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11/2002 工作守則修訂、電力檢查及產品規例研討會問題及解答



Similar documents
機動遊戲機實務守則 年版

口 的 70% 连 南 县 的 瑶 族. 有 排 瑶 过 山 瑶 排 瑶 6 万 多 人 住 在 三 排 南 岗 i 雨 水 大 麦 山 大 坪 香 坪 盘 石 金 坑 8 个 乡 镇. 形 成 了 占 全 县 面 积 80% 的 聚 居 地 << 连 州 志 } 卷 八 排 瑶 志 曰 在 连 者

Microsoft Word - 3C.doc

(Microsoft Word - \244\345\266\260\244\273)

桥 的 一 位 长 白 剑 派 名 宿 看 中, 收 为 弟 子 这 位 长 白 剑 派 的 名 宿 行 辈 甚 高, 从 不 示 人 姓 名, 也 是 他 兄 弟 有 缘, 在 青 龙 桥 一 呆 七 年 廿 年 前 他 兄 弟 初 人 江 湖, 在 紫 荆 关 南 的 西 陵 旷 地 上, 双

击 剑, 他 一 剑 能 刺 穿 大 将 身 上 的 铁 甲, 也 能 刺 穿 春 风 中 的 柳 絮 你 若 是 他 的 朋 友, 遇 着 他 心 情 特 别 好 的 时 候, 他 也 许 会 赤 手 空 拳 跃 入 黄 河 捉 两 尾 鲤 鱼, 在 从 水 里 跃 出 抓 两 只 秋 雁, 为

唐宋八大家.doc

Microsoft Word - 合教秘[2016]109号.doc

目 錄 一 廈 村 鄧 氏 宗 的 對 聯 橫 匾 和 碑 文 二 屏 山 鄧 氏 宗 的 對 聯 橫 匾 和 碑 文 三 覲 廷 書 室 喬 愈 二 聚 星 樓 的 P.1-12 P P 對 聯 橫 匾 和 碑 文 四 結 語 五 鳴 謝 及 組 員 名 單 P.23 P.

办 公 厅 关 于 取 消 调 整 非 行 政 许 可 审 批 项 目 的 通 知 ( 川 办 发 号 ) 四 川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第 二 批 取 消 调 整 行 政 审 批 项 目 的 通 知 ( 川 办 发 号 ) 资 阳 市 人 民 政

待 所 北 京 博 锐 尚 格 节 能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天 雄 诚 信 数 码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中 建 二 局 装 饰 工 程 有

A5-«e¨¥¥Ø¿ý-5000w

壹 前 言 一 寫 作 動 機 日 本 推 理 小 說, 雖 說 是 日 本 大 眾 文 學 的 主 流, 但 是 在 台 灣 卻 是 一 個 特 殊 的 存 在 由 我 身 邊 在 看 日 本 推 理 小 說 的 同 好 寥 寥 無 幾 便 可 得 知, 在 台 灣 日 本 推 理 小 說 似 乎

Jeffery Lee

<4D F736F F D20312E2020BFC2C3C6B77CBB7BB8F4B6DC202DBC77A9FABEC7AED52E646F63>

吴 燕 / 国 民 政 府 时 期 四 川 县 级 司 法 人 事 制 度 改 革 研 究 司 法 公 署, 或 称 法 院 司 法 处 ; 在 人 事 任 命 上, 司 法 厅 省 政 府 地 方 军 事 当 局 高 等 法 院 均 可 委 派 县 级 司 法 人 员 ; 审 判 权 的 大 小

Avision

《佛光普照》系列丛书

信 息 按 术 与 当 代 外 交 的 变 革 基 于 计 算 机 系 统 的 信 息 铁 末 的 发 展 信 息 技 术 的 发 展 经 历 了 5 次 大 的 突 破, 即 语 言 的 产 生 文 字 的 创 造 印 刷 术 的 发 明 电 报 电 话 及 广 播 的 使 用 电 子 计 算 机

Microsoft Word - d.doc

<4D F736F F D20A4D5A46CA1D0A740A4E5A5FEB6B02E646F63>

_題目卷

角的奧益-角的構造與功能

電動車輛充電設施技術指引

7

升 温 进 一 步 推 动 了 房 价 的 上 升 近 年 丽 水 城 区 商 品 住 宅 价 格 变 动 情 况 单 位 元 + %

附 件 印 发 你 们 请 认 真 贯 彻 执 行 附 件 广 西 年 春 季 中 小 学 推 荐 公 告 目 录 教 辅 材 料 表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物 价 局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局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教 育 厅 年 月 日 政 府 信 息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目 录 一 参 保 范 围 对 象 和 费 用 缴 纳 二 个 人 账 户 资 金 的 管 理 和 使 用 一 构 成 二 的 使 用 范 围 三 个 人 账 户 资 金 用 于 门 诊 就 医 和 药 店 购 药 费 用 报 销 的 办 法 四 医 疗 保 险 卡 的 作 用 五 使 用 医 疗

!$ 能 利 用 床 旁 影 像 学 检 查 手 段 迅 速 作 出 主 动 脉 夹 层 的 定 性 诊 断 和 定 位 诊 断 一 旦 明 确 诊 断 迅 速 联 系 胸 外 科 做 好 手 术 准 备 以 分 秒 必 争 挽 救 患 者 的 生 命 作 为 第 一 要 务 杨 鹏 曲 阜 市 中

出 青 岛 优 势 创 新 跨 境 电 子 商 务 发 展 机 制 坚 持 协 调 发 展 在 发 展 中 规 范 在 规 范 中 发 展 正 确 处 理 好 政 府 与 市 场 规 范 与 发 展 当 前 与 长 远 进 口 与 出 口 监 管 与 便 利 化 等 关 系 坚 持 绿 色 发 展

2


制 普 通 高 中 学 生 职 业 高 中 学 生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学 生 均 可 参 加 1 2, 大 赛 命 題 : 本 届 大 赛 由 中 国 中 学 生 作 文 大 赛 命 题 委 员 会 命 题 初 中 组 高 中 组 各 1 6 道 题 目 供 参 赛 者 选 用 见 附 件 全

* +, -.%, * %(/, & 0!

第 期 惠鹏飞 宋代招抚使始置时间与设置缘由考 营招抚 制 置 使 续 资 治 通 鉴 长 编 与 宋 史 均 有 营马 步 军 都 部 署 平 定 之 后 改 户 部 侍 郎 罢 政 记载 事 隆平集 也记载了赵昌言任参知政事 开宝七年十月 丁酉 以吴 越 王? 为 期间的使职情况 淳化四年参知政

人鱼菽之祭 春秋修其祖庙 士一庙 大夫三 以时有 门 与 行 礼记 月令 云 孟冬之月 天子 事于五祀 盖无出门之祭 今富者祈名岳 望山川 乃祈来年于天宗 大割祀于公社及门闾 腊先祖五 椎牛击鼓 戏倡%像 中者南居当路 水上云台 屠羊 祀 礼记 曲礼下 天子 祭五祀 岁遍 郑 杀狗 鼓瑟吹笙 贫者鸡

! " # $!

Microsoft Word - Executive Summary _Chi_ V_6.doc

untitled

1911 年 武 汉 起 义, 广 东 独 立 胡 汉 民 任 总 督, 陈 任 广 东 军 政 府 外 交 部 副 部 长 陈 不 愿 做 官, 几 个 月 后 即 辞 职 1915 年 与 李 煜 堂 设 立 上 海 保 险 公 司, 陈 任 主 席 1921 年 孙 中 山 就 任 非 常 大

目 录 1 国 务 院 中 央 军 委 关 于 建 立 和 完 善 军 民 结 合 寓 军 于 民 武 器 装 备 科 研 生 产 体 系 的 若 干 意 见 2 国 务 院 关 于 鼓 励 和 引 导 民 间 投 资 健 康 发 展 的 若 干 意 见 >> 国 防 科 工

角 度 出 发, 把 近 代 文 官 制 度 作 为 资 本 主 义 民 主 政 治 的 重 要 内 容 加 以 宣 传 和 倡 导, 要 求 建 立 新 的 文 官 制 度 中 国 广 大 旧 文 人 历 来 把 学 忧 登 仕 视 为 功 成 名 就 的 理 想 和 希 望, 把 谋 得 一 官

得 到 了 補 償. 對 於 武 姜 而 言, 莊 公 與 自 己 的 關 係 並 不 親 密, 而 共 叔 段 又 是 自 己 向 來 疼 愛 有 加 的 兒 子, 所 以, 對 莊 公 提 出 再 怎 麼 無 理 的 要 求, 武 姜 也 不 會 覺 得 有 什 麼 不 妥 之 處, 而 對 共

深 圳 市 自 主 创 业 扶 持 补 贴 办 法 为 进 一 步 鼓 励 和 扶 持 自 主 创 业, 根 据 深 圳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加 强 创 业 带 动 就 业 工 作 的 实 施 意 见 )) ( 深 府 (2015) 70 号 ), 现 就 做 好 自 主 创 业 扶 持 补

普 通 公 務 單 位 預 算 目 次 ^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度 ^ ^ ^ ^ ^ ^ ^ 書 表 名 稱 一 藤 總 說 明. ^ 1 30 二 主 要 表 ( 一 ) 歲 入 來 源 別 預 算 表 ^ ( 二 ) 歲 出 機 關 別 預 算 表 ^ 三 附

! "#$ %$ $ 资 料 与 方 法 $ 调 查 对 象 全 国 东 北 华 北 华 东 西 北 西 南 和 中 南 六 个 大 区 个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 个 城 市 中 的 & 所 医 院 参 加 了 本 次 调 查 各 省 省 会 城 市 的 医 学 院 校 附 属 医 院 省

重 要 声 明 长 城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本 报 告 的 内 容 及 信 息 来 源 于 陕 西 东 岭 工 贸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提 供 的 证 明 文 件 以 及 第 三 方 中 介 机 构 出 具 的 专 业 意 见 长 城 证 券 对 报 告 中 所 包

MHE/4, : ( ) MSF. BSI 2

全 誼 資 訊 新 版 請 假 管 理 操 作 手 冊 - 我 要 如 何 請 假 個 人 假 單 假 單 查 詢 點 選 新 增 假 單 按 鈕, 如 下 圖 : << 第 2 頁 還 有 說 明 >> 臺 台 客 北 服 專 台 新 中 北 市 南 土 區 城 樹 區 義 忠 統 一 義 236

untitled

一 耀 州 青 瓷 的 裝 飾 手 法 與 紋 飾 種 類 耀 州 窯 的 裝 飾 紋 樣, 豐 富 多 變, 而 且 題 材 內 容 廣 泛, 組 合 形 式 多 樣, 圖 案 形 象 優 美, 令 人 賞 心 悅 目, 並 且 反 映 了 當 時 社 會 的 審 美 趣 味 和 理 想 裝 飾

的 目 光 自 窗 子 瞧 到 门, 又 自 门 瞧 到 窗 子, 来 回 瞧 个 不 停 还 有 枝 瘦 矮 小, 穿 林 素 的 秃 顶 老 人 却 只 是 远 远 坐 崔 角 落 里 闭 目 养 神, 他 全 身 上 下 都 瞧 不 出 丝 毫 特 别 之 处 只 有 一 双 耳 条, 竟 不

的 心 情 一 样 海 天 深 处, 有 一 朵 白 云 悠 悠 飞 来, 船, 在 碧 波 中 荡 漾, 光 滑 的 甲 板, 在 灿 烂 的 阳 光 下, 比 镜 子 还 亮 他 脱 下 衣 服, 脱 下 鞋 袜, 发 烫 的 甲 板, 烫 着 他 的 赤 脚, 烫 得 他 心 里 懒 洋 洋

人 : 郭 老 师 陈 老 师 传 真 ) 陈 老 师 国 1 片 征 订 回 执 单 ,2016

他 的 嗓 门 本 来 就 大, 现 在 又 是 存 心 想 让 这 人 吓 一 跳 的 谁 知 这 大 胡 子 却 连 头 都 没 有 抬, 眼 都 没 有 贬 难 道 他 不 但 是 个 疯 子, 还 是 个 聋 子? 老 赵 忍 不 住 走 过 去, 拍 了 拍 他 的 肩, 道 : 朋 友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 q j m A m m m K w ERFm q 缩减 数据的准确性可得到保障 此外 一引言 随着我国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视建设资源节约 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成为国家发展的一大任务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 因此环保 绿色也会成为各个行业未来发展的一 提高 尤其

   


<4D F736F F D20BDD7A16DA5BCA5A1A4D1A16EAABAB871B27ABB50A448B1A12E646F63>

让独特的情思和语言同构共生

(Microsoft Word - outline for Genesis 18\243\2721\243\25519\243\27238.doc)

** 状 态 二 亚 健 康 亚 健 康 是 指 处 于 健 康 和 疾 病 两 者 之 间 的 一 种 状 态 即 机 体 内 出 现 某 些 功 能 紊 乱 但 未 影 响 到 行 使 社 会 功 能 主 观 上 有 不 适 感 觉 它 是 人 体 处 于 健 康 和 疾 病 之 间 的 过 渡

最新文物管理执法全书(十一).doc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标引规范第2号<半年度报告摘要>


投影片 1

Microsoft Word - 第三章第三節.doc

铁岭卫~1

Microsoft Word doc

首都高速1.FIT)

小 说 天 地 欲 望 摩 托 尚 成 河 血 溅 维 纳 斯 刘 步 明 长 调 短 歌 海 上 天 湖 李 转 生 目 海 尖 高 处 的 三 种 陈 述 谢 应 华 乡 村 笔 记 阿 曼 桃 花 渡 林 小 耳 种 诗 歌 江 良 热 雨 花 石 张 彩 霞 刊 名 书 法 陈 奋 武 屏

家装知识(十)

前 言

神机制敌太白阴经.PDF

!"#! " #$$%" & ()* +, --$%$, &-.,.!" / " / #" / $" #00, #$$% / / / / / / / / / / -%$ /.!.5 #&$$ &% $$$ #$$% 6.., % $$$ ()* +, --$%

議 程 前 發 言 冀 新 官 上 任 燒 好 三 把 火 用 好 三 盆 水 陳 明 金 2014 年 11 月 18 日 澳 門 特 區 政 府 即 將 換 屆, 各 種 傳 聞 令 廣 大 居 民 感 覺 到, 絕 大 部 份 主 要 官 員 都 會 換 人 雖 然 他 們 對 人 選 無 話

!" #" $"

!"

花 瓣 花 冠 花 药 花 丝 柱 头 花 柱 子 房 雄 蕊 雌 蕊 雄 蕊 雌 蕊 蒲 公 英 和 槭 树 的 果 实 有 冠 毛 和 种 子 有 种 翅 靠 风 力 传 播 绿 豆 靠 弹 射 传 播 种 子 苍 耳 的 果 实 表 面 有 钩 刺 靠 人 或 动 物 携 带 到 远 处 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KV kV

./ /

/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ⅠⅡⅢ Ⅳ

理 L~ 胆 有 纪 嚣 中 国 共 产 党 早 期 的 主 要 领 导 人, 伟 大 的 马 克 思 主 义 者, 卓 越 的 无 产 阶 级 革 命 家 理 论 家 和 宣 传 家, 中 国 革 命 文 学 事 业 的 重 要 奠 基 人 一 一 瞿 秋 白 同 志 诞 辰 110 周 年 暨

王 鑫 李 小 刚 文 据 悉 陕 西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年 度 科 学 技 术 奖 励 的 决 定 发 布 陕 政 发 号 本 年 度 共 奖 励 项 科 技 成 果 其 中 一 等 奖 项 二 等 奖 项 三 等 奖 项 我 公 司 参 与 完 成 的 矿 产 资 源 高 强 度 开

BICES 2015 Contract V05


cover.cdr

(2) 廠 商 具 有 維 修 維 護 或 售 後 服 務 能 力 之 證 明 ;(3) 廠 商 具 有 製 造 供 應 或 承 做 能 力 之 證 明 ;(4) 具 有 相 當 人 力 之 證 明 屬 特 定 資 格 之 ㄧ 8.(3) 機 關 辦 理 預 算 金 額 為 新 台 幣 四 億 元

中央一号文件

Transcription:

26/11/2002 工 作 守 則 修 訂 電 力 檢 查 及 產 品 規 例 研 討 會 問 題 及 問 題 1. 如 何 介 定 高 壓? 如 由 220V 升 壓 至 高 於 2,000V 供 設 備 使 用, 是 否 高 壓 裝 置? 2. 非 電 氣 裝 置 金 屬 部 份 的 21,000 Ω 測 試 規 定, 是 以 多 少 電 壓 計 出 的? 3. 請 問 用 哪 種 法 定 儀 器 來 測 試 非 電 氣 裝 置 金 屬 部 份 及 等 電 位 接 駁 是 否 超 過 21,000Ω? 4. 非 電 器 裝 置 金 屬 部 份 有 否 因 其 金 屬 之 體 積 大 少 而 加 裝 水 線? 5. 如 何 測 定 非 電 器 裝 置 金 屬 部 份 之 對 地 電 阻 不 少 於 21,000 Ω 之 方 法 及 假 設 其 位 置? 6. 請 問 一 個 搪 瓷 浴 缸, 由 鑄 鐵 所 造 成 而 底 部 已 做 妥 絕 緣 式 防 銹 處 理, 可 否 豁 免 等 電 位 接 地 線 裝 置? 7. 我 們 在 電 力 檢 查 中 發 現 樓 梯 扶 手 沒 有 接 上 附 助 等 電 位 導 線, 請 問 這 些 金 屬 物 質 沒 有 接 上 這 些 導 體, 是 否 危 險? 我 們 應 否 加 回 這 上 導 線? 1. 根 據 電 力 條 例, 在 導 體 與 導 體 之 間 超 逾 1,000V 均 方 根 交 流 電 或 1,500V 直 流 電 的 電 壓 或 在 導 體 與 地 之 間 超 逾 600V 均 方 根 交 流 電 或 900V 直 流 電 的 電 壓 便 是 高 壓 有 關 所 述 的 裝 置, 請 參 考 本 署 出 版 的 電 力 ( 線 路 ) 規 例 工 作 守 則 守 則 20A(3) 的 規 定 2. 這 是 根 據 香 港 所 用 的 單 相 電 壓 220V 計 出 的, 有 關 其 細 節, 大 可 參 考 本 署 在 2002 年 9 月 出 版 的 << 電 力 快 訊 >> 3. 可 使 用 合 適 的 絕 緣 試 驗 器 來 量 度 絕 緣 電 阻 4. 個 別 細 少 的 金 屬 如 銘 牌 鉚 釘 等 ( 面 積 少 於 50 毫 米 x 50 毫 米 ), 因 其 體 積 細 少 或 配 置 關 係, 不 能 手 握 或 被 人 體 大 幅 接 觸, 可 個 別 考 慮 而 不 一 定 要 加 裝 等 電 位 接 駁 導 體 5. 對 地 電 阻 是 指 金 屬 本 身 與 總 接 地 終 端 之 間 的 電 阻, 有 關 其 測 定 方 法 可 參 考 守 則 21(B) (6) 的 絕 緣 電 阻 測 試 方 法 6. 這 要 視 乎 浴 缸 有 否 外 露 金 屬, 若 有 的 話, 如 該 金 屬 在 其 使 用 時 ( 即 有 水 的 情 況 下 ), 若 其 對 地 的 電 阻 大 於 21,000Ω 的 話, 便 可 考 慮 不 加 等 電 位 接 地 線 7. 大 家 可 作 一 個 測 試, 若 這 些 扶 手 對 地 的 電 阻 是 少 於 21,000Ω 或 與 大 廈 的 金 屬 結 構 骨 架 連 接, 便 需 要 加 裝 等 電 位 裝 置 有 關 詳 情, 請 參 考 本 署 出 版 的 電 力 ( 線 路 ) 規 例 工 作 守 則 守 則 11E 及 F 的 規 定 1 of 14

8. 怎 樣 區 別 等 電 位 區 域 內 和 等 電 位 區 域 外? 8. 等 電 位 區 域 是 指 電 力 裝 置 的 接 地 導 體 及 等 電 位 接 駁 導 體, 連 接 到 同 一 個 參 考 點 一 般 而 言, 人 眼 是 不 易 判 斷 等 電 位 區 域 的 範 圍, 而 需 要 用 儀 器 來 測 定 的 9. 請 問 何 為 諧 波 電 流, 如 何 減 少 或 限 定 諧 波 電 流? 9. 諧 波 電 流 即 電 流 的 波 形 與 正 弦 波 (sine wave) 有 所 不 同 一 般 的 電 子 及 電 腦 設 備 都 會 產 生 一 定 諧 波, 現 時 市 面 上 有 些 濾 波 器 是 可 以 有 效 減 少 諧 波 電 流 的 10. 諧 波 電 流 對 電 子 儀 器 和 電 力 系 統 有 什 麼 影 響? 10. 諧 波 電 流 可 以 引 起 配 電 系 統 過 熱 及 電 力 器 具 無 法 正 常 操 作 等 問 題 11. 於 電 力 設 計 時, 是 否 需 要 考 慮 諧 波 電 流 的 影 響, 如 需 要, 應 參 考 那 些 準 則? 11. 若 諧 波 電 流 太 大, 可 能 會 對 裝 置 的 要 求 有 所 改 變, 例 如 需 要 加 大 中 線 導 體 的 面 積 等 閣 下 可 參 考 IEC60364 及 BS7671 的 有 關 規 定 12. 避 雷 裝 置 的 總 接 地 和 電 力 系 統 的 總 接 地 是 否 需 要 分 開? 12. 避 雷 裝 置 和 大 廈 公 用 電 力 裝 置 分 別 要 有 獨 立 的 總 接 地 及 不 應 共 用 然 而 避 雷 裝 置 的 接 地 應 與 大 廈 的 總 接 地 終 端 有 效 地 連 接 13. 有 關 避 雷 裝 置 的 參 考 書 或 標 準 可 在 那 裏 找 到? 13. 有 關 標 準 及 參 考 書 可 在 創 新 科 技 署 的 圖 書 館 找 到 ( 地 址 : 香 港 灣 仔 告 士 打 道 7 號 入 境 事 務 大 樓 35 及 36 樓 ; 電 話 : 2829 4800) 或 到 BSI 及 IEC 的 辦 事 處 查 詢 14. 避 雷 裝 置 使 用 的 測 試 儀 表 是 否 需 要 每 年 校 正 才 能 合 格? 14. 根 據 守 則 4G(6) 所 規 定, 在 進 行 電 力 工 作 時 使 用 的 可 移 動 器 具, 應 定 期 加 以 檢 查 及 維 修, 以 確 保 該 器 具 經 常 保 持 安 全 操 作 狀 態 15. 浴 室 內 的 煤 氣 熱 水 爐 是 否 可 以 安 裝 接 線 座? 15. 可 以 的, 但 接 線 座 必 須 符 合 所 需 的 保 護 程 度 及 安 裝 位 置 要 求 16. 為 何 鬚 刨 供 電 裝 置 不 需 RCD 保 護? 16. 因 符 合 標 準 BSEN60742 的 許 可 型 式 鬚 刨 供 電 裝 置 線 路 本 身 已 有 對 地 漏 電 保 護 功 能, 所 以 不 需 要 額 外 加 裝 漏 電 斷 路 器 作 保 護 17. 如 何 介 定 軟 喉 的 長 度? 守 則 上 的 一 米 安 裝 長 度 是 否 軟 喉 的 總 17. 守 則 上 的 軟 喉 長 度 是 指 軟 喉 的 總 長 度 2 of 14

長 度 或 是 support 位? 問 題 18. 在 一 座 樓 宇 內, 總 掣 是 400A MCCB, 其 他 的 分 支 總 掣 分 別 是 200A MCCB,100A MCCB 根 據 電 力 ( 線 路 ) 規 例 工 作 守 則, 在 5 秒 內 切 斷 電 源 的 最 大 接 地 故 障 環 路 阻 抗,400A 是 0.04Ω,200A 是 0.07Ω,100A 是 0.125Ω 請 問 如 果 在 400A 總 掣 位 置 加 上 漏 電 保 護 儀 器 (IDMT ) 後, 各 級 的 接 地 故 障 環 路 阻 抗 可 以 怎 樣 修 改? 18. 總 掣 加 裝 適 當 調 校 的 IDMT 保 護 儀 器 後, 若 裝 置 有 接 地 故 障, 總 掣 便 會 在 5 秒 內 切 斷 電 源 而 其 餘 各 級 的 環 路 阻 抗 要 求, 依 然 不 能 超 過 守 則 所 列 的 最 大 接 地 故 障 環 路 阻 抗 但 若 然 分 掣 的 設 計 ( 例 如 使 用 靈 敏 度 較 高 的 斷 路 器 ) 能 在 接 地 故 障 的 情 況 下, 在 5 秒 內 切 斷 電 源, 便 能 符 合 有 關 要 求 19. 接 地 極 的 新 方 法 要 用 哪 類 測 試 儀 表? 19. 有 關 測 試 接 地 極 新 方 法 所 需 要 的 儀 表, 將 會 在 新 修 訂 的 守 則 中 說 明 20. 1985 年 前 的 樓 宇, 電 纜 armour 的 外 皮 鐵 線 可 否 用 作 接 地 水 線? 21. 總 掣 配 電 箱 上 安 裝 的 漏 電 掣 是 否 可 以 只 保 護 插 蘇 電 路 電 器, 其 餘 冷 氣 機 及 照 明 電 路 可 不 用 漏 電 掣 保 護? 22. 由 13A FUSED SPUR UNIT 用 軟 電 線 接 駁 IEC socket outlet ( 一 般 電 腦 用 插 線 ) 是 否 需 要 有 RCD 保 護? 23. 地 盤 的 400A 總 掣 的 漏 電 保 護 器 之 啟 動 電 流 值 應 採 用 多 少 才 合 適? 因 近 期 聽 聞 一 在 地 盤 的 觸 電 意 外 之 漏 電 保 護 器 ( 啟 動 值 為 30mA) 竟 然 不 啟 動 24. 請 問 地 盤 臨 時 供 電 系 統, 其 插 座 由 110V 供 電 ( 即 次 級 繞 組 中 間 抽 來 接 地 ) 端 點 對 地 電 壓 為 55V, 是 否 需 要 漏 電 斷 路 器 保 護? 20. 可 以 的 21. 一 般 來 說, 漏 電 斷 路 器 的 安 裝 是 保 護 插 座 電 路 的, 有 關 詳 情, 請 參 考 守 則 6 及 11 的 規 定 22. 根 據 守 則 11B(i) 的 規 定, 電 路 如 供 電 予 插 座, 電 路 應 設 額 定 餘 差 電 流 值 不 超 逾 30mA 的 電 流 式 漏 電 斷 路 器 以 作 保 護 有 關 電 腦 或 資 訊 科 技 器 具 的 規 定, 請 參 考 守 則 26O 的 有 關 要 求 23. 根 據 守 則 26K(3)(d) 的 規 定, 電 流 式 漏 電 斷 路 器 的 啟 動 電 流 應 適 當, 即 把 該 電 流 值 ( 以 安 培 計 ) 乘 以 接 地 故 障 環 路 阻 抗 值 ( 以 歐 姆 計 ) 時, 乘 積 不 超 過 25V 另 外, 電 流 式 漏 電 斷 路 器 應 最 少 每 三 個 月 作 按 鈕 測 試, 以 確 保 其 正 常 運 作 24. 根 據 守 則 26K(3)(d)(iv) 的 規 定, 每 一 供 電 予 插 座 的 電 路, 應 裝 設 啟 動 電 流 值 不 超 過 30mA 的 電 流 式 漏 電 斷 路 器, 以 作 保 護 25. 除 消 防 水 泵 線 路 外, 消 防 電 梯 及 其 他 E 氣 線 路 ( 如 事 故 照 明 25. 這 要 視 乎 電 線 是 否 外 露 或 有 導 管 保 護, 有 關 詳 情, 請 參 考 守 則 3 of 14

等 ) 是 否 需 要 使 用 防 火 電 線, 或 低 煙 無 毒 電 線? 15B 及 15D 的 規 定 26. 發 電 機 房 內 的 供 電 裝 置 及 控 制 電 路 : a) 是 否 要 用 防 爆 系 列? b) 安 裝 和 保 養 維 修 是 否 要 由 消 防 承 辦 商 和 電 業 承 辦 商 一 齊 工 作? 或 者 一 個 承 辦 商 擁 有 消 防 及 電 業 牌 照? 26. a) 一 般 來 說, 發 電 機 的 獨 立 油 缸 房 是 會 界 定 為 危 險 倉, 有 關 電 力 裝 置 便 須 符 合 守 則 15 D 的 規 定 但 一 般 發 電 機 房 並 不 會 界 定 為 危 險 倉, 其 電 力 裝 置 並 不 需 用 防 爆 系 列 裝 置 的 b) 發 電 機 房 的 電 力 裝 置, 須 由 註 冊 電 業 承 辦 商 安 裝 及 維 修, 消 防 承 辦 商 只 是 測 試 其 消 防 功 能 27. 現 時 線 廠 所 制 成 的 電 纜 標 明 7 x 0.6mm 所 承 受 電 流 量 多 少? 27. 請 參 考 守 則 13 及 附 錄 6 的 規 定 28. 插 座 或 燈 掣 開 關 要 離 開 洗 手 盆 水 掣 多 遠? 28. 工 作 守 則 雖 沒 有 列 明 插 座 或 燈 掣 離 開 洗 手 盆 的 距 離, 但 根 據 守 則 15A(1) 的 規 定, 線 路 系 統 應 妥 為 選 擇 及 裝 設, 使 安 裝 使 用 及 維 修 的 時 候 不 會 因 濕 度 過 高 或 水 分 侵 入 而 造 成 損 害 另 外, 根 據 守 則 25(E)(d) 的 規 定, 插 座 安 裝 位 置 應 盡 量 遠 離 水 龍 頭 燃 氣 開 關 或 炊 具, 以 免 發 生 危 險 29. 洗 潔 精 水 及 洗 滌 劑 是 否 適 合 作 為 電 纜 潤 滑 劑? 29. 不 適 合 的 30. 非 註 冊 電 業 工 程 人 員 是 否 適 合 打 開 帶 電 的 上 升 匯 流 排 的 槽 蓋? 31. 用 PVC 導 管 佈 線 藏 入 牆 身 或 木 板 間 格 的 深 度, 法 例 規 定 有 多 深, 若 有 安 裝 上 的 困 難, 應 該 怎 做? 30. 閣 下 所 述 的 為 帶 電 工 程, 一 般 來 說, 須 由 註 冊 電 業 工 程 人 員 進 行 的 但 若 在 註 冊 電 業 工 程 人 員 身 旁 並 得 到 其 口 頭 或 書 面 指 示 下, 是 可 以 從 事 帶 電 工 程 的 請 注 意, 在 低 壓 裝 置 上 進 行 的 工 作, 在 可 行 情 況 下, 必 須 待 有 關 低 壓 電 力 器 具 隔 離 後, 才 可 在 該 電 力 器 具 上 進 行 工 作 31. 根 據 守 則 15E(g) 的 規 定, 若 使 用 聚 氯 乙 烯 入 式 導 管 系 統, 所 有 為 放 置 電 纜 而 裝 置 及 藏 入 樓 板 牆 壁 或 間 壁 內 的 導 管, 必 須 有 厚 度 不 少 於 30 毫 米 的 混 凝 土 水 泥 或 灰 泥 加 以 覆 蓋, 以 防 止 電 纜 被 鐵 釘 螺 絲 等 物 貫 穿 若 因 某 些 原 因 而 引 致 其 安 裝 深 度 不 足 的 話, 可 使 用 金 屬 導 管 或 等 同 機 械 性 保 護 的 護 套 作 保 護, 有 關 其 詳 細 要 求, 4 of 14

請 參 考 守 則 15E 的 規 定 32. 大 廈 來 電 之 地 線 頭 後, 是 否 一 定 要 有 一 個 總 掣 控 制 所 有 正 常 電 及 緊 急 用 電? 32. 現 在 新 的 電 力 裝 置 其 緊 急 用 電, 必 須 有 獨 立 總 掣 33. 不 同 相 線 路 可 否 串 在 同 一 喉 頭 內? 33. 可 以 的 34. 即 熱 式 的 電 熱 水 器 須 不 須 要 WH 牌 才 可 以 加 簽? 34. 不 需 要 的 35. 一 般 燈 飾 用 的 火 牛, 要 否 把 次 級 接 地 如 果 是, 請 問 是 甚 麼 作 用? 35. 這 要 視 乎 變 壓 器 的 輸 出 電 壓 及 保 護 器 具 的 安 裝 位 置 一 般 而 言, 市 面 上 供 石 英 燈 用 的 變 壓 器, 其 電 壓 輸 出 大 概 12V, 變 壓 器 的 次 級 是 不 用 接 地 的 36. 新 的 修 訂 工 作 守 則 可 否 附 加 電 子 檔 案 光 碟 方 便 引 索 36. 多 謝 閣 下 的 意 見, 本 署 會 仔 細 考 慮 37. 如 在 作 定 期 檢 查 時 發 覺 裝 置 符 合 表 1,2,3 的 要 求, 但 有 部 份 裝 置 不 合 << 消 防 安 全 >> 條 例 要 求 或 表 4 之 要 求, 可 否 簽 認 WR2? 38. 現 有 舊 電 力 200A 裝 置 已 停 電, 現 申 請 用 電, 發 現 該 200A 裝 置 冇 水 帶 但 水 氣 足 夠, 應 該 怎 做? 39. 請 說 明 CT 電 量 表 用 CT, P1, P2 & S1, S2 關 係,S1 和 S2 駁 錯 會 怎 樣 行,P1 和 P2 到 較 會 怎 樣? 37. 電 力 裝 置 的 定 期 檢 查, 須 符 合 工 作 守 則 的 有 關 要 求 若 未 能 完 全 符 合 有 關 測 試 規 定, 閣 下 當 不 應 簽 署 WR2 38. 根 據 電 力 條 例 規 定 如 電 力 裝 置 被 供 電 商 截 斷 電 力 供 應 超 過 4 個 月 便 須 依 照 電 力 ( 線 路 ) 規 例 的 要 求 重 新 安 裝 檢 查 及 測 試 合 格 才 可 供 電 故 有 關 水 帶 要 求 亦 需 依 照 規 例 的 要 求 39. 一 般 而 言, 電 錶 用 電 流 互 感 器 (CT) 的 P1 是 座 向 供 電 端 而 P2 是 負 苛 端 而 S1 及 S2 亦 應 根 據 電 力 公 司 指 示 接 駁 相 應 的 電 錶 號 碼 線, 否 則 電 錶 可 能 會 錯 誤 量 度 所 使 用 的 電 量 5 of 14

40. 電 纜 外 露 大 廈, 墻 身 日 光 照 射 落 雨, 情 況 是 否 合 例? 40. 在 露 天 及 大 廈 外 墻 使 用 的 電 纜 若 使 用 有 適 當 絕 緣 及 機 械 性 保 護 的 電 纜 和 有 適 當 承 托 是 可 以 接 受 的 41. 本 人 非 常 高 興 貴 署 與 敞 會 ( 電 職 ) 舉 行 研 討 會, 但 問 題 是 在 於 兩 電 (CLP, HEC) 未 能 參 與 此 研 討 會, 我 有 點 失 望, 因 為 我 恐 怕 有 些 驗 電 工 程 師 未 能 知 道 有 些 新 的 修 改 而 未 能 符 合 406 章 的 法 例 ( 尤 其 是 浴 室 裝 置 在 區 域 2 內 的 插 蘇 ), 而 被 扣 分 42. 若 浴 室 裝 置 未 能 符 合 法 例 要 求 ( 如 在 區 域 1 內 安 裝 ) 會 扣 多 少 分? 5 分? 43. 在 守 則 10 中, 中 性 線 是 不 能 獨 立 安 裝 隔 離 器 或 保 護 裝 置 的, 若 有 人 違 反 此 例, 則 會 被 扣 3 分, 但 本 人 甚 或 所 有 同 業 知 道, 若 中 性 線 被 截 斷, 會 有 更 大 的 危 險 性, 故 為 何 只 扣 3 分 而 不 是 5 分 呢? 44. 請 明 確 ( 絕 對 明 確 ) 電 纜 潤 滑 劑 的 定 義, 如 ( 滑 石 粉 石 墨 粉 石 油 副 產 品 的 潤 滑, 如 WD40 雪 油 等 ) 會 否 對 電 線 的 絕 緣, 抗 火 功 能 等 有 影 響? 45. 做 完 電 力 測 試 後, 執 漏 事 項 由 業 主 另 聘 其 他 電 業 承 辦 商 進 行, 但 可 能 需 要 2 至 3 個 月 或 更 長 時 間 才 可 完 成 執 漏 工 作, 並 發 出 WR2(A) 證 明 書, 請 問 是 否 可 以 先 簽 發 WR2 證 明 書 而 列 明 執 漏 項 目? 41. 機 電 工 程 署 及 電 力 公 司 經 常 通 過 不 同 的 途 經, 例 如 : 電 氣 安 全 諮 詢 委 員 會 修 改 電 力 ( 線 路 ) 規 例 工 作 守 則 工 作 小 組 會 議 討 論 相 互 溝 通 而 有 關 工 作 守 則 的 修 改 亦 已 通 知 有 關 團 體 及 在 互 聯 網 上 發 表 42. 若 浴 室 內 的 插 座 並 非 安 裝 在 第 3 區 ( 即 並 非 安 裝 在 距 離 浴 缸 或 浴 盆 0.6 米 以 外 的 地 方 ); 並 非 由 30mA 餘 差 啟 動 電 流 的 電 流 式 漏 電 斷 路 器 保 護 ; 或 並 非 由 符 合 BSEN60742 的 隔 離 變 壓 器 保 護, 是 會 被 扣 5 分 43. 在 守 則 10 中, 有 關 中 性 電 線 不 能 獨 立 安 裝 隔 離 器 或 保 護 裝 置 的 缺 點, 因 為 是 一 可 能 引 起 危 險 的 缺 點, 故 此 在 註 冊 電 業 工 程 人 員 工 作 表 現 評 分 制 度 中 是 會 被 扣 3 分 的 項 目 44. 電 纜 潤 滑 劑 是 指 可 在 電 纜 安 裝 時 產 生 潤 滑 作 用 的 產 品, 這 些 產 品 須 依 照 所 認 可 的 有 關 國 家 / 國 際 標 準 或 規 格 來 設 計 建 造 和 製 成, 並 獲 得 所 認 可 或 核 准 的 有 關 國 家 / 國 際 機 構 或 任 何 測 試 及 認 證 當 局 簽 發 證 明 書 在 修 訂 中 的 工 作 守 則 的 有 關 規 定, 電 纜 潤 滑 劑 必 須 對 電 纜 本 身 的 絕 緣 及 抗 火 功 能 沒 有 負 面 影 響, 才 可 使 用 45. 註 冊 電 業 承 辦 商 / 工 程 人 員 必 須 於 裝 置 檢 查 測 試 後, 對 檢 測 結 果 感 到 滿 意, 方 可 簽 發 WR2 證 明 書 若 部 分 裝 置 缺 點 改 善 由 其 他 註 冊 電 業 承 辦 商 / 工 程 人 員 進 行, 註 冊 電 業 承 辦 商 / 工 程 人 員 須 於 完 成 缺 點 改 善 及 把 有 關 裝 置 再 次 測 試 滿 意 後 才 遞 交 WR2 證 明 書 46. 電 視 天 線 及 電 話 線 裝 在 同 一 條 暗 喉 內 有 沒 有 問 題? 46. 電 視 天 線 及 電 話 線 等 超 低 壓 訊 號 線 可 裝 設 於 同 一 管 道 內 6 of 14

47. 保 護 導 體 ( 水 線 ) 的 截 面 積 可 否 少 於 相 線 及 中 性 線 的 截 面 積? 47. 保 護 導 體 截 面 積 的 大 少 需 視 乎 電 路 所 使 用 保 護 器 件 的 類 型 電 路 的 設 計 及 最 大 接 地 故 障 環 路 阻 抗 的 要 求 等 因 素 所 決 定 詳 情 請 參 閱 電 力 ( 線 路 ) 規 例 工 作 守 則 的 守 則 11 及 有 關 附 表 48. 在 兩 個 2500A 供 電 的 相 連 設 施 ( 三 掣 兩 匙 ) 電 力 系 統 中, 匯 流 排 分 段 開 關 的 電 力 檢 測 須 由 C 級 級 別 的 註 冊 電 業 工 程 人 員 負 責, 但 兩 個 2500A 電 源 總 開 關, 可 否 由 B 級 註 冊 電 業 工 程 人 員 負 責? 49. a) 在 相 連 設 施 ( 三 掣 兩 匙 ) 電 力 系 統 中, 若 電 力 公 司 提 供 兩 個 1000kVA 供 電 變 壓 器, 而 匯 流 排 分 段 開 關 為 1600A, 請 問 B 級 級 別 的 註 冊 電 業 工 程 人 員 可 否 負 責 該 裝 置 的 定 期 測 試 及 發 出 WR2 證 明 書? b) 又 若 其 中 一 個 1000kVA 供 電 變 壓 器 實 際 沒 有 接 駁 電 源, 請 問 B 級 級 別 的 註 冊 電 業 工 程 人 員 可 否 負 責 該 裝 置 的 定 期 測 試 及 發 出 WR2 證 明 書? 48. 在 三 掣 兩 匙 的 電 力 系 統 中,B 級 級 別 的 註 冊 電 業 工 程 人 員 可 負 責 兩 個 2500A 電 源 總 開 關 的 獨 立 檢 測 但 由 於 三 個 開 關 互 相 設 有 機 械 及 電 氣 性 連 鎖, 當 進 行 匯 流 排 分 段 開 關 的 電 力 檢 測 時,C 級 級 別 的 註 冊 電 業 工 程 人 員 仍 須 連 同 兩 個 2500A 電 源 總 開 關 一 併 測 試 49. a) 若 該 兩 個 供 電 變 壓 器 是 同 時 供 電 至 所 述 裝 置, 該 裝 置 的 總 電 力 需 求 量 已 超 逾 B 級 級 別 註 冊 電 業 工 程 人 員 可 以 負 責 的 工 作 範 圍, 因 此 該 裝 置 應 由 C 級 級 別 的 註 冊 電 業 工 程 人 員 負 責 b) 若 該 兩 個 供 電 變 壓 器 的 其 中 一 個 是 備 用 設 施, 而 該 裝 置 不 會 同 時 使 用 兩 個 供 電 變 壓 器 在 這 情 況 下, 該 裝 置 可 由 B 級 級 別 的 註 冊 電 業 工 程 人 員 負 責 50. 浴 室 內 所 裝 設 的 插 座 可 否 使 用 普 通 類 型 或 是 需 要 防 水 類 型? 50. 設 有 固 定 浴 缸 或 浴 盤 的 房 間, 只 可 於 第 3 區 或 以 外 位 置 裝 設 插 座, 而 插 座 的 防 濺 性 能 並 無 特 別 限 制, 但 有 關 插 座 須 符 合 其 額 定 電 流 值 所 規 定 的 安 全 標 準, 並 須 由 額 定 餘 差 啟 動 電 流 值 不 超 過 30mA 的 電 流 式 漏 電 斷 路 器 保 護 51. 怎 樣 可 以 保 障 完 成 WR2 後 的 電 力 裝 置 不 受 其 他 人 士 干 擾 或 更 改? 如 裝 置 於 測 試 後 被 更 改, 後 果 由 誰 負 責? 51. 電 力 裝 置 經 檢 測 後, 註 冊 電 業 承 辦 商 須 根 據 電 力 ( 線 路 ) 規 例 工 作 守 則 的 守 則 22 備 置 及 保 存 有 關 電 力 工 程 記 錄, 以 便 機 電 工 程 署 人 員 查 閱 其 負 責 的 裝 置 部 分 而 裝 置 擁 有 人 可 聘 用 其 他 註 冊 電 業 承 辦 商 / 工 程 人 員 為 經 檢 測 後 的 裝 置 進 行 加 裝 或 改 裝 工 程, 但 經 加 裝 或 改 裝 後 的 部 分 便 會 由 後 來 的 註 冊 電 業 承 辦 商 / 工 程 人 員 負 責 7 of 14

52. 除 了 新 裝 設 的 電 力 裝 置 於 完 成 後 需 要 簽 發 完 工 證 明 書 (WR1), 加 裝 或 維 修 電 力 裝 置 可 否 簽 發 WR1 證 明 書? 52. 新 裝 置 是 指 新 完 成 的 裝 置, 其 中 亦 包 括 新 加 裝 被 改 裝 及 維 修 的 裝 置 因 此 當 完 成 該 等 工 程 後, 註 冊 電 業 承 辦 商 / 工 程 人 員 亦 需 為 有 關 部 分 簽 發 完 工 證 明 書 (WR1) 53. 定 期 檢 測 後 可 否 簽 發 WR1 證 明 書? 53. 定 期 檢 測 後 應 簽 發 WR2 證 明 書 54. 無 排 氣 管 儲 水 式 電 熱 水 器 是 否 一 定 需 由 R 級 別 的 註 冊 電 業 工 程 人 員 測 試 及 簽 發 證 明 書? 55. 在 遞 交 WR2 證 明 書 時, 是 否 需 要 遞 交 正 本 的 WR2(A) 證 明 書? 56. 請 問 A 級 級 別 的 註 冊 電 業 工 程 人 員 可 否 進 行 400A 或 以 下 的 空 調 裝 置 工 程? 57. 根 據 升 降 機 及 自 動 梯 ( 安 全 ) 條 例 ( 香 港 法 例 第 327 章 ), 升 降 機 需 要 有 定 期 的 檢 查, 請 問 升 降 機 所 需 檢 查 的 電 力 裝 置 與 根 據 電 力 條 例 ( 香 港 法 例 第 406 章 ) 所 需 檢 查 的 電 力 裝 置 於 何 處 分 界? 54. 無 排 氣 管 儲 水 式 電 熱 水 器 的 定 期 檢 測 及 簽 發 證 明 書 工 作 必 須 由 R(WH) 級 別 的 註 冊 電 業 工 程 人 員 進 行 55. 註 冊 電 業 承 辦 商 / 工 程 人 員 必 須 已 收 到 由 其 他 註 冊 電 業 工 程 人 員 所 簽 發 正 本 的 WR2(A) 證 明 書 及 信 納 所 收 到 的 證 明 書 是 由 適 當 級 別 的 註 冊 電 業 工 程 人 員 填 寫 和 簽 發, 並 符 合 電 力 ( 線 路 ) 規 例 的 規 定 而 連 同 WR2 證 明 書 一 併 遞 交 至 機 電 工 程 署 的 WR2(A) 證 明 書, 則 無 需 為 正 本 的 證 明 書 56. A 級 級 別 的 註 冊 電 業 工 程 人 員 可 以 進 行 400A 或 以 下 的 空 調 裝 置 工 程 57. 大 廈 公 用 固 定 電 力 裝 置 的 定 期 檢 測 須 包 括 升 降 機 的 供 電 裝 置, 而 於 升 降 機 供 電 裝 置 以 後 的 電 力 裝 置, 便 需 要 根 據 升 降 機 及 自 動 梯 ( 安 全 ) 條 例 進 行 有 關 的 定 期 檢 測 58. 請 問 機 電 工 程 署 可 否 於 九 龍 設 立 辦 事 處? 58. 機 電 工 程 署 將 於 2004/2005 年 在 九 龍 灣 設 立 辦 事 處 59. 請 問 可 否 減 低 WR2 的 加 簽 費 用? 59. WR 2 的 加 簽 費 用 會 定 時 作 出 檢 討, 有 需 要 時 會 作 出 適 當 之 調 整 60. 在 一 大 廈 的 電 力 裝 置 中, 總 掣 房 總 接 地 裝 置 導 體 使 用 3x25mm 大 小 的 銅 帶, 請 問 住 戶 上 升 總 接 地 導 體 可 否 使 用 2 分 乘 60. 住 戶 上 升 總 接 地 導 體 的 等 效 截 面 積 不 應 少 於 總 接 地 裝 置 導 體 的 截 面 積, 註 冊 電 業 工 程 人 員 須 查 核 所 使 用 鋁 質 材 料 的 導 電 性 是 否 超 逾 8 of 14

1 吋 的 鋁 帶? 3x25mm 截 面 積 銅 帶 的 導 電 性 但 在 使 用 鋁 質 材 料 作 為 導 體 前, 除 要 考 慮 其 導 電 性 外, 亦 須 考 慮 其 他 安 裝 及 工 藝 因 素, 例 如 防 止 因 銅 與 鋁 金 屬 接 觸 所 產 生 的 化 學 效 應 及 其 耐 蝕 性 等 因 素 61. A0 B2 註 冊 電 業 工 程 人 員 可 否 簽 發 800A 電 力 裝 置 的 WR2 證 明 書? 61. B2 級 別 的 註 冊 電 業 工 程 人 員 可 負 責 電 力 需 求 量 不 超 過 2500A 的 裝 置 之 安 裝 及 保 養 工 程, 因 此 該 註 冊 電 業 工 程 人 員 可 負 責 此 800A 電 力 裝 置 的 定 期 檢 測 工 作, 並 可 為 該 裝 置 簽 發 WR2 證 明 書 62. 加 簽 後 的 WR2 證 明 書 可 否 寄 給 註 冊 電 業 承 辦 商? 62. WR2 證 明 書 為 裝 置 擁 有 人 所 有, 因 此 本 署 於 證 明 書 加 簽 後 會 以 掛 號 方 式 寄 回 裝 置 的 擁 有 人 而 註 冊 電 業 承 辦 商 / 工 程 人 員 於 填 寫 WR2 證 明 書 時 應 清 晰 填 上 裝 置 擁 有 人 的 地 址 及 名 稱 63. 註 冊 電 業 承 辦 商 保 存 的 WR2 證 明 書 是 否 需 要 經 機 電 工 程 署 加 簽? 64. 若 有 一 大 廈 業 主 同 意 更 換 電 線, 但 天 台 住 戶 不 同 意, 互 助 委 員 會 可 否 請 機 電 工 程 署 停 止 天 台 電 力 供 電? 65. 對 於 一 些 快 將 拆 卸 的 大 廈, 業 主 往 往 不 願 付 出 太 多 金 錢 進 行 電 力 測 試, 請 問 如 何 進 行 電 力 測 試? 63. 註 冊 電 業 承 辦 商 應 保 存 經 機 電 工 程 署 加 簽 的 WR2 證 明 書 64. 若 部 分 大 廈 業 主 未 能 同 意 安 排 定 期 檢 測, 其 他 大 廈 業 主 可 聯 絡 當 區 民 政 事 務 處, 以 便 該 處 人 員 聯 絡 及 協 調 有 關 業 主, 安 排 定 期 檢 測 工 作 機 電 工 程 署 若 發 現 某 裝 置 有 即 時 發 生 電 力 意 外 的 危 險, 可 截 斷 裝 置 有 關 部 分 的 電 力 供 應 65. 快 將 拆 卸 的 大 廈, 業 主 仍 有 責 任 確 保 其 電 力 裝 置 能 安 全 運 作 若 業 主 欲 聘 請 註 冊 電 業 承 辦 商 進 行 電 力 檢 測, 而 需 要 財 政 支 援, 他 們 可 向 屋 宇 署 所 設 立 的 樓 宇 安 全 貸 款 計 劃 提 出 貸 款 申 請 66. 現 時 有 沒 有 規 定 需 要 使 用 認 可 牌 子 的 儀 錶 進 行 電 力 測 試? 66. 用 作 電 力 測 試 的 儀 錶 並 無 認 可 牌 子, 但 該 些 儀 錶 需 要 符 合 有 關 儀 錶 類 別 的 國 家 或 國 際 測 試 標 準, 並 須 於 認 可 實 驗 室 進 行 定 期 調 校 67. 一 個 A 牌 電 工 可 否 自 己 設 計 並 進 行 400A 以 下 電 力 安 裝 工 程 一 個 B 牌 電 工 可 否 設 計 並 自 行 進 行 改 裝 或 安 裝 工 程? 67. 無 論 是 A0 或 B0 級 別 的 電 工, 是 可 以 設 計 及 進 行 改 裝 及 安 裝 電 力 工 程 但 若 是 承 接 電 力 工 程 的 話, 則 必 定 要 由 註 冊 電 業 承 辦 商 來 擔 任 9 of 14

68. A 牌 電 工 可 否 做 R 級 工 程? 68. 除 了 無 排 氣 管 道 儲 水 式 電 熱 水 器 霓 虹 管 招 牌 外, 在 一 般 情 況 下, 祇 要 固 定 電 力 裝 置 的 最 高 電 力 需 求 量 不 超 過 400A,A 牌 電 工 是 可 以 做 R 級 工 程 的 69. A 級 電 工 牌 的 校 工 能 否 維 修 學 校 的 電 力 裝 置? 69. 所 有 固 定 電 力 裝 置 的 擁 有 者 均 可 自 行 聘 用 全 職 的 註 冊 電 工 來 進 行 固 定 電 力 裝 置 的 維 修 70. 非 註 冊 電 工 可 否 操 作 MCB? 70. 若 然 開 關 MCB 是 並 不 需 要 用 任 何 工 具 的 話, 這 並 不 是 電 力 工 程, 所 以 不 一 定 需 要 由 註 冊 電 工 來 擔 任 ( 備 註 :MCB 是 電 力 裝 置 的 保 護 器 件, 並 不 是 一 般 的 開 關 掣 若 電 力 裝 置 發 生 故 障, 例 如 漏 電 或 過 載 而 導 致 電 力 保 護 器 件 經 常 跳 掣, 用 戶 須 立 即 安 排 註 冊 電 業 承 辦 商 檢 查 及 維 修 妥 當 ) 71. 為 何 A 級 電 力 工 程 祇 限 於 不 超 過 400A 而 不 提 升 到 600A 呢? 71. 一 般 由 地 線 直 接 供 電 的 樓 宇 是 經 由 400A 電 源 所 供 應, 而 在 電 力 ( 註 冊 ) 規 例 中, 亦 訂 明 A 級 電 力 工 程 是 被 界 定 為 不 超 逾 400A 之 工 程 72. 在 進 行 定 期 檢 查 時 (WR2), 沒 有 安 裝 在 掣 板 的 500A 600A 電 力 裝 置 應 由 甚 麼 級 別 的 電 工 來 擔 任 呢? 73. 本 人 是 多 年 的 A0 級 的 電 工, 並 可 以 在 地 下 鐵 公 司 做 直 流 1500V 的 電 力 裝 置 我 想 申 請 為 B 級 電 工, 為 甚 麼 還 要 考 公 開 試 呢? 74. 持 有 A 級 註 冊 電 業 工 程 人 員 證 書 的 學 校 電 工 是 否 可 以 進 入 總 掣 房 對 地 面 及 牆 壁 進 行 清 潔? 這 總 掣 房 的 來 電 是 由 1600A ACB 來 保 護 的 又 他 可 不 可 以 對 安 裝 於 這 房 內 的 街 燈 已 跳 脫 了 的 10A MCB 復 位? 72. 根 據 電 力 ( 註 冊 ) 規 例, 無 論 進 行 任 何 電 力 工 程,A 級 註 冊 電 工 祇 可 以 做 不 超 逾 400A 的 電 力 工 程,B 級 註 冊 電 工 是 可 以 做 不 超 逾 2500A 的 電 力 工 程 所 以, 在 超 逾 400A 的 固 定 電 力 裝 置 上 進 行 電 力 工 程, 是 要 由 B 級 或 以 上 的 註 冊 電 工 來 擔 任 73. 在 電 力 ( 註 冊 ) 規 例 中, 已 經 清 楚 列 明 了 各 級 電 工 必 須 具 備 的 認 可 學 歷 及 適 當 的 電 力 工 程 實 際 經 驗 而 沒 有 認 可 學 歷 的 電 工, 則 必 須 通 過 本 署 認 可 的 考 試, 再 加 上 適 當 的 電 力 工 程 實 際 經 驗, 便 可 以 註 冊 成 另 一 級 別 的 電 工 74. 清 潔 並 不 屬 於 電 力 工 程, 所 以 任 何 人 士 均 可 以 進 行 但 進 入 總 掣 房 是 事 先 要 得 到 總 掣 房 的 負 責 人 的 許 可 下, 才 可 以 進 入 所 以, 無 論 任 何 人 如 欲 在 總 掣 房 內 清 潔 地 面 及 牆 壁, 必 須 在 事 先 得 到 了 有 關 負 責 人 的 許 可 後, 才 可 以 進 入 總 掣 房 內 清 潔 一 個 A 級 註 冊 電 業 工 程 人 員 是 可 以 將 一 個 已 跳 脫 的 10A MCB 復 位 10 of 14

75. 當 進 行 年 檢 時 發 現 部 份 裝 置 為 無 排 氣 管 道 儲 水 式 電 熱 水 器, 是 否 需 要 由 持 有 R(WH) 級 的 電 工 來 測 試 並 補 簽? 75. 所 有 無 排 氣 管 儲 水 式 電 熱 水 器 的 電 力 裝 置, 是 須 由 持 有 R(WH) 級 的 註 冊 電 工 來 進 行 測 試 及 簽 署 測 試 證 明 書 76. 怎 樣 可 以 註 冊 為 R(WH) 級 的 電 工? 76. 據 電 力 ( 註 冊 ) 規 例, 註 冊 為 R 級 別 的 電 工 必 須 具 備 有 認 可 的 訓 練 及 四 年 的 有 關 電 力 工 程 經 驗 而 職 業 訓 練 局 所 舉 辦 的 無 排 氣 管 道 儲 水 式 電 熱 水 器 課 程 (EL-314) 是 被 認 可 的, 有 志 於 註 冊 為 R(WH) 級 的 電 工 可 以 在 修 畢 這 課 程 後, 再 加 上 四 年 有 關 無 排 氣 管 道 儲 水 式 電 熱 水 器 電 力 裝 置 的 電 力 工 程 經 驗, 便 可 以 申 請 註 冊 成 為 R(WH) 級 的 註 冊 電 工 77. 為 了 提 高 電 工 的 水 準, 請 問 會 否 將 有 ACB 等 掣 板 的 維 修 列 入 B 級 及 C 級 電 工 的 認 可 考 試 的 範 圍 內 呢? 78. 由 於 H 級 是 沒 有 公 開 考 試, 請 問 怎 樣 厘 定 訓 練 高 壓 電 工 的 標 準 呢? 79. 由 於 水 務 署 已 於 1990 年 取 消 了 考 試 制 度, 請 問 機 電 工 程 署 會 不 會 效 發 水 務 署 而 取 消 A 級 電 工 考 試? 取 而 代 之 是 所 有 申 請 註 冊 的 電 工 必 須 要 修 讀 畢 工 業 學 院 的 課 程 呢? 77. 任 何 與 固 定 電 力 裝 置 有 關 的 課 題 均 是 這 些 考 試 的 範 圍 78. 據 電 力 ( 註 冊 ) 規 例, 任 何 人 具 有 資 格 持 有 B 或 C 級 證 明 書, 在 完 成 了 一 項 認 可 的 關 於 高 壓 電 力 設 備 的 訓 練 課 程 後 或 具 有 最 少 1 年 的 高 壓 電 力 設 備 及 裝 置 的 實 際 工 作 經 驗, 便 可 申 請 成 為 H 級 的 註 冊 電 工 在 香 港 的 兩 間 電 力 公 司 於 高 壓 電 力 裝 置 的 訓 練 課 程 是 被 認 可 的 79. 任 何 人 士 有 志 於 申 請 註 冊 為 A 級 電 力 工 程 人 員, 須 符 合 電 力 ( 註 冊 ) 規 例 中 於 學 歷 及 電 力 工 作 實 際 經 驗 的 要 求 除 了 電 力 工 作 實 際 經 驗 的 要 求 外, 以 下 的 任 何 一 項, 均 是 成 為 A 級 電 力 工 程 人 員 的 認 可 學 歷 : a) 持 有 由 工 業 學 院 頒 發 的 電 機 工 程 工 藝 證 書 ; b) 持 有 由 職 業 訓 練 局 電 機 業 訓 練 中 心 頒 發 的 電 工 或 電 氣 打 磨 裝 配 工 進 修 課 程 證 書, 或 具 有 相 等 資 格 ; 或 c) 已 在 一 項 由 署 長 認 可 或 主 辦 的 考 試 或 行 業 測 試 中 取 得 合 格 11 of 14

而 有 關 之 考 試 會 繼 續 進 行, 以 便 申 請 人 有 多 種 途 徑 符 合 註 冊 要 求 80. 如 何 可 以 防 止 其 他 人 盜 用 承 辦 商 的 註 冊 證 明 書? 80. 盜 用 承 辦 商 的 註 冊 證 書 和 電 業 工 程 人 員 證 書 是 屬 於 犯 罪 行 為, 如 有 發 現, 應 當 通 知 本 署 或 通 知 警 方 處 理 81. 申 請 電 工 牌 的 表 格 可 否 郵 寄 回 機 電 署? 81. 目 前 註 冊 為 電 業 工 程 人 的 申 請 表 格 是 可 以 用 郵 寄 方 式 交 回 本 署 82. 註 冊 電 業 工 程 人 員 及 電 業 承 辦 商 證 書 的 費 用, 可 否 調 低? 82. 註 冊 電 業 工 程 人 員 及 電 業 承 辦 商 證 書 的 費 用 會 定 時 作 出 檢 討, 有 需 要 時 會 作 出 適 當 之 調 整 83. 是 否 固 定 照 明 器 必 須 符 合 有 關 適 用 標 準 :IEC60598-2-1? 一 般 燈 飾 店 鋪 所 買 的 燈 飾 若 沒 有 以 上 標 準 是 否 不 合 條 例, 是 否 已 有 監 管? 84. 13A 電 源 拖 板 為 何 有 CE Marking 而 沒 有 合 格 測 試 報 告? 法 例 有 沒 有 管 制 這 類 假 冒 標 誌 的 製 造 商? 85. 燈 飾 可 否 改 裝, 如 由 石 英 燈 改 為 慳 電 燈 而 外 殼 不 變? 是 否 要 出 證 書? 電 工 可 否 進 行 改 裝? 83. 在 一 般 情 況 下, 固 定 照 明 器 如 符 合 國 際 電 工 委 員 會 標 準 IEC60598-2-1, 或 同 等 標 準 ( 例 如 EN60598-2-1 或 GB7000.10) 的 安 全 規 格, 是 可 以 接 受 的 在 設 計 上 是 供 家 庭 使 用 及 本 港 供 應 的 電 氣 產 品 包 括 燈 飾, 是 須 符 合 電 氣 產 品 ( 安 全 ) 規 例 所 載 的 適 用 的 安 全 規 格, 以 及 獲 發 符 合 安 全 規 格 證 明 書 84. CE Marking 是 歐 盟 對 產 品 的 要 求, 並 不 適 用 於 香 港 所 有 在 香 港 供 應 的 電 拖 板, 就 必 須 符 合 電 氣 產 品 ( 安 全 ) 規 例 所 載 的 適 用 的 安 全 規 格, 以 及 獲 發 符 合 安 全 規 格 證 明 書, 否 則 即 屬 違 例 關 於 冒 牌 或 虛 假 標 籤 產 品 的 問 題, 可 向 香 港 海 關 查 詢 85. 在 一 般 情 況 下, 不 應 改 裝 燈 飾 ( 例 如 加 設 燈 座 ) 額 外 的 燈 泡 可 能 會 令 燈 飾 及 四 周 範 圍 過 熱, 引 致 火 警 另 外, 更 改 燈 飾 使 用 的 燈 座 和 燈 泡 類 別 會 影 響 燈 飾 的 安 全 結 構, 故 此 有 關 被 更 改 的 燈 飾 必 須 重 新 安 排 測 試 及 獲 發 有 效 的 符 合 安 全 規 格 證 明 書 86. 有 雙 重 絕 緣 標 誌 的 電 光 管, 是 否 需 要 接 駁 水 線? 86. 在 一 般 情 況 下, 雙 重 絕 緣 的 電 氣 產 品, 在 防 止 觸 電 保 護 不 僅 依 靠 基 本 絕 緣, 而 且 提 供 雙 重 絕 緣 或 加 強 絕 緣 的 附 加 安 全 措 施, 故 此 雙 12 of 14

重 絕 緣 的 電 氣 產 品 是 不 需 要 接 駁 水 線 87. 請 簡 介 電 器 工 程 商 在 確 保 電 氣 產 品 安 全 所 需 要 做 的 事 項 87. 在 設 計 上 是 供 家 庭 使 用 及 本 港 供 應 的 電 氣 產 品, 是 須 符 合 電 氣 產 品 ( 安 全 ) 規 例 所 載 的 適 用 的 安 全 規 格, 以 及 獲 發 符 合 安 全 規 格 證 明 書 當 電 器 工 程 商 在 採 購 家 庭 電 氣 產 品 時, 應 注 意 產 品 是 否 有 適 當 的 標 記 及 結 構 是 否 安 全, 例 如 屬 第 一 類 產 品, 是 否 有 配 備 接 地 裝 置 若 懷 疑 有 關 電 氣 產 品 的 安 全, 可 要 求 供 應 商 提 供 產 品 的 符 合 安 全 規 格 證 明 書 查 閱 88. 電 氣 承 建 商 提 供 電 氣 設 備 供 顧 問 公 司 審 批 時, 除 電 力 掣 櫃 必 須 提 供 ASTA 證 書 外, 其 他 switch, MCB, MCCB, ACB, Fuse 等 是 否 要 同 時 提 供 該 產 品 之 ASTA 證 書, 如 catalogue 已 註 明 符 合 IEC 和 BS 等 標 準, 是 否 可 以 不 提 供 ASTA 證 書? 89. 市 面 上 聖 誕 燈 飾 種 類 繁 多, 是 否 符 合 電 氣 產 品 安 全 規 格 及 施 工 安 全 守 則? 88. 在 工 程 項 目 中, 審 批 有 關 電 力 器 具 包 括 電 力 掣 櫃,switch, MCB, MCCB, ACB, Fuse 等, 是 由 該 項 目 的 顧 問 公 司 負 責 在 審 批 過 程 中, 顧 問 公 司 可 能 要 求 電 氣 承 建 商 對 個 別 產 品 提 供 有 關 證 書 以 作 參 考, 而 審 批 的 細 節 或 準 則 是 由 顧 問 公 司 自 行 決 定 89. 在 設 計 上 是 供 家 庭 使 用 及 本 港 供 應 的 聖 誕 燈 飾, 是 須 符 合 電 氣 產 品 ( 安 全 ) 規 例 所 載 的 適 用 的 安 全 規 格, 以 及 獲 發 符 合 安 全 規 格 證 明 書 當 選 購 家 庭 使 用 的 聖 誕 燈 飾, 應 留 意 以 下 事 項 : a) 聖 誕 燈 飾 標 記 的 額 定 電 壓 是 否 適 用 於 本 港 220V 交 流 電 的 家 居 電 力 供 應 系 統 ; b) 聖 誕 燈 飾 所 配 備 的 插 頭 是 否 符 合 安 全 規 格 的 三 腳 插 頭 ; c) 聖 誕 燈 飾 屬 於 " 第 II 類 產 品 ", 燈 飾 的 防 止 觸 電 保 護 不 僅 依 靠 基 本 絕 緣, 而 且 提 供 雙 重 絕 緣 或 加 強 絕 緣 的 附 加 安 全 措 施 消 費 者 應 留 意 聖 誕 燈 飾 的 標 記 是 否 標 明 " 雙 重 絕 緣 或 加 強 絕 緣 " 字 樣 或 標 誌 若 設 計 上 是 只 適 用 於 商 業 或 工 業 用 途 的 聖 誕 燈 飾, 則 不 受 電 氣 產 品 ( 安 全 ) 規 例 所 規 管, 但 安 裝 有 關 固 定 大 型 的 聖 誕 燈 飾 時, 就 必 須 要 13 of 14

依 從 電 力 ( 線 路 ) 規 例 工 作 守 則 的 規 定 90. 即 熱 式 電 熱 水 器 有 否 考 慮 其 安 全 要 求, 例 如 恒 溫 及 超 溫 安 全 要 求, 重 置 按 鈕 要 求 和 使 用 要 求? 91. 鎢 絲 燈 泡 在 使 用 一 段 時 間, 發 覺 燈 泡 玻 璃 部 份 會 與 金 屬 接 點 部 份 分 離, 這 是 否 有 質 量 及 法 例 管 制, 及 如 何 分 辨 合 標 準 與 否? 90. 適 用 於 家 庭 使 用 的 即 熱 式 電 熱 水 器 是 須 符 合 電 氣 產 品 ( 安 全 ) 規 例 所 載 的 適 用 的 安 全 規 格 在 一 般 情 況 下, 即 熱 式 電 熱 水 器 如 符 合 國 際 電 工 委 員 會 標 準 IEC60335-2-35, 或 其 他 等 同 標 準 的 安 全 規 格, 是 可 以 接 受 的, 而 有 關 IEC 安 全 標 準 已 有 嚴 緊 的 安 全 規 格, 以 確 保 即 熱 式 電 熱 水 器 能 夠 安 全 使 用 91. 適 用 於 家 庭 使 用 的 鎢 絲 燈 泡 是 須 符 合 電 氣 產 品 ( 安 全 ) 規 例 所 載 的 適 用 的 安 全 規 格 在 一 般 情 況 下, 鎢 絲 燈 泡 如 符 合 國 際 電 工 委 員 會 標 準 IEC 60432-1, 或 其 他 等 同 標 準 的 安 全 規 格, 是 可 以 接 受 的, 而 有 關 IEC 安 全 標 準 已 有 嚴 緊 的 結 構 安 全 規 格, 包 括 耐 扭 力, 燒 膽 後 安 全 性, 互 換 性 等 在 購 買 鎢 絲 燈 泡 時, 應 注 意 燈 泡 是 否 印 上 適 當 標 記 包 括 額 定 電 壓 及 功 率, 製 造 商 名 稱 或 商 標 等 92. 內 地 無 合 格 受 檢 之 燈 飾 常 在 香 港 出 現, 機 電 署 如 何 防 止? 92. 為 確 保 在 市 面 出 售 的 產 品 符 合 規 例, 機 電 工 程 署 會 透 過 多 方 面 監 察 電 氣 產 品 市 場, 包 括 店 鋪 巡 查, 查 閱 產 品 的 符 合 安 全 規 格 證 明 書, 抽 樣 測 試 市 面 供 應 的 電 氣 產 品 及 調 查 電 氣 產 品 的 投 訴 和 意 外 事 故 若 發 現 任 何 人 供 應 不 符 合 規 例 安 全 規 格 的 產 品, 本 署 將 會 根 據 電 氣 產 品 ( 安 全 ) 規 例 採 取 相 應 之 行 動 93. 有 很 多 外 國 入 口 的 照 明 器 是 有 IEC 標 準 名 牌 燈 具, 但 在 接 線 位 沒 有 箱 仔 保 護 及 在 燈 頭 至 火 牛 處 電 線 外 露 ( 單 膠 線 ), 這 是 否 也 視 作 符 合 香 港 規 例? 93. 設 計 不 同 的 燈 具 會 配 備 不 同 的 配 件 及 採 用 不 同 的 接 駁 方 式 一 般 情 況 下, 若 燈 具 是 符 合 有 關 適 用 的 安 全 標 準, 該 燈 具 已 具 備 足 夠 的 安 全 保 護 14 of 14