利 用 研 究 法 ( 室 外 室 内 研 究 方 法 ) 2 5. 农 产 品 生 产 安 全 评 价 与 控 制 2 6. 农 业 资 源 信 息 系 统 ( 信 息 系 统 精 准 农 业 ) 2 选 修 课 (6 8 学 分 ) 必 修 环 节 根 据 相 关 培 养 目 标 研 究 方 向 及 研 究 生 的 工 作 需 要 自 行 确 定 每 门 课 程 为 2 学 分, 专 题 讲 座 类 1 学 分 包 括 开 题 报 告 论 文 中 期 检 查 与 进 展 报 告 等 备 注 35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农 业 资 源 利 用 领 域 培 养 方 案 四 学 位 论 文 工 作 1. 论 文 选 题 应 服 务 于 农 业 农 村 农 民 和 生 态 环 境 建 设, 论 文 要 有 一 定 的 技 术 难 度 先 进 性 和 工 作 量, 能 体 现 作 者 综 合 运 用 科 学 理 论 方 法 和 技 术 手 段 解 决 农 业 技 术 推 广 农 业 和 农 村 等 问 题 的 能 力 2. 论 文 形 式 可 以 是 研 究 论 文 项 目 ( 产 品 ) 设 计 调 研 报 告 等 3. 评 审 与 答 辩 学 位 论 文 的 评 审 应 着 重 考 查 作 者 综 合 运 用 科 学 理 论 方 法 和 技 术 手 段 解 决 农 业 技 术 推 广 农 业 和 农 村 实 际 问 题 的 能 力 ; 审 查 学 位 论 文 工 作 的 技 术 难 度 和 工 作 量 攻 读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必 须 完 成 培 养 方 案 中 规 定 的 所 有 环 节, 成 绩 合 格, 方 可 申 请 参 加 学 位 论 文 答 辩 学 位 论 文 应 至 少 有 2 名 具 有 副 高 及 以 上 专 业 技 术 职 称 的 专 家 评 阅, 其 中 应 有 来 自 实 际 工 作 部 门 的 专 家 答 辩 委 员 会 应 由 3-5 位 专 家 组 成 导 师 可 参 加 答 辩 会 议, 但 不 得 担 任 答 辩 委 员 会 委 员 五 学 位 授 予 课 程 考 试 成 绩 合 格 取 得 规 定 学 分, 且 通 过 学 位 论 文 答 辩 的 研 究 生, 由 培 养 单 位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审 核 批 准 授 予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学 位 证 书 由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统 一 印 制 36

西 南 林 业 大 学 学 位 授 予 工 作 细 则 西 南 林 业 大 学 学 位 授 予 工 作 细 则 (2006 年 6 月 27 日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贯 彻 执 行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学 位 条 例, 保 证 学 位 授 予 质 量,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学 位 条 例 暂 行 实 施 办 法, 结 合 我 校 实 际 情 况, 对 现 行 的 西 南 林 业 大 学 学 位 授 予 工 作 细 则 (2003 年 6 月 17 日 ) 进 行 修 订 第 二 条 学 士 硕 士 学 位 按 国 家 制 定 的 学 科 门 类 授 予 第 三 条 凡 是 拥 护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宪 法, 遵 守 法 律 法 规, 遵 守 校 纪 校 规, 品 行 端 正, 并 具 有 相 应 学 术 水 平 者, 均 可 按 本 细 则 的 有 关 规 定, 申 请 相 应 的 学 位 但 申 请 人 不 得 同 时 向 两 个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提 出 申 请 第 二 章 西 南 林 业 大 学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第 四 条 西 南 林 业 大 学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 以 下 简 称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 由 17 至 25 名 成 员 组 成, 任 期 二 至 三 年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设 主 席 一 人, 副 主 席 二 人, 主 席 由 院 长 担 任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的 委 员 从 教 学 部 门 的 主 要 负 责 人 教 授 副 教 授 或 相 当 职 称 的 专 家 中 遴 选,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的 成 员 组 成 名 单 由 院 行 政 会 议 确 定, 报 主 管 部 门 备 案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按 照 学 科, 设 立 若 干 学 科 分 委 员 会 学 科 分 委 员 会 ( 以 下 简 称 分 委 员 会 ) 由 9 至 11 名 成 员 组 成, 设 主 席 一 人, 副 主 席 一 人 主 席 由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的 委 员 担 任, 每 个 分 委 员 会 的 委 员 组 成 由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任 命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设 在 研 究 生 工 作 处, 负 责 处 理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的 日 常 工 作, 负 责 协 调 各 分 委 员 会 的 工 作 经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授 权, 硕 士 学 位 证 书 的 审 核 发 放 工 作 由 研 究 生 工 作 处 负 责 ; 学 士 学 位 证 书 的 审 核 发 放 由 教 务 处 负 责 第 五 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履 行 的 职 责 37

西 南 林 业 大 学 学 位 授 予 工 作 细 则 1. 任 命 分 委 员 会 的 主 席 副 主 席 和 委 员 ; 2. 审 批 研 究 生 导 师 资 格 和 做 出 撤 销 导 师 资 格 的 决 定 ; 3. 审 查 通 过 申 请 硕 士 学 位 的 人 员 名 单 ; 4. 审 查 通 过 学 士 学 位 获 得 者 名 单 ; 5. 做 出 授 予 学 士 硕 士 学 位 的 决 定 ; 6. 做 出 撤 销 授 予 学 位 的 决 定 ; 7. 评 审 博 士 硕 士 学 位 授 权 专 业 ; 8. 研 究 和 处 理 授 予 学 位 的 争 议 和 其 他 相 关 事 项 ; 9. 组 织 实 施 对 学 位 授 权 点 研 究 生 导 师 学 位 论 文 答 辩 及 学 位 授 予 质 量 的 检 查 监 督 评 估 ; 10. 对 分 委 员 会 的 工 作 进 行 监 督 检 查 第 六 条 分 委 员 会 履 行 的 职 责 1. 初 审 硕 士 研 究 生 专 业 培 养 方 案 ; 2. 对 学 位 申 请 者 所 提 交 的 论 文 进 行 水 平 质 量 和 格 式 审 查, 培 养 环 节 审 查, 做 出 是 否 同 意 答 辩 的 决 定 ; 3. 审 批 论 文 评 阅 专 家 名 单 和 答 辩 委 员 会 专 家 组 成 名 单 ; 4. 对 硕 士 申 请 者 论 文 答 辩 情 况 审 查, 并 做 出 授 予 硕 士 学 位 的 建 议 名 单 ; 5. 组 织 学 科 优 秀 硕 士 论 文 评 选 ; 6. 学 士 分 委 员 会 审 查 学 士 学 位 申 请 者 的 资 格, 提 出 学 士 学 位 建 议 名 单 ; 7. 学 位 点 申 报 初 审 ; 8. 研 究 生 导 师 资 格 初 审 ; 9. 承 办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委 托 的 相 关 工 作 第 三 章 学 士 学 位 第 七 条 在 籍 本 科 学 生 完 成 培 养 方 案 的 各 项 要 求, 经 审 核 准 予 毕 业, 符 合 学 籍 管 理 及 有 关 文 件 规 定, 达 到 下 述 学 术 水 平 者, 授 予 学 士 学 位 : 1. 必 修 课 程 学 习 和 毕 业 论 文 ( 毕 业 设 计 或 其 他 毕 业 实 践 环 节 ) 的 平 均 成 绩 优 良 ; 2. 通 过 规 定 的 外 国 语 考 试 ; 38

西 南 林 业 大 学 学 位 授 予 工 作 细 则 3. 较 好 地 掌 握 本 门 学 科 的 基 础 理 论 专 门 知 识 和 基 本 技 能 ; 4. 具 有 从 事 科 学 研 究 工 作 或 担 负 专 门 技 术 工 作 的 初 步 能 力 具 体 的 标 准 和 条 件 由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制 定 对 学 士 学 位 申 请 者, 由 学 士 学 位 分 委 员 会 根 据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的 标 准 和 条 件 进 行 审 查, 提 出 学 士 学 位 授 予 者 的 建 议 名 单 第 八 条 来 华 留 学 本 科 毕 业 生 由 学 士 学 位 分 委 员 会 根 据 标 准 和 条 件 逐 个 审 核 对 符 合 本 细 则 第 七 条 及 有 关 规 定 的, 向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提 出 学 士 学 位 授 予 的 建 议 名 单 第 九 条 成 人 高 等 教 育 本 科 毕 业 生 由 学 士 学 位 分 委 员 会 根 据 本 细 则 及 西 南 林 业 大 学 授 予 成 人 高 等 教 育 本 科 毕 业 生 学 士 学 位 实 施 细 则 的 程 序 要 求 进 行 初 审 并 提 出 学 士 学 位 授 予 的 建 议 名 单 第 四 章 硕 士 学 位 第 十 条 在 籍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的 研 究 生, 完 成 培 养 方 案 的 各 项 要 求, 经 审 核 准 予 毕 业, 符 合 学 籍 管 理 及 有 关 文 件 规 定, 达 到 下 述 条 件 者, 授 予 硕 士 学 位 : 1. 掌 握 马 克 思 主 义 的 基 本 理 论 ; 2. 掌 握 本 专 业 坚 实 的 基 础 理 论 和 系 统 的 专 门 知 识 ; 3.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对 所 研 究 的 课 题 确 有 新 的 见 解, 表 明 具 有 从 事 科 学 研 究 工 作 或 独 立 担 负 专 门 技 术 工 作 的 能 力, 论 文 答 辩 通 过 4. 参 加 规 定 的 外 国 语 学 位 课 程 统 一 考 试, 成 绩 合 格 5. 在 国 内 外 公 开 出 版 的 学 术 刊 物 上 以 第 一 作 者 第 一 单 位 身 份 发 表 与 所 学 专 业 相 关 的 学 术 论 文 一 篇 以 上 第 十 一 条 符 合 提 前 毕 业 条 件 的 研 究 生 可 以 申 请 提 前 毕 业, 具 体 按 照 相 关 管 理 办 法 办 理 具 有 研 究 生 毕 业 同 等 学 力 人 员 申 请 硕 士 学 位, 按 西 南 林 业 大 学 授 予 具 有 研 究 生 毕 业 同 等 学 力 人 员 硕 士 学 位 实 施 细 则 规 定 的 程 序 和 要 求 办 理 第 十 二 条 硕 士 学 位 课 程 要 求 1. 马 克 思 主 义 理 论 课, 要 求 掌 握 马 克 思 主 义 的 基 本 理 论 39

西 南 林 业 大 学 学 位 授 予 工 作 细 则 2. 外 国 语, 要 求 能 比 较 熟 练 地 应 用 一 种 外 国 语 阅 读 本 专 业 的 外 文 文 献, 并 具 有 一 定 的 听 说 和 写 作 应 用 能 力 3. 基 础 理 论 课 和 专 业 课, 一 般 为 3-4 门, 要 求 掌 握 扎 实 的 基 础 理 论 和 系 统 的 专 门 知 识 硕 士 生 的 学 位 课 程 考 试, 根 据 专 业 培 养 方 案 的 要 求, 结 合 个 人 培 养 计 划 安 排 进 行 成 绩 合 格, 取 得 规 定 学 分, 方 可 参 加 论 文 答 辩 4. 同 等 学 力 或 跨 学 科 专 业 考 入 的 硕 士 生 须 补 修 本 专 业 的 本 科 课 程 3 门 以 上, 且 成 绩 合 格 第 十 三 条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在 导 师 的 指 导 下 由 研 究 生 独 立 完 成, 论 文 基 本 要 求 参 见 有 关 规 定 研 究 生 应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提 交 论 文 并 递 交 学 位 论 文 答 辩 申 请 书, 由 分 委 员 会 进 行 学 习 环 节 审 查 形 式 审 查 论 文 质 量 审 查 论 文 评 阅 人 和 答 辩 委 员 会 组 成 人 员 审 查, 做 出 是 否 同 意 答 辩 的 决 定 第 十 四 条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评 阅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除 经 导 师 审 阅 并 写 出 详 细 的 评 阅 意 见 外, 还 应 聘 请 2 名 副 教 授 或 相 当 职 称 以 上 的 专 家 作 为 论 文 评 阅 人 ( 其 中 一 名 应 当 是 外 单 位 的 专 家 ) 评 阅 人 对 论 文 写 出 详 细 的 学 术 评 语 ( 论 文 评 阅 评 语 必 须 在 肯 定 成 绩 优 点 和 创 新 的 同 时, 指 出 论 文 的 不 足 改 进 意 见 及 建 议 ), 供 论 文 答 辩 委 员 会 参 考 如 有 一 名 评 阅 人 的 评 语 属 否 定, 应 增 聘 一 名 评 阅 人, 如 两 名 评 阅 人 的 评 语 均 属 否 定, 则 不 得 参 加 本 次 答 辩 或 延 期 答 辩 专 业 学 位 的 论 文 评 阅 要 求 参 照 各 专 业 学 位 的 相 应 标 准 执 行 ; 以 同 等 学 力 申 请 学 位 的 论 文 评 阅 要 求 按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第 十 五 条 论 文 答 辩 委 员 会 组 成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答 辩 委 员 会 由 5-7 名 具 有 高 级 职 称 的 专 家 组 成, 成 员 中 应 有 一 名 本 专 业 之 外 的 专 家 和 1-2 名 校 外 的 专 家 答 辩 委 员 会 主 席 必 须 由 一 名 同 行 专 家 担 任, 答 辩 委 员 会 设 秘 书 一 人, 一 般 由 具 有 中 级 技 术 职 称 以 上 的 专 业 人 员 担 任 答 辩 委 员 会 组 成 名 单 经 分 委 员 会 审 批 后, 方 可 发 出 聘 书 指 导 教 师 不 参 加 答 辩 委 员 会, 但 应 参 加 答 辩 会 专 业 学 位 的 论 文 答 辩 委 员 会 组 成 参 照 各 专 业 学 位 的 相 应 规 定 执 行 ; 以 同 等 学 力 申 请 学 位 的 要 求 按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40

西 南 林 业 大 学 学 位 授 予 工 作 细 则 第 十 六 条 论 文 答 辩 委 员 会 必 须 坚 持 实 事 求 是 的 科 学 态 度 保 证 质 量 的 原 则, 严 格 要 求 委 员 必 须 坚 持 原 则, 态 度 公 正 答 辩 要 发 扬 学 术 民 主, 以 公 开 的 方 式 举 行 对 是 否 通 过 论 文 答 辩, 是 否 授 予 学 位, 做 出 建 议, 以 无 记 名 投 票 方 式, 经 全 体 成 员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同 意 方 得 通 过 会 议 应 有 记 录 或 录 音, 决 议 书 需 经 答 辩 委 员 会 主 席 签 字 学 位 论 文 答 辩 不 合 格 的, 经 答 辩 委 员 会 成 员 过 半 数 同 意, 可 在 一 年 内 修 改 论 文, 重 新 答 辩 一 次, 需 做 出 明 确 决 议 第 十 七 条 学 位 论 文 答 辩 会 程 序 1. 由 硕 士 点 学 科 所 在 部 门 领 导 或 秘 书 宣 读 经 学 位 评 定 分 委 员 会 主 席 审 批 的 答 辩 委 员 会 成 员 名 单 ; 2. 答 辩 委 员 会 主 席 宣 布 答 辩 会 开 始 ; 3. 由 指 导 教 师 或 秘 书 介 绍 研 究 生 的 基 本 情 况, 包 括 简 历 和 学 习 成 绩 ; 4. 由 研 究 生 报 告 论 文 主 要 内 容 ( 约 半 个 小 时 ); 5. 答 辩 会 参 加 人 提 出 问 题, 研 究 生 回 答 问 题 ( 约 半 个 小 时 ); 6. 答 辩 会 休 会 ; 7. 答 辩 委 员 会 举 行 会 议, 主 要 议 程 : (1) 由 秘 书 宣 读 指 导 教 师 和 评 阅 人 的 学 术 评 议 书 ; (2) 评 议 论 文 水 平 及 答 辩 情 况 ; (3) 进 行 表 决 和 评 分 ; (4) 讨 论 并 做 出 决 议 ; (5) 签 署 学 位 论 文 答 辩 委 员 会 决 议 书 学 位 论 文 答 辩 委 员 会 决 议 书 必 须 在 肯 定 成 绩 优 点 和 创 新 的 同 时, 指 出 论 文 的 不 足 改 进 意 见 及 建 议 8. 答 辩 会 复 会, 由 主 席 宣 布 答 辩 委 员 会 对 论 文 的 评 语 表 决 结 果 及 决 议 ; 9. 研 究 生 表 达 自 己 的 意 见 ; 10. 主 席 宣 布 答 辩 会 结 束 通 过 论 文 答 辩 的 研 究 生 根 据 答 辩 委 员 会 提 出 的 意 见 对 论 文 进 行 修 改, 论 文 修 改 情 况 经 导 师 签 署 意 见 后, 在 规 定 的 时 间 内 送 交 分 委 员 会 41

西 南 林 业 大 学 学 位 授 予 工 作 细 则 答 辩 委 员 会 秘 书 应 在 一 周 内 将 答 辩 材 料 按 规 定 要 求 整 理 好 报 送 相 应 的 分 委 员 会 由 分 委 员 会 提 出 授 予 硕 士 学 位 的 建 议 名 单 第 五 章 学 位 授 予 第 十 八 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原 则 上 于 每 年 的 6 月 与 12 月 召 开 学 位 授 予 会 议, 做 出 授 予 学 位 或 暂 缓 授 予 学 位 的 决 定 第 十 九 条 学 士 学 位, 经 分 委 员 会 审 查, 提 出 学 士 学 位 授 予 者 的 建 议 名 单, 报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审 查 通 过 硕 士 学 位, 经 分 委 员 会 审 查, 提 出 学 位 授 予 者 的 建 议 名 单, 报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会 议 做 出 授 予 硕 士 学 位 的 决 定, 决 定 以 无 记 名 投 票 方 式, 经 委 员 过 半 数 通 过 每 次 会 议 按 照 学 科 对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进 行 抽 检, 发 现 问 题, 暂 缓 授 予 学 位 第 二 十 条 各 级 学 位 获 得 者, 由 学 校 颁 发 相 应 的 学 位 证 书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做 出 授 予 学 位 决 定 的 日 期 即 为 学 位 证 书 的 签 发 日 期 第 二 十 一 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如 确 认 学 位 错 授 或 发 现 有 舞 弊 作 伪 等 违 反 学 位 条 例 规 定 和 学 术 道 德 规 范 的 情 况, 经 过 复 议 可 撤 销 决 定 第 二 十 二 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每 年 将 授 予 学 士 学 位 和 授 予 硕 士 学 位 的 名 单 及 有 关 材 料 报 主 管 部 门 备 案 第 二 十 三 条 已 通 过 的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分 别 交 存 有 关 的 系 一 级 资 料 室 院 图 书 馆 院 综 合 档 案 室 研 究 生 管 理 部 门 等 单 位 第 六 章 附 则 第 二 十 四 条 在 我 院 学 习 的 外 国 留 学 生 和 从 事 研 究 或 教 学 工 作 的 外 国 学 者 申 请 学 士 或 硕 士 学 位, 参 照 本 细 则 及 有 关 规 定 办 理 第 二 十 五 条 成 人 高 等 教 育 本 科 毕 业 生 申 请 学 士 学 位 具 有 研 究 生 毕 业 同 等 学 力 人 员 申 请 硕 士 学 位, 参 照 本 细 则 及 西 南 林 业 大 学 授 予 成 人 高 等 教 育 本 科 毕 业 生 学 士 学 位 实 施 细 则 西 南 林 业 大 学 授 予 具 有 研 究 生 毕 业 同 等 学 力 人 员 硕 士 学 位 实 施 细 则 办 理 第 二 十 六 条 本 细 则 经 2006 年 6 月 27 日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会 议 通 过 执 行, 原 西 南 林 业 大 学 学 位 授 予 工 作 细 则 (2003 年 6 月 17 日 ) 同 时 终 止 执 行 本 细 则 由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负 责 解 释 42

西 南 林 业 大 学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培 养 环 节 西 南 林 业 大 学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培 养 环 节 43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管 理 表 格 汇 总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管 理 表 格 汇 总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管 理 表 格 汇 总 西 南 林 业 大 学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培 养 合 同 书 一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录 取 工 作 由 西 南 林 业 大 学 按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的 原 则 予 以 录 取 二 被 录 取 的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需 要 交 纳 培 养 费 18000.00 元 三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采 取 在 校 不 离 岗 的 方 式 进 行 学 习, 培 养 单 位 应 为 研 究 生 的 学 习 和 论 文 工 作 提 供 方 便 四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在 学 期 间 不 转 户 口 人 事 等 各 种 关 系, 享 受 所 在 单 位 工 资 福 利 待 遇 五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工 作 及 费 用 由 研 究 生 自 行 解 决 六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按 照 教 育 部 有 关 规 定 和 招 生 培 养 学 校 的 管 理 办 法 修 满 培 养 计 划 规 定 的 学 分, 完 成 论 文 并 通 过 研 究 生 论 文 答 辩 审 核, 可 授 予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颁 发 国 务 院 学 位 办 统 一 印 制 的 学 位 证 书 七 本 合 同 书 一 式 三 份, 考 生 一 份, 考 生 所 在 单 位 一 份, 招 生 学 校 一 份 考 生 本 人 ( 签 章 ): 考 生 单 位 及 负 责 人 ( 签 章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招 生 学 校 及 负 责 人 ( 签 章 ): 年 月 日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管 理 表 格 汇 总 西 南 林 业 大 学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学 籍 卡 学 号 : 专 业 学 位 类 别 :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班 级 : 导 师 : 姓 名 性 别 婚 否 籍 贯 省 ( 市 ) 县 出 生 日 期 年 月 日 民 族 身 份 证 号 码 政 治 面 貌 入 学 前 学 历 毕 业 时 间 毕 业 学 校 入 学 前 所 在 单 位 单 位 名 称 及 通 信 地 址 邮 编 : 工 龄 职 称 工 资 家 长 或 配 偶 姓 名 工 作 单 位 通 讯 地 址 邮 编 及 电 话 学 籍 变 动 记 录 ( 休 学 转 学 复 学 退 学 ) 备 注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管 理 表 格 汇 总 西 南 林 业 大 学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登 记 表 学 生 姓 名 : 专 业 : 农 业 推 广 研 究 方 向 : 指 导 教 师 : 西 南 林 业 大 学 研 究 生 工 作 处 制 表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管 理 表 格 汇 总 填 表 说 明 1. 此 表 须 由 本 人 填 写, 内 容 真 实, 字 迹 清 楚 2. 表 内 所 列 项 目, 要 全 部 填 写, 不 留 空 白, 如 没 有 或 不 是 可 写 无 或 否 3. 家 庭 居 员 及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指 父 母 兄 弟 姐 妹 等 关 系 较 为 密 切 的 亲 属 4. 如 表 内 填 写 不 完, 可 另 附 纸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管 理 表 格 汇 总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日 入 学 年 月 民 族 籍 贯 婚 否 政 治 身 份 面 貌 证 号 照 片 原 工 作 单 位 及 职 务 家 庭 通 信 地 址 ( 含 邮 编 电 话 ) 入 团 时 间 及 介 绍 人 特 长 爱 好 入 党 时 间 及 介 绍 人 原 毕 业 学 校 专 业 及 学 历 配 偶 情 况 姓 名 年 龄 政 治 面 貌 工 作 单 位 及 职 务 职 称 文 化 程 度 掌 握 何 种 外 语 及 程 度 曾 参 加 哪 些 科 研 及 发 表 过 什 么 学 术 论 文 曾 受 过 何 种 奖 励 及 处 分 姓 名 关 系 年 龄 家 庭 成 员 及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文 化 程 度 政 治 面 貌 现 在 工 作 单 位 及 职 务 电 话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管 理 表 格 汇 总 学 历 和 经 历 ( 自 中 学 开 始 填 写 ) 自 何 时 起 何 时 止 在 何 学 校 ( 或 单 位 ) 学 习 ( 或 工 作 ) 证 明 人 在 校 期 间 有 关 事 项 记 载 填 表 人 签 字 : 年 月 日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管 理 表 格 汇 总 西 南 林 业 大 学 攻 读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培 养 计 划 学 姓 号 名 专 业 学 位 类 别 研 究 方 向 指 导 教 师 职 称 职 称 入 学 日 期 年 月 制 订 日 期 年 月 日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管 理 表 格 汇 总 说 明 1. 本 计 划 请 导 师 ( 组 ) 按 照 培 养 方 案 的 要 求, 根 据 因 材 施 教 原 则, 指 导 研 究 生 制 订 2. 课 程 安 排 表 须 对 研 究 生 学 习 课 程 的 总 学 分, 学 位 课 程 选 修 课 程 的 学 分 分 配, 具 体 开 课 学 期 及 考 试 方 式 等 作 出 规 定 3. 阶 段 计 划 应 对 课 程 学 习 教 学 实 践 文 献 综 述 论 文 的 选 题 范 围 科 研 工 作 论 文 写 作 以 及 论 文 答 辩 等 作 出 具 体 安 排 4. 培 养 计 划 一 式 四 份, 于 研 究 生 入 学 第 二 学 期 填 写, 经 学 科 负 责 人 同 意, 系 主 任 审 核 同 意, 交 导 师 院 ( 系 ) 及 研 究 生 部 各 一 份, 研 究 生 本 人 自 留 一 份 作 选 课 依 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