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件 1: 关 于 做 好 我 省 2013 年 度 一 级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工 作 的 通 知 晋 建 办 综 函 2013 435 号 各 市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局 ( 建 委 ), 各 有 关 单 位 : 根 据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人 事 考 试 中 心 关 于 做 好 2013 年 度 一 级 建 造 师 资 格 考 试 考 务 工 作 的 通 知 ( 人 考 中 心 函 2013 25 号 ) 精 神, 现 将 我 省 2013 年 度 一 级 建 造 师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工 作 的 有 关 事 项 通 知 如 下 : 一 组 织 工 作 2013 年 度 全 国 一 级 建 造 师 资 格 考 试 定 于 9 月 14 15 日 举 行 省 人 事 考 试 中 心 负 责 考 务 组 织 工 作 和 报 考 人 员 网 上 报 名 信 息 规 范 性 审 查,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 以 下 简 称 省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厅 ) 负 责 现 场 报 名 资 格 审 查, 各 市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局 ( 建 委 ) 省 直 有 关 专 业 厅 局 山 西 建 筑 工 程 ( 集 团 ) 总 公 司 中 央 直 属 驻 晋 建 筑 业 企 业 等 有 关 单 位 ( 以 下 简 称 初 审 部 门 ) 负 责 报 名 资 格 初 审 各 有 关 单 位 联 系 方 式 见 附 件 1 二 报 名 条 件 ( 一 ) 报 考 条 件 凡 遵 守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具 备 以 下 条 件 之 一 者, 可 以 申 请 参 加 一 级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考 试 : 1. 取 得 工 程 类 或 工 程 经 济 类 大 学 专 科 学 历, 工 作 满 6 年, 其 中 从 事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施 工 管 理 工 作 满 4 年 2. 取 得 工 程 类 或 工 程 经 济 类 大 学 本 科 学 历, 工 作 满 4 年, 其 中 从 事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施 工 管 理 工 作 满 3 年 3. 取 得 工 程 类 或 工 程 经 济 类 双 学 士 或 研 究 生 班 毕 业, 工 作 满 3 年, 其 中 从 事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施 工 管 理 工 作 满 2 年 4. 取 得 工 程 类 或 工 程 经 济 类 硕 士 学 位, 工 作 满 2 年, 其 中 从 事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施 工 管 理 工 作 满 1 年 5. 取 得 工 程 类 或 工 程 经 济 类 博 士 学 位, 从 事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施 工 管 理 工 作 满 1 年 ( 二 ) 部 分 科 目 免 试 条 件 符 合 上 述 ( 一 ) 的 报 考 条 件, 在 2003 年 12 月 31 日 前 取 得 原 建 设 部 颁 发 的 建 筑 业 企 业 一 级 项 目 经 理 资 质 证 书, 并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的 人 员, 可 免 考 建 设 工 程 经 济 和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2 个 科 目, 只 参 加 建 设 工 程 法 规 及 相 关 知 识 和 专 业 工 程 管 理 与 实 务 2 个 科 目 的 考 试 : 1. 受 聘 担 任 工 程 或 工 程 经 济 类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2. 有 工 程 类 或 工 程 经 济 类 大 学 专 科 以 上 学 历 并 从 事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施 工 管 理 工 作 满 20 年 ( 三 ) 增 报 相 应 专 业 取 得 一 级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证 书 或 参 加 2012 年 度 一 级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考 试 合 格 的 人 员, 也 可 根 据 实 际 工 作 需 要, 另 外 选 择 一 个 专 业, 报 名 参 加 考 试, 只 考 专 业 工 程 管 理 与 实 务 一 个 科 目, 报 名 填 表 时 按 新 报 考 生 填 报 信 息 考 试 合 格 后 核 发 国 家 统 一 印 制 的 相 应 专 业 合 格 证 明 该 证 明 作 为 注 册 时 增 加 执 业 专 业 类 别 的 依 据 相 应 专 业 考 试 代 码 及 名 称 见 附 件 2 三 报 名 工 作 流 程 及 安 排 本 次 考 试 采 用 网 上 报 名 现 场 资 格 审 查 网 上 交 费 的 方 式 进 行, 具 体 步 骤 如 下 : ( 一 ) 网 上 报 名 报 考 人 员 于 6 月 17 日 至 7 月 2 日 登 录 山 西 人 事 考 试 网 (www.sxpta.com) 网 上 报 名 系 统, 填 写 本 人 报 名 信 息 并 上 传 本 人 电 子 照 片 ( 红 底 ), 填 写 信 息 时 务 必 认 真 阅 读 考 试 文 件 并 遵 守 报 名 协 议 续 考 人 员 必 须 填 写 档 案 号 报 考 人 员 须 谨 慎 填 写 报 名 信 息, 报 名 资 格 终 审 结 束 后, 报 名 信 息 不 得 更 改 如 有 差 错, 责 任 后 果 由 报 考 人 员 自 负 报 考 人 员 在 报 名 信 息 提 交 两 个 工 作 日 后 可 登 录 原 报 名 网 站 查 询 照 片 审 核 结 果, 审 核 通 过 的 报 考 人 员 方 可 打 印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表 ( 二 ) 现 场 资 格 审 查 1. 各 初 审 部 门 资 格 初 审 报 考 人 员 于 7 月 3 日 至 7 月 9 日, 持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表 ( 一 式 三 份 ) 报 所 在 单 位, 经 所 在 单 位 审 查 同 意 盖 章 后, 由 工 作 单 位 将 本 单 位 报 考 人 员 信 息 汇 总, 到 所 在 地 初 审 部 门 进 行 报 名 资 格 初 审 首 次 报 考 人 员 所 在 工 作 单 位 须 向 初 审 部 门 提 交 如 下 资 料 : (1)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表 一 式 三 份 (2) 报 考 人 员 个 人 申 报 材 料 一 套, 包 括 本 人 身 份 证 和 学 历 证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一 份,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的 从 事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施 工 管 理 年 限 证 明 ( 附 件 3) 一 份 ; 符 合 一 级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考 试 免 试 部 分 科 目 考 试 的 报 考 人 员, 需 提 供 项 目 经 理 资 质 证 书 职 称 证 书 的 原 件 和 复 印 件 一 份 ; 报 考 一 级 建 造 师 相 应 专 业 考 试 的 人 员, 需 提 供 本 人 一 级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证 书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一 份, 或 者 成 绩 合 格 证 明 (3) 根 据 报 考 人 员 报 名 情 况 填 写,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的 2013 年 度 一 级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汇 总 表 ( 全 部 科 目 ) ( 附 件 4) 2013 年 度 一 级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汇 总 表 ( 免 试 部 分 科 目 ) ( 附 件 5) 2013 年 度 一 级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汇 总 表 ( 相 应 专 业 ) ( 附 件 6) 一 份 及 其 电 子 文 档 续 考 人 员 所 在 工 作 单 位 须 向 各 初 审 部 门 提 交 如 下 资 料 : (1)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表 一 式 三 份 (2) 本 人 往 年 准 考 证 原 件 或 复 印 件, 或 者 山 西 人 事 考 试 网 上 下 载 的 成 绩 通 知 单 2. 省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厅 资 格 终 审 各 初 审 部 门 将 初 审 通 过 的 报 考 人 员 申 报 材 料 加 盖 原 件 审 查 章 后, 按 下 列 目 录 要 求 统 一 整 理 汇 总 报
送 省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厅 进 行 资 格 终 审 (1) 报 送 函 一 份 (2) 加 盖 初 审 部 门 公 章 的 2013 年 度 一 级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汇 总 表 一 份 及 其 电 子 文 档 (3) 加 盖 初 审 部 门 公 章 的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表 一 式 二 份 其 中 一 份 依 据 汇 总 表 顺 序 每 100 份 报 名 表 胶 装 成 一 册, 加 装 白 色 封 皮 和 目 录 ( 见 附 件 7), 由 省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厅 留 存 归 档 另 一 份 报 名 表 汇 同 第 (4) 条 所 列 出 的 每 个 报 考 人 员 个 人 申 报 材 料, 依 据 汇 总 表 顺 序 排 列 交 于 省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厅 审 查 ; 待 报 名 审 查 工 作 结 束 后, 由 各 初 审 部 门 收 回, 并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档 案 管 理 规 定 进 行 保 管 (4) 报 考 人 员 个 人 申 报 材 料 一 套, 包 括 : 加 盖 初 审 部 门 原 件 审 查 章 的 报 考 人 员 的 学 历 证 和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一 份 ; 报 考 人 员 从 事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施 工 管 理 年 限 证 明 一 份 ; 免 试 部 分 科 目 考 试 的 人 员, 同 时 还 需 提 交 加 盖 初 审 部 门 原 件 审 查 章 的 职 称 证 项 目 经 理 资 质 证 书 复 印 件 ; 报 考 一 级 建 造 师 相 应 专 业 考 试 的 人 员, 同 时 还 需 要 提 供 加 盖 初 审 部 门 原 件 审 查 章 的 本 人 一 级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证 书 复 印 件, 或 者 成 绩 合 格 证 明 初 审 部 门 向 省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厅 报 送 材 料 的 时 间 为 7 月 15 日 至 7 月 18 日 为 保 证 审 查 工 作 有 序 进 行, 各 初 审 部 门 应 严 格 按 照 规 定 的 时 间 向 省 厅 报 送 材 料 具 体 安 排 如 下 : 7 月 15 日 : 太 原 大 同 运 城 7 月 16 日 : 各 有 关 单 位 ( 省 直 有 关 专 业 厅 局 山 西 建 筑 工 程 ( 集 团 ) 总 公 司 中 央 直 属 驻 晋 建 筑 业 企 业 等 ) 7 月 17 日 : 晋 城 临 汾 朔 州 长 治 7 月 18 日 : 阳 泉 忻 州 晋 中 吕 梁 省 厅 资 格 审 查 结 束 后, 各 初 审 部 门 应 及 时 将 审 查 结 果 告 知 有 关 报 考 人 员 及 所 在 单 位 如 报 考 人 员 对 审 查 结 果 有 异 议 的, 各 初 审 部 门 应 在 本 单 位 资 格 终 审 工 作 结 束 后 3 个 工 作 日 内 将 报 考 人 员 的 申 述 说 明 材 料 统 一 上 报 至 省 厅 逾 期 不 报 送 的, 视 为 放 弃 申 述 ( 三 ) 网 上 交 费 报 考 人 员 于 7 月 23 日 至 7 月 26 日 登 录 原 报 名 网 站 查 询 资 格 审 查 结 果, 通 过 审 查 的 报 考 人 员 需 通 过 网 上 银 行 交 纳 考 试 费 用 ( 包 括 报 名 费 考 务 费 ) 未 按 时 交 纳 考 试 费 用 的 视 为 放 弃 报 名 根 据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财 政 部 关 于 重 新 核 定 注 册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考 试 收 费 标 准 及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发 改 价 格 2007 1467 号 ) 规 定 及 山 西 省 物 价 局 山 西 省 财 政 厅 关 于 进 一 步 规 范 职 业 ( 执 业 ) 资 格 等 考 试 收 费 标 准 及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晋 价 费 字 2013 53 号 ) 规 定, 参 加 考 试 人 员 应 交 纳 下 列 费 用 : 1. 报 名 费 每 人 10 元, 由 省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厅 收 取 2. 考 务 费 客 观 题 每 人 每 科 46 元, 主 客 观 混 合 题 每 人 每 科 65 元 需 领 取 发 票 的 报 考 人 员, 请 于 考 前 一 周 (9 月 10 日 至 9 月 14 日 ) 携 带 身 份 证 准 考 证 到 省 人 事
考 试 中 心 办 事 大 厅 ( 太 原 市 体 育 西 路 317 1 号 302 房 间 ) 办 理 相 关 手 续 ( 可 以 代 办 ) ( 四 ) 准 考 证 打 印 报 考 人 员 于 考 前 一 周 ( 即 9 月 10 日 起 ) 登 录 原 报 名 网 站 自 助 打 印 准 考 证, 不 再 另 发 四 考 试 ( 一 ) 考 试 科 目 与 时 间 考 试 时 间 考 试 科 目 9 月 14 日 上 午 09:00-11:00 建 设 工 程 经 济 下 午 14:00-17:00 建 设 工 程 法 规 及 相 关 知 识 9 月 15 日 上 午 09:00-12:00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下 午 14:00-18:00 专 业 工 程 管 理 与 实 务 (10 个 专 业 ) ( 二 ) 有 关 要 求 对 曾 报 考 过 一 级 建 造 师 考 试 的 人 员, 根 据 原 人 事 部 办 公 厅 建 设 部 办 公 厅 关 于 建 造 师 资 格 考 试 相 关 科 目 专 业 类 别 调 整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国 人 厅 发 2006 213 号 ) 自 2008 年 度 起, 一 级 建 造 师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均 应 按 照 调 整 后 专 业 工 程 管 理 与 实 务 科 目 的 专 业 类 别 进 行 的 规 定, 从 2009 年 度 起 考 试 报 名 为 10 个 专 业 类 别 由 于 专 业 调 整, 将 对 未 取 得 专 业 资 格 的 考 生 的 考 试 信 息 进 行 统 一 修 改, 按 规 定 分 别 调 整 到 10 个 专 业 科 目 的 相 应 信 息 中 专 业 工 程 管 理 与 实 务 科 目 中 其 他 专 业 及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建 设 工 程 经 济 和 建 设 工 程 法 律 法 规 及 相 关 知 识 科 目 的 考 试 内 容 一 律 遵 循 新 大 纲 考 试 代 码 及 名 称 见 附 件 8 五 考 试 成 绩 管 理 ( 一 ) 一 级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考 试 为 滚 动 考 试, 参 加 4 个 科 目 考 试 的 人 员, 必 须 在 连 续 两 个 考 试 年 度 内 通 过 应 试 科 目 为 合 格 ; 符 合 免 试 条 件 的 人 员, 必 须 一 次 通 过 应 试 科 目 为 合 格 ( 二 ) 一 级 建 造 师 相 应 专 业 考 试 为 单 独 列 项 考 试, 按 非 滚 动 形 式 进 行 管 理, 报 考 人 员 须 提 供 资 格 证 书 方 能 报 考 如 果 通 过 2012 年 度 一 级 建 造 师 资 格 考 试 的 人 员 在 2013 年 度 报 考 相 应 专 业 时, 应 提 供 资 格 证 书 或 者 出 具 山 西 人 事 考 试 网 上 下 载 的 成 绩 通 知 单 各 初 审 部 门 在 组 织 报 名 时 要 严 格 审 查 报 考 条 件 六 纪 律 要 求 ( 一 ) 考 试 报 名 工 作 要 严 格 执 行 一 级 建 造 师 考 试 报 名 条 件, 保 证 考 试 的 公 平 公 正 ( 二 ) 报 考 人 员 提 供 的 相 关 资 料 必 须 真 实 有 效, 如 发 现 个 人 资 料 弄 虚 作 假 将 取 消 其 考 试 资 格, 三 年 内 不 得 报 考 该 执 业 资 格 如 已 通 过 考 试 取 得 执 业 资 格 证 书, 则 依 法 注 销 执 业 资 格 证 书 对 于 从 业 证 明 不 实 的, 将 追 究 出 具 证 明 的 单 位 及 相 关 人 员 的 责 任 ( 三 ) 对 各 初 审 部 门 把 关 不 严 情 节 严 重 的, 将 通 报 批 评, 提 出 处 理 意 见 ( 四 ) 对 违 反 考 试 纪 律 和 有 关 规 定 的 行 为, 按 照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资 格 考 试 违 纪 违 规 行 为 处 理 规 定
( 人 社 部 令 第 12 号 ) 的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处 理 附 件 : 1.2013 年 度 一 级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各 有 关 单 位 联 系 方 式 表 2. 一 级 建 造 师 相 应 专 业 考 试 代 码 及 名 称 表 3. 从 事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施 工 管 理 年 限 证 明 4.2013 年 度 一 级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汇 总 表 ( 全 部 科 目 ) 5.2013 年 度 一 级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汇 总 表 ( 免 试 部 分 科 目 ) 6.2013 年 度 一 级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汇 总 表 ( 相 应 专 业 ) 7. 建 设 类 执 业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表 装 订 封 皮 及 目 录 8.2013 年 度 一 级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考 试 代 码 及 名 称 表 山 西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2013 年 6 月 3 日.
附 件 1 2013 年 度 一 级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各 有 关 单 位 联 系 序 号 单 位 部 门 地 址 电 话 1 太 原 市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委 员 会 建 管 处 太 原 市 金 刚 里 1 号 2 大 同 市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委 员 会 市 场 科 大 同 市 新 开 北 路 迎 泽 街 西 口 原 唐 都 大 酒 店 0351-5625671 0351-3587090 0352-2053592 3 朔 州 市 住 房 保 障 和 城 乡 建 设 管 理 局 市 场 科 朔 州 市 市 府 西 街 4 号 0349-2023778 4 忻 州 市 住 房 保 障 和 城 乡 建 设 管 理 局 建 管 科 忻 州 市 长 征 西 街 1 号 0350-3033404 5 吕 梁 市 住 房 保 障 和 城 乡 建 设 管 理 局 政 务 大 厅 吕 梁 市 龙 凤 南 大 街 政 府 大 厅 住 建 局 窗 口 0358-8210642 6 晋 中 市 住 房 保 障 和 城 乡 建 设 管 理 局 建 管 科 晋 中 市 榆 次 区 迎 宾 路 194 号 0354-3201225 7 阳 泉 市 住 房 保 障 和 城 乡 建 设 管 理 局 建 管 科 阳 泉 市 桃 南 东 路 110 号 0353-6668026 8 长 治 市 住 房 保 障 和 城 乡 建 设 管 理 局 建 管 科 长 治 市 英 雄 中 路 81 号 0355-2026472 9 晋 城 市 住 房 保 障 与 城 乡 建 设 管 理 局 建 管 科 晋 城 市 泽 州 路 442 号 0356-2229241 10 临 汾 市 住 房 保 障 与 城 乡 建 设 管 理 局 建 筑 业 科 临 汾 市 鼓 楼 北 大 街 94 号 吉 宇 国 际 商 务 楼 北 楼 17 层 0357-2036721 11 运 城 市 住 房 保 障 和 城 乡 建 设 管 理 局 市 场 科 运 城 市 红 旗 东 街 251 号 0359-2222905 公 路 管 太 原 市 亲 贤 北 街 103 号 ( 省 高 管 局 12 山 西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0351-7333745 理 处 0715 室 ) 人 事 劳 太 原 市 亲 贤 北 街 水 工 大 厦 368 号 711 0351-4666281 13 山 西 省 水 利 厅 资 教 育 房 间 0351-7250532 处 14 山 西 省 煤 炭 工 业 厅 基 本 建 设 局 行 业 处 太 原 市 亲 贤 北 街 72 号 0351-4115856 15 山 西 省 地 质 勘 查 局 序 号 16 山 西 建 筑 工 程 ( 集 团 ) 总 公 司 17 中 铁 三 局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18 中 铁 六 局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勘 查 技 术 处 太 原 市 并 州 北 路 27 号 0351-4043617 单 位 部 门 地 址 电 话 人 力 资 源 部 人 力 资 源 部 人 力 资 源 部 太 原 市 新 建 路 9 号 0351-4083670 太 原 市 迎 泽 大 街 269 号 0351-8950831 太 原 市 建 设 北 路 182 号 0351-2666116 19 中 铁 十 二 局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办 公 室 太 原 市 西 矿 街 130 号 0351-6353637 20 中 铁 十 七 局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21 中 色 第 十 二 冶 金 建 设 公 司 22 中 化 二 建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23 山 西 省 电 力 公 司 资 质 管 理 科 人 力 资 源 部 人 力 资 源 部 人 力 资 源 部 太 原 市 平 阳 路 84 号 0351-7257543 山 西 省 太 原 市 杏 花 岭 区 胜 利 街 282 号 0351-3105555 太 原 市 义 井 街 23 号 0351-6080352 太 原 市 府 东 街 169 号 0351-4266096
附 件 2 一 级 建 造 师 相 应 专 业 考 试 代 码 及 名 称 表 考 试 名 称 及 代 码 级 别 名 称 及 代 码 专 业 名 称 及 代 码 科 目 名 称 及 代 码 079. 一 级 建 造 师 相 应 专 业 01. 增 报 专 业 02 公 路 工 程 4 专 业 工 程 管 理 与 实 务 ( 公 路 工 程 ) 03 铁 路 工 程 4 专 业 工 程 管 理 与 实 务 ( 铁 路 工 程 ) 04 民 航 机 场 工 程 4 专 业 工 程 管 理 与 实 务 ( 民 航 机 场 工 程 ) 05 港 口 与 航 道 工 程 4 专 业 工 程 管 理 与 实 务 ( 港 口 与 航 道 工 程 ) 06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4 专 业 工 程 管 理 与 实 务 (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 11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4 专 业 工 程 管 理 与 实 务 (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 12 通 信 与 广 电 工 程 4 专 业 工 程 管 理 与 实 务 ( 通 信 与 广 电 工 程 ) 15 建 筑 工 程 4 专 业 工 程 管 理 与 实 务 ( 建 筑 工 程 ) 16 矿 业 工 程 4 专 业 工 程 管 理 与 实 务 ( 矿 业 工 程 ) 17 机 电 工 程 4 专 业 工 程 管 理 与 实 务 ( 机 电 工 程 )
附 件 3 从 事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施 工 管 理 年 限 证 明 我 单 位 同 志, 累 计 在 我 单 位 从 事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管 理 工 作 满 年, 具 体 为 : 起 止 年 月 从 事 何 种 专 业 工 作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在 我 单 位 工 作 期 间, 该 同 志 遵 守 国 家 和 地 方 的 法 律 法 规, 无 违 反 职 业 道 德 的 行 为 特 此 证 明 单 位 ( 盖 章 ) 年 月 日
附 件 4 2013 年 度 一 级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汇 总 表 ( 全 部 科 目 ) 报 送 单 位 :( 公 章 ) 序 号 档 案 号 姓 名 性 别 身 份 证 号 工 作 单 位 学 历 所 学 专 业 毕 业 时 间 报 考 专 业 建 设 工 程 经 济 考 试 科 目 建 设 工 工 程 项 程 法 规 目 管 理 工 程 管 理 实 务 联 系 电 话 合 计 填 写 说 明 :1. 在 考 试 科 目 栏 相 应 的 报 考 科 目 下 写 1 2. 此 表 只 需 提 交 给 资 格 审 查 部 门
附 件 5 2013 年 度 一 级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汇 总 表 ( 免 试 部 分 科 目 ) 报 送 单 位 :( 公 章 ) 序 号 档 案 号 姓 名 性 别 身 份 证 号 工 作 单 位 学 历 所 学 专 业 毕 业 时 间 报 考 专 业 联 系 电 话 填 写 说 明 : 此 表 只 需 提 交 给 资 格 审 查 部 门
附 件 7 建 设 类 执 业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表 一 级 建 造 师 ( 共 册 第 册 ) 初 审 部 门 : 2013 年 6 月
报 考 人 员 名 录 序 号 姓 名 工 作 单 位
附 件 8 2013 年 度 一 级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考 试 代 码 及 名 称 表 考 试 名 称 及 代 码 级 别 名 称 及 代 码 专 业 名 称 及 代 码 科 目 名 称 及 代 码 02 一 级 建 造 师 ( 公 路 工 程 ) 4 专 业 工 程 管 理 与 实 务 ( 公 路 工 程 ) 03 一 级 建 造 师 ( 铁 路 工 程 ) 4 专 业 工 程 管 理 与 实 务 ( 铁 路 工 程 ) 04 一 级 建 造 师 034. ( 民 航 机 场 ) 4 专 业 工 程 管 理 与 实 务 ( 民 航 机 场 工 程 ) 一 04. 05 一 级 建 造 师 级 考 ( 港 口 与 航 道 工 程 ) 4 专 业 工 程 管 理 与 实 务 ( 港 口 与 航 道 工 程 ) 建 4 06 一 级 建 造 师 造 科 (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 4 专 业 工 程 管 理 与 实 务 (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 师 11 一 级 建 造 师 (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 4 专 业 工 程 管 理 与 实 务 (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 12 一 级 建 造 师 ( 通 讯 与 广 电 工 程 ) 4 专 业 工 程 管 理 与 实 务 ( 通 讯 与 广 电 工 程 ) 15 一 级 建 造 师 ( 建 筑 工 程 )
4 专 业 工 程 管 理 与 实 务 ( 建 筑 工 程 ) 16 一 级 建 造 师 ( 矿 业 工 程 ) 4 专 业 工 程 管 理 与 实 务 ( 矿 业 工 程 ) 17 一 级 建 造 师 ( 机 电 工 程 ) 4 专 业 工 程 管 理 与 实 务 ( 机 电 工 程 ) ( 接 上 表 ) 02 一 级 建 造 师 ( 公 路 工 程 ) 4 专 业 工 程 管 理 与 实 务 ( 公 路 工 程 ) 03 一 级 建 造 师 ( 铁 路 工 程 ) 4 专 业 工 程 管 理 与 实 务 ( 铁 路 工 程 ) 04 一 级 建 造 师 ( 民 航 机 场 工 程 ) 4 专 业 工 程 管 理 与 实 务 ( 民 航 机 场 工 程 ) 05 一 级 建 造 师 034. ( 港 口 与 航 道 工 程 ) 4 专 业 工 程 管 理 与 实 务 ( 港 口 与 航 道 工 程 ) 一 02. 06 一 级 建 造 师 级 考 (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 4 专 业 工 程 管 理 与 实 务 (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 建 2 11 一 级 建 造 师 造 科 (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 4 专 业 工 程 管 理 与 实 务 (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 师 12 一 级 建 造 师 ( 通 讯 与 广 电 工 程 ) 4 专 业 工 程 管 理 与 实 务 ( 通 讯 与 广 电 工 程 ) 15 一 级 建 造 师 ( 建 筑 工 程 ) 4 专 业 工 程 管 理 与 实 务 ( 建 筑 工 程 ) 16 一 级 建 造 师 ( 矿 业 工 程 ) 4 专 业 工 程 管 理 与 实 务 ( 矿 业 工 程 ) 17 一 级 建 造 师 ( 机 电 工 程 ) 4 专 业 工 程 管 理 与 实 务 ( 机 电 工 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